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小姐
文/吃窝蛋的呆牛
吃窝蛋的呆牛
本名杨典运,男,浙江传媒学院广告系学生。电影依赖症患者,永远的写作者。
仇恨吧嗒嘴组长、摩羯计划男、红唇女爱好者、倾诉型病人、零脂肪食物党员。
橘子小姐一生就吃橘子。
橘子小姐走遍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为寻找美丽的风景,为的是寻找世界上最好吃的橘子。橘子小姐能用橘子做任何你能想到的食物。
橘子小姐煲的橘子粥最好喝。橘子粥是用世界上最好吃的橘子熬制出来的,所以最后,橘子小姐在这个能生产出世界上最好吃的橘子的小镇定居了下来。
小橘镇能被橘子小姐寻找到,实属不易。就连小镇淳朴的居民都觉得这不可思议。因为小橘镇地处偏僻,小橘镇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正巧坐落在两个国家的交界处,但这一个奇怪的小镇却安逸祥和,居民互相友爱,小镇靠每年丰收的橘子来维持整个小镇的经济。
自从橘子小姐来了后,小橘镇三分之一的橘子都被橘子小姐买走了。不过谁让橘子小姐爱吃橘子并此生只吃橘子呢!但橘子小姐不单单自己享乐,还用橘子做出了世界上最好吃的橘子副产品,像橘子零食、橘子皮皮包、橘子小姐牌橘子汁。小橘镇从此更加红火起来了。橘子小姐帮助居民制作橘子副产品,小镇的居民又将这些卖给隔壁的两个国家,居民的生活真是越来越好了,就连小镇的橘子也越长越好了!
小橘镇的居民们为了感谢橘子小姐,特意打算在一年一度的小镇“谁家橘子最好吃”比赛中给橘子小姐一个大惊喜。
这个有趣的比赛小镇居民们已经举办了很多个年头,他们邀请了隔壁两个国家的王子来当评审。小镇居民们布置好了整个比赛会场,比赛地就定在最美丽的橘湖边,橘湖是小镇唯一的小湖。橘湖每个晚上都美丽得让人心疼,湖水清澈得都能看尽整个世界。比赛也就定在深夜举办。
这一天早些时候,橘子小姐为实验自己新的橘子汁,打翻了整个厨房,难过得她直勾勾地瞪着橘子们自言自语,又不忍心多骂几句,狠心地说了一句橘子小姐自认为最狠的一句话:再这样,以后永远不吃你们了。
临近深夜,橘子小姐隐隐约约察觉到橘湖边好像有一些人在吵吵闹闹的,影响了自己的睡眠。橘子小姐一个健步如飞,奔到了橘湖边。
小橘镇的居民们看到橘子小姐就快奔到眼前时,突然开始表演排练好的节目。小姑娘们跳着小橘镇特有的有趣舞蹈,小伙子们奏起了音乐。在橘子小姐快要兴奋地流出眼泪来的时候,天空中突然绽放了如橘子花般的烟花。橘子小姐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哭了出来。
这时候,两位国家的王子拿着用上千张橘子皮雕刻黏合出来的奖杯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全体小镇居民一起齐声呼喊“谁家橘子最好吃”最新获奖者是:橘子小姐。
小镇居民的这一声呼叫直接让橘子小姐的眼泪流得更开心了。这次盛大的聚会圆满地结束了,但有个人从未参加过一届“谁家橘子最好吃”的比赛,也从不爱吃橘子。这个人就是爱上火先生。
爱上火先生生在小橘镇就是挺麻烦的一件事情,因为他从来不吃橘子,哪怕吃一个橘子,都会令他上火,连话都说不出来。
爱上火先生性格也够孤僻,自己一个人默默地经营自家的生意,这生意也不需要太多人的关注。
这个看似简单却不可或缺的工作就是处理各家的橘子废物。那些坏掉的橘子、品相不好的橘子,反正是没人要的橘子,小镇居民都把它们统一归置在爱上火先生家的后院,交与爱上火先生处理。爱上火先生最喜欢闻焚烧橘子的味道,每到深夜,他独自一人用自家特有的机器在后院处理这些废物橘子,这是他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爱上火先生不高兴,因为今天是“谁家橘子最好吃”的比赛评比日,这一天不允许他焚烧橘子!
爱上火先生孤身一人躺在自己窄小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从她来的第一天,爱上火先生脑海中就再也没出现过别人的身影,爱上火先生猛敲击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打死也不能再想橘子小姐了。人家可是橘子小姐,全镇都爱戴的橘子小姐,可我呢?一个不被大家关注,没有多少朋友的我,怎么可能会爱上橘子小姐呢!
