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甲定,已经是夜里十点钟了。我去找祝伯伯,看他给我打饭没有。祝伯伯没去看电视,在屋子里等我。他不高兴地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高袁果果和华老师早就回来了。祝伯伯责怪我太贪玩了,把回家的时间都忘记了。我没有申辩。当我从电影院跑出来的时候,我心头冒出一个让我至今难以启齿想法。曾萝卜想要她,她答应了,他比我们岁数大,比我们更像成年人,所以她答应了。对我,她视而不见,把我当毛头小子。我妒火中烧。嫉妒的确是一团火,让人口干,胸口发烫,甚至隐隐灼痛。我告诫自己,这么想是非常卑鄙的、可耻的、可笑的,应该坚决阻止,如果再这样想,你应该死掉。可与此同时,这种想法却像小人遇到小人一样,他们互为知己,在真诚的边缘欢快地跳起舞来。直到得知那样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这种嫉妒才像毒脓一样被清理干净。
高袁果果跑出旧盘镇,遇到一辆拖拉机,他招手叫司机停车,可司机没停,没有理他,他强行爬了上去。坐了两公里,追上华老师,高袁果果使劲拍打驾驶室的顶棚,叫司机停下来。司机很讨厌高袁果果,可见到华老师就不一样了,那种高贵,那种与众不同的美,一个乡下拖拉机手是很难见到的。他们搭了十余公里,直到分向另一条公路才下车。曾萝卜没有回来,他从电影院出来后就和华老师分手了,他说他要去看什么亲戚,要过几天才回来。就这么简单。我心里痛了一下,我错怪他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知道,他不是去看什么亲戚,他走了,不再回甲定了。过了一年多,我才见到他。猛然间看过去,感觉他变化太大了,可细看之后,似乎没什么变化或者变化很小,除了身体粗壮,声音和那张脸都没怎么变。他不愿和我一起回忆甲定的生活,也很少提及他这一年的经历。他不愿旧事重提,不像是有什么隐痛,而是性格使然,他是一个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朝前看的人。这方面我正好相反。
多年后,我回忆那天晚上的夜行,发现已经模糊不清。没有月光,连星光也没有,但并非什么也看不见,至少能看见脚下的路是浅灰色的,不用管它是由什么组成的,只管往上面踩就行了。走进那片森林,这种浅灰色消失了,我像一粒黑色的种子融进无边的黑夜,引领我前进的不再是路,而是黑夜的深邃。
有好几次,我走到林子里去了,站着不动,仔细回忆一下,再慢慢退回来。心头的恐惧和绝望一刻也没有消停,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却希望再来一次,这样的体验不是普通的经历能够代替的,它能让你重新认识自己,让你感受到生命的绵长和一种非常干净的意趣,你的身体从里到外都被黑夜洗涤了。
高袁果果说华老师买了一只猫,送给我的,我不相信,高袁果果和我打赌。我当然是相信的,他一说我就相信这是真的,我只是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来。我接受他的赌注——一斤饭票,输了我给他,赢了他给我。
吃早餐的时候我见到了小猫。华老师说:既然画猫,不养一只怎么行。小猫趴在她的手臂上,这不仅让她光彩照人,也显出了她的高贵。十二年后,我画了这幅画,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让人过目难忘,这幅画参展时没有得奖,但它的照片多次出现在报纸上,有一个女性杂志还用它做封面。就连我自己,也常在夜里一个人静静地欣赏这幅画,我的目光像皮格马利翁一样专注,希望她像皮格马利翁的少女一样复活。
是一只漂亮的黑猫,全身都是黑的,只有尾巴尖上长了一撮白毛。那些把猫当宠物养的人是不会养黑猫的,他们喜欢的是纯黄,其次是纯白,然后才是纯黑。如果是养来咬耗子,那就不管什么颜色,只要四肢稍长,胡须粗硬就行。甚至腿长腿短都可以不管,只要不是懒猫就行。我用手轻轻挠它的下巴颏,它马上伏下身子,一副认真享受的样子。这是猫最受用的动作,不管生疏,也不管它的脾气是否温驯,只要一挠下巴颏,它马上俯首称臣。但如果你挠它的尾巴根,它不是立即逃走就是反手给你一爪子,哪怕你天天给它鱼汤喝它也不会客气。除了尾巴根,它还讨厌别人牵它的胡须。她问:“怎么样,喜欢吗?”我点点头,我太喜欢了。我没接过来,推开门。她笑了笑:“还是不进去的好。”我告诉她,蛇一早就出去了。她伸长脖子看了看,然后好看地笑了笑。“嗯,没想到,一个人把屋子收拾得这么干净。”
