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人皮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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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与恨的本质毫无区别,都是自私。

    1.“我在死人身上见过这个……”

    干了整整六年刑警,侦办过数百件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后来实在有些厌倦。去年,女儿三岁,老公陆超铁了心要跟我离婚。原因很简单,没有哪个老爷们儿能忍受媳妇成天成宿不回家。

    离婚后,我心情很差,自责的情绪严重影响了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照顾女儿,就想办法托关系调到机关老干部处,还挂了一个副处长的名。虽说不用拼死拼活地干了,职级也比刑警队高了半格,但在那样的地方待着,基本上也就相当于混吃等死。

    那年快到重阳节,根据局领导“关爱老干部,开展新活动,打造闪光点”的指示,处里开展了一系列文娱慰问活动。其中有一项工作由我负责,具体是组织部分离退休老干部票友演出一台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

    我琢磨着可以搞得正规一些,就专门跑到市京剧团,希望能够得到一些专业帮助,并许诺活动结束后会给予丰厚的资金回报。

    近些年京剧不吃香,团长对我的来访特别欢迎,尤其是听到那个钱数,更是将一张白胖脸笑成了菊花,不但当场就指定了导演,还表示要免费提供京胡、锣鼓等伴奏工具。

    首次排演那天,团长亲自把导演和伴奏工具送到了市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然后他也没走,跟我坐在旁边,笑呵呵地看着那些老干部咿咿呀呀。

    中午排演结束,大家纷纷去食堂吃饭,一名退休老刑警满脸严肃地拉住我,说有点事要跟我谈谈。

    这名退休老刑警叫张福祥,是局里的老字辈,我们平时都叫他老张。

    老张是敲平鼓的,他说在鼓面上看到一些奇怪的花纹,“似乎……似乎……”他似乎了好几句,也没似乎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最后摇摇头,说这件事不好说,非拉着我亲自去看看。

    那面平鼓不大,直径四十多厘米,看得出使用的年头已经很久了,鼓身的红漆脱落不少,露出块块暗黄色的内质木纹,鼓面有些发黑,脏污的地方也很多,看着像山水画似的。

    老张用手抹了几下鼓面,指着一个模模糊糊的花纹让我仔细看。

    我突然发现,鼓面上竟然画了一只鹰……

    老张叔掏出擦老花镜的鹿皮,跟嘴里蘸了点唾沫,在鼓面上使劲蹭了起来。渐渐地,鼓面干净了许多,上面的鹰形花纹变得越发清晰。

    那是一只展翼高飞的鹰,双翅延展开来有超过20厘米,通体暗绿,笔划粗狂豪放,雄鹰的凌厉之势扑面欲出。不过从花纹的质感和刻画的方式来看,更像是刺青,而不是简单的笔墨图画。

    听我发问,老张微微点头,说:“没错,这就是刺青,而且以前我还看见过。但……是在一个人的身上。”

    他的话让我一愣,“您……说这是张人皮。”话一出口,我自己都乐了,这怎么可能是人皮呢,摸着鼓面的质感,完全是牛皮。

    我觉得老张是在和我开玩笑,问他是不是记错了,要不,同样的花纹刺在鼓面上也是没准儿的事儿。

    老张摇摇头,“这只鹰我记得太深了,何况,它还不是刺在活人的身上,是……”

    他回头看看,确定屋里没人,然后盯着我的眼睛,阴恻恻地说:“是刺在一个死人的身上。”

    “我去……”老张的话让我感到身子有些发冷,“不能吧,这事儿……这事儿也太夸张了。”

    老张肯定地点点头,拉我坐下来听他慢慢说。

    2.抓捕失手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市街面上活跃着一个流氓团伙,为首的叫郝雷。这个郝雷生得驴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曾经在市体校摔跤队做过几年运动员,退役后也没心思上班,就纠集了一帮社会流氓和街头混子,专门做些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的事儿。发展到后期,团伙人员上升到四十多个,手里光是强奸妇女、致人重伤的案子就不下30起。

    1983年夏季,全国“严打”战役开始,市局刑警队一举端掉了这个团伙。当时负责抓捕郝雷的,就是重案中队的队长老张。

    那次抓捕是在8月某天深夜,事先根据内线上报的消息,当晚郝雷会住在一个情妇的家里。

    出于稳妥,老张早早就带着三名同志摸到了郝雷情妇所住的平房外熟悉地形。

    看到屋里的灯灭了很久,几个人轻手轻脚跳进院子。老张举着枪,一脚蹬开了房门,第一个冲进去,其他人也跟着蜂拥而入。

    床上的两个人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被他们用枪顶住脑袋给控制住了。

    拉开灯一看,正是郝雷和他的情妇。可以说,抓捕工作进行到此时还是很顺利的。

    一名刑警勒令两人披上衣服穿好裤子。正要戴手铐时,郝雷趁民警没留神,身子在炕上猛地一挣,把拽着他胳膊的两名刑警甩开,同时一脚踹翻戴手铐的那名刑警,然后噌一声蹦下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跑。

    站在旁边的老张立刻反应过来,骂了句“操”,几步蹿上去,伸手向郝雷的肩头抓去。

    但老张的手还是短了那么一点儿,只把郝雷披着的外衣抓掉,后背上一只鹰形刺青在灯光下异常醒目。不过,他的指甲却划破了郝雷背上的皮肤,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印。

    郝雷顾不得疼,冲出院子,翻墙跳到外面,老张也跟着追了出去。

    老张年轻时练过散打,体力自然没得说,就这样,两人一前一后,在深夜的街道上快速奔驰追逐着。

    当时老张也想过开枪,但又怕瞄不准把人打死,将来案子没法深查,只好紧紧地跟在郝雷身后猛追。

    其他刑警一开始也跑在后面,可根本撵不上来,慢慢地越落越远。七拐八拐,当郝雷和老张跑进一条胡同时,后面已经听不到其他人的声音了。

    这是一条狭窄的死胡同,两侧都是普通住家平房,黑漆漆的一片,估计人都睡觉了。胡同兜底处有一道高3米的围墙,后面就是贯穿城市的玉阳河,安静的夜里,哗哗的流水声清晰可闻。

    见前面没有路,郝雷停了下来,靠在墙壁上大口喘气,恶狠狠地看着随后赶到的老张。老张也是筋疲力尽,胸口生疼,但还是死死地盯着郝雷,以防他狗急跳墙。

    当晚月亮很大,白亮亮的月光下,两个男人用冰冷的眼神对峙着。

    郝雷喘匀了气,压着嗓子声跟老张哀求:“大哥,给条路中不,以后我一定有讲究。”

    老张骂了句“操”,说你脑袋可想啥呢,伸手掏枪,不料却摸了个空,估计是在刚才的追逐中掉落了。

    看老张的动作,郝雷立刻明白了,瞅老张一愣神的空当,猛扑上前,拳头带着风朝老张面部猛砸过来。

    老张反应极快,一歪头躲过,二人近身扭打在一起。

    激烈的肉搏中,老张慢慢占了上风,眼瞅着要把郝雷制伏压在身下。

    突然,老张觉得后脑勺一阵剧痛,随之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3.一个死了二十多年的活人

    说到这里,老张摸了摸后脑勺,闭嘴不吱声了。咋关键时候还给掐了呢,听得入迷的我急忙催他快说。

    老张吁了口气,说睁开眼睛郝雷早跑没影了,我在胡同口足足躺了半宿,好悬没打出脑震荡。同来的这帮小子太熊,竟然快到早上才找到我。根据事后调查,那晚我是被半头砖砸中后脑的。至于是谁干的,不知道;郝雷跑哪儿去了,也不知道。不过点儿正的是,那把跑丢的枪还是找到了,要不,我这身皮也穿不到退休。

    听老张说郝雷跑了,我有些泄气,但一想到那面鼓,赶紧又问他后来的事情。

    老张说事后队里一直在追查郝雷的下落,可把城市都翻过来了,却连一根毛儿也没捞出来,估计是潜逃出去了,就四处发协查通报,可也没什么消息。直到半年后,济南市公安局给咱们打来电话,在当地破获的一起流氓团伙纵火案中,有一个被烧死的人好像是郝雷。

    得到这个消息,老张立即带人赶到济南。据当地警方介绍,济南本地有两个较大的流氓团伙,经常为了地盘之类的事情发生斗殴,但都规模不大。1983年“严打”期间,这帮人消停了不少。1984年一开年,两伙人又掐了起来,其中一伙把另一伙罩着的舞厅给点着了,当时烧死不少跳舞的,还有几个看场子的保镖。

    案发后,两方面的人都给抓了起来,大家一起辨认尸体。其中有人说,一个被烧死的保镖叫郝雷,是年前从我市潜逃过来的,扑到这里的老大手下做了个打手。济南警方翻出协查通报一看,还真是通缉犯,于是立即把这个情况报了过来。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了一句:“您看见了,是郝雷不?”

