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思文丛:深夜醒来-深夜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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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楝树

    生我养我的那个村子,我现在很少回去了。父母和祖母先后去世,那里已经没有了我的亲人。虽然不回去,但总是会想起它,想起那里的街道、那里的庄稼、那里的老宅,还有老宅里的那棵苦楝树。

    我小时候的乡村,各家的院子都分前院和后院。前院大,后院小。前院自然直通着大街,后院则顺着堂屋右侧的一条小胡同而入,是封闭式的。我家的前院种着枣树、梧桐树和榆树,后院有一小片菜园,还有那棵苦楝树。

    那棵苦楝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种下的,我记事的时候已经很大了。我喜欢在树下面玩。因为后院小,苦楝树的树荫几乎能遮住整个后院,本来就很幽静的后院就显得更幽静了。我常在她的树荫下做一些隐秘的事:偷偷吃什么东西,读大人们不让读的书,或者就什么也不做,看蚂蚁上树。每次大人们要找我的时候,我十有八九就在后院的苦楝树下。

    都说苦楝树的果子是苦的,我尝过,果然是苦的。

    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世了。那时我正在外地读书,匆匆回去参加了父亲的葬礼之后又返回了学校,再次回家已经是寒假。我发现后院经常有人,不是母亲就是祖母,她们总说去后院拿什么东西,或是一根葱,或是一棵萝卜,一拿就是很长时间。有一次,我悄悄跟着祖母来到后院,发现她在苦楝树下哭泣。她抱着树,像抱着一个孩子。她呜呜地哭着,脸颊紧紧地贴在树上。

    又过了几年,母亲去世。我毕业回家教书,和祖母同住在老宅里,又看见她频频地去后院。我没有再跟着她。我知道,她一定又是在苦楝树下哭泣了。因为,我也会趁她不在的时候,去苦楝树下哭泣。

    再后来,祖母也去世了。我没有去苦楝树下哭泣。我关上门,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哭。

    ——苦楝树,是背着亲人哭泣的地方。在没有亲人的时候,什么地方都可以痛哭。但亲人在,就不一样了。我们不对着亲人哭泣,如同不对着亲人示爱。不示爱是因为害羞,不哭泣是因为心疼。是这样吗?

    苦楝树。一定有很多这样的树。

    苦楝树。真的是很苦的一种树。但是,也是最亲的一种树。

    那匹白马

    那天看美剧《破产姐妹》,看到那个落魄公主Caroline离开豪宅之后随身带走的居然是一匹马,我忍不住笑了。但笑得很短,因为想起了家里曾有过的那匹马。

    1982年,我十岁。夏天麦收之后,我家分到了地,之后集体的一切都开始分,包括原来生产队的牲口。牲口是要抓阄的,我家去抓阄的自然是一家之主的父亲。那天,父亲很晚才回来,一脸喜气,说:“咱家抓了一匹马。”母亲却不怎么高兴,说:“是那匹白马?”父亲说:“是呀。”奶奶说:“它有年头了,怕是干活儿不中。”父亲说:“它肚子里还有个小的呢,春天就生了。”母亲和奶奶顿时高兴起来,一起道:“那好。”我这才知道,它是匹母马。弟弟问它在哪儿呢?父亲说它在院子里拴着呢。我们便跑出去看它。夜色里,它安静地站在那儿,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温和极了的大眼睛默默地看着我。我试探着摸它身上,它一动不动地任我摸着。我看着它的肚子,想着里面有一匹小马吗?真是神奇啊。

    西厢房是一间破旧的平顶小屋,就成了马的家。我自告奋勇,一放学就去喂马,给马添草、添水,打扫马粪。我喜欢听它喝水的声音,摸着它的长耳朵,和它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和同桌又吵架了,今天语文作业很多,不小心丢了两毛钱,放学路上有男生劫道说闲话……乡村之家,大人们都整日忙碌着,哥哥和姐姐都在异地读书,弟弟太小,只知道坐在地上玩土玩沙,我常常是孤独的一个。很快,这马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我说什么,它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在寒冷的冬日,它鼻子里咻咻的热气吹着我的手。我还喜欢摸她的腹部,那里的皮肤十分细腻、温柔,缎子一样,特别适合抚摸。而且非常温暖。像装满了温水的保温袋。

    我还骑过它好几次,悄悄地。我站在马槽的沿上,小心翼翼地伸出腿,跨坐在它的背上。小屋很低,我的手几乎很容易就摸到了房顶。我俯下身,搂住马的脖子,在它身上蹭啊,蹭啊。有两次我摔了下来,摔到了马蹄子旁边。马一动不动,等我起身,稳稳地在它面前站定,它方才默默地看着我,甩一甩尾巴……这样的日子里,老马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春天也渐渐来了。春光和暖,春风拂面。春天让人沉醉,也给我一种幻觉,似乎日子就一直会在春天里,不会改变。

    但那一天,终于还是来了。那天,我放学回到家,一进院子就觉出了异样。我奔到小屋,马就不见了。我当即哭起来。母亲走过来,把我拉进堂屋,方才告诉我:已经把它卖了。

    “它快生了。咱们不会伺候快生的马,太费心……”

    “我伺候!”

    “你?”母亲笑起来,“生下来,那小马驹还得调教呢。都是细功夫,咱家谁也不成。”

    “为啥不早说?”

    “早说你会让?”

    是的,我不会让。这马已经成了我的亲密朋友,朋友能卖吗?

    自从这匹马之后,我再也没有饲养过别的动物。我怕。这白马让我知道,以我的心性,我不能把动物只当成动物。它们是朋友。也因此,在我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善待这些沉默的朋友的时候,我就自觉地保持着和它们的距离,以免自己陷入无奈的疼痛。是的,我承认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也是一个脆弱的人。

    老姨

    上焦作师范那年,我十四岁。那时学校还在焦作市的西北角,紧靠着山。老姨家的闫河村离学校不远,大约七八里。每到周末,我不回家的时候,就会去老姨家。

    老姨是奶奶的亲妹妹,有的地方叫姨婆。奶奶三个亲妹妹,闫河这个老姨和她长得最像,性情也最近。七岁那年我突发重度胸膜炎,在焦作市矿务局医院住了三个月,医院离老姨家也很近,老姨经常送吃送喝,那时候我就知道:她很亲。

    在老姨家的周末过得很单纯,除了一起做吃做喝,别无杂事。她喜欢包饺子,因我那时候不吃肉,她就给我包素的。包得小小巧巧,精致可爱。我们一边包饺子一边闲话,主要是她讲我听。她讲小时候如何和我奶奶玩耍:“逢五逢十有集,俺爷没事儿就会驾着马车带俺们去逛一圈,扯花布,扯头绳,再各人一碗羊杂碎,配一个烧饼……那时候的吃食,香。”

    她讲和老姨夫相亲时如何胆怯:“不敢看他,一眼也不敢。成亲了,都有孩儿了,我问他,你相中我啥了?他说:相中你一双大眼,太会瞪人!”她的眼睛确实很大,皮肤也白,是我三个老姨中最漂亮的一个。

    也讲她的三个儿子:老大怎么出息,老二和我一样是个左撇子,老三刚结婚,和媳妇三天两头斗嘴呢……说着就给我看她腿上凸出来的青色血管:“医生说是静脉曲张。唉,一身毛病,恐怕活不长了。”然后就给我看她的寿衣,一整套,是她早就准备好的。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她一样一样给我展示讲解,喜滋滋地问:“好看不好看?你看这做工,外头可买不着的。慢工出细活儿。”我傻傻地说:“其实,等你穿的时候,你自己也看不见。”她的眼睛立马瞪起来:“咋看不见?我自己试了可多回呢。没事儿我就试,没事儿我就试!我穿给你看看吧?”