这方面我也有点与众不同,床上的被褥,衣服,这些我都不大讲究,但我喜欢拖地,尤其是水泥地,天天拖,把全身力气用在拖把上,每次都要出一身大汗,拖上两三个月水泥地就会发亮,泛出一片淡淡的幽光。遇到一只被烟火和油腻糊脏的铝锅,我也喜欢把它擦得锃光瓦亮,螺帽下的缝隙都不会放过。但对瓷砖地面或者一只新锅,我是很少去打理它们的。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性格,这种性格影响怎样的人生,就更不知道了。
她把小猫放在地上,小猫竖起耳朵,警觉地观察着新环境。她说:“哎呀,蛇和猫会不会打架?猫咪这么小,肯定打不过蛇。怎么办?要不我养大了再给你。”我说:“不要紧,它们不会打架,这种蛇性格很温驯,胆子又小,上次被高袁打了,几天不敢出来。”她问:“蛇也咬老鼠,听说。”我告诉她:“别的蛇咬老鼠,翠青蛇不咬,它喜欢树蛙和雨蛙,还喜欢蟋蟀和蝗虫。”她说:“它们不是同类,在同一间屋子怕是不会和平相处的。如果不行,我劝你把蛇放了,好好养猫。养猫是为了画猫,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画,考不上大学,考个艺专也可以,艺专对文化分要求低一些,去年二百七十分都可以上,明年最多三百分。”
我画猫只是因为喜欢,从没想过要把它同今后的生活联系起来。叫我把蛇捉到什么地方去丢掉,从此不让它进屋,这我肯定做不到。我喜欢猫,是因为我和它有相似之处,这和喜欢与自己的志趣相投的人做朋友没什么区别。翠青蛇就不同了,几次奇迹的显现,我相信它和我的生命有关。虽然我一度认为它已经脱离了爸爸的魂魄,已经还原成一条普普通通的蛇,但我无法否定它和爸爸之间的关系。退后一步说,即使它和爸爸任何关系也没有,但它和我在一起已经生活了这么久,我哪里忍心把它赶到荒郊野外去?想到这里,我坚决地摇了摇头,她误会了,她以为我对参加高考没有信心。她说:“我算了一下,语文题是一百五十分,以你现在的成绩至少可以考九十分,数学物理化学每科只考四十分,考四十分应该没问题吧?政治可以死记硬背,从这学期起就开始背,争取考五十分,这样一来就简单了,其他两门只要各考二十分就够了,就有三百分了。”本来,我应该为有这样的人给自己设计前程而感到高兴,但此时像猫一样固执和狭隘的性格在作祟。我说:“考得起考不起无所谓。”“无所谓?”“也不是完全无所谓。”我的意思是我还没想好,对未来还没有固定的想法。她说:“除了画猫,还要多画人物素描,考试的时候光画猫恐怕不行。”我说:“我不喜欢画人。”“为什么不喜欢?”“我不知道,从来没有画过。”她说:“不是因为从来没有画过,是因为你性格内向,怕和人接触,宁愿和猫呀蛇呀这样的动物接触也不喜欢和人接触。这不怪你,爸爸死了,妈妈又不管你,你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也许你自己没有感觉到,但我感觉到了。马也,这样不好。”
我尴尬地盯着猫,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是怎样一个人,可她说得对,太对了、太正确了,这种正确性让我不知所措。她说:“好好画画人物素描吧,不喜欢也要画!”她的语气里有命令的成分,但不是老师对学生,而是姐姐对弟弟,或者像妈妈对儿子。除了认真,还有一份严厉。这时候,翠青蛇回来了,华老师吓了一跳,小猫也吓了一跳,而翠青蛇自己,也受到了惊吓,它本想回头,可回头已经来不及了,于是顺着墙根极快地梭到箱子后面藏起来。小猫在短暂的惊悸之后很快镇定下来,并且发现蛇更怕它,它的胆子顿时大起来,谨慎地绕过箱子,看了看箱子和墙壁之间的缝隙,不知看见了什么,只见它后退两步,躬起身体,倒提起右前爪,呜呜咆哮,毛全都竖起来,它的个头太小了,所以虽然它是认真的,拿出敢和翠青蛇决一死战的架势,但看上去太可笑了。我和华老师忍不住笑起来。
