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历史原来可以这样学4-秉公断案?对不起臣妾做不到啊!——义和团运动(上)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一

    清朝末年的历史大事全都是大清国的“倒霉事”:要么就是外国人如何如何来欺负我们了,要么就是革命党如何如何闹革命。可是这些事件并不是均匀分布在时间轴上的,头几件事的间隔时间很长,越到后面越短:

    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中间隔了14年;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中间隔了34年。

    这之间都隔了一辈人甚至两三辈人,后面的进程就加快了:

    从甲午战争战败到戊戌变法,中间只隔了3年;

    从戊戌变法到八国联军入侵,中间是2年;

    之后再过12年,清政府就灭亡了。

    后面这几件事加在一起也就只有17年。这17年里,清廷出现一场又一场的动荡,直到最后直接走向完蛋。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甲午战争是清朝走向崩盘的转折点,甲午战败和巨额赔款把清政府的国力逼到了极限。再往后清政府的财政、执政能力都在不断下降:政府能力越差,局势就越烂;局势一烂,税收上不来,政府能力也就更差。最后束手无策,只能眼看着矛盾一个接一个地爆发,把自己送到终点。

    义和团运动,就是一场清政府无力阻止,甚至是无力控制的事件。

    义和团运动的源头,在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的《天津条约》。《天津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可以进入中国内地自由传教。这打开了基督教进入中国的大门。

    中国老百姓对于宗教信仰这种事,很多人都是马马虎虎、稀松二五眼。也不管什么佛教、道教的区别,大家说哪个神灵验,咱就拜拜。朝廷要是禁止我拜呢,我就不拜,也就那么回事儿。

    欧洲人不同,欧洲传统文化对宗教信仰特别虔诚,甚至很多人认为信仰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在晚清的中国,有不少狂热的传教士。

    对于当年的外国人来说,在中国生活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在那时的驻华公使和其家属对中国的描述中,时常可以看到“肮脏”、“恶臭”、“无法忍受”之类的描述。这还是在“首善之地”的北京,外国使馆区还就在紫禁城边儿上。全国最高档的地段条件还这么差,更何况是在普通乡村。可是当时有很多西方传教士不辞辛苦深入乡村传教,尤其是沿海省份,遍布传教士的身影。

    按理说,在中国传教并不难,因为中国老百姓对宗教很宽容。中国人缺少“异教”的概念:在很多地方小庙里,往往这边供着一个观音菩萨,那边供着一个玉皇大帝,正门口还立着一关帝爷。老百姓都拜完了一出门,又给村口的狐大仙磕了三个头,最后回到家里再给家里的灶王爷烧个香,一点儿都不冲突。因为这份宽容,外国宗教在中国向来畅通无阻,印度佛教就是最成功的例子,如今已经变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了。

    但是,传统中国人对于外来宗教也不是无条件地接受,要接受得还得有个大前提:这个宗教不能和儒家道德产生冲突。

    这是因为儒家道德是传统中国的治国之本,在统治者千百年孜孜不倦地努力下,儒家道德已经深入中国传统百姓的骨髓。各路宗教主张什么神神鬼鬼的都可以,但要一旦主张“不孝”,主张“男女平等”这种违背儒家道德的信条,那就麻烦了,马上就不会有人信你了。所以我们今天熟悉的汉传佛教,其实都经过了儒家道德的改造,和原本的印度佛教已经有很多不同了。

    比如佛教讲“众生平等”,这个“众生”当然也包括男女平等,父子平等。但是儒家不讲众生平等,儒家讲的是“三纲五常”,讲的是长幼尊卑。结果佛教到了中国后,就渐渐不敢讲父子平等了,反倒在中国冒出了很多《父母恩重经》之类讲孝道的经文。

    再比如,佛教主张出家,要求僧人出家后和原来的家庭断绝一切关系,这样才能安心修行。但这又和儒家的“孝道”冲突了。所以后来的汉传佛教就要求出家前必须先征得父母同意,也不禁止出家后继续孝顺父母。有些尽孝事迹突出的出家人,甚至还会被收入到《名僧录》一类的著作里,特别加以表彰。

