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追寻历史发展的踪迹、总结历史经验,是祖国传统文化的特点之一。在研究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当先提纲挈领地缕析一下我国上古时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以便我们对于作为我国古代文明初期发展阶段的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问题进行探讨。其中最有关系的是这样两个问题:第一,这个文明的初期阶段是在怎样的环境中产生的,第二,这个文明的初期阶段是承继了怎样的社会文化遗产而得以发展起来的。
从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的时间开始,我国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新石器时代。陶器制造的开始、农业的出现、居民村落的普及、氏族制度的形成等,是这个时代区别于旧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新石器时代延续了五六千年之久,到距今四千年左右结束。这是远古历史上的“野蛮时代”,是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的过渡阶段。我国至今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有七千多处,正式发掘的有一百多处。
自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以来,各个地区产生的不同风貌和水平的文化发展,到了新石器时代逐渐形成了绚丽多姿、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
在新石器时代,主要的文化区域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东南地区、西南地区、北方地区等几个大的区域。
新石器时代晚期最有影响的典型的文化是龙山文化。考古资料表明,龙山文化已经遍布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区域。在龙山文化以外,其他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也扩大了分布范围。这是社会生产力和上层建筑比过去迅速发展的结果。广大范围内的龙山文化可以划分为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三个大的部分。山东龙山文化是在大汶口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形成。其陶器制作普遍采用快轮,造型规整,器壁薄而均匀,技术精良,特别是漆黑光亮、薄如蛋壳的泥质黑陶更独具特色。当时制玉工艺已经专业化,能生产出精美的玉质礼器,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出土的成组玉器和日照两城镇遗址出土的刻花玉斧,都是典型器物。山东寿光市边线王村北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现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堡遗址,面积达5.7万平方米,为迄今所见龙山文化城堡之最大者。山东龙山文化的房屋建筑普遍采用挖槽筑墙和原始夯筑的技术,多有长方形土台式建筑,居室地面往往分层筑成。从仰韶文化发展而来的河南龙山文化分布较广,可以划分为五个地区性的类型。一是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洛流域的“王湾类型”,其陶器多饰以方格纹,并极少有鬲。河南登封王城岗曾发现龙山文化时期的方形城堡。二是分布在豫北、冀南和鲁西的“后冈类型”,其陶器多饰以绳纹,邯郸涧沟遗址发现有丛葬坑。三是豫东和皖西北的“王油坊类型”,方格纹为其陶器的主要纹饰。淮阳平粮台发现面积达5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堡。
四是豫晋陕交界处的“三里桥类型”,陶器纹饰以绳纹为主。五是豫西南丹江流域的“下王岗类型”,其陶器以灰陶、黑陶较多。郾城郝家台发现有龙山文化中晚期的方形城堡。以渭水流域为主并遍布陕北、陕南许多地区的陕西龙山文化一般分为早、晚两期。陶器以灰陶为主,也有些红陶,器形和纹饰多有与其以东的河南龙山文化、以西的齐家文化相似之处,反映了这几个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房屋以半地穴式为主,有内室和外室。在外室,正对斜坡出口处常有炊爨或保存火种的壁龛;在内室,有储藏粮食的袋形窖穴。临潼康家遗址发现有成行排列的100多座房屋基址,其布局为考察当时的社会结构情况提供了资料。除了龙山文化之外,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比较著名的还有分布在西北地区的齐家文化、分布在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分布于岭南地区的石峡文化。除了上面提到的几种有代表性的文化以外,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在内蒙古凉城、吉林和龙、黑龙江尚志、福建闽侯、海南陵水、云南沦源、西藏昌都、新疆哈密、台湾台北等地都有重要发现。
新石器时代的社会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因适应不同的自然环境,南方与北方的农业发展在新石器时代即显露出地域差别。北方地区以粟为主,半坡遗址中的一些瓮、罐和室内小窖都发现有粟的遗存,多者一处可达数斗。属于马家窑文化的青海乐都柳湾墓地的多数墓内都随葬有装满粟的陶瓮,少者一个,多者达四个。南方地区多有稻作农业的遗物。河姆渡遗址普遍发现稻谷、谷壳、稻秆、稻叶等的堆积,最厚处超过1米。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除了石器以外,还有骨器、木器、陶器等多种,许多工具采用复合形式,如带木柄的石斧和石锛,装柄的骨镰和蚌镰,有柄的鹿角镐等。属于仰韶文化的河南临汝阎村遗址的沙质红陶缸和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莒县陵河遗址的灰陶陶缸,分别绘有石斧、石锛图像,还显示了这类器物的捆扎组合方法。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所发现的粮仓,是当时农业生产情况的实物例证。编号为F201号的粮仓,略呈椭圆形,长径3.06米,短径2.56米,门向东,西北部有一个椭圆形窖穴,体积约为2.80立方米。窖穴底部用黄褐色土掺红烧土末筑成,厚10厘米;穴壁先抹3厘米厚的黄褐色土,表面再涂黄褐色泥浆,这样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潮的作用。发现这座粮仓的时候,其窖穴底部还遗留1.20立方米的灰化或炭化粟粒。窖穴上有椭圆形的半地穴式房屋,室内除了窖穴之外勉强能容一人进去存取粮食。这类粮仓或窖穴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多有发现,甘肃秦安大地湾第一期遗址编号为F374号的一个圆形窖穴,底部发现有炭化的油菜籽。属于马家窑文化的甘肃东乡林家遗址的F19号窖穴内发现有成把的黍穗。陕西西安半坡遗址的F115号窖穴,发现有许多粟的朽灰。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发现189座长方形窖穴存留有粮食朽灰,部分朽灰经鉴定为粟。这些粮仓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经达到了相当水平,所以才能有许多的粮食储存。
家畜饲养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经出现,后来逐渐发展,当时的家畜有狗、猪、羊、牛、鸡、马等多种,其中以猪的数量最多。
猪不仅供食用,而且用作祭品或显示财富的一种标志。属于龙山文化的邯郸涧沟遗址的一个灰坑中就有作为祭品的21个猪头骨,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的一座墓葬随葬有32个猪下颌骨。渔猎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龙山文化尾部带孔的双倒刺或三倒刺的鱼镖,牙质鱼钩,以及角镞、网坠等渔猎工具都很精良。许多遗址所发现的飞禽走兽骨骼就是当时猎获物的遗骸。
在新石器时代的社会经济中制陶业的发展相当突出。仰韶文化的彩陶、龙山文化的黑陶,无论器物造型、彩绘纹饰,或是慢轮制作与快轮制作,以及掌握烧制火候等,都有相当水平。依据考古发掘资料,可以鉴别出手制陶、慢轮制陶、快轮制陶的区别,其区别的标准主要是观察陶器表面和底部遗留的制作痕迹。快轮制作的陶器,造型端正,器壁浑圆,器底有偏旋痕迹。手工或慢轮所制陶器的表面往往有各种拍印纹饰,器体造型不规正,器壁厚薄不匀,常有压、抹的痕迹,器底没有偏旋痕迹,有些在器底留有各种编织纹。
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不少各种式样的“帽式”、“锣式”陶质转盘,专家依据当代民族学的资料对于使用这些转盘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并且指出,“仰韶文化的陶器大量是慢轮制陶,唯有少数杯、碗、盘、盖等小型器物是经快轮制作的;或是将快轮制好的两个个体粘合成一体(如束腰葫芦形陶器等)的……但是也必须看到仰韶文化中还有大量陶器仍然是手制的”。大量的考古资料表明,无论是仰韶文化时期,抑或是龙山文化时期,各个地区的制陶技术发展是不平衡的,手制陶、慢轮制陶、快轮制陶往往同时并用,但就总的趋势看,则可以说在制陶技术上仰韶文化以慢轮制陶为主,但快轮技术也在发展。在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后期,已经出现了不少快轮制陶的实例,其后的屈家岭文化快轮制陶技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屈家岭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普遍采用快轮制陶,例如高圈足杯、矮圈足杯、壶形器、盂形器的器身及圈足内壁、双腹碗、双腹豆的圈足内壁,都常见螺旋式拉坯指印”。龙山文化以快轮制陶为主。这种快轮制陶最具特色的作品是龙山文化的蛋壳黑陶。1960年在山东潍坊姚官庄遗址发现5件蛋壳黑陶杯。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发现完整的蛋壳黑陶杯31件,另有2件残器。这些黑陶杯,一般壁厚不到5毫米,重不到50克,器体轻薄,制作特别精致。这些黑陶杯分别出自26座墓葬中。有这种杯的墓葬一般都规模较大,随葬器物较多,说明它们在当时的社会上只为一部分人所享用。从这种黑陶杯上大下小、重心不稳、器壁薄而易碎的情况看,它很可能由于其制作精良、独具特色而被作为礼器,日常生活中并不怎么使用。