    老张晃晃脑袋,“都烧得乌漆抹黑不成形儿了,跟个烧鸡似的,谁认得出来啊。不过看那体型和块头,倒挺像郝雷的。我特意看了看后背,也烧糊了,什么都瞅不清楚。那会儿也没个DNA技术什么的,既然都说是他,还有人讲了郝雷的外貌,我们也只能当他是郝雷了。在那边待了几天,毛也没查着,尸体就给火化了。”

    看我还有些不信,老张指着鼓面,“你看这个疤瘌。”在他手指的指引下,我注意到,在鹰状刺青的左翅膀位置处,有一条极淡的条状痕迹,约有六七厘米长短,看着有点像抓痕。

    老张一边摸着那条痕迹,一边说:“这条疤瘌是我抓出来的,所以我敢肯定我没有认错,这绝对是郝雷身上的那个刺青。可是,如果说郝雷已经在大火中被烧死了,那么这个刺青、这个疤瘌,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面鼓上呢?难道那晚被烧死的人不是郝雷?那他会是谁呢?如果说郝雷没有被烧死,而是后来被人扒皮做成了鼓,又是被谁扒的皮?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郝雷现在是死还是活?想不明白啊……”

    听老张把整件事说完,我脑子有些混乱,看着那面平鼓发了会儿愣,眼前忽然闪现出一幕血腥的画面,一张巨大的人皮从郝雷的脊背上掀起,露出白色神经筋膜包覆下的不断颤动着的鲜红血肉……

    4.人皮鼓

    既然鼓面疑似为人皮所制,这里面就很有可能涉嫌一起严重的故意杀人案。我和老张合计了一下,也顾不上吃饭,搬起那面平鼓,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刑侦副局长司马强。

    司马局长听完我们的讲述也很惊讶,当年郝雷案件他曾参与侦查过,不过那时候他还是刚上班的小伙子。

    为了进一步弄清真相,司马局长叫来刑警队队长肖天明和法医老刘。几个人坐下来研究了一下,最后决定由老刘立即对这面鼓进行材质鉴定,务必弄清是否确为人皮制成。同时,把京剧团团长找过来,向他仔细询问这面平鼓的来历。我和老张作为本案的相关当事人,也参加了询问工作。

    根据团长的回忆,这些年团里经费紧张,许多伴奏乐器都没有更换过,全是些用了多年早就破烂不堪的老家伙,他也说不清这面平鼓是哪年进来的。要是想了解具体情况,还得问问团里看库房的老孙头。

    估计是看我们的表情不对,他问我们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一面破鼓怎么让我们这样重视。我们都说没啥事,就是随便问问。

    肖天明顺嘴扯了一句:“这面鼓可了不得,没准儿是个古董,需要鉴赏鉴赏。”

    送团长回去的时候,他小声地问我那面鼓真的是古物吗。我斜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他立刻来了精神,说那能值多少钱?我微微一笑,用特别神秘的语调告诉他,不能说啊,说出来能吓死人。他哈哈大笑,我怎么看不出来呢,不过,你们用完了得还给我。

    送走了将信将疑的团长,司马局长叫刑警内勤把二十多年前郝雷组织流氓团伙案的老卷宗从库房里翻出来,足足二十多本,大家每人分了几本,细细翻看起来。

    郝雷流氓团伙在本市的卷宗记载得十分详细,但到了主犯郝雷致死这一情节时,由于是异地办案,里面的内容实在是很含糊,现在看来,存在着大量的疑点和证据缺失的情况。但由于当时缺乏必要的技侦手段,再加上也确实没什么线索,案子也只能那样草草地结了。

    看过全部卷宗,司马局长决定,结合老张在鼓面上的发现,一旦法医检验结论证实确为人皮,将立即呈请立案,组织警力开展侦查。

    当天晚上临下班前,老刘提交了关于那面平鼓的法医学物证检验报告,结论证明鼓面皮质中确实含有人类组织成分。

    老刘告诉我们,他先是用刮刀割取了一小片检材,通过元素分析和纤维类比,最初的试验反应是牛皮。可觉得不太靠谱,老刘又用多诺万核酸溶液浸泡提纯,做了DNA检验,结果发现里面真的含有人类DNA。但从外观和质感来看,鼓面确实是牛皮制成的,可为什么会发现人类的DNA结构呢。

    在高精度电子显微镜的纵向观察下,原来鼓皮共分两层,最上面的一层才是人皮。而且,是通过一种极为复杂的手段沾粘在牛皮表面的。

    这张人皮平均厚度不超过3毫米,刚好是皮肤表皮层的覆层扁平上皮,与鼓面牛皮沾粘得非常牢固,若非借助显微镜,根本无法分辨。这面鼓的制作工艺极为复杂,沾粘所用的胶质也非常特殊,暂时还无法检验其具体成分。

    得到这一结论后,司马局长当即报告给一把手局长,经局长批示,人皮鼓事件被正式定性为刑事案件,并在刑警队内部成立了特别专案组。

    因为当时队里大部分警力都忙着搞一起省厅督办的系列抢劫杀害歌厅小姐的专案,为了补充警力不足,我以借调的名义暂时回到队里,协助他们进行人皮鼓案件的侦查工作。

    离开刑警队后,我一直没有参与过任何案件的侦破,赶上这次机会,又是这样一个离奇的案件,我突然又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

    专案组研究了一下,认为鼓面虽然已经通过法医检验被证实为人皮所制,而且也有老张的客观指认,但是仍不能从根本确定为郝雷的皮,这就需要找到郝雷的近亲属,进行DNA同亲源鉴定。

    近年来DNA亲子鉴定技术已是非常成熟完善,是目前最具识别力的人类个体识别方法,认定亲生血缘关系的效力(即亲子关系概率)大于99.999%。但是用这种方法认定兄弟姐妹关系却很难,最多能鉴定他们是同一家族的成员,无法认定他们是否为同一对父母的孩子。男性之间的鉴定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其基因中的Y染色体祖辈相传,是可以识别的,而女性却没有这么一个唯一的标志。

    第二天,侦查工作正式展开。我们结合当年的嫌疑人原始档案,通过人口户籍查询,了解到郝雷在我市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郝光,曾经是老光华电子管厂的一名工人,现在已经下岗多年。

    我和老刘立即找到了郝光,以配合办案的名义,抽取了他的一定量血液样本,然后回到刑事技术室内开始进行复杂的人类种属性基因比对。

    由于人类的各种组织细胞具有相同的DNA分型图谱,因此可以据此认定分离开的身体各部分和组织是否为同一人。通过线粒体分析,配合进行了DNA指纹技术鉴定,我们确定了鼓面人皮的DNA结构与郝光的DNA结构具有50%以上的等位基因,即同源染色体同一位置的基因具有重合现象,属于同一家系的同种属。

    为了验证这一结论,老刘又做了一次更复杂的HLA检测,即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检测,要是同卵双胞胎,其基因中的HLA会非常相近。检验结果再次证明,鼓面人皮必定是郝雷。

    而且,老刘也检测出鼓面人皮的脱体时间为20~25年。同时,分管物证检验工作的陆敏运用物证分析技术,鉴定出鼓身所用的牛皮、木料、铜箍圈和堆积陈留物也具有相同的时间属性,说明整面平鼓是同步制成,人皮并非后期黏粘。

    这样,也就从两个方面证明,这面人皮鼓是在1984~1989年之间制作的。结合1984年郝雷在济南舞厅大火中被人发现烧死,说明人皮鼓的制作时间应为其死后的当年,或者5年之内。

    但是,因为物证检验只能给出一个宽泛的时间段,所以,郝雷是否真的在大火中被烧死也就成了一个暂时无法解释的疑点。不过在当时,我们更倾向于是在1984年年初制成的,因为实在是无法想象郝雷在逃亡5年之后,他的皮肤会被人割下制鼓又送回我市。

    结合眼下掌握的唯一线索,专案组决定就从这面鼓的源头查起。我们立即赶往市京剧团,找到了那个看库房的老孙头了解情况。

    5.1983年,谁救了郝雷一命?

    据老孙头自己介绍,其本名叫孙宝库,现年54岁,以前曾有过正式单位,自上世纪90年代所在单位实行下岗分流后,辗转来到市京剧团从事打更兼看库房的工作。

    老孙头翻出了备品登记簿找了半天,然后告诉我们,这面鼓是他1997年接手之前就有的,至于具体的入团时间,已经无法查证了。

    我们问他平时谁总爱用这面鼓,是不是还有些印象。老孙头表示不清楚,现在剧团不景气,有能耐的都走了,就算是遇到演出,也是谁抄着谁用,反正就那几件家伙。

    这次外调结束后,司马局长组织大家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会上,肖天明认为:根据老张的发现、老刘的法医学检验和陆敏的物证鉴定,鼓面人皮已经被确定为郝雷后背的皮肤。另外,当年郝雷逃亡济南,当地有不少目击证人给予证实。所以,假设郝雷是在1983~1984年间被人剥皮制鼓,先不说郝雷是否在那场舞厅大火中被烧死,单说这面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市京剧团呢,无非就有以下两种可能:

    第一,郝雷后背文有显眼的刺青,为了防止日后被人认出从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所以他在逃亡济南之前,就找人进行了活体剥皮。而这幅带着鹰形刺青的皮,后来被制成了这面鼓,辗转流入到我市京剧团。这个做鼓的人是谁呢?他应该不会是郝雷自己,那就只能是实行剥皮的人。同时,也有可能就是那晚打晕老张的那个人。

    第二,郝雷在逃到济南后,因为种种原因与人结怨并被杀害,凶手将他剥皮制鼓,然后又送回我市。这么一来,凶手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如果是济南当地人,他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到我市?仅仅就是为了送一面鼓吗?这个显然说不通。那就只能是本地人,极有可能是与郝雷一同逃亡济南的,他依旧可能是那晚打晕老张的人。或许两人到达济南后发生矛盾,这个人在杀死郝雷后将他的人皮制成了这面鼓,然后又带着鼓潜回我市送到京剧团。

    我基本同意肖天明的分析,关于凶手究竟是我市还是济南人,目前还处于推测阶段,不过对于这种剥皮行为,我倾向于是在济南本地完成的。如果说郝雷是在本市进行的剥皮,他至少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以当时“严打”的态势,他既然已经逃脱抓捕,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迅速离开本市,冒险滞留实在是太不理智了。

    其他人也纷纷说出了自己的推测,普遍都是与我和肖天明持相近的观点。

    听完大家的分析,司马局长点点头,说:“还有两点我需要提醒你们注意,第一,当年老张只是看到一具烧焦的尸体,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个人一定就是郝雷。所以,郝雷的生死还存在疑点,或许他仍旧带着后背的伤痕生活在我们不知道的某个地方。假设郝雷没死,那具出现在火灾现场的尸体又该怎么解释,他到底是谁?”