爱上火先生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不知道是因为前一天深夜姑娘们跳的有趣舞蹈还是那美丽的烟火,橘子小姐今天起得特别早。橘子小姐先给自己来了杯橘子咖啡,这个世界上也就只有橘子小姐能把咖啡调制成橘子味道的了。算了算时间,橘子小姐来到小橘镇也有一段时间了,可总是感觉缺少点什么。橘子小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大清早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可也就是一刹那的事情,橘子小姐想后就忘了,去忙今天一天的工作了。
小橘镇只有一个戏剧院。橘子小姐来了这么长时间光忙事业了,她准备给自己放一个小假,也就是小半天的时间而已。戏剧院离爱上火先生家很近,橘子小姐要路过爱上火先生家才能到达戏剧院。橘子小姐看到街边这栋奇怪的房子,房子阴沉沉的让人不敢靠近,和小镇其他明亮的房子设计明显不同。橘子小姐心想估计是哪家想玩个性想与众不同吧,也没在意,快速离开直奔戏剧院了。
戏剧院今天只演出一部爱情故事片。橘子小姐只谈过一个男朋友。橘子小姐在戏剧院里徘徊了许久,在想是否要买票观看,会不会引起自己伤心的回忆,橘子小姐最后还是坐在了戏剧院里面。
这出爱情故事看得橘子小姐情绪怪怪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傻小子爱上了富家女,多么老套的故事!傻小子为了追求富家女竟然做出了让所有人都惊讶的事情。橘子小姐一秒钟都坐不住了,赶紧逃出了戏剧院,连最后的结局都没看。不过橘子小姐也不后悔,高兴地回家工作了。
爱上火先生的一天是从黄昏时刻开始的,这一觉睡得真是迷迷糊糊,脑海中来来回回就是那一个人。爱上火先生叹了口大气对自己说,难不成自己真的爱上她了吗?
爱上火先生蜷缩在沙发上,一直到深夜,终于做了个决定,给橘子小姐写封小情书。这对孤僻的爱上火先生来说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件大事情!可爱上火先生也没有什么文采,来来回回就憋出了几个句子。不管如何了,爱上火先生在深夜街道空无一人的时候,漫步到了橘子小姐家,把这封信塞进了邮箱里面。
橘子小姐:我在乎的不是我生命中的你,而是我的你。不要让这出独角戏,只剩下我一个路人甲。
我愿成为最后的小橘子,依偎在你怀里,直到生命在家乡的河流中延绵不绝。我是爱上火先生,等候你的来访。
小橘镇1130号爱上火先生爱上火先生满怀期待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他是跳着蹦着回来的。在这几天的时间里,爱上火先生的心从未跳得这么快过。爱上火先生想了一些办法想要稳定住自己的情绪,可在爱情里,什么都是失控的。
直到今天橘子小姐都没有收到这封小情书,爱上火先生永远不知道橘子小姐在收信件的时候把小情书遗落在了地上,小情书随风飘走,飘到了远方,未知的远方。
从激动兴奋、彻夜不眠到失望再到失落,爱上火先生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遭受到了他自认为此生最大的感情挫败,以前那件是小时候爱上火先生给小女生表白被拒绝,被强制喂了一个大橘子,而导致一周时间说不出话来。
爱上火先生虽然孤僻,但有一颗坚持的心,他没有放弃继续追求橘子小姐,但他们之间怎么看都好像没有逾越还没认识这条线。这是一个黎明,爱上火先生起得最早的一天,他拿着一束美丽的鲜花来到橘子小姐家门口,可不幸的是橘子小姐前一天出远门了,得一周后回来。这是一天中最幸福的黄昏,爱上火先生去了全镇最好的小铺买了最优质的嫩橘,可不幸的是橘子小姐一整天都在煲电话粥,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敲门。爱上火先生以为人又不在,黯然离场。这是星光璀璨的夜晚,爱上火先生什么礼物也没有带,可是当他看见橘子小姐屋里的热情聚会时,爱上火先生面无表情,回到了家。
爱上火先生心如死灰。死灰也会重燃。爱上火先生准备酝酿一个超级计划。
现在回想起爱上火先生做的那件事情,还是能感受到小橘镇居民们当初的震撼。那是奇怪的一天,天仿佛比平时亮得都早,小镇居民们开始了新的一天。这本是平常的一天,但当全镇起得最早的去上学的小伙伴们发现全镇的橘子都不见了的时候,小橘镇好像要崩塌了。小橘镇的居民都集中到了广场上,就连一大把年纪的老镇长都拄着拐杖出来了。所有的人都在议论,这就是小橘镇的“世界末日”啊!可谁也没有注意到只有爱上火先生没有到场,也没有人注意到爱上火先生这段时日的异常。镇长发话了,镇长就是镇长,虽说管理着小小的镇,但总是有一番作为。镇长先召集一些有名望的人来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又命橘子小姐带领一小队人去隔壁两个国家,先安抚这两个国家,因为这两个国家是他们最大的客户,拥有最多的订单;其次再去寻找一些更好的橘子品种,可橘子小姐明白,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比小橘镇更好的橘子了。橘子小姐真的哭了,橘子小姐的眼泪都是橘色的。
