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灿
爱情很美,美如花,是百合更是玫瑰,尽管如此,但是,并不是每一段如花的爱情都会开花后必然结果,因为它不是温情的女子,而是变化无常的情魔。当它心情好时,两人感情会坚如磐石,而它发怒了,一根头发就可以将情丝斩断。一直以来,每个人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有一天,天不在下雨滋润它,阳光也不再对它亲切的爱抚,花儿拼命地用自己的眼泪来滋养自己,一直流,一直流……直到自己枯萎。
肯定的力量存在于每个人的人生当中,谁都可以分享和接受。
九头牛
文/[韩]朴钟夏
在很久以前的一个部落,有一个传统:那里的青年人想结婚,先要学会捕捉牛的技术。捉了足够的牛,作为聘礼,送给女家,才可以成家立室。最少的聘礼是一头牛,最高是九头牛。这个部落酋长有两个女儿。有一天,一个青年走到酋长的面前,说爱上他的大女儿了,愿意以九头牛作为聘礼迎娶她。酋长听了之后,大吃一惊,忙说:“九头牛的价值太高了,大女儿不值,不如改娶小女儿吧,小女儿值九头牛。”可是这位青年坚持要娶酋长的大女儿,酋长终于答应了他,这件事轰动了整个部落。
一年后的一天,酋长经过这位青年的家,看见他家正举行晚会,一大群人围成圆圈,正欣赏一位美丽的女郎载歌载舞。酋长十分奇怪,去问那位青年这个女郎是什么人?怎么酋长会不认识呢?年轻人回答:“她就是酋长您的大女儿啊!”
年轻人以“九头牛”的价值对待他迎娶回来的妻子,同时酋长的大女儿也确信自己的价值是最高的“九头牛”的时候,她便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农夫手起刀落,两颗可怜的小脑袋来不及意识到它们的因果律的无效,便流着鲜血落到尘土中了。
公鸡的自信
文/老马
有一位客人拜访英国怀疑论大师哲学家休谟。休谟将一壶水放在火炉上,准备为客人沏茶。客人不客气地问道:“听说先生对事事都抱怀疑态度,真是这样吗?敢问先生,这壶中的水过一会儿是否一定会开?鄙人却坚信那是必然的,因为火的热与水的沸腾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主人欣然答曰:“这水可能会开得吧,然而我不敢谈什么必然。火的热与水的沸腾,从以往的经验看,常常是前后相继出现的;然而我却没有理由说它们之间有必然的关系。”
客人不理解哲学家的话,就说:“请先生为我详做譬解。”于是主人就为他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个农夫养了一群鸡。每次给鸡喂食的时候,他总是将栅栏门碰得很响。长时间以后,聪明的鸡们就得出了这样一条因果律:栅栏门响过之后,主人必然会来喂食,因为以前总是这样的。
一日,有一位友人来访。农夫为了款待朋友,准备杀两只鸡。他提着刀走进鸡场,照例把门碰得很响。两只公鸡坚信是主人喂食来了,仗着身强力壮,率先将脑袋伸出鸡笼。农夫手起刀落,两颗可怜的小脑袋来不及意识到它们的因果律的无效,便流着鲜血落到尘土中了。
哲学家用一把明晃晃的餐刀笨拙地削着苹果,好像自言自语:“可是,许多人并不比这两只公鸡更聪明啊!”
客人望着主人手中的餐刀,慌慌张张地起身告辞,摸着脖子仓皇而去。
哲学家追到门口喊道:“水开了,不喝杯茶再走吗?”
小小的动物,总是很忙碌,推动比自己身体庞大的事物,穿梭在无迹可寻的路上。
巴丹吉林沙漠里的小动物
文/杨献平
巴丹吉林沙漠常年不见一滴雨,倒淌的弱水河横穿巴丹吉林沙漠,泱泱而流,注入居延海(苏泊淖尔),在亘古的荒芜之中,只是上帝的一滴眼泪,对于位列世界第四大沙漠,总面积4.7万平方公里的巴丹吉林沙漠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沙漠仍旧干燥,伸出一根手指,就可搅起一片灰尘。所有事物都很焦躁,像是一群猛兽。有人说,放几只鸡蛋在戈壁,不用十分钟就可以吃了。1995年8月,我在临近沙漠的营房值班,中午的水泥板烧焦了鞋底。到下午8点多,落日西下,才会有微风吹来,打卷的树叶舒展,在黑夜展现它们丰裕的光泽。
我们常到戈壁往菜地拉土,正挖之间,蓦然看到一条蜷缩在沙土之中的四脚蛇——栗色的皮肤,头顶两只尖角,看人的眼睛很是凶猛。当地人说,这种蛇很厉害,爬上人的影子人就会中毒。我倒觉得没有那么可怕,轻轻地用铁锨将它端起,放在另一面沙坡上。
当地人说,四脚蛇用来泡酒,再加上苁蓉、枸杞和大枣等,有明显的壮阳补肾功能。夏天,见到最多的动物就是蜥蜴了,恐龙的后裔,巨大的大和微小的小,形成了两个极端。有很多次,我在正午的沙丘上看到奔跑迅速的腹背苍灰、下腹洁白的蜥蜴,从一株骆驼草到另一株骆驼草,捕捉黑色的甲虫或者落地的飞蛾。
蜥蜴的身体极其灵活,在沙漠奔行,犹如在水中,让我觉得微小之物的强大存在和天性意义上的灵魂奔跑——它们小小的身子就像奇怪的鱼——沙漠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海洋,唯有它们可以游刃有余,迅然而来又迅然而没。有一次,我和同乡的安去附近的沙山玩,看到一只蜥蜴骄傲地站在最高的沙尖上,神情专注,迎风眺望,抒情得像是诗人,也像是站在冷僻的高处端详人世的先哲。
蚂蚁是隐秘的,与人邻居,或者就在脚下我们熟视无睹的地方。红色的蚂蚁,我开始怀疑它们有毒,几次看到,不敢用手触摸,只是蹲着看——小小的动物,总是很忙碌,推动比自己身体庞大的事物,穿梭在无迹可寻的路上。
她根本不是什么绿刺猬,她只是一株生长在沙地里的不会说话的仙人球。
绿刺猬
文/缪晓俊
瓦里登草原已经是夏天了,雨季还迟迟不来,持续的强日炙烤着大地,绿色植被大片大片的枯萎,风过时,沙尘漫天。麦特有三天没吃到食物和水了,黄昏过后,他挣扎着钻出自己的洞穴,朝湖边爬去,其实他知道,瓦里登湖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干涸了,可他还是每隔几天都会爬过去看,期待着奇迹会发生。
麦特是只乐观的小刺猬。
风沙一阵接着一阵,麦特眯起眼睛,前面迷茫一片。由于连日的风沙吹打,麦特的视力越来越差了,他甚至有好多次找不到自己的洞穴了。费了好大的劲,麦特才找到昔日碧波荡漾的瓦里登湖,可是可怜的瓦里登湖却是干涸龟裂的,河床上到处都是马嘉鱼和剑鱼干了的尸体。麦特小心翼翼地把小爪子伸进土地的裂缝,希望会触碰到他所一直期待的湖水,晶亮透彻的湖水。可是能触碰到的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麦特并不失望,他期待着下次再来的时候,可以美美的洗个澡,可以听到小青蛙呱呱的歌声。
麦特爬过瓦里登大桥的时候,幸福地拣到了一颗硕大的沙枣,一定是粗心的货车司机路过时不小心掉下来的,虽然已经被烈日晒得干干的,又被车轮碾破了一半,可麦特还是开心得笑出声来,他只舍得吃了一半,还有一半他戳在脑袋上,留着明天当早餐,也许明天就会下雨了,要是有点水洗洗吃就更好了,麦特快乐地想。
后来,麦特就遇见了草原上的另一只刺猬,那是一只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刺猬,小小圆圆的,站在沙堆里,风沙来时,也不躲避,麦特慌忙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天啦,可怜的小家伙,饿得脑袋都绿了。麦特看清那只小刺猬的时候惊呼着。可是那只小刺猬却不搭理他,麦特便又安慰她,伙计,也许再等等,就会下雨了。
绿刺猬还是不说话,麦特便想,她饿得脑袋都绿了,一定是没有力气说话,就慌忙拔下自己身上的那半颗沙枣,递给她。可绿刺猬却还是不理他,依然那样站着,昂着圆乎乎的刺儿头,麦特劝了半天也没有用。天已经很晚了,麦特怕又一次找不到自己的洞穴,便把沙枣扎在绿刺猬脑袋上,临走的时候,还劝她多走走,也许会遇见另一颗沙枣也说不定。
第二天,瓦里登草原依然没有下雨,麦特连半颗沙枣也没的吃了,只能钻在洞穴里睡觉,可又睡不着,肚子咕哝咕哝地叫,就这样一直挨到下午,太阳稍微小了一点,麦特便挪出自己的小窝,他想去看看湖边的那颗胡杨树上是不是还有几片可以充饥的黄叶子,顺便去看看那只哑巴绿刺猬,瓦里登草原上的小动物们都开始迁涉了,他想和绿刺猬一起走,路上也好有个伴。
快要看见绿刺猬的时候,麦特突然被什么东西拌了一跤,皮球一样摔出去好远,他爬起来仔细一看,笑歪了嘴,居然是半颗沙枣。哈,一定又是那个笨蛋货车司机。麦特幸灾乐祸地想。
那个哑巴绿刺猬依然站在昨天的老地方,好像一整天一整夜也没有动过,只是绿脑袋似乎更大了,一定是饿得浮肿了,麦特心疼地想。他赶紧把手心里的半颗沙枣递给绿刺猬,可是绿刺猬看也不看。麦特乐了,还不好意思吃呢,昨天的那半颗不是吃完了。说完又把那半颗沙枣扎在绿刺猬的脑袋上就走了。
路过湖边的时候,麦特自己吃了几片干枯的胡杨树叶子,味道真的苦啊,麦特嚼也不敢嚼,就咽下去,嗷嗷嗷,噎死了,要是有口水喝,一定幸福得死掉。
第三天,瓦里登草原上还是没有下雨,麦特决定迁涉了,他跑去叫那只绿刺猬,路上居然又捡到了半颗沙枣,那货车司机真是太伟大了,麦特忍不住赞美。可是绿刺猬还是不肯搭理麦特,也不肯和他一起迁涉,她的脑袋已经饿得更绿了,浮肿得更厉害。麦特又一次把那半颗沙枣留给了她。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瓦里登草原依然没有下雨,坏眼神的麦特却每天都能好运气地拣到半颗沙枣,他把它们统统留给那只哑巴绿刺猬,她肿得越来越厉害了,而麦特却肿得更厉害,连胡杨树叶子也没有力气咽下了。
绿刺猬心疼得想哭,她好想抱抱傻瓜麦特,告诉他,其实他每天拣到的都是同一颗沙枣,他把沙枣扎在绿刺猬的脑袋上,又被风吹走了,他又拣回来扎上,又被风吹走……可是绿刺猬却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因为她根本不是什么绿刺猬,她只是一株生长在沙地里的不会说话的仙人球。
人总是习惯以自己的思维揣度其他的生命,其实呢?也许,蚂蚁所享受的,只是奔走的快乐。
奔走的蚂蚁
文/吴雪峰
一只蚂蚁爬上了办公桌,急匆匆地向前奔走。
它黑黑的,小小的,奔走在偌大的办公桌上,愈发地显得单薄和纤小。我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来,要奔赴到什么地方去。我所清楚的是,这只蚂蚁一定在匆忙之中走错了方向,毕竟,我这里除了一桌子的寂寞,什么也没有。我把手放在它奔走的前方,待它爬进我的掌心后,轻轻地把它送归到地板上。
——我不想让它在迷途中走得太远。
然而,没多久,它又从桌子的另一角出现了,依旧是一样的匆忙。我笑了,重新把它送归到地板上,心想,如果再找不对路,它一天的时光可能就要荒废了。不料,我刚刚把它放在地板上,它顺势一扭身,竟然不屈不挠地从远处的另一条桌腿攀了上来。
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错了。人总是习惯以自己的思维揣度其他的生命,其实呢,也许,蚂蚁所享受的,只是奔走的快乐。
并不是鹿角的大小决定某头鹿在群中的地位,正相反,有资格当首领者才能长出最强大的鹿角。
鹿角的启示
文/夏志科