    “第二,凶手是哪里人,与郝雷是什么关系,制作鼓的时间,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细致侦查加以确定的。不过,案子过了这么久,还是发生在异地,调查起来难度极大,所以,咱们一定要注意从凶手的心因性动机入手,也就是说,凶手为什么非要将郝雷扒皮做鼓。同时,暂且抛开其流入京剧团的偶然性因素,凶手为什么要将鼓送到我市京剧团?这是否意味着,郝雷背后的那个鹰形刺青对他有着特殊意义,必须以做成人皮鼓的形式送到京剧团,才能满足其内心的隐秘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最后我们一致决定,既然人皮鼓在我市京剧团发现,那么搭救郝雷的人或者那个凶手,不管他是我市人还是济南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能是当年京剧团的一分子,或者与其有着密切联系,否则,他不会在杀人剥皮之后无缘无故地把这面鼓送到京剧团。目前的排查范围应该框定在市京剧团当年的工作人员中,要侧重排查这些人的去向,谁与郝雷过从甚密,谁与郝雷结怨,谁又在当年案发后离团去了济南。在以上方面侦查无果的情况下,要派人赶赴济南,请求当地警方协助配合,找到当年的案件经办人和当事人,摸清郝雷当时在济南的一些情况,从而争取打开局面。”

    这时,老刘又给我们提了一个建议,鼓面是用牛皮和人皮粘合在一起制成的,其制作程序非常复杂,需要十分高超的手艺,普通人极难完成。所以,凶手,或者是救郝雷的那个人,应该擅长此类手艺,再就是雇佣民间高明匠人完成。因此,可以将侦查范围再扩大一些,侧重查查当年我市和济南那些民间匠人,看看谁有这样的手艺,或许也能找到一些线索。

    将案情梳理清楚之后,暂时确定了以上的初步侦查方向,我们决定据此立即开展工作。

    6.让人吐血的档案梳理

    因为队里大部分警力都投放到省厅督办的那起专案上了,作为从前的刑警队副队长,我理所当然地成了这次侦破工作的主力。

    我带人再一次来到市京剧团,将剧团1983年至今的全部演职人员名单调出。好家伙,足有三百多人,这要是一个一个找来核实,估计不是问吐血,就得跑断腿。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我把这些人做了排队梳理,侧重将历年伴奏师、工勤人员单列出来,尤其是老孙头之前那个看库房的人,因为只有这类人才会对伴奏器具关注,知道的也能多一些。至于那些行政领导和所谓的角儿,我暂时就不去管了,估计这帮人也没闲心去留意一面鼓。

    眼下在剧团上班的人比较好办,难的是那些退休、调出和去向不明的。二十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哪儿,是不是还活着。

    更为重要的是,那个以前看库房的人,据团里的老人回忆,此人不是叫刘建国,就是叫刘卫国,在1997年前后就离开了市京剧团,现在谁也说不出他在哪儿,只说到今年估计也60岁了。

    这就麻烦了,我所在的城市有800万人口,他还起了一个这么俗的名字,上哪儿去找呢?不过按照中国人给孩子起名的年代特点,叫抗美、援朝的都是1950~1953年抗美援朝时期生人,叫跃进、卫星的都是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生人,那么他叫刘建(卫)国,我估计应该是1949年之后出生的。

    通过户政部门的城市人口信息系统,我把全市叫这两个名字且符合年龄特征的所有男性人口信息都调了出来。通过细致分析比对,剔除了一些不可能的人,拉出了一个47人的疑似人员名单,然后开始逐人逐户地进行摸排。

    可是搞了很多天,却没有一个刘建(卫)国是我们要找的那个看库房的。

    眼见这条线索暂时算是断了,我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在1983年以后曾在京剧团上班的那些人身上,侧重1983年至老孙头到京剧团上班的1997年这个时段。

    我无数遍地跑市人事局、劳动局、档案局,动用特殊的行政关系,把这些人的档案调出来,记录下他们的最后落脚地,然后逐户进行走访。又忙活了很多日子,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在我力所能及找到的那些人中,没有一个人认识郝雷,没有一个人曾去过济南,也没有一个人对那面鼓有印象,至少,他们是这样说的。

    看这方面没有突破,我琢磨着眼下只有一条路,就是跑一趟济南问一问当年的办案警察和当事人了,或许能有所发现。因为我坚信剥皮行为是在济南完成的,还可以顺便查访一下当年谁有这样的剥皮手艺。至于本市这项工作的后续排查任务,就暂时交给陆敏等人负责。

    关于重新回到刑警队参与办案的事情,我并没有告诉父母,一直以组织排演忙为由搪塞他们,还把女儿交给他们带,只是隔三岔五才抽空去看一眼。可这次要出门,女儿就必须完全撇给父母,为此,我撒了个谎,告诉他们上头准备派我去济南出差。

    父母对我进了机关还要满世界跑表示很不理解,说机关不是养膘的地方吗,你前段日子总不回家我们就很纳闷了,怎么现在还要出门呢。

    我说没办法,还不是单位整景儿组织学习嘛。看着女儿抱着我的大腿干嚎不让我走,我心里挺难受的,心想我这个当妈的还真是完蛋,不但把孩子爸爸给整丢了,还让女儿成了没人管的孤儿。

    7.远赴济南

    事不宜迟,经司马局长批示,在开具相关手续后,我带了几名同志坐飞机前往济南。一出机场,顾不上吃饭,直接来到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5号的济南市公安局。

    天下警察是一家,这是我们这一行的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普遍具有流窜的特点,刑警全中国奔波办案,如果没有其他地方同行的协助,根本就玩不转。所以大家对同行的求助一向很重视,谁求不着谁啊,哪个敢说以后就不会异地办案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天下刑警更是一家人,可以说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济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表示会全力支持并配合我们在济南期间的侦查工作。为此,他们特意找来了当年曾参与侦查舞厅纵火案的两名老警察协助我开展工作,一个叫老陈,一个叫老刘,同时,还调出了当年的老卷宗供我参考。

    老陈和老刘告诉我,舞厅纵火案发生后,济南警方针对外地来的郝雷,曾询问过同伙的其他成员,大家都说当天郝雷的确在舞厅看场子。当时看场子的算上郝雷,一共有四个人,三个人死在那次的大火中,有一个领头的因为当晚家里有事,曾经离开过一段时间,并在大火发生前回来,看到纵火的另一伙成员,双方还发生了殴斗,后来这个领头的侥幸逃了出来,但受了重伤。

    这个领头的人叫熊天阳,现年51岁,是当年郝雷所在团伙的骨干分子。

    1984年那起舞厅纵火案发生后,山东省和济南市的党政领导十分重视,明令必须严查,坚决打死,不能留尾巴。刑警这边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先是将纵火案破获。然后,足足又搞了多半年,掌握了不少其他方面的犯罪证据,彻底打掉了这两个团伙,绝大部分成员都给逮了进去,一些首犯和重犯均被判处死刑。熊天阳因为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检举揭发了团伙成员很多不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行为,而且当时还是身受重伤,所以被判处死缓。

    在监狱服刑期间,熊天阳由于表现优秀,有过重大立功表现,多次获得减刑,已于5年前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利用在监狱里学到的技术,自己开了个电器修理部。据派出所跟踪走访记录显示,据说生意还算不错。

    因为他是当年舞厅纵火案中的第一目击证人,还是那个团伙的骨干,肯定能知道很多第一手材料,我决定将突破口放在他的身上。

    熊天阳的电器修理部位于济南市岔路街易百超市附近,从市公安局开车过去不过20分钟的路程。

    听我们问起当年那起纵火案,熊天阳表示印象很深刻,舞厅当时就是他领头罩着的,自己两个比较好的兄弟和郝雷都是死在那次大火中的。

    据熊天阳回忆,郝雷于1984年年初加入团伙,是老大直接带进来的,而且看起来两人关系不错。老大不但让郝雷跟自己搭伙看舞厅的场子,还专门给他找了房子居住。

    当问到是否注意过郝雷后背文有鹰形刺青,熊天阳表示,因为当时是冬季,而且郝雷并不与自己居住在一起,所以没有机会看到他的后背。

    熊天阳还告诉我,郝雷平时少言寡语,不怎么爱和别人交往,也就跟自己还算走得稍微近一些。自己曾经问过他,在老家那边犯的什么事,怎么想到跑来济南,郝雷并没有深说,只说事儿不算小,正好自己有个朋友在这边,和老大认识,通过这层关系到的济南。听郝雷这么说,熊天阳也就没多问,毕竟之前“严打”的势头太猛了,每个人身上都不干净,大家对这些事情都很敏感。

    对此,我认为没有疑点。1983年“严打”期间,一些漏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都在进行全国大流亡,当年沈阳的二王兄弟就是在发案后逃脱,并先后流窜鄂、湘、赣、皖、豫等多个省份,最后在江西广昌县被人发现,经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被击毙。郝雷虽说不至于像二王兄弟那样罪行累累,但也是身负重案,不透露实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从熊天阳的描述来看,似乎这个老大对郝雷真的不错,而且是通过某个中间人联系上的。那么,郝雷在我市案发后逃亡济南是否意味着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就是投奔那个所谓的中间人,然后通过中间人的关系来到这个老大的团伙?