橘子小姐坚持一个人上路,全镇的居民都不放心,但在橘子小姐的坚持下,最后大家还是无能为力。在往后的一个月里,橘子小姐去了很多个国家,品尝了很多橘子,有些是原来自己品尝过的,有些是新发现的,但从未有小橘镇的橘子好吃。
小橘镇的橘子已经不是橘子了,是橘子小姐所有的一切。小橘镇的橘子到底有多好吃呢?其实吃了这么长时间的橘子,橘子小姐早已经麻木了,没有特殊感觉了,但这麻木的味道却是橘子小姐最习惯、最爱的。
这一天,橘子小姐收到小橘镇的来信,信是一周前发来的,由于橘子小姐在一个地方没有停留多长时间,这封信到现在才收到。信中就一句话,让橘子小姐快回去,事情水落石出了,小橘镇的橘子都还存在。
当橘子小姐回来的那一天,全镇的居民像橘子小姐走的那一天一样,所有的人都在广场上。和上次一样,唯独没有爱上火先生。
广场上所有的居民没有一个人说话,每个人都手指着一个地方,那是爱上火先生的家,橘子小姐沿着人们手指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那曾经看到过的奇怪的房子面前。橘子小姐刚要发问,所有的人都做出了噤声的动作,示意橘子小姐进小屋去看看。
橘子小姐发誓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美的房间。小屋里满是橘子的味道,橘子小姐深呼吸了下,这是她最爱的气息。房间里所有可见的东西都是用橘子做成的,有用橘子皮累积起来的桌子,有用特殊工艺保鲜的橘子肉制作成的小灯。橘子小姐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橘子小姐踩在橘子皮地板上,脚踩橘子皮的声音使得橘子小姐欢喜极了。橘子小姐进了内屋,内屋装饰得更加精致,连橘子小姐都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内屋的床上躺着一个人,他是爱上火先生。
就在橘子小姐满怀疑问地看着爱上火先生的时候。“这是爱上火先生,他花费了一周的时间,彻夜未眠地做成了这个橘子小屋。”
一直悄悄跟在橘子小姐后面的镇长先生说道。“可我不认识他啊。”
“可他却一直认识你,一直注视着你。爱上火先生天生患有爱上火的病,从来不能吃橘子,这在咱们小橘镇是多么的可惜,他一直悄悄地焚烧橘子垃圾,可全镇没有人会想起他,没有人会记起他。
“他为了你,为了感受你吃橘子的滋味,为了体会你的欣喜,他吃了上百上千个橘子。我想他更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橘子小姐呆住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在这种情况,她本能地走到了床边,注视着爱上火先生。爱上火先生紧闭着双眼,脸色苍白,两只胳膊上都插着数不清的针管。橘子小姐触碰到了爱上火先生的手,爱上火先生的手是如此的冰凉,没有一丝的暖意。
爱上火先生的手缓慢地张开,那是用橘子皮制作成的精致小戒指,小戒指上是用橘子皮编成的小花朵。橘子小姐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哭了起来。橘子小姐成了泪人,她的眼泪滴在爱上火先生的脸颊上。
橘子小姐低头吻了爱上火先生的嘴唇,那本来满是皲裂的嘴唇,一瞬间愈合了。爱上火先生睁开了眼,使出全身的力量,抬起身温柔地在橘子小姐的耳边说道:“喜欢小橘戒指吗?我告诉你,你的嘴唇是世间最舒服的海绵!我能永远吻下去吗?”橘子小姐突然想起她以前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嘲笑自己永远只吃橘子的男朋友,那个鄙夷自己吃橘子连眼泪都快成了橘色的男朋友。
而这个,爱上火先生,爱上火也能为自己吃橘子的爱上火先生,才是这辈子最爱自己的人。
个斑马的武汉
文/黄李嫄
黄李嫄
浙江传媒学院2013级导演专业。
越长大越开始真切地感受到武汉这座城市的灵魂,离武汉越远越能从与别的城市的对比中发现这座看似中庸的城市中的不平凡。为什么题目要取“个斑马的武汉”呢?“个斑马”在武汉话里像是语气助词,带了点痞气和蛮横。被人放鸽子了,“个斑马”;交班时间拦不到的士,“个斑马”;吃热干面的时候忘了配杯豆浆,“个斑马”;……它没有任何固定的意思,只是简单表达了说话者懊恼、无奈、气愤的情绪。千种情绪问题,一种吐槽表达,“个斑马”。这种随时随地随性的自我解嘲实在是武汉人的性格浓缩。
离我高中学校不远处有条街,算是武汉比较著名的文化街。好像每个城市都会有这么一条街,在上面拿着单反照相的人远远比真正消费的人多,有着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五花八门的特色小店拥挤在低矮古色的小巷里,越是小而窄的店子越是紧俏。它们依附着旧建筑的古朴,以加重游人们内心泛起的复古情结,再加上精巧的装潢,大家都愿意用几杯咖啡钱换一个舒适安宁的下午时光。