    她常去杨庄看我奶奶,每年小住一两回,每回住上八九十来天。姊妹两个摘豆角,做棉衣,穿竹帘,或者在大门口说着家常话。街坊邻居见了都问候她:“哟,他老姨串亲戚来啦?姊妹俩长得真像。”她笑眯眯地应答:“是姊妹咋能不像?”

    她最后一次来我家住,是我奶奶去世的时候。父母早逝,奶奶是我们最后一个长辈。这样的大事没有长辈领着是不行的,她就来了。她前前后后跑着,招呼着迎来送往、茶水酒席、收礼回礼。不时拉着我们哪个姊妹,说烟发得太多了,孝布扯得太宽了,为我们省俭着,生怕我们吃了亏。偶尔闲下来一会儿,她就到奶奶灵前哭一会儿,口中喃喃道:“我的姐啊……”

    我见她最后一面时,她已经有些老年痴呆,在二儿子家。我拉着她的手,报着我的姓名,她的泪水顿时盈满眼眶。我们就那么哭着,哭了很久。后来我就再也没去看过她。直到今年春节,我回老家去看大哥,他说老姨去世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走在路上。茫然地看着路边的村庄和行人,我想着老姨的样子。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她了。我最惭愧也最无耻的亏欠是:她在我这里只是付出,从没有得到过什么。

    能给她什么呢?什么也给不了。也许,说到底,我能做的,就是铭记着她的亲爱,再把自己的亲爱传给我的后辈,让这苍凉人世,有着最朴素也最永恒的暖。

    一顿家常午饭

    那天,《回族文学》的编辑马晓艳陪我从天池下来,正赶上了午饭时分。她问:“想不想吃顿家常饭?”我说当然想。她说:“那就吃我妈妈做的拉条子吧,她做的拉条子很好吃。正好路过我家,我也正好看看她。”——天池脚下就是阜康县城,她家就在县城里。

    然后我听见她给她妈妈打电话,问:“姐姐带真真走了没有?走了吗?是爸爸去送的吗?你一个人在家?又在伤心着呢吧?我带一个朋友回去吃饭,是口里的朋友,想吃拉条子。你简单做几个菜啊。”我在一边默默地笑。我是“口里的朋友”,这称呼好。还有,“简单做几个菜”,就是这么朴实,不来那些花哨的噱头。如果在“口里”,肯定是要说“多做几个菜,要最好的,最拿手的”云云。和新疆人处,真是不用存一点儿戒备的,他就是敞开了心思给你看。

    挂断电话,晓艳给我讲,她姐姐在兰州,女儿叫真真,真真是她妈妈一手带大的,到了上学的时候老少两个才分开,一到假期就会回来,每次走的时候老太太都会抹眼泪:“舍不得。”

    新村路和博峰路的交叉口,一个很静谧的小院,晓艳说到了。上得楼来,她一边敲门一边喊着“妈妈”,这情形让我突然很难过。很多年前,我也曾经是这样啊,只要回去看妈妈,都是边进院子边喊的——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情了。

    门里面没有动静,晓艳掏出钥匙,打开门。进门就是客厅,非常干净爽利。沙发,茶几,电视机旁边的红艳绢花,窗台上的碧绿盆栽……皆一尘不染。房子是有了岁月的,房子里的东西也是有了岁月的,但看到眼里却是那么新鲜和清洁——这是多么勤勉精细的手才能打理出来的啊。

    老太太出现在眼前,刚才应该是在厨房里。她微微笑着对我寒暄让座,泡上了八宝茶,递上瓜果,脚步有些缓重,神情却落落大方,端庄沉着。她穿着一件灰褐色底子起着红蓝花朵的长袖褂子,头上是镂花深金色丝巾,颈上是白色的珍珠项链,腕上是一只淡青绿的玉镯。她问我从哪里来?以前来过新疆没有?又和晓艳说着某某某熟人也是河南的,谁谁谁有河南的亲戚……

    我跟着她到厨房,看见做拉条子的面已经和好了,一条条地盘在那里,泛着淡淡的油光。锅里正炒着菜。问她要帮忙吗?她说不要不要,把我让回到客厅里。晓艳却洗了手,到厨房帮忙。母女两个边做边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很快,饭就好了,我们坐下吃饭。四个菜,其中有一个炒牛肉,还有一个炒白菜。拉条子十分筋道。我慢慢地吃着,一边和她们聊天。

    “妈,这两天睡觉好不?”

    “昨黑夜还好,前黑夜不行。两腿抽筋……腿不行了,睡不着。”

    “您要把身体养得好好的,常去外面走走。”

    “妈想去麦加朝觐。申请了好几年了。”

    “一个人就得花好几万,三四万吧。得申报。上头是有名额的,不一定能批下来。趁着还能走动,就想去一趟。”

    “好几万,是不少呢。”

    “孩子们给的钱。”

    “都挺孝顺的呢。”

    “嗯,都好。四个都是大学毕业,都工作着呢。都好。老大在美国当老师。”

    “那真是好。您供四个孩子,当年是不是得欠债啊?”

    “没有。日子是紧巴巴的,可没有欠债。他爸爸在卫生局开车——这房子就是卫生局分的家属院——工资不高,我在乡下种地,有粮食吃就好多了。再干点儿别的贴补家用,就不用借钱。日子一直都还好。两个大的上大学都没花多少钱,一毕业就更好了,拉扯着两个小的,给他们交学费,买衣裳……都挺好的。孩子们前些年凑钱给我买了养老保险,现在一个月能领一千多。”

    “真是挺好的。”

    ……

    突然想起晓艳在路上跟我讲,她在石河子上大学的时候,每年到了棉花盛开的季节,学校都要派学生去摘棉花。交了钱就可以不摘,而摘了就可以挣钱。有很多同学都不摘的,她每次都去摘。一摘二十多天,手被划得一条条的血道子,吃得也很差,毒辣辣的太阳晒着皮肤疼。可是想到家里,她就觉得自己不能去偷这个懒。

    这就是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规矩,懂事,能体恤父母付出的辛苦,也能回赠给父母最贴心的报答。而所谓的幸福和爱,就在这付出和报答之中吧。

    拉条子吃完,晓艳端来了面汤,说是“原汤化原食”。河南也有这样的说法。喝完了面汤,又坐回客厅里。我说想看看老照片,老太太便找了一堆照片过来,我慢慢翻看。有一张我翻拍了一下:她抱着她的长子,梳着两条辫子,圆润娟秀的脸庞,眼睛里透着盈盈的笑意。一望而知是一个日子过得平和丰足的美丽少妇。

    顺着老照片一一回溯,这个家庭的历史清晰呈现:长子到北京读大学,又到美国读研究生,读博士,一个稚气的男孩逐渐成为盛年的男人,脸上神情由腼腆拘谨逐渐到明朗笃定;两个女儿依次长大,原本有些乡气的衣衫和有些青涩的容颜逐渐蜕变,距离当下越近越是时尚好看。然后她们结婚,她们怀抱宝贝,都是“绿叶成荫子满枝”。一张又一张的全家福,家庭成员越来越多。夫妇两个也跟着一张张影像逐渐由中年进入老年:在天池,在北京,在美国……

    很快就得走了,我提出给她们母女拍合影。她们很高兴地配合着,这边沙发拍一张,那边沙发拍一张,把绢花摆到跟前拍一张,挽着胳膊头挨头拍一张……然后我和老太太合影。我一直期待着这个时刻,甚至可以说,之所以提出要给她们母女拍合影,最重要的就是为了顺理成章地达到我和老太太合影的目的。

    我和老太太合了两张。我离她很近,很近。我闻着她身上的气息,这是母亲的气息。我很想像晓艳那样挽着她的胳膊,像和我的母亲一样。可是我没有。她是母亲,她当然是母亲,然而我知道,她不是我的母亲。我是如此靠近这温暖,但这温暖终归是晓艳的温暖,而不是我的。