烧窑技术的发展表明当时已经具备了炼铜的条件。冶铜业发展最为突出的是齐家文化。甘肃武威市皇娘娘台遗址有铜刀、凿、锥、钻头,永靖县秦魏家遗址有铜锥、斧、指环,青海贵南尕马台遗址和甘肃广河齐家坪遗址都有铜镜。这些铜器既有红铜,又有青铜;既有用冷锻法制造者,又有采用冶铸方法制造者。山东胶州市三里河的龙山文化遗存中发现有2件黄铜残钻形器,均为铸造而成,其中除铜外,还含20.2%至26.4%锌,还有少量的铅、锡、铁、硫等,检测表明其内部组织不均匀,说明原料成分复杂,冶炼方法原始。但是,黄铜的出现仍然是很有意义的事情。精细手工业的最突出成就表现在玉器制造和牙雕、骨雕技术的发展上。大汶口文化有剔地透雕的或镶嵌绿松石的骨筒和象牙筒,还有玲珑精致的17齿象牙梳和雕花骨匕。良渚文化的大量玉器多雕琢有精美纹饰,采用浅浮雕、半圆雕、镂空、圆雕等技术,琢刻出繁密图像,还出现了主体纹、地纹和装饰纹的三重装饰,具有相当高的工艺水平。
新石器时代中后期,部落和部落联盟有了比较大的发展,反映在考古学上便是这个时期文化区域的扩大。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都发现了规模宏大的祭祀遗址,都非某一个氏族所能单独完成者,而应当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同心协力所筑成。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部落联盟在社会上极有影响的时期,作为社会基础的还是氏族,就是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氏族也还长期存在,有些氏族还发展成为国家。
这种情况在夏代特别明显。史载:
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史记·夏本纪》)夏代虽然没有后世那样的分封诸侯的制度,但是氏族以及以氏族为核心的国家的普遍存在则还是可以肯定的。我国上古时代作为朝代而言的夏、商、周三代,实际上都是由氏族发展而形成的,并且这些氏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顽强的生命力。商代的氏族组织也相当普遍。卜辞中屡有“王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记载。商朝灭亡的时候,周曾将商的一些氏族分封给诸侯国,见诸史载就有分封给鲁国的“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封给晋国的有“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左传》定公四年)。氏族组织的长期普遍存在对于社会观念和社会习俗,具有重大影响。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与氏族组织依旧长期存在的同时,家庭和宗族已经越来越在社会上占据重要地位。古人曾经十分敏锐地觉察到了这种情况,并且精确地表述了家族占有主导地位时期的社会习俗特征: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 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
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礼记·礼运》)这个“小康”时代,从其所列的代表人物情况看,正是夏、商、周三代。这正是“天下为家”———即以“家”为社会基本单位的时期。
“小康”时代尽管强调仁爱与谦让,但是在社会上却是私有观念占据主要地位,“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从社会习俗的另一面看,仁爱、谦让观念的提出,正反映了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不仁爱、不谦让的现实,所以才需要从社会观念方面予以提倡,以各种制度加以限制。夏商西周时期的社会结构情况,与原始时代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夏代而言,可以说其社会结构是直接脱胎于原始的部落联盟与氏族组织的。
原始时代的社会文化与社会观念对于夏商西周的社会也有很大影响。用彩绘、雕塑、刻画等手段创造出生动而古朴的动物和植物形象,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特色之一。仰韶文化陶器的内壁多绘有鱼、蛙、壁虎、鹿和鸟类的形象。半坡遗址的一个陶盆绘有四只构图简单的小鹿,充满跳跃奔突的情趣。临潼姜寨所出土陶盆内壁绘有一只正向盆沿踽踽而行的笨拙的大蛙,瘦弱纤细的腿爪与满背圆斑的肥硕大腹相映成趣。河姆渡文化的雕刻精细的象牙制品中有双翼平展滑翔飞行的蝴蝶、引亢鸣啼的双鸟,陶塑作品里有略显肥胖的憨厚小猪,陶器往往饰有稻穗、叶子等图案。当时所创造最多的是在人们印象中属于善良、温顺型的动物,它们或比例匀称、或憨态可掬、或色彩艳丽、或鸣啼悦耳,总是给人以亲切可爱的感觉。这个时代,特别是其早期和中期,极少见到凶残、丑陋的动物形象出现在艺术作品中,偶尔见到者也都按照人们的观念加以艺术处理,如陕西华县柳子镇所发现的一件陶鹰鼎,腹部中空,构成鼎身,双爪和下垂的长尾构成鼎的三足,整件作品给人的印象是它已经失去了攫取弱小动物的勇猛气势,凌空翱翔的猛禽已被剜空腹部而受到惩罚。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饕餮纹之类的狰狞形象,但那是行将来临时代的文化在旧时期里的萌芽,从本质上看它并不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东西,对善良、和谐的美的追求才是新石器时代艺术的主题。
这与当时人们的原始民主、平等观念及和谐、乐观的精神面貌是一致的。新石器时代的艺术作品常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仰韶文化陶盆内壁的上部绘有人面、鱼纹、花纹的组合图形,人面的双眼表现出一种安详静穆、若有所思的情态,好像是陶醉于鲜花的芳香,又像是在谛听游鱼的细微动静。画面上的大鱼、小鱼均向人面游动,花纹也以人面为中心而展开,这可能是对人为自然的核心这一观念的表现。河南临汝阎村发现的一件仰韶文化时期的陶缸腹部画有《鹳鸟石斧图》,左边画一只肥润丰满的鹳鸟嘴叨一尾大鱼,右边以棕色勾画出一柄直立的石斧。鹳鸟衔鱼是自然界生生灭灭的一种象征,而木柄石斧则是人类力量的象征,整个画面表现了人与自然平行发展、和谐相处的主题。新石器时代各种社会矛盾还远没有达到激化的程度,暴力和征服之神尚未普遍降临人间,所以当时的人们往往以喜悦、乐观的情绪去观察世界,尽管物质生活匮乏,但精神状态却积极向上。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随着贫富分化与阶级的萌芽的发展,人们的精神面貌逐渐有了较大的变化。
新石器时代后期,在基本平等的情况下,氏族首领凭借其权力往往拥有较多的物质财富,扩大私有财产的范围,成为氏族的权贵。
这种贫富分化的现象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就已显露端倪。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墓地上,墓葬和葬具的规模,随葬品的多寡与质量已经有了较为明显的差别。不少墓葬墓穴狭小,仅能容尸,随葬品很少,甚至有空无一物者。但埋葬一老年女性的10号墓却不仅有很大的墓穴,而且有内壁涂朱的棺和用原木卧叠构成的椁,随葬有用77个单件组成的3串装饰品、玉臂环、玉指环、玉铲、象牙筒、骨雕筒、象牙梳等精美饰物和用具,还有各种陶器90多件。齐家文化是继马家窑文化发展而来的,在马家窑文化时期,其墓葬还没有发现随葬品严重不均的现象,墓葬规模、葬具也大体一致。到了齐家文化时期情况就有了很大变化,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齐家文化遗址共发现88座墓葬,一般规模都很小,只有1件或2件随葬的陶器,有的小墓甚至空无所有,但有一座成人合葬墓,随葬品多达43件,其中各式精美陶器有37件,有一座三人合葬墓,除随葬7件陶器外,还有玉璧83件、玉璜1件、小石子304粒。甘肃永靖大何庄、秦魏家以及皇娘娘台的齐家文化遗址都用羊头、羊下颌骨或猪下颌骨随葬,仅猪下颌骨就有590多块,但是各墓数量不均,多者68块,少者仅1块。齐家文化时期社会上的贫富不均已经成了普遍现象。
考古发现所见新石器时代后期人们社会地位悬殊的情况说明阶级已经萌芽。龙山文化时期出现了用人牲为房屋奠基的习俗。河南安阳后冈龙山文化遗址的15座房基发现奠基人牲27具,有的埋在墙基下,有的在房基或房基外侧的散水下,还有的在泥墙中。河南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遗址的一座奠基坑就有人牲7具。用人殉葬的情况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就已经出现。江苏新沂花厅大汶口文化遗址有一随葬品丰富的男性墓葬,在墓主脚下,横向并列着随葬有穿孔石斧和猪、狗的2名殉葬者。齐家文化为数不少的成年男女合葬墓,最常见的葬式是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肢并且面向男子。皇娘娘台遗址有一男二女合葬墓三座,男子仰卧居中,两女性侧身俯贴于男子左右侧,下肢后屈,面向男子。这类合葬墓的随葬品都比较丰富。专家们一般认为这类合葬表现了妻妾殉夫的关系。这类墓葬在山东兖州、江苏邳州和苏州、上海青浦、福建闽侯等地都有发现。
历史上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产生的,新石器时代后期男女合葬的情况正是阶级萌芽的反映。
新石器时代后期社会观念变革的主要表现是人们在粗犷而可怖的自然现象面前不再只是迷惘和叹息,而是试图了解它、征服它,对于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人物,大家便十分尊崇。夸父追日、鲧禹治水、女娲补天、精卫填海等反映人类征服自然的坚强意志的传说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这个时期的人们所敬慕的是英雄,是比自己更高大、更神圣的东西。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器物上屡见的云雷纹、饕餮纹等纹饰,以繁复的回旋纹路突出了神人或神兽的巨眼,在其上的云雷纹中还有神面和双眼,犹如天神在变幻莫测的云雷中俯视人间,其形象处于若隐若现之间,显得非常神秘。良渚文化常见以神人兽面像为主题的纹饰。神人有倒梯形的脸面,重圈形的眼睛,鼻下是布满上下相对利齿的阔嘴,头上戴有高耸宽大的羽冠。神人腹部有巨眼、獠牙的兽面形象。神人双手直指神兽两眼,似乎只是轻轻一点,就已经将神兽驯服。神人和神兽的形象毫无和善妩媚之态,但却在狰狞与丑陋中表现出一种降龙伏虎般的威力之美。它能使人肃然,使人敬畏。这种对神的尊崇实际上是对人世间权力的讴歌,是对英雄的颂扬。关于战争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虽然在新石器时代前期为了复仇而进行的械斗和杀伐也存在,但毕竟数量不多,影响不大,可是在后期,以氏族贵族的贪欲和权势欲为契机的战争却日益频繁。由于战争的需要,武器制造也愈益精良。
石峡文化的石钺和石镞,齐家文化的铜刀、铜匕和铜斧,都是典型的杀伤武器。甘肃永昌鸳鸯池出土的石质和骨质的护臂,就是防御性的护身武器。新石器时代后期墓葬中,骨架残缺、身首异位、缺臂少腿、首躯不全的现象屡有所见。江苏邳州市大墩子大汶口文化墓地发现一具腿部有箭伤的骨架,箭头尚在腿骨中,深达2.7厘米。
