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舞飞扬-爱,意味着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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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的坚强

    微笑的雨

    一位母亲给李咏写信,她说,我想上《非常6+1》。那是一个经过6天集中封闭训练实现一个人梦想的舞台,每个人都有梦想,她并不是想成为明星,她只想跳给儿子看,给残疾的儿子做一个榜样。她说,我要告诉儿子:我是一个坚强的母亲,所以,你也要坚强。

    只是为了告诉儿子她是一个坚强而乐观的母亲,所以,30岁的她再次穿上了10年没穿的舞鞋。

    开始前的几分钟,李咏问她,想儿子吗?

    她说,非常想非常想。李咏一指大屏幕,请看——那屏幕上是她五岁的儿子,儿子调皮地说:“妈妈,我想在电视上看到你跳舞。妈妈,我会按时吃药!”

    那一刻,母亲泪如雨下。

    如果他漂亮,你就会赞美;如果他丑陋,你就会惋惜。那时,你无论是遇上什么物件,都会感觉到那里面有把它创造出来的人的心。

    它们多么美好

    文/[俄]普里什文

    松鼠的记性

    我在想着松鼠如果有大量储备,自然是不难记住的,但据我们此刻寻踪觅迹来看,有一只松鼠却在这儿的雪地上钻进苔藓,从里面取出两颗去年秋天藏的榛子,就地吃了,接着再跑十米路,又复钻下去,在雪地上留下两三个榛子壳,然后又再跑几米路,钻了第三次。绝不能认为它隔着一层融化的冰雪,能嗅到榛子的香味。显然它是从去年秋天起,就记得离云杉树几厘米远的苔藓中藏着两颗榛子的……而且它记得那么准确,用不着仔细估计,单用目力就肯定了原来的地方,钻了进去,马上取了出来。

    初雪

    昨天晚上没来由地飘下了几片雪花,仿佛是从星星上飘下来的,它们落在地上,被电灯一照,也像星星一般烁亮。到早晨,那雪花变得非常娇柔,轻轻一吹,便不见了。但是要看兔子的新足印,也足够了。我们一去,便轰起了兔子。

    今天来到莫斯科,一眼发现马路上也有星星一般的初雪,而且那样轻。麻雀落在上面,一会儿又飞起的时候,它的翅膀上便飘下一大堆星星来。而马路上不见了那些星星以后,便露出一块黑斑,老远可以看见。

    茶炊

    有时心中是这样的恬静,这样的莹澄。你以这种心境去观察任何一个人,如果他漂亮,你就会赞美;如果他丑陋,你就会惋惜。那时,你无论是遇上什么物件,都会感觉到那里面有把它创造出来的人的心。

    此刻我在摆弄茶炊,这是我使用了30年的一个茶炊。我亲爱的茶炊这时候火着得格外欢快,我小心地侍弄,免得它沸腾起来的时候,淌下眼泪。

    啄木鸟

    我看见一只啄木鸟,它衔着一颗大云杉球果飞着,身子显得很短(它那尾巴本来就生得短小)。它落在白桦树上,那儿有它剥云杉球果壳的作坊。它啃衔云杉球果,顺着树干向下跳到了熟悉的地方。可是用来夹云杉球果的树枝叉处还有一颗吃空了的云杉球果没有扔掉,以致新衔来的那颗就没有地方可放了,而且它又无法把旧的扔掉,因为嘴并没闲着。

    这时候,啄木鸟完全像人处在它的地位应该做的那样,把新的云杉球果夹在胸脯和树之间,用腾出来的嘴迅速地扔掉旧的,然后再把新的搬进作坊,操作了起来。

    它是这么聪明,始终精神勃勃,活跃而能干。

    如果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储蓄一部分种子,把多余的种子拿来消费享乐吧。

    蝉和蚂蚁

    文/邓笛

    从前,有一个小蚂蚁,勤劳节俭,考虑问题长远周到。这是她的习性。她在种子充足的时候,不是吃喝玩乐,而是忙着储存种子。她身兼数职,弄到了很多种子,然后把这些种子一点一点儿地存到一家储蓄库里。

    她的邻居蝉呢?有多少种子花多少种子,想吃就吃,想玩就玩,逍遥自在,根本不去考虑储存种子的事。

    后来,种子危机来了。这场危机出人意料,来势凶猛,影响广泛,程度之深难以想象。

    蚂蚁决定把这几年存在储蓄库里的种子全都取出来。她去了家门口的储蓄库。

    “对不起,今日关门,不办理取种子业务。”储蓄库的门上贴了这样一张告示。

    蚂蚁并不感到担心,第二天又去了储蓄库。

    “对不起,今日关门,不办理取种子业务。”储蓄库的门上仍然贴着这张告示。

    蚂蚁心里有点犯嘀咕。一连四天,她去储蓄库,都碰到了同样的情况。

    终于有一天,储蓄库的门上换了一张告示,上面写道:“对不起,本库正式宣布永久性关门。”

    消息传出,储蓄所的门口聚集了许多焦虑的蚂蚁,他们群情激愤,用胳膊和腿敲击大门……我们知道,蚂蚁个个都是大力士,最终坚固的大门被撞开了。可是,当他们冲进储蓄库,立即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储蓄库里空空如也。这是我们多年的积蓄呀,我们今后怎么活呀!蚂蚁们失声痛哭。有几个蚂蚁当场晕倒。媒体报道了这个爆炸性的新闻:“蚂蚁们的毕生积蓄一夜蒸发”。

    那个蝉的情况如何呢?

    她仍然与往常一样穿着光鲜的衣服与朋友们在饭店里吃饭在夜总会狂欢。她的生活没有一点变化。只要她有一份工作,她就会把她挣到的种子用来享乐。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在她看来生活本该如此。

    蝉和蚂蚁都没有做错。她们都在做她们喜欢做的事,按照她们喜欢的生活方式生活。但是,有几个细节应该牢记心中:

    储蓄是一件好事,子女教育、改善住房、投资理财都需要有一定的储蓄积累,当然储蓄也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

    享乐也是一件好事,生命苦短,为什么不在财力许可的时候尽情享受美好的生活呢?

    然而,如果能做到储蓄和享乐兼顾,则就更好了。如果只有储蓄,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经济增长;没有经济增长,大家就要过苦日子。所以,如果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储蓄一部分种子,把多余的种子拿来消费享乐吧。

    水面上鸬鹚左冲右突穷追猛赶,鱼儿上蹿下跳躲闪回避,浪花滚动扑喇喇响,再有洪亮清脆的吆喝声响起,端的是热闹非凡。

    鸬鹚

    文/朱秀坤

    离开故乡十多年了,想到那里的绿野炊烟石板小路,想到夕阳西下时农妇们走下屋门口的几级台阶,在流经家门的河水中洗菜淘米,总让人觉得悠闲自足。毕竟是鱼米之乡,碧波粼粼玉田如镜,水风爽快荷蒲丛生。时有许多乌篷船、蚱蜢舟穿梭其间,一根滑溜溜的长竹篙撑下去,越过小石桥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我是带着年轻的妻子归来的,新婚燕尔情深意笃,常有幸福的笑容溢满她的酒窝。那天黄昏陪妻子在河边散步,恰逢渔民捕鱼,妻子兴致陡涨,硬是赖着不走。斯时残阳低照,水面上泛起橙黄的波光。我想起了那诗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不觉盯着可爱的妻,笑了。

    河里的渔民驾一叶扁舟,带几只鸬鹚,轻点长篙,缓缓而行,他们鹄立船头,胸前竹篙左一划右一点,狭长的小船便在平滑的河面上自由盘旋。暮色渐合,已有点点星光洒进水中,天上是一弯新月,空灵澄澈。

    忽然,渔民大声吆喝起来:嗨嗨——哈哈——嗬嗬嗬嗬——此起彼伏连绵不断。一只只鸬鹚顿时紧张起来,仿佛得令的士兵,争先恐后地扎入水里没了踪影。不一会儿,这边一只那边一只,鸬鹚接二连三钻出了水面,那带钩的高昂的长嘴,叼着鲤鱼鲫鱼大头鲢鱼,食囊鼓鼓,满脸得意,像是凯旋的将士。

    渔民用竹篙挑起鸬鹚,捏着它的脖子,把鱼挤进篓子里,又把鸬鹚赶到水中,继续吆喝。水面上鸬鹚左冲右突穷追猛赶,鱼儿上蹿下跳躲闪回避,浪花滚动扑喇喇响,再有洪亮清脆的吆喝声响起,端的是热闹非凡。

    待到月上柳梢,河面渐渐恢复了平静。鸬鹚栖息在船舷两侧的木桩上,恬然地嚼着赏赐的小鱼,渔民则燃起炊烟,一壶老酒几碟荤腥,优哉游哉满载着欣慰,唱着古老的民谣驾船走了。

    我们也回吧。妻拉着我,提着刚买的鲜鱼,踏着朦胧月色走进家门。母亲正等着我们,满脸焦灼。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真香!

    没有一种树木和草会被消灭光,也没有一种动物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

    动物和植物的战争

    文/王小波

    几乎所有的动物都直接或间接以植物为食。植物因此采取各种方法来进行自我保护。很多植物并不是等着食草动物来吃它们的叶子的,它们亦会采取反击手段,而且用的是致命武器。

    于是,人们在动物和植物之间发现了极富戏剧性的一幕。数百年前,由于大群的羚羊、角马、斑马吃光了南非草原上所有的草,忍让的长颈鹿只好向“高层次”发展。它们伸出长长的脖子,身高达到5.8米,可以吃到驼刺合欢树冠上的叶子。驼刺合欢最初的防御措施是:在叶子间长出5厘米长的像钢针一般坚硬的刺来,这些刺实际上是变态叶。

    长颈鹿采取了两种措施来对付这种刺:第一,长颈鹿的舌头、喉咙、食道和胃壁都长了厚厚的皮制“铠甲”,就算吃下去几千克图钉,它们也不会受伤;第二,长颈鹿吃叶子的时候,从不会垂直对着树枝下嘴,而是活动下颌从侧面捋着吃,这样它们只接触刺的侧面而不会碰到刺尖。此外,长颈鹿的舌头长而窄,舌尖可以灵巧地卷住薄薄的叶子,并把刺从叶子中挑出来。

    可是驼刺合欢又有应付的方法了,一旦长颈鹿开始在一棵树上吃叶子,10分钟之内,这棵树就开始在叶子里生产出一种毒素,量大时可以致命。

    当旱季到来时,饥饿的大群羚羊争先恐后地啃吃驼刺合欢的叶子,然后痛苦万分地死去时,在草原上自由行动的长颈鹿已想出了对策。它们在一棵驼刺合欢上啃叶子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10分钟,一旦尝出毒素的苦味,它们就踱向下一棵树。然而,驼刺合欢却采用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方法,决心毁了长颈鹿的美餐。原来,正在被长颈鹿啃吃的树不仅放出毒素保护自己,同时还释放出一种警告气味,向附近的驼刺合欢发出信号:“注意!敌人来了!快救你们自己吧,现在就开始放毒!”借着风的帮助,50米内的其他树都收到了警报便开始行动——5~10分钟内释放毒素。当长颈鹿走到它们那里去吃的时候,甚至一分钟不到就得草草收场。没吃饱的长颈鹿只好再往前走,而树则保住了它们的外衣。

    尽管驼刺合欢似有“心灵感应”的本领,但是长颈鹿也很狡猾,它一旦发觉嘴里的叶子开始变苦,再换另外一棵树的时候就不是随意去找的,而是逆着风去找另外一棵还没有收到警报的树。若是没有风,它就会跑上至少50米,也就是跑出气味警报的范围以外才又开始啃叶子。另一种合欢树则有一个绝招:它每一根刺都从一个小萝卜那么大的球体里伸出来,假花散发出浓郁蜜香招引了蚂蚁。蚂蚁发现那个空球体很适合居住,于是筑巢留了下来。这样蚂蚁就成了树的“贴身保镖”,能阻止吃叶子的动物。长颈鹿对蚂蚁的惧怕远远超过对刺的惧怕,避之不及。现在,这种奇特的“蚂蚁合欢”在塞伦盖提草原上的数量大大增加,植物就是这样极其巧妙地保护自己不被啃得光秃秃。

    现在看来,大自然预先采取了措施,既不让合欢被长颈鹿吃秃了,也不让长颈鹿饿死——没有一种树木和草会被消灭光,也没有一种动物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动物和植物之间就像是订立了一项“和平协议”。

    要想事情改变,首先得改变自己。只有改变自己,才会最终改变别人;只有改变自己,才有可能最终改变属于自己的世界。

    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文/袁潮

    古代神话传说中,说秦始皇有根神鞭,能赶山填海。东岳泰山就是他挥动神鞭赶立而此的。我无意考证这种传说,但想到了自然界的山,人生之中的山。

    自然界的山构成了地球上独特的地形地貌,没有山,就没有雄伟,就没高耸之气魄。要想移走它,谈何容易。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如同大山一样,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或者至少是暂时无法改变的。但,如果无法改变,就得改变自己。《古兰经》中说:“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如果遇到别人不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还不够让人喜欢;如果无法说服他人,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如果生意场上不得意,是因为自己没有谙熟经商之道……

    要想事情改变,首先得改变自己。只有改变自己,才会最终改变别人;只有改变自己,才有可能最终改变属于自己的世界。

    生活中的大山如同自然界中的大山,虽无秦皇“神鞭”赶山填海,但你有攀登之力。

    山不过来,我就过去,翻越了这道山,又是一片无垠的天地。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地方都变成钢筋水泥,蟋蟀和蝌蚪都再也见不到了。季节变化,还有谁能感觉得到?