我移开箱子,把蛇捉到手上,用另一只手去挠猫的下巴颏,小猫躲着我,不让我靠近。我说:“你们不能打架,你们是一家的。”蛇在发抖,我轻轻抚摸它,叫它别害怕。我安慰了一阵,然后把蛇放在它平时呆的地方。再去逮小猫,它也需要安慰,可它躲闪着不想要我,它大概把我看成和蛇是一伙的了。我抓住小猫,挠它的下巴颏,它咕咕地伏下去,终于安静下来。这时我故意把刚才接触蛇的手掌给它闻,它嗅了一下,好像还能接受,眯起眼睛,把下巴颏扬起来,要我继续挠。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教我的两个小伙伴怎样和平共处。猫喜欢暖和,晚上我把它抱上床,让它和我一起睡。蛇正好反,喜欢阴凉潮湿。我在箱子里垫了一层土,洒上水,还栽上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杂草,翠青蛇一下就喜欢上了。暑假结束了,它们没有成为朋友,但相安无事。
假期里还发生了一件事。矿上的澡堂垮了。澡堂是油毛毡和竹席搭的,那天突然一股大风,把油毛毡房顶掀翻。澡堂不分男女,这天正好轮到女的洗澡,她们一下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矿长和书记如临大敌,把没去洗澡的妇女组织起来,叫她们站成一排,挡住那些没穿衣服的人,其他人一律不准靠近。
华老师也在澡堂,她的腿被生锈的钉子划破了,肿了,高袁果果的妈妈不知道怎么办,她在卫校培训了半年,这点医疗知识不管用,抹一种消炎药看不行又换另一种,但所有的消炎药都抹遍了,肿不但没消,还越肿越粗了。李元强说,要用泡菜坛里的酸茄子来包,泡的时间越长效果越好,矿上的人都不相信,夏维凡也不相信,他用藤椅绑了个滑竿,请人把华老师抬到旧盘去了。晚上,那些抬滑竿的人回来了,说输液了,但没什么好转。我去李元强家,和他打起火把到村子里找酸茄子,最后在一个九十四岁的老婆婆家找到了,我们连夜赶到旧盘。夏维凡很感动,同意用酸茄子试一试,包了两个多小时,还真是起作用了。华老师笑了,夏维凡也连说谢谢。我假装去厕所撒尿,躲在里面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既感觉很幸福也很自豪,可她越是感激,我越是受不了。还有,她那一笑很美,可我却感觉到一丝心酸,地质队的条件太差了。
曾萝卜给他父亲写了封信,他不回来上学了,他已经找到工作了,在一个汽车修理厂干活。这封信是一个月前写的,邮到旧盘后没人取,地质队的人去邮局汇款这才把它带回来。班上只有六个人了,虽然只少了一个人,可总感觉少了好几个人似的。
G刘爱: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我和马也去横坡。我知道这是一趟苦差,但我不怕。去横坡的车有意等到天黑后才从贵阳出发,因为有一段路正在扩建,夜里路上行车稀少,不堵车,天亮后就可以赶到横坡。
这是一辆双层卧铺大客,我从没有坐过这种车,被子上的斑斑点点让人起腻,我既不敢躺下去,也不敢靠在被子上,我只能像日本人那样盘腿而坐。
马也这次去横坡,是去帮一个老人收玉米。老人的儿子媳妇都死了,只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孙女。村子里没人帮他吗?我问。村子里的年轻人全都外出打工去了,马也说。那你也不用亲自去呀,把来去的车费寄给他,他雇人也应该够了。我说。马也笑了一下,说:“他看见我他就高兴。他只种了两亩玉米,我一去,村子里的人都会去帮他,一会就收完了。”
这时一个炮嗓门叫起来,谁的臭鞋,太臭了!售票员捏着鼻子找到一双高统球鞋,连问几声是谁的,都没人回答,它的主人大概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下承认。炮嗓门说,这么臭的鞋,卖给本拉登丢到美国去,比原子弹还管用。我也早就闻到那股奇特的味道,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另外几个乘客叫售票员快把这双鞋扔出去,要不然就要收空气污染费。他们是在开玩笑,马也却认真地说,不要丢,找个塑料袋装起来就行了。臭鞋装起来了,但臭味并未完全消失,四十多双鞋,全都脱下来放在车子里,每双鞋的臭味都有个性,这也许就是它们主人的个性,只不过是平时被深深地隐藏了起来。
马也整理了一下被子,特意用被子把脚包起来。我不主动问他什么,他就不和我说话。我暗想,这个人是不是太无趣了?