死者为一中年男子,其左手握骨匕,左肱骨下置石斧,表明其生前是氏族中的武士。山西绛县新石器时代墓葬遗址发现的一名死者,头部中箭,石镞射穿其鼻骨。宝鸡北首岭的仰韶文化墓地,编号为M17的墓葬,死者为一成年男子,双膝间随葬成束的骨镞,表明他生前为氏族武士,骨架缺头,在头颅位置放一件带黑色符号的双耳尖底陶器,下衬皮毛和木板,用以代替头颅。在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发现有随葬品丰盛,但却没有尸骨的墓葬,墓主很可能是战死而未归者。云南元谋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八座墓葬的死者都曾遭乱箭射中,编号为M3的墓葬中的一青年男子的胸腹部存有十多枚石镞,头部的右颧骨和下体的尾椎骨各有一枚石镞射入骨质内。残杀俘虏的现象在这个时期也多有所见。陕西西安客省庄龙山文化遗址发现6个灰坑中有凌乱的人骨架,放置极不整齐,有一个灰坑中同放3具人骨架和2具兽骨架。河北邯郸涧沟龙山文化遗址有一个径约1.8米,深约0.6米的圆形葬坑,在一层红烧土下有10具人骨架,毫无秩序地叠压在一起,有的头骨上有被砍砸的痕迹。另有一个圆形葬坑埋人骨架5具,放置凌乱,有的身首异处,有的呈挣扎状。同一遗址的一个烧灶周围有4个人头骨,其上有明显的砍伤和剥头皮的痕迹。龙山文化中普遍存在的乱葬坑,与氏族墓地正常埋葬者的情况形成显明对比。新石器时代后期遗址中的贵族墓葬往往随葬有斧钺之类的武器,以示其勇武。当时人们对于英雄的崇拜也是对于战争的一种颂场。
城市的出现对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具有重要意义。最初的城市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近年在湖南省澧县车溪乡发现有属于屈家岭文化中期的城址,这座城址大体呈圆形,面积约7.65万平方米,由夯土城墙、护城河以及东、南、北三座城门和城西南部的夯土台基等部分组成,城墙现存最高处达3米以上。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王城岗城址由东西并列的两座略呈方形的小城组成,面积约2万平方米。呈正方形的平粮台城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后冈城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属于山东龙山文化的城子崖城址,略呈方形,面积约18万平方米。略呈方形的边线王城址,面积约4.4万平方米。这些城市集中在河南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分布区并非偶然,因为这里生产比较发达、地域平坦而便于交易,物质财富和知识文化比较集中,具备了城市形成的条件。作为一种人为的便于人们生活居住的环境,城市实际上是一个地区各种活动的中心。它不仅为国家的出现创造出了条件,而且使人们的眼光从本氏族投向更大的范围。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缕析,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我国上古文明初期发展阶段的夏商西周在出现于历史舞台上的时候,远古先民已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创造了灿烂的远古文化。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观念方面,原始时代的创造对于文明时代国家的出现都具有直接的意义。恩格斯对于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迈进,有一个著名的论述。他说:“在新的设防城市的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深壕宽堑成了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如果说夏商西周是我国上古时代的辉煌大厦,那么,我国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远古先民,就是这大厦最初的奠基者。
(第二节 夏商西周的历史地位
在我国上古时代相当艰苦困难的条件下,人们所创造的文化能够得以保存并且发展壮大,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就世界历史的范围看,夏商西周时期的社会历史一脉相承,其间不仅没有间断,而且三代的文化渐次延续而屡创辉煌。这不能不说是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这一点可以作为我们所阐述的夏商西周的历史地位这个问题的第一方面。
站在文明时代门槛上的禹是夏朝的奠基者。从禹子启开始,夏朝正式建立。夏朝共历四五百年的时间,在大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17世纪之间。《史记·夏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说夏朝“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所谓“无王”,指夏朝初期太康失国以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东夷族的羿、寒浞先后占据了统治地位,直到太康弟仲康的孙子少康时,夏王才恢复了统治。曾经见到过《汲冢纪年》材料的晋朝人束皙说“夏年多殷”(《晋书·束皙传》),认为夏朝比殷朝的年数更多。他可能是把尧舜的时间都算在了夏朝之内,也可能只把盘庚迁殷以后至纣王的时间算作殷朝年数。
无论如何,在我国文明时代的开始阶段,夏朝都是历时长久的一个重要时期。继夏而起的商朝是由子姓的商族所建立的。商的祖先契与舜禹的时代约略同时,可见商也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部落。商在早期是活动在黄河下游北方广大地区的部落,时常进行迁徙,到了成汤时期,商族活动在今冀南、豫北一带。大约在公元前17世纪成汤在众多方国部落的支持下灭掉夏朝,建立了商朝。按照《史记》的记载,商朝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商朝的覆灭是公元前11世纪的事情。《史记·殷本纪》索隐引《汲冢纪年》说商朝“用岁四百九十六年”,与商朝的实际情况当相距不远。商朝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从成汤灭夏到盘庚迁殷以前为第一阶段,称为早商时期;盘庚迁殷之后至商朝灭亡,为第二阶段,称为晚商时期。早商时期商都屡迁,商朝都邑先后有亳、嚣、相、庇、奄等。盘庚继位以后把都邑从奄迁徙至殷。这以后,商的都邑还可能有过小范围内的移动,也可能出现过两都并存的局面,但大体说来,基本上还是以殷为都邑的。《史记·殷本纪》正义概括《汲冢纪年》的说法,认为“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其说大致可信。和子姓的商族一样,姬姓的周族也有相当古老的历史。周的始祖弃是舜禹时代的人,曾被舜任命为后稷。在部落首领公刘的时期,周族居于戎狄之间,公刘率族众迁徙至豳。公刘以后九传至公亶父,周族又从豳迁徙到岐山下的周原。这以后周族才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周文王的时期曾经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二”(《论语·泰伯》)的兴盛局面,受到多数方国部落的拥护,从而为武王伐纣灭商奠定了基础。
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率众灭掉商朝,成为周朝的开国之君。周朝以平王东迁为分界划分成西周与东周。东周包括春秋、战国两个阶段,社会历史进入了迅速变革的时期。周代能够自成体系、稳固发展的历史时期还是西周。从周武王开始,西周王朝共历十二世,十三王,此外,在武王之后周公曾经摄政称王一个时期,在厉王末年有长达14年的“共和”时期。西周的灭亡在公元前771年,前后延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时间。
我国的上古文明自夏朝起就有了相当迅猛的发展形势。从世界范围看,在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即我国的夏朝和商朝时期,堪称可以与夏、商匹敌的文明古国为数甚少,仅有尼罗河流域的埃及、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印度河流域和克里特岛的一些城邦国家。在这个时期以后,我国的周朝把夏、商的古代文明继续推向兴盛。传统文化不仅得以延续,而且有更高水平的发展,可是与夏、商同时期的其他文明古国却由于种种原因而陷于衰落和灭亡。我国的夏、商时代正值埃及的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新王国结束后,埃及就陷入分裂局面,利比亚人占据其北方地区,努比亚人则进入其南方,致使埃及文明处于衰竭的境地。此后,埃及还曾被并入波斯帝国的版图。随着国家的覆灭,古埃及的文字也逐渐被人们遗忘,终于成了一种死文字。作为两河流域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古巴比伦王国的建立时间与我国商朝开国的约略相当,但它延续仅两个多世纪即告终结,于公元前1595年被小亚细亚东部的赫梯人灭掉。此后,巴比伦文化就再没有什么进展,作为古巴比伦文明象征的刻有汉谟拉比王法典的玄武岩石柱也被入侵的埃及人作为战利品带回埃及古都苏撒,直到20世纪初才被发现。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被称为哈巴拉文化,其兴盛的时期和我国夏朝约略相当,可是在公元前18世纪左右却被入侵的雅利安人毁灭。此后哈巴拉文化即湮没无闻,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通过考古发掘而为世人所知。就古代文明发展水平来看,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辉煌业绩,都作出了杰出贡献,然而在连续发展方面我国的古代文明却独占鳌头。史实表明,越是古代的文明,越是比较脆弱,容易在风雨飘摇的时候颠覆其航船。
然而,夏商西周的文明不仅达到了很高水平,足可与世界上的其他文明古国相媲美,而且源远流长、一脉相承,即使在西周以后文明的进程中也没有中断过。这种情况表明我国夏商西周时期所创造的古代文明具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
夏商西周的历史地位的第二个方面是对于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夏朝对于后世的影响很大。商朝的统治者每以夏的覆亡为历史的鉴戒。汤臣仲虺曾经说:“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丧〔厥〕师。”认为夏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夏王矫诬命而虐待民众,引起上帝憎恶,故而丧师灭国。周朝统治者每以夏为自己的正宗,周人屡称自己为“有夏”。《尚书·君奭》载著名政治家周公的话谓“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尚书·立政》记载周公分析周何以能够灭商的问题,谓上天“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
周人以夏自称表明姬周族与夏族关系密切,甚至可能原为夏族分支,所以才对夏表示十分尊敬。《尚书·召诰》载周公之语谓“我不可不监于有夏”,认为夏朝“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强调周朝统治者必须汲取夏朝覆灭的教训,才能够长治久安。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许多制度、礼仪、文化等对于后世都有深远影响。