着名的动物学家艾斯玛尔克博士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从一个由l2头马鹿组成的群体中挑选了一头鹿角发育最差的,地位最低的鹿,在它的头上装上一副从狩猎俱乐部弄来的极威猛极漂亮的大鹿角,这样,最弱小者成为了这一带的“最雄壮者”;然而同群的马鹿由于知道它的底细,并没有给它以应有的尊重,而是经常欺负它凌辱它。
群鹿只承认和尊重它们现在的首领,那头名叫莱克斯的马鹿。
博士又让人把莱克斯的鹿角全部锯去,这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群体中所有的鹿起来造首领的反,首领的威风荡然无存,它被科研人员捉住,被送到斯普林格“野猪公园”,和其他马鹿一起被颐养起来。
这一年夏天,莱克斯头上长出的角可怜兮兮,每个看到它的游客都说它属于“低等种族”。
可是进入第二年,情况就彻底改观了。莱克斯毕竟身材高大,体力雄健,在打斗中它日渐占了上风,最终又爬到首领的地位。
学者们因此得出结论:并不是鹿角的大小决定某头鹿在群中的地位,正相反,有资格当首领者才能长出最强大的鹿角。
对人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具备实力的人不一定能做头领,但成为首领的人一定具备实力。
圣徒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和能人所不能的德行而受人敬仰。
圣徒与候鸟
文/清流
时代不断变迁。在早年的教会中,圣徒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和能人所不能的德行而受人敬仰。
有一天早晨,圣徒凯文将手臂伸出窗外祈祷时,一只鸟落在他臂上搭窝。鸟儿在臂上停留了两三个星期,而凯文亦静止不动,耐心等候鸟卵孵化出来。
一位大学教授讲完上述故事后,若有所思地说:“早年的教会认为这则故事是教训我们要像圣徒一样坚忍;但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个教训可能是:祈祷时千万别把手臂伸出窗外。
狗是人唯一的朋友;而狗却不只有人一个朋友。
狗的生存哲学
文/全连
在狼、狗和猪中,狗成了人的帮手。在与人的共同生活中,狗慢慢地继续观察着人,也思考着。
人越来越强大,但却也越来越孤独。由于自私,人没有朋友,甚至人彼此之间也相互怀疑。同时人也不相信任何其他的动物。
人开始养更多的动物,基本都是为了养大了吃。狗害怕被人吃掉,于是在捕猎时越发的卖力。
有一天,狗突然有一个发现。燕子在春天把窝做在了人的屋里,人不但没有捕杀它,却很高兴燕子的到来。而燕子不为人做任何事,每天自由的飞来飞去的生活着。当人要厌烦燕子的吵闹时,秋天到了,燕子飞走了。冷清了,人却开始怀念燕子的喧闹。
燕子首先表示了对人的信任,对于孤独的人来说,真是太珍贵了。人外表是强大的,但心里很脆弱,为了这份信任,人们放过了燕子。狗明白了这些,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狗于是主动地和人亲昵,没想到人的反应让他很惊讶!人们给他的食物比他最卖力捕猎时还多。狗很感动,也很得意。
狗努力地和人成了朋友。
狗是人唯一的朋友;而狗却不只有人一个朋友。
一只叫花瓣的猫,和她的名字一样,她像她的名字一样明媚美丽地处理着世事……
猫世界
文/蔡楠
猫与鼠
花瓣一胎生了五个孩子。看着五个孩子在胸前钻来钻去,红红的小嘴儿把奶头叼住又放下的急切样子,花瓣就觉得自己该补充一些营养了。
于是,花瓣决定去逮几只老鼠来。
花瓣是一只猫。可是作为猫的她却差不多忘记了逮鼠的营生。从乡下被主人带进城后,住的是高楼大厦,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玉液琼浆。哪里用得着去辛苦地逮鼠?晚上主人累了,就把她抱在怀里,用手一遍一遍抚摸她花瓣一样光滑斑斓的皮毛,然后拥她进入梦乡。如果不是那只流浪猫黑太岁的上门勾引,如果不是斑点狗的无耻告密,如果不是她变得大腹便便臃肿不堪,主人怎么会赶她走呢?如今黑太岁不知又流浪到哪里去了,只留下她在城郊的涵洞里,独自承担着今后的一切。往昔光彩照人的花瓣开始片片凋零。
凋零的花瓣来到了一座废楼里。她听到了老鼠吱吱的叫声了。花瓣一下子精神抖擞起来。她锐利的眼睛发现了正在破饭盒旁争抢食物的三只老鼠。那是三只刚长全毛的幼鼠。此刻花瓣的胃里长出了一把钩子,从毛茸茸的嘴里伸出来,飞快地伸到了幼鼠们跟前,三两下就把两只幼鼠钩到了胃里。等钩子再伸出来去钩第三只鼠时,花瓣却停止了动作。她看到那只幼鼠呆在那里,眼睛茫然地望着她。花瓣就收了钩子,伸出母性的舌头去舔舐幼鼠脸上的污物。幼鼠闻到了兄弟们的血腥,闻到了死亡的气息。他一激灵,这才想到了逃亡。花瓣就追。追到了一块楼板的下面。幼鼠不跑了,他伏到一只大鼠的身下,瑟瑟发抖,尾巴也紧紧收缩起来。
花瓣上前,一口就咬住了大鼠,却发现是一只死鼠。鼠头被砸瘪,血迹还没有干。花瓣松口,将大鼠翻过来,就带起了大鼠身下的幼鼠。那只幼鼠的小嘴正叼着大鼠干瘪的奶头。花瓣就想到了自己的五个孩子。她吃掉了大鼠。然后把那只幼鼠带回了涵洞。
花瓣把圆鼓鼓的奶子献给了孩子们,也献给了那只幼鼠。花瓣对孩子们说,从今以后,我就是小六的娘,你们就是小六的兄弟。
幼鼠小六在兄弟姐妹的包围里,也变成了一只小花瓣。
猫与狗
斑点听说花瓣收养了一只老鼠,就跑来看她。斑点来到涵洞的时候,花瓣正带着孩子们翻跟头。整个涵洞里弥漫着猫与鼠欢快的叫声。
斑点就汪汪了两声说,花瓣花瓣,请你出来。
花瓣就跳出涵洞,跳到斑点的背上,前爪挠了斑点一下子,你这奸细不守着主人,来我这儿干什么?
斑点趴在地上,眼睛湿湿地说,主人又有了新欢,一只西施犬,一只京巴狗。我已经狗老珠黄,连从饭店带回来的狗食也吃不上了。
花瓣咪呜一声说,活该!
斑点望着涵洞点点头,看你多好,自由了,健壮了,孩子也大了。我也要离开那没良心的主人了。我要过一种自食其力的生活。宠物也不能总被人宠着。
还没等花瓣搭话,斑点又说,临走之前,有件事求你。我也快生了,但不知是哪只狗做的孽。你能不能替我带带孩子,就当你自己的孩子养着!
花瓣低下头去,看了看斑点硕大的肚子,细眯了眼叹口气,最后还是答应了。
几天以后,涵洞里又多了四只肉乎乎的斑点狗。
猫与猫
黑太岁来向花瓣要孩子。黑太岁说,花瓣我去过你家多次,都没有见到你。是斑点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就带着蓝丝来看你。
黑太岁这样说着,就把他身后的一只俄罗斯猫拉到了花瓣跟前。花瓣斜眼瞅瞅这个蓝眼睛蓝身子的蓝丝,想立即冲上去挠烂她的眼睛,可还是忍住了。
蓝丝把一条围巾围到了花瓣的脖子上。黑太岁说,这是蓝丝从国外给你带来的。蓝丝说要和你做好朋友的,我们也曾经是好朋友对不对?我们不应互相仇恨对不对?
花瓣把猫、鼠、狗们都叫到了涵洞外面。她坐直身子,两只前爪颤抖着,孩子们,这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黑太岁!黑太岁,你这回有时间和我讲大道理了?我被主人暴打赶出来的时候你在哪里挥霍堕落?我在涵洞里难产的时候你在哪里寻欢作乐?我忍饥挨饿拉扯孩子的时候你又在哪里潇洒享受?你这没良心的畜——生!花瓣的眼里冒出了火,花瓣的胃里又长出了钩子。花瓣把钩子伸出体外,狠命地钩住了黑太岁的脖子。
蓝丝惊叫一声,就要往前冲,被黑太岁拦住了。黑太岁说,我是畜生,但不是没良心。花瓣,我喜欢流浪,也喜欢过你。我为你挨过斑点的咬,为你挨过你家主人的打。那一次我去找你,还没到卧室,就被发现了。狗咬人打,我的下体遭到重创。我被扔到垃圾池旁,是蓝丝在大清早发现了我,是蓝丝的主人救了我。我也有了主人,我不再流浪。我们的主人才是一个好主人。他从不把我们当畜生看待,他照顾我们,理解我们,包括我们的爱……情。我在主人家和蓝丝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但遗憾的是我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我想要自己的孩子,所以才来找你。花瓣,让我带走孩子吧,我会给他们一个好环境的。你还有鼠儿子和狗儿子,你不会寂寞的!你要是想一起去,也行,鼠和狗就……就扔了吧!
花瓣把黑太岁的脖子钩出了血。她又钩下一块肉来,她把肉囫囵着咽了下去。然后发出了泣血的呐喊:想带走孩子,休想!想让我扔了鼠和狗,没门儿。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我们就是做了孤魂野鬼,也不会跟你走!你们给我滚——
鼠、狗、猫们一齐嚷道,滚——滚——
从今天起去学它吧。永远不太迟,一切才开始。
一切才在开始
文/[俄]康·巴乌斯托夫斯基
在造物者的眼里,一切永远是在开始。
狂风过后,昨天我走过花园,看见一株老树倒下去了。我在心中叹息,老树的生命结束了。
但我听见造物者在说:“看看它身边的幼苗吧,一切才刚开始!”
秋冬近了。在凉风中,我自己沉吟着道:“一年了,又快是一年的结束了。”
但我听见造物者在说:“听听春天的脚步声吧,她会带着新的一年到来。一切才刚开始!”
当我后悔没有从小就学好一门学问的时候,我埋怨自己,并且说:“迟了,太迟了。”
但我听到造物者说:“从今天起去学它吧。永远不太迟,一切才开始。”
我遇见一个失恋的青年,他颓丧地说:“完了,一切全完了。”
我便以从造物者那里学来的语气,对他说:“你的爱情并没有失去,因为它根本还没有开始!”
如何把自己的短处转换成长处,因为有理想在的地方,地狱也能变天堂!
短喙鸟也有自己的天堂
文/胡荣锦
就像人有美丑高矮之分一样,长喙鸟也有长喙的和短喙的。
短喙鸟一孵出来就被视为残疾,鸟妈妈在它们满两个月后就会抛下它们不管。它们吃的那些蒺藜果浑身长满了坚硬的刺,只有长喙鸟才能啄得开,每年都有很多短喙鸟因无法啄开蒺藜的果子而饿死。
喙长的鸟一出生便有了骄傲的资本,就像出生在富人家的孩子一样。
一只短喙鸟不甘心饿死,它决定寻找新的生机。就在它饿得头晕目眩的时候,它啄食了在浅海里游动的一条小鱼,虽然恶心得想吐,但它还是将那条小鱼吃了下去。慢慢地,它觉得小鱼的味道其实比那种蒺藜果的味道还要好。
短喙鸟纷纷效仿,于是,短喙鸟们就这样生存了下来。在捕猎过程中,它们练就了一张短而有力的喙,还有一对大而强健的翅膀和一双尖利的爪子。
平凡如我们,也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短喙”,但通过努力,一样能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因为有理想在的地方,地狱也能变天堂!
我们可以从姑娘们天真的做法中,看出普罗旺斯人对这种昆虫的深深喜爱之情。
爱情的占卜师
文/[法]法布尔
据说在遥远的普罗旺斯乡下,年轻的姑娘们恋爱前常常会到花园里捕捉一种神奇的昆虫,用它来占卜自己的婚姻。她们把这种小小的昆虫放在竖起的手指上,然后根据它们起飞的方向,来判断她们即将到来的爱情是否顺利。如果昆虫向教堂的方向飞去,那么就意味着姑娘的恋爱不太如意,并且她可能还会进修道院;如果昆虫向相反的方向飞去,那么就表示姑娘不久就会成为美丽的新娘。
这种小小的昆虫真的有如此神奇的力量,能够预知姑娘们的婚姻?当然不可能。不过,我们却可以从姑娘们天真的做法中,看出普罗旺斯人对这种昆虫的深深喜爱之情。那么,这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昆虫呢?