    “你拍照的时候好乖的,好像个小女孩。想妈妈了吧?”晓艳没心没肺地问,却是一语中的。我没有回答,眼泪却是控制不住了,于是跑到卫生间里,悄悄地哭了一会儿。清理好眼泪,回到客厅里,老太太正在收拾那些照片,边收拾边对晓艳絮语:“回头好好把这些照片整整,将来我不在了,你们几个分一分,做个纪念……”

    “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嘛——”晓艳娇嗔。

    该告辞了,老太太把我们送出了门。正要走下楼梯,我又有些犹豫,觉得有一件事是该做的。正犹豫着,回头看老太太,她已经伸出了胳膊,把我拥抱在了怀里,说:“下次再来。”我也拥抱着她,拥抱着这个母亲,我说:“您要好好的,要健康长寿啊。”

    ——她一定是感知到了什么,以一个母亲的本能。谢谢她那么拥抱过我,我确实是一个很需要这种拥抱的人。所以,她拥抱我的感觉,一直萦绕在我的身上。

    拒绝迫害

    余华曾经在一篇名为《关于时间的感受》的随笔里以颇有些撒娇的语气这样写道:“这是时间对我们的迫害,同样的距离,展望时是那么漫长,回忆时却如此短暂。”——我也是广大被迫害者中的一员。为了不让自己不爽,也为了让自己少发那些矫情的感叹,平时我有意回避这种被迫害的感觉。但不久前的一个夜晚,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让我不得不直面这种迫害。他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声,道:“二十年了啊。”

    是的,毕业已经二十年了。二十年,弹指一挥间——每当用到这些词语的时候我就会纳闷:到底是谁在弹指?相比于长着指头的我们,弹指的更像是没有长指头的时光。他老人家无指胜有指,只需吹气一般打个小小的哈欠——或许还用不了一个哈欠——我们就被它弹出了肥胖的体型、水肿的心灵、横生的皱纹、粗笨的老茧……

    同学说的是毕业二十年同学聚会的事。电话里,他语重心长,谆谆教诲:“二十年了,多不容易啊,一定要来啊,同学情意值得珍惜啊……”

    我只沉默。心中无比平静、清凉。

    我不打算去。不,我对同学们没有什么成见,我的大学生活过得还算可以,是最正常、最普通、最平凡的那种生活。有被窝卧谈的红颜知己,也有秋波暧昧的青衫之交,有着最简单的烦恼,也有着最没创意的欢乐,一些些浪漫,一些些愉悦,一些些欢喜,一些些感伤……总之,该有的我都有,包括偶尔想起便会微笑的美好回忆,不该有的我都没有,包括那种让我无法面对旧人的幽暗繁复的心理顽疾:我想说的是,我之所以不想去参加这个聚会,和我的学生生涯本身毫无关系。

    有关系的,只是我自己。梳理了一下,大致原因如下。一、随着年龄渐长,我的生活越来越孤独,越来越不喜欢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因为只要参加集体活动,就得符合集体活动的某些规则和潜规则,就得耗费掉我珍贵的身心自由。对现在的我来说,不自由,毋宁死。二、在所有的集体活动中,我尤其不喜欢同学聚会这种形式以及与这种形式搭档的常规内容:二十年前个个纯真如玉晶莹剔透的神仙少年变换成了脑满肠肥庸俗不堪的中年男女,试图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制造些许青春幻觉——做了小官的人控制不住习惯性的颐指气使和扬扬得意;混得不如意的坐在角落里低头耷脸,落落寡合;曾经月朦胧鸟朦胧过的恋人互相打量,感慨万端;座位离得八丈远叫名字都得想十分钟的那些则热火朝天地说着工资奖金、老公老婆、儿女学业、健身养生,琢磨着谁或许以后是用得着的,再小心地奉上些言不由衷的恭维和夸赞……用脚趾头都能想象得到,无非这些。

    还会怎么样呢?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同学情意这个词——不,对于加在情意前面的任何定语,我都抱着很顽固的怀疑态度。师生情意,同事情意,邻居情意……算了吧,情意这个主语和前面的定语有什么普遍的关系呢?师生不过意味着那人在讲台上站着而我在讲台下坐着,同事不过意味着在同一个办公室听过彼此的喝茶声,邻居不过意味着墙那边传来的吃喝拉撒的零碎动静,同学不过意味着我们在同一个大园子里的同一间大屋子里过过大致相同的表面生活,如此而已。大学四年,所有的同班同学里,我只和三个人结下了真正的友谊,在我共计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涯里,这个成绩已经算是硕果累累了——其中就包括打电话通知我参加聚会的这个。我相信这三个人就是一辈子没有同学聚会也会经常联系,且是有质量的联系,既然我最珍视的情意就在他们三个身上,那我干吗要去赶全班聚会这种熙熙攘攘的大集呢?

    我承认回忆很美好,我承认那些想把美好回忆再恢复的同学们的想法很美好,但是恕我不能苟同。美好的东西就让它们在水晶瓶里自顾自地美好去吧,干吗一定要把我们现在满是灰尘的手再伸进去,给它们弄上些细菌呢?干吗要怀着不可理喻的无聊的热情把它们再糟蹋糟蹋呢?从小学到大学,我从不喜欢回母校,也不喜欢回故乡。就像我从不约见曾经恋爱过的男友,即使他约见我,我也绝不相见。

    所以,不去。坚决不去。有人爱赶就让他们赶去,我绝不允许自己去赶同学聚会这种一眼望到底的大集。我拒绝任何形式的这种大集。我绝不在接受时光无形迫害的同时,再委屈自己去接受集体有形的迫害。我不是受虐狂。

    我能想象出对于我的这种态度,同学们会有什么说辞。那就随便他们说我什么吧,高傲也好,孤僻也好,麻木也好,心冷如铁也好,任何一顶道德绑架的大帽子都在我的想象之中。反正我已经是一家帽店的老板了。

    六年

    岁末,一个杂志社的女孩子约我吃饭。这是一顿工作餐。我和她已经六年没见了。六年前,她约我在她的杂志上做一个专栏,当初谋划的时候吃了一顿饭。后来就只是邮件联系,虽然在一个城市,却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专栏一做就是六年。对于我来说,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六年的漫长岁月早已经让我对这个专栏审美疲劳,我屡屡推辞,却屡屡未遂。这次见面的由头,便是她要游说我继续做下去,而我的目的是游说她将我休掉。

    走进约好的饭店,在预定的座位上,我看见一个珠圆玉润的少妇正在看菜单。我看了一眼她的轮廓,不是记忆中的那个女孩。转身欲走,听见她喊我的名字。我一边答应着一边斟酌着她的面貌:是她吗?真的是她?

    “是我,不认识啦?”她笑着报上自己的姓名。那一瞬间,我方才确认,真的是她。

    坐下,点菜,吃饭。我们说着杂志社的事,说着稿子的事,渐渐地,饭局行将结束。事也已议定——我终于辞了这个专栏,她也无奈地表示同意。在等服务员上餐后水果的空当儿里,因为百无聊赖,我便没话找话,问她现在的生活情况如何。她说她的儿子已经两岁,家在市中心的一个很有名的小区。记得六年前那次吃饭,她说她刚结婚,在一个城中村租房子住。这么说她发展得还挺好。

    “那个小区位置不错。房子多大?”

    “160平。”

    “四室两厅?”我吃了一惊。

    “嗯。”

    “发财了吧?买了豪宅。”我笑,“房子太空会没有安全感的。”

    “人多。都住满了。”

    “怎么那么多人?”

    “我和老公,两个孩子,还有婆婆。”

    “你是少数民族吗?不然怎么能生两个?”

    “是我老公前妻的女儿。”

    我沉默片刻:“他前妻……”

    “得癌症死的。”

    “那,六年前……”我惶惑了。

    “不是那个人。我的第一个丈夫,也死了。”

    我说不出话来。她也沉默。但她的沉默很平静,看起来丝毫没有被我揭开伤疤的痛苦。于是我静了一会儿,继续问下去——既然已经揭开了,不继续揭下去似乎也是不对的:“他是怎么回事?”