孔子对于夏礼很感兴趣,曾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 (《论语·八佾》),以自己懂得许多夏礼为荣耀。相传夏的开国君主夏后启曾经“舞九《韶》”,对于以“韶”命名的乐舞,孔子十分欣赏,认为它已经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夏朝的历法称为“夏令”或“夏时”,由于符合天象而为人们历来所沿用,孔子就主张“行夏之时”(《论语·卫灵公》)。相传,造车、造酒等技术都是夏朝时期所发明的,并且还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对后世生产和生活的发展有不小的作用。
商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仅比夏朝有了很多的发展,而且表现出更为鲜明的特色。当时以商为核心的方国部落联盟比较巩固,商朝成为联系众多方国部落的中心和纽带。商朝时期王权得到加强。最高君主的名称在夏代多称为“后”,到了商朝则称为“王”。相传成汤灭夏时就以自己勇武为理由,而号称“武王”。《诗经·长发》记述商的苗裔对成汤的颂扬说:“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灭夏的时候,成汤威风凛凛地站在大旗下,虔敬地拿着大钺,所指挥军队的气势如烈火般旺盛,没有谁能够阻挡。这些诗句塑造了商王成汤的鲜明形象。《尚书大传》说:
“汤放桀而至于亳,三千诸侯大会。汤从诸侯之位,三让。三千诸侯莫敢继位,然后汤继天子之位。”由此可见,商王在为数众多的方国部落间具有很高的威望。成汤灭夏以后,曾经作了一篇《汤诰》,其中说“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可见在那个时候“王”的地位已经远在“后”之上。盘庚迁殷之后的晚商时期,王权进一步加强。后期的几位商王名号在干支字之前往往冠以美称,如康丁、武乙、文丁等,表示商王已经拥有了更加特殊尊贵的地位。
商朝最后两位王竟将上帝的“帝”字用于王的名号,称为帝乙、帝辛,直接反映了君权神授的观念。商朝要保持其主导和核心的地位,必须由精明干练、富于经验的强有力的人物来充当商王。当这样的人物在位的时候就会“诸侯毕服”,反之,则“诸侯莫朝”(《史记·殷本纪》)。商王继位不仅有“父死子继”的情况,而且也有不少是“兄终弟及”。“兄终弟及”情况的大量出现,这在其他朝代是罕见的。其原因可能与加强以商朝为核心的方国部落联盟的需要有关。商朝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神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很有特色的一个方面。
殷墟甲骨卜辞的材料表明,当时商朝的统治者几乎是每日必卜、每事必卜,许多重要的军国大事都需要神意来决定。商王武丁及其稍后的时期,人殉、人祭达到鼎盛,大量的人牲被杀掉祭祀神灵,显示了神权的特殊尊贵。对神权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古代社会中没有哪一个朝代能够和商朝相比拟。龟甲、兽骨文字是商朝文化的瑰宝。它虽然是商朝神权影响下的产物,但却从各个方面记载了商朝的史实与社会面貌,所以说是极可宝贵的遗存。商朝以后,甲骨文近乎绝迹,因此卜辞材料就成为独具特色的商朝文化的代表。
我国上古时代社会文明的历史进程与国家机构的完善、阶级和等级关系的变化、氏族传统影响的逐渐削弱密切相关。周朝在这些方面由于宗法制度、分封制度的实施而取得重大进展。周朝建立初期,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集团审时度势,全力推行这两项制度,把周王族成员中尽可能多的人物分封出去建立新的国家。通过分封以扩大周朝影响,行宗法以巩固和提高王权,周朝在这两方面都取得了成功。究其实质而言,分封制实际上是宗法制的外延。周朝文化的各个方面都打上了宗法观念的烙印。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论语·八佾》)他认为周朝文化是在夏商两代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所以丰富而有文采,因此才被赞成。周朝文化、制度富有创新的重要内容就是实行宗法制度。王国维说:“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这个说法很有见地,它精辟地说明了宗法观念下周朝文化的特征。在宗法观念下,周人又提出了“礼”。周公治理天下的关键就是制礼。作为礼仪制度、伦理观念的礼,其起源是很早的,然而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提出来,并把它作为社会文化生活的准则,则是周朝的事情。与宗法制度、礼等相关联,周人又提出了“孝”、“德”等观念,并使其在周代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制度和观念对于我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国传统文化的许多内容都要追溯到周代才能弄清楚其源流和实质。在社会结构方面周朝很有特色。它既和原始氏族时代以及殷商时代有别,又跟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时代的情况不同。
周朝的社会结构虽然继往开来,但却又自成体系。周朝在政治上注重的是“分”,而不是“合”。分封制是这样,宗法制也是如此。拿宗法制度来说,它强调了从强宗大族里繁衍出数量众多的支系小宗,这些支系小宗再繁衍出下一个层次的支系小宗,从而形成连锁式的分裂增长。就周朝独具特色的井田制度来说,其基本特点依然是“分”,即分别出公田和私田。和商朝的社会结构相比,周朝的这个特点就更加明显。商朝注重自身力量的发展,靠自己的凝聚力形成方国部落联盟。
这种结构形式可以说是内聚型的。周朝比较开放的社会结构使它比夏朝和商朝具有了更强的实力。夏、商时期,都、邑的数量很少,到了周朝则数量巨增,呈现出星罗棋布的状态。在周朝,各地的经济文化联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殷代的甲骨文目前仅集中出现于殷墟一地,而周朝的青铜器铭文则遍布四面八方。周朝比较开放的社会结构大大推动了我国古代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古代方国部落的闭塞状态。周朝之所以能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与这一点很有关系。
社会结构的缓慢而重大的变动以及社会历史的巨大运转,是夏商西周历史特点的第三个方面。探讨我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动,研究者对于春秋战国时期投入较多的注意和精力,是十分必要的。
这是因为春秋战国确是我国上古社会演进出现大的转折的关键时期。
然而,需要看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的威武雄壮的活剧正是在夏商西周以来所建造的巍峨舞台上演出的,春秋战国时期前所未有的灿烂文化正是夏商西周以来长期积累的发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春秋战国这个辉煌时代的诞生乃是夏商西周长期孕育的结果。
在专家们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已经做过许多研究的时候,我们今天来缕析夏商西周时期社会结构的缓慢而重大的变动,以及社会历史的巨大运转,对于认识和研究我国古代社会应当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在这里,我们先对此进行一些简要阐述。
夏朝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部落与氏族组织对于社会的重大影响。夏王出自姒姓族。夏朝时期有许多方国部落,见于《史记·夏本纪》的就有杞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冥氏、斟戈氏等。《吕氏春秋·用民》篇说:“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如果说夏朝有几千个方国部落,那还是可信的。夏朝时期,阶级和阶级斗争还是处于初始阶段,国家也只是雏形,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夏朝与众多的方国部落之间。
夏桀亡国的主要原因在于夏朝失去了诸多方国部落的支持,从而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局面。马克思说:“在古代的罗马,阶级斗争只是在享有特权的少数人内部进行,只是在自由富人与自由穷人之间进行,而从事生产的广大民众,即奴隶,则不过为这些斗士充当消极的舞台台柱。”①夏朝的情况当然与古代的罗马有许多区别,两者并不可以进行简单地类比,可是在阶级斗争初期阶段许多规律性的东西还应当是一致的。从总的情况看,夏朝阶级斗争的规模并赶不上古代的罗马的。那种断定夏朝时期阶级矛盾已经相当严重和尖锐,断定夏朝主要由于奴隶所进行的阶级斗争而覆灭的结论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商朝的社会结构比夏朝已经有了许多变化。商朝王权比夏强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商王自称“一人”或“余一人”,表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商王下面的职官设置有一个由简而繁的过程。
早商时期,最高一级的是师保。这类职官的代表是伊尹,其后还有太甲时的保衡、太戊时的巫咸、祖乙时的巫贤。这些人常常集官职与神职于一身,所以拥有很大的权力。商朝社会结构中的“内服”与“外服”的划分,也是夏代所没有的。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
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由于氏族制度影响的广泛存在,所以殷代社会上还没有多层次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出现。其阶级结构中,贵族和官吏往往合二而一。许多子姓和异姓部族的贵族又往往是商朝的职官,而卜辞记载的不少职官的私名则常常是族名或地名。商朝贵族生前十分奢侈,死后以大量器物和奴仆随葬。殷墟妇好墓随葬铜器440多件,玉器590多件,骨器560多件,石器70多件,象牙雕刻品和陶器各数件,此外还有7000多个海贝,以及蚌器、海螺等。这些琳琅满目的珍贵遗物反映了墓主生前的豪华生活。商朝的平民主要指“众”和“众人”,还有卜辞所记载的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百工”、“多工”。“众”和“众人”多是王族和其他子姓族的普通族众,他们的社会地位要比泛称的“人”高一些。据《尚书·汤誓》说,众的主要职责是“穑事”,《孟子·滕文公下》说“亳众”曾经去替葛伯耕种。卜辞有关于他们参加垦田、协田、藉田、播种等多种农事的记载。他们可以到宗庙参加祭祀,从来不被用作人牲。商朝的奴隶在卜辞中最常见的是臣,有王臣、奠臣、小丘臣、舟臣、牛臣等多种。比臣低下的是仆。商代社会结构很有特色,其王权、神权和族权大致呈现着三足鼎立之势。这三种权力在商代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消长和相互影响,使商代社会光怪陆离、丰富多彩而引人注目。
