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思文丛:深夜醒来-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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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如鞋,真的

    之所以写这篇小文,是因为除了“婚姻如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个常识之外,我还想到了别的。

    一、鞋很重要,因为它是脚的家。如同婚姻是人的家。

    二、鞋样漂不漂亮,别人一看就知道。所以有很多人被虚荣心撺掇着,单单为了鞋样就会买单。

    三、年年岁岁人相似,岁岁年年鞋不同。但只要是鞋,鞋里、鞋面和鞋底就都必不可少。如同一些最基本的德行、品质和性情是婚姻搭配的起码要素。

    四、无论什么样的新鞋,都得和脚有磨合期。有的磨合期长些,有的磨合期短些。磨合期长的,需要耐心多一些。如果磨合了很久还不舒服,那可能就需要放弃这双鞋。再磨合下去就不叫磨合了,叫熬煎。熬煎脚的鞋,不如光脚。

    五、当官要当副,穿鞋要穿布。皮鞋挺括,布鞋柔软。皮鞋锃亮,布鞋透气性好。皮鞋适合外交,布鞋适合家用。所以皮鞋多在外穿,布鞋多回家穿。在家还穿皮鞋的人,绝对有病。

    六、人可以无皮鞋,但不可无布鞋。二者之间如果一定要选择一样,我觉得布鞋终归比皮鞋重要。但似乎穿皮鞋的人还是比穿布鞋的人多,而且皮鞋定价还是要比布鞋定价贵。为什么呢?

    七、一双鞋,穿到非常非常舒服的程度的时候,通常已经很难看。如同糟糠之妻,或者是糟糠之夫。

    八、人之初,本自私。脚是不可再生的血肉之躯,鞋却终归是身外之物。因此有一个词是“弃如敝屣”。当然还有一个词叫“削足适履”,但那要很爱很爱才可以。而且,很“杯具”的:削足适履的人,最后都失去了独立行走的能力,更不用说奔跑和飞翔了。

    九、不穿鞋的人,脚会很容易受伤流血。因此这世上的凡人,哪怕换鞋换得再疲惫,磨脚磨得再辛苦,也大多都是要穿鞋的。当然,也有极少数赤脚跣足的人,无论多么孤寒坎坷的路,他们都能够大步流星地前行。这些人,怎么说呢?内在的火焰一定是非常非常炽烈,小宇宙一定是非常非常强大,只有这样,他们才会生出非常非常厚的脚茧。那韧如肉铁的厚茧啊,就成了他们另一种意义上的鞋。

    十、凡鞋皆有臭气。我从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香足,如同从不相信真正恩爱的夫妻不吵架。

    ——婚姻如鞋,真的。当然,终归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同。要扔掉你的旧鞋子吗?可以。要扔掉你的老婚姻吗?那还是再想想吧。

    穷人

    1

    也许,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穷人和富人。是的,没有不穷不富的人,所谓的不穷不富,毫无疑问,也一定是穷人。

    2

    去穷人家里,不自觉地,我都会觉得松弛,觉得舒服,觉得怎么做都没有什么不合适。这种地方,这些人,还会跟我计较什么呢?我这么想。但是到富人家里,我就开始谨慎起来,端正起来,不自觉地告诫自己,要配得上这里的东西,不要惹人笑话……那么多人啊,生来都是势利的,都嫌贫爱富,轻贫重富,笑贫羡富。

    “重要的不是物质的富贵,而是精神的富贵。”“精神的富贵才能真正地征服人。”——这样的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到生活中看看就知道,它的底子是多么地薄脆。精神的富贵若没有物质的富贵垫着,有几个人能看得见?在这庸俗的人世,多少人都只是被物质的富贵征服,且很满足于被物质的富贵征服?简直是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3

