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万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
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开始走向美国。如今,中国和美国之间,“丝绸之路”已然铺通。世界上,有许多路的说法是美好的。但是我以为,仅仅就说法而言--“丝绸之路”是最美好的。尽管,事实上的“丝绸之路”,乃是古代中国与别国的一条极为艰难的通商之路。
“走向美国”是目前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中国人内心里的“丝绸之路”。它很具吸引力,充满迷幻色彩。似乎,一个中国人,一旦“走向美国”,则意味着他或她的人生走向了理想和成功;而如果他或她居然还获得了美国“绿卡”,那么,似乎简直意味着已经是一种成功了的人生的标志了。
是否确乎如此呢?
正打算“走向美国”的中国人,不妨要知道一些“走向美国”的常识性问题;美国有某些像丝绸一样美好的方面,也有某些不怎么美好的方面--在这些方面美国不但不像丝绸,反而像“玻璃纤维”。“玻璃纤维”--上个世纪60年代的中国人十之八九都知道那是什么--刚刚经过第一道工序的化纤团。它闪亮,但是绝不柔软。它洁白,但是对皮肤有严重的伤害性。
恶少年对他人进行报复的一种方式,就是暗包一团,趁人不备,往人皮肤最细嫩的地方一搓。那么结果就会有无数肉眼几乎看不到的纤刺扎入皮肤,顿时红肿一片。轻则须用放大镜照着镊子一根根拔出,重则须住院……对于正打算“走向美国”的中国人,了解这些方面显然也是必要的。对于并不急着“走向美国”的中国人,对于仅仅对美国发生兴趣(目前,又有哪一个中国人对美国毫无兴趣呢!)只想隔岸观火雾里看花地了解美国的中国人,美国也值得看看。它将对你以后是否打算“走向美国”发生影响。
中国人,包括世界上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人,纷纷“走向美国”去干什么呢?如果说“丝绸之路”是一条商路,那么,“走向美国”的路,显然也是一条商路--“走向美国”的中国人,销售的已不再是丝绸,而首先是自己。这说起来有些尴尬,但几乎接近着事实。走在古代“丝绸之路”上的中国人,其艰辛(还往往一路险象环生)是在走着的时候;今天“走向美国”的中国人,其艰辛却主要是在走到了以后。航空事业避免了走的艰辛。飞机使古代漫长的路途压缩为十几个小时。不仅毫不艰辛,而且会一路受到漂亮空姐周到热情的照顾。
从前是--到了之后就一切顺利了;现在是--到了之后,一切的不顺利和立足的艰辛才扑面而来。从前是--到了就赶快开始吆喝着卖东西;现在是--到了就赶快开始推销自己,证明自己,而非别种中国货。从前是--一个中国人怎么样美国人并不会太在意,主要看你的商品;现在是--你到美国去既然推销的不是商品而是自己,那么人家便首先看你是一个怎样的中国人。你在国内是一个优秀的中国人,人家可能并不认账。人家另有衡量你优秀不优秀的标准。你在国内证明你自己优秀的那一职业那一专业,很可能在美国得不到公认。
几乎有点儿是喋喋不休地三娘教子般地告诫我们这一点。我们应当感谢此种告诫--因为它分明是诚心诚意的,也是善意的。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散见于全国各报刊。旨在向中国人介绍美国,帮助中国人了解美国的文章,也屡见不鲜。电视中的有关节目、报刊栏目、互联网络,早已使美国具体化了、细节化了,对于中国人一点儿也不神秘了。想要知道的,几乎都已经知道了。还不了解的,想要作进一步的了解,也极其简单容易了。
但,最终的忠告是:“在美国千万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
二、比丑闻更丑的是围观者的幸灾乐祸
那个美国总统的绯闻,实际上已全无了半点儿所谓“桃色”,而被彻底涂上了“黄色”。当一个当代男人和一个当代女人的绯闻内容,被电台、电视台、报刊以及网络,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反反复复地、连篇累牍地向全世界报道的情况之下;当这内容涉及该男人和该女人十余次性关系的细节,并附有插图的情况之下;当这内容像三级片一样被贴上“少儿不宜”的标签的情况之下--绯闻毫无疑问已经彻底变成了“黄色”。
绯闻一旦变成“黄色”的,并被传播向全世界,也就毫无疑问彻底变成了丑闻。据我想来,古今中外的一切绯闻,十之八九总是包含有性的内容的。若将这一部分内容的细节一一道来,难免都是会带有“黄色”的意味的。