    “他喜欢喝酒。那天,他喝多了酒,去阳台抽烟,身体失控,就一头栽了下去。脑浆都摔出来了。”她依然平静地说着,吃着一片雪梨,“我那时候还怀着孩子,四个月了。后来就做掉了。”

    我看着她。她看起来粉光脂艳,成熟丰美。我以为对于她来说,这六年是平静的六年,不是手机资料里那风起云涌的六年。2005年,连战光临北京,马英九当了国民党主席。2006年,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穿越冻土里程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进入试运行,结束西藏不通铁路历史。2007年,“高音C之王”帕瓦罗蒂在意大利的摩德纳因病逝世,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将嫦娥一号卫星成功送入太空。2008年,四川省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死了八万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中国拿了51块金牌;此外,还有什么?对了,还有艳照门。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大楼火灾,3G正式登台亮相,罗京病逝,邓玉娇案,乌鲁木齐“七五”事件。2010年,王家岭发生透水事故,青海玉树地震,死了两千多人;上海世博会,看一个沙特馆要排队九小时。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福岛核电站核泄漏等级为最高的七级,无数中国人将超市里的盐抢购一空……

    面前的这个小女人,我以为她的美,她的安恬,是岁月自然沉淀的结果,却没有想到她经历了这么多深渊般的历练:丧夫,流产,寡居,认识第二任丈夫,再生子,成为母亲兼后母,还和不知脾性如何的婆婆同住……走在大街上,谁看得出这个秋波无痕的漂亮少妇经历过这么多呢?真是应了泰戈尔的那句诗: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

    ——当然,我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当活生生的例子一次又一次摆在我的眼前时,我还是忍不住要震惊。如同亲爱的朋友心脏病突发差点儿死去,办公室同事的孩子得了自闭症,一个同学在开车时因不期而至的癫痫而翻车致残……那些传说中的不幸,似乎十分遥远,但其实就潜伏在我们的身边,随时都可能朝我们举枪射击。我们无处躲避,防不胜防。也因此啊,每当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着一张张似乎平静甚至冷漠的面孔,我都会止不住自己的好奇:在他们的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还将发生什么?

    没有人知道命运将会对他们进行怎样的安排。我当然也不知道。我知道的只是,我心里充满了对他们的心疼。心疼。

    告别的时候,她再次对我请求,让我考虑将专栏再做下去。我知道她此时已经不抱希望,只是客气。但我改变了主意,同意了。她喜出望外,没有问为什么。我也没有做别的解释。我知道自己不必对她解释,我自己明白就行了——人生是如此不易,需要我们忍耐,再忍耐。相比于其他的忍耐,如果说不能再继续忍耐一个并不怎么费力且能赚可观稿费的专栏,那实在是有些矫情。

    看,它多么美

    他是一位兄长意义的朋友。平日因为各自忙,我和他见面不多,即使见面,话也不多。但每次见到他,哪怕一个字没有,我都会觉出一种很本能的亲切和信任。只要碰到了心里搁不下的事,我都想和他说说,听听他的看法,从而得到他的宽慰、批评或者是建设性的开悟。每次都很有效,从没让我失望。

    那天也是这样。在一个会议上,我们见了面。会议间隙,我们在走廊上说话。我正纠结于一件俗事,心情不大好,便向他絮絮叨叨地倾诉起来,然后,我等待着他的回答。他却默默地看着窗外,很久。

    “看,它多么美。”他终于指了指窗外。

    我气急败坏地拽了他一下:“我说什么你都没听?”

    他仍然指着窗外:“你看呀,它多么美。”

    我看了一眼窗外,一片茫然。

    “什么美?在哪里?”

    “那片草坪上有一只鸟,它多好看。”

    果然有一只鸟,长长的尾巴,白色的花纹,正在草坪上跳来跳去,轻盈欢悦。草坪上落着一些枯叶,有风吹过,枯叶飘动……都是寻常景象,有什么美呢?

    “我等你说话呢。”我把目标又转向他。

    “你说完了?”

    “嗯。”

    “那我也说完了。”他笑着又指了指窗外,“看,它多么美。”

    我懵懂地看着他的脸,他微笑着,沉静温暖的眼神里含着一丝丝戏谑。然后,他走开了。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只鸟,想着他的话,看了好一会儿。第二天,路过那片草坪,草坪上已经没有鸟了。我走过去,站在枯叶中间,还是想着他的话。忽然听到清脆的鸟鸣声,我抬头看,树上有几只鸟正从这个枝头蹦到那个枝头,只是尾巴都很短,不是昨天那只。它飞往哪里去了呢?我疑惑着,很快释然:它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那是它的自由。

    蓦然回首,看着昨天我和他站立的地方。那条走廊,那条走廊所属的那栋楼,很像一个巨大的鸟笼。

    忽然觉得:人人都是鸟,人所在意的万事万物都是笼子。

    笼子里柴米油盐,嘈嘈切切,摩肩接踵,拥挤不堪。笼子外天空辽阔,云淡风轻,山水江湖,无不可栖。但,还是笼子里的鸟要多得多。因为出那个笼子,太不容易。也正因此,为了避免让自己在笼子里沉溺,再沉溺,直至窒息,才更要让眼睛带着心多去笼子外散散步,告诉自己:笼子外面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

    宛若他指着窗外说:“看,它多么美。”

    是啊,它多么美。而且,其实很近。

    爆米花

    那天,小区的门口来了一个做爆米花的老头。老头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深蓝色的裤子,头上戴着一顶深蓝色的呢子干部帽。他把三轮车扎好,取下东西就开始忙活起来:一个炭炉子,一个风箱,一个大号的塑料水杯,一大一小两个红色的塑料盆,一个小马扎,一个中间鼓两头尖的戴着手柄的黑转锅,一个上边是黑铁桶下边是黑麻袋的物事,外加一个银光闪闪的大方白铁盒……琳琅满目。后几样东西初看起来都是有些怪异的,不过我对它们的用处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黑转锅是爆米花的主要武器,黑麻袋是爆米花刚出锅时盛放的用具,大方铁盒嘛,是用来做大米糕的。

    顾客很快聚拢了过来,十有八九都是做大米糕的。转锅是高压转锅。老头把大米装进转锅里,拧紧盖子,就开始一手拉风箱,一手摇转锅,他拉啊拉,摇啊摇,一边拉摇一边看着手柄上的气压表,一般快到十分钟的样子,气压就足了,老头就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把烧得肚皮白亮的转锅从炭炉上取下,锅口对准铁桶下麻袋的那件黑物事——这时候就知道麻袋上面的铁桶的用处了:只有这么厚的铁皮才能耐得住转锅的高温啊。对准了铁桶,老头就用一根铁撬杠稳稳地插进锅口的阀门开关,身子微微后倾,静一静,聚聚神,然后突然用力一拽。

    轰!

    一声震响,黑麻袋便在这一瞬间被气浪充起,鼓囊囊,饱胀胀。与此同时,老头的脚下腾起一阵白云般的缭绕气雾,一股浓烈的芳香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芳香里,老头迅速地解开麻袋尾部的绳子,把大米花倒进大红塑料盆中。接着他在炭炉上坐上一个小铁锅,把油倒进去,又把糖放进去,开始熬糖稀。等熬得糖稀泛着白沫滚滚热的时候,他就把糖稀倒进红塑料盆里,和大米花搅拌起来,搅拌匀了,就把这些又软又热的混合品倒进那个大方白铁盒子里。然后,他拿出一个大大的带手柄的木片,把大米花在白铁盒子里一一压瓷实,这就成了大米糕。下面的事情就是等大米糕在铁盒里冷却坚硬之后,再用刀子把定了型的大米花一一割成小块,给主顾装进黑色的塑料袋里。这一锅才算彻底清工。

    老头在众人的目光中一五一十地进行着这一切程序。等待着的主顾们有些无聊,就会说起往日的爆米花。都是在乡下待过的,都有过在乡村生活的历史,对着爆米花自然也都有记忆。

    “那时候来我们村做爆米花的那个人总穿着一件黑棉袄,骑着个二八的飞鸽车,车的后座上是两个大筐,筐里装着这些设备。然后我们就排队。大人们没空,只有小孩子排。那时候爆的都是玉米……”

    “爆玉米,两毛钱一锅。放糖精再加一毛。”

    “那时候大米金贵啊。一个月一人只能买一斤大米,谁敢拿它去做零嘴吃?”

