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在日记里写道:1886年1月12日清晨,泰晤士河附近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原来,滨河码头的工作人员上早班时发现保险柜被撬,一笔巨款失窃。
当天晚上,水上巡逻警察发现了看守者的尸体,经法医鉴定,他是被人杀死后抛入泰晤士河的。在死者的裤子口袋里发现了一只走时非常精确的高级手表,但表已经停了。显然,表针所停留的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可是一名新来的实习警察竟然忘记了要保持案发现场不被破坏的规定,出于好奇,他把调节手表时间的旋钮拨弄了几圈。他这种愚蠢的行为,当即遭到上司的严厉斥责。
后来,探长问他,能否回忆出刚发现手表时,表针所指示的时间。这位实习警察回答说,具体时间他不记得了,但有一点印象十分深刻,就是分针与时针正好重叠在一起。而秒针却恰好停在表盘上一个有黑点的地方。
探长听后,看了看手表。表面上有黑点的地方是49秒。他想了几秒钟,就确定了尸首被抛入河中的准确时间,并且这个时间与法医的验尸报告也是相符的。这样一来,就大大缩小了侦查的范围,最终警察很快捉到了凶手。
★大显身手★
你知道手表停留的时间究竟是什么时候吗?
在12小时内,分针与时针共有11次重合的机会。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时针的速度是分针的1/12,可以得出自上次重合以后,每隔1小时5分钟27又3/11秒,两针就会再度重合一次。
在午夜零点以后,分针与时针的重合时间为:1点5分27又3/11秒,2点10分54又6/11秒,3点16分21又9/11秒,4点21分49又1/11秒。最后这个时间符合了秒针所停留的位置,因此它就是探长所确定的时间。
一元钱去哪了
汤姆和两位朋友去餐馆吃饭,要了三碗面,每一碗10元,吃完面他们付了30元,可是老板说今天有特价活动,他们的三碗面只需要付25元就可以了,于是叫服务生退回5元给汤姆和他的朋友,可是这个服务生很贪心,只给他们每人退回了1元,自己偷偷藏了2元。
服务生退了钱之后,自己怎么算这笔账也算不对,那三位客人每个人付了9元钱,因此三个人一共付了27元,再加上自己私藏的2元,总共是29元。可是,当初他们三个人一共付了30元啊,那么还有1元去哪了呢?
★大显身手★
其实服务生的算法不对。应该是汤姆和他的两位朋友每人付了9元,三个人一共是27元,其中餐馆老板收走了25元,服务生拿走了2元。应该是25元+2元=27元。
横渡大西洋的航行
艾玛·马士货轮公司每天正午从法国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A港口发出一艘货轮,通过大西洋,开往大西洋另一侧的长岛海湾。在同一时间,这家公司也从长岛海湾发出一艘货轮开往滨海塞纳省的A港口。这些货轮的航行时间都是七天。请问:从滨海塞纳省的A港口开往长岛海湾的船,在航程内会遇上多少艘本公司从长岛海湾开来的货轮?
★大显身手★
如果你知道答案,请回答并解释一下原因。
会遇上15艘从长岛海湾发出的货轮。其中有13艘是在大西洋上航行时遇到的,1艘刚起航时遇到的,1艘是到达对岸时遇到的。
如果回答成“7艘”,你就错了。不要简单地认为,每天有一艘货轮起航,7天就是7艘。仔细想一下:在货轮从A港口发出时,艾玛·马士公司已经有8艘轮船从长岛海湾开往A港口,其中有6艘正在大西洋上航行,1艘刚刚到达A港口,1艘正从长岛海湾发出。因此,从A港口开出的这艘货轮,一定会遇上前面说的已经出发的8艘货轮。此外,在货轮7天的航程内,还有7艘轮船从长岛海湾开出,其中最后1艘轮船起航,是在这艘货轮到达长岛海湾的时候。这些货轮毫无例外地都会与它相遇。
梦想岛居民的身份
“梦想岛”上的土著居民由骑士和无赖两部分组成,骑士只说真话,而无赖只说假话。
亚瑟和格鲁克是梦想岛上的两名土著居民,关于他们俩的身份,亚瑟说了以下这句话:“要么我是无赖,要么格鲁克是骑士。”你能根据亚瑟的话确定亚瑟和格鲁克两人的身份吗?
★大显身手★
如果你能,请说出理由。
假设亚瑟说的话是假话,那么亚瑟是骑士,格鲁克是无赖,但是骑士是只说真话的,这和亚瑟说假话的假设矛盾,因此亚瑟说的是真话。
如果亚瑟说的是真话,那么就有两种情况,要么亚瑟是无赖,要么格鲁克是骑士。第一种情况,根据设定的前提条件,亚瑟说的是真话,那么他是骑士,不是无赖,“要么……要么……”里面总有一个是正确的,那么格鲁克是骑士。因此,亚瑟和格鲁克都是骑士。
山姆叔叔的影子
玛丽的叔叔山姆是一位海员,常常跟随货轮远洋航行。一天,山姆叔叔航海归来,给玛丽讲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货轮绕过非洲南端前往欧洲,在半年的航行途中,有三次他到货轮甲板上去透透气,虽然阳光很灿烂地照耀在他身上,但是山姆叔叔却发现自己没有影子。
★大显身手★
请你想一想:山姆叔叔的影子跑到哪里去了呢?
这是一种巧合。货轮从非洲南端驶往欧洲的航行里程中,正好要经过南回归线、赤道和北回归线这三个地球上特殊的位置。在这三条线上,每一年的春分、夏至、秋分、冬至这四天,阳光会垂直照射在地面上,那里太阳在人的正上方,所以看不见人的影子。山姆叔叔正好在春分这一天经过南回归线。夏至这一天经过赤道,秋分这一天经过北回归线,所以看不见自己的影子。先后三次,正好历时半年。
谁才是凶手
一名酒吧的调酒员,有一天夜间在医院的病房楼道里被人用水果刀刺死。
水果刀被丢弃在医院的草丛里,刀柄上无法获取凶手的指纹,因为凶手在行凶时刀柄上裹着纱布,但是水果刀被发现时,有一个现象引起了探长的注意,他发现刀柄上爬着许多蚂蚁。
由于行凶时间是在夜间,医院尚未开门,所以探长认为很可能凶手也是住院病人。经过排查,有3个病人嫌疑最大,他们是:
12号病房的一个肠炎病人、3号病房的一个糖尿病患者以及8号病房的一个酒精中毒病人。
探长拿到这份排查名单后,立刻指着其中的一个说:“这个病人就是凶手。”
★大显身手★
那么,究竟谁是凶手呢?