武汉的那条街叫昙华林,后来我去了北京,发觉它是缩短版的南锣鼓巷,再后来我来了杭州,感觉它成了清淡版的南宋御街。这条街上最有名气的一家咖啡店叫“大水的店”,店里的墙壁上都是老板手绘的武汉地图,店门口的长椅上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个斑马的武汉”,那些大单反都曾在这块牌子上面聚焦过。但是很遗憾,某些专家学者觉得这句话太低俗,老板无奈只得撤掉。无奈的还有我,每分钟都有多少武汉人在武汉三镇此起彼伏地惊呼“个斑马”啊。一句“个斑马的武汉”看着俗,但是你用那么一个下午的时光细细回想,你周围的武汉佬在说完这句话时脸上的神情和随后的行为,也许你会发现这句粗话有的不仅仅是俗。所幸我能在此用文字没有顾虑地向你们表达。
武汉是名副其实的内陆城市,居于大公鸡的肚子上却没能占尽肉的厚实。它在全国的名声都不如我们楼下的邻居长沙大,反而现在国人们耳朵里的武汉尽是脏、乱、差、泼辣、汉骂、旅游队列里插队、大声操着方言嬉笑。曾经看过一期节目采访路上行人为什么要闯红灯,有一题问到“你觉得哪个城市的人最容易闯红灯”,我们大武汉赫然在列。理由是武汉不是火炉城吗,脾气比较急躁。您瞧,这些都是武汉人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摘除的标签。再观荆楚文化、武昌起义、长江一桥的历史,回想九省通衢、千湖之省的美誉,如今只怕自己都有点拿不出手了吧。就连一条几百米的文化街,我们也比不过北京和杭州。问题这么多,我们自然心里有数,但哭哭啼啼瘫坐在地上,扯出张小方巾,柔软地哭诉着“怎么办啊老天爷”绝对不是我们的作风。在眼眶中的泪水被江风吹干,在身旁的啤酒瓶奉献完生命,在自我的意识还未丧失到要撒酒疯之前,我们转过身,身后是被江水吞噬满满的负能量,前方依旧是未知却光芒万丈的美好。
这让我想到了2012年上映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电影《万箭穿心》,是根据武汉籍作家方方的小说改编的,写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武汉。这部片子的票房很惨,但口碑在那一年仅次于《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很多评论都说这部电影完满地展现了90年代的武汉:人头攒动的汉正街、密密麻麻的筒子楼、奔波辛劳的扁担夫、沉默翻滚的江水……90年代的武汉是我感受到汉味最浓的时候,城市发展还没迈上正轨,砖瓦房砾还没有切割开居民的邻里情,绝大多数百姓还处在你不过多我一角他不过少我一分的相对均衡状态,革命热情还未散尽,都祈望着铆足了劲好生活就会到来。女主角李宝莉就是这个时候最典型的武汉人,没什么大文化用最粗的语言调味出生活的真理。多少悲剧强加于她,可她就是够倔,丈夫出轨、生活困顿、儿子的不理解和埋怨,全都压在她的双肩上。没有人谅解她的疾苦,生活的利箭一次次穿透她的心房,可她却坚韧到连鲜血都不曾让旁人察觉,苟延残喘在底层摸爬滚打,咬着牙坚信“中了万箭穿心的命,也要有万丈光芒的心”。生活本来就是充满苦难,放在任何年代都是惯例,可绝大多数的武汉人都是不服输不服软的,硬碰硬是我们的作风,在大难临头哪怕见着了棺材,我们也不会落泪,反而会歪歪脑袋瘪着嘴轻叹一声:唉,我还没折腾够呢!
时光飞至今天,多少座新桥横跨江水之上,多少楼房更新换代,多少世界性、现代性强的选择成了主流,多少没心没肺的调侃成了字正腔圆的客套。汉正街已经没有了往年的喧闹繁荣,新的高教园区在城市的边缘拔地而起熠熠生辉。可所幸的是身边还是不缺那份汉劲十足的倔。
熊志强就是我身边最具汉味的人。单看他的名字“志强”,你就能猜到这种烂大街到副食店、五金店取名儿时都能跟他不谋而合的人该有多中庸。果然,他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是吃一顿麦当劳就超满足,没有文艺腔,扎扎实实踩在土地上的人。他在因拆迁搬家之前住在像筒子楼一样的老式建筑里,从小深受这种坊间的家长里短以及他奶奶准点收看的八点档伦理剧的双重熏陶。他妈妈经营着一家理发店,主要面向邻里的老人。有两种人总能有聊不完的话,一种是女人,一种是老人,而熊志强的爸爸常年在外工作,因此他的周围充满了琐事的叽叽喳喳,让他的品性里有着很明显的市井气息。他看着“城中村”从武汉城里渐渐撤除,他也看着几场东湖水的倾盆而至。属于年轻一代的他,还有我,见证着这十几年来武汉的变迁与成长。而成长就注定有着顿挫:你瞧,熊志强现在在复读呢。
复读的苦闷和压抑我们几个好友没少说,但是他还是带着武汉人共有的倔性重返题海。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可就是不愿放过自己的嘴巴,止不住用它往自己脸上贴金。我们都嬉笑着叫他高四狗,可他并没有真的过着非人似狗的生活。他每个星期六晚上跟我视频,把我从蹩脚的普通话里解放出来,来一场实质内容为零但酣畅淋漓的唇枪舌战!
“个斑马!我今天又被学霸虐了!”“平时被学霸虐很正常好吗!给学霸自信让他们飘飘然,高考你才能逆袭成功!”
……
“一个暑假过去了,紫薇都当上格格了!我还在补课!我真的要疯了!莫跟我讲话!我要疯了!”
……“街坊!我决定明年去全国恋爱概率最高的高校:厦大!”“你去了,概率就高不起来了!”
……“街坊!我明年会在武大看樱花,不要求我带你进来?”“挤不死你!”