    便宜,打折,赠送……如此这般的广告噱头,无非都是在拿价格说事,从而刺激人去买东西。都直白、粗陋,乃至恶俗。所以,那句话就显得很高明:“你,值得拥有。”如此婉约,如此雅致,如此珍爱地奉承着你,宝贝着你:你,值得拥有——似乎你天然地拥有一张资格证,而这张证的获得和钱没有任何关系。在听到的一瞬间,你尽可以陶醉在这样的气氛里,理所当然地顺应他们的推断:我,值得拥有。那么,以此荡开:××别墅,你,值得拥有;××牛排,你,值得拥有;××手机,你,值得拥有;××鞋子,你,值得拥有……无边无际的句式复制批发,排山倒海而来。但是,很快,那点儿短命的虚幻的情境随即就撞碎在那块坚硬无比的巨型礁石上:没有钱,你,如何拥有?

    这是繁华盛世吗?我只看到:满眼皆穷人,举世皆穷人。

    4

    经常见到一些演说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讲解产品,推销保险,宣扬理念,辩驳不同政见……每当听见口才太好的人说话,我都有一种压迫感。如果他们的表达实在是好,我会专注地听,会沉浸其中。他们的肢体、声音、气色、表情、眼神,连同那些消失在空气中的词汇,这一切都构成一种奇妙的氛围,我很愿意暂时忘了自己。但是,只要从这个氛围中出去,我就会立刻清醒,迅速地把刚刚听过的忘掉。这些人,我想,这些人怎么就这么能说呢?怎么就这么会说呢?这是多么可疑的事啊。

    还有那些喜欢诉苦的人,只要有自认为合适的场合和听众就会喋喋不休地诉说自己的不幸。“不幸福是一种耻辱。”这是博尔赫斯的话吧,那么,把这耻辱再展示出来,就是双重的耻辱。也因此,当听到某人不止一次地复述自己的不幸,尤其是当着两个以上的人进行复述时,我就会觉得这种复述已经带有相当的表演成分——是的,单独的一对一的讲述总还是稍微私密一些,这种私密总会显得庄重,即使是表演也属技巧较弱,接近于本色演出。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沉默的人,对自己的苦难经常保持沉默的人,他们无声的包裹和承受往往让我尊敬。在沉默中尊敬。

    那些能言善辩的人,那些习惯倾诉的人,他们貌似富人——语言的富人。而其实,他们都是穷人。他们把财富都抹在了嘴上,所以成了穷人。而那些沉默者,他们恰恰相反,虽然他们的富都变不成钱,但是,他们都是富人。

    “我不能接受那些把苦难挂在嘴上的人。”那天,在茶馆,我听到有人这么说,那个男人冷冷地呷了一口茶,“把苦难挂在嘴上,就是没教养。人可以很苦,但不可以没教养。”

    5

    很多次,在街头,我看见那些女孩的穿着,有的一望而知就是暴发户,把什么好东西都堆在外头: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脚腕上,头发上……丰富到啰唆,华丽到繁杂,生怕别人不知道。是那种满当当的穷。

    可是,多么奇怪啊,那些雍容的,优哉游哉的,满不在乎的,总是表现出生来就是在享受富的人,在我看来,也是穷,是另一种穷:苍白的,单薄的,不堪一击的,穷。

    和那些富人在一起时,我总是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富下面掩藏的穷。他们压不住这种穷,或者是富:给灾区捐款的数目,衣服的牌子,去哪些国家旅行过,住过多么高级的酒店,见过多么显赫的人……这些必须得提,一定得提。“该露不露,心里难受。该烧不烧,心里发焦。”——露和烧,在我们豫北方言里都是炫耀之意。露和烧的人,都是穷的。

