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散文卷-远处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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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旧情书

    文/柳敏

    我到现在还记得镜子破碎时的声音,玻璃碴子掉了一地,一块又一块,映出我们凌乱又破碎的影子。

    你走的那天我已经预想到了结局,所以也没有多伤心难过,即便我去买了一包假骆驼,一个人走去火车站的路上。

    这场景拍成电影似乎不会很难看,我们终于没有告别,像要去吃一顿早饭的样子分别走向相反的方向,好像我们分开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想喝一碗稀饭而你想吃一碗卤面。拉萨的烈日照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我抽着烟,你扔掉一双臭鞋子,我排队买票,你站在路边等车,我坐上开往北京的青藏线,你在拉萨大桥的路标牌下拦下开往林芝的货车……于是我们在一组平行蒙太奇里开始回归到各自的生活,各自前往新的旅程,回归或者是开始,去新的一天吃各自的早餐。

    我想了很多关于我们之间的可能,想了一年都没有想到什么好一点的结局。我承认自己的生性悲观,所有事情都想到最坏,你知道,有时候,毁灭是一种自我保护,所以有人选择了永远离开。而我贪恋着俗世生活,知道它不会太久,几十年的时间,不过一瞬间的事情,我想了想你,青春就已耗尽元气。你说我是满脑子都是善良的姑娘,可我没有那么美好,就像曾经我以为你是温暖的。我伪装了热情,以便能够更好地在嘈杂中生存,冷漠留给了空白和自我,我话不多的时候,世界犹如在我的意志下形成的冰窟,所以我能感受到你刻意为之的冷漠,并假装无知,不去揭穿。

    那天我走之后,心里早已没有波澜可泛,我知道你不会回头,所以我回头看了你一眼,背影坚毅而决绝。此去一别,大概没有什么机会再相见了。

    而我的感情在前一天早上已经透支,那个大个子老乡放了一首黄绮珊的情歌,一首失恋的情歌,如果不是我背对着你,如果不是我的长发遮住眼睛,那眼泪肆意流窜的画面一定十分狼狈。那一瞬间,突然明白什么叫失去。即便我难以鉴定这是何种方式的情感,我站在你面前时,如同在照一面没有擦干净的镜子,每一个带着污迹的投影,都是我自己的表情。而我想说的话语,全都变成了泛黄的旧情书,一页一页,写着过去的梦与希望。

    你在离我不到两米的地方玩着手机,此时你的悲喜与我无关,于是,我收回我的感情,不允许它再因为你而波澜。那时我想,如果你再给我一个拥抱,这将会是最好的治愈告别。

    那天早上,我哭干了一个夏天的眼泪,我想像它们在拉萨这个日光城的照晒下,蒸发,扩散,空气中都是混着甜茶、蛋糕和水果味儿的清香。没有酒精没有尼古丁,世界单纯美好地回到小时候。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看到你一个人玩得很有趣,我手里还有一把大白兔,想拿它换你的百变积木。

    忽然间我们长成大人的模样,大白兔是大白兔,积木是积木,你是你,我是我。你玩积木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在照镜子,我以为我可以拥有奶糖积木和有趣,你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我便明白了一切。然后你起身,去找了隔壁有冰激凌的王小花,你走的时候说你不爱吃大白兔。

    我在镜子上狠狠地踹了一脚,奶糖撒了一地,我们的影子映在了碎片上。一片一片,全是我们童年稚嫩的模样。

    遇见格子衫的棉布裙

    文/吕梦婷

    像是刻意为安排这一场意外,恰到好处的氛围背景。格子衫男生像一颗明媚的小太阳。刚刚好的温度,暖住微凉的你,荒乱了一个盛夏光年。嘿,亲爱的格子衫男生,请你出现。

    ——题记

    特意挑在少有人光顾的中午,沿再熟悉不过的街道踱步到那一家书吧。你并不着急推门进去,而是先在橱窗处细细看了一遍店主推荐的布告。流转的阳光顺前额倾泻,碎在影子里。天气好到连心情也爆掉。

    质朴风格的木门被推开,惊扰了打盹的猫咪。你浅笑着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奶油碎花生,猫咪的小嘴巴啄着掌心,痒痒的很舒服。舔完食物的猫咪晃了晃小脑袋,姿态优雅地跟随着你,直到你挑好一本书来读。

    习惯性地走向靠窗的位置,店主送来了一杯免费的下午茶。你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浮躁的心渐渐沉寂下来。你全然没有注意到吃饱睡足的猫咪什么时候轻盈地跃上你的膝头,用毛茸茸的小爪子挠着你的棉布长裙。它瞪大了琥珀色的眼睛,希望引起你的注意。但终于无趣地走开,跳上某层红木书架偷懒睡觉去了。

    笨重的欧式铜表转了一圈,门口突兀的嬉闹声打扰了你读民国女子的安稳心境。你有些不快地皱起了眉。抬眼处便望见了一群校服男生中独特的格子衫。你忍不住停留视线,他的目光也恰好移向你。你赶紧低下眉,为掩饰局促不安端起了柚子茶。那深浅均匀的颜色像是煮熟的阳光。

    你尴尬地想要逃离,于是匆忙买下这一本书。店主送你一张挪威的书签。还差四张就能集齐欧洲系列的了。付钱的时候,你始终不敢回头,知道格子衫就在不远处。直到推门而出,才偷望一眼他。他背对着你,猜不出表情。你有一点失落,但只是一点。

    回家后看见姐姐饶有兴趣地观看节目主持与嘉宾之间暧昧地打情骂俏,索性关了房门。

    “我们间隔着一段爱情的距离。遇见的那一瞬间,停留在最美的年华。”

    你翻开书,恰好就注意到了这句话。忽然就想起了格子衫男生。也许只有这一次的偶遇不再见才是最美丽的意外。你将书签夹在这一页。合书,睡觉。你揽手抱过枕头,安稳地闭上眼睛。

