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他无所事事地靠在地垫上时,痛苦、忧虑的思绪。
亲弟弟的指责——说他的《卡诺夫斯基》是造成父亲突发冠心病去世的罪魁祸首——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忘怀的。记忆中父亲的最后几年以及他们之间的紧张关系,那种苦涩,那种让人纠结的疏离感,和亨利对他的谴责一起啃噬着他的心灵;父亲临终前还在咒骂他,而他的作品所体现的,也不过如同向一位德高望重的足科医生[17]滋事寻衅一般——这些念头都让他寝食难安。自从父亲临终前在病榻上怒斥他之后,他还没有写过一页值得保留下来的内容,于是他逐渐意识到,若不是他父亲古板易怒、思想狭隘,也许他根本不会成为一名作家。父亲是一个敬畏犹太教鬼神的第一代美国移民,儿子是一个一心只想驱鬼的第二代美国移民:这就是一切的真相。
祖克曼的母亲是一个安静、质朴的女人,尽管一直恪尽职守,性情温和,他却一直觉得母亲其实对什么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内心毫无束缚。弥补历史带来的痛苦,纠正无法容忍的错误,改变犹太人历史的悲剧路线——这一切她都乐得留给丈夫在晚餐时候去完成。他喋喋不休,高谈阔论,而她则满足于为他们准备饭菜,喂饱孩子,然后尽情享受当时尚且存在的和谐家庭生活。父亲去世一年之后,她得了脑瘤。一连几个月,她抱怨自己时不时会感到头晕头痛,甚至有部分记忆丧失。她第一次去医院就诊时,医生认为这是轻微的中风,不会对她造成什么严重的损伤;四个月后,当他们再度会诊时,曾为她治病的神经科医生查房,她认出了对方。当医生询问她是否能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时,她从医生手上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一个词:不是她自己的名字“萨尔玛”,而是“纳粹大屠杀”,拼写得丝毫不差。当时是一九七〇年,迈阿密海滩,这个女人这辈子写过的所有东西无非是在索引卡上写下的菜谱、几千张感谢卡以及一大堆毛衣编织法,然而这个词却被她如此铭写了下来。祖克曼断定,在那个早上之前,她甚至从来都没有说过这个词。她的职责并非对恐怖事件耿耿于怀,而是在普通的夜晚坐在沙发上织毛衣,同时盘算第二天要做的家务。但她的脑子里长了一颗柠檬一般大的瘤子,仿佛把所有记忆都从她的脑子里挤了出去,只剩下了这个单词。这个词无法被逐出脑子。这个词一定一直根深蒂固地盘桓在脑子里,而大脑本身却毫无察觉。
三年前的这个月。十二月二十一日。一九七〇年,周一。神经科医生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这个脑瘤要再过二到四周才会要了她的命,但当祖克曼从机场赶到病房时,床榻上早已空无一人。他的弟弟比他早一个小时坐飞机抵达,此刻正坐在床边一把椅子上,牙关紧咬,目光空洞,仿佛一尊蜡像,敲一下就会瞬间粉碎倒地。“母亲走了,”他说。
在祖克曼这辈子读过、写过、说过、听过的所有词语中,没有一个词的修辞作用能和这几个字相提并论。不是她正在走,不是她将要走,而是她走了。
祖克曼从六十年代初之后就没有再进过犹太教堂,而之前他曾一度每月在神殿中为自己的《高等教育》一书讲解辩护。但这名没有信仰的人确实在烦恼他的母亲是否不该以正统方式下葬——所谓正统,是指用清水清洗身体,用寿衣包裹,再放在朴素的木质棺材里。早在她被病痛折磨之前,对卧床不起的丈夫长达四年的照料早已让她变得和耄耋之年的先母并无二致。在医院的停尸房里,祖克曼眼神空洞地盯着母亲小巧如孩童般的头颅,她那典型的犹太人式鹰钩鼻在忧心忡忡的脸上形成一道高高的弧线;也正是在此刻,他产生了给母亲办个正统葬礼的念头。但是亨利想让她穿那套柔软的灰色绉丝裙,有天晚上他和卡罗尔带她去林肯中心听西奥多·比凯尔[18]的演出时,她穿的就是这条裙子,非常漂亮,因此祖克曼觉得没什么不妥。他十分努力地想好好安置母亲的遗体,想用某种形式把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他孩提时代目睹过后者的葬礼。他想弄清楚她们这一生的定位究竟在哪儿。至于那件将随她一起入土的寿衣,就让亨利按他的想法办吧。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平稳顺利地完成这项最后的工作,然后他和亨利从此再也不用为了什么事互相妥协甚至相互交谈。不管怎么说,若非为了母亲,他们两兄弟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来往;自一年前父亲佛罗里达的葬礼后,他们的再次见面就是在母亲那空空的病床旁。
是的,她现在已经完全属于亨利了。每个人都对他的组织效率处于愤怒边缘,因此毫无疑问地认为所有关于葬礼的事宜都应询问小儿子。当犹太教祭司来到他们母亲的公寓准备教堂服务事项时——这个留着柔软小胡子的年轻祭司正是当年主持他们父亲葬礼的那一个——内森一语不发地坐在一旁,而亨利刚从葬礼承办人处回来,开始向祭司询问有关安排的事宜。“我想我曾读过一些诗,”祭司告诉他,“关于培育花草的。我了解她对她那些花草的热爱之情。”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向那些植物,仿佛它们是祖克曼夫人的遗孤一般。母亲去世还太近,什么东西看上去都有些异样——比如窗台上的植物,冰箱里的烩面,还有她钱包里的干洗票。“那么我就来朗诵赞美诗了,”祭司说。“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谈谈我的个人观感。我是在教堂里认识你父母的,和他们相当熟识。我了解他们是多么愿意成为彼此的另一半,也了解他们有多么热爱自己的家庭。”“很好,”亨利说。“那么你呢,祖克曼先生?”祭司问内森。“你有没有什么想和大家分享的回忆?我很乐意把这些加入我的评论里。”说着,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支铅笔和一本记事本,准备把作家要说的话记录下来,但内森只是摇了摇头。“回忆,”祖克曼说,“该来时自然会来。”“祭司,”亨利说,“让我来致悼词吧。”但早些时候他曾说过自己没办法挺过去。“如果你行的话,”祭司说,“只要你能克制住悲痛,这倒是很好的安排。”“就算我真的哭了,”亨利回答说,“也没有什么关系。她是这世界上最好的母亲。”
于是:最终,历史的记录将被修正。亨利将会消除《卡诺夫斯基》对犹太人的诽谤带给母亲那些佛罗里达朋友的恶劣影响。生活和艺术是截然不同的,祖克曼想;还有什么能比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更加清晰?然而这种区别又十分难以捉摸。写作是一种想象的行为——这一说法好像让所有人感到既困惑又愤怒。
卡罗尔带着两个年龄最大的孩子搭乘晚上的班机赶来,亨利安排他们跟他一起下榻在柯林斯大街的一家旅店里。祖克曼则自己一个人睡在母亲的公寓里。他没有费劲再去重新铺床,而是径直躺在两天前母亲还躺过的被子里,把头深深地埋进她的枕头。“妈妈,你在哪里?”他知道她在哪里,她正身穿灰色绉丝裙躺在殡仪馆里;但是,他无法克制自己不问这个问题。他那身高只有五英尺两英寸的小妈妈,已经消失在死亡的巨大阴影之中。也许她生前曾去过的最大的地方也只有纽瓦克马克特街的L.班伯格[19]百货公司了。
在那个夜晚之前,祖克曼从不曾了解死亡是什么,死亡离自己有多远。她在他的梦里低语,但不管他如何竖起耳朵倾听,总是无法明白她在说什么。隔开他们的只是一条小缝,甚至什么也没有,他们是不可分离的——但是他们之间却无法交流。他好像梦到自己是个聋子。在梦里,他想:“还没有走;没法走,”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嘴角边还残留着唾液,弄得枕头都湿漉漉的。“可怜的孩子,”他怜爱地自言自语,仿佛她是个孩子,他的孩子,仿佛她死于十岁而非六十六岁。他感到一阵头痛,仿佛脑袋里有一颗柠檬一般大的东西。那是母亲的脑部肿瘤。
第二天早上从睡梦中醒来,挣扎着摆脱最后一个近在咫尺却永远够不到的梦之后,他已准备好睁开眼之后看见母亲躺在他身边。绝不能害怕。她绝不可能回来吓唬内森。但当他迎着日光睁开眼睛,侧过身子时,发现床的另一边根本没有去世的女人。再也不可能看见她躺在他身边了。
他起床刷牙,然后回到卧室,穿着睡衣走进挂满她衣服的衣橱。里面挂着一件府绸雨衣,看上去好像几乎没有穿过,他把手伸进雨衣口袋里,摸到一包刚刚打开的纸巾。有一张纸巾折叠着夹在口袋的接缝处。他把这张纸抽了出来,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可是却只闻到纸巾本身的气味。
从口袋底部一个方形的塑料小盒子里,他抽出一顶透明的雨帽。它比一个邦迪创可贴大不了多少,折叠起来差不多有四分之一英寸的厚度。尽管这帽子折叠得十分整齐,但也无法断定说她从未使用过。盒子呈浅蓝色,上面印着“来自西尔维娅的问候,伯克莱顿潮流时尚”的字样。“西尔维娅”的首字母“S”上还缠绕着一朵玫瑰,她一定很喜欢这种图案。那些花朵上总是装饰着她的感谢卡片。有时,祖克曼的那些妻子都会收到一些被鲜花簇拥的感谢卡,只为她们打去的一个贴心的长途电话。
在另一个口袋里,他摸到了一些柔软如薄纱的东西。正要抽出来之前,他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他母亲应该不会像醉汉似的把内衣塞在口袋里到处跑吧。难道脑瘤以一些细微的方式影响了她的思维,而他们却一无所知?但等他掏出来一看,却并非是文胸或内裤什么的,只是一顶肉色雪纺兜帽,是母亲从美容院出来回家的路上戴的那种。新做好的头发,她的,或者说他愿意这样相信。他把帽子凑近鼻子,搜寻他所记得的香味。刺鼻的气味,果断的声音,美国人的理想,犹太复国主义的热忱,犹太人的愤怒,对一个男孩来说如此鲜明而振奋,甚至超越常人,这一切都属于他的父亲;母亲对他一生的前十年来说是如此重要,对她的回忆就如这雪纺帽一般透明清澈。先是母亲的胸怀,然后是轻轻的拍抚,接着则是身后传来的渐渐远去的呼唤:“小心点。”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记不起关于母亲的回忆,只有一个看不见的形象,总想让他高兴,在电话里向他报告新泽西的天气。随后是在佛罗里达退休的母亲,那一头金色的头发。在炎热的天气里,她得体地穿着一条粉红色宽松便裤,一件有字母刺绣的白色衬衫(戴着他多年前在法国度过第一个夏天后在奥利机场为她买的珍珠胸针),一位身形娇小、蜜色皮肤的金发女性在他手拿行李走出电梯之时静静地在走廊一端等候着:发自内心的微笑,包容一切的黑色眼眸,忧伤的拥抱,紧随而来的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这样的感谢!让人误以为是美国总统刚刚光临这小小的公寓,来拜访某位有幸被抽中姓名和地址的公民。
