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视野开阔的女人必然会有所不甘心的,不甘一生终老于封闭的绣房中。
席绢
她一双黑白分明、水盈盈的大眼迎上了他的!
是的,他全身上下都令人感到骇怕,她应该很怕才是!
可是,他每一个字句都在挑衅她,总让她忘了他身份崇高,力气强猛,以她瘦小的身子反抗他而忘了骇怕。
她心里有些怔忡了!因为在她18年的生命中,她太习惯不公平的对待;双亲惟一的宽容是让跟着哥哥学念书,其他的三从四德压迫了她所有的青春岁月。
女人诸多的禁忌她纵有不甘与不平,也只能消极地应对并承受,到最后连嫁人也由不得她置办。
她有坚强的心志,却隐藏得很好;既然这天下是男人为王,那么她能如何?
柔顺便是了!所以她从不曾将心中的不满诉诸言词反驳任何人!而今天,她居然忘了骇怕怎么可以?最令她诧异的,她怎么会忘了大家闺秀应有的合宜举止,失去了风范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她看到了天,也看到了地,看到了男人所能看到的辽阔,再怎么愚钝的女人也会惊叹,也会想着绣花以外的事。
一个视野开阔的女人必然会有所不甘心的,不甘一生终老于封闭的绣房中。
那可算是叛逆了!可是她诚实地承认自己从未如此开心过,虽然心中残存的束缚仍令她忧心,她骇怕自己变得粗野而伤了双亲的心,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天下是这般大呀!天下只让男人看的吗?
唉!给她看见了这外边的世界,也不知是好是坏!相信当有朝一日,她又锁回了重楼中时,必会时时刻刻挂念着吧?
悟
笑不但可以令人欢愉,也可以增加你对人生的信心和勇气。
古龙
笑就算不能解决问题,至少不会增加烦恼。何况,你若学会了用笑去面对人生,渐渐就会发觉人生没有什么真正不能解决的问题。
笑不但可以令人欢愉,也可以增加你对人生的信心和勇气。笑的人有福了,因为生命是属于他们的。
这淡淡的笑容,正象征着他对人生了解得多么深刻。所以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很大的要求。他给的时候,从没有想到要收回来——这也许便是他活得比别人快乐的原因了。
朋友们,你绝不要为有钱而烦恼,更不要为穷而烦恼。只要你懂得享受人生,你就算没有白活,那么有一天你就算死了,也会死得很开心。因为你活着也比别人开心。
秘密是什么呢?秘密就是你惟一可以独自享受的东西。它也许能令你快乐,也许会令你痛苦,它无论是什么,都是完全属于你的。它若是痛苦,你只有独自承当;若是快乐,你也不能让人分享。连最好的朋友也不能。因为假设有第二个人知道你的秘密,那应当不算是秘密了——有些秘密的确是种享受。当你刚吃了顿好饭,洗了个热水澡,身上穿着件宽大的旧衣服,一个人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面对着窗外满天夕阳的时候,你忽然想起秘密,心里就不由自主泛起温暖之意……你的秘密假设是这种,就不妨永远保留着它,否则就不如快些说出来吧。
我知道金子一定有用完的时候,人也一定有死的时候,但友情和道义永远都存在的。就因为世上还有这种东西存在,所以人才和畜牲不同。
走过青春驿站
面对青春,撒一把汗水,挺起胸膛走过驿站——
陈大明
一首诗,朦胧得离奇,灿烂得耀眼;一缕风,清新得心醉,飘驰得惊人。
眨眼之间,青春便溜走很远很远。
脚步走过,天空没留下什么;青春走过,额头留下皱纹。试着用心情熨平无数额头上的皱纹,结果心叶也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心慌意乱之际,驻足等待,青春却早已踏上前进的列车,毫不领情地独自远行。
等待青春只能等待皱纹的蔓延,等待青春只能等待岁月的唾弃与白眼。
青春只是人生旅途中一个小小的驿站,没有执勤人员,没有售票处,没有站名。不经意地驶进,不经意地驶出。驶出驿站,便是选择,选择早已在驿站中酿熟。
奋斗者自潇洒,穿过驿站,撒一把汗水,精神抖擞地驶向下一个驿站;懦弱者当唾弃,穿过驿站,留恋站前那段风景,十字路口泪流满面徘徊不知前往何方。
汗,青春的营养物质,青春因汗水浸泡而显丰盈饱满;泪,青春的溶剂,青春被溶解而稀释,稀释的青春被溶剂分解得只剩下一副刚强不屈的身躯。
走过驿站的人说青春难以忘怀;面对驿站的人说青春难以读懂。其实,青春只是一杯酒,越饮越醇厚;青春只是一张白纸,越画越深妙。
青春是一位公平家,普天下之人都有青春。白痴认为它贱,随意浪费,自己也就永远是白痴;勇士认为它真,时刻追求奋斗,自己也就永远是勇士。
面对青春,撒一把汗水,挺起胸膛走过驿站——前面又是一片朗朗的天!
论青春
青春像朝露,蒸腾着热气,散发着热量,放射着光艳。
青春像溪水,洋溢着欢乐,奔腾着希望,创造着自我。
区化吉
每一个健壮的人拥有自己的青春。
青春像朝露,蒸腾着热气,散发着热量,放射着光艳。
青春像溪水,洋溢着欢乐,奔腾着希望,创造着自我。
人生最美好的季节莫过于青春。青春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是幼稚走向成熟的交汇点,是奠定壮年绚丽、晚年光彩的基石。无疑,青春的露珠在人生的原野上显得最为清雅和晶莹。
然而,可叹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青春。青春的时光在每个人手中的分量是千差万别的。有的人当青春来临时,还处在少年时代无忧无虑的幻想之中,没有领悟到青春的价值,结果任青春飘流而去;有的人当青春翻开最绚丽的扉页时,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无意义的琐事上或误入歧途,没有领略到青春的意义,结果青春在挥手告别时,事业的仓库还空空如也。青春来到时,不晓得珍惜它;当觉醒时,青春已悄然逝去,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
青春的时光是用金子铸成的,比什么东西都珍贵,付给青春的是勤奋,青春偿还的则是才华,人生的收获,要在青春播下理想的种子,洒下辛勤的汗水,浇灌出希望的田野。
青春,是别人无法夺去的内在财富,人生的富有,须从青春开始积累。没有意识到青春的价值,人生就像是落了潮的荒滩;没有珍惜过青春的年华,人生的光焰就会像黯淡的残烛。
青春不是在搏击与进取中度过,人生的回忆便是一杯苦涩的酒;青春,会在春夏秋冬的洗礼中悄然而去,自然,生命都要受其规律支配。但是青春时期创造的社会价值,却会像玫瑰香一样飘逸在人生的征途上,时时可以使你感受到欢悦,闻到清香。
组成青春光环的是每一分钟的耕耘。当你步入人生的第十四个年头的时候,青春之神便会伴随而来,为了留住青春,你就得珍惜生活赐予的光泽;为了保持青春,你就得开拓与进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好季节——青春。谁能在黄金时代来临时抓住罗盘,谁就能在人生征途中把握航程。
青 春 之 门
人生就像是小姑娘跳方格格一样,无论愿不愿意,都必须跨过这一扇又一扇庄严的大门。
赵冬
我是一个喜欢在人家门前徘徊的孩子,无意间看见的小花猫或蓝风铃什么的,都会引逗得我在人家门口默默地望上半天。我的一双眼睛以外永远是一扇门,把自己内心世界与外面的大世界隔绝开来,于是心中就总是蕴酿着孩提时代的那种清纯,于是眼睛就总是贪婪地向门外张望。
从前一直认为那扇门很大,大得连风雨都推不动。那时门里只有爸爸妈妈、姐姐和玩具熊,一本旧旧的连环画早就翻烂了;一首催人入梦的童谣早就唱厌了;一段关于公主与巫婆的故事早就听腻了……可门却关得那么严,我出不去。只好经常站在窗前,夏天看窗外的白鹭在云里钻来钻去,心儿便也插上了翅膀飞出大门;冬天用手在窗花上模仿各种野兽在雪地中的脚印,每一串脚印都跳到了门外……懂事的时候,我就试图接近那扇门,有时间就与它培养感情,跟它说话,给它唱歌,向它做鬼脸儿……可是不论我怎样讨好,它都不理我,它离我好远呵!
后来,我可能是长大了,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那扇门竟匍然地向我洞开了。我一下子仿佛置身于另一个清新的世界。跑呵跳呵,朋友也多起来,调皮的鸟,溢香的花,青翠的山,幽蓝的湖,还有伙伴的友情,对知识的求索,对异性那种神秘而清纯的爱慕……排山倒海地向我堆来。穿越过一段时间的隧道,我终于跨过了这扇既陌生而又熟悉的大门。
由小男孩迅速长成个小伙子,这不能不算是大自然对自己的慷慨。那扇绚丽芬芳的五彩门已经被丢在身后了,喜欢在门前徘徊的我,突然像失去了什么,周围是一片空蒙寂寥,于是便发现了自己的孤独。总想把甜蜜和痛苦都揉进梦里,让一个清丽修长的身影夜夜光着脚熨干我潮湿的情绪;总想把静谧和骚动都捏进指缝,让一个绵软的笑时时眯着眼流入我荒凉的田野。
这就是我所踏上的青春阶梯吗?这样的年龄悄悄地来了,这样的季节悄悄地来了,谁也无法拒绝,谁也无法回避。青春的门应该是属于诗的,它不仅奔流着执著的血浆,还燃烧着热情的生命。清晨,我在它的轻唤中醒来;夜晚我在它的抚慰中睡去;仅仅是在短暂的瞬间,我便迎来了青春之门,我便告别了青春之门,向人生的又一新领域奋力攀登。仅仅只是在短短的路途中,便留下了一生中最多最多的回忆……想停下来深情地沉湎一番,怎奈行驶的船却没有铁锚;想回过头去重温旧梦,怎奈身后早已经没有了归途。因为时间的钟摆一刻也不曾停顿过,所以使命便赋予我们将在汹涌的大潮之中不停地颠簸。
生命不是一张永远旋转的唱片;青春也不是一张永远不老的容颜。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故事,从冬说到夏,又从绿说到黄;步履是一个载着命运的轻舟,由南驶向北,又由近驶向远……你看到那阳光明媚、金色羽毛升起的地方,矗立在歌吟里、掩映在诗词中的不分明是一扇神奇玄妙的青春之门么?
人生就像是小姑娘跳方格格一样,无论愿不愿意,都必须跨过这一扇又一扇庄严的大门。
幽默是青春的伴侣
幽默不是玩笑人生。轻松地嘲笑死亡,是让人们更珍惜生命的价值。
刘兆林
青春是万能的礼物,没谁不乐意接纳它,而且都不会嫌多。幽默则可与青春等价,半斤幽默换八两青春绝对公平。这样比喻也许过于俗气了,若把青春和幽默看成一对情侣大概就比较贴切。两者是互相吸引、形影相随、相得益彰,自愿为侣的,它们义气相投、品性一致、相互有情,是最匹配的一对儿。
青春使人兴奋使人激动使人欢悦使人愉快使人温馨使人充满活力与希望;幽默何尝不令人活泼欢快不令人轻松自如不令人温暖发笑而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呢?!
幽默可以让人化紧张为轻松化愁苦为欢愉化尴尬为自然化被动为主动化老气为青春……化泣为笑,哪样不是促人年轻叫人焕发朝气的。幽默让人永葆青春,不然卓别林、马克·吐温、阿凡提、济公不会连少年儿童都认为是他们的朋友。如果年轻人具备了幽默感的话,他就可年轻得成熟,成为大度而完美的青年。
而一个正值青春时代的年轻人,他总是不苟言笑、刻板呆滞、眉头紧锁,说话办事都那样严肃冷漠,不要说幽默,连句笑话也不会说,人们难道不说他老气横秋、小大人、小老头吗?