    我和动物一起长大的童年

    文/孙俪

    我一直认为,如果听不到青蛙的叫声,就不能算真正过了一个夏天。季节的变化,对我来说和动物密不可分。

    小时候我蛮淘气的,一到夏天,就跑去小河边捞青蛙卵,一坨一坨黑乎乎黏糊糊的东西,带回家用水一泡,就变成了一粒粒西米一样可爱透明的蛙卵。我每天守着玻璃罐,很着迷地观察这些“青蛙王子”的成长。先是尾巴,然后是两条小小的后腿,等前腿长出来,尾巴褪掉,就离变成“王子”不远了。

    每天给他们喂一点蚊子的幼虫,蝌蚪就能很健康地长大,鱼虫子和鱼食他们是不会吃的。虽然青蛙小王子们不会因为公主的吻变成帅哥,但他们都将成为出色的歌手。

    蝈蝈也是很有季节性的宠物,快到秋天的时候,买两只草编的蝈蝈笼子,挂在窗前,虽然只能陪我短短的一段时间,还是让人觉得很快乐。撕两片菜叶塞进笼子缝隙里,看他们用锯齿一样的颚撕来吃,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不过老妈不喜欢蝈蝈,这一对活宝每天不停地在那里展翅高歌,对一个主妇来说,也实在太烦了,秋老虎那几天,空气都被蝈蝈唱得无比燥热。

    蟋蟀和夏天是连在一起的。

    小时候,我经常跟着男孩子去踩草堆,蟋蟀就藏在里面。我捉了很多三条尾巴的蟋蟀,洋洋得意地找人斗。一开始还不懂得,那种蟋蟀不是用来斗的,两条尾巴的才是斗蟋蟀的主角。我坚持不懈地找,终于找到一只两条尾巴的小黑鬼,我偏要叫他“将军”。为了给蟋蟀将军“开牙”,我还偷偷抽了很多家里凉席上的草棍,挨父母骂是当然的。

    没想到我的蟋蟀将军第一次上阵,就被对手咬掉了一条大腿。所有的力气都白费了,我很丢脸地捧着蟋蟀罐子,在那里一个人大哭。

    掰掰手指,我究竟还养过多少动物?小鸡、小鸭、蝉、松鼠、麻雀、蚕,还真的不少。

    最狡猾的宠物是松鼠,那小家伙无时无刻不在和我斗智斗勇。最有中国味道的宠物,嗯——应该算是蚕了。

    记得丰子恺说过,养蚕是童年的乐趣之一,后来想起,却觉得那是非常后悔,因为丝抽出来,蚕的生命也就到尽头了。可是我养蚕不是为了丝,也就不用担心蚕宝宝变成褐色的蚕蛹后再也一动不动了。

    买来蚕子,看他们一点点趴在桑叶上,变成白嫩嫩的蚕,就觉得很开心。现在朋友里不少人都讨厌肉虫子之类的东西,谈起这段经历,他们会张大嘴“哇”一声说:“你都不觉得恶心吗?软软的,一动一动的,天哪!”

    我一点都不恶心,那可是我亲手养大的宠物,我的宝贝和朋友。家附近没有桑叶了,我每次都要走很远去找,有时候偷别的巷子里的桑叶,还有时候摘别人家里的桑叶——充分体现了我脸皮薄的“缺点”,死活不敢翻墙进到人家院子里摘桑叶。总是小心敲敲门,问一声:“能卖给我一点桑叶吗?”

    没人为难过我。大概那个时候,人们都还觉得一个为了蚕儿去敲门的小女孩很可爱吧。

    蚕宝宝做出茧,把自己包进去,很快变成了胖胖的蛾子,咬破蚕茧飞出来。妈妈不喜欢身上毛茸茸还会掉粉的家伙,直叫“好恶心”,拿出杀虫剂就要进行种族灭绝式的大屠杀。我赶紧抱住她的手臂,拼命说“不要不要”。其实我也不喜欢那些蛾子,想要留住他们性命,完完全全是因为念旧。在我心里,他们还是当初胖嘟嘟白嫩嫩的样子。宠物养久了,就会有这种当妈妈一样的心态吧。

    不杀,当然也不能再养下去,谁要养蛾子呀,所以只能放生。我们打开所有的窗户,把他们一只一只赶出去。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得到一次机会,自由自在地飞了。

    我有时会觉得,现在很多城市孩子都挺可怜,没有蝌蚪和蟋蟀陪伴的夏天,没有蝈蝈的秋天,还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地方都变成钢筋水泥,蟋蟀和蝌蚪都再也见不到了。季节变化,还有谁能感觉得到?总之一句话,没有动物陪伴的人类,还有什么乐趣呢?

    天气好的时候,蜜蜂的嗡嗡声融入阳光,有一种催眠的作用。一个人坐上个把小时,时间缓慢逐渐凝固,感觉自己成了金黄琥珀中的一只昆虫。

    秋分

    文/周云蓬

    今天我们的地球一半黑一半白,全人类一半睡觉一半唱歌。我喜欢被生活车裂的感觉,在极动荡极宁静中交替轮回。一周总有几天要去演出,挤公共汽车,过地下通道,到了酒吧,和朋友寒喧,喝白酒啤酒,上台唱歌,感动人也被感动。

    在暗淡的灯光下兴奋颓唐,完了去吧台结钱,打车回家。车过颐和园,夜气转凉,草木香越来越浓。到香山,一个人醉醺醺走上坡,周围那么静,刚才的热闹如此虚幻,恍如隔世。

    回到小屋,煮一碗方便面,热乎乎地钻进被窝睡觉。

    我的小屋后面是树木丛生的野山坡,坡上有一片墓园,墓园旁摆放着十几个蜂箱。天气好的时候,蜜蜂的嗡嗡声融入阳光,有一种催眠的作用。一个人坐上个把小时,时间缓慢逐渐凝固,感觉自己成了金黄琥珀中的一只昆虫。还有一只猫和狗,每逢我改善生活,他们都会不请自到。

    锅里的羊排熟了,我摸索着掀开锅盖,锅沿旁左边一只猫头右边一只狗头,都跃跃欲试着。他们虽然不爱听摇滚,但我知道他们是又聪明又快乐的生命。况且,他们也比较符合我们中国的审美趣味:敏于行,而讷于言。

    当然也有朋友来看我。诗人殷龙龙来过,临走,他说:“我们活着是兄弟,死了下地狱。”天津的君儿来了,她说:“我还是要和所有要走的人一样把你一个人留在山上把你的灯吹熄把你的酒放回原地把你立在夕光里的身影换成眼泪。”小何和他的女友妹妹来了,他说:“说什么,已经忘了,因为我们那时已喝多了。”

    任何一个年轻人站在镜前,对自己说“我是最漂亮的一个”时,那感觉一定棒极了。

    最漂亮的一个

    文/[美]罗杰·迪恩·凯瑟

    那是漫长的一夜,我们的黑色獚猎犬普莱斯正在艰难地生产。我搬进它的笼子里,靠在它身边的地上,一刻不离地守护着它。我看着它的动静,焦急地等待着,如果需要,我会立刻送它去宠物医院。

    六个小时后,小家伙们陆续出生。“一、二、三、四、五。”我一边数着,一边起身去卧室里叫醒妻子朱迪,告诉她一切正常。

    当我再回来的时候,第六只狗仔已经生出来了,正独自趴在笼子的一角。我把它拿起来,放到正等着吃奶的那堆狗仔前面。但普莱斯立即把这只最小的狗仔推到一边,竟然不接受它的这个孩子。

    “有点不大对劲。”朱迪说。

    我走过去抱起它仔细观察,不觉心里一沉,原来这只小狗仔的上唇和上腭都是裂开的,它的嘴根本无法合上。

    我带着它去了宠物医院,大夫说他也无能为力,除非我们愿意花一千美元试着给它做一下矫正手术。但他说这只狗仔活下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没法吃奶。回到家后,我和朱迪决定,我们不能花这笔冤枉钱,因为连兽医本人也毫无把握能保住狗仔一命。尽管如此,我还是买来一支注射器,握着这只小狗仔给它喂食。我每隔两个小时给它喂一次,日夜不停。这样一连喂了十多天,这只小狗仔终于活了下来,而且还学会了自己吃东西,但只能吃柔软的罐装食物。

    狗仔们出生五个星期后,我们在报纸上登出了广告,不到一个星期,就有不少人表示他们对这些小狗有兴趣,但没人看中兔唇那只。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到一位老太太正向我招手,她是住在我们的街对面的一位退休教师。她说在报纸上看到了我们出售狗仔,问是否可以为她的孙子买一只。我告诉她,所有的狗仔都已有了新主人,如果有人送回不要,我会通知她。几天后,所有的狗仔都被新主人们陆续抱走,只剩下一只棕色的,和那只兔唇小狗仔。

    几天过去了,说好要买这只棕色狗仔的先生没来。我给老太太去了电话,告诉她还有一只狗仔,欢迎她来看看。她说在晚上八点将带着她的孙子一同来看。

    晚上七点半,我和朱迪正在吃晚饭,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站在门口的是前些天预定棕色狗仔的那位先生。我们进了屋,我对他讲了喂养的方法,然后把小狗仔抱到他怀里。但我和朱迪都想不出,一会儿老太太来了该怎么办。八点整,门铃响了,是老太太领着她的孙子来了。我向她解释说,预定这只狗仔的先生最终还是来了,现在一只狗仔也没有了。“对不起,杰弗瑞,小狗都有主人了。”她对孩子说。

    就在此时,那只没人要的小狗仔“汪汪”地叫了起来。

    “我的小狗!我的小狗!”小男孩从他祖母身后跑了过来。

    这时我大吃一惊,因为我注意到这个男孩也是兔唇。他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过去,冲到了汪汪叫着的小狗仔旁边。我们看着小男孩,他已经把这只小狗抱在了怀里。小男孩对祖母说:“奶奶,他们只剩下这只了,你看他长得多像我。”

    老太太转过身问我们:“这只小狗卖吗?”

    “可以,”我回答,“这只你们也可以抱走。”

    小男孩抱着小狗在一旁插话说:“奶奶告诉过我,这样的小狗非常贵重,而且要更精心地关爱。”

    老太太拿出钱包,但我握住了她的手,没让她把钱掏出来。“你看它值多少钱?”我问男孩,“一美元行吗?”

    “不,这样的小狗非常非常的贵。”他回答。

    “一美元不够?”我问。

    “恐怕是这样。”他的奶奶说。

    男孩把小狗抱着贴在脸上。“我们不能低于两美元卖给您。”朱迪拉了拉我的手,然后对小男孩说,“你说的对,这是只最漂亮的小狗。”

    老太太掏出了两美元递给小男孩。“这是你的小狗了,杰弗瑞。你来付钱给这位先生。”

    小男孩一只手紧紧抱着小狗,另一只手骄傲地把钱递到我跟前。我对这只小狗未来的担心烟消云散。

    小男孩抱着小狗的情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我想,任何一个年轻人站在镜前,对自己说“我是最漂亮的一个”时,那感觉一定棒极了。

    那些葡萄须子,如官僚的小手,为攀升而死死抓住任何可能。生长的欲望和权利相似,区别是权利不结果子。

    后院

    文/北岛

    冬来春去,我们后院来了对燕子做窝,这还是我女儿发现的。隔着玻璃拉门,只见房檐下大兴土木。两只燕子加班加点,衔来泥土草根,用唾液黏合在一起。这和我们吃的燕窝类似,不同的是,正宗的燕窝是在海边绝壁上,建筑材料都是小鱼。忙乎了一个星期,窝落成了。我是建筑工人出身。出于同行间微妙的竞争心理,我围着它转悠,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纯粹是嘴上的功夫。虽说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一个阳台而已,还得靠人类的屋檐遮风挡雨。

    孵化过程是静悄悄的,就像写诗,得克服不良的急躁情绪。和那燕窝只一窗之隔,我伏在电脑前,卡在破碎的诗句中。突然我女儿叫我下楼——两只小燕子孵出来了。父母又忙乎起来,衔食物飞上飞下。小燕子闭眼张着大嘴,凄声尖叫。

    真正威胁它们存在的是我们家的两只猫哈库和玛塔。算起来,这两只猫折合成人的寿命——正好“三十而立”。胸无大志,再说也无鼠可抓。这个没有老鼠的世界是多么无聊啊!美国猫聚到一起,准是一边打哈欠一边感叹。几代下来,大概遗传基因早就蜕变了,见老鼠不但没反应,说不定还会逃窜呢。哈库和玛塔整天呼呼大睡,有时也出门溜达溜达。它们有自己的小门,嵌在人的大门上。当人被防范之心阻隔时,它们则出入自由。

    要说它们才是后院真正的主人。在草坪如厕,在泥土里打滚,到游泳池边喝水照镜子,上板墙眺望日落。这两年哈库发福了,不再灵活。而玛塔身手不凡,只轻轻一跃,就上了一人高的板墙,再一跃就上了房。头两年,他们经常叼回小鸟、蜻蜓、蚂蚱之类的活物邀功请赏,但迎头就是一顿臭骂,甚至饱以老拳。大概在猫的眼里,人类是毫无理性的。此后省了这道手续,自个儿在外边吃点儿喝点儿算了。后院常发现麻雀羽毛,即是证明。美国麻雀傻,一点儿也不像它们的中国同胞。记得当年在北京西郊,百步开外,我一举气枪,麻雀从电线上呼啦啦全都飞走了。

    而美国燕子不同,毕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它们先勘测地形,把窝建在猫爪根本够不着的地方。夏天来了,小燕子长大了,跟父母出门学飞。眼见着这“阳台”对四口之家过于拥挤。一天早上它们全家出门,再也没回来,大概去寻找更暖和的地方。我回到书桌前,心空空如也。

    女主人出门了,由她照看的二十来棵玫瑰紧跟着枯萎了。我本以为玫瑰是生命力极强的植物,开起来没完没了。突然间,她们像灯一样全都熄灭了,整个后院暗下来。我每隔一天拉着水管子浇水。除了浇水,还要剪枝施肥喷洒杀虫剂,总之得关怀备至才成。我本来就不喜欢玫瑰——刺多,开起花来像谎言般可信,一不留神划你道口子,疼得钻心。我常遭此暗算,尽量躲远点儿。