他在她口袋里找到的最后一件东西是从《纽约时报》剪下来的一则新闻。肯定是从家乡的某人那里寄给她的。她一定是在邮箱边把这张纸从信封里倒出来,塞进口袋里,然后转身朝美容院或是伯克莱顿的西尔维娅那里走去。在头痛和目眩的症状仍处于被误诊的阶段,她会在雨天的下午和朋友相约开车去逛街看看裙子。等到下午四点,这两个寡妇会早早地决定去哪家餐厅吃饭,免得去晚了没有位置。她会边看菜单边想:“维克多应该会点这个。内森可能会点这个。亨利可能会点这个。”这之后她才会为自己点菜。“我的丈夫,”她会这样跟侍者说,“他喜欢吃扇贝。如果够新鲜个头也够大,就给我来份扇贝吧。”
剪报中的一段文字被铅笔框了起来。不是她画的。她画出来的方框肯定笔触精细,转角处有着突出的尖角。这段文字出自“新泽西之章”栏目,写于一九七〇年十二月六日星期天。十五天后她便去世了。
同样,纽瓦克也涌现了不少名人,从作家内森·祖克曼到喜剧演员杰瑞·路易斯。伊丽莎白最负盛名的后代都是军人:十九世纪的军人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20],以及二战时期的英雄,外号“公牛”的海军上将威廉·哈尔西[21]。
他在厨房的一个储藏柜里找到一只装饰着白色雏菊的黄色塑料洒水壶,拿到水龙头下面。接着他走进客厅,给她那些枯萎凋零的植物浇水。过去的那个星期她的病情如此严重,让她的记忆产生了混乱,连花园也无暇顾及。祖克曼把收音机调到她固定的FM电台,聆听她最喜爱的音乐——著名戏剧电影精选曲目弦乐版——边听边沿着窗台洒水。这些植物,他觉得他在新泽西念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可能吗?那么多年一直陪伴着她?他拉开百叶窗。在新公寓楼的外面,有一大片海湾。在她丈夫还活着的时候,他们总是在每天吃完晚饭、看完电视新闻后站在卧室的阳台上向那里眺望。“喔,内森,你真应该看看昨晚的夕阳——只有你能想出词语来描绘这景色。”但在老祖克曼医生去世之后,她无法承受独自欣赏这瑰丽美景的厚重,于是总是不停地看电视,无论放的是什么节目。
现在还没有人出海。连七点都不到。但两层楼下,两幢楼之间的停车场里,有一个年迈的老人,身穿鹅黄色的毛衣和鲜绿色的便裤,头戴一顶鲜绿色的帽子,正在进行晨练,百无聊赖地在停靠着的两排车之间走来走去。他停下来,靠在一辆崭新的双色凯迪拉克的车盖上,也许那是他自己的车。他抬起头,看到祖克曼身穿睡衣站在落地窗前,便伸手挥了挥,祖克曼也向他挥手致意,同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扬了扬手里的洒水壶。那老人大声喊了几句,但是收音机声音太响,听不见他到底说了什么。在母亲的FM电台里,正在不间断地播放《彩虹仙子》[22]里的歌曲集锦。“在这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你在格劳卡莫拉[23]一切都好吗?”他的心突然抽痛了一下:在格劳卡莫拉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她又在哪里?接下来他们会放《你是我的一切》这首歌,这会让他彻底崩溃。母亲曾经边放这首歌边教他舞步,这样他就能在成年礼上跳舞了。等他做完作业,母子俩就在客厅和餐厅之间的光地板上练习跳舞,而亨利则假装吹着单簧管,模仿著名单簧管大师阿蒂·肖[24]。亨利在听海伦·福雷斯特[25]的歌时常常不由自主地随着哼唱——不管当时他在做什么,即使是穿着睡衣、趿着拖鞋、半梦半醒的时候。晚上的成人礼在卑尔根大街的大厅里举行,离沙里庄园[26]还有一段台阶。当内森和祖克曼夫人在彩虹灯的绚烂灯光下开始翩翩起舞时,家人们都为他们热烈鼓掌(他那些朋友则在旁边吹口哨起哄)。乐队指挥放下刚才吹奏的萨克斯风,开始低声吟唱——“你是/青春期约定的那个吻”——这时,母亲自豪地看向她十三岁舞伴的眼睛——此刻他的手正搁在母亲肩膀上,感觉再移过去几分可能就会不小心碰到她的文胸肩带——然后温柔地在他耳边说:“你就是那个吻,亲爱的。”
他们住的公寓是十年前父亲买下的,装修则由他的儿媳卡罗尔帮忙完成。在最大的那面墙上,挂着两幅用褪色的艾草框起来的复刻版油画,一幅是法国画家尤特里罗画的巴黎白色街道,一幅是高更画的紫罗兰色的海岛山景。女人们为竹制客厅家具的靠垫选了明亮的亚麻布,上面画着长满柠檬和酸橙的树枝。热带伊甸园风格是装修的主旨,即使中风将她丈夫击倒,最终将他送进了坟墓。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人体器官的反面力量更为强大,她失败了。
对于她的悲伤,人们束手无策。如果曾有办法的话,机会也早已失去了。
正在他盯着楼下停车位里的老头蹒跚着从一排排车辆之中走来走去时,房门上传来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尽管从海湾处发出的光芒清晰可辨——一切生命都在那跳动的光线之中鼓动,高喊:“阳光不懂什么是死亡!”——但她重生的可能性突然增加了,正如他躺在床上,从数小时的梦境中昏然醒来时感受到的那样。也许他现在仍然处于恍惚中,虽然他此刻站立着。
她的鬼魂没什么好怕的。她只是回来看看他,确认一下自从三个月前最后一次见面后他的体重是否有所减轻;她回来只是想和他一起坐在桌边,听他说话。祖克曼回忆起他第一次从大学返家时的情景,那是一个周三的夜晚,他的第一个感恩节假期——他没有预料到自己竟然滔滔不绝地告诉母亲他在学校里是如何没命地看书。那次谈话是在他们吃过晚饭洗完碗之后进行的;他的弟弟早在吃甜点前就已经溜到一边去看篮球比赛,而父亲已经回到办公室处理一天中最后的文书工作。祖克曼记得她的围裙,她的家居服,那一头深灰色的头发,他记得那陈旧的纽瓦克沙发换了新罩子——就在他去芝加哥的那一年——那是一块朴素实用又防脏的苏格兰花呢。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舒展四肢,微笑着倾听他说话,不知不觉地打着瞌睡。他坦率地和她讨论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和社会契约论。尽管她不懂,但她非常自豪他能懂这一切。这是她在她丈夫去世之前唯一敢于尝试的强力安神剂,那之后,他们不得不给她服用苯巴比妥镇定剂。
这样深刻的感情。他不知道这是否能够弥补让他出名的《卡诺夫斯基》里所描绘的母亲形象带给她的伤害,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帮母亲浇花时让他心中灌满柔情的根源。他不知道浇花这举动是否刻意而为,是否有一点像取悦观众的作秀,就如他在听她最喜欢的庸俗戏剧歌曲时假意挥洒热泪那样虚伪?这难道都是写作带来的结果?这一切有意识的自我剖析和挖掘——而现在因为这些,我甚至不能纯粹地体验母亲之死带来的震惊和悲痛。即使在我泪流满面之时,我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在他看清是谁走进房间后,不得不向对方报以微笑:不,那不是母亲从死后世界返回的幽灵,她并没有拿钥匙开门进来想听他谈论洛克[27]和卢梭[28]。进来的是一个身材矮小、臀部肥大的陌生女人,肤色暗哑如巧克力。她穿着一套宽大的绿色便装,头上戴着黑色大卷的假发。这肯定是奥利维亚,八十三岁的清洁女工。而他是谁呢,这个身穿睡衣、一边随着祖克曼夫人的音乐哼唱一边用她的洒水壶浇花的男人,她可没法立刻认出来。
“你是谁!”她尖叫着,跺着脚,让他出去。
“你是奥利维亚吧。别激动,奥利维亚。我是祖克曼夫人的儿子。我是内森,从纽约回来的。昨晚我在这里睡了一晚。你可以把门关上进来了。”他伸出手。“我是内森·祖克曼。”
“上帝啊,你差点没把我这老婆子吓死。我现在心跳还厉害着呢。你说你是内森?”
“是啊。”
“你是做什么的啊?”
“我是个作家。”
她径直走上前来和他握手。“哎呀,你长得还真帅,不是吗?”
“你也很漂亮。你好。”
“你妈妈去哪儿了?”
他告诉了她,后者不禁跌坐在沙发上。“我的祖克曼太太?我的祖克曼太太?我那美丽的祖克曼太太?这不可能!上星期四我还看见她来着。穿得好好的——正要出门哪。穿着那套有大翻领的白色外套。我还跟她说:‘哎呀,祖克曼太太,你看上去真漂亮。’她不可能死了,不可能是我的祖克曼太太!”
他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握着她的手抚摸着,直到她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你想让我继续打扫房间吗?”奥利维亚问。
“如果你觉得可以,有何不可?”
“要不要我给你做个煎蛋?”
“不了,我很好,谢谢。你总是那么早就过来吗?”
“基本上我到这里都是六点半整。我和祖克曼太太都喜欢早起。哎,我还是不相信那个人已经死了。人都要死,但你永远没法习惯这种事。她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她走得很平静,奥利维亚。没有受多少痛苦。”
“我还跟祖克曼太太说:‘祖克曼太太,你住的地方太干净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打扫。’”
“我了解。”
“我一直都告诉她:‘你不应该在我身上浪费钱。这里到处都干净得闪闪发亮,我只能到处擦擦,想弄得更亮一些,但也做不到啊。’每次我到这儿,我们都要拥抱一下亲亲脸蛋。她对所有人都很好。还有其他很多人到这里来,她就坐在椅子上,就是那把,然后他们就缠着她给他们一些建议。死了老婆的男人都一个德行。然后她就跟他们一起下楼,站在那里,教他们如何把从烘干机里拿出来的衣服叠好。我看自从你父亲去世的那天起,他们就巴巴地想娶你母亲了。楼上的男人想带她出海玩,还有其他一些在楼下大厅里,像小男生一样排队想在星期天下午带她去看电影。但她太爱你爸爸了,对这种花招完全不感兴趣。她不是这种人。她不爱玩这一套。祖克曼医生去世以后,她总是跟我说:‘我这一辈子非常幸运,奥利维亚。我拥有世界上最棒的三个男人。’她告诉我一切有关你们的事情,从你和你的牙医弟弟小时候开始说起。你的书里是怎么写他们的?”
“这是个好问题,”他苦涩地说。
“好吧,你就先忙你的。我也该开始干活了。”仿佛是刚刚顺便进门闲聊一样,她站起身,拿着购物袋走进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她戴着一顶棉质的红色贝雷帽,便装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围裙。“你想让我把鞋柜擦洗一下吗?”
