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社会政治历史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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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传说时代与夏朝概况

    我们之所以要将夏朝与传说时代放在一起研究,主要的原因在于夏朝时期的直接文字资料迄今还没有发现,人们对于夏朝情况的认识还主要依赖于文献记载的传说材料。尽管这些资料从种种情况看是相当可信的,但毕竟不像殷墟的甲骨卜辞那样完整而直接地揭示当时的社会面貌。关于夏王朝的考古工作也尚待更多的发掘,人们在殷墟发掘之后,期望也能发现“夏墟”,了解夏朝都邑的情况,但迄今为止也还没有令人满意的成果出现。关于夏族的兴起和夏王朝的建立与发展等问题,离开了传说资料就无从谈起。所以弄清楚古史传说时代历史演进的源流对于阐述夏代历史便是不可或缺的内容。将夏朝与传说时代放在一起研究,就目前的资料看,还是比较合适的。在没有文字记载出现的时候,历史由人们口耳相传的方法来保存与流传。这些内容后来被文字记录下来以后便成为文献中的古史传说。我国古代文献中有丰富的古史传说内容,我们虽然很难把这些传说和考古资料一一印证,从而构成一个严密的可信的古史系统,但是透过这些传说却可以看出我国原始时代的大概的社会面貌,也能够据此而窥见和探讨夏代的一些社会情况。

    一、我国古史的传说时代

    战国时期的大诗人屈原在《天问》篇里开头就问:“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他将历史追寻到了天地未分、混沌无垠的时期。相传人是由女娲用黄土和泥捏出来的,屈原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女娲之身又是谁做的呢,屈原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当然在那个时代也不可能对于人类起源问题作出正确回答。但是这却说明了古代的人们对于世界如何诞生、人类怎样出现之类的问题很感兴趣。战国秦汉时期的人对于远古时代先民的生活情况有一些推测。在相关的传说中,人们多着眼于对于远古先民社会生活社会生产情况的说明。《韩非子·五蠹》篇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情况显然和旧石器时代相符合。《礼记·礼运》篇也说那个时代“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

    关于那个时代社会组织情况,《吕氏春秋·恃君》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对远古时代婚姻和社会的情况作了正确的说明。在古史传说里常把农业耕作的起源追溯到神农氏和烈山氏,认为神农氏制造了耒耜并教民耕作,种植各种谷物,烈山氏有一位很能干的子弟,名叫柱,他“能殖百谷百蔬”(《国语·鲁语上》)。我国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开始有了农作,神农氏和烈山氏可能是那个时代以善于农耕而著称的氏族。在稍后的传说里还有一位伏羲氏,《易·系辞下》说他“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伏羲氏应当是一个善于占卜并以渔猎著称的氏族。相传与伏羲氏结为夫妻的女娲曾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淮南子·览冥训》),可见女娲所在的氏族对于自然的斗争取得过辉煌成绩。

    在我国传说时代最为著名的英雄人物首推黄帝和炎帝,其中又以黄帝占据最主要的位置。战国秦汉间人对黄帝族的发展情况进行过归纳整理,司马迁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在《史记·五帝本纪》里叙述了这样一个系统:

    我国上古时代,人名、族名和地名常常合为一。上面这个系统里的名称绝大多数都不应当视为某一个人的名字,而应当作为族名来认识。黄帝族并非自天而降者,而是由其他氏族所繁衍出来的。春秋战国时人对于这一点还很清楚。《国语·晋语四》说:“昔少典氏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按照这个说法,黄、炎两族是从互通婚姻的少典氏和有氏繁衍出来的。黄、炎两族最初居住在今陕北的黄土高原上,后来逐渐东移。黄帝族的迁徙路线偏北些,东渡黄河以后,沿着中条山、太行山的山边地带直到今冀北地区。炎帝族的迁徙路线稍偏南,顺着渭水和黄河两岸发展到今河南以及冀南、鲁东北一带。他们在迁徙过程中曾与所迁地区的土著部落发生过斗争,《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族曾经“北逐荤粥”,《逸周书·尝麦》说炎帝族和原居于今鲁、豫一带的蚩尤族发生激烈冲突,并被蚩尤族打败。黄帝族应炎帝族的请求而与蚩尤族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蚩尤族曾和少昊族关系密切,所以黄帝族亦和处于东方的太昊、少昊两族作战,并赢得胜利。黄帝族打败蚩尤族以后,和太昊、少昊两族修好关系,在中原地区扩大了影响,但炎帝族却图谋与之争夺在各个部落间的主导地位,于是黄帝便“修德振兵,治五气,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史记·五帝本纪》)。

    阪泉之战先后进行了三次,炎帝族战败并归服了黄帝。此后,黄帝族与炎帝族联合,在我国广大的中原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影响日益广泛。

    如果纳入考古学上的时代划分来研究,可以说黄帝族影响的扩大应当在新石器时代的后期。相传黄帝二十五子,实即由黄帝族繁衍出来的二十五个氏族。我国古代文献里,几乎众口一词地盛赞黄帝的巨大影响,很可能在那个时代已经形成了以黄帝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在我国上古时代的历史中,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被尊称为五帝,是最有影响的部落联盟首领。在黄帝族所繁衍的众多子族中,帝颛顼与帝喾是时代较早的最著名的两支。帝颛顼又称高阳氏,帝喾又称高辛氏。春秋时期的鲁国大夫史克说他们各有“才子八人”(《左传》文公十八年),即八个著名的氏族。这些氏族名称在古文献中有不同的记载,《山海经》记载帝颛顼子族的名称有伯服、季禺、淑士、老童、中轮、头等。许多古文献中认为帝俊就是帝喾。《山海经·大荒南经》说帝俊有中容、晏龙、黑齿、季厘等子族,并曾“生十日”、“生月十有二”。大概帝喾是很早就以干支为名称的氏族。帝颛顼和帝喾的时代曾经对社会上的一些制度进行改革。相传帝颛顼“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民,洁诚以祭祀” (《大戴礼记·五帝德》)。那个时代的宗教正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帝颛顼顺应了这种形势,“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改变了以前“家为巫史”,人人都能与神灵交往的局面,使宗教祭祀专业化。帝颛顼的这些改革后来被称为“绝地天通”。帝颛顼的一些改革是当时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反映。《淮南子·齐俗训》载“帝颛顼之法,妇人不辟男子于路者,拂之于四达之衢”,女子若在路上不小心碰撞了男人,便会带来晦气,所以要在通衢举行除凶去垢的祓禳仪式。帝颛顼的这项规定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男尊女卑的情况。据《史记·五帝本纪》说,帝喾“生而神灵,自言其名”,可见他是一位兼司神职的部落联盟首领。帝喾继续了帝颛顼的作为,使祭祀与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结合起来。帝颛顼和帝喾曾经与共工族有过激烈的斗争。《淮南子·天文训》说:“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淮南子·原道训》说:“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与高辛争为帝。”可见双方的斗争相当激烈,并且延续了很久,大约到舜和禹的时期才告结束。

    在“五帝”的系统中,唐尧和虞舜的名气要比其前的帝颛顼和帝喾大。尧,名放勋,号陶唐,所以又称唐尧,是帝喾以后的著名部落联盟首领。尧的时期,自然灾害严重,社会也不安定,尧就采取措施进行各种斗争,“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断脩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本经训》)。尧还命令羲氏、和氏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情况以制定历法。尧治理天下注重家族的作用,做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这和新石器时代考古资料中所见的家族影响扩大的情况是符合的,家族与氏族的发展使以黄帝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更加巩固,取得了很大成功,尧也因此而受到广泛的爱戴。尧的时期开始实行禅让制度。他在位的时候,洪水泛滥成灾,“四岳”推荐鲧负责治水,尧认为鲧品德不好而无法担此重任,可是在“四岳”的坚持下鲧还是被任命前往。尧在年老的时候,让“四岳”推荐继承人,大家一致推荐舜。尧便采取各种办法对舜进行考验和培养,证明舜确实合格以后才把权力让给他。

    此后,又过了二十多年尧才去世。舜正式继位以前,曾把权力让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避居于南河之南。然而天下诸侯和民众却不信任丹朱,而拥戴舜。在这种情况下,舜才正式继位。

    继尧而起的舜,名重华,号有虞氏,所以又称虞舜。舜是冀州之人,出身微贱,曾在历山种过地,在雷泽打过鱼,在黄河之滨做过陶器,在寿丘做过家具,在负夏做过买卖。舜所在的应当是一个既善于农耕渔猎,又善于制陶手工的氏族。舜继位以后,部落联盟更加发展,高辛氏和高阳氏的许多首领都被舜所任命。据《尚书·尧典》记载,舜还命禹为“司空”,主持治理洪水、平定水土的事情;命弃为“后稷”,主持谷物播种;命契为“司徒”,主持教化;命皋陶为“士”,主持刑罚。这些官职的任命虽然未必实有其事,但却反映了舜与各部落的广泛联系和受到尊崇的情况。作为部落联盟首领,舜已经拥有了很大权力。当时有浑沌、穷奇、梼杌、饕餮四个凶族,尧拿他们没有办法,舜在位的时候却把这四个凶族流放到边远地区,对其他一些不听命令的氏族和部落,如共工、兜、三苗等,舜也都加以处理,还将治水无功的鲧放逐到羽山。这些都反映了舜的权力的增强。舜年老的时候,将权位让给禹,又过了十七年才去世。禹在正式继位以前,仿禅让故事,把权位谦让给舜子商均,自己避居于阳城,但是诸侯们依然拥戴禹,禹这才正式继位。

    禹在我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是一位举足轻重的杰出人物。禹的时期社会正经历着由野蛮迈向文明的巨大变革。古人曾用“大同”与“小康”来对比巨大变革前后的情况。《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我国上古时代的原始民主平等精神与“大同”所揭示的道德观念是吻合的。禹以后的“小康”时代,情况就有了明显变化。《礼记·礼运》篇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为小康。”把禹作为小康之世的第一位代表人物的确慧眼独具,是很有道理的。禹是站在文明门槛上的一位伟人,从禹之后,夏王朝正式建立,我国古代社会由野蛮时代跨进了文明时代。

    二、夏朝概况

    大约在我国古史传说中作为“五帝”之一的帝颛顼以后的时期,夏族逐渐兴起。古代文献常把禹的世系追溯到帝颛顼,《史记·夏本纪》和《大戴礼记·帝系》就曾说禹为帝颛顼的孙子,但还有的文献说禹为帝颛顼的五世孙。不管如何,说夏族是帝颛顼部落的一个支裔,应当是问题不大的。鲧作为夏族首领被封在崇,《国语·周语下》曾有“崇伯鲧”的说法,还有的文献说鲧子禹也曾继鲧之后为崇伯。这就表明夏族活动的区域最初应当在崇及其附近地区。鲧曾经被“四岳”推荐负责治理洪水,历时九年而最终失败。据说他失败的原因是由于采取堵塞的办法,《尚书·洪范》说“鲧堙洪水”,《国语·鲁语上》说“鲧障洪水”,所以才遭到失败。其实原因不一定这么简单。治水采取填塞的方式,鲧子禹也曾采用,就取得了成功。所以说治水方式存在问题并不是鲧失败的主要原因。《尚书·尧典》记载,“四岳”推荐鲧的时候,尧起初曾以鲧“方命圮族”为理由而表示反对,认为鲧违负教命,毁败善类,不堪当此重任,只是由于“四岳”的坚持,不得已才委派了鲧。治水失败可能与他不善于团结族人、不能搞好与其他部落的关系并且违背部落联盟首领的命令有直接关联。

    禹的极大聪慧集中表现于其父鲧被杀以后他所表现出的明智态度上。鲧被殛死于羽山以后,禹不仅没有表示任何愤怒,而且依然恭谨地事奉舜,从而得到舜的信任,受命继承其父的职责去治理洪水。禹能够广泛联系各个部落的力量,并且改进了治水方法,所以取得很大成功。他治水的时候,“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史记·夏本纪》),“身执耒锸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韩非子·五蠹》),艰苦卓绝,率先垂范,受到人们广泛颂扬。

    据《孟子·滕文公上》,禹治理洪水,“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对于广大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发展和民众生活的安定起到重要作用,以至于春秋时期的人还说“微禹,吾其鱼乎”(《左传》昭公元年)。禹不仅治水有功,而且在政治生活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平定三苗之乱就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项。相传禹得舜的命令,“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几。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墨子·非攻下》)。禹平定三苗之后“天下乃静”,说明他在部落联盟中已经有了很大影响。

    在实际的政治结构中,禹居于权力的中心,其身上已经有了不少后世“王”的影子。他接受舜禅让的帝位以后,在部落联盟中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他曾经以行天之罚的名义征讨三苗,还曾在涂山召集诸侯会盟,与会者很多,据说有“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参加。后来在会稽大会诸侯的时候,防风氏的首领迟到,就被禹杀戮。禹的影响很大,“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尚书·禹贡》),这种情况反映了以黄帝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在禹的时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古代文献里有禹让诸侯邦伯按照路途远近分别纳贡的说法,虽说是后世儒家加以理想化、系统化的结果,可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禹的强大权力和各地经济联系的加强。按照《礼记·礼运》篇的说法,从禹的时候开始,“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从古代文献记载里可以看到,禹在当时已经有了相当强烈的权势欲,并且在许多事情上玩弄权术。禹欲结束带有原始民主色彩的禅让制度,但又顾虑传统观念的深远影响,便采取十分灵活的做法,使禅让制度向世袭制度转变。禹选择颇有威望的偃姓部落首领皋陶为继承人,以表示自己依然奉行禅让。可是皋陶的年龄与禹相仿,已至耄耋之年,等不到实行禅让便先禹而死。禹又荐举没有多少影响的益为继承人。禹死之后,益重演禅让故事,把权力让给禹之子启,自己躲避到箕山之阴,但各个部落并不拥护他,而拥戴启。于是启便继位而正式建立夏朝,开始了“家天下”的局面。《战国策·燕策》说“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禹的举措在实际上为启开辟了道路。

    一般认为,启是夏朝开国之君。他的主要功绩在于打败东夷族和有扈氏的势力而使夏王朝得以巩固。启继位的时候,东夷族势力强大。东夷族首领益曾经被舜任用去管理草木鸟兽,后来又被禹选为继承人。虽然禹在位的时候让他参加天下大事的处理,并且在禹死时又被禅让给最高的权力,但是结果却由启继承了权位。于是益便率众向启进攻。屈原《天问》篇说:“启代益作后,卒然离孽,何启惟忧,而能拘是达?”意谓启代替益作了君主,但却突然遇到灾祸,后来遭受忧患的启为什么却能够解脱拘禁。从这段话推测,启和益之间一定进行了复杂而尖锐的斗争。这场斗争是以启的胜利告终的,即《古本纪年》所说的“益干启位,启杀之”。居于今陕西关中平原的有扈氏对启所实行的家天下不满,启遂率众前往讨伐,在甘地(今陕西户县南)大战。战前,启在誓师之辞中指责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因此上天才要“剿绝其命”。启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的名义与有扈氏作战,在舆论上占了优势。

    战争的结果,有扈氏被剿灭,启的地位得到巩固。有扈氏是旧传统的维护者,《淮南子·齐俗训》说他“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①。

    启的胜利反映了当时社会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些胜利的取得,使夏朝生机勃勃。启曾在均台(今河南阳翟)举行盛大宴享,还在“天穆之野”演出了精彩的乐舞。启是一位能歌善舞的人,在舞蹈的时候,他“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山海经·海外西经》),有精彩表演。启的时候,乐舞的场面相当壮观,《墨子·非乐》篇说它“万舞翼翼,章闻于天”。这种欢乐的情景与讨伐有扈氏胜利后夏朝的巩固和发展是有关系的。古书上还有夏后启曾经到天上获取乐舞的说法。《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开(启)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启)焉得始歌《九招》”。关于《九歌》的内容,春秋时人认为“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左传》文公七年),并且以“六府三事”来解释“九功”。其解释里面有“五行”和“德”的观念,不当为夏代所有。故“九功”可能是夏人对于夏后启功绩的颂扬,至春秋时,人们又加以附会衍变而成。尽管如此,还是可以说明古人认为启以其功绩而得天神之助以及下民拥戴的情况。

    夏王朝在建立之后不久就遇到了麻烦。相传,启在位的时候,其子武观作乱,《韩非子·说疑》篇说,武观曾经“害国伤民败法”,《逸周书·尝麦》说武观“胥兴作乱,遂凶厥国”。后来叛乱被平定,武观被诛杀。武观之乱虽说对于夏朝带来一定影响,但是当时的主要矛盾还不在统治者内部,而是夷夏之间为争夺方国部落联盟领导权所进行的斗争。启死后,其子太康继位。太康只顾田猎游玩而不恤民事,这使夏朝势力有所削弱,东夷势力遂乘机西进。东夷的太昊、少昊部落早在炎黄时代就颇为强盛。夏朝初期,东夷族的著名首领是羿,或称夷羿、后羿。他以善射著称,《吕氏春秋·勿躬》篇说他是弓的发明者。太康时期,羿率众从东方的迁到位于夏朝腹地的穷石(今河南洛阳市南),称有穷氏,得到夏民拥护而夺取了夏朝政权。有的古书说太康为羿所废,《古本纪年》则谓“太康居斟寻”。大概太康失国以后曾投奔斟寻氏。太康以后,虽然其弟中康继为君主,但国事概由羿决定。羿的统治引起一些部落的不满,历来主持天时历象的羲氏、和氏即公开表示反对,羿就指责他们废时乱日并派名胤者率众前往征伐。中康以后,其子相继位。相逃往斟寻氏和斟灌氏,羿遂独揽夏朝大权。据《左传》记载,羿得夏政之后,恃其善射而只顾田猎,不修民事,废弃武罗、伯困、龙圉等贤臣,却重用被伯明氏驱逐的不肖子弟寒浞。寒浞谄媚于上,施赂于外,怂恿羿田猎游玩。寒浞极力网罗党羽,拥有很大权力。趁羿田猎之机,寒浞将羿及其全家杀掉,袭有穷氏之号,夺取了大权。寒浞子浇被封于过,另一个儿子豷被封在戈。浇率众灭掉斟灌氏,又去讨伐斟寻氏,杀掉在那里的夏后相。相妻缗正值妊娠,慌忙中急从墙洞中逃出,奔往母家有仍氏,在那里生下少康。少康长大以后,为有仍氏牧正。浇闻讯,派人到有仍氏追杀,少康遂逃奔有虞氏。有虞氏君妻之以二女,并且把纶邑给少康居往。少康得有虞氏帮助,不仅有了田邑,而且有了一旅兵众。少康以纶邑为根据地,收集夏众,设官分职,派人到浇处为间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准备恢复夏朝。这时候,逃往有鬲氏的夏遗臣靡,收集斟灌氏、斟寻氏余众,和少康联合,剿灭寒浞,复立少康的统治地位。少康率众灭浇于过,又命令其子杼灭豷于戈。有穷氏至此而灭亡,夏朝得以复兴。少康中兴的史实说明,当时各个方国部落的力量还相当强大,少康的复立与方国部落的支持有直接关系。《古本纪年》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可见少康与诸族保持了友好的关系。从太康失国到少康中兴,经历了三代人的时间和尖锐复杂的斗争。代表东夷势力的羿和寒浞虽然能在一个时期里占据统治地位,但终究没有夏的影响深远,斟寻氏、斟灌氏、有仍氏、有鬲氏、有虞氏等都站在夏的一边并且竭力帮助夏恢复统治,就是明证。

    夏朝的巩固和发展是少康中兴以后的事情。少康子杼在位的时候,夏朝形成复盛的局面。为了便于向东开拓,杼将统治中心从原(今河南济源)迁往老丘(今河南开封市北),并派人征伐东方。《古本纪年》说“杼子往于东海,至于三寿”,还获取了作为祥瑞的九尾狐。大概夏朝势力在杼时已经扩展到了东海之滨。古书上有“杼作甲”、“杼作矛”的说法,谓杼注意兵器的制造。杼时夏朝武力强盛与此是有关系的。夏人对杼很尊敬,《国语·鲁语上》篇说“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认为杼能继承禹所开创的事业,因此用隆重的“报”祭来祭祀杼,以怀念他的功绩。杼子槐继位以后,居住在今淮河流域和泗水流域的于夷、黄夷、风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等九个东夷部落都纳贡祝贺。槐子芒在位的时候曾经“东狩于海,获大鱼”(《古本纪年》),可见夏依然与东夷有密切关系。总之,自少康以后,夷夏关系稳步发展,到芒子泄的时候由于东方已无后顾之忧,所以便有力量向西发展。泄时,夏与西方的畎夷关系密切,“始加爵命,由是服从”(《后汉书·西羌传》),接受夏朝封号,表示顺服。

    泄子不降曾经率兵讨伐西方的九苑,以扩展夏对西方的影响。

    夏朝后期,国势渐衰。夏王不降死后,孔甲继位,加强了对于天帝的崇拜,《左传》说他“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认为孔甲对天帝恭顺,并且得到天帝的赏赐。《史记·夏本纪》谓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这是可信的说法。春秋时期的人说“孔甲乱夏,四世而陨”(《国语·周语下》),所谓“乱夏”是指孔甲改变了夏朝的传统做法。相传,陶唐氏的后代御龙氏因为驯龙失职,而在孔甲时“惧而迁去”(《史记·夏本纪》),可见孔甲时期,夏与许多方国部落的关系趋于紧张。然而,当时的夏朝在诸方国部落中尚有一定影响,还没有达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所以《古本纪年》说孔甲以后两传至后发继位时,一些东夷部落还“宾于王门,献其乐舞”,以表示祝贺。

    孔甲以后四世的夏王即履癸,名桀,又称夏桀。相传桀甚勇武,《史记·律书》说他“手搏豺狼,足追四马”。他的最终失败跟桀时夏与诸方国部落的关系恶化很有关系。《国语·晋语》说夏桀讨伐喜姓之国有施氏,“有施人以妹喜女焉”,才得免。《古本纪年》说桀伐岷山氏,岷山氏送名琬和琰的美女两人给桀,为桀所嬖爱,桀遂“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据《左传》昭公四年记载,夏桀曾经“为仍之会,有缗叛之”。有缗氏是帝舜后裔,为姚姓之国,因不服桀,而被夏所灭,《国语·郑语》说“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

    桀还将商族首领汤囚禁于夏台,后虽释之,但与商族的关系已经完全破裂。总之,夏朝末年,许多方国部落叛离桀而归服商汤。夏桀失去了诸方国部落的支持,这是夏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桀的对内政策也是很错误的。《尚书·汤誓》载商汤指责夏桀语:“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西周初年的周公曾经指责夏桀用人失当,“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后”(《尚书·立政》),认为夏桀的行为不遵循以往任用官员的准则,所以其暴虐行为使夏灭绝无后。据《尚书·多方》篇记载,周公还指出,夏桀贪图安逸,不顾民瘼,“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夏朝统治者只顾自己享乐,不肯忧虑民众疾苦,不能放开束缚民众的罗网,所以才被商灭亡。《古本纪年》说“夏桀作倾宫、瑶台,殚百姓之财”,其臣关龙逢谏,被夏桀杀掉。夏朝的一些大臣因不满桀的残暴统治而投奔商汤,据《吕氏春秋·先识》篇,连夏朝的太史令终古都叛桀而奔商。夏桀末年已经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大约在公元前16世纪时,商汤联合诸侯势力,先剪灭豕韦、顾、昆吾等夏的羽翼,然后进军夏朝腹地。桀仓皇应战,在有娀之墟被打败后,逃往鸣条,又大败,遂退于三鬷。桀在惨败之后,被放逐。《史记·律书》正义引《淮南子》说:“汤伐桀,放之历山,与末喜同舟浮江,奔南巢之山而死。”南巢之山在今湖北巢湖市,桀死于此处应当是夏朝覆灭以后的事情。按照《史记·夏本纪》的记载,从启开始,夏朝共传十三世、十六王。《古本纪年》说夏朝共历四百七十一年,可能近于实际。夏朝世系如下:

    夏王朝灭亡以后,夏族势力除留在中原地区的以外,还有两支势力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迁徙。夏族到南方的一支,当即随夏桀而南迁者。夏族到北方的一支,可能与当地的诸族融合,后世称其为匈奴。《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索隐谓“乐产《括地谱》云‘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

    其子獯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中国谓之匈奴’。其言夏后苗裔,或当然也”。若此说不误,则夏族一支向北的迁徙便是夏桀之子时候的事情。

    三、关于夏代的考古学探索

    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专家们在古代文献所记夏人活动比较集中的今豫西和晋南地区,开始进行关于“夏墟”的调查。20世纪60年代初期定名的二里头文化的发现和研究是夏代考古的重大收获。

    这个类型的文化遗存最初于1953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后来在豫西、晋南地区陆续有所发现,其中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内涵最丰富、最典型,遂以之命名。二里头文化分为两个类型,一是以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二是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这两个类型的分布正与古代文献的记载相吻合。在河南郑州、洛阳、临汝等地的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多种文化层重叠的关系,即商代早期文化叠压在二里头文化之上,二里头文化又叠压在龙山文化之上。就时代发展顺序而言,新石器时代晚期和商代之间即夏代,可见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之间的二里头文化确是夏代的考古文化。据测定,二里头文化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395年到公元前1625年之间。一般将它分为四期。考古学家对于这四期文化的归属有较大分歧:或说四期全是夏文化;或说第一至三期是夏文化,而第四期则是商文化;或说第一、二期是夏文化,第三、四期是商文化。二里头文化中以第三期的内涵最丰富,迄今为止已经发现两座宫殿遗址。

    一号宫殿遗址坐北朝南,建筑在高出地面约80厘米的略呈正方形的夯土台基上,南北100米,东西108米,中部偏北又有一长宽各二三十米的高起夯土台,其上分布着一圈长方形柱洞,是一座长30.4米、宽11.4米的大型殿堂,为这座宫殿的主体。根据柱础的排列,可以复原成面阔八间、进深四间的双开间建筑。台基周围发现有柱洞,可以复原出与宫殿毗连的庑廊,它所围成的空地就是中庭。其正南是一座牌坊式的大门。整套建筑的工程量很大,仅夯土台基的用土量就达两万立方米。二号宫殿也是坐北朝南,有作为地下水道的陶水管。二号宫殿的结构大体和一号宫殿的类似,也有正殿、庑廊、中庭、门塾等,但其格局更加严谨。这两座宫殿建筑,其堂高于庑和庭,庑和庭又高于台基周围的地面,在举行礼仪的时候可以清楚地体现出高低贵贱的差别,在堂上统治者能够很好地体现其尊贵和威严。在属于第三期的墓葬中发现不少青铜器和玉器。青铜器的制作技术属于早期阶段,造型简单,器壁较薄,质朴无文,其种类有爵、钺、戈、刀等;玉器有钺、戈、璋、刀、琮、圭等,其中有制作极精的七孔玉刀和玉璋。