与夏商两代不同,西周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而这个等级制度是由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实施而形成的。作为周朝立国之本的是其分封制度。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在周公当政和成康时期进行。周朝诸侯国数量很多。《吕氏春秋·观世》篇谓“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荀子·儒效》篇谓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姬姓诸侯多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后裔。异姓诸侯许多是周人的亲戚,还有一些是归附周朝的方国部落首领。西周时期最重要的封国有武王弟康叔的封国卫、商王室贵族微子启的封国宋、协助武王灭商的吕尚的封国齐、成王弟叔虞的封国晋、周王室贵族召公的封国燕、周公子伯禽的封国鲁等。分封诸侯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命仪式。《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册封鲁国的情况是:“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册,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封赐东西虽多,但其中最重要者为土地和民众两项,因此在仪式上要由专门的官员来“授土”、“授民”。在分封制度下,赏赐和受封都是主从关系的体现,诸侯对于周天子有捍卫王室、镇守疆土、朝觐述职、缴纳贡物、奉命征伐等义务。在诸侯国内,诸侯可以将本封国的土地和民众封赐给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再将土地和民众分封给自己的子弟和家臣,从而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分封现象,但最主要的是周王对诸侯的分封。和分封制相辅相成的是宗法制。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历代都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为族人共尊。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位,历代的周天子是为大宗,众庶子封为诸侯,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即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所以,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和小宗双重身份。大宗和小宗的区分和贵族等级的层层封建完全合拍。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避免贵族间对于财产和权力的争夺。
宗法制是西周时期贵族间相互联系的黏合剂,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固具有积极意义。作为周人的一种创造,它对于我国古代社会有很深远的影响。由于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实行,在西周时期社会上出现了多层次的具有稳定隶属关系的社会等级。关于当时的社会等级,《左传》桓公二年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昭公七年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这种等级关系以贵族间最为突出,所谓的五等爵制就是其反映。西周时期的这种社会结构,入东周以后逐渐变化而终至瓦解,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政局,实为这个瓦解的过程。
在先秦时期,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夏商西周是绵延时间最久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社会发展积累了巨大的前进动力,创造了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和独具特色的制度与文化,在中国古史以至世界古史上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第三节 研究夏商西周社会的基本资料和基本理论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面,人们对于夏商西周社会的认识都只局限于若干文献资料,直到近代以来,随着甲骨卜辞的发现和彝铭资料研究的深入,以及田野考古事业的发展,相关研究的资料才比之于过去而极大地丰富起来。
一、甲骨卜辞
殷墟甲骨的发现可以追溯到清代光绪初年。殷墟一带的农民偶有翻地时而发现甲骨者,但却没有发现甲骨的真正价值,而是视其为废物而用以填塞枯井,也有人将其磨成粉末作刀伤药,亦有作为“龙骨”、“龟版”而售于药材商店者。1898年冬季,山东潍县姓范的古董商贩在豫北一带搜寻到有字的甲骨。并于次年运至北京,售于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大得赏识,甲骨文字始为世人注目。1903年刘鹗在罗振玉的支持下,选择所藏一千几十片甲骨拓片,石印成第一部甲骨著录书———《铁云藏龟》。然而,此时的甲骨收藏者尚不知确切的甲骨出土地点。后来,罗振玉经过查访始知安阳小屯一带是甲骨埋藏地。1909年至1911年间,罗振玉三次派人到安阳搜求甲骨和古器物,并于1913年用珂罗版精拓影印了《殷虚书契》,为甲骨文的流传做出了重大贡献。1929年至1937年间,中央研究院在安阳殷墟先后进行了十五次发掘。这些以科学方法所进行的发掘不仅获得了大量的殷墟考古资料,而且得到了不少有明确层位关系的甲骨文。这些文字材料后来汇集为《殷虚文字甲编》、《殷虚文字乙编》两书。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了在安阳小屯继续发现有甲骨文以外,而且在附近的侯家庄、后冈、大司空村等地也有发现。197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小屯南地发现甲骨七千多片,汇集为《小屯南地甲骨》一书。这本书除在上册刊布甲骨拓本以外,还在下册系统地刊布了释文、索引、摹本和钻凿形态,颇便于使用。据统计,自19世纪末八十多年以来,先后出土的甲骨约在十五万片以上,著录甲骨的书刊有一百八十多种。①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集甲骨著录之大成,编辑了具有重学术和使用价值的《甲骨文合集》。此书和《小屯南地甲骨》、《英国所藏甲骨集》②是研究殷商史最重要的甲骨著录专著。
关于甲骨文字的考释和用甲骨文探索殷商历史,是从罗振玉、王国维等著名学者开始的。早在1914年罗振玉就出版了《殷虚书契考释》一书,王国维则于1917年写成《殷卜辞中所见的先公先王考》和《续考》,通过对于甲骨文所载的商王世系的研究,证明《世本》、《史记》等的相关记载的可靠性。1933年董作宾先生发表了《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提出甲骨断代的十项标准,并将甲骨文划分为五个时期,“从此凿破鸿蒙。有可能探索甲骨文所记载的历史、礼制、祭祀、文例发展变化。把晚商各期的历史研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对于甲骨文字考释进行艰苦的开创性研究的,除了郭沫若、杨树达、朱芳圃、孙海波、唐兰等专家以外,用力最多的是于省吾先生。他在1940年至1944年间,先后出版了《双剑殷契骈枝》以及《续编》和《三编》,并于1979年经过增删修改,汇集成《甲骨文字释林》一书。运用卜辞材料对于甲骨学和殷商史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探索的,首推郭沫若、胡厚宣两先生。《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和《甲骨文字研究》是郭沫若先生研究殷商史的代表作,而胡厚宣先生研究殷商史的许多著名论文则汇集于《甲骨学商史论丛》一书中。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甲骨学和殷商史的某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有杰出贡献的学者,首推陈梦家和李学勤两先生。
陈梦家先生的《殷虚卜辞综述》在甲骨断代方面提出和研究了“自组”、“子组”、“午组”卜辞的问题,并且总结了1956年以前的甲骨学与殷商史研究的成果。李学勤先生的《殷代地理简论》以甲骨文地名的内在联系为线索,系统地考订了殷王朝都邑、田猎区、征人方路线、方国地理等问题,是研究殷代历史地理的专著。当前,研究甲骨卜辞的最重要的工具书是孙海波的《甲骨文编》、李孝定的《甲骨文字集释》和日本学者岛邦男的《殷墟卜辞综类》。
除了殷墟甲骨卜辞以外,周原甲骨也是一批极重要的材料。这批材料是1977年春在陕西省周原地区的凤雏村西周宫殿遗址出土的,共有甲骨一万七千多片。其中有字卜甲二百九十多片。周原甲骨发现以前,虽然在山西洪赵、陕西西安、北京昌平等处发现过西周时期的带字甲骨,但数量很少,还不足以用来探索西周的重要史实。
而周原甲骨则与此不同,它不仅数量多,而且有不少重要内容。记载了商周关系、占卜祭祀、农作田猎、地理官制、干支月相等大事,对于西周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周原甲骨曾以摹本形式刊布。
王宇信先生的《西周甲骨探论》一书不仅将包括周原甲骨在内的西周甲骨摹本聚为一编,而且对西周甲骨的特征、断代、科学价值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是一部关于西周甲骨的现阶段研究的总结性专著。
二、彝器铭文
殷代前期的铜器多无铭文,即使有,也仅以几字为限。到殷末时彝铭最长者也不过四五十字。因此,运用地下发掘的资料研讨殷商史须以甲骨卜辞为主,彝铭为辅。但是,周代的情况则大有变异。周代甲骨虽有周原的大批甲骨出土,亦记载了不少重要内容。但其数量和刻辞字数并不能和殷墟卜辞相侔,也无法和周代彝铭材料相比拟。因此运用地下发掘的资料研究周代历史时,则以彝铭为主、甲骨卜辞为辅。
周代铜器有铭文者达三千多件,其中不少铭文内容丰富,堪称鸿篇巨制,足以和文献中的周初诸诰相媲美。西周彝铭,《毛公鼎》
497字,《齐侯镈》492字,《留鼎》403字,《散氏盘》357字,《大盂鼎》291字,《克鼎》289字,《史墙盘》284字,《卫鼎》207字,其他如《令方彝》、《师虎簋》、《虢季子白盘》、《宗周钟》等均在百字以上。周代的许多军国大事,如分封授土、赏赐奴仆、征伐献馘、诉讼刑罚、职官任命、地域疆界等,都被勒之彝器,以示永垂不朽之义。正由于铜器铭文是周代社会生活的直接反映,所以它是我们今天研讨周代历史不可或缺的资料。