    玫瑰熄灭了,后院又被四棵橘子树照亮——满树橘子黄灿灿的。不知是品种不好,还是照顾不周,太酸,酸得倒牙。只好让它们留在树上,随风吹落,那些顽强的一直能熬到第二年夏天,和下一代橘子会面。其实四棵树中有一棵是柚子树,一点儿也不张扬,每年只结两个大柚子,像母牛硕大的乳房。剥开,里面干巴巴的,旧棉絮一般。

    后院西南角种了棵葡萄树,眼看快把支架压垮了。葡萄秧是朋友给的,随手插在角落,没当回事。谁想到悄然无声的,两年的工夫竟如此这般。我担心有一天它顺着支架上房,铺天盖地,把我们家房子压垮。再细看那些葡萄须子,如官僚的小手,为攀升而死死抓住任何可能。生长的欲望和权利相似,区别是权利不结果子。葡萄熟了,一串串垂下来,沉甸甸的,根本没人吃,让它们在树上烂掉。我想起三十年前背诵过的食指的诗“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泪水……”

    天色阴下来。隔着窗户,我看见哈库正在后院转悠。他太胖,腹部垂下来,但走起路有老虎般的威严,昂首阔步,微微抖动皮毛。一阵狂风,七棵树前仰后合,树叶和橘子纷纷落进游泳池,吓得哈库一哆嗦,转身逃走。

    睡在沙上听海,听爱人和海浪即兴合奏的尺八声,梦见自己返回前生原来的地方,只有声音的纯粹世界。

    和海浪即兴合奏

    文/素黑

    那是很长很长的路,我和他一直直直地走,没有一句话,一口气,不停的,不顾一切,中途只回头向他交换过一次笑容,这是我走山路的习惯,超长专注。穿过小树林,眼前便是大片浪,纯粹的大浪。难以形容的激动,只能哭,痛痛的蹲在沙上哭。

    纯粹的海,纯粹的浪,没有多余的风景,只有持续不断的风和浪,荒岛一样的孤独,海浪的存在比人类历史更悠长,最不可思议的力量。放下自己,让浪接浪的低音频贯穿全身共振和抖动,一生不可能忘记,超越欲望的性爱体验。

    海滩旁边是大石群,浪最激情的地方,站在石堆最靠近浪花的地方跟石说:今生我无法成为你,希望能在另一个空间化为你,让海浪洗去我前半生因为笨拙、狂妄、自私、好胜、偏执而对别人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尤其是我爱着,爱过的所有人。其实,我毕生的志愿就是做块海边的黑石,天天跟海浪相亲相爱。但愿能融进大海里,让海强大无私的能量洗礼自己,和它合二为一,无恨无怨无我无分别。

    那个上午,在生命最原始的力量前,祭祀了自己40年的灵魂。

    睡在沙上听海,听爱人和海浪即兴合奏的尺八声,梦见自己返回前生原来的地方,只有声音的纯粹世界。能有幸走进海和尺八爱的深度里,不能回头再恋尘世其它,现在明白自己,为何不再需要凡人迷执的欲望。

    春风宅心仁厚,给樵夫送凉,给钓叟送网。不同的是,有人行路迟迟,以为离家愈远;有人衷心欢喜,因为距离家园愈来愈近。

    春风送网

    文/简媜

    真正的自由是在无所依傍之时,发现无路而处处是路。

    路,交错纵横于人世,像川流罗织在大地上。每一条似乎各自源起而不相涉,却无不归皈于海。

    有的发源丰沛,一路汇成怒江,拍岸拔树,卷起乱石,以不可抵挡的气势破门而冲入海的殿堂。

    有的生来瘦骨,沿路推敲岩石之出处,提防过多汲水的木桶,又不免误入沟渠,困在方寸田地,让饥渴的根须吮吸。侥幸残喘而终于抵达出海口,却缺乏一场天外的沛雨帮助它推移,遂逐渐萎弱,成了蚊蚋滋生的浅洼,被杂草淹没了。

    人的命运亦如此。

    能得天地人事之助顺溜地过完一生的,几乎不曾听过,过于一帆风顺的人似乎也有他们该抱怨的份儿,太多人急于保护使得他们缺乏机会踏出深宅大院去探测天以外的天、山更远的山;他们走的康庄大道固然平坦,却也失去了奇异花卉的幽径。他们难道不应有怨?

    那些睁眼即必须奔波的人,走的是荒烟蔓草之路,内心的凄怆、低徊,日复日结成一枚苦果,既无处倾吐,又难以下咽。然而,绝路必须心转才能逢春,能在一生里见识一场烈雨、邂逅一处险崖,毕竟是难得的眼界。怨嗟路之崎岖,不如收割路的幽深。

    人的不能自由出于有贪,贪而生怨,行路之中哪能快活?人习惯在自己的路上觊觎另一条路上的风景,所以自己路上的景色不能愉悦自己,反而变成对照之下难堪的草莽了。如果真能易路而行,恐怕又会旧疤复发,深深怀念起前路的好。

    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人才算得上自由。这不是路的缘故,是心路。

    逐浪摆舟的渔人也许最能体悟路的转折。一旦上了船,恩怨欢喜都留在陆地,撒网的人负担不起太多的包袱,船上也无须摆设太多的希望,江湖中的鱼群不可胜数,我只能一网,一网的鱼亦不计其数,我只载满一船。江湖潮汐是路,船是足,一天得一次渔获,给路与足留了余地。明天有明天的潮汐,明天的鱼。

    就算惊涛骇浪天气,无法出船,渔人不走水路仍有陆路,屋里牵丝补网,等风雨闹够了脾气再上船。没有一座山永远在崩,没有江泽永远翻浪,它总会安静下来,把路还给人。渔人跟水打交道,也是全凭心路功夫。

    万顷波中或莽莽丛林,埋藏在路中的自由是等量的。春风宅心仁厚,给樵夫送凉,给钓叟送网。不同的是,有人行路迟迟,以为离家愈远;有人衷心欢喜,因为距离家园愈来愈近。

    阿逗看见了橘绿脸上的微笑,她抚摸着刚刚织好的布,抱在怀里就像抱着一个温暖的太阳。她又开始想要唱歌了,她说,今天的太阳真好啊!

    橘绿的阳光屋

    文/蓝色朵拉

    冬天过到一半的时候,芒果街上的每一棵大树都穿上了厚厚的稻草衣。它们安静地站立着,就像士兵一样,一直站到了芒果街的尽头。

    那里有一间小铁皮屋,灰色墙壁,柠檬黄的大门,被积雪染白的房顶上,竖着一个T字形小烟囱,有时候会冒出泡泡一样的蓝色烟圈,风一吹,就会像牛奶粉一样,很快溶化在空气里。

    下雪的时候,红色的小窗上,就会结满一朵朵晶莹的小冰花。窗台下有一个地洞,里面住着一只冬眠的土拨鼠阿逗,它在深长的睡梦中,会听见冰花融化后的水珠掉落在地板上的声音——滴答,滴答。

    就像漫长的冬天一样,单调又寂寞。

    阿逗的朋友不多,鼹鼠小姐搬家了,金丝燕兄弟出了远门,就只剩下胖胖的南瓜弟和瘦瘦的蜡烛头哥了。下雪的日子里,他们太无聊,就会围坐在床底下,天南海北地聊天,打发漫长的时光。

    “喂,你们知道吗?橘绿已经好久没有织布了,米缸里已经空空的,炉火也越来越暗了,再这么下去,她会被饿坏,也会被冻坏的。”有一天蜡烛头哥这么忧心忡忡地说。

    “是啊,可是怎么办呢?橘绿的眼睛不太好,她只在有太阳的时候才能织布,可是啊,下了这么多天的大雪,太阳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来了。”南瓜弟也露出为难的表情。

    “我们要想个什么办法呢?看起来太阳好像不会那么快出来的,要是橘绿不能织布,就没法去集市上换米和煤炭,那样她就没有力气来唱歌了,啊,她的歌多好听,你们都还记得吗?”阿逗托着腮帮子,回想着橘绿脸上的笑容和酒窝,“我们得要帮帮她啊,她是多好的姑娘啊,她总是会把那些在阳光底下织出来的布送给没有儿女的老人们,为他们缝成厚厚暖暖的被子,即使是在这样的下雪天里,盖起来也有阳光的味道。可是现在她自己都又冷又饿了,我们得要想想办法,让她能再快快乐乐地织像阳光一样的布。”

    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又没有翅膀,没办法飞上天去跟太阳求求情,或者是让雪姑娘绕道走,他们听着窗外呼呼的北风声,心里都难受极了。

    这时候蜡烛头哥拉了拉头上那条粗粗的辫子,突然说道:“我有办法了,要是太阳不出来,我们就自己给她造个太阳好不好?”

    南瓜弟和阿逗都愣住了。

    第二天清晨,雪还在纷纷扬扬下着的时候,小铁皮屋里的织布机竟然开始吱呀吱呀地响起来。橘绿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唱歌一边纺线。她觉得眼前好像有明亮的光照耀着,照在身上,暖融融的。她就像个采撷阳光的仙女一样,把手中的丝线都纺成线团,又把它们织成了厚厚暖暖的布匹了。这时候阿逗蹲在墙角,对着桌上那只金灿灿的“太阳”流眼泪。蜡烛头哥的辫子被点燃了,发出明亮的暖融融的光,而南瓜弟的身上留着阿逗的齿痕。昨天夜里,他被阿逗咬成了一只空心的南瓜灯,现在,正把橘黄色的像太阳一样温暖明亮的光芒洒遍了整个小屋。阿逗看见了橘绿脸上的微笑,她抚摸着刚刚织好的布,抱在怀里就像抱着一个温暖的太阳。她又开始想要唱歌了,她说,今天的太阳真好啊!

    青春不仅离开了我们,而且退出了这个世界。任何年轻的生命都是不自知的魔法师。

    九月夜景

    文/[法]弗·莫里亚克

    一道道房门关上了。我推开大门那沉重的门扉。它抵抗着我的推力。从前,母亲每天黎明把门打开,让清新的空气进入屋内,并在阴暗的四壁内把它囚禁到傍晚;那推门的吱嘎声常常把我从梦中惊醒。

    我往前走了几步,我停下来,我倾听着。九月的草儿不再颤动了。我仿佛听见葡萄架下有蟋蟀唱歌,但那也许只是我耳朵的嗡鸣和往昔的夏日在我记忆中的絮语。半轮残月挂在空中。月光是微弱的,但足以使其他星星黯然失色。她高悬在那儿,挑逗着大地。对月儿的魅力我变得冷漠了。她飘浮在太多的被忘却的蹩脚诗歌之上。月亮是音乐家和诗人的危险的启迪者,是浅薄的形象和乏味的激情的母亲,她给黑夜和星辰抹上了忧郁的色调。

    星辰,并非因为我曾经在它们的荟萃中辨明了自己的方位。可是在这儿,有几颗星星被驯服了,并且脱离了广大的星群,仿佛它们熟悉我的声音,仿佛它们从草原深处应召跑来在我手心里啮食。我要根据我的祖屋的位置才能叫出它们的名字。虽然是为数不多的几颗:我已经忘记猎户座在天空出现的时间和地点。但金牛座在那儿,还有大角星。月亮妨碍我重新找到织女星。

    我冷漠、洒脱,穿过我今世不会重演的那出戏的布景往前走去。我诅咒月亮,但我摈弃的是整个夜的奥秘。同黑暗串通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在这无边无涯的屏幕上,我不再有什么东西需要投射。青春不仅离开了我们,而且退出了这个世界。任何年轻的生命都是不自知的魔法师。当我们还有可能的时候,我们对黑夜施以魔法。她赐还我们的就是我们给予她的东西。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

    短暂的友谊

    文/[美]C·弗尼沃斯

    威廉是街对面一只脾气很坏的小猎狗,以人类的年龄为比例,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街坊都知道,小孩要是太接近了,它便会龇牙咆哮。

    威廉像退休的老将,不和别的狗来往,宁可独自散步,它每天一定在早上七时和晚上六时出去,煞有介事地环绕街区一周,从不变更路线。它步伐从容,态度威严。它的短腿,特别是后腿,因为患关节炎而僵硬了,变成两个不对称的人字形骨架,与其说在走,不如说在跳,跑是谈不到了。它对来往的人和狗都保持距离,常咕噜低吠,表示对周围事物不满意。

    我们的小儿子丹尼碰到威廉时,只有一岁多点。这正是他因为发现自己会单独跑路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他断断续续地说跑就跑,常常跌跤,擦破了膝盖,但从不泄气。

    威廉初见到丹尼,照例咕噜低吠,但丹尼是天生的乐观者,只当那是一种表示友善的声音。

    威廉不愿意和一个显然比自己幼小的东西接触,便闪开去。但当丹尼追上去跌个脸扑地时,它却好像觉得很好玩,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那孩子是不是还在跟着。

    丹尼冲上去想抓威廉的尾巴,跌倒了。老狗连跳了两步,尾巴没有给抓着。丹尼爬起来再追上去,连跑了几步又跌倒。老狗一面向前跳,一面把头转回九十度来看丹尼跑得多近。

    几米后,双方都停下来,累了。

    以后几星期内,街上的其他孩子看见威廉和丹尼一起玩,都觉得奇怪。有些一向可靠的人说他们亲眼看见那老狗居然跑起来,丹尼和它追逐竟达30米远,老狗左旋右转地躲开丹尼,并狺狺猛吠,不过吠声里并不含恶意。

    他们玩完后,并坐在威廉屋前坡度很陡的车道下面,丹尼的手搁在威廉颈部的老伤疤上——那是大人和小孩都不敢碰的最敏感的地方。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丹尼则眉开眼笑,威廉是他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离家度假三星期。回来时,丹尼已能一直奔跑到街角而不跌跤。

    他不等威廉,威廉也迫不上他,只能跟在后面呼呼地喘气。也许是威廉生气,也许是丹尼已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彼此不再并坐谈心了。

    老狗恢复踽踽独行的习惯,丹尼则参加较大孩子们的追逐奔跑,寻求新的和更有刺激的玩意。上升的生命曲线不再和下降的交叉了,莫名其妙的短暂友谊就此结束。

    我不知道我们人类在对我们的动物兄弟们肆意杀戮、换得盘中餐之时,我们除了隐痛、自责之外,我们还能怎么办?