    这些青铜器和玉器中有不少属于礼器和祭器,应当是当时“礼义以为纪”的情况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二里头文化第三期的一号宫殿的废弃情况。考古发现宫殿台基北侧有属于第四期的灰坑,台基上面的灰坑多达50余个,另外还发现了属于第四期的10余座墓葬,也都打破了第三期的地层。这种叠压关系表明,一号宫殿兴建于第三期,到第四期的时候已经废弃。《古本纪年》有桀居斟寻的说法。

    斟寻可能在今偃师一带。所以推测二里头文化第三期的宫殿是桀居斟寻的遗迹,还是有根据的。这座宫殿在第四期被废弃正是夏灭商兴情况的反映。这个时期的另一座宫殿,据研究也废弃于第四期,与一号宫殿的情况相同。

    山西襄汾的陶寺遗址也相当重要。这个遗址的文化分为早、晚两期,有的专家称它为龙山文化陶寺类型。其年代在公元前2400年至公元前1800年之间,显而易见其晚期已经跨进了夏代历史的范畴。陶寺遗址的一千多座墓葬中,大型墓占1.3%,中型墓占11.4%,小型墓占87%以上。大型墓的随葬品多达一二百件,小型墓仅一至三件,而且没有任何随葬品者占多数。可见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金字塔式的层次结构。在大型墓中,有许多礼器、乐器随葬,如陶龙盘、玉钺、石钺、鼓、磬等。龙盘只出土于少数大型墓,一墓最多一件,足见其珍贵。大型墓还有不少彩绘木器,木胎虽然已经腐朽,但其上的彩绘仍存,可辨别器形的有案、几、俎、匣、盘、豆等,具有较高的制作水平。

    (第二节 商族的兴起和商代方国联盟的发展

    商王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直接文字记载的朝代。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内容丰富的甲骨文字的发现和瑰玮多姿的殷代青铜器的大量出土,人们对于商王朝的认识才极大地丰富起来。在夏王朝之后的五六百年时间里商王朝占据了我国历史发展的主导地位。

    一、商族的兴起

    商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多年来,学者们从晚商时期商王建都于今豫北地区这个确定的事实出发,“上穷碧落下黄泉”,努力追寻商族起源的地域。概括说来有东方说、西方说、北方说三种意见。

    第一,东方说。《史记·殷本纪》谓商的始祖契“封于商”,王国维认为此商在今河南商丘,《世本》谓“契居番”,王国维疑即《汉书·地理志》所载的山阳郡薄县,在今山东滕州市,所以商族源于东方。此后,傅斯年先生撰《夷夏东西说》,指出“商代发迹于东北渤海”,所辨甚详。近年专家对东方说做了全面论证。东方说的主要论据是商族以鸟为图腾,而古代东方诸族亦以鸟为图腾。《礼记·缁衣》所引《商书》有“尹躬天(先)见于西邑夏”,既称“西邑夏”,则商当在其东。东方说在考古资料方面缺少证据,而且对于商先祖传说中的一些问题取回避态度,所以,尚须要进一步探讨。

    第二,西方说。这是一种古老的说法。《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集解引郑玄曰:“商国在太华之阳。”皇甫谧曰:“今上洛商是也。”正义引《括地志》曰:“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本商邑,古之商国。”这些说法表明汉唐间人认为商族源于今陕西一带。近代以来无持此说者,近年的“西方说”主张的是商族源于今晋境。《尚书·尧典》多次提到商的先祖契,舜还命契为司徒。专家曾论证晋南陶寺遗址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与尧舜部落有关。与尧舜部落关系密切的商族发源地当在今永济至华县间。还有的专家认为舜的活动在今晋南,契为舜后,因此也应在今晋南,近年,晋南垣曲古城镇的商城遗址被认为即成汤亳都的遗存。西方说所遇到的一个主要困难是今陕晋一带多为夏周势力范围,考古发现的早商遗址不多,垣曲古城镇遗址是否亳都尚无确证,所以,要使西方说为大家接受,尚须时日。

    第三,北方说。专家依据《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的说法,指出确定商族起源的关键在于弄清砥石地望。《淮南子·墬形训》谓“辽出砥石”,高注:“砥石,山名,在塞外。”契称玄王意即北方之王。《左传》昭公九年把燕亳与肃慎并列,故当相邻。这些都说明商族源于北方。近年,辽西等地的红山文化新发现引人注目,干志耿等同志提出“红山文化是商先史事遗迹”,是很可注意的说法。

    总的说来,诸家关于商族起源问题的探索都具有开创意义,涌现出不少精辟见解。但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商族起源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值得注意的是,较早的文献记载对于商族的起源有明确的说法,如,《诗经·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就是如此。后来屈原《离骚》也提到有娀氏女,说“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

    这些说法虽然明确,但却很简单,以后便逐渐复杂起来,《吕氏春秋·音初》说:

    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谥隘。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

    玄鸟北飞和“始作为北音”,表明《吕氏春秋》的作者认为有娀氏位于北方。在这个传说里,有娀氏女还没有“丈夫”,这显然是许多汉朝人想不通的事情,于是《史记·殷本纪》、《诗经·长发》毛传、《淮南子·墬形训》高注等都说有娀氏女为帝喾高辛氏的“次妃”。其实,这种“拉郎配”的做法并不高明。从古史传说的世系情况看,简狄和契正处于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交替的时代。简狄无夫而生契,乃是有娀氏尚为母系氏族的反映,她也不可能是帝喾的什么“次妃”。

    有娀氏的“娀”字,从戎从女,应当和戎族有直接关系,或者可以视其为母系氏族的戎族。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文献常将戎与殷、商合称,这应当和商族源于有娀氏有关系。《尚书·康诰》:“殪戎殷。”《国语·周语下》引《泰誓》:“袭于休祥,戎商必克。”《逸周书·世俘》:“谒戎殷于牧野。”《逸周书·商誓》:“肆伐殷戎。”以上几例,皆为其证。这些例证中的“戎”字过去多释为“戎,兵也”

    或“戎,大也”,似不确。其实,这里的“戎”,乃是上古时代殷商族属起源的标志,犹周之称姬周然。《史记·秦本纪》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索隐:“西戎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此亳王为成汤后嗣的说法是可信的,其为西戎之君,可见其族属当为戎。此又为商源于有娀氏之一证。

    关于有娀氏的地望,《史记·殷本纪》正义说在蒲州,为汤败夏桀处,后世称为“有娀之墟”。若此,则有娀氏在今晋境,但这已经是夏末之事,夏代以前及其前期的有娀氏是否在今晋境还是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指出,有娀氏是尚处于母系氏族形态的戎族,而戎族最初是居于北方的。《山海经》多反映我国上古时代原始部落分布情况,其中,“犬戎”和“犬戎之国”皆在《大荒北经》,“犬封(戎)国”在《海内北经》。《大荒北经》、《海内北经》,所记皆我国北方各地的情况,极远者到我国东北的北部,甚至更北一些地方。如谓“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这可能是关于极光的传说。又如所记“肃慎氏之国”、“朝鲜”等亦在东北。“玄鸟”在《山海经》中凡两见,一在北海之内的“幽都之山”,一在东北海之外的“附禺之山”,亦在我国北方。可以推测,犬戎最初当在我国北方,特别是今辽西、冀北一带。《淮南子·墬形训》:“有娀在不周之北,长女简翟,少女建疵。”

    《吕氏春秋·喻大》高注:“不周山在翟。”翟即狄。狄在我国北方,这是古代人们的常识,故屡有北狄之称。特别是翟地的上古部族为子姓,与商族为子姓相合,更应引起重视。《史记·赵世家》:“主君之子将克二国于翟,皆子姓也。”翟(狄)为子姓,是为其证。商的始祖母称简狄,可见商族与狄(翟)密切相关。战国秦汉间人常把周边诸族配以四方名称,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而实际上多是蛮夷连用,戎狄并称。《左传》襄公十一年谓“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史记·周本纪》谓“奔于戎狄之间”,皆其证。《说文》:“狄,北狄也,本犬种。”

    《诗经·民劳》毛传和《方言》均谓“戎,犬也”,因此,古文献里的犬戎或当为狄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晋献公娶“小戎子”,或谓“子”为其姓,甚是。可见,戎有子姓者。简狄为有娀氏女,亦可见上古时代的戎狄并无界限。上古时代的戎狄播迁甚广,影响很大。《公羊传》僖公四年说:“狄者何?长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夏末有娀之墟当为赴今晋境之戎狄的故居。上古诸族尽管迁徙流移,但一般总有一些留居于原处。西周初年,“戎大出于,井侯博戎”(《臣谏簋》),,在今河北元氏县,是时,戎仍有居于今冀北者,故能南侵至。

    戎族在两周之际有称北戎或山戎者,齐桓公时,“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史记·齐太公世家》)。

    这个记载里的山戎、燕、孤竹的地域当相近。孤竹地望,业经考古资料确定在今辽西、冀东北一带,燕则主要在今冀北,山戎也当在这个区域。春秋时代,北戎、山戎等为诸夏边患,如《左传》记载鲁隐公九年“北戎侵郑”,桓公六年“北戎伐齐”,庄公三十年“齐人伐山戎”,庄公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僖公十年“齐侯、许男伐北戎”等,这些材料所反映的北戎、山戎地望当在齐、燕以北地区。直到南北朝时,北方的高车国仍为“古赤狄之余种”(《北史·高车传》)。以上这些材料表明,上古时代的有娀氏的地望应在今辽西、冀北一带,既然商族源于有娀氏,那么商族的起源地也应当在这个地域。

    红山文化是我国北方地区一种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在20世纪30年代被发现于内蒙古赤峰地区,后来陆续有不少发现。红山文化遍布的地区东起辽河,西到内蒙古的锡林浩特到河北张家口一线,北到西拉木伦河西侧,南到大、小凌河和燕山。红山文化的年代约从距今七千年前到距今四五千年之间。红山文化与后来的商文化有一些相似因素。首先,在宗教祭祀方面,红山文化有规模宏大的处于苍翠峰巅的公共祭祀场所,还有众神济济、主宾有序的神庙殿堂,形成了一个神的世界。这些与举世闻名的商代规模宏大的祭祀情况是相同的。其次,红山文化玉器的主要题材是龙、虎、龟、鱼等动物,商代玉器与之相似。辽宁阜新红山文化墓葬出土的玉鹗与殷墟妇好墓出土的鹗尊有异曲同工之妙。红山文化的牛河梁遗址出土有猪龙,内蒙古翁牛特旗出土有玉龙,其形状与甲骨文“龙”字颇相似,这不应当视为偶合。最后,牛河梁遗址已发现的人像残块分属五六个个体,虽然形体有大小之分,年龄有老少之别,但均为女性特征,反映了女神崇拜的情况。这与殷人对先妣的隆重祭祀是相似的。最后,牛河梁遗址保存完好的女神头像,为方圆形扁脸,颧骨突起,浅眼窝,鼻梁低短,上唇长而薄,表现出“蒙古人种特征”,而殷墟墓葬的人骨,“主要接近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显而易见,就人种的考察看,两者也是相似的。

    应当注意的是,红山文化和后来的商文化毕竟只是相似而已,并没有发现确切证据可以断定商文化一定是由红山文化发展而来的。

    就文化地域看,固然商族在后世建立了遐迩闻名作为泱泱大国的商王朝,但在其初它并非一个泱泱大族,从先商时代商先祖艰难创业、四处奔走的情况看,毋宁说它只是林立的众部落之一较为恰当。源远流长的河流下游往往纵横苍茫、洋洋大观,但其发源处则并无奔腾磅礴的景象。商族起源时应当只是一个涓涓细流,并不可能在红山文化那样大的分布区域范围里纵横经营。红山文化区域偏南的某个部分,可能是上古时代有娀氏活动的地方。从时代上看,红山文化的下限已经接近于夏王朝,而简狄所生的契,在文献记载中与禹约略同时,正是夏王朝诞生的前夕,两者是吻合的。从地域上看,有娀氏是上古时期戎狄族的一支,其地望应与后世的山戎、北戎以及孤竹等相同,可以说其范围不出红山文化的分布区域。

    商族的起源和“帝”很有关系,《诗经·长发》说:

    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这几句诗的大意是说,商族的发祥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大禹治水的时候,华夏势力幅员广大,正值有娀氏兴起,以至“帝立子生商”。

    这个“帝”表示什么意思呢?毛传无说。郑笺以为是“黑帝”,盖从契称玄王之说出发以五德终始说附会而成。孔疏则进一步发挥,说“黑帝凭依简狄,使之有子,立其子使生商国”,愈益不能令人相信。

    “帝立子生商”的“帝”应当和表示祭祀的“禘”有关。诗序说,《长发》,“大禘也”,以为这首诗是殷人禘祭其祖的诗篇。“禘”的本字是“帝”。甲骨文“帝”字原意是禘祭天神之义,在卜辞里“帝”除作名词以外,还作动词表示祭祀。这种“帝”祭即后世的禘。古代称禘的祭祀很多,如郊祭、殷祭、时祭等均可称为禘,可是其原始意义则是对祖先来源的追溯。《礼记·丧服小记》谓“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相传有虞氏、夏后氏出自黄帝,殷人、周人出自帝喾,所以他们分别“禘黄帝”或“禘喾”(《礼记·祭法》)。古人的这种祭法里面,令人费解的是,既然黄帝为有虞氏、夏后氏“之所自出”,那么为何不径自称黄帝为有虞氏、夏后氏之祖,称帝喾为殷人、周人之祖呢?而要拐一个弯子,称“其祖之所自出”呢?这原因大概在于古人追溯本族之祖是以父系世代为准的,在父系之前尚无世代可言,因此才用“其祖之所自出”来表示父系祖先的来源并和“天”联系起来,所以“禘”又有祭天的含义。《礼记·丧服小记》郑注:

    “禘,大祭也。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配之。”《诗经·长发》毛传:“禘,郊祭天也。”这些都是古代天命观念的反映。

    禘祭不仅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宗教仪式,而且与上古婚姻习俗有密切关系。恩格斯说:“原始历史上家庭的发展,就在于不断缩小最初包括整个部落、其内部盛行两性共同婚姻的那个范围。”在家庭形式发展以后很久,在许多民族中还有原始婚姻状态的遗存。恩格斯指出,加利福尼亚半岛的居民,“有一些节日,在节日里几个‘部落’聚集在一起,不加区别地发生性关系。这显然是指一些氏族,它们在这些节日里,对于从前一个氏族的妇女以另一氏族的所有男子为她们的共同丈夫,而男子则以另一氏族的所有妇女为他们的共同妻子的时代,还保存着一点朦胧的记忆”,在澳大利亚、印度、非洲等地的一些民族中都有定期节日,“在一个短时期内恢复旧时的自由的性关系”。这种短时期的自由性交关系的恢复,在美洲、澳大利亚等地是以某种节日的形式出现的,而在我国上古时代则可能是以禘祭形式出现的。《左传》襄公十年:“诸侯宋、鲁,于是观礼。

    鲁有禘乐,宾祭用之,宋以桑林享君。”宋为殷商之后,其“桑林”之礼相当于鲁的“禘乐”,亦当和殷商时代屡见的“帝(禘)”祭有关。商汤曾经祷于“桑林之社”(《艺文类聚》卷十二引《帝王世纪》),可见“桑林”为殷商祭祀场所。《墨子·明鬼》说:

    燕之有祖,当齐之有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

    这里明确指出“桑林”和云梦等一样,也是男女欢悦聚会的场所,古人又称这种场所为“高禖”。《礼记·月令》载仲春之月,“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祀于高禖”。郑注:

    高辛氏之出,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祀焉。变媒言禖,神之也。

    “高禖”即郊禖,亦即郊媒。《说文》:“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故高禖除表示祭祀处所以外,亦即郊野处男女欢悦聚会之所在,和桑林的性质相同。男女在高禖相会的习惯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仍然存在。

    《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吕氏春秋·仲春》:“祀于高禖”。高注:会合男女,“因祭其神于郊,谓之郊禖”。古代文献关于高禖的记载有利于对禘祭性质的认识。

    我们关于禘祭、高禖等的分析,可以用来推测商族起源的某些情况。在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时期,高辛氏部落和有娀氏有过密切接触,是两个互通婚姻的集团。他们在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地点,聚集一起进行禘祭,燃起篝火,禘祭昊天和祖先,祭仪之后,双方男女野合欢聚。这个固定地点通常被视为神圣所在,称之为高禖或桑林,后世或有称之为宫者。春秋时代的桑间濮上系由高禖衍变而生,但已经不再有祭祀处所的含义。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探讨一下红山文化所发现的祭祀遗址的性质问题。

    辽宁喀左县东山嘴的石祭坛遗址坐落在山梁正中平缓突起的台地上,遥对山口,面向河川,四周为开阔的平川地。这个石祭坛遗址和牛河梁女神庙、积石冢等遗址,绵亘于辽西喀左、凌源、建平三县市的广大地区。在这些遗址之间的广阔地带没有发现和它们同一时期的古遗址和古墓,说明当时诸氏族、部落的人们并不在这个地区居住,而只是长途跋涉到这里参加祭祀和其他活动。这些祭祀场所建筑规模宏伟,又选址在远离居民区的山上,所以不可能只属于某一氏族或部落专有,而可能是许多氏族、部落共有的圣地。

    这些遗址的性质应当是古代文献上所说的高禖,在这里所进行的祭祀活动当为禘祭。这些遗址发现不少陶塑或泥塑的女性形象,其中有一些是孕妇塑像,说明祈求生育是祭祀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和禘祭之后的野合交欢应有直接关系。

    和有娀氏接触并有密切关系的是黄帝族的高辛氏。《史记·五帝本纪》:“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高辛父曰极,极父曰玄嚣,玄嚣父曰黄帝。”古以“玄”配北方,故玄嚣等可能是处于北方地区的一支黄帝族。关于黄帝族的迁徙,徐旭生先生认为黄帝族从今陕北“一直到北京附近,或有顺着永定河岸达到今河北北部宣化附近的”。高辛氏可能在这个时期与有娀氏接触。《诗经·玄鸟》传:“有娀氏简狄配高辛帝,帝率与之祈于郊禖而生契。”《后汉书·礼仪志》注引蔡邕《月令章句》谓“契母简狄,盖以玄鸟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古书上把简狄作为帝喾高辛氏“次妃”的说法虽然不确,但也反映了有娀氏与高辛氏有过婚姻关系的事实。高辛氏是个繁衍兴旺的部落,其中一支可能北至今辽宁、河北、内蒙古交界地区,和有娀氏接触,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商族即由此而起源。就此而言,“殷人禘喾(高辛氏)”(《礼记·祭法》)还是很有道理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再来看《诗经·长发》的“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就容易考虑到它的深切含义了。这里的“帝”的最初含义应当就是“禘”。“帝立子生商”本谓通过帝(禘)祭而生成商族。其所述商族发祥史当渊源有自。“帝立子生商”盖为殷人的古老传说。诗序谓《长发》,“大禘也”可见商族起源与禘祭有关。上古时代关于通过禘祭而繁衍出商族的传说被概括为“帝立子生商”并收入《诗经》,后人不解其详,以至使表示禘祭之帝变成了皇天上帝之“帝”。郑玄说此“帝”为“黑帝”,表明这后起的概念已经在汉朝时人们的印象里根深蒂固了。

    从甲骨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殷人常常祭祀“高祖”———即远祖。卜辞所记时代最早、地位相当显赫的一位高祖是夒。从下述四项原因看,夒即文献记载里的帝喾。第一,夒与喾古音同部,夒有可能在后世被读为喾音。第二,卜辞称高祖的有夒、王亥、上甲和祖乙四位,在卜辞里夒总排在上甲以前(《合集》1205、34169),可见他是殷人所祭的最早的先祖。这种情况与帝喾适合。《书》序: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釐沃》。”伪孔传:“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礼记·祭法》谓“殷人禘喾”,可见殷人认为喾为其最早的先祖。

    第三,卜辞所记殷人对夒的祭祀主要是“祈年”、“祈禾”,如:

    (1)甲子卜争贞,祈年于夒,燎六牛。(《合集》10067)(2)壬申贞,祈禾于夒,燎三牛,卯三牛。(《合集》33277)

    此外还有向夒祈雨的记载(《合集》63、《屯南》2438),可见夒是一位主司农业、气象的祖先神。帝喾的情况也是如此。《礼记·祭法》:

    “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国语·鲁语上》:“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

    韦注:“谓能次序三辰,以治历明时,教民稼穑以安也。”第四,卜辞明确记载夒的祭日者有6条,其中辛日者就有5条(《屯南》 2031、2123,《合集》34172、63、30402),不是辛日者仅1条(《合集》24962)。帝喾称高辛氏,其“辛”与夒的祭日当不是偶合。这些都说明卜辞里的夒应即文献里的帝喾。

    殷人对于高祖夒———即帝喾,是比较重视的,关于夒的卜辞今所见者就有百余条。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按照《礼记·祭法》所列的古人祭祀先祖的名单,有虞氏、殷人和周人都曾把帝喾作为自己的祖先。这说明帝喾必定不只是某一个人的名字,而应当是族名。

    如果《祭法》所言可信,那么帝喾就曾对有虞氏(舜)、殷、周都有过重大影响。作为黄帝族的一支,帝喾高辛氏也曾由今陕北地区向东迁移,一直到达今冀北一带。这个迁徙应当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才完成了的,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帝喾高辛氏在迁徙过程中可能在某些地区,如今豫西、晋南、豫北、冀中等,作过较长时间的居留,与许多氏族、部落有过接触,所以才被许多氏族、部落的后人尊奉为先祖。简狄有娀氏为殷人之所自出,然而殷人对她只有些朦胧的记忆,并不将其列入祭典。相比之下,殷人对于帝喾(夒)却是很重视的。这种情况应当是殷人已经具有浓厚父权观念的反映。

    二、商族的初步发展

    商族的整个发展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成汤灭夏以前称为先商,成汤灭夏至盘庚迁殷以前为早商,盘庚迁殷以后称晚商。成汤以前历代先祖称为先公,其后的称先王。我们先来研究先商时期的情况。

    殷人在追溯先祖起源的时候,虽然把帝喾(夒)作为最早的先祖,但在讲述商族发祥史的时候却均从契开始,认为契以后才有了正式的商族。春秋战国时人提到商先公世系数目,往往以“十四”为限,《国语·周语下》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荀子·成相》也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史记·殷本纪》根据战国时期的《世本》等记载,排列了契至成汤的商先公世系:

    这个排列符合了“十有四世而兴”的说法,上甲微以后的七世在殷人的周祭祀谱①里有明确记载,所以是可信的。上甲微以前的七世,契、冥、振(亥)都是单名,和复名的相土都见于较早的文献记载,所以比较可信;而昭明、昌若、曹圉三世都是复名,又只见于晚出的书,且又记载甚少,因此可疑,特别是昌若、曹圉两世很可能是后人为凑足“十四”之数而随意掺入的。

    今辽西、冀东北一带是商族的发祥地。契的时代,商族仍然居住在这里。《世本·居篇》:“契居番。”或以为番即通亳。《左传》昭公九年:“肃慎、燕亳,吾北土也。”燕亳与肃慎相邻,应在幽燕之地。契居之番(亳)应即燕亳。《说文》:“,周封黄帝之后于也。”这个字以契为偏旁,应与商的始祖契有关。,后世作蓟,在今北京一带,适当商族起源的区域。上古时代的亡国之贵族常常逃往旧居故地,或被封于此。殷灭之后纣子武庚被封于邶,王国维《北伯鼎跋》认为“邶即燕”。《尚书大传》和《汉书·地理志》谓殷灭以后箕子赴朝鲜,当时的朝鲜可能包括了今辽东一带。武庚和箕子都往于北方,可见其始祖当在北方。

    契的时代约略与大禹同时,当时商族有渐次南移的迹象。契的后期商族可能已经从今辽西、冀东北一带移居于今冀东和冀中平原上。当时的黄河从渤海入海,所以商族实已居于黄河下游。《史记·殷本纪》说契“佐禹治水有功”,应当是可信的。大约是由于为治水做出贡献的缘故,相传契还被帝舜所任用,并告诉他说:“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尚书·舜典》)舜的时代是否有司徒之职,契是否担任过舜的司徒,这些已无可稽考,尽管如此,还是可以说明契的时代商族和黄帝族已经有了一定的联系。

    甲骨文中有一个字和夒字相似,只多一倒提之斧钺形。诸家对这个字考释很多,一般写作。或以为指契,提斧钺表示征伐,与《诗经·长发》所说“玄王桓拨”相合。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卜辞有“宗”(《合集》30298、30299),可见殷人为他立有宗庙。

    《礼记·祭法》说殷人“祖契而宗汤”。卜辞屡有先王妣宗庙的记载,有宗庙,亦是为契之一证。

    战国时人有契子为昭明的说法。关于昭明的情况,史载极少,仅知道他“居砥石”(《世本·居篇》)。砥石的地望,有谓在塞外的辽水发源处,有谓在古泜水和石济水流经的地域。

    相土是契以后商族的著名首领。《管子·轻重戊》:“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马以为民利。”所谓“殷人之王”,当即相土。《世本·作篇》:“相土作乘马。”可见相土已训练马作运输工具。可能是由于交通工具的改进,所以相土活动的区域很广泛。《诗经·长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近年在海岛上发现了不少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说明当时的航海技术已有相当水平,相土的影响可以达海外,不足为怪。相土时,商族居住的地域可能在今冀中到豫北一带。据说相土有“东都”(《左传》定公四年),疑即高辛氏的支系阏伯所居的“商丘”(《左传》襄公九年、昭公元年)。