原来,它就是深受人们喜爱的瓢虫家族中的一种——七星瓢虫。
在形形色色的昆虫家族中,瓢虫算是比较高雅的一族。因为它们非常注重自己行为举止的典雅,连展翅飞翔的模样也是轻缓悠哉的,颇为可爱,仿佛撑着小洋伞散步的名媛淑女,所以人们又给它们取了个好听的英文名字叫Lady bug,即“淑女”虫。
令人遗憾的是,瓢虫虽然在人类中拥有极好的名声,可实际上它们却是一群残忍的杀戮者,一群大名鼎鼎的杀手。这不,一只漂亮的七星瓢虫迈着它那看似淑女的小碎步,又开始向它看中的食物发起进攻了。不过这次,它遇到了一些麻烦。因为在它发现蚜虫的那片白杨树的树叶上,周围还有几只大蚂蚁。
蚂蚁在叶片上干什么呀?大家可能会问。原来蚜虫吸杨树的树汁,蚂蚁吃蚜虫的“蜜露”。它们互相配合。蚂蚁对蚜虫是很“温柔的”,它用柔软的触角轻轻地依次抚摸一只只蚜虫,当某只蚜虫尾部翘起来时,蚂蚁就知道蚜虫要排出含糖的水珠蜜露了,于是就凑上去高高兴兴地享受这难得的美餐液,而且还会很友好地分一点给刚刚爬上叶片的同类。它们把蚜虫当做自己放牧的羊群,可以随时从那里获取营养。
不过,蚂蚁的幸福时光看来不能长久了。早就对那些蚜虫垂涎欲滴的七星瓢虫,已经慢慢地爬到了蚜虫和蚂蚁共居的叶片上。它想吃掉蚂蚁的营养来源——蚜虫,但蚂蚁肯定不乐意,为此,一场“瓢蚁大战”不可避免。只见其中的一只蚂蚁见七星瓢虫来犯,立即大怒,张开大口,冲过去咬七星瓢虫。谁知七星瓢虫也有它的妙招:把6条腿一收,蹲下,使整个身体紧贴在叶片上,蚂蚁便无从下口了。这时,其他几只蚂蚁赶过来帮忙了。它们齐攻这只七星瓢虫,一只蚂蚁侧着身子,使劲掀翻七星瓢虫,另一只则张开大口,高举起其后腿参加搏斗。七星瓢虫终因寡不敌众,被几只蚂蚁狠狠地各咬了一口,可是它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依然斗志昂扬,而蚂蚁们却全部失去了战斗力,个个都痛苦地站着发呆——中毒了,原来七星瓢虫的体内能分泌一种能使其他动物暂时麻醉的刺激性液体。只见它们的大“牙”半张不开,触角向后耷拉,前腿无力地举起,完全失去了几秒钟前的威风。片刻之后,蚂蚁从中毒状态中苏醒过来,这时它们也学乖了,再也不敢正面冲向七星瓢虫,也不敢张嘴,心有余悸地把它的右触角伸向敌方,七星瓢虫却依然在叶片上寻找它的食物——蚜虫。眼看着蚜虫一条一条地成为七星瓢虫的肚中之物,没了甜食,蚂蚁只有“无可奈何”地另谋出路去了。
没有了竞争对手,这下七星瓢虫可以自自在在地大吃一顿了。可谁知道正当它洋洋得意时,一不留神,不好了!一阵风吹过,七星瓢虫从叶子上掉了下去,眼看着就要到嘴的美餐一下子成了“空中楼阁”,它泄气了。不过到底是享有盛誉的“淑女”虫,它马上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并且慢吞吞地爬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在空中摇摆的树叶,似乎在对幸存的蚜虫们说“拜拜”,然后,它姿势优雅地拍了拍屁股,转身大摇大摆地走了。
虽然瓢虫吃起蚜虫来一点也不心软,不过它还是有它温柔的一面。比方说,几乎每个瓢虫妈妈都是一位合格的好妈妈。它们不像其他的一些昆虫,产完卵后就飞走了,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们。每位瓢虫妈妈在产卵前,都会对产卵的地点进行一番考察。为了宝宝们能够存活,它们不仅要选择比较容易捕捉到蚜虫的地方,而且还要控制自己的产卵量。避免因产卵太多,或产卵处已有同类的小瓢虫,那么它的宝宝们就会挨饿,或者同类之间还会相互残杀。从这一点上,瓢虫妈妈们是很精明的,它们应该算是好妈妈。
不管瓢虫是狠心的刽子手,还是为后代着想的好妈妈,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对它们充满了美好的情感。世界各地有大量的儿歌,传说都与瓢虫有关。在我们随处可见的物品如衣服、胸针、玩具、杯子、钟表、巧克力糖等上面,我们都可以看见它们的图案。我们甚至还可以在邮票上见到各种瓢虫。
它们趁着月夜赶路,完成了万里飞行的最后路程,最先到达它们的目的地。
月夜的雁群
文/郭枫
南方的秋天,天空像湖水一般的碧蓝。一大群一大群的雁鸟飞来了。离我们的村庄五十多里的地方,是滨海地区。那里,有一大片被海水浸润而带着咸味的荒地,绵延数十里,只能种植“咸草”。那里,好像是雁鸟们的“领地”,每年都有许许多多南来的雁鸟出现在这个地区。雁群一来,这绵延数十里的荒地,便热闹起来,富有生气。它们得意洋洋地走来走去,好像北方草原上放牧的羊群。
有一年,一个秋天的晚上,月色是那么明朗,空中看不见一丝云,村庄、草垛、树丛和河流在月光下看得清清楚楚。我忽然听见空中发出“格——格——格”声,喧嚣而带着喜悦;这声音从空中传来,是那么清晰。我抬头一看,啊,是一大群的雁鸟,队列整齐,掠空而过。从方向一看便知,这群雁群即将降落在它们的“领地”上了……这是首批到达的雁群;啊,这是聪明的、勇敢的、最强壮的雁鸟,它们趁着月夜赶路,完成了万里飞行的最后路程,最先到达它们的目的地。
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樵夫,自己却不知道,不知道原来金鸟就在自己身边。
金鸟和银鸟
文/丁可
有一个樵夫,每天上山砍柴,日复一日,过着平凡的日子。
有一天,樵夫跟平常一样上山砍柴,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地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
在疗伤的日子里,银鸟每天唱歌给樵夫听,樵夫过着快乐的日子。
有一天,邻人看到樵夫的银鸟,告诉樵夫他看见过金鸟,金鸟比银鸟漂亮上千倍,而且,歌也唱得比银鸟更好听。樵夫想,原来还有金鸟啊!
从此,樵夫每天只想着金鸟,也不再仔细聆听银鸟清脆的歌声,日子越来越不快乐。
有一天,樵夫坐在门外,望着金黄的夕阳,想着金鸟到底有多美。
此时,银鸟的伤已康复,准备离去。银鸟飞到樵夫的身旁,最后一次唱歌给樵夫听,樵夫听完,只是很感慨地说:“你的歌声虽然好听,但是比不上金鸟的动听;你的羽毛虽然很漂亮,但是比不上金鸟的美丽。”
银鸟唱完歌,在樵夫身旁绕了三圈告别,向金黄的夕阳飞去。
樵夫望着银鸟,突然发现银鸟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美丽的金鸟——他梦寐以求的金鸟。只是,金鸟已经飞走了,飞得远远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们向来就非常讨厌蛇。坦白地说,我们压根儿就等于是跟蛇住在一块儿嘛,这听起来相当吓人,事实上也真的挺可怕的。
蛇
文/[英]多丽丝·莱辛
家里的猎枪和左轮枪,是我母亲专用的武器。
比方说,蛇就是由她全权负责处理。我们向来就非常讨厌蛇。坦白地说,我们压根儿就等于是跟蛇住在一块儿嘛,这听起来相当吓人,事实上也真的挺可怕的。但话说回来,我虽然怕蛇,但我真正最怕的还是蜘蛛——那些巨大无比、种类繁多、数量多得数不清的蜘蛛,让我的童年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常看到的蛇有眼镜蛇、黑色曼巴蛇、鼓身蛇、夜宽蛇,另外还有一种特别讨厌的蛇,叫做非洲树蛇,它们老爱缠绕在树枝或走廊柱等远离地面的地方,而谁要是胆敢打扰到它们,它们就会一股脑地把毒液喷到那家伙脸上。它们通常都是待在跟人类视线平行的地方,所以常常有人的眼睛被它们毒瞎。但在我与蛇共住的二十年漫长岁月中,就只出过一次意外:一只非洲树蛇朝我兄弟的眼睛喷射毒液。幸好当时有个非洲人及时用灌木制成的草药进行抢救,才让他逃过失明的厄运。
不过,我倒是常听到有蛇出没的警讯。它们或溜进厨房;或缠绕在柱子上;或躲在餐厅里面;它们似乎无所不在。有次我还糊里糊涂地把一条夜宽蛇看成一束毛线,差点儿就把它给拎起来了呢。幸好它被我吓了一跳,发出嘶嘶声响,才让我们双方因此而逃过一劫:我吓得赶紧落荒而逃,它也得以顺利脱身。还有一次,有条蛇钻进一个装满纸张文件的写字台。我母亲和仆人花了好几个钟头,才把那条蛇赶出来。另外还有一次,有条曼巴蛇蹿到了储藏室的谷物箱底下。这下我母亲无计可施,只好平躺在地上,朝这个距离她只有一尺远的家伙开了一枪。
记得一次,有条蛇钻进了木材堆里,使家里的人极为紧张。当时是我告诉母亲,我好像看到蛇蹿进两根木柴中间,却因此而害死了一只心爱的猫咪。我看到的其实是猫的尾巴。我母亲听信我的话,朝一个移动的灰影开了一枪;猫立刻发出凄厉的惨叫,它的腹侧破了一个大洞,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它在木片堆中挣扎滚动,不停地喵喵哀号,而我们可以透过它那脆弱碎裂的肋骨缝隙,看见它那血流不止的小心脏。最后它在我母亲的泪水与爱抚中死去。而那只造成混乱的眼镜蛇,此时却绕着数码外高处的一根原木,悠哉游哉地打转。
另外还出现过一次大骚动,搞得家里人心惶惶,天下大乱。大家拼命大喊大叫,慌乱地互相提出警告。在芙蓉灌木和荆棘树丛间,那道岩石密布的小径上,有只猫正在与一条袅袅舞动的纤细黑蛇进行生死搏斗。蛇钻进一道约一码宽的荆棘树篱,躲在里面,用它那对闪闪发光的蛇眼,盯着没法靠近树篱的猫。猫在那里待了一整个下午,不停地绕着那丛多刺的荆棘树篱打转,朝蛇嘶嘶怒吼,喵喵叫个没完。但是等天一黑,蛇就毫发无伤地溜走了。
残缺不全的片段记忆,截头去尾的破碎故事。那只瘫在我母亲床上,痛苦地凄厉惨叫,双眼因蛇的毒液而高高肿起的猫,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还有那只装了满肚子奶汁,腹部搭下来垂到地上,哀哀哭喊着走进屋中的猫,它又遭遇到什么样的命运?我们后来到工具房,去看它那窝躺在旧盒子里的小猫,却发现它们全都不见了;仆人检查盒子周遭的灰尘,说:“一条蛇。”
在童年时代,所有在我们生命中来来去去的人们与动物,以及当时所发生的种种事件,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全盘接受,然而,它们若是突如其来地失去踪影,同样也不会有人去多做解释,或是提出询问。
但现在,当我回想起以前养过的猫、家里无所不在的猫、童年跟猫有关的上百件事情,以及与猫相伴所度过的漫长岁月时,我总是不禁为这背后所代表的繁重工作,而感到大为震惊。现在我在伦敦家中养了两只猫;而我常说,若有人胆敢夸口说,光只是为照顾这两只小动物,就得花费多少力气,操多少心的话,那可真让人忍不住笑掉大牙。
粮仓储满,按理说跳兔应高枕无忧了,但它总觉心里不踏实,于是便将洞穴封闭,再到新的地方掘洞挖仓,再去寻找粮食……
跳兔的悲哀
文/周铁钧
内蒙古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种前腿短、后腿长,长相酷似兔子的鼬鼠,它行走时靠后腿撑地跳跃,当地人称它跳兔。
跳兔的寿命一般在6~7年,在两千天左右的时光中,跳兔几乎天天忙忙碌碌地觅食,它寻找食物并不仅仅为填饱肚子,而是在洞穴内挖出个粮仓,把找到的粮食储备起来。
粮仓储满,按理说跳兔应高枕无忧了,但它总觉心里不踏实,于是便将洞穴封闭,再到新的地方掘洞挖仓,再去寻找粮食……
有人做过调查,跳兔一生要储满二十几个“粮仓”,足够十多只跳兔毕生享用。虽然成年跳兔都是拥有多处“房子、粮仓”的富翁,但都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年老体衰跳不动就会躲在洞里,但它们必须经常咬噬硬物磨短两颗门牙,否则门牙无限制地生长就会无法进食,洞穴中没有磨牙的硬物,跳兔最终都是同样下场——饿死!