    梦里的主角,是格子衫男生。

    与君书

    文/沈佳英

    晚上和朋友们在KTV里,气氛很热闹,声音吵。我唱得累了摸出手机,看到QQ上你的头像在跳,你问我在不在,时间已经是半小时之前。我看了一会儿,不知道该说我一直隐身着还是在唱歌,想了想似乎已经没有任何身份与你说这些,即我的日常状态。便只回复你“我在”,你的头像已经灰色,此后便再也没有消息过来。我却陡然心跳快起来,时不时地拿起手机看看,意料之中的平静,我只觉得寒心,亦明白自己在你这里已不知低到哪里去。我刚刚唱完陈医生的《明年今日》,嗓子喊得疼,逞能喝下的酒在肚里燃烧着,却没有醉意,只是面孔发烫,肚子难受。突然我听到那首伤心的苦情歌,望过去同伴坐在玻璃桌面上,面容动情地模仿着张学友的颤音,其实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但什么让我辗转反侧……我听着听着,只觉得全身都是凄凉的味道,想起我对你的这场执恋,如同一场独自一人的漫游,你离开太久了,我走过只求忘却的寒冷冬天,走过每一个有你的梦,走过在迅疾而过的时光中忘却你的日子,却又总是在灯火阑珊记起你的脸。

    屏幕上的歌词一行一行地过去,已经又是一首快节奏的舞曲,有人快乐地扭着身体跳着舞。幸亏包厢里那么黑,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眼里有泪,也不全是因为你,但这是半年来,你的头像第一次在我的QQ上跳动。我突然无力地想,我们真就只能这样了吗,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连熟悉也没有了,有关你的一切,我越来越不确定。

    回到家读了三回《红楼梦》,这是我这些天每晚做的事情,我只不过是想平静下来,也是想获得安稳的睡眠。准时在十一点关了灯,却心绪来潮地翻看起了笛安的微博,她在里面说,其实十七八岁的时候真的很可怜,未卜的前途和不确定的自我,把爱情打得落花流水,丧失了所有的合理性。我停在这句话上面,突然无措地发现自己对于往事竟然没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只是还是很想对你说对不起,也想对那两个赠予对方累累伤痕的少年说对不起。我很抱歉这段感情最终以充满了摧残与不信的方式结束,那样刻骨铭心的快乐终于付出了同样痛苦的代价。我也是到这时候才明白,在太多时间流逝后,“原谅”这样的词语变成了最空洞的字眼,伤痛再绵延不绝,在时间面前也会慢慢地变得气若游丝。这些道理,我明白得比你晚。

    深秋时候,曾在图书馆一本散文刊物上撞见一篇精致文字,她写:我素不曾懂得舍弃,也因之不曾兑现温暖的成全。这句话淹没在她充满了原谅与隐忍的叙述里。而我静默在这里,当即又想起你的脸。也因此想起来,有些事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过了。

    12月,五月天来杭州开演唱会,陆和Judge去看了,前一天她发来短信问我,想听什么歌,到时候打电话给你。我想了想,回复了:《天使》。那天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还在图书馆看余华的音乐随笔,书桌上堆满了他的书,像写论文一样傻。那边的声音喧哗吵闹,青春被热烈地歌颂着,阿信的声音模糊地传来,我在图书馆走廊上看着挂在墙上的蓝色水彩画,听到那句用尽力气的:“你是天使,你是天使,你是我最初,最后的天堂。”就又一次在心里,确认了一遍失去。窗外的夜色那么深,记忆中你的脸,还是少年的样子。心事晾晒在漆黑夜色中,只留下寂寞的影子。

    那晚一个人在西塘的酒吧街上闲逛,走至一座石板桥的时候,听到一家酒吧里传来那首熟稔的歌:你怕属于我们的船,飘飘荡荡靠不了岸……为何当初,你选择一刀两断……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了啊,听到这句话还是忍不住心碎,西塘街头的夜风那么冷,望过去灯影幢幢映在河水里,这个古镇的温情隐没在夜色里,因此我可以就着寒冷落泪。

    前几日整理书架,在那些落满尘埃的书籍中间,忽然掉落你的一纸书信,落款时间是我18岁生日的时候,你说的话停在了那里,没有了下文,我看着它,怎么也想不起来你未说完的话是什么。在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时代,曾一再引用张国荣在《东邪西毒》里的那句话: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当我站在书架前面,发现记忆如同一个空白文档那样模糊了当初我只求忘却的往事,终于可以哑然失笑。

    我像一个陀螺那样,在歌颂和忘却之间,找不到一个平衡点,于是我在旋转的时候,闭上了眼睛,任凭一阵微不足道的风,也可以改变我的方向。我像凡·高画上前往塔拉斯康写生的人,毫不妥协地用自己的影子把地上金黄色的落叶涂上一片黑,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我知道我在忘记你,但是我却不知道我愿不愿意忘记你。有时候犹豫不决地忘却,就像是忘却了人间。这样的时候我方才明白,这其实是我愿不愿意一个人走的问题,因为你不会再回来,因为这毕竟是人间。

    以时间为开端理出这些我想到你的时刻,我明白时间也必然会冲刷你我的脸,至终于会如透过冬天窗户上冰冷雾气方能得见的景色,只剩下模糊一片的人影走动。我一边听着《好久不见》一边推辞了同学会,其实我很想见你一面,像那年那样,深深看进你的眼睛,在你转身的时候叫住你,问你这些年有没有想过我。但毕竟没有什么意义,前事已空。

    曾经我在纸上写,陪你到2012。这个年份大约被提到了太多次,在真正到来的时候,却出现得很漫不经心。但我们都知道,这些话,都是往事荣耀的样子。

    温一壶秋色与你

    文/倪国欣

    我在十月末的江南给你写信。

    周日下午,我乘坐旅游专线从起点到终点。一小时的车程,几乎能将整座小城看遍。景观大道上水杉树厚密的叶片已泛成深深浅浅的锈色。头靠着窗户向外张望,玻璃上逐渐反光出你的侧脸。搭乘一辆公交坐满全程是我们整个高三最为奢侈的消遣。那个时候,你会用手支着脑袋说:“总有一天,我要将万水千山走遍。”