    再就是,那个中间人是否就是那晚搭救郝雷的人?这个人协助郝雷逃到济南,并动用自己的关系,将郝雷安顿在济南的团伙中。这个中间人会是谁呢?他和老大是什么关系,和郝雷又是什么关系?可惜的是,当年的团伙老大被执行了死刑,这些都已经无法查证了。

    但据当年队里的同志在本地的调查,郝雷自小长在我市,从来没有去过外地,他怎么会有着这样一个朋友,明知道他身背重案还如此包庇他?而且,在1983年“严打”的时候,一些漏网的逃犯都在大迁移,一般地面的大混子也消停不少,并不敢随便收人。由此看来,这个所谓的中间人,和老大的关系也还真是够铁的啊。

    针对这个疑点,我们又问熊天阳是否注意到郝雷身边出现过特别的人员,比如陌生人或者行为举止较为反常的。

    熊天阳经过思考后,告诉我们并没有发现太特别的人。经再三提醒,他说出这么一件事情:自己某天去找郝雷,曾在其家中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而且口音与郝雷相同。郝雷看到熊天阳来了,就让那个女子赶紧回去,女子好像还挺舍不得,一直嘱咐郝雷要照顾好自己。自己曾问过郝雷,是不是从老家那边带来的铁子。郝雷仅仅回答是一个老乡,措辞模糊,指代不清,而自己此后也没有再见过该名女子。

    操着和郝雷相同的口音,那应该就是我市的人。想到之前的种种推测,其中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本地人在那晚打晕了老张,然后与郝雷一同逃亡济南,难道就是这个女人吗?如果她不是,那是否意味着郝雷被救后是来投奔她的?她是一个住在济南的我市人,并且和搭救郝雷的人有着特殊关系,因此帮助郝雷在济南落脚?

    如此一来,后来郝雷被剥皮制鼓,会不会还和她还有关系呢?这个假设要是成立的话,那么送鼓回我市的推测,也就有了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是,据熊天阳描述,该女子对郝雷十分关心,说明两人关系绝对非同一般。那么,是不是可以排除她与郝雷是通过其他人的媒介认识的,也就是说,搭救郝雷与联系加入帮派的人都是她?那么,她一定就是我市人,在搭救郝雷之后,两人一起逃亡到了济南。还真是没想过,这个中间人会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不过,既然两人关系暧昧,她还如此帮助郝雷,后来郝雷被剥皮制鼓的事情就未必是她所为。而且,以一个女子的能力要去谋害郝雷这么个彪形大汉,可能性估计也不会太大。所以,这里面一定隐藏着另外一个人,也就是之前我们推测的,郝雷在济南期间与人结怨,是这个人将其剥皮制鼓。

    但是,这第三个人为什么又要将鼓送回我市呢?而且还是送到了京剧团那种地方,难道他(她)也是我市人?这样一推,里面的人物关系就有些复杂了。

    我迅速将这些问题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把可能存在的人员理顺了出来,他们分别是:当晚搭救郝雷的人,操着我市口音的年轻女子,与老大有着特殊关系的人,与郝雷结怨的人。仔细想想,这四个人既可以各自独立,又有可能彼此重合,目前还无法分清。唉,案子里面到底有几个人?另外,会不会出现第五个人呢?

    8.舞厅纵火惨案生还者的回忆

    想了一会儿没有眉目,我暂时将这个疑点放下,又问熊天阳郝雷在济南的其他人员交往情况。

    熊天阳告诉我,没过多久,他发现郝雷和一个常来舞厅跳舞的女人好上了。这个女人当时是济南市第三纺织厂的会计,还是个已婚的少妇,因为其丈夫是部队的营级干部,常年驻外,所以没事就跑到舞厅跳舞。两个人也不知道怎么搞到了一起,这个女人后来还住到了郝雷那里。

    对熊天阳说出的这个女会计,我并没有放在心上,这种男人的风流总是在所难免的嘛。

    我又问了些其他问题,见熊天阳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于是,又让他详细讲讲那晚大火的事情。

    听我提到这个话题,熊天阳叹口气,嘴唇慢慢颤抖,似乎过了这么多年,仍有余悸在心。

    1984年2月23日,当晚20时许,舞厅差不多聚了有一百多号男女。熊天阳因其家中有事,需要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临走前,他交代郝雷等人要小心些,最近城北的那伙人有些不对劲。

    大概是晚上22点一过,熊天阳处理完家中的事情回到舞厅,里面的那些男女仍在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中疯狂地蹦跳扭动着。

    熊天阳没在门口看到自己的人,就准备贴着墙壁往里面走。突然,舞厅内的音乐毫无预兆地停了下来,紧接着,仅有的几盏射灯也都熄灭了。据他当时估计,有可能是保险丝烧断了。

    随着灯光熄灭,舞厅内立刻陷入一片漆黑,跳舞的人开始躁动起来,纷纷张嘴乱喊,四处乱跑,很多人撞在一起。

    熊天阳见场面有些失控,从兜里掏出火机打着,高喊“大伙儿安静,别乱动,一会儿就能给电了”。但人声嘈杂,迅速将他的声音湮没了。

    突然,他看到几个手里提着啤酒瓶的男人,贴着墙壁从舞厅里面快步走出,边走边将酒瓶内的液体四处倾倒。同时,一股浓烈的汽油味迅速传进鼻孔。

    熊天阳立刻知道情况不对,他跑上前,一把揪住一个高个子男人的衣领,“干你娘,想找事儿是不?”

    由于深处黑暗,火机光线异常明亮,他立刻认出,这个人正是城北帮派的一个小头目。

    小头目看着熊天阳,明显也是一愣,猛地抡起酒瓶子,冲他脑袋砸去,嘴里骂着:“干你娘,你还在这儿呢?!”

    熊天阳立即撒手躲开,不料想,慌乱闪避中,手里的打火机掉在了地上。

    火苗落在地面泼洒的汽油上,立刻就由小变大,刹那间,门口附近升起了一道火墙。火焰顺着汽油的泼洒痕迹,迅速蔓延,三合板桌椅也被引燃,发出喀吧喀吧的声音,整个舞厅顿时成了一片火海。房顶和墙壁易燃的装饰物,在烈火烧烤下迅速融化变软,兜头盖顶地倾洒下来,落到每个人的头上,身上。

    舞厅内到处都是凄厉的惨叫声,所有人都在熊熊的火焰中疯狂地奔跑,不断有人被踩倒,被焚烧,拼命嚎叫挣扎了几下,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眼睁睁看着舞厅内的惨状,熊天阳和小头目都有些发愣,直勾勾地站在原地,暂时忘记了彼此对峙的身份。

    见火势凶猛,已经席卷过来,熊天阳第一个醒过神,猛地拉开大门往外跑,小头目也带着几个同伙冲出了舞厅。

    舞厅外,小头目等人撵上了熊天阳,双方在大街上发生厮打。熊天阳肺部挨了一刀,当场休克过去,随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事后经医院全力抢救,熊天阳算是保住了小命。济南警方根据熊天阳的描述,迅速将嫌疑对象锁定为城北帮派。

    在随后的抓捕中,城北帮派被一网打尽,唯独跑了那个带头纵火的小头目。

    至今已经过去二十多年,没有人知道那个小头目在哪儿,是否还活着。

    至于那场舞厅大火,因为火势太凶,消防设施落后,整整烧了一夜。人们在逃生时互相踩踏,尸体堵塞通道,据事后统计,大火共造成九十余人死亡,逃出来的仅仅数人。

    熊天阳的讲述让我们的心情都有些沉重,好半天谁也没吱声。

    这时,我突然想起他描述过程中说到的一些细节,似乎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当晚熊天阳离开舞厅前,曾嘱咐郝雷等人小心些,留意城北那伙人找麻烦。但是他回到舞厅后,却并没有在门口看到自己的人,而是发现小头目他们从里面走出向门口处倾倒汽油,难道郝雷和那两个同伙对小头目等人的到来一点都没有察觉吗?按理说,领头的既然已经发话,他们肯定会在舞厅里四处巡视的,怎么没有任何阻止呢?而且熊天阳为什么也没有看到郝雷他们几个人呢?

    更重要的是,小头目在见到熊天阳时说的那句话,让我产生了极大的怀疑,那句话实在是显得太不正常了。

    我将这次询问详细记录在民警工作手册上,并标注了自己想到的一些疑点。然后,我又向熊天阳问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事情,包括那个团伙老大的资料,随后和济南市局的两名同志回到了公安局。

    9.“你还在这儿呢?!”