利用甲骨卜辞研讨历史是20世纪初年以来的事情,而利用铜器铭文研讨历史则从很早的古代就开始了。《左传》昭公三年载《谗鼎》铭文“昧旦丕显,后世犹怠”,昭公七年载《正考父鼎》铭文“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可见战国时人就曾以彝铭作为修史和教育后人的资料。春秋战国时人视古鼎为宝物,楚庄王曾向王孙满“问鼎之大小、轻重”(《左传》宣公三年),齐侯曾经为索取《岑鼎》而伐鲁(《吕氏春秋·审己》)。秦汉时代寻找周鼎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秦始皇曾经“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史记·秦始皇本纪》)。汉武帝时得宝鼎于汾阴,将鼎“见于祖祢,藏于帝廷”。汉代经学家曾以古代彝铭作为立论根据,《礼记·大学》就曾引用《汤盘》铭文“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来说明问题。《礼记·祭统》载有《孔悝鼎》的全部铭文,并总结说:“此卫孔悝之鼎铭也。
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彝铭为文人所重,于此可以窥见。汉时颇有能释读彝铭者。如汉宣帝时美阳(今陕西扶风)出鼎献于朝廷。以“好古文字”著称的京兆尹张敞就正确地考释了此鼎铭文,指出“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臧(藏)之于宫庙也” (《汉书·郊祀志》)。南北朝时期,人们对于彝器的性质已经有了许多认识,刘杳曾经向著名史学家沈约说:“魏时鲁郡地中得齐大夫子尾送女器,有牺樽作牺牛形。晋永嘉中,贼曹嶷于青州发齐景公冢又得二樽,形亦为牛象,二处皆古之遗器。”(《南史·刘杳传》)宋朝时,人们对于彝器尤为重视。“宣和间,内府尚古器。士大夫家所藏三代、秦、汉遗物,无敢隐者,悉献于上。而好事者复争寻求,不较重价,一器有值千缗者”(《石林避暑录话》三:十,涵芬楼本)。在广泛搜求的基础上,宋代开始出现彝器著录专书,如北宋时期吕大临编《考古图》,宋徽宗敕撰《博古图录》,南宋时期薛尚功编《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等,都汇集了丰富的图像和铭文资料。
清代对于彝器的著录和考释有了很大进展。关于彝器图像的有《西清古鉴》、《长安获古编》等,著录铭文的有《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筠清馆金文》、《攈古录金文》、《奇觚室吉金文述》等多种。
近代以来对于彝器铭文的著录和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
在彝铭著录方面,以资料丰富、鉴别仔细、印刷精美著称的,是罗振玉于1937年印行的《三代吉金文存》。全书收商周青铜器铭文四千八百多器,传世拓本大致完备,并且拓本多精品,所以此书一直为学者所重视。由于种种条件限制,《三代吉金文存》一书未能将器形、出土著录、收藏、考释等情况编入,而仅有目录和拓本,所以使用起来颇不方便。另外,此书混入了个别伪器,有些器铭有重出或遗漏若干部分的现象,这些都是在使用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关于青铜器研究的划时代巨著是郭沫若先生于1932年影印初版的《两周金文辞大系》,原收录251器,1958年增订本增至323器。所收西周时期的器铭以自武成至厉幽的列王为次,东周时器则以吴、越、徐、楚等32国为次。全书以铭文的内在根据为主,参照器物纹饰、文字体例、文辞格调等,对青铜器进行断代和区分国别,并由此而论定我国青铜时代的分期,将其划分为滥觞期、鼎盛期、颓败期、中兴期、衰落期等五大时期。全书每一器铭都有释文和考证。此书和《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金文丛考》一起,是郭沫若先生关于金文研究的主要成果。对于彝器铭文和形制、纹饰等进行系统研究的论著还有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容庚、张维持《殷周青铜器通论》,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郭宝钧《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等。研究器铭的主要工具书有容庚《金文编》和周法高《金文诂林》。新中国成立后的考古发掘中,陆续有许多重要的青铜器出土。如《利簋》、《墙盘》、《秦公钟》、《何尊》、《多友鼎》等。不少专家对这些器铭进行了考释,推进了金文和西周史的研究,汇集成书者主要有李学勤先生的《新出青铜器研究》和裘锡圭先生的《古文字论集》。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编《殷周金文集成》自1984年出版第一册以来,陆续分册出版,这部书集铜器铭文著录之大成,去伪存真,删去重复,注明器铭来源和收藏、断代等情况,并有释文和索引。它的出版为铜器铭文资料的运用提供了很大方便。
三、文献资料
研究先秦史的文献资料,由于时代久远、辗转传抄等原因,所以问题比较多,一般需要进行辨伪和考证,以确定其可靠程度,然后再选择使用。这些文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尚书》。《尚书》是我国上古时代王室诰命、誓词和追述古代史事的著作汇编,最初只泛称为《书》,其后分为夏、商、周书,以后才称为《尚书》,义谓上古之书。秦汉之际,《尚书》多亡,独秦博士济南伏生壁藏之。汉初,伏生求得其书,存28篇,教授于齐鲁之间。文帝时曾派遣晁错随伏生学习《尚书》。这部《尚书》以汉代通行的隶书写定,故称《今文尚书》。此外,汉代还有《古文尚书》。
相传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到不少古书,其中有用汉以前的古文抄写的《尚书》,故称《古文尚书》。它比《今文尚书》多出16篇。《古文尚书》已佚,现仅存篇目,在《汉书·律历志》中有其少量佚文。这部《古文尚书》是否可信,在历代经学家中多有争论。今所见的《古文尚书》为东晋时豫章内史梅赜所献,共25篇。南宋学者吴棫、朱熹等始疑其伪。明代梅作《尚书考异》、《尚书谱》,定其为伪作。此后,清代学者阎若璩作《古文尚书疏证》,罗列一百多条证据,逐一揭发《古文尚书》伪作的来源,后来惠栋作《古文尚书考》加以补充。至此,梅赜所献25篇为伪作,终成定论。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中的《尚书》将今文、古文杂合为一编,所以使用时应慎重分辨。《今文尚书》的各篇写定的时代有早晚之别。其中的《虞书》、《夏书》和《商书》的一部分是春秋战国时人根据传说资料整理而成的。《商书》里的《盘庚》篇当写成于殷周之际,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周书》部分,除《洪范》、《文侯之命》、《秦誓》、《吕刑》等篇写成的时代较晚以外,大部分是西周时期的作品,是研究西周史最重要的文献资料。另外,先秦和秦汉时代的古书里,如《孟子》、《墨子》、《左传》、《吕氏春秋》、《礼记》等,引有《尚书》佚文一百六十多条。这些佚文和《今文尚书》一样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总而言之,《尚书》对于商周史的研究,最有参考价值的是《商书》和《周书》,特别是《盘庚》与周初的一系列的诰辞,更是了解商周史事的极为难得的宝贵记载。对于上古历史的研究而言,《尚书》的《虞书》和《夏书》保存了不少古代传说,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由于时代悬隔,《尚书》的不少篇章佶屈聱牙,素以难读著称。清代学者孙星衍博采当时经学和小学的研究成果,撰成《尚书今古文注疏》,是较完备的注释本。
《周易》。《周易》包括经、传两部分。经的部分共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卦辞和爻辞共约五千字。可能是西周初年编定的,它不仅对于了解殷周时代的哲学思想、社会生活有极重要的意义,而且保存了一些相当罕见的商周史事材料,如王亥“丧羊于易”(《大壮》)、“高宗伐鬼方”(《既济》)、“帝乙归妹以祉”(《泰》)等。《周易》的“传”,包括系辞、说卦等十个部分,旧称“十翼”,是东周时人所写的对《易经》的解释,基本上是东周时代哲学思想的反映。《十三经注疏》所载《周易正义》是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的合编本。
《诗经》。《诗经》原只称《诗》,汉武帝立五经博士以后,始称《诗经》。汉初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三家,都立于学官,毛公亦传《诗经》,未得立。后来,三家诗亡缺,《毛诗》独传,因此《诗经》又称《毛诗》。东汉末,郑玄为《诗经》作《笺》。唐初,孔颖达作《正义》,凡四十卷,共三百零五篇,今《十三经注疏》所载《诗经》即此。《诗经》诸篇时代早晚不一,从周初至春秋中期,约五百余年。《诗经》广泛地反映了先秦时代的社会风貌。《大雅》和《豳风》中的多数篇章产生于西周,叙述了周族起源和周王朝建立及兴盛的历史,反映了周代农业、征伐等社会生活情况。《小雅》是两周之际和东周时的诗篇,主要反映了当时政治废弛、贵族昏聩、民众疾苦的情况。《周颂》和《鲁颂》是贵族祭祀时的庙堂乐歌,《商颂》是春秋时代宋国宗庙祭祀乐歌。《国风》部分主要反映了东周时期各地的社会生活、农业生产、婚姻恋爱和风俗民情。总之,《诗经》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且是研究先秦史的极为珍贵的史料。
《左传》。相传此书是春秋时期的左丘明所撰写的,但根据内容和年代等情况分析,一般认为它是由战国时期的学者整理加工而编定的。《左传》以《春秋经》的编年为纲,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终于鲁悼公四年(前464年),比《春秋经》的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多出十七年。《左传》是研究春秋时期历史的最重要的史料,它详细、真实地记载了春秋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的原委,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除此以外,《左传》还对春秋以前的古史,特别是西周史,多有记载。如记羿、寒浞代夏和少康中兴事(襄公四年、哀公元年)、周初封邦建国事(定公四年)等均为其他史籍所罕见。现在通行的《左传》版本是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的合编本,为《十三经注疏》所收纳。
《逸周书》。《逸周书》原名《周书》。《汉书·艺文志》载“《周书》七十一篇”。颜师古注引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因为它的内容不见于《尚书》的《周书》部分,所以汉代许慎《说文》、晋郭璞《尔雅注》等称其为《逸周书》。今本《逸周书》应当是汉代刘向根据朝廷所藏材料整齐编定的。从文体和内容上看,大部分是战国时人的伪作,也有少数,如《商誓》、《度邑》等是周代作品。或称《逸周书》为《汲冢周书》,说此书得于晋初汲郡魏王冢。但汉魏时人所著书多称引此书,因此它早在汉代即行于世,把它列为汲冢所出古书之一,实属错误。《逸周书》载有许多关于周代史实的资料,如《度邑》、《作雒》记周公营建雒邑事,《克殷》、《世俘》记武王伐纣事等,不少资料为司马迁撰写《周本记》所取材。清代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为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较详备的著作。
《国语》。《国语》共二十一卷,分记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史事,上起周穆王伐犬戎,下至智伯被灭,历时五百多年,是我国最早的国别史。《国语》中记晋国事尤多,可见其编纂者搜集了不少晋国的档案材料。因司马迁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史记·太史公自序》)的话,所以一般认为它曾为左丘明所传诵。这部书的《周语》、《郑语》等部分记述了西周中期以后的某些史迹,向为人们所重视。现在流传的最早的《国语》注本是三国时韦昭的注本。