    我们的动物兄弟

    文/陈染

    有一些细节常常使我过目不忘,且难以释怀。一个如我这般懂得现实的无奈与残酷的成年人,抓住这类细节不撒手,似乎有矫情之嫌。但是,它确确实实是一种隐痛和矛盾。

    让我们体会一下下面这个片段:

    ……

    然后,刀子插进去了。仆人稍稍推了两下,让刀子穿透皮肤,长长的刀刃似乎在插进去时熔化了,只剩下刀把斜插在它肥肥的脖子上。起初,这头公猪毫无察觉,它躺了几秒钟,思考了一会儿。噢!它突然明白过来了,有人要杀它,于是震耳欲聋地叫起来,直到再也叫不出来。(哈姆生《大地的果实》)

    记得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心里非常难受,眼睛里盈满泪水。我放下书什么也看不下去了。然后,把我家的爱犬三三搂在怀里,它常常地无言地凝视着我,与我心领神会,我自说自话一般冲着它表了一通决心、抒了一通情。三三在我心中已然成为了全天下所有无辜无助的让我心痛的动物的替代。再然后,我在心里很不现实地默想,猪肉以后不要再吃了。

    第二天正好有个朋友聚会。一坐上餐桌,我就抑制不住地向在座的几位朋友复述关于杀猪的这一段文字,并很动情地诉说猪是如何如何的善良、聪明与无辜,说我们人类没有任何理由在万物面前强权与优越!我的筷子也本能地绕开桌上的猪肉。大家也感叹着,叹叹气说,这个世界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没有办法,想得太多我们自己就没法活了。我自然也是懂得这个现实世界的游戏规则的。这样的话说多了未免显得矫情,于是,就绕开这个话题跟着大家云山雾罩说别的去了。

    待聚餐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把猪的事情给忘了,不知不觉中是否吃了几块猪肉也已不记得。直到离座时,我忽然又想起猪的命运,心里一阵深深的无奈和自责!

    海斯密斯在小说《水龟》中也有一个细节:一个年轻的母亲把一只活龟带回家,她想用它为八岁的儿子做一道菜。倘若把这道菜做得味道鲜美,就必须把龟活煮……这位母亲当着儿子的面,把活龟扔进沸水之中,并且盖上了锅盖。那只濒死的龟拼命爬上锅沿,抓住锅边,并用头顶起锅盖,向外边乞求地看着,这个男孩看到了垂死的龟对人类绝望而无助的凝视……

    这只龟绝望乞求的凝视,强烈刺痛了男孩儿,在他妈妈用锅盖把龟推回沸水之前的片刻,这一瞬间构成了男孩儿终生的创伤性记忆……

    我不想在此转述接下来发生在男孩儿与母亲之间的惨剧。我只想在男孩儿瞥见那只绝望乞求的水龟的眼神这里停住——-那只龟无助的眼神为什么只对八岁的男孩儿构成内心的刺痛?而作为他母亲的成年人却无视那只龟抓住锅边、探出头、用眼神向我们人类发出的最后的哀号?难道我们这些老于世故的成年人就应该丧失对于那种“眼神”的敏感吗?难道我们成年人就应该对其他生命麻木得如此无动于衷吗?

    同时,假若男孩儿的母亲忽发悲怜恻隐之心,那么接下来这锅沸水以及沸水之中尚在奄奄一息的龟,将是如何处置?这残局将是如何收场?

    那恐怕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另一个细节发生在高尔泰的《寻找家园》中。

    大约半个世纪前的大饥荒年代,有一次他和同伴们在深山野林里觅食狩猎,经过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打中了一只羊。他走上前,看到:

    “它昂着稚气的头,雪白的大耳朵一动不动,瞪着惊奇、明亮而天真的大眼睛望着我,如同一个健康的婴儿。我也看着它,觉得它的眼睛里,闪抖着一种我能理解的光,刹那间似曾相识。慢慢地,它昂着的头往旁边倾斜过去,突然砰的一声倒在地上了。它动了动,像是要起来,但又放弃了这个想法。肚皮一起一伏,鼻孔一张一翕。严寒中喷出团团白气,把沙土和草叶纷纷吹了起来,落在鼻孔附近的地上和它的脸上。我坐下来。不料这个动作竟把它吓的迅速地昂起头,猛烈地扭动着身躯……”

    高尔泰内心痛苦地看着它。

    可是,接下来怎么办呢?

    同样一个恼人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们人类在对我们的动物兄弟们肆意杀戮、换得盘中餐之时,我们除了隐痛、自责之外,我们还能怎么办?

    尼采曾在街上失控地抱着一匹马的头痛哭,他亲吻着马头哭道:我苦难的兄弟!尼采被送进了疯人院,而所有无视马的眼神、马的命运甚至虐待马的人们,都被作为正常人留下来享受着现实。我万分地理解尼采的这一种痛苦。

    我忘记了是哪一位欧洲的哲学家,他曾每天到博物馆看望一只聪明的黑猩猩,他简直被关在铁笼子里的这只黑猩猩吸引住了。有一天,他在笼子外边久久凝视着它,黑猩猩也同样用大大的无辜的眼睛望着他。快到关门的时候了,哲学家仿佛自言自语般地低声说:亲爱的,你真迷人!你眼中所散发的孤独是那样的深沉,让我们自惭形秽……再会,亲爱的,我再来看你!

    我想,哲学家和黑猩猩一定从相互深切的凝视中读懂了对方,他们探讨的话题一定是:生命的孤独与万物的平等。

    草会口渴、鱼会疼痛、羊会流泪、狗会想念……我们人类既然比它们“高级”,那么我们将如何表现我们作为高级动物的“高级”和“文明”?我们的成熟一定意味着对生态界弱小者的麻木和漠视吗?对于现实世界的认知一定要以把我们自身变得残酷为代价吗?倘若它们来到这个世间的使命,就是为了不平等地变成人类的腹中餐,那么我们能否怀着悲怜、怀着对弱者的同情,让它们活得有点尊严、死得觉着幸福呢?

    这是一个脱离现实的问题,但是,这个不现实的问题要成为一个问题。

    那些人似乎走不完,那些人没忘了在站台上小声哭泣,有人和我一样回头看过烟囱,有人向左有人向右,总之,所有人都在转弯。

    黄昏总在静静冒烟

    文/成金

    从一根烟囱开始,黄昏总在冒烟。红砖的,粗壮的,烟囱插在食堂和开水房之间,上小下大,钢爬梯直通顶部,前苏联的老式样,完全符合冷而静的审美逻辑。

    有相当长的一个冬天,我把老烟囱框在新窗子里,角度是南偏西,与夕阳吻合。太阳攀着简陋的钢爬梯一步一步往下爬,稳稳地到达屋顶,而那根可爱的红鼻子始终坦然地冒着白烟,似乎那是饭菜的香味,没有更多的事情会在此时被回想,受到引力的书包和饭盆一前一后,拽着人们绕过了烟囱。盆在那些奔向食堂的人手里,像某些贵妇人怀里心爱的猫,或者不是猫,是亲爱的小狗,许多人抱着小狗,避开前边的人,全塞进门去了。

    一个下午的结束似乎已到时辰,夜晚会温柔而缓慢地开始,筒子楼的灯将渐次亮起。

    当然,也有人欣赏电的速度,教学楼的管理员就将不解风情,他习以为常的动作,瞬间就可以轻易点亮楼宇,所以,也会有几只鸟会从背后的树林飞走,本来受惊的是鸟,我只有偶尔心痛的份,可鸟飞起来的时候,受惊的又变成人,有时我们就不得不坐下来考虑这样的问题,究竟鸟和人谁比谁更脆弱更容易受惊呢,那些突如其来的,不管是光亮还是声音,我们又如何能不惊乱?因为这准时到来的惊乱,早些时候在路上晃悠的那两个人必须提前经过林子,以换得足够的时间来消受树木带来的和谐,那是怎样的和谐啊,这与那些鸟们更没有两样,从这边到那边,从快到慢,最终又抵达足以使人惊跳起来的灯光。那充满原则的灯光此时是多么的不合情理。

    姑娘们习惯于在书包里珍藏各种各样的零食和纸条,也不可避免的习惯了水杯,小嘴吮吸水份的动作因为熟练而优雅,而这些都是用来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回想的,一个人站在楼宇之外,与那根红砖的烟囱又联系在一起,沉积在心底的那些恍然若失的烟慢慢地冒,那烟是烧煤烧的,很多时候我都相信这一点,潮湿的煤泥被压抑和焚烧,冒出的烟才会如此之白。

    黄昏是从夏天才开始燥热起来的。那个夏天,马路被雨淋湿了几次,梧桐树的枝条又靠近了金属线,我们开始担心起来,这么多年一直都有人在提醒我们,那些金属线是带电的,不能碰,后来我们真的就看到好心的工人用电锯锯掉了枝条,烟和我们的心在之后的一个雨天变得更加低沉。

    烟在靠近我们,啤酒和龙虾派上了用场,交流日趋频繁,人们开始感觉上了时光的当,像爱情,像生命,像所有即将滑落的事物——

    像破损的蜂窝周围拥挤的马蜂,那些人似乎走不完,那些人没忘了在站台上小声哭泣,有人和我一样回头看过烟囱,有人向左有人向右,总之,所有人都在转弯。这样做只有一个相同的结果,多少个这样的黄昏过去了,有的人还和烟囱站在一起,还在静静地抽烟。

    四只苏雀儿吃力地飞上挂满霜雪的枝头,两翅已失去昔日的敏捷,跳动迟缓,反应呆滞。它们能在冰天雪地中生活吗?我的鼻子发酸,眼泪几近滚落下来。

    苏雀儿

    文/吴宝三

    和苏雀儿的情感像一条细细的绳索,常常牵出往日的记忆。

    我的孩提时代是在老家黑龙江兰西县榆林镇度过的。成群结队的苏雀儿,伴着冬天的脚步悄然而至,特别是雪后,它们从东沟子的树林子里飞进场院觅食,扑棱棱飞起飞落,遮天蔽日。我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捕雀儿的。

    先是向邻居或大同学借雀儿笼。雀儿笼是用秫秸、竹篾或细蒿秆扎成的,有滚笼和拍笼之分,滚笼方方正正,扎得和笼子浑然一体,谷穗放在滚上,只要苏雀儿往上一站,便将雀儿翻将下去,每次滚个十只八只不在话下。而拍笼就不如滚笼先进了,每个拍只能扣一只。滚笼操作起来不那么简单,因此我只好在借拍笼上动脑筋。

    穿一件单薄的空桶棉袄,兜里揣两个冻得硬邦邦的粘豆包,和小伙伴们一阵疯跑。江北雪片大如席,大雪填平了沟沟坎坎,封盖了大路小桥,唯有捕鸟孩子的脚印填不平盖不满。我用省下来的午饭——两个粘豆包的代价,从小伙伴手里借来一个像船一样形状的拍笼,喜滋滋地跑回家里,将其挂在后园子的秫秸障子上。我从后窗向外张望,但见呼啦飞来一群褐色的雀儿,一忽儿又飞走了,原来是家雀儿,我们称之“老家贼”,这帮家伙精灵得很,什么笼子也休想诱它们上套。又过了一会儿,笼中的雀“油子”起劲地叫起来,一大群苏雀儿落在障子上,在白雪的映衬下,红肚囊红脑门依稀可见。不一会儿,四只苏雀儿自投罗网,被扣着拍下,成了我的俘虏。

    我把这四只苏雀儿放进窗户格子里,用线绳拴上紫苏和籽粒饱满的谷穗,吊在窗户上,找来一个酒盅倒上清水,好生喂养。过了十来天,苏雀儿不再胆战心惊,情绪稳定,逐渐和我成了朋友,只要我一吹口哨,它们就跟着歌唱,每天在屋里悠然飞上几圈,然后又回到窗格子里的家。

    一日突发奇想:打板算卦先生用黄雀儿抽帖,我何不驯一下苏雀儿?于是,用烟盒叠了一些纸帖,装进一个小木盒里,帖上撒上小米粒,让苏雀儿吃米衔帖。不知是驯雀儿不得法,还是苏雀儿智商低下,驯了数十次,也未驯成,到后来连小米都不吃了,怕是米放得过多的缘故。

    不经意间发现,每当窗格之中的苏雀儿不停地鸣叫,定有一帮苏雀儿从天上飞过。那叫声时而婉转,时而哀怨,我猜想,那当是雀儿们天各一方的思念。那时年幼无知,尚不懂得保护生态环境,捕雀儿只觉得好玩。父母亲先后说话了,放它们回家吧!我本不是很听话的孩子,这次却不假思索,拎起鸟笼子直奔东沟子,打开笼子门将雀儿送回老家。四只苏雀儿吃力地飞上挂满霜雪的枝头,两翅已失去昔日的敏捷,跳动迟缓,反应呆滞。它们能在冰天雪地中生活吗?我的鼻子发酸,眼泪几近滚落下来。

    秋冬近了。在凉风中,我自己沉吟着:“一年了,又快是一年的结束了。”但我听见造物者在说:“听听春天的脚步声吧,她会带着新的一年到来。一切才在开始!”

