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张旭东回到办公室,掏出钥匙打开保险柜。随着柜门被慢慢拉开,一股淡淡的臭气立刻溢出。他愣了愣,突然看到,有一个人,脑袋垂进两腿之间,全身蜷缩成球状,静静坐在最下层那个相对宽敞的空间内……
1.死者是自己钻进保险柜的?
从时间顺序上,“保险柜里的男尸”这个案子是我们2008年办的一个案子了,这个案子并不血腥,但十足离奇,十足的折磨人,侦破的时候我们差点脑袋都要炸开了,这里就把这个案子讲给大家听一听吧。我始终觉得,现实总比你想象的更加离奇,你碰上了才知道这句话一点不假。
那年夏天,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攻坚战,刑警队更是首当其冲的责任单位,每天,仅一个副大队领几个内勤在家,其余人全部深入社会面一线。
天气酷热难耐,经常熬通宵非常折磨人,但确实出成果,一大批犯罪分子纷纷落网,治安状况较之前好了很多。
某日,正好轮到陆敏和我在单位值班。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将电话打到值班室,说我市某纺织厂内发现一具男尸,当地派出所已经派人前往,要我们也立即出警。我马上跟陆敏作了汇报,她带着我和老刘等人匆匆赶往现场。
在纺织厂门口,我们遇到从外面赶过来的其他民警。听肖天明说,好像是有人死在了保险柜里。我感到非常纳闷,好端端地怎么死在那里呢?
肖天明哼了一声,说:“听说有钥匙的人当时就在场,是打开柜门后发现的。奇了怪了,要是外来人员作案,他是怎么把死者弄进去的?如果是内部人自己干的,为啥要装进保险柜,还主动报警?又不是过年过节吃撑着了,和我们开这种玩笑。”
走进纺织厂大院,现场所在的机关楼已被派出所民警用隔离带戒严,几十名工作人员全被疏散出来,个个面色惊慌,三人一群五人一伙地窃窃私语。
老刘在我身边嘀咕了一句:“这破单位还有好几十坐办公室的,不黄都没处说理了。”
与辖区派出所的同志做过案件交接,我们在纺织厂厂长和保卫科科长等人的引领下,跨过门口的警戒带,鱼贯走进略显破旧的机关楼。
外面热如蒸笼,楼内却略显阴凉。我们上到2楼,在靠近楼梯的第三个房间门口停下。
厂长推开门,往里指了指,告诉我们,这个房间就是财务科办公室。
按照办案程序,首先由陆敏带领几名民警拿着技术设备,对室内地面和可手触部位进行足迹、指纹提取。同时,对现场进行初期影像固化。待这两项工作完成后,我们走入了房间。
这间办公室不是很大,也就十一二平方米,里面陈设非常简单,三张老式木制办公桌分占三个墙角,一台体积巨大的墨绿色保险柜立在靠近房门的另一个墙角。或许是因为用得久了,柜体表面的绿色喷漆剥落严重。
此时,柜门大敞着,一个人脑袋扎进两腿之间,全身蜷缩成球状,斜靠在柜内最下层。虽然看不到脸,但从衣着和体态判断,肯定是一名男性。在他头顶上方有一道金属隔板,整齐地码着十几摞成捆的人民币。
上面是巨款,下面是死人,眼前画面反差如此之大,让我突然想起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句话。
由于天气炎热,人死后很快就开始腐败,室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尸臭味道,几只苍蝇嗡嗡地绕着保险柜直打转儿。
肖天明指挥两名民警,小心地将尸体搬出放在地面,又用力将其身体慢慢舒展开。记得老刘曾和我讲过,人死亡一定时间后会出现尸僵现象,可以保持被害时的原型状态。尸僵发展到最严重的时候,需要用工具才能扳动。
死者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长着一张消瘦的刀条脸,颜色青紫发黑,眼睛半睁,牙关紧咬,肌肉扭曲,表情十分痛苦。不但如此,面孔和脖颈密布长长的血痕,渗出的鲜血已经凝固成痂。
技术民警照相的时候,老刘蹲在旁边,仔细观察着死者面部,又抓起其双手检查了一下。
他告诉我们,死者颜面青紫,表情痛苦,面部及脖颈有抓挠的痕迹,双手指甲缝内有凝结的血丝,这些都是主动性窒息死亡的一些基本特征,说明是活着进入到保险柜中的。由于柜门密闭,里面氧气很快耗光,他在窒息这种极度痛苦的状态下,有过挣扎和抓挠自己的行为。
我听完就是一愣,活活闷死在保险柜,那种滋味儿想想都让人觉得难受。
老刘又将死者外衣剪开,对尸表进行了简单检查,没有发现任何暴力行为造成的外伤,也没有检测到中毒的迹象,看来就是单纯的窒息死亡。
死者体表出现大量紫红色尸斑,均沉积于臀部和大腿后侧,与死亡时的体位相符合。坐骨凸起端和双足足跟,却呈现出异样苍白色,没有尸斑形成。这是由于死者身处坐姿,受压迫部位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挤到其他地方造成,也进一步说明死者在柜中时间已经很久了,而且没有发生过位移。
看尸斑生成状态已经到了湿润期,又验了验尸温,结合其尸僵进展程度,老刘推断死亡时间应该是头一天下午17时左右。