    在济南市公安局刑警队,我问老陈和老刘,大火熄灭后,进去清理现场的时候,是在什么位置发现郝雷和那两个同伙的,他们死状是什么样,有没有查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老陈和老刘均表示,还真是没有查出什么特别的。因为那场火太大,并且波及附近的其他建筑,参与灭火和营救的单位很多,刑警、治安、派出所、地方武装部、街道、医院……驻地武警也来人了。而且那时候还不像现在,事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可以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统一的调度指挥,所以早上火一灭,所有人全扎进去忙着救人,呼呼地就是往外抬尸体,等最后辨认死者的时候,才知道谁是谁。至于当时郝雷他们的死亡位置和其他的基础性信息,谁也没有留意过。

    他们看出我对郝雷等人的死亡有所怀疑,又告诉我,因为案情重大,山东省厅消防局在案发后立即派来相关专家进行勘验,起火点确实是在舞厅内部的门口位置,引燃方式也确实为倾洒汽油。结合熊天阳还有城北帮派参与纵火的几名犯罪分子的证词,这肯定是没错的。至于全部死者的致死原因,队里的法医和医院,都给出了想同结论,窒息和焚烧,没有人死于其他方式。

    尽管还有所怀疑,但因为没有亲身经历,而且还有专家给出的结论,我微微点头,只能选择相信。

    不过听他们提起当时参与纵火的城北帮派那几个人,我问这些人是怎么交代的。老陈说,那几个小子被抓后一致供认,当晚是小头目突然找到他们的,说现在就去舞厅放火。到了舞厅后,大家直接走了进去,没有遇到任何麻烦。为了避免被人认出,他们拉下了舞厅内的电闸,同时,考虑到纵火后方便逃跑,是从里往外泼洒汽油,接下来就看到了从外面赶回的熊天阳。

    听老陈这么说,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怀疑,这里面肯定有事。我沉默了半天,大脑飞转,细细地理顺着思路。

    他们问我有什么怀疑,我想了想,说出了自己想到的一些疑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小头目说的那句话。

    小头目在看到熊天阳出现时,第一句话就是:“干你娘,你还在这儿呢?!”这句话有很大的问题。小头目为什么要说“你还在这儿呢”,这个“还”字用得很特别,似乎对熊天阳的出现表现出很明显的诧异。

    通过语气分析,他这句话隐藏的意思应该是,这个时候,熊天阳不应该在舞厅。可是,熊天阳作为看舞厅的负责人,这个时候不应该在舞厅,又该在哪里呢?我反复品味这句话的意思,怎么品怎么觉得,小头目他们应该没有预料到熊天阳会在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纵火,所以在情急之下才会说出这个“还”字。

    另外值得琢磨的是,郝雷等人事先已经得到熊天阳的提醒,城北帮派有可能会找麻烦。按照常理推断,他们会谨慎地在舞厅内巡视,可为什么熊天阳没有在舞厅内看到他们,而是看到了小头目等人?尤其是,舞厅内的电闸被小头目拉下,为什么没有看场子的人出来询问?

    对于我说的这些,老陈他们想想,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头。跟我来的一个同志说,是不是城北帮派那几个人在讯问时说了谎,其实是他们事先已经控制了郝雷等人,或者将其杀死,然后实施的纵火行为。

    他的话一出口,我发现老陈和老刘的脸上明显有些变颜色。

    我立即对我们的同志说,你的这种推测不太可能,一来是济南警方在处理案件时肯定没少下工夫,以当年的侦破力度和讯问技巧,那几个小子不可能有所隐瞒。另外,法医尸检结论已经给出,所有死亡人员的致死原因都是焚烧和窒息。最后,就算小头目他们事先已经控制住了郝雷等人,那也肯定要经过一场打斗,势必会造成舞厅内的混乱。跳舞的人在看到有人斗殴后,最正常的反应应该是选择逃散,而不是继续留在里面跳舞。可是,当晚熊天阳最早看到的,仍旧是一群人在跳舞,随后,就是小头目等人如此轻松地泼洒汽油。这显然说明,那几个小子的口供属实,他们就是单纯地跟着小头目来到舞厅实施纵火的。

    结合上述推测,对于小头目为什么要说“你还在这儿呢”,我已经认为这句话等同于“你为什么在这儿”。这就足以判断,小头目事先已经确定,当晚他们纵火的时候,舞厅中是不应该有看场子的人的,所以才会有恃无恐地进去纵火,当他们看到熊天阳突然出现的时候,才会在情急之下说出这样一种特殊的句式。

    可是,既然不存在被害的可能性,小头目又是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呢?

    猛地记起熊天阳曾经说过,舞厅内有专供他们这些人休息的一个房间,平时他们吃饭或者睡觉都在里面。

    那么当晚,在大火发生之前,也就是小头目等人进来之前,一定有另外一个人先期到了舞厅,使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或手段,让郝雷等三人留在了房间,并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从而无法察觉之后小头目等人的到来。这个人会是谁呢,应该是与郝雷等人相熟,让他们不致产生怀疑的人,有可能就是郝雷所在团伙内部的成员。之前我曾经给案子总结出四个关系人,这个人或许就是那个与郝雷结怨的人。如此一来,当年那起舞厅纵火案,就是一起事先经过策划、事中内外勾结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案件。

    听我说完上述的推理,老陈和老刘说,当时案发后,他们对城北帮派老大进行了审讯,这名城北帮派的老大并没有供述曾在郝雷所在帮派中安插内应,而且他也只是叫小头目带人在舞厅捣乱,但没想到小头目竟然把舞厅给点着了。

    对于这个说法,我想了想,觉得与我之前的推论并不矛盾,既然城北帮派老大让小头目自行组织,那么意味着那个内应是小头目自己找到的,并不被团伙老大和团伙内部所知。

    分析到这里,我决定立即找到当年城北帮派遗留下来的成员,对他们进行详细询问,尤其是与那个小头目关系不错的,进一步查证当年是否有一个内鬼与小头目合谋,共同制造了那起舞厅纵火案。

    这话说起来简单,实际工作开展起来却十分麻烦,因为年代久远,当年的很多团伙分子或是被枪毙,或是还在服刑,要不就已经死亡,我们费尽周折,仅仅找到两个人。然而通过询问,这两个人都表示不清楚,说当时两派打得厉害,也没听说谁叛变过来。对于小头目,他们说这个人有点阴阳怪气,仗着和老大关系铁,平时也不知道和谁有什么来往。

    就在我们的侦查工作处在胶着状态的时候,家里突然打来电话,那起小姐被抢劫杀害的连环案破了,肖天明等人正坐飞机赶往济南,准备和我一起进行调查。

    10.内鬼?外鬼?

    等肖天明到了济南,我没容他喘口气,立刻把之前调查到的一些情况跟他讲了讲,侧重说了我总结出来的可能存在的四种人,还有我对小头目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实施纵火的原因推测。

    肖天明对我分析有可能存在一个内鬼很感兴趣,说还他妈的玩上无间道了。不过,他对这内鬼的动机表示有些不能理解,认为从情理上说不通。

    如果是这个内鬼与小头目勾结,他肯定应该有所图,可是现在看来,那场大火未必能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因为一旦舞厅大火烧起来,公安机关势必要严查,两派团伙成员肯定都要受到打击,只要严加讯问,大家狗咬狗的,他自己也跑不掉。再说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估计还没等警察找上门,同伙就先得挖坑给他活埋了。

    还有一点也挺可疑,案发后两派成员全部都给逮了起来,怎么偏偏就跑了小头目呢?这是偶然,还是必然?而且当年城北帮派老大仅仅是让他去舞厅捣乱,可他为什么要搞出这么大的动静?难道他脑袋缺根弦儿,就没想到这么做的后果?

    现在小头目没有下落,那个内鬼说不定还在监狱里蹲着呢,或者已经被枪毙,如果是这样,那咱们累死累活,其实就是在查一个死案。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在舞厅纵火,对帮派还是对个人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种行为,甚至可以说就是玩火自焚,仅仅是白白搭上那近百条人命。

    肖天明的分析让我深有感触,难道是我错了吗,根本就没有那个所谓的内鬼?

    肖天明说你的判断其实还是很准确的,小头目既然能够顺利地实施纵火,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证明了你的推测没错。只不过,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那个所谓的内鬼未必就是团伙内部成员,但仍旧和团伙人员相熟。假如这个推论可以成立,那么所有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如果这个内鬼不是团伙成员,他自然不会担心事后被公安机关打击。结合小头目后来失踪这一现象,有可能是他在事成之后动了杀机,图个干净利索,或者协助小头目逃跑。

    这个说法似乎也可以站得住脚,不过“外鬼”又为什么要充当小头目的内应呢?

    肖天明认为,关于这个外鬼的动机,从目前来看,表象目的似乎很单一,就是为了制造舞厅大火,但其深层次的动机是什么呢,这就有些难猜了。

    也许当天有个跳舞的是他的仇人,也许他丧心病狂想报复社会,没准还有可能是他想要那块地皮盖房子,不过总之都是一个借刀杀人的把戏。

    我们研究了半天,虽然对舞厅大火有了一定深度的剖析,但是似乎有些游离主题之外,离眼前的人皮鼓案件越来越远了。

    最后,我们有了一个统一的认识,既然大火就是发生在舞厅,而且郝雷也确实因此丧命,就暂时把这个动机定在郝雷的身上,设想凶手制造舞厅纵火案就是为了将郝雷烧死。按照这个方向去侦查,或许就是眼前唯一的办法了。

    可是按照这个角度去重新审视那场大火,新的问题又一次出现了,竟然还是动机的问题。凶手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宁可赔掉无数无辜群众的命,采取纵火的方式让郝雷死掉呢?看来绕来绕去,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11.越想越乱

    就像之前推测的,这个外鬼与郝雷结怨,必须要将郝雷置于死地,可是为什么不采取其他方法,比如捅刀子、下耗子药、开车撞,再不济从楼上往下推啊。但他偏偏选择纵火这样一种难度极大的方法,所以,他必定有着自己特殊的心理需求。

    还有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郝雷背后的皮,是在什么时候被人剥掉的?