    相土以后的商族著名首领是冥。《国语·鲁语》说:“冥勤其官而水死。”盖冥曾为夏王朝的水官而死于治水之事。卜辞中有名季者,殷人多对他举行(侑)祭。《天问》有“该(亥)秉季德”、“恒秉季德”之句,王国维认为“该”和“恒”即王亥和王恒,季为其父,则当是冥。①冥被列入祀典,应当属于被重视的先公之列,《礼记·祭法》说“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是有根据的。

    王亥是冥之子,卜辞的材料表明,殷人对他是比较尊崇的。第一,殷人除了称他为“高祖亥”(《屯南》2105)以外,一般称他为“王亥”或“高祖王亥”(《合集》32916),从来不单称其为“亥”。

    “王”是权力的象征,可见王亥已经拥有了比较多的权力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第二,今所见的关于他的卜辞有一百三十多条,超过了其前的任何一位先公卜辞数量。第三,殷人祭祀王亥以前的先公时祭品只以几头牛为限,品种单调,数量也少,并且基本上不用人牲。然而祭王亥的祭品品种不但齐备并且丰富,有一条向王亥“祈年”的卜辞(《合集》378),所记载的祭品就有豕、羊、豭、小牢、牛、南、羌等7个品种,一次用牲多达50头牛(《合集》14725),特别是常以人牲为祭。第四,卜辞中的王亥的亥字除通常写法外,有一些还在其上加以鸟形,据说与“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玄鸟》)有关。王亥时期的商族仍居于今冀中至豫北一带,其北部和有易邻近。

    相传王亥曾将其所驯养的牛羊托寄于有易和河伯。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而取其牛羊。王亥虽然“丧羊于易”(《易经·大壮》)、“丧牛于易”(《易经·旅》),但其弟王恒却取回牛羊,其子上甲微则“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古本纪年》),杀死绵臣,使“有狄(易)不宁”(《天问》)。这件事情说明商族的力量在王亥的时候逐渐强盛起来,并和河伯部落结为联盟。

    古文献关于王恒的记载很少,仅《天问》提到“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文义古奥,很难索解。甲骨文有两个从月之字,王国维释其为恒。若此说可信,则可断定王恒亦被殷人列入祀典。关于王恒的卜辞有十余条,多卜问是否为他举行(侑)祭之事。王亥、王恒是商族发祥史上首先称“王”者,但王恒却不在文献所排列的商王系统里,其间的原因尚待探讨。上甲在殷人的周祭祀谱中赫然居于首位,合祭某些先王时也多目上甲开始,如谓“祈雨自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祖乙、祖辛、祖丁十示”(《合集》32385),或者省去诸先祖名号而只简称为“自上甲六示”(《合集》34111)、“自上甲十示又三”(《合集》34117)等。卜辞记载表明,上甲以后的殷先公先王有了明确的世系排列,可能自上甲开始才进入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代,其前还属于传说时代。《国语·鲁语上》说:“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这些迹象都说明上甲是一位对商族发展做过重大贡献的人物。上甲的贡献今所知者有以下二事:第一,与河伯部落联合打败有易,为其父王亥报仇;第二,平息了诸弟之间的纷争,保证商族的继续发展。关于上甲的卜辞,今所见者有一千一百余条,祭祀种类之多、次数之频繁、用牲之丰富,在所有殷先公先王中都居于前茅。上甲在殷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于此可见一斑。

    按照殷人的祭祀顺序,上甲以后的先公是报丁、报乙和报丙,合称为“三匚(报)”(《合集》32391),报丙之后示壬、示癸。他们和报乙等合称“三匚(报)二示”(《合集》27083、《屯南》2265)。

    从上甲到主(癸)是一组比较特殊的先公。他们在周祭祀谱中有明确的世系排列,但又失其庙号,仅以天干的甲乙丙丁相称,系为后人追记,只是到了示壬才有了当时典册记载的庙号。示壬、示癸是成汤的祖若父。后来成汤灭夏的事实说明示壬、示癸的时候商族的势力正处于上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商族屡次迁徙的现象十分引人注目。

    关于先商时期的殷人迁徙情况,《尚书》序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史记·殷本纪》、《诗经·玄鸟》孔疏等也有类似的说法。“八迁”的说法是汉以后的学问家们对汤以前殷人迁徙情况的概括,王国维勾稽古代文献记载,凑成八迁之数:

    契自亳迁蕃,一迁。(《世本·居篇》)

    昭明迁砥石,二迁。(《世本·居篇》)

    昭明迁商,三迁。(《荀子·成相》)

    相土迁商邱,四迁。(《左传》襄公九年)

    相土迁泰山下,又复归商邱,五迁。(《左传》定公九年)商侯迁殷,六迁。(《今本纪年》)殷侯迁商邱,七迁。(《今本纪年》)

    汤始居亳,八迁。(《尚书》序)

    这些情况虽然皆有文献为证,但王国维仍然认为“上古之事若存若亡”,“不可尽信”。尽管八迁之数非必如此,但商族曾频繁迁徙,则还是可以肯定的。

    成汤以前的迁徙,是商族的移动,当时还没有都邑的概念,所谓“八迁”并不具备后世的迁都的含义。关于先商时期殷人的居住地域,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今辽西、冀东北一带是商族的发祥地,契的后期可能从这一带移居于今冀中、冀东平原。此后的商族,基本上是沿今太行山东麓一线南迁,若昭明所居砥石为古泜水、石济水流经之地的说法可信,那么昭明时代的商族的中心区域当在今石家庄以南、邢台以北地区。一直到王亥的时代,商族仍在这一带活动。《路史·国名纪》卷三认为上甲微居邺,邺地在今河北临漳县,所以上甲时期,商族中心区域可能移至今漳河流域。邹衡先生根据考古资料断定漳河一带“是先商时代商人活动的中心”,是很可信的。上甲曾经联合河伯的力量讨伐有易。河伯地在漳河一带,河伯娶妇的传说就流传于此,上甲之居当距河伯不远。上甲以后的三报二示时代的中心区域在何处,于史无征,从文献所载“汤始居亳”的话来看,三报二示时期商族中心仍当在今漳河一带,成汤居亳时才离开此处。

    先商时代,商族发展最为显著者莫过于成汤时期。按照《史记·殷本纪》的说法,成汤是主(示)癸之子而继位为王者,又称为“天乙”,这和卜辞中称其为“大乙”是符合的。成汤的名字在文献和卜辞中都比较复杂,所以《古本纪年》说“汤有七名而九征”。

    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成汤的杰出贡献确实给殷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关于成汤所居的地方,古代文献均谓亳(或通假作薄),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但以亳为称的古地甚多,所以汤居之亳的地望有多种说法,主要有杜陵(今陕西西安)说(《史记·六国年表》集解引徐广说)、谷熟(今河南商丘)说(《帝王世纪》、《水经注》)、山阳薄县(今山东曹县)说(《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说)、偃师(今河南偃师)说(《汉书·地理志》)等。近年,随着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考古发掘重要成果的公布,有些专家又认为郑亳为成汤所居,或谓偃师商城是成汤的一处别都。成汤时代,由于还没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出现,所以尚没有后世那样的“首都”的概念出现。若以帝王之都的观点衡量成汤之居,那就未免失之于偏颇。如果说当时以商为核心的方国部落联盟的中心就是所谓的“都”,那么成汤之都就不止一处。成汤时期,商的实力迅速增长。为了筹划灭夏大业、联合诸方国部落的势力,以成汤为首的商族曾频繁迁徙;灭夏以后,为了制服夏的残余势力和巩固方国联盟,商汤曾在一些地区建筑城邑。商族特别重视祭祀神灵和先祖,成汤所居之处当有“社”、“坛”一类的祭祀场所,因此这些地方都可以称为“亳”。亳都数量很多,原因盖在于此。

    从夏朝末年的形势看,成汤要问鼎于夏,不大可能直赴作为夏王朝心脏地带的伊洛地区,而应当从商族长期居住的今冀南、豫北一带向东南方向的今豫东扩展。这一带是广阔平原,物产丰富,方国众多,是发展商族势力的理想场所。郑州商城可能是成汤率商族南下的第一个立足点。今豫北一带在夏末由与夏关系密切的豕韦所统辖。成汤在这里站住脚,并且筑起城邑,当非易事,所以古书上有“汤尝约于薄(亳)”(《吕氏春秋·具备》)的说法。据邹衡先生考证,的地望在今郑州,薄(亳)是成汤所带去的,故连称为“薄”。成汤和豕韦以及夏的势力可能进行过反复争夺,但终于取得胜利,使薄(亳)成为商的根据地。此后成汤便从薄向东发展,积极地和有莘氏联合。

    有莘氏是居于今豫东一带的著名部落,可能是帝喾高辛氏的一支后裔。在炎黄两族大迁徙的过程中,高辛氏部落当在今豫西豫东一带居留过,然后再北上至今冀北地区。有莘氏的一位著名人物是伊尹。古书记述其来历,很有些传奇色彩,如《吕氏春秋·本味》说:

    有侁(莘)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

    其君令烰(庖)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毋顾。’明日视臼出水,告其邻,东走十里,而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空桑。”故命之曰伊尹。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

    透过这个神话传说,我们可以推测伊尹为居于伊水流域的某部落的人而入赘于有莘氏者。“空桑”其地甚古,《太平寰宇记》谓“空桑城在开封府雍丘县西二十里”,有莘氏女采桑于此,亦可为有莘氏地望之一证。“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孟子·万章上》),伊尹是远近闻名的一位贤者。相传成汤为得到伊尹的帮助并和有莘氏结盟,曾经费尽了心机,最后才如愿以偿。《孟子·万章》引《伊训》:“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牧宫”地望无可考,而此“亳”当即景亳(即北亳)。《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也,因景山为名。”北亳距南亳(今河南商丘)甚近。大概成汤曾居于今商丘一带,谋求与有莘氏的联合,事成后,就在景亳结盟。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商族源于有娀氏,与帝喾高辛氏互通婚姻。成汤从有莘氏娶妃,就是这种婚姻关系的延续。

    成汤对伊尹非常重视。《墨子·尚贤》上篇说“汤举伊尹于庖厨之中,授之政”,中篇说汤使伊尹“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下篇说“汤得而举之,立为三公”。《韩非子·说难》谓“伊尹为宰”。

    春秋时齐器《叔夷钟》说“伊小臣惟辅”。《吕氏春秋·尊师》称伊尹为“汤师小臣”。伊尹不负成汤的殷切希望,他向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史记·殷本纪》),总结历史经验,并亲自到夏朝去察看情况,又协助汤处理军政大事,为灭夏大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成汤善于网罗人才,除了伊尹之外,还有夏朝车正奚仲的后裔仲虺,以及女鸠、女房等人,为灭夏做好了准备。

    三、商王朝的建立和方国联盟的发展

    成汤灭夏是从剪除夏的羽翼开始的。《诗经·长发》对灭夏过程有这样的叙述:

    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遏)。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所谓“三蘖”,指夏桀的三个主要与国———豕韦、顾和昆吾。在灭“三蘖”以前,汤已经进行了一些征伐。《孟子·滕文公下》说:

    “‘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葛在今河南省宁陵县③,地距南亳、北亳都很近。《左传》昭公四年:“商汤有景亳之命。”他在景亳与有莘氏结盟之后,首先灭掉的应当就是葛。此后的征伐进行得很顺利,按照孟子的说法便是“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所说汤的“十一征”,其详已不可考,但征伐的主要地域当在今豫东地区。

    “三蘖”中的韦是豕韦氏之韦,为彭姓之国,其所筑之城邑当即《吕氏春秋·具备》里的“薄”的。据考证此“薄”即郑州商城之亳地。既然“薄”连用,那么地也当在郑州或其附近。过去多以为汤所伐之韦在今豫北地区的滑县,但它不在汤伐桀的进军路线上,因此不大可能。“韦顾既伐”之韦当在郑州一带。“顾”,过去以为在今山东范县,亦非。顾、雇、扈三字古通。“韦顾既伐”之顾当即《水经注·河水》之雇亭,亦既《左传》文公七年“盟于扈”之扈,杜注:“荥阳卷县西北有扈亭。”《史记·苏秦列传》正义:

    “卷在郑州原武县北七里。”是顾当在今郑州荥阳之间。韦、顾均在成汤从北亳、南亳出发伐桀的必经之路上,成汤灭韦顾,就扫清了进军伊洛地区的障碍。

    昆吾之居初在春秋时卫国之都帝丘。《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杜注:“卫有观在古昆吾氏之虚。今濮阳城中。”《国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韦注:“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是昆吾之居初在今河南濮阳,夏末迁于今许昌。成汤灭韦顾之后的进军路线有两种可能。一是从今郑州一带继续西进。昆吾为夏伯,当率众至夏都卫桀。《左传》昭公十八年载二月乙卯“是昆吾稔之日也”,杜注:“以乙卯日与桀同诛。”若此,则当是昆吾与夏桀同在伊洛地区被诛。然而,杜注之说并无确证。依《左传》说昆吾被诛于乙卯日,是否与桀“同诛”,尚不可断定。进军路线的另一种可能是,灭韦顾后成汤率军向南至旧许灭昆吾,然后沿今颍河过嵩山下至伊洛。

    成汤和伊尹率军在鸣条之野和夏桀决战。据《尚书·汤誓》篇载,战前,成汤誓师说:

    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夏桀兵败,后死于南巢。在会战中,成汤不仅掠获许多宝玉,而且想迁走夏社,以示彻底灭夏之义,可能是迫于诸方国的态度,此事终不能行,不得已而封夏之后,保存了夏王朝的残余势力。殷革夏命之后,社会政治格局出现了新局面,以商为核心的方国联盟在广大中原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成汤曾告诫诸方国首领,要他们像禹、皋陶、后稷那样“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史记·殷本纪》),表明成汤在诸方国拥有了很高的威望。战国时代的人曾把汤灭夏桀和武王伐纣相提并论,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易经·革·彖传》)这个评价是有道理的。

    灭夏以后,成汤自伊洛地区经泰卷返回亳都。营建郑亳和西亳应是成汤首先关注的事情。近年所发现的郑州商城,夯土城垣长达7公里。城墙横断面呈梯形,平均底宽20米,顶宽5米,高10米。夯窝密集,夯土质地坚硬,工程十分浩大。城内有大型宫殿遗址和居住房基,城外有铸铜、制陶等作坊遗址,在城西郊还发现两个大铜方鼎。城墙内出土的木炭经过碳十四测定得知城墙夯筑时间当公元前1620年前后,这与文献所载夏商王朝交替的时间是一致的。郑州商城使用150年至200年之久才废弃。文献记载汤始都亳,历五代十王,直到仲丁时才迁都于隞,历时当在150年以上,这与郑州商城使用的时间也是一致的。郑州商城北部,在商文化层上普遍发现有东周文化层,城墙的有些部分还经过东周时期的修补,说明东周时此城还被使用。城外发现几批带“亳”字的陶文,证明东周时此城仍名亳。凡此都表明郑州商城即成汤开始所营建的亳都。

    偃师商城是成汤时期所兴建的一座主要用于军事目的的城邑,后人称之为西亳。偃师商城是1983年发现的,总面积约为190万平方米,城墙一般厚17米。城内有若干条纵横交错的大道。南部有3座小城,宫城居中,四周有2米厚的宫墙,每边长200余米,宫城里有一座长宽各数十米的宫殿基址。另外两座小城分别位于宫城的西南和东北。偃师商城的城墙坚厚、门道狭窄、道路宽长,宫城位于大城之中,并有两小城拱卫。这种建筑形制有浓厚的军事性质。《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下班固自注:“尸乡,殷汤所都。”

    《水经注·汲水》引阚骃曰:“亳本帝喾之墟,在《禹贡》豫州河洛之间,今河南偃师城西二十里尸乡亭是也。”偃师商城地望与文献所载完全相合,应即汤的别都西亳。偃师商城地处伊洛地区的中心地带,建筑格局为军事重镇,应当是为镇压和监视夏王朝的残余势力而营建的。《叔夷钟》说成汤“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当指西亳而言。

    成汤灭夏以后,商王朝正式建立。其中心都邑在今郑州商城,并在东部和西部设立别都以加强商王朝的影响。《诗经·殷武》说:

    “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诗经·玄鸟》说:“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

    在当时方国部落林立的情况下,商王朝可以算是一个泱泱大国了。

    商王朝建立后,从成汤到帝辛(纣)的世系排列,以《史记·殷本纪》所记最为详密,其他如《世本》、《纪年》等则都略逊一筹。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对于《史记》所载的商先王世系持保留态度,自从有了甲骨卜辞的印证以后,大家才确信《史记》所载是可靠的,当然也有个别地方《史记》所载与卜辞记录相左,但并无关大局。

    《史记·殷本纪》排列的商先王世系是:

    表中横排者为父子,竖排者为兄弟,兄在上弟在下。从汤至帝辛共31王,与《国语·晋语》、《大戴礼记·少间》等的说法相同。

    殷人祭祀先祖的周祭卜辞所记汤以后的先王比《史记·殷本纪》所记少中壬、沃丁、廪辛、帝辛四位,但多出祖己一位。商王朝终于帝辛,故周祭卜辞不可能将他列入,假若加上帝辛,则周祭卜辞所记商先王共29位,与《古本纪年》所说“汤灭夏以至于受(纣),二十九王”相合。一般说来,卜辞所记要比辗转传抄千百年之久的古代文献可靠,但是甲骨卜辞的发现和研究尚处于不断前进的过程中,卜辞所载商先王世系还需要发掘材料进行再探讨,因此还不必匆忙断定卜辞与《史记·殷本纪》相左的某些是非。

    我们如果把盘庚迁殷和武丁中兴作为商王朝早晚时期分界的话,那么,从商先王世系里便会发现王位继承时的兄终弟及多在武丁以前,也可以说兄终弟及是早商时期王位继承的特征。其原因一方面固然在于氏族时代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需要。为了保持殷人在方国联盟中的支配地位,势必要选择有丰富经验的人物继承王位。这样的人物一般应当是殷王的弟辈而非其子。因此早商时期多兄终弟及,等到“弟终”的时候再将王位传给已经长大了的“兄”之子辈。到了晚商时期,商王朝已经在方国联盟中占有绝对优势,不必担心大权旁落,所以兄终弟及现象越来越少,廪辛以后终至绝迹。到了封建时代,传子制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儿。连襁褓中的婴儿也可登基称帝,这与早商时期的兄终弟及更是大异其趣了。

    在先商和早商时期,商族频繁迁徙,总的趋势是自北而南,从今幽燕之地向黄河中游广阔的平原地区发展。在迁徙过程中,商族不断地和周围的部落和方国交往联系,然而真正形成方国部落联盟,还是在成汤时期。商和有莘氏的联盟对于灭夏大业有直接影响。《吕氏春秋·慎大》:“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商涸旱,汤犹发师,以信伊尹之盟。……尽行伊尹之盟,不避旱殃,祖伊尹世世享商。”

    在灭夏之前,“诸侯八译来朝者六国”(《尚书大传》),商王朝建立以后,方国联盟有了很大发展,所谓的“诸侯毕服”、“告诸侯群后”(《史记·殷本纪》),表面看来是君臣关系,实际上是方国部落首领对商王朝的宾服。盘庚的时候曾经这样回顾早商时期的政治格局,说是“古我先后,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尚书·盘庚》)。所谓“旧人”当即卜辞所指包括伊尹、爻戊等的“旧臣”(《英藏》1186)、“旧老臣”(《合集》3522),亦即《叔夷钟》的“先旧”,是诸方国部落的代表人物并在商王朝任职者。成汤及其以后的早商时期诸王正是通过“共政”的形式来联合诸方国和部落的。后来周人演成汤故事颇有成绩,所以他们对于成汤时期的方国联盟很有些精辟说明。周公说:“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

    (《尚书·多方》)他认为“简代夏作民主”是成汤和“多方”共同建立的功勋。

    早商时期是商代方国联盟发展的典型时期,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这个联盟具有浓厚的原始民主、平等性质。《史记·殷本纪》载: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成汤彪炳民主、平等原则,“欲左,左。欲右,右”,给诸方国部落很大自由。盘庚迁殷时训诰“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此“邦伯”即《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的邦伯,指方国部落首领。盘庚是这样追述商王朝与其关系的:

    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尚书·盘庚》)

    这些人的先辈跟殷人的“先后”是平等的,这些人的错误要由他们的成为神灵的先辈同意,才能降下灾祸予以处罚。盘庚还对这些人说,如果你们不能同心协力,那么殷的“先后”就会责备说:“曷不暨朕幼孙有比!”这个“比”便是商王朝与诸方国的关系准则,也是商王与诸族关系的准则。甲骨文“比”字为二人平臂向前斜举之形。

    古文献里“比”有亲近友善之义。在卜辞中被“比”的主要是侯、甸、男、卫之类的邦伯。诸侯称赞“汤德至矣”,他们对于“共政”、“比”这些原则应该是满意的。

    第二,依靠神权作为维系诸方国的主要纽带。《诗经·长发》这样阐述汤能成就伟业的原因: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

    成汤所以能“式于九围”,在九州之地成为榜样,是由于他对上帝的恭敬和虔诚。相传汤灭夏之后,天大旱,五年不收,成汤便亲自向桑山之社祈祷,“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吕氏春秋·顺民》)。《孟子·滕文公下》所记汤与葛伯的关系也是一个例证:

    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

    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

    在成汤看来对神灵的不恭实在是“罪莫大焉”的,所以给葛伯送去供祭祀用的牺牲,派人为之耕田以供粢盛。成汤开始并不准备用武力灭葛,而是试图靠神权争取与葛联合。与这件事相类似的是汤与荆伯的关系。相传荆伯不服,“汤于是乃饰牺牛以事……乃委其诚心”(《越绝书》卷三)。《墨子·非攻下》说成汤“属诸侯于薄(亳),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越绝书》卷三说“汤行仁义,敬鬼神,天下皆一心归之”。这些都表明神权对于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形成和巩固有很大作用。

    第三,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在经济上平等互利,不存在后世那样的赋役征发。《诗经·长发》说成汤“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厖”。“球”和“共”指方国送殷的礼物,成汤还赠之以“缀旒”和“骏厖”。诗句赞扬成汤对方国以礼相待,还赠的礼品更为丰盛。成汤对葛伯的支援也是一个例证。这种经济关系,按照《诗经·殷武》的说法就是“命于下国,封建厥福”。盘庚曾对邦伯们说:“汝曷弗念我古后之闻?承汝俾汝,惟喜康共。” (《尚书·盘庚》)这种“惟喜康共”,即大家共同富裕的经济关系是从成汤开始就奠定了基础的。尽管成汤被后世誉为贤圣君主,但轻徭薄赋一类的赞扬却总也挂不到成汤名下,因为这样的溢美之词离真实的历史实在太远了。

    第四,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允许被征服者加入自己的联盟,这既不像先商时期上甲微灭有易那样,变其为一片废墟荆棘,也不像晚商时期那样变被征服者为商的版图。例如,大彭、豕韦原为夏伯,但入商以后即成为“商伯”(《国语·郑语》)。成汤在《汤诰》里说:

    “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显然,成汤将“三公”之后嗣亦纳入了以商为首的方国联盟。恩格斯曾经指出:“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是和氏族制度不相容的。”这个原则在氏族时代结束之后仍然存留了很久,我们在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中可以看到其踪影。

    到了晚商时期,虽然也存在着方国联盟,但与早商时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晚商时期虽然商王朝与诸方国之间有一定的联合,但更多的则是支配的、主从的关系,原始民主、平等的原则的影响越来越小。

    第二,晚商时期,神权逐渐退避,到了商朝末年则渐次沦为王权的附庸。

    第三,晚商时期商王朝向诸方国征收物品、调集人力,早商时期那种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不再占有重要位置。

    第四,晚商时期对于被征服者多不再让其以平等地位加入方国联盟,而是并入殷的版图。总之,原始民主、平等的原则在晚商时期虽然还没有“无可奈何花落去”,但却不再占有重要地位。

    伊尹的作为对于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有很大影响。商王朝建立初期,伊尹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作为主要助手辅佐成汤灭夏,而且为王朝初期的政局稳固做出了重大贡献。《史记·殷本纪》载,汤去世以后,其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太丁之弟外丙继位。

    外丙在位三年后其弟中壬继位。中壬在位四年,其后,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并作《伊训》、《肆命》、《徂后》三篇,阐述政治以训诰太甲,但是太甲却昏暗暴虐,不遵成汤之法。伊尹不能容忍太甲的昏乱,说:“予不狎于不顺。”(《孟子·尽心上》),毅然将太甲放逐到桐宫。《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晋《太康地记》:“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此地即偃师商城。这座城邑原是成汤为监视夏的残余势力而营建,相传汤葬处就在这一带,伊尹让太甲在这里“悔过自责”(《史记·殷本纪》)是合适的。他告诫太甲不要违背先王之命以自甘堕落。田猎时要先张开弓弩瞄准目标,然后再射箭;治理天下,要先审时度势,然后再发号施令。在伊尹的教诲下,太甲深为悔恨,他说:“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礼记·缁衣》引《太甲》)。

    太甲被放逐期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史记·殷本纪》)。伊尹摄政六年(一说七年),太甲改恶从善,他便迎太甲还亳都,而且还政于太甲。春秋战国时代君主继统时相互残杀的事例不绝于史载,当时的人对此耳濡目染,渐渍以为常,故有不相信伊尹还政于太甲之事者,因此《古本纪年》谓“太甲潜出于桐,杀伊尹”。从殷墟卜辞里伊尹备受尊崇的情况看,此说并不可信。春秋时期的祁奚谓“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认为大甲虽被放逐,但却心悦诚服。这个说法当近于史实。此后,伊尹以卿士身份尽力于辅保之责。太甲子沃丁当政的时候,伊尹年老故去。

    伊尹摄政是原始民主精神在上古时代政治史上一次光彩熠熠的表现。殷人对伊尹很尊崇,今所见到的关于伊尹的卜辞有二百余条。

    殷人祭祀伊尹多在丁日,伊尹可能和殷先王一样有专门的、固定的祭日。卜辞表明,伊尹曾和成汤享用相同规格的祭典(《合集》32103)并附祭于著名的商先王上甲(《合集》27057)。卜辞有“伊五示”(《合集》32722)、“伊尹五示”(《合集》33318)、“伊二十示又三”(《合集》34123)等记载,可见《天问》谓伊尹“尊食宗绪”、《吕氏春秋·慎大》谓“祖伊尹世世享商”,良非虚语。