初步尸检结束后,我们又对保险柜进行了全面检查。这个保险柜属于那种最老款的,目前市面上已经很少见了。看锁具形式,不带密码校验功能,仅能用唯一的钥匙进行开启和锁闭。
柜门把手部位提取到了死者的清晰指纹,说明他生前有过开门的行为,很有可能是自行钻入。保险柜前、左、右三面内壁均发现一缕缕的微量擦蹭血痕,利用便携式ABO血型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与死者血型具有同一性,推断是他在柜内使劲挣扎时,面部伤口与柜壁碰撞摩擦后沾染上的。
老刘的尸检结论和对保险柜的检查结果让我们很是吃惊,仅就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死者肯定是自己钻进柜内的,而且还是非人为主动性窒息死亡,那杀人移尸之说显然就无法成立了。我心里暗暗琢磨,总不能是他活腻歪了想自杀吧,这样的案件还真是闻所未闻。
翻检死者的衣物,我们在其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部七成新呈关机状态的诺基亚7610手机。同时,裤袋内还有若干钱款和一串钥匙。除此之外,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肖天明戴上手套将手机打开,屏幕亮了一会儿又很快关机,估计是没电了。
反复试了几次都是如此,肖天明点点头,说:“诺基亚手机就是这点好,没电也能开机,赶明我也换一台。”说着,他将手机递给我,问我看出什么问题没有。
我抓抓头发,说:“没什么问题啊,就是手机没电了呗。”
肖天明晃晃脑袋,说:“这里面的问题大去了,回头再说吧。”随后,他让一名民警将手机拿回去做技术检验,并尽快调取全部通讯记录。
一切分派妥当后,肖天明用手指敲了敲柜门,慢慢地说:“这也算是个小密室吧,案子有点意思了。”
2.财务科的三名嫌疑人
将尸体抬走后,陆敏又对现场进行复勘。我们则退出房间,找到报案人,也就是当时案发的目击者,纺织厂财务科的工作人员。
事先根据厂方领导介绍,财务科一共有三名成员,分别是:科长张旭东、会计孙芳和出纳刘丽娟。案发后,此三人已经被派出所民警带至其他房间,并派专人看守,绝对不许说话,以防交流串供。不过这种事后诸葛亮的做法根本没多大用,要是真的预谋作案,人家早都熟记“台词”了。
见我们一大群陌生人穿着便衣走进屋,三个人都下意识地站起身,估计是猜出警察来了,神情略微显得有些紧张。
肖天明简单问了他们几句,然后分配了一下任务,让其他民警将孙芳和刘丽娟带到另外的房间,由我来配合他给科长张旭东制作询问笔录。
张旭东显然知道自己的嫌疑最大,他反复强调,科里这台保险柜已经用了很多年,钥匙虽然一直是由他随身携带并保管,从来没有备用钥匙,但是肯定没有脱离过自己的掌握。
案发的三天前,他和本厂的某位副厂长一起去外市兄弟单位考察,是昨天晚上才回到我市的。今天白天上班后,也一直没有开柜。到了中午,厂长打电话说下班前发本月的高温费,他们才打开了保险柜,然后就发现里面竟然藏了个死人。
与此同时,对会计孙芳和出纳刘丽娟的询问也在其他房间进行着。
会计孙芳表示,昨天中午她跟分管副厂长请了事假,下午1点左右就离开了单位。民警警惕性很高,当即问她为什么要请假。孙芳的回答是,晚上要去参加初中同学组织的聚会,事先应该买件上档次的衣服撑撑场面。问她有谁能够证明,孙芳提供了一个女同学的名字,说两人下午一起去的商场,整整逛了半天,然后晚上直接去的聚餐饭店。
出纳刘丽娟则说,当天下午办公室里虽然只有她一个人,但自己手中没有保险柜钥匙,根本无法打开柜门。同时,自己全天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偶尔离开房间上厕所时也都会锁门的。昨天傍晚17时30分下班的时候,一切还是好好的,离开房间时门也是锁好的。
对财务科三名当事人的询问结束后,我们相互碰了碰,大家纷纷认定,科长张旭东具有一定作案嫌疑,因为整个财务科只有他一人掌握保险柜钥匙。于是,针对张旭东提供的一些相关信息,我们找到涉及的厂方当事人进行取证。
纺织厂厂长证实了张旭东的话,根据该厂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保险柜的钥匙确实只有张旭东一人拥有,而且肯定没有后备钥匙,就是他这个厂长想用钱,都得提前打招呼。关于这种说法,符合一般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我们予以了采信。
出差的那名副厂长告诉我们,张旭东在三天前确实和自己一起赴外市兄弟单位考察。在此期间,两人无论干什么都是同进同出,到了晚上也是住在酒店同一间套房。同时,他还提供了被考察单位的联系方式,让我们尽管去核实。看他一副积极的态度,生怕自己也受到牵连。
同时,技术民警又对财务科三名工作人员的指纹进行了采样,通过比对后发现,也只有张旭东的指纹留存在保险柜上,与他之前的描述完全一致。此外,在财务科地面,分别提取到了死者和财务科三名成员的足迹,没有发现第五人。
眼见调查结论摆在那里,我们都产生了强烈的疑惑,这个案子也太绝了,死者没有钥匙,无法自行打开柜门,可又是怎么钻进保险柜中的呢?