绯闻变成丑闻,是比绵白糖变成糖水还简单容易的事。一勺水可使一罐糖化稀,一瓢水可使一罐糖化水。只要十分之一定量的性内容,往往便足以将一桩绯闻中的其他内容--诸如男女情感的前提、政治集团较量的背景、双方个人及家庭心理承受力的极限、公众对公众人物的性隐私的病态兴趣排开到仿佛不存在的程度,似乎视而不见最好。
就像一本《金瓶梅》,直接露骨的性的描写,仅占1/20还不到的文字。
几乎所有此书的推崇者张口首先都要谈它的社会认识价值,但又几乎所有的爱书人,并不爱内容上删除了那并不重要的1/20不到的文字的《金瓶梅》。尽管删节本的社会认识价值肯定不至于受任何影响……戴安娜的绯闻竟没有被涂上“黄色”,也就几乎始终是绯闻,不太算是丑闻。我真替戴安娜感到万分的幸运。于是便不免相当替1998年的克林顿总统感到悲哀。我从最初就不视他的绯闻是丑闻。
现在也不。现在,说实话,我非常非常同情他,并且,作为一个和他差不多同龄的中国男人,非常非常羡佩他的心理承受力。我很难想象在他目前所处的这一个“悲哀、艰难”(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语)的境况中,换了是我也会有同样的心理承受力。
我能感受到美国的相当多一部分公众,乃至全世界相当多一部分公众,对克林顿陷入的狼狈之境所抱的幸灾乐祸的快感。据我想来,这快感绝不仅仅发生在相当一部分公众内心里。肯定也发生在他的政敌们的内心里。
也许(恐怕不是也许)还发生在另外许多国家的元首们的内心里。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第一强国的总统历来是世界政坛的中心。现在,他终于不再是这样一种政治中心人物了,而变成了一桩“性丑闻”事件的中心人物。似乎连醉鬼都有资格轻蔑他。
克林顿--一个20世纪尾声中陷入“性丑闻”事件无法摆脱的男人;一个几乎将人的尊严丧失尽净的男人;一个20世纪尾声中最孤立无援的男人。我因此而同情他。
在他之前,似乎没有哪一位国家元首的漫画像,被“钉”在女人的真丝内裤广告上。而那女人的身体伸展为十字架形;而那广告登在美国某画刊的插页和封底;而那画刊全世界发行,几乎在全世界各大饭店的书刊架上以及书刊亭里都不难发现……总统也是人。美国的总统也是人。
一想到在我们这个世界文明到了目前这一种程度以后,一个具体的活人的起码的人格尊严被亵渎到如此程度,一想到商人通过此种方式合法地大谋其利,我不禁不寒而栗。
据我想来,部分人类那一种病态的幸灾乐祸的快感,以及商业行为的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是远比一位当总统的丈夫的婚外性关系更丑陋的。
科技的进步在许多方面改变了人类。但人类以上的丑陋,从古代至现代,几乎半点儿都没被改变。而且,比古代更变本加厉,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心中对克林顿的同情,与我心中对人类自身心理丑陋现象的厌恶是并存的。
20世纪尾声中最孤立无援的公众人物克林顿总统先生,似乎只有一个心理可依靠、可信赖、可获得些许无济于事的安慰的人了--一个女人,他的夫人希拉里。
当某些世人不禁赞赏希拉里作为女人、作为妻子难能可贵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非同寻常的第三当事人姿态时,我心中想到的却是他们的女儿。
是的,我也羡佩希拉里夫人的各种难能可贵。但我心中还是在更多的时候想到他们的女儿。她毕竟还算是一个少女。她可能是20世纪尾声中心理遭到最严重伤害的少女。与她相比,戴安娜和查尔斯王储的两个儿子是幸运的--毕竟,作为少年,他们没有看到他们父母各自的绯闻被各种媒体一股脑儿地涂上“黄色”。相反,在他们的母亲不幸身亡之后,他们看到的是他们本国乃至全世界有那么多的人为他们的母亲伤心哭泣;他们看到的是那么多的鲜花、那么多的悼念方式、那么多的盛赞文章。以至于他们小小的年纪,竟不得不煞有介事地于去年和今年两次作出俨然大人似的反应--恳望那些崇拜他们母亲的人节哀、理性、克制感情,尽量使各种悼念活动简单化、正常化。
但克林顿夫妇的女儿却只有一种对公众开口的选择--替她的父亲乞求宽恕。除了这一种选择,再就是沉默地承受压力。
毫无疑问,在她心理遭受到最严重伤害的日子里,全世界这个国家那个国家中,肯定有另外的某些少女,身陷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幸,身心也正遭受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伤害--但后者们一有适当的机会,便可向社会发起呼救,向世人求取同情,向法律要求公正和庇护。