“平常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
“平常我就是喷点鞋油什么的。让鞋子看起来好看点。”
“那就这么做吧。”
亨利为母亲念的悼词持续了将近一小时。内森在他翻页的时候一直在数还剩几张。十七张——大概有五千来字。平常他自己写五千字大概要花一个星期,然而亨利写这些却只花了一个晚上,还是在旅馆套房里,旁边甚至还有他的妻子以及三个幼年的孩子。就算房间里只有一只猫,祖克曼也没法写作。这可算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之一。
一百多名悼念者聚集在殡仪馆,大部分都是六七十岁的犹太裔寡妇,在纽约和新泽西度过一生之后迁到南部。等亨利念完,她们都殷切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个儿子,不仅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姿容挺拔,又做着一份报酬丰厚的工作:还因为他那深沉的孝心。祖克曼想,如果儿子都是像那样的话,我也想要一个儿子。并不是说亨利在试图欺骗他们;这并非是一个荒谬可笑的理想形象——那些优点都是她传下来的。但这些优点能让一个小男孩的生活变得快乐。契诃夫,曾经利用和亨利处境相似的素材,写了一个相当于这份悼词三分之一篇幅的短篇《亲爱的》。但是,契诃夫并没有消除《卡诺夫斯基》带来的破坏。
他们从公墓返回表亲艾斯的公寓,穿过母亲的灵堂,去招待前来吊唁的宾客。有些女宾问亨利是否能把写给母亲的悼词给她们一份,他答应一回办公室立刻会让前台复印一份寄给她们。“他是牙医,”祖克曼听到其中一位寡妇这样说,“而且他写的东西还比那个所谓的作家好呢。”祖克曼从母亲好几个朋友那里都听到了关于她教丧妻的男人如何折叠从烘干机里拿出来的衣服的事情。一个晒得黝黑、两鬓斑白却精神矍铄的老头走上前来跟他握手。“我叫莫尔茨——你母亲去世了,我很难过。”“谢谢。”“你什么时候离开纽约的?”“昨天早上。”“那边气候怎样?很冷吗?”“还好吧。”“我会待到租期到期为止。还有两年。如果那时我还活着,就该八十五了。然后我就回家。我在新泽西北部有十四个孙辈。总有人接纳我。”正当莫尔茨先生说话的时候,一个戴着深色眼镜的女人站到他们旁边倾听着。祖克曼不确定她是否有视力障碍,尽管她看起来是一个人来的。他说:“我是内森,你好吗?”“噢,我知道你是谁。你母亲老是谈起你。”“是吗?”“我告诉她:‘下次他来的时候,萨尔玛,带他四处转转——我可以告诉他一堆故事让他去写。’我弟弟在新泽西的莱克伍德有家私人疗养院,他在那里看到的一些事情,你足足可以写一本书出来。如果有人能写写那里,应该能给这个世界带来点好处。”“他都看到什么了?”祖克曼问。“他什么没看过啊。一个老太太一直坐在门口,通往家的入口处,整天整天地坐着。当他问她在干什么时,她说:‘我在等我儿子。’后来等儿子来拜访时,我弟弟问他:‘你母亲每天都坐在门口等你。你为什么不常来看看她?’结果你知道他说什么?我甚至都用不着告诉你他说了什么。他说:‘你知道从布鲁克林到新泽西路上的交通状况有多么糟糕吗?’”
他们一起待了几小时。他们和他聊天,和亨利聊天,互相聊天,尽管没有人要求喝点什么,却吃光了大部分的食物。祖克曼想,当这楼里的某人死了之后,在这里的这些人肯定觉得很难接受——每个人都会想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而的确总会有下一个。
亨利为了他的病人,带着孩子们一起先飞回了新泽西,留下卡罗尔和内森一起收拾公寓,决定该把什么东西送给犹太慈善业——把卡罗尔留下来,这样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什么冲突。她从来不和任何人吵架——“拥有这个世界上最甜美可亲的性格”,这是来自亲戚们的评价。她年轻、活泼又漂亮,虽然三十四岁了,却仍然像小女生那样剪了一头短发,喜欢穿羊毛膝袜;除此之外,祖克曼再也说不出什么关于她的事,尽管她嫁给他弟弟已经有差不多十五年了。只要他在场,她总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读过,假装对什么事都没有想法;如果他跟她同处一室,她甚至不敢谈论一些趣闻,尽管祖克曼经常从母亲那得知,她和亨利招待家人时,可以把一件事描述得十分“详尽有趣”。但是卡罗尔自己,为了不让他发现任何可以批判或讽刺的地方,什么信息都不向他透露。对于卡罗尔,他唯一确定的一件事就是,她绝对不愿意让自己的形象出现在一本书里。
他们倒空了母亲梳妆台顶部两只浅浅的抽屉,把她那些小盒子铺在餐桌上,每次打开一只。卡罗尔递给内森一只戒指,附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外祖母谢克娜的结婚戒指”。他记得小时候,母亲告诉他这只戒指是她从刚去世不久的母亲手指上摘下来的,当时他非常震惊:他的母亲摸过一具尸体,然后居然还回家给他们做晚餐。“你来保存它吧,”内森说——“珠宝总有一天要给女人。或者给莱斯利的妻子。”卡罗尔笑了——莱斯利,她的儿子,还只有十岁。“但你一定得拿一样她的东西,”她恳请道。“这样不对,不能全给我们。”她不知道他早已拿走了某样东西——那张写着“纳粹大屠杀”字样的白纸。“你看到这个之前,”看护母亲的神经学专家曾经这样跟他说,“我不想把这张纸扔掉。”内森对他表示了感谢,把这张纸夹在自己的钱包里。现在他再也无法把它扔掉了。
在其中一个盒子里,卡罗尔发现了一枚圆形金色徽章,这是他和亨利还在念小学时母亲获得的家庭教师协会会长的徽章:正面上,他们学校的名字刻在一株开花的树上;而在反面,则刻着“萨尔玛·祖克曼,一九四四—四五”。我应该会感觉好受点,他想,如果能把这个放在我的钱包里。然而,他还是劝卡罗尔把这个给亨利。因为在那篇悼词中,亨利几乎用了整整一页纸来描述她做家庭教师协会会长的事,以及当时他自己是多么的自豪。
祖克曼打开一只玳瑁盒子,发现一叠编织指南。那是她的字迹,还有她那完美的精确度以及实践思维。“一排短针来回,用手压住保持平整……前片和后片一样,延续到袖孔……袖子四十六针,正针二,反针二,每五行收尾加一针……”每张指南都整齐地向内对折,外面写着各种亲戚的名字,孙子的、侄女的、侄子的、儿媳妇的,都是她准备照着打完送人的。他念着母亲写下的他妻子的名字。“给贝茨的背心。”“插肩开衫——维吉尼亚。”“劳拉的藏青色毛衣。”“我想我可以拿走这个,”祖克曼说。他在玳瑁盒子底部找到一截五英寸长的粉白色纱线,把这堆纸片扎了起来——这截纱线应该是某种样品,他想,就在昨天之前,母亲也许还准备将它拿去店里定购相同纱线来进行新的编织作业。盒子底部有一张快照,是他本人的照片。严肃的脸,又黑又低的发际线,干净的马球领衫,卡其色的百慕大短裤,白色的汗袜,脚上一双略微踩脏的白色网球鞋,手里抱着一本“现代文库巨著”。在他眼里,照片上他那又高又瘦的身体绷得紧紧的,似乎急不可耐地想迈入未知的广袤未来。照片背后是他母亲的字迹:“内,一九四九年劳动节。正要去上大学。”这是父亲在纽瓦克家里的后院草坪上给他拍的。他还记得那台崭新的布朗尼相机,还有父亲是如何精确设定阳光照进照相机的角度。他还记得那本“现代文库巨著”:《资本论》。
他等着卡罗尔说:“这个女人就是世人以为的卡诺夫斯基夫人,这个那么爱你的女人。”但看到他母亲对这张照片的注解,她并没有对内森进行指责。她只是把一只手盖在眼睛上,仿佛海湾处照射过来的光线一瞬间有些刺眼。内森忽然意识到,她应该也是一晚上没睡,一定在帮亨利写那洋洋洒洒的十七页纸。也许都是她写的呢。她曾经给公公婆婆写过非常具体细致的信,把她和亨利休假旅行期间看过和吃过的所有东西都事无巨细地描述出来。她的阅读量也大得惊人,而且也许并非只有她一直以来展示的那些温和无害的书籍。有一次,祖克曼在位于新泽西南奥兰治住宅的楼上打电话,顺便浏览了一下她床头柜边摆放的那一摞书:一本十字军东征历史书的第二册,里面塞着一张写满注释的便签纸;一本荷兰历史学家海辛哈关于中世纪历史的简装版书籍,她在好多行字下面都划了线;还有至少六本关于查理曼大帝的书,都是从西顿霍尔大学图书馆里借出来的法语版历史书。早在一九六四年,亨利开车到曼哈顿,在内森的公寓里一夜没睡,跟他探讨是否可以离开卡罗尔和孩子,去追求某个跟他有一腿的病人时,他曾盛赞卡罗尔的“才华”,用饱含热忱的抒情体称呼她为“我的大脑,我的双眼,我的知己”。趁亨利放假,他们夫妇一同出国旅游时,卡罗尔流利的法文得以让他们毫无阻碍地四处游玩,玩得十分尽兴;当他进行第一笔小额投资时,卡罗尔研读了许多股票债券方面的书,给他提出的建议比美林公司的专家还要切实可行;她的后花园里种满了鲜花,甚至还引来了当地的周报拍照刊登,这是她花了整整一个冬天耐心地在稿纸上写种植计划以及研究景观花园书籍的成果。亨利曾经感动地说起,在她的双胞胎弟弟读法学院二年级时因罹患髓膜炎去世后,她曾经给予过父母多大的支持。“她真应该去读博士的。”他曾无数次这样哀叹惋惜,“她天生就是读博士的料。”——就好像,如果这个妻子和她丈夫一样(或由妻子取代丈夫),在学生时代的婚姻之后继续攻读三年研究生的话,亨利就能摆脱各种关于忠诚、习惯、责任和良心的束缚——同时摆脱他对社会舆论和诅咒的不祥预感——然后和另一位以性诱惑来展示自己才华的姑娘远走高飞。
祖克曼等着卡罗尔抬头对他说:“这个女人,这个温婉动人、善良无害的女人,把这张照片小心地收在盒子里、还写了‘内,正要去上大学’的女人,这就是你对她的回报?”但是那么多年来,无论是她弟弟的死,或是中世纪的没落,或是股票债券,或是景观花园,卡罗尔都没有向内森吐露过一次——不管是用英语还是法语。她不会向如他这样的儿子敞开心怀,更不会向如他这样好斗的愤青小说家敞开心怀。但是卡罗尔又一如既往地不愿和任何人争吵,因此亨利才把她留在这里处理棘手的问题——决定兄弟俩对母亲梳妆台里各种物品的所有权。也许亨利留下她,是为了处理另一件棘手的问题——为了别的女人——也许是个新的女人,抑或就是以前那个——老婆远在佛罗里达,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和这女人在一起多待几天。那可真是一篇可以堪称典范的悼词,任何称赞都不为过——祖克曼也并非是想质疑他弟弟悲痛心情的诚意;毕竟亨利只是个普通人,不管他如何以英勇气概掩盖这个事实。的确,一个拥有亨利那种虔诚孝心的儿子在经历这样彻底的突然打击后,也许也会寻求一种让人眩晕、湮没一切的生理快感,而这些绝对不是任何妻子可以提供的,不管这个妻子有没有博士学位。
两小时后,祖克曼出了门,拎着他过夜的袋子和编织指南。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本硬皮封面的书,和他曾用来记笔记的学校作文本差不多大小。卡罗尔在内衣抽屉的底部发现了这本书,放在几盒还未拆封的冬季手套下面。书的封面上用粉红色的蜡笔画着一个熟睡的小婴儿,长着天使般的金色卷发、纤长睫毛和肉嘟嘟的小脸蛋;弄皱的床单旁躺着一只空空的瓶子,小婴儿的一只小拳头半握着放在它微翘的粉红色小嘴旁。这本书的名字叫“宝宝成长日记”。封面的底部印着他出生的医院名。《宝宝成长日记》一定是在他出生后不久,医生在病房里给她的。由于使用次数过多,装订处已经松散,她又用透明胶把封面粘好了——那是两条陈旧的胶带,几十年来已经变成黄褐色,在打开书页的同时在书脊处裂开了,祖克曼看到封里印着他出生一周时留下的小脚印。在第一页,他的母亲用她充满对称美的笔迹一一记录了他出生的细节——哪一天,几点钟,父母姓名以及接生的医生;在第二页的标题“宝宝成长记录点滴”下面,记录了他一周岁以来每周的重量变化,他第一次抬头的日期,第一次坐起来的日期,还有他第一次爬,第一次独自站立,第一次开口说话,第一次走路,第一次掉牙。然后是目录——关于如何照料和训练新生儿的“守则”竟然长达一百多页。“照看婴儿是一门伟大的艺术,”书中这样告诫初为人母者;“……这些守则都是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通过多年实践总结的……”祖克曼把公文包放在电梯的地板上,开始逐页翻阅。“应让婴儿在上午于太阳底下睡觉……要给婴儿称重,先要把他的衣服全部脱掉……给婴儿洗澡后,用柔软温暖的毛巾将之擦干,同时轻轻拍打其皮肤……最适合婴儿的袜子是棉质的……新生儿窒息主要有两种情况……早晨是最适合和婴儿玩耍的时段……”
这时,电梯停止,电梯门随之打开,但祖克曼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标题为“喂养”的某一页上,页面正中有一小滴无色的污渍。“双乳的奶水每隔二十四小时必须清空一次,以保证奶水的供给。如何用手来挤干奶水……”
这页纸上的污渍一定就是他母亲的乳汁。他并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过他可不是要上交论文的建筑师:他是她的儿子,学会了如何仰仗她的身体生活,而这个身体现在却埋在土里,他不需要什么证据。他对她说过的第一个字,是在一九三四年三月三日——而他对她在电话里说的最后一个字,是上周日——假如他选择相信一个年轻的妈妈在学习如何挤出多余乳汁的时候,其中一滴落在了这本书上,谁又敢反驳他?他闭上眼睛,把舌头放在那页纸上,而等他再度睁开眼睛时,发现电梯门口对面有个消瘦的老太太,正有气无力地拄着铝制的拐杖,从大厅另一头盯着他看。好吧,如果她知道她刚才看到了什么的话,她一定会告诉这幢楼里的所有人。
大厅里有一块招贴板,可以申请报名参加在拜尔港宾馆举行的以色列兄弟大会,板的旁边是一张用蜡笔写的通知,关于在公寓大厅举办由大楼的社交委员会资助的光明节[29]聚会,已然过了时效。他经过银行的信箱,然后转回来找她的信箱。“祖克曼S./414。”他放下公文包,把那本育婴指南放在旁边,用手指轻轻拂过名牌上突出的字母。一战开始的时候,她才十岁。战争结束时,她十四岁。股票市场崩盘时,她二十五岁。而我出生的时候,她二十九岁;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她三十七岁。当艾森豪威尔进攻欧洲时,她刚好是我现在这个年纪……但这些都无法回答小孩子从小就会问的那个问题:妈妈到哪里去了。
一天之前,亨利已经告诉邮局让他们把她的所有信件邮寄到南奥兰治。但现在信箱底部还躺着一张素面的白色信封,也许是早上哪个邻居刚刚投进来的吊唁信。内森在夹克口袋里放着母亲家里的一组备用钥匙;上面还挂着她写的小标签,“备用钥匙”。他用其中最小的一把打开了邮箱。信封上没有写地址,里面是一张浅绿色的索引卡,上面是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故意用印刷体书写的钢笔字迹:
你老娘在地狱给人口交——
你也赶紧滚下去陪她!