    此时的澳大利亚正是春草葳蕤季节,你在一个月前的E-mail中告诉我你开始想念家乡秋天的味道。你说,记忆是铁质的链条,离开了两个秋天之后,就连回忆都锈迹斑斑。

    那么,就让我拾掇起沾了尘土的落叶,拼成层林尽染的模样,摄成永恒的姿势,将家乡的光彩印上相纸,让它们跨越高山和深海,裹挟你曾经熟知的味道,飞往大洋彼岸。但愿此封信件能使你走上让时光倒退的铁轨,嗅一嗅存封在记忆里未曾变质的秋天。

    我带着你送我的那只莹莹剔透的白瓷杯在底站下车。车站往东两百米处的凉亭仍是那般古旧森然,木柱上的油漆早已在时光的游移中从明亮的中国红褪成醇厚的酒红色。由于人迹罕至,木质圆凳上积满经年的灰尘,遮住木头细密的纹理。我将上面的灰尘吹落,坐定,取出白瓷杯,倒入装在保温杯里的热白开,拈几粒风干的胎菊放入其中。忘了有多久,没再用这样文艺的方式追怀我们逝去的时光。

    干枯的胎菊在热水中逐渐伸展开来。你看,记忆其实也是如此,存封于脑海,打开一个豁口,往日时光就会苏醒,鲜活如昨。

    你说,你种在悉尼的月见草开出了第一朵花。在这座凉亭东南角的檐头下面,有我们种下的月见。可惜,江南十月的秋风已然凌厉而凛冽,月见的花朵早已凋敝,就连枝叶也瑟缩萧条,变成一株野草的模样。

    喜欢月见,是因为它的名字。月见,约见。这株并不名贵的植物原本装在心形的暖黄色烤瓷花盆中。仍然记得,你每天把它从教室外的阳台上搬上搬下,细心地浇水,施以简单的肥料。我们在高考结束后将其移植于常坐的公交车底站,因为你说,如果今后我们缺席了彼此的青春,还有它为证,约见一场不可复制的成长。

    我抿一口瓷杯中的茶,胎菊清淡的味道沁人心脾。蓦然想起你在信件里说,近来迷上了咖啡的醇厚。是啊,迷上咖啡事出有因,在异国繁重的课业和工作令你身心俱疲。我暗自心疼你,多希望你的时光静好,一如既往地爱喝花茶,只因它们暗合了季节的味道。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喜欢与你用E-mail往来。总觉得思念一旦有了金属质的包装和速度的保障,不论多么浓烈都会被削减。你笑我,说“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浪漫是古人的专属,却在收到由于路途漫长已然泛旧的信件时告诉我:“浑蛋,你知不知道,你的笔迹真的很招惹眼泪。”

    我知道,我都知道。要不然你的想念如何得到发泄,我怎忍看它们在你的心里一点一点烂掉,让距离将我们的心也拉得遥远而疏离。我宁可用书信的漫漫等待换我们有朝相见的心无芥蒂,嬉笑怒骂。

    时光真是很磨人的东西,距我们种下这株月见已两年有余。那时候的我们都还是争相脱下校服与高中岁月挥别的少年,现在才惊醒,与岁月作别是何等苍凉的仪式。一去不复返的除了当年令人生厌的数学题,还有那时的自己。

    我在虹桥机场送你踏上飞往悉尼的航班。你还是一脸兴奋难以自持,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同桌,我就说过,总有一天,我要将万水千山走遍。”可在你到达的第一天晚上跟我视频时腔调就变成了呜咽。你说,几小时的飞行就让你错失了一整个秋天。

    因为错过,反倒使你对秋季越发迷恋起来。或许,离家久了才明白叶落归根的急切。或许,只有等到花草都凋敝,叶片都枯黄,你所在的城市才逐渐褪去和家乡截然不同的斑斓华裳,变得和记忆中一样,满城锈色。

    你知道,一直以来,我都痴迷于大团大团绚烂的色彩,觉得只有夏的浓郁才能配上生活之热烈。你也知道,我所爱的是在夏日午后泡上一壶酽酽的荷叶凉茶,看睡莲在蝉的聒噪声中午休。高中时,我们常常为季节争辩不休,现在想来不禁莞尔。旅游专线载着我们驶过了那段悲喜交加的岁月。驶过了萌动的春,盎然的夏,平和的秋,安宁的冬。那班车在我们的生命中碾轧出成长的辙痕,即使多年以后,我们已经将悲喜淡忘,仍能顺着旅游专线的站台,一步一步追溯到时光的源头去。

    如今,在你离开两个秋天以后,我竟可以用安然的姿态,泡上你最爱的胎菊清茶,展一方信纸和几张照片,与远方的你温一壶秋色。这样,当有一天你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仍可以对彼此说一声:“嘿,老同桌,我从未缺席你的成长。”

    快递还没爱情快的年月

    文/孙凝翔

    一

    在和她分手的第二天,我收到了快递。

    那天是12月22日。这份短命的爱情终于没撑过属于它的第九个季度。

    应该很满意才对。它就这么陪我走过了二十七个月少一天。比两个四季还要多。比她预想的,我预想的,还有这个世界预想的时间都要长。

    所以我并不后悔。即使它没有结果,甚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但它又怎么需要结局呢?只是到了那么一个点,时间,或者空间的点,它就突然消失了,无影无踪。

    属于这个故事的点就是这一年的冬至。在那天,我收到了一份快递。里面有我给她准备的礼物。

    我把它放到了书柜的最顶层。

    那儿没有灰尘。

    二

    对于这世界上的每个人来说,一个故事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不同的。

    就像我认为这一年的12月21日是这个故事的终点。而她却说这个故事早就结束了,这一切都只是我在骗自己。

    她还说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我什么都不是。我给她的一切都只是我想给的,而不是她想要的……

    她说了很多很多。多到只比我的眼泪少了一滴——那滴泪,我是笑着流下的。

    如果连微笑都没有的话,那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于是就像已经过去了的无数次那样,我在床上坐着,什么也不干,然后在三点,四点,或者更接近早晨的时刻,沉沉睡去。

    我曾经以为我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一直一直地微笑——像每个人看到的那样,像我想要告诉这个世界的那样。但到了最后,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脆弱,仿若这段爱情。

    你看,都过了多久了,我还是会轻而易举地被她伤到。

    庆幸的是,这份爱情完完好好,平平淡淡地结束了。没有受伤。

    不过,或许像她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它从来没有开始过,所以至始至终,它都是那么的完整。

    三

    12月20日。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

    “明天约个时间。”前一天晚上,在等了很久之后,我收到了这条回复。

    之后她再也没给过我短信。一条也没有。

    第二天早上九点,我第三次从梦中醒过来。前两次是噩梦,这一次,不知道。我把手机拿过来看了看时间,准备起床吃点儿东西。然后我的手机就这么响了。我看了看号码,好像是她家的座机。

    “起床了吗?”