凶手在行凶时会因紧张而手心出汗,糖尿病人不仅比正常人容易出汗,汗液中还会含有糖分。当凶手把刀丢弃在草丛里后,刀柄马上能招来了蚂蚁,这是因为他的汗液中含有糖分,黏在了刀柄上,而蚂蚁是对糖非常敏感的动物。糖尿病人用纱布包在刀柄上,虽然这样可以不留下他的指纹,但是他行凶时手心所出的汗却渗进了纱布里并粘在刀柄上。
犹太富商和礼帽
许多发明家都因善于思考而发明出很多对人类社会进步非常有意义的东西,他们也常常喜欢出一些有趣的题目,让周围的人也来动动脑筋。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有一次给他的助手出了一个题目:《犹太商人和礼帽的故事》。
有一个犹太富商,想聘请一位助手协助他经商。他需要的这位助手必须非常聪明才行。招聘登出一天后,有A、B两个人与商人联系。
这位富商想要考查一下A、B两个人中谁更聪明一些,就出了一道题,富商把他们带进一间漆黑的房子里,里面伸手不见五指。商人把灯打开说:“这个架子上有五顶礼帽,两顶是橙色的,三顶是蓝色的。现在,我把灯关掉,并把礼帽摆放的位置互相调换,然后,我们三人每人拿一顶礼帽戴在头上。当我再次把灯打开时,你们要尽快地说出自己头上戴的礼帽是什么颜色的。”说完之后,富商就把灯关掉了,然后,每个人都拿了一顶礼帽戴在头上;这时,富商就把余下的两顶礼帽藏了起来。
待做完这一切之后,富商把电灯重新打开。这时候,来应聘的两个人看到富商头上戴的是一顶橙色的礼帽。
两人都沉默着看着对方,几秒钟后,A叫道:“我戴的是蓝色的礼帽。”
结果,A被犹太富商雇用了。
★大显身手★
如果你是A,你会如何去推理呢?
A是这样推理的:
如果我戴的也是橙色的礼帽,那么,B马上就能知道自己戴的是蓝色的礼帽(因为橙色的礼帽只有两顶);而现在B并没有立刻猜出,可见,我戴的不是橙色的礼帽。
如何过桥
A、B两国正在交战,A国渐占上风,为防有间谍潜伏在本国与敌国互通消息,A国在两国交界处派哨兵把守。交界处有一条很宽的河,河上有一座桥,A国就把哨兵的哨所设立在河边,阻止路人过桥。
如果哨兵看到有人过桥就会喊话让他返回去,否则就会将他逮捕。
哨兵每半小时换一次岗,换岗期间哨所会有4分钟无人看守,但是,要通过这座桥,至少需要8分钟。B国很多人,想从河里游过去,结果不是淹死,就是被发现了。为了完成某个紧急的任务,B国派出了有名的间谍S,S轻而易举地就从桥上过去了,顺利完成了任务。
★大显身手★
你知道S用了什么办法吗?
在哨兵换岗时,马上以最快的速度从桥的一边往另一边走,走了4分钟时马上转身向回走,这时哨兵回来了,看到你要过桥,就会喊住你,告诉你不能过桥,让你回去,然后你就转身往回走,实际上,此时你已经顺利地通过这座桥了。
4分钟只能走到桥中间,无论如何也是过不了桥的,所以不要只盯着时间,遇到这类问题时,要打破常规思维,从其他地方入手寻找解决途径。
丢失的图纸
某著名公司研究出了一种非常先进的制造工艺,为此公司副总裁指派研究部总监与工程师一起,带着图纸前往公司在纽约设立的生产研发中心进行开发生产。因担心途中泄密,副总裁亲自指定了两名安保人员陪同前往,并叮嘱安保人员要密切注意二人的动向。
一行4人登上列车后,进入一间软卧的包厢内,他们相互规定谁也不能带着图纸离开包厢,图纸的保管工作则由工程师负责。
凌晨时分,突然传出工程师的惊叫声,大家都被惊醒了。几个人坐起来一看,图纸散落了一地,而工程师正急急忙忙地四处拾捡图纸。大家赶紧都下来将地上的图纸全部捡起,可是经工程师清点后,居然还是少了3张,而且是其中最重要的。
总监责问工程师发生了什么事?工程师回答说,大约是凌晨两点,他想再研究一下图纸是否还有改进之处,便起来翻阅,由于当时车厢内太闷,他便打开窗子,岂料车外的风一下子将桌上的图纸吹得飞了起来。
总监急问:“有没有被吹到窗外?”工程师回答:“不确定,当时太慌张了,没有留意。”
安保人员立刻打电话报告了副总裁。副总裁听完报告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立刻坐飞机赶来处理,在此之前你们4人谁都不准离开车厢。”
★大显身手★
你能判断出丢失的图纸究竟在哪吗?
根据气流流动的原理,在列车行进时打开窗户,即使是朝窗外丢东西,都可能被吸回车厢内,放在桌上的纸张就更不可能被吹出窗外,只可能吹落在车厢内。因此,图纸失踪是工程师制造的假象,一定是他把图纸藏了起来。
假发的颜色
舞蹈团的演员们九个人站成一列纵队,从九个红色假发和八个紫色假发中,随机取出九个分别给每个人戴上。每个人都看不见自己戴的假发的颜色,却只能看见站在前面那些人的假发颜色。
排在队伍最后面的第九个人说:“虽然我能看见你们每个人戴的假发,但却不知道自己头上假发的颜色。你们呢?”