这是你自找的。
你众多敌人中的一位
你才下地狱去吧。这行为她甚至在世时都没干过,你这愚蠢的狗娘养的。是谁写了这个给他?最迅速找到答案的方法是上楼去问艾丝特。每个人的底细她都一清二楚。她对报复行为也并不反感;事实上她的成功都是建立在这之上的。他们可以一起查看整个楼的号码簿,直到艾丝特找出到底是谁,是住在哪个房间的哪个人,然后他就可以去迈耶·兰斯基酒店花钱找一个侍者领班给他帮个小忙。与其飞回纽约把这张绿色索引卡放到“母亲之死”的文档下,何不这样做呢?你不可能永远都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作家,空有一腔激情却只能将之转变为写作中的各种角色。他愿意花上几千块,让写下这三十四个字的十指被某个白痴的靴子踩得稀巴烂。而这一切,你也许很轻易用宾馆的俱乐部会员卡就能做到。
只是,那即将被踩烂的到底是谁的十指呢?万一犯人是某些意想不到的人,那将是怎样的喜剧场景啊——比如曾被母亲传授过如何叠衣服的某个鳏夫,或者那个在祖克曼帮母亲浇花时从停车场朝他挥手的老头?
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这样想着,径直飞回纽约。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物,鬼鬼祟祟地报复,偷偷摸摸地预谋,躲在虚幻的面具之后毫无理由地惩罚他挚爱的母亲。对还是错?这如果是在学校的辩论赛上,身处任何一方他都可以据理力争。
一切都没了。母亲,父亲,弟弟,出生地,写作主题,健康,头发——以及按照批评家米尔顿·阿佩尔的说法——他的才华。不过按阿佩尔的说法,他也根本没多少才华可以失去。《调查》是本有关犹太文化的月刊杂志,十五年前曾经发表过祖克曼的早期作品。而阿佩尔在那时就已经对祖克曼的写作事业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言语之激烈,可以让曾抨击过麦克白的麦克德夫[30]都相形见绌。祖克曼能在初次征战只被斩首,已经算是幸运。对阿佩尔来说,首级算不得什么;他最喜欢的是把你五马分尸。
祖克曼并不认识阿佩尔。他们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八月在长岛的斯普林斯,各自在巴恩斯霍尔海滩上漫步,然后是在一个大型大学艺术节上短暂地见到了对方,当时他们坐在不同的评委席上。他们的这几次会面是阿佩尔在周日的《泰晤士报》上评论祖克曼的第一本书之后的几年发生的。那篇评论让他感到无比激动。在一九五九年的《泰晤士报》上,这个时年二十六岁的作家在阿佩尔看来简直像个神童,《高等教育》的故事“新鲜,权威,确切”——跟阿佩尔所熟知的那些吵嚷着要进警察局的美国裔犹太人相比实在太过直率:因为祖克曼认识的那个世界在年轻作家的想象中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改变,而他写的这本书是如此新鲜,最终对阿佩尔来说,与其说是一件艺术品,还不如说是一篇社会文献。
十四年来,随着《卡诺夫斯基》的成功,阿佩尔重新评判了祖克曼的“案例”:在《高等教育》中表现出来的犹太人形象已经被别有用心的粗俗想象扭曲到世人都认不出的地步,完全无视现实主义小说的信条,彻底背离了真实。除了是个具备可读性的故事之外,他的第一部作品倾向性明显,简直是堆垃圾,通篇漫无目标,充满敌意。而此后的三部作品完全没有弥补这些的意图——这些小说卑鄙沉闷、高高在上,以藐视的态度看待深深的犹太情结。除了讽刺漫画以外,根本不存在祖克曼笔下描绘的犹太人;文学可以给人以愉悦,因此事实上这些书根本算不上什么文学书籍,最多只能算做次文学,服务于新兴的“解放了”的中产阶级,服务于所谓的“观众”,而非认真的读者。尽管其本人并不一定是个彻底的倒犹派,祖克曼显然也并非犹太人之友:《卡诺夫斯基》赤裸裸地证明了这一点。
祖克曼对这一切早有耳闻——通常都是在《调查》杂志里,这杂志他已经早就不感兴趣了——但他努力让自己能保持理性十五分钟。他觉得我不懂幽默。好吧,但是我写作又不是要让他大笑。他认为我描写犹太人的生活是为了贬低他们。他认为我是放低姿态去取悦大众。对他来说这是一种亵渎。在嬉笑中宣扬异端邪说。他认为我“自视甚高”并且“人品败坏”,没了。好吧,也没人强迫他不这么想。反正我也从没把自己当成是埃利·威塞尔。
但等到理性的十五分钟过去,他的心里重新充满了震惊、愤怒和悲伤,与其说是因为阿佩尔的重新评判,不如说是因为由此带来的口诛笔伐,以及来自四方的谴责和声讨。这一切让祖克曼感到厌烦。无一例外最让他感到受伤的是,米尔顿·阿佩尔本人在他之前,就已经被公认为是犹太裔的神童,他是拉夫[31]的《党派评论》的编辑,在兰塞姆[32]的印第安纳大学的文学院教书,已经发表了几篇关于欧洲现代主义的论文,分析了正在迅速传播的美国大众文化;而祖克曼那时还在上高中,从菲利普·怀利[33]和他的芬妮·雷恩[34]那儿接受叛乱训练。五十年代初,祖克曼在迪克斯堡服役了两年,期间写出了一篇十五页的《军中来信》,描述了刚从朝鲜半岛归来的黑人干部、重新归队服现役的白人指挥官和像他那样的年轻大学生入伍者之间浓浓的阶级敌意。尽管这篇文章被《党派评论》退了回来,但随手稿寄回的还有一封短柬。他看到这短柬的时候兴奋莫名,简直像收到了采用通知书一样。短简上写着:“多多钻研奥威尔,下回再试一次。米·阿。”
阿佩尔自己在早期《党派评论》上发表过许多文章,其中一篇是他刚从二战战场返回后写的。这篇文章在五十年代芝加哥大学祖克曼的朋友圈中极受推崇。就他们所知,至今无人能如此毫无悔歉地描写出价值观一直和美国文化对着干的粗鲁犹太籍父亲与书呆子气十足又神经质的美国儿子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阿佩尔将这一主题推到超越道德的高度,成为一个关于宿命论的话题。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接受对方的观点——这是思想品性的冲突。每次祖克曼在新泽西度过鼻青脸肿的假期后返校时,他总会从名为“米尔顿·阿佩尔(1918— )”的文件夹里拿出那篇文章的复印件,从头再读一遍,为的是从与家族渐行渐远中重获展望。他并不孤独……他是一种社会类型……他和父亲的争斗是悲剧的必然性……
的确,阿佩尔结合自身早年经历描绘的知识分子型犹太裔男孩的痛苦挣扎,在祖克曼看来比他自己的经历更糟糕。也许是因为有些男孩想得更多更深,也许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更加愚昧。不管是哪一种缘由,阿佩尔都没有将这种痛苦渺小化。疏离,漂泊,痛苦,困惑,沉思,折磨,软弱——这些词让人恍然以为描绘的是密西西比河上做苦力的囚犯们的内心世界,而不是一个崇拜书本的少年面对愚昧无知的父亲时的困境。当然,祖克曼在二十岁的时候,并没有感受到折磨加软弱加痛苦——他只不过希望父亲能稍微放下“父亲”的架子而已。尽管这篇文章给他带来了慰藉,祖克曼还是忍不住觉得这些冲突之中的喜剧感也许比阿佩尔本人预计的要来得多。
否则,阿佩尔的成长过程很可能比他自己的更令人丧气,而年轻的阿佩尔则是今后也被他自己归类为“案例”的那种人。对阿佩尔来说,在他的青年时代,有一个以拉马车为生、只会用意第绪语跟他交流的父亲,是一桩奇耻大辱。而等他到了二十多岁,等儿子能够脱离这种贫困的移民之家,并在文坛拥有一席之地的时候,父亲却完全不理解他为何要走上这条路,更不理解他将走向何方。父子俩互相怒骂、吼叫、哭喊、掀桌子、摔门,直到事情演变至此,年轻的米尔顿才离开了家。而另一方面,祖克曼有这样一个父亲,他会说英语,是纽瓦克市中心一家诊所的足部疾病专家,从他的办公室窗口往外看,可以看到栽种在华盛顿公园里的悬铃树;同时,这个父亲还读过美国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所写的《柏林日记》[35],以及温德尔·威尔基的《天下一家》[36],并为自己跟得上时代潮流而自豪万分;此外,他公共意识强,消息灵通。诚然,他所从事的领域给病人以纯粹医学上的建议较少,但毋庸置疑他是那个领域的专家,这在他的家族里可是第一个。他的四个哥哥不是零售店主就是推销员;祖克曼医生是几个孩子中第一个拥有超过美国小学以上学历的。祖克曼的问题在于,他的父亲对于他的情况一知半解。他们也怒骂,也吼叫,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会坐下来相互理论,因此这样的争论就没完没了。谈谈什么是折磨吧。对一个儿子来说,与其虔诚地坐下来理论一些根本没什么好理论的东西,真不如一刀杀死老父后踩着他的内脏走出门去来得更为仁慈。
祖克曼在迪克斯堡服役时,阿佩尔出版了他自己翻译的意第绪语小说选集。祖克曼万万没有料到,在发表了那篇充满苦痛、冲突、宣告作者和犹太背景划清界限的文章之后,阿佩尔会有这样的举动。也正是这些批评文章,自此之后不仅为阿佩尔在季刊中的名气奠定了基础,还让他不用攻读更高学位就在新学院大学获取了讲师职称,此后更是在哈得孙河上的巴德学院获得了教职。他开始写各种作家评论:加缪[37]、凯斯特勒[38]、维尔加[39]、高尔基、梅尔维尔、惠特曼,还有德莱塞;写关于艾森豪威尔新闻发布会[40]上表现出来的内在个性,以及阿尔杰·希斯[41]的心理分析——他几乎无所不写,除了他父亲每天骂骂咧咧的那些话语。而这显然不可能是因为犹太人躲了起来。好辩的姿态,过度的敏感,断绝和社区的联系,喜欢把社会实践当做梦境或一件艺术品细致分析——对祖克曼来说,这些是三四十岁的犹太知识分子的标志,他本人正是据此建立他自己的思维模式。阅读阿佩尔以及他那代人刊登在季刊上的文章和小说——描写比他父亲晚来十多年的移民家庭里的犹太儿子——只能让他更加确信自己在芝加哥大学上学时的最初感受:在美国的犹太移民家庭里长大,就像是在贫民窟里获得一张可以通往自由思想世界的门票。没有古老国家的羁绊,没有像意大利人、爱尔兰人或波兰人那样教堂的禁锢,没有上几代的美国祖先逼迫你选择美国式生活。或让你因盲目的忠诚而对那些畸形现象视而不见,你想读什么就可以读什么,想写什么就可以随意书写什么。疏离感?那只不过是“获得自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一个从犹太人之中获得自由的犹太人——但唯一的方法是不断提醒自己是犹太人。这是一个令人震颤的悖论。