《竹书纪年》(古、今本,以下简称《纪年》)。这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史书。据《晋书·束皙传》记载,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中有《纪年》十三篇,述夏至战国时史事,被称为《纪年》或《汲冢纪年》。此书所记史事,不少与正统的文献记载违异,但却与甲骨卜辞或彝铭相合。它所记载的一些史事很有参考价值,如关于商王中宗、共和行政、穆王西行等,均为研讨古史者重视。此书早已亡佚,只在南北朝至北宋时期的古书里存有佚文。这些佚文历经清代学者汇集,称为《古本竹书纪年》(以下简称《古本纪年》)。另有《今本竹书纪年》(以下简称《今本纪年》),可能是南宋以前的人所辑录的,尽管问题较多,但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山海经》。《山海经》自古号称奇书,其撰著者不详。今本《山海经》共18卷,其中包括《山经》5卷和《海经》13卷。从其内容上看,这部书并非由某一个人编纂,也非作于一时。《山海经》所记的内容虽然有许多怪诞不经之处,但却蕴涵着我国上古时代的地理、历史、神话、动物、植物、矿产、医药、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宝贵资料,对于研讨夏商西周的社会状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山海经》
记载了不少“国”名。这些“国”,很可能是原始部落名称的讹传,所以能够从中探寻上古时代部落分布的一些情况。《山海经》在西汉时期存有32篇,刘歆校书时定为18篇。古本《山海经》有图,但在流传中图均佚去,今本仅余文字部分。
《战国策》。相传《战国策》是战国时期所辑录的策士、纵横家的言论总集。起初称之为《国策》、《国事》、《事语》、《短长》、《修书》等。西汉末年,刘向校理诸书,删去重复,按战国时期的东周、西周、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12国的次序,编订为33篇,始称《战国策》。这部书主要记载了战国时的纵横家游说诸国的政治主张和斗争策略,是研究战国史的重要文献,其中所涉及的夏商西周史事,也为专家所重视。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大批帛书。其中有些内容见于今本《战国策》,还有的内容与之相似,共一万一千多字,被定名为《战国纵横家书》,为战国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可与《战国策》对照研读。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文献材料以外,其他如《周礼》、《史记》以及先秦诸子书等,也都有不少相关的材料。
四、考古学和民族学资料
我国先秦时代在文字记载出现以前时期历史的研究主要依据考古资料,并辅以民族学的资料。历年来,我国已经发现了元谋猿人、北京猿人、金牛山猿人等多处猿人遗址,是世界上猿人资料最丰富的地区。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也很丰富,所发现的遗址已有六七千处。关于夏商西周时期历史的研究虽然有了较多的文献资料, 但考古学和民族学资料仍很重要。夏墟的探索已经全面展开,且有不少重要发现。关于商周时代的考古发掘,以安阳殷墟、湖北盘龙城、郑州商城、偃师二里头、陕西周原、北京琉璃河等处的发掘最著名。春秋战国时代的考古发现比之于以前时代的有了更多的数量和更丰富多彩的内容。这些考古资料,多见于《考古》、《文物》、《考古学报》等杂志。专著主要有贾兰坡《旧石器时代考古论文选》、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胡厚宣《殷墟发掘》、李学勤《新出青铜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等。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保留一些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的残余,这些民族学的资料也可供研究时参考。
五、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1929年,郭沫若先生写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这部巨著时,在《自序》中说:“世界文化史的关于中国方面的记载,正还是一片白纸。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上没有一句说到中国社会的范围。”他还说自己所写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郭先生的这番话是七十多年前所写的,我们今天读起来仍然能感到它的魄力和卓识。郭先生的这些话至少在两个方面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其一,研究夏商西周史,应当刻苦努力,认真探索,而不要希冀从马列著作中找出可以代替自己研究的现成答案来。限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没有也不可能熟悉和掌握我国先秦时代的甲骨金文资料以及文献资料。恩格斯研究上古社会历史,阐述人类社会从蒙昧、野蛮走向文明的历史进程,所依据的主要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欧洲的一些资料。他的阐述不涉及中国社会的范围,这正是经典作家实事求是学风的一个体现。
既然经典作家已经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那么,我们就应当尊重经典作家的意见,不把他们关于古代社会的某些具体结论生搬硬套地应用于夏商西周史的研究,而是学习他们研究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二,研究夏商西周史的指导思想必须是马克思主义,郭先生称他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其用意应当就在这里。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为我国的先秦史研究提出具体论断,但却为这个研究指明了方向。郭先生在《自序》中说他的研究是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为“向导”的,在1947年写的《后记》中又明确表示他这种研究古史的“方法是正确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有着巨大影响,成为我国史学发展的里程碑。这个成功与郭先生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进行研究有直接关系。我们的夏商西周史乃至整个古代史的研究,要想有一个大的发展,不仅有史料方面的问题,而且有如何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
就当前夏商西周史研究情况看,我以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观点的问题,似应引起重视。历史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典作家对于历史主义有过许多论述。在历史研究中注意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的时代性,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来论述,应当是历史主义的核心内容。列宁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①,先秦史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上所以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与忽略了“历史范围”的问题是有关系的。
例如,商代的人祭人殉问题,不少研究者在揭示其基本情况的时候,多忘不了义愤填膺地谴责一番,以期揭示出一幅奴隶主残暴统治的血淋淋的画图。毫无疑问,研究者的这种主观愿望是正确的、无可非议的。我们今天又有谁能赞美杀人祭神和以人殉葬的愚昧而残暴的行径呢?没有。不仅今天没有,就是商代以后的历代王朝也都极少有赞美、支持人祭人殉的呼声。然而在商代人祭人殉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据统计,仅甲骨文所记载的人祭人殉数量就至少有一万四千多人。这种情况的出现,适应了商代神权发展的需要,它不仅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而且对于原始时代的复仇屠杀和部落战争来说,又有某种历史进步性。商代用于人祭者,大部分是羌俘,往往在俘获之后不久即被杀祭。俘虏并不就是奴隶,如果说殷墟祀坑里的羌俘的累累白骨是奴隶被残杀的证据,那么就逻辑论证而言是有问题的。我们对这样的问题需要的不是廉价的谴责或赞美,而是冷静的、科学的分析。在这个分析里,历史主义观点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人祭人殉现象在阶级社会中它可能是阶级压迫的一种表现,但也可能是原始愚昧的遗存,而在原始社会里则与阶级斗争没有什么瓜葛。对它的历史主义考察关键在于把它放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去认识。马克思曾经指出:“关于俘虏的处理经过了和野蛮期的三个阶段相适应的三个连贯的阶段:野蛮期的第一个时期,俘虏被处以火刑;第二个时期———作为供献神灵的牺牲;第三个时期———转变为奴隶。”马克思的这个分析对我们运用历史主义观点考察人祭人殉问题是很有启发的。再如,关于甲骨占卜的问题,研究者往往只肯定卜辞所记载的文字资料,而对占卜则嗤之以鼻,认为那是纯属愚昧迷信的勾当。其实,商代的占卜的性质是比较复杂的,不可将它和现今的巫婆神汉的骗人勾当混为一谈。商代的占卜除了一定程度的迷信性质以外,还反映了某些原始民主精神和维系诸方国诸部族的象征意义,有些占卜还反映了当时的人们对于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思考和探索,如果只简单地斥责其愚昧迷信,那是不会对它有全面认识的。商代占卜盛行,几乎每日必卜,每事必卜,对其原因应当从它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上去探索。占卜迷信,不独商代如此,可以说我国古代历史的每个时期都存在这种情况,但为什么于商代独盛呢?显然,如果不做历史主义的分析,那是很难作出正确解释的。