第八个人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第七个人也同样说:“我也不知道。”
第六个、第五个……一直往前到第二个人,都说不出自己戴的假发的颜色。可是出人意料的是,站在最前面的人却说:“我知道自己戴的假发的颜色了。”
★大显身手★
请问,排在最前面的人戴的是什么颜色的假发?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对于第九个人来说,他能看到八个假发,如果八个假发都是紫色的,他肯定知道自己戴的是红色的,而他说不知道,说明前面九个假发中至少有一个假发是红色的,也就是说他至少看到一个红色的假发。
第八个人听了第九个人的回答,就能想到如果他没看到红色的假发,肯定知道自己戴的是红色的假发,而他说不知道,说明前面八个假发至少有一个假发是红色的,即他也至少看到一个红色的假发。
同理可知,第七个、第六个……依次往前,直到第二个人,都至少看到一个红色的假发。因此排在最队首的人头上戴的是红色的假发。
排在最队首的人通过以上推理,可知自己戴的是红色的假发。
说谎无罪俱乐部
肯尼迪是S市的市长,S市在他的治理下社会风气非常好。可是,最近该市居然出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所谓“说谎无罪俱乐部”。成立之初,它只有少数几名会员。可是短短几个月后,该会会员竟然已经遍布全市,达数百人之多。该会还设有严格的入会制度,并非是谁想加入就能如愿以偿的,俱乐部设有说谎审核部,所有想要入会的人,必须要向审核部提交一份“自己最厉害的说谎经历”,再经俱乐部一层一层严格审核,通过审核者,再由俱乐部主席亲自同意,才能加入,加入之后就只能说谎。更为离谱的是,每年三月,该俱乐部甚至还要举行“说谎大赛”。
不久,警局又发现了一个非法黑社会团体——“黑鹰教”,其中很多教徒就是“说谎无罪俱乐部”的成员。黑鹰教走私贩毒,无恶不作,肯尼迪要求警局彻底打击这一组织。
不久,警局抓获两名黑鹰教成员,从他们的供词中得知,凡是入了黑鹰教的“说谎无罪俱乐部”会员,就只讲真话不再说谎了。警局决定先派人潜入该俱乐部,摸清内情,探长丹尼尔主动承担了这个任务。
丹尼尔精心编造了一个“说谎经历”,最终骗过俱乐部的审核委员会,并获得了俱乐部主席的肯定,通过审查,获得了会员的资格。两周后的一天,他去设在双塔饭店的总部参加了会员的聚会。当他到达时,他看见其余的成员已经围坐在餐厅一张桌子旁边喝着酒。“说谎无罪俱乐部”的主席汉斯也在场。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把丹尼尔介绍给全体与会成员,并且带头和新会员丹尼尔干了一杯。
丹尼尔竭力装出新人的谦卑,表现出对老会员们的尊敬。他举着酒杯,绕着大圆桌挨个敬酒,向主席和在场的所有老会员们问好致意,并在敬酒的同时装作随意地向每位老会员问同一个问题:“嗨,你好,你说的是真话吗?”
“当然。”圆桌旁的所有老会员都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然后,丹尼尔装出有点糊涂了的样子,又绕着大桌子走了一圈,他又向每一位老会员提了另外一个问题:“嗨,见到你真高兴,那么你的邻居说的是真话吗?”
这次所有的老会员都回答说:“不是的。”
聚会结束以后,丹尼尔回到家里。这时他忽然想起,他忘了清点一下今天来参加聚会的人数,于是他给俱乐部主席打了个电话:
“汉斯先生,晚上好,请问今天来参加会员聚会的有多少人啊?”
“除了你之外,还有27人。”汉斯回答道。可是,汉斯说的会是真话吗?他很可能说的是假话呀!丹尼尔想了一下又给汉斯的秘书打了个电话。“伊迪丝秘书,刚才主席说除了我今晚还有27个成员参加了聚会,是吗?”听完这话,秘书笑了起来,她说:“丹尼尔先生,难道你忘了我们的主席是个远近知名的说谎者吗,他说的怎么会是真话呢?除了你,今天还有30人来参加聚会。”
“来参加聚会的人,说真话的就是黑鹰教成员,说谎话的就没有加入黑鹰教,那么,主席汉森和秘书伊迪丝是教徒吗?他们谁说的话可信呢?”上床以后,丹尼尔翻来覆去地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主席和秘书谁说的是真话呢?来参加聚会的又是多少人呢?
★大显身手★
你知道答案吗?说说你的推理过程。
主席汉森不是“黑鹰教”教徒,而秘书伊迪丝是教徒。
丹尼尔向俱乐部成员问的第一个问题:“你说的是真话吗?”,这个问题判断不出什么,因为不管对方是说真话的人还是说假话的,都会回答说,我是说真话的。所以通过提问是无法断定谁是说真话的、谁是说假话的。
丹尼尔的第二个问题:“你的邻居说的是真话吗?”对这个问题,所有的人都回答说“不是的”。由此可以判断出餐桌边的人是说真话的人与说假话的人相间而坐,否则,一定会有某一个人作出肯定的回答。由此可知圆桌边的成员数目一定是偶数。俱乐部的主席汉森说那晚参加例会的有27个会员,显然他说的是谎话,所以他不是黑鹰教教徒。而伊迪丝说汉森说的是假话,她说的是真话,因此她是“黑鹰教”教徒,参加例会的会员算上秘书和丹尼尔是32人。
史蒂文森先生聘请助手
史蒂文森先生要聘请一位助手,现在有丽贝卡、梅格、玛丽亚、朱丽叶和凯瑟琳这五位应聘者。
(1)五位应聘者中有三位应聘者没有工作经验,两位应聘者有工作经验。
(2)其中两位应聘者的专业是行政管理,其他三位应聘者的专业是人力资源。
(3)丽贝卡和梅格的工作经验情况一样。
(4)玛丽亚和朱丽叶的工作经验情况不一样。
(5)凯瑟琳和朱丽叶的专业相同。
(6)梅格和玛丽亚的专业不同。
(7)史蒂文森先生最终聘请了其中一位有工作经验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应聘者作为助手。
★大显身手★
谁会是史蒂文森先生的助手?