不过,尽管阿佩尔最初想编写意第绪语小说集的动机很可能纯粹是出于兴奋——他发现这种被他父亲粗俗地使用的语言竟然有如此大的表现力——但或许也含有刻意鼓动的意图。这看起来远非宣告天才儿子归宗认祖那样温情真诚,其实反而是一种针锋相对的立场:至少祖克曼认为,这个立场反对主张社会同化者的隐秘耻辱,反对对犹太怀旧者的形象扭曲,反对无聊无情的新兴市郊信念——其最振奋人心的立场,就是反对这些著名英语文学系学者自命不凡、居高临下的态度,犹太裔文人杂种式的谈吐和叫春般的音调,直到昨天都被尖锐地排除在英语文学无懈可击的基督教等级之外。在阿佩尔这个焦躁不安、想法初具雏形的年轻崇拜者看来,这些意第绪语作家的复活意味着某种强大的反叛行为,这是为了削弱文选编者自己早期反叛行为而让自己变得更为可敬的反叛。犹太人解放了,这只自由了的动物被自己不竭的新欲望搅得狂喜激动,禁不住抬起前腿暴跳嘶鸣,疯狂撕咬自己的尾巴,即便在疼得尖声吼出痛苦的字句时,也不忘尽情享受自己迷人的滋味。
读了阿佩尔的意第绪语小说集后,祖克曼连夜奔向纽约,在第四大道的书店里四处搜寻。平常他总是在书店里买一摞一摞的“现代文库”书籍,每本二十五美分。而那天他拼命翻找,直到他找到一本二手意第绪语语法书以及一本英语—意第绪语词典。他买下这两本书,带回迪克斯堡,在食堂吃完饭后回到安静又空无一人的办公室,白天他一般在这里为新闻发布官写新闻稿。他坐在书桌前学习意第绪语。他觉得如果每天晚上学一课,那等到他退伍之时,应该就可以读懂他的文学先人们所写的原文了。最终,这样的学习坚持了六周。
祖克曼脑海里对阿佩尔外表的印象只停留在六十年代中期那模糊的影子上。圆脸,戴眼镜,有点高,略微秃顶——他只记得那么多。也许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如他的思想来得重要。但对他妻子的印象则要深刻得多。他还和那个美丽优雅、肤色稍暗的女人在一起吗?他们曾一起手挽手地走在巴恩斯霍尔沙滩上。祖克曼记得当时一度有关于婚外情的传言。那么她是被抛弃的那个还是被珍视的那个?按照《调查》杂志里的作者生平简介,米尔顿·阿佩尔在暂别纽约大学的教授生涯后,曾在哈佛大学待过一年。当文学界的曼哈顿谈到阿佩尔时,祖克曼总觉得人们的语气里充满了不同寻常的热情和尊敬。他不可能找到任何对这个混蛋心怀怨恨的人。他四处踅摸,却一无所获。这里可是曼哈顿啊。真难以想象。据说阿佩尔有一个反传统文化的女儿,从斯沃斯莫尔学院退学,还嗑药。很好。这肯定会让他痛不欲生。后来又有人说米尔顿因肾结石住进了波士顿医院。祖克曼将很乐意看到这些小石头的运行过程。有人说一个朋友看到阿佩尔在剑桥拄着拐杖走路。肾结石的后遗症?万岁。这满足了他心里小小的恶意。恶意?他很愤怒,尤其是当他得知,阿佩尔在出版《内森·祖克曼案例》之前,还曾到处巡演,在各个大学讲坛告诉学生和教授这个作家是多么可恶。然后,祖克曼听说《调查》杂志曾收到过一封为他辩解的信。这封信阿佩尔写了一行驳斥的话就给打发了,而信的作者却是祖克曼某个夏天在面包房里曾睡过的女人。好吧,当时他过得很愉快,但是其他支持者都哪里去了?那些有影响力的同盟者呢?作家们不应该——他们不只自己告诉自己不应该,所有不是作家的人也应不断地提醒他们——作家当然不应该对此耿耿于怀,但他们有时候确实也会把这些事暗自记在心里。阿佩尔的攻击——不,阿佩尔整个人从里到外,他那整个令人愤怒的肉体存在——是他现在唯一能集中精神思考的事(除了他的痛苦和情人们之外)。
那个白痴给一帮傻瓜带来了慰藉!就因为无懈可击的阿佩尔做出了高雅的定论,那些仇外者,那些神经过敏、盲目爱国又市侩平庸的犹太人们对祖克曼的评价就被世人认为是中肯正确的。这些犹太人,他们对政治的评论、娱乐消遣、社交安排,他们在餐桌边的粗俗谈话,全都让这位“令人尊敬”的教授无法容忍,连十秒钟都容忍不了。他们那些低级趣味本身就令阿佩尔作呕;他们对犹太消遣的趣味成了他简短檄文的主题,他仍安分守己地在文化期刊的最后几页发表此类文章。他们也无法长期容忍阿佩尔。他对于他们无害的娱乐追求所作的严厉道德剖析——如果这些话不是在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的杂志上发表,而是在基督教青年会的牌桌上说出口——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刺耳。他对他们最喜爱的节目的谴责,则无疑等同于反犹太意识。噢,他对那些喜爱那个低级平庸废物的成功犹太人态度严苛。有了米尔顿·阿佩尔做参照物,祖克曼在那些人眼中形象应该会更好。这真是个大笑话。祖克曼是在热爱那个废物的阶层中长大的,一生都对他们熟悉得像家人一样,和他们一起访友,和他们一起吃饭,和他们开玩笑,一连几个小时倾听他们的意见,而那时阿佩尔正在他的编辑部里和菲利普·拉夫争辩,或是在约翰·克劳·兰塞姆这边假装绅士。祖克曼仍旧了解他们。他还知道,即使是在他最具讽刺意味的少年作品里,也没有一处能和阿佩尔对那些在百老汇证实自己“犹太性”的观众的厌恶和轻视相提并论。这一切祖克曼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噢,这是对待憎恨对象所应具备的常识:他用他自己的罪行来起诉你,在你身上斥责他自己。阿佩尔厌恶那些在熟食店做礼拜又热爱《屋顶上的小提琴手》[42]的乐天派民众,这种厌恶远超祖克曼所写的最恶毒的篇什。为什么祖克曼能如此肯定?因为他恨阿佩尔,这就是理由。他恨阿佩尔,并且永远也不会忘记或原谅他的攻击。
迟早有一天,每一个作家都会面临长达两千、三千甚至五千字的猛烈抨击,使得他不仅仅灼痛七十二小时,而且让他一辈子都隐痛不已。祖克曼此刻正在经历这一切:在他值得借鉴的仓库里珍藏所有恶意的评论,直到他死去,这些评论就如他在高中英语课上背得滚瓜烂熟的两首诗歌:《阿布·本·阿德罕姆》[43]和《安娜贝尔·李》[44]那样,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永远无法抹消。
《调查》杂志刊登阿佩尔的短文——以及祖克曼恨意的爆发——是在一九七三年五月。十月,五千辆埃及和叙利亚的坦克在犹太教赎罪日[45]那天下午开进了以色列。以色列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三周后他们就击败了阿拉伯军队,并逼近大马士革和开罗的郊区。可就在举国欢庆胜利之后,以色列人却失败了:联合国安理会、欧洲通讯社,甚至美国国会,都强烈谴责犹太人对他国的侵略。而在拼命搜寻盟友的过程中,米尔顿·阿佩尔转向言辞最反叛的犹太作家,求文支持犹太国。
阿佩尔并没有直接求助,而是通过他们都认识的一个人,伊万·菲尔特,此人曾在纽约大学担任阿佩尔的助教。而祖克曼是在艺术家聚集区认识菲尔特的,还在一年前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出版商。菲尔特的第一部小说即将出版,封套上还有一段祖克曼的激赏嘉言。菲尔特的写作主题是六十年代毁灭性的愤怒,这种傲慢的无政府主义和醉生梦死的放荡行径甚至摧毁了前途最渺茫的美国人的生活,而林登·约翰逊总统则在忙于蹂躏越南以扩大势力范围。这本书和菲尔特本人一样稚嫩粗糙,但是,哎,好歹蛮横程度只有其本人的一半;据祖克曼猜想,如果他能把自己这种骄傲自大在文章中充分表现出来,放弃他那半调子的客观性,放弃对道德主题拖泥带水的推崇,伊万·菲尔特说不定能成为疯狂恶毒一派的真正艺术家。祖克曼写信给菲尔特,称后者的作品一定会名留青史,成为偏执狂的编年史——即使他的小说做不到,他写的信也一定能做到。至于文中那些鲁莽自大的过度自信以及流于浮夸的自我中心主义到底为这场拉锯战提供了多少保护,则依然有待观察:菲尔特刚满二十七岁,他的文学生涯才刚刚开始。
写于锡拉丘兹,1973年12月1日
内森——
随信附上本人与M.阿佩尔关于祖克曼事件往来信件中一个段落的复印件。(其余有关波士顿大学的空职一事,先前我曾请他——现在我请你——给予我支持。)十天前我在波士顿时,顺道在他的哈佛讲坛稍作停留。从几周前报纸对他失去兴趣以后就没再听到什么风声了。他告诉我他读了一章,但对“这种幽默想要表现什么”无法“做出回应”。我怕他只是想把一切东西的“威望”外衣撕掉。我问他这样有何不可,但他毫无谈话的兴趣,说他对我的书不再有什么印象,他的思路完全不在小说上,全在以色列的敌人身上了。“他们会很乐意把我们全部干掉的,”他跟我说。我告诉他我看任何事都是这样。后来我又提到了以色列,“谁会不担心呢?”他以为我想从中牟利——想拿这个写个剧本。所以我就针对你遭到他抨击的事进行了激烈的反驳。他说如果我想辩论,可以写给杂志。他现在没有精力或意图来干这个——“我脑子里想的都是别的事。”离开的时候,我又补充说,要说犹太人中有谁关心以色列,那个人一定就是你。给你的复印件中有他对我临别时撂下的这句狠话的反应。一个文明的世界都知道像他这样知名的偏执狂对这种事的回应会有多快。不知道这会在你这样拥有仁爱灵魂的人的心里激起怎样的愿望,来为你的良心申辩。
供你发泄的公共厕所
伊·菲
“隐忍的怒火,稀世的珍品”;这是年轻的菲尔特博士就祖克曼的痛苦根源所说的话。菲尔特初次听到这个消息是在祖克曼被迫住院一周的前一年,他从锡拉丘兹打来电话询问怎么回事,并在路过纽约附近时前来拜访了他。在门厅里,这个穿着高中生连帽防风卫衣的年轻人抓住祖克曼的胳膊——这条胳膊的力量正在日渐衰弱——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宣布了他的这个判断。
菲尔特的身材如码头工人一样健壮,像马戏团的大力士一样昂首阔步地来回走着,身上的衣服层层叠叠,像个种田的农民,平凡的脸上表情如犯罪高手那样高深莫测。短小的脖子,宽厚的脊背,相当具有减震功能的双腿——把他卷起来,你完全可以把他塞到加农炮里当炮弹用。锡拉丘兹的英语系里一定有不少人拿着火柴和火药在排队等着想把他从炮筒里射出去。但伊万对此并不在乎。他早已弄清了伊万·菲尔特和其同胞之间的合理关系。祖克曼在二十七岁的时候也是如此,即卓尔不群。就像斯威夫特、陀斯妥耶夫斯基、乔伊斯还有福楼拜那样。顽固倔强的独立自我。毫不动摇的藐视一切。危险重重的自由率真。不,身处惊雷之中。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第八十一街碰面。菲尔特刚踏入起居室,就开始脱掉他身上的夹克,他的帽子,以及穿在卫衣里面各种各样的旧毛衣,直到只剩一件T恤。接着他开始大声赞美起他所看到的一切:“天鹅绒窗帘;波斯地毯;古色古香的壁炉台;头顶上是雕刻精美的石膏,底下是铮铮发亮的拼花地板。啊,但同时又如此符合苦行者的起居。没有一丝享乐主义的痕迹,但是却有一点——舒适。非常优雅的低调装潢,内森。这是个富裕修道士的公寓。”
但是比起菲尔特对装潢的这番讽刺性评价,祖克曼对他的那句诊断更感兴趣。总是不断地有人进行分析诊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个疾病有上千种含义。他们把这种痛苦当做他的第五本书来阅读分析。
“隐忍的怒火?”祖克曼问他。“你这想法是哪来的?”