但美国的第一小姐目前直至永远显然都不大可能有这种资格。因为正是美国的法律以公正得近乎冷酷无情的原则,将她的父亲一步步稳而不乱地、完全符合章法地推到“性丑闻”的灾难之中去的。我这样说,我对她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她的父亲克林顿总统先生的同情,绝不意味着我对美国法律的心存成见,更不意味着我对它的谴责。恰恰相反,此事不能不使我再一次感到美国法律原则的无势力可超越的权威性。
在这个世界第一强国里,面对法律一切权威以及权威人物都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卑微,那么的脆弱,那么的根本不堪一击。
在这个世界第一强国里,面对法律,对于政治权威人物--从州长到市长到议员到副总统、总统们的要求,竟是多么的严格!严格得近于苛刻,苛刻得仿佛故意--从诚实的品质(哪怕在某一件事上哪怕在学生时代说过谎话)到十几美元税金的缴纳与否,到男女关系一二次失足(实际上仅仅一次就足以下台),都不是什么“小节”。
在这个世界第一强国里,对于政治权威人物、政治家乃至总统,几乎一向宽大他们政治上所犯的一系列错误。这一点上美国人似乎不太要求他们的总统是完人。但是社会监督却从不放过他们“小节”上的自律素质问题。世界上的另外一些国家,尤其中国,却显然恰恰相反。据我想来,此相反对于美国意味着什么,对于中国意味着什么,颇值得进一步分析。
对于某些国家,总统的丑闻,差不多一向被视为国家的丑闻。对于美国,任何一位总统的丑闻,一向被视为仅仅是某一个当总统的美国人自己的丑闻。美国几乎一向从不因任何一位总统的丑闻而感到是国家的羞耻。
美国一向从毫不留情地公布此种性质的丑闻的过程中体现它的自信,证明它的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美国从不在乎他们的总统怎么样了。他们抛弃总统就像抛弃旧鞋子。但是美国并未因此而一步步衰败下去。
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极为在乎他们的法律怎么样了。他们在乎这一点,就像每一位父母在乎他们的儿女怎么样了。也许这正是美国强盛不衰的条件之一。在同情克林顿总统的同时,我又不能不对美国的法律心怀肃然。
我承认,这肃然之中甚至不无悚然的成分。
三、民主若失庄重,何异于“文革”之疯狂秀
坦诚--这是一种优秀的,有时甚至显示出一个人的高贵性的品质。它在某种情况之下可以是矛,使最放肆的敌人也不禁心生敬畏;它在某种情况之下又可以是盾,有效地抵挡住最歹毒的敌人发动的攻击。
但坦诚是有代价的。其代价是--公开承认自己的过失、缺点和错误,甚至需要公开承认自己在道德和品行方面不是完人。非但不是完人,还是理应受到谴责的人。更甚至,需要公开承认任何人都绝不愿公开承认的属于隐私中的那一部分丑陋。这需要极大极大的勇气。
如果人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那么人往往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我已经很平凡很普通了,坦诚的结果,不是肯定会使我的人格和名誉受损吗?也肯定会使我失去亲人和朋友原本对我的好感吧?是的,很可能是这样。但这往往又是暂时的。人一般情况之下却不会这样想。人心里会自然而然地滋生出另外一种想法--难道坦诚真的比狡辩、掩盖、否认对我更有利吗?于是人放弃了维护自己尊严的最后的“武器”。于是人反而变得更加脆弱了。
如果人是一个名人,是名人中的名人--总统,那么人往往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我是平凡的人普通的人还则罢了,但我分明不是呀。坦诚的结果,不是等于自己在公众面前剥光了衣服,完全丧失了总统的尊严吗?这将会置我的家人于何地?事关我的道德品行,承认了我还有何面目继续做总统呢?我还有何资格呼吁社会道德化?我还有何资格批评别人的不道德呢?继而会想到他那一个党派的得失、他那一届政府的公众形象,以及他在世界政治舞台上的威望和声誉,以及他卸职后历史对他的评价--毫无疑问,一位是大国总统的人,他选择坦率的压力是更巨大的,顾虑是更多的,也需要更非凡的勇气。这时他心里也会自然而然地滋生出另外一种想法--凭总统的影响力和权力,难道不可以靠狡辩、掩饰、否认,顺利地摆脱开去吗?