从跳兔的悲哀想到人类,疲于奔命地赚票子,靠收敛、受贿等弄来权高财广的位子、豪华的套房、高档的汽车、巨额的存单……一旦身体不支或东窗事发,便捶胸顿足地问自己:“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你为什么只爱那一朵风信子呢?山谷里有无数朵风信子。
爱的一种解释
文/王仲
爱是什么?一个精灵坐在碧绿的枝叶间沉思。风儿若有若无。一只鸟儿飞过来,停在枝上,望着远处将要成熟的稻田。
精灵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问道:“你爱这稻谷吗?”
“爱。”
“为什么?”
“它驱赶我的饥饿。”
鸟儿啄完稻谷,轻轻梳理着光润的羽毛。
“现在你爱这稻谷吗?”精灵又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
鸟儿抬头望着远处的一湾泉水回答:“现在我爱那一湾泉水,我有点渴了。”
精灵摘下一片树叶,里面盛了一汪泉水。鸟儿喝完泉水,准备振翅飞去。
“请再回答我一个问题,”精灵伸出指尖,鸟儿停在上面,“你要去做什么更重要的事吗?我这里有稻谷也有泉水。”
“我要去那片开着风信子的山谷,看那朵风信子。”
“为什么?它能驱赶你的饥饿?”
“不能。”
“它能滋润你的干渴?”
“不能。”
“那你为什么要去看它呢?”
“我需要它啊。”
“为什么需要?”
“我爱它啊。”
“为什么爱它?”
“我日日夜夜都在思念它。”
“为什么思念它?”
“我爱它。”
精灵沉默了片刻,又提出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只爱那一朵风信子呢?山谷里有无数朵风信子。”
“因为它是唯一的一朵啊。”
“为什么?它和其他所有的风信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
“有的。”
“哪里不同呢?”
“只有它才是我爱的那一朵啊。”
精灵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鸟儿振翅而去。
选鱼难,识人更难,择君子而成好友本身就是件奢侈的事,靠缘分,也靠韧性。
像鱼一样进化
文/薛如刚
中国的宋代,开始把野生的鲤鱼驯化培养成家养的金鱼。从千万条鱼苗筛选出四开尾的送入皇宫精养,逐渐形成金鱼体系,又把鱼置于黑匣子里养,只在其上方开一小口露天,使鱼眼上翻寻求阳光,渐渐培育出望天眼的金鱼。后来中国金鱼传入日本,日本人在琉球那里把金鱼培养成弓背的文鱼,俗称琉金。现在中国金鱼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品种几百个,置于透明玻璃缸或瓦盆中,久看不厌,闲情逸致。
人是可以像金鱼一样丰富多彩的,这在于头脑和心智。精品是不断更新出来的,故步自封一成不变出不来好品种。有的人自以为和别人一样,甚或以为比别人强,可是一说话一办事,一招一式令人反感。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的人满腹学问,可就是不知道与人相处的道理,藐视情商,自己苦恼,给别人留不下美好印象。还有的人自视才高,心胸狭小,容不下不喜欢的人,同样不招人喜欢。
天下之大,生物的多样性构成世界的丰富多彩,气量狭小,排斥别人是生物界的不和谐。在肉食动物的狩猎日程表上,绝对有着先捕后捕的程序,从不一剿而光,它要留着慢慢吃,春天有的吃,冬天还有的吃。《狼图腾》里说牧民不给狼群留干粮,才惹得狼群对人类豢养的军马大开杀戒。你给别人留了生路,就是给自己留了生路,你伤害了别人,接下来就等着别人伤害你吧。
气量是现代人应具有的品质,原谅是种美德。把自己置于对方或人群的关注之下是开心和快乐,这首先要有原谅的境界。这是开放和祥和的时代,摒弃了狭隘的成见会有一群朋友走入胸怀。马克·吐温说,紫罗兰把它的香气留在那踩扁了它的脚踝上,这就是宽恕。紫罗兰的朋友一定不会少。
拿了俸禄还怨气连天是种不健康的情绪,回想自己其实没做什么,一点成绩也是依托组织的安排做成的,甚至自己还从中捞了些油水,该暗自庆幸满足。
我十五而有志于学,三十没立,阅人不少,养金鱼二十余年,死鱼时一盆盆往外倒,深知寻获一尾完美的鱼是多么难,体态指标,色泽指标,尺寸指标,眼神是否活泼有神,游动是否健朗端庄等等不一而足,甚难寻找。完美的人其难更甚,且不论品德端庄,健康貌美,学识高雅,少则显稚嫩,老则嫌褪色,年富力强者又局限于人际关系、个人机遇诸多限制,还不一定能当大任。
选鱼难,识人更难,择君子而成好友本身就是件奢侈的事,靠缘分,也靠韧性。
世俗洪流滚滚,君子当不坠青云之志。
真羡慕这一对小小的生灵!贵而为人,最完美的爱情也不过如此:贫困相守、危难不离、相守白头……
相守白头
文/南风
堤坝上住着两只猫。小些的,毛色杂糅,瘦削憔悴,很不起眼。大些的,油光发亮,健硕精神,相貌堂堂。两只猫常在清晨的堤坝上温存地相互梳理毛发。我家的狗儿看到两只猫,每每追去。小的一见狗儿总是飞快地转身而逃,大的则堵在路中间横眉冷对,喉咙里吼着低沉的威胁,直到小的逃得无影了,他才在狗儿犹豫的目光中从容离去。大的强硬得多,可那天看见他们在堤上用餐:食物很少,小的蹲在食物边慢慢地享用,津津有味,大的却在边上看着!可当小的吃饱后,大的马上接过去,风卷残云,一会儿便将剩食吃光,意犹未尽地舔净地面不舍得离开。不明白,有什么理由能让强势者如此谦让。
一天遇到一个老人在堤上喂猫儿。于是知道这两只猫儿是一对夫妻,大的是公猫,小的是他的妻子。不知道是同为天涯沦落人,还是私奔而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流浪到这里,而后就在这贫瘠的堤坝安家了。靠着一些晨练老人的施舍有一顿没一顿地过活。
说话间那只母猫照例先吃,公猫在一边守着。旁人笑到“一个丑丫头也被宠得公主似的啊”!与他们相识半年了,两只猫依旧在堤坝上过着小日子。母猫比初见时要出色、圆润了不少,眼睛亮亮的像邻家腼腆的小妇人;公猫却越发蛮横,眼斜吊着,愤愤的样子,像个警觉的莽汉。原先印象中雄猫们总是一副独行侠的姿态,婚期到时两只雄猫打得你死我活为博红颜一笑,过后便一走了之,继续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几乎没见过一对的猫儿。这对猫儿也算稀罕。
一天,意外发生了:我家的狗儿总爱吓唬他们,照惯例公猫总是掩护胆小的妻子先走,自己断后独自面对狗儿。狗儿总是停在他面前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可那天狗儿伸出爪子,公猫猝不及防被惊吓,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叫。这时本已逃到安全距离的母猫,急刹住脚步,猛回头,毫不犹豫地冲回来,加入了战局,从不敢正眼看狗儿的她甚至勇于伸出爪子攻击我家的狗。两只猫愤怒地弓起脊背,激动地耸起毛,从他们颤抖的小小身躯中不难看出掩饰不住的恐惧,但两只猫都没有离开,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更有力量,努力庇护着对方。狗儿悻悻地退后了些,两只猫儿默契地转身逃离。
真羡慕这一对小小的生灵!贵而为人,最完美的爱情也不过如此:贫困相守、危难不离、相守白头……
回头,在晨光中看到堤坝上两个靠在一起的小小剪影……
比起趴在草原上半天不动身的狮子来,他们也许显得勤劳,但是,他们活得很累。
安详的动物
文/张小石
野兔在吃草的时候,不时抬头四顾。
老鼠出洞,左右张望,小心翼翼。
麻雀在地上蹦蹦跳跳,人稍一走近,即惊慌四散。
野鸡觅食时,注意力并不完全局限于食物,而是周围的风吹草动。
猴子打起架来够狠,又抓又咬,遍体鳞伤。
猫与猫的斗争也很残酷,叫声凄厉而愤怒。
——以上这些小动物的共同特征是:不安详,因为莫名的紧张,因为琐碎的斗争。比起趴在草原上半天不动身的狮子来,他们也许显得勤劳,但是,他们活得很累。为什么本性凶猛、残暴的狮子倒比小动物们显得安详呢?原因很简单,因为狮子处于食物链顶端,它拥有巨大力量,面对周围环境,它无需太多的紧张和争斗,只是在必要的时刻出击一次。
动物如此,人又何尝不是?
母亲把这几棵极丑的东西洗净,泡水让我喝。水是很鲜亮的黄绿色,味道简直像黄连水一样苦。
蛤蟆草
文/张红静
蛤蟆草,又叫蛤蟆酥,多生长在水边。叶子鲜绿色,像不小心烫起来的褶皱。因为疙疙瘩瘩的外形,像极了在水边的蟾蜍,蛤蟆草的名字大致由此而来。蛤蟆草性温,微苦,中医用来解毒消肿。
最早认识蛤蟆酥是在几年前。母亲说想到河边走一走。母亲的童年便是在汶水边长大的。我和母亲走下河堤,她的眼睛有些花,但还是被什么吸引着蹲下来。孩子,母亲说,这是蛤蟆酥,治疗咽炎很好呢!我看见接连几棵簇拥在一起,它们的叶子很丑,像长满了疙瘩的一张脸。我喜欢那种舒展细长的叶子,对这几棵丑东西并没放在眼里。
由于几天来的咳嗽导致咽部肿痛,我在路上很少说话。回来的时候,母亲把这几棵极丑的东西洗净,泡水让我喝。水是很鲜亮的黄绿色,味道简直像黄连水一样苦。水的颜色喝浅了,我的咽喉竟神奇般的好了起来。
从此就记住了这种草。有时是风把蛤蟆酥刮到没水的地方。但只要你见到一棵,就会在不远处找到它的子民。它是极易成活,极易繁殖的。可是这种草又极不常见,大概是因为它是丑陋的香饽饽,只要被人看见就给挖走的缘故吧!
有一回在一家农舍的门前看到了这种草。几个同伴知道了它的药用后就与我一起挖了起来。主人家的狗不停的叫,同伴们都吓得跑开了。我说你们别跑啊,跑了它就敢欺负我了。我继续挖,挖到门口的时候,狗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我说你别叫了,我又不去你家!狗是通人性的,它果然静了下来,趴在地上看着我挖。
同伴们看着我跟狗说话都吃吃地笑,等我拿着一大把蛤蟆酥回去的时候,狗竟然也没有追上来。它一定知道我不是贼,它的主人定然也知道。当初狗叫的那么凶,竟然没有出来看看。挖他家里蛤蟆酥的人,肯定不只我一个吧!