    猜错

    文/双翼

    我常常猜错你的心思。

    我以为板起脸孔,讲出一大套动听的大道理,就能够使你佩服到五体投地。

    但是当我这样装模作样时,你就别过脸孔,对我不睬不理。

    而当我在闲谈中随意地发挥我的平凡的见解时,你却反而用心地倾听着。

    我花了十个星期天,细心地选择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以为只有最贵重的礼物才能博得你最大的欢喜。

    但是你只淡淡地瞧了它一眼,按照应有的礼貌说一声“谢谢你”。

    而当我在无意中说了一句关切你的话时,你却表现出了最大的感激!

    我以为必须做一个英雄,才能引起你的注意。

    当我们爬山时,我故意爬上那危险的峭壁。你却摇摇头,认为那是冒险的儿戏。

    而当我做一些挑水洗菜的寻常事情时,你却点点头,对着我微笑。

    我老是不敢对你说出心灵深处的一句话。而当我鼓足勇气说出来时,你却说:“我早就在等待着你说出这一句,这重要的一句言语!”

    在造物者的眼里,一切永远是在开始。

    狂风过后,昨天我走过花园,看见一株老树倒下去了。我在心中叹息,老树的生命结束了。

    但我听见造物者在说:“看看它身边的幼苗吧,一切才在开始!”

    秋冬近了。在凉风中,我自己沉吟着:“一年了,又快是一年的结束了。”

    但我听见造物者在说:“听听春天的脚步声吧,她会带着新的一年到来。一切才在开始!”

    当我后悔没有从小就学好一门学问的时候,我埋怨我自己,并且说:“迟了,太迟了。”

    但我听到造物者说:“从今天起去学它吧。永远不太迟,一切才开始。”

    我遇见一个失恋的青年,他颓丧地说:“完了,一切全已完了。”

    我便以从造物者那里学来的语气,对他说:“你的爱情并没有失去,因为它根本还没有开始!”

    哪怕是最卑贱的生命,都会有一颗高贵的灵魂,只是,那需要我们用爱的眼睛去凝视。

    吃土豆的人

    文/聂作平

    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平民世界里摸爬滚打的凡高,他要比同时代的其他画家更多地触及到了社会的底层。他是最平凡的人群中的一员,是那些远离了艺术的平民生活的忠实的观察员和书记官。他是他们守望的眼睛,更是他们内心深处骚动不安的灵魂。他代替他们用色彩说话,他代替他们强调着这个世界上的另一种存在方式。这种方式是沉重的,悲惨的,但也是坚韧的,倔强的。旺盛的生命就像生长在荒郊野岭的向日葵,只要有一点点阳光和雨露,就会在每年每年开放出灿烂的花朵,回报粗野的阳光和雨水。

    看吧,这些在一盏昏黄的灯光下吃土豆的人,他们有着骨节粗大的手,有着宜于在沉重的劳动中喘息的鼻。他们面对土豆做成的简单食物,眼睛里流露出渴求的光芒,以及感恩般的仁慈。据说,严谨的清教徒在每一次进餐之前,总要虔诚地感谢上帝赐给自己生存所需的美食。在这些略显呆板的眼神里,虔诚的信仰同样在烟雾般地弥漫着,仿佛还能听到一些朴实的方言正从他们的喉咙里滚出来。

    这幅画在凡高的作品中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作于1885年,是凡高第一幅具有现实主义风格的杰作。这些吃土豆的农人生活在艰辛无比的纽南――那是荷兰一个遥远而贫穷的乡村。凡高时代,这里到处都是摇摇欲坠的破草房,田野里生长着发育不良的土豆和小麦,低矮的烟囱喷吐着灰白的烟雾,泥泞的街道上奔走着忙碌的农人和他们肮脏的孩子,破旧的衣衫像年久失修的教堂一样寒碜。

    当众多的画家集聚到了巴黎贵妇人们的沙龙,优雅地品着葡萄酒谈论着人生的自我完善,凡高的眼睛却捕捉到了来自社会底层的让他和我们为之感动的细节:“我想强调,这些在灯下吃土豆的人,就是用他们这双伸向盘子的手挖掘土地的。因此,这幅作品述说的是体力劳动者,以及他们怎样老老实实地挣得自己的食物”。

    与其感谢上帝赐我饮食,不如感谢那些粗糙的手,那些布满老茧的手,那些远离了琴弦和画笔的手,是他们永无休止的劳动,延续了人类在这颗蓝色星球的生存和发展,而哪怕是最卑贱的生命,都会有一颗高贵的灵魂,只是,那需要我们用爱的眼睛去凝视。

    恰当的劳动可以产生亲和力,使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而劳动一过度,特别是长期过度,就会把一家人隔离起来,一个个然后像生了仇似的。

    耕

    文/谢宗玉

    有些人勤劳,趁冬天无事,就把田犁了一遍。冬耕的好处是,一来可以把土里翻出来的虫子冻死;二来可以让翻下去的稻茬及时腐烂;三来可以不让土地板结。我父亲是那种既不勤劳也不懒惰的人,他看别人行事,若瑶村冬耕的人多,他有些不好意思,就会赶在早春把自家的田也犁一遍。早春犁田,一样可以达到以上三种效果。过完年没几天,父亲就把犁具牛枷往肩上一扛,牵着牛出去了。然后空旷的田野里,一整天就听到他吆喝牛的声音。那些还在互相拜年的村人远远看见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会扯着嗓子打招呼,夸父亲勤劳得让人受不了。

    种了紫云英的田,则要等到春末才犁。紫云英开遍的田野,美得让我都不知怎么形容好。那些紫色的小花,千万朵聚在一起,引来蜂团蝶阵,热闹非凡。那些时候,我们常常像一群射雀,尖叫着朝里面扑,然后乐不可支地在云锦般的紫云英上滚来滚去,追逐打闹。我们的快乐,狗们是不懂的,狗们狐疑着细眼,看我们一会,然后东施效颦,在田野的另一边追逐、翻扑、剪咬起来。这样一来,倒弄得我们一脸莫名的惊诧。

    紫云英花开最旺的时候,往往也是它们生命终结的时候,父亲锋利的犁铧像一把披刀,从中间,把紫云英劈成两半。然后像削面似的,把土地一卷卷地削起来,芊弱的紫云英就被翻到下面了。没半天时间,云锦般的田野就只看见鱼鳞般的黑土了。也还有些零散的花没被整个翻下去,从泥块的隙缝里斜斜地冒出来,像深水里伸出的一只只求救的手。那绽开的花儿也不像笑眉笑目的样子了,而像是裂着嘴在哭。那时,我的胸口也像被压了一块大土,心中一片忧伤。

    有些田整个冬天都用水浸着,叫泡冬。春天把水放干,再犁。泡过冬的水田泥鳅鳝鱼特多。父亲犁田的时候,我就系个鱼篓一圈一圈跟在后面。春天虽然来了,但泥巴里的鳅鳝还不知道,犁铧将土地一翻,就把鳅鳝从晕睡中惊醒了。惊醒的鳅鳝,在泥水里乱蹦,但藏身的技艺由于久不操练,早生疏啦。这时我用食指和中指一钳,就钳住它们丢进鱼篓里。往往一丘田下来,鳅鳝也可捉半篓子。与紫云英比起来,这种记忆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最怕的是夏天耕田。等割了早稻,一天也不能停,就得把田地翻松再插晚稻。那些时候,天热得像烧了火,繁杂的农事让人们忙起来又像在救火。炎天炎地里,其他生灵都病恹恹的在村庄蛰伏,只有村人在阳光下影子般飘来窜去,从日出忙到日落。

    脱粒后的稻草也不扎成秸了,而是就地撒开,厚厚的一层,把土地全遮住了。犁紫云英时,由于根土相连,很容易就将紫云英翻下去。可这回不成,田犁完了,却还有一半的稻草浮在上面。怎么办?用脚踩下去呗!父亲犁田一般是在上午,而耙田是在下午。中午太热,父亲体恤老牛,就放它在树荫下凉快去了。太热的中午就留给我和母亲了。我和母亲一人驻着一根拐杖,她从田那边开始,我从田这边开始。踩,踩,踩,用力把稻草从泥块缝里踩进去。可这要死的泥巴晒了半个夏季,虽经水泡,却依然夹得两腿生疼。我小小的麻杆似的腿从泥巴缝里踩下去,要不就让射出的泥水溅得满身都是,要不就被泥块夹住了,拔都难得拔出来。而当头的阳光,又烤得两耳嗡嗡轰鸣,让人几欲昏倒。有时踩到一半,我突然站在田中央猛哭起来,披头散发的母亲这时也没个好声相,她喝一声:哭什么?!哭什么?!哭死!不想踩了就滚回去!听母亲这么说,我有时就对抗似的踩得更急了,有时也真的溜上田埂回家了。在半途的池塘边洗了泥腿,腿倒是白了不少,但表皮磨得点点红红,恍若星星;肉里面还红一块,紫一块,黄一块。显然都是给泥块夹伤的,而当天为红,次天为紫,隔天为黄。这肉伤也真他妈的日怪。我一路骂骂咧咧地回家,发誓长大后再不让自己儿子遭这份罪了,我要把稻草全部就地烧光,那管它烧了后有没多少肥效!我就不信这么把稻草踩在泥下,晚稻能多收出三五斗来?

    我发现,恰当的劳动可以产生亲和力,使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而劳动一过度,特别是长期过度,就会把一家人隔离起来,一个个然后像生了仇似的。

    耙田的时候就好些,不管是春天还是夏季。我的任务一般是撒肥。我在前面撒肥,父亲在后面耙田,这时总有一些八哥、乌鸦什么的,在露出水面的土疙瘩上蹦蹦跳跳,啄食被翻出来的土虫;燕子也来,但燕子不停落,而是斜斜地朝水面一剪,就把虫子给叼走了。有时虫子叼起来又给掉下了,燕子就会竖起身子,把两片翅膀朝前扇着,好像要用翅膀合抱住什么似的。哎,那姿态真有说不出优美。翅风还可把水面吹出个酒涡似的小漩来。待发现掉落的虫子了,燕子一低头,啄起来,很快飞开了。那时,不单是我和老牛,还有父亲,都会驻足不前。我偷眼去看父亲,发现那张焦皮似的脸上竟有稚嫩的笑容。我就想,很多时候父亲的心仍可与我们相通,是繁重的劳动才把我们的距离拉得很开。繁重的劳动把父亲那颗稚子之心蒙上了苍老尘灰,有时父亲不经意的一笑,就把那层灰给抹去了。

    母亲也能这样。有时在劳动的缝隙,母亲停下活计,抬起手拢拢耳边的碎发,用一双迷朦的眼睛看着远方。那时也可以依稀看出她有梦的少女时代来……

    在肉眼不可及的流水深处,这些柔弱的生灵,正以一种极其悲壮的方式向我们诠释着,一种在自然中真实存在千年的对梦想的坚持。

    自然中的坚持

    文/一路开花

    在加拿大,日本,挪威等高纬度地区的河流深处,蕴藏着一类众所周知的鱼种,它的名字叫做三文。

    很少有人知道三文鱼的成长历程。它们的出生,是必须要以父母的死亡作为依托才能得以实现的。它们的父母殚精竭虑,为了保全它们,不得不从海洋回到平静的河流,将它们藏匿于冰凉的石块之下。

    母三文鱼产卵,公三文鱼受精。之后,双双死去。鱼卵未成形之前,会被其他的鱼类吞食掉一部分。之后,经过万千劫难终于拥有鱼身时,还得继续遭受被其他鱼类猎食充饥的厄运。它们顶着艰险在河流中迅速成长。一年之后,年轻的它们内心澎湃,开始向往无边的大海。

    于是,每年,都有无数的三文鱼从河流中步入海洋,开始它们为期一生的流浪。它们顺着太平洋浩浩荡荡地游历,实现它们生的愿望。

    海洋是美丽的,但也充满了杀机。那些凶猛的鱼早已潜伏在湛蓝的海水深处,等待着柔弱的它们到来。于此同时,还有渔人无情的巨网,天上扑飞的雄鹰。

    它们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继续围绕着浩瀚的太平洋前行。它们要从海洋的这头,游向海洋的那头,而后,再回到自己的出生地结婚,生子,死亡。这一个游历的过程,生物学家们把它称之为“洄流”。

    洄流每四年一次。一年,是它们在河流中生长的期限,剩下的三年,便是他们在大洋中徜徉的时间。很难想象,它们明知前方危机四伏,为何还要义无反顾地前往?直至最后,周游一圈,回到那个河口之时,所能归来的三文鱼的数量,根本不足当初涌向海洋的十分之一。

    河口上,凶猛的苍鹰与灰熊等待多时,它们在河水中肆意捕杀。尸横遍野。可令人最为之动容的是,这湍急的河口上,竟然没有一条鱼因为畏惧死亡而仓皇回头,再度奔入海洋。相反,它们摩肩接踵,争先恐后地向着河口之上游去。

    滚滚的河水无情地冲击着它们的身体,减缓它们的速度。岸上,无数的巨鹰和残暴的灰熊正肆无忌惮地捕杀着它们的同类。它们一面要避开猛兽的致命追击,一面还得不顾一切地与汹涌的河水作最后的斗争。惊心动魄的一幕出现了。无数的三文鱼为了进入河口,为了不让湍急的河水将它们带向海洋,它们只有放弃觅食的机会,保持24小时全速全进。

    进入那条安静的河流,所有的三文鱼都处于一种濒临死亡的状态。它们的身体发红,呼吸减缓,能量已经消耗完毕。此时,它们只能借着最后的气力,产卵,受精,将那些可能变成新生命的鱼卵藏在河石之下。接着,无可避免地逐一死去,在这条生育它们的河流里。成千上万的三文鱼,放弃海洋,放弃可以流浪的青春,只为了回家,为了将自己所剩的生命奉献给所有不可能谋面的孩子。