    只有符合儒家道德的宗教,才能在旧中国生存下去。

    基督教的问题在于,它极端排斥异教。《圣经》里上帝宣布的“十诫”中,第一诫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诫还说:“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所以信奉了基督教后,什么观世音菩萨、玉皇大帝、关帝爷、财神爷、灶王爷、土地公公都不能再信了。这和中国人宽容的宗教观是不符的。

    更重要的是,儒家有个很重要的“祭祖”仪式。我们曾说过,中国古代没有普及教育,儒家道德之所以能深入每一个百姓的心中,靠的就是婚丧嫁娶这些民间仪式,其中最重要的是祭祖。在祭祖活动里,所有的家族成员要按照辈分、性别、远支近支在固定位置站好、按照严格的顺序行礼。这个过程是在强化每个人在宗族中的地位,把儒家的“长幼尊卑”靠仪式给固定下来。只有固定了人跟人之间的位置次序,然后才能谈得上“三纲五常”,才能谈得上各种儒家道德。所以在旧中国,一个家族的祖坟、宗庙是最重要的建筑,祭祖是最隆重的仪式。祭祖仪式搞不好,这个家族、这个村落的道德秩序就很难维持好。

    可是基督教不允许信众跪拜任何偶像,这个偶像连祖先的牌位也包括进去了。所以当时的中国人只要加入了基督教,就不能再祭祖。这么做就等于背叛了整个宗族,在当时属于大逆不道。

    除了祭祖外,婚礼、葬礼也是传统社会强调儒家秩序的重要仪式,结果基督教也把这两个仪式包揽过来,要求由牧师住持西式的婚礼和葬礼。另外,中国传统农村的很多公共事务,如修庙、祭祀等大型活动都是由各家集资完成,加入了教会就意味着不能再参加这些公共活动,不再出钱,这也和传统社会产生了矛盾。

    这就是说,当时的百姓一旦加入了基督教,就等于和整个宗族、和传统生活决裂了。

    那正常情况下,谁还愿意入教呢?

    传教的困难还不止这些。

    二

    西方人同中国人完全不同的相貌、语言和生活方式,也加大了传教的难度。

    你可能看过这样的恶作剧视频:

    有个女生在半夜里穿着白色的衣服,散开长头发,用头发遮住脸,站在阴暗的楼道里。遇到有人路过,她就半低下头,双手下垂,慢慢朝人家走过去。视频里大部分路人都以为遇见了女鬼,被她吓得半死(当然也有少数好汉打丫一顿)。

    我们冷静地想一下,其实这件事很奇怪:那些被吓到的人,他们究竟看到了什么?

    他们只是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白衣女人而已。这幅场景虽然很怪,但并不属于超自然现象,并不能证明这个女子就是鬼,为什么很多人第一反应就认为她是鬼,就吓得要跑呢?

    这是因为人类的思维方式有一个特点:在遇到不熟悉的事物时,会自动把它比附成自己熟悉的东西。

    当我们毫无防备地在半夜里遇到一个披头散发的白衣女子时,大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场景很古怪,第二个反应是立刻从记忆库中寻找类似的旧记忆来解释它。于是大脑找到了我们曾经看过的那些日式恐怖片,马上判断“妈呀这不就和我们看过的女鬼一样吗?这是女鬼!这是女鬼!”接着,大脑就调取记忆中关于“女鬼”的所有知识,鬼片中女鬼瞬间移动、张牙舞爪、肢体乱扭的恐怖景象马上被调取出来,安到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上。于是我们就会错误地以为,眼前这个女孩也会在下一秒里突然张牙舞爪了。

    对于古代的中国人来说,西方人高鼻梁、深眼眶、蓝眼睛、白皮肤、黄头发,说话呜噜哇啦,这是从没见过的古怪样子。在中国人记忆里,与之最近的形象是什么呢?正好是传统文化中的小鬼。所以普通百姓很容易把西方人当成了真鬼,这才有了“洋鬼子”这个称呼。

    西方商人还好,因为商人就是想做买卖,他们平时赚钱占便宜,吃喝玩乐追姑娘,这些行为方式和中国商人是一样的。

    可是西方传教士的行为就太古怪了,完全脱离了中国古代百姓的生活经验。

    比如传教士在中国建立了很多孤儿院。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也是为了传教方便,因为孤儿可以从小接受教会的教育,很容易传教。