而这时他实际上已经开始在冒比坦诚的结果更难估计的危险了。而在美国这样一个党派斗争每每势不两立、新闻监督一向无孔不入的国家里,哪怕是总统,尤其是总统,几乎注定了最终必成法律的俘虏。在美国,一个平凡的人、普通的人,企图掩盖某一事实--比如婚外性关系,可能反倒容易些。而一位总统要成功地掩盖这一点,简直比用手掌完全掩盖住自己的脸还难。因为他的企图掩盖,必定刺激新闻界更大的“窥淫癖”--这一点在美国比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突出,可称之为“美国综合征”,也必定更加刺激起他的敌人攻击的能动性,同时必定会激怒法律。而这时他要应付的已不单单是新闻界的骚扰,要抵抗的也不单单是政敌们的进攻了。他的最坚决的敌人,已经是权威远在其上的法律了……我们遗憾地看到,治国颇有方略、很是尽职的克林顿总统,恰恰便是这样一步步陷于令全世界人睽睽关注的困境的。
当全世界的媒体仿佛都对美国的现任总统的桃色事件表现出手舞足蹈般的亢奋和激动时,几乎没有媒体评说到莱温斯基的那位“亲密女友”。而我觉得,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总统,身边若有那样的一位朋友,实在也是很恐怖的。最近我接触到两位美国朋友,他们都极言她乃是因为不幸成了知情者,故屡受来自总统及总统手下人的警告和压力,才不得不进行报复的。但我们从见诸国内外报端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的调查取证材料中,目前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内容。故我接触到的两位美国朋友的话不足为凭。而且,经我一问,方知他们是美国共和党人。他们的话带有政党之间的偏见也是可想而知的。结果,作为莱温斯基的朋友,她所知情的是“水门事件”性质的事,那么她隐而不举,则证明她非是一位有觉悟的、爱国的美国公民。但她所知情的,最初也不过就是纯粹的男女关系。只不过一方乃总统,具有所谓轰动性的新闻价值而已。显然,她之所以能在电话的另一端录下音来,是因为莱温斯基直至那一时刻,仍视她为亲密的朋友。她的行径,无论怎么解释,都是相当卑劣的。据我想,她今后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将再难有朋友。美国的法律可以恕免她的行径,美国的道德评判尺度,似乎也不会怎样地谴责她。但是她的行径,肯定会引起全世界许多人对自己交友原则的自省和警惕。而她也就在这一点上成了人们的反面教员。
莱温斯基也是一个颇值得分析的人。这个21岁的其貌平平的白宫女实习生,如果非是自己主动地、卖弄风情地去“傍”总统,显然不至于在白宫那种特殊的时空内格外吸引总统的目光。我那两位美国朋友告诉我,她除了对她的女友,至少还对十余人炫耀过她与总统的性私情。这一点我倒是相信的。国外的媒体也报道过这一点。那么足见她是一个虚荣到何种程度的浅薄小女子了。按照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来分析,她性心理的正常与否也是很值得怀疑的。为什么会保留有那样的一条裙子呢?保留它的意念是什么呢?这种保留能给她带来什么样的恋物满足呢?
克林顿总统因这样的一小女子而受辱于世,实在也是令人大跌眼镜的。绯闻乍传,但莱温斯基尚且未向独立检察官从实招来之前,总统克林顿是不能首先供认不讳的。这么做坦诚倒是够坦诚,主动倒是够主动,但若不顾及莱温斯基的感受,其实也是有违道德的。这意味着是单方面出卖女当事人而巧获坦诚美名。故他其实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在沉默中静待事态的发展,而这不符合克林顿的性格;要么共同与莱温斯基商议对策,而这又必将落下妨碍司法的罪名。克林顿既然选择了后者,那么他当然也就只能承受今天所面对的困境了。
在莱温斯基从实招来之后,克林顿有一次最适当的、足可以比较不卑不亢地显示和证明他的坦诚的机会。他起码可以表明这样一种态度--如果美国只能由一位完人或圣人做总统,那么他不是,也可以因为自己并不是而下台;如果美国所需要的首先是一位治国有方的总统,并且能够宽恕他的道德失足,那么他保证不再犯同类错误,并将以更积极的态度为美国服务,通过更尽职的服务证明更切实的忏悔。如果他能够这样,他的坦诚便具有了勇气的闪光。并且将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提到了美国政界、新闻界、国会、司法机构和公众面前思考--美国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一位总统的功过才体现出一种客观冷静?总统犯了哪类错误或可宽大一次,犯了哪类错误才应定罪不饶?以及民主前提下的党派监督、新闻监督、司法监督,要不要引导较多层次的原则?那原则的主要着眼点是什么?……足以证明坦诚的力量的例子是有的--我记不清这样一件事前几年具体发生在哪一个国家了:竞选中,有记者当场问一位总统候选人,“您有过对您妻子不忠的行为吗?”而他的妻子当时就站在他身边。他沉吟片刻,庄重地回答:“有过。仅有一次。没有任何人了解此事。现在我公开承认,身为前任总统,这是不好的。我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第二次了。”--于是他转身拥抱他的妻子,吻她,并说:“亲爱的,我请求您的宽恕。”刹那间他的妻子热泪盈眶说不出话来。全场肃然,继而一片掌声。结果是人们又选这位已当过一届总统的男人再次任总统。多么遗憾!