幽默使人笑(而笑是人与人之间最短的距离)。但幽默产生的笑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笑后还让人思考。这不同于笑话,笑话就是让人笑,笑完拉倒,笑就是目的。幽默感则是化解隔膜缩短两人之间距离的最便宜的药剂。
幽默不是玩笑人生。轻松地嘲笑死亡,是让人们更珍惜生命的价值。让人于幽默中常笑,生活的严肃性也不会消失。幽默是让老人年轻让青少年成熟的既浅显又深刻既通俗又高雅的人生艺术。怪不得有人说没有幽默感的人就像没有弹簧的马车,路上的每块石头都会对他造成颠簸呢。幽默这人生之车的弹簧会帮我们在人生之路上太紧张时松弛一下,太松弛时又紧张一下,是保佑我们一路平安的好助手啊。
幽默对于每个人都是一种才能,一种财富,一种灵气,一种生命力,一种质量,一种人生境界。幽默的素质既是天生的又是可以学来的,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运用,在学习和运用中逐渐培养。这不同于学数学掌握一个公式就能运用,须于天长日久中领会幽默的神质加以吸收,使幽默的细胞不断增长,最后成长为你人格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生活中,那些言谈举止自然轻松,往往能一两句话化解紧张气氛尴尬局面,我们就说这种人有幽默感。幽默感实在是处世的艺术。如能看破人极其严酷的一面,自然才能以轻松的态度应付人生。幽默感是这种轻松处世态度的流露。
如果我们具有了幽默感,就等于办了一份生活的安全保险。青春焕发的年轻朋友们,想想吧,当你深爱着的女友误会了你,严肃提出分手时,你幽默地说:“我一点都没想到你会提出分手,但因我爱你,不能不尊重你的意见,那么就暂时分一下手吧!分手前是不是得握握手啊,好道声再见!”这样分手后,待她把误会弄清了,会主动来赔礼道歉的。而你若按不住气愤大骂两句,或比她还严肃地说几句伤害对方的话,也许真的就彻底分手了。再如,当你与领导或同事产生隔膜,好长时间不说话而想说话时,不妨也用幽默的润滑剂这样抹一抹:“我这个人连牛都不如哇!你们就当我是牛呗,对我弹弹琴,没准我能听懂呢!”也许从这句话开始就说话了呢。自嘲是很有力量的幽默。当年,中苏两位共产党领导人周恩来和赫鲁晓夫见面时,赫讽刺周说:“久仰大名,听说你出身资本家家庭,哈哈,我就寒酸了,工人出身!”周幽默地一笑说:“惭愧惭愧,我们都背叛了自己的出身!”一下子变被动为主动。某国法庭给一个骂“国王是个大傻瓜”的人判成诬陷国王罪,正直的律师说:“不,还应罪加一等,他还犯有泄露国家机密罪!”律师的幽默多么有力量,承认国王就是大傻瓜而法庭又拿他没办法。
我十分喜欢幽默,总觉得与幽默为友可使虽不年轻的自己常与青春做伴。祝愿朋友们都寻一个幽默来做伴吧。
青春的故事
青春里的故事,是无怨无悔的故事。
上官英子
在协助学校筹办一次大型系列活动期间,青春在不经意间走出一段故事……
一
每一次,总是在相见之前,便把所有的可能,设想种种,演绎多遍。每一次,总是在相见之后,才发现要说的都还没有说,要做的都还没有做。
仅仅只是为了一次相见,却融进了千般情意,万种美丽,却又在每一次的一切化作一种莫名的愁绪。
小时候做梦,一直有一位白胡子的老公公,常常指点我看一些白天怎么也看不到的小人书。
每一个夜晚,就那样任他翻来翻去,自己也惊奇地看个不休。
再后来,夜里做梦已没有了白胡子的老公公。只留下一本本怎么也看不懂的书,让我艰难地读着。第二天又无踪影,反反复复,永无休止。
而如今,却是辗转难眠,你的一举手一投足就在眼前晃动,却为何不愿伴我入梦。在梦乡中把一份美好的记忆留下,让它将白天的不如愿统统挥去。
夜难成眠。
二
为使文化窗再添新景。我们几位负责人来到市郊野外。
一路上山石突兀,每个人都有点气喘吁吁。前面的男同胞好心地伸出援助之手,我笑着摇了摇头,并加紧几步赶上在最前面的你。
又要爬上一块大石头,你自然地伸出手。我不再摇头,任你的帮助伴我一路前行。
长这么大,除了在那亲爱的哥哥面前,顺从地接受他的爱护,从不甘心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不愿接受,一方面是怕欠太多,无法担待,另一方面更怕在过多的照顾下,迷失了自我。
但却无法抗拒,甚至渴盼你那一双手的援助。一路上轻松得无一丝负担,我的笑容好似也感染了周遭的草木,一切是那样的清晰。
三
这期间的惟一的一次晚会,却也是平生最不快乐的一次。
第一次,久远的自卑感又一次深深席卷了心灵的整个空间。很小的时候,就伤心地知道,我是一个不漂亮的女孩,因为所有人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因而,我把自己缩在一本本读也读不完的书中。只有在那儿,灰姑娘会与白雪公主一样美丽,丑陋的只有魔鬼与那长指甲的老巫婆。而我,竟也是一个快乐的孩子。
长大后,梦只能在夜晚重温,现实是一种真实的残酷。也渐渐明白,一个人只有尽量拥有自己能够拥有的。且懂得知足,便会一生快乐。释然了,也就没什么了。
但那一刻啊!
你如同完美的王子,终究要寻觅那美丽的公主,而撇开不会开口的小美人鱼。任她在忍受刀尖上跳舞的苦熬后,再悲哀地化作一朵渺小的泡沫,消失在大海的深处。
那一刻,也真实地感觉到,你是如此的可望而不可及。眼前晃动的人影才是最和谐的。我的加入,只能徒增几分杂音而已。
我早早地离开了展览厅。
四
接下来,怎么也提不起劲来,谁都不想搭理。尤其是你与你那晚的舞伴。
或许你也察觉到了我的不愉快,便没事找事地故意跟我开个小小的玩笑,哪知平时嘻嘻哈哈的我扔下手中的东西,转脸而走。
漫步在校园内,我问自己,这一切都怎么了,那个一向循规蹈矩的女孩哪里去了?我到底在渴求一种怎样的东西。
8岁时明白,我所该做的事情便是听每个大人的话,做好每天的功课、玩耍、看小人书,均要耐心地守候在门外。
12岁,我懂得,美好的东西,在付出巨大的努力之后才能得到,而要努力,便要学会舍弃一点儿眼前的快乐。
16岁时,真实的例子告诉我,世间万物四季轮回,都必须遵循它一定的规则。否则,任何游戏均不会好玩。
就这样,心甘情愿且快乐地守着一个封闭的自我,安然且无忧、自在且幸福地长成一个乖女儿、好学生。
而今天,我无视校纪校规,到底在干些什么呢?
五
你竟然有妹妹!
你竟然也承认了自己在校内有一个结拜妹妹。
过去的一幕重上心头。当同学们谈论校园结拜兄妹现象时,自己大叫着摇头晃脑笑个不休。
哥哥?妹妹?纯洁的友谊?既然是纯洁的友谊,干嘛还非得戴个兄妹的帽子才肯罢休呢?
白痴都会明白。用根头发也量得出:不是傻哥哥蒙在鼓里不知妹妹心事,就是呆妹妹不懂好哥哥的一番心意。怕只怕那其中的一个傻瓜没明白过来,就稀里糊涂地转到他人身边了。没办法赶快搞个兄妹的好帽子套近乎,只等他(她)即刻明白过来,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一日,很晚才回寝室。在路旁发觉你与一女孩正在谈论。那就是妹妹吧?
尽管你瞒得很深。尽管你与妹妹很少走在一块。但你毕竟很优秀,毕竟有太多的目光关注你,还是有人知道了。
你与她的关系非同一般。
六
有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告诉过我们,好孩子是不会去拿别人的东西。
我不漂亮,因而便很努力地聪明起来,我清楚,不要去碰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最好的朋友,从故事发生的那一刻,伴我直至今天。她轻轻地问:“后悔吗?是不是觉得有点傻,不值得?”
我笑着,摇了两次头。
虽然在这一段时间,我看不清太多的事实,甚至忘了原该要做的好多事情,瞄准于日子中这一个小小的细节,紧抓不放,且在自我的假设中迷失着自我。但无论这是一种错误,还是一场错过,它毕竟真真实实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它毕竟又在不容细想的时候结束了。
我把这看做是青春必经的过程。我们或许可以缩短这一过程,但我们无法抹杀这一切,尽管它留下的伤痛还在风中悠荡。让时间来完成剩下的工作吧。静待烟消云散的日子。
青春里的故事,是无怨无悔的故事。
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
当我们醒来,走进现实的阳光里,我们会发觉自己的故事原来也这般亮丽迷人,它不仅打动自己,也一样打动别人。
祝勇
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是因为我们常常觉得自己的故事太平淡,没有什么精彩可言。也许是因为我们的眼睛长在自己的身上,所以总是看不到自己在人生旅途上的姿影。穿过茫茫天涯路,别人背后拖着的一长串幸福抑或苦难的故事,却是那么恒久地令我们感动。
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书。每当洁白的书页在我的眼前舒展,我就幻想自己变成一个插着翅膀儿的小精灵,可以随意地钻进书中任何一个人物的身体里去,融进他(她)的灵魂与意识里,主宰他(她)的言行。这样,我就可以随便地转换角色,想变成谁就变成谁;这样我就可以驰进任何一个既定的轨迹,开始一段段美丽的行程了。在那一刻里,我可以是风尘仆仆的仲尼,也可以是一苇渡江的达摩;我可以走进已经斑驳的宋版《史记》,体会霸王破釜沉舟横戟马上的雄武;可以踯躅于太虚幻境,与红粉众钗同其歌哭;可以于猎猎东风中,登上东吴周公瑾的船头笑看樯橹灰飞烟灭;也可以代替李白匆促的步履,登楼望月,慷慨悲歌。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有时是不能否认自己羡慕的目光的。掩卷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我真的是他,该有多好啊。
甚至悲剧,甚至坎坷,对我都有一种感召力。宁肯化身于纸页之中,踏上主人公的那条荆棘之途,也不要闷在房子里庸度日月。小的时候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很羡慕保尔柯察金,羡慕他有那样一个可以使他成才成名的环境与经历。后来读张海迪的故事,只恨自己长着一双健全的腿,不然,也一定会像她一样有所成就的。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最初怀着些许少年的狂妄与浅薄。
当我羡慕着张海迪的时候,我的班上正巧有一名腿残的女生。她写得一手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过年的时候,班里同学每人都会收到一份手工制作的贺年卡,后来才知道是她偷偷送的。她写文章,登台演讲。在我的心里,她就是一个成功者。我不知道她的身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她的腿为什么会成这样,但有时候却很想变成她,经历一番不平凡的人生。多少年以后,我把当初的想法讲给她听,她竟然笑了起来。她说,无独有偶,那时候,每天妈妈背着她到学校,她想,如果有一天能变成其他女孩子中的任何一个,能唱着歌儿,一路蹦跳着上学,该有多好啊。每次课间休息,或者上体育课的时候,教室里空空如野,只有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打发寂寥的时光,她多么想让灵魂飞出自己的躯壳,钻进别人的故事里,感受一份截然不同的人生啊!
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我们可以关注到更加丰富的人生,就像我们坐在火车飞驰的窗口,领略这世界的全景。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我们可以体味到许多在自己的日子里体味不到的情感,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可以平衡我们心中的缺憾,给自己的心灵一个小小的安慰。
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这样神奇的想法是那么的可爱,这样浪漫的幻想也许只能出现在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光。后来,在人生的海洋里载浮载沉,经历了一些生活,才知道日子原是不偏不倚地平分给我们每人一份,如同写作课上老师分给每人一份宽边稿纸一样。最初,在一切还没有开始以前,都是一样的,至于以后会呈现出怎样一篇动人的故事,就看你如何一笔一笔地写下去了。也直到那时,才知道自己同样也可以写出令别人艳羡的美妙故事来。
只要自己在时间里沉静下来,细细回味走过的日子,那些动人的细节,就会随案上那盏茶香,幽幽地浮上来。自己的初恋,自己的悸动,自己的坎坷,都不会与别人相同,因而带有一种奇异的色彩。比如恋人的那一次远行。那时还付不起长途电话费的我,只好在每天的固定时间里拨通她的电话,听电话铃声响过三遍,就将电话放下。从那“铃——铃——铃”的三声里,她会听出我的爱意。而“我爱你”三个字,由电波替我说出,不是更有韵味吗?
少年时代是常常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的季节。而走进青年时代的我们,更执著于描画好自己的故事。我们在梦里还会常常驰进别人生命的疆域,在里面留连忘返。但是当我们醒来,走进现实的阳光里,我们会发觉自己的故事原来也这般亮丽迷人,它不仅打动自己,也一样打动别人。我们不是同样可以欢迎别人来旅行吗?
平淡的朋友最长久
恋人可以分手,夫妻可以离异,而相互了解、彼此关怀的朋友却永远是心中温暖的角落,就像我心中的杰。
于勤
有些朋友很平淡,不是指人而是指关系,但你却少不了他。杰就是这样一个朋友。
我和杰同学六载,又共事六载。他属于特别沉稳特别有主见的那种人,又很善解人意,就像罗切斯特眼中的简·爱,是专门听人秘密的人,使人一下子就对他掏出所有心事。而我呢?
小女人的“坏”毛病占全了,多愁善感、爱幻想、爱使性子……每每遇上事儿,常常是我先面对雪白的墙掉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杰一句关切的询问,马上就泣不成声。杰成了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和高级顾问。
我敢说,杰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的弱点。如果要问谁最不想娶我为妻,那准是杰。但是他却希望我嫁给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也决不愿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把我看穿的人。也许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们才能毫无保留地袒露彼此的心迹。
有一阵子我迷上了拿破仑。凡是有关拿破仑的书都拿来看,口口声声讲述着拿破仑的罗曼史,日日夜夜感念拿破仑的英雄形象,他简直就是我心中的“他”。杰说:“叶公好龙!”是的,我的迷恋常常是叶公好龙式的。杰能一句话就让我从半空中回到地面,他就是这本事。
有一年初春,寒冷多雪,且总是雨夹雪,下得湿漉漉,冷森森。我要做个手术住进医院。杰闻讯赶来,漆黑的卷发被雨雪淋成一缕缕的,连睫毛上都挂着水珠。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刚刚登记的。沉默片刻,他拿起我床上的一个橘子,握着,就那么握着走了。我的心猛地像是空了一块,我感觉让吃了一惊!
后来杰走了,到南方一个很开放的小城闯天下去了。没有送别,只通了一次电话。但我的心正经历着别离的空落,我已经感觉到我不能没有这个朋友,这个任你哭、任你闹、任你一本正经、任你嬉皮笑脸都奉陪到底的朋友。
思念源于分离。生活中的事儿就是这样,习以为常的相处被阻隔了,而且它们作为往事浮现于脑海时变成了珍珠,闪着温暖的光辉。当我从风一阵雨一阵的小丫头变成了妻子、母亲,当我惬意着平和宁静的生活,总免不了想起杰,也免不了生出一份感激。说不清要感激他什么,只觉得在那么年轻的日子里他参与了我的生命,而我的命运由于他的参与成为今天的样子。
我和杰再次相聚情形很悲凉。杰去南方时与妻子成双成对,此次回来却形只影单:病魔缠上了他的右脚,他还能站起来吗?!杰是个不愿连累别人的人。
当我们独自相对,无言的杰显得那样脆弱和无助。我的泪一滴、两滴、三滴,终于泪眼婆娑、泣不成声。杰始终都没说什么。
我实在不明白这种事怎么偏偏找上杰?!我也实在不知道此时的杰最需要的是什么,我又能替他做什么?从前,当我难过的时候,杰是个心领神会的朋友。而我,我确实太笨了!