    先假设郝雷已经死在那场大火中,那么剥皮行为是在烧死之前还是烧死当晚完成的呢?第一种可能是在大火之前,郝雷为了逃避打击进行了剥皮;第二种可能就是在大火发生当天的那个晚上,凶手在控制他们之后,实施了剥皮,然后再由小头目纵火,从而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

    再假设那场大火中被烧死的人不是郝雷,先不说真正的死者是谁,还是说这张人皮,无论是纵火前还是纵火后,还是分出两种可能,一是郝雷为了去除显眼特征而找人剥掉的,二是他在伪装死亡后,再次被人谋害进行了剥皮。

    不过,如果那晚的死者不是郝雷,就必须推翻之前的全部假设与推理,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存在那个所谓的外鬼,一切都是郝雷自己的密谋,真正的鬼是他自己。他趁熊天阳离开舞厅之时,控制住了自己的两个同伴,然后又找来另一具与他体型相近的尸体,确切地说,是一个暂时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此后,给外面的小头目发出信号,让他们进到舞厅纵火,自己则溜之大吉。

    可是这样一来,里面的事情又变得无比复杂起来,郝雷在借尸还魂之后,是否确定真的被人谋害剥皮?因为如果是郝雷自己的行为,这面人皮鼓怎么会回到我市京剧团?郝雷费尽心机就是要制造自己死亡的假象,他送鼓回来,等于是在告诉别人自己没死,死的是别人嘛。如果如另一种推测那样,郝雷在制造大火之后,再次被人谋害,这次的凶手就是第五个人,可他会是谁呢?他如何知道郝雷没有被烧死,为何要对郝雷下毒手,又为何要让鼓出现在世间,他行凶的动机和送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还有就是,郝雷诈死的目的是什么,他是否就如之前推测的那样,仅仅是为了逃避打击?如果是,这个纵火的预谋实在是太过复杂,显然有些太牵强了。可是,如果他有着其他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什么,又是什么原因促使他选择纵火这种形式呢?而且,他怎么与小头目勾搭上的,作为一个潜逃过来的外地人,还是一个与小头目对立的团伙分子,两个人携手作案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呢?

    不但如此,还要联想到案发后那个失踪的小头目,还有那个疑似取代郝雷被烧死的替死鬼,他们在这起舞厅大火和人皮鼓案件中到底扮演着一种什么样的角色?这里面是不是还隐藏着第二起或者第三起杀人案?

    最后,结合之前推测出的那些人,搭救郝雷的人、与老大有着特殊关系的人、郝雷投奔的人……形形色色这么多的人,他们到底与现在推测出的第五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彼此分割,还是彼此重叠?

    经过这样一番细致的推理,这起人皮鼓案件变得愈发扑朔迷离,不但引发出更多的谜案,还牵连出更多的涉案人员,彼此盘根错节紧紧地纠缠在一起,似乎往哪个方向去想都对,又似乎哪个方向都是错的。

    最后,肖天明说,妈的,干脆假设一切推理都是成立的,那么,这个郝雷不但很狡猾,也够倒霉的,不但自己弄出来这么多人命,还有人惦记要弄死他,惦记他那块皮,你说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12.那张人皮的秘密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我们把目前分析到的种种可能性以电话形式汇报给司马局长。在听过我们的汇报后,司马局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表示最近手头的案子也快忙完了,将于近日赶赴济南与我们会师。

    得知司马局长要来,我们有些兴奋,以司马局长的经验,估计离破案的日子不远了。不过,也有一些惭愧,搞了这么多天,越弄越复杂,给我们都弄糊涂了,最后还得领导亲自出马给擦屁股,不得不说实在够失败的。

    不久,司马局长坐飞机到了济南。当天晚上,他组织全体参战民警开了个会,再一次听取了我们的具体汇报,并详细翻阅了以前的老卷宗。

    听完汇报,看我们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司马局长叹口气,说:“你们完全忘记了家里案情分析会上我对你们提出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尤其是第二点,你们一定要通过凶手的行为来捕捉其心理,进而用心理来印证行为,这样才能准确找到疑点。可你们现在竟然弄出这么多似是而非,表面无懈可击,实际上是毫无逻辑的推理,真不知道叫我说你们什么好。”

    这次来济南之前,司马局长特意将那面作为物证的人皮鼓带在身边。他轻轻拍打着鼓面,讲道:“眼前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疑点就是人皮鼓,换句话说,疑点就是——为什么要用人皮做成一面鼓,还送到了京剧团?”

    “大家想想,这张人皮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肯定是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对于凶手呢,他处心积虑将人皮做成了鼓,是否意味着对其本人有着极强的心理暗示?一切行为都是其内心必然的选择,是心理结点最终的投影,所以为了那张皮、那面鼓,他必须绞尽脑汁地去实施纵火。”

    听他这样说,我们都有些感到不可理解,仅仅就为了一张人皮,这个凶手就处心积虑制造了这么一起耸人听闻的舞厅纵火案,还平白无故搭上了几十条人命?难道郝雷那张文有鹰形刺青的人皮真的对他有那么重要吗?换句话说,郝雷的那张人皮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让他能够如此丧心病狂,做出这么残忍的行为?

    司马局长笑笑,说:“这仅仅是将心因动机具体物化的一种推理方法,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出发,凶手专注使用或者制作某种工具、器物时,都是具有其内心情感认同性的,或许是某种经历造成了这种认同性,或许是某种情绪促进了这种认同性,里面涉及很多层面,讲起来很复杂,咱们单说这面鼓。”

    “这面鼓本身对凶手能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他是京剧爱好者,还是伴奏工具的制造者?这个显然荒唐。但是,这面鼓为人皮所制,这里面就有讲究了。作为其特殊的情感认同器物,既然有着情感的指向,那么,物品就一定具有拟人化的指代,尤其是用人皮所制,更是从直观的角度印证了这种推测。第一种解释,凶手不单单喜好京剧和伴奏工具制作,还对郝雷这个人有着极大的兴趣,非要将两者合二为一才能满足,这就显得太天方夜谭了。”

    说到这里,司马局长再次拍了拍那面鼓:“既然第一种解释不能成立,那咱们就从鼓的功能或者属性来分析。一面鼓,最直接的价值体现在通过敲击发出声音,大家注意这个敲击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鼓的一种人工附加的天然属性,也就是说,两者是紧密联系的。这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当我们了解某种事物并熟悉之后,在接触类似事物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从它的天然属性,也就是利用实用价值和用途进行辨识。比如一提到鼓,咱们的第一直觉会想到敲击,‘敲击’这个行为通过字面理解,是伴随鼓本身必然形成的一种行为,但它又属于一种动词,隐含‘打’的含义。结合行为学的角度分析,带有折磨蹂躏的心因意味。既然鼓面为人皮制成,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凶手对郝雷有着极为深刻的仇恨,但又不能实施明显的报复行为,所以只能采取暗中设计纵火的行为将其烧死,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内心情绪发泄,在潜意识中将这种仇恨物化到鼓上,在将其人皮制作成一面鼓之后,有意投放到市京剧团,就是希望通过无数人的击打,从而带给自己内心仇恨变相的一种发泄性满足。”

    13.半年的真空

    司马局长一向擅长犯罪心理分析,而且对人类行为学具有极深的造诣,在他由浅及深但又抽丝剥茧的剖析下,我们都觉得似乎凶手就是有着如此极端复杂的心理。可是,这仅仅是比我们的推测深入一些,在本质上与郝雷跟人结怨并被人谋害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差别。

    听到我们提出的质疑,司马局长笑笑,说这里面差别很大。

    首先说,这个郝雷与人结怨,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毫无问题。但是,这种结怨的形式却有着很特殊的地方,凶手既然有着郝雷就算死掉我还要进行剥皮制鼓的强烈恨意,那他为什么不在郝雷生前就采取报复手段,偏偏要制造一起掩人耳目异常复杂的纵火案呢?

    围绕司马局长的这个问题,我们纷纷做出了推测,普遍还是认为,凶手是害怕被人发现从而遭到公安机关的打击。

    司马局长点点头,“咱们可以理解成凶手是害怕泄露行踪进而被处罚。但是,他后来又将鼓送到京剧团,难道这个时候就不用怕了吗,所以这个推测可以被排除。我想说的是,除了纵火,凶手依旧有很多种机会很多种手段除掉郝雷。尤其是郝雷当时身负重案,还是外地人,他要是死在济南,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为他翻案。所以说,凶手必定有着自己的苦衷,他无法直接对郝雷动手,甚至无法让郝雷死于一种正常的犯罪行为。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呢,一定是惧怕着一些什么,或者是顾虑着一些什么。”

    “咱们仔细想想郝雷的死亡方式——焚烧!纵火案,一般是犯罪分子销毁证据逃避打击的破坏性犯罪行为。就本案来说,假设郝雷已经事先被人控制,那就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焚尸,焚尸一般都是为了破坏被害人形态,令警方无从查找尸源,从而无法排查其社会关系,令凶手逍遥法外,另一个目的就是销毁证据,两者目的大体都是相同的,就是要通过焚烧这一行为,达到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目的。但是,不要忘记,郝雷当晚是在舞厅看场子,案发后,其团伙中一定会有人证明郝雷是在舞厅的,这个任谁都无法否定。那么,凶手是为了什么缘故非要采取纵火呢,只能有两种原因,其一是,他要割去郝雷的皮,必须用大火进行掩饰;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立帮派纵火,郝雷在“工作”期间殉职,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合情合理,毋庸置疑。这是否就意味着,凶手只有利用纵火的形式,才能逃避他所惧怕、所顾虑的那件事情呢,所以,这个才是凶手纵火的唯一目的。”

    太神奇了,听过司马局长的分析,我们都觉得案件的内情只能有这么唯一的走向。但是,关于凶手的身份,我们却仍旧没有一个明晰的轮廓。

    司马局长静静地看着那面鼓,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说:“郝雷从老张的手中被人搭救,通过某种关系逃亡济南,似乎还颇受老大关照,而且逗留时间还非常短暂,他会与什么人结怨呢,况且还是这种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恨,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说清楚。就像咱们在家里推断的那样,假如是那个搭救他的人,两人在共同逃亡济南后发生了矛盾,这个救命人后来变成了索命人,可能性不是很大。不管这个人是否就是那个串联老大和郝雷的中间人,还是通过其他人让老大与郝雷相识,他都不会产生类似的顾虑和惧怕,一旦双方真的撕破脸,那要郝雷的命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所以,这个人可以排除。”

    “除了这个人还会有谁呢,郝雷在济南新认识的人?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郝雷到达济南的时间这么短,他到底做了什么事,会让一个才认识没几天的人对他产生这种强烈的仇恨?难道是把人家孩子扔井里了?就像熊天阳说的,郝雷平时不爱交际,对自己的事情也不敢实话实说,说明他这个人还是很谨慎的,知道自己底子不干净,平时做事肯定万分小心,尽量避免制造麻烦。那么,他应该不会主动挑衅别人。所以,这点似乎也无法自圆其说。”

    “除了上述两种人,凶手还会是谁呢?结合目前梳理出来的本案凶手的种种特征,他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与郝雷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2.绝不是曾经帮助过郝雷的人。3.也不是郝雷新近结识的仇家。4.对谋杀郝雷有着一定顾虑情绪。5.不但与郝雷相识,还与其所在团伙也有着一定关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足以解释这种奇特的谋杀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此外,联想到是与小头目合谋,及人皮鼓本身的制作难度,他还必须是本地人,并掌握很精深的手艺。再有一点,结合他制作人皮鼓是希望看到郝雷在死后也备受敲打折磨,他还必须在事后来到了我市,并进入到市京剧团。这个人,你们说说会是谁呢?”