现场勘验调查结束后,我们嘱咐厂方保护好现场,将尸体拉回了刑警队。
3.老套路——排查分析
当天上午司马局长去参加市政法委召开的一个会议,这种会议长篇大论,磨磨唧唧,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快下班的点了。
他听完我们的汇报也挺纳闷儿,死者为什么要钻进保险柜,难道是盗窃?可他是怎么打开柜门的呢?再说了,盗窃没必要钻进柜子里啊,不可能是有意选择闷死自己自杀吧?
我们研究了半天,始终无法给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最后,司马局长决定,在目前一切尚未明朗的状况下,只能先从死者的身份和财务科三名成员开始查起了。
先说财务科这三个人。
科长张旭东所说的考察单位是外市的一家纺织厂,距离我市不远,来回车程也就三个小时。案发的当天晚上,我和两名同志就驱车赶到了那里。厂方负责接待的那个人证明了张旭东的话,三天前,副厂长和张旭东确实曾到该纺织厂进行考察。
听我问他是否有发现张旭东曾在考察中途离开过,该人立刻笑了,说:“现在整个纺织行业都不景气,家家全一个味儿,有什么可考察学习的,纯扯王八犊子。”
他告诉我们,名义上的三天考察,实际上也就逛了俩钟头,然后纺织厂这俩人就出去潇洒了。自己作为陪同人员,也跟着蹭了三天便宜。
经侧面调查走访,该人与张旭东之前并不相识,其证言可以采信。由此看来,张旭东的确不具备作案时间。
按照会计孙芳提供的姓名和地址,专案组其他民警找到了她提到的那位女同学。
该人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孙芳曾给自己打来电话,约她下午去逛街买衣服。午饭后,孙芳打车接她来到商业大街,两人一直逛到晚上18点多钟,然后直接去了聚餐饭店。商场小票显示的购物时间和饭店的其他人都能予以证实。
据此分析,孙会计也不具备作案时间。
至于出纳刘丽娟,因为全天在单位上班,调查起来比较容易。其出入均有多名目击证人证实,目前还没有发现什么特殊之处。
不过,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案发当天的17时,刘丽娟下班为17时30分,她为何没有看到死者进入房间,似乎有些不可理解。何况死者挣扎时肯定大声呼叫,连蹬带踹,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听不到呢?
对此,刘丽娟一再坚称,自己又不是睁眼瞎,肯定没有看到有人进入,而且出门上厕所的时候也都是锁闭房门的。
虽然我们对她这个说法心存疑惑,但是,她没有保险柜钥匙这一事实却是不容质疑的,也就只能认为,当时她真的耳聋眼瞎了。
死者如何进入房间,如何打开保险柜,成了整个案件的关键。同时,也是最让人感到费解的两个疑点。
接着,对死者的调查有了一定进展。
通过调取死者手机中的通话记录,我们查出该人名叫吕阳,现年24岁,家住在我市城东区。
经进一步走访核实,我们了解到,吕阳属于社会无业人员,有过很多前科劣迹,2001年前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一年半有期徒刑。
案发当天中午,吕阳吃过午饭后,曾对父母说要出去一趟,随后就失去联络。
吕阳的手机在案发时已经没电,充电打开后,我们发现,这部手机已经被调成了无声模式。
肖天明告诉我,他在现场打开吕阳的手机时,就已经在屏幕上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才说里面的问题大去了。这个吕阳肯定是有意入室盗窃,否则也不能好端端将手机调成无声状态。可他怎么会平白无故往柜子里钻呢,难道是八百辈子没看过这么多钱,激动得有些忘乎所以?
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都觉得肖天明关于吕阳盗窃的推论十分正确,然而吕阳在行窃过程中,不知何故竟然钻入保险柜内,又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特殊状况,被人锁上了柜门,这才导致的窒息死亡。
可是,姑且先不管吕阳是如何打开柜门,又是否因为太过兴奋而钻了进去,要想让其盗窃的推论成立,就必须找出吕阳进入纺织厂的证据。
我们在调查中看到,纺织厂大门有保安,机关楼楼口有传达室,而案发时财务科房间内有出纳刘丽娟,吕阳是如何躲过无数双眼睛,穿过三层大门进入财务科,并打开了保险柜的那道小门呢?
尤其是财务科,据刘丽娟自称,她一直在屋中上网,偶尔上厕所或者去其他房间串门聊天也会锁门的。吕阳难道是从天而降,还是地底下冒出来的隐形人?