“《卡诺夫斯基》。发泄你无处宣泄的怒气,这是一条无与伦比的渠道。你的愤怒简直像洪水一样不可阻挡——你这血肉之躯根本装不下如此高涨的怒火。但是,在作品之外,你却表现得几乎毫无存在感。简直就是‘中庸’这个词的代言人。总之,你的作品比你本身散发出更多的现实气息。我第一次看见你是在你去艺术家聚集区吃饭的那个晚上,当月最闪亮的来宾。我跟小吉娜——就是那个女同性恋诗人——说:‘我打赌这家伙在他这些畅销书之外肯定从来没发过火。’是不是?你知道怎么发火吗?”
“你比我强硬,伊万。”
“这是相对‘我比你卑鄙’来说,更为委婉的说法而已。”
“那在写作之外,你又会在什么时候发火呢?”
“我会在想摆脱某人的时候发火。他们挡着我的路了。怒火是一把枪。我瞄准,然后开火,一直射击,直到所有挡路的都消失。我不论是在写作时还是在写作之外,都像你在写作时那样的状态。你在现实中会三缄其口。我是什么都说。”
此刻,菲尔特身上所有的衣服都已剥了下来,散乱地扔在地板上,使得这个“富裕修道士”的公寓看起来好像被洗劫过一样。
“那么,”祖克曼问,“你在说某些话的时候,是真心相信自己所说的吗?”
菲尔特坐在沙发上盯视着他,仿佛祖克曼精神错乱了一般。“我到底相信与否并不重要。像你这样一个好兵,是没法了解这点的。关键是要让别人相信。你是个好兵。你认真取悦反方的观点。你做那一切的方法很对头。你不得不这么做。你总是感到很惊讶,为什么你把自己阴暗内心生活的秘密掏出来给大家看会激怒那么多人。你很震惊。你很伤心。你搞不懂为什么你会招致这样的反感。而让我搞不懂的是你居然会在意这一切。你,因为这种事而一蹶不振!还想要求得到男人的尊敬和女人的爱抚。还想得到老爸的赞同和老妈的怜爱。内森·祖克曼!谁会相信?”
“那你呢,你就什么都不需要吗?你相信是那样?”
“我当然不会让罪恶感无孔不入,不像你们这种好兵那样。这没什么啊,所谓的罪恶感——只是自我放纵的结果而已。他们鄙视我?他们辱骂我?他们不同意?那再好不过了。上礼拜有个姑娘在我的住处自寻短见。带着她自己的药片跑到我这倒了一杯水。趁我下午给那帮笨蛋上课的时候吞下了那些药。我发现她的时候简直快气疯了。我打电话叫了救护车,但要让我跟她走就是活见鬼了。要是她死了怎么办?我是无所谓的。要是她真想死,那就让她去死好了。我不挡他们的路,别人也别想挡我的路。我说:‘不,我受够了——这不是我想要的。’然后我开始开火,直到那些讨厌的东西消失。你从别人那里所需要得到的只是金钱——其他的你就自便吧。”
“多谢您的教导。”
“别谢我,”菲尔特立刻说。“我是上高中的时候,看了你写的文章学会的。怒火。瞄准,开火,不停地开火直到他们消失。你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健康的作家的。”
阿佩尔的短评被菲尔特复印后寄给了身在纽约的祖克曼: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做些什么——犹太人先是毁于毒气,现在又可能要毁于石油。纽约有太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感到耻辱:仿佛他们的割礼是出于别的原因才进行的。那些指责越南战争的人对以色列倒没有什么说法(只有几个人例外)。但是,考虑到公众意见的重要性,或者说为了达成其中的一小部分,让我来提个建议,也许这会激怒你,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你为什么不让你的朋友内特·祖克曼给《纽约时报》的专栏版代表以色列写点东西呢?他很容易办得到。如果我在那儿支持以色列,那称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只会是预料之中的。但如果祖克曼能在那上面直抒胸臆,那就能称为新闻了,因为他在那些对他人毫不关心的公众之中有些许威望。也许他曾经谈论过这件事,但我从来没看见过。又或者他仍然如同《卡诺夫斯基》里说的那样,他觉得可以让犹太人带着他们的历史伤痛去吃屎?(是的,我知道作家和其笔下人物是不同的;但我也知道成年人不该否认这其实和老师告诉学生的不一样。)无论如何,撇开我对他这种观点的敌意态度不谈,我真诚地相信,他要是想公开坦诚地谈谈,倒还有点意思。我觉得我们已经面临一种困境,全世界都在准备干掉犹太人。在这种时刻,即使是犹太人中最独立孤傲的人也应该站出来说几句话。
好吧,现在他的怒火已经出离书本之外了。中庸?从没听过这个词。他有《卡诺夫斯基》的翻印本。难道他在书里真的写过让犹太人把他们在历史上的遭遇贴在屁股上之类的话?那么深刻的感情就这样弃之如敝屣?他在自己的书里寻找让阿佩尔如此憎恶的文字来源,结果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地方都这样写:有两千字描写半歇斯底里地反抗家庭对民族困境的狂热,其中的倒数第二行是卡诺夫斯基十四岁时在卧室里对他的姐姐发表的独立宣言。
因此:阿佩尔没有被大人教育小孩的话骗倒,把作者归为患有幽闭恐惧症而反叛呐喊的十四岁少年。这就是一个职业文学评论家的结论?不,不——这对处于险境中的犹太人来说是个过激的好辩分子。这封信大可以是出自《卡诺夫斯基》里的父亲之手。可以是出自他自己的亲生父亲。要是用意第绪语,甚至可能出自阿佩尔那个文盲父亲,要不是他把年轻的米尔顿逼到比卡诺夫斯基更疯狂的境地,可能早就让米尔顿心碎了。
他像个职业诉讼当事人那样潜心钻研那段评论,沉浸在愤怒中。接着他打电话给还在学校上课的戴安娜。需要她来给自己打字。必须立刻见到她。怒火是一把枪,而他已经准备开火。
戴安娜·拉瑟弗德是一个在芬奇上学的学生,那是一所给富家女设立的大学,尼克松总统也曾将爱女特里西娅送到那里读书。祖克曼和戴安娜初次相遇时,他正在寄信。当时她穿着一身标准的牛仔装,裤子和上衣在里奥格兰德河里烈日曝晒下的石头上毫无知觉地被拍打,然后用船一路向北运到了邦威特百货公司。“祖克曼先生,”她边说边用手拍他的肩膀,后者正把一封信扔进信筒里,“我是校报的,可以采访你吗?”而就在几码远的地方,她的两个室友正因为她的鲁莽大胆而显得局促不安。这很显然是校园里才会出场的人物角色。“你给校报写稿?”他问。“没有。”回应他的是一个大大的坦诚的微笑。坦诚,是真的吗?二十岁已经可以用谎言骗人了。“你跟我一起走回去吧,”他说,“我们可以谈谈。”“太好了,”这个角色回答。“像你这样聪明的女孩在芬奇这种地方做什么?”“我家人认为我应该学习如何在穿裙子时交叠双腿。”但是等他们走到离街区五十英尺远的大门口,他问她是否愿意上去坐坐,她的大胆消失无踪,她迅速溜回同伴之中。
第二天下午,门铃嗡嗡地响了,他从对讲机里询问来者是谁。“我是那个不在校报工作的女孩。”他打开门让她进来时,发现她的手一直在颤抖。她点燃一支烟,接着脱掉外套,还不等招呼,就开始翻看主人家的书本和图片。她在每间屋子里都拿起各种东西翻看。祖克曼跟在后面。
在书房里,她问:“你这里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不放整齐的吗?”
“只有你了。”
“你看,只要你一开始过分讥讽,就没法争论了。”她的声音有些发抖,但她仍然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害怕像我这样的人。”
等他们再度回到客厅,他把她的外套从沙发上拿起来,在挂到衣柜里之前瞟了一眼商标。在米兰买的。让某人花了上万的里拉。
“你总是那么鲁莽吗?”他问。
“我正在写一篇关于你的论文。”她坐在沙发角上,又点燃了一支香烟。“骗你的。这不是真的。”
“你是来这里玩大冒险的吧。”
“我觉得你应该是我能够交谈的对象。”
“谈什么?”
“男人。我实在受不了他们了。”
他给俩人都倒了些咖啡,她开始说她的男朋友,一个法学院学生。他常常忽视她的存在,而她搞不清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个男友在半夜三更打电话来,哭着说他不想再看到她,但又不愿意失去她。最后她写了封信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年轻,”她告诉祖克曼,“我想做爱。而他不想,这让我觉得很不爽。”
戴安娜是个修长苗条的姑娘,臀部狭小,胸部小而尖,还有一头充满男孩子气的深色卷发。她的下巴有如小孩一般圆润,还有一双同样孩子气的、印第安人一般的眼睛。她的身材凹凸有致,柔和又不失棱角,要是不撅嘴的话,绝对称不上是难看的;只要她一开始抱怨,嘴角就会出现《穷途末路》[46]中那些年轻演员的表情。她身上穿的衣服也像童装:黑色的紧身连衣裤,紧窄的麂皮裙,还有一双为了震住其他女孩而从妈妈的衣柜里偷拿的黑色鱼嘴高跟鞋,上面有根镶满亮片的带子。她长了一张娃娃脸,但微笑时却有着成熟的吸引力。而当她大笑的时候,又像一个看透一切却依然出淤泥不染的人,一个年过半百的幸运女人。
而让她见识了一切并幸存下来的是这些男人。他们自她十岁起就对她展开了不懈的追求。
“你都活了半辈子了,”他说。“你都学到什么了?”
