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边,那树合欢花-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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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永胜

    在这边荒小镇,我给镇西的胡三媳妇儿接过生,也给镇北的莫大烟袋剖过腹,取肚里的瘤子。我是这里唯一的郎中。

    打进入小镇,日子便开始像长途跋涉的驼队傍晚时分进镇时一样,踢踢踏踏,懒懒散散的。从前我不喜欢这样子,但我现在喜欢上啦。懒懒散散很好啊,自在舒适,平静得很。到眼也花了背也驼了,我才咂摸出平静是福的理儿。

    不是夸口,小镇的七八百口人,谁没喝过我抓的汤药?这七八百口人,都是我的衣食父母呢。但老实说,有个人,我不怎么喜欢。那人是镇西烧酒铺子里的来喜,20岁了吧,白净瘦弱,像根豆芽菜似的。第一次到我铺里,是一路呻吟着来的。我以为他病得多严重,结果不过是额头上有个鸡蛋大小的青包。这点儿外伤,不用管它,一两天便会好。可他高低不依,一定要我上药,好像只要上了药,立刻便能痊愈。那么好吧,我便给他抹药酒,他却一个劲呻吟,那惨痛样子,足以让人觉得我正在摘他的脾脏。“怕疼?那还打架?”“哪儿打架了啊。不瞒你,长这么大,我都怕打架,我怕疼。哎哟,是摔的嘛。”他龇牙咧嘴申辩。当时我就哑然失笑,心说这么个人,真枉是个男人,唉!但万万想不到,就这个来喜,让我再也无法过平静的日子了。

    那一天是正午吧,我正坐在柜台后,微眯着眼睛打瞌睡,一些细细的尘末,从屋梁上落下来,落到我脸上。最先我并没怎么在意,但当更多的尘末落到我脸上时,我的心跳得突然快了。我屏住气,街面上,除了一只鸡的格格声,没有任何声息。我知道,要不了多久,便会有事发生。

    不多一会儿,镇外响起沉闷的鼓声。是的,像极了棒槌敲打牛皮鼓的声音。随着鼓声渐渐激越起来,屋梁上的尘末,簌簌直往下掉。不多一会儿,那鼓声便直敲在耳膜上,翻天覆地般,屋里已是尘灰弥漫,屋架也嘎吱作响。这是马队,少说也有两千只钉着厚蹄铁的马蹄践踏出的声音。刚才还寂静的小镇,一下子人声鼎沸,夹杂着鸡鸣狗吠。紧接着马蹄声响进了镇里,在街面上散开,传向四面八方。

    我的药铺里,闯进三个人,三个人都提着明晃晃的刀。

    头里那斜着眼的人,手里刀一挥,嚓的一声,便将我的案桌削掉一个角,恶狠狠地冲我吼:“老家伙,到镇西坝子去!”

    从铺里出来,我看到镇里的居民,被这舞着刀片子的人,赶牲口一样撵向镇西坝子。那个来喜,就夹在队伍中间,一张脸一块青一块白,两条腿哆嗦不止。

    到了坝子,整镇的人都被骑着马晃着刀的人围住了。那帮人里,有个面色阴沉的人,正捧着旱烟袋,微闭着眼吞云吐雾。等一袋烟完了,在靴底磕掉了烟灰,将烟袋插进腰里了,才慢吞吞说:“谁杀了半天云?”

    人群中立刻响起嗡嗡声。这边荒地方,一直有伙凶悍的马贼,连官兵都不敢招惹。叫半天云的,就是这伙马贼的二当家。那人眯细了眼睛,死盯着嘤嘤嗡嗡的人群,突地一摆头。两个持刀的马贼,从人群中拉出一个人来,刀光闪过,一颗头颅便带着激喷的血,直冲向灰蒙蒙的天空。“谁杀了半天云?”那人仍旧用慢吞吞的语气问。

    看着那跌落下地的头颅,和那僵硬倒下的躯体,被围着的人,突然像被握住了脖子般,没了声息。马贼又到人群中捞人时,我听到一个颤抖的声音,“是我。”是来喜的声音。“出来。”那人冷声道。

    人群哗地分向两边,让出条道来。我看到来喜的脸死一般苍白,几乎是拖着脚步,僵硬地往前走。每走一步,那脚印儿便现出星点湿痕。

    那人微一挑眉:“你杀了半天云?说说看,你怎么杀的半天云?”

    来喜抬头,茫然地盯着那人,张圆了嘴,喉咙里挤出干涩的咕噜声,却说不出一个字来。他颤抖得更厉害,瘦弱的身子筛糠似的,脚下的湿痕愈来愈大。

    “好,你想死,我成全你吧!”那人一声吼,一道刀光,迅疾砍向来喜的脖子。来喜缩着脖子,两条瘦瘦的胳膊,向着面前无助地捞了把,似乎想抓住个什么稳住身子,但跟着还是软软地瘫在了地上。只是他的头颅还完好地长在他脖子上,因为那刀,已在我的手里。

    那人眼睛突然瞪大,跟着又眯了下去,已没有了刚才那刺人的光焰。“你是谁?”“这正是我杀半天云的原因。我本是叱咤江湖的刀客,十年前,我在江南杀了个顶有名的人,这人的亲信家人,有能力让我死上十次。我逃到这边荒的塞外,喜欢上平静的日子了。但那半天云,居然是江南人,居然认出了我……”

    那人愣怔了一下,跟着猛一勒马缰,“走!”那些马贼跟在他身后,一阵风似的远了……

    “你不怕死?”我问已是我徒弟的来喜。他嘿嘿一笑,脸红得像面旗子。“咋不怕啊,我都尿裤子了。”“那你还出头?”“我也不知道为啥,自己好像不是自己了,就走了出去。”“那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你还会如此吗?”

    来喜皱着眉头,好久才困难地说:“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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