    也许,真正的富,只有这种:在穷中历练过,历练得很多、很深,然后抵达了富。这种富,才是最扎实的,最经得起推敲的,最有神采和韵味的,富。

    多么希望自己能抵达这种富啊。至少,也要离这种富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6

    有时候,听朋友们讲童年,讲少年,讲那些不靠谱的事。讲着讲着,大家都猖狂起来,欢乐起来,没心没肺地大笑着。回忆过去,总有一种很富裕的感觉。回忆是多么奇妙的事啊,首先是那么安全,因为已经是过去式,当然安全。其次是那么乖巧,让讲述者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可以对它选择性遗忘、删节甚至跳过,也可以随便篡改、装修甚至颠覆性再造。总之它就是一团橡皮泥,任人按照自己喜欢的形式去重塑。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回忆时,人们总是富裕的。能够留下来的回忆都是人们大浪淘沙淘下来的金子,这金子可供人们去置换宝贵的充实和满足。

    回忆,让人成为富人。要不然人们为什么喜欢回忆呢?

    然而,只能回忆乐趣的人,又该是多么穷啊。

    7

    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乡村,夏季时分,下雨天,我坐在大门口看雨。透明的雨珠从天而降,忽大忽小,忽急忽缓,带着浅浅的一层灰气。更多的时候是不大不小不急不缓,就那么雍容华贵地下着,像是大户人家的雨——富的雨。

    有农人从地里回来了,淋着雨。有匆匆走着的,边走边骂着雨;有慢慢走着的,哼着小调,就那么湿着头发和衣裳。我就觉得,那匆匆走着的人,就是穷人。那慢慢走着的,就是富人。而像我这种人,这么看着雨的,就也是富人。而也有那么一些人,看着雨却丝毫没有知觉的,就是穷人吧。

    穷和富,原来是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得到的,也是瞬间就可以变化得了的。你看那从银行出来取了鼓鼓囊囊现金的富人啊,他愁眉紧锁,就是一个穷人。你看那开着三轮车卖完了菜回家的农夫啊,他满手泥巴,却俨然一个富人。

    8

    “很多中国人,不休息,节假日也工作,拼命挣钱,挣钱后也不吃好的,穿好的,而是要挣更多。挣了很多以后就买房子,小房子,大房子……”那次,在饭店,我听见邻座这么说。我回头看,说话的是一个外国男人,显然中文很好。他说话的对象是一张中国面孔,那男人彬彬有礼地笑着,点着头。

    是啊,很多中国人——绝大多数中国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的。就是这么努力,就是这么励志,就是这么勤劳,就是这么辛苦——就是这么穷。骨子里的穷。即使是富,也富得那么穷。

    穷得太久了。穷得太深了。穷得不能再穷了。

    什么时候才能富起来呢?

    幸福两种

    这世上的幸福,细细想来,其实就是两种:看得见的幸福和看不见的幸福。

    看得见的幸福就是——

    正在厨房做晚饭,金黄的鸡蛋饼在油锅里吱吱地响着,侧耳却听到钥匙轻动,是儿子放学回来了。自小学二年级开始,我就让儿子自己上下学,再也不接送。但每到放学时候,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世界亏欠他。他回来了,我最重要的财产就回来了。

    早晨阳光灿烂,儿子上学之后,我拉开窗帘,眯着眼睛躺在床上,躺在阳光里,睡回笼觉。其实睡不深,但觉得睡得奢侈。能够这样奢侈的人,不多。所以,带着些小得意。

    睡好了,起床,洗漱。来到单位,先看一遍窗台上的折鹤兰、虎皮兰、龙柏草、黄金葛——听听这些名字,就想微笑。这四个名字里有一个是最俗气的吊兰,很多人都不知道是哪个。实践证明,这些名号高贵的盆栽生命是最不容易被我蹂躏至死的泼皮植物之四。看它们好好的,我就开电脑,听音乐,擦桌子,烧水,冲咖啡,读报纸,看新闻,吃早餐,顺便开始工作。到了中午,有饭局就随便吃一顿——客随主便可不就是随便吃一顿吗?没有饭局就好好吃一顿——自己精心烹制可不就是好好吃一顿吗?饭后是午觉,午觉醒来吃个水果,之后再工作。也就是这些了。这些也就是看得见的幸福。刮风了,在屋子里,觉得幸福;不在屋子里,想到自己有屋子可去,觉得幸福。粗茶淡饭,幸福。海参鲍鱼,幸福。健康地走路,呼吸,幸福。近视了能配得起眼镜,幸福。病了能上得起医院,幸福。如果医院有医生朋友,那更幸福。