    “嗯。”我把手机拿开清了清嗓子,不然会被听出来刚醒。

    “早上我不能出门,中午吧。”

    “好的。”我有些失望,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就这样。”

    那就这样。然后电话那端就只传来了忙音。

    我爬下床去,在衣柜里取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衬衣出来换上。想了想,又穿了那件最薄的羽绒服,看上去不那么臃肿。

    跑到洗漱间,洗脸刷牙,随便弄了点儿吃的,然后就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消磨着有些着急的早晨。

    十一点四十五,她又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可以出门了,到了小区门口再给她电话。

    我把围巾围在脖子上,再三确认东西收完以后锁上了家门。

    那天空气意外的不错。去她家的路上车来车往居然都没什么扬尘。看上去一切都挺好的,只是快递太慢了,给她准备的那份礼物还没来。只好下个月再给她了。

    很快我就走到了她住的小区的门口。一路上我打了几次电话,但都在刚接通的一瞬间挂掉了。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些忐忑。又在那儿站了几分钟我才又打了那个号码。

    “我到了。”

    “嗯。”

    语气一如既往的冷淡。

    过了一会儿她就慢慢走了出来。她戴着一条印着麋鹿图案的绿色围巾,着一身稍显厚重的衣服——这是仅剩的还存在我记忆里的部分——当我用力去回忆这一切的时候,她的影子就和过去的每一个身影重叠在了一起,我唯一可以确认的,就是那条绿色的麋鹿围巾,还有她脸上比衣服还沉重的表情。

    她一向这样。按说已经习惯了,心里却还是凉了一下。

    一路上气氛怪怪的,两个人都低着头,偶尔有一些交流。

    我们就这样慢慢走到了书店。

    书店在半年多前重新装修过。那之后这儿就没了她最爱的漫画和绘本,我们也就很少来了。

    书店里没什么人。我在外国文学那儿看了看,她在另一边盯着书柜。书店是冷战情侣的最佳去处。老板用还不错的音箱放着班得瑞,有时候也会有些古典钢琴,我听得不多,只听出几首莫扎特和肖邦。

    书店的二楼小小的一层,书却比一层多了不少。大都是些专业书籍,也会掺进几份扫兴的教辅。

    她在摆着一些绘画书籍的柜子面前站了一会儿,不时抽出几本书翻了翻,然后说:“走吧?”

    “嗯。”

    随即我们就下了楼。到了店门口,她先走了出去。我跑到旁边看了看书签——他们家的书签都挺不错的,我经常买来送她——没什么好看的,然后就取了包,也走了出去。

    外面有些冷。

    “去哪儿?”

    “不知道。跟你走吧。”我笑了笑。

    她一脸的无奈。

    四

    12月21日刚到的时候。我正放着肖邦的夜曲。

    真是熟悉的旋律。我突然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一节音乐课,当时就放了这一首——降E大调夜曲,Op.9。

    “对未来的憧憬,现实的残酷,还有两者相交结后的痛苦与绝望。”

    当被问起音乐的情感的时候,我是这么回答的。

    我不知道最后的答案。只是一闭上眼,我就想起了她。

    我读不懂肖邦的悲伤。但那些音符,在我的故事里,却也切切实实地存在着。只不过变成了属于我的情绪。

    按曲评家们的说法,那些跳动着的,是他的心,那颗刚背离国土的心。但我总疑心他的心里还装着一个,至少在某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应该有一个她。因为,当那些音符响起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只有满面的银杏,梧桐,还有淡黄色的叶子和那个姑娘。

    那些音符从来不欲图诉说一个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些跳动的家伙要做的,只是和你一起欢笑,悲伤,期盼,还有失望。

    我也想过给她写一首曲子。

    但我终究不敢交给她。害怕那首曲子,会和我给她的一切一样,变成可有可无的空气。

    那是我每一次在那个路口等待她时记下的音符。我会一个人慢慢哼唱着没人听过的旋律。有时候阳光正好,树荫葱茏;有时候带点儿微风,吹得人满面泥土的味道;有时候还下着雨,我总期望着她忘记带伞,跑过来躲到我的伞下……

    但我很少等到她。我们的时间总是会错开来。我见得最多的就是她骑车从我身旁飞驰而过的身影,还有去学校路上四季的叶子。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和她常吵架——这样说大概不准确,因为她说我们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吵不起来——说成冷战或许好一些。

    那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到窗边去,随心地哼着调子,然后在玻璃上记谱,再回家用琴录下来。

    我就这样写完了那整首曲子。

    后来我打算把这首曲子送给她。再后来我便放弃了。

    因为每当闭上眼,我就想起了那满面的银杏,梧桐,还有淡黄色的叶子和那个姑娘。

    那是我小小的自私。

    不想把这一切告诉任何人。

    因为它们太美。因为脆弱的我在里面,藏了太多眼泪。

    五

    从书店离开后,我们去吃了点儿东西。

    快餐店里很暖和,我和她把围巾解了下来。随便点了些吃的,然后找了个桌坐下。

    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包里拿出了一封信,递给了我。

    “回家再看吧。”她不好意地对我笑了笑。

    “怎么了?难得,还以为你要板着脸过一整天。”

    “因为没几个字。”

    “那就现在看了算了。”我扭过头去看着她,手上拆着信封。那里面是一张贺卡,上面写着“圣诞快乐”四个字,“果然没几个字。哈哈。”

    说完这话,我就跑到柜台去取薯条了。得赶紧逃一下,不能让她看到我的表情——我挺失望的,原以为她是骗我的,或者,至少应该是说“庆祝马上过去的第二十七个月”——占了我年龄百分之十以上的时间,当然要像个傻瓜一样的每个月都纪念才对。

    后来我们在快餐店里坐了半个多钟头,没说几句话。她随意地放着刀子,我微笑着,猜测身上坚硬的护甲会在哪一刻被穿透。

    快餐店里的人不多。零零散散地布在店里。离我们不远的一桌坐着一对大学情侣,两人坐在一块儿,在看电影。店门口的过道上又来了几个小孩子,父母跟在他们的身后,不停地说:“慢点。慢点。”

    “走吧。”她把埋在桌上的头抬了起来,看了看我。

    “去哪儿?”