针对这个疑点,我们经分析认为,吕阳一定是通过其他入口进入机关大楼的,应组织警力对纺织厂进行一次检查。
检查中,我们发现,纺织厂大门有两名专职保安,而且设有电动门,外人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吕阳从大门进入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
机关楼传达室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跟我们保证,只有见到门岗开具的凭证,外来人员才能进楼。以前曾经发生过办公室在大白天被盗事件,厂长下了死规定,来人必须验明正身。似乎这里也不太可能。
见到这一检查结果,司马局长命令我们围绕纺织厂和机关办公楼周边开始搜寻。终于,在办公楼1楼的男厕所内,我们发现一扇缺了半扇玻璃的窗户。该位置正好紧贴纺织厂后墙,而后墙则有一处坍塌,直接与外面的一片荒地相连。通过对遗留在窗台和玻璃上的指纹足迹进行检验比对,与死者吕阳具有同一性。至此,吕阳进入楼内的可能性被证实,看来他确实有意盗窃。
接下来,就是财务科的房门。刘丽娟口口声声说外出肯定锁门,但女厕所就在本楼层,依据常理推测,她有可能出于疏忽大意而忘记锁门,吕阳就是趁这个短暂的空当进入了财务科室内。
如果这个假设可以成立的话,那么目前本案只剩下一个疑点,就是:吕阳究竟是怎么打开柜门的。
关于这个疑点,我们一共设想了两种可能性:一是利用开锁工具,二是有人从旁协助。
不过,我们很快就对第一种可能加以否定。根据勘验结论显示,保险柜锁具没有外力撬动迹象,就算属于技术开锁,吕阳身在柜内,又是如何将柜门锁上的呢。话又说回来,怎么看也看不出吕阳深藏开锁的绝技。
关于第二种可能,我们分析了一下,所谓有人协助,其实还是用钥匙开锁。看来饶来饶去,我们依旧没有跳出这个圈子。
眼见调查开始走进死胡同,我们决定暂时将其放下,结合有人协助这一推测,把视线重新放在财务科这三个人的身上。有极大的可能是里应外合,监守自盗,财务科有内鬼与死者吕阳串通作案。至于作案动机,无外乎就是盗窃单位财物。
但是,经过细致分析,这种可能性却没有能够得到专案组全体成员的一致认可。尤其是肖天明,对监守自盗这一推论表示出强烈的质疑。
如果是内鬼与死者吕阳串通盗窃保险柜财物,最大的嫌疑人应该是科长张旭东。但事实上张旭东案发当天身在外市,他又不会腾云驾雾和分身术,而且还有副厂长和对方的接待人员为其作证。第二个嫌疑人则是出纳刘丽娟,因为当天下午只有她一人在办公室。可刘出纳没有保险柜钥匙,她又是怎么能打开柜门呢?难道她会特异功能,还是她是个开锁大师?
科长张旭东有钥匙,却没有作案时间;出纳刘丽娟有作案时间,却没有钥匙,这道两难命题让我们有些摸不着头脑。突然,有民警说:“既然两人各打五十大板,那会不会有另外一种解释,他们两人都是内鬼,共同策划了这起案件。”
张科长在出差前将钥匙交给刘出纳,刘出纳在案发当天下午,打门开柜,让从外面潜入的吕阳进行盗窃。但后期不知因为何故,吕阳竟然被锁进柜中。
肖天明马上指出,室内没有提取到其他人的足迹,吕阳又不能自己将柜门锁死,这个又该如何解释呢,难道锁门的人是飘着进去的。而且,如果真是刘出纳掌握钥匙,必定是她锁上的柜门,她难道没有注意到吕阳已经死在里面了?
听肖天明如此一说,我立即插话:“柜门会不会就是刘出纳故意锁上的?”但仔细想想,她为何要将吕阳锁进去,这点却又说不通。就算是事后要杀人灭口,那她这性子也太急了吧,人还没出来就锁上了门。莫非是她个人与吕阳发生了矛盾,存心在吕阳盗窃之时挟嫌报复?可是,吕阳偷东西也就罢了,无非就是伸伸手,没必要整个身子钻进去啊。再说了,刘出纳为何要在自己办公室里制造案件,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别人——“你们别猜了,我就是凶手”,这点更是难以说通。难道,一切都是刘丽娟的故意行为,利用人们的逆反心理,制造自己无法罪犯的证据?如果真是这样,这个刘出纳就可称得上“胆大心细”了。
除了张、刘二人,财务科的第三名成员,那个会计孙芳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她的临时请假,究竟是巧合,还是一种刻意的回避呢?
尽管专案组内部达不成统一,但我们还是再次对财务科三名成员展开了更为细致的调查。
通过一段时间的摸排走访,我们最后确定,此三人与死者吕阳确实没有任何交往,其亲友也与吕阳没有交集,完全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根本查不到一星半点的作案动机。而且,张旭东和刘丽娟之间就是普通的同志关系,不存在协同作案的可能性。
侦破工作开展到这里,似乎进入了无法突破的瓶颈,没有内鬼,吕阳怎么可能钻进保险柜,还憋死在里面呢?然而就在我们倍感挠头的时候,转机出现了。这个转机是由另一起案子带来的。
4.配保险柜钥匙的老工匠
在“严打”战役中,教导员冯国立带队抓获了一个多人盗窃团伙,团伙五名成员全部落网,并一举破获了多起陈年盗窃案件。
看守所民警在深挖犯罪过程中,一名团伙分子眼见大势不妙,为了减轻罪责,主动交代了这样一件事情:
该盗窃团伙的老大叫陈青山,与我市一家洗浴中心的男服务生关系很铁。两人在一次喝酒的时候,感叹现在盗窃不好弄,而且风险太大,于是密谋策划了这样一种犯罪形式:那个服务生利用工作之便,暗地里尽可能地偷配一些衣帽柜的钥匙,然后在工作中伺机观察,一旦发现有熟客使用这些衣帽柜,他就趁客人洗澡之际,偷偷开启柜门。他还不拿别的,只拿存放在里面的钥匙等物,然后由伪装成客人的陈青山迅速带出洗浴中心,交给附近一个配钥匙的朋友进行复制。那个配钥匙的人确实是高手,迅速配好钥匙后,再由陈青山转递给服务生放回柜子里。等过一段日子,由服务生指点,陈青山带着自己的团伙利用复制的钥匙去这些熟客的单位或家里实施盗窃。这样一来,犯罪的成功率肯定极高,而且因为有时间跨度,还不容易被人怀疑。