    听完司马局长的这席话,我们面面相觑,都哑口无言,因为实在无法想象要怎么去回答他,有哪种人会同时满足上面那么多的条件呢?

    肖天明突然整出一句,这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人。他的这句话让大家都笑了,司马局长也笑了,不过我们清楚,这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这个人究竟会是谁?他到底在哪儿呢?

    就在大家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时候,我猛地回忆起一件事情,同时立刻意识到之前一系列细密的推理猜测过程中,我们都疏忽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而且这个细节最早我也考虑过,但是忙来忙去还是给忘记了。记得当时我曾说过,郝雷肯定是在被搭救之后立即逃亡济南的,剥皮行为也是在其后发生的,因为冒险滞留我市实在是太危险了。那么,他1983年8月逃离我市,1984年1月加入济南那个帮派,这期间有将近半年的真空时段,他会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一抛出来,立刻引起众人的议论,看来我们确实都疏忽了,谁也没往这个方向想过。结合这个疑点,我们做了初步分析,目前最大的可能是,郝雷逃亡济南后,暂时躲在那个搭救他的人家中,然后由中间人介绍加入团伙。进一步想想,如果那晚搭救他的人与所谓的中间人为同一人,那么这个人也是我市人,他(她)与郝雷一同逃亡济南,当时,他们最可能落脚的地方,只能是帮派老大的家中。

    有的同志表示出怀疑,既然郝雷已经抵达济南,而且也有中间人的接洽,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加入团伙,而要拖后将近半年的时间呢?

    我分析了一下,当年“严打”势头猛烈,或许是他们要暂避风头,而且据熊天阳的描述,郝雷在初入团伙的时候,与老大的关系就异常亲近,可以说明两人应该认识有一段时间,那就从侧面证明了上面的推测。

    案情分析会进行到这里,司马局长看着眼前厚厚的一摞调查记录和卷宗,慢慢地说:“从目前来看,我们前期的侦查工作还不够细致,遗漏了很多东西,也可以说是太专注于郝雷本身,而忽略了他身边的社会关系。根据大家的分析,我总结出来的结论是:当晚,郝雷被人搭救,此人带着郝雷投奔济南的帮派老大,躲过最初的风头后,郝雷被安排进团伙。同期,郝雷与另一人结怨,这个仇家出于某种目的,设计实施了纵火谋杀,并剥皮制鼓回到我市送到京剧团。把一切用不着的都剔除出去,这就是一条清晰的脉络,而且里面涉及的人并不多,就按照这个脉络里牵涉的人物去查,我想,我们很快就能查到一些什么的。我去跟济南这边刑侦支队的领导说说,给咱们提供些便利,明天开始重新给我查,切入点就是眼前能找到那个帮派老大的个人情况和他的交际情况,济南是否有类似皮具制作工艺,然后让‘家里’人对京剧团1983年之后入团的人也进行彻查,一定要全力以赴,从祖坟开始查,就是查到八辈子祖宗,也要给我把他抠出来。”

    14.竟然是他!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集结全部力量,将侦查重心投放在这个帮派老大的身上。虽然该人早在1984年就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是根据卷宗上显示的基本信息,在济南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其早年的社会关系仍旧可以找得到。

    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摸排,我们得知,这个帮派老大叫赵明,祖籍济南市下辖东阿镇人,早年曾是一个靠制作皮具谋生的手艺人。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这个东阿镇。东阿镇有一个全国知名的特产,就是阿胶,是指驴皮经煎煮浓缩后制成的固体胶,有补血、止血、滋阴润燥等功效。除此之外,当地还有一个特殊的手艺,就是皮具制作,学名叫皮,主要是采用动物毛皮,经过手工缝制黏贴,制作成各类生产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品。因其制作工艺特殊,成品结实耐用,因此东阿镇被称为皮具之乡。这门手艺还于2002年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

    调查到这里,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侦查方向肯定是正确的,而且也模模糊糊有了一个推测,结合老刘和陆敏的物证检验结论,那面人皮鼓制作工艺极其复杂,既然赵明掌握这门手艺,会不会是他对郝雷实施了剥皮制鼓的行为,为了掩盖罪行,进而一手导演了那次舞厅大火呢?如果说真的存在那个与郝雷结怨的人,这个老大似乎就是最佳人选,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当天在舞厅看场子的郝雷等三人放松警惕。不过,我们很快就推翻了这个猜测。

    首先来说,赵明已经接纳收留了郝雷,郝雷自然感恩戴德,两人不至于产生罅隙。另外,就算是两人后期发生矛盾,他完全可以采用其他手段解决郝雷,更不会因此赔上自己的舞厅。同时,如果按照这个方向去推测,那个中间人就与本案发生割裂。

    当时,有民警提出这样一个看法,就是既然郝雷的皮被制成了人皮鼓,而且赵明还曾经是一个擅长皮具制作的手艺人,虽然还没有证据显示是赵明对郝雷实施了剥皮制鼓,但两者之间的微妙联系也绝对不是偶然性的,是不是可以找到东阿镇手艺匠人,让他们看看这面皮鼓,或许能有所发现。这个提议得到了专案组绝大多数人的认可。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深入平阴县进行走访,在当地的皮艺术研究会,一位专家在看过人皮鼓后,肯定地告诉我们,这绝对是东阿镇的皮手艺。

    眼见案情出现重大转机,我们立即问他是否能够看出具体的制作出处。专家结合制作特点观察了很久,告诉我们,这应该是东阿镇老孙家的作品。

    东阿镇皮手艺发展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两个最出名的匠人,一个叫孙玉林,一个叫李东革,两个人师出同门,彼此关系极好,孙玉林1981年年末去世,李东革是70年代初期就去了东北,据说好像就是我市。同时,我们还了解到,孙玉林有一个儿子叫孙立军,自幼得父亲亲传,皮手艺十分了得。不过,此人已于1984年年末离开了东阿镇,同样不知去处。

    而这个赵明早年就拜在孙玉林的门下,做一个皮匠,换句话说,他与孙立军应为师兄弟的关系。后来,他和郝雷的情况差不多,跑到济南成立了有组织的流氓团伙。

    调查到这里,结合之前的种种发现和推测,我们将案情重新梳理了一遍,给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李东革确实来到我市,那么当晚极有可能是他救了郝雷,然后带着郝雷逃亡济南,通过孙立军的关系找到了帮派老大赵明,将郝雷安置在团伙内部。至于李东革为什么会搭救郝雷,目前还不得而知。

    到达济南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李东革又与郝雷发生矛盾,因此与小头目合伙预谋烧死了郝雷,并在那晚舞厅中对郝雷实行了残忍的剥皮行为。一切似乎都被一条线索串了起来。

    司马局长立刻说不对,凶手有一种类似于畏惧的情绪。应该是谁呢?李东革肯定不会的,如果他与郝雷发生矛盾,肯定是郝雷恩将仇报,只要他一句话,济南帮派和孙立军肯定会立刻处理掉郝雷。那就只能是孙立军,因为他受李东革的委托将郝雷安置,碍于自己师伯的情面,也就不能直接杀死郝雷,只能用暗地的手段。在实施了剥皮纵火的行为后,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孙立军肯定是回到了我市,并一定与京剧团发生过某种联系,将这面人皮鼓送了进去。

    在济南的调查进行到这里,整个案情已经呼之欲出,我们决定立刻赶回我市,全力排查当年李东革和孙立军的下落。

    回到我市后,排查工作立即展开,但是却不像我们想得那么轻松。我国从1989年9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这是根据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及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而实施的,由于当时的姓名更改管理得并不严格,所以老百姓在申报时,会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改名。

    年代久远,许多原始资料严重缺失,查证起来具有极大的难度。不过,结合之前掌握的孙李二人的基本资料,我们尽可能地调取一些留存的原始户口登记,排查符合年龄和地域特征的疑似人员。

    最后我们将疑点锁定在两个人的身上。其中一人叫李东林,已于1989年去世,祖籍山东济南东阿镇,我们怀疑就是李东革。至于那个怀疑是孙立军的人,当我们看到此人现在的名字时,立刻愣住了,因为他现在叫孙宝库,就是市京剧团看库房的老孙头。

    一想到在京剧团的排查没有丝毫眉目,我们立刻明白了,如果是孙立军作案,面对我们之前的调查,他自然不会如实作答,看来,这面鼓就是他带来的,我们怎么就偏偏将他疏忽了呢?