克林顿的坦诚,没有表现在最应证明自己具有这一种可贵品质的时候。他对政界、新闻界、国会、司法机构和全体美国人说了谎。正如林肯的名言--“你可以在某些时候对某些人说假话,可以在某些时候对一切人说假话,但你无法在一切时候对一切人说假话。”据我看来,克林顿后来的坦诚也是可信的,但表现得太迟了。那一种坦诚已不可能具有勇气的光彩,却只能给人以屈辱、无奈、羞愧难当的可怜的印象了。因此许多世人才分外地替他感到遗憾。
他目前仍拥有63%以上的支持率,说明了一半以上的美国公众的理性和成熟。但这理性和成熟中,显然也包含着不小的沮丧和失望。并且,再是一位治国能力不可低估的总统,形象破损到如此地步,其能力的继续发挥也必大打折扣。而恰恰是这一点,对克林顿请求继续为美国效劳的愿望是极其不利的。因为美国换一届总统是比小学校里换一位班主任还寻常的事。
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在整个事件中给我这个中国人的思想影响是极为深刻又极为矛盾的。
一方面,我从他身上看到一种锲而不舍的、为了直抵事件真相毫不动摇地履行职责的司法原则和精神。我们中国人称颂这一种精神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上拉下马”。尽管在美国,总统不过是高级“打工仔”,其权威丝毫也不能与皇帝相提并论。但面对总统本人的一次次断然否认,面对白宫律师的一次次强烈抗议和同样具有说服力的反驳,能够锲而不舍地坚持调查下去,实在也需要顶住巨大的压力。事件的发展自然而然地渐渐超出了绯闻本身,而变成了诚实与否的问题--在总统和莱温斯基以及女友之间,必有一方公开说了谎。如果说谎的是后者们,那是美国社会中习以为常之事。但如果是前者,便是美国司法不可以等闲视之的事了。斯塔尔身上那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体现了美国司法令世人肃然而又悚然的独立性,尤其对总统法律要求和约束的严厉性。相对于克林顿强调国会重点应放在国家问题上的呼吁,斯塔尔的锲而不舍,令人联想到中国京剧《铡美案》中包公的一句铁铮铮的唱词--“先打官司后上朝”。
而另一方面,斯塔尔身上也分明体现出一种阴暗的、堂而皇之地利用职权的报复快感。因为他所调查的,乃是绯闻的确实与否,非是报告一桩涉及总统的风流韵事的性情节。进言之,他的使命是证实总统诚实与否,非是报告总统的性方式。如果说总统在向公众承认绯闻以前,报告中的一切性内容具有确定事实的法律依据的意义,那么在总统公开承认绯闻以后,一切性内容实际上已经完全丧失了任何积极的法律意义,变成了一堆根本没必要经由互联网传播于全世界的淫秽垃圾。在这一种情况之下,任何一方希望事先看到报告内容的要求,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理解,其实都是妥当的考虑。这一要求的被拒绝,显然是居心叵测的。这也就难怪白宫律师们指责斯塔尔“蓄意公开羞辱总统”了。据我看来,这指责是有道理的。于是斯塔尔给我的印象又仿佛是《悲惨世界》中的皇家警长沙威。沙威冷酷,但是并不低级庸俗。斯塔尔的报告,却有既低级又庸俗的成分。太像我们中国时下打着“法制文学”招牌的某些既低级又庸俗的所谓“纪实报道”。
若指斥对方的“道德危机”,便理当采取相应高一点儿的道德姿态。否则,难以给人正派严肃的印象。甚至,自己也有可能坠入低级庸俗者流。美国的许多公众因那些“少儿不宜”的内容议论纷纷,表示质疑,大概是斯塔尔所料想不到的吧?克林顿的支持率反而上升,也许恰证明了美国相当一部分公众的逆反性。
美国的这一桩“总统绯闻”案,据我想来,无论对于美国,还是对于别国,包括中国,都具有比较典型的“示范教学”的意味儿。启发世人思考--在良好的民主政体之下,党派监督、新闻监督、公众监督、国会审处和司法裁决,如何才能做到透明严正而又不失庄重?民主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实践的最进步的国家政体,但最进步的并不意味着是最完善的,更非最完美的。党同伐异的政治现象与炒作成瘾的新闻现象,每每也使良好的民主政体蒙上闹剧的轻浮色彩。所以才有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竞选州长》的产生。
我对美国的民主从来是心向往之的。中国也必然总有一天进至民主的廊下。而且,现在正朝着这个理想的政体循序过渡着。像许多中国中青年知识分子一样,我们视美国的民主为榜样。但现在我倒觉得,似乎也不妨将尊师的目光望向英国、法国以及某些西欧民主国家--那些国家的民主似乎实践得更庄重些。
民主若失了庄重,其实就和中国“文革”中演习过的“四大”差不了多少了。我们中国人,是否对美国的民主五体投地得太久了些呢?
美国,美国,请给中国做更其可敬些的民主的榜样。
四、民主与性
依我看来,这已经不是一位现任美国总统的绯闻,而是一桩当代人类面临的大事件了。这一大事件向全人类的文明理念提出了一个颇值得沉思的问题--民主制固然是迄今为止最理想的国家体制,但它会不会也像别的一切事物一样,甚至像专制一样,被主宰人类政治的一部分政客,包括自以为是在维护民主的某些政治特权人士们的任性实践而推向反面?