我们需要找出哪几位应聘者有工作经验,哪几位应聘者的专业是行政管理。
根据(1)、(3)和(4),玛丽亚和朱丽叶当中必定有一位与丽贝卡和梅格的工作经验情况一样;因此,丽贝卡和梅格都没有工作经验。按照(7),史蒂文森先生不会聘请丽贝卡或梅格。
根据(2)、(5)和(6),梅格和玛丽亚当中必定有一位与凯瑟琳和朱丽叶所学的是一样的专业;因此,凯瑟琳和朱丽叶所学的专业是人力资源。按照(7),史蒂文森先生不会聘请凯瑟琳或朱丽叶。
排除以上四位,史蒂文森先生将聘请玛丽亚女士,她必定是一位有工作经验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应聘者。
从以上的推理中,我们还可以知道其他四位女士的情况:朱丽叶必定没有工作经验,凯瑟琳必定有工作经验;梅格的专业必定是人力资源,而丽贝卡的专业必定是行政管理。
朱迪思太太的损失
有一位看起来非常阔绰的富太太在赛弗瑞琪百货公司的一家珠宝店看中了一枚售价650英镑的红宝石戒指。富太太拿出一张金额为1000英镑的支票,珠宝店老板朱迪思太太因为找不开零钱,便拿着这张支票去隔壁店铺兑换成现金,然后找给顾客350英镑。第二天,隔壁店铺的老板梅尔维尔去银行兑换支票时却发现那是一张空头支票,而那位富太太早已拿着红宝石戒指不知到哪里去了。梅尔维尔找到朱迪思太太,朱迪思太太知道被骗了也无可奈何,她拿出1000英镑赔给了梅尔维尔,拿回了那张1000英镑的空头支票。
朱迪思太太算了一下,手里收到的这张空头支票,再加上被骗走的价值650英镑的红宝石戒指、找给顾客的350英镑,这么一下就损失了2000英镑,这不禁让朱迪思太太黯然神伤。
★大显身手★
请你想一想,朱迪思太太算得对吗?
其实朱迪思太太的损失是1000英镑,即那张空头支票的面额。
正确的算法应该是这样:朱迪思太太首先收到一张一文不值的空头支票,然后拿它和隔壁店铺老板梅尔维尔兑换了1000英镑现金,这就产生了1000英镑的收益;接下来,他支出了价值650英镑的红宝石戒指和350英镑现金,收益变为0;最后,又付出了1000英镑赔款,收益变成-1000英镑。
其实,朱迪思太太和隔壁店铺老板做的是完全等价交换,先用1000英镑的支票换了现金,后来又用现金换回支票,可以忽略不计。她只是被骗子用假支票骗走了650英镑的物品和350英镑的现金。
采摘葡萄的工人
斯温伯恩是美国哈佛大学数学系的优秀毕业生,他对算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他特别喜欢看起来复杂,但却能找到简便方法解答的题目,下面这道题就是斯温伯恩非常喜欢的“采摘葡萄”算题:
一队葡萄庄园的工人要采摘两个葡萄园的葡萄,其中一个比另一个大1倍。全队在大葡萄园里采摘半天之后,分为两小队,一小队继续留在大葡萄园里,到傍晚时把葡萄采摘完;另一小队到小葡萄园上采摘,到傍晚还剩下一小片没采摘。剩下的一小片第二天要1个人用1整天的时间才能采摘完。
★大显身手★
怎样才能用最简单的方法算出来采摘工人共有多少人呢?
斯温伯恩本人是怎样来计算这道题的呢?他认为,既然在大葡萄园里采摘葡萄全体工人摘了半天,接着全队的一半人又摘了半天。很明显,这一半人在半天内收割了大葡萄园的1/3。另一方面,小葡萄园相当于大葡萄园的1/2。以大的葡萄园为1,那么在小葡萄园里,半队人摘了半天后剩下的葡萄园面积为1/2–1/3=1/6。而这剩下的1/6,一个人一天采摘完了,这说明一个人采摘的效率为一天采摘完大葡萄园的1/6。
大、小葡萄园合起来是1+1/2=3/2,葡萄采摘工人摘了一天总共摘了3/2–1/6=8/6=1/6×8,说明采摘工人一共有8人。
聪明的弗雷德
德克萨斯州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当地的A、B、C三个嫌疑人被押上法庭。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是弗雷德,他想:真正的抢劫犯为了掩盖罪行,一定不会承认,而是编造口供,意图转移法官的注意力。与此相反,如果不是抢劫犯,一定会尽力提供真实的情况来帮助法官找出真正的罪犯,以证实自己的清白。因此,他做出了一个初步的判断:肯说真话的不会是抢劫犯,故意说假话的很有可能就是抢劫犯。最终,审问结束后,弗雷德的这个想法被证明是正确的。
审问开始了。
弗雷德先问A:“你是怎样实施抢劫的?从实招来!”A是这样回答弗雷德的问题的:“古哩咕噜,古哩咕噜……”A讲的是某地的方言,弗雷德完全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弗雷德又问B和C:“刚才A是说的是什么意思?古哩咕噜,古哩咕噜,这是在说什么?”B说:“法官先生,A的意思是说,他不是抢劫犯。”C说:“法官先生,A刚才已经承认了,他说自己就是抢劫犯。”
听了B和C的话之后,弗雷德马上得出结论:B是清白的,C是抢劫犯。
★大显身手★
请问:为什么弗雷德听完B和C的回答,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A又是不是抢劫犯呢?