    可是这些孤儿院不仅收留一般的孤儿,还收留有残疾的孩子,以及年龄较大的儿童。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当时的中国百姓看来,却很难理解:中国传统百姓收留孩子,多半是因为自己无子或者孩子太少,收留孩子为的是家族人丁兴旺、有人能干活、能尽孝。因此当时的百姓都愿意收留身体健全的男孩子,而且最好是尚未能记事的幼童,让他们一懂事就知道叫爸叫妈,当亲儿子养。除了极其个别的大善人,很少有人会收留大龄儿童,更不可能收养残疾儿童。

    所以当时的中国百姓普遍不理解外国孤儿院的做法,认为外国人无利不起早,养孤儿要花那么多钱,他们不可能白干,那他们图的是什么呢?一个很“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收养大龄儿童是为了割取器官用来配药,因为只有大孩子的器官才长成了。外国人办残疾人学校,还收留盲童,这怎么解释呢?——这些盲人学校里的中国学生,他们就是被洋人割下眼球的受害者呀!

    基督教还有个仪式:信众临终时,要向教父忏悔,有时教父还会在临终者的头、手上涂抹圣油。这在中国百姓看来也太古怪了:每当信教者临终,总有传教士千里迢迢地赶过来,在人家的身上比比划划,这都干吗呢?不明就里的人就说了:这是传教士来挖死者的眼睛。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有一年天津闹瘟疫,外国传教士开办的孤儿院里病死了很多孩子,尸体被草草埋到了附近的野地里。有些尸体被野狗刨出啃咬,样子惨不忍睹。有些中国百姓见到这些尸体,便认为这是外国人摘取儿童器官后抛弃的。正好当时又有人贩子在拐卖小孩,两件事合在一起,便坐实了“外国教士拐卖中国儿童摘取器官”的传言。

    于是群情激奋,当地百姓和外国人发生了激烈冲突,最终百姓们烧毁了法国领事馆、孤儿院和数座教堂,打死了包括牧师、修女、妇女在内的20名外国人和几十名给外国人工作的中国人。这是在近代史上很有名的“天津教案”。最后以清廷赔钱、惩办当事百姓和官员、派使团道歉才算了结。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类似的谣言和冲突非常多。

    引起谣言的还不止是收养儿童。

    西方近代社会和传统中国的另一大区别是西方更主张男女平等。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等级关系最森严的朝代。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什么守寡立个贞洁牌坊之类的,都是那时候特流行的事。有点身份的女子都不许抛头露面,平时也要穿着包裹严谨、不显露身材的衣服,汉人女子还要裹小脚。

    那个时代的西方世界也讲重男轻女,但是相比清朝要好很多。清朝的贵族女性不许随意出门,西方女性却可以随便在大马路上溜达,可以和老公挽着胳膊并肩走。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衣服讲究曲线毕露,领子开口还挺低,动不动就露出一片雪白的大胸脯。这样的外国女子走在马路上,在习惯了封闭的清朝百姓看来,就几乎跟裸体差不多了。所以当时的中国人普遍有“西方女子不知羞耻”、“男女关系混乱”的印象。

    基督教主张男女平等,认为所有的男女信徒都是兄弟姐妹,进行宗教活动的时候不分男女,又常常在教堂内进行,外人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于是民间就传说,教民进行仪式时“男女杂处”,行淫乱之事。

    因为这些误解,因为基督教同儒家社会的种种冲突,导致基督教没法融入到中国百姓的生活中,传教的难度非常大。

    结果,西方传教士们想到了一个贻害无穷的办法。

    三

    当初天津教案搞得清朝上下群情激昂,都说外国人挖小孩器官太可恨,要求对外国强硬点。但处理此事的曾国藩、李鸿章以及背后主政的奕訢都是务实的洋务派,他们刚刚经历过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惨败,知道跟外国人玩硬的不会有好结果,于是坚持赔款道歉,以退让的方式结束此事。

    从此往后的几十年里,清廷大搞洋务运动,对外事务都是由奕訢、李鸿章这帮洋务派主持。清廷在对教案的处理上,也都延续退让的风格,尽量减少跟列强冲突。这么一来,就让那些传教士看到了可乘之机。