看守所将信息回馈给冯国立,由他做补充侦查。冯国立一开始也只是觉得这种作案手法十分新颖,但是,他忽然想到队里正在全力侦破的保险柜男尸案,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于是,他马上将这一情况跟专案组做了汇报。我们敏锐地意识到,偷配钥匙案与保险柜闷尸案是可能有着联系的,既然两案同样涉及一个关键词——钥匙,那么不妨细致地查一查。
我们立即赶往看守所对陈青山进行突审。
听我们问起洗浴中心偷开顾客衣帽箱的事,这个陈青山立刻猜到肯定是自己手下人漏了底,也就不做负隅顽抗,痛痛快快地承认了下来。同时,他还向专案组交代,目前他们仅仅偷开过一次衣帽柜,只配了一把车钥匙和一个保险柜的钥匙。虽然配好了钥匙,但并没有实施具体的盗窃行为,配好的钥匙也在不久后丢失了。因为钥匙丢了,他也就没问服务生,究竟那个衣帽柜的使用者是谁。
听他说到曾经偷配过保险柜的钥匙,我们感到这里面有戏,会不会配的就是纺织厂保险柜那一把呢。于是,通过陈青山的指认,我们迅速将洗浴中心充当内应的服务生抓获。这个服务生初时还予以抵赖狡辩,叫我们一顿“收拾”,最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他还交代了偷配对象,那个被偷开衣帽柜的“老板”,竟然是纺织厂财务科科长张旭东。
得到这条线索,我们如获至宝,立即找来张旭东进行核实。面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张旭东还不太好意思承认。在我们一再保证不追究是否有过其他不端行为后,他才意意思思地承认了自己常去洗浴中心消费的事实,并一再声明,大多数是和领导一起去的,负责买单而已,自己单独去的次数极少。想到纺织厂近年效益滑坡,工人工资都发不出的现状,再看看这个张科长,一身名牌服饰,成天陪着领导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我们在感叹的同时,也只能苦笑一声。
5.层出不穷的疑团
张旭东曾在该洗浴中心消费,随身携带单位保险柜的钥匙,并且还被偷配过。掌握到这些情况后,我们将张旭东的原版钥匙交由陈青山辨认。陈青山瞅了半天,只说了一句:“好像是,我记得是把保险柜的钥匙。当时配钥匙的还说,保险柜的钥匙不好配,打开打不开可没法子保准。”同时,陈青山还交代,自己是亲眼看着老工匠配置的,肯定没有配第二把。
通过陈青山的供述,我们一致认定,保险柜的后配钥匙由陈青山之手遗失,并被他人得到,然后利用钥匙打开了纺织厂保险柜。
在新一轮的案情分析会上,司马局长在听取了大家的一些意见后,想了半天,说:“这事好像更玄了。如果是那个死者吕阳得到了钥匙并实施盗窃,他怎么可能马虎到自己把自己锁进去?如果是另一个人弄到的,那吕阳为什么出现在柜子里,那就只能说明吕阳有同伙。可这个同伙为什么要害吕阳,而且吕阳不疯不傻的,怎么就那么听话乖乖地钻进柜中呢?再说了,吕阳的死亡时间还不是纺织厂下班的点儿,如果真是要盗窃,他们放着晚上无人时段不去偷,偏偏选择这个时段,说不通,说不通!”
大家激烈地辩论好半天,始终达不成一致。这时,我说了一句话:“反正吕阳死在柜子里了,我们就先将他作为盗窃犯查呗。”
司马局朝我点点头,说现在也只能这样了,抓住眼前最主要的疑点一查到底是没有办法的最好办法。然后他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设:陈青山偷配了张旭东的钥匙后不慎又将其丢失,而死者吕阳通过某种渠道恰好捡到或者窃取了这把钥匙。然后,吕阳携带钥匙潜入纺织厂财务科实施盗窃。但不知因何原因,自己反而被关进了保险柜。因此,不排除吕阳有同伙存在的可能,可能是同伙之间发生内讧而故意实施的杀人行为。至于为何钱款未失,可能是当时过于紧张疏忽所致。
司马强局长的假设比较圆满地解释了他自己口里那些想不通的疑点,也比较符合当时我们大多数人的构想,但是经过反复推敲,问题又出来了。
其一,根据陈青山的交代和我们前期调查显示,陈青山与吕阳素昧平生,根本不认识。就算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吕阳弄到了陈青山手里的保险柜后配钥匙,他又怎么可能知道这把钥匙是开启纺织厂保险柜的那把呢?陈青山自己还没有傻到逢人便说的地步吧,除非吕阳是个能掐会算的半仙之体,弄到钥匙后自己念咒算出来的。
其二,虽然财务科保险柜款式老旧,没有验校密码这一功能,但是其复杂的锁芯结构,也不是一把复制的钥匙就能轻易打开的。同时,根据被抓获的配钥匙工匠交代,当时陈青山找他配钥匙时,他也确实曾说过他只管配,打开打不开没有十足把握。关于这点,生产这种保险柜的业内人士也给予了强力证明。那个专家拍着胸脯子说:“复制的钥匙是绝对不可能打开我们厂生产的保险柜的,我对我们厂的产品质量有百分百的信心。”
其三,通过现场勘验,财务科室内的可手触部位和地面上,除了张科长、马会计、刘出纳和死者吕阳之外,没有留下第五人的指纹和足迹。对于这点,我们结合对刘出纳的询问,是这样认为的,刘出纳在那天一早上班后就拖了地,而全天只有她和马会计两人出入。当然,还包括那个偷偷潜入的死者吕阳。而张科长是在发现尸体的当日回到单位的,所以地面只留下这四个人的足迹。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纺织厂一楼厕所窗户上,除了吕阳之外,也没有提取到其他指纹。如果非说吕阳有个同伙,那我们只能说那个同伙是一名会轻功的武林高手了。
其四,如果排除有同伙的可能性,而完全是吕阳煞费心机弄到了陈青山手里的保险柜钥匙,并且绞尽脑汁算出了这把钥匙是用来开启纺织厂保险柜的,然后神出鬼没地潜入纺织厂,并通过钥匙真的打开了保险柜。但是,开锁后的钥匙只能留在柜门上,若要锁柜门必须拔出钥匙。吕阳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套用宋丹丹小品里的台词,他跟大象一样还在柜里关着呢。如果没有第五人的,那又是谁锁上了柜门,导致吕阳被闷死在柜中的呢?