“一切。他们想射在你的头发上,他们想打你的屁股,他们想在上班时打电话来让你在做作业时自慰。我对男人没什么幻想,祖克曼先生。自从我上七年级开始,父亲的一个朋友每个月都打电话给我。他对他的妻子和孩子好得不得了,但却从我十二岁开始一直给我打电话。他总是伪装他的声音,而每次都问同样的事:‘你想如何骑我的老二?’”
“那你怎么办呢?”
“一开始,我除了傻傻地听他说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吓坏了。后来我买了只哨子,对着话筒猛吹。我是想让他鼓膜震破。结果当我真的吹哨子的时候,他只是哈哈大笑。这好像让他更加性致高昂。这事到现在也有八年了。他每个月给上学的我打一次电话。‘你想如何骑我的老二?’后来我跟他说:‘就这样?没了?’他不回答。他不需要回答。因为这就够了。根本用不着做。只要说说就行。跟我说。”
“每个月,持续八年,而你除了买了只哨子以外什么也没做?”
“那我应该怎么做呢,报警?”
“你十岁的时候发生什么了?”
“我们家的司机载我去学校的时候曾经玩弄过我。”
“这是真的?”
“《卡诺夫斯基》的作者问我这是不是真的?”
“呃,你也许会为了哗众取宠而编造这种事。很多人都这么干。”
“我向你保证,只有作家才会编造故事,而不是女人。”
一小时后,他有种错觉,仿佛谭波尔从孟菲斯市跑来跟纳撒尼尔·霍桑[47]谈论金鱼眼[48]。他目瞪口呆。要相信她描述的她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有点难度——要相信她口中曾经的自己也有难度。“那你的父母呢?”他问。“他们对于你和所有这些可怕男人的令人不寒而栗的冒险有什么看法?”
“父母?”她噌地一下站起来,好像被这个词从柔软的沙发垫上弹起来一般。那裹着紧身裤的修长双腿,那敏捷小巧的手指,在说到正题前那充满嘲弄和高傲的语气——这是一个正在觉醒的女性斗牛士,祖克曼暗自认定。她穿上那套衣服一定棒极了。一开始她可能会吓得发抖,但他能预见到她一定可以成功。来抓我吧。她正在挣脱枷锁奔向自由,勇敢无畏——或是在玩命地努力学习。当然,她身体的某一部分欢迎这种带有性意味的关注——但同时另一部分却对此感到愤怒和困惑;不过无论如何,这比所谓青春期的小冒险要有趣得多。这个有趣而紧绷的女孩(同时又是女人、孩子)身上笼罩着一种反常的自主权。他记得自己说“来抓我啊”这句话时是怎样的语气。那当然是在他们真正抓住他之前。某种东西抓住了他。不管那是什么,他被抓住了。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她问。“别提什么父母。父母的话题结束了。你看,我想要和那个法学院学生愉快相处。我以为他会帮我把注意力集中在这愚蠢的学校里。他喜欢学习,喜欢慢跑,也不会吸食过量兴奋剂,而且只有二十三岁——这对我来说太年轻了。我在他身上很花工夫,该死的,他以及他的那些朋友,而现在,现在他却一点也不想做那件事。我真不知道那男生是怎么回事。我高傲地盯着他看,而他就好像变成了婴儿一样。我猜那是恐惧。那些神志正常的人把你烦得要死,而吸引你的人却都是些疯子。你知道别人催我干什么吗?知道我要准备做什么吗?去结婚。去结婚然后怀孕,然后跟和我签订婚约的人说:‘把赌注都押在这个上。’”
在接到祖克曼电话的二十分钟后,戴安娜就已经坐在他的书房里,手里拿着那些让她打出来寄给阿佩尔的信件。祖克曼足足写了四大张黄色信纸,才艰难地跌坐回地垫上。他躺着,揉搓着上臂的肌肉,努力想让那种刺痛感消退。他的脖子底部火烧火燎地疼,这可是一年多来他坐着写下的最长的文章。枪膛里的子弹还多着呢。假设通过对那些早期文章的详尽分析,我已展示了阿佩尔是如何因为自身和父亲之间的未解冲突而草率地谴责祖克曼——这说明他之所以会对我的“案例”进行重新评价,不仅是因为来自伊斯兰国家的威胁,还因为欧申希尔—布朗斯维尔[49]以及那里反犹太族群的黑人,联合国安理会对以色列的定罪,甚至是纽约的教师大罢工;这说明招摇的犹太异皮士[50]在媒体上宣扬达达主义[51],他却荒谬地将他们那种儿戏般的目标和我联系在一起。现在轮到我来对他进行重新评价了。一九五九年,阿佩尔并没有认为自己对祖克曼的评价是错误的,同样,一九四六年他也不认为自己的无归属感是错误的。这是那时候的想法,结果,现在,他改变想法了,又一次改变了。“想法”也许能改变,或者说看起来能改变,但绝不能用审判官式的盛怒来给人定罪。在看似绝妙明智的重新评价背后,理论信念仍然如防弹工事般牢不可摧:没有人能像阿佩尔这样严肃认真。“对米尔顿·阿佩尔无可辩驳的反思”、“正确而严格的十年:关于冷血法官的争论”,他可以随便想出十几个这样的题目来。
“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像你这样打电话的,”戴安娜说。她全身裹着一套秘书打扮的衣服坐在沙发上:一套显不出任何身形的工作服,一件肥大的毛衣,这些衣服最初是为了帮助他专心口述他脑海中的小说构想。她要是穿着儿童款式短裙,祖克曼可没办法口授任何东西。短裙是放弃写作的另一个理由。“你看看你自己,”她说。“那副棱镜,那张扭曲的脸。你真该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你就是让这种事溜进心里,然后任由这种情绪一天天壮大,直到你自己崩溃为止。还有你的头发。这就是你为什么会脱发的根本原因。这就是你现在遭受病痛的根源。看看你。你到底照过镜子没有?”
“你难道不会为某些事情发怒吗?我非常愤怒。”
“当然,我当然会发怒。每个人的生活里面总有某个人让你发疯,甚至让你憋出膀胱炎。但我会思考这些事。我会去做瑜伽。我绕着街区慢跑,打网球,我会尝试忘记这些事。我不能总带着愤怒的情绪生活。否则我接下去一辈子都会难受得胃痛。”
“你不明白。”
“是么,我觉得我明白。在学校里也有这种烦心事。”
“你怎么能把这和学校里的事相提并论。”
“当然能。在大学里会遭到差不多的打击,而且还很难克服。特别是在你看来那些打击完全是不公正的。”
“把信打出来。”
“我觉得我最好先看一遍。”
“没有这个必要。”
透过厚重的棱镜,他一边不耐烦地瞪着正在读信的戴安娜,一边揉捏着自己的上臂,想要减轻疼痛。有时候电子疼痛压制器能让三角肌感觉好些。但若说神经元细胞对这种低电压电击做出了反应,那么到底是什么造成了他脑中不断放大并燃烧的怒火?
“我不会帮你打这封信的。如果这就是这封信的全部内容的话。”
“这封信什么内容关你他妈的什么事?”
“我拒绝打这封信,内森。你每次处理这种事的时候都是个疯子,这封信太疯狂了。‘如果阿拉伯国家明天被廉价的太阳能灾难毁灭了,你也不会重新考虑如何评价我的作品。’你神经错乱了。这话根本毫无意义。他写了他对你的作品的评价,那只是因为这是他的真实想法。就是这样。你就是你,而他们根本是无名小卒,为什么还要去在意别人怎么想?看看你。这是一张多么不堪一击、愤懑不平的嘴!你已经怒发冲冠。这位夜郎自大的小人是谁?米尔顿·阿佩尔是何许人也?我从来没看过任何一本他写的书。学校里也不教他写的东西。我真搞不懂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意这些。你是一个那么老于世故、彬彬有礼的人——你怎么能就这样掉进这些人设下的圈套还让他们把你折磨到这种程度?”
“你是个来自康涅狄格州、拥有基督教背景、超级幸运的二十岁女孩,所以我接受你不能理解这一切。”
“是吗,但是还有许多人不来自康涅狄格州,没有基督教背景,既不幸运也不是二十岁,看到你这副样子他们也照样不能理解。‘为什么《高等教育》中刻画的那些犹太人,一九五九年时在你眼中还是真实可信的,而突然之间就成了粗鄙污秽的臆想之作?这是因为联合国在一九七三年认定犹太人入侵埃及、叙利亚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内森,你不会认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是他写那篇文章的原因吧。”
“但事实如此。要不是因为亚西尔·阿拉法特[52],他永远都不会来找我的碴。你不了解犹太人那种敏感脆弱的神经。”
“我正在学习如何了解。拜托,吃片镇定剂吧。或者抽点大麻。来点伏特加。但请务必镇定下来。”
“你给我坐到那张桌子旁边打字去。我付你薪水是让你给我打字的。”
“喔,那这钱还不够。还没多到能让我帮你打这封信的程度。”她又一次高声朗读那封信上的内容。“‘在你看来,会给予我们致命打击的其实并不是疯狂的伊斯兰教或是逐渐衰弱的基督教,而是写我那种书的犹太佬,他们世世代代自我仇恨、自我咒骂。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挣点钱而已。死了六百万人——卖了六百万本书。这不就是你看待这件事情的方式么?’内森,这实在太荒谬太夸张了。你是个四十岁的男人了,却像个被勒令罚站的小孩一样乱吵乱嚷。”
“你回家去吧。我非常敬佩你如此泰然自若地告诉我这些,但是我现在希望你离开这里。”
“我会在这里待到你平静下来为止。”
“我才不要平静。我已经平静够长时间了。回去。”
“你真的认为对针对你的误解这样耿耿于怀、不肯原谅是明智的做法吗?这天大的误解?”
“哈,我是否该原谅他?”
“是的。你知道,我是个基督徒。我确实信仰耶稣,也信仰甘地这样的人。而你的做法却和可怕的《旧约》里写的一样。那本冷酷如石头的书。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原谅任何人。是的,我说我信奉宽恕敌人。我相信这是对每个人来说最好的结局。”
“拜托你不要开这种爱与和平的药方好吗。不要把我当成你这代人。”
“甘地不是我这代人。耶稣不是我这代人。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53]也不是我这代人。而且你应该最清楚,连我都不是我这代人。”
“但我不是耶稣,不是甘地,不是圣弗朗西斯,也不是你。我是个心胸狭隘、易怒记仇、绝不原谅的犹太人,而我又一次次地被另一个心胸狭隘、易怒记仇、绝不原谅的犹太人所侮辱。如果你坚持要留下来,那就把我写的东西打出来,因为我可是忍着关节的剧痛才写下这封信的。”
“好吧。如果你是这样的犹太人,而这些犹太人一直是你思考的中心——他们有这样的力量真是让我无法理解——但如果你真那么沉迷于犹太人的世界,如果以色列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那我一定会打的——前提是你为《纽约时报》写一篇关于以色列的文章。”
“你不懂。他的这种要求,在他在《调查》杂志上刊登了那种文章之后,是对我的最后侮辱。《调查》杂志的创办者是他在开始攻击我之前一直攻击的对象!”