泪眼婆娑的我瞥见杰病榻上的一堆橘子,金灿灿、黄橙橙,不禁令我想起几年前杰握着桔子走出我的病房时的背影,那高大的、健壮的背影。还有好多好多往事,都如金色、圆实的橘子,带着清香滚到眼前。
杰说,他还得回南方,自己回去,那儿还有工作。可惜没有朋友!这次大病,生命攸关,吉凶未卜,精神备受折磨后把该看淡的都看淡了,而有些东西却看得更重了。
那么,杰,让我跟你一起去么?我的心为这想法欢快地跳了一阵,杰的一句“你又犯毛病啦”就又让我跳到半空的心怦然落地。
临走,我拿起他床上的一只橘子,金色的橘子。握住,像握住美丽珍贵的黄金,我体会杰当初握着那橘子的心境。
后来,杰的腿竟好点了,他自己去那个遥远的城市继续他的事业,留给我的是不尽的惦念。
人们常常怀疑男女之间除了情人和夫妻关系是否还有更纯粹的东西,像友谊什么的。其实我们活着追求的实在不是感情的纯粹,诸如纯粹的爱、纯粹的友情、纯粹的恨,我们追求的是感情的真挚以及它带来的美好感受。恋人可以分手,夫妻可以离异,而相互了解、彼此关怀的朋友却永远是心中温暖的角落,就像我心中的杰。
莫 问 芳 名
有的时候,美丽是需要一点神秘感的。
祝勇
或许有几分痴,所以对于我所喜爱的,总要问清它的名字。“这座山叫什么?”“那条河叫什么?”“这朵粉红的小花叫什么?”“这只长得像熊的可爱小动物叫什么?”似乎那名字,便是那美丽事物的一部分,知道了那名字,我的爱才完整似的。
5岁的时候,我家的院子里有一株美丽的树。一到秋天,别的植物都脱光了叶子,而它却披挂一身的灿黄,透明的阳光把它的每一片叶子都浣得晶亮耀眼。我时常趴在窗台上,透过玻璃看那逆光的叶子边缘亮得发白的绒毛,心里揣测着这般与众不同的树该有怎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我去问妈妈,妈妈也答不上来。于是我心底便漾起一缕淡淡的遗憾,于是直到今天,我仍不知那棵树究竟有如何美丽的一个名字。
然而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正因为当初不知道它的名字,心里才一直耿耿于怀,也才一直不肯忘记它的美丽,它的与众不同。而妈妈如果把它的名字直白地告诉我,固然可以增加我的植物知识,甚至上一堂很好的植物课,然而那份神秘被揭开,也许反而会觉得兴味索然了吧。
所以,有的时候,美丽是需要一点神秘感的。不知名字,反而会使我们更加留意它自身的特质,会使它独有的魅力随想像的翅膀飞升得更加高远,它的出众会使我们的记忆里弥漫芬芳。《红楼梦》里宝玉会撞见小厮茗烟和一个清秀的女孩在一起,恨他连女孩子的姓名都不知道,而宝二爷连听到刘姥姥说“雪地里女孩儿精灵”的故事,也想弄清她姓什么叫什么而去祭告一番的。宝玉是太痴。其实,不知女孩儿的底细,却偏要把她深埋在心海里,不是更悱恻,更动人吗?
而今,我也渐渐学乖。去酒店,啜饮透明的杯子里精心调制的饮料,我知道它一定有一个晶莹剔透、美得出人意料的名字。然而我却并不急于到饮品单上去寻找答案。在细细地体味那份幽凉、那份甜润的时候,我要让那份神秘在我的心底保留得长久一点。
甚或,在爬一座山的时候,蓦然看见山背后一大片细小的浮花,在明灿的阳光下溢彩流金,我也不再去打探它们的芳名,而是很仔细地凝望它们,让它们的淡香,钻进我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我会把它们摄于我心灵的底片。
记得那一天,我从市区赶回市郊的住所。那时正是暮色四合,远山的最近一缕模糊线条刚刚被薄暮湮没。我急匆匆挤进一辆公共汽车。车里乘客已塞得满满,几无立锥之地。我就被夹在乘客当中,紧握住头上的把手以防被挤倒,一面坚守阵地,一面想着相声里的一句台词儿:
上车的时候还是人呢,下了车就挤成相片儿了。车子拐过迎宾道的时候,上来一个女孩儿。她挤进来,恰好站在我跟前。我本没有留意她,可是在某一瞬间里,我们几乎同时下意识地目光相对。她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有很长的绒绒的睫毛。她微微甜笑了一下,羞赧地低下了头。在以后的几十分钟里,我们没有说一句话。但是我感觉,在我们两个人中间的狭小空间里,有一个美丽的磁场,在我们彼此的心里,周围的纷杂喧嚷拥挤,一定已化为乌有,代替它的一定是一丝淡淡的温馨吧。我就是怀着这份温馨,走完了那一天的路程。纵然这只是平凡的日子里的一种小小感动,但我珍惜这份淡淡的欢愉。我感谢她,在那样令人生厌的环境里,默默地伴我走过一段甜美的时光。那天我也许该同她说话,也许该问她的芳名,然而任何一句话语,任何一种功利性的念头,都是对那种意境的破坏。我宁愿把她当成一个没有谜底的优美谜题,在以后的岁月里,慢慢解读。
对于我所喜爱的,我已经不再寻根问底打探名字了。真的,莫问芳名。
昔 日 青 春
未谙世事而意气风发的青春年少时,真是金子般的好时光啊!“昔日青春今在否?”
黄爱东西
一直记得一句古词。那句古词很惆怅地问:“昔日青春今在否?”而当我们偶尔地回首眺望自己的少年时代,我们就会发现,光阴是这样寂然无声地疾驰而去。
绮梦华年花一样的年华,是多梦的时节。
那时候坐在我左边一行的黑班长大声嚷出难题的解法之后总是很高兴地看看我,坐在我右边一行的高个子文体委员时不时看过这边之后总是在草稿纸上画速写。那时候我们高中的男生女生不说话。那时候男生们给所有的女生起外号,在教室里大声地用这些自己发明的密电码讲来讲去,女生们也给所有的男生冠以花名,放学路上叽叽呱呱地说笑。
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说黑班长不是东西,眼睛不老实。黑班长黑,瘦,高,黑得十分出类拔萃,眼凹,大嘴。他做班长是因为除了语文之外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都总是第一名。其实不适合,他在课堂上不等老师提问就大叫大嚷地讲答案,属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因为他弄得我老是听不清老师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解题,所以他在嚷完后很高兴地看过我这里时看到的往往是一个白眼。他每每和众男生课间踢球踢得头顶冒烟地冲回教室上课,于安静听课的课堂气氛很不适宜。但他仍是各位老师的宠儿。
然后临到高考前的两个月,这位班长居然说服班主任同意了全班去大鹿湖旅行,以“调节临考前的紧张”。去旅行的前一天晚上,我看见黑班长在我家附近的面包店周围鬼鬼祟祟左顾右盼地溜达。
旅行的节目是划船游泳。黑班长咋咋呼呼一阵后很公正地把我分到了他们的船上。之后他们几个男生扑通扑通地跳进水里。跳水的姿势很不雅,四脚乱踹,缺乏训练。之后黑班长龇牙咧嘴地爬回船上,说不得了啦,抽筋,嗨呀,疼死我了,游泳健将你说我该怎么办啊。我只好告诉他。之后他又说这招真使得我不愧是游泳健将啊!等等等等。我最讨厌的就是人家说我“健将”,好端端一个窈窕淑女给叫得别人一听还以为我膀阔腰圆虎背熊腰。于是又狠狠白他一眼。他还是浑然不觉罗罗唆唆地在那里歌功颂德。
旅行回来后班上居然有前卫分子开始互打招呼了。然后黑班长目标明确对我进行一帮一、一对一的活动。
“你的作文怎么会写得这样好的呢?”他这样嘿嘿地进行他的开场白。我实在没有耐性研究数理化,去问别人别人又说不到点子上。面对这样的盛情,心想:“这可不是我先和男生说话。
”就试着问了一题。他讲得使我很明白。但我仍然怕和男孩子讲话,可如果高考成绩考不好,又怎么回去向母亲交代呢?那时候不知是一种什么氛围教我们认为和男生说话是件坏事。
后来,不少女孩子也纷纷问他题目了。我芳心大慰,心想最好全年级的女生都来问他,那样就不是我一个人和他说话了。然而他常常在晚自习时就伸脑袋过来笑嘻嘻地主动问我会不会做题。他这样干的次数多了,渐渐地女生在放学路上骂他不是东西、眼睛不老实的话我就听不到了。我有些尴尬,开始黑口黑脸地对他,他倒是不觉得似的。这样下来,我就渐渐有些得意:“我又没要你教我,是你自己死乞白赖要教的么!”就一起玩羽毛球,在学校的大操场上。就一起骑车放学。就不去饭堂打饭,说:“我想吃拉肠。”他就会骑车飞快地跑到不知哪里用我的搪瓷饭盆去装满一碗淋着烧鹅油的热气腾腾地肠粉回来,刚出笼,很香。
然后我们就念大学了。他在华工,我在中大。考大学时我的数理化成绩几乎要超过他了。然后我的脾气就坏了。那个年纪,认为如果真是喜欢自己的人,怎么对他,他都会喜欢,应该是可以赴汤蹈火的。于是每一见他脸就黑下来,找借口吵架,跺脚。虽然对他恶劣,但还是不同别的男生讲话。真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贞洁观是从哪里来的。
也写信。写信时就无端地被自己臆想所放大了的如诗情怀所倾倒,字字珠玑,篇篇佳作。然后,就会觉得烦恼。其实一星期不见有什么烦恼?然后,又有痛苦的感觉。吵架是我自己挑起的,每每大获全胜,也不知痛苦些什么。但是那时是很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的——认真地沉浸在想像出来的伟大浪漫之中,认真地去烦恼,认真地去忧伤,认真地去落泪,认真地去痛苦。
后来,终于明白不是爱他,就分手了。只是回到热热闹闹的西关,闻到烧鹅油的香味,就会想起多年以前一个勤恳的男孩为他心爱的小女生买晚饭的故事。只是午睡睡得很沉的时候,就会回到青青的大学校园,看到阳光下笑得灿烂的健健康康的男孩,笑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就想起了自己青青时的岁月。就会遗憾那时没有温柔地待他。
速度的感觉年轻真好。
年轻是看到外面阳光灿烂就想蹦出去疯玩的日子,年轻是听到强劲节奏就情不自禁地摇摆身体的日子,年轻是肯吃苦在球场跑道上挥汗如雨的日子,年轻是渴望游泳长跑网球跨栏样样冠军风头出尽的日子。年轻时想像将来的前途溢彩流金,鲜花铺满,年轻时总是希望梦想成真,并且缺乏等待的耐心。
年少时我梦想着日后能够考上名牌大学,梦想成真了。
年少时我梦想着日后能够长得纤腰一握,梦想成真了。
进大学后我梦想能够变成天生丽质,梦想没有成真。
大学毕业后我梦想着能够永葆青春,纤腰永远盈盈一握,梦想没有成真。
岁月在一个接一个的梦想成真和没有成真里慢慢地流过,在那些已经过去了的成真的梦想里,令我至少一想起来仍然热血沸腾眉飞色舞的那个梦想是——一辆摩托车。
我念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了一辆本田摩托车。别人都有些奇怪,对于女孩子来说这辆125C的男装车既大且笨,一个站不稳倒下来压死你!但我很高兴,逃课去考车牌,执意要把这辆车驾驶得出神入化。我在术科练车场上很用心地学,成天笑嘻嘻的,觉得开心死了。教练们多是大男孩,听说我要开的将是一辆大车,就把我的已经发下来的驾驶证藏了一星期,然后在七天内把我调教得如他们那样可以在斜坡上画最小方格里单手驾车转8字,在刹车时将方向和腰一扭来个急转弯。并且,还让我开他们的越野赛车到泥地里去打滚。他们笑我贪玩,笑我不怕反倒没摔过,然后给我的车灌满油,放我上马路。
我兴冲冲地骑到新车上,拧了一下油门。车子怒吼一声,猛地冲出去,我吓了一大跳。四冲程的本田车,果然不同凡品。然后,我便在机动车道的马达轰鸣里茫然失措,练车场上的信心烟消云散。上了立交桥,大大小小的车子们正在轮番练圈,我不知如何加入战阵,一愣神,胯下的本田戛然熄火。一场小小的交通堵塞因我而起,四轮车里的司机们纷纷探出来要破口大骂,但一见是女孩,张大的嘴巴里就没了声音,我也只好自暴自弃毫无办法地冲他们龇牙咧嘴地假笑。
一星期后,我对这匹新坐骑已是得心应手,于是每日驾了它毫无目的地满广州疯转。不为什么理由,只因为爱那样的感觉——手执钥匙慢慢地朝悄然静立的车子走去,开锁、打火、加油、挂档,在发动机沉闷结实的轰鸣中有一种远走天涯出征在即的氛围。然后,这马力强烈反应灵敏野蛮而又柔驯的机器,吼一声驮我飞驰而去。
潜意识里,是把这桀骜难驯的车子当马骑的。那时街上的摩托车少,大家都不用戴头盔,于是我的马儿载我跑遍广州的大小马路,19岁的青春在劲风吹起的散发中飞扬。少年时关于赛车手的幻想,对动感和力度的向往及崇拜,全部寄寓在这匹红色的马儿身上。驾摩托车时那种双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令跨在车上的少年顷刻间变成另一种性情的人,发动机轰鸣闷响之际,全身心会生出美国西部的剽悍。高架路上迎着蓝天白云丽日当空拧尽油门以百多公里时速呼啸而去的时候,全身心的细胞因亢奋而舒张充满,神经因准备应付随时的突变而高度灵敏。劲风和尘埃扑面而来之际,全世界向你轰然扑来之际,真是意气风发,逸兴遄飞。这时候,你简直疑心自己会飞了。
我爱把车头的其中一个倒后镜对着自己。蓝天和阳光之下,飞扬的头发和少年微笑的脸,是一幅绝好动感的画,在时速七十八里的时候,是可以有余暇瞥一眼的。只希望映在镜里的画幅和岁月,能够永远定格,永远发光。未谙世事而意气风发的青春年少时,真是金子般的好时光啊!