……“街坊!你要努力考研去北京啊!因为大四的我在北京的东三环等你啊!““好,我会在你的墓前看死于肺癌的你的。”
……我们的革命友谊就在这自黑他黑的交替中日益深厚。我们是典型的武汉人,不是北上广深的学霸,又没命苦到生长在大山深处饥一顿饱一顿,夹在中间,却又不觉尴尬,照旧吃我们的辣鸭脖,抱怨着大雨过后武汉又能看海了,在苦涩中品出甘甜,在困顿中不忘寻乐,对待生活爽快又热情甚至带点痞气,哪怕生活没给好脸色,我们也能拽拽地对它说:“个斑马,想搞莫斯(想干吗)?”
最本真的武汉人就是这样的,没什么特别好的先天条件,也无时无刻不在用“个斑马”抱怨吐槽,可转个弯你就能看着他撅着屁股又准备开始奔跑。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武汉人的品性,是穿过那些“个斑马”的汉骂,透过那些蛮横狂妄,看到的点点乐观和丝丝韧性。用易中天的话说就是:“武汉人的性格中有韧性、有蛮劲,也有一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这种精神和爽朗相结合,就形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用我的话说是:斗不过高富帅没关系,就是不能自己认命投降。
我们就是倔,虽然嘴巴又贫又贱,不把几个脏字挂嘴边,不用“个斑马”做个助词,话都说不痛快,但是我们就是牛脾气,爱跟自己死磕。现在大家都爱互损“不作就不会死”,后来想想恐怕武汉人就是作死也不怕的,爱面子、讲胃口。那又怎样?我们作出了成果,倔出了新篇章:地铁、过江隧道的开通消除了武昌与汉口的所谓“异地恋”,就连来杭州的高铁也在我上学前适时开通;各大奢侈品专卖店也在三镇频频落户,现代化与古典欧式相结合的步行街汉街也成了提高我们幸福指数时经常光顾的新地点。我们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抖着大腿,在吊儿郎当中大展身手,在自我调侃里明确方向。我们自个儿吹捧的“大武汉”喊得越来越有底气了,而在这势头越来越迅猛的时候我却离它而去了,就像抗日战争第二天就要胜利了,我却在黎明即将来临前光荣牺牲了。
唉,谁让当初我自己义正词严地宣告“我就要出去!我就要出去”呢。如今的我看武汉,介于这伪异乡客的身份,往往会跳出这是我家乡的圈子。我会拿杭州话和武汉话做比较,一个小家碧玉,每一个细而巧的音调都像一个江南女子站在西湖畔对你轻声吟唱昆曲。当然我也很想多一句嘴,当你看杭州人急了的时候说话,他们会轻微地踮着脚,就变得特别像周立波在你面前噼里啪啦地做脱口秀了。反观武汉话就洋洋洒洒起来,把口部操做足,把唾沫星子也喷足。大家都说杭州是非常适宜居住的城市,就这么短短几个月我都能明显感受到:当我行走在绿荫依偎、雾色朦胧的西湖边,看着游人们咧着嘴舞着手骑着多人自行车从我身边摇晃而过,我又带着疑惑的神色看着为我减速让行的车辆时,我真的动了在此长居的念头。我还没在这爱上一个人呢,似乎就已经爱上这座城了。杭州足够优雅,武汉尽是泼辣。但是,这些偷偷滋长的小念头统统在吃不到辣鸭脖、热干面的消夜时被推翻;统统因中秋节无法被礼尚往来中留下的又多又难吃的月饼所折磨而被否定;统统被夜深人静高枕入睡前翻出的一张旧照所打翻;统统在见不到你我他,有槽无处吐,打个电话还长途的憋屈里被撕成碎片。这种百转千回的归属感,这种丝丝相扣的牵绊情,都是与家乡的缘分。个斑马,真想回家啊!
