读《后汉书》以明志-《后汉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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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帝大怒,骂道:“判案这样模棱两可,还算什么办案官?快点将他捉到监牢里治罪!”

    左右捆绑住寒朗刚要离去,寒朗说:“请让我说几句话再死。小臣实在不敢欺瞒皇上,只是一心要帮助国家审好案件。”

    明帝答道:“谁是你的同伙?”

    寒朗答道:“我自知犯了欺君之罪定要受到灭族的刑罚,但我绝不敢连累、诬谄别人,我个人所以这样做只是希望陛下能够觉悟而已。我见到那些审理监狱里案犯的人,都说案犯罪大恶极,臣子们都要嫉恶如仇,与其赦免他们出狱还不如一个个捉进去,这样以后就没有责任了。所以审问一个往往牵连出十个,审问十个就牵连出一百个。再则公卿上朝时,陛下询问判案得失,臣子们都长跪恭维说,按旧法规对犯大罪者要诛连九族,今天陛下大恩大德,只制裁罪犯本人,天下民众都感到幸运啊。可是,他们下朝回到家里,嘴里虽然不说,却仰头长叹,都知道犯人中有许多是无辜受冤者,可就是没有一个臣子敢于提出质疑违背陛下的意志。我今天把自己的意见都陈述出来了,就是死了也毫不懊悔。”

    明帝听了,怒气渐渐消除,令左右松绑,叫寒朗出去。过了两天,明帝驾车去洛阳监狱审理在牢囚犯,理出了受牵连的无辜者一千余人。以后,颜忠、王平在监牢里死亡,寒朗便自我逮捕入狱,遇到大赦,出狱,被罢免官职。后又被推举为孝廉。

    【述评】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谋反,这是汉明帝登基后一件大案,楚郡受牵连而入狱的人达到数千人,由于明帝十分愤怒,加上办案官吏审查拷问很急,结果“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即受不住痛苦而自供有罪冤枉处死的囚犯很多。要不是钦派的楚郡太守袁安深入审理、实事求是逐个判案,屈死的冤魂不知还有多少呢。本篇中的寒朗与袁安一样,都是秉公执法的清官,他判案慎重,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敢于用生命来劝谏皇帝不要冤屈被牵连的无辜者以捍卫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这同那些为了怕触犯帝怒而明哲保身以致草管人命的办案官吏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所幸明帝还算能及早醒悟,“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千余生灵都将好好感谢寒朗的救命大恩哪!难怪撰写《后汉书》的历史学家范晔在传后评论上引用左丘明的话“仁人之言,其利博哉”后,又感慨地赞叹道:“寒朗之廷争冤狱,笃矣乎,仁者之情也!”

    朱晖诤言

    ——《后汉书·朱乐何列传》

    章帝元和年间,谷价较贵,县官常开支不够,朝廷为此很是担忧。

    尚书张林便上奏道:“谷子所以价贵,主要是因为钱币太贱的缘故。我们可以将钱币冻结不用,全部改用布帛,让农民用它作租税,天下通用。另外,盐是人们天天最急着用的,即使定价贵一些,人们也不得买,如此垄断盐专利的官府即可因此获利。第三,可以利用交址、益州这些地方与京都官吏往为机会,向他们低价购买珍宝,转运至京都后再高价卖出从中牟取利润,这就是类似的武帝时所谓的均输法。”

    于是,朝廷便诏令各尚书讨论张林的意见。尚书仆射朱晖上奏说,张林的意见不可实施,这事便搁置下来。后来陈述公务的臣子重新提出张林的建议,认为它对国家是有利的,章帝表示赞成,便要下诏令实行。朱晖又独自提出反对意见,上奏道:“根据朝廷定的制度,天子从来不说有没有钱,诸侯从来不说钱多钱少,吃皇粮、官俸的人家从来不同百姓争利。而今均输法同商人贩子经商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把经营高价食盐的赢利归给宫府,那么下层百姓就会遭穷而抱怨,以布帛作为租赋通行,那么经办的官吏就会产生许多奸邪偷盗之徒,这确实不应是贤明君主该实行的方法。”

    章帝刚刚肯定了张林的建议,又接到朱晖反对的议论,非常恼怒,下诏狠狠责备尚书们的讨论实在不负责任。朱晖等人便自己入监等待治罪。三天后,章帝下诏书命令他们出狱,宽慰他们说:“朝廷是乐于听到不同意见的。你们这些人年纪大了,又没有什么过错,我下诏书气是太严厉了些,但你们何必因此就要自己入监呢?”朱晖便托辞说自己病重,再不肯在官署参加讨论了。于是,尚书令以下的官员们个个惶恐,对朱晖说:“你如此托病不出,看来要遭大祸了。”

    朱晖说:“我已经八十多岁了,承受皇恩得以在中央机要部门担任官职,应当用生命一报效朝廷。如果心里明明知道这事情不对而照样顺从皇上意志,那就是有违做臣子应尽的道义责任。今天我只当没看见和听见什么,只等上面判我死罪。”