只注意改正一个人或一家公司的缺点,而不重视发挥它的优点,只能造就一个平庸的人或公司。
兔子为奔跑而生
文/[法]威廉·贝纳德
兔子是奔跑冠军,可不会游泳。有人认为这是兔子的弱点,于是,兔子的父母强制它学游泳。兔子耗了大半生时间也没学会,它不仅很疑惑,而且非常痛苦。猫头鹰说:“兔子是为奔跑而生的,应该有地方让它发挥奔跑的特长。”
看来世上还是有智者。看看我们的四周吧,大多数公司、学校、家庭等,都遵循一条不成文的定律:让人们努力改正弱点。
我们整个教育制度的设计,就像捕鼠器一样,完全针对人的弱点,而不是发现和激励一个人的优点与特长。
公司经理人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有缺点的人身上,帮助他减少过失。父母、老师注意的是孩子成绩最差的一科,而不是最擅长的科目。几乎所有人都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发挥优势。
人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只要能改正一个人的缺点,他就会变得更好;只要能改正一个公司的缺点,这家公司就会更优良。可悲的是,这种推断是完全错误的。只注意改正一个人或一家公司的缺点,而不重视发挥它的优点,只能造就一个平庸的人或公司。
眼睛在黑暗中成形,却是为了光明而造;耳朵在寂静中奇妙成形,却是为了聆听名曲而生;人的灵魂生于罪恶的世界,然后却是为了公平与正义的盼望而生。
第一只知更鸟
文/[美]艾里斯·格瑞
冬季甚是漫长,而且十分寒冷。雪堆积已深,而春天尚未来临,我清晨起床,从窗户往外看,见一只知更鸟。
我叫凯杜拉,说:“快过来,到窗户这边来看。这里有一位远方的朋友来看我们。”
凯杜拉走到窗户前面,看见了知更鸟。
知更鸟也看见了我们。它在寒冷赤裸的土地上跳着,寻找早起的虫儿,但虫起得晚。凯杜拉走进厨房,看看可拿些什么给鸟儿吃。
我对知更鸟说:“看,你本住在温暖地区,那里阳光普照。你可以留在那里,如今却到这里来。还是冬天你就来了,因为在你血液里有预感。你的信心是希望的底蕴,是未来的依据。你旅行甚远,经过数百里的路途,来到这仍然荒芜之地,因为你内心深知春天已近。噢,人内心也有一种依据,叫他寻找至崇高的未来,俨然是自强不息的信念!”
我想到眼睛,它在黑暗中成形,却是为了光明而造;耳朵在寂静中奇妙成形,却是为了聆听名曲而生;人的灵魂生于罪恶的世界,然后却是为了公平与正义的盼望而生。
我祝福那触发我这些思绪的小鸟。
那天我进城去,人们说:“索菲,这个冬季真是既长又冷。”
我回答:“不要再跟我提起冬天。”
他们说:“为何不要提起冬天?你看温度计和装了煤炭的筒子。”
我却骄傲地昂首说:“不要再跟我提起冬天。我今早看见了知更鸟,对我而言,春天已经来临。”
有的狗老实,但挺笨;有的狗聪明,但不老实。此事古难全!
能干的狗要拴着
文/张香玉
我有一个亲戚,家里喂养了两只狗,一只是本地土狗,取名“小灰”,另一只是德国良种狗,取名“黄黄”。
本地狗“小灰”非常温顺听话,每次我们去亲戚家,老远就跑过来迎接,欢蹦乱跳的,很热情。待我们进屋后,又总是在我们的身边蹭来蹭去,很是讨人喜欢,主人也因此时常放任“小灰”这只本地狗在房前屋后自由自在地出入。每到吃饭时,主人也总是扔几块骨头给“小灰”吃。
而那只良种狗“黄黄”的命运却相反,主人每天都用一根链子拴着,每当我走到被困的“黄黄”跟前,它也总是眼巴巴地望着我,那样子是希望我能把它解放出来。
我问亲戚:为什么要拴住这只狗?亲戚说:这家伙不安生,一放出来总是好惹祸,不光欺负这只“小灰”,有时还捕食院子里的鸡和鸭,很是让人担心。
我说那为什么还要喂养它呢?亲戚说:那你就不知道了,“黄黄”这家伙可有能耐了,晚上看门它最机灵,老远有点动静它就警醒地叫起来,让小偷不敢接近一步;白天到后山上撵野兔,“黄黄”比那个“小灰”强好几倍。我说,既然是这样,那你也太不公平了,让笨狗自由自在,却整日限制着这只有能耐的狗的自由。主人说,没办法,它要是像“小灰”一样听话,谁还拴它干啥子呢!
我远远地看见我的华尔街情人朝我奔过来,却永远也奔不到我身旁了。
鹿
文/[法]儒勒·列那尔
我从路的一端走进树林,而它是从另一端来的。
起先,我以为那是一个陌生人带着一瓶花前来。
然后,我发现这是一头鹿,它的角像一棵矮矮的小树,枝条丫杈,没有叶子。
最后,鹿一下子出现了。我俩全停住脚步。
我跟它说:“靠拢来,什么也别怕。我带着枪,那为的是有气派,想模仿那些煞有介事的人。我永远也不会使用枪,我把子弹留在子弹盒子里。”
鹿听着我的话。我一说完,它毫不犹豫地拔腿就跑,像是一阵风刮得枝条一会儿交叉,一会儿又不再交叉。它逃走了。“多遗憾!”我朝他喊,“我都幻想咱俩一起上路了。我呢,将我所喜爱的草儿亲手献给你,而你,就把我的枪横在鹿角上散步。”
我把脸转向太阳,那眩目的光辉使我心醉。这种光辉对我的吸引力相当于光对于任何一只蛾子的吸引力甚至还要大得多,当我这样站着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用哪个器官来欣赏这灿烂的光辉?是嘴巴?还是眼睛?
爱好昆虫的孩子
文/[法]J·H·法布尔
1
现在,有许多人总喜欢把一切人的品格、才能、爱好等归于遗传。也就是说承认人类及一切动物的智慧都是从祖先那儿得来的。我并不完全同意这种观点。我现在就用我自己的故事来证明我那喜爱昆虫的嗜好并不是从哪个先辈身上继承下来的。
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从来没有对昆虫产生过丝毫的兴趣和好感。关于我的外祖父,我不大知道,我只知道他曾经历过相当苦难的日子。我敢说,如果要说他曾经和昆虫发生过关系的话,那就是他曾一脚把它踩死。外祖母是不识字的文盲,每天为琐碎的家务所累,没有什么闲情雅致去欣赏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对于科学或昆虫当然更不会产生兴趣。当她蹲在水龙头下洗菜的时候,偶尔会发现菜叶上有一条毛虫,她会立刻把这又讨厌又可恶的东西打掉。
我自己的父母都是不爱好昆虫的。母亲没有受过教育,父亲小时候虽然进过学校,稍稍能读能写,可是为了生活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再也没有时间顾及到别的事情了,更谈不上爱好昆虫了。有一次当他看到我把一只虫子钉在软木上的时候,他狠狠地打了我一拳,这就是我从他那里得到的鼓励。
2
从幼年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观察和怀疑一切事物。每次忆起童年,我总会想起一件难忘的往事,现在说起来还觉得很有趣。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光着脚丫子站在我们的田地前面的荒地上,粗糙的石子刺痛了我。我记得我有一块用绳子系在腰间的手帕——很惭愧,我那时常常遗失手帕,然后用袖子代替它,所以不得不把宝贵的手帕系在腰上。
我把脸转向太阳,那眩目的光辉使我心醉。这种光辉对我的吸引力相当于光对于任何一只蛾子的吸引力甚至还要大得多,当我这样站着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用哪个器官来欣赏这灿烂的光辉?是嘴巴?还是眼睛?请读者千万不要见笑,这的确算得上一种科学的怀疑。我把嘴也张得大大的,又把眼睛闭起来,光明消失了;我张开眼睛闭上嘴巴:光明又出现了。这样反复试验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于是我的问题被我自己解决了:我确定我看太阳用的是眼睛,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方法叫演绎法。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啊!晚上我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大家。对于我这种幼稚和天真,只有祖母慈祥地微笑着,其余的人都大笑不止。
3
当老师带着我们去消灭黄杨树下的蜗牛的时候,我却常常阴奉阳违,不忍心杀害那些小生命。当我捉到了满手的蜗牛时,我的脚步便迟缓起来了。它们是多么美丽啊!只要我愿意,我能捉到各种颜色的蜗牛:黄色的、淡红色的、白色的、褐色的……上面都有深色的螺旋纹。我挑了一些最美丽的塞满衣兜,以便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在帮先生晒干草的日子里,我又认识了青蛙。它用自己作诱饵,引诱着河边巢里的虾出来;在赤杨树上,我捉到了青甲虫,它的美丽使天空都为之逊色;我采下水仙花,并且学会了用舌尖从它花冠的裂缝处吸取小滴的蜜汁,我也体验到太用力吸花蜜所导致的头痛,不过这种不舒服与那美丽的白色花朵所带给我的赏心悦目的感觉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我还记得这种花的漏斗的颈部有一圈美丽的红色,像挂了一串红项链。
在收集胡桃的时候,我在一块荒芜的草地上找到了蝗虫,它们的翅膀张得像一把扇子,有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让人眼花缭乱。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精神食粮,自得其乐。我对于动植物的爱好也自然有增无减,日益弥深。
4
十岁的时候,我已是路德士书院的学生了。我在那里成绩很好,尤其是作文和翻译两课都能得到很高的分数。在那种古典派的气氛中,我们听到了许多神话故事。那些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在崇拜那些英雄之余,我不会忘记趁着星期天去看看莲香花和水仙花有没有在草地上出现;梅花雀有没有在榆树丝里孵卵;金虫是不是在摇摆于微风中的白杨树上跳跃,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忘记它们的!
可是,忽然恶运又降临了:饥饿威胁着我们一家。父母再也没有钱供我念书了。我不得不离开学校。生命几乎变得像地狱一样可怕。我什么都不想,只盼望能快快熬过这段时期!