看过一篇网上很有名的90后武汉写手写的关于赌的文章,她说:“武汉是一个骨子里带着赌性的城市。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和武汉人的占便宜、要面子、不认命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一股叫作豁出去的精神。”我想,不论以后我走到哪座城市,又爱上了哪座城市,武汉于我,都是与众不同的存在。这份勇敢坚韧是风筝的线牵引着我往高处飞,往险处闯,再难再糟,一句“个斑马”回击所有,赏它一个扬长而去的背影。
那篇文章的末尾写道:“此时此刻,我只想每天能吃碗热干面,油条脆一点,有富余能再来碗冰的绿豆汤。”家乡就是这样,这么点小恩小惠就能把你团团缠绕,让你觉得其他所有都是贪心。愿回到家乡后能如此享受,愿家乡能在城市转型的当口儿突出重围给小瞧我们的人一记重锤,愿家乡人的那股热血劲始终鲜活并凭借它撑过更多难关,愿这短暂的回归让我吸收更多属于家乡的精气神然后满血继续征程,愿“个斑马”的武汉城能越来越有滋有味。
老到掩脸是黄昏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文/老蛇
老蛇
本名陈雨思,浙江传媒学院2013级广播电视学专业。
我仍然记得侧着身子靠墙窝靠在课桌前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时刻。因为不管数学老师在黑板上列着什么解析几何、求什么无限的导数,或者物理老师如何如何强调动能定理和能量守恒定律,我眼里唯有掷地有声的白纸黑字,永远默片一样缓缓上演着这本是惊鸿一瞥又绵延半个世纪的爱情。左右的人在飞快地演算例题,我只知道眼泪很慢地流下来,红的绿的订正的笔在书上面划出一条条弯曲的线——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爱得这样盛大极致,极致到让人哑口无言,极致到胜过这世上的一切,又蔑视了所有时光。
到底是马尔克斯,写得出《百年孤独》这样极致的孤独,写得出《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样极致的爱情。
灯下回信时,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说:“请用一支玫瑰纪念我。”医生死去时,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医生活在众人之上,是个富有的绅士;费尔明娜亦出生高贵,面容姣好。乌尔比诺夫妇自结合就注定让万人瞩目。马尔克斯笔下的殖民地,处在时代边缘,炎热、干燥:“夜晚也充斥着让人恐怖不已的事,但同时,也仍能让人感受到青春期那种孤独的快乐。在这里,鲜花会生锈,盐巴会腐烂。四个世纪以来,除了在凋谢的月桂树和腐臭的沼泽间慢慢衰老,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医生广施医德,又修建了第一条高架水渠、第一个下水道系统和有棚顶的市场,无数头衔压身,光环足以令人生畏。他的葬礼庄严肃穆,但是终究因为太多人来吊唁,而让人失去了“想哭就哭的自由”。费尔明娜太想哭一场了。送走所有的客人,她第一次哭了。为丈夫的死而哭,为自己的孤独和愤怒而哭。躺在床上,她又为自己而哭——和丈夫有关的一切都让人触景伤怀:带穗的拖鞋,枕下的睡衣,梳妆台上没有了他身影的镜子,以及他留在她皮肤上的味道。“当被人爱着的人死去时,真该带上他所有的东西。”费尔明娜孤独地绝望,她失去了丈夫,同样失去的是爱人(纵然她在哭泣的梦中想起的更多的是弗洛伦蒂诺)。她毕竟老了,不是年轻的时候,日子如蝶,裙脚盈香,微笑都带香。迟暮的爱情里,谁都无法离开谁生存片刻,甚至每一刻都不能不想着对方,年纪越大,就越是如此。彼此忍受对方生活中琐碎的习惯,经年累月由此一点一点把对方刻入灵魂里。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相信意志和爱情,年老后,我们不曾知道不爱只知道爱的不能,一人离开后,另一人心里再也不会有其他。五十年的婚姻,向外是物质的满足和名誉的累积,向内是日常的平淡琐碎,卫生间的肥皂和裤子上不同的香水味,也都会让这对老夫妻冲着彼此发一场不小的火。
但他们仍是爱得绵绵长长,好比医生每一次不穿衣服在清晨起床沐浴都要给费尔明娜带来无比闹人的动响——轻手轻脚的怕吵醒你,而被弄醒的你又装睡不让他发现。默契、忍让、陪伴,爱情也没有什么保鲜秘诀。
费尔明娜送走的最后一个客人,是独自爱了她五十一年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弗洛伦蒂诺的记忆总是停留在初见的那个四月的下午。下午两点,他看到阳光下和纷纷扬扬的杏花中费尔明娜恬静美妙的隐约轮廓。而他不知道,由姑妈陪着念书的费尔明娜,此刻也爱上了他。他们开始通信,信中夹着白色山茶和费尔明娜的秀发,他们也曾在信里达成婚约。但是命运让他们终究要在青春里分开。弗洛伦蒂诺在有月亮的夜里跑到合适的地方为她拉起小提琴,既让她在卧室里听到,又不必提心吊胆。然而世上奇迹太少,两年的通信已经用光太多运气。
分别伊始,总是经历痛苦挣扎。他也为她流浪,亚马孙河上拥挤的船舱,他吐得天昏地暗只因为忘不了她。她也为他逃离,离开福音花园去了遥远的表姐家,一次又一次去欧洲旅行买来繁复昂贵的衣饰箱包,用尽丈夫的宠爱只因为仍然挂念。弗洛伦蒂诺“用力过猛”地为爱情幻想着:他垂死挣扎,他为不可能的新娘精心准备婚房;他千方百计地买下一面镜子,只因为这镜子曾经映照过他爱人的倩影,“长达两个小时”;他沉溺于杂乱的性爱,因为他致命地“缺少爱情”;他处心积虑地、病态地试图保持健康;他为了延缓衰老和自己的秃发进行伟大徒劳的战争,等待爱人的丈夫的死亡。