6.保险柜钥匙竟然也能配出来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案情分析会开得并不成功,很多疑问都是再次提出,始终无法破解,比如室内足迹指纹、究竟是谁锁上了柜门等等。同时,案情也根本没有得到进一步明朗,反而让我们陷入了更深的迷雾。越来越多的不可理解之处出现在侦察视线中,彼此纠结,互相矛盾,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完全无法用常识进行解释。
散会时,司马局长这样说:“如果实在没有一个合理正常的解释,我们就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往最不可思议的方面去联想。这不是我在开玩笑,因为眼前的事实决定了我们必须这样做。周围理性的墙壁堵死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在感性的道路上前进了。”
司马局长这句话颇有些文艺腔,让人感觉怪怪的,但不管案情如何错综复杂,侦破工作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为了验证后配的钥匙是否可以打开保险柜,我们专门进行了一次侦查实验。让那个配置钥匙的老工匠根据保险柜原版钥匙另行复制一把,尝试着去打开保险柜。
不服高人有罪啊,那个配钥匙的老工匠着实让我们震撼了一回,一把造型特殊的钥匙,他硬是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配了出来。
我暗暗合计,保险柜的钥匙都能配出来,以后还能有拦得住他的门?
在最开始的试验里,后配钥匙根本无法打开保险柜,甚至连插入锁孔都十分费劲。为了排除最小的潜在可能性,我们让这个锁匠一连配置了二十多把钥匙,反复进行尝试。最后,终于有一把钥匙顺利地打开了保险柜。
见保险柜门成功地开启,大家精神为之一震,心里也亮堂不少,看来后配的钥匙在实践中是可以打开保险柜的。
一直冷眼旁观的保险柜厂方专家也表示惊讶,连声说这简直就是奇迹。同时,他还有意无意地暗示我们,最好不要将这次侦查试验的结果对外公布,并许诺年年会为刑警队提供福利。
肖天明斜眼看着他,嘿嘿一笑:“提供福利行啊,我们枪柜坏了,你们先提供几个保险柜吧,不过可别叫人轻易就打得开啊。丢枪可是扒皮,的大事儿啊,我这警察还没干够呢。”那个专家就此不言语了。
在进行侦查试验的同期,我们对这个配钥匙老工匠也进行了细致调查。结果显示,这个人确实不认识吕阳,也就排除了他跟吕阳通风报信,由吕阳去盗窃陈青山钥匙这一可能性。
随后,我们将侦查的着力点再次放在死者吕阳身上,侧重查他案发前的活动轨迹,试图证明他是否有可能接触到陈青山,并弄到陈青山手里的保险柜后配钥匙。
这个工作就很难了,和大海捞针也差不多,但侦查员们还是放弃休息,全力以赴。同时,我们还多次前往纺织厂,对所有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时,又一个转机出现了。
7.吵架吵出命案
陈明虎,男,43岁,现任纺织厂党委办副主任,其办公室与财务科毗邻。当我们询问他在案发的下午,是否发现有陌生人进出财务科的时候,他神情变了变,说话有些犹豫。
看陈明虎如此表情,肖天明凭经验,立刻就知道有门儿。经过反复的耐心工作,陈明虎终于摆脱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负担,说出了当天下午他的一些经历。
眼看临近“七一”,纺织厂党委办公室准备发展一批新党员,并琢磨着搞一个宣誓大会。其实纺织厂也没啥人了,近些年效益不好,大家工资都发不下来,工人们离岗的离岗,下海的下海,里里外外也就剩下百八十号……但中国向来讲究仪式,整景儿那是必须的。可宣誓总得有一面党旗吧,难不成让仅有的几个小青年攥紧拳头对着墙壁喊口号。据陈明虎说,党委办早年有一面国旗和党旗来着,后来也不知道撇哪儿去了。那天上午,党委办书记跟他说,要他出去买面党旗回来,还说开个发票回去跟财务报销。
当天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大概是16点45分左右,陈明虎拿着新买的党旗和发票准备到财务科报销。刚进2楼走廊,他就看见出纳刘丽娟站在财务科门口捧着手机打电话。
陈明虎也没吱声,始终在一边站着,想等刘丽娟打完电话跟她说报销的事情。刘丽娟看陈明虎在旁边就将电话挂了,问他有什么事儿。陈明虎说有个条子要报一下。可不管好说歹说,刘丽娟就是不给报,还说什么张科长没在家,保险柜打不开,没钱等等之类的话。陈明虎有些不乐意,说:“党旗这百八块钱还用从保险柜里往外拿啊,你们抽屉里哪天没有三五千的活钱儿。”可说出大天儿来,刘丽娟始终还是那句话:“不行。”见刘丽娟态度坚决,陈明虎合计着,自己一个老爷们儿也犯不上跟个老娘们儿纠缠,于是转身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刚进屋,就听外面刘丽娟把门摔上了,整得响动还挺大。