来自美国的最新的一种说法是--连任总统的克林顿先生之心理很可能患有一种“病”。可爱的美国的心理学家们,替他们的饱尝公开受辱滋味的总统作出医学上的诊断--“独孤求败”。意思是站在人生成功的顶峰以后,对来之不易的辉煌油然心生出自我毁灭的倾向。心理学的结论经常是阴阳怪气的。这是到目前为止对总统绯闻的最高妙的一种说法,具有美国式思维的天真无邪,也具有美国式的大言不惭。仿佛在向全世界证明--看,即使发生在我们美国的丑闻,其根本性质也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厌烦了他的成功,好比一个孩子对他精心搭起的积木宫殿不感兴趣了,自行推倒它,于是事件反而具有了足以令全世界人肃然而又悲怆的色彩似的。
如果谁因难耐那一份儿成功后的孤独而弄瞎自己的眼睛而毁容,还不够令世人唏嘘的吗?绯闻当然已经变成了丑闻。依我想来,已非是美国总统克林顿一人的丑闻,而是美国的丑闻,而是一个曾在民主方面为全世界做出好榜样,又一步步将民主推向其反面的丑陋现象。
民主的基础是人类高度的理性的自律。理性是民主的原则,是民主的灵魂。民主被推向反面的过程,即理性被任性所取代、自律被放肆所取代的过程。斯塔尔的“报告”一经输入互联网,美国便等于在无礼地冒犯全世界。因为其中淫秽的内容,等于强加给了全世界的网上人类。美国等于在向全世界公然贩“黄”。
美国这么做的姿态显得相当傲慢。它的行为话语是--美国可以这样,美国有权这样。而且,似乎还是--看,全世界只有我们美国可以这样做,有权这样做,敢于这样做。因而,似乎全世界都应该向伟大的美国脱帽致敬。
但是,我们知道,几乎一切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这样的条款--司法人员,不得假借执法名义,对强奸、通奸、卖淫等案件中的性过程、性细节、性昵语进行不必要的、没有司法意义的审讯。违背这样条款的人,其行为属犯罪行为。
美国的法律中也有这样的条款。斯塔尔所要向美国公众证实的,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之间的绯闻是否属实?克林顿是否不诚实?而非二人之间的性方式、次数、性细节以及性昵语。
但恰恰是当二人都先后在法律面前承认了这一点,尤其是当克林顿在电视中公开承认了这一点后,那些色情的内容仍被坚持保留,并提供给全世界的网上人类看。
难怪英国的《泰晤士报》如此评论:“这色情影带并非性的情景,而是性虐待狂,提问题比回答问题更令人讨厌,这甚至对观众是一种侮辱。”难怪《法国晚报》如此评论:“提问题的方式表现出毫无节制的极权主义,毫无意义的偷窥淫癖,令人感到可怕。”“毫无意义的偷窥淫癖”体现于寻常人,不过是品质问题;体现于一位独立检察官,则是司法性质问题。
不管斯塔尔的初衷如何,他都必将因此付出代价。绯闻事件以后,斯塔尔本人是否亦将陷于法律诉讼,甚至牵连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海德,再次引起全世界关注,将是难以预料之事。
果真如此,那时谁会替一位本身涉嫌“偷窥淫癖”的检察官辩护呢?以什么样的理由才能替一位知法犯法的检察官辩得清白正当之名呢?他自己的检察官生涯,将很可能亦如克林顿的总统生涯一样毁于一旦。而事实上,依我看来,许多国家都有权利以人类司法尊严的名义和公开进行传媒污染的罪名--起诉美国。当然,这种起诉只能在世界司法联合“道德法庭”的形式下进行。依我看来,所谓“独孤求败”的非是美国总统克林顿,而是以那许多美国政客和政治权力人士为政治代表的美国。当亚洲金融风暴来势凶猛之后,美元坚挺攀升;当全世界许多国家都笼罩在经济危机的阴影中,美国经济依然强盛;美国的世界地位越来越高,是否使这一向以老大自居的国家,产生了一种有资本为所欲为的国家意识呢?
耗资4000万美元的“总统调查”案以民主和司法的名义开始,似乎竟以亵渎民主和亵渎司法的名义接近尾声。正如克林顿因自己的不诚实而一失足成千古恨,斯塔尔也将因自己歪曲了司法的尊严,并因自己变相地向全世界贩“黄”而广受谴责。他报告中那些色情内容,在K级电影和小说中,不值一提。但在引起全世界瞩目的法案中,只能也只有被视为垃圾。“独孤求败”的美国显然也如克林顿总统一样,最终被涂上了闹剧的特色。
依我想来,联合国将来很有可能就此进行严肃的思考--即以什么样的方式限制某些大国,在全世界面前公开亵渎民主和司法尊严的不良的、肆无忌惮的影像。因为,民主和司法尊严,乃是全人类千百年来的伟大的理性成果。虽然美国一向自认为是实践的榜样--但它从来不仅仅属于美国,而属于世界……一想到全世界(当然包括美国)那么多伟大的先贤为人类的民主和司法尊严所做的杰出贡献,被一些个现代政客任性地糟蹋为闹剧,真是令人叹惜……
五、谁还崇拜这个高级“打工仔”?