    外国人在华原本就有不公平的“治外法权”,现在清廷在教会和中国百姓的冲突中又屡屡退让,这导致教会在中国拥有了高于法律的特殊地位。传教士们就利用这个特权来吸引教民:

    凡是成为教民的中国百姓,教会都给予司法保护。

    当教民和普通百姓发生冲突的时候,教会就去找清朝地方官施压,要求地方官偏袒教民。要是地方官不听,教会就去找本国的外交官,让外交官向总理衙门施压。总理衙门一害怕,就去逼地方官让步,最后还是让教民得利。所以当时就有一句话,叫“民怕官,官怕督抚,督抚怕总署,总署怕洋人”。

    这样一来,加入教会的诱惑力大增。在官司中吃了亏的中国百姓都抢着要入教。

    一位英国驻华领事举过一个例子,说在湖北某个地方,有两个村子因为一个池塘的所有权对薄公堂。一个村子在官司打输后,决定全村都加入天主教会,随后神父立即要求重审。另一个村子见势不妙,决定全村立刻加入英国国教。

    加入教会成了中国百姓打赢官司的法宝了。

    这种情况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就存在,一直到了戊戌变法中的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后,达到了高潮。

    前面介绍过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大致过程是山东有百姓杀了德国传教士,然后德军就以此为借口在山东登陆,非要强占胶州湾,最后清廷只能屈服。

    这件事最恶劣的地方在于,德国太耍流氓了。

    在胶州湾事件之前,列强发动战争多少要讲一点借口(虽然细研究起来未必成立)。比如第一次鸦片战争,借口是“林则徐烧毁的鸦片是英国女王的财产”,要求赔偿鸦片款。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借口是按照《天津条约》的规定进京换约。甲午战争的借口是清方擅自往朝鲜派兵违反了之前的中日协定,等。起码在表面上要找个清政府违反国际法的理由。

    但是强占胶州湾这事完全就讲不出理来:

    传教士被杀,清廷这边已经答应赔钱、惩治犯人,这么做按照国际法已经足够了。德国要是不服你可以向当地政府起诉,可以通过外交部抗议,甚至可以断交,却没有派兵的道理。再说派兵也就派兵了,可又没有赖着不走,强占领土的道理。这就好比今天有个中国人在纽约被杀,美国方面也抓住犯人了,也枪毙了,甚至都赔钱了,结果我们出兵把纽约市给占了,说“这地儿就借我们用上一百年哈!”前后完全没有逻辑嘛。实际上德国它就懒得想逻辑,就是硬来,就是没借口,你爱怎么想怎么想。

    这件事更刺激清廷的是,清方没做出任何抵抗。

    割让土地这么大的事,清廷之前几次好歹还都抵抗过,和列强开打之前还都很有信心。可到了胶州湾这里,清廷明明知道德国欺负人,明明气得要命,可是很清楚自己打不过,只能低头认错。而且不只是割让胶州湾,清廷还被迫答应在山东的大城市和传教士遇害的村庄里,由朝廷出资修建大教堂,还要在门上刻上“钦建天主教堂”。并且要在多个城市为传教士修建住宅。在这件事里完全没错的山东巡抚被革职,永不叙用。

    也就是说,德国不仅要了实惠,连面子也要走了——在学校门口不仅抢了你的钱,还要你跪下说“大哥我错了”。但是清廷因为打不过,就是没办法。

    有了这个开头,后面的列强以“最惠国待遇”为借口纷纷有样学样,都不讲道理了,都来硬要港口、要修路权。清廷也没有办法,只能都答应下来。此时的清政府已经陷入了极为无助的境地:既无法跟列强讲理,又无法打仗,唯一抵抗的办法只有用外交手段“以夷制夷”——“以流氓制流氓”。结果大家也知道,就像当年“三国干涉还辽”事件一样,往往是列强早就私下里沟通好了,被合伙算计的是大清。

    在这种随时随地都可能被蹂躏的情况下,清廷对于对外事务只能如履薄冰。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的借口是教案,以后清廷在处理教案上就越发谨慎,一律无条件地支持教会,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一场胶州湾事件。