听到摔门声,当时陈明虎这火腾一下就上来了,心里骂着不给报就不给报,你跟我耍什么脸子啊。他使劲压了压,才将这股火压了下去。在办公室坐了一会儿,陈明虎出门去上厕所,看到财务科的门敞开了,刘出纳则已经走到走廊的另一边继续讲电话。想到近年来厂子效益不景气,每回报个条子这个费劲,但厂领导和财务部门的条子却历来是来者不拒,陈明虎一气之下回屋将党旗拿了出来,从门外扔进财务科的屋里。据他回忆,扔的时候,党旗是完全展开平铺在地面上的,铺开的位置约为门口到保险柜之间。当时他还想,反正党旗我买来了,书记问起来就说给财务科了,等着他们报销呢。
扔完党旗,陈明虎去了趟厕所,回来时发现刘出纳还在走廊那头讲电话。他看着财务科门口的党旗,心里稍微合计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些欠妥,这不等于激化矛盾嘛,以后更没法办事了。于是,他走到财务科门前,弯腰将党旗收了回来。据陈明虎说,当时他在党旗上发现了几枚脚印,自己还暗骂刘出纳太过分,党旗掉地上了不但不捡起来,还踩上几脚。陈明虎将党旗拿回房间,抖落两下,收进了自己的卷柜里。
我们立即问他,你看到的脚印什么样,是男人还是女人留下的?陈明虎想了想,说那谁能留意,而且也过了好多天,得好好回忆一下。他合计了半天,突然大叫一声:“啊呀,好像是个男人的脚印,还挺大的,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刘出纳可是穿着高跟鞋的。”
8.还有一个隐藏的人
这条线索太重要了,我们立即找到出纳刘丽娟进行核实。刘丽娟对陈明虎曾在财务科门口找她商量报销一事予以确认,但对党旗扔在地面一事却给予否认。据她说,她打电话的时候习惯溜达着。那天和陈明虎交涉之后,自己觉得这个男的挺磨唧,确实一生气摔过门,然后就在走廊另一端继续打电话。大概打了几分钟吧,回来后并没有发现地上的党旗。对于我们之前曾问她下午是否离开过财务科、离开时是否忘记锁门,她曾经予以否认的事情。刘丽娟给出的解释是:在走廊那边打电话,财务科的门就在眼前,算不上脱离视线,当时自己忘了。
采集到上述信息后,专案组立即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大家通过讨论,一致认定陈明虎提供的线索极有价值,足以解释之前的很多疑点。他撇在财务科地面上的党旗上的足迹虽然已经无法查验,但依旧可视为犯罪嫌疑人所遗留。第一种可能是死者吕阳的,第二种可能就是锁上保险柜柜门的那个人。其中,第二种可能性最大,因为通过勘验,党旗所覆盖下的地面区域也留有死者吕阳的足迹,可以认为吕阳是先窜至财务科的,而陈明虎扔党旗发生在其后,锁柜门之人是最后来到的。
至于刘出纳所说的在走廊尽头处打电话,财务科没有脱离视线的说法,司马局长认为刘出纳可能过于自信,存在疏忽走眼的概率。
更重要的是,根据陈明虎的回忆,他报销无果回到办公室后,曾听到刘出纳摔门的声音。根据刘出纳回忆,自己确实摔过门,但房门是完全闭合的,虽然没有锁死,但肯定是闭合。而陈明虎扔党旗的时候,门却是敞开的。也就是说,死者吕阳是在刘出纳与陈明虎交涉及摔门之后,再次来到走廊口打电话的时候,偷偷推开房门窜进财务科办公室的,然后利用偷配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但不知道是何种原因导致他钻进柜中,并将钥匙保留在柜门之上。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吕阳在听到门外传来陈明虎的脚步声后,在惊慌失措之下,出于本能反应选择进柜躲藏。紧接着,陈明虎到门口扔下党旗,并去了厕所。同时,吕阳一直躲在柜子里没敢出来。再接下来,案件中隐藏的那个锁柜人出现了,他踩着党旗走进财务科,将柜门上的钥匙拔出。考虑到这个隐藏的人如果发现柜内有人的话应该会有所反应,大致能够判定,吕阳是将柜门轻掩上的,而锁门人并未开柜。或许是事先已经得知吕阳在柜里,故意锁门;或许是完全无意的行为,但他拔钥匙的举动也说明其心存不轨。当这个人取走钥匙逃离之后,正好陈明虎上完厕所回来,并再次来到财务科门前将地上的党旗取走。此时,吕阳被锁进柜内有一段时间,估计已经凶多吉少了。
整个案情的发展脉络由司马强局长一一道出,所有人均感到前所未有的不可思议,陈明虎去厕所小解,整个过程不过二三分钟,这么多的人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逐一出现在财务科,时间间隔极短,却一直不曾彼此撞见,还逐步演变成一起闷尸案。这么一系列离奇的巧合实在让人无法想像,而司马局长的细致推理和大胆推测更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是,这一切又无法推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案件,似乎只有这样一种合理的解释了。
9.那人是谁?