    ……

    当大米进了转锅,刚开始摇的时候,老头都要抽个空去切割白铁方盒子里上一锅已经凝固的大米糕,怎么抽空呢?就是命令本锅的主顾们来替他摇两把。有的主顾们会说没摇过,害怕,他就韧韧道:“不难。”然后顿一顿,又道:“你们再不过来摇,大米花就焦糊了。”于是那些主顾就连忙坐在那里,兴致勃勃地摇上几把——有兴致来做爆米花的人,原本也都是有些孩子气的。

    然而一上手就知道,这个活并不像想象得那么简单。风箱是一里一外的直线,转锅是圆打圆的环线。等于说一手画圆,一手画线。路数不同,劲不能一顺儿去使,实在还是讲究技术的。有的两手一齐画圆,有的两手一齐画直线。两手画圆的时候风箱受不住,两手画直线的时候简直要把转锅从炭炉上揪下来。男人们做这个活稍微强一些,女人们却是不行。于是不时会有个细细的声音惊叫着从小马扎上逃起来,踉踉跄跄地说:“不中啊,不中。”

    于是人们就轰地笑了。

    那天,下了大雪。纷纷漫漫的雪中,老头一如既往地忙碌着,他的帽子白了,帽子盖不住的那些头发梢也白了,衣服上挂着一层梨花。围在炭炉边的人们一边听着风箱的响动,一边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一个的雪片义无反顾地投身到炭炉蓝紫色的火焰中,一瞬间就和火融在了一起。这雪花也有个去处呢。我忽然想:这个爆米花的老头,他住在哪里呢?当这个偌大的城市打了烊,所有的街巷都寂静了下来,这个异乡口音的老头,他会去哪里呢?

    都好起来吧

    春节前夕的忙乱总是一笔糊涂账,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却好像都是必须得忙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团拜会,慰问老同志,看望老师,朋友聚会……“一年就这么一次嘛。”——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推辞的理由。于是,慌慌张张的,一天就那么过去了。今年亦如是。很多事情都记不得,除了一个情节。

    那天上午去参加的是一个慈善活动,经一个警察朋友——我们都叫她“警姐”——牵头,到一个社区去“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这是警姐的说辞。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就是一些贫困户。警姐现在已经是公安战线很显赫的领导了,但微时曾在这个社区当过片警。也就是说,她当初是在这个地方起家的。

    那个家属院是在老城区,正在修路。我拐七拐八找了好久才找到了地方,活动地点定在家属院唯一的宽阔地带——篮球场上。我到时已经有好几个朋友在了,大家互相问候,祝福新年。旁边一群老太太穿得大红大绿,有些好奇地看着我们,终于有个胖阿姨问我是不是来帮扶的,我说是,她当即开始说起警姐的事迹来:“她是真好,一般人做不到这一点,我儿子早死了,儿媳妇改嫁了,我跟我孙女俩人过,要不是她,我的日子过不了现在这么太平,她真跟自己家的闺女一样,可以说,比自家闺女还亲……”说着,她的眼泪流了出来。

    “是啊,有一年不知道咋了,我们这里的贼特别多,她给我们院里的困难户装了好几家防盗门,掏的都是自己的工资……”一个瘦阿姨也插嘴道,眼圈也马上泛红了。

    没想到老太太们的眼泪这么现成,我有些猝不及防。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警姐来了。她走得很慢,因为是被一群又一群人簇拥着,明星一般——她的前方,架着好几个摄像机和照相机。老太太们既热情又有秩序地轮番儿上,显然是带有表演性质地拥抱着她,把她围在中间,一个个亲热地和她说着话:

    “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你啊。”

    “你是我们的好闺女啊。”

    “可想你啊,想死你了!”

    这些话,私下里说是很动人,但是当着这么多人说,说得这么熟练,就像是表演了——老太太们都很有镜头感,对着机器无不露出夸张的笑容。当然我也相信他们之间的情谊,相信警姐对他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不然不会这么受欢迎,尤其是她不在场的时候,大家对她都是纷纷夸赞,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是,一方很会做,另一方也很会配合,这搭档到了一起,就像是演戏了。虽然都有感情,也像演戏。

    我有意站远了一些。我已经由感动到肉麻又过渡到冷静了。

    主持人讲话,介绍来宾,警姐讲话,群众献花,这些程序走毕,就该“帮扶”了。“帮扶”的方式是结对子,我们每个来宾结两个对子,也就是给两个特困户送红包。来宾和特困户的右臂上,都系着一根红丝带。警姐结对子的情状是机器们的焦点,她把红包给了一遍又一遍。我绕开警姐,走到她身后,找到了两个系丝带的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男的接过红包,说了“谢谢”,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开了。那个女人高高的个子,戴着一顶灰色布帽子,衣服上都磨出了毛边儿,脸色憔悴。我把钱给她,她低声说:“谢谢。”和她在一边站着,我总觉得该说几句话,便道:“大姐,你家里还好吗?”一边问一边觉得自己虚伪。她笑了笑——我看懂了那笑容,那笑容在说:“对你说有什么用呢?有什么意义呢?”但是,出于礼貌,或者不知道是什么因素,也许是寂寞——像这种艰难和窘迫,与其跟熟人开口,可能更愿意跟陌生人倾诉。她终于开口了。她说:“我老公瘫痪了,儿子没工作。我去年退休了。没法说……”我点点头,周围一片喧嚷,来宾中有一个着名的豫剧演员已经开始演唱了,孩子们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我想要安慰她,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确实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她说得对:“没法说。”

    “没法说,也没办法……”她又喃喃道。我看了一眼她的眸子,似乎是要闪泪的样子。我没有再看,也没有再追问。仿佛是一汪浑水,我不敢触探下去,我怕水底的玻璃碴子扎我的脚。我是一个多么懦弱的人啊。

    我跟她就这么默默地站在那里,听着锣鼓喧天,听着热闹的豫剧……当表演者做出了一个滑稽的表情时,我看见她嘴角终于向上扬了扬,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我的心里略略安慰了一些。

    可以离开了,我回头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说:“大姐,多保重,新年好啊。”她也点头道:“新年好。”我快步走开了,没有回头,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说:“真的,让一切都好起来吧。”

    甲乙丙丁香港人

    阳春三月,我第一次去香港。临行前夕,很是做了一些功课,想着自己好歹也算一文化人,得去那些有历史文化感的地方看看。什么黄大仙庙、金紫荆广场、港督府、和平英雄纪念碑、茶具博物馆、圣约翰大教堂之类的。但是,很惭愧,在香港三天,这些地方我一个都没去。做什么?据说每个俗女人都是一列火车,只能发出两种声音:逛吃,逛吃,逛吃,逛吃逛吃逛吃……香港让我不幸地发现:原来自己就是这样的俗女人。好在同行的朋友也和我一样由文化人堕落成了俗女人,让我的惭愧减轻了许多:既俗之,就俗之吧。谁让我们在香港逛吃得那么幸福呢?比如在崇光百货,看到我很喜欢的一个衣服品牌,在大陆单件要卖上千的,而在这里,因为逢到了打折季,折上折,又折上折,我买了五件才花了一千多港币。比如在香港最常见的化妆品连锁店“莎莎”,日韩美欧的大品牌琳琅满目,经济装、旅行装、礼品装应有尽有,价格上却再没有那种凌厉的气势,让我觉得有钱不买简直就是天理不容。还有吃。随便一家超市都有价廉物美的快餐,随便一家商厦必定有餐饮集中的楼层,随便过个天桥都可以看到喜气洋洋的“大家乐”餐饮连锁店,随便一家玲珑如雀的路边小铺都清洁朗净,让人吃得心满意足……无论价格高低,钱都花得很踏实。因为知道消费的对象是可信任的、是安全的。这诉求听起来好像很低微、很基础。可是我知道,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容易实现的,很不容易。所以,幸福。