    “不知道。”

    “去公园走走吧。”

    “嗯。”

    六

    九月三十日。我们分居两地以后第一次约会。

    从学校赶回家的我急急忙忙换了一身衣服,扯了个幌子就出门了。我在公园门口看见了她——穿着浅紫色的外套,背着帆布包。

    “你看,我还是没把你忘掉。”这是我见面说的第一句话。

    “还是赶紧忘掉比较好。像你这种人,真是没办法……”她笑着,我分不清这是不是在开玩笑,“去哪儿?”

    “公园好了。天气不错。”

    “嗯。”

    其实我更喜欢在咖啡店坐上几小时,无奈她怕多坐一会儿又长肉了,只好陪她去散步。

    公园里没什么人。那时还是秋天,种在河两岸的乔木都还青绿——南方的秋天是没什么意思的,还好远山多长的是梧桐这一类的树木,远望着才有了些秋天的味道。近处的草地上坐了几对情侣,嬉笑打闹着,享受着时光。

    我们一路都在闲聊着。刚分开没多久,又各自去了新的地方,可以说的再多不过了。她说她好像喜欢上她的数学老师了。我说还要喜欢上数学才好。她使劲掐了我一下,笑出声来。我抱怨着都过了这么久了她还是下手不知轻重,然后用力踩了她一脚,跑开了……

    我们慢慢往前走着。路过了一片树林,几个山坡,还有数不清的路边的石凳和阶梯——都是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有时候是放学,有时候是周末,到了中考前的那几周,甚至还逃课出来散心。幸亏这个装满了河流,树木,花草还有人流的公园是一个足够宽阔的地方,才让我们可以每次都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却听着同一个声音,握着同一双手。

    我们谈论着彼此的生活,回忆着发生的未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的事情都被我们提起,好像在竭力计算着这场战斗里,谁才是胜利者,又好像我们就再也不会见面了一样。

    我几乎是在刹那间就明白了这一切。

    你看,连曾经那个一天黏在她身旁的我都能够忍受分离,这个世界,又怎么会容忍不下这个并不浪漫的故事呢?

    七

    从公园出来以后,我被她带着去了数不清的文具店和格子铺。

    如果说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的话,喜欢本子可能就是一个了。我们还在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她就经常拉着我去买本子——各式各样的,牛皮纸装的,纯色的,印花的……因为常年只用一套彩色笔记本的缘故,我常被鄙视审美出现了问题,对此我表示认同,并且认为从我对女朋友的选择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结果,就不说了。

    我觉得自己在被她带着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她却说是有目的地的。我想了想,觉得她的大脑里应该存了一幅地图,上面标记了所有的文具店和格子铺。同时我还得出了一个结论,跟女同志逛街确实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即使她不怎么花你的钱。

    她说她要买一个发卡来替换现在正戴着的那个。我想了想之后问她是不是其他发卡都丢了,她点了点头,然后对发出嘲笑声的我施以暴力。

    这些店家和她都不怎么熟,至少没有学校门口的那家熟。一天到晚都宅在家里不愿外出的她生活范围小得可怜,但和那小小圈子里的每一个人又都那么的熟络。

    在一家文具店里,她在挑本子。我跑过去做了个鬼脸,终于把她逗笑了一次——从这一点来看我还是很幸福的,至少不用烽火戏诸侯就可以让女朋友笑一笑,对面货架的一个带着女儿的大妈见此状,低头叹了一声:“什么青春期的躁动,无聊!”她大概是没听见,我冷着脸扭头过去盯着那大妈,等她转过来看我的时候,我笑了笑,吓得那大妈又低了头。

    我们就这么各怀目的地走了两三个钟头。

    她一直在找好看的发卡,我就陪着她到处逛,进店去买些好看的小东西,出门转手就送给她,然后继续走向下一个店铺。

    那种感觉,就像是孩子不停地期待着盒子里的下一个糖果的味道。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真不希望这么快就知道,这下一块儿巧克力的味道是这么的苦涩。

    八

    钢琴声还在响。就像一周之前的那个晚上。

    算起来,今天也算是“头七”了,这个故事死去的第七天。

    而我终于慢慢地,快要把我想说的全部说完了。

    其实我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坚强。我依然可以微笑,依然可以坚持跑步,唱歌,写作,思念。

    就算离开了她,我可以做的,也还有很多很多。

    其实,我应该很开心才对。因为从始至终,这个姑娘都不是属于我的。我只是那个恰好路过的陌生人,在她的人生里悄悄地划过,留下了比流星还短暂的痕迹。而我,这个过路人,就这么可耻地,占有了这个姑娘整整二十七个月的光阴——这么大的便宜,怎么能不让人高兴呢?