弗洛伦蒂诺是个极致的样子,他每一次的疯狂都让人哽咽:碰到爱,人是不能再卑微了。
但谁又能看轻他?年轻的时候我们也会在夜下灯前为了一张小笺托着小脸、皱着眉拼命猜测一字一句组合起来的意义,也会在楼梯口很安静地等一个背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然后期待下一次,借一本书,不小心发错作业,上课走神不停地写同一个名字直到眼眶湿润,再或者总是去同一家饭店点同一样食物,固执地买蓝莓味的佳得乐,很向往一个国家……
爱情的样子千千万万种,马尔克斯把这个世界的所有都写成了爱情。所有的,都在生长,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为了等待某个时刻,我终于可以不太老态龙钟地站在你面前,脱下礼帽放在胸口,用支撑了半辈子的所有思念来对你说上一句话,表达我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千千万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千万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有人说,一直走,也就觉得总有一天会和你相遇。弗洛伦蒂诺内心其实是最平静的,他不是乌尔比诺以占有为爱情的终极目的,他只是让自己永远不失去爱的能力,永远保留那礼拜二下午惊鸿一瞥留下的苦杏仁的味道,并在余生里用信笺、回忆和气息去勾勒他对爱的虔诚。
费尔明娜与医生结婚后的一次露天观影会上,弗洛伦蒂诺曾与她如此接近。费尔明娜挽着自己的丈夫,弗洛伦蒂诺牵着他的情妇。散场之后,两对人介绍了自己,好像从无交际一般客套冰凉。也只有马尔克斯把这个场面写得毫不做作,没有扭捏的尴尬、阶层的差距和彼此的猜疑,一切自然得如同初见,静而渐远,无所缅怀逝去的韶光,无所悸动。一面而已,谁都没有因此改变。
弗洛伦蒂诺看起来欲望冲天,其实谁都不如他懂得隐忍和退让。因为他是明白的:爱得过多和过少都会有害。
终于相聚的那些清晨和黄昏,我感受到了时间柔软的张力和年岁的宽容——爱情并没有因为年龄而变得不体面。他们裹着毯子静静地坐在甲板上,一壶一壶地喝咖啡,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烟。弗洛伦蒂诺讲述着年轻时的那次呕吐不止的旅行,而费尔明娜默默地哭泣,仿佛眼泪流尽也不可惜。
回忆一生,纵然他们遇到的更多是挫折而非满足,但是费尔明娜也能在经历了人生起落后,握着弗洛伦蒂诺的手,淡淡地说:“真无法相信,经历了这么多吵闹与厌烦,这许多年竟还能感到幸福。”
是啊,七十二岁了,我还是能有个人陪着,而那个人正是我年轻时候杏花纷飞中一见钟情的人,真无法相信,真无法相信这种幸福竟然是真的。
霍乱肆意的世界里,那艘轮船上,没有旅行箱也没有目的地,他们在黄金港和西班牙入关口之间来来回回。费尔明娜终于问出了她的问题:“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究竟能走到什么时候?”
而弗洛伦蒂诺,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年轻的时候去相信意志和爱情,老到掩脸是黄昏,就好好享受不用意志的爱情,在每一个幸福的港口,来来回回,永生永世。
翠色和烟老
文/杨茹岚
杨茹岚
就读于浙江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探索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新大陆,而是为了培养新视角。
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这样的心情,很有些时日没有这种心中有话不吐不快的感觉了。即便有,也不再不急不缓地娓娓道来了。我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再拥有这种感受的机会。文字是宁静的美,是寂寞的体悟。若非拥有一颗淡泊宁远的心,真的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从前那颗稚嫩柔弱的心,终究还是那般虔诚地笃信着文字的不可或缺。然而青春之水奔逝,早已不是当初涉足的那一湾清澈的浅滩,如今站在涯岸送行的女子,千万难。
于是终于深切体会到心有所感的珍贵,就算是当年那些妄言的愁伤,那些再也不愿多看的矫饰之句,也成了一部难再追回的断代史,成了一个符号,一次永生。可叹自己到底不是一个可以与世无争的淡泊女子。当年对陶潜归去来兮生活的向往,经历了被斥的消极之后,化作了一声无奈的叹息。心在成长,长大的空间装了世界的千千诱惑,装了前程似锦,装了天下万民,唯独再难装下一缕敏感的情思,一壶清暖的香茗。
原来,静默坚韧地立于世上是这般艰难。未来就像阴天里的月轮,隐约知道是在哪一个方向,却始终看不清轮廓,得不到坚定的指引。心中的梦想和坚持也就几经变化,为着这些便不免烦闷浮躁。烦闷浮躁之时便一个人在校园中游荡,这实在是一件很令我享受的事情。地点总是不变,总是半个小时左右便能走完的校园,似乎多走几次便不可避免地厌了、倦了。可庆幸的是我在走,时间亦在走,这个地方便也跟着走。每一次所见皆有所不同,即便只是不同的草木盛衰变化,也足以让我又惊又喜。