    ——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这些看得见的幸福,妥帖地安顿着我的身体。

    看不见的幸福呢?就一样:在无惊无扰的时刻,静静地躺着,想。想起某本书某段话某个句子某个词,那么会心。幸福。想起已经去世的长辈们的神情,模样,他们曾经说过的话,疼爱过你的那些细节,甚至是骂你的样子。幸福。又或者,想起有这么一个人,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在你心里清清楚楚地刻着。幸福。在这个世界上,他不论离你多远,都在你心里住着,你随时都可以见到他,随时都可以把他掏出来给自己看看。幸福。你知道,有他在,你在这个世界上就不是个孤儿。幸福。他活得那么好,还可以活很长时间。幸福。很可能他活得会比你长,那你便不必去品尝失去他的痛苦。幸福。即便他活得没你长,他也会在你心里一直活着。幸福。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有这么一个人。幸福……就是这样,想啊,想啊,想到春秋不辨,想到水飞云起,想到无边落木萧萧下,想到不尽长江滚滚来。套用崔健《假行僧》里的歌词便是:“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是的,这些就是看不见的幸福。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幸福,就这两种。看得见的幸福是壳,是形式,是基础,是依托。看不见的幸福是核,是内容,是升华,是飞翔。没有看不见的幸福,看得见的幸福就太木了。没有看得见的幸福,看不见的幸福就太冷了。因此,这二者一定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定要比的话,在我的意识里,看不见的幸福要比看得见的幸福,高那么一点点儿,飘那么一点点儿,璀璨那么一点点儿,要命那么一点点儿。

    但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幸福,就这两种。

    “可以”这条线

    年龄越大,对别人就越不抱什么积极的期望——不是悲观。悲观是一种态度,我没有态度,有的只是实打实的认识。比如那个程度副词:好。现在是越来越明白:哪里有什么“最好”呢,“更好”“很好”,这也都是少的,甚至连“好”都寥若晨星,能达到“还好”就算不错了,相比之下,“可以”大约是最俗常、最普世的面貌。

    “可以”。对,就是这个词。不是好,也不是不好,而是好的最低档,不好的最高档。不是行,也不是不行,而是行的最低档,不行的最高档。总之是有些勉强,但也在尺度之上。不过是最简单的两个字,但意味却是那么微妙和丰富:有轻微的肯定,有含蓄的否定,有坚韧的无奈,有柔软的妥协……

    在底线之上,接近于底线。这就是“可以”的本质。这晃晃悠悠的两个字如一条粗壮的钢丝绳,承载了多少紫陌红尘芸芸众生啊。这个世界最常见的状态,就是它。在它之下,就是那道底线:“不可以”。

    踩在这条线上,其实是很容易掉下去的。

    如此想来,我现在对待别人的原则通常也就是两条,一条就是“可以”,另一条就是“不可以”。

    曾经有一个人,相处之初还觉得他是诚厚君子,后来发现他有一个爱好:习惯性失约。一次,两次,三次之后,我就和他断交了——他掉下了我的“可以”线。掉线的具体过程就是:

    可以失约,不可以习惯性失约。

    可以习惯性失约,不可以不事先告知。

    可以不事先告知,不可以事后不道歉。

    如果最后的底线也被突破,那就没有以后了。

    掉线的人一旦掉线,几乎就没有再上线的可能。因为他掉的是底线。我对自己说:可以原谅,不可以经常原谅;可以经常原谅,不可以对同一个人经常原谅。因为,经常原谅同一个人的同一种错误,在某种意义上对于原谅者来说,就是缺乏起码的自尊和自爱。那绝不可以。

    一辈子都做一个在“可以”线之上的人,也交在“可以”线之上的人。我素无大志,这算是我小小的野心。

    健在

    “你在吗?”某天,我一上QQ,就碰上了一个久违的好友。

    “在。”我答。

    “呵呵,你还健在呀?”她开玩笑。

    “是的,健在。”我也发过去一个笑脸。

    也就是这一瞬间,我敲击键盘的手也停住了。

    我健在吗?