    在这种背景下,教会的行为也就越来越过分。

    四

    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后,一次山东省某个村庄的村民为了争夺村庙发生争斗,一名教民被打伤。结果德国传教士派人送信给县令,说有教民被打死了。县令一听吓疯了,赶紧赶到现场,发现这个人根本没死,只是受了“极轻微的伤”。这时,传教士拿出一份有20名“罪犯”的名单,名单上的人当场下跪,乞求入教。于是传教士称他们为“好人”,说不再控告他们,然后又拿出5名“犯罪”的名单。这几个人赶紧向教民交出了170吊钱作为赔偿。于是传教士又马上说这5个人无罪。随后,传教士又指出另外7个人有罪,要求惩罚该村900吊钱。县令为了平息事态,只能答应了传教士的要求,又让村民摆出10桌酒席作为赔偿,这件事才算平息。

    这样的事情一多,中国内地的百姓,尤其是教会势力兴盛的山东、河北一代的百姓,很多人都加入了教会。

    传教士乐了,乡绅们怒了。

    教会虽然让很多中国人入教,但是教会同中国传统社会之间的隔阂问题并没有解决。教民们不祭祖、不参加中式婚礼和葬礼、不为修庙等公共事务掏钱,使得教民被普通村民排斥。更关键的是,如果说一些村民是为了诉讼获胜才加入教会,那说明他们原本在诉讼中不能获胜。而那些负责裁判民事纠纷的,都是本村的族长、乡绅。也就是说,很多中国人之所以加入教会,是因为他们之前同乡绅有矛盾。现在有了教会撑腰,这些人免不了要报复。

    所以教民和当地乡绅之间,普遍存在激烈的矛盾。在以乡绅为首的“老实”百姓们看来,那些加入教会的人都是些违法乱纪的“二鬼子”。在教民们看来,乡绅都是处事不公、仗势欺人的土豪恶霸。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传统农村的宗族、乡绅除了要维持秩序外,还担负着提供社会福利的任务。如大宗族常有一些公用的田地,用来资助本族中的贫苦人家,免费供族中的孩子上学。诸如修桥补路、挖井引水一类的公益活动,也常有本地的乡绅挑头承担。既然教民同普通村民决裂,村民也就把他们排除到社会福利之外,不允许他们使用公用的水井,不借给他们农具。教民的孩子被称为“小鬼子”,村民不让自己的孩子同他们玩,不许他们进入私塾学习。在这种敌对情绪中,一旦村民之间出现纠纷,或者谁家丢了东西,都会引来村民和教民的严重对立。

    慢慢的,在那些被教会渗透的地区,中国百姓分成了“乡绅、村民”和“教会、教民”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互相对立,各不相让。传统村民这一方人数多,占有的田地多(因为大部分乡绅在他们这一边),拥有道德优越感。但是教民的背后有外国教会,当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占便宜的往往是教民。

    这个局面乍看上去,好像双方各有优势。实际上,教会对乡绅统治的破坏是致命的。

    在过去,乡绅是地方冲突的唯一仲裁者,村民们有了矛盾,都找乡绅决定谁对谁错。现在多了一个护短的教会,哪个村民被乡绅处罚了,转头就去加入教会,回过头就来报复,这乡绅以后还怎么管理百姓?

    乡绅靠儒家道德来维持统治,乡绅在处理民间纠纷的时候,虽然也有杀人、杖责、监禁等残酷的刑罚(比如偷情女子往往会受到残酷的折磨),但日常的普通纠纷大都不涉及酷刑。因为酷刑是法家的手段,儒家讲的是“礼”,乡绅要尽量用“礼”的手段去处罚人。

    用“礼”怎么处罚人呢?就是赔礼道歉。乡绅在裁判完纠纷后,输掉的一方除了要赔钱外,还要摆一桌酒席,把各家有头有脸的人都请来,当众给赢的一方敬酒、赔礼,赢的一方才算真正扬眉吐气。

    教会刚开始干涉官司的时候,对村民的要求是赔偿物品。最早赔偿的是教民礼拜用的芦席,价格很便宜,老百姓还可以承受。但到了后来,久居中国的传教士也懂得了中国人最看重“面子”,他们开始要求打败官司的村民办酒席宴请教民,甚至有的神父要求把酒席开在教堂里,受罚的人必须跪着为教民献上食物,同时还要击鼓放鞭炮,以炫耀教会的权威。

    更过分的是,有时被逼道歉的就是乡绅、族长本人。这种行为给乡绅统治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为什么呢?