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对于昆虫的偏爱应该暂时搁在一边了吧?就像我的先辈那样,为生计所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仍然常常能够回忆起那只第一次遇到的金虫:它那触须上的羽毛,它那美丽的花色——褐色底子上嵌着白点——这些好像是那种凄惨晦暗的日子里的一道闪亮的阳光,照亮并温暖了我悲伤的心。
总而言之,好运不会抛弃勇敢的人。后来我又进了在伏克罗斯的初级师范学校,在那里我能免费分到食物,尽管只是干栗子和豌豆而已,校长是位极有见识的人,他不久便信任了我,并且给了我完全的自由。他说只要我能应付学校里的课程,我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当时我的程度比同班的同学要稍高一些,于是我就利用比别人多的空闲时间来增加自己对动植物的认识。当周围的同学们都在订正背书的错误时,我却可以在书桌的角落里观察夹竹桃的果子、金鱼草种子的壳,还有黄蜂的刺和地甲虫们的翅膀。
5
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就这样慢慢地滋长起来了。在那时候,生物学是被一般学者所轻看的学科,学校方面所承认的必修课程是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
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高等数学。这是一种艰难的奋斗,没有老师的指导,碰到疑难问题,往往好几天得不到解决,可我一直坚持不懈地学着,从未想过半途而废,而终于有所成就。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自学了物理学,用一套我自己制造的简陋的仪器来做各种实验。我违背了自己的志愿,把我的生物学书籍一直埋在箱底。
毕业后,我被派到埃杰克索书院去教物理和化学。那个地方离大海不远,这对我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那包蕴着无数新奇事物的海洋,那海滩上美丽的贝壳,还有番石榴树、杨梅树和其它一些树,都足够让我研究好半天的。这乐园里美丽的东西比起那些三角、几何定理来,吸引力大得多了。可是我努力控制着自己。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分成两部分: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数学;小部分的时间用来研究植物和搜寻海洋里丰富的宝藏。
我们谁都不能预测未来。回顾我的一生,数学,我年轻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钻研,结果对我却没有丝毫的用处;而动物,我竭力想方没法地回避它,在我的老年生活中,它却成了我的慰藉。
6
在埃杰克索,我碰到两位着名的科学家:瑞昆和莫昆·坦顿,瑞昆是一位着名的植物学家;而莫昆·坦顿教了我植物学的第一课。那时他因为没有旅馆住而寄住在我的房子里。在他离开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你对贝壳很感兴趣,这当然很好。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你应当知道动物本身的组织结构,让我来指给你看吧!这会使你对动物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他拿起一把很锋利的剪刀和一对针,把一个蜗牛放在一个盛水的碟子里,开始解剖给我看。他一边解剖,一边一步步地把各部分器官解释给我听。这就是我一生中所得到的最难以忘怀的一堂生物课,从此,当我观察动物时,不再仅仅局限在表面上了。
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故事结束了。从我的故事里可以看出,早在幼年时期,我就有着对大自然的偏爱。而且我具有善于观察的天赋。为什么我有这种天赋?怎样才会有?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特殊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有音乐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在雕塑方面很有天赋,而另一个孩子可能是速算的天才。昆虫也是这样,一种蜜蜂生来就会剪叶子,另一种蜜蜂会造泥屋,而蜘蛛则会织网。为什么它们有这种才能?天生就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理由可解释了。在人类生活中,我们称这样的人才为天才;在昆虫中,我们称这样的本为本能。本能,其实就是动物的天才。
盲鳗为了这顿美餐,人类三十六计中至少六个计谋被用到了。首先是瞒天过海,笑里藏刀,得以靠近鲨鱼,随后是暗渡陈仓潜入腹内,再来个釜底抽薪,最后是走为上策。还有一计,便是苦肉计。
盲鳗
文/佚名
鲨鱼是海中的霸王。作为最凶猛的鱼类,鲨鱼在海底世界所向披靡,游弋所及,其它鱼儿闻风丧胆,落荒而逃。
反抗一位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的暴君,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盲鳗,无疑是有勇有谋的行刺者。
盲鳗细长的体型似鳗,通常也只有鳗鱼一般大小,在形体上便输了鲨鱼一筹。盲鳗无法寄希望于采用什么新式的高精尖武器,它只能依靠智慧和特长,采取“曲线救国”的策略。
盲鳗的口像个椭圆型的吸盘,里面镶着锐利的牙齿。当盲鳗用吸盘似的嘴吸附在鲨鱼身上时,这位残暴的君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已至。这可能出于下面两种原因:首先,盲鳗的吸附举动很容易被理解成谄媚,如此紧密而持久的亲吻还能有别的解释吗?特别是对于习惯于君临天下、俯视群臣的鲨鱼来说,它怎么会理解这小小的依附者竟敢怀有野心呢?其次,吸附的盲鳗紧贴在鲨鱼身上,随它四处游弋,时间一长,鲨鱼再狡猾也会渐渐放松警惕,“它不过是在狐假虎威,分一点残羹冷炙”。鲨鱼甚至可能这样自以为是地想。
吸附在鲨鱼身上的盲鳗开始一点点向霸王的腮边滑动,鲨鱼甚至会以为这是盲鳗更近一步的谄媚,而这时,盲鳗已经悄悄地从鳃边钻进它的体内。鲨鱼应该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但为时已晚,盲鳗得到它的信赖和纵容,直入它的腹腔。“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呢?”鲨鱼想,但也仅是想想而已,因为盲鳗一直是依附于自己的宠臣。
此时,盲鳗深居霸王的体内,成了它名符其实的“心腹”。这个无法面对面与鲨鱼抗衡的小动物,此时可以在霸君的腹内兴风作浪。它开始大举吞食鲨鱼的内脏和肌肉,食量很大,每小时吞吃的东西相当于自己体重的两倍。一边吃,盲鳗一边排泄。它怡然自得,优哉优哉。鲨鱼却承受不住了,后院起火,“火”来自内部尤为难熬,鲨鱼痛苦地翻腾却无法摆脱那两排已深入体内的利齿。
小鱼吃大鱼不再是奇迹,面对面的劲敌好抵御,心腹之患最难防。盲鳗“痛打落水狗”,从里到外将鲨鱼吃个干净,然后掉头便走。
盲鳗为了这顿美餐,人类三十六计中至少六个计谋被用到了。首先是瞒天过海,笑里藏刀,得以靠近鲨鱼,随后是暗渡陈仓潜入腹内,再来个釜底抽薪,最后是走为上策。还有一计,便是苦肉计。因为盲鳗经常钻进鲨鱼腹内,很少见到阳光,眼睛已经退化变瞎。这也是它名为盲鳗的原因。击败霸君,不可能不付出一些代价,更何况,盲鳗虽然瞎了,可嗅觉和口边小须的触觉却进化得异常灵敏,能够察觉鲨鱼腹地一切静态与动态。好一个胆大心细的刺客。
黑狗进了磨房,不声不响地躺在磨房的角落里,看着母亲,看着这匹枣红色的马。黑狗的气息,这匹马很熟悉,它打了一个响鼻儿。黑狗的眼睛闪烁着看家的柔情和坚贞,跳跃着阳光的安详和纯净,充满着青草的绿色和透明。
安静的枣红马
文/李汀
阳光晃得枣红马的眼睛流泪了,一滴一滴。
我家这匹枣红马是安静的。
它是一大早赶到磨道上来的。母亲说:“木桶里的玉米面见底了,磨点面吧。”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是望着枣红色的马说的,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商量。这匹枣红色的马原本是在低头啃着地上的干草,听见母亲的话,它抬头看了看母亲。
母亲拎着马缰绳,牵马去了磨房,早上的阳光跟着马的屁股也进了磨房。磨房的阴暗被阳光一点一点打碎,照得磨房有些纯净。母亲拢了拢花白的头发,阳光照在她的头发上,晶莹、透明。母亲的动作很慢,她吃力地把一簸箕玉米倒在磨台上,然后轻轻地把拉磨的套子架在马背上,把磨杆咕噜咕噜推到马屁股后套好。母亲又走到马前,把眼罩给它戴上。母亲做这-切的时候,那匹枣红色的马就站在磨房的阳光里等待母亲做好这一切。这一切在磨房里准备好的时候,那匹马就慢悠悠在磨道上来回转了,玉米面磨下来,一会儿就堆积成了小山,童话书上一样的小山。
母亲把枣红马磨下的玉米面用马尾箩儿罗过,罗出的麸子喂猪,粗一点的颗粒又重新倒回磨台,细面就用来蒸玉米面馍馍。枣红马在磨房里蹄哒蹄哒走着,母亲在旁边哒哒罗着面。这时磨房是热闹的,玉米面在阳光的斜照里飘飞,我看着有些眩晕,那些面粉就像飘在春天里的花粉,气息呛人。有时,马会停下来,低头站在磨道里,甩甩脑袋,摇得脖子上挂的铃铛清脆地响几下。母亲也不催它,站一会儿只轻轻说一句:“该走了呢!”枣红马就又听话地哼哧哼哧拉起磨来。
一只公鸡站在磨房外,望着磨房那缕阳光出神。望着望着,公鸡张开五彩的翅膀喔喔叫起来,得意洋洋的样子。悠闲的公鸡走近磨房,缩头缩脑的,母亲见了,用立在门前的扫把赶跑了它。枣红色马没有看见这一切,它只听到了公鸡骄傲的叫声,它没有停下拉磨,它仍不紧不慢地在磨道里转着,不时扇动一下长耳朵。
黑狗进了磨房,不声不响地躺在磨房的角落里,看着母亲,看着这匹枣红色的马。黑狗的气息,这匹马很熟悉,它打了一个响鼻儿。黑狗的眼睛闪烁着看家的柔情和坚贞,跳跃着阳光的安详和纯净,充满着青草的绿色和透明。公鸡再次来到磨房的时候,黑狗会在母亲还没有拿过扫把时就跳将起来,冲出去把骄傲的公鸡撵得四处飞窜。母亲望了一眼黑狗,表示了对黑狗的谢意。这匹马没有看见这一切,它只是感觉到磨房里发生了什么,它不能确定发生了什么,它没有停止拉磨。太阳升高了,磨房是那么祥和、温暖。
不知是什么时候,一只蜻蜓飞进了磨房。它是循着粮食的气息过来的?它是循着太阳光过来的?它是寻着枣红马过来的?它在这匹马的脊背上飞来飞去,一会儿俯冲,一会儿低翔。蜻蜓的飞翔把磨房里的阳阳光震颤得一跳一跳的,和着枣红马的蹄声,母亲罗面韵身子活跃起来,阳光动了起来,空气动了起来。
磨房角落里的一张蜘蛛网,飘飞的玉米面铺上后,显得更加清晰了,硕大的蜘蛛在网上一动不动,静静地在那里等待着自投罗网的家伙。蜘蛛正陶醉在自己这张网上的时候,网突然张开了一个大洞。我是不相信玉米面粉有那么大的重量的,会把结实的蜘蛛网损毁。不是玉米面?那又是什么呢,是磨房稠密的空气吗?枣红马没有看见蜘蛛网的损毁,母亲也没有看见。蜘蛛从网上掉下来,急急地穿过枣红马的蹄声逃跑了。
花猫是进磨房来晒太阳的,枣红马同样没有看见,它的眼睛罩着。可枣红马能感觉到一个东西从它身边走过了,它不知道是那只花猫。磨盘上堆积的粮食占领了花猫晒太阳的地盘,它只好去了那块青草地。青草地上的太阳花星星点点地开着,停在青草丛里的蝴蝶悠闲地扇着翅膀,花猫蹑脚走过去的时候,蝴蝶却又飞走了,花猫摇曳的花瓣落在草丛里,落在它的身上。它只好去咬身后的红茅草,红茅草把它的身子撩拨得痒痒的。花猫喵喵说了一句:太阳真好!躺在了草丛中。平时枣红马就栓在草丛里,这时只有花猫舒坦地躺在上面,草丛里的阳光就像燃烧的火焰一样。
午后,粮食磨完了,母亲卸下枣红马身上的套子,解下它的眼罩,牵着它走出磨房,阳光晃得枣红马的眼睛流泪了,一滴一滴。母亲身上铺了白茫茫的面粉,枣红马身上也是白茫茫的。母亲脱下上衣,在风中抖了抖,然后又拿着上衣去掸枣红马身上的面粉,枣红马配合地抖动着身子。阳光照着枣红马和母亲。
母亲是安静的。她把罗好的面粉分类装进木桶,打扫完磨房,她望了望枣红马,又添去一捆干草,端去一盆清水。母亲走出磨房的时候,阳光斜打在她的身上,她的头发显得更加花白,她的脸上显得更加平静。我们乡村的草场,只有巴掌那么大,枣红马对母亲抱来的干草很满足,母亲醉心地看着它。枣红马一边是母亲,一边是那盆闪烁着太阳光的清水。
有时,母亲上山打柴的时候,就顺便把枣红马放在山坡上。枣红马如果没有在母亲视线范围了,母亲就“咴咴咴”唤它,听见母亲的唤声,枣红马就会赶过来。这天,母亲不小心摔了一跤。躺在地上好久才醒过来,醒过来一看,枣红马静静地站立在她身边,默默望着她,见她醒了,就趴下身子驮她。母亲的眼泪一下子滚了出来,枣红马也咴儿咴儿地叫。母亲被枣红马驮回家,母亲见人就夸枣红马:识人性,就像人一样。
今天,我写到枣红马的时候,就想起它那双大眼睛,那温顺的样子,还想起它的叫声。我想,在它那里马的烈性哪去了?一辈子那么安静,就是因为母亲在饲养它,在驾驭它吗?对了,这一点应该是最重要的。
最能讨主人欢喜的,其实还是两条腿的狗,因为这种狗除了“狗仗人势”之外,它更懂得了如何说谎,如何献媚,最难得的还在于它们已经藏起了尾巴,有着比四条腿狗更多的智慧。
狗
文/李辉英
一
小学教科书给了我最初对于狗的印象。
“犬守夜。”
原来狗是叫做犬的,后来叫做狗了。但不对,狗总是狗,秦皇、汉武之世,大约也还是叫狗的,不过前时印在书上的狗称呼,全用的是“犬”字,自从大狗叫小狗跳的教科书通行以后,关于狗的描叙,似乎就很少用“犬”了。
犬与狗,狗与犬,本是一样动物的两个名词,顶多只不过是称谓上的不同,它的守夜之责,似乎倒是早就为人规定了,向别人讨要狗仔的人,也多半说预备留它来看门守夜的。
狗有狗的派头,无论是“大黑”、“大黄”,或是“詹姆”、“约翰”,情形完全相同。它们全懂得如何去“狗仗人势”,只要在主人的面前,威风之大,气焰之盛,令人不能置信;但一当离开主人,你丢它一颗石子,打得它尖声狂吠时,它就忘记夹着尾巴逃跑时的狼狈情形了。
狗更熟知于“倚多为胜”的战略,这一句话,大约是每个中国人所深知的:“虎离深山被犬欺。”
老虎是万兽之王,但它只能坐山为王,离开深山,失掉威风,孤掌难鸣,狗也就乐得倚多为胜咬他几口了。
狗的心地并不磊落光明,你是否听过别人说过“狼心狗肺”这句话?这就是它为什么会在你身后偷偷咬你一口的道理,便也正是它的根性。
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写过打猎的场面,连托尔斯泰那部辉煌巨着《战争与和平》里,也写上了贵族们如何打猎的。在打猎中,最缺少不下的就是那些猎狗。他们捕捉那些受伤的弱小禽兽,倾出全部的虐杀狂,结果偏又装出驯服到家的样子,衔着血淋淋的猎获品,呈献给他的主人,看它们摇着献媚的尾巴,正是为的讨取欢心。
二
如今我们且先看看乡下的狗。
当你去找寻亲戚朋友做专诚的拜访时,他们的大门口多半横卧着几条看门狗。只要是一位生客,它们就无形中决定了防御战略。如果你的穿戴漂亮,它们便装成疏懒像,眼看你走进大门,会故意闭上如在鼾睡的眼睛,不理不睬,但是你的脚步一滑过,它就会半睁着眼睛监视你,仿佛它在说:“我看你到底是什么样的家伙!”