    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当时实际上存在着一国二主的“两头制度”,只是在后代人们的想象里,一个被尊为圣明君王,另一个才不得不屈居于臣位。除了成汤时的伊尹之外,历任最早执政职务的还有大甲时的保衡(《尚书·君奭》),太沃丁时的咎单(《史记·殷本纪》),太戊时的伊陟和巫咸、祖乙时的巫贤、武丁时的甘盘(《尚书·君奭》)以及时代在盘庚以前的迟任(《尚书·盘庚》)等。这些人物的情况虽然由于史料阙如而难知其详,但仍有可稽考者。如:其一,保衡当即卜辞中和伊尹地位相当的黄尹。“黄”字在卜辞中除为人名外,又作地名、族名,因此保衡可能和伊尹一样,也是某方国在商王朝中的代表。其二,伊陟为伊尹之子,《史记·殷本纪》说太戊命伊陟“言弗臣”,其地位之高,于此可见一斑。其三,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很可能是武丁卜辞习见的师般。卜辞称“师般古王事”(《合集》5468),即师般治王之事。其四,依照伊尹、保衡、巫咸、师般等人名里均含有职务名称的情况看,迟任的“任”亦当为职称。任与男,古代音同字通。

    迟任即迟男。卜辞“而任”、“卢任”等皆诸侯名称,迟任亦当如是。

    总之,商王朝辅佐殷王的最高执政者多为诸方国的代表人物。关于这类人物的作用,春秋时晋国的师旷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左传》襄公十四年)这里所说的“有君而为之贰”的贰,所包括的当有伊尹、周公等师保卿佐,所谓赏善、匡过、救患、革失就是其职责。战国时期,有人问孟子,如果君主不贤,那么臣下可以放逐他吗?孟子说:

    “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孟子·尽心上》)伊尹放逐太甲而摄政,尽其匡过、革失之责,固然与伊尹个人品德高尚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早商时期政治发展的需要,在于原始民主精神的遗存对于王权独裁因素的制约。

    四、商王朝概况

    商王朝的政治发展,一个突出特征是以盘庚迁殷为分水岭而分为早商和晚商两个历史时期。我们依时间序列顺次探讨和研究。

    早商时期,按照《史记·殷本纪》所载从成汤至盘庚共二十王。

    我们依据文献和卜辞材料对诸王情况依次进行简略说明。

    大乙汤。成汤是商王朝的创立者,相传他“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皇甫谧说)。殷人对他祭祀频繁,关于他的祭祀卜辞有八百多条,称其为大乙、成、唐。《合集》1270片有“祈上乙五牛”。疑“上乙”亦指成汤。

    成和唐两个称谓绝大多数见于第一期,即武丁时期的卜辞,而大乙之称则极罕见于武丁卜辞,而习见于祖庚、祖甲及其以后时期的卜辞。这种情况是由祭祀制度的变化所决定的。成和唐为一人之名,说明其在商代的读音是相同的,当即成汤的生称本名。武丁时期以后,周祭制度形成,需以天干为其庙号,始有大乙之称。

    太丁。太丁是成汤之子,文献缺载其私名。《史记·殷本纪》说“太丁未立而卒”,但从卜辞里看不出这种迹象。关于他的卜辞有一百五十多条,在商先王里占有重要位置。疑太丁曾协助成汤主持军国大事,给殷人留下深刻印象,故而被隆重祭祀,犹武丁时之孝己然。

    外丙胜。《史记·殷本纪》说他是成汤之子,太丁之弟。《纪年》都说他名胜。卜辞称外丙为卜丙,今所见者有近四十条。外丙在位三年。在周祭卜辞中卜丙排在大甲之后(《合集》35552),是否可据此断定卜丙不是太丁之弟,而是大甲之弟,尚属疑问。

    中壬庸。中壬是外丙之弟,在位四年。《今本纪年》说中壬名庸。卜辞未见中壬之名,但有燕壬、工壬、其壬、南壬等称谓,中壬是否其中之一。根据目前材料,尚无法确定。

    太甲至。太甲是太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至。《古本纪年》谓“太甲唯得十二年”,是太甲当在位十二年(一说此数包括了他被放逐之年)。太甲是殷人重点祭祀的先王之一,关于他的卜辞有四百多条。他曾和大丁、祖乙共同享用百鬯、百羌和三百牺牲这样丰盛的祭品(《合集》301),此外卜辞还有“燎南于大甲百(又)五十”(《合集》1442)、“祈大甲三十牛”(《合集》1436)、“三十牢大甲”(《合集》1454)等记载,说明太甲是颇被殷人青睐的。周原甲骨有“王某祈又(侑)大甲”的记载,可见太甲在诸方国中有广泛影响,与“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史记·殷本纪》)的说法吻合。沃丁绚。沃丁是太甲之子,《纪年》说他名绚。卜辞未见其名,或谓沃丁本即卜辞之“羌丁”(《殷虚书契前编》5·8·5,以下简称《前编》),沃为羌字形伪所致,但“羌丁”之载不仅为孤证,而且辞残,所以要据此做出论断是很困难的。

    太庚辩。太庚为沃丁之弟,《纪年》说他名辩,但却误称其为小庚。卜辞称其为大庚,相关人、辞有一百四十余条。

    小甲高。《史记·殷本纪》和《世本》说小甲是太庚之子,《史记·三代世表》说是太庚之弟。《纪年》说他名高。在卜辞里小甲多作合文(《合集》32384)者。关于他的卜辞有六十余条,绝大多数见于周祭卜辞。

    雍己伷。雍己是小甲之弟、太戊之兄,但在周祭卜辞中雍己排在太戊之后,所以专家多断定他为太戊之弟,应当是正确的。和雍己相关卜辞有三十多条。《纪年》说他名伷。

    太戊密。按照周祭卜辞次序。太戊当为小甲之弟,雍己之兄。

    文献记载说他是雍己之弟,是不正确的,《今本纪年》说他名密。太戊时有伊陟、臣扈、巫咸等辅佐(《尚书·尹奭》)。相传太戊曾派王孟西行,又命秦先祖孟戏、中衍为车正,大概在太戊时商王朝加强了与西方诸方国部落的关系。《今本纪年》注称太戊为“太宗”,似属可信。关于太戊的卜辞有一百余条。

    中丁庄。《史记·殷本纪》说中丁是太戊之子,《汉书·古今人表》说是太戊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庄。中丁时曾对蓝夷用兵(《古本纪年》)。关于中丁的卜辞有百余条。《屯南》2281片有“中宗祖丁”的称谓,当指中丁而言。

    外壬发。外壬,卜辞称为卜壬,相关的卜辞仅十余条。外壬为中丁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发。

    河亶甲整。河亶甲是外壬之弟。《纪年》说他名整,因此,《吕氏春秋·音初》又称他为“整甲”。卜辞的河亶甲,郭沫若先生释为戋甲,谓“戋甲当即河亶甲,河亶者戋之缓言也”(《卜辞通纂·考释》)。

    于省吾先生说“从弋声”,读若特并通但通亶,“缓言之为河亶甲”。

    其名号天干“甲”字前的区别字表示何种意义,《史记·殷本纪》为什么又加上一个“河”字,都是很费解的问题,或者与他“徙宅西河”(《吕氏春秋·音初》)有些关系。相关卜辞有一百余条,均为周祭卜辞。

    祖乙滕。《史记·殷本纪》说祖乙是河亶甲之子,《汉书·古今人表》说是河亶甲之弟。或以为卜辞中祖乙排在中丁之后,并且中丁有配偶列入周祭祀典,而河亶甲则无,所以祖乙当为中丁子。《纪年》说祖乙名滕。《尚书·无逸》:“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旧说以“中宗”指太戊,后来在第三期卜辞中发现不少关于“中宗祖乙”的记载,才认识到《无逸》所说的“殷王中宗”应指祖乙而言。祖乙时“殷复兴,巫贤任职”(《史记·殷本纪》),是一位颇有作为的人物。他在卜辞中一般称为“祖乙”,但为了和大乙、小乙、武乙等相区别,卜辞亦称其为“下乙”、“高祖乙”和“中宗祖乙”。《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汤、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盛君也。”从卜辞所揭示的情况看,祖乙受尊崇的程度和成汤等不相上下,关于他的卜辞多达九百多条。第三期卜辞屡见“中宗祖乙”,第四期卜辞习见“祖乙宗”,还有“祖乙寝”(《屯南》1050),可见殷代有专门祭祀祖乙的宗庙和寝殿建筑,卜辞表明被频繁使用。

    祖辛旦。祖辛是祖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旦。相关卜辞有近四百条,半数属第一期。

    沃甲踰。沃甲是祖辛之弟,《纪年》说他名踰。《世本》和《纪年》称其为“开甲”。卜辞中称其为羌甲,然在后世文献中何以变为沃甲,其间原因诸家多有说,或以声转或以形伪而释之,但都不能说解决了根本问题,因此尚待进一步探讨。相关卜辞有二百余条。

    沃(羌)甲配偶列入周祭祀典(《合集》23324),其子南庚曾继位为王,在选祭直系先王的卜辞中沃(羌)甲曾和祖乙、祖丁、祖辛并列于一辞,这些都表明沃(羌)甲属于直系②先王。专家或以为沃(羌)甲是祖辛之子、祖丁之父。此说虽然有一些根据,但其所依据的原则是每一世只能有一个直系,而这个原则却是未必正确,也未必有过的,因此尚不足以否定《史记》等关于沃甲世次的排列。

    祖丁新。祖丁为祖辛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新。卜辞多称他为“祖丁”,在第二、三、四期卜辞里还称他为“小丁”,第五期卜辞称他为“四祖丁”。关于他的卜辞有四百多条。由于祖丁有四子(阳甲、盘庚、小辛、小乙)为王,所以他有四位配偶(妣甲、妣乙、妣庚、妣癸)被列入周祭祀谱。所有殷先王中,祖丁在这方面可谓独占鳌头。

    南庚更。南庚为沃甲之子,《纪年》说他名更。卜辞里的“王更”(《合集》10952、21371)即指南庚而言。他继位后仅几年时间可能就逊位于祖丁之子阳甲。关于南庚的卜辞有一百四十多条。

    阳甲和。阳甲是祖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和,故又称和甲,犹河亶甲整又称整甲然。卜辞有兔甲(或释为象甲、虎甲等),一般认为即阳甲。由于阳甲是武丁的父辈,所以第一期卜辞又称他为父甲。关于阳甲(包括兔甲和第一期卜辞的父甲)的卜辞有一百八十多条。《古本纪年》说:“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古代名丹的地方很多,较古者为尧子丹朱的封地,在今豫西丹江一带,和甲西征之丹山,当以此处近是。

    盘庚旬。盘庚是阳甲之弟,《纪年》说他名旬。盘庚在卜辞中作“般庚”,偶尔也写作合文(《屯南》2671、2118),也是般庚。武丁时期又称他为父庚。相关卜辞(包括般庚和第一期卜辞的父庚)共近百条。盘庚迁殷是一个著名事件,它标志着商王朝前期的终结和后期的开端。

    下面,我们来研究早商时期殷都屡迁的情况。

    《尚书·盘庚》:“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所谓“于今五邦”,指成汤建立商王朝之后到盘庚迁殷时,其都邑有五次迁徙。关于这五迁的情况,古书上有多种说法,比较而言,当以《古本纪年》的记载时代最早,也比较系统可信。据载,汤、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等九王皆“居亳”。这个“亳”即今郑州商城。这以后的五迁情况,略如下述。

    中丁迁嚣。《古本纪年》:“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史记·殷本纪》嚣作隞,索隐认为两者相同,“并音敖字”。这个地方旧说多以为在今河南荥阳一带的敖仓(《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皇甫谧说)或敖山(《水经注·济水》),也有人以为在今山东沂蒙山区或郑州商城。我以为,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尚书》序正义所引东晋李颙的说法,谓“嚣在陈留浚仪县”,地在今河南开封一带。从中丁时“征于蓝夷” (《古本纪年》)的情况看,他不大可能从亳西迁,而应当是东迁的,李颙的说法或当近是。嚣作为殷都,只居中丁和外壬两王。

    河亶甲迁相。《古本纪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征蓝夷,再征班方。”这次迁都应与商王朝向东方的征伐有关。“相”的地望,一般以为在今河南内黄,但也有的说“相”为《汉书·地理志》、《水经注·睢水》的沛郡相县。《元和郡县志》卷九载“故相城在县西北九十里,盖相土旧都也”,其地在今徐州市南和安徽宿州市以北的符离集。从早商时期商王朝向东经营的趋势看,这后一说较为合适。商王朝都于相,仅河亶甲一王。

    祖乙迁庇。关于祖乙的迁都,史载有较大的分歧,《纪年》说他“居庇”,《史记·殷本纪》说他“迁于邢”,《尚书》序说他“圯于耿”。关于邢、耿两地名,《史记》索隐云:“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学者们对此无异说。邢当在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周时为邢国。

    关于庇的地望,陈梦家以为即春秋时鲁国季氏之费地,引《古文尚书》“费誓”作“粊誓”为证,是费与比音近相通。地在今山东费县西南。《纪年》明确指出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四王“居庇”,所以,庇应是当时商王朝的主要都邑。在商王朝的几处都邑中,庇是其最东者,祖乙迁都于庇对商王朝在东方的疆土开拓有卓越功勋。

    直到武丁时殷人还对此念念不忘,商王朝名禽的大将有事于“东土”时,殷王就曾“告于祖乙”(《合集》7084)。在殷人心目中,祖乙是开拓和巩固“东土”的神灵,所以才向他祷告。殷人有事于某个方向而向祖先神祈祷,仅上述一例,这有利于说明祖乙所迁之庇是位于东方的。至于邢地,疑为祖乙的别都。《尚书》序说:“祖乙圯于耿”。圯的古义是毁、败,所谓圯于耿当指祖乙在邢(耿)被北方强敌打败,或者是耿地遭受古黄河水患之灾。

    南庚迁奄。《古本纪年》:“南庚更自庇迁于奄。”奄在今山东曲阜。南庚、阳甲两王居于此处。

    盘庚迁殷。《尚书·盘庚》:“盘庚迁于殷。”《古本纪年》“盘庚自奄迁于殷。”殷墟考古发掘材料证明这些说法是正确的,然而其中亦有纠缠不清处。《史记·殷本纪》:“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乃遂涉河南,治亳。”杨雄《云州箴》:“盘庚北度,牧野是宅。”《尚书正义》引壁中《尚书》谓盘庚五迁“将始宅殷”。这些材料表明盘庚迁殷应当有一个过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盘庚先自奄迁到今殷墟一带,即《尚书·盘庚》所谓的“迁于殷”和《殷本纪》的“都河北”,然后又“渡河南”到今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因为这里是“成汤之故居”,迁于此以表示“行汤之政”(《史记·殷本纪》)。这次迁徙即《尚书·盘庚》所谓的“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大概到了武丁初期,才北渡大河,定居于今殷墟一带。总之,盘庚迁于殷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此后又再次迁徙,《尚书·盘庚》上、中两篇即再次迁徙前的诰谕。

    殷都屡迁的情况表明,经营东方是商王朝的一个战略重点。汤以前的商族是沿古黄河和太行山东麓,由北而南发展的。商王朝建立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殷人西方已无劲敌,故从中丁开始逐渐将都邑往东迁,以加强与东夷方国部落的联系,河亶甲和祖乙时已达到今苏北和鲁南地区,至南庚时才折返向西迁移,盘庚时复至商的中心区域。到了晚商时期,今晋境方国兴起,对商王朝构成威胁,但商王朝的东方则无甚战事。这与早商时期通过殷都东迁而加强经营东方是很有关系的。

    盘庚迁殷之后,商王朝的政治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以王次的先后为序进行探讨。晚商时期,从小辛至纣王帝辛,共十一王,情况如下。

    小辛颂。小辛为盘庚之弟,《纪年》说他名颂。他在位的时间很短,仅三年(《今本纪年》),应当与他政绩不佳,致使“殷复衰”(《史记·殷本纪》)有关。卜辞称“小辛”者有二十余条,称“父辛”者六十余条。甲骨文有讼字从耳、从两口(或省为一口),常和王字系连。由于“讼、颂古今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三篇上),所以甲骨文讼当即后世的颂。卜辞里的“王颂”(《合集》10560)“颂王”(《合集》9376)当指小辛。

    小乙敛。小乙为小辛之弟,《纪年》说他名敛。由于他是武丁之父,所以在第一期卜辞里备受尊崇。他在卜辞中的名称除了小乙、父乙之外,还有内(入)乙、祖乙、小祖乙、亚祖乙等。甲骨文有敛字,其初文为两人争语之形,或省作一人急语时唾沫飞溅形,正合于敛的造字本义。卜辞中的“敛王”(《合集》9375)、“父乙敛”(《合集》19945)当指小乙敛。武丁卜辞有“王后我母娩”的记载,系武丁问其母分娩生育之事。这说明武丁为王的时候其父小乙尚在世。小乙为王时曾让其子武丁“旧劳于外,爰暨小人”(《尚书·无逸》),让他到民间锻炼,小乙年老时又将王位让给武丁。由此可见,小乙是一位很有眼光的人物。关于小乙的卜辞有五百多条。

    武丁昭。武丁是小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昭。《尚书·无逸》说,由于武丁年青时尝受过民间疾苦,经受过磨炼,所以才能“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后来在甘盘(《尚书·君奭》)、傅说(《史记·殷本纪》、《国语·楚语》)的辅佐下,武丁勤于政事,在位五十九年,被尊为“高宗”(《尚书·无逸》)。在第二期卜辞里,他被称为父丁,第三、四期卜辞称其为祖丁,第五期卜辞称为武丁。相关卜辞共有六百多条。武丁子孝己在卜辞中称为“小王”,可见他在武丁时期曾为王。第三期卜辞有“小王父己” (《合集》28278)之称,可证小王必指孝己。小王之称绝大多数见于第一期,只偶见于第二、三期。《合集》21546片记小王田猪事,可见此小王为其生称。第一期卜辞有“(侑)小王”(《合集》5029),或据此说小王在武丁时已死,故而侑祭于他。此说似将卜辞分期绝对化了。现在所指出的第一期卜辞虽然多在武丁时期,但也可能有些延续至祖庚时期。侑祭小王之辞可能为祖庚时期所卜。祖庚、祖甲时期他被称为“兄己”(《合集》23120),廪辛、康丁时期称为“父己”(《合集》27415),帝乙、帝辛时期称“祖己”(《合集》35866)。从他不绝于祀典的情况看,亦当是称过王的。《尚书·高宗肜日》载祖庚祭祀武丁时祖己曾训诫祖庚,要他“典祀无丰于昵”,耳提面命,俨然长兄教诲小弟景况。若此,则武丁祖庚之际实际上是两王并存。这是上古时代民主政治的遗存。和孝己相关卜辞共有一百三十多条。

    祖庚跃。祖庚是武丁之子,《古本纪年》说他名跃(或本作曜)。

    在祖甲时期的卜辞里他被称为兄庚,第三期卜辞称为父庚,第四、五期卜辞称为祖庚。相关卜辞共有一百多条。

    祖甲载。祖甲是祖庚之弟,《纪年》说他名载。《尚书·无逸》:“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继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

    这些情况都和武丁类似。周公曾称赞说:“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尚书·无逸》)在周公看来,祖甲是商代名王之一。祖甲可能对商代制度进行过一些改革,周祭制度即由祖甲所创,但在其后的廪辛到文丁时这项制度却又废而不用。《国语·周语下》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韦注:“乱汤之法,至纣七世而亡也。”。他在第三期卜辞里被称为父甲,第四、五期卜辞称为祖甲。第三期卜辞里的“帝甲”(《合集》27437—27439)亦指祖甲。和祖甲相关的卜辞共有二百多条。

    廪辛先。廪辛是祖甲之子。《史记·殷本纪》称其为廪辛,《汉书·古今人表》和《纪年》作冯辛。《纪年》说他名先。卜辞未见“廪辛”之名。他在康丁时期卜辞中称为兄辛,武乙时期卜辞里称“父辛”(《屯南》3720、3728),文丁时期卜辞里称“三祖辛”(《合集》32658)。相关卜辞共有近二十条。这种情况与他在位时间很短且无卓著贡献是有关系的。

    康丁嚣。康丁是廪辛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嚣。在文献中康丁均伪作庚丁,这是因为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康和庚极相似,它只是在庚字的下部多四小点,后世文献由此而致误。武乙卜辞称他为父丁,第五期卜辞称康祖丁,亦偶称为康或康丁。相关卜辞共有三百多条。卜辞有“王嚣”田猎的记载(《合集》28663、《屯南》637),“王嚣”亦即康丁嚣。

    武乙瞿。武乙是康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瞿。武乙不仅酷好田猎,而且以蔑视神权著称。他曾“辱”天神,并且“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史记·殷本纪》)。武乙在河渭之间田猎时被暴雷震死。在文丁卜辞里,他被称为父乙或武乙,帝乙卜辞称为武祖乙。相关卜辞有二百余条。

    文丁托。文丁(文献或误为太丁)是武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托。文丁时期,周的势力崛起。为了遏止周的发展,文丁杀死周王季历。文丁时洹水曾枯竭,故第四期卜辞有“燎于洹水泉” (《合集》34165)的记载。在第五期卜辞里,他多被称为文武丁,也被称为父丁或文武帝、文武等。相关卜辞有八十余条。

    帝乙羡。帝乙是文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羡。帝乙继位以后的第十年九月甲午日,率众和侯喜等从大邑商出发征伐人方(《合集》36482),经雇、商、亳、攸、杞等地到达今淮河下游一带,到第二年五月才返回。帝乙十五年再次征伐人方。帝乙还曾用几个月的时间征伐盂方(今河南睢县南)。这些都表明向东方的经营是帝乙注目之所在。现在所确指的关于帝乙的卜辞均称其为“王”,可见是帝乙在位时所卜。至于帝辛时关于帝乙的卜辞,现在还不能确定。帝辛受。帝辛为帝乙之子,《史记·殷本纪》说他名纣,《纪年》、《尚书·牧誓》等说他名受。这大概是由于纣、受两字古音相同而通假的缘故。帝辛是一位很有天分的商王,他“姿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史记·殷本纪》),只是因为帝辛为亡国之君,所以自周秦以降,其罪名就愈益附会增加。商王朝的灭亡固然与帝辛有关,但其灭亡还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不能都算在帝辛一人账上。帝辛死后,其子武庚禄父曾受封于周,“以续殷祀”(《史记·殷本纪》)。周初三监叛乱被平定以后,周以微子代替武庚,以笼络商王朝贵族残余势力。尽管“殷祀”还保存了相当长的时间,但作为一个历史时代而言,帝辛之死则是商王朝寿终正寝的标志。《古本纪年》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其所说的商王朝年数不知何所本,可能与事实相去不远。

    (第三节 周王朝的强盛和衰落

    代殷而起的周王朝是我国上古时代社会发展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从公元前11世纪周灭殷开始,到公元前249年周王朝的残余势力最终被秦灭掉,周王朝绵亘于我国上古历史达八百余年之久。虽然自周平王迁东洛邑以后周王朝的势力日趋没落,但其典章制度、思想文化却依然有着巨大影响。

    一、周族的起源

    周族历史悠久,一般认为它兴起于“陶唐、虞、夏之际”(《史记·周本纪》)。相传周的始祖弃曾被舜命为“后稷”,“播时百谷”

    (《尚书·尧典》),并和大禹一起治水(《史记·夏本纪》)。关于周族兴起的时代,没有什么大的疑问,专家们争论较多的是周族起源的地域问题。

    关于姬周族的最初居地,学者们进行过多方面的探讨,不少人认为是在今陕西的泾渭流域。其主要根据有三项:一、《诗经·生民》谓后稷“即有邰家室”,邰地在今陕西武功县。二、与姬周族累世婚姻的姜族自来居于关中平原西部,传说宝鸡一带有姜太公垂钓处姜城堡、神农祠等。三、考古资料表明,关中地区的漆水下游有不少先周文化遗址,可见先周文化是一种土著文化。

    和这种说法不同的是姬周族源于今晋境说。首倡此说的是钱穆先生,后来吕思勉、陈梦家两先生陆续采用钱说。从考古学角度对此说加以说明的有邹衡、李仲立两先生。近年,王玉哲、李民两先生又从新的角度对此说加以证实。诸家所论虽然大旨不误,亦多有发明,但因侧重点不同,故而详略取舍各自有别。总括诸家所论,经梳理补充并稍加修正,可以对姬周族源于今晋境说提出下述几项比较系统的论证。

    第一,先周历史上屡有邠称。如《孟子·梁惠王下》谓“昔者大王居邠”,《逸周书·度邑》谓“王乃升汾(《周本纪》引为豳)之阜,以望商邑”等。由于邠、豳同字,所以又屡有豳称。如《诗经·公刘》谓“于豳斯馆”,《史记·匈奴列传》谓公刘“邑于豳”,《史记·周本纪》谓庆节“国于豳”。姬周族以邻相称,应当是由于它长期居于汾水流域的缘故。周厉王曾经避难到汾水边上的彘邑居住十四年之久,以至《诗经·韩奕》称他为“汾王”。周宣王败于姜戎氏以后曾经“料民于太原”(《国语·周语上》)。这些都说明汾水流域是姬周族的根基之地。后来公亶父迁岐时才将邠称带了过去,犹殷人所居之地皆称亳然。

    第二,《诗经·绵》追述姬周族发祥史说:“民之初生,自土沮漆。”此“土”应当和《诗经·长发》“禹敷下土方”之“土方”以及殷墟卜辞习见的“土方”有关系。或谓土方即《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唐杜氏”之杜,或谓它在今山西石楼一带,其地望均在今晋境。《诗经·公刘》有“逝彼百泉”、“观其流泉”之句,与今晋境泉水特多的情况相合。《水经注》卷四谓:“水出汾阴县南四十里,西去河三里,平地开源,喷泉上涌,大几如轮。”陈梦家说:“此所形容,当是今万泉县东谷中有井泉百余区之地。”此地在今晋西南,公刘所视之泉,当即此处。