    我没有变。她也没有变。

    只是一切都不一样了。那个说自己要光棍一辈子的男孩儿喜欢上了一个曾经被他拒绝的女孩儿,那个说自己要一直追她直到成功为止的男孩儿却这么快地就和另一个姑娘好上了,而那个要去追梦的男孩儿却蜷缩在家里,在不安中保护着自己……

    你看,一切都不一样了。但我却依然,只是她的一个习惯。

    她一直喜欢着另一个男孩儿——她说,只是喜欢,不想去追。我笑了笑,然后躲在被窝里哭着。

    虽然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但我又怎么猜得到,这个结局会这样到来。

    就这么无声无息的。

    也许是我太过冲动了。但就在那一瞬间,我的耳后又开始发痛,那种像被电击一样的感觉。

    所以我答应了她。

    我终于满足了。在12月21日的凌晨,我决定放弃了。我已经占有了这片不属于我的叶子太长时间,是时候该归还了。

    张佳玮说爱情是从开始的那一天起,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

    只是这种积累应该是乘法。如果开始是零的话,那么最后的结局,也只能是一无所有。

    幸好我还得到了不少东西。

    至少,那份隔天才送来的快递,还可以珍藏。

    像对待这个故事一样,放在双手触不到的,书架顶端。

    那儿没有灰尘。

    你曾是我年少的欢喜

    文/秀伟君

    都说鱼只有7秒的记忆,而人的记忆却可长达一生。

    第一次遇见你,缘于那次在中山路的见义勇为,我疯狂地追赶那个偷你包的人,后来当我气喘吁吁地把包送到你面前时,已经傻掉的你还像个木头一样杵在那里。你当时的样子真像个受气包,脸上写满了受到惊吓后的紧张和不安。

    当时的我绝对没想到,这茫茫人海中概率小到如遇见外星人一样的相遇竟然在我身上发生了第二次。学生会的例会其实每次都有看见你躲在人群的角落里,如同一个小刺猬一样,把自己团成一个丸子隐藏起来,每次你偷偷看我的时候总会小心翼翼地让前面的人挡住我看到你的方向,所以并没有交错过的视线,就这样每周定时上演无数次。

    那时,大一的你作为学生会的新干事,而我作为学生会的部长,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产生了细微的联系。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你当初参加面试时写的自我介绍:患有严重的绿色恐惧症,如果长时间盯着绿色系的事物,就会产生晕眩。

    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病,也正是因为这种好奇心我开始注意到你。而那一次你在海报栏张贴海报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

    学校活动的海报宣传任务本是由我完成,但热心的你主动提出来要参与到海报张贴的工作中来,于是那个中午,你站在椅子上贴着一幅发着绿色光芒的海报时,终于还是没有能够忍住,整个人像是被抛弃的骰子一般突然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当时的我真吓蒙了,不顾满手的油漆立刻跑到你旁边。当我意识到是你有绿色恐惧症时,自责像洪水猛兽般侵蚀了整个神经。

    而明明很难受的你,却依旧坚强地说自己没事,甚至坚持要贴完那张海报。

    把你送去了医院,当被医生诊断为骨折的时候,我大脑里一片空白,那一刻的自己像个犯了大错的小孩,看着你因为我的疏忽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心里极度不原谅自己。

    因为你是本地人,所以便向学校申请在家养病,我偶尔会带着好吃的去看你,你总是开心得像个小兔子,只有这样的时刻,我的自责才稍微减退了一点点。那时候我并不知晓,你已经这样一步一步缓慢却又真实地走进了我的生活。

    我过生日的时候,你的腿还没有好完全,却跑了好几条街为我买到了限量版的球星海报;有一此我在朋友圈里说特别想念家乡菜的味道,你就陪我出来吃了你从来不吃的辣味海鲜;我的胃总是不好,你也总是随身携带着胃痛药,于是每次我难受的时候,你就像个小天使一样立刻出现在我面前。

    我对身边的朋友说我可能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他们起哄问我是谁,我却又懦弱起来,不敢说是你,因为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自己的一厢情愿,会不会说出来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我们像两个渐行渐近的路人,慢慢地变成了平行的步幅,而当我发现你被我感染了那么多,变得和我那么相似的时候,我却不忍心加快我的速度,把你丢在身后。

    或许生命中有很多无意的相遇,也或许是上天刻意的谋划。有时候喜欢真的就是一个瞬间或一个眼神的原因,但却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够如愿以偿地表达,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选择沉默的缘故。而百转轮回,无数次相遇后,我都庆幸,有一个女孩以最清晰的存在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尽管,你从来不知道我曾喜欢你!

    停在昨天

    文/吴百川

    你知道吗,我把过去叫作昨天。

    过去就像无数个昨天的重叠,闭上双眼,就会清晰如初。

    无法忘记,所有你给的爱。

    融化在你白围巾上的飘雪,有过怎样的曾经。哥特式的寂寞街角上空,曾领略过它们的风景。宝石蓝的夜空由它们点缀得深邃而越发幽冥,街灯昏黄中它们演奏着覆灭的序曲来温润自己的棱角,渲晕开嫩黄,凌舞。

    徒劳化作的一片薄薄积雪,闭上眼睛,它们曾经飞舞的曲线一一在眼前浮现,恍若就在眼前。

    侧脸看你,苍白的颊,夹杂了一点雪子的卷发,坚毅的唇在白围巾的遮挡下若隐若现。浓黑的剑眉,衬着深得动人的眼线,和高鼻子一起突显你不凡的气质。啊,残忍到完美的你的侧脸,都施舍过我那样的曾经。

    怎么会忘了?我们的曾经不是都清晰如昨天,那个角落,那个身影,完全不会模糊。可是你却能毫不犹豫地让我放手,重新展开彼此的生活。

    是吗?牵手走过三年,要形同陌路了吗?

    你的黑风衣在夜风里摇曳得极款曼,昨天你还穿着它问我帅不帅,到今天竟已这样旧了。而你只是冷冷地看着我,用遥远的语气说着:“不是昨天了。”

    可,一切不都还是昨天吗?记忆清晰如初,我可以轻松地温习你的脸庞。昨天早上,你穿着印有“坏企鹅”图案的T恤衫捏着我鼻子叫我起床,我嗔笑着醒来,无意间瞥见窗外,浓荫酝酿初夏。天气晴好,闹钟指示七点整。我感到清新一片,穿好衣服,抱着裹着厚厚羽绒服的你走出门去。街上,毫不掩饰与你的亲昵,我们蹭着彼此的脸庞,有说有笑。法国梧桐凋零了全部枝叶,我故作娇嗔,趁你靠着树埋头发短信的当儿,就地抓起一团雪,朝你脸上狠狠掷去。我又亲自帮你把雪拭去,呀,脸上一片青紫,我忙问你怎么了,是不是我下手太重,你却很迷惘地看着我:“不是刚跟同学打架了吗?”不可能的,刚刚你的脸上还没有任何伤痕,从早上醒来到现在你一直在我身边,和谁打架啊?我重新审视你,白色运动衫外套,内衬一件尖领的长衫,背后是秋天清爽的天,有红枫叶点缀。地面潮湿,我通体干燥,你刚刚用自己的外套帮我遮过雨,自己的黛褐卷发却被淋作一团。我一看表,才只是早上六点半……