    于是闭紧嘴巴不再说话。尚书们不知所措,便一同上奏弹劾朱日军。

    章帝想了又想,原先的看法有所转变,就把张林的建议予以搁置,不加采用。

    【述评】地方政府财政开支不够,入不敷出,如何解决?是开源节流,还是变着法儿剥削人民?这是一个关系到政权性质和命运的重大问题。历来贤明的君主都是采取前者而昏庸荒淫的暴君则是采用后者。采用后者解决财政困难其实是饮鸩止渴,最后必会激成事变导政自身倒台。本篇中的尚书张林提出的废币用帛、抬高官盐价格以及官府贩运珍宝牟取暴利这三条,都是很短视、很糟糕的建议,理所当然地遭到明智清醒的忠臣朱晖的反对。

    袁安之议

    ——《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奏朝廷说:“北匈奴已经同我们汉朝和亲,可我们还有人到它南边去抢掠他们的人员、牲畜。因此,北匈奴单于便认为汉朝欺骗了他,要兴兵侵犯我国边境。我认为还是要归还他们的人员、牲畜,以此来安慰他们,使他们放心。”

    章帝看了奏折,便下诏叫百官在朝堂讨论此事。公卿大臣都说:“匈奴奸诈多变,贪得无厌,如果得到我们归还的人员、牲畜,他一定又会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这个先例绝不可开启。”

    可是,太仆袁安力排众议,说:“北匈奴派使者奉献礼物给我大汉朝廷并与我们和亲后,只要在边境上获得我们的人员、牲畜,就统统归还汉朝,这说明他们是敬畏我们汉朝的德威的,他们并没有率先违背双方和亲契约。孟云以汉朝大臣身分守卫边境,当然不应该对匈奴有背信弃义的行为,而且,归还他们人员、牲畜还能够明白地昭示我们中原的宽宏大度,也使边境人民得以安宁,这的确是有利国家人民的。”

    司徒桓虞听了觉得很对,便改变自己的想法转而赞成袁安的意见。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对此十分抱怨,郑弘故意危言耸听,以此刺激桓虞:“凡是主张应当归还匈奴人员、牲畜的人,就是对皇上不忠。”

    桓虞非常愤怒,当廷就呵斥反驳,第五伦和大鸿胪韦彪等人又加以反驳,彼此都气得脸色大变。司隶校尉将此情上奏皇帝,袁安,桓虞等人便奉还官印绶带表示谢罪!

    章帝听了汇报下达诏令说:“朝堂讨论施政大事时间一久,各有各的主张,这是很正常的。凡决定一桩政事应该以众人最后争论的结果为准,争议之时双方应该忠诚正直、和谐愉悦,这才符合礼仪。如果争吵激烈而有伤感情,这就不是朝廷的福分。你们又何必自责辞官向我谢罪呢?各人还是将官印绶带收回,穿戴好衣帽吧。”

    章帝最后还是同意了袁安的主张。次年,袁安代替第五伦做了司空。章和元年,他代替桓虞担任了司徒。

    【述评】作战以力胜,舌战以理胜。舌战若以力胜,是压胜、假胜,不会使人心悦诚服,不是真胜。像司徒桓虞在归不归还匈奴生口这一问题上改弦易辙,服从真理,这是很可贵的,而太尉郑弘等则不然,他们刚愎自用,说理不赢便大言压人:“诸言当还口者,皆为不忠。”犹如今人所谓“大帽子吓人”也。其舌战之风格何其卑下。当然,袁安、桓虞奉还官印绶带也是有赌气之嫌,不足为训。幸而章帝明察秋毫,能做到从善如流,善哉!

    郭躬议法

    ——《后汉书·郭陈列传》

    永平年间,奉车都尉窦固奉旨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是他的副手。当时,秦彭率部驻屯在别的营地,常常根据军法杀人。窦固闻讯,十分恼怒,便上奏朝廷抨击秦彭擅自专权,请求诛杀秦彭。

    于是,明帝便叫朝廷大臣们评断秦彭的罪行,颍川郡吏郭躬精通法律,便征召他进京参加讨论。

    大家都赞成窦固奏折中关于秦彭专权杀人当诛的意见,唯独郭躬说:“秦彭根据军法杀人是对的,不算专权。”

    明帝说:“军队出征后,所有校尉等将领要归大将(军事统帅)统一领导与指挥。秦彭手下没有手持斧钺的刽子手,他能自作主张专权杀人吗?”