    健在,健康地活着。然而细细品味这个词,在更多的语境里,它似乎已经远离了健的意思,只成了活着的一种指代。而活着,在——这一个字,其实已经够用了。在工作,在家里,在公园,在睡觉……这个最常用的状态词,以最高的频率直指着肉体的运行。比如,在夜里,我散步的时候迈着的双腿,就是一个字:在。因这腿不属于别的任何人,只是我的,只能是我的。把它们截下来,也安不到别人的身上。我死了,它们也就死了——我不在了,它们也就不在了。同样,我的手,我的胳膊,我的身体……我物质的一切,也都只是一个字:在。

    至于是不是健在,谁知道呢?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是真正地健在呢?不,我说的健在,不是无病无灾无苦无痛无忧无烦的那种健在——有多少人四肢强壮却丝毫不健啊。在我的意识里,健的定义就是精神上的,心灵上的:纯善的底蕴,辽阔的气度,饱满的情怀,敏锐的探求……

    有多少人的在,是这样的健在呢?

    “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如是说。据说他的本意要复杂得多,不过单就我们能理解的最浅层面而言,这五个字已经是足够振聋发聩的金石之声了:因为思,所以在。只有思,才会在。也只有这样思和在的人,才有可能趋向于健在。

    你在吗?

    你怎样在?

    你是否健在?

    一定要这样想想,再想想。只有这样,你才可能真正地在,也才有可能让自己真正地健在——当然,无论想不想,人终归都是要不在的。但是,你要相信,即使人都是要不在的,那些真正在过的人,和那些没有真正在过的人,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意义,也还是相当不一样。他们在时的质量,也是相当地不一样。是的,他们多半会在得更苦一些,但是,你知道吗?甜的时候,也会更甜。更苦的在和更甜的在交织在他们的生命里,这就是健在。

    秋疙瘩

    去年立秋是8月8日。8月9日,回豫北修武老家小住的儿子回来了。母子二人躺在床上闲话。我说昨天立秋,天马上就显得凉快了,早上上街就想穿长袖。他说哪有那么快?完全是心理作用,其实还热得很呢。我说肯定是凉快了,不然为什么叫立秋?老祖宗定下了这个节气,一辈一辈传到现在,若是不准,谁还会用它?过了这一天,那个秋气就来了。信口至此,便想起老师讲过的立秋三候:“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真是一候更比一候凉啊。

    “妈,你啃秋疙瘩了没有?”忽然,儿子问。

    “什么秋疙瘩?”

    “饺子嘛。说是立秋的时候要吃的。我奶奶说了,也叫啃秋。”

    啃秋,我当然是听说过的。有的地方也叫咬秋。总的意思就是要在立秋这一天吃些西瓜来应景,以欢送炎夏,迎来金秋。清朝张焘的《津门杂记·岁时风俗》中就有这样的记载:“立秋之时食瓜,曰咬秋,可免腹泻。”据说可以不生秋痱子。无论如何,都是要吃的意思。有的地方叫贴秋膘,就是说立秋这一天要大吃肉,多储存些热量等待凉天到来。