    一般的民事纠纷其实很难分出明显的对与错。比如两个儿子争夺遗产,互相指责对方不孝,不应该分那么多。这孝与不孝,分辨起来就太难了。

    比如这家指责对方:“你们净给老人吃素的,你们两口子自己偷偷吃肉!”

    那家就反驳说:“老人就爱吃这口,吃肉不好消化你连这都不知道就说明你没伺候过老人!”

    这家说:“我每个月给老人送粮送米邻居都瞧见了!”

    那家说:“老人天天饿不着冻不着谁差你那口吃的,你每次来都绷着个脸不给老人好脸色!”

    这家说:“你这死不要脸的我那是绷给你看呢!”

    ……妈呀,这样吵下去没完没了,谁能分辨出谁对谁错?

    老人留下一百贯钱,给老大家分六十贯公平,还是分六十一贯更公平?这根本没有正确答案。如果这件事放到今天,就需要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经过长时间的取证和法庭辩论,耗费大量的人力来判断。这在司法系统几乎不存在的古代乡村是怎么解决的呢?就是找几个德高望重,最受尊敬的乡绅、族长,让这些老人“说句公道话”。因为这些人平时就是道德模范,就受尊敬,他们的裁断能得到大部分乡民的认同,这时候不服气的一方也就只能接受现实了。

    也就是说,乡绅之所以拥有维持地方秩序的能力,是因为他们在乡村里“德高望重”。

    但是现在教会逼乡绅向教民请酒席甚至是下跪道歉,这不仅是对乡绅个人的侮辱,更是对乡绅威望的摧毁,对乡村道德秩序的破坏。这就好比今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有一个邻班老师把你们班的班主任拎到讲台上,让班主任当着全班面给他跪下来叫大哥。就算这个邻班的老师有理,他这么一做,你想想班主任以后还怎么管理全班同学?谁还听他的话?

    所以外国教会的种种做法,对清末乡村秩序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他们彻底摧毁了乡绅统治乡村的根基。从此以后,乡绅没法再维持基层秩序,没法保护那些遵守儒家道德的乡民了。

    这会造成什么结果?答案在前面已经说过了。

    五

    在讲太平天国的时候我们说过,当官府、乡绅没有能力保护基层百姓的时候,一定会有百姓自发组织起来维持秩序。具体的表现,就是各种民间秘密会社。从嘉庆开始,中国各地陆续出现的白莲教、天地会、捻军、哥老会都属此列。

    教会问题也是一样。当普通百姓在受到教民欺负,当乡绅能不保护百姓、官府不能主持公道的时候,那老百姓怎么办?那就只能自发组织起来,自己保护自己了。

    这就是“义和团”的雏形。

    早期的义和团,是以民间宗教和民间拳会的形式存在的。

    直到今天的农村仍有这样的现象:谁家的年轻男人多、能打架,谁家在村子里就不吃亏,反之就会受欺负。说白了,就是“拳头决定地位”。在古代更是如此。一个庄稼汉要想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除了读书、发财这两个概率很小的途径外,最好的办法就是练拳、能打架。在家乡里,能打架就不挨欺负,出门在外,能打架就可以减少被抢劫的几率。

    尤其是在地方政府难以维持社会秩序的年代里,练拳对于自保就更为重要了。在古代中国,一到了兵荒马乱的年代,就会有大量的百姓找人拜师学拳,这些学拳的村民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拳会”。“拳会”既是学拳的组织,也是百姓的互助组织,当成员受到外人欺负的时候,大家就组织起来反抗。

    在清末的山东、河北等地,就有很多这样的拳会,它们逐渐被称为“义和拳”或者“义和团”,它们的成员被称为“拳民”或者“团民”。

    这就是说,义和团是一种民间自发的拳会组织,它和太平天国不一样。太平天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政权,有最高的领导,有层层机构,一声令下能够统一行动。义和团则是以乡村为单位的松散组织,附近几个村子合成一股,推举一个人当“大师兄”,这就是一支义和团队伍。各个义和团之间有时也会互相联络,组织一些大规模的行动,但大都是临时行为,大部分时候是松散的。