四月的江南正是富有生气的时候,那些似乎昨日还是一身玄装的树枝,今朝便已枝叶葳蕤,清气夺人了。层层叠叠的绿叶在阳光下透出青黄的微光,在平原猛烈又不失温柔的风中摇曳着崭新的裙摆,展喉歌唱生命的舞曲。我低劣的摄影技术怎么也拍不出这种动静结合的气魄来,却又总是难以抗拒这种生命的诱惑。狂妄,欢欣,寂寞。
我庆幸着自己至少还有一次长久的坚持,那就是对花卉的不可抗击性。初中时有着最清恬的梦想——长大后开一家书店和一家花店。那时尚不知世界上还有更精彩的人生,尚不知民生之多艰,人与人之间其实差距很大,便怀抱着单纯的梦想,那样不大气,那样忠于自己。后来欲望之草疯长,觉得自己要去追求霸气的人生,觉得自己应该为别人做点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再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越来越意识到为之践行的必要。凌云壮志也好,妄自尊大也罢。原以为心思细腻、多愁善感的小女子竟也有豪放豁达的一面,渐渐地不再拘泥于那份小资的梦想,而勇敢又彷徨地迈开步子去追寻燕雀不谙的鸿鹄之志。
然而就在这阳光明丽、春花绚烂的江南四月天里,才发现,自小便有的那份对花木的热爱和执着从未变过。有的东西其实一直都在,只是我们没有发觉。随便走在哪里,眼光总是穿梭于泥土间,为发现一朵优雅的花,一片新绿的叶而欣喜不已。
细数着学校里的花种,最初是经川端康成《古都》里认识的紫花地丁,很雅致的名字,以为是种多么稀有的花,竟然是乡间小路上随处可见的紫色小花,却的确生得小巧别致。接着春寒不减的烈风还是吹开了一树树的樱花、梨花、桃花。对于果树花我总是难以识别,但那细腻的花瓣、柔和的色彩、寂静的姿态总是让我沉醉不知归路。然后海棠也来凑热闹,这里没有鲜红的贴梗海棠,这种粉色的海棠花曾被我认作杏花,后来认作樱花,现在也不确定到底是樱花还是海棠,长得实在很像。
花见得多了,思镜湖边的芦苇成了偌大的惊喜。初来时已是仲夏,湖边的芦苇在风里飘摇着脆弱的苇花,于初秋的眉梢间相见,的确萧索寡淡了很多。后来秋起冬来,湖边已一片荒芜。可我不知到了春天,那片令我尤其生厌的荒滩竟长出了笔挺挺的青绿芦苇,昨日还是矮矮的苇苗,今日却已长得同人一样高了。不由得叹为观止,对这具有神奇魔力的季节,对这旺盛到近乎疯狂的生命力。感到自己的渺小和平庸,同样拥有青春的自己哪有这些花木的那股难以遏制的向上之力!
后来,芦苇丛边又长出了些不同的植物,直到它开出亮黄色的花朵才辨出那不是芦苇。坚挺的茎上一个尖尖的花蕾,却撑开一朵软弱无力的花,像一只受伤的蝶,垂散着翅膀,没精打采的。黄菖蒲,也就是黄色鸢尾。而对鸢尾花的喜爱源于石室沫若园铁树下的那几丛紫色鸢尾。还曾寄情于诗“看见你/在静静的黄昏/如同四月的尾羽/五月的瞳光”“如何求得玉成/为不可预见的光景”“只求能品到你的香/便知晓你还在/假若夏已盛开/你还是要离去/或者下一个秋冬轮回里/待我再去访你/但只见铁树下的秃地/怎敢问你去了哪里”。那时写的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句子竟成了心中的某种执念,如今在异地他乡再见到这种花,竟因那诗觉得疑似故人来,又怎能不生起些特别的情意?
现在鸢尾正胜,蔷薇也疯狂,一朵朵殷红色的云凝结在矮小的枝头,原先看那枝丫还以为发育不良呢,竟也开出了令人心软的花朵。粉色蔷薇的枝条更细软些,本就是灌木,任其在地上疯长,风里淡淡的香气才令我体会到小学时喜欢的那句“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的绝妙之处。
其实最疯狂的当属杜鹃了,这种乍看姿色平平的花竟是靠数量取胜的。一片片紫红的、粉红的,夹杂着雪白的,果然妙极!看得久了真会疑心眼花。这才理解了简嫃说的“为了满城耀目的杜鹃花,我情愿伤眼”。
眼看着初夏将至,原也忧戚着这些花儿将面临生命的衰竭。这一轮的生命到此为止,如此短暂怎不令人叹息?可是草坪里一丝不挂的木槿花枝一天天长出了叶芽,细细小小地缀满枝丫。圆圆的叶片也从紫薇花的枝上冒出来。地里紧挨着杜鹃花的那片小栀子也悄悄地结起了花苞……我激动万分,开始想象它们开出花来的样子,小小一朵的宁静就能净化一整个世界的浮夸。我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即使鸢尾离去,杜鹃凋谢,蔷薇零落,这里也不会冷清。生命就是这样,与其追求化作春泥更护花的伟大,不如看到这一种一种的花永不止息地用生命延续着生命的浩大。就像玉兰消殒,山茶化尘后又有鸢尾杜鹃歌舞、蔷薇芦苇作画一样。
行走在花丛间,对着一朵朵瑰丽的梦狂按快门,也始终留不下心中所感。一阵风来,馝馞花香,最是令人称赞又遗憾。不管科技多么发达,我们可以用录音记录声音,可以用影像记录色彩和姿态,唯独这气味只能用心来记着,一遍又一遍,偏偏每一遍都能让人感动不已。而每一次游走赏花,都像是在经历一场修行,一次皈依。心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被荡涤得干净,只留下满满的纯粹的开心、快乐。
“花褪残红青杏小”,觉得后一句接“翠色和烟老”也是很通畅的,不管是韵律还是意境。然而梅圣俞说:“梨花落尽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殊不知,老去的不仅仅是苍翠青草,还有岁月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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