    啃秋疙瘩。单只没听过这个说法。

    然而,既是一听,就无比喜欢了。秋疙瘩,真是有喜感。疙瘩,是瓷丁丁的,一团团的,结实的,丰盛的——疙瘩这个平素里听起来就让人不舒服的词,和秋用在一起,就像一个可爱的婴儿。试想一下,春疙瘩?这肯定是不行的。春天正是万物舒展的时候,怎么能疙瘩起来呢。夏疙瘩?让人更加闷热。冬疙瘩?只能让人想到冰块。也只有和秋用在一起才是金镶玉一般的天作之合。因为只有秋是万物成熟的时候。成熟了,才会瓷丁丁,才会结实,才会真正地丰盛。而且,也只有饺子最配秋疙瘩。饺子里,什么都有:肉菜葱姜,各色作料……那种丰饶,那种喜悦……

    秋疙瘩,这真是来自民间的活生生的气息啊。

    而从孩子嘴里说出秋疙瘩这三个字,就更为可爱。曾国藩有一联:“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两根穷骨头。”朋友叶舟在某文中曾有无比曼妙的延展:“孩子就叫,春意思。”

    春意思,秋疙瘩。绝配。

    秋麦难吃

    不管怎样,到了今天,也算在文字中活了一把年纪,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民间话语,我是越来越感叹和敬畏了。

    比如最近听到的这句话:秋麦难吃。

    某天下午上班,办公室里最年轻的女孩子举着一只烤白薯走进来,说刚才在买白薯的时候,听到一个老太太在和另一个老太太聊天,说到她们的一个熟人得了什么病:“她泪盈盈地说了一句话,说怕那个人秋麦难吃。请问各位老师,秋麦难吃是什么意思?”

    大家面面相觑。没人知道。我也茫然。暗自揣测:秋麦,秋天的麦子?秋天是没有麦子的啊。五黄六月,焦麦炸豆。应该是在六月份才对。对了,听说东北的麦子熟得晚,难不成在东北叫秋麦?那两个老太太是东北人?

    推测永远没有结论。我便去网上查百度,百度里关于秋麦有两个词条。第一条说秋麦是成熟的庄稼。第二条说秋麦指的其实是麦秋,意思是收割麦子的时候。这时候忽然想起了大学时的古汉语,恍然大悟:秋字,本身也就有庄稼成熟的意思。如此,在那两个老太太的语境里,秋麦就是指五黄六月的成熟麦子了。

    那么,秋麦难吃呢?表面的意思,应该就是新麦子不好吃了——但这显然不合情理。从来都是说陈麦难吃,没有说新麦子味道不好的。那或者可以解释为:不容易吃到。这就通了:放到病人身上,就是说病人吃不到新麦子了——如果是秋冬说这话,那就是说吃不到来年的新麦子。如果是春夏说这话,那就是说吃不到今年的新麦子。再进一步解释,那就是说,活不了多久了,长则大半年,短则两三个月。同时,难吃二字还可以兼指:病者的亲人和家属吃到新麦,舌尖上的滋味也不复甘之如饴,因为,那个亲爱的人,他再也吃不到了。

    如此情状下的秋麦,果真是难吃,简直难吃到了颗粒难咽的地步。但是,请原谅,在我的意识里,秋麦难吃这四个字的味道却是如酒般厚醇——其优美伤感委婉含蓄和简约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我想象的极点。只有从历史出发,从土地出发,从季节出发,从植物出发,从心情出发,从人生的很多原点出发,才能抵达这小小的四个字。其间的意蕴,犹如一方深小的沧海,或桑田。

    心头有月

    这一年,中原的中秋,老天很酷,一直不给月亮。而且不是只当天不给,是节前节后都不给。给的什么?雨。不同节奏的雨:小雨,中雨,大雨,微雨……你听烦了这个,它就来那个。如雾如纱,如琴如瑟,如鼓如锤,如疯如癫,风情不一,轮番上演——是嫦娥又被猪八戒什么的欺负了吗?

    倒也好。反正我喜欢。听着满大街的小美女娇嗔:“这讨厌的雨,啥时候停呀。”我只忍不住微笑。她们只想着雨湿了头发湿了衣衫,却不想想这雨的可疼可爱。

    月亮呢?为什么没有月亮了呢?