不管A是抢劫犯或不是抢劫犯,他都会说,“不是我干的,我不是抢劫犯。”
如果A是抢劫犯,那么A就会说假话,因为他一定不会主动承认,他一定会说,“我不是抢劫犯。”
如果A不是抢劫犯,那么A就会说真话,这样他也一定会说,“我不是抢劫犯。”
而这时,B按照实际情况转述了A的话,所以B说的是真话,因而他不是抢劫犯。C故意歪曲A表达的意思,所以C是在说谎,因而C是抢劫犯。至于A是不是抢劫犯还确定不了。
伪造的名画
法兰克福的警察局近日破获了一起名画造假案。两年前,维尔茨大街一家拍卖行发现了一幅伪造的达·芬奇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名画鉴定机构的专家协助探长对假画进行了仔细的分析,他告诉探长,这幅“蒙娜丽莎的微笑”伪造技艺非常好,非常逼真,即使是专业的鉴定师都可能被骗。这幅画的制作至少需要几个技术娴熟的人共同配合:需要有一名绘画水平高超的画师,一名用色精准的色彩调配师和一名经验丰富的画面做旧师,此外,还要有人找到与名画非常相近的画纸,以及一个秘密的场所。
在警局发现伪画两周后,克里斯汀探长终于抓获了又准备行骗的布伦达。当时,布伦达来到一家典当行想典当假画,典当行与拍卖行素有来往,典当行老板早已得知假画的消息,立刻暗中报了警,警员立刻赶到,将布伦达逮捕。通过对布伦达的审讯,警察局抓获了画纸制造人克里斯与色彩调配师麦格。名画伪造案的老板布鲁克闻风潜逃了。那么,画师是谁?画面做旧师又是谁?其他相关的案犯都有哪些人?由于他们相互之间都不认识,都是由布鲁克单线联系的,克里斯与麦格并不清楚。
在审问中,克里斯交代了以下情况:“我是受德国人安东尼唆使才参加这个团伙的。安东尼给我们提供制造伪画的场地。穆德与安东尼有来往,他也可能参与了伪造名画。假如安东尼与穆德都参加了这个集团,莱斯就肯定是不会参加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色彩调配师麦格是这样交代的:“我只负责调制颜色,其他事情我并不清楚。不过,我知道一点:假如莱斯是画面做旧师,那么,用来做旧的机器和一些工作肯定也在这个城市。”
警察经过侦查,发现克里斯与麦格交代的情况是属实的,莱斯也的确是画面做旧师,给画面做旧的机器就埋在他家院子里的一棵树下。
★大显身手★
那么,在这个案子里,穆德有没有犯罪?为什么?
穆德没有参与,他是无罪的。
根据画纸制造人克里斯的交代:假如安东尼与穆德都参加了这个团伙,那么莱斯肯定不会参加。然而,莱斯既然参与了这个案子,因此安东尼与穆德并非都参与了造假。既然安东尼参与了造假,那么,穆德没有参与造假。
富商失窃
乔伊探长最近又接到一个新案子,伦敦一户富商家里失窃了,现在已有里斯、拉格、罗利、拉尔夫四名嫌疑犯被拘捕。探长通过对四人的审讯,获取的口供如下:
里斯:是罗利干的。
拉格:是拉尔夫干的。
罗利:如果是我干的,那么拉尔夫一定是主犯。
拉尔夫:不是我干的。
四个人的供词中只有一个的是假的。
★大显身手★
那么,是谁对探长说了谎,又是谁盗窃了富商的家?
说假话的是拉尔夫,作案的是罗利和拉尔夫。
在上面的几份供词中,拉格和拉尔夫的供词是互相矛盾的,可见这两份供词中必然有一份是假,而这四个人的供词中只有一份是假的,那么可以得出另外两人说的都是真的,由此可知这个盗窃案是罗利干的,而罗利的供词也是真的,那么也可以得出拉尔夫是主犯,由此可以证明拉尔夫的供词是假的,作案的是罗利和拉尔夫。
来自哪个国家
玛丽太太在纽约机场候机室里,看见五位绅士正在聊天,他们身旁放着每个人的手提箱。一只箱子写着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的地址,另一只上面标的是尼泊尔的首都加德满都,其余三只箱子的地名分别为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多伦多两座城市和哥伦比亚的首都波哥达。她一开始判断不出他们每个人分别来自哪里,不过听了下面的对话玛丽太太就明白了。
A先生:“我很喜欢旅行,每年都外出几次,到过北美洲多次,可未去过南美洲,两个月后打算去奥地利的维也纳。”
B先生:“到时我从南美洲出发与你在那儿会面,去年我到蒙特利尔旅行了一趟。”
C先生:“真巧啊,去年我也到过蒙特利尔。”
D先生:“我从未到过那儿,从护照上看你们四位都来自不同的国家。”
E先生:“是啊,我们住在四大洲的五个地方。”
★大显身手★
你知道他们每一个人住在哪里吗?
通过A先生的话可知他既不是来自北美洲也不是来自南美洲,也不是来自位于欧洲的奥地利,所以他住在亚洲尼泊尔的加德满都。
B先生南美洲动身说明他住在哥伦比亚的波哥达。
C先生不是从蒙特利尔来的。
D从另外四人的护照上看到他们分别来自四个国家,那他一定是来自加拿大人,他又从未去过蒙特利尔,所以D住在多伦多。
现在只剩下C先生和E先生没有确定,因为C先生不是住在蒙特利尔,那他一定来自奥地利的维也纳。那么E先生住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因此答案就是:
A先生住在亚洲尼泊尔的加德满都;B先生住在南美洲哥伦比亚的波哥达;C先生住在欧洲奥地利的维也纳;D先生和E先生分别住在北美洲加拿大的多伦多、蒙特利尔。
漂流岛的语言
太平洋中有一个小岛叫漂流岛,是一个自然环境很好的安静的小岛。这个岛住着两种外表一样,而品德截然相反的人:一种人从不说谎,而另一种人却总是说谎。
漂流岛的语言,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语言都不一样。外人都不懂他们的语言。当人们向他们问问题,需要他们回答“是”或“不是”时,他们总是用“JI”或“Te”来回答。问题在于,其他地方的人都不知道“JI”表达的意思是“是”,还是“不是”。
一位聪明的旅行者理查德想到一个办法,他遇到了一个土著,于是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土著回答说“Te”。理查德听了这个土著的回答,马上就知道出“JI”和“Te”各代表什么意思了。
★大显身手★
请问:理查德提的是什么问题?