案件距离最后的水落石出似乎只有一层窗户纸了,但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得知钥匙就是开启纺织厂保险柜的?那个锁门人究竟是谁,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同时,这一切的推理假设也仅仅是推理假设,尚且缺乏确凿充分的证据,无法作为定案的根本。专案组认为,前期的侦查肯定还存在一些疏漏,如果锁柜门的人不是厂房人员,一定还有外人进入到纺织厂。我们决定加大力度,全力排查当天下午究竟还有谁到过财务科所在的楼层,吕阳又是如何得到了这把钥匙。
这次排查开始前,司马局长拍着桌子说:“挨个问,谁也别漏,就是苍蝇耗子都给我过一遍筛子。”
五天之后,侦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纺织厂门卫和办公楼传达室工作人员回忆,当天下午还有一名男性送水工进入过办公楼,是给3楼工会送水的。考虑到案发的财务科办公室在2楼,依据常理推断,送水工从3楼下楼后窜至2楼的可能性并不大,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首先找到送水公司负责人,向他了解这名送水工的一些情况。
送水公司负责人表示,纺织厂工会所需的桶装饮用水均来自该公司,当天恰恰是送水服务满一年的最后一天。如需再接受服务,则要提前支付下一年的服务费,也就是一年的水费。往常这项工作由负责送水的送水工将发票交工会主席签字,然后到财务科报账领钱。但当天那位叫陈云飞的送水工回来后,称纺织厂财务科没人,需要下次送水的时候再去领钱。而根据刘出纳的叙述,当天并没有送水工来找过她。
专案组立即认定,送水工陈云飞对公司负责人的回复是在故意隐瞒事实,而且与刘出纳的描述两相冲突,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应立即予以控制。
送水工陈云飞,男,27岁。看到我们来找他,陈云飞立刻慌了,没等我们怎么问,就哭天抹泪地说了。他交代:当天自己从纺织厂3楼的工会办公室下来后,直接去了2楼的财务科。当时,他是从走廊的西侧走进来的,看见财务科的刘出纳在走廊的东侧打电话,并没有看到自己。他刚要打招呼,突然发现财务科的门口铺着一面党旗,屋内则空无一人,而且屋内保险柜的柜门虚掩着,上面还插着一把钥匙。见此情景他脑子一昏,立刻起了贪念,鬼使神差地踩着党旗走到保险柜前,本想开柜顺手牵羊拿些钱,但手一摸到钥匙又立刻害怕起来,偷保险柜可是大罪啊。同时,他又想到,自己的指纹已经留在钥匙上面,万一这个柜子已经有别人提前光顾过,警察一验指纹,自己岂不是成了个冤大头。于是,陈云飞顺手一顶,将柜门扣合锁死,然后拔出钥匙溜之大吉。
供述之后,陈云飞可怜巴巴地问我们:“难道是保险柜里的钱少了?你们得好好查查,我可真没拿啊。我就是偷了一把钥匙,不算犯什么大罪吧?”看他这副样子,每名民警都感到一阵无法形容的怪异,难道这也算过失杀人吗?
随后,陈云飞将藏匿在自己家中的保险柜钥匙交出,经多名当事人辨认,确为陈青山偷配的那一把,而且通过实验,也可以打开保险柜。
至此,整个案件基本真相大白,吕阳入室盗窃,因为受到惊吓钻入柜中,而后,陈云飞拔出钥匙,并锁上柜门。其中,还穿插了陈明虎扔党旗等偶然事件,客观上给案件的发展制造了很多便利条件,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则是很多障碍。
看到案件总算是破了,我忽然想起当天看到案发现场时脑子浮现出的那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这个吕阳,还真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啊。
尽管案件大体已经弄清楚了,但依旧留下一些疑点: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知道钥匙就是开启保险柜的?他为何要选择白天潜入?是否真是因为听到门外陈明虎的脚步声,而出于本能反应钻进柜中的呢?
围绕这些没有弄明白的疑点,我们又断断续续查了将近一年,最后仍是没有任何头绪。目前,此案已被列为本局一号专案。侦查工作持续进行中。
后记
关于送水工陈云飞,因为没有实施盗窃,也不构成过失杀人,我们对其批评教育后便予以释放。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中,陈云飞见到财务科保险柜已经开启,柜门上遗留钥匙,本意是想盗窃财物,但因其突然产生畏惧心理,便顺手关闭柜门拔出钥匙。虽然他的这种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吕阳的死亡,但无法认定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也无法认定他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毕竟,保险柜是装钱的,而不是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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