    第三,公亶父自邠迁岐时,其子“大伯不从”(《左传》僖公五年),仍留在姬周族原住地,做了虞国始祖。虞在今山西平陆境。此可证迁岐以前姬周族必在今晋境,故而《穆天子传》才说“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虞)”。如果说姬周族源于泾渭流域,那就不会有“西土”、“东吴(虞)”的说法。《尚书·大诰》云:“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此称泾渭流域为“西土”,则其“东土”即当指汾水流域。公亶父迁岐的原因,或谓“狄入侵之”(《左传》僖公五年),或谓“薰育戎狄攻之”(《史记·周本纪》)所谓“狄人”、“薰育戎狄”,皆古有易族的名称。有易族原居于今冀境的易水流域,后被商族攻击,“昏微遵迹,有狄(易)不宁”(《天问》),被迫西迁,而与居于汾水流域的姬周族冲突。经过长时期的相持斗争,姬周族也被迫西迁。依今晋冀接壤的形势观之,姬周族也应是居于今晋境,而不会在今陕地的。

    第四,周人屡次自称“有夏”,如“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

    (《尚书·君奭》)、“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尚书·立政》)等皆然。姬周族和夏关系密切,甚至可能原为夏族分支。《逸周书·商誓》:“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迹。”这里明确指出后稷活动于“禹之迹”。《尚书·康诰》篇谓文王“用肇造我区夏”。

    夏的基地在今豫西、晋南一带,这屡为考古和文献资料所证明。《诗经·宫》说后稷“奄有下土,缵禹之绪”,谓后稷所居为禹之故地。

    《宫》还说“实维大王,居岐之阳”,明确指出迁岐自大(太)王始。

    从姬周族与夏的密切关系看,姬周族也当在今晋境而不在今陕地。春秋时人叙述周族发祥史,谓自夏世至武王克商以前曾据有魏、骀、芮、岐、毕五地,前三地中的魏、芮可确知为今晋境之地,其中间的骀亦当如此。这里所述五地,前三处在今晋,后两处在今陕,可见在春秋时人的印象里,周人是由今晋境而至今陕地的。(《左传》昭公九年)第五,后稷母姜原是有邰氏女。《路史·后纪》卷三:“上妃有邰氏曰姜原。”有邰氏当即《左传》昭公元年所谓的“封之汾川”,后来又成为“汾神”的台邰氏。既然被封在汾川,那么其地望亦必在今晋境,后稷的“即有邰家室”(《诗经·生民》)也当在今晋境。

    第六,与姬周族累世婚姻的姜族多居于今晋境。姜族最著名者有齐、许、申、吕四国,古称“四岳”(《国语·周语下》)或“太岳”(《左传》隐公十一年、庄公二十二年)。《诗经·崧高》谓“维岳降神,生甫(吕)及申”,即明指姜姓的甫(吕)、申与“岳”有直接关系。

    春秋时代的姜戎氏曾经自称“四岳之裔胄”(《左传》襄公十四年)。四岳、太岳古均指今晋境的霍太山,因此与四岳、太岳有直接关系的姜族应当是在今晋境的。姜与羌古同字。卜辞关于羌的记载有近万条之多。羌族在卜辞里又分为“马羌”(《合集》6624)、“北羌”(《合集》 6628)、“羌方”(《合集》22982)、“丹黾羌”(《合集》451)等部,多居于今晋境。尽管今陕西和甘肃南部也有姜族分布。但其主要居留地仍在今晋境,这就为姬周族源于今晋境说提供了一项旁证。

    第七,考古材料也证明姬周族源于今晋境。先周墓葬,不论大小,一般都随葬陶鬲。常见到的只有分裆鬲和联裆鬲两种。其联裆鬲的形制恰与山西光社文化的相同。“由于光社文化的这种联裆鬲的年代比先周文化第一期要早,因此只有一种可能,即先周文化的联裆鬲是从光社文化来的,而绝对不可能相反。”另外,姬周族里有徽号作铜弓形的和作“天”字形的两个著名氏族,根据对所出土的这两个氏族的百余件铜器的断代和分布区域的研究,邹衡先生指出,这两个氏族早期居于今山西,后迁至今陕西的泾渭流域,克商以后,有的支族才迁至河南。不难发现,这个论断是姬周族源于今晋境说的极有力的证据。

    总之,和姬周族源于今陕西泾渭流域的说法比较起来,姬周族源于今晋境说的证据比较充分,应属可信。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上古诸族屡有迁徙,因此相关的地名和史迹也往往随之带到各地,例如商亳就有四五处之多。泾渭流域是公亶父以后的姬周族的根据地,在这些地方出现先周的某些地名和史迹并不能说明姬周族源于泾渭流域,而只能窥见姬周族自今晋迁陕的某些源流发展情况。

    关于姬周族国号问题,古代的学问家多有所论。最早的可能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他说:

    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亡走岐下,而豳人悉从亶父而邑焉,作周。(《史记·匈奴列传》,索隐谓“作周”即“始作周国”)东汉时期的高诱说:

    岐山之阳有周地,及受命,因为天下号也。(《吕氏春秋·古乐》注)高诱认为周的称号源于岐山之阳的周地。魏晋时期的皇甫谧进一步指出:

    公亶父“邑于周地,故始改国曰周”。(《史记·周本纪》集解引)他断定周称自公亶父始,并谓“始改国曰周”,可见,皇甫氏以为公亶父以前并不称为周。唐朝的张守节明确指出:

    因太王所居周原,因号曰周。(《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唐朝的司马贞也说:

    后稷居邰,太王作周。(《史记·周本纪》索隐述赞)“太王”即公亶父,司马贞也认为周称自公亶父起。但公亶父以前的周先王在文献中也偶有冠以周称者,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谓“周弃亦为稷”,对此,唐孔颖达解释说:

    弃为周之始祖……以其后世有天下,号国曰周,故以周冠弃,弃时未称周也。(《春秋左传正义》)总之,古代的学问家多以为周称始于公亶父,因周原的地名而称之。

    那么,在公亶父以前,姬周族的国号是什么呢?上古的国号、族号往往因地名而起,“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国语·晋语》),就是著名的例证。准此原则,姬周族最初的国号并不难弄清。

    既然姬周族最初居于今晋境的汾水流域,那么,因地而命名,则其国号当为汾,或是与汾音相同的邻若豳,而不称为周。请先看《今本纪年》的以下记载:

    祖乙十五年,命邠侯高圉。

    盘庚十九年,命邠侯亚圉。

    祖甲十三年,命邠侯组绀。

    武乙元年,邠迁于岐周。

    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

    高圉、亚圉是公亶父以前的姬周族的著名首领。《国语·鲁语上》:

    “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左传》昭公七年载卫襄公卒,周王遣使吊唁,其辞有云:“余敢忘高圉、亚圉?”疑卫祖与高圉、亚圉之后裔有关。《今本纪年》提到的组绀即《周本纪》的“公叔祖类”、《世本》的“组绀诸盩”。从《今本纪年》的记载里可以看到,古公以前的组绀、亚圉、高圉等皆称“邠侯”,迁于岐周后才冠以“周”称。这是对姬周族国号起源问题的很好的说明。

    《今本纪年》的这些记载可靠吗?

    尽管《今本纪年》的问题很多,但是其中不少内容是从类书、古注里摘引的,据推测它的出现“最迟当在南宋时期”,其编纂者所见到的《古本纪年》佚文“可能比我们看到的为多”,所以,“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杨树达先生也曾指出《今本纪年》“大都有所据依,非出臆撰”。王国维著《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以“捕盗者之获得真赃”(该书序言)的办法追寻《今本纪年》剿袭它书的证据,但对邠侯的记载却不能置一词,可见这个记载应当是可信的。

    《今本纪年》关于邠侯的记载可与古本相互补充。《古本纪年》的《殷纪》里,武乙以前缺周事,《文选·典引》注引“《纪年》曰:武乙继位,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为古本提及周事之最早者,今本关于邠侯之载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其缺。另外,从世系上看,殷祖乙至武乙间有六世,而《周本纪》所载高圉至公亶父间仅两世,《今本纪年》的排列似有可疑处。历代学者根据《山海经》、《路史》等记载,多认为周代世系必有“失其代数”(《史记·周本纪》索隐)者,根据文献记载,高圉至古公间至少可以拟补两世,所以《今本纪年》关于邠侯世系的记载当属可信,尽管其系年未必准确,但其大旨是可靠的。

    既然姬周族源于今晋境,在公亶父以前长期居于汾水流域,既然高圉等被称之为邠侯,那么,姬周族所立国在公亶父以前应当是称为邠或汾的。《尔雅·释地》:“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说文》引“尔雅”作“汃国”。《说文》平字下谓“从八。八,分也”,半字下谓“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大,可以分也”,《说文》训分、八皆为“别也”。凡此皆可证八与分相通。因此,汃当与汾同。此“邻国”指极西地之国,应即姬周族居汾水流域时所建立的国家。它给上古时代的人留下深刻印象,陈陈相因而为《尔雅》所采。因为邠通于豳,所以《周礼·春官》注引郑司农说又称“豳国之地”。《说文》:“邠,周大王国。”按,此说稍有误,应谓邠指周大(太)王迁岐前之国。《史记·周本纪》:“庆节立,国于豳。”显而易见,这些文献记载也为姬周族的国号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说明。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殷墟卜辞里关于“汾方”、“侯汾”的记载。

    这些不仅能和文献记载印证,而且是姬周族国号问题的最直接的证据。甲骨文有“分”字,《甲骨文编》和《甲骨文字集释》都释为分,可信。在卜辞里,“分”用为地名,应与汾同。甲骨文有从水从刀之字,诸家漏释。以刀为偏旁的甲骨文多有分割义,如利、剢、黎、初等皆然。《说文》:“分,别也,从八、刀。刀,以分别物也。”

    这个字从以刀划水取义,当是汾字初文。和这两字相关的卜辞有:

    (1)甲申卜贞,我弗其受分(汾)〔方又〕(《合集》9728)

    (2)弗载汾。(《合集》6660)

    (3)汾方。(《合集》6659)

    (4)……巳卜贞,以侯汾。(《合集》9154)

    (5)癸酉卜,疋于栗……汾从。(《合集》19956)

    (6)……分(汾)养(牧)。(《合集》11398)

    (7)癸未卜,兔以汾人,允来。(《屯南》427)

    (8)……驱分(汾)人。(《合集》31997)

    上引(5)为组卜辞,(7)、(8)为第四期卜辞,余皆第一期卜辞。

    上引前三条卜辞贞问讨伐汾方能否受到神灵保佑。(4)辞的“侯汾”

    即汾侯,犹“侯告”即告侯、“侯专”即专侯者然。这条卜辞贞问是否征召汾侯。《今本纪年》载盘庚时曾“命邠侯亚圉”,依时代而论,(4)辞的“侯汾”有可能是邠侯亚圉。(5)辞贞问名疋者驻军于栗,入于某地时是否让汾跟从。此汾盖指随王室军队征伐的汾侯的族众。

    (6)辞的养字原从羊从殳,罗振玉释其为牧,李孝定根据它与《说文》所载养字的古文合而释为养字,谓它“像手执杖以驱羊,与牧同意”(《甲骨文字集释》卷五,1770页)。这条卜辞贞问是否于分(汾)地放牧。卜辞有“于南养(牧)”(《合集》11395)、“养(牧)于唐”

    (《合集》1309)等,皆与(6)辞同例。(7)辞贞问名兔者征召汾人能否来到。(8)辞同版有关于父乙的贞问,第四期卜辞的父乙即武乙,所以这条卜辞属文丁时期。这条卜辞贞问驱逐分(汾)人之事。

    分析上引卜辞所载,有下述各事值得重视:

    第一,文献所载殷周关系,其时代最早者为祖乙“命邠侯高圉”

    (《今本纪年》)。这时殷的别都在今冀南邢台一带,与姬周族所居的今晋南相邻,此时殷周间有了初步关系是十分可能的。但武丁时的殷周关系,文献阙如,上引第一期卜辞正补文献之阙。

    第二,在武丁初期,汾曾经是殷的敌国,上引(1)至(3)辞关于讨伐汾方的记载可为其证。

    第三,在武丁后期,经过讨伐,汾即宾服。此后殷周关系渐趋密切,卜辞有征召“侯汾”、“汾人”和“汾从”的记载,这与盘庚、祖甲时“命邠侯”(《今本纪年》)的文献记载完全一致。《古本纪年》屡载季历伐西落鬼戎、燕京之戎、余无之戎而受到武乙赏赐。卜辞极少有称某方又称某侯之例,然而却有“汾方”、“侯汾”之载。这些都表明了殷周关系的密切程度。

    第四,(7)辞表明,汾地曾为殷的放牧处。姬周族强大以后,武乙曾命季历为“殷牧师”(《古本纪年》)。对此,卜辞和文献所载亦相合。

    第五,文丁时期姬周族虽已迁于岐,但仍讨伐今晋境的余无、始乎、翳徒诸戎并皆大捷,可见姬周以岐为基地将势力又扩展至今晋境。在殷商感到威胁、无可容忍的时候,终于导致“文丁杀季历”

    (《古本纪年》)。文丁此举,意在夺取今晋境。上引(8)辞就是文丁驱逐汾人以控制今晋境的记载。

    姬周族迁岐以前称为邠或汾,通过对相关文献和卜辞记载的考察,这种说法应当是可信的。此外,我们还可以提出一项佐证,那就是在周人的史诗和谕诰文献里,其自称为“周”总是从公亶父开始,而追述公亶父以前的历史时却从来不用“周”称。他们认为“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文王》)。什么时候开始受命为周了呢?《诗经·下武》说:

    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

    他们认为武功强盛的周邦自来有圣哲之王———即已经升天的“三后”和正在京师执行帝命的武王。“三后”指太王、王季、文王。这几句诗确凿地说明周称自太王(公亶父)起。《史记·鲁周公世家》载东征以前周公语:“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称周之先王亦从太王起。《尚书·无逸》载周公语“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金縢》谓太王、王季、文王为三王,皆其例。周人有时也称“二后”(《诗经·昊天有成命》),指文王、武王。《逸周书·世俘》载武王灭商以后至周庙告祭“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所列周先王亦自太王始。如果自来就有周称,那么后稷、公刘、高圉、亚圉便不至于被完全排除在周先王以外。《生民》、《公刘》是追述姬周族史迹的长篇史诗,两诗中均不见“周”字,讲后稷只谓“即有邰家室”。讲公刘只谓“豳居允荒”,无一处提及后稷或公刘时已经有了周称者。从周人对自己的历史的追述看,确是从太王时始有周称的。皇甫谧所谓公亶父迁居岐“改国曰周”的说法,有此为证,可谓信然。

    现在需要讨论的问题是皇甫谧所谓公亶父“邑于周地”之说是否正确,即周原之称是古已有之,抑或是公亶父带来的地名。《诗经·绵》云:

    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周原,堇茶如饴。

    古公到岐,见到“周原”,是周原之称必在公亶父迁来以前。

    《路史·国名纪》卷一云:

    郮,《潜夫论》:詹、资、郮、翟,黄帝后。故《玉篇》云:

    资、郮故国,黄帝后,封在岐山之阳,所谓“周原”者,顾伯邶云:昌意后,止于夏商间。

    罗泌所见《玉篇》当系别本,《玉篇》通作“郮,故国。黄帝后所封也”,与罗氏所引大旨相同。不管郮是黄帝后,或是昌意后,既然其“止于夏商间”,那么它的时代必远在古公迁岐称周以前。很可能夏商之时在周原居有黄帝部族的某一支系并以周为称,后人加邑旁称为“郮”。《诗经·绵》谓公亶父迁岐,“行道兑矣,混夷矣”。此混夷即原居于岐下者。混夷,《诗经·皇矣》作串夷,《汉书·匈奴传》作畎夷,属于犬戎之一支。《山海经·大荒北经》说它是黄帝后裔,可见其为姬姓。这与作为“黄帝后”的郮是一致的,很可能岐地原有的郮国即为混夷所立。陕西扶风的柿坡,岐山和扶风交界处的樊村、召陈、任家、康家、庄白、齐镇、方塘、齐家、礼树、贺家、董家、王家咀等处都发现有早周遗址,有些遗址的时代早于周原遗址,这些情况都说明公亶父来此以前,周原一带并非荒无人烟之处,而当有先民———很可能就是后来被称为“郮”的一支姬姓部族居于此处。周原之称“周”应在公亶父迁岐之前,皇甫谧关于公亶父“邑于周地”而改称为周的说法,亦可谓信然。

    总之,姬周族所立国的称号前后有所变化。它居于今晋境时,因汾水而得名,称为汾或邠;公亶父迁岐后因邑于周地而改称为周。姬周族国号演变的荦荦大端是信而有征不难发现的。

    二、商周关系问题

    殷墟卜辞里载有关于“周”的卜辞,论者多以之为据而探讨商周关系问题。这对于研究周族的兴起至关重要,值得我们单独提出来进行分析,以便对于商周关系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如果姬周族在太王以前居于今晋境并且以汾(邠)相称的说法可信的话,那么人们便会很自然地考虑到如何理解殷墟卜辞里的“周”的问题。旧说认为殷墟卜辞里的“周”就是夏商周之周,亦即姬周族之周。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关键在于忽略了殷墟卜辞里的“周”的特定的含义。

    甲骨文周字初皆误为卤字,释为鲁。后来孙诒让、吴大澂等经过对甲骨文、金文的比较研究,始释为周字。诸家从之,终成定论。释“周”之说,大旨不错,然其造字本义和音读起源仍然不明,这样也就严重影响了相关卜辞的理解。

    甲骨文“周”字与舟船很有关系。表示舟船的甲骨文除了常见的“舟”字外,还有“”,即船字象形初文。甲骨文周字所从的田若,即桴(舟)形。有人以为甲骨文周是田中禾苗形。其实甲骨文田字虽有异形作、者,但其四周皆不出头,与两者的区别一望可知,所以甲骨文周字并不以田为偏旁,而是以桴(舟)形为偏旁的。《论语·公冶长》:“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集解:“桴,编竹木,大者曰伐,小者曰桴。”《国语·齐语》:“方舟设泭,乘桴济河。”韦注:“编木曰泭,小泭曰桴。”桴又作泭。《尔雅·释水》:

    “庶人乘泭。”郭注:“并木以渡,泭音桴。”桴又作筏。《北堂书钞》卷一三五《东观汉记》“乘筏从江下”,今本筏作桴。《广韵》:“筏,大曰筏,小曰桴,乘之渡水。”泭、筏与桴为一声之转。、即编木而成的桴形。甲骨文“兴”字作“”形,从众手抬船会意。其异体作“”(《合集》16081)、“”(《合集》20236),所从的田与(船)(舟)同,足证其本义是一致的。桴、舟古音均为幽部字。

    上古时代的桴与舟虽然其形制有别,但作为水上交通工具,两者却实为一事。从广义上说,甲骨文周字所从的田既可称为桴,也可称为舟。古代文献里,周与舟每相通谐。如《诗经·大东》:“舟人之子,熊罴是裘。”郑笺:“舟当作周。”《考工记》:“车行以陆,作舟以行水。”郑注:“故书舟作周。”屈原《九歌》:“龙驾兮帝服,聊翱游兮周章。”《尚书大传·虞夏》:“舟张辟雍,鸧鸧相从。”《尔雅·释训》:“侜张,诳也。”所云“周章”、“舟张”、“侜张”与汉魏以降的“倜傥”,实皆一词。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舟写作“周”。《左传》宣公十四年的“申舟”,《吕览·行论》高注作“申周”。《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的“华周”,《说苑·立节》作“华舟”。

    《说文》的“”俗作週,《尔雅·释训》侜字《释文》谓“或作倜”。均为周、舟相通之证。《诗经·河广》“曾不容刀”,郑笺和《释文》均谓“《说文》作”。今本《说文》无字,段玉裁据之以补。《释名·释船》:“三百斛曰。”字的出现一方面说明“周”的本义隐晦是比较早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周”的本义确实为桴(舟),字以舟为偏旁,是对“周”的本义的强调。周与舟相通谐,不仅由于其古音相同,而且由于它们在造字本义上同出一源。

    既然甲骨文周所从的为桴(舟)形,那么它所从的点形表示何种意义呢?

    甲骨文偏旁里的点形,除个别的起指示作用者(如叉字)以外,大部分表示散状物,如在土、薶字里表示土块,在雨水字里表示水滴,在稻、黍字里表示粮食等。与周类似的甲骨文是作“”形的丹字,表示船上运载之物。《说文》谓“丹,巴越之赤石也”。并指出“、”象丹形。甲骨文周(、)表示桴(舟)上的运载之物,与丹的会意如出一途。它所从的桴(舟),一方面表其读音,另一方面会意,表示此物为舶来品,不是殷墟本地所产。和“”相比,所装载的应当是大量而且笨重的物品,既然以桴装载,那么它还应当是不怕水浸的物品。根据这些情况推断,此物品应当是铜矿石或者玉石制品。

    据《安阳县志》记载,在安阳西北四十里有铜山,曾产过铜。

    安阳以西的水冶,以南的汤阴高村桥一带现在还产铜。今安阳后冈西南不远的铁路苗圃北地是殷代铸铜作坊遗址,距洹河甚近。在小屯村和高楼庄、薛家庄南地也发现了数处铸铜遗址。这些遗址都在洹河南岸的近处。殷代航运业甚为发达,卜辞屡有这方面的记载。盘庚迁殷时,曾涉大河,并以“若乘舟,汝弗济,臭厥载”(《尚书·盘庚》)作比喻。另外,殷代青铜铸造业高度发展,不仅青铜器的数量巨多,而且多厚重古朴的重器。这样看来,所需铜矿石的数量一定是十分可观的。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如果说为了满足铸铜业的需要,殷人从殷墟周围的某地开采矿石,然后沿洹河等以桴(舟)运至铸铜作坊,这应当是完全可能的。

    甲骨文、虽然可径释为“周”,但实际上是琱字初文。《说文》:“琱,治玉也。一曰石似玉,从玉,周声。”虽然在经传中琱多通作彫、雕,用其“治玉”之义,但《说文》保存了“石似玉”的训释,这是很可宝贵的。这种“似玉”之石与作为冶铜主要原料的孔雀石十分相似。据研究,“铜矿砂分自然铜、氧化铜和硫化铜三种,硫化铜最难提炼。商代大概用自然铜和氧化铜。在殷墟发现的铜矿砂,都属孔雀石,为氧化铜的一种。其中最大的一块重18.8公斤。这种孔雀石应该就是用以炼铜的矿砂”。自然铜的含铜量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孔雀石的含铜量在百分之七十以上,用以冶铸是十分理想的原料。孔雀石一般呈绿色,有玻璃光泽或金刚光泽,可以琢磨为装饰品。它与《说文》所谓“石似玉”的琱完全吻合。殷代应该称孔雀石和其他铜矿石为“周”的,殷以后,“周”的本义渐隐,古人才又加玉旁造出“琱”字,仍表示“周”字本义。在金文里周与琱通,如《函皇父鼎》的“周”,簋作“琱”即为其例。

    以周为偏旁的画字或从周(《师兑簋》),或从琱(《录伯簋》)。这些都反映出琱所表示的是周之本义。由于琱可琢磨为装饰品,故而琱又引申指彫或雕,“周”的本义遂湮没。

    甲骨文周(琱)是个形声字,它以点状表其形,以桴(舟)表其音。在卜辞里,周(琱)绝大部分属于第一期。只偶见于武丁以后的卜辞。殷墟卜辞的所有周(琱)字都不指姬周方国。这可以从两方面证明:一是,卜辞中一部分周(琱)字指铜矿石或玉石制品而言,并非方国名称;一是,卜辞中另一部分作人名、族名、地名的周(琱)字亦非姬周方国名称。兹将这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首先,卜辞里的周(琱)指铜矿石,其确切证据就是关于“凿周(琱)”的记载。

    甲骨文“凿”字,为双手持工具在山下开凿玉石之形。因其太繁琐,故而有省写者(《合集》6819、6823、8466)。这个字,诸家多释为寇,为讨伐义,又进而推论“寇周”即伐周,但验之以卜辞文义,均难通读。叶玉森释其为凿,较为合适。在卜辞里,凿字恒与周(琱)连用,如:

    (1)己卯卜贞,令多子族从犬侯凿周(琱)古王事。五月。(《合集》6812)

    (2)贞,令多子族暨犬侯凿周(琱)古王事。(《合集》6813)

    (3)癸未卜争贞,令以多子族凿周(琱)古王事。(《合集》6814)

    这几例都是第一期卜辞,贞问是否命令多子族、犬侯等去凿周(琱)以执行王事。关于“古王事”的卜辞多不确指何事,明言何事者以“凿周(琱)古王事”为最著,此外仅见两例(《合集》22、5483)将垦田、田猎与“古王事”相关联者。关于征伐的卜辞有数千例之多,无一与“古王事”相关者,而关于“凿周(琱)”的卜辞却绝大部分和“古王事”相关联。我们根据“凿周(琱)”的本义及其和“古王事”相关联的情况,可以断定“凿周(琱)”绝非伐周之义。

    对此,我们还可以提出这样一项反证,即数千例讨伐卜辞里无一例以“凿”表示讨伐之义者。如果“凿周(琱)”指伐周,那么卜辞里当有“凿土方”、“凿羌方”之类的记载,然而卜辞里“凿”只与周(琱)连用,而不见其他用例。“凿周(琱)”非伐周,此亦为确证。

    既然甲骨文凿为开凿义,既然甲骨文周(琱)指铜矿石或玉石制品,既然卜辞“凿周(琱)”非伐周,那么关于“凿周(琱)”的合理解释便只能是开采石料。

    除了“凿周(琱)”之外,在卜辞里,周(琱)字用其本义者还有作为赏赐物品名称的“周(琱)宓”(《合集》4885、4886)。这里的宓字原作,裘锡圭先生释为宓,甚确。我认为“周(琱)宓”即“琱柲”。周代金文罗列赏赐物品,其中常有“戈琱缟必彤沙”,盖指以琱装饰之戈。《左传》昭公十二年:“君王命剥圭以为槭柲”,卜辞“周(琱)宓(柲)”应是装饰着圭玉的戈或斧。