不过,在车速上了每小时80公里之后,便无暇顾盼了。此刻的身心,都要投入到那风,那尘,那路。可以有所反应的,只是身体和大脑的本能,此时若在半路突然冒出个什么东西来,那是绝对刹不住车的。或许有一些的感受,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罢。而且,这万一发生的意外,在发生的瞬间,是极美的——人飞起来,再落下去,车子仍然尽职地向前,在发觉失去了主人的控制之后,倒下,再滑向前,车轮仍在转动。车祸的发生都只是在那一两秒之内的,但对于经历过的人来说那一瞬间是被延长了,正在经历的事情缓慢而从容,像很慢很慢的慢镜头。这么多的人不听劝告地爱开快车,不知是不是源于这种高速的刺激和万一的瞬间时慢镜头般的绝美的诱惑?我有过一回这样的瞬间,觉得很好,也不知道害怕,只是爬起来后狼狈不堪,路人大赞说惊险万状。其实,也不是不听劝告。只不过是,在好车、好路的情形之下,开车的人们都会不知不觉地加大油门。高速的那种诱惑,尝试过后便令人情不自禁。
电单车和单车虽则只一字之差,但其实是真的差了很远。我学会开车后骑过一次单车,觉得简直如田园诗一般的悠闲,穿长裙戴大草帽娴静地穿街过巷。那一刻,我觉得平和温柔从自己的骨子里慢慢地透出来。但是,着牛仔裤再爬上我的本田之后,却又重新无可改变地在马达的轰鸣之中复回到杀气腾腾。摩托车的骁腾剽悍,远远在单车之上,交通堵塞的时候,成群大兵团作战的摩托车冲锋抢路,令你不甘人后;身随车转的翩然,简直是一场车技大比武。胯下的马儿精良,加油便飞,会占了很多的便宜。在这时,人车合一的感觉到了极致,绿灯一亮,众车手轰然而去,剩下骑病马的主人在那里打火,慢走,真是壮士无颜的凄凉。
开车四年,从不戴头盔而至全副武装,从开车漫游的女学生而至开车采访的女记者,其间马儿载我走的路,几近2万公里。至今我仍是偏爱那些流线型的公路跑车,那种昂首翘尾随时准备冲锋陷阵的动感。对于女装的小船形状的车子,总是不屑一顾,再值钱都觉得它蠢蠢地如航空母舰。并且因为它没有离合器,是自动换档的,更觉它是弱智玩具。你想,既然骑上马了,当然不能任它乱跑,非要自己去驯服驾驭才过瘾的。这大概是跑车都有换档装置的原因罢。
记得见过广州市内的一次民间自发的摩托车大比武的盛况是在一次球赛之后。那天,我将自己的车同别人换了一辆车头双灯车身流线型的全白跑车,载一个要好的女孩子一同去看球。
看完出来,照例开车返校。但在天河体育中心的路口那里我车后的女孩兴奋得大叫起来。我往后一看,红绿灯下,成千上万辆的摩托车全部排列到了停车线的后面,四条马路从路口开始的近百米内,通通是一色亮着大灯轰鸣的摩托车,大大小小四个轮的车子们,早就统统被摩托车手们的抢道超车挤到了远远的后面。前面的车手们相互对望,脸上渐渐写满兴奋的表情。真是个壮观而令人激动的时候——绿灯一亮,万车齐发,一辆接一辆的“马儿”,勇往直前,我们那辆漂亮的白马,也冲了出去。后面的女孩子大声地欢呼起来,一头瀑布似的长发被风吹得笔直。浩浩荡荡的车队一直冲到几公里外的一座立交桥下,一盏红灯令我们停下了。我突然发现四周的车手们看这边的眼光有异。不是那种看到两个女孩子开一辆大跑车的诧异——而是微微古怪的笑意,并且不是看我。我慢慢地转回头——坐在我车后的长发女孩正满脸得意洋洋地转来转去,为我们刚才赛车的名列前茅而作领袖招手状,并且飞吻。
年轻真好。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一转身离别的你,却让我一辈子不能忘记……
文莽
那年7月,一纸红榜将我划出大学校园的门槛。回到家中,闲得无聊,灰朦朦的心情一直难以排解。经人介绍,我随一个远房的表叔——一名手扶拖拉机手做下手,来到一座煤矿工程建设队装卸石料。那天下午,手扶拖拉机装载着满满的一车山货,一路颠颠簸簸,暮色苍茫时分,车子在一家小餐馆门前停了下来。其时,阴沉沉的天下起了细雨,橘黄色的路灯迷迷蒙蒙,弥漫在一片水汽中。街巷中偶尔传出一两声狗吠,听起来更显得凄清和孤独。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感立即雾一般袭上我的心头。餐馆不大,大概已经打烊,看上去生意很清淡。
一盏日光灯孤零零地散发出惨白的光,发出“咝咝”的电流声。餐厅不见人,找到里间,才见角落里有个女孩,蹲在水龙头旁洗涮一大堆碗碟。女孩瘦瘦的肩,显得很单薄,孤单的身影投在污秽不堪的水泥墙面上。我们草草吃过饭,把货卸下,便徒步朝不远的建筑队驻地走去。一路上的疲乏和劳累使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来到那家餐馆吃饭。白日里生意却热闹。里面的四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昨天的那女孩正端着菜盘子忙碌穿梭于每张餐桌之间。我这才发现,她长得很美,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一张清秀的瓜子脸上嵌着两只乌黑的眼睛,亮亮的眸子一转动,似乎又闪出几丝忧郁。忽然,靠墙的那张餐桌上吵吵嚷嚷叫了起来:“小妞,过来跟爷们喝杯酒。”污言秽语中又夹杂着一声声口哨与浪笑。旁边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将手伸出去摸那女孩子的下巴。女孩似乎见惯了这种场合,只是飞快用力将手拨开,转身离去。
一连几天,我们都在这餐馆吃饭。一来二往,我和女孩便熟悉了。一次,趁生意闲些,我便试探着问她:“这是不是你家开的餐馆,这般年纪怎么没去学校读书?”女孩垂下头,沉默少许,才轻声回答:“我是从离这20多里的村里来的。因家里穷,只念完了小学。”停了一下,她抬起头,轻叹了一声又接着说,“父亲长年患病,三个弟妹正上小学,经在煤矿的表姐介绍,我才找到现在这份活计。吃住算老板的,一个月好歹拿60元钱,以接济弟妹上学和贴补家用。”最后,我也把自己高考落榜后的一些境遇毫无保留地告诉给她,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沟通。慢慢地,我们的心也在靠近。
一次,我照例来到这家餐馆吃饭。女孩正在窗口卖饭,见了我便笑着向我招呼。她把饭菜一齐倒入我的饭盒。待掏口袋付款时我才发现,出门时放在这里的5块多钱不翼而飞了。我一脸窘迫。看得出她也在替我着急,却一再安慰我再仔细找找。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仍是不见钱的影子。忽然,她朝我神秘一笑:“你等一下。”便快步跑上楼。不一会儿,她将一张10元面额的钞票递到我的手上:“你先拿去用。”说完,又匆匆忙活去了。
入秋了,一些树叶开始变黄。连日来,天一直下雨,工地宣布休工放假。我正好收到一家报社寄来的20元稿酬,带上样报兴冲冲地跑去找她。她一见我手里的钱,满脸疑惑:“还没到月底,你哪来的钱?”我自豪地告诉她,这是自己写稿子挣来的稿费。她听后,兴奋得孩子似地跳了起来:“唉,想不到,你还真行!”我连忙从口袋里抽出样报,她一把抢过去,急切地找到印有我名字的那篇文章,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声来,一脸的羡慕和崇敬。
几天后,建筑队转移到一个新的地点,离餐馆大约有三里地。生活异常单调乏味,刚来时的那种新鲜感被日复一日既苦且累的劳作所取代。
短短的两个月,脸变成那种灰黑色,人也瘦了一圈。刚出校门的壮志豪情已如幻梦般烟消云散。一天劳作下来,浑身腰酸背疼,疲累不堪,再也没有什么雅兴去吟诗作文了。工余时间,消磨光阴的是两副扑克一副麻将。晚上,大家便一窝蜂似地拥向电影院,日子便这样一天一天地打发过去。
一连有两个星期我没有到餐馆去了,时光和惰性几乎淡漠了曾有过的一切。
一天下午,我正和几个工友在工棚“修筑长城”,有人进来对我说,外面有个女孩找你。我走出门,女孩在那边路口站着。她穿一件红色滑雪衫,脖子系一条白色围巾。我走过去,招呼她进屋坐。一进门,她便红着脸朝我解释:“我到前面办点事,知道你在这里,就顺便进来看看。”接着她又问:“你最近忙吧,有多长时间不来我们餐馆吃饭了。”我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掩饰着:“活太累,工地又没放假。”她不置可否地一笑,眨了眨那双黑黑的眼睛,眉宇间蹙起一丝忧郁:“你几时学会打麻将了,不写文章了吗?”我的心像被人轻轻划了一下,惶然答道:“每天累得倒在床上像一具尸首,早就没了那份心思。”良久,她无语,默默地从包里取出一本《胡适文集》说:“前些天我在一家书摊看到这本书,就买下了,不知你是否喜欢。”顿了一下,她语气忽然变得十分郑重:“我总觉得你实在不应该放弃,否则太可惜了!”然后她说餐馆还有事,就起身匆匆走了。
一个月以后,我的一组诗歌在一家文学刊物上发表出来。我再次兴冲冲跑到那家餐馆,却不见她的踪影。一打听,才知道,她早在一个月前就回乡下老家去了。这才遗憾地发现,相识有几个月了,竟然从未打听过她的芳名。又过了半月,时已将近年关,建筑队完工结算,我结好账便离开了这座煤矿。
以后,我挑煤,烧炭、教书、种田,豆大的汗珠掉在地摔成八瓣。困厄愁苦的日子中,我紧紧握住手中的那支笔,从来不曾让它枯竭。
岁月匆匆,时光淡漠了许多往事,惟有那个女孩清秀的面容和那双乌黑却略带一丝忧郁的眼睛,始终珍藏在我的记忆深处。
工作闲暇,我翻开案头的《胡适文集》,便禁不住思念远方不知名的那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
难忘你的可爱
我走过黄昏/像风吹向远处的平原/在暮色中抱住孤独的树干
陆永平
你我有缘同窗共读,且是亲密无间的同桌,你美丽、大方,当你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时,犹如清泉从我心上潺潺流过。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你我都记得很清,小船划开了层层碧波,我在船头,你在船尾,我们相向 而坐。小鱼儿在水里游动,引起我们阵阵笑声。我想为活蹦乱跳的鱼儿拍个照,却忘记取下镜头盖儿。你我都记得很清,小雨淅淅沥沥洒在我的脸庞上,你那花边小伞上的水珠滴滴哒哒落个不停。雨水不停,脚步不停,我们就这样不停地走在闪闪发亮的路面上,背后是渐远的迷蒙。你我都记得很清,我们携手走上了一条弯弯的小径,山峦绿葱葱,山上的古亭装着八面来风,山下的人已忘情,望白云悠悠,小鸟声声,我们为大山的雄伟而感动,为我们自己而感动……课堂——我俩共同攻克“堡垒”的战场;课余——我俩开心玩耍、争辩的自由空间。虽然我俩之间偶尔也会有些小磨擦,但那只是小小的误会,一个会心歉意的微笑之后,一切都烟消云散。在共同的努力下,我俩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学校的嘉奖,同学们的好评。欢声笑语属于我们,幸福和温馨拥抱着我们。
在那个令人难忘的“情人节”里,你喃喃地对我说你离不开我,而我也觉得舍不了你。心中处处是你,随着太阳的东升西落,我越发感到你的可爱——温柔、恬静、美丽、大方。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孩来找你,我才如梦初醒。
我彻底失望了,那一刻,我觉得天在下沉地在旋转,我失去了任何思维、任何知觉,我的心已支离破碎,无奈的心已伤痕累累……只为不忍你离去。
你望着我抑止不住内心的悲伤,凄凉地说:“平,忘了我吧!”晶莹的泪水忍不住从你苍白的脸上滚下。我俩谁也没吭一声,只是将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久久的,久久的……一切都凝滞了,只感到两颗炽热的心在跳动。
后来,你走了,为了理想走了,在一个遥远的“福利院”里工作。我曾经充实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我的心从此多了一份深深的思念,也多了一份深深的祝福。
走过又一个三月,在这儿,我又将你深深地回忆。风雨之中我突然懂得:我们应洒脱奔放,热情向上,清纯活泼,不应在沉闷压抑的心境中埋没自己,以致蹉跎了岁月,浪费了年华。
自信人生要自强,为理想去闯,为人生去拼,为灿烂去搏……“长大成人的晚会”
特瑞莎一抹眼泪,扑向前来,在我的右脸颊热烈地来了一个响亮的吻,不由得又红了脸,妩媚地一笑,抄起挂在衣架上的纱裙,轻快地飞进自己的卧室。
徐国民