    郭躬答道:“所谓由大将统一领导与指挥,是指下面各个分支军队的将领。现在秦彭是大将的副手(副统帅),情况完全不同。紧急军情事务的处理好像人的呼吸,不允许样样都得先通过统帅才能做。再且汉朝的制度规定:手持戟剑就等于手持斧钺,根据军法杀人称不上犯了专权之罪。”

    明帝听了,赞成郭躬的意见。

    不久,又发生了一起兄弟共同杀人案,对兄弟的判罪还没有最后决断。明帝认为在这起凶杀案中哥哥没有尽到兄长训导的责任,罪行更重,便下诏判处哥哥死刑、弟弟徒刑。中常侍孙章在宣读诏书时失误,将兄弟俩都宣判为死刑。尚书上奏孙章擅自修改诏书,根据汉法应当处以腰斩的极刑。

    明帝又征召郭躬询问,郭躬答道:“依据汉法,孙章只要判处罚款就可以了。”

    明帝说:“孙章擅自修改诏书杀了不应该杀的人,罪行严重,为什么只令他罚款?”

    郭躬说:“根据法律量刑有故意杀人和失误杀人的性质区别。孙章传达诏书失误造成死人这是过失杀人,过失杀的罪行是比较轻的。”

    明帝说:“孙章同那对兄弟囚犯是同乡,我怀疑他是故意读错诏书杀了人。”

    郭躬说:“古代《诗经》说:‘周代的大道像磨刀石那么平坦,它的正直有如一支箭。’《论语》说:‘君子不去猜测别人有坏心思。’君王要以客观事实执法,判刑不可以凭主观臆想随心所欲。”

    明帝说:“说得好!”

    【述评】在本篇故事中,郭躬参与了两个案件的判刑讨论,都以他的主张取胜而告终结。以明帝之尊,也不得不佩服和赞成他的意见。何故?最根本的道理正如他引用的《诗经》的话:“周道如坻,其直如矢”,他为人坦白正直,毫无私心杂念和主观随意性,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其“舌战”逻辑之严密、立论之严正,绝不受各种非法律因素(如告状的窦固是大将、争论的对象是皇帝等等)之干扰,因而充分显示出其不可战胜的“舌战”力量。《后汉书》介绍说,其父郭弘担任郡史断案三十年,执法公正,被判罪的人“退无怨情”,而郭躬又从小继承父业,平日讲授法律,“徒众常数百人”。可见,其道行绝非一朝一夕“修炼”便可轻易得之也。

    西域首功

    ——《后汉书·班梁列传》

    永平十六年,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用班超为假司马,率军另外取道攻击伊吾,交战于蒲类海,斩获很多敌军首级而回。窦固认为班超有将才,便派他同从事郭恂一起出使西域。

    班超来到鄯善,鄯善王广对班超的款待礼仪起先很是周到,后来又忽然变得疏忽、懈怠起来。班超对他的部下说:“你们是否感觉到!对我们的款待淡薄了,这必定是北匈奴的使者到了,鄯善王对投靠何方已产生了犹豫。明智的人要善于在事物萌芽状态上发现问题,更何况事态已经那么的明显。”

    于是,唤来随侍的胡人诈他道:“匈奴的使者来了好几天了,此刻还在吗?”

    随侍的胡人很是惶恐,只得说了实话。

    班超于是立即把随侍的胡人关押起来,并将三十六名属下统统召集在一起,同他们一道喝酒,喝到酣畅之时,他便乘机激怒部下道:“你们和我同在绝域,都想立大功,以求富贵。现在匈奴的使者只来了几天,鄯善王广对我们的外交礼遇就变得冷淡。如果鄯善王广倒向匈奴,把我们抓起来送往匈奴,那我们的身躯就要成为豺狼口中之食,对些我们该怎么办?”

    部下说:“今天我们处在危急境地,生死都紧随司马您。”

    班超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从现在的情势看来,只有凭藉夜色用火攻袭击匈奴使者,在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的情况了,必然大为恐惧,这样就可把他们全部歼灭。歼灭了这些使者,那么鄯善王就吓破了胆,我们的功业就可以建立。”

    大家说:“应当同从事(指郭恂)商量一下。”

    班超厉声说:“吉凶取决于今晚。从事只是个普通的文官,一听这事,必然害怕,那反而会泄露了我们的计划,我们就将毫无所成地死去,这不是果决的壮士之所为!”

    大家说:“对!”

    【述评】班超是班固之弟,因“投笔从戎”而成为东汉著名的军事家和外交家,《后汉书》说他从小“为人有大志,不修细节”。由于家庭贫困,他为官府抄写文书供养老母亲和自己。抄得劳苦了,就投笔长叹说:“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法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之后,他果然出使西域,立下赫赫战功。本篇就是记述他仅以三十六人的兵力一举歼灭奴奴出使鄯善的使者一百多人,慑服鄯善王、首建出使西域奇功之事。在这里,读者不独看到了他敏锐准确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敢作敢为的魄力与才干,更为他那种紧紧抓住部属情绪,激发部属决战决胜的富有鼓动性的非凡口才所折服,他的“舌战”似手没有明显对手,其实细细研读,对手就是犹疑彷徨的鄙善王和先是麻痹后是犹豫的部下。

    守边之道

    ——《后汉书·班梁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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