    义和团能在山东、河北地区迅速壮大,根本原因在于教会对这个地区的渗透最严重,当地乡绅和地方政府无法维持基层秩序,无法保护没有入教的百姓。教会的势力越大,教民对村民的攻击越严重,加入义和团的百姓就越多,义和团就越壮大。

    以往,义和团这种民间会社对于朝廷来说肯定属于非法组织。因为普通老百姓最大的敌人往往是强迫他们交税的政府和乡绅。但是这一次,义和团和乡绅的利益大体是一致的,大家的敌人都是教会。所以在一些地区,义和团打出了“扶清灭洋”或者“顺清灭洋”的旗号,表示我们不和政府为敌。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各个“义和拳”组织逐渐改名为“义和团”,取的是“团练”的“团”,这样起码表面上我们是政府支持的合法民兵。有不少乡绅也支持义和团运动,甚至加入义和团。

    由于乡绅不是义和团的敌人,甚至主动为义和团提供钱物,提供道德上的支持,所以义和团的壮大速度,也要比过去的民间会社更快。

    另外,义和团的壮大还和当时的经济形势有关。我们不难理解:百姓收入越低,加入民间会社的动力就越大。

    偏偏这些年来,清朝的整体经济情况是一天比一天惨,尤其是甲午战争的巨额赔款远超清廷的承受能力,老百姓早就被压榨到了极限。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更直观的压力还有外国的经济入侵。

    两次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商品终于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中国市场。工业产品的竞争力跟自然经济下的手工产品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外国的棉布售价仅为中国土布的三分之一,质量却更高。这样一来,就有大批的手工业者失业。

    到了甲午战争后,列强在中国大规模强占土地,驻扎军队,为了能快速运输物资和军队还大规模修建铁路。这又造成了铁路沿线大量的船夫、纤夫、车夫、脚夫和客栈店主失业。

    其实从长远的角度看,外国工业商品的进入对中国经济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外国商品的性价比更高,等于让中国的消费者用更少的成本获得了更大的收益。消费者因此节省下来的钱,会用来投资或者购买其他商品(比如买衣服用不了这么多钱了,多余的钱可以拿去盖房子),也就扩大了其他行业的效益(盖房子的人多了,砖头的价格就提高了);其他行业效益增加,会刺激该行业扩大生产(砖头的销量增加了,砖厂会招聘工人扩大生产),这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职位。那些因为外国商品入侵而失去的就业岗位,会在其他行业得到补偿。因此从长远来看,外国产品的入侵其实能搞活国内的产业,让全社会都受益[4]。

    同样的道理,修建铁路能够降低沿途的运输成本。外国经营者把铁路租给中国商人,中国商人就能用更低的成本运送物资,降低商品的价格,对整个社会的经济也有好处。

    ——但是,这些好处是从宏观、从长远的角度来说的。从微观的角度讲,并不是每个中国人都能因此得利。那些扩大了规模的行业,他们所创造的新岗位不可能正好还给那些已经失业的手工业者。比如一个扩大生产的砖厂,他更愿意去招聘一个浑身是力气的壮小伙,而不是一个在家织了一辈子布的老年妇女。所以这些外国商品的进入、铁路的修建导致大批中国手工业者和交通业者失业,生活水平降低,他们自然会加倍怨恨外国人。

    再加上山东、河北地区又出现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更加刺激了义和团的发展。

    六

    义和团另一个吸引百姓的地方,在于它宣称拥有神力。

    我们今天都知道这世界上没有鬼神,没有咒语仙术,但这种唯物主义观念是在最近五六十年里才普及的。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史里,上到高级知识分子,下到普通百姓,大部分人都以为神鬼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宣称拥有某种神力是中国古代民间会社最有效、最常用的宣传手段。从当年的黄巾军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屡见不鲜。