晚饭时,房东的女儿特瑞莎显得心事重重,刚喝了半盘汤就躺进自己的卧室。房东太太也显得坐立不安,一会儿到女儿房门前轻轻敲门,一会儿又在客厅里闷坐。今晚特瑞莎要出席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联合中学礼堂召开的联欢晚会。离聚会开始的时间只剩下1小时了,她尚不曾梳洗打扮。玛丽大婶一边把早从箱底翻出的她的婚礼裙整理着,一边焦急地看看咔咔作响的挂钟。当她再一次把女儿劝告来换礼服时,特瑞莎难过地哭出声来。母亲也忍不住眼圈发红了。
原来,高中毕业典礼后的联欢舞会在美国年轻人的心目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几乎仅次于步入礼堂举行婚礼的意义。这是人生道路上的第一块里程碑,它标志着成熟和自立。似乎只有参加了这个舞会,人们才算长大成人。按照习俗,女生出席这样的晚会,必须有男伴陪同,而她的声誉和荣光不仅取决于她本人的美丽,服饰的出众,舞姿的优美,也取决于她的男伴的声望、气质和风度。许多晚会上的男女舞伴,后来都成了终身伴侣。没有男伴陪同的女生将会被人看不起。至少也得由兄弟、表兄弟,或父叔辈,甚至祖父辈相陪,聊以自慰。近两年来,四五十年代的淑女绅士式的传统又在摇滚乐、迪斯科称雄的这种晚会上重整旗鼓,以增添庄重、娴雅的气氛,牛仔裤、健身鞋和T恤只能暂时束之高阁。
特瑞莎的一位相好的男同学在毕业前夕已移情外班级的一朵校花,所以她临时决定由父亲陪同出席。可偏偏不巧,父亲又到欧洲出差去了,已经来不及赶回,而表兄弟也都早已被“拉郎配”,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母亲俩真陷入愁城。
特瑞莎的哭声和她母亲的叹息声惊动了我。当我换好藏青色西装走进客厅来到特瑞莎面前时,我慢慢抬起略略向胸前弯起的左臂,轻轻地问了声:“不会嫌我滥竽充数吧?”特瑞莎满含泪水的眼睛顿时发亮,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做母亲的高兴得一迭连声地说:“真太谢谢了!有你这么个中国博士生陪同,她太荣幸了!”特瑞莎一抹眼泪,扑向前来,在我的右脸颊热烈地来了一个响亮的吻,不由得又红了脸,妩媚地一笑,抄起挂在衣架上的纱裙,轻快地飞进自己的卧室。玛丽大婶匆匆跟了进去,过了一会又跑到我身边,在我的西服口袋上细心地放入一块折叠好的绣花手帕,又把特瑞莎爸爸的一只金质领带夹给我夹上,还用衣刷认真地把我的西装刷了一遍。
容光焕发的特瑞莎亭亭玉立般出现在房门口,她那亮晶晶、忽闪闪的蓝眼里,洋溢着少女青春的欢乐。做母亲的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引以为荣的过去的身影,忍不住热泪纵横,喃喃地说着:“长大了,你真的长大了……”
长大的一刻
她赶紧低下头,轻轻地说:“快去买点吃的吧。”
瞿沙蔓
6年前一个冬日的午间,天空中还陆续飘着零星的小雪,寒气袭人,路面很滑,行人很少。
走到楼下的小巷,她发现外面依旧很冷,赶紧加快了脚步,匆忙之中,她看到在不远处的垃圾堆前站着两个穿得极其单薄破烂的人,一个40多岁光景的男人和一个6~7岁光景的小男孩,像是父子二人,父亲弯下腰,蹲下身子,一只手拿着一只缺口的碗,一只手在垃圾堆里急急地翻找,儿子呆呆地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父亲那只翻找东西的手,那只手冻得发紫,裂口的地方正淌着血水,什么也没有找到!父亲回过头无奈地看着儿子,儿子还是呆呆地站着,盼着!父亲重新转过头继续不厌其烦地翻那一堆堆腥臭的垃圾。
她继续朝前走,走过了那个垃圾堆,走远了!但她的心很痛。
那两双无奈的眼睛不时跳跃在她脑子里,她的心情愈走愈沉重,她的脸上不知何时已滴落晶莹的泪珠,不再犹豫了,她猛然回转身,跑了回去。
庆幸的是父子俩还没有走,正呆呆地坐在雪地上,她打开书包,拿出所有的积蓄——7块3角5分钱放在小男孩的手上,并把自己的围巾给小男孩围上,父子俩的无奈表情一下变得愕然,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这个背书包的小姑娘。
她赶紧低下头,轻轻地说:“快去买点吃的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当她赶到学校时已经迟到了,因此被记过一次,她没找老师解释,但连她自己也弄不清,从那天下午开始她变了,长大了。
今夜,坐在灯下,我的脑海里浮现的就是6年前的这一幕。
我喜欢出发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汪国真
我喜欢出发。
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没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远方有多远
心无着落时,总想将它放牧到远方。着陆的心,地角天涯,总在近旁。
莫小米
远方有多远?
乘飞机到航线的尽头,转火车到铁轨的尽头,换汽车到公路的尽头,搭马车到林子的深处——算不算远?
我以为那就是远方,她说不是。
她让明子引燃柴火,烧热大炕,从棚架上摘豆角,从柴垛上采猴头,熬一锅大碴子粥,蒸一个粉栗般的面瓜,当然没忘了介绍茅楼的使用方法。
于是,在白桦林深处,一个叫独木河的小村庄,一个地道的东北婆娘,坐在热炕上与我们唠嗑,用杭州话。
20多年前,一群杭州学生乘了许多个白天和黑夜的车,来到这地方。
如果说这就是远方,那么,她16岁就到了远方。
如果说与她同去的男孩女孩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远方有多远,那么,只有她不知道。
要是她知道,她怎会在他们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之前,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个独木河的小伙子?尽管他是最优秀的。
其实在当时,她也是最优秀的。在杭州去的学生中,她最先适应了东北的黑土地,黑土地也最先亲近了她。
当地的记者,把最优秀的西子姑娘与最优秀的独木河小伙的照片登在报上。
她最终没有离开独木河并不是为了这帧照片。当滚滚的返城大潮如春天乌苏里江的冰排般势不可挡时,走,无需理由,结婚的可以离了婚走,有孩子的可以扔下孩子走,一切都顺理成章,都可以被别人和自己原谅。更何况,当时她还并没有成为独木河的媳妇。
留,却需要理由。几乎所有的人,尤其是爱她的人都一再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不回家?
她说:“我已经答应了他。”
“答应算什么?”
“答应就是一切。”
所以后来独木河人送她上师范,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回去教独木河的孩子,她也一口答应。
她把希望播在黑土地,黑土地以特有的慷慨回答她。
黑土地赐予她一个红高粱般挺拔的汉子,黑土地又赐予她一个冰雪聪明的儿子,黑土地上所有熟识她的人都尊称她一声“老师”,黑土地盛情款待所有来自她家乡的人,无一例外地叫他们醉。
当后来与儿子一同看电视剧《孽债》时,她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在总要失去什么的当口,她留下了最珍贵的。
她替自己留下了最珍贵的,她自己也因此成为东北乡亲心中最珍爱的人之一。直到30年后的今天,独木河人仍像当初那样宠爱她。在他们看来,她永远是那个来自西子湖畔的秀美的小姑娘。
当她的独生儿子考上杭州大学,她与她的东北汉子到车站为儿子送行,想像得出那情景吗?当车轮滚动时,唏嘘流泪的是他,微笑道别的是她。
他流泪,是因为他这一送就把儿子送到了遥不可及的远方。
她微笑,因为她知道哪儿都是自己的家。
心无着落时,总想将它放牧到远方。
着陆的心,地角天涯,总在近旁。
专一的小文
小文是一只狗,眼睛很大。
周洁茹
小文年纪很大了,可是还没有女朋友。小文经常坐在那里发呆,看风景,我们都知道小文很寂寞。可是小文是那么好的一个孩子,小文不抽烟不喝酒,惟一的乐趣就是看电视,而且小文的脾气出乎意料地好,长得又帅,身体也很健康,可是小文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女朋友。
末末说,小文以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的,一起长大、一起玩的一个女朋友,可是小文的女朋友在前年结了婚,末末给小文找别的女朋友,找了很多,可是小文一个都不喜欢。直到小文以前的女朋友生了宝宝,小文还没有找到女朋友。小文对那些女生看都不看一眼,对方再怎么漂亮,对方再怎么挑逗,小文就不动心。
末末很伤心。末末说,小文这一辈子都要打光棍了。我们安慰她说,这有什么关系呢?这说明小文专一嘛,这样的好男生哪里还找得到?
小文在旁边听着,一句话都不说,小文转过身去慢慢地走开,背影还是那么寂寞。
小文是一只狗,眼睛很大。
无语的爱情
世间退却浮华经得风雨的爱情,往往以平淡示人,个中酣酽的意蕴,不是语言可以言尽的啊!
邓皓
是几年前的事啦。那一年我意气风发,遐思万千,写了无数的风花雪月的爱情文字。
一段时间里,我固执地以为生活中的爱情可以如同我笔下的文字一般鲜活、芬芳。
深秋里的一天,我去贾平凹的故乡商州探访一个文友。聊得正起劲的时候,文友冷不丁抛给我一句话:你文章里写的那些,是童话不是爱情。我顿觉惘然。
隔日他带我去乡下随意走走。我看到了至今无法忘怀的一幕。
在陕南重重叠叠的山的包围中,静穆的秋阳宁静如斯。一片包谷地里,一对青年农民夫妇在忙碌着。男的把伐倒的玉米秸儿打成捆,女的往背篓里一颗一颗装着玉米棒子。间或,那年轻男人在女人体力不支时会恰到好处地过去挽扶一把。每每这时,并不见女人有太多感动的表现,只是默默地回望一下自己的男人。然后,继续自己的忙碌。从他们那种默默劳作的姿态,可以看到生活被他们注释得多么澄澈简单!在他们不远处的一块空旷的玉米地里,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独自一边向天空吆喝着,一边挥舞着小手戏耍着。一眼看去,我知道那是他们的儿子。
我突然觉得在这秋天的阳光下,在这静寂的山坳里,这一家子让这世界有了些动感,孤单而隽秀。让四周绵延的山以及脚下的土地在一种生命的律动中显得凝重而经典!日暮时分,我看到那对年轻的夫妇牵着他们的孩子从弯弯的山道上回家的渐行渐远的背影时,我的心突然有些找不出理由的感动,我理喻了生活中爱情的真切和幸福!我为自己羞愧起来:我想起我写在文章里秋日下的情侣大致是这样的:女的依偎在男的怀里,悠闲地咬着草根,彼此说一些蓝天白云的心情,发一通海誓山盟的誓言,抒一番豪情万丈的壮志。然后,在草地上追逐、嬉戏……接下来,我想转述我朋友那天在回家的路上讲给我听的一个故事:
“我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从没念过书。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极少搭腔。偶尔说上几句话,也从不称呼对方,多年以来他们的默契代替了语言。这样的夫妻在中国农村实在太平常,‘爱情’这样的字眼加在他们身上也未免太华丽。在我六岁那年的某一天,我的父母闹了别扭。像戏里演的一般,闹得差不多的时候,母亲开始抹着泪收拾包袱,准备回娘家,父亲便不再吱声,只是倔强地立在一旁,却不肯吐出一句软话。我哭着,泪眼朦胧中看见母亲收拾东西的动作远不如往日利索。当母亲终于收拾好行李挎起包袱的时候,她一直埋着的头抬起来,定定地看了我们父子一眼,父亲却依旧倔强地低着头,只是一口一口粗重地喘着气,母亲便一转身向门外走去——就在母亲转身的一刹那,我的背上挨了父亲重重的一击——父亲飞快地推了我一把,我登时如醍醐灌顶,冲上前去抱住母亲,大叫:‘妈,不要走啊,不要!’
然后,我的父亲一步步走过来,将母亲的包袱挎在了自己的臂上,牵起我的手说:‘我们进去!’事情就这样解决了。那一晚,我看见我母亲依旧像往日般把洗脚水烧得很烫,不声不响地放在父亲脚跟前。多少年来,我总忘不了父亲在我身后的那一推,再平常的夫妻也有爱情呵!”
是的,世间退却浮华经得风雨的爱情,往往以平淡示人,个中酣酽的意蕴,不是语言可以言尽的啊!