    ——幸福还因为碰到的那些人。那些人不知姓名,都是陌路,只能用甲乙丙丁来指代。

    碰见甲是在晚上。我和朋友在中环逛完街,拎着大包小包准备回酒店,一时间却不知道怎么搭乘地铁,又懒得查路上的标牌——香港街道上的标牌很详尽,只要有心查,肯定能查清楚——于是就去问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眼镜哥背着个双肩包,眼神和善。我上去说明情况,他马上给我们指明了去往地铁的道路,并说要坐多少站。我和朋友走了一会儿便下到了地铁,正准备买票呢,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居然是眼镜哥。他气喘吁吁,俨然是狂奔了一场。他满脸愧疚,说刚才对我们说错了站数,又对我们报出了新的站数,最后边道歉边和我们挥手道别。看着他的背影,我和朋友面面相觑。天啊,这态度也太好了吧?错几站有什么关系?由着我们自己捯腾呗。白指个路,还这么认真,最后还像欠了我们多大债似的……

    乙,是在“莎莎”,我和朋友进了店就各自忙活起来,拎着个篮子楼上楼下地挑货,只捡自己可心的拿,偶尔碰头也顾不上说话。等我挑完了东西去结账时,有意思的事来了。在二楼领我去收银台的小美女——也就是乙——道:“您刚才是不是和朋友一起来的?”我说是啊。她说:“她刚才办了会员卡。您可以用她的会员卡结账,我们还可以打九折。”然后马上带我下到一楼,朋友已经在店门口等我了,我问她要卡,她还糊涂着:“什么卡?”我说明原委,她大悟:“我都忘了卡这事。”出了店,我们俩又是感慨良久。乙是什么时候注意到了我和朋友一起来的?又注意到了我朋友办了卡?还想着再打折给我省钱?给我省钱店里不就少赚了?如果店里的业绩跟她的薪水有关系,她不也少拿钱了吗?她这么费功夫出力的是图个什么?真就图个为人民服务吗?

    丙,是在铜锣湾的时代广场阿迪达斯店,我给儿子买鞋。儿子酷爱足球,又正值青春期,脚丫子长得飞快,合脚的鞋已经是45码了。因为这里的鞋价实在可爱,我便高瞻远瞩地给儿子要了双47码的最新款足球鞋。招呼我的小帅哥星眼剑眉,清新爽朗,笑眯眯地和我叙家常:“您的孩子多大了?”我说十四。他惊叹:“这么大的脚?”我说这鞋买给他未来的脚。他边夸我智慧边给我拿出几样东西:都是制作精美且透气的小鞋垫,他边给我演示着怎么垫前掌垫后掌边告诉我:“他的脚到46码的时候垫上这鞋垫穿,47码的鞋也会很舒服。送您四双。因为您孩子爱运动,应该会比较费。”自然统统免费。我给朋友说起这事,朋友说她在北京也买过阿迪达斯的鞋子,这种鞋垫绝不赠送,只能买,还很贵。鞋子也不打折,服务员还爱答不理……“××什么事儿!”文雅的朋友居然爆了粗口。

    因为购物太多,我的行李越来越无法收拾,于是最后一天就开始买箱子。在买第二只箱子时碰到了丁。她瘦瘦的,四五十岁的样子,穿得很家常,相貌也平凡。她的箱包是骆驼牌的。我看了一遍,不太满意。“那真是不好意思,您可以再去别的店看看。”她温和地笑着,“这附近还有一家箱包店比我们大,货很多,可能会有您满意的。”说着她便领我出门,指给我看。一瞬间,我很想问问那个店和她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她的朋友或者是她亲戚开的,但是我最终没有问出来。我不好意思问。我不好意思用自己的问来侮辱她的一片好心。

    这就是我碰到的那些香港人,甲乙丙丁。一直以为香港被资本主义的利欲熏陶了这么多年,应该只知道挣钱,应该因为挣钱,早把良知啊、善意啊、职业道德啊,都熏得跟锅底儿一样黑了,没想到会碰上他们。而且还不止他们。有一次问路,问完了我们改了主意,就没按照那老先生指的路走,结果老先生就直直地盯着我们,后来索性跟上来,再次去指。他认为他没说明白。还有一次问路,那个老太太不会说普通话,却能听得懂。她比画着手势把我们领到了地方,才又转身回去……

    不想说了。越说越幸福,也越说越沮丧。说香港被西化的文明程度高也好,有国际大都市的范儿也好,商业服务意识成熟也好,总而言之,我就觉得她是有面儿也有里儿。面儿是高楼大厦,是维多利亚港,是迪士尼乐园,是星光大道,是张曼玉、梁朝伟、刘德华、郭富城;里儿呢,就是大街上的这些个人,这些个甲乙丙丁。他们就是香港最实实在在的里儿。我甚至认为:香港之香,全在这里儿上。

    月亮多少码

    这天晚上,月亮很好——这真是个俗气的开头。但是,月亮真的很好,大约是阴历十七八左右的月亮,略微有些残缺,但因为周围没有云,所以显得格外地大,格外地干净,也因为那点儿残缺显得格外地楚楚动人。

    这个月亮很好的晚上,我例行在小区旁边的大学校园操场散步。在保证自己不撞到人的前提下,我不时地抬头看看月亮。

    “爸爸,你说,月亮多少码?”忽然,一个清脆的童声在前面响起。操场的光线很昏暗,我注意观察了一下,右前方,一个男人带着个男孩子,两个人也是慢悠悠地走着。男孩子大约是四五岁的样子,他正抬头看着月亮。

    “啊?”男人没有明白过来。

    “开车的时候,你不是整天说多少码多少码吗?我方才测试了一下月亮的速度,发现我们走得快,月亮也走得快,我们走得慢,月亮也走得慢。还有,那次我们去武汉玩,回来的那个晚上也有月亮,我发现无论我们跑多远,月亮都能跟上我们……你说,月亮到底是多少码呢?”

    我不由得慢下脚步,无声地笑着。可爱的孩子啊。

    “糊涂!”男人呵斥:“月亮是星球!是围着我们地球转的!这是大科学家们早就证明了的!所以说,要好好学习!不学习连这个都不知道!”