    月亮当然有。只是此刻它不在我们的天空照耀。你能说,你看不见月亮它就不存在吗?别人天空的月亮就不是月亮吗?

    朋友的短信纷至沓来,都与月有关:“月中桂花又飘香,人间月饼味芬芳。玉兔携福祝团圆,嫦娥起舞送吉祥。”“古色楼,清癯水,今宵明月天下美。紫金壶,白玉杯,盛来秋月万里辉。月饼甜,桂花香,阵阵清风绕回廊。人团聚,永相携,合家欢度中秋节。”“中秋节,月儿圆,许个心愿圆又圆。日圆,月圆,团团圆圆。官源,财源,左右逢源。人缘,福缘,源源不断。情愿,心愿,愿愿随愿……”花好月圆,良辰美景。庸俗甜美的句子,庸俗甜美的理想。我们大多数人的祝福,无非如此。

    于是,这样彻底的短信就真是不同:“大道多歧三岔口,萧何何处追韩王。借问嫦娥广寒宫,一片空茫石头乡!”

    还有这样的:“一勺水总是四海味,千江月总是一轮光。身如飘萍无定止,今宵与谁共孤光?人生富贵草头露,宦海宠辱陌上霜。功名勘破浑闲事,怎比得堂前寿,客来酒,墨里香!”

    还有一个朋友,录的是唐人旧句:“天秋月又满(戴叔伦),萧疏鬓已斑(韦应物)。何当重相见(温庭筠),江柳共风烟(刘长卿)。”

    有一个朋友的最特别。他说:“明月隐形,心有皎洁。光阴易逝,情义难忘。”

    心有皎洁,这比什么都重要。

    还有一个朋友的也别有趣味。他说:“心中有一轮清辉,不论它彩云是否遮月。人生有真情相伴,总如窗外丹桂飘香!”

    还有一个朋友的和雨有关,也深得我心。他说:“明月不用伴中秋,人生自有月当头。心中若有千般趣,何妨听雨上西楼?”

    心头有月,暗夜里才不害怕,不心慌,不畏惧。

    心头有月,这一轮清辉,才照得人生长久。

    走神

    那天,和朋友聊天,他问我为什么不学车,我说不敢学,因为我有一个习惯是驾车的大忌——走神。

    忽然觉得,走神这个词,非常之美。

    意思和这个词接近的词还有好几个:愣神,分神,跑神……愣神不用说,太简单粗暴。分神则过于具象无趣。跑神呢?神本来就是情绪的虚指,跑得急迫和紧张又让这个词显得有一种莫名的仓皇。唯有走神这个词是恰恰当当得好,仿佛心穿上了一双舒适的鞋子,在一个分叉的小路上慢慢散步,散啊,散啊,不知散到了哪里,又仿佛散到了任何一个地方。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不骄不躁,有虚有实,节奏自由,韵味悠悠。这就是走神。

    忽然又发现:很多好东西,都是走神得来的。

    一件中规中矩的衣服,衣襟下摆忽然调皮地斜出去了一角,上面绣了半只蝴蝶。整件衣服便在蝴蝶这里走神了,因此飘飘逸逸,韵味无穷。

    埃菲尔铁塔呢?乍一看是那么无来由的一个铁架子,就那么突兀地矗立在浪漫的巴黎心脏。但是,细想一下:哪一样经典在诞生之初不是突兀的呢?不是经历了晃眼、扎眼甚至刺眼的历程最后才抵达耀眼的呢?——因此,不要紧,只要这神走得好,走的是真神,而不是鬼,那么,终有一天它会用自己的光笼罩和说服所有的非议。正如——岁月如酒,泡在这酒里,埃菲尔铁塔成了巴黎最骄傲的走神。