窗外除了疾速地闪过的汽车灯光,已无其他光源,我想起了迪伦马特的《隧道》:也许我们将在黑暗中一直风驰电掣,没有尽头?有一件事我本来不想说的,可在这穷极无聊的客车上,我又不能不去想它,觉得还是说出来好。当然,事情发生时我心里的想法和现在复述它时的想法,已经不可能完全相同。人不能两次跳进同一条河里,也同样不能两次产生一模一样的想法。那天——其实就在昨天,可我觉得已经是好久的事儿了。我在情人谷游了好几个小时,从河里爬上来后,林白霜带我去吃饭。仍然是中午那个饭店。饭菜仍然不错,但没什么好说的。酒也不错,我们都喝了不少。吃喝的时间很长,但我觉得自己并没有醉。刚开始我们互相说话,打趣,把自己最拿手的笑话拿出来,或者回忆一下童年的艰苦生活。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和林白霜聊起中学时的一些事儿,而他的同事和女朋友也自顾自在那儿说话。后来,他的同事和女朋友出去了,他们中途是否回来过,我记不得了,反正过了好久,我才发现他们的位置上空了。我问他们去哪儿了?林白霜小声说,他们到房间里去了。现在回想,当时我已经有些醉意了,因为我没有追问他们到什么房间里去了,去干什么。或者林白霜根本就不是这样回答的。反正不一会,我就和他到了一间看似干净,其实很潮湿的屋子。
我这时终于感觉到醉了,大脑特别活跃,所有的想法都归不到一条线上。林白霜说,我们今晚就住这儿好吗?我说好啊,这么安静,空气这么新鲜。他的声音很小,几乎是凑近我的耳朵说的,我却像一个快乐的村妇一样大声回答,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似乎也没有必要去控制。
他拥抱我,很温柔很认真。我没有反对,我笑着问他要干什么。他没说话,把我推开一点,然后吻我。我笑得更厉害了,我说,林白霜,你要干什么呀?我的话断断续续,他不允许我说话,他要我还吻他。我说,不行不行。可同时我已经还吻他了。当我们的嘴唇碰到一起时,我心里升起一股热望,身体也舒服得发热。我一边吻一边为自己开脱,这是可以的,没什么的。不过也有可能,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是对接吻并不反感。这事虽然过去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描述我当时的感受。他想把舌头伸进我嘴里来,我抵挡了一阵,终于没有挡住,他贪婪地得寸进尺地往深处探索,当然,他的动作很温柔,并且总是希望我和他一起往我们从没经历过的境界前进。我胸前的纽扣儿被解开了,他用双手揽住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双乳之间。我望着他的满头短发,忽然间生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母爱,觉得他很可爱,像个大男孩。我对这方面的事了解不多,上大学的候,和我同宿舍的有过性经验的女同学说,那种事你从没做过不觉得什么,做过了就会忍不住还想做。最出格的一次,我们逼迫她讲述全过程,她绘声绘色地讲着,讲完后大家全都不吭声,她突然神秘地嘻嘻一笑,叫我们摸摸自己的乳房。我承认,并不仅仅是乳房才有反应。可没过几天,我看了一本杂志书,发现她讲的事儿是这本杂志上搬来的,并不是她的亲身经验。我暗想,也许那事并没那么神秘,神秘性是书上杜撰出来的。我的胸罩被掀开了,乳房跳了出来,我觉得不行,绝不能让他碰它,不能太过分,但说真的,我的确有种渴望,渴望有一双手去捧它,抚摸它,将它紧紧地攥在手里。他没有这样,他一下脱下他的裤子,就像我非常喜欢似的把他那个东西亮了出来。非常粗壮,吓了我一跳,我想我会痛的。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种声音,既舒服又难受,既像在撒娇又像叫苦不迭,总的来说有些矫揉造作。他停止了行动,我用眼神问他,这是什么?他笑了一下,说是他的同事和他的女朋友,他们就住在隔壁。天啦,我几乎尖叫了一声,用力把他推开,迅速整理好衣服,然后夺门而逃。我跑到月亮地里,任凭他怎么劝也不肯回让人感到龌龊的房间。我叫他自己回房间里睡,我就睡在车上。他说算了,开车把我送回贵阳,明天早上再去接他的同事。
坐在车里,我心里生起一股内疚,我没能让他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刚才,如果他强行把我推到床上,也许我半推半就着就让他实现他的欲望。可听到那个声音后,他再来强迫我,我非反抗不可,绝不可能让他得逞。他想和我做爱,并不是因为他爱我。换成别的女子他也会说同样的话,做同样的事。即便他真的爱我,当他从我这里得到满足后,总有一天他会对我产生厌倦,他不可能对我永远满怀激情。虽然我在这方面毫无经验,但我意识到,若答应了他,他决不会因此更加爱我。他的长相和性格都很可爱,但我对他还没有爱到愿意献身的地步,那个值得我献身的人还没出现。想到这里,我不禁庆幸,天啦,好险!