    “那,我看电视上说,月亮上面有嫦娥,有玉兔,还有桂花树,还有吴刚……”

    “那个吗?”男人轻蔑地笑起来,“好听点儿呢,是文学创作,不好听点儿呢,就是脑子里进水的人在瞎说。谁见过嫦娥下来?吴刚长什么样你知道吗?别胡思乱想了,好好走路!……”

    “唔。”孩子答应着,不再说话。

    我加快脚步,路过他们身边时,我忽然很想和这个爸爸吵一架,告诉他:如果学习的前提是砍杀想象力,那还不如当个文盲;如果文学创作是脑子进水,那根本没有水的脑子就是一片沙漠;在我们头顶这个皎洁的月亮之上,就是有嫦娥,就是有玉兔,桂花树下就有个整天砍树的吴刚,对了还有,月亮之所以可以从容相伴这世界上所有的脚步,是因为她的码是自由度最大的最无级变速的心码……

    ——但是,我终还是沉默了。我知道,有些人,你就是和他无法对接,就是和他无法沟通。所谓的不可理喻,就是这样。

    我抬头看看月亮,夜空上的月亮,无关人间风雨,一派宁静安详。我忽然明白,我刚才的沉默是对的。对于月亮这样的真理来说,所谓的不证自明,就是这样。

    标本的一天

    那天是2011年4月2日,愚人节刚刚过去,清明节即将来临。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我步行去单位。脚上是一双旧靴子,因此踩水也不觉得心疼。伞是黑灰细格,手袋是天蓝色的,里面装着牛奶和饼干——我习惯在单位吃早餐。出门才发现靴子上零零星星地挂着些白白的干泥点,是上次雨天出门的痕迹。想要去擦,看了看,却又觉得它很好看,跟这雨天很相配。便任它闪着,行在路上。

    雨不大不小,下得很清新。早春的树叶也刚出齐全,如同十六七岁的少女,也很清新。这样的雨,并不妨碍鸟儿们的飞翔。鸟声在雨中婉转啼鸣,也是清新——这真是鸟声如洗的清新啊。如果今天没有雨,有的是太阳,那太阳会暖得让人微醉,也会让人微微起躁。现在,因了雨的清新,一切便都是清新了。

    看路上的行人,穿裙子的,穿棉衣的,穿T恤的,穿毛衣的,穿衬衫的……真是乱穿衣。看大家的脸,也仿佛因雨的清新而沉静了许多,愉悦了许多,舒展了许多。

    来到单位,在传达室取过报纸,进了办公室,先简单打扫一下卫生。我的办公室很不像办公室:花花草草,咖啡牛奶,糕点零食,黄酒白酒葡萄酒,普洱龙井铁观音,琳琅满目的程度简直堪比一家小型超市。坐卧两用的沙发从来都是一用——只铺成床的样子,毛毯被褥长枕方枕也是一应俱全,还有睡衣睡裤凉拖和棉拖。不夸张地说,在办公室里,我可以待上三天都吃喝不误。有朋友说我的办公室太像闺房了,太不严肃了,太温馨了,太容易让人腐化堕落了,我笑:“对,将一切公共环境私人化,这就是本人所好。”——我从没有将办公室当成是办公室,因它将在我的时间份额里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我对它的要求就是两个字:舒服。

    冲上咖啡,就着饼干,随便拿起一本书,混搭着文字吃早餐。今天拎的是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翻的是他写雪的那一页,大家就是大家,轻轻松松就力透纸背:“……我的童年回忆少不了这一片覆盖的雪。有些小孩等不及开始放暑假,我却等不及开始下雪——不是因为我能出去玩雪,而是因为雪让城市看起来焕然一新,不仅把泥巴、污秽、废墟和疏忽掩盖起来,也为所有的街道和景色提供某种惊喜,某种迫近凶险的甜美气息。”——最后这句“某种迫近凶险的甜美气息”是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意外之句。乍一读觉得很没有道理,但一想,却也就是那么回事。如同《红楼梦》里香菱品味的那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来无论是哪个国度哪个时代的作家,高手就是高手啊。我等只能一边感慨一边羡慕忌妒恨了。

    不知不觉读到中午,朝窗外看看,雨还在疏疏落落地下着。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可以回家吃,也可以在附近小店吃。回家就是炒个素菜吃个馒头再喝个鸡蛋茶,去小店呢,就更随意了。今天这雨让我格外想和陌生人在一起吃顿热腾腾的饭,于是就来到了一个大盘鸡店,要了一个大盘鸡,三十块钱,再送一份烩面。这里的大盘鸡我常吃,土豆和鸡各一半,地沟油很油,辣椒很辣,鸡很可能也有问题,但就是吃着香。于是吃的时候,我就不想那么多了。我对自己说:就是好,好,好,好。

    很多时候,我很喜欢这种恶俗的香。

    吃过午饭,又在街上散步。这附近有几家小店挺有意思。试试“衣拉客”的衣服,看看“饰博汇”的饰品,闻闻“过街薯”的气息,再和“天下第一烤甘蔗”“绝味高炉烧饼夹里脊肉”“砂锅饺子砂锅面”的老板们聊几句,便也到睡午觉的时候了。于是回到单位,躺到沙发床上,关掉手机,翻两页闲书,睡觉。随便睡多久,醒来再看会儿书,写一点点东西,便下班回家。之后是做饭,吃饭,散步,洗澡,看电视,再之后——继续睡觉。

    至此,这一天大概也就结束了。子夜十二点之前做的梦不算。

    这是我很多日子中最平凡的一个,是最普通最平凡最乏善可陈的一天。实在不应该说这么多,说这么多实在是有骗稿费的嫌疑,但是,我却格外想把它记录下来,作为无数个一天中的一个标本——一个幸福的标本。因为,活到今天,我越来越发现这种日子的美好之处,如同越来越认同自己拥有一整套健康的身体器官——胃、肺、心脏和大脑,是多么好;能够用这一整套健康的器官来赚钱,买馒头,买洗发水,能付得起电费、水费和天然气费,是多么好;能擦得起皮鞋,吃得起凉皮,看得起电影,是多么好;能有时间有心情还有能力找到这些句子来表达这一切,是多么好。

    这个标本所意味的,不是一天。它就是我的当下。这一个个当下连着我的昨天和明天。昨天是此岸,明天是彼岸,这个标本的一天,它就是船啊,我在船上,心怀热爱。

    和金三顺一样

    这一段时间泡的最多的电视剧就是《我的名字叫金三顺》。情节缓慢,人物举止有点儿漫画似的夸张,富有节奏的噱头……真是典型的韩剧。金三顺,这个来自底层人家的平凡得掉渣儿的女孩,有着灰姑娘清贫黯淡的身份,却没有灰姑娘最应该有的优点:年轻和美貌。这个三十岁的职业蛋糕师,性格粗线条,不懂温柔,刚刚被相处三年的初恋情人抛弃,又被年轻的老板拿来当爱情炮灰……她似乎一直都是别人的笑料,就连“三顺”这个酷似小吃店招牌的俗气无比的名字都是别人的笑料。

    但是,我喜欢她。

    我喜欢她,因为觉得自己很多地方和她一样。我和她一样是个胖女人——当然我没有她胖得漂亮。我和她一样很土,经常穿着最家庭妇女的衣着。虽然逢到出席上流聚会的时候我也曾尽力往时尚里打扮,末了还是发现自己最土,再贵的衣服穿上都像地摊货,所以最后干脆放弃了,任自己土去。我和她一样很粗暴。听到不入耳的话立刻就会跟对方抢白,觉得语言跟不上立刻就想动手。还有,我和她一样很傻,常常听不懂别人的话外话。一次和新朋友吃饭,我点了一大瓶酸奶——对了,我还很能吃,这点和三顺也很一样——朋友问我:你喝得完吗?我声如洪钟地答她:喝得完!她怔了怔,笑得趴在了桌子上。原来她的意思是:如果我喝不完,她就和我分着喝,省得浪费。

    面对我的粗放,她的婉约也实在是浪费啊。

    还有一次,我偶然撞上了主管领导的生日宴席,因是撞上,所以有知局的朋友特意为我打圆场,说我是专程来给领导贺寿,我认真纠正:不是专程。朋友尴尬,继续圆场:专程就是专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再次红头赤脸地纠正:确实不是专程。朋友事后叹息:搭好的架子就是赶不上她,真是个傻瓜!