如果你穿戴褴褛,明明只是从门口路过,充其量不过是好奇心驱使你朝门内看上一眼,好,几条狗就全会装出凶恶的威风,拦住了你的去路,包围了你,仿佛不消灭了你这窃贼,就无法在主人面前邀功似的。人们说香港这地方人情太薄,只重衣裳不重人,其实,那些看家狗才真正明白此中的道理的。
你下过乡么?去探看过亲朋故旧没有?当你走近那些人家的大门口时,我再问你,你可会遇见过这种极端讨厌的狗没有?
三
城市里的人家,门禁森严,守门的职司无形中给狗解除了。守夜么,也不太必要,自从它们被豢养为小姐太太的活动玩物之后,倒是一登龙门,提高了十倍以上的声价。
它们戴上了漂亮的项圈和口罩,皮毛洗得干干净净的,每餐的两斤牛肉,可能吃倒了它们的胃口,它们常常混迹在人群里,忘记了自己是用四条腿走路的动物。
它们不是替主人看门的,是替主人消遣的玩偶。一当走上了草场,主人就开始娱乐着它们。一只皮球掷出去了,狗做出优美的姿式,跑过去给衔回来,主人的手帕落到街道上,它们也会默默的衔起,送上去献功。回到家里,假如是一支小巴狗,它还会偎依着主人,用转动的眼睛谈情说爱呢。
主人高兴了,喊了一声:“打个滚!”
狗赶忙把自己卧倒,不管脑袋不管尾巴的乱滚起来,滚到东,滚到西,滚得发喘了,才肯停止。
“拜拜。”
主人刚刚喊出来,狗就坐直了上半身,伸出两支前腿,做出信徒一般的膜拜。
“好了,好了,来罢。”
狗听完话,跑到主人身边,撒娇的摇头摆尾,变成了被戏耍的小宝贝。
这样的狗,跟乡下的狗不同,好的饮食,好的装饰,它们真正享了福,只差还不能站直两支后腿,只差身上还有虱子。
四
最能讨主人欢喜的,其实还是两条腿的狗,因为这种狗除了“狗仗人势”之外,它更懂得了如何说谎,如何献媚,最难得的还在于它们已经藏起了尾巴,有着比四条腿狗更多的智慧。
我时常想起三爷关于狐的故事。我也时常读书至夜半,但始终没有遇到宽袖半遮了面的嗤嗤笑的狐。
狐
文/刘志铁
村里最能讲故事的就是三爷。三爷读过私塾,肚子里有货儿,人称“半拉秀才”。冬天夜长,人都不愿意早睡。不愿意早睡的人就聚到三爷的炕头上听故事。炕当间一个火盆,火盆里煨着一只鼓肚大茶壶。茶不名贵,就出在村子四外的山上,向阳的石砬下就有,一撮一撮的簇生着,叶宽而厚,村里人叫它“牛皮茶”,最能消食化气的。茶喝过一两壶,三爷把烟袋锅子在火盆沿上当当地磕着。人都不说话了,知道这响动是三爷讲故事的前奏。
我最爱听三爷讲聊斋的故事。聊斋的故事中尤爱关于狐的故事。……秀才读书到半夜,一点风丝没有,门就吱地开了,秀才一惊,就看见一个妩媚的女子,宽袖半遮了面,在灯影里看着秀才嗤嗤地笑……
我背后偷偷地问三爷:“狐仙的事,真有?”
三爷弹我一个脑瓜崩,“傻小子,再瞎寻思,看狐来迷了你。”
我一点都不害怕。我觉得狐很美。有几次,我故意读书到深夜,却没有遇到狐。
村里的半截沟就有狐。
半截沟在村北半里处,东西向如倒卧的“U”字。半截沟不是那种直筒子沟,弯弯曲曲的,有好多大的山洼。山洼都有名儿。挨着沟底那个叫跳坎洼,当中一面立陡的石崖,崖面上有几条闪电状的裂缝。狐就住在跳坎洼里。
三爷说:“有狐好啊,说明咱这有风水,那东西不居凡家地啊。”村里人信三爷的话,和外村人说起狐来,都美滋滋地有一点炫耀的神色。
半截沟当真是块好地儿。满坡满岭的山杏树,开起花来,一沟筒子白洁如玉,当中还间杂着火焰似的山樱桃,那香味,能飘出去好几里。沟底有几块农田。农田被一堆一堆的山石隔着。石下有水,轻易看不见,但能听到声响,很有质感,像击金碎玉一般。
我第一次看见狐,是在六七岁的时候。那天,我正午睡,忽听外边一片声地喊。母亲说:“是狐叼鸡了。”我跳起来跑出去看。几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女人,正一边“忒哧忒哧”地扯着脖子吆喝,一边胡乱地抡着手里的湿衣服。对面山上,一只半大狗似的东西一窜一窜,很快就跃过了山脊,不见了。
狐其实很胆小。那只狐就在女人尖厉地吵嚷声里,丢下到嘴的鸡,独自逃走了。鸡被人捡回来,其状甚惨。脖子和胸脯被一片血糊着,一只膀子和半个背脊上的毛所剩无几。看着似乎还有一丝呼吸,但显然是活不成了。
庄稼院里,家家都养着几只鸡。早晨撒出窝,不用哄不用赶,就都扑扑啦啦地跑到山坡上去了。山坡上有的是虫子,还有草籽。回来时,个个都把嗉子撑歪歪了。鸡上架前,女人们都要过过数,看少了没有。少了,女人就撮着嘴“咕咕咕”地唤着,到山坡上去寻。寻来寻去,往往是在柴丛里发现一堆新鲜的鸡毛。扒开看看,还有未干透的血迹。不用说,是喂了狐了。
鸡被狐叼了,女人心疼。女人撅着嘴回来,不骂狐,却骂那只正迈方步的大公鸡。“好好的一只鸡,正下蛋呢,说没就没了,你是干啥吃的,不会鵮它?可恶吧你,都白瞎俩咧……”
女人不骂狐,是因为狐有灵气,有仙气。
村里早就有关于半截沟狐仙的传闻。说是早些年,一个妇人去半截沟捋野菜,忽然看见前面有两个人,头戴红帽,身穿绣袍,足登紫靴,一看就不是庄稼人打扮。妇人以为是哪里来的外乡客走错了路,就招呼。那两人似乎没听见,也不回头,转眼间就飘然而逝了。妇人一下子醒悟过来,才知道自己是遇到狐仙了。
村里人称狐仙为“保家仙”。一年的风调雨顺,畜旺人兴,都是靠它护佑着呢。有两年,天大旱。上下村子的地都干了,进了六月,庄稼还贴着地皮。唯独我们村子多偏了好几场雨,秋后落个好收成。据说,这都是“保家仙”祈的雨。
村里大多数人家都供狐。一张黄裱,写上“狐仙之位”,挂在屋子的隐蔽处。逢年过节的烧上几炷香,以乞平安。大人小孩有个头痛脑热的,一般不吃药。最常见的法子,就是在牌位前烧上三炷香,念叨念叨,就好了。
忽然有一天,一个细心的女人说:“噫,你说怪不?好些日子没见狐叼鸡了。”人们也都跟着惊讶起来,“真的,真的好些日子了。”
一个情急的人跑到跳坎洼去查看。回来说:“坏了,狐搬家了,砬子下面的洞口都快让荒草封严了。”
人们都面面相觑,不说话。
狐真的搬家了。何时搬的,搬往何地,谁也说不清。
我时常想起三爷关于狐的故事。我也时常读书至夜半,但始终没有遇到宽袖半遮了面的嗤嗤笑的狐。
在东门大桥底下的河滩上,第一次看见毛驴,就觉得它们既可爱,又可惧。可爱的是那一副憨样儿,可惧的是它们拉长声惊天动地的吼叫。
毛驴
文/陈所巨
少小时,从乡下进城,当地土语叫“上街”。在东门大桥底下的河滩上,第一次看见毛驴,就觉得它们既可爱,又可惧。可爱的是那一副憨样儿,可惧的是它们拉长声惊天动地的吼叫。
我们乡下没有毛驴,只有黄牛和水牛;都是耕牛。那是些忠诚而又劳碌的牲畜,吃几口草,然后就是没命地耕田犁地。毛驴大抵也是劳碌的,被人驱作脚力,当坐骑。你看,在阳春三月,连天接地绿油油的一片麦地里,颠悠颠悠地浮动着一个骑着毛驴,穿着乡间蜡染花布衣衫的回娘家的小媳妇,那是多美的一帧风景!毛驴也用来耕地和拉车,但那是在北方,我们这里很少见。毛驴更多的是用于拉磨。在制作挂面的小作坊里,一边是踩得咣当响的箩筛,一边是蒙着眼罩拉磨的毛驴。箩筛敲打的节奏越快,拉磨的毛驴也就跑得越快。拉磨时一定要给毛驴蒙上眼罩,据说是怕它头晕。毛驴会不会头晕,我不得而知,但卸下眼罩,毛驴就不肯走。
毛驴善走夜路,天再黑,它都能行走。毛驴的两条前腿内侧,各有一块鸡蛋大的暗黑色的斑,很像眼睛,父亲说那就是毛驴的夜眼。我不相信,有几次冒着被毛驴踢上一脚的危险,蹲下身子去摸那斑,竟不是眼睛,而仅仅是一块灰黑色的毛斑。
中学课本上有篇《黔之驴》的课文,说是驴身材高大,让虎惧怕。后来虎发现它除了踢一脚之外,再没其他本事,便把它吃了。我很为毛驴抱屈,它的本事本来就是帮人干力气活的,你犯不着拿它去斗老虎!