“问题是这并不是侮辱。他只是向你提了这样的要求,因为大家知道你是谁,因为你很容易会被视为美国犹太人。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何会处于这种状态。要么就写,要么就不写,但不要把这种根本没有侮辱意味的要求看成是侮辱。”
“那这是什么意思?他想让我写一篇文章,说我不再是个反犹太分子了,还要说我衷心热爱以色列——这样就能好好教训我。”
“我不相信他想让你这么写。”
“戴安娜,要是有人说起我和我的作品还有我所描写的犹太人,接着转身说你干吗不把我们写得好点以换换口味——唉,你怎么会不能理解这对我来说是尤为难堪的事?‘为以色列写点东西。’但我出版的书里字里行间流露的对犹太人的敌意怎么办?他在《调查》里对我公开大加讽刺,这边私下里又偷偷建议我写这种文章——至少是希望我能和反犹太人士秘密接触建立联系!‘他在那些对他人毫不关心的公众之中有些许威望。’对——人渣,他的小说就是取悦那些人渣的。如果祖克曼,这个让人渣们觉得犹太人和他们一样粗鄙难堪、令人憎恶,由此而大受尊崇的犹太人,能对那些人渣说点犹太人的好话,‘倒还有点意思’。没错!就好像精神分裂症那样有点意思!另一方面,当阿佩尔为了犹太人危机说点什么仗义之言,则是‘预料之中的’。这显示了他深厚的人文关怀以及高人一等的同情心。显示了他是犹太族群中最善良、最负责、最有爱心的子孙后代。这帮犹太人,这帮犹太人还有他们那负责任的子孙!他先指责我打着小说的幌子诽谤犹太人,现在又想让我在《纽约时报》上为他们进行政治游说!可笑的是,发自内心痛恨中产犹太人,并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极度鄙视的,正是这些复杂的知识分子翘楚。他们厌恶中产犹太人,同时又对无产犹太人完全不管不问。现在传统祖先们要进入贝斯莫斯公墓[54]好好保护了,这些人倒突然同情起传统祖先的聚集区了。在这些祖先们活着的时候,他们恨不得将这些混蛋移民除之而后快,因为他们竟然斗胆认为自己十分重要——虽然连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都没读过。而犹太人聚集区——那里的人只能看见这些家伙的脚后跟:向外奔跑,向外奔跑,尖叫着要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写写像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55]和威廉·迪安·豪威尔斯[56]这样大名鼎鼎的犹太人的事迹。但现在到处都是‘气象人党’[57],还有我和我那些激进主义伙伴杰里·鲁宾[58]、赫伯特·马尔库塞[59]以及拉普·布朗[60]。哦,天哪,那温馨有序的希伯来上学时光哪去了?油布地毡哪去了?罗丝阿姨哪去了?那让人想给它一刀的美妙、刚强的家长权威哪去了?你要知道,我显然不希望看到犹太人被毁灭。那没有多大意义。但我并不是以色列方面的权威。我只是个纽瓦克方面的权威。甚至连纽瓦克都不算。确切地说是纽瓦克的威夸伊克地区。如果再说得精确一点,甚至还不是整片威夸伊克地区。我从来没有走出过伯根大街。”
“但这跟你是不是权威并没有关系。关键是人们会看你说了什么,因为现在,你非常有名。”
“萨米·戴维斯[61]也很有名。伊丽莎白·泰勒也很有名。他们比我更有名。而且他们是真正的犹太人,没有因为写了什么粗俗的书而毁坏信誉。他们还没有释放出眼下正在腐蚀犹太文化的非法力量。如果他想要的是名人,他为什么不去找他们?他们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的。更何况,我之所以出名的理由对阿佩尔来说正是应该被谴责的地方。他想谴责我的正是这点。事实上,他把那本书当做是本能生活的宣言。好像他从没有听说过强迫症或压抑这类词似的。或者换句话说,内心压抑而患有强迫症的犹太人。好像他自己不是这种人似的,这个该死的内心压抑的疯子!阿佩尔要我说说以色列,戴安娜,但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倒可以写一篇关于小说家的文章,不过那也需要六个月的时间,但我绝对不会写有关国际政治的文章,不会为任何人写的。我不干这种事,从来没干过。我不是琼·贝兹[62]。我不是伦纳德·伯恩斯坦[63]那样伟大的思想家。我不是政治人物——而他有意奉承我,暗示我是这样的人。”
“但你确实是个犹太人,不管你愿不愿意。而既然你似乎想要当个犹太人,你最好还是照办。你为什么要把一切弄得那么复杂?只要发表你的意见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声明你赞成哪一边。”
“我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书被他指责而在特写版发表赎罪声明的!我编了几个关于在纽瓦克玩押韵游戏的笑话,你就以为我会炸了以色列议会。不要用你那套满是漏洞的大道理来糊弄我——‘没什么问题。’明明就有问题!这不是我作为‘本月自我厌恶之犹太人’第一次荣登什么见鬼的《包皮》杂志。”
“但那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关于聚集区的争吵,没有什么人会感兴趣。有多少犹太人能在一个大头针尖上跳舞?根本没人在乎。你不可能记得那些愚蠢的杂志是怎么评价你的——你的脑子里是一坨屎。如果这杂志真像你说的那么糟糕,你又何苦去担心?不仅如此,一个如此严重的问题和一个如此渺小的问题在你身上的结合实在太过古怪,我没法理解,不管你用什么方法给我解释。对我来说,你就是在把一座大山和一个小土堆放在天平两端企图让它们保持平衡,说真的,如果有人在我认识你之前告诉我你是这样的人……或者说犹太人是像你这样的。我本来以为他们只不过是些移民——仅此而已。不,我没法理解。也许我只有二十岁,但你已经四十了。这就是人到了四十岁以后会发生的事情吗?”
“一点没错。他们已经受够了这他妈的一切了。毫无疑问这就是四十岁会发生的事情。你已活了二十年,而你到底知不知道该怎么做,甚至究竟该不该做,都还是一个需要公开辩论的问题!而你自己也仍然充满疑惑。我怎么知道阿佩尔是错误的?要是我的写作真的和他说的一样糟糕怎么办?我痛恨他的勇气,很明显,步入六十岁让他变得疯狂,但没让他变成一个傻瓜,你懂的。他是个讲道理的人,这样的人现在已为数不多。让我们面对现实,即使是最垃圾的批评也会有些道理。他们总是能看透某些你想隐藏的东西。”
“但他夸大了那些事。这完全是比例的问题。他没有看到好的那一面。他甚至不肯承认你幽默风趣。这实在太荒谬了。他只看到你做得不好的地方。怎么说呢,每个人都有缺点。”
“但假设他是对的。假设没有人需要我的书。假设我自己都不需要我的书。我幽默风趣?如果我确实是这样,那又如何?里茨兄弟[64]也很幽默风趣。也许更风趣。假设他所说的都是真的,我的确用我那粗俗的想象力玷污了他们对真实犹太世界的感受。假设有一半是真的。如果这二十年来的写作生涯,到头来只是在冲动面前的无助——屈服于一个我想尽一切办法伪装打扮但实则卑微而渺小的冲动,这种冲动也许和我母亲每天花五小时打扫房间的冲动没有什么太大不同。我说到哪里了?对了,我要去上医学院。”
“你说什么?”
“医学院。我敢肯定我成绩不错。我想当个医生。我要回芝加哥大学。”
“噢,你给我闭嘴。到刚才为止,这场谈话一直都让人沮丧,但现在开始变得弱智了。”
“不,这个问题我已经考虑很久了。我想成为一名妇产科医生。”
“你这把年纪?真的?再过十年你就五十了。原谅我的直接,不过那已经很老了。”
“再过六十年我就一百岁了。不过我会到那时再担心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呢?你可以把你在芬奇的学分转过去。我们可以一起做家庭作业。”
“你到底写不写有关以色列的文章?”
“不写。我要忘掉以色列。我要忘掉犹太人。我当初离家的那天就该忘掉的。只要你当众掏出阴茎,警车立马围了过来——不过,真的,这一切如今也搞得太久了。我从孩童时期就被许多想法束缚着,到了四十岁还是这样,但现在我找到了摆脱这一切的方法。受够了我的写作,受够了他们的指责。反叛,顺从——约束,爆发——强制,反抗——指责,反对——藐视,耻辱——不,这所有该死的一切都是个巨大的错误。这不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生活状态。我想当一个妇产科医生。谁会跟妇产科医生争论呢?就算是接生了巴格斯·西格尔[65]的产科医生晚上也可以安然入睡,丝毫不用接受良心的谴责。他接住滑出体外的小东西,而每个人都爱戴他。当婴儿生出来的时候,他们不会大喊:‘你把这个叫做婴儿?那根本不是婴儿!’不,不管他递给他们什么,他们都会高高兴兴地带回家。只要有他在身边陪伴,他们就会很高兴。想象一下那些浑身像涂满黄油一般的新生儿吧,戴安娜,他们那眯缝的双眼,想象一下看到这一切会多么振奋精神啊,而不用每天早上生拼硬凑出两页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文字。受孕?怀孕?艰难费力的分娩?那都是母亲们的事。你只要洗干净双手,把婴儿抱出来即可。在文坛混迹二十年已经足够了——现在是转战产房的时候了。膨胀的腹部,慢慢渗出的羊水,黏稠滑腻。只有实物。没有文字,只有实物。每样东西都能取代文字。形式的最低级形式——生命本身。该死的我知道确实再过十年我就五十了。不想再搞文字了!趁还不太晚,向产房进军。一头扎进最大的下水道系统以及里面的污水中。你离开芬奇,跟我一起飞回芝加哥吧。你可以在我的母校上学。”
“离开芬奇,我就会失去信托基金。而且你并不想要我。你只是想要个保姆。你想要个女管家。”
“如果我说我要和你结婚,会有所不同吗?”
“别跟我玩这套。”
“但是会有所不同吗?”
“是的,会,当然会有不同。就这么干吧。现在就干。我们今晚就结婚吧。然后我们可以逃离你现在的生活,你会成为一名医生,而我则是医生太太。我来负责接听电话。我来负责帮你预约病人。我来帮你为手术器具消毒。去他的信托基金。我们现在就这么干吧。我们今晚就出去把证办了,再做个验血。”
“今晚我的脖子疼得厉害。”
“不出我所料。你真是个混蛋,内森。你现在只需做一件事,就是继续做你该做的。再写一本书。《卡诺夫斯基》又不是世界末日。你不能让你的生活因为一本书的莫大成功而变得一团糟。这不该阻止你前进的脚步。从地板上爬起来,让头发长回去,把脖子矫正回来,再写一本跟这帮犹太人无关的书。然后犹太人就不会再让你陷入这种境地了。哎,你无法摆脱这一切,真是太可怜啊。仍然要被这些事激怒,然后受伤!你始终在跟你父亲斗争吗?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老土,也许对其他人来说是挺老土,但我认为发生在你身上的这些事是真的。我翻看了你书架上的这些书,什么弗洛伊德、埃里克森[66]、贝特尔海姆[67]、德意志帝国,每本书里有关父亲的文字你都划了线。但是当你给我形容你父亲的时候,他听上去却不像什么高尚人士。他也许是纽瓦克地区最优秀的足科医生,但在其他方面显然不足以构成挑战。一个像你这样知识渊博、渴求自由的人……而将你击倒的却是这一点。你竟然会因为这些犹太人崩溃到这种地步。你恨阿佩尔这个批评家?你甚至从没想过不再恨他?他给你造成了如此惨痛的伤害?好吧,让这四页疯狂的信纸见鬼去吧——直接去当面给他一拳。难道犹太人害怕肉体对抗?如果我父亲觉得自己受到了像你这样的侮辱,他会直接上前给那人迎面一拳。可你却没有足够的勇气这么做,也没有足够的勇气来忘记这件事——甚至也没有足够的勇气给《纽约时报》的特写版写文章。你只能躺在这里,戴着棱镜,编造童话故事,臆想着医学院、医生办公室,桌上还放着医生太太的照片,下班回家,接着出门放松,然后当某人在飞机上晕倒,空中小姐询问在座的是否有医生的时候,你可以站起来说我是。”
“为什么不能?有人昏倒的时候,他们从来没人询问在座的是否有个作家。”
“再多来点你这可怜巴巴的幽默吧。再回学校学习,去当教授的宠物,做个优秀学生,为去图书馆办身份卡,参加所有学生社团。你都四十岁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会跟你结婚吗?无论如何我都会说不,因为我没法嫁给一个孬种。”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