    生活中,也一样。让你走神的菜,一定是有故事的。让你走神的话,一定是有渊源的。让你走神走得最远的那个身影,一定有着最刻骨铭心的秘密……

    对于一个作家或艺术家来说,走神就更是奥妙,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哪座雕塑,哪个线条,哪种情绪,哪些人物,哪段旋律,不是走神得来的?最走神的作品,也一定是他们最好的作品——走神得来的,是神品啊。

    走神,生在情理之中,出于意料之外,抛却所有的约定俗成,奔向心灵最本真的地方,奔向灵魂最自由的地方……

    走神。抛却了所有尘世磕磕绊绊的窠臼,是心灵从容地逃走,是思想静谧地开叉,是精神最纯粹、最无功利地漫游……

    某种意义上讲,走神,是未知的花园,是想象的基地,是飞翔的神话,是深邃的探幽——也因此,它也是我们最彻底的凝神。因为,走神时的我们,才最接近于我们自己最内最内的那个内在。

    多美啊,走神!只要不开车,就尽管走神吧。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而当走神成为令众人凝神的经典,那新的走神又开始了。

    ——走神。

    致纸质书的悼词

    亲爱的纸质书:

    你好。

    都说在不远的将来,你会被电子书代替,从而在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么,在你还没有消失之前,在人们还没有开始疑问“纸质书是什么玩意儿”之前,我要先悼念一下你,亲爱的你。

    ——你的形状。一册是一册,一本是一本,你结结实实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第一页翻过去,是第二页。第二页翻回来,是第一页。从第一页到第一百页再到第一千页,你的每一页都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的指尖和视线里。而在同一张纸的AB两面,对着光看去,字和字则是背对背相依相偎。在同一面的左右两页,行和行之间又可以形成一条又一条漫长的小径。当灯光静静地照在你的身上,你的页码拖出的短短的阴影边缘,一道微小的弧形隐隐可见……沉重中有着醇厚的质朴,笨拙中有着坚硬的密度。我爱这样的你。

    ——你的气息。我的世界里,你无处不在。我的书架是你的客厅,我的手掌是你的座椅,我的大脑是你的卧室,我的包包是你的火车……我吃饭时洒到你身上的面包屑,喝茶时留在你身上的茶味,夹在你书页里的树叶的清芬,还有你是新书时那种特有的墨香,成为旧书后的尘灰气,以及刚刚晒过霉时洋溢着的阳光呼吸。戏曲《红楼梦》里,林黛玉有一句台词:“这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你对我的意义,亦是如此。你是伴,是侣,是亲,是朋,是有温度的私密存在。我无法想象一本电子书会让我有这样的感觉。是的,我更爱你的一点,是你也会像我一样,在青春之后渐渐变老。

    ——你的高贵。现在,人们还不知道你的高贵。等到电子书真正风行时,人们才会彻底明白你的高贵。这高贵不是指你的定价,而是你的品行。遗世独立,君子之风。一个书名是一个存在,一个存在即是一个王国,绝不会和别的书模糊边界,共享空间。你的高贵还在于你的沉默。读者没有到来的时候,你用笃定的沉默等待着读者。读者到来的时候,你用笃定的沉默陪伴着读者。你永远都是那么笃定。绝不会忽明忽暗轻薄招摇。所以,在我的意识里,你再是粗衣布服也是仪态万方的大家闺秀,用以不变应万变的沉默奠定了自己本质的品格。

    据说到了电子书时代,因为成本的大幅降低,出版商给作者的版税会很高,比纸质书出版社给的要高好几倍。据说将来我的书也一定会被做成电子书。如果真到了那么一天,我想,我一定要把有我着作权的电子书做成纸质书,哪怕只有一本,哪怕只是用自己的打印机打印。因为只有做成纸质书我才能确认:这书,是我的,我的。

    所以,亲爱的纸质书,写到这里我才明白:我在这里悼念你,其实并不是为我自己,而是在替别人悼念。我不会离开你,也不允许你离开我。我将和你一起,直至生命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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