来 生 有 约
我不知道他关于来生的允诺能否兑现,但我知道这样一句话对我已经足够。
赵泽华
我一向不喜欢吵架,有时在街上看见有人争吵,我从不停步也不张望,总是垂下眼睛匆匆离开,这也许源于我做女儿时的一次经历。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梦里只有夏虫的低吟和玉兰花郁闷的香气。突然,一阵夹杂哭喊的争吵声惊醒了我。黑暗中听见外祖母一边摸索着起床一边说:“又是外院莲娣的爹娘在吵,我去劝劝。”忙乱中,外祖母没有注意到我的追随。
月光下,莲娣和她的弟弟小水站在那棵榆树下面哭泣,屋门大开,莲娣的爹娘赤裸着身子扭打在一起。
外祖母以长辈的威严喝住了他们的厮打。那男人先自恢复了理智,骂骂咧咧地穿上背心。而那披头散发的女人好似梦中一般,也不知道遮蔽了自己,全然没有了白日挽发髻的端庄。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女人粗糙的一面,也第一次认识到,或许女人做什么都比男人投入,包括吵架,她好像吵得忘记了自己和别人的存在。
以后就常常警示自己:婚后万万不能“堕落”成那副样子,女人应该永远是秀气优雅的。
我在19岁那一年不幸被火车轧伤,从此便步上一条十分坎坷的人生之路。我从不当着人哭诉,也不诅咒和抱怨,即使我的心灵深处是一片翻卷浪花的海,别人看见的也只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河,没有漩涡,清洁而不混浊。我知道这才是女性的力量——柔弱而美丽。
凭藉于此,我坚守我自己,也因此赢得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我们相爱得那样深,人世间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分离我们,连死亡也不能。
婚后,我们之间却开始发生了争吵,起因多半是为一句话或一件极小的事,吵到最后谁也不理谁,却常常记不起究竟为了什么争吵。
一次,我因熬夜苦读,又照料高烧不退的女儿,终于劳累过度晕倒在家时。邻居发现后给他打了电话,那么远的路他很快就赶回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一路拼命骑车,心里只想到我,竟有两次差点撞到汽车上,司机看他恍惚的样子大骂他找死,他也忘了还嘴,赶到家时,衣服都被汗水贴在身上。
那一刻,我知道他多么在意我。
那晚,从医院回来,他安顿好女儿,又给我喂水喂药,一直忙碌到深夜。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身影显得那么孤独和疲惫。我的心突然感到了疼痛:如果有一天我先他而去了,他也一定在这样的深夜里,独守一盏孤灯……我猜想他会像个无助的孩子那样,流泪呼唤我的名字。
我动情地告诉他:“在对你的感情里面,我惟有一点自私,就是希望死在你的后面,让我亲手关照你永恒的睡眠,然后把没有你的痛苦留给我自己……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了我,你……”他急忙将手指压在我的唇上不许我再说。抬头望他,灯影里他的眼睛竟是湿的,于是就问了一个好久想问又没有问出的话:“如果有来世,你还会娶我吗?”说时心里已做好被他拒绝的准备。他握住我的手,以他全部的真情和温柔回答我:“华,如果有来世,千万保护好你的腿,记住我还要你。”
为了这句以为等不到的话,泪水决堤似地汹涌。
我不知道他关于来生的允诺能否兑现,但我知道这样一句话对我已经足够。也许,女人喜欢生活在梦里,就是因为梦不需要太多的理性太多的清醒,美丽胜过一切。
过了许久我才又问:“我们还会吵架吗?”他满脸歉疚地说:“对不起华……你知道吗?我在外面什么委屈都受得,就是在你面前不能,受不了你对我说一句重话。”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对我凶一点,就仿佛天也要塌下来一样。
从那以后,我们不再孩子似地争吵,因为我们都开始明白自己在另一个亲爱生命中的位置。
以前,我们正是因为彼此的太看重,才变得敏感和脆弱,并试图在争吵中证明什么。
其实,无须再证明什么。来生,我们有个约定。为了这个约定,我们会努力完善和完美自己,好使爱人在那么长久的等待之后不致失望。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相信我们彼此能够认得出来。
等候第三封“情书”
心中莫名的失意更加剧烈。愤怒地对着墙壁发泄,流血的是拳,揪痛的是心。
文心
有过恋爱史和即将结束恋爱史的人都说:初恋有一股酸奶的味道。我不知酸奶是什么味道,也不敢冒昧去“消费”。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恋爱,是不是最初亦或最后爱恋你。七年来,我在苦苦——初识你,是在七年前:娇小的你着一袭粉红,羞红着脸站在讲台前。我心弦一动,隐约听班主任介绍说你转学来。想不到你家竟在我家隔壁,更想不到的是你竟然成了我学习上的对手。数不清记不住名目繁多的考试,成了你我一较高低的舞台,这次我第一,下次定是你。学业上的齐头并进,使你我在家时成了互相鼓励、互相学习、互相较劲的好朋友,我英语成绩中有你的一份辛劳;而爱好文学的我向你推荐一本本好书。从《没有纽扣的红衬衫》中的安然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从冯骥才的《三寸金莲》到茅盾的《子夜》,古今中外,天文地理,诸教名流,轶闻趣事,一切可争议的话题使你我争争吵吵中少了一份虚假和做作;多了一份真诚与默契。又像经过那段季节的每一个人一样,在校你我各自守在一个圈内,互不打招呼,互不说话。但你我的绯闻终是传遍校园,那些流长飞短的神经需要松弛,便找到了你我身上,他们玩笑一阵,转身投入紧张的升学复习中就淡忘了。而处于那样的年龄那样的心情,那两个字足以压垮你我柔嫩的双肩。你痛哭一场,而我不知所措……那场闹终以我获市作文竞赛一等奖,你获三等奖而结束。但紧随其后的升学考试却与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你如愿以偿进了省第一师范,而我作文竟因离题而以两分之差破碎了寒窗之梦。
本无故事的你我各奔一方,留下一片苦涩。在假期碰面也只是匆匆擦肩而过,好像你我还在极力躲避或是证明什么。来不及想一切,那黑色的7月不管你做没做好充分准备又如期而至。你的第一封信严格地说是一句话:“人生难得几回搏!”可是我再一次灰头满面地失败了。而你已到某名牌大学幼儿园圆了你的夙愿。羞愧的我再也没有勇气苦读,把书打进了背包来到了军营。严格紧张的训练暂时冲淡了心中的无奈。可一旦静下来,心中莫名的失意更加剧烈。愤怒地对着墙壁发泄,流血的是拳,揪痛的是心。
入伍第二年当了班长,手下第一次有了兵。大伙闹在一起时,便大侃特侃神侃,从俺的家乡好一直侃到俺的女朋友漂亮。玉照共鉴,情书也自然与同吃一锅饭的战友共赏。在直线加方块的世界,有女朋友有情书是有能力有本事的代名词,是一件无尚无荣的事,自然愿意贡献、炫耀一番。士兵们总想揪出你来,可他们哪里知道他们的班长仅收到你(还不能在前面加定语)一封“别明珠暗投”的“情书”,更别说玉照了……整整七年过去了,我来到了桂林学习,在梦中发表了:
洁白的信封/早已写好你的地址/一页页信纸/飘落梦中/粉红色的回忆/那倒贴的邮票/怎能载动/膨胀的情愫/只好深深地/把它压在心底。
桂香溢满了校园,满树都是你的名字,远方的人呵,你可知道——
等候你的信,我愿用此一生!
爱情七里香
这么久了,其实我一直在送你一种花,那就是——七里香。我喜欢这样的爱情,你呢?
曹晓岚
和葛小培是如何开始的,我一点儿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我去花店给朋友买花,他在旁边一个劲儿地阻止,他说:“不如送一盒巧克力算了。”
我最忍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没有情调的男子了。于是反问:“为什么?”
他答:“花一落就没有了,什么情深意重,全都完了。”
我说:“那巧克力呢?吃过了不也完了。”
葛小培说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起码,还可以获得脂肪一块。”
大家都看到了,我这样一个浪漫的女子就是和这样一个毫无情调可言的男人谈着恋爱。
两年了,他没有送过我一朵花。
过情人节的前夜,我拼命启发他:“小培,我不想做编辑了,想开个花店。”
葛小培在一边打哈哈:“别神经了,侍候花有什么好的。康乃馨那么丑;勿忘我死了之后还不落,最后成了干花,好像僵尸一般;最要命的是百合,怎么满城的花店里都是德国进口的种,长得怪怪的不说,还没有一点儿香味。”
我启发他到了极限:“那玫瑰总不错吧?是可以表达心意的。”
葛小培这回打了个哈欠:“你不说玫瑰我还忘了,我对它早是气不打一处来,无论红的、白的,还是黄的,都那样浓艳,好像一个个没有灵魂的女人似的。
结果,情人节那天,他送了我一把冬青,省了他一笔小钱。
也许是因为别的,也许是因为花,我逐渐与葛小培疏远了。那段日子,我在忙一些属于自己的事情。他打电话过来,我不接,打传呼,我也不回。
日日躲在家里写小说,写累了,就去舞厅,唱歌、跳舞、喝酒,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这时候,一个叫苏多的作家闯进了我的生活。
苏多是一家纯文学期刊的编辑。35岁,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眼睛看人的时候有些热情过度,时刻都在沸点。
他的眼睛让我燃烧。
在葛小培给我的平稳的爱情里,我太需要一种可以创作的激情了。
以后的日子,我埋头苦写一部中篇,余下的时间与苏多轻歌曼舞,他说:“细细,我一定能够捧红你的。”
其实,我需要的承诺不是这个。对于我来说,成名不吸引我,我渴望港湾。
一日,我去苏多家里谈我的小说创作情况,由于兴奋过度,与苏多畅饮,喝多了,头昏沉沉的,但脑子里还有七八分的清醒。这时,苏多突然一反常态,过来抱我,我刚好吐酒,遂将他5 000元的西装吐了个稀哩哗啦。苏多立刻松开我,直奔洗手间紧急处理他的宝贝西装。
我心灰意冷,这就是我在他心里的位置,不值5 000元,虚伪的家伙。
我没有等他出来,就独自开了门,歪歪斜斜地上了计程车。
回到住处,见门外放着一把包装了的冬青,打开,没有留一个字。但我知道是葛小培来过了,只有他会送我冬青。
以后的日子,传呼机上不断重复两个数码,葛小培和苏多。但我那段日子爱的,只是小说。
两个人的电话全不回。
打开电脑,与网上一些与爱情无关的写手交流。一位叫小B的女子,她说小说已经做完,去编辑部送稿,但是,编辑苏多要求她用最宝贵的东西来交换,她不知道是什么?
我的键盘上飞快地敲下几个字:“傻瓜,当然是女编辑不要的东西啦!”随后,把我不值5 000元的笑话对她简要复述了一遍。
小B在网上敲来了几个字:“哈哈哈,太好玩了,明天我让他穿一件9 000元的西装,9 000元的西裤来见我,我要让他的新衣四处开花。”
此后,我和苏多就再也没有了联系,我的中篇还是发了,我直接寄给了他们那个拥有一双慧眼的老总。
写完了小说,我开始四处游玩,去了欧洲。回来的时候,门口已堆满了冬青。
那天傍晚,我去久已未去的花园,还没有走近,不知道哪来的一股清香四溢开来。
寻香味源头而去,于是我看见了那七里之外尤有的香味正来自那一丛丛矮墩墩的冬青,上面有小小的黄豆大小的白花,如果不是它的香气袭人,它是很容易被人忽略的。
那晚,葛小培在我的传呼机上打了一行字:“细细,在这个爱情没有保障的年代里,我如果对你说,你是我的惟一,你会相信吗?这么久了,其实我一直在送你一种花,那就是——七里香。我喜欢这样的爱情,你呢?”
面对这样的话,我没有理由不热泪盈眶。
就像一阵风
不要让你的欢笑枯萎,不要让你的枝叶萧条,哪怕你痛苦。
唐宋
我转过身去,不再看灵子。我对这小站、这秋天、这阳光下流动的人群,突然有一种深恶痛绝的恨。
我最终还是没有感动你。灵子慢慢地说,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大大的眼睛紧紧地瞅住我。我逃不过,就只有沉默,对着灵子大大的眼睛沉默。
这是第三次灵子到这个小城火车站上车。灵子笑了笑,她说:“你不准备对我说点什么吗?
这是最后一次了。”
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我知道。两年里灵子乘车三次,我送了三次;以后呢?没有以后了,这是最后一次。我抬头看了看天,蓝得让人心痛。
再跟我说个故事吧。灵子看了看表。40分钟,够了!她说。40分钟足够一个人怀想一生了,我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你开始说吧,说个最美的,结局最好不要太凄凉。灵子的声音平静地流过来。
说什么呢?我有些茫然。
说什么呢说什么呢?每次都这样。灵子噘了噘嘴,随即又笑了。只有40——不!39分钟,我们都不要再使小性子。她甩了甩头发,突然问我还记不记得那棵情圣树。
情圣树?怎么记不得。那是一个春天,那是一个有雨的日子,栽完树回来,我和灵子全身都湿透了。
“现在呢……它长高了吗?”我问灵子,灵子摇了摇头,神色有些黯然。它死了,你毕业离校后的那个夏天,有一个晚上刮了好大的风,我不知道,小树原来是不经风的。
我望着身旁的灵子,感觉到这秋天的阳光无限地洒下来,有一些东西被慢慢地湿透。
远处,又一列火车呼啸着驶过来,暗绿的车头显得心事重重,疲惫而又沧桑。生命中有多少可以驻足的小站呵!
灵子突然抬起头来。如果你现在挽留我,你猜我会不会留下来?她看着我,这一次她没有笑。
我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呵。一个伤透了心的人,也许只有走,远远地躲开一切埋头远走才是最好的归宿。但你躲得开的是些什么?躲不开的又是些什么?灵子。
我最终没有感动你。灵子说我最终没有感动你。可灵子不知道我的心已经碎成了冰块,我的心里冰块已融化成水,可灵子不知道。
告诉我为什么?这是最后一次了。灵子说:“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朝着天空慢慢抬起头来,我看见鸽群掠过蓝得伤感的秋天的天空,像在我的生命里画过的一道浅浅的痕。
灵子灵子。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看了看灵子,又转过头看那没有尽头的锃亮的铁轨,它来自我从来未曾到达过的远方。
灵子,在这个小城里有一个男孩子,他很孤僻。小时候,他经常被同龄的孩子欺侮,因为他没有爸爸……他上小学二年级的那个冬天,一群男孩子在巷子里玩游戏,他们要他扮“汉奸”,让“八路军”来“枪毙”。他不干。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他被那群男孩子推倒在雪地上,鼻孔流着血……这时候那个小女孩出现了,她上前扶起了他,还用一块小小的手绢擦尽了他脸的上血污。
灵子,后来男孩子考上了大学,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个很温柔很可人的女孩儿,她给了男孩子太多的幸福……可是灵子,我还是忘不了过去,忘不了……灵子灵子灵子!