    几乎没有一人不为这赴死归家的壮景而动容落泪。它们曾那么艰难地生过,辉煌地闯过,豪壮地流浪过,可这一切,都无法更改,也无法阻挡住它们归家的脚步。

    在三文鱼的世界里,海洋,是它们一生的梦,河流,是它们今世的家。在肉眼不可及的流水深处,这些柔弱的生灵,正以一种极其悲壮的方式向我们诠释着,一种在自然中真实存在千年的对梦想的坚持。

    被穿得好看的紫色最容易引起他人的羡慕和嫉妒,但却很难模仿,因为紫色很挑剔,这就是为何越是纯度高的紫色,越需要有纯净和明度高的肤色相配。

    清少纳言的紫色

    文/黑玛亚

    紫色高高在上地独美着,有无法掩饰的帝王之气,使得红色在它面前都显得安静起来。

    日本的文字,我只喜欢清少纳言的。她的文字正如她的所喜,是紫色的。非常清洁透明的简单文字,没有经过压抑和隐晦的处理,但是却绝不容易亲近。清少纳言的文字气质就是紫色的气质,有种高高在上的独美,无法掩饰的逼人贵气。

    清少纳言说:“凡是紫色的东西,都很漂亮,无论花或是丝的,或是纸的。”这份任性的偏爱,也是最适合紫色。对于紫色,很少有人能持淡漠的态度,它不是一个喧闹的色彩,却有种沉静的帝王气,令人无法忽视。只要看看它与红色相处的局面,就能发现它比红色轩昂的原因。紫色,有股朝内吸纳的沉郁,像极了可以永远沉默下去的秘密,那种帝王的缄默和忧郁,以及能使得红色也不得不安静下来的华美。能够使得红色安静的原因是因为它比红色更醒目,而它竟是冷色,这就是紫色奢华的基因。

    清少纳言是这样描写高雅的东西——“穿着淡紫色的衬衣,外面又套了白皙的罩衫的人”。清少纳言的雅致,可见一斑。她选择了白皙的罩衫,要知道她最讨厌的事物之一就是发黄的白色。

    紫色不是一个不假思索就能穿上身的颜色,它是有些独断的,能与它相配得高雅的颜色必须保持安静和纯净。在任何季节,紫色都不会显得不时尚,但并不会成为时尚的热点。热点是属于大众的,紫色却不是。被穿得好看的紫色最容易引起他人的羡慕和嫉妒,但却很难模仿,因为紫色很挑剔,这就是为何越是纯度高的紫色,越需要有纯净和明度高的肤色相配。

    在德国的色彩文化中,紫色是一个让他们且爱且恨的颜色。紫色是感性和理性的混合体,是热烈与放弃的奇妙统一,是一个有魔力的颜色。歌德曾经说淡紫色是“并无快乐的某种热闹”。仔细品味,歌德其实是在对于紫色的醒目和忧郁做了一个准确的描述,只是夹带的文学色彩浓了一些,毕竟颜色的诞生是无意识的。

    清少纳言说:“紫色的花当中,只有杜若这种花的形状稍微有点讨厌,可是颜色是漂亮的……”对于她的挑剔,真是激赏。一个酷爱紫色的人,必定是个对美极其敏感的人。清少纳言穿丁香紫一定是最为好看的,这个色度的紫天生就清香,天生就高雅。套用一句清少纳言的口头禅——“这真是很有意思的事”。

    在这种神秘而微妙的美好诱惑下,当天空中舒卷的流云渐渐笼罩在花园之上,他拈起一颗草莓,把它轻轻放在了她的鼻子下面。

    草莓的香气

    文/[英]西蒙·凡·布伊

    巴黎,在藉藉无名的佛格洛德大街上,伯纳德医院八楼的病房里,九号床的病人除了草莓什么也不要,已经有好几天了。在那个星期二的下午,大雨下得好像有无数的小手小脚在敲打着窗户,那是病房里唯一能听到的声音。

    当大多数病人在药物带来的睡眠中渐渐失去意识时,皮埃尔伊夫却清醒地躺在那里。他心里很明白,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在他的床边,放着整整一碗他够不着也摸不到的草莓。而每当他看着草莓并幻想草莓的甜蜜滋味时,他就会回想起她并颤栗起来。草莓满满地堆在一个沉重的黄色大碗里。

    皮埃尔伊夫深深地呼吸着,试图把肺里所有草莓的香气全部排出去。他想象着楼下的街道,一辆辆充满着香烟雾气的出租车正在交通信号灯之间横冲直撞。在一个被成百上千只鸽子占据的广场上摔倒后,皮埃尔伊夫开始度过在医院的第一个夜晚。而关于她的回忆此刻在他的脑海里不住地荡漾。

    她出现的时刻,就像一束光线,透过屋顶上的裂缝照进阁楼,把飞舞的灰尘化为点点星光。那是他一直渴望记住的她的样子——从河对岸静静地、迷人而又懵懂地凝视着他的样子。而不是后来在梦中反复浮现的她临终时候的模样。他本可以带她去美国的,现在,他知道了。

    他看着雨滴如何跟距离最近的另一滴汇聚在一起,然后被自身的重量给拉开,沿着一条直线从玻璃窗上滑落。甚至,在她的家人全都被杀害之后,他依然什么都没有做——哪怕任何一点小事也没有做。

    如果没有回忆,他想,人们就不会受到伤害。

    皮埃尔伊夫飘浮在回忆中,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回到现在了——无法回到这个雨天这个病房——但他还希冀着至少能回到那个花园。花园环抱着那座小屋,像草莓成熟时节的夏天一样地悸动着。

    暮色开始在病房里荡漾,整个世界松开了缆绳滑入夜幕的阴影。他回忆起她曾告诉过他,她的叔叔是如何教她骑车冲下台阶的,她还曾经在自行车手把上捆扎着的篮子里放满了鲜花。她还曾对他谈起,那个夏天,他俩所经历过的那个最热的夏天。他们曾经一度逃出巴黎这闷热、缓慢的脉动,去到她祖母拥有的一个小小的乡村小屋。那种就像自己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小屋。厚厚的常青藤蜿蜒地爬满了整面石墙,未经修剪的玫瑰花恣意向上生长,一直长到二楼的窗户那么高。

    卢瓦尔河静静地向西绵延半公里,在隐入远处田地零星稻草堆背后的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一湾金色。

    那个下午,就在丝绒般缓缓流淌的卢瓦尔河畔,他们发现了一片绿茵,他们在一簇簇野花丛中铺开了毯子。皮埃尔伊夫回想着,那时她在大谈着她的少女时代。她说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曾经真的相信,假如她踩进一个污泥坑,就能许下一个能够成真的愿望。在战后漫长的悲伤岁月中,皮埃尔伊夫从没忘记过这一切,他总是在暴雨中收起雨伞,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在崎岖的归家路上放声痛哭。

    此时,当整个医院已沉浸到最深的夜色中,他感觉到了一种责任,一种要让自己的思绪从那片草地离开的责任,并以此来再度见证她最后的时刻和随之而来的麻木感觉。虽然那些战靴的脚步声又开始回荡,那种烧灼的战争气味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还是突然清楚地闻到了一种甜蜜的气息,像久久不散的酒香缠绵在他的周围。籍籍无名的佛格洛德大街的画面,当年弹痕累累的景象,突然消散、褪尽。在他睡着的时候,她也睡着了,她的长发披散在他胸前——就在那栋小屋后的花园里一样。

    他注视着她的呼吸起伏,感受着她的重量倚靠在自己身上。在这种神秘而微妙的美好诱惑下,当天空中舒卷的流云渐渐笼罩在花园之上,他拈起一颗草莓,把它轻轻放在了她的鼻子下面。她睁开眼睛,一口咬了下去。他感到突如其来的一阵依恋,于是紧紧地拥住了她。

    皮埃尔伊夫和那些花朵一样,被暴风雨吞没,然后消逝了。第二天拂晓,他停止了呼吸。一名一直照看他的、刚刚新婚的护士从沉重的黄色大碗中拾起一颗草莓,放在了他的唇间。与此同时,在一间俯视着塞纳河的阴郁沉闷的办公室里,护士的丈夫正在思念着她,思念着她阅读的时候手肘在草地上压出来的那个小小的凹坑……

    他喜欢他的树枝、喜欢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一片叶子落下来

    文/[美]利奥·巴斯卡利亚

    春天已经过去,夏天也这样走了。叶子弗雷迪长大了。他长得又宽又壮,五个叶尖结实挺拔。春天的时候,他还是个初生的嫩芽,从一棵大树树顶的大枝上冒出头来。

    弗雷迪的身旁有成千上万的叶子,都跟他一模一样……看起来是这样。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没有两片叶子真的是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儿。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乾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他喜欢他的树枝、喜欢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他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温暖的黑夜也是格外安详,最适合作梦。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

    “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有块凉爽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的发抖。一层薄薄的白色的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表示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多么美丽啊!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作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到地面上。所有的叶子都害怕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

    “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作死。”

    “我们都会死吗?”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不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微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

    “你会死吗?丹尼尔?”

    “嗯,”丹尼尔回答。

    “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他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飘落。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向丹尼尔说。

    “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

    “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吗?”弗雷迪问。

    “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

    “那么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

    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和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他毫无挣扎地走了。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说。

    然后就剩弗雷迪一个了,他是那棵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雪非常柔软、洁白而温和,但是冷得不得了。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开他的树枝。一点也不痛,他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他很确定这棵树还会活很久,他也知道自己曾经是它生命中的一部分,感到很骄傲。

    弗雷迪落在一个雪堆上。雪堆很柔软,甚至还很温暖。在这个新位置上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他闭上眼睛,睡着了。他不知道,冬天过了春天会来,也不知道雪会融化成水。

    他不知道,自己看来干枯无用的身体,会和雪水一起,让树更强壮。

    尤其,他不知道,在大树和土地里沉睡的,是明年春天新叶的生机……

    秋是收获的季节,我却是两手空空。一年两年过去了,总是在不安和焦虑中。怪谁呢,很难回答。

    报秋

    文/宗璞

    似乎刚过完春节,什么都还来不及干呢,已是长夏天气,让人懒洋洋的像只猫。一家人夏衣尚未打点好,猛然却见玉簪花那雪白的圆鼓鼓的棒槌,从拥挤着的宽大的绿叶中探出头来。我先是一惊,随即怅然。这花一开,几天便是立秋。以后便是处暑便是白露便是秋分便是寒露,过了霜降,便立冬了。真真的怎么得了。

    这花的生命力极强,随便种种,总会活的。不挑地方,不拣土壤,而且特别喜欢背阴处,把阳光让给别人,很是谦让。据说花瓣可以入药。还有人来讨那叶子,要捣烂了治脚气。我说它是生活上向下比,工作上向上比,算得一种玉簪花精神吧。

    我喜欢花,却没有侍弄花的闲情。因有自知之明,不敢邀名花居留,只有时要点草花种种。有一种太阳花又名死不了,开时五彩缤纷,杂在草间很好看,种了几次,都不成功。“连死不了都种死了。”我们常这样自嘲。

    玉簪花却不同,从不要人照料,只管自己蓬勃生长。往后院月洞门小径的两旁,随便移栽了几个嫩芽,次年便有绿叶白花,点缀着夏末秋初的景致。我的房门外有一小块地,原有两行花,现已形成一片,绿油油的,完全遮住了地面。在晨光熹微或幕色朦胧中,一柄柄白白花擎起,隐约如绿波上的白帆,不知驶向何方。有些植物的繁茂枝叶中,会藏着一些小活物,吓人一跳。玉簪花下却总是干净的。可能因气味的缘故,不容虫豸近身。

    花开有十几朵,满院便飘着芳香。不是丁香的幽香,不是桂花的甜香,也不是荷花的那种清香。它的香比较强,似乎有点醒脑的作用。采几朵放在养石子的水盆中,房间里便也飘散着香气,让人减少几分懒洋洋,让人心里警惕着:秋来了。

    秋是收获的季节,我却是两手空空。一年两年过去了,总是在不安和焦虑中。怪谁呢,很难回答。

    久居异乡的兄长,业余喜好诗词。前天寄来南宋词人朱敦儒的西江月:

    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

    自歌自舞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

    青史几番春梦,红尘多少奇才。

    不消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我把“领取而今现在”一句反复吟哦,觉得这是一种悠然自得的境界。其实不必深杯酒满,不必小圃花开,只在心中领取,便得逍遥。

    领取自己那一份,也有品味把玩、获得的意思。那么,领取秋,领取冬,领取四季,领取生活罢。

    ……

    抓住现在,抓住人生的每时每刻,有所作为。

    瞧,我马上就要死去了……但这多么需要有人开个头呀……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天,千千万万的紫罗兰会来到这里的。那时,冰层将会消融,这儿就会有岛屿、房子和许许多多的孩子了。

    北极的一棵紫罗兰

    文/[意大利]姜尼·罗大里

    一天早晨,生活在北极的一只白熊,在空气中嗅到了一种异乎寻常的香味,于是,就把这事儿告诉了大母熊:

    “好像是来了什么探险队了吧?”