回到我的寝室,我已经彻底冷静下来,他还不死心。我去洗漱回来后,发现他有些难受地蜷缩在沙发上。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肚子痛。我说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痛起来了。他一脸无辜地说,他那里一直都是硬起的,他知道我不会答应,他只好忍,他说,那东西硬起来,是因为有一种液体把他冲胀了,一直处于那种状态,液体就会往肚子里倒流,所以肚子痛起来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问他怎么办,他叫我给他揉揉,我问揉哪儿,他说就揉那个地方,把液体放出来就好了。我说,你自己揉呀,他说他自己揉就是自慰,我帮他揉就是治病。这时我已经完全明白了,但我不想点穿他。我拿起手机,叫他别出声,我妈妈打电话来了。其实是我打给妈妈的。妈妈不满地嗔怪道:鬼丫头,不看几点了,这么晚还打电话。我说我睡不着,想妈妈了。和妈妈聊着,故意当他不存在,他坐了一会,不满地离开了。
我似乎很老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我很难堪,因为我没有一开始就拒绝他,没有真正的爱情却又想做那种事,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无所适从的难题。如果没有那让人恶心的叫唤,我是否管得住自己?这虽然是我亲身经历的,但我自己却无法说清楚。
车子里鼾声一片。睡在我旁边这个人没打鼾,他不时翻身,终于装不下去似的爬起来,问我愿不愿意披上他的衣服,因为天凉下来了。我问他还有多远,他说还早,至少还要八个小时。我说衣服不要,和我说会儿话就行了。我们聊了会儿交通和汽车。我喜欢开车,心想自己这么年轻,开着一辆越野型轿车,将有多酷。然后我们聊到各自的童年,他讲了一个故事。
他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一九七八年了,但物质还不很丰富,而他所在的地质队又和农村没什么区别。那是一个很贫穷的大山沟,农民的主食是玉米和土豆,地质队稍好一点,吃的是有股陈味的战备粮。生产队长的儿子、马也的同班同学买了一颗水果糖,没有包装纸,售货员用筷子把糖放在他的手心,他没把糖立即放进嘴里,而是把它倒腾到另一只手,先把手板心舔干净了再倒腾回来。见另外几个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先吮了一口,然后吐出来,给另外一个同学吮,这个同学吮一口再转下一个,一颗糖从七八个孩子的嘴进进出出,越变越小。第三次轮到马也时,只剩一小块了。太滑了,差点掉在地上,他忙用舌头卷起往口腔深处送,哪知送得太深了,他本想把它吐出来,可它却一下从喉咙滑下去了。几双眼睛看着他,愤怒又鄙夷、不满又不解。八个人的快乐被他一个人独吞了,他尴尬地说他不是故意的,是糖太滑了。如果他们揍他,他绝不还手,可他们没揍他,而是跟着那个买糖的同学玩沙子去了。他们分成两派打仗,不要马也参加。他们知道这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他恨自己不争气,心想等他长大了有钱了,买它一箩筐水果糖,让大家吃个够。许多年过去了,他对这事仍然记忆犹新。他说:“这颗滑进我肚子的糖似乎从未被消化,它一直躲在我肚子深处,因为我老是想到它。但我再不会去实现那个梦想,买一箩筐糖来给大家吃。我越来越不喜欢甜的东西,牛奶豆浆什么的加了糖我就不喝,不管什么饮料,只要有白砂糖,我就连尝都不想尝。更多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口味,而是因为心境,心境已经变了。”
我的童年可没这么多有趣的事情,我三岁进托儿所,五岁进学前班,七岁上一年级,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我发现,我跟他不在一个世界里,他在另外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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