    其次,卜辞里用作人名、族名、地名的周(琱)字并不是姬周族或姬周之国,甚至不是一个方国名称。这是因为:第一,卜辞有“周(琱)入”若干龟版的记载(《合集》3183反面)。卜辞所说贡纳龟版者皆为殷王朝的头面人物和王室成员及王妇,而从来没有某方国进献龟版的事例。“周(琱)入”的记载表明它不当是方国名称。第二,卜辞有“周(琱)以”(《合集》5654)———即周送诣某种人牲或物品的记载,而卜辞中从来没有某方国主动地“以”———送诣人牲或物品的记载。第三,卜辞中没有称周(琱)为方的辞例。论者过去所指出的“周方”,其实是误卢为周的结果。这个字作“”形,其上部不出头,中间竖画伸出于下部,字的中间没有点状,这些与甲骨文周(琱)字都有明显区别,这个字应当是于省吾先生所指出的卢字②异构。这个字在卜辞里仅用作地名,其地望在殷墟以东,可能是《左传》隐公三年“寻卢之盟”的卢地,在今山东长清西南一带,应当把这个字跟周(琱)字区别开来。

    卜辞里的周(琱)地应当是殷的铜矿产地,其地望在殷墟以西。

    早期组卜辞有伐周(琱)的记载(《合集》20508)。大概在武丁中期殷才牢固控制了周地。因为是铜矿产地,所以卜辞里屡有关于“方”是否会进犯周(琱)和周(琱)地、是否有灾祸的记载(《合集》6728、8454),表明殷人对周(琱)地安危的关注。

    还应当提到的是卜辞中有无“周侯”记载的问题。论者每每提到“周侯”,其实是很可疑的。所谓的“周侯”在卜辞中仅一见。

    这版卜辞原为《甲编》436片。《合集》收为20074片。这版系残辞,行款紊乱,周、侯两字分属两行,并无可能连读。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卜辞中并无“周侯”之称。这个时期的姬周族既以汾相称,其酋长在卜辞中只称为“汾侯”,卜辞无“周侯”之称,应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总括我们前面的讨论,可以得出这样的概述。甲骨文周字为桴(舟)上运载的铜矿石之形,它由桴(舟)得其读音,所以古代文献里周与舟每相通谐。金文周字和小篆周字的递变之迹十分清楚。然而应当注意的是从本义上看它是琱字初文。在卜辞里,周(琱)字和凿连用,指铜矿石———很可能是孔雀石;其余作人名、地名者系指殷王朝直属的铜矿产地及以周(琱)相称的部族,它与姬周方国并无瓜葛。集中出现关于周(琱)的卜辞的武丁时期,姬周族尚居于今晋境,以汾(邠)相称。明乎此,就可以断定殷墟卜辞里的周(琱)与迁今陕地以后才出现的姬周方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了。

    三、周族的兴起

    周族世系可以武王为界分为两部分。武王灭商建立起周王朝,武王及其以后诸王可称为周先王,而武王以前者则称为周先公。《史记·周本纪》所排列的周先公世系为以下十五世:

    《国语·周语下》说:“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王始平之。”

    又说:“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所说“十五王”、“十有五世”之数与《周本纪》合。但此十五世之数曾被人怀疑。《诗经·公刘》孔疏:“虞及夏殷周有千二百岁,每世在位皆八十许年,乃可充其数耳。命之短长,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许载,子必将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实难据信。”这个质疑是有道理的。从虞、夏至文王,绝非十五世所能当之。这里面的问题可能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失其代数”(《史记·周本纪》索隐),特别是弃(后稷)以后的若干代,由于时代久远,所以更有漏记的可能。二是误以某一时代的若干世为一世。“后稷”可能即此情况。夏商周的发祥史上屡有世系与时代不能符合的情况出现,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先公世系均为后人追记,时代悬隔,也就难免有漏记和错误。

    后稷本为古代农官或农神之称。《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韦注:“柱为后稷,自夏以上祀之。”可见在烈山氏的时代,柱是最著名的种田能手,所以被后人祀为稷神。周的始祖弃曾被尧举为“农师”(《史记·周本纪》),被舜命为后稷,所以有“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的说法。周人讲籍礼时说:“及籍,后稷监之。”(《国语·周语上》)可见“后稷”已成为周代农官之名。

    在所有古代的稷神和以后以稷为称的农官中,最著名的是周的始祖弃。《诗经·生民》说: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

    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这是关于周族起源情况的宝贵记载。它指明周族的始祖母为姜嫄,《史记·周本纪》则进一步指出她是有邰氏女,有邰氏即居于汾水流域的作为少昊部落一支的台骀氏。诗中的“履帝武敏歆”即践踩帝迹之拇而心动。此“帝”即帝喾高辛氏。姜嫄所以能生下后稷乃是“克禋克祀”的结果。毛传:“无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

    郑笺:“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郊禖既是禋祀的场所,又是原始部落间男女欢悦幽聚之所在。以后稷为始祖的周族可能是有邰氏和高辛氏于郊禖交往后繁衍出来的一个支族。高辛氏属于黄帝部落,在远古时代,它的播迁相当广泛。相传其首领帝喾曾有四妃,周族始祖后稷、商族始祖契、著名的帝尧以及帝挚均为其子。这个传说表明高辛氏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剔除后人所加入的帝王及世系观念,我们从这个传说里可以多少窥知一些上古部族交往的情况。

    后稷所以名“弃”,是因为他曾三次被抛弃:

    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诗经·生民》)这种弃子仪式的确切含义,现在难以索解清楚,很可能与原始时代的某种宗教礼仪有关。不管如何,经过严峻考验的“弃”被族人视为神异式的人物则是无疑的。弃不仅出身不凡,而且长大后精于农作:

    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诗经·生民》)在古人印象里,后稷的农穑是大有功于民的伟业。《尚书·吕刑》把后稷与伯夷、大禹并列,说“稷降播种,农殖嘉谷”,《山海经·大荒西经》也说“稷降以百谷”。农作与天文历法很有关系,所以后稷又是观象授时的能手。《国语·晋语四》:“大火,阏伯之星也,是谓大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韦注:“辰为农祥,周先后稷之所经纬,以成善道。”此指后稷观察星辰以掌握农时,所以《国语·周语下》有“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的说法。

    需要注意的是,“后稷”可能是周人对其始祖弃的尊称,久而久之,后稷也就成了弃的别名。然而后稷之称并非为弃所独有。《国语·周语上》: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

    这里所说的“后稷”就不指“弃”一人,可能自弃以后世为后稷,直到不窋时才失其官。把后稷理解为周族发祥史上的一个时代,要比局限于弃一人,会更近于历史实际。

    后稷时代周族所居与禹迹有关。《诗经·宫》谓后稷“奄有下土,缵禹之绪”,《逸周书·商誓》说后稷“克播百谷,登禹之迹”。

    禹居之处,据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推测,可能在今晋东南和豫西。

    后稷之居当在今晋东南。

    继后稷而起的不窋可能是以能够开挖大的窑洞而著称者。《史记·周本纪》:“后稷卒,子不窋立。”《帝王世纪》:“后稷纳姞氏,生不窋。”对于这种把后稷与不窋父子排列的说法,学者们多有怀疑。不窋跟后稷一样,可能是周族发祥史上一个时代的名称。《国语·周语上》说他“自窜于戎翟之间”,说明此时周族有所迁徙,可能是从今晋东南北上,至今晋中汾水流域一带。不窋在这里“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脩其绪,脩其训典,朝夕恪勤”(《国语·周语上》),对周族发展做出了贡献,所以周人祭祀时“文、武不先不窋”(《左传》文公二年),以其为重要的先祖代表。

    公刘是周族早期的著名先祖。公刘之时周族力量强盛,遂有迁徙之举。《诗经·公刘》对此颇有详细叙述:

    笃公刘,匪居匪康。乃埸乃疆,乃积乃仓。乃裹粮,于橐于囊。思辑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

    关于公刘率族人迁徙的原因,自来有不同说法。毛传认为:“公刘居于邰,而遭夏人乱,迫逐公刘。公刘乃避中国之难,遂平西戎,而迁其民邑于豳焉。”郑笺则说:“公刘之去邰,整其师旅,设其兵器,告其士卒曰:为女方开道而行。明己之迁,非为追逐之故,乃欲全民也。”两说相较,郑笺为长。《公刘》指出周人修其疆埸,治理田亩,甚有粮食储积,迁徙别处,“匪居匪康”,原因不是居住得不安康,而是要“思辑用光”,即考虑以此作为团结族人的措施,使周族的优秀传统发扬光大。

    公刘率周族所进行的迁徙,可能是沿汾河自北而南行进的。《诗经·公刘》毛传谓公刘迁徙时,“诸侯之从者十有八国焉”,可见迁徙规模很大。公刘之迁的最后定居处在今晋西南侯马市以西的稷山、河津、万荣等地。这在《诗经·公刘》里可以寻见某些踪迹。第一,公刘所迁为原上有山之处。“陟则在,复降在原”,“瞻彼溥原,乃陟南冈”,毛传:“,小山。”郑笺:“广平曰原。……山脊曰冈。”

    稷山、万荣一带正为原上有山的地形。第二,《诗》谓公刘“逝彼百泉”、“观其流泉”,其居处泉水甚多。《水经注》卷四谓汾阴县南,“平地开源,喷泉上涌”。汾阴为战国魏邑,在汾水之南,今万荣县境。这里的泉水情况与“百泉”、“流泉”之说相合。第三,公刘“豳居允荒”、“于豳斯馆”,其地称豳,确无可疑。《说文》附豳字于邠下。邠称源于汾水,所以公刘之居必在汾水流域。第四,公刘迁居之后,族人“夹其皇涧,溯其过涧。止旅乃密,芮鞫之即”。郑笺:

    “芮之言内也。水之内曰澳,水之外曰鞫。”诗义表明公刘居住之河相当弯曲。今新绛至河津一段汾河弯弯曲曲,两岸隈隩处当即周人“止旅”地点。

    在豳地,公刘率族人“于时处处,于时庐旅”,使大家都有了住处。此后,公刘还做了这样几件大事。首先,举行盛大筵宴,“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食之饮之,君之宗之”(《诗经·公刘》),目的在于建立组织,维系族众,使周族成为豳地诸旅的中坚力量。其次,通过“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来考察地势,发展农业生产,并“度其隰原,彻田为粮”(《诗经·公刘》),实开周代彻法之先河。最后,公刘建造馆舍时曾“涉渭为乱,取厉取锻”

    (《诗经·公刘》),到远处采集建筑材料。晋西南地区距渭水不远,周人是步行至渭水,或沿黄河水行而至,已无可考。这件事反映了周族势力在公刘时代已经向关中地区扩展。公刘为周族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故《史记·周本纪》讲到公刘居豳时说“周道之兴自此始”。

    按照《史记·周本纪》所记周先公世系,公刘之后六传至高圉。

    高圉及其子亚圉是最早称邠侯者。《今本纪年》载祖乙、盘庚时分别有“命邠侯高圉”、“命邠侯亚圉”的记载。武丁时期的卜辞里有“侯汾”(《合集》9154)、“汾方”(《合集》6659)等记载,此“侯汾”有可能是邠侯亚圉。这些记载表明高圉、亚圉时期的周族势力有了很大发展,并跟商王朝有了比较密切的关系,被列入其外服诸侯之列。周人对高圉、亚圉很尊崇。《国语·鲁语上》说“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将高圉和太王相提并论。春秋时期周王命成简公吊唁卫襄公,其追命之辞说:“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左传》昭公七年)显然,高圉、亚圉在周人心目中具有相当的威望。高圉、亚圉的时代未必如《今本纪年》说的那样具体。若高圉与祖乙同时,那么祖乙至帝辛共18王,而高圉至与帝辛同时的文王则仅6王,显然高圉之后必有失其代数者。大致说来,高圉当在早商后期,亚圉在晚商前期。

    在周族发祥史上,公亶父是一位重要人物。《史记·周本纪》称为“古公亶父”,或省称为“古公”。若此,则“古公”当为号。崔东壁曾对此加以辨析,说:“周自公季以前未有号为某公者,微独周,即夏、商他诸侯亦无之,何以大王乃独有号?《书》曰:‘古我先王。’古,犹昔也;故《商颂》曰:‘自古在昔。’‘古我先王’者犹言‘昔我先王’也。‘古公亶父’者,犹言‘昔公亶父’也。”公亶父是使周族兴盛的一位重要人物。他被周人尊称为“大王”。

    《鲁颂·宫》说:“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

    至于文武,缵大王之序。”迁周族于岐和开始“翦商”事业是公亶父最主要的业绩。

    《诗经·绵》对太王迁岐事有较详细的叙述。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其中应注意“率西水浒”一句,因为它指明了太王迁徙的方向和路线。毛传:

    “率,循也。浒,水厓也。”“率西水浒”即沿着水边往西行进。此水当即渭河。太王率族众从今晋西南处至岐山之阳,正是沿渭河西行。

    关于太王迁徙路线,《史记·周本纪》还有“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的说法。“漆沮”即《尚书·禹贡》雍州“泾属渭汭,漆沮既从”和渭水“东会于泾,又东过漆沮,入于河”之所提及者,指“泾水与大河之间流入渭河的洛水”。《水经注》渭水、《史记·殷本纪》正义和《汉书·地理志》颜注均有“洛即漆沮”之说。从今晋西南至岐下,必渡洛水。联系到“率西水浒”之说,可能推测,太王之迁是沿渭河北岸行进的。

    周族在太王的时代之所以西迁,原因在于戎狄的威胁。孟子说:“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

    ‘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孟子·梁惠王下》)《史记·匈奴列传》也有“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亡走岐下”的说法。此戎狄可能与殷墟第三、四期卜辞里的羌方、危方、召方等有关。

    公亶父到岐下后卜居于周原,“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诗经·绵》)。在周原地区,公亶父率族众进行了大规模的建筑: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乃立皋门,皋门有伉。乃立应门,应门将将。迺立冢土,戎丑攸行。(《诗经·绵》)诗中有“缩版以载”的说法,可见当时是用版筑法建造宗庙和家室的。周原包括今陕西岐山县的蒲村、祝家庄、京当、青化、益店以及扶风县的黄堆、法门等乡所属地区。这个地区历年发现了丰富的周文化遗址,还发现有大型宫室以及居住建筑基址,足可与《诗经·绵》等文献记载相印证。

    在叙述了公亶父率族众大兴土木的情况以后,《诗经·绵》还写道:“柞棫拔矣,行道兑矣,混夷矣,维其喙矣。”意思是说周人披荆斩棘之后,道路通畅,混夷奔突窜伏,疲惫喘息而狼狈不堪。

    这个记载说明在周族迁来以前,周原地区本为混夷居处,太王迁岐之后,周族蒸蒸日上,挤走了混夷的势力。太王在周人心目中有很高威望。周族祭祀“烈祖”时以太王为首(《逸周书·世俘解》),称“三后”(《诗经·下武》)、“三王”(《尚书·金縢》)亦以太王为首。这些应当是对太王率族迁岐功绩的赞颂。

    孟子曾认为太王虽然“好色”,但也只是“爰及姜女,聿来胥宇”而已,“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孟子·梁惠王下》),所以太王并非奢侈贪淫之人。《史记·周本纪》说太王“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则姜女似为太王后妻,很可能是周族和陕境的羌族联合的结果。《左传》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史记·晋世家》述此事作“大伯亡去,是以不嗣”。所谓“不从”、“亡去”皆不随太王之义,应指不随太王迁岐。过去以为虞仲为西周、春秋时期的虞国之祖,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始为虞国之祖者是太王长子太伯。大约在太王迁岐前夕,太伯率部分族众从邠地南下至今山西平陆一带建立了虞国,事后才被太王承认。所以《穆天子传》卷二有“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之说。至于虞仲则随太王西迁,并于岐山西北的今陕西陇县、千阳、凤翔、宝鸡等地建立了国。太王迁岐后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其长子太伯留于邠地,抗拒戎狄,尽量保持周族原有的影响;其次子到岐山西北地区开拓新的势力范围;太王和三子季历居周原,作为周族势力的基地。由此看来,太王时代是周族势力大发展的时代,《史记·周本纪》说周“王瑞自太王兴”,是有道理的。

    太王之后,季历继位,称王季。文献关于王季的记载很少。

    《诗经·皇矣》说:

    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载锡之光。

    受禄无丧,奄有四方。维此王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邦,克顺克比。

    关于王季的业绩,诗中说得很笼统,《史记·周本纪》可能据此而简略地说王季“脩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古本纪年》记载了王季与戎狄斗争的情况:

    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

    文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

    文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

    文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

    文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

    西落鬼戎和燕京、余无、始呼、翳徒诸戎的地望,据考证均在今晋境。这表明周族虽然迫于戎狄势力而在太王时西迁,但并未放弃在今晋境的影响。周族势力强大时,今晋境乃是其必争之地,唯其如此,才能进一步完成灭商大业。王季时,商周关系基本上是良好的,这可能是共同对付今晋境戎狄势力的需要。王季曾去朝见武乙,被赐予土地、玉和马匹(《古本纪年》),还曾被文丁任命为殷王朝的“牧师”。《易经·未济》:“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一般认为指周臣名震者以三年时间讨伐鬼方,从而得到大邦殷的赏赐。或以为这和《易经·既济》的“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为同时之事,但不如理解为武乙时王季伐西落鬼戎更为合适。商王朝一方面要联合周族以征伐今晋境的戎狄,另一方面又担心周人势力在今晋境扩展,所以商王朝既赏赐周人,并予王季以“牧师”封号,又“驱汾人”(《合集》31997),以抑制周族势力。这期间发生了两件大事,其一是“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史记·殷本纪》);其二是“文丁杀季历”(《古本纪年》)。这两件事情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今已无可考。然而却可以认为是商周关系趋于恶化的征兆。

    四、周文王昌

    周族的兴盛在周文王昌的时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局面。《尚书·无逸》说:“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文王名昌,为季历子,其继位时已届中年。周人屡有文王“受命”之说,认为只有文王才膺受天命,奠定了灭商大业。在周初的诰辞和周人诗篇里,记载了周人对文王的很多颂扬。《史记·周本纪》将其概括为“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

    文王继位时,周所直接控制的范围并不大,所以《孟子·公孙丑上》有“文王以百里”的说法。文王采取有力措施,使周的势力有了更大发展。首先是注重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周原地区在文王时期得到进一步开发,《诗经·天作》谓“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尚书·无逸》谓“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皆可为证。孔子曾言周文王“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史记·孔子世家》),显然是一位奔波劳累者的形象。其次,任用贤臣,如虢叔、闳夭、散宜生、泰颠、南宫括(《尚书·君奭》)、鬻子、辛甲大夫(《史记·周本纪》)等。《左传》僖公五年:

    “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

    为文王卿士的虢叔盖为西虢之君,西虢地在今陕西凤翔一带。古散国在今陕西大散关,散宜生可能是散国之君入于周王朝者。鬻子似为楚国之君。这些贤臣有不少应是以周为首的方国联盟里的诸方国力量的代表。《孟子·梁惠王下》说文王治岐时“仕者世禄”,这种“世禄”制最初是适应方国联盟发展需要的。最后,文王以照顾鳏、寡、独、孤等措施团结族众,“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尚书·无逸》)。通过这些措施,文王使周在远近的方国部落中拥有了很高威望。相传虞、芮两国人争讼,入周“质厥成”(《诗经·绵》),求周评判,见周人“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史记·周本纪》),虞、芮之人自觉惭愧,遂相让而去,于是“天下闻之而归者四十余国”(《诗经·绵》毛传)。

    周在文王后期已经积极准备灭商。文王先讨伐周以北的犬戎和以西的密须(今甘肃灵台西南),以求稳定后方,然后逐渐向东扩展势力。《诗经·皇矣》说:“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笃于周祜,以对于天下。”可见密须势力颇强。周原卜辞“今秋王西克往密”,可能是文王伐密须的记录。文王打败密须之后,“度其鲜原,居岐之阳,在渭之将。万邦之方,下民之王”(《诗经·皇矣》)。郑笺:“鲜,善也。……谋居善原广平之地,亦在岐山之南,居渭水之侧。”《逸周书·大匡》有“周王宅程”之说,此程即《孟子·离娄下》所提到的毕郢,地在今陕西咸阳市,处于毕原之上,其地望与《皇矣》所云“度其鲜原,居岐之阳,在渭之将”符合。文王打败密须之后,将都邑迁于程,适应了东进灭商的战略需要。

    文王的向东发展,主要有伐黎、伐邘、伐崇等事。黎,又称耆。《尚书·西伯戡黎》伪孔传谓黎是“近王圻之诸侯,在上党东北”。疏:“黎国,汉之上党郡壶关所治黎亭是也。”黎在今晋东南的长治、黎城一带。文王攻黎使商王朝的有识之士震动很大。商臣祖伊认为此事是“天既讫我殷命”、“殷之即丧”(《尚书·西伯戡黎》)的象征。邘即商末鄂侯居地。《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徐广曰:

    鄂侯之鄂“一作邘,音于。野王县有邘城。”邘地位于商王朝西南的田猎区。“邗即沁阳的盂,文王攻此地,实即直叩天邑商的门户。”崇在今豫西嵩山附近,《史记·周本纪》正义引皇甫谧说谓崇为“夏鲧封”,殷末为崇侯虎居地。《诗经·皇矣》说“崇墉言言”、“崇墉仡仡”,可见崇有高大坚固的城墙。《左传》僖公十九年谓文王伐崇,“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盖文王伐崇是一场历时颇久的攻坚硬仗,但最终“执讯连连,攸馘安安”(《诗经·皇矣》),取得了辉煌战绩,使崇“再驾而降为臣”(《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成为周的与国。

    迁都于丰是周文王所完成的一件大事。《诗经·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丰在今陕西户县东的丰水西岸。文王伐崇以后将都邑从渭水北岸的程迁到了渭水以南所建的丰。文王在丰地建有“灵台”、“灵囿”(《诗经·灵台》),“方七十里”(《孟子·梁惠王下》),“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诗经·灵台》),反映了国势的强盛。徙都丰邑之后不久,文王“卒于毕郢”(《孟子·离娄下》),其子发继位,是为武王。文王时的经营和征伐为以后的武王灭商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周人屡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诗经·文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诗经·我将》),对于文王的功绩十分尊崇。他们认为,“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诗经·文王》),是其祖先在天国的神灵的代表。

    我们下面探讨一下周文王时期商周关系的问题。

    文王时期,周的势力迅速强大,曾多次讨伐商的与国,然而终文王之世,商周关系并未公开破裂,并未恶化到直接兵戎相见的地步。这固然是商周双方实力对比的反映,但也是文王审时度势,执行正确的外交策略的结果。

    文王对商王朝一贯采取谦恭忍让的态度,作出种种友善的姿态。

    他刚继位就娶位于今豫东一带的莘国长女为妻。此女虽非出自商王室,但有莘氏一直与商牢固结盟,文王娶莘女便是对商友好的一种表示。春秋时期有“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的传说,《史记·周本纪》加以推演,说“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闳夭之徒患之”,以美女、名马等“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文王方被释。这件事反映了文王对商的屈辱忍让。周原卜辞有以下两例:

    (1)贞,王其祈又大甲,,周方白(伯)……西正,不在于受又(有)又(佑)。

    (2)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昭祭成唐(汤)……鼎祝示二母(女),其彝血三豚三,又正。

    一般认为这两例都是文王时期的卜辞,辞中的“周方白(伯)”和“王”均指文王。这两条卜辞表明,文王不仅为商先王成汤和大甲举行祭典,而且为纣王之父帝乙建立了宗庙,称为“文武帝乙宗”。这两例既说明了商王朝神权崇拜的广泛影响,又说明文王十分注意对商斗争的策略。

    在对商王朝表示谦恭和友善的同时,文王还十分重视分化和拉拢商的与国。文王的伐黎、伐邘、伐崇,都不应视为占其土地、灭其国家,而应当看成一种征服,让它们从臣服于商变为服从于周。

    《诗经·荡》共有八章,其中七章是文王对商王朝乱政的抨击,如谓商“流言以对,寇攘式内”、“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等。这些应当是文王对诸侯们所讲的,而对商先王的祈祷则主要是演给商人看的。所谓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论语·泰伯》),应是多数诸侯国都归服于周的意思。在帝乙、帝辛时期,商王朝一直全力经营东方,并不以西方的周为其强敌。结果“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这些与文王对商周关系的正确处理有直接关系。

    五、武王灭商

    商周王朝的交替是先秦时代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春秋时代的人认为,“纣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陨,周是以兴”(《左传》昭公四年),武王灭商乃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是商周之际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相传文王长寿且多子,其长子伯邑考先文王而逝,因为当时宗法制尚未确立,所以文王不立伯邑考之子,而立其次子发。文王死,发继位称为武王。武王继位时,商王朝内部矛盾日益尖锐。

    商王朝贵族微子说:“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土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雠。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尚书·微子》)这种情况在周人的眼里,就是“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人尚乎由行”(《诗经·荡》)。然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邦殷”(《尚书·召诰》)与“小邦周”(《尚书·大诰》)的军事实力差别还是明显的,所以,武王继位后并未马上伐商,而是继续文王之道,黾勉从事,以待时机的完全成熟。大约在这个时期,武王在丰邑之东不远处的丰水东边营建了镐京(今西安市西南)。《诗经·文王有声》说:“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武王此举当是他东进灭商的一项准备。据《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引《泰誓》篇载,周武王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说文》训乱为“治也”,“乱臣”即治臣。武王的“乱臣”主要有召公、毕公、毛叔郑,以及文王旧臣师尚父、散宜生、泰颠、闳夭等。师尚父又称吕尚、姜尚、太公望等,《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了他垂钓渭滨而遇文王的传说,类于小说家言,不尽可信。师尚父大概是姜姓的吕国酋长而入于周者,因善于统兵打仗,故称为“师”。按照《史记·周本纪》的说法,武王九年“东观兵,至于盟津”、“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审时度势,仍然认为时机未到,遂退兵。此后,商王朝内部矛盾激化,纣王“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史记·周本纪》),灭商的条件完全成熟。

    按照《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的记载,武王十一年(公元前1045年)一月癸巳日周师出发东征,除了主力军“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史记·周本纪》)以外,还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方国和部族的人员。行军历二十四天,至二月戊午日从孟津(今河南孟津)渡黄河。周师此后的行军路线,《荀子·儒效》有这样的说法:

    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大岁,至汜而泛,至怀而坏,至共头而山隧。霍叔惧曰:“出三日而五灾至,无乃不可乎?”周公曰:“刳比干而囚箕子,飞廉、恶来知政,夫又恶有不可焉?”遂选马而进,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厌旦于牧之野。