    在外面玩耍的小熊们,却一下子就发现了香味的来源。这是一棵小紫罗兰,正冷得发抖呐。但它仍顽强地不断发出香味,因为它懂得,这是它的责任。

    “妈妈,爸爸!”小熊们叫了起来。

    “我早说过有什么东西嘛,”白熊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棵紫罗兰指给全家看,“依我看,这不是一条鱼。”

    “当然不是了,”大母熊说,“但起码也不是一只鸟吧。”

    “你说得也有道理。”白熊想了一会儿说。

    天黑之前,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北极:一样小小的,奇妙而异香满身的东西,全身发紫,独自一个在冰封的荒野之中单腿而立,老是在一个地方,从不随便走动。

    为了来看看这棵紫罗兰,跑来了海豹、海象,有从西伯利亚来的鹿,有从美洲来的麝香牛,还有从更远地方来到这里的白狐狸、狼、海燕和别的动物,它们都来欣赏这枝陌生的、全身都在抖动的花。

    大伙儿都吸着它发出的香气,但香味始终不会减少,来得晚的也像来得早的一样,饱享着它的浓郁的芬芳。

    “发出的香气真多啊,”一只海豹说,“在冰层下面一定有个储藏室呢。”

    “是的,下面一定有什么东西。”白熊感叹地说。

    一只海鸥飞到了遥远的南方,收集了许多有关这枝花的情况。回来之后,它把得到的消息告诉大家说:

    “这个小东西叫紫罗兰,在遥远的地方,在许多国家里,这个小东西多得数也数不清。”

    “这些我们原来就知道,”海豹说,“可为什么单单就是这枝紫罗兰,又偏偏来到这个地方,说句实话,我总觉得有些疑惑。”

    “他说觉得有些什么?”白熊问大母熊。

    “有些疑惑,也就是说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对呀,我也是这么想的。”白熊惊叹地说。

    那天夜里,可怕的咯吱咯吱声响遍了整个北极。一望无际的冰层就像被震动的玻璃一样,有好几个地方断裂开了。

    可敬可爱的紫罗兰不断地散发出更加浓郁的清香,好像它决心要把这无边无际的冰层一下子融化了,使这儿成为天蓝色的、暖和的海洋,或者成为美丽的天鹅绒似的绿色草原。

    紫罗兰,用尽了它全身的力量。

    天亮了,大家发现紫罗兰已经萎谢了,失去了颜色和生命。

    假如把它最后的想法用我们的话来说,或者是译成我们的文字,该是这样的吧:

    瞧,我马上就要死去了……但这多么需要有人开个头呀……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天,千千万万的紫罗兰会来到这里的。那时,冰层将会消融,这儿就会有岛屿、房子和许许多多的孩子了。

    在黄山这些名绝天下的奇石奇云奇松中,石是山的体魄,云是山的情感,而松——绝壁之松是黄山的灵魂。

    黄山绝壁松

    文/冯骥才

    黄山以石奇云奇松奇名天下。然而登上黄山,给我以震动的是黄山松。

    黄山之松布满黄山。由深深的山谷至大大小小的山顶,无处无松。可是我说的松只是山上的松。

    山上有名气的松树颇多。如迎客松、望客松、黑虎松、连理松等等,都是游客们争相拍照的对象。但我说的不是这些名松,而是那些生在极顶和绝壁上不知名的野松。

    黄山全是石峰。裸露的巨石侧立千仞,光秃秃没有土壤,尤其那些极高的地方,天寒风疾,草木不生,苍鹰也不去那里,一棵棵松树却破石而出,伸展着优美而碧绿的长臂,显示其独具的气质。世人赞叹它们独绝的姿容,很少去想在终年的烈日下或寒飙中,它们是怎样存活和生长的?

    一位本地人告诉我,这些生长在石缝里的松树,根部能够分泌一种酸性的物质,腐蚀石头的表面,使其化为养分被自己吸收。为了从石头里寻觅生机,也为了牢牢抓住绝壁,以抵抗不期而至的狂风的撕扯与摧折,它们的根日日夜夜与石头搏斗着,最终不可思议地穿入坚如钢铁的石体。细心便能看到,这些松根在生长和壮大时常常把石头从中挣裂!还有什么树木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我在迎客松后边的山崖上仰望一处绝壁,看到一条长长的石缝里生着一株幼小的松树。它高不及一米,却旺盛而又有活力。显然曾有一颗松子飞落到这里,在这冰冷的石缝间,什么养料也没有,它却奇迹般生根发芽,生长起来。如此幼小的树也能这般顽强?这力量是来自物种本身,还是在一代代松树坎坷的命运中磨砺出来的?我想,一定是后者。我发现,山上之松与山下之松决不一样。那些密密实实拥挤在温暖的山谷中的松树,干直枝肥,针叶鲜碧,慵懒而富态;而这些山顶上绝壁松却是枝干瘦硬,树叶黑绿,矫健又强悍。这绝壁之松是被恶劣与凶险的环境强化出来的。它虬劲和富于弹性的树干,是长期与风雨搏斗的结果;它远远地伸出的枝叶是为了更多地吸取阳光……这一代代艰辛的生存记忆,已经化为一种个性的基因,潜入绝壁松的骨头里。为此,它们才有着如此非凡的性格与精神。

    它们站立在所有人迹罕至的地方。那些荒峰野岭的极顶,那些下临万丈的悬崖峭壁,那些凶险莫测的绝境,常常可以看到三两棵甚至只有一棵孤松,十分夺目地立在那里。它们彼此姿态各异,也神情各异,或英武,或肃穆,或孤傲,或寂寞。远远望着它们,会心生敬意;但它们——只有站在这些高不可攀的地方,才能真正看到天地的浩荡与博大。

    于是,在大雪纷飞中,在夕阳残照里,在风狂雨骤间,在云烟明灭时,这些绝壁松都像一个个活着的人:像站立在船头镇定又从容地与激浪搏斗的艄公,战场上永不倒下的英雄,沉静的思想者,超逸又具风骨的文人……在一片光亮晴空的映衬下,它们的身影就如同用浓墨画上去的一样。

    但是,别以为它们全像画中的松树那么漂亮。有的枝干被飓风吹折,暴露着断枝残干,但另一些枝叶仍很苍郁;有的被酷热与冰寒打败,只剩下赤裸的枯骸,却依旧尊严地挺立在绝壁之上。于是,一个强者应当有的品质——刚强、坚韧、适应、忍耐、奋取与自信,它全都具备。

    现在可以说了,在黄山这些名绝天下的奇石奇云奇松中,石是山的体魄,云是山的情感,而松——绝壁之松是黄山的灵魂。

    望着根雕,罗斯泪流满面,他知道这件根雕价值连城,可是他不会卖掉它,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那是老树最后的馈赠。罗斯的耳边又一次响起父亲的话:“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

    老树·红苹果·根雕

    文/皮皮

    五岁的罗斯呆呆地望着窗外院子里那棵果实累累的苹果树,明天父亲就要离开美国,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了,苹果树一直由父亲亲手照料,父亲走了以后,它会不会也感到寂寞呢?第二天一早,父亲抚摸着罗斯的脑袋,指着院子里的苹果树微笑着说:“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就这样,罗斯拉着妈妈的手,看着父亲的身影越走越远。

    罗斯一直牢记着父亲临行前的话——苹果树结果的时候,就是父亲回来的时候。那是一棵老树,枝繁叶茂、树干粗壮,罗斯坚持给它浇水、除虫,一有时间就坐在树下,和它讲悄悄话,问它准备什么时候结果,父亲什么时候回来。

    第一年的春天,那棵老树竟然迟迟不肯结果,于是一直到寒冬来临,罗斯也没有等到父亲。罗斯从秋天一直哭到冬天,直到又一个春天来了,老树抽芽了,他才抖擞精神,又精心照料起老树来。然而,这一年,老树还是只果未挂。

    罗斯并没有放弃,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罗斯渐渐长大,老树再也没有结果,可是他对老树的期待却一点也没有减少。那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十八岁的罗斯和妈妈谈了一个晚上,他第一次从妈妈的口中知道,父亲是一位着名雕塑家,他从法国来到美国,和妈妈相爱,可是他们一直没有结婚,因为父亲在法国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父亲离开美国,本来是要回国离婚,可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的话几乎使罗斯崩溃了,第二天一早,他冲出家门,砍倒了那棵老树。就在罗斯还沉浸在失落中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他挚爱的母亲遭遇了车祸。罗斯无法忘怀母亲临死前注视着自己的眼神,他感到,那是母亲在自己脸上找寻着父亲的模样,没有见到那个令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她死不瞑目。母亲的死使罗斯对父亲的爱彻底变成了恨,罗斯从报纸上得到了他那位大名鼎鼎的雕塑家父亲的最新消息——他将出席巴黎一个大型的艺术品展览会。罗斯萌生了一个恶毒的想法:他要在那个公众场合拆穿这个伪君子!

    当罗斯踏进展览厅的时候,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紧张得缩紧了。可是当他看见父亲的时候,他的心情又平静了下来——父亲满面皱纹,老态龙钟,和自己记忆里的完全不同,简直就像那棵老苹果树。几乎就在同一刻,父亲也注意到了罗斯,他的神情由疑惑变得惊讶,然后又明显激动起来。显然,他认出了罗斯——他们父子是那么相像!

    “罗斯,好久不见了……”父亲熟悉的声音在罗斯耳畔响了起来,他听得出其中蕴含的深沉和痛苦。就在这时,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突然出现了,父亲吻了吻她的面颊,接着推着轮椅重新走进了展览厅。从其他宾客的谈论中,罗斯了解了一切,他能想象父亲当年由于不忍心发妻受残疾之苦,才在责任面前,舍弃了爱情。在自己和母亲面前,父亲是有过错的,可是在他的家人面前,他完美而且可靠,自己真的要打破这分宁静,让原本幸福的人也和自己一样坠入深渊吗?心情矛盾的罗斯偷偷溜出展厅。

    回到美国后,罗斯收到了一封巴黎的来信,是父亲的:“亲爱的罗斯,你母亲还好吗?那棵苹果树还好吗?由于某种原因,我无法给你应得的身份和遗产,但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难道我是为了这些才等了这么多年吗?罗斯自嘲地笑了,他在回信中写道:“苹果树早已只剩下树根,你走之后,它再也没有结出果实……”

    罗斯不愿守着树根伤心度日,他离开了家,在纽约艰难地生活。时间过了很久,罗斯渐渐地以为自己可以彻底摆脱父亲的阴影了,可是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惊人的消息——那位着名的雕塑家在一个深夜从危重病房悄悄溜走了,他只留下一张字条,说自己要去找一棵苹果树。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去了哪里,只有罗斯心急火燎地赶回了自己出生的城市。一下火车,他就听到人们纷纷议论——一个着名的雕塑家突然把自己关在本城郊区的一座小院里,直到临终前的那一刻。现在他的遗体就停放在医院里,等待他的亲人从法国飞来安葬。罗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站在医院门口没有勇气进去,只能跌跌撞撞地向家中走去。在家门口,罗斯突然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拦住了,他们争先恐后地说愿意出一千万美金买下这个小院,只要罗斯肯卖,钱不成问题。罗斯笑了,谁会花一千万买个破院子,就算是艺术家住过的院子也不可能啊。

    罗斯拨开人群,把自己独自一人锁在了院子里。当他把视线习惯性地投向老树的时候,他惊呆了——原来的树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精美的根雕,呈现出百果同篮的造型,惟妙惟肖。这难道就是父亲逃离医院的原因吗?这难道就是他用生命最后的时光倾尽全力完成的作品吗?他不是在用刻刀,而是在用生命雕塑这件作品啊,那根雕上面凝结着他生命最后时刻每一次凝重的呼吸。罗斯知道父亲没有食言,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小院,他使老树重结硕果。

    望着根雕,罗斯泪流满面,他知道这件根雕价值连城,可是他不会卖掉它,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那是老树最后的馈赠。罗斯的耳边又一次响起父亲的话:“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他仿佛看到,红红的苹果挂满老树枝头,父亲正在树下向自己敞开怀抱……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

    伊犁秋天的札记

    文/周涛

    这里就正是秋天。

    它辉煌的告别仪式正在山野间、河谷里轰轰烈烈地展开:它才不管城市尚余的那三分热把那一方天地搞得多么萎蔫憔悴呢,它说“我管那些?”说完,就在阔野间放肆地躺下来,凝视天空。秋天的一切表情中,精髓便是:凝神。

    那样一种专注,一派宁静;

    它不骄不躁,却洋溢着平稳的热烈;

    它不想不怨,却透出了包容一切的凄凉。

    在这辉煌的仪式中,它开始奢侈,它有了一种本能的发自生命本体的挥霍欲。一夜之间就把全部流动着嫩绿汁液的叶子铸成金币,挥撒,或者挂满树枝,叮当作响,掷地有声。

    谁又肯躬身趋前拾起它们呢?在这样豪华慷慨的馈赠面前,人表现得冷漠而又高傲。

    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她拾起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的大鸟身上落下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去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枚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了它的五脏六腑,一尘不染,经络优美。“呀!”那女孩子说,“它的五脏六腑就像是一幅画!”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瘦老头,他用扫帚扫院子,结果扫起了一堆落叶。他在旁边坐下来吸烟,顺手用火柴引着了那堆落叶,看不见火焰,却有一股灰蓝色的烟从叶缝间流泻出来。这是那样一种烟,焚香似的烟,细流轻绕,柔纱舒卷,白发长须似地飘出一股佛家思绪。这思想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黄叶慢慢燃烧涅磐的香味,醒人鼻脑。老人吸着这两种烟,精神和肉体都有了某种休憩栖息的愉悦。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它们与落日和谐,与朝阳也和谐;它们站立的姿式高雅优美,你若细细端详,便可发现那是一种人类无法摹仿的高贵站姿,令人惊羡。它们此时正丰富灿烂得恰到好处,浑身披满了待落的美羽,就像一群缤纷的伞兵准备跳伞,商量,耳语,很快就将行动……大树,小树,团团的树,形态偏颇的树,都处在这种辉煌的时刻,丰满成熟的极限,自我完美的巅峰,很快,这一刻就会消失,剩下一个个骨架支楞的荒野者。

    但是树有过忧伤么?

    但是树有过拒绝落叶的离开么?