    我意识到了,不是昨天,都三年了。

    可,可那一切美好的我都还记得,闭上我被泪水模糊的双眼,我还清晰可见。那天,你我携手漫步街头,空气氤氲甜蜜,欢笑翻晒幸福。一切都那么馨美,宛如以往我们相处的每个瞬间。我牵着你的手,撒着娇,甜言蜜语着。忽然看见对面棉花糖车缓缓驶过,顿时嘴馋,我忙拽了拽你,向远处招着手,你还没反应过来,我就已耐不住兴奋向街对面跑去。但,就在刹那,街角一辆小轿车疾驶而来,我瞥见那亮到刺眼的车灯炫光,竟吓得在越来越响的喇叭声中挪不动脚……忽然,我感到一个人从身后猛冲而来,将我推开。一切就发生在瞬间,当我转过头时,你已跌倒在车前。惊诧至极的我,只茫然地看着你痛苦到扭曲的表情。因躲闪不及,你的小腿被车撞到,而你整个人摔了出去。摸着疼痛不已的腿,你呻吟着,几乎站都站不起来。我慌张又心疼,蹲下去扶你起来,四目相对,你看我的眼神怜惜又温柔。

    那是我生命中最悲痛也最受感动的一天了。我毫不吝惜地哭了好几场,就当是对你的爱的赞歌。本不善做菜的我为了你早日康复,也向妈妈请教烹饪的技法,每天熬排骨汤带到医院给你喝。看着腿上打满石膏的你像孩子一般兴奋地品尝着我做的并不好喝的汤,真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时刻。我还请了整整两个星期的假,一直住在医院里照顾你。

    ……

    我感到一阵头疼,的确,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相爱,但或许我真正的过去并不是这样,我记忆里所谓的昨天,其实只是三年中无数与你共处的美丽瞬间的重叠,只是每个细节都清晰如初。或许我真实的过去……

    我看着你,直到你终于也转头看我。三年了,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使劲回想,却发现像是被故意遗忘了。朦胧之中,我看到摔碎的瓶瓶罐罐与你悲伤的脸,化作轻轻的嘲笑,和她得意的回望,站在远处的我无力地看你的手牵着她越走越远……

    我仿佛看见了曾经是恋人的你我,不再甜蜜如初,你抛下我,和她走了。

    泪眼蒙眬的我看着你,不是你忘了我们的曾经,是我忘了这三年悲伤的隐情。你终于惘然地笑了:

    “去医院看看吧。”

    我点点头,小声地向你告别。你站起来,黑风衣在夜里,披着一身雪离我越来越远。

    我得的是超忆症,为所爱的你得的超忆症。我要记住所有与你相处的美好瞬间,主动忘记了现在悲伤的流年。

    于是在尘世中流乱了时间和空间,越发清晰的无数过去重叠着,黯淡了真正的昨天。三年前你的举手投足反而再次清晰如初,拼凑出新的昨天。

    实际上这三年人心早已变了,不变的是停在过去傻傻的我,一切仿佛还是昨天,可昨天已非常遥远。我无法与曾经告别,还能清楚记得昨天的也只有我。过去若都重叠为昨天,那就没有永远,而一切也都是永远。

    混淆了记忆的我,不知觉间离你越来越远。再见了,和她去幸福地生活吧,把这个被曾经混乱了的我丢到可怜的角落。但混淆了的记忆是那么痛,痛到曾经根本不敢触碰。

    的确,爱本是痛,正因为当初的你如此爱我,才会让现在的我痛到根本不敢触碰现实。爱和痛本就是相生相成的吧。殊不知,爱就是伴随着痛降临的。爱是一坛酡红的毒酒,在你初次品尝它时就被让人窒息的甜美掩盖了痛。痛酝酿着生命的毒药,让你附入爱时就痛不欲生。没有爱,又何来痛呢?

    只是爱,是写满苦难的浓情的诗,生命里最深痉挛的歌葬。沉湎于过去,被曾经窒息的我,才悔悟当初的爱本就是如今的痛,却只徒然,无力地伸手看你挟着我往昔的影子,逃离我黑色的苦海。

    你带走我真实的曾经,那也好,让一切都停在我的昨天吧。

    重返2013

    文/徐岳林

    2013的第一天,是在南京过的。我还很清楚。那时候李志在江南剧院里搞了《108个关键词》年度汇报演出,那时候我和晚安女孩还只是单纯地喜欢听他的歌,民谣界也才知道两三人,喜欢他还达不到去听他现场的程度。

    2014的元旦,李志还是在南京,主题是《勾三搭四》,他起初有在微博上征集视频——“××,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记得晚安女孩还把单反脚架搬上青年旅社的小床,偷偷录过一段,还偷偷地说了一句什么,声音轻得连我也听不见。

    一个灿烂的春落在夜里,宁静而黑暗。

    “我找不到这样做的意义,而且也觉得没有必要了,他已经给过我圆满,我还能如何,只能按了Delete键。”两天后,我在她手机的未发短信上看到了这段话。我知道,个中原因已经不重要,唯一确定的是,她已不再了。或者说,其实我们都是这样的性格,源于骨髓里。

    2013的一个夜晚,南京下起雪,我坐在晚安女孩的电动车后座上,从南大飞驰而过,抬头可以看见城市夜空的星群,风拂过,仰面叶纷飞。

    彼时我的心情美妙得可以哼上一整首歌,这情境可和我在KTV声嘶力竭的表现大不同。后来的两个人,在操场上草坪上互扔雪球。尽管只有两个人,也要表示下对雪的欢迎与下雪的欢乐。如同后来坐着动车北下时,车窗外忽然砸起冰雹一样,真叫人激动。