理查德向这个土著提的问题是:“你是不说谎的人吗?”或者是:“你是总说谎的人吗?”根据这个土著的回答,就可以确定“JI”和“Te”是什么意思。
这是因为,对于“你是不说谎的人吗?”这个问题,无论是对岛上哪一种居民来说,都会回答说:“是的”。对于“你是总说谎的人吗?”这个问题,岛上的两种居民也都同样会回答:“不是”。
银行保险柜失窃案
一天早上,警察局接到报案电话,美国霍顿广场附近一家银行保险柜被撬,大量现金失窃,经过反复排查,警察局的警员确定了三名具有重大嫌疑的人:斯莫利特、路易斯和阿拉贝拉。通过审讯,确定了以下几点情况:
(1)窃贼使用了一种特制的工具用来撬开得保险柜,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使用这种工具。
(2)如果斯莫利特作案,那么阿拉贝拉一定会伙同他一起。
(3)路易斯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他不会使用这种特制的作案工具。
(4)罪犯一定在这三个人中,有可能是一个,也有可能不是一个。
由已知的情况,可知下面有一项是正确的。
A.斯莫利特是罪犯,路易斯和阿拉贝拉无法确定。
B.斯莫利特和路易斯是罪犯,阿拉贝拉无法确定。
C.阿拉贝拉是罪犯,斯莫利特和路易斯无法确定。
D.路易斯是罪犯,斯莫利特和阿拉贝拉无法确定。
E.斯莫利特、路易斯和阿拉贝拉都是罪犯。
★大显身手★
如果你能判断出正确项,请说说,你是如何判断的?
从条件(1)和条件(3),可知路易斯是否参与作案无法确定;再结合条件(4),可得出结论,三人中其他的两个人斯莫利特和阿拉贝拉至少有一人参与了作案;从条件(2)“如果斯莫利特作案,那么阿拉贝拉一定会伙同他一起”,可得出结论如果阿拉贝拉不作案,那么斯莫利特也不作案,那就没有人参与作案了,这与(4)相矛盾,所以,阿拉贝拉一定参与了作案。
至于斯莫利特是否参与作案,从所给的条件中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所以可以判断出C项。
智邀美人
艾娃小姐是位绝佳美人,马丁先生对她动了心。艾娃小姐生性羞怯,如果直截了当地请她吃饭,可能会遭到拒绝。还好,艾娃小姐喜欢有趣的游戏。马丁先生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马丁先生一本正经地对艾娃说:“亲爱的,我们做个游戏。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你,这两个问题都只能回答‘是’或‘不’,不能用其他语句。在正式提问以前,我要同你预先讲好,你一定要听清楚之后再郑重回答,而且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必须在逻辑上完全合理,不能自相矛盾。”
艾娃感到非常有趣,爽朗地对马丁先生说:“好吧!请你发问。”
★大显身手★
马丁先生该怎样提问,才能达到他想请艾娃小姐吃饭的目的?
第一个问题:“如果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吃饭?’,你能不能像回答第二个问题一样,回答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吃饭?”
无论第一个问题回答“是”还是“不”,第二个问题都只能回答“是”,这样才能从逻辑上站住脚。
失窃的宝石
豪华的巨型游轮“伊丽莎白”号正在大西洋上逆流而上,突然身穿丧服的夏洛特太太慌张地跑来找到船长哈罗德说:“哈罗德先生,我随身带的父亲的骨灰盒不见了!”
哈罗德听完夏洛特太太的话,一点都不着急,他对夏洛特太太说:“太太,您一定是太伤心,忘了自己存放的地方了,再仔细找找吧,有谁会偷骨灰盒呢?”
“不不,不是的!”夏洛特太太急得满头是汗,连连解释说,“骨灰盒里不仅有我父亲的骨灰,还有1颗价值5万马克的宝石。”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夏洛特太太的父亲杰罗姆教授应加拿大魁北克大学的邀请,前去执教。战争爆发后,杰罗姆教授就一直没有回国,在加拿大一待就是几十年。
后来杰罗姆教授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他唯一的孩子夏洛特太太便去了加拿大,陪他去医院并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这一年冬天杰罗姆教授病得越来越重,最终卧床不起,弥留之际,他叮嘱夏洛特太太务必要把他的骨灰带回德国安葬,并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换成的一颗宝石交给了她。
夏洛特太太无比焦急地对船长说:“就是为了掩人耳目,防止宝石被人盯上,我才把宝石藏在骨灰盒里,并一直把骨灰盒带在身边。没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人还未回到故乡,现在父亲的骨灰和宝石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才好啊……”
哈罗德船长听完夏洛特太太讲述,立刻找来了游轮上所有进过夏洛特太太舱房的人,并逐一进行调查,最后记录了如下情况——
夏洛特太太隔壁舱房的乔纳森太太:大约7点进了夏洛特太太的舱房邀请她一起出去透透气;7点10分两人走出舱房,到甲饭上,同时清洁员劳拉来打扫舱房。
夏洛特太太因为觉得有点冷,返回舱房取外套,这个时候是7点15分,却看到清洁员劳拉居然在翻动她的衣柜。夏洛特太太当即斥责了她几句。随后两人开始争吵,一直到7点25分。
7点30分,乔纳森太太又来到舱房邀请夏洛特太太去舱外观赏两岸风光,夏洛特太太因情绪不好,没有同去。
到清洁员劳拉离开后,夏洛特太太忽然发现骨灰盒不见了……这个时候是7点35分。
如果正如夏洛特太太所陈述的这样,那么骨灰盒失窃案一定是乔纳森太太和劳拉两个人中间的一个,那么会是谁呢?