    同时,我们还发现了另一个让我们感到惊讶的地方,孙宝库(孙立军)的妻子叫李秋华,祖籍也是山东济南东阿镇,李秋华已于1998年去世,其父亲就是李东革。

    调查到这里,一切似乎都对上了,作案人必定就是孙立军。他预谋杀害了郝雷,并蒙骗了李东革,而后又与其回到我市,戏剧性的是,还娶了李东革的女儿。

    我们立即组织警力,决定对孙宝库予以拘传。

    可是还没等行动,我市突然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男子被扼死在家中,凶手投案自首。

    死者名叫李鹰,那名凶手竟然是孙宝库,而且两人的关系为父子。

    15.近三十年不曾消解的怨恨

    在孙宝库的叙述中,我们慢慢了解到当年整个事件的全部内情。不过,这个内情和我们之前的推测还是有着一定出入的。

    当年郝雷在我市可以说是为祸一方,手里头没少糟蹋年轻女孩,李东革的女儿李秋华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是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李秋华并不因此怨恨郝雷,反而对其有着强烈的好感。我们只能理解成少女的懵懂吧。

    那晚老张与郝雷发生厮打,恰好就在李东革所住的那条胡同。李秋华半夜上厕所的时候目睹了全过程,眼看着郝雷即将被老张制伏,情急之下,她捡起半头砖打晕了老张,并将郝雷救在自己家中。

    李东革虽然万般不情愿,但出于父女亲情,还是收留了郝雷。但是,他也知道,郝雷留在我市非常不安全,自己的女儿不但袭警,还包庇犯罪分子,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思前想后,他让李秋华带着郝雷迅速逃亡济南,投奔东阿镇的孙玉林。

    李郝两人连夜坐火车到了东阿镇,这才知道孙玉林已于几年前病故,家中只有孙立军。李秋华和孙玉军是小时候的玩伴,彼此还以兄妹相称,孙立军就暂时收留了李郝两人。

    时间一久,孙立军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个小师妹,但碍于郝雷的存在,只能将这种感情隐藏起来。同时,他也清楚地感受到,李秋华对郝雷是死心塌地的,所以才会冒着风险来投奔自己。

    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很难控制,孙立军对李秋华的感情日益加深,同时对郝雷的憎恶也越发深刻。为了调开郝雷,他提议让郝雷加入赵明的帮派。

    郝雷出身黑道,自然很乐意干回老本行,很快就答应了。就这样,孙玉林找到赵明,介绍郝雷加入,并说这是自己一个远房表妹的对象,希望能够给予照顾。

    赵明与郝雷都是流氓出身,脾气十分相投,很快就让郝雷去舞厅帮助自己看场子,并安排了在济南市的一处住所。李秋华本意是与郝雷同住,但孙立军以现在风声还紧为由,劝说李秋华还是住在东阿自己家中,等“严打”势头过去再说。

    于是,李秋华就住在孙立军的家中,郝雷一个人留在济南。那次熊天阳看到的操着我市口音的女子,就是李秋华坐车到济南看郝雷。

    孙立军在与李秋华的朝夕相处中,曾反复暗示她与郝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并隐隐透露自己对她的感情。但李秋华态度坚决,表示非郝雷不嫁,有一次竟然说出了除非郝雷死了,要不我这辈子就跟定他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立军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没有办法除掉郝雷,一旦事情败露,李秋华会恨死自己。他也曾考虑过找赵明帮忙,但赵明这个人江湖气很浓,短短几天内,竟然已经与郝雷兄弟相称。看来,要想得到李秋华,只能自己想办法。

    从那天起,他经常性地跑到济南,随时掌握着郝雷的动向。很快他就发现,郝雷竟然和经常来舞厅跳舞的一个女子好上了,而且这名女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他立刻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秋华,以为就此可以让李秋华对郝雷失望,从而转投自己的怀抱。

    李秋华得知此事后,自然十分气愤,立刻来到济南找郝雷质问。

    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所以只能从孙立军的描述进行推测。估计是郝雷意识到自己目前还是要依靠李秋华的这层关系,所以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两人竟然重归于好。

    看到这一幕,孙立军更加愤怒,自己对李秋华一往情深,却换不来任何回馈,郝雷在外面拈花惹草,李秋华却始终情有独钟。至此,孙立军的内心严重失衡,发誓要除掉郝雷。

    思前想后,孙立军觉得应该假借别人的手除掉郝雷。于是,他就找到了对立帮派的那个小头目,两人刚好以前还相识。赶巧的是,对方的老大让小头目去舞厅捣乱,两人一拍即合,就由孙立军充当内应。在孙立军的策划下,两人决定纵火烧毁舞厅。对于这个提议,孙立军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郝雷,得到李秋华;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皮艺匠人,他曾看过郝雷背上的那个刺青,觉得品质极佳,难免技痒。或许还有另一层目的,就像司马局长说的,那个刺青是一种物化的投影体现,孙立军对此印象深刻。

    案发那晚,孙立军来到了郝雷所在的舞厅,看到了在里面巡视的郝雷和另外两名打手。孙立军与三人相熟,而且还等同于是郝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孙立军以聊天为由,将三人拉至舞厅的那间休息室内,张罗吃起了夜宵,并拿出事先已经掺入麻醉药品的白酒。

    见三个人晕倒,孙立军决定开始对郝雷进行剥皮。他在鹰状刺青的上方轻轻划了一条细缝,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动把手,将郝雷后背的皮肤一点点地卷入皮磙子上。然后,按照同样办法,又取下了郝雷两臂上的多枚刺青。这个皮磙子,类似于我们住户刮大白的滚轮,是皮艺匠人取皮的一种特殊工具。

    整个取皮过程大约持续不到20分钟,因为所取的皮肤组织均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仅3毫米,而且是采用的特殊揭取手艺,所以郝雷身上的伤口血流量极少。

    看着郝雷赤裸着上半身,表面皮肤大量缺损地躺在地上,孙立军感到一阵由衷的痛快,还踢了几脚。

    取皮结束后,孙立军将郝雷的上衣穿回,然后来到舞厅外,示意小头目里面已经解决,可以进入放火。

    然而小头目在倾洒汽油过程中,恰好碰到刚从外面赶回来的熊天阳,情急之下,才说出了那句“你还在这儿呢”,这才引发了我们最初的怀疑。

    孙立军在揭取了郝雷的皮肤后,立即回到家中进行硝制保存。

    李秋华得知郝雷被烧死在大火中,情绪非常激动,连续哭了多日。孙立军在一旁好言相劝,同时,对李秋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当时李秋华已经怀孕四个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来,孙立军就说,我是真的爱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将来一定能对孩子好。

    眼见事已至此,无奈之下,李秋华嫁给了孙立军。

    郝雷虽然已死,但李秋华依旧对其念念不忘,这种表情孙立军看在眼里,虽然表面无动于衷,但内心也承受着极度的煎熬。愤愤之下,孙立军买来了做鼓用的相关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艺将郝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来。这之后,每过一段时间,他心头怨恨难以抑制的时候,就将那人皮鼓取出来敲打一番,心情就会平复不少。

    两个人在东阿镇住了一段日子,因为孙立军在当地没有亲人,两人回到了我市,和李秋华的父亲李东革同住,后来,孙立军也在我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1997年下岗后,他接替之前的刘建(卫)国到市京剧团看库房。耳濡目染之下,突发奇想,偷偷将人皮鼓放进剧团的库房内。

    因为是自己管理,而且当时京剧已经不太吃香,剧团鲜有演出任务,所以始终没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当有机会看到更多的人敲打着这面鼓,他都会感到无比的兴奋,有一种发泄的快感。

    不久前,当我们第一次找到他询问这面鼓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但是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暴露的,表面上无动于衷,只说这面鼓是他来之前就有的。

    然而,当我们后来又多次来到市京剧团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年的工作人员名单,场面之大,让孙宝库意识到,公安机关这回肯定是动真格的了,自己离最终被发现的时间肯定已经不远。

    此时,他想到的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产生一种极度的恨意,最后的疯狂。他为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李秋华的爱而感到痛苦,并且将这种恨意转嫁到名义上是自己的儿子,其实是郝雷的儿子,也就是李鹰的身上。

    案发的那个晚上,他借口有事请假离开了京剧团,并以吃饭的名义将李鹰叫到家中。席间,他不停地灌李鹰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动手实施了勒颈。

    面对我们的询问,孙宝库表现得很平静,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二十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实,整个过程中,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的起伏。

    作为一个抚养李鹰近三十年的养父,我们实在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没有一点感情。

    听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孙宝库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他说,这么多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李鹰,但为了李秋华,还必须装成喜欢的样子,这种日子实在难熬。尤其是眼瞅着孩子一天天长起来,样子越来越像郝雷,自己这种情绪就越发地强烈。

    他还告诉我们,李秋华当年执意给孩子取名叫李鹰,孙宝库也明白,她忘不了郝雷。说到最后,孙宝库这样说:“二十多年前,我杀了郝雷,今天我还要杀掉他的儿子。我这一辈子没幸福过,都是郝雷和李鹰害得,他们谁也别想得好。”

    将孙宝库押去看守所后,司马局长叹口气,“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谁又可能真的爱呢。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都有着内心最极端的动机,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可以为你去死,这句话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自私。因为不死,这个男人自己会觉得痛苦,为了满足自己,他宁可选择死亡。”

    经过这起案子,我重新回到了刑警队,继续干我的老本行。

    后来陆续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我犹豫过,都没有去见,就像司马局长说的,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你怎么可能会真的爱呢?我不想让一个男人因为爱我而勉强自己去爱我的女儿,这样对他不公平。

    所以,我决定以后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尽我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给她一个幸福的生活。虽然,她永远不会有同龄人的那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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