    义和团是一种自发的民间组织,它常选择在农村集会的时候宣传:在一块场地上公开练拳,借此招揽百姓加入。既然目的是招揽人,练拳就有很强的表演性。就像是跑江湖的卖艺赚钱一样,赚钱多少的关键不是功夫本身的真假,而是表演效果能不能抓人眼球。这种表演与其说是武术,不如说更像是杂技和演戏。

    在太平天国中非常重要的“神仙附体”,也是义和团最喜欢的表演项目。

    既然是面对普通百姓的表演,附体的神仙也就得符合普通百姓的口味,都是些民间戏曲里最常见、百姓最喜欢的角色,如《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猪八戒、二郎神;《三国演义》里的关羽、张飞、赵云;《封神演义》里的哪吒、姜太公;《水浒传》里的武松、鲁智深;《八仙过海》中的八仙;甚至还有戏曲里的黄天霸。附体的过程也充满了戏曲元素:有人敲锣打鼓、有人焚香祝祷、附体后的拳民浑身摇摇晃晃,说话咿咿呀呀,动作和语言都如同在唱戏。

    一旦附体以后,附体者就宣称自己拥有各种神奇的法力,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刀枪不入”。

    义和团的“刀枪不入”,其实是卖艺拳师常用的戏法。这种戏法用江湖的术语说,叫做“半腥半尖”——所谓“腥”,就是骗人的假玩意;所谓“尖”,就是真本事。“半腥半尖”,就是有一半是真功夫,有一半是骗人的。

    在今天的武术、杂技团体里,仍旧能见到类似“刀枪不入”的硬气功表演,这是刻苦训练加上特定技巧才能实现的表演效果。刻苦训练,指的是表演者通过锻炼身体增强被击打部位的肌肉,在被击打的时候绷住肌肉增加抗击打的效果。特定技巧,指的是刀砍下去时要垂直于被砍部位。砍人者把刀高高举起,快速落下,看上去很用力,在接近被砍者的一瞬间要收力。

    这种一半真本事,一半靠骗术的技术,表演效果最好。

    义和团还增加了新的花样。

    过去所说的“刀枪不入”里的“刀”和“枪”,指的是冷兵器里的大刀和长枪。到了义和团这里,为了针对外国人,就把“枪”解释成了外国人的洋枪。表示我们义和团不怕洋枪打。

    表演的秘诀是把枪里的金属子弹换成了不伤人的绿豆。还有一种更有技术含量的假子弹:用香灰团成球,外面裹一层铁砂,从表面看就跟真的铁子弹一样。等子弹打出去后,香灰变成一股青烟,不留痕迹,外人不容易看出破绽。挨子弹的人还可以事先在手中藏一个真子弹,用手捂热。等到同伴开枪后,做出空手接子弹的动作,然后当众出示这枚热子弹。俩人合作,天衣无缝。

    除了“刀枪不入”外,有的义和团还声称能治病,只要把他们提供的符纸烧成灰,和水服下就能治百病。又或者打仗受伤出血,一贴义和团的符纸血就止住了。“免费治病”是民间宗教用来吸引人的一贯把戏,义和团自然也不能免俗。

    当然,后来义和团真跟洋人开战了,这种“刀枪不入”的神话就不攻自破了,只要对方一放真枪,再英勇的团民都会倒下。可是对于这种情况,义和团的领导者还是有办法解释。一种解释是,说那些被击中的人曾做过偷盗、奸淫一类的事,犯了义和团的戒条,功法就不灵了。一种解释说,女性“阴气”太重,义和团发功失败是因为附近有妇女的“污物”(如有人泼洒妇女来月事时用过的洗澡水,或者携带女子月事时使用的经布,或者仅仅是因为有妇女路过)。甚至下雨都可以成为理由:有一次义和团对外解释,是因为天上下雨,所以神灵不附身。又有一种解释说,你别看那些拳民被打死了,其实过几天就会复活。万一几天后尸体腐烂生虫,被百姓看到,还会解释说,这是“随老祖师入终南山”了。

    那是个没有照相机也缺少报纸的时代,老百姓传播消息几乎还靠口口相传。淳朴的百姓不可能亲身去检验这些解释,这套说辞堪称无懈可击。

    义和团在利益上符合普通百姓的需求,在思想上迎合普通百姓的口味。在清政府、乡绅失去对乡村统治的同时,义和团也就不可阻止地壮大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