正在哈罗德船长思考时,一位船员跑来向船长报告说:
“我刚才换班路过船尾时,看到后方不远处的海水中有一个接近黑色的木盒随着波浪在上下颠簸。”
哈罗德马上跑到船尾一看,果然有一个小木盒,而这小木盒就是夏洛特太太所描述的骨灰盒的样子。于是他马上下令掉转船头返航打捞这个黑色的盒子。此时是8点35分。
到9点50分终于追上了正在海面上顺流而漂的木盒。哈罗德马上命人把它捞了上来。
夏洛特太太赶来一看,这个木盒正是她父亲的骨灰盒,可是骨灰盒中的那颗宝石却不翼而飞了。
这时,哈罗德拿出了记事本,把刚才发生的事情,时间、地点一一记录了下来,然后他拿着本子,像是在上面验算着什么,忽然,哈罗德船长抬起头来说:“我知道是谁窃取了骨灰盒,偷走了宝石,并把骨灰盒投入海中了。”
破案的结果,同哈罗德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最终他们在行窃者的房间里搜出了宝石。
★大显身手★
你知道,是谁偷走的吗?哈罗德是用什么方法推理的呢?
宝石是乔纳森太太偷的。
想要知道是谁偷走了骨灰盒,先要知道谁有作案的时间。
设船在静水中的速度为v,水流速度为u,那么船顺流时速度为v+u;逆流时的速度为v-u;再设骨灰盒被投入海中的时间为t。
因为骨灰盒被凶手扔下游轮后,游轮逆流行驶的距离再加上骨灰盒在海中漂流的距离,等于游轮在8点35分到9点50分这段时间内顺流所走的距离,
即:(v-u)(8:35-t)+(9:50-t)u=(u+v)(9:50-8:35)
解此方程得t=7:20分
因此,骨灰盒被扔入大海的时间是7点20分,而此时劳拉正在与夏洛特太太争吵,她没有作案时间;因此作案者是乔纳森太太。
分玫瑰花的难题
爸爸让6岁的多丽丝分8朵玫瑰花,要求她把花朵最大的两支分给爷爷,再把两支开得最艳的分给奶奶,然后把两支最新鲜的分给妈妈,剩下两支留给自己。
多丽丝歪着脑袋,想了想,信心十足地先挑了两支花朵最大的分给了爷爷;接着又找花开得最艳的,可是这时她发现爷爷的两支花里有一支是开得最艳的,就从爷爷那里拿回一支给了奶奶,她接着又去挑最新鲜的,一看剩下的都不新鲜,最新鲜的在奶奶那里有一支,爷爷那里有一支,于是又向爷爷、奶奶各要了一支分给了妈妈。最后,爷爷一支玫瑰花都没分到,奶奶只分到了一支,只有妈妈分到了两支,而自己这里却剩下了5支。多丽丝皱着眉头不知怎么分这8支玫瑰花。
★大显身手★
你能用逻辑知识帮多丽丝解决她遇到的难题吗?
多丽丝分玫瑰花遇到的困难,是由于她还分不清主次,不了解逻辑划分的基本知识。在这个题目中,多丽丝应先把一个大类分成几个小类,每一次划分只能有一个依据,小类之间不能交叉重叠。不可以对一类事物在一次划分时使用不同的依据。如先划分花朵大的,再划分花开得最艳的时,就应把前面挑出的花朵大的排队出去,在剩下的花朵里面挑,这样就不会出现故事中的混乱了。
谁遭到了绑架?
因为一笔巨额财产的分配问题,汉森家族中的五名成员出现了些矛盾,这五名成员为:汉森太太、汉森先生、汉森夫妇的儿子哈里、汉森夫妇的女儿赫莉,还有汉森太太的哥哥弗里曼。他们之中的一人绑架了另外四名成员中的一人。下面是已知的关于这五名成员的事实:
A.在绑架案发生时,有一男一女两人正在一家咖啡馆里。
B.在绑架案发生时,行凶者和被绑架人两人正在一艘游船上。
C.在绑架案发生时,两名子女哈里和赫莉中的一人在独处。
D.在绑架案发生时,汉森太太和汉森先生不在一起。
E.被绑架人的同胞兄弟或姐妹是无罪的。
F.行凶者比被绑架人年轻。
★大显身手★
在这五名家族成员中,谁遭到了绑架?
根据A、B、C,绑架案发生时,有关这五名家族成员所在地点的情况是:
有一名男性在咖啡馆里,行凶者在游船上,两名子女中的一人在独处,还有一名女性在咖啡馆里,被害者在游船上
根据D,在绑架案发生时,汉森太太和汉森先生不在一起。因此,要么是汉森先生在咖啡馆里,汉森太太在游船上;要么是汉森太太在咖啡馆里,汉森先生在游船上。
如果汉森先生在咖啡馆,那么和他同在咖啡馆的女性一定是他的女儿赫莉,因而两名子女中独处的那一人是他的儿子哈里,而在游船上的是汉森太太和她的哥哥弗里曼。于是汉森太太和弗里曼两人中,一人是行凶者,另一个遭到了绑架。但是由E得知,被绑架人有一个同胞兄弟或姐妹,而且这个同胞兄弟或姐妹是无罪的。因为现在只有汉森太太和弗里曼才是这对同胞兄弟或姐妹,因此这种情况不成立。所以这个假设不正确,汉森先生不在咖啡馆。
因此,在咖啡馆的是汉森太太。如果汉森太太在咖啡馆里,那么同她在一起的要么是弗里曼,要么是哈里。
如果弗里曼同她在一起,那么汉森先生是和一名子女在游船上。根据E,被绑架人不会是汉森先生,因为在其他几名成员中没有人是他的同胞兄弟或姐妹;因而判断出行凶者是汉森先生,被绑架人是其中一名子女。但是这种推测也不成立,因为这同F矛盾。因此,汉森太太在咖啡馆里不是同弗里曼在一起,而是同哈里在一起。因而,独处的那名子女是赫莉。所以,汉森先生是和弗里曼一起在游船上。根据E,被绑架人不可能是汉森先生,所以被绑架人是弗里曼,因为汉森太太可以是他的同胞姐妹。
尴尬的准则
有一位聪明的将军,在他所驻守的区域里有一条河通往邻近的敌国。为了避免有间谍偷偷传送情报将本国的机密泄漏给邻国,将军制定了一则过河准则:每一个要过河的人都必须说明自己过河的目的,说实话的人可以过河,说谎话的人要被抓进监狱。
一天,有一名鞋匠来到河边,看守的士兵拦住他,询问:“你到河边来干什么?”