“二战”结束以后,社会主义阵营逐渐开始形成。考察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其共同的特色可归纳数条,其中最基本的一条是个人崇拜。
个人崇拜现象在人类历史上最初只不过是早期宗教现象。它是早期王权政治希望实现却一直难以实现的。在许多国家里,宗教存在的历史几乎与王权存在的历史一样悠久。中国也是这样一个国家。因而宗教与王权在悠久的历史过程中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同样地争取人类的忠心。
王权争取人心的方式是许以现实利益,即荣华富贵。宗教争取人心的方式是灵魂寄托,即天堂。王权乃现实之物。王权的统治要求人为它进行忠贞不贰的服务。故人向王权誓忠时,誓词大致都是一样的,甘为它赴汤蹈火直至为它去死。宗教乃虚幻之物。宗教的统治要求人自觉自愿地将灵魂归属于它。故人皈依宗教时,誓词也大致都是一样的,忠诚可属于任何人,比如帝王、主人、朋友、爱情,但信仰只属于宗教。
有信仰才有崇拜。故当忠诚与信仰发生矛盾时,人只有三种选择--要么履行忠诚的誓言,此时他的灵魂便背叛了信仰,死后难入天堂。除非他后来深刻忏悔,并获得宗教的宽恕。要么顾全信仰,也就是保持灵魂的原则。此时他必冒犯王权,并且必因此丧失王权赐给他的现实利益。甚至可能被王权视为叛逆砍掉脑袋。要么选择自杀。
人类历史上,宗教与王权发生冲突的次数是不少的。但是最终谁也征服不了谁,每一次都以双方的相互妥协让步而结束。于是宗教与王权在一轮新的蜜月期相互利用。王权的代表人物作虔诚的信徒表率;宗教宣布他不但是王者,同时是宗教最信赖的儿子。当宗教承认人对王权的忠诚也完全符合教旨时,王权则鼓励人对宗教的虔诚。
故在许多国家里,前几个世纪的人们既喊过“国王万岁”,也喊过“教皇万岁”。但一般情况下,宗教总是比王权表现得超凡脱俗一些。它欣慰于人的崇拜,却不愿听到“万岁”二字。因为宗教是永恒的。只有在宗教讨伐战争中,为宗教而战的圣斗士们才那么呼喊过。
诞生于半个世纪前的社会主义国家,几乎一律限制,甚至根本取缔宗教。于是信仰只剩下了一种内容,那就是政治思想。强大的政治宣传使政治思想宗教化是很容易的。于是超越于民主制度之上的宗教化了的政治思想领袖,自然而然地带有宗教领袖的色彩。政治人物一旦身处近乎宗教领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于是人类的近代个人崇拜现象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主观和客观在此点上相互取悦;变相的宗教信仰和变相的王权忠诚在此点上合二为一。
当社会主义阵营解体以后,世界上另外一些国家的政治特色鲜明起来了。其中尤以美国的政治特色最为突出。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历史中完全没有王权统治痕迹的国家。所以从第一代美国人至当代美国人,无一人喊过“国王万岁”。从没喊过“国王万岁”的美国人当然也绝不会习惯于喊“总统万岁”。美国历史之短使它来不及形成自己的宗教传统之根基。虽然许多城市和乡村都有教堂,某些美国人的宗教虔诚,是他们的移民先人从别国带到美国的。故百年前的英国人、法国人曾轻蔑地讽刺美国人是“没有信仰的美国人”或“只崇拜金钱的美国人”。
美国人当然并非没有信仰。他们的信仰就是民主和法律。他们信仰民主与法律的坚定性超过对一切宗教的信仰。此前提决定了这样一种美国现实--经过数代民主与法律教育的美国当代青年,头脑中的个人崇拜五花八门,有些是健康的,有些是不健康的,有些是病态的。总而言之,几乎皆属青春原发性质的,与思想信仰无关的个人崇拜。崇拜多多,崇拜总统的却极少极少。
几十年前,杜勒斯的外孙上小学时,有天回到家里激动地问母亲“:妈妈,你为什么从没告诉过我,我的外祖父曾做过总统?而历史课本上都写到了!”他的母亲平静地说:“你激动什么?这实在没有什么可激动的。自从美国诞生以来,每隔四年就选出一位总统,这不是很平常的事吗?”这是典型的美国人对总统的看法。美国人一代一代地将这种平常心的看法传给下一代。因而使美国总统在美国人心目中是这样一种人物--全美地位最高的“打工仔”,美国公众是他的老板。任何一个最最普通的美国人,都有义务评说和监督他身为总统的表现如何,都有权利指责他称职或不称职。以监督总统为义务,以指责总统为权利,美国的政治特色,使美国的公众特色也极为突出。大约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人会这样认为--他的某一个同胞一旦当了总统以后,理所当然地便是美国人民的精神之父或思想之父了。美国历史上是很出现过几位可被尊为精神之父或思想之父的杰出人物的。但是他们都并没产生过做总统的念头,美国公众当然也就从没选过他们。
