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小辈爱泡书店,常在里面泡一整天,当然是在国营书店。我好奇,那不还得备简餐?这画面也太理直气壮了吧!后看中国台湾一女作家在书中写,在“诚品书店”的洗手间,见一女子吃完自备便当,将水果细细削丁,复坐回店中角落,继续读小说,“那女人仰头,喝一口自备茶水,一毛钱也不花。那笃定的神色,反倒令旁观的我心虚起来”。
能允许顾客不花一毛钱也如此笃定的书店,胸襟非同一般。
有个傍晚,去了小辈常泡的那间书店,新华书店──这名字像是旧时代传统遗留的不多事物中的一项,有根红苗正的庄重与萧条。说真的,折扣繁多的网络书店已颠覆一代人的购买习惯,我去书店的次数和去博物馆之类的次数等同。
新华书店一楼已改作手机和电子产品卖场,二楼至四楼是书店。在一架文学书前立定,找寻对眼的名字,这些名字在我的阅读生涯里已建立信赖,它们印在书皮,“就像蓝色的检疫戳盖在猪肉皮上,放心”。
更多的是眼生的作者名。翻书之余,打量周遭:地上散坐着些阅读者,书架前,或托腮或屈腿,看得兴起,有人鞋滑脱一边,售货员过来低声说“把鞋穿上”,看书人迷惘抬头,似还沉浸于书中,梦游般趿拉上鞋。这些人看上去如在自家客厅般闲散,那种镇定,寄托着对国营书店宽容做派一以贯之的信赖。
店员来理书,却非促买表情,只是例行公事。对“蹭读”者,有早习惯他们是书店一部分的淡定。
这样的书店有公益性质,对手头不宽却又好书者,有“开铺赈粥”之风,并符合《天下粮仓》中沈石所言:“所施赈粥,必须厚可插筷!”──定期更新的书也算“厚可插筷”了。
也有非经济原因来“蹭读”的,非买不起,是不想买。清人袁枚早说了,“书非借不能读也”,在店内读比买回读效率高多了。
前排书架,架上多为婚恋兵法,教两性如何斗智斗勇,一眼镜女边冥思边做笔记,笔记想来结合了自我情路;中间书架多为经商管理,一旧汗衫男,看一阵歇一会儿,仰头望天(像书里内容要容他匀口气消化才成,不然要噎着了),复低头,引颈向书;后排书架,为成功励志类,毛茸茸的少年人,个头超过母亲,端本比自己脊背还宽厚的大部头。
在窗边捧书的半老男子,让人想起德布林的小说《图书馆》中那位扫烟囱工卡尔·弗里德尔,“他深信,图书馆里的书久而久之一定会对四周的墙壁和天花板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只要人们在这里待上一会儿,随便坐在哪一张椅子上或到处站一站的话,就能获得一些知识。”
这位表情严肃的男子空闲常坐在图书馆,一动不动,怀着对书的深深崇敬,不敢打开任何一本书,当然,“阻止他看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掌握了一种获取知识的新方法”。
谁说他不是个最称职的阅读者?
此时夜晚九点,书店外,广场喧嚣,人车倏往忽来。书店内光源充足,人们或立或倚或席地,这一架架书,以驳杂接应着各色人生──做笔记的眼镜女,可能被书中某句话点拨了情困;毛茸茸的少年人为几句格言而血脉贲张,奠定此生鸿鹄志。
“芸芸看书人,比电影镜头里的路人还要不起眼,但他们雕塑般看书的样子,才会让你想买一本他们正在看的书”, 比起中国香港董桥先生笔下啸聚风雅的书店,这间国营书店像开在街拐弯处的“为民粮店”。米麦粱秫,无甚稀奇,却是人间最流通的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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