    前面所提到的“怀”在今河南沁阳东南。“共头”、“百泉”在今河南辉县,可证周师渡河后是东北行,往朝歌(今河南淇县)进发的。

    四天以后的癸亥日到牧野,连夜布阵。第二天甲子日早晨在“商郊牧野”(《尚书·牧誓》)和纣决战。武王在牧野誓师,历数纣的罪状,勉励“友邦冢君”和周师官兵“如虎如貔,如熊如罴”(《尚书·牧誓》),英勇向前。

    这时,纣王“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史记·周本纪》),“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诗经·大明》)。虽然商师人数众多,但皆无战心,而周师却斗志旺盛,“以虎贲、戎车驰商师”(《逸周书·克殷》),战斗十分激烈。《诗经·大明》有这样的描写:

    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

    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

    在强大攻势下,“纣师皆倒兵以战”(《史记·周本纪》)。纣王逃奔鹿台自焚而死,武王以黄钺斩纣头,悬于大白之旗。牧野之战只用一天时间即告胜利。《利簋》铭文载:“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又(有)商。”谓武王征商的甲子日早晨,岁星当空,很快就赢得了胜利,仅一日之早晚即灭商而有之。

    牧野之战的次日,在商王宫殿里举行隆重仪式,由尹逸宣读祝文:“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彰显闻于昊天上帝。”此后,武王再拜稽首,表示“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逸周书·克殷》)。以后的几天里,武王在朝歌办了这样几件事。一是立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二是命令释放被囚禁的箕子和百姓。《易经·明夷》集解引马融曰:

    “箕子,纣之诸父。”《史记·宋微子世家》说“箕子者,纣亲戚也”,因谏纣王不听而“被发详狂”,后被纣王囚禁。孔子曾称赞他和微子、比干为殷之“三仁”(《论语·微子》)。武王灭商之后,带箕子至周。相传武王曾向箕子询问治民之道(《尚书·洪范》),并“封箕子于朝鲜”(《史记·宋微子世家》)。三是表彰殷贤人商容和被纣杀死的诤臣比干。四是将商王朝屯积鹿台和巨桥仓廪里的钱财和粮食散发给民众。克商之后,武王极力安抚商的民众,“谒戎殷于牧野”(《逸周书·世俘》),在牧野会见殷民。

    武王曾向殷民说:“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以致使殷民“若崩厥角稽首”(《孟子·尽心下》),叩头响得就像一堆牛角坍塌下来一样。武王还顺从殷民之意,“复盘庚之政”(《吕氏春秋·慎大》)。五是命人迁九鼎宝玉归周,以象征主宰天下权力的递嬗。六是在军队中举行祀典,祷告祭祀于神灵(《逸周书·克殷》)。七是派人征伐商王畿及其附近地区的戏方、靡、陈、卫、磨、宣方、蜀、厉等方国(《逸周书·世俘》),是为灭商之战的余绪。武王在殷都停留了七天,于甲子之后的辛未日到达柬师。《利簋》说:“辛未,王在柬师,锡右史利金。”柬在今郑州一带。武王凯旋的行程当是自朝歌偏西南行渡黄河至柬,在柬停留后才西行的。西行途中,于辛未之后的第四天乙亥日武王又在伊洛地区停留。

    考察这里的地理形势。《逸周书·度邑》谓武王,“自雒汭延于伊汭,居阳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有岳,丕顾瞻过于河,宛瞻过于伊雒,无远天室”,所述当是武王在嵩山上见到的情况。武王认为伊洛一带比关中地区开阔,已有在此建都之意。

    《何尊》说:“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中或(国),自之乂民。”《左传》桓公二年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的说法。这些都说明营建洛邑事,实发轫于武王。此事在武王时为何未能实现,其原因今已不得而知,可能与固守关中地区的周之基业有关系。据《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记载,武王在四月庚戌日凯旋返回丰镐,“燎于周庙”。这样,“武王自出师至凯旋大约用了七十八天”,就迅速完成了灭商大业,然而这却是周族几代人自强不息奋斗的结果。《大盂鼎》说“武王嗣文王作邦,辟厥匿(慝),匍有四方”,是合乎实际的。

    六、周公当政和营建成周

    克商后两年,武王病笃。周公设祭坛,“植璧秉珪”(《尚书·金縢》),亲自放置玉璧并拿着珪,向太王、王季、文王祈祷。史官的祝告之辞是:

    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尚书·金縢》)祝辞的中心意思是周公愿以己身代武王而死,因为天下之兴亡维系于武王的安危。然而周公的虔诚并没有换来武王的康复。武王不久还是病逝于镐京。按照《古本纪年》和《逸周书·度邑》的记载,武王死时五十几岁。

    武王死后,周公当政称王。对于此事,历代许多封建史家狃于宗法正统观念而多不敢相信,总是千方百计地加以辩解,说周公只是摄政而没有称王。其实周公当政称王是有确凿证据的。

    第一,《尚书·大诰》:“王曰:‘呜呼!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肆朕诞以尔东征。……’”东征为周公之事,此称“王曰”,是此王当为周公。《尚书·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篇记平定三监之乱以后分封文王之子康叔于卫之事,此“王”称康叔为弟,则王必非成王,而当是周公。《酒诰》、《梓材》两篇性质和《康诰》相同,其中的“王”亦指周公。《尚书·多士》: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尚书·多方》:“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此皆讲周公东征从奄地返周事,“王”亦当指周公。《尚书·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还指明了周公“受命”称王的时间。

    第二,周初器《司土簋》:“王来伐商邑,延令康侯图(鄙)于卫。”此为周公称王的直接证据。另外《王在鲁尊》有“王在鲁”的记载,顾颉刚先生认为也是“彝器铭文中周公称王的直接证据”。

    第三,古文献中,除《尚书》之外,还有其他不少记载说明周公曾经称王。如,《荀子·儒效》:“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周也。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

    《韩非子·难二》:“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礼记·明堂位》:“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周公所以当政称王,是当时的政治形势所决定的。武王灭商后他曾经夜不能寐,说:“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顾亦不宾灭,用戾于今。呜呼!予忧兹难。”(《逸周书·度邑》)十分担心殷的残余势力和影响。商王朝虽已灭亡,但许多方国并未归服于周,所以,武王时期周王朝的形势并不容乐观。武王死时,成王尚年幼,不堪担负治理天下的重任,周公“恶天下之倍周”(《荀子·儒效》),因此才当政称王。另外,周公继位也是符合武王意愿的。

    《逸周书·度邑》有这样的记载:

    王〔欲旦〕传于后。王曰:“旦!汝维朕达弟,予有使汝。汝播食不遑暇食,矧其有乃室?惟二神授朕灵期。予未至于休,予近怀予朕室。汝维幼子,大有智。……维天不嘉,于降来省。汝其可瘳于兹?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

    令用建庶建。”叔旦恐,泣涕共(拱)手。

    这段话的意思是,武王想让周公旦继位,并告诉他,在诸弟中数他最通达事理,可堪重任。武王受到“二(按,疑为‘上’之误)神”告示,知道自己“灵期”(即死期)将至,考虑到周王朝初建尚未稳固,并且只有叔旦可以安定局势,所以决定“兄弟相后”,传位于叔旦。并谓此事业经卜筮明告,可以实行。然而叔旦却很担心,泣涕拱手不肯接受。周公以前,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尚未确立,公亶父不传位于长子,而传于三子季历;文王不传位于长子伯邑考之子,而传于次子武王。周公继武王之位虽非父子相继,但兄终弟及为殷代习见,并且当时尚未有嫡长子必须继统之说,所以对于周王室来说此举并非大逆不道,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武王灭商之后,曾分商王畿地区为三部分,设三监来治理。

    《汉书·地理志》说:

    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国是也。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

    颜师古注曰:“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关于三监地域,自来众说纷纭,或者当以颜注之说近是。

    古文字“监”作人俯身向盛水的鉴盂之形,盖谓从水中视己之相貌,故较早的文献里监多用为视义。监初指莅临、观察,以后才引申为监察、监督。《尚书·梓材》“王启监”,指周王省视诸侯,监即诸侯。周初诸侯有称为监者,可能是莅临封国的诸侯的别称。诸侯若不去封国而留居于王畿,则不可同时又称为监。弄清了监字古义就可以明白周初三监并非派管叔等三人去监督武庚,而是分派三人莅临治理商王畿地区。武王虽然灭掉了商王朝,但仍然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史记·殷本纪》),以之作为争取殷遗民归顺的策略,因此武庚为三监之一的说法,应属可信。

    三监之乱的发动者是管叔、蔡叔。《左传》定公四年说:“管、蔡启商,惎间王室。”《史记·管蔡世家》说管叔、蔡叔“挟武庚以作乱”。管叔为周公之兄,若兄终弟及,则依次当由管叔称王,然而他和蔡叔却被派到商王畿地区,并不居于丰镐。周公当政称王为其愤恨,势所必然。管、蔡先散布流言飞语,谓“公将不利于孺子”(《尚书·金縢》),然后勾结武庚公然叛乱。三监之乱对周王朝震动很大,《尚书·大诰》说:“弗吊天降割(害)于我家,不少延。……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绪。”意思是,不幸得很,天在我家降下灾祸,并且没有稍微迟延一些,让我们有喘息之机。居于西方的我们周国就要大难临头。

    三监叛乱以后,周公相当镇静和果断。他坚定地表示:“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尚书·金縢》)周公还向友邦及官吏讲明虽然形势严重,但剿平叛乱以取得胜利还是有把握的。他说:“今卜并吉!肆朕诞以尔东征!”(《尚书·大诰》)为了得到王室贵族的支持,周公不惮其烦地劝说甚有威望的召公支持他东征平叛。他向召公说:“告汝,朕允。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监于殷丧大否,肆念我天威。予不允,惟若兹诰?予惟曰襄我,二人汝有合哉!”(《尚书·君奭》)意思是将诚心告诉召公爽,要牢记殷丧的教训和天威之可畏,让大家襄助我们二人,一定会有好的结果。此后,召公协助周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逸周书·作雒》)。周公的这些工作为平叛胜利奠定了基础。

    周公东征,一是平定三监之乱,二是征服殷商在东方的残余势力,使“海隅出日,罔不率俾”(《尚书·君奭》)。这个战略方针对周王朝的巩固具有重大意义。《诗经·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东征将士把斧斨都用得破缺了,可见战斗是激烈的。《诗经·东山》写东征士兵在战争结束后返家的情景,其中有“自我不见,于今三年”之句,《孟子·滕文公下》有“伐奄三年讨其君”的说法,《班簋》有“三年静东或(国)”之载,可见东征历时三年之久。《尚书·金縢》谓“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所指当即“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史记·周本纪》)。此后,周公继续挥兵东进,征服许多商王朝的与国,《逸周书·作雒》谓“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孟子·滕文公下》谓“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这些国家多已无考,见于记载的有殷、东、徐、奄、熊、盈(《逸周书·作雒》)、攸(《孟子·滕文公下》)、商盖(奄)、九夷、丰、敷古(蒲姑)、淮夷和东夷诸国等。《尚书大传》有周公“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的说法,可见剪灭奄国是东征的最后战役。奄是殷的旧都,“践奄”是对殷商势力的重大打击。周公东征既解决了周的王位争夺问题,又是商周两大势力的再次较量,并以周的胜利而告结束。周公东征以后周王朝的势力和影响才真正达到东海之滨,这对于周王朝的巩固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三年之久的大规模战争毕竟给民众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孟子·滕文公下》引《尚书》逸文:“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匪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自孟子开始,历来把这几句解释为民众欢欣鼓舞地箪食壶浆以迎拯救民众于水火之中的周公之师。其实,文中的“攸”即曾从帝乙伐人方的“攸侯”(《合集》36482)之国,为殷商势力的中坚力量。这段话意思是攸国不臣服于周,故东征时缚系其士女,夺取其币帛,以此博得周王夸奖,而使攸国成为大邑周的附庸。长期战争不仅使被征服地区蒙受重大损失,而且使周本土的生产也受到影响。“町疃鹿场,熠燿宵行”(《诗经·东山》),东征士卒回到家乡见到的是田地被野兽践踏成了鹿场,鬼火在夜里闪烁流动发光,是一片凋敝景象。可以说正是民众的卓绝奋斗和巨大牺牲才换来了周王朝的巩固,赢得了历史的进步。

    武王时虽有在伊洛地区立都的设想,但并未付诸实践。周公当政之初,忙于平叛东征,亦无暇顾及,待东征结束后,周公始董理此事。《何尊》载“惟王初营宅于成周”,指周公开始营建成周,铭文最后纪年为“惟王五祀”,指周公当政称王之五年。这和《尚书大传》周公“五年营成周”的说法相契合。《逸周书·作雒》:“周公敬念于后曰:‘予畏周室不延,俾中天下。’及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意谓周公担心周室不能将所得到的天下延续下去,并考虑到不久要致政成王,所以决定在中原地区建造大邑。

    关于洛邑的营建,《尚书·召诰》有较详细的记载。周公当政的五年二月乙未日,召公从镐京出发赴伊洛选址,走了十三天,于三月戊申日到达,随即“卜宅”,然后在洛河北岸开始“经营”。这个月的乙卯日,周公亲自至洛视察,并举行祭典,还诰告修建新邑的包括侯、甸、男、邦伯在内的“庶殷”。据文献记载。洛邑的营建历时两年,“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二里,南系于雒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大凑”(《逸周书·作雒》)。洛邑又名新大邑、成周。实际上它包括两部分,在瀍水以西者为王城,主要是宗庙宫寝;以东者为成周,主要安置殷遗民。据载,洛邑有许多宏伟建筑,如“五宫、大庙、宗宫、考宫、路寝、明堂”(《逸周书·作雒)等。大约在营建成周的前后,周公将许多殷移民迁到成周一带以及丰镐地区居住。这样既可以利用这批劳力修筑城邑宫室,又可以使殷遗势力失去根基,而置于周王朝的直接监视之下。周公曾在洛邑向迁来的殷遗民发布诰辞,即今《尚书·多士》篇。其中说:“猷!

    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

    周公向“多士”,即殷遗民中的上层人物,指出将其西迁是“天命”所致。实际上是说此举为形势所迫。周公还宣布了对殷移民的政策:

    “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只要殷移民勤勉而恭顺地臣服于周,就可以保有土地,安身立命,其中之优秀者还会被任用,就像当年殷王朝任命夏遗民一样,“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周公迁徙殷民到成周的政策对于中原地区形势的稳固起了积极作用。

    周公当政称王的七年,洛邑建成,周公迎成王并用殷礼祭祀于洛邑,并且宣布“以功作元祀”(《尚书·洛诰》),改称成王元年,实即将国政移交成王。成王命周公留守洛邑,“四方迪乱,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迪将其后,临我士师工,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尚书·洛诰》),可见周公在洛邑肩负着稳定天下局势和制礼作乐的重任。成王时期,宗周镐京与成周洛邑两都并存。成周和宗周一样,是周王朝发布命令的重要场所,也建有宫室、宗庙,在成周驻扎的八师和宗周的六师一样,也是周王朝的主要军事力量。

    周公和成王往来于宗周、成周两地处理政务。周公与成王之间似有一定矛盾。《尚书·金縢》的内容就表现出了成王对于周公的不信任,后来虽然有所转变,但其间的芥蒂似并未完全根除。《尚书·大诰》载周公向天下发布的文告,其中有“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的言辞,实以自己和成王为喻。周公作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胸怀宽广。不因其和成王之间的芥蒂而影响大局。周公致政成王以后仍然兢兢业业地尽到辅佐之责。周公最后病逝于丰邑,遗言“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史记·鲁周公世家》),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七、西周王朝概况

    周王朝建立和巩固是我国古代政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在周王朝之前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方国部落联盟是社会发展的核心。

    周王朝的建立,打破了这种格局,出现了以分封制为核心的崭新政治局面。

    西周初年,王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尚未确立。武王灭商以后的祭祖盛典上,“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逸周书·世俘》)。在这个排列里,嫡长子的地位并不突出。后来武王有意传位于周公,也是这种情况的一个反映。周公致政成王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从成王至幽王基本上都是父子相继,仅懿王时传位于其叔父,是为孝王,然孝王死后仍由懿王之子继位,是为夷王。由此可见,王位的传子之制已有不可逆转之势。西周诸王世系如下:

    西周王朝可以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从武王灭商到康王是西周前期。这个时期的周王朝从巩固走向鼎盛,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各种典章制度、礼仪刑法都逐渐完备,这使它成为遐迩闻名的泱泱大国。从昭王开始,周王朝一方面在国力昌盛的基础上不断向外扩展自己的影响;另一方面,在社会平稳发展的同时,也孕育了各种新的矛盾,然而直到夷王时,社会矛盾也还没有激化。从昭王到夷王为西周中期。厉王至幽王为西周后期。厉王时的国人暴动是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周王朝的统治者回天无术,虽然宣王时有些中兴气象,但颓败大势已不可扭转。幽王时的西周王朝覆灭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不能将褒姒一笑、女宠祸国视为主要因素。

    对于西周王朝的这三个历史阶段,我们在下面依次进行讨论。

    《史记·周本纪》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旧史往往把成康与文景、贞观等并列,誉为中国古代社会最美妙的时期。这种说法虽然不乏溢美成分,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实际。

    周初统治者目睹了商王朝的覆灭,并以之为鉴戒,因此往往从周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慎重制定各种有利于社会稳固的政策。他们认为:“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尚书·酒诰》)正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意思。周公曾谆谆告诫说:“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尚书·无逸》)成王以兢兢业业著称,《诗经·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后来,成王在弥留之际嘱咐大臣们“敬保元子钊弘济于艰难。柔远能迩,安勤小大庶邦”(《尚书·顾命》),依然不敢懈怠。周王朝“式商受命,奄甸万姓”(《尚书·立政》)以后,注意选拔人才,用“吉士”、“常人”,即杰出而有德行之人治理国家。周公致政成王以后还嘱咐他“勿误于庶狱”、“克诘尔戎兵”(《尚书·立政》),实际上是让成王对民众采取宽厚的政策。成王十分关心农事,《诗经·噫嘻》说:“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盖成王时已有“籍田”之制,所以要在耕作前由成王来诰谕臣民。《令鼎》有“王大籍农于田”的记载,似可与《噫嘻》相互印证。周初统治者从周公开始就为抑制奢侈之风而戒酒,《尚书·酒诰》就是一篇著名的戒酒诰令。直到康王时,统治者还念念不忘此事,康王说:“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田(甸)与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大盂鼎》)相传“晋侯筑宫而美,康王使让之”(《古本纪年》),责备晋侯奢侈。可以说,不忘历史经验和鉴戒是成康之治得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经过周公东征,在成康时期又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因此从关中地区向东至伊洛,再向东直到齐鲁,这个广阔地带的局势基本上是稳固的。《保卣》说:

    乙卯,王令保及殷东国五侯,延兄六品。蔑历于保,锡宾,用作文父癸宗尊彝。遘于四方,王大祀,佑于周。在二月既望。

    铭文中的“殷”指王人会见诸侯之礼,或谓之“殷同”。《周礼·大宗伯》:“殷见曰同。”《周礼·大行人》:“殷同以施天下之政。”皆为其证。“兄”读若贶,赠也。“蔑历”为金文习语,诸家说解纷纭,一般认为是叙勋奖赏以资勉励之义。这段铭文说,乙卯日成王命令名保者参与(实为主持)会见东方五位诸侯的典礼,并赠之以六种礼品。事后,成王叙勋于保,并赐保以侯伯宾贡之物。保以此事为荣,遂为其父作尊彝以志纪念。此适逢四方诸侯来参加王之大祀且助祭于周之时,事在二月既望日。《保卣》所载说明成王时,东方地区与周王朝已属友善,所以才有殷见和赐赠之事。另外,《小臣传卣》载,“惟五月既望甲子,王〔在镐〕京令师田父殷成周”;《作册卣》载,“惟明保殷成周”;《士上盉》载,“五月既望辛酉,王令士上暨史寅于成周”,并赐“百生(姓)”以豚,均指成王派人去成周殷见东部地区诸高级官员和内外诸侯。由此可见东部地区逐渐加强与周王朝的关系。

    成康时期对于东南方的经营情况在《宜侯簋》里有所反映。铭文谓:

    惟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或(国)图。王立于宜宗土(社),南乡(向)。王令虞侯曰:繇!侯于宜。

    一般认为此铭指康王省视东方地图,看到大约在今江苏丹徒附近的宜地,将虞侯改封为宜侯,以增强周王朝在东南地区的影响。《今本纪年》谓康王“南巡狩,至九江庐山”,《太平御览》卷五四引《寻阳记》:“庐山西南有康王谷。”此事虽不可尽信,但依形势而言,康王曾到过长江一带还是可能的。《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楚子熊绎与齐太公子吕伋等“并事康王”(按,《史记·楚世家》作成王),是为此说旁证。

    成康之际,国力强盛,据《小盂鼎》记载,康王时讨伐鬼方,一次就斩杀4800多人,俘获13000多人和30辆战车、350头牛,战果辉煌。除此之外,周王朝还曾多次大会诸侯,《国语·晋语八》有“成王盟诸侯于岐阳”之载,盖即《左传》昭公四年“成有岐阳之搜”。相传康王时亦有“酆宫之朝”(《左传》昭公四年)。《汉书·律历志》引《尚书》逸文谓,“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丰刑》”,与康王时的朝见诸侯可能相关。《诗经·执竞》说:“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这是对成康之治的一个很好说明。成王、康王时期所采取的分封诸侯、安定社会、扩展周王朝的影响等措施都取得了相当成效。成康时代的业绩,向来为周人所津津乐道。

    共王时的《墙盘》说,“宪圣成王”在左右忠信智慧、刚毅超群的大臣们的辅佐下,“用肇铸周邦”,使周邦开始强大。《墙盘》铭文还说“渊哲康王,宾尹亿疆”,指康王开拓疆域,治理各方。春秋时代的王子朝也说道:“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总之,成康时期,周王朝的基本政治格局已经形成,在此基础上社会经济得以顺利发展,这些都具有积极意义。

    从武王开始,经周公东征直到成康时期,周王朝所开拓经营的重点是东方,其次是东南地区。到了昭王时期,凭借着强盛的国力,周王朝便着重向南发展,而对北方戎族采取守势。《墙盘》追述周昭王业绩时说:“弘鲁邵(昭)王,广能楚荆,惟狩南行。”昭王之世是以南征荆楚为其特征的。楚本为周之附庸,其先祖鬻熊曾经“子事文王”(《史记·楚世家》)。鬻熊以后三传至熊绎,他曾去参加成王会盟诸侯的“岐阳之搜”。但是,“楚为荆蛮,置茅,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国语·晋语八》),只能做点杂务,看守燎祭的火堆。可见,楚的势力还是微不足道的。

    后来,熊绎被“封以子男之田”(《史记·楚世家》),“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左传》昭公十二年),势力迅速增长,经过成、康以及昭王的五六十年的发展,楚的影响已不同寻常。周初大分封,姬姓诸侯已经到今长江中游和汉水一带。春秋时的人说:

    “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或谓:“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左传》)定公四年)楚对姬姓诸侯的蚕食大约在周初即开始了。

    按照《古本纪年》的说法,昭王南征有两次大规模的行动。第一次是:

    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

    这次南征在《天问》里亦有所云,“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维何,逢彼白雉(兕)”。意思是说昭公初至荆楚即逢白兕以为吉利,但再次南征时却遇难不返,那么逢白兕之事于昭王有何利可言呢?