骑毛驴走路大概很有情调,我没骑过,没感觉。而我的同乡戴名世——南山先生骑过,而且从北京开始一路骑来,燕赵齐鲁河洛,直至浙江的雁荡山。一路风光,一路文章,好不潇洒,真个是“倾倒当时”哩!我想,戴名世一准也喜欢毛驴,一准也曾蹲下身来,摸过毛驴的“夜眼”。
戴名世年轻时就考了功名,补正蓝旗教习,授知县。但他或是觉得做官不如骑驴痛快,就将那顶戴花翎给扔了,骑驴走过大半个中国。但他晚年还是做官了,考了个探花,得了个翰林院编修。或是觉得老了,骑不动毛驴了,就戴上顶戴花翎,给皇帝老子编历史去吧。而他为人或是狂傲了些,一张口、一支笔也尖刻了些,针砭时政,抨击官宦,开罪于人。以至有御使赵申乔以《南山集》事,劾他一本,让他罹“文字狱”,血淋淋地被腰斩。先生被杀之后,据说举国上下所有的毛驴,都声嘶力竭地大叫了三天,为他喊冤。也正是因了这个传说,我对毛驴越发刮目相看,那憨头憨脑的牲畜,倒是有情有义。
一家火锅城,据说是因上好的驴肉而生意火爆。
被几个朋友邀着,兴冲冲来吃驴肉火锅,临吃的时候却下不了筷,没胃口。倒是想起驴的那些好处,诸如勤劳、憨厚、忠诚等等。我这人特怪,有两类东西不吃:一是肮脏丑恶;二是绝对美好。就因为一句两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和“青草池塘处处蛙”,而不肯吃蛙;也因为《封神榜》中有“文王吐子”的传说,而不肯吃兔子。而今,倒因为和驴的某些瓜葛,而不吃驴肉了。人们把“吃”,归在文化的范畴,叫做“饮食文化”。我不吃驴肉,大抵也算是一种文化心态罢。
毛驴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我们这里,毛驴已很少见了。每每到东门桥头去,老桥犹在,那片曾经拴过许多毛驴的河滩犹在,而我童年见到的前腿内侧有着“夜眼”的毛驴却不知所之。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因此平添了一丝失落与惆怅……
在公园门口,有一个黑瘦的汉子正在收这小虫,有几个孩子比我们早到,正在数虫子、付钱呢。我心中好不紧张,怕这走方郎中收够了后,不要我们的了,赶紧挤进去。
蛘虫
文/范锡林
我至今也不知道它的学名是什么,我们叫它yáng虫,不知该是洋虫,还是蛘虫,姑且叫它蛘虫吧。
那时候,几乎所有的男孩子,都养着这小虫。
这小虫,约摸米粒那么大,细长鼻子,红黑甲壳,挺俊的。
找一个“百雀灵”空盒子,剪两块小绒布,垫在里面,放一些炒米、蚕豆、花生米,就成了它们的快乐家园了。
过几天打开一看,哇,炒米、蚕豆、花生米全被这些小虫咬得像杭州灵隐寺旁的飞来峰一样,千洞百穴,玲珑剔透,于是,使你生出许多奇妙的想象。
讲究一点的还弄来一些杜仲、红花、大枣放在里面,据说,这能使它们家族更兴旺。
关于昆虫的基本知识,我们最初就是从养这小虫子得到的。
在一个“百雀灵”盒子里,它们祖孙几代同时存在。最小的我们叫它“蛆”,像米蛀虫一样,是它的幼虫。过些日子,“蛆”就成了“老头儿”,也就是它的蛹。那是最有趣的了,白玉样透明而晶莹,拱着背,几对雪白的纤足弯曲着“攒”在胸前,像是颔下一部白胡须。才开始,碰碰它,它的尾巴还会很不乐意地一扭一扭,以示抗议。后来,就干脆不睬你了,俨然一个慵懒傲慢的老头儿。再过些日子,“老头儿”倏然一变,就成了成虫了。新的成虫甲壳是浅红的;越老,它甲壳的颜色就越深。
奇怪的是,这“蛆”怎么变“老头儿”,“老头儿”又怎么变小甲虫的,我从来也没看到过究竟,也许这是属于它们家里的秘密,天机不可泄露。
我专门取出一只“老头儿”来,大眼一眨不眨盯着它,下决心要看它怎么摇身而变的。可它似乎是晓得的,就是不动弹,等我实在不耐烦受不了,把它丢在一边,跑出去溜达一下,再回来时,它却像存心捉弄你,老母鸡变成鸭,变好了。一层透明的蜕壳,漫不经心地丢在空盒子里,而一只浅红的新鲜的小甲虫,正踌躇满志、精神抖擞地“梳”着它的小小触须。
养它的乐趣,最主要的在于,原先冷冷清清的二三只,过几天,打开盒子来,一拨动,无端多了许多“蛆”许多“老头儿”,成了好热闹的一家子了。于是大喜。
下课时,彼此拿出“百雀灵”盒子来,比谁的更多,交换盒子里的那些食料,让小虫也丰富菜谱,改改口味。
上课时,也忍不住打开,捉出一只来,瞧它在文具盒里的方方圆圆上高高低低地爬动、寻找,便仿佛自己在高山大谷里探险,而老师则以为你在专心地看书呢。
冬天,把那小盒子放在贴胸的口袋里,晚上记着把它放在枕头下,一点也不敢马虎,使自己徒然有了一种很庄严的责任感。
有的同学不小心,一夜没焐好,第二天打开盒子已经全军覆没。于是,大家从自己盒里分出一二只来给他。一本正经地用舌头去舔那小虫的屁股,辣乎乎的很够味,则是公的,否则是母的。不久,他就又会拿出一满盒来,也分不清它们到底是哪家的后代。
忽然,有个消息说,公园门口,有个走方郎中(江湖医生——编者注),专门收购这小虫,每三只一分钱。
那时候,一分钱可以买一支铅笔,五分钱可以买一大包五香豆。
于是,我赶紧回去,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点清了自己的财产,因为它们毕竟是活的,共六十六只,大吉大利之数。
星期六下午,我跟同桌一放学,就奔公园去了。一路上盘算着,卖的钱该怎么用,可一直到公园门口还没拿定主意,要吃和玩的好东西太多了。
果然,在公园门口,有一个黑瘦的汉子正在收这小虫,有几个孩子比我们早到,正在数虫子、付钱呢。我心中好不紧张,怕这走方郎中收够了后,不要我们的了,赶紧挤进去。
只见那走方郎中把那些已属于他的小虫,一股脑儿倒进一玻璃瓶里,小虫子刚从生它养它的那个温暖而芬芳的安乐窝里,一下子掉进这冰冷而光溜溜的陌生地方,好不惊慌,一个个大难临头似的争着往上爬,可是爬不了多高,就纷纷滑下去了,好狼狈。
走方郎中往瓶子里注进一钵子烧酒,再把瓶口封好,说,这酒活血去伤健身补精神。我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瓶子,小虫子在酒的大海里使劲儿挣扎,拼命想浮上去,可几个来回后,无可奈何地悠悠然沉下去了,不一会儿,连最顽强的那几个也不再动弹了。
我们看呆了,走方郎中说:你们有多少,拿出来吧。
我望了望那瓶子说:我们,不卖了。同桌也说:不卖了。
走方郎中问:为什么?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了什么!
要收获,就要付出。没有痛苦的经历和自己的默默付出,哪来这么丰硕的成果?能够培育出这么好的珍珠,我感到高兴和自豪!
河蚌育珠
文/钱欣葆
在清澈的水中,河蚌们都在默默地培育珍珠。灰河蚌从来没有培育过珍珠,好奇地问黑河蚌:“在身体内培育珍珠好玩儿吗?”
黑河蚌对灰河蚌说:“说实话,培育珍珠非但一点也不好玩儿,而且还有些痛苦。培育珍珠时必须让粗糙的沙粒进入体内,沙粒把柔软的身体擦出伤口,十分疼痛。我们的身体不停地分泌液体,不断包裹沙粒,经过许多个日日夜夜才育成珍珠。”
灰河蚌说:“既然培育珍珠不好玩儿,甚至很痛苦,那你为什么还自讨苦吃呢?”
黑河蚌张开身体,露出一颗颗晶莹的大珍珠,灰河蚌见了十分羡慕。黑河蚌说:“要收获,就要付出。没有痛苦的经历和自己的默默付出,哪来这么丰硕的成果?能够培育出这么好的珍珠,我感到高兴和自豪!”
丈夫一离开房间,妻子就飞快地起床,穿衣。她激动万分,眼里闪烁着幸灾乐祸的光芒。她先给警察打电话,然后给精神病医生打电话,叫他们赶快来她家,带上一件给疯子穿的紧身衣。
花园里的独角兽
文/[美]詹姆斯·瑟伯
从前,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有一个男人坐在厨房角落的小饭桌旁吃炒鸡蛋。偶尔一抬眼,他看到花园里来了一只独角兽,全身洁白,头顶上长着一个金色的角,正在安详地吃玫瑰叶。这个男人登上楼,来到卧室,看到妻子还在酣睡。他叫醒了妻子。“花园里有只独角兽,”他说,“正在吃玫瑰叶。”她睁开了一只眼,有敌意地看了看他,“独角兽是一种神兽,”她说。然后转过身去背对着他。男人慢慢地下了楼,走出房间,来到花园独角兽还在那儿,正在郁金香丛中慢腾腾地吃着花叶。“来,独角兽,”男人说,他拨起一棵百合花给它吃。独角兽严肃地吃了百合花。由于花园里有只独角兽,男人十分高兴,又跑到楼上叫醒了妻子。“独角兽吃了一棵百合花,”他说。他的妻子坐了起来,冷冰冰地看着他。“你是个神经病,”她说,“我要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去。”男人从来都不喜欢“神经病”、“精神病院”之类的字眼,尤其是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花园里有只独角兽的时候听起来就更加刺耳。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等着瞧吧。”他走到门口时又说,“它额头中间有一只金色的角。”然后他又回到花园去看独角兽。可是独角兽已经走了。于是男人就坐在玫瑰丛中入睡了。
丈夫一离开房间,妻子就飞快地起床,穿衣。她激动万分,眼里闪烁着幸灾乐祸的光芒。她先给警察打电话,然后给精神病医生打电话,叫他们赶快来她家,带上一件给疯子穿的紧身衣。警察和精神病医生赶到后,坐在椅子里,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我丈夫今天早晨看到一只独角兽。”她说。警察看看精神病医生,精神病医生看看警察。“他告诉我,独角兽吃了一棵百合花。”她说。精神病医生看看警察,警察看看精神病医生。“他告诉我,独角兽额头中间有一只金色的角。”她说,警察看到精神病医生发出的严肃的暗号,便从椅子里一跃而起,一把抓住了这个妻子。由于她拼命挣扎,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制服了她。就在他们给她穿上紧身衣的时候,她丈夫进来了。
“你对你妻子说过你看见过独角兽吗?”警察问道。“当然没有,”丈夫说,“独角兽是一种神兽。”“这就是我想知道的一切。”精神病医生说,“把她带走。很对不起,先生,可是你的妻子疯得跟樫鸟一样。”于是他们把她带走了。一路上她骂不绝口,尖声大叫。他们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从此,丈夫过得很幸福。
一阵大雨哗哗浇下来,落到艾玛身上,他的花格子又露出来了。当艾玛给冲洗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所有的象还在笑个不停。
花格子大象艾玛
文/[英]大卫·麦基
森林里有一群大象,他们有的年轻,有的年老,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这些象虽然长相不太一样,但他们全是一种颜色,只有艾玛,它是一只奇怪的花格子大象。
但是,艾玛是一只快活的大象,只要有它在,森林里就充满了欢乐。
一天晚上,艾玛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一直在想心事:为什么我是一只花格子大象,而不像大家一样是灰色大象呢?我可不愿意跟别人不一样。早晨,趁大家还没有醒,艾玛就悄悄地溜走了。
走了半天,艾玛终于找到了他要的东西——一棵大树!果子的颜色正是所有大象们的颜色。艾玛抓住果树摇呀摇,摇得树上的果子全掉到地上。等到满地都是果子,艾玛就躺在果子上打滚,滚过来滚过去,滚过去滚过来。然后他又抓起一把把果子往身上擦,直到身上都是果汁,再也看不到他身上的五颜六色。现在,艾玛看上去和其他大象没什么两样了。
艾玛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去的路上,他又碰到了早晨见过的那些动物。“你好啊,小象!”动物们跟艾玛打招呼。艾玛心里真高兴:“咦,他们没叫我‘艾玛’,而是叫我小象,看来,他们没有认出我来。”
艾玛回到象群那里,谁也没有注意他。大象们站着一动也不动,好长时间都这样。艾玛从来没有看到他们这样严肃过,越看越是觉得好玩,最后终于忍不住了,举起长鼻子,有多响就多响地大笑起来:呵呵呵呵,哈哈哈哈……所有的大象都大吃一惊,蹦得老高,跳得跌出老远:“哎哟,天哪!”他们叫着,看到艾玛,笑得停也停不下来。
这时一阵大雨哗哗浇下来,落到艾玛身上,他的花格子又露出来了。当艾玛给冲洗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所有的象还在笑个不停。“噢,艾玛,你开过不少很好玩的玩笑,可这一个是最最好笑的。没多大功夫,你就原形毕露了。”“我们应该有一个艾玛化装节,每年到今天,所有的象必须把自己化装成五颜六色,而艾玛就必须化装成我们的颜色。”
这群象就真的这么做了。每年的这一天,他们化了装大游行。到了这一天,如果你碰巧看到一只象是普通的颜色,那一定是艾玛!
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一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嘴里含着一大口青草。我把青草吐了出来,继续往前走。奇怪,这青草怎么有水果味?
小羊城堡
文/毛斯嘉
晚上,我困极了。爬到床上,刚想躺下,又坐了起来。怎么回事?我怎么悬在了半空中?天啊,床没有了,变成了一大块草地。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一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嘴里含着一大口青草。我把青草吐了出来,继续往前走。奇怪,这青草怎么有水果味?
这地方怎么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有时,我身在一片灰白色的浓雾之中,有时,又脚踏实地地走在青草地上。不知走了多远,我看到了一群羊,没错,是一群羊,一群彩色的羊。我加入其中,也成了一只羊。我和它们一起往前走,走到了一座美丽的、四周环绕着荆棘与玫瑰的城堡。我们穿过了城堡,看见灰姑娘丢下的水晶鞋,快乐王子的眼泪,还有沉睡千年的睡美人。我多么羡慕睡美人,她可以不管不顾地睡上一千年,不怕有人打扰,也不用上课、写作业。
那群羊到了城堡花园,停下来,喝水,吃草。草是柠檬味的,水都是牛奶。它们教我把月光揉碎,做成回味绵长悠远的老酒,老的时候慢慢品尝,就会想起过去的快乐时光。
可是,我终究不是羊,我得回家。它们挽留我,我想了一千年,终于留了下来,每天,我和小羊们一起吃草,喝水。
如果有一天,你在小小的月亮城堡里见到了一群羊,彩色的羊,羊群边有一位美丽的牧羊姑娘,那就是我。我和一群小小的羊,小小的月亮城堡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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