灵子不说话,阳光下却已泪流满面。别再说了,我都知道。灵子的声音像一把刀子,了无声息。秋天的阳光缓缓地打下来,打在我裸露的心上。
然而火车就要开了,灵子的脸又一次从窗玻璃后贴上来。她没有开窗。这厚厚的车窗玻璃,是不是从此隔断了两个人的眺望和怀想呢?
我看见了一只手,灵秀、白净,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但我却只看见了它的肮脏。它只是那么一闪,在拥挤的人群里优美无比地一闪,食指和中指间就多了一个鼓鼓的钱包。
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我冲了上去,一把抓住了这只手。这时候火车就要开了,这时候灵子就要走了,我生命里流星一样一闪即逝的灵子。
灵子啊!
我使劲握紧了被我抓住的这只手,一声尖叫,一张浓妆艳抹的脸转过来了,转过来了——天啦!!!
我猝然甩开了手,全身的肌肤在一瞬间里爆开,我只有逃,拼命地逃,在长长的没有方向的站台上。
火车赶上来了,载着灵子的火车,呼啸着越过奔跑的我,越过生命里充满阳光和感伤的秋天。
我真想就这样一直跑下去,跟着这奔驰的列车,跑下去,跑下去……就像一阵风。
尊 重 隐 私
尊重别人的隐私,就是尊重别人的人格,也是尊重自己的人格。
李忠效
“隐私”,对中国人来说是个比较敏感的字眼儿,仿佛一个人有了隐私,就怎么不干净了似的。其实这是误解,隐私包括很多人生的内容。
一个美国女子,她的母亲结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这在离婚率很高的美国,按说不算什么稀奇事情,我没征求她的意见就写进了书里,结果她很有意见,说我侵犯了她母亲的隐私权。
后来我请教了美国法律的专家,在美国,这确实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当然,这只是对普通美国公众而言,对“公众人物”,个人隐私则不受法律保护,如美国总统和好莱坞电影明星等等,那些经常在新闻媒介中露脸儿的人物,可以由人们随意说三道四。我不太了解中国法律,不知中国对“隐私权”是怎么界定的。老师或家长偷看学生或子女的信件和日记,属什么行为?
《现代汉语词典》上说:隐私——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不愿告人”和“不愿公开”自然有他的原因,有些事情如果公开,未必会有好的结果。一些国家领导人的隐私,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因此一直被列入国家机密。普通人的隐私虽与国家命运前途无关,但却与个人的命运前途休戚与共。
据报道,一位姑娘两年前遭歹徒强暴,创伤逐渐平复后,她热恋上一位英俊的小伙子,可她又陷入深深的痛苦:不讲出这段实情吧,对不起他;讲出来吧,又怕失去他。到底要不要告诉他这个隐私呢?她整日为此六神无主,寝食不安……心理医生告诉她:可以保留自己的隐私。从理论上讲,恋人之间要忠诚老实,互相信任。但从实践上看,大凡青年女子失过身的,不管是被人强奸还是自愿与其他男性有过性行为,男友一旦察觉或知道之后,轻则有难言的苦涩之感,重则断然分手……因此心理医生告诉她:没有必要让过去的阴影继续笼罩未来的生活,别再给自己的伤口撒盐,雪上加霜。
像这位姑娘的遭遇,生活中很多,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可以见到,那些作者们无非想以此来表现女人的坦诚和男人的胸怀,岂不知即使男人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终于接受了那个残酷的现实,也未必会有一个甜蜜的结局。女人的“坦诚”使自己解脱了精神上的压力,却把沉重的精神负担交给了对方。等于把一只苍蝇从自己的嘴里掏出来,塞到对方的嘴里。
女人不会因为“坦诚”而变得高尚,男人也不会因为勇于吃下一只苍蝇就被人认为是崇高。
这种“坦诚”的负作用往往很大,甚至代价惨重。而隐私一旦被人发现,也不必大惊小怪。这时候理解便是第一位的重要。
保留隐私与为人诚实并不矛盾,就像善良的谎言与委婉的诚实并不矛盾一样。谎言不等于是欺骗。
一位男士,本来与妻子十分恩爱,就因为保留了一份多少年前初恋情人的情书,不慎被妻子发现,于是便闹得鸡犬不宁:你不是说以前从来没谈过恋爱吗?你这个骗子!你欺骗了我的感情!这么多年你还保留她的情书,你们是不是藕断丝连!
其实,隐瞒恋爱史未必有什么恶意,珍藏一份过去恋人的情书也未必是要鸳梦重温,那不过是想保留一段私人经历而已。
每个人的心都是一个贮藏器,贮藏着一些不愿公开的小秘密,那是一块私人的绿洲,不希望别人窥视,更不希望别人贸然闯入。而在一些现代家庭生活中,经常有这样一些情况:丈夫或者妻子,总想把对方搞得十分透明。过去和什么人谈过恋爱,达到过什么程度?现在和什么人交往,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今天花了多少钱,都买了什么?刚才的电话是谁来的,说了些什么事情……你说累不累?烦不烦?你不烦,对方肯定烦。
人与人之间,真正的透明是不存在的,只有朦胧永恒。朦胧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境界,一种美与谐的境界。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隐私,也可能是一汪苦水,也可能是一片美丽的风景,不论是哪一种,个人都有保留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尊重别人的隐私,就是尊重别人的人格,也是尊重自己的人格。
无缘的结局
人,何苦被自己困在网中,爱是一种缘分,友情也是一种缘。
戴薇薇
你从夕阳中走来的那一瞬间,我便相信,这是今生的缘分,我们逃不脱的。
一个缘字,曾教多少痴情男女或喜或悲,或惆怅或欢欣。人本来就是十分脆弱的感情动物,缘便是心底深处的那份无奈。因了一个缘字,教人身不由己,于是上演了那么多悲剧或喜剧。仅仅一个缘字,竟让许多浓得化不开的情结有了谜底,有了答案。
说不清你是怎样出现在我面前的。只记得每次我和同宿舍的女友去迪斯科舞厅,都能遇上你。后来熟了,你说工作很紧张,于是自己找地方放松。你坦荡、幽默的语言感染了我,使我完全抛开了女孩子特有的防备心理。
记得第一次和你去看一通宵电影,面对兴致勃勃的你,我不停地喝水、说话,以至于走出影院后,我的嗓子已哑得说不出话来了。
每次见面我们都聊得很投机,却都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爱情”这个话题。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陷入了爱河。对我来说,你是那样完美、优秀的一个男孩。你不做作,不庸俗,从容不迫,冷静豁达,言谈举止间充满真情的流露。而我出于少女的矜持,不可能将我的感受告诉你。向来伶牙俐齿的我,在你面前竟会那样不善言辞。
临近考试了,我便将自己关在狭小的宿舍里苦读。偶然听同宿舍的女友说你有女朋友了,我蒙着被子哭了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告诫自己,既然我们在平淡中相识,那么就在平淡中分手吧。
后来,你打电话约我,我托辞不接。待你放下电话,我冲过去抓住话筒,按键却始终没按下去。感情不是企求,更不是怜悯。我会把这份记忆,隐藏在心灵的最深处。
后来你调到了另一座城市。
半年之后,我因开笔会也到了那个城市。拿着你托人带给我的电话号码,我鼓起勇气找到了你。你先是惊诧,继而热情地接待了我。看着你手忙脚乱地准备午餐,我便默默地在一旁帮你。煎鱼的油溅到我的手上,立时起了个泡。你急忙拉过我的手,焦灼地问我疼不疼?我摇摇头。语言的功能在于文饰,在于遮掩,而我心里的痛苦焦灼,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只想看看你的眼睛。
几十秒的路程走得太艰难,太缓慢。仿佛经过一个世纪的期待,你低下头,在我脸上留下了轻柔的一吻。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等待,都是为了这一刻,被你轻拥入怀。你那样真实地紧拥着我,令我有恍如隔世之感。
我的内心溢满了幸福。纵然今后命运罚我尝尽世间所有的苦难,我都会微笑着接受。因为在我的心灵深处,永远珍藏着一首真挚的歌。
告别了你,我便同自己的初恋挥手作别。我强迫自己远离了你。
数年后,因为一次出差的机会,很偶尔地又遇见你。经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都改变了许多。你比过去成熟多了,脸上有了一些沧桑感。许多曾经纯洁无暇的心灵,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和人世沧桑后,便披上了世故的外衣,带上了虚伪的面具。而我们,也早已习惯了在拼凑起来的文明面前表演另一个自我。原来真实的人性就这样被压抑、被扼杀,于是我们都成为世俗的奴隶。
我俩沉默地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周围的假山、塔、寺都显露出一种很重的人工雕饰的味道。
倒是那些树木和蓬蓬勃勃开着的各色小花,显露出生命的本色。
你问我这些年过得还好吧?我说还行。问你怎样?你说差不多。随后我们都笑了。在彼此无遮无掩的笑声里,我们又找回了从前。
你问我以前为什么总躲着你,你打过电话,也来找过我,可惜我都不在。于是我告诉了你许多年前当听说你有女朋友之后的感受以及后来的消失。你突然大笑起来,笑得不可遏制。我有些惊异地看着你。你停止了笑,拉过我的手,定定地看着我。你说我真傻。你有女朋友是近两年的事,以你当年的心态,还未想过要找一个女朋友。你说你过去喜欢过一个女孩,那就是我。只是因为我们都还小,总以为青春是一张取之不尽的存单,加上没有合适的机会,没想到错过的竟会是整整一生。
我轻轻地抽回自己的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人,很多时候都自以为很聪明,而有些错误是用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现在,我们都已不是孩子了,早已过了冲动的年龄,何况我们的肩上还担着许多沉甸甸的责任。就让那段美好的时光留在我们记忆的骨髓里。人生还有许多比爱情更值得追求的东西,不是吗?
带着豁然了悟欣喜,我们再一次握了握手,又一次感到心明如镜。人,何苦被自己困在网中,爱是一种缘分,友情也是一种缘。也许,明天后我们又会天各一方,但是这份感情却被我们留在了彼此的心中,温暖我们的一生。
歌 声 遥 远
孤独的年月只是我生活中一个蕴含等待意味的过场,更富有光彩的片断将如歌声一样不期而至。
华明王月
一个无雨的星期天清晨,我带着一纸袋生蕃茄外出,去看植物园新移栽的玉莲。出门的时候空气清凉,巷口的烧饼铺刚刚捅开炉门,近旁的农贸市场上,卖栀子花的老太太已铺开一只白瓷盘,绿叶白花,周围飘漾着又浓又软的香气,地上残留着竹扫帚的条痕……忽然间,我听到有人缓缓吹着口哨在唱一首英文歌,非常忧伤而又非常散淡的声音,隔着没有人声的街道,隔着温白如乳的栀子花的香味,隔着宿夜的炭火的余烬,慢慢漾过来,在我头顶上方不远的地方停了一下,做出迟疑抚摸的姿势。
然后歌声走了。
像是一张唱片放到了尽头。我朝前急切地走了几步,它又来了,这回换了一首,古老而苍凉的民谣:埋在干草车里缓缓走入平原的样子,道口的排风吹得槭树“哗啦啦”地响,接着有雨点掉下来,池塘里的野鸭子追逐着天上落下来的雨泡……我抬头找寻歌声的方向,但是街道冷清,一些门窗似开似闭,我不知道它是从其中哪一扇中传来。
这样也好。我忽然感觉与那歌声的主人有了种难言的默契。在这空寂无人的片断里,只有我和他,在谛听心灵的低吟。歌声因着距离的阻隔,因着空气的潮润而显得分外忧伤:像是平时被声浪和欲望淹没的东西又在远走,一步三回首,面对着它的谛视,我忍不住想把脸埋在掌心里。
我又一次听到17岁那年秋天的歌声。那一年我走在一所陌生的工科院校里,上课下课,沉默讷言,在归家的路上一个人踏着“沙沙”的落叶,没有朋友也没有信心。那一年我知道自己念错了专业,走错了一生的方向——每一扇门后面都有各种可能,我们通常选择的:只是“看上去”容易叩开的那一道,但叩开之后,才发现后面的风景已完全偏离了想去的方向。
我不知道如何安慰自己。走读,不得不选上夜间课程时我留在校园里度过傍晚的时间,坐在图书馆门前的石阶上吃着简单的晚餐,水杯搁在更低的石阶上。我特别害怕这种无人陪伴的时刻:大批的住读生朝宿舍区方向走,暮色从草尖上一点点降下来,廊柱和草坪一下子变了颜色,图书馆前面传来的击球声又钝又重,穿着网球裙的女孩子甩着球拍从身侧冲过,空气里突然灌满了她们的脆铃一般的笑声……那种时刻我特别感觉自己的“无家可归”,是心灵上的没有归宿。
这时候乐声响了起来,英文系的播音员在校电台播放理查德的钢琴曲。萨克斯管的呜咽,布鲁斯曼的乡村音乐。间或,还有“播间搭档”们为找唱片在喇叭里轻轻争执。
我忽然感觉早先那些亲切温暖的时光又来了,穿着长筒雨靴踩着深水去看话剧,攀上南京最大的古城堡去看云,拣中午无人的时刻溜到学校橱窗的红榜下去找自己的名字,倒挂在单杠上背书,吃盐水花生和发芽豆……我在一片橙黄熏暖的音流中滑翔出去,完全忘了置身何处。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那些遥远的音乐和伴唱,确实是我当时惟一的安慰。悲观的哲人总说,没有人安慰我们的时候,我们还有音乐。我倒是觉得,音乐是代替了那些暂时隐身的亲友来安慰我,它并没有食言,以后这些“亲友”都在我失意的时候反复出现,或是以一张陌生的面孔与我再度重逢。
有人说,泅泳在音乐中我们会想不起来自己要的是什么;也有人说,音乐的好处是让我们的索求不再囿于某个狭小的范畴。而对我来说,遥远的歌声里充满了暗示和预兆,我终于确信自己将完好无损地从困境里走出去,孤独的年月只是我生活中一个蕴含等待意味的过场,更富有光彩的片断将如歌声一样不期而至。
永远的华尔兹
她温柔地点点头,手早已攀上他宽阔的肩膀。他紧紧地握住她凉凉的手,和她一起飘然滑向旋转的舞池。
邹红权
舞池里的气氛开始热火起来,疯狂的迪斯科铺天盖地塞满每一个幽暗的角落。迷离闪烁的灯光下,人们在尽情地舒展每一个关节,寻找那份瞬间的解脱。
然而,他和她却似乎是两尊麻木的雕塑,无神的眼睛各自盯着虚幻的目标,一动不动。咖啡的热气若有若无。
他终于打破了僵局,声音低沉得几乎听不见:“梅子,分手以后多保重自己……”
叫梅子的她从恍惚中挣脱出来,定定地望着他:
“我们都一样。特别是你。”
“梅子,遇到好的,千万不要错过了。也许我们真的是没有缘分,到一块儿就吵,就闹,如果是一般的朋友或许更好。梅子,真的,我衷心祝你早日找到……”他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喃喃地说着。
“你也一样!”她幽幽地应答。
“梅子,明年的今天,你找到了幸福,你把你的他带到这儿来,让我看看,好吗?”他突发奇想,像是在给她布置一项重要任务。
“你也把你的心上人带来,我也要瞧一瞧。”她似乎对这一提议很感兴趣,今晚第一次笑了笑,他也笑了。
这时候,舞会的最后一支曲子《永远的华尔兹》响起来,柔美舒缓的音符像一泓甘泉,缓缓在空气中流淌。他站起来对她说了句什么,就和她一起翩翩融入了旋转的舞池。
华尔兹继续流淌着……一年以后。
早早地,他如约而来。他要了两杯茶,一杯自己品着,一杯放在临座。今晚,他仍是孤身一人,但要了两杯茶。他在想:她会来吗?她后面的那位会是什么样子?