    关于昭王南征的路线,《启卣》说:“王出兽(狩)南山,搜口山谷,至于上侯滰川。”大约是指昭王从丰镐出发东南行,过今蓝田后即入于山中行进,曾在山谷中狩猎,后来至于“滰川”,疑即今河南西南部的淅川,然后再南行而趋向汉水。古人有“春搜”(《左传》隐公五年)之说,因此,昭王十六年的南征可能是春天开始的。按照《中甗》的记载,昭王南征从今豫西南的淅川东南行到临近鄂境的“曾”,铭文说,“王令中先省南或(国)贯行,艺位在曾”。即令名中者为先行到曾。所谓“艺位”在《中鼎》里作“艺王位”。《广雅·释诂三》:

    “艺,治也。”“艺位”即昭王准备临时住处。“曾”地在今河南新野。

    此地出土过曾国铜器。《中甗》所载南行地名还有“汉中州”,盖已入于今鄂境,到达了汉水流域。昭王这次南征可能是在八月间返回的,《唯叔鼎》说“唯叔从王再征,唯归。惟八月,在皕位,诲作宝鬲鼎”,是为其证。返回以后,诸臣纷纷铸器纪念,如:

    (1)过白(伯)从王伐反荆,俘金,用作宗室宝尊彝。(《过伯簋》)

    (2)驭从王南征,伐楚荆,又(有)得,用作父戊宝尊彝。(《驭簋》)

    (3)唯王南征,在□,王令生办事□公宗,小子生易(锡)金,首,用作簋宝尊彝。用对扬王休。(《小子生尊》)

    (4)薡从王伐荆,俘,用作簋。(《薡簋》)从诸臣有“俘”、有“得”的情况看,昭王南征当不乏掳掠之事。

    由于昭王第二次南征死于归途中,所以彝铭中不载此事。《古本纪年》说:

    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

    昭王遇难之处,据考证在《水经注·沔水》提到的“左桑”,地在今湖北沔阳东北的汉水开阔之处。《吕氏春秋·音初》:“周昭王亲将征荆,辛馀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返涉汉,梁败,王及蔡公抎于汉中。辛馀靡振王北济,又反振蔡公。”此“梁”可能和《诗经·大明》“造舟为梁”相同,是并船水上作成的临时性的浮桥。由于气候恶劣(“天大曀”),所以“梁”———浮桥崩坏,以至酿成灾祸。昭王之死,系偶然事故造成,并非楚人将其打败。春秋时,齐桓公伐楚,管仲曾以“昭王南征而不复”作为讨伐的理由之一,楚人回答,“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左传》僖公四年),明确表示此事与楚无涉。这个回答应该是有根据的。昭王虽然死去,但是周王朝还是达到了向南方扩展的目的。

    穆王时期,周王朝的对外扩展有了进一步发展。《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国语·齐语》:“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远绩以成名。”穆王的远游给人们留有深刻印象,所以春秋时人有以上那些说法。《古本纪年》说:“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虽然所说里程全不可信,但却反映了战国时人对穆王远游的看法。《天问》:“穆王巧挴②,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屈原老夫子对穆王巡游的目的已不甚了解。较早的材料表明,穆王并不只是为了饱览风光而远涉巡游的,其主要目的在于对诸方国部落的征服。

    位于北方和西北方的犬戎本来宾服周王朝,据《国语·周语上》说,犬戎自其君大毕和伯士以来,一直“以其职来王”,实行“终王”之礼,朝见每一个新嗣位的周王。穆王对此不满,说:“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要犬戎多觐见贡献。穆王征犬戎,“获其五王”(《后汉书·西羌传》),“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史记·周本纪》),并将戎迁至今甘肃平凉一带的大(太)原。

    穆王最著名的巡游是《古本纪年》所说的“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此事经春秋战国间人敷衍为《穆天子传》。其中说:

    乙丑,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天子谣曰:“白云在天,山陵自出,道理悠远,山川间之。将子无死,尚能复来。”天子答之曰:“予归东土,和治诸夏,万民均平,吾顾见女。比及三年,将复尔野。”天子遂驱。

    所记似小说家言,可信成分甚少,然而却流传广泛,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穆王西行有极深刻的印象。

    在穆王时代,真正给周王朝造成一定威胁的是淮夷和徐方。穆王时器《录卣》说,“淮夷敢伐内国”,故穆王命名者率成周之师戍守于“古师”。另据《簋》记载,“率有司、师氏奔追御戎于棫林,搏戎胡”,这里的“戎”即《鼎》之“淮戎”,就是淮夷,“棫林”和“胡”为地名,盖在今豫中地区。这次战斗除了杀敌100余、俘获114人之外,还缴获了盾、矛、戈、弓等许多兵器。名者由于“率虎臣御淮戎”(《鼎》)取得不小胜利,所以铸造一系列铜器以志纪念。这就是1975年发现于陕西扶风的伯诸器。讨伐淮夷的著名将领除了名者之外,彝铭记载的还有伯屖父,他曾经“以成师即东,命戍南夷”(《竞卣》);另有伯雍父,他曾在“古师”

    率军戍守(《甗》)。据《后汉书·东夷列传》说:“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礼记·檀弓下》记徐国大夫容居的话说,“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这是否与《后汉书·东夷列传》所记为一事,尚无法断定。《太平御览》卷三〇五引《古本纪年》有周穆王“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为梁”的记载,“于”与“余”古音同,伐纡当即伐徐。《尚书·费誓》有鲁侯征徐戎之载,则徐戎或当与鲁相距不远,以后才逐渐迁至今江苏泗洪一带。从《古本纪年》的记载看,穆王时期周与徐方发生过较大规模的战争。就周王朝的发展而言,武王、周公是其初创时期;成、康、昭、穆是其巩固和向外扩展影响的时期;穆王以后的共、懿、孝、夷四王已将其注意力从对外征讨、巡游转向周王朝内部统治结构的巩固和贵族间等级秩序的稳定,这可以说是守成的时期。

    从共王时期开始,关于册命情况的记载比以前大大增加,周王朝的册命日趋规范化、制度化。请看彝铭中所记载的几个较简单的例子:

    惟六月既生霸,戊戌旦,王各于大室。师毛父即立,井白(伯)右。大史册命,易(锡)赤市。对扬王休,用作宝簋,其万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师毛父簋》)惟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康宫。荣白(伯)内右康。王命:

    “死司王家,命女幽黄、鋚革。”康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丕)显休,用乍朕文考厘白(伯)宝尊鼎,子子孙孙其万年永宝用。(《康鼎》)唯八月初吉,王各于周庙,穆公又(右)盠立于中廷北乡,王册令尹易盠赤市、幽亢(黄)、攸勒。曰:“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盠彝》)惟十又六年九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邵宫,王乎士曶召克,王亲令克遹泾东至于京师。易(锡)克甸车马乘。克不敢坠,敷奠王令(命)。克敢对扬天子休,用作朕皇祖考白(伯)宝林钟,用匄屯嘏永令,克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克钟》)

    这四例依次为共、懿、孝、夷诸王时器。册命的主要内容:一是赏赐臣下,如赤市(红色祭服)、幽黄(黑色佩玉)、鋚革(马饰)、车马等。二是任命臣下职司或事务,如“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即管理六师中的司土、司马、司工等小官吏。又如“令克遹泾东至于京师”

    即令名克者往泾水以东直至京师办理某项事务。三是命臣下对王室表示忠诚,如“死司王家”即献身于王室之事。以上四例都是周王对贵族大臣的册命。除此之外,还有贵族大臣对其家臣的册命,如懿王时的《卯簋》记载荣伯赏赐家臣名卯者以玉璋、彝器和田地的情况,并命卯“死司丰宫、丰人”,表示他们对周王室的忠诚。又如夷王时的《伯克壶》记载伯太师赏赐伯克“仆三十夫”的情况。所有这些彝铭的结尾都有受赐者“对扬王休”、“用作祖考宝尊彝”一类词句,既表示对周王的感恩戴德,又表示了对自己家庭的忠诚,凡此都说明共、懿、孝、夷时期宗法制度更加巩固和完善。还应当注意到,这个时期的频繁册令固然反映了周王与贵族大臣、贵族与家臣之间关系的密切,但也反映了下层势力的兴起以至上层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手段加以笼络。

    这个时期的周王朝有继续向外扩张之势。《国语·周语上》记载,泾水流域的密国之君密康公由于不献美女于周,便被共王灭国。

    共王时器《乖伯簋》载:“惟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征眉敖。

    益公至告,二月眉敖至见献帛。”这篇铭文不仅记载了微国之君朝见献帛之事,而且记载了共王向归国之君馈赠裘衣之事和表示友好的祝辞,以至使归国悦服于周。归国之君原先称王,在此铭中已改称为伯,是为臣服的一种表示。微、归盖在江汉一带,它们的臣服标志着周王朝在南方有了更广泛的影响。《古本纪年》有“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的说法,与此是吻合的。

    周王朝自成、康至共、懿已有百年左右的平稳发展。懿王以后,王室内部矛盾开始趋于剧烈,王位继承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

    《史记·周本纪》:“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为懿王之叔而能继统,其间原因,今已无可考。孝王死后,“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夷王之立由诸侯作俑,即表明王室内部斗争尖锐,需借助王室以外的力量来争夺王位。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夷王对诸侯礼数有加。诸侯晋谒时,夷王“下堂而见诸侯”(《礼记·郊特牲》),事为后世礼学家所批评。可是在当时夷王还是颇有威信的。《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语:“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杜注:“愆,恶疾也。”望为祭名,指名山大川之祭,后来也将名山称为望。夷王染疾,诸侯皆遍祀其国山川,为之祈祷。夷王对诸侯恩威并用。相传齐哀公“荒淫田游”,纪侯告之于周,夷王遂“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古本纪年》)。大(太)原之戎不朝,夷王即“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古本纪年》)。夷王时器《虢季子白盘》载:

    惟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不(丕)显子白,〔壮〕武于戎工,经维四方。搏伐猃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子白,献馘于王。

    这次在洛河北岸伐猃狁的胜利是否与虢公“伐太原之戎”为一事,尚不能确定。夷王对虢季子白的战绩很满意,赐之以作为权力象征的钺,“用征蛮方”。夷王时器《多友鼎》载在一次战役中曾俘获猃狁战车127辆,斩杀205人,亦是战果辉煌。总之,共、懿、孝、夷时期,周王朝虽然稍有衰弱,但仍能号令和钳制诸侯,并取得不少对外战争的胜利,应是周王朝继续发展的一个阶段。

    继夷王之后的厉王时期,周王朝政治开始衰败,终于酿成国人暴动,使周王朝几临灭顶之灾。周厉王的“暴虐侈傲”(《史记·周本纪》)固然是国人暴动的直接原因,但决定性的因素却在于新的社会势力的兴起。从共懿时期开始,社会上的中小贵族和平民的力量日益强大,这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发展的必然结果。他们就是古代文献中常提到的国人阶层。这个阶层迫切要求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上的一定权力。然而,正是在这两个方面厉王采取了极端错误的暴虐压制措施。

    周厉王虽然声称自己“亡康昼夜,经雍先王”,像先王一样勤于政事,以此安抚“士献民”(《胡簋》),但实际上却在损害许多社会阶层的利益。据《国语·周语上》篇记载,厉王曾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周大夫芮良夫进谏说:

    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

    “专利”指专天地百物之利为王所有。具体说来可能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山川林木渔猎之利统归王室。早在懿王时期周王朝就曾派人管理林牧等事,厉王时更扩大了专管的范围。据彝铭载,名微者曾被厉王委派“籍司九陂”(《微鼎》),郭沫若先生说“盖命管理川虞、泽虞之属”。“九”言其多,范围当不小。另有南宫柳被委派“司六师牧阳(场)”、“司羲夷阳(场)甸”(《南宫柳鼎》)。

    周王朝的军队也占有许多土地山川,所以要派专人管理。厉王时器《人盘》载有虞、录(麓)、田等职官名,可见周王室和诸侯国都加强了对山川之利的控制。“专利”的另一项内容可能是加重对普通农民的剥削。《国语·周语下》载太子晋语有“厉始革典”的话,此典与“安民”相关,应指赋役制度而言,春秋时鲁“季孙欲以田赋”,使人请教孔子,孔子的态度是“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左传》哀公十一年)。《国语·鲁语下》载此事,“周公之典”作“周公之籍”,籍指赋取民众力役的籍田制度。厉王所革之典当即规定赋役之法的“周公之典”,亦即改动历来行用的籍田之法。由于史载语焉不详,所以我们很难考索厉王革典的具体内容,据推测可能是在力役之外还向民众勒索粮食和财物,以至造成“下民胥怨,财力单竭”(《逸周书·芮良夫》)的后果。

    厉王的“专利”引起国人强烈不满。在“民不堪命”而指斥厉王的暴虐时,“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上》)。当时,周王朝内部的有识之士,如芮良夫、召穆公、凡伯等,对局势忧心忡忡,《诗经》保存了他们抒发感慨的诗篇。其中说道:

    天之方,无为夸毗。威仪卒迷,善人载尸。民之方殿屎,则莫我敢葵。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诗经·板》)民亦劳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师,以绥四国。无纵诡随,以谨罔极。式遏寇虐,无俾作慝。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诗经·民劳》)这些诗句大意是,上天在疾怒,因为君臣威仪迷乱、民众呻吟叹息、死丧祸乱民穷财尽。民众劳苦忧戚,渴望能有喘息的机会。

    大家都盼望周王朝能遏制暴虐权奸,不要使他们再制造灾难了。

    据《逸周书·芮良夫》篇记载,芮良夫曾向厉王进谏,指斥那些操持国事的“执政、朋友、小子”,说他们“不图大难,偷生苟安,爵以贿成”,并指出“时为王之患,其惟国人”。厉王刚愎自用,听不进任何规劝,使社会形势更加动荡,正如《诗经·桑柔》

    所说,“维彼(指厉王)不顺,自独俾臧。自有肺肠,俾民卒狂”,也正如后来其子宣王所说,“弘其唯王智,乃唯是丧我国”(《毛公鼎》)。

    公元前842年,国人暴动,袭击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史记·周本纪》),太子静匿召公家被国人包围,召公被迫交出其子以代太子,才使太子幸免。这次暴动波及甚广,“乱生不夷,靡国不泯”,“自西徂东,靡所定处”(《诗经·桑柔》)。据宣王时器《》所载,参加暴动“逐厥君厥师”的有“邦人、正(政)人、师氏人”,《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荀子·成相》说“郭(虢)公长父之难,厉王流于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万民弗忍,居王于彘”。可见这是一次有广泛社会阶层参加的行动,是对厉王暴虐统治的致命打击。由于今晋境为周族发祥地,所以厉王选择汾河岸边的彘邑(今山西霍州)为居留地点,因此厉王又被称为“汾王”(《诗经·韩奕》)。

    从公元前841年开始,史称“共和”。其含义历来有两解:一是《古本纪年》之说,谓“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又谓“共伯和干王位”。二是《史记·周本纪》之说,谓“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两说相较,以《古本纪年》说为胜。《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厉王奔彘以后,“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在当时政局纷扰不定的情况下,能够执牛耳者应当是素有威望且反对厉王暴政之人。

    《吕氏春秋·开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

    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据考证,共伯和即卫武公。

    《诗经·抑》序以为“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汉书·地理志》河内郡注引孟康曰:“共伯,入为三公者也。”以上这些材料说明共伯是有条件入主王室的。许多金文学家认为彝铭中也有“共伯和干王位”之证。《师簋》云:

    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白(伯)和父若曰:“师,乃祖考有劳于我家,女(汝)又维小子。余令女(汝)死我家,籍司我西、东、仆驭、百工、牧臣妾,东(董)裁内外,毋敢不善。易(锡)女(汝)戈琱、、厚柲、彤十五、钟一、磬五、金。敬乃夙夜用事。”拜稽首,敢对扬皇君休。

    郭沫若、杨树达、陈梦家等都认为此伯和父即共伯和。查先秦历表,共和元年正月壬午朔,丁亥为六日,与初吉月相符合,所以此簋当作于共和元年。厉王已于共和前一年奔彘,因此簋铭“惟王元年”应即共伯和为王之元年。簋铭称“若曰”、“对扬皇君休”以及所赐器物都和周王对臣下的册命赏赐无甚区别。从后来共伯和主动让宣王继位的情况看,他似无意于久居王位,对王的称号也并不在意,或者是顾虑到贵族间宗法观念的影响,所以能够在适当的时机将权位交付宣王。但是既已摄天子位,因此臣下还是称共和元年为“惟王元年”,并在《师嫠簋》中直称其为王。关于师和父的彝铭中,“师和父”与“王”两称并存,原因盖在于此。

    芮良夫曾在《诗经·桑柔》中曾将共伯和与厉王相对比:

    维此惠君,民人所瞻。秉心宣犹,考慎其相。维彼不顺,自独俾臧。自有肺肠,俾民卒狂。……维此圣人,瞻言百里;维彼愚人,覆狂以喜。

    诗中称共伯和为“惠君”、“圣人”,说他高瞻远瞩、开明通达,能慎重选择辅相,因此为民人所景仰。以博学著称的楚史倚相曾说卫武公即共伯和,谥为“睿圣”(《国语·楚语上》),这与芮良夫的评价可谓异口同声。共伯和凭借着自己崇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经验,为稳定政局做出了重要贡献。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卫”。共伯和既能力挽狂澜,又能顺应当时贵族间浓厚的宗法观念,及时让出权位,所以说他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人物。

    由于宣王亲历了国人暴动的社会风暴,所以他对其父厉王的暴政及其恶果能有较深刻的反省,由此出发也采取了一些明智的政策。

    据《毛公鼎》铭文记载,他在册命王室重臣毛公时说:

    敃(旻)天疾畏(威),司(嗣)余小子弗彶(急),邦将害(曷)吉?四方,大纵不静。呜乎!惧余小子,家湛于艰,永巩(攻)先王。……女(汝)推于政,勿壅律庶民贮,毋敢龚(供)橐,乃侮鳏寡。善效乃友正,毋敢湎于酉(酒)。

    意思是旻天降威,假若我这年轻人不着急,那么我们周邦将怎能安康?四方动荡,纷扰不平静,我这年轻人对王室的艰难恐惧不安,我要长久地汲取先王的教训。推行政治不要壅累庶民,不要中饱私囊和欺侮鳏寡。要严格管束僚属,勿使其沉湎于酒。宣王施政的重点是改变厉王对民众的高压政策,“勿使暴虐纵狱”(《》)。宣王对贵族、官吏的管束,其效果虽然难说,但其用意还是好的。

    宣王初期,周王朝北方和西北的猃狁势力日炽,曾经“侵镐及方,至于泾阳”(《诗经·六月》),骚扰关中地区。《兮甲盘》载,“唯五年(公元前823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格伐猃狁”,名兮甲者曾随宣王出征,“折首折讯”。另一名大将南仲不仅“执讯获丑”,而且“城彼朔方”(《诗经·出车》)以加强防御。宣王时征讨猃狁的战争取得很大胜利,“薄伐猃狁,至于大原”(《诗经·六月》),一直攻打到今甘肃平凉一带的大(太)原。周王朝南方的荆蛮、淮夷和徐方等在厉王末年和共和时期力图摆脱周王朝的统治。

    据《师簋》说,淮夷本为周之“帛亩臣”,即赋贡之臣,但却“博厥众暇,反厥工吏”,因此宣王时曾多次向南征伐。师曾奉命率“左右虎臣正(征)淮夷”,据考证这位大将就是《诗经·采芑》所颂扬的率三千辆战车和大量军队讨伐蛮荆的方叔。对徐方的征伐是宣王率南仲、尹吉甫、程伯林父等大臣所进行的,结果“四方既平,徐方来庭”(《诗经·常武》),凯旋而归。周王朝对江汉地区的征伐是由召伯虎进行的,“于疆于理,至于南海②”(《诗经·江汉》),也取得了不小的胜利。为了对付西戎,周宣王曾命秦部落的首领秦仲为大夫。秦仲被西戎杀死后,宣王发援兵七千人助秦仲之子,终于打败了西戎(《史记·秦本纪》)。

    这些对外战争的胜利虽然有一番中兴景象,但宣王时期的周王朝毕竟今非昔比,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国语·周语上》载,“宣王继位,不籍千亩”。他不修亲耕籍田之礼,说明籍田制度正在瓦解。后来宣王又曾“料民于太原”,这种统计民数的措施也是经济基础变化的反映。周人早期诗篇多歌颂先公和时王,而宣王时的诗篇则多为对诸侯大臣的赞美,如《诗经·崧高》以巍巍四岳衬托甫侯和申伯,《烝民》以“四牡业业,征夫捷捷”,“四牡彭彭,八鸾锵锵”形容卿士仲山甫出行的气势,并谓“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其权之大,于此可见。《韩奕》极力铺扬韩侯入觐时的盛大场面及其娶亲时的阔气。尽管宣王试图以“杀其臣杜伯”(《墨子·明鬼》)和干预鲁国继统等措施来维持王权的影响,但终究不能阻止诸侯、贵族势力的崛起,也不能挽救周王室的趋于颓败。文献记载的宣王对外征讨的败绩,如“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丧南国之师”(《国语·周语上》)、“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古本纪年》)等均为宣王晚年之事。随着宣王的逝去,其“中兴”业绩也就成了过眼烟云。

    公元前781年宫湦继位为幽王。“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国语·周语上》)。《诗经·十月之交》载“烨烨震电,不宁不令。

    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所描绘的大概就是渭、泾、洛三川地区强烈地震的情景。地震使“山崩川竭”(《国语·周语上》),给民众生活带来巨大灾害。《诗经·召旻》写道:“旻天疾威,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

    和天灾相比,幽王时期人祸的影响尤甚。幽王任用“佞巧善谀好利”(《史记·周本纪》)的虢石父为卿士。当时的人史伯说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国语·郑语》),《诗经·十月之交》曾列举幽王时七个佞臣盘踞高位的情况:“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维师氏。”他们随意征发赋役,以至民众哀怨“彻我墙屋,田卒污莱”(《诗经·十月之交》),“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诗经·瞻》)。幽王对褒姒的宠幸使贵族和民众普遍不满。《瞻》说“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对褒姒的抨击非常激烈。这个抨击虽然有女宠祸国论的某些偏颇,但其所指出的褒姒的恶劣影响仍是事实。

    幽王时期,周王朝和一些诸侯国的矛盾日趋尖锐,一些诸侯不仅摆脱了周王朝的羁绊,而且要入据王室,干预周王朝的事务。这个矛盾和周王室内部矛盾交织一起,呈现着十分复杂的情况。《诗经·召旻》是刺幽王之诗,其中说:“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所谓日丧百里之疆即指周王朝所控制的诸侯数量锐减。幽王末年,在周王朝任司徒的郑桓公见“王室多故”,不可久居,便欲去东方谋立基业,就问史伯何处能有所作为,史伯分析洛邑周围的情况谓“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国语·郑语》),这些多为势力强盛之国,难以介入。史伯所列这些国家能听周之号令者寥寥无几。《左传》昭公四年载“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大室”为中岳嵩山,幽王到此盟会而戎狄反叛,此戎狄应当是居于今陕境以东者。幽王还曾“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古本纪年》)。此六济之戎疑在今陕以东,或者与济水相近。幽王时期周在东方的权势已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景况。

    《国语·郑语》关于幽王末年的局势有一段很重要的论述:

    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试幸措,行暗昧也。……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缯与西戎方将德申,申、吕方强,其隩爱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师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凡周亡存,不三稔矣!

    史伯的这番话是郑桓公出任周司徒之年,即幽王八年所说(《国语·郑语》韦注)。这番话既指出了幽王乱政,又说明了当时的矛盾焦点是申、吕、缯、西戎等诸侯国与周幽王之间的太子之争。幽王嬖幸褒姒,故欲去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而以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为太子。《郑语》所云“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与《古本纪年》所谓“平王奔西申”是契合的。盖幽王八年以前太子宜臼即奔逃于其外祖之申国,“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古本纪年》)。这种两王并存的局面非幽王所能容忍。

    《今本纪年》有“王师伐申”的说法,应当是有所本的。申后的被废黜,当然也为申国不能容忍。公元前771年幽王率军与申、缯、西戎等的兵众战于骊山,大败,幽王和其子伯服均被杀于戏。申为姜姓国,西周后期颇强盛。起初盖为畿内国,宣王时被封在今南阳建立申国,即《诗经·崧高》所谓的“王命申伯,式是南邦”。此后申伯在畿内之封地即称为“西申”,为太子宜臼所奔之处。缯,春秋时在今山东枣庄,但西周时之缯当在今河南南阳市东北的方城,即《左传》哀公四年的“缯关”。戎族之居播迁甚广,非独宗周以西者有之,伊洛地区就有“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左传》僖公十一年)。申、缯等的兵众盖从今豫西南出发入陕境,过武关、蓝田至骊山,幽王之军则从丰镐出发东至骊山,因此这里成为双方决战之地。又,《史记·秦本纪》:“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骊山之女……’”故有可能骊山即为西申所在之地。周幽王和伯服死后,宗周地区局势十分混乱,西部的犬戎势力乘虚而入,肆意抢掠,东方的申、缯等也“虏褒姒,尽取周赂”(《史记·周本纪》)。幽王被杀之后,关中西部地区的一支重要势力———秦,也到了宗周,《史记·秦本纪》称“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但没有言明所“战”之对象。然而从秦与西戎为世仇,而与申、缯等并无芥蒂的情况看,与秦襄公战者当为西戎。

    幽王死后,“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古本纪年》)。虢公翰是虢叔之后,为今陕西凤翔一带的西虢所立的“携王”应在宗周以西,而平王则可能在西申。这种情况使周王朝的士大夫们惶惑不安,他们哀叹“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戎成不退,饥成不遂”(《诗经·雨无正》)。大约在携王被杀之后,周平王才东迁至成周洛邑。东迁的原因:一是由于天灾和战乱之后宗周残破败落。二是丰镐地区邻近戎狄,边患严重。《后汉书·西羌传》:

    “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邽、冀之戎,泾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骊戎……”此所述虽为平王末年事,但诸戎之居于泾北、洛川、渭南等处当在其前。三是周平王继统的主要支持者申侯和晋、郑等都在东部地区。《国语·周语中》:“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晋语四》:“晋、郑兄弟也,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左传》隐公元年:“郑武公娶于申。”这些材料表明晋、郑、申在成周南北,平王迁成周,是维护其政权的最佳选择。四是成周为周王朝的政治、军事、经济重镇,实为陪都。平王东迁标志着周王朝历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阐述西周王朝历史演进的脉络之后,我们还应当提到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便是西周诸王的年数问题。西周历日的材料,应当说还是十分丰富的,除了古代文献的一些记载之外,周代彝铭中所记干支月相资料尤为丰富。但是周代彝铭多不明王世,专家们对于彝铭和文献所记月相又颇多歧义,所以关于西周诸王年数也就出现了多种不同的说法。近年来,随着对于彝铭研究的深入,以及利用现代科学办法推算和编制先秦历表,推算武王伐纣之年,都使西周诸王年数的研究和推算得到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其间所涉及的问题太多,专家们推算的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这个问题迄今仍没有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结果。诸家的研究和推算很多,现举出两家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以供研究周代历史时参考。

    赵光贤先生在《武王克商与西周诸王年考》一文断定“武王十一年灭商当公元前1045年”,并表列西周时期自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如下:

    武王(前1055年—前1043年)在位共十三年(十一年克商,当前1045,克商后两年卒,连克商之年共三年,如自克商之年算起,在位三年)。

    周公摄政(前1042年—前1036年)在位七年。

    成王(前1035年—前1008年)在位共二十八年。

    康王(前1008年—前983年)在位共二十六年。

    昭王(前982年—前964年)在位共十九年。

    穆王(前964年—前937年)在位共二十八年。

    恭王(前936年—前922年)在位共十五年。

    懿王(前922年—前900年)在位共二十三年。

    孝王(前899年—前889年)在位共十一年。

    夷王(前888年—前872年)在位共十七年。

    厉王(前871年—前828年)在位共四十四年。

    李仲操先生在《西周年代考》一书的“西周年代综述”部分,排列西周诸王年数如下:

    1.文王(受命在位)    九年(前1082年—前1074年)2.武王(克商前)三年(前1073年—前1071年)(克商后)三年(前1070年—前1068年)3.成王(包括摄政)三十七年(前1067年—前1031年)4.康王二十六年(前1030年—前1005年)5.昭王十九年(前1004年—前986年)

    6.穆王五十五年(前985年—前931年)

    7.恭王十五年(前930年—前916年)

    8.懿王二十五年(前915年—前891年)

    9.孝王十三年(前890年—前878年)

    10.夷王十三年(前877年—前865年)

    11.厉王(奔彘前)二十三年(前864年—前842年)

    12.共和十四年(前841年—前828年)

    13.宣王四十六年(前827年—前782年)

    14.幽王十一年(前781年—前771年)

    15.平王(入春秋前)四十八年(前770年—前723年)

    (入春秋后)    三年(前722年—前7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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