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公众这位“大老板”给予美国总统这位美国的也是全世界最高级的“打工仔”的待遇是极优越的,仅次于某些石油国家的国王们。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一个美国人一旦成为总统,自然而然地便成了世界政治舞台的中心人物。这些都是美国人赐给美国总统的。美国人这么看。因为他们如果不信任他,不选他,他就得不到。故美国人对任何一位美国总统的态度都是一样的--随时准备收回他们的信任。
但是在美国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中,真的遭弹劾下台的美国总统似乎还没有--26年前的“水门事件”迫使尼克松选择了辞职。尼克松当年陷入的困境与今天克林顿陷入的困境性质极为不同。“水门事件”是纯粹的政治丑闻而非“桃色丑闻”。美国历史上似乎还没有一位总统在任期间因“桃色丑闻”而“触礁搁浅”被迫下台的。
肯尼迪至今仍是美国历史上最为年轻的颇有帅哥风度的总统。他生前虽已有绯闻风传,但与梦露的私情却是在被暗杀后围绕梦露扑朔迷离的死因大范围公开于社会的。“性”的话题非是当时新闻评说所关注的焦点。
与克林顿相比,似乎连肯尼迪也是幸运的。肯尼迪处在世界政治化的时期。他是美国政治最年轻的代言人,因而受到过许多美国青年的政治崇拜。他的帅哥风度也使许多美国青年妇女迷恋得如醉如痴。肯尼迪生前获得的,是克林顿生前想获得也不可能获得的。肯尼迪死后获得的,将注定了更与克林顿无缘了。
据我看来,就帅哥风度而言,克林顿是一位仅次于肯尼迪的总统。他所犯的“错误”,是一位帅哥式的总统需极难能可贵的自律定力才可避免的。他显然做得并不那么难能可贵。
六年前,当他参选民主党总统提名时,与一位叫珍妮佛·花的女士的婚外情传闻就几乎使他的参选夭折。两年前,波拉·琼斯又控诉他在任阿肯色州长时曾对她进行“性骚扰”。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两次,或属性讹诈,或竞争中的政治攻击;但此一次,却被一位叫斯塔尔的独立检察官坐实钉牢了。
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是否蓄意报复,“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莱温斯基的女友的做法是否违背普遍道德?网上个体户麦特·德拉吉是否是一个只要自己一举成名,不管别人死活的家伙?美国司法是否小题大做?某些新闻攻势背后是否有欲置克林顿于万劫不复之地的政治操纵--世人对这些都是不甚感兴趣的,感兴趣的似乎只是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位身为当代美国总统的中年男子,因一个二十一岁的、容貌平平的小女子大倒其霉,看他怎样收场?
全世界的新闻媒介及大文化“工业”,其实都明显地呈现着某种俗恶的倾向。这倾向又俗恶又现代。在它饲喂之下的当代人,似乎对许多事都已丧失了思考,一味地只要新闻,新闻,新闻!如同患了饥饿症的孩子张着大嘴不停地叫“还吃!还吃!”并且,越来越偏食于刺激性食物。
我的一位美国朋友这么说:“这件事的没完没了倒使我可怜起克林顿来了,他不是已经公开忏悔了吗?”我的另一位美国朋友说:“克林顿真丢人!肯尼迪搞的女人是梦露,而他搞的那是什么女人啊!美国总统的身份就那么低了吗?”而我的一位年轻的、身为中国官员的朋友说:“若论当官,明摆着,还是在咱们中国当的好,虽然工资表上的工资有限!”274真历史在民间美国特色的政治,一向和美国的历届总统们玩“憋死牛”。美国总统们的最佳成绩,只不过是和棋。稍有差失,则会身败名裂。他们永远都休想操纵美国特色的政治。他们永远是那一特色的政治操纵的对象。即使他们的杰出和伟大,也无不是在这一前提下发挥的。
美国特色的政治,美国人拥护,美国人玩得起,玩得潇洒自如,而且从没输过。因玩不好输了的,永远只能是美国总统们。美国特色的政治,从来不在乎将任何一位总统作为代价。
这就是美国!全世界玩总统的大玩家--令世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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