    当然没有。它作为自然的无言的儿子,作为季节的使者和土地的旗帜,不准备躲避或迁徙,这是它的天职。

    当我们在原野上看到一棵棵树的时候,哪怕是远远地,只看见团团的、兀然出现在地面上的影子,我们也会感到这是自然赐给我们的一番美意。当然随之我们就会遗憾太少,要是更多一些该多好,要是有一片森林该多好!但是毕竟是因为有了这几棵树才引起我们内心更大的奢望。

    对森林的奢望,是每个人对远古生活本能的回忆和依恋。

    荒野是那么寥廓;

    荒野上的道路是那么漫长;

    原先驻守在这片荒野上的树呢?它们曾经无比强大,像一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大兵团,密集的喧哗的笑声,仿佛在嘲笑一切妄想消灭它们的力量,而且它们拥有鸟类和众多的野兽,这些鸟兽类也不相信森林会消失。

    但是时间被人利用了;

    时间使人成了最强大的;

    人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斧头砍死一棵树,就像杀死一个士兵,最终,整个兵团消失了,连骨头也不剩。

    后来的人,谁还记得荒原不久以前的童话呢?关于树的呼吁已经很多了,我不打算重复了。我只是觉得,树在中国北方像流窜深山的小股残匪一样悲惨。

    我忽然想到,当地球上砍伐掉最后一棵树的时候,人类肯定是更发达、更神奇了。但是那时人类将用什么办法复制一棵树呢?复制一棵真正的树——会增长年轮的、会发芽、开花、结果、叶子变成金币自动飘落的树——假如有谁可以做到,那无疑会成为科学史上的崭新一页。

    但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因此,对树充满敬意吧——从现在就开始,对任何一棵树充满敬意,就像对自己的上司那样。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取下来,接着又把那棵第二大的取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白菜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的拐角处,小时候不知被牛犊还是被孩子踩了一脚,一直长得不旺。

    卖白菜

    文/莫言

    我12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并不时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她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社斗,去找个篓子来吧……”

    “娘,”我悲伤地问,“您要把它们……”

    “今天是大集。”母亲沉重地说。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留着我们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孩子了,怎么动不动就抹眼泪?”

    母亲掀起衣襟,擦掉我脸上的泪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从夏到秋,从秋到冬,我和母亲把一百零四棵白菜从娇嫩的芽苗,侍弄成饱满的大白菜。每一片叶子上都留下了我们的手印,但母亲却把它们一棵棵地卖掉了……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取下来,接着又把那棵第二大的取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白菜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的拐角处,小时候不知被牛犊还是被孩子踩了一脚,一直长得不旺。当别的白菜长到脸盆大时,它才有碗口大。它尽管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

    集市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母亲让我帮她把白菜送去卖。我嘟囔着说:“我还要去上学呢。”母亲抬头看看太阳,说:“晚不了。”我看到母亲脸色不好,便不情愿地背起那只装了三棵白菜、上边盖着一张破羊皮的篓子,沿着河堤南边那条小路,向着集市踽踽而行。寒风凛冽,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连篓子跌落在地我也没感觉到。篓底几根竹条被摔断了,那棵最小的白菜掉出来,滚到路边结着冰的水沟里。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然后颠着小脚,小心翼翼地下到沟底,将那棵白菜抱上来。我看到那棵白菜的根折断了,但还没有断利索,有几绺筋皮连着。我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终于到了集上。母亲让我去上学,我刚想走,突然看到一个老太太朝我们走了过来。她走到篓子前,蹲下,揭开篓子上的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又逐棵地翻着。她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啊!”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厌恶,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石头蛋子了!”

    老太太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问母亲:“这是你的儿子吗?”

    “是老小,”母亲点点头,转过头批评我,“小孩子,说话没大没小!”

    老太太将她胳膊上挎着的柳条箢篼放在地上,腾出手来,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冲她嚷:“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像吃了枪药一样?”老太太嘟囔着,还是一个劲地撕扯菜帮子。

    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洁白的菜帮。在寒风中,我们的白菜散发出甜丝丝的气味。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是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拿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秤。老太太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秤星。我看着那棵被剥成了核的白菜,眼前浮现出它在生长的各个阶段的模样,心中不禁感到阵阵忧伤。

    终于核准了重量。

    因为偏头痛,母亲算了一会儿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

    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将信将疑的目光盯着我说。

    “那你自己算!”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冲。”老太太低声嘟囔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一层层地揭开,露出一沓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手里,母亲也一张张地点数着。

    等我放了学回到家,一进屋就看到母亲坐在灶前发呆,那个竹篓子摆在她的身边。我的心猛地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孩子,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脸颊上。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坚强的母亲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盛开的莲花,似欲在微风中翩翩起舞,花瓣极度地舒展。微谢的莲花也很是洒脱,辞枝的花瓣或漂于水上或悬于水中,从泥土中来,到泥土中去,再自然不过。落下的花瓣,凝白中横添一抹恹恹的嫣红,似在与天与地与风与云展现一种生命的姿态。

    夏,与莲有约

    文/钟丽娟

    莲花早已次第开放了。

    屋檐边的那洼水池在这个夏季生动起来。新绽的莲花,凝脂般白,胭脂般红,在骤雨烈日中,尽情开放,风吹起时,整个水池便“荷叶田田”。满池的荷叶,光滑湿润,或浅得发亮,或深得滴翠,绿得各自不同。叶子中细数九枝莲,其中,三支微呈谢意,花蕊未尽,有莲蓬露出;五朵开得正盛,一朵则是青春花苞;快凋谢的三朵,似情深意重,聚首相亲,盛开的五朵,枝茎扶疏,遥相呼应,那朵花苞,则傲然不群,粗大的花茎,携花苞于层层莲叶之上,似急于去感受阳光,各具情态。

    花虽常生与此间,观景者陶醉自然,所得的风景也就不同,月下赏莲,朱自清听到远处的高楼传来渺茫的歌声;秋意萧索,枯枝、残叶、瘦水,季羡林喜咏河塘清韵,勾画了了,却又兴趣盎然。难怪国画总喜以莲为题,原来,为的便是它可以随人的想象化身为不一样的风情,极度的写意,极度的张扬,而国画所重的,岂非正是一段心境,一番风情?

    盛开的莲花,似欲在微风中翩翩起舞,花瓣极度地舒展。微谢的莲花也很是洒脱,辞枝的花瓣或漂于水上或悬于水中,从泥土中来,到泥土中去,再自然不过。落下的花瓣,凝白中横添一抹恹恹的嫣红,似在与天与地与风与云展现一种生命的姿态:生命原本在最年轻时绽放,若有必要,也可在这年轻中尽情辞去,去也去得灿烂。

    所谓:满瓶插花罢出游,莫将攀折为花愁。不知烛照香熏看,何似风吹雨打休。

    多好的理由,几次池边赏玩,想伸手去折,终究没有,恐花笑人痴。其实,一草一木,一花一叶,自有他最好的归宿,若加攀折,则折来的,已非原来意义的花了。有人总好诋毁得不到的东西,已是俗气,这满池的莲花,日夜伴我,如此待它岂不是“罪加一等”?禅语说得好:“菩提本无树,明镜亦无台。”有自然的灵气,有天地的菁华,那不谢的莲自在我心了。

    满池的莲花,其气息既生涩又熟悉,既清新又淡远。一次,夜晚门前小憩,发现那种青栀的气息又蔓延开来,一瞬间,似要淹没整个我,再一偏头,什么气息也没有,只有满池的莲花在清凉的夏夜以我看不见的方式凋零。或者那青栀的气息在要淹没我的瞬间,便是自然给予我一次贴近自然的真我的机会?这样想来,一切都在你不经意的俯首凝眉中,来、去。于是想,未来的人生的精彩,全在于人为的努力了。

    好花在好人世,明年的今天,满池的莲花于我又有怎样璨然的约定?

    闷热的夏夜,栀子花带来关于南方的回忆。

    栀子

    文/安妮宝贝

    在街边老农的箩筐里,看到白棉线捆起一小把一小把的花。绿叶硬朗青翠,花瓣洁白芬芳,浓郁如丝缎。青翠的花苞结实饱满,芳香如同带有毒性的辛辣。闷热的夏夜,栀子花带来关于南方的回忆。

    带一把盛放的花朵回家。不知如何相待。左右看着都是欢喜,只用清水灌溉。心怀不舍沉沉睡去,忘记用相机把它们拍下来。次日早晨醒来,便发现一把花均已死去。越是美,死便越显惨淡。发黄萎谢,如同废纸。一日都不能拖延。

    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

    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绝不苟延残喘。

    这白色香花代表夏天的开始。如同一个女子不可被捉摸的个性,无法调和的缱绻决绝。

    就是要这样地。被你无法得到地深爱着。

    草从小路出发,抵达大路;草从牛蹄印出发,抵达头盖骨;草从甲板出发,抵达炮口;草从繁荣出发,抵达昌盛。

    草

    文/黄葵

    1

    草是农民保留到最后的一份遗产。

    草是牧民缩写在大地上的鞭影。

    草是沙漠尽头生命的第一见证。

    草是孤守野花的惟一卫士。

    草是倒写在人心头的“小”字。

    偷伐者的眼里只有森林,没有草,但草记录了从刀品流下来的另一种血液。

    淘金者的手上只有黄金,没有草,但草还是向上冒出了被闪禁已久的鹅黄的嫩芽。

    强盗把整个草原都烧掉,仅仅是为了寻找一颗得而复失的钻石。

    草根睁开黑色的伤口,望着美丽的春天。

    春风吹来,草又成了没经选举,没有纷争的绿色领袖。

    草是农民保留到最后一份遗产。

    草是牧民缩写在大地上的鞭影。

    2

    面对雷霆,草报以伟大的寂静。

    面对牛羊,草报以知遇之恩。

    闪电来了,草消受不了那贵族的脉搏,分明的脉络流淌着苦难的成长史。

    狼群驰过,草的腰杆虽被铁掌折断,但第二天的露水义不屈不挠地把草们一一扶起。

    草,绿色的轻骑兵,没有真正被折断过。

    强大的生命力,拯救着草的热情和自由。

    根,赋予草最严格的法律。

    籽,却可以滚到垃圾的深渊。

    草,没有舞蹈,惟一的行动是向风敬礼。

    草,没打花朵,因为无性繁殖,甚至没有爱情。

    单薄得要命的叶子除了承受苦难以外,承受不住一个掌声和一丝欢笑。

    一滴水就能让草激动得热泪盈眶,一颗晨露就晶莹着草报恩不尽的生命之重,但狼不信。

    3

    草,打着清一色的绿色旗帜。

    绿色的旗帜插遍山山水水。

    高山,平原,都有草在色地呐喊。

    湖边,路旁,都有草在绿色地流浪。

    石缝里,是推开蛇信的草的旗帜。

    牛蹄印里,是草安居下来的绿油的家室。

    在一粒鸟粪里,草找到了鲜嫩位置。

    洞穿始祖的头盖骨,草通过钙的蜂房找到了歌唱人类的故乡。

    在牛反刍不止的胃里,草登上了被正义隐蔽得最深的天堂。

    故乡给草以最艰难的穿越,天堂给草以最光明的新生。

    草拒绝人工的宫殿,草拒绝呆在大量石的中心,草拒绝呆在塑料花的阴影里。

    草是怎样诞生的,旗帜就是怎样诞生的。

    草的无数翅膀,织成旗帜,在农事和鞭影之上猎猎飞扬。

    4

    草拒绝播种,拒绝蜜蜂和鲜花,拒绝左心室和右心房一类的排列组合。

    一撇一捺的草,最简洁却又最繁荣地大写着人性的光辉。

    只要草一携手,只要草一并肩,一不小心草就绿成了草原。草是草原的母亲。

    草扶起月光下的蛙鸣,草扶起牛羊的叫声,草扶起一个义一个马背上的民族。

    虽然鞭影和农事在空中呼啸,但草那绿色纯正的火焰,还是摧枯拉朽地覆盖了一切。

    在美金不能阻止战争的时候。在英磅不能终止疾病的时候。在欧元不能代表面包的时候。

    草从小路出发,抵达大路;草从牛蹄印出发,抵达头盖骨;草从甲板出发,抵达炮口;草从繁荣出发,抵达昌盛。

    在严冬,只有坚强的腊梅冒着凛冽的风雪,给人间送来芳香。山苏花却蜷缩着身躯,埋藏在枯草丛里。

    山苏花

    文/仇春霖

    当春姑娘第一次降临人间的时候,花娘娘也领着她的孩子——牡丹、荷花、菊花、腊梅和山苏花来到大地上。她嘱咐孩子们要争取在人间开放出最美丽的花朵。于是牡丹、荷花、菊花、腊梅都争先恐后,要力争向人间献出第一枝鲜花。但是山苏花却没有这个决心,她想:“何必抢着第一个开花呢,迟开早开还不是一样开。何况大地上从来就没有开过花,要做一个发明家,我可没有这种兴趣。”

    在花姊妹中牡丹是优胜者:她在春光明媚的时节,就向人间献出了一枝枝鲜红的、雪白的、碧绿的鲜艳花朵。山苏花见了惊奇的赞叹道:“啊呀!真了不起,我要是有这么一朵花该多美呀!……可是春天的光辉已经被牡丹夺去了。我等到夏天再说吧!”

    夏季来到了,太阳向大地撒下了万道金光。山苏花不满地说:“哎呀呀,这么厉害的太阳怎么得了!谁要在夏天开花,准得被晒死!”可是荷花这时候却向人间献出了她美丽的蓓蕾。于是山苏花又赞叹地说:“我真傻呀,在夏天开花该多好啊!……唉,迟了,只有等待秋天了!”

    金色的秋天到了。云淡风轻,天高气爽,山苏花一味赞赏着秋天的风光,有些陶醉了,她渐渐眯上眼睛,沉睡在金黄色的大自然的怀抱中。直到秋菊缤纷的时候,她才睁开蒙眬的眼睛。她又叹息道:“唉!多倒霉,又错过好机会啦!……算了,干脆到冬天再说吧!”

    可是在严冬,只有坚强的腊梅冒着凛冽的风雪,给人间送来芳香。山苏花却蜷缩着身躯,埋藏在枯草丛里。

    冬去春来,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一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看见过山苏花开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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