舞池早已晃动着红男绿女,对此,他多少有了些陌生的感觉,他无言地做着旁观者。
“你好!”
他一震:是她的声音,身后传来的是他往日最熟悉的声音!但他已告诫自己没有贸然回头。
“这儿有人了吗?”她已经走入他旁边的座位。
“哦,没有。”他下意识地答应了一句,微微起身转过头去,看到的是她光彩照人地站在眼前。
“是你……怎么只一个人,他呢?”他怔怔地问。
“马上来。怎么,她,去跳舞了吗?”
“哦……”苦笑着摇摇头,“是道具。”
“是她不愿意,没来?”
“哪里,我还是一个人,一个人挺清静的,我喜欢。有时,还想找个人吵吵呢!”他一下子把早早想好的一套谎言给忘了,“你好吗?”
她笑了,没有回答,似乎很舒心。她在他旁边坐下,把另一杯茶推到自己面前。
“这样不好吧,他,快驾到了吧?”
正在这时,舞池另一边传来主持人洪亮的声音:“各位佳宾,各位朋友,下面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为光临舞会的梅子小姐点歌一曲《永远的华尔兹》,祝梅子小姐永远幸福。”
“是你为我点的吧?”她闪烁不定的眼神望着他。
“但愿不为你和他带来麻烦。”
“其实,今晚我也是一个人。我……”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欲言又止。
“梅子,你说什么?”
“我……我一直都无法忘记,从内心深处真正不能忘记这首歌。”她的声音变得很小。
“梅子,真是这样吗?梅子,你真的一直都没有忘记了这首歌?”
“是的……是的……”
“梅子,我也是!我拼命地强迫自己、折磨自己,还是无法把它的旋律从心头抹去。”他说完,稍稍平静了一下,又问:“梅子,你听我说。梅子,我还能这样叫你吗?”
她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她硬咽着:“能……”
幸福的感觉像潮水一样袭上他的心头,他也止不住眼中那男儿滚烫的泪水。
“梅子”,他俯身轻声地问她,“你还记得这首华尔兹的舞步吗?”
她温柔地点点头,手早已攀上他宽阔的肩膀。他紧紧地握住她凉凉的手,和她一起飘然滑向旋转的舞池。
华尔兹在继续流淌。
今生不负爱
那对金鱼,是她下嫁时买的,她记得她当时曾极认真地对他说:此生不求荣华富贵,但求永浴爱河。
佚名
她嫁给他时,他还是个穷小子。但是她不在意,她觉得他是最好的,就嫁了。嫁得很平淡,没有宴客,也没有婚纱,只是彼此在结婚证书上签上了名字。
然而,她真没想到他突然就富有起来了。他的事业越做越好,他们的房子也跟着越搬越大,像现在的这一座,简直就大得夸张。她清楚地记得他载她来看这所房子时的表情,他那种快乐,甚至胜于他们结婚的当日,他环抱了她的腰,把脸紧紧地贴向她说:“我要把一切最好的,与你分享。”
她那时候很沉默,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她必须承认他是个好丈夫,温柔体贴和尽责,而且从不拈花惹草。他即使出席任何宴会也都把她带在身旁。只是他喜欢装扮她,每一次出门前总会对她评头论足一番。起初她也以此为乐,到底她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传统:女为悦己者容,何况那是她的丈夫!
她仍然坐着,一动也不动,眼睛定定地望着那玻璃缸里的金鱼。那对金鱼,是她下嫁时买的,她记得她当时曾极认真地对他说:此生不求荣华富贵,但求永浴爱河。如今,他显然忘了。她跟着就幽幽叹了口气。
他……忘……了。她想着他曾不止一次地建议要多买几条鱼回来,最好还买个大一点的水族箱。她却一直说什么都不肯,为此他们也认真地吵了几回,最后还是折衷处理:换了个大一点的鱼缸,布置了水草珊瑚。但是还是那对金鱼,在大大的缸子里来回游动。
“妮妮,”他走到她身旁,半责备的,“为什么不应我?”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仍然没有转身,把一袋饲料倒了半包,静静看着那张大嘴巴不断吞食的两条金鱼。
他走上前,顺手搂住她,好脾气地说:“告诉过你,不能喂过量的。”
她轻轻拂开他的手,然后,才转身把饲料放回原处。
“我给你买了条钻石项链。”他说,兴致勃勃地把项链从红色的长形盒子里拿出来。
她淡淡地看了一眼,并没有想去试戴的念头。她实在是有些腻了,这些个日子来她老觉得自己像个模特儿,不是展示服装,便是金银珠宝,直至他们的美满婚姻。而他似乎也只关心她的够不够出色,能不能在众人面前满足他的虚荣心。她下意识地把背挺直。
“怎么?”他试探着问,“不喜欢吗?”
她咬了咬下唇,好一会,才坦白说:“我累了。”
“什么意思?”他大声的,“你究竟怎么了?”
她摇摇头,跟着眼睛就浮起一层水雾,正在思索着如何与他沟通,他却硬生生地说了句:“别闹了。总之明天大老板请客,你就戴这条。”
然后,是的,他甚至不理会她的感受,说完转过身便上了楼。偌大的大厅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呆呆地坐了好一会儿,起身重新把那半包饲料倒入了鱼缸中。
一整夜,她没有合眼。她看着那对金鱼,它们不断地在吞食,圆圆滚滚的肚子,还有那愈来愈迟缓的动作。
她没有合眼。她只是等待着,嘴角挂着那飘忽而凄楚的笑,一直到隔天的清晨。
果然,正如她所料,她的金鱼翻了白。不过,只是其中的一条,恰好是母鱼。
专一与永久
爱情如不断生长中的花,你不能强迫它永远璀璨地开,就算是一生一世都痴恋的一对恋人,他们也不能一直以来,就仅得一种滋味。
草雪
对于爱情,能够做到专一已经无憾。我从不妄求永久,于是我宁愿别人说:“我专一爱你。”而不是:“我永远爱你。”
能够有人专一爱着自己,管他时间是长是短,甚至有时一瞬也是难忘的。因为这一瞬间彼此已经毫不保留地爱过,仅属两人互相奉献的爱情是完美的。
然而,对别人表示要永久的相爱,我以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肯定自己不变,不错,倘若你爱一个人的一刹那是永恒的,你应该有绝对的信心下这样的承诺,然而人往往就是无可奈何,不能自拔地随着环境变动。说永远去爱一个人,尤其是说要永远像此刻一般的爱一个人,只可以是美丽的谎言。
爱情如不断生长中的花,你不能强迫它永远璀璨地开,就算是一生一世都痴恋的一对恋人,他们也不能一直以来,就仅得一种滋味,他们的永恒常在于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不断更新姿态内容才是惟一令爱情常青之法。不过,对那些爱得长久,而又说要永远爱下去的人,我又要问,究竟什么才是永恒呢?是整个青春,还是整个生命,还是连将来也算在里面,又或者是永无止境的生生世世呢?
闻一多先生诗里说:“只要你要说什么海枯,什么石烂……那便美得死我。这一口气的功夫还不够我陶醉的?还说什么‘永久’?”
缘分的天空
毕竟,缘分的天空下,有缘无分的人终究是很多的。
艾雪
她和他的相识真是偶然。
那天,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他则约了朋友支了球网在旁边的空地上打球。他们的喧闹不曾影响到她,她依然沉浸在书中的情节。然后,那只白色的羽毛球就落到了她的长裙上,她刚拿起球,他的声音已响了起来:“对不起。”她抬头看见他正冲自己淡淡地笑着,笑容清澈,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从她的心底漫了上来。
后来,他就常常约她去喝茶,聊天,都是一些浪漫轻松的话题。彼此都不问对方的过去,似乎过去对两个都无关紧要。
她一直有个男友,在外地。男孩子等了她很久,耐心而真诚,并且可以提供给她很好的物质条件。她虽不爱他,却不愿舍弃,因为在那些渴盼着爱又无爱的日子里,男孩子给她的始终是一个或远或近的希望。她总在想,熬不下去的时候,我还可以过去,毕竟,他可以给她想爱的现实。她和男孩约定了一个日期,她知道,不能再让他默默地等下去,何况,她的年龄也不容许她再任性虚度了。
喝茶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感觉也慢慢变化着,由淡淡的幸福到沁人的甜蜜及至现在微微的不安。就像她和他喝的茶,最初是清香四溢的碧螺春,要慢慢细细地品才能觉出那份爽口,后来是浓郁醇香的红茶,不仅乍一喝润喉舒畅,余味更是绵长厚重,令人谴绻沉迷。而今,她和他喝的是金黄的菊花茶,在炎热的夏天喝这种茶心头别有一种清凉,只是喉间留有一丝菊花的苦涩,破坏了她静谧的心境。其实确切地说,真正破坏她心境的是她心底近日来渐渐生长的苦闷。每每这时,她就不经意地流露出些许焦躁和不安。他看在眼里,有些诧异,却并不问,他知道如果是因为他,她总会说出缘由的。“我最后一个单身女友明天也要结婚了。”那天的阳光分外灿烂,她说出这句话,眼前却有阴影在慢慢地闪过。他忽略了她眼神的变化,只轻轻地笑着说:“是吗?我明白的。”她的心骤然变得沉寂无话,一直以来,她把那点真爱的希望默默寄托在他的身上,以为只要有所暗示,他总会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却怎知道是这样无足轻重的几个字,而此时离她与男友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她终于还是走了。她走时,他正一如平日在茶厅等她喝茶。这次他要的是极平常的茉莉花茶,看那白色的花,青黑的叶在水中慢慢漂浮着,他感觉惬意又安适,理想中家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先生,那位小姐今天不会来了,这是她一小时前托我转交给你的。”侍者温柔地递给他一张白色的信笺。果然是她秀气的字,写的却是他早已熟悉的一首诗——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无须诧异/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失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刻也好/最好你忘掉……”
一个秋日微凉的午后,新婚的她正慵懒地在院中的躺椅上翻书,蓦地,一片厚重的梧桐叶跌落在她的裙子上,忽然间,她记起了那只白色的羽毛球,那清澈的笑,和不同味道的茶。“是朋友来的信吧。”她的丈夫手中拿着深蓝色的特种邮件从院外走向她。她瞟了一眼那信封,心便莫名地跳了起来。她不认识他的字迹,却感觉这一定是他寄来的。封套里只有一个白丝绒的首饰盒和一张小卡片,卡片上只有一句话:“原本那天想要亲手送给你的”。她缓缓地将小盒子打开,里面一枚精巧如水滴般的戒指。她想起自己曾经告诉过他喜欢水滴样的装饰物,因为看起来纯洁、透明而且干净,就像她和他最初的交往。“原来他是要给我一个承诺的。”她心里这样想着眼中便有泪水滴下来,落在丝绒盒上,泪珠正如那水滴。
偶然的开始却未必会有必然的结局。她和他相差的看似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间隔,其实更有一份心灵未曾完全贴近而导致她的离开。毕竟,缘分的天空下,有缘无分的人终究是很多的。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