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要求重视历史发展的连续性。恩格斯曾经批评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在历史研究领域内缺乏对事物认识的历史观点,指出:“这种非历史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中。在这里,反对中世纪残余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中世纪被看作是千年普遍野蛮状态造成的历史的简单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里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14和15世纪的巨大的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这样一来,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而历史至多不过是一部供哲学家使用的例证和插图的汇集罢了。”当然,我国的夏商西周时代不等于中世纪的欧洲,然而在“历史联系”被忽略这一点上两者却有共通之处。在有些人的印象中,商代文化除了甲骨文字以外,只不过是如同人祭人殉之类的愚昧和迷信的堆积;而提到周代则往往只把其宗法制和近代以来束缚人民的“四大绳索”之一的族权相联系。
对于商周文明的具体情况及其在我国历史发展上的意义则了解甚少,对于商朝文明在世界上古史的地位的认识则更茫然。尽管曾有学者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但毕竟还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熙熙攘攘的人类社会和色彩斑驳绚丽的自然界一样,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人们的认识当然也在发展之中。我们今天来判断史事的是非曲直,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臧否,探讨历史上思想学派的优劣得失,应当用什么标准呢?当然只能用我们今天的标准,不应当,也不可能用某个历史时期的人们的标准,应该指出的是这个标准和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并不矛盾。举例来说,如果比较和评价今天的玻璃器皿、不锈钢餐具和商周时代的鼎簋盉爵等青铜器,那么用我们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只能说前者远比后者进步和科学,我们谁也不会把笨重的鼎簋摆到餐桌上,谁也不会举起盉爵来祝福干杯。
然而,大家都会承认,在商周时代,鼎簋盉爵等青铜器则是最高级、最进步的器皿。我们今天评价商周青铜器,一定会把它放在商周时代的物质文化发展中去评价,而不会以今天的物质文明发展去对它贬低和蔑视。假若我们由此及彼,从而联系到夏商西周史的研究问题,那么,在探讨方法上的共通之处是不难发现的。
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指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我们的先秦史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观点,这应当是不言而喻的。现在的问题是在我们的研究中如何理解和运用阶级斗争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十分丰富。它不仅阐述了阶级斗争的一般规律,而且揭示了阶级斗争的特殊性和不平衡性。大千世界的阶级斗争有形形色色的表现形式,绝不是只呈现一种色彩的单调的图画。长期以来。在一些人的印象里总以为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就是奴隶和奴隶主、农民和地主、工人和资本家的斗争。其实,社会分为两大敌对的阶级阵营那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事情,只有资本主义的发展才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的阶级对立并不是简单的两个阵营的对峙。列宁曾经指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存在的是等级的阶级”。我国古代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左传》昭公七年)的说法是等级制的很好说明。夏商西周时代社会阶级的等级性质十分复杂。如果硬要作两大阵营的划分,显然既不符合历史实际,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关于商代阶级状况的研究中,“众”的身份问题,聚讼多年,迄无结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理解史料的深度和角度问题,另一方面也有把复杂的阶级状况简单化的问题。
被剥削被压迫阶级对统治阶级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个论断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只是一个概括性的论断。我们在讨论具体问题时还需要做具体分析。阶级社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时代,它的各个具体发展阶段,其阶级斗争的作用是不可一概而论的。在阶级出现以后不久,原始氏族遗存还拥有巨大影响的时期,其阶级斗争的作用和影响就不能和封建时代、资本主义时代的阶级斗争相比拟。就是到了商周时代,其阶级斗争也还没有什么重大影响。可以说,商周时代的历史进程并不是以阶级斗争为轴心而前进的,阶级斗争还算不得贯穿夏商周社会发展过程的一条“红线”。马克思说:“在作这种肤浅的历史对比时,人们忘记了最主要的一点,即在古代的罗马,阶级斗争只是在享有特权的少数人内部进行,只是在自由富人与自由穷人之间进行,而从事生产的广大民众,即奴隶,则不过为这些斗士充当消极的舞台台柱。”根据这个分析,马克思十分强调古代阶级斗争同现代阶级斗争在物质经济条件方面的“根本区别”。列宁也曾指出:“奴隶举行过起义,进行过暴动,掀起过国内战争,但是他们始终未能造成自觉的多数,未能建立起领导斗争的政党,未能清楚地了解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甚至在历史上最革命的时机,还是往往成为统治阶级手下的小卒。”夏商西周时代的社会矛盾、阶级斗争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并非仅有奴隶对奴隶主的斗争。这个时代的奴隶斗争的作用尽管未必如同古代罗马那样只是统治阶级政治舞台的消极台柱,未必是统治阶级手下的小卒,但无论如何,不能把它估计到左右历史进程的地步。
在夏商西周史的研究中还会遇到国家的产生和初期国家的作用问题。关于国家的产生,经典作家有许多论述。他们强调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恩格斯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在这段话里,恩格斯强调了“日益”的意思,表明了国家的产生应该是有一个过程的。有人以为夏代以前很久就有阶级,因此也应有了国家。这种说法把国家的产生简单化了。实际上从阶级萌芽到阶级出现,以至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这期间是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同样,从国家的萌芽到国家的产生也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尖锐化的结果,那么国家就不会是和阶级同时产生的。国家的产生应当有一个从量到质的发展过程。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萌芽于原始时代,“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状况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体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从国家权力的萌芽到国家的形成,应当是在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迈进这一漫长时期逐渐完成的。就我国古史情况看,国家何时产生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我以为如果把夏代看做这个从量到质的发展过程,似乎是接近历史实际的。就国家的职能来说,过去的研究中,大多注意到了国家残暴性质的论证,如国家机构中的军队、监狱、刑罚等,都有不少专门的叙述和研究。但是对于当时国家机构“缓和冲突”的职能则很少涉及。国家机构的职能是两方面的,一是镇压,二是调节。就夏商西周时代的情况看,国家机构通过调节各集团、各阶层的利益所起到的缓和冲突的作用,远比后代为甚。这个方面的研究应当受到重视。
除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历史主义、阶级观点、国家产生等,在理论方面还应当注意到整体观念的问题。历史的整体观念在我国古代早就有了。在卜辞中,殷的中心区域称为大邑商。其四周地区称为东土、西土、南土、北土,或合称“四土”;也称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或合称为“四方”。周人的概念与殷人大略相同,只是有了东国、南国、北国等称谓,或合称为“四国”,并且把“中国”和“四方”相对应。说是“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诗经·民劳》),又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尚书·梓材》)。周人追求的政治目标是“四方攸同”(《诗经·文王有声》)。春秋时代的人继承了商周以来的天下整体概念。例如,孔子的理论中虽然有诸夏与夷狄之分,但他和弟子们仍然有“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的广阔胸怀。鄙视周边各族,并称之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那是战国中期及其以后的事情,然而亦不乏天下一体的概念。
“九州同域,天下一统”仍然是历代王朝所彪炳的目标。我们研究夏商西周史应当有一个全局观点,既要肯定夏商西周是那个时代社会发展的核心,又要看到那个时代“天下”的概念已经以各种不同形式的表达而出现。它的范围要比夏王朝、商王朝和周王朝大得多,只是限于史料记载的局限,我们对于许多部族、政权、方国等还所知甚少。有的还可能一点也不知道。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当让眼界开阔些,努力探索那个时代的诸部族、政权、方国的情况,这对于夏商西周史研究中的整体观念的确立是有帮助的。
人们常用冥行擿埴来形容学术研究的艰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的这个名句曾激励过不少前辈专家对夏商西周史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夏商西周史研究的真正大踏步前进,那还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的事情。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的普照的光,只有它才能为我们指明前进的道路。我们的研究中之所以重视理论问题,其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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