鞋匠回答说:“我是到河边来被抓进监狱的。”
士兵听了不禁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办,只好向将军报告。
★大显身手★
如果你是那位将军,你会怎么做呢?
按照准则的逻辑推理,如果把鞋匠抓进监狱,就说明鞋匠说的是实话,既然是实话,按照过河准则,就应该让他过河。可是如果让鞋匠过河的话,那么鞋匠就是在说谎,应该被抓进监狱。这样就陷入逻辑的悖论。所以看守的士兵就不知该怎么办了。
但是,这个逻辑推理并非是没有漏洞的。这条准则既然是为过河的人制定的,那么就只适用于过河的人。而这名鞋匠是要过河吗?看起来,他倒更像是来捣乱的,既然不是过河的人那么就不再适用于过河准则,这样,悖论也就不存在了。
应聘比尔盖茨的助手
比尔盖茨招聘助手,应聘者众多,盖茨先生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道题目,谁最先答出来谁就被录用了。
他随手在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名片,一共拿出了19张,其中8张正面向上。他对应聘者说道:“如果蒙上你的眼睛,而你用手又摸不出名片的正反面。现在要求你把这些名片分成两部分,每一部分下面朝上的名片数都相同,应该怎样做呢?”
盖茨先生话音刚落,应聘者中的朱迪站起来说道:“我知道怎样做了。”最终朱迪被录用了,你知道朱迪是怎么做的吗?
★大显身手★
把卡片分成11+8两堆,然后把8张名片那堆反转。
剩余的蜡烛
在爱迪生发明出电灯以前,人们在夜晚只能点蜡烛。伊凡和他的伙伴们每天拿着蜡烛聚到一起学习,因为这样会更亮些。
(1)房间里一共点了12支蜡烛,因为有三名伙伴提前结束了学习,他们吹灭了3支蜡烛,那么第二天还有几支蜡烛?
(2)一个星期后,一起学习的伙伴更多了,伊凡和伙伴们学习时一共点了19支蜡烛,后来有几名伙伴做完作业走了,他们就吹灭了9支。这时,还剩多少支蜡烛?第二天还有多少支?
★大显身手★
(1)因房间里点了12支蜡烛,吹灭3支,其余9支全部烧尽,所以第二天只剩吹灭的3支蜡烛。
(2)刚吹灭蜡烛时还有19支,第二天还有9支。
因为当时点着19支蜡烛,后来吹灭了9支,那时,继续点着的10支加上吹灭的9支,是19支。
又因为继续点着的10支,没吹灭,到第二天,烧尽了。所以只剩下之前吹灭的9支。
罗伯塔教授的电话号码
86岁高龄的罗伯塔教授独自一人在家,这一天,他忽然中风,他急忙拨打家人电话,可是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家人正在飞机上从国外赶回来,绝望之中,他只好往当地警局打电话,希望能得到帮助。警员接起了他的电话,可是罗伯塔教授的面部肌肉完全不受控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无奈地敲击话筒让对方知道电话这边有人,并不是一个恶作剧电话。
所幸接电话的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官维尔文先生,他察觉出异常,便试探着问道:“您好,您是想告诉我们您那里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是吗?”
罗伯塔教授喜出望外,赶忙再次敲击话筒。
维尔文警官猜想,这个区域有很多老年人单独在家,这很可能是独居的老人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说不出话来,也许是中风,甚至可能是突发心脏病。只有尽快弄清楚对方的地址才能赶过去给予帮助。可是对方又说不出话来,怎么办呢?
突然,维尔文警官灵机一动,对他说:“我需要知道您的电话号码以便查到您的地址,现在我向您问问题,您敲击一下话筒,表示‘是’;敲击两下,表示‘不是’,好吗?”
对方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敲击了一下话筒,表示同意。
这是一座有着几百万人口的城市,电话号码有七位数。维尔文警官想要确定对方的电话号码,需要问多少次啊。可是,维尔文警官确信自己最多只要问24次问题,就能知道对方的电话号码。
维尔文警官的第一个问题是:“您的电话号码大于5000000吗?”
罗伯塔教授敲击了一下话筒,表示是的。
“您的电话号码大于7500000吗?”维尔文警官接着问道。
又传来一下敲击声。
★大显身手★
请继续提最多22个问题,确定出罗伯塔教授的电话号码。
罗伯塔教授的电话号码是7位数,那么这个数字一定在1000000与9999999之间。
维尔文警官知道罗伯塔教授只能用敲击话筒给出回应时,便想到最好的沟通方法就是只需要对方回答是或不是。
维尔文警官的办法是:取1000000与9999999中间的数即5000000,然后问对方的电话号码是否大于5000000,这样就可以确定彼得先生的这个电话号码是在1000000与5000000之间,还是在5000000与9999999之间了。在得到回答后,不断重复上述步骤,如:您的电话号码是在7500000与9999999之间吗?您的电话号码是在8750000与9999999之间吗?如此每次都取上一个范围的中间数来提问,问24次就可以得到要找的电话号码,因为2的24次方=16777216,它大于七位数中最大的一个数9999999。
……
第18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50吗?不是
第19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25吗?不是
第20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12吗?不是
第21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06吗?不是
第22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03吗?不是
第23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02吗?不是
第24次提问:这个数大于9360701吗?是的
由此就可以查得电话号码是9360702。萨利先生一共只问了24个问题。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