    和金三顺如此有渊源,因此金三顺的台词,也有许多是深得我心的。

    她失恋时痛哭,她说:“我现在哭,不是因为失去他,而是因为爱。是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而哭。那样热烈的爱,竟然毫无痕迹地消逝了。爱这个东西原来什么都不是,我认识到了这一点却无力改变,我为这样一个我而哭。”——这是深沉的三顺。

    “人生不就是那样吗?就靠着胆识过吧。”——这是豪爽的三顺。

    抛弃她的前男友和别人订婚后又来找她,厚颜无耻地要她做他的情人,她含着眼泪一字一字地说:“你知道汽车的尾灯也会有表情吗?有车子硬插进来的时候,你知道前面车的尾灯有多紧张吗?……一堆铁片都这样,何况是人呢?别把回忆也弄脏,帅气地、大方地走吧,给我留下美丽的背影……”——这是刚洁的三顺。

    “面按用途分为两种:放发酵粉和没放发酵粉,放发酵粉的面粉会很快发酵,而没放的时候面粉会自我呼吸……我要做没放发酵粉的人!”——这是在工作日志里自白的可爱的三顺。

    还有一段最经典的台词:“有一天,身子问心:我要是痛了,医生会给我治,你痛了,谁来给你治啊?于是心说:我只能自己给自己治。也许就因为这样,每个人都有一个治疗心中伤痛的方法。喝酒,唱歌,发火,或哭,或笑,跟朋友诉苦,去旅行,跑马拉松……最差的一种方法是逃避这种心痛。我的治疗方法是:像这样快要到清晨的时候,烤蛋糕和饼干。爸爸突然离我而去的时候,火一般的恋情结束的时候,受到侮辱的时候,我都会在凌晨到工作室做蛋糕,用那时的香味安慰自己。世上还有比这更甜美的治疗吗?”——这是智慧坚韧的三顺。

    她勇敢,天真,乐观,简单,倔强。正如与她假戏真做的钻石王老五玄振轩所言:“她是用自己的双手努力实现梦想的女孩。她知道自己的处境,她知道在这世上自己该做的是什么,以后该怎么活下去。她有着健康的价值观和思考方式,是个明快的女孩。”正因为三顺如此的人格魅力,玄振轩才毅然斩断了与前女友熙真的旧情,投入了三顺的怀抱。当熙真说:“她现在闪烁着光芒,可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忘记,像我们现在这样。那你也还要去爱她吗?”他的回答是百分之百的三顺风格:“虽然人都知道自己将来一定会死,但是现在也还是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我喜欢她,因为觉得自己很多地方和她一样,或者说,有很多地方想和她一样。当然,电视剧不能和现实相比,角色不能和人生相比,台词不能和尘音相比——我深知这些。然而即使如此,我还是会尽力和三顺一样去努力面对自己的职业和自己的爱,并且会和三顺一样去尽力治疗自己的心痛——没错,我也常常有心痛的时刻,我治疗心痛的方法就是找来纸笔,写作。深夜写作时的我,就是凌晨做蛋糕时的三顺。

    深夜醒来

    那天,睡得早了一些,醒来看表,是凌晨三点半。

    夜,正是深的时候。

    一向有着猪一般的睡眠质量,难得在这么深的夜里醒来。对于我来说,这真是有些新鲜。我静静地卧在床上,听着暖气管轻微的爆气声,听着窗外遥遥的汽车刹车声,听着隔壁邻居隐隐的咳嗽声……真是静啊,这夜。

    在这静静的夜里,闭着眼睛,觉得自己分外小了,如同一艘小船,浮在无边的海上。海上没有风,是静的。但是,这静又是阔的,是的,是静阔的。坐在这船里,往外看,四周都是无边无涯的波涛。而在船之下,又是无底的海的深处。

    心里有些惶恐了。用脚敲敲床板,床板是硬的。便有些踏实了,知道了这不是海。然后,再次又静了下来,这次又觉得自己被深埋在一个巨大的粮仓里。举头四望,到处都是粮食,自己是一粒最不起眼的被湮没的小小的麦子……

    原来深夜醒来是这样的。这静静的夜,静得让我如此不安。仿佛一切就会就此终止,就会死去。

    不,不要这样。

    我起身,打开灯。即使是最昏暗的灯在此刻也是那么刺眼。闭上眼睛等了很久,我才敢睁开。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一股甘润顺着喉咙走到腹内。我觉得安慰了许多,再次关掉灯,刚刚的明亮让这夜分外的黑了。这黑真是浓啊。

    卧在这黑暗中,我紧紧抓住被子,仿佛这是我在尘世中最稳妥的依靠——不,不是仿佛,此时此刻,它就是。我抓住它,把脸紧紧地贴着它。我知道,这亲爱的被子,很快就会把我带向睡眠深处。

    没错,我是幸灾乐祸的人

    东日本大地震的消息刚刚传来,便有朋友发短信给我:“明知道幸灾乐祸不道德,但是没办法,我还是有些幸灾乐祸。看来还是得修行啊。”

    我会意。呵,我也有。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我的想法就是:这事没有发生在中国,这真好。

    当然,不止这一次。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次,每次我都会想:不是我们省,真好;不是我们市,真好;不是我们区,真好;不是我们单位,不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家人,直至最低的底线——不是我,这真好。

    但是,有一次,轮到我了。那次出差,单位给我配了一台新电脑,新到什么程度?一次都没有用过,我都忘记了它是我的。于是,在机场自动值机柜台那里打印登机牌的时候,我把这台崭新的电脑给丢了。怀着沮丧到了会场,我把这个噩耗告知与会的朋友,他们兴奋地询问着。似乎我这件倒霉事对他们来说,新闻价值是第一,谈资是第二,安慰和同情只是第三。因为随即他们便开始聊起了各自丢东西的历史,这个说他丢过钱包,那个说他丢过手机,有的是手表,有的是项链……都快凑成一个百货大楼了。耳听着大家聊得唾沫飞溅,兴高采烈,我在纳闷之后终于慢慢释然:原来,我的不幸居然能给人们带来如此快乐,别人对我也有幸灾乐祸之心啊——即使,是很好的朋友。

    不,我没有指责他们的意思。我想说的只是: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明白了,原来,正如有明就有暗,有正就有反,有阳光就有阴影一样,幸灾乐祸,人人皆有。不过有的浓,有的淡,有的深,有的浅,有的突出,有的隐晦。如此而已。而之所以会对灾祸感到幸乐,只是因为,那些灾祸都不在自己或者自己爱的人身上。

    这是丑的。但,又是应该被充分理解的。难道不是吗?

    ——这尘世是如此不易,要承受的东西是如此之多,别人的灾祸会让我平衡:原来,并不只是我倒霉,并不只是我不走运。我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

    ——我深知自己的卑微和平凡,我的卑微和平凡让我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但是,此时,此事,命运却是如此眷顾我,对我如此疼惜,在这一刻没有让我遭遇这种不幸。我当然得为此感到幸运和喜乐。事实上,我的这种幸乐并不针对人,只针对事。当然,我对此会觉得不好意思,但并不觉得非常愧疚。因为我知道,在我面临灾祸的时刻,我也会贡献出自己的灾祸,用这灾祸滋养出别人的幸运和喜乐。

    ——在这种性情下建立起来的幸运和喜乐,当然算不上高尚,也称不得洁净。但是,它是真实的,也是坦诚的。它应该被上帝原谅,因为,它萌生的前提是:我只是在为自己感恩,并没有任何诅咒之心。如此而已。

    那就原谅吧。只要不是一定得把自己的幸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就是说:看到别人的灾祸,可以为自己幸乐。但不排除在幸乐的同时也为别人痛苦。更不意味着说别人幸乐的时候你就会痛苦。这话真绕。但我还是想要说得更清楚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只能把幸乐建立在别人的灾祸之上,那他的幸乐就不能被原谅;如果一个人既能把幸乐建立在别人的灾祸之上,也能把幸乐建立在别人的幸乐之上,还能够把悲伤建立在别人的灾祸之上,那么,这个人的幸乐,就可以被原谅。举个简单的例子。东日本大地震了,你会庆幸:不是在中国!看到废墟里救出了一个人,你会欢呼:多好,他还活着!而目睹海啸席卷走了那么多无辜生命,你也会落泪:这凶险的世界啊。只要没有在这之前念叨着让地震降临,那就可以被原谅。

    在我的意识里,就是这样。无论上帝怎么想,反正我是原谅你了。如同原谅我自己——不,就是原谅我自己。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这样一个幸灾乐祸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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