    唯有美食与爱不能辜负,雪也一样,就是那样的心情。

    那时候我还没有去戈壁滩,没有去彩云之南,对塞北之北也没有过任何一点遐想。青春荒唐,却也只是那么点想法,周边的城市荡荡,如此而已。但是,当2013的时间冲打过后,我竟然就风风火火地拉着晚安女孩冲去看了大漠人烟,云山渺水和雪地冻天。

    时间真的是很伟大,可以给人机会改变,亲眼见证自己慢慢长成自己。这世间叫人幸福开心的,就是一个愿望在心里酝酿成形,你遐想着做梦着,慢慢地有一天它可以跑出来见到日光倾城,真实地存于在你的现今,然后幻化为美好回忆。

    这样的感觉很棒,让人觉得庸碌无为的生活里,总算干了点实在事。虽然你知道这或许不能为前途啊命运啊巴拉巴拉的一长串东西添加砝码,可是如果不是这样,成长也就无所谓富丽堂皇。

    所以,我会记不清这是下半年还是上半年,或许因为还算美好,就算时间概念模糊,事情还是历历在目也叫人念念不忘吧。因为初中部管理的事情,我和晚安女孩开始走得很近。早上她会电话叫我起床,我们在宿舍楼下见面,一起去食堂吃早餐,走到教学楼到各自所带的班级上陪着初中部的小朋友们早自修,晚上照例给对方发句“晚安”。

    那段时间,我们会在想吃肉了想喝酒了想K歌了想去看大漠人烟、云山渺水和雪地冻天了时第一时间想到彼此,然后陪对方满足这赤裸裸的欲望。就像梁遇春说的那样:“在这急景流年的人生里,我愿意高举盛到杯缘的春醪畅饮。”

    如你所知,在一望无际的空旷的城池里,有个人无条件心有默契陪着你完成心血来潮的冲动,实在算是糟糕年代里的一件幸事吧,恍恍然中叫人坚强坦然且怀有希望。如今想来,那些难熬的直特夜车、通宵等待与大暴雨的欢迎,都好像正被记忆的橡皮擦去。

    在德钦是最幸运的——雨崩徒步在大山里,经受神瀑的洗礼,看见梅里十三峰,看见日照金山,看见流星雨和格桑花。

    戴着雷锋帽穿着军大衣裹得厚实的人们从雪道里经过,进入比马路高上几个台阶的店铺。冰天雪地里,我和晚安女孩一起在万达广场的柯桥金街上吃着冰雪皇后,在厚厚的积雪里写字。隔着防风帽和雪地靴,我看见她的字迹依旧那么清秀涓细,北国的雪恍若被她写得颇具南方湿气。

    广袤的田地,光秃秃的整片树杈,低矮的村落,正正方方的平房集中,烟囱在天空中矗立,偶尔看见人家里升火冒出的烟气,画面一下子都活气起来。

    这就是2013的暖冬,虽然跟想象的北方场景有些不同——满城的白色,大声的吆喝,在三轮上面卖着大米和冻得坚硬的水果,棉衣下盖着的冰棍,街道的雪已经被处理干净,偶尔可以看见铲下的雪还在门边。北国的冰灯很漂亮,又处处透露着俄式风情,漂亮的冰灯城似乎可以叫人忘记一切又记起一切。

    虽然带着印象中的样子来寻找和印证那个印象并不好,可如果这样的北方可以在记忆里真实地鲜活起来,我想我会跪在雪地里,喊着我的北方。

    无论如何,时间在伟大的同时也极其残酷,可以轻易地把一个人带到你的身边,也可以简单地把她从你的生活里抽离。

    如果2013那会儿我会突然想起什么了就打个电话发个讯息给她:我们一起去干点什么吧!那么接下来的2014我想不会了。可能还会在欲望上来时,直接地想到她,可是已经开不了口。很多东西都是相互的,我想她也是吧。

    这样算来,这一年里我还是没能遇到那个人,至少,晚安女孩已经不再了。××,我想和你在一起,这句话也不知该对谁喊。所以我还是没有去李志的现场,我没能拍成他所要征集的视频。《关于郑州的记忆》和《山阴路的夏天》这样想亲耳真切地从当事人喉中唱出的事还是没能实现。

    2013很长,可以做很多事,但免不了遗憾,那就让李志继续遗憾着吧,像中山陵空落的梧桐树,没能遇见的满天黄色,落款在这座空旷的城。

    祝你孤独且长命百岁,这是句很恶毒与最糟糕的话,我想一直说给自己听。

    开始和结束

    文/陈超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依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来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第一次亲密接触》

    四年级我第一次看见你,场景是在四(4)班门口,我等着李本乾打扫完卫生一起去他家看他养的那条水蛇,我看见你从我旁边跑过。人生若只如初见哪,我这么写就必须落入俗套,所以换个方式。比如,我会说其实我这么写只是为了表现出我具有一流的记忆力,并且还要强调我并不是只对你一人记忆力好,事实上我对所有漂亮姑娘都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与记忆力。就好像我可以记得谁谁谁在三年级的时候穿过一件花裙子显得很性感,谁谁谁高三的时候穿过一件吊带衫却显得很感性,谁谁谁被我用奶茶弄脏了衣服显得既不性感也不感性,当然我还顺便记得我在初一看见你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参加一个关于地球环保的演讲比赛的样子,当时我就想,这丫头还真是漂亮!

    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按捺不住去追求漂亮的丫头,当然,此后的一段时期也是我个人觉得比较尴尬的时期,这种尴尬陪我走完了初中最后的日子,以至于每每想起那段日子的时候我都只能尴尬地一笑。

    愈加回忆我就越发感觉到我就是在一种尴尬与矛盾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男人,所以我最讨厌和别人谈论起我的过去,不是因为过去过不去这种傻逼至极的非主流脑残思想,而是因为我老是觉得过去这个词后面一般都跟着种种不幸这种名词。但我又不愿承认我是不幸的人,所以这很矛盾,十分地矛盾。这种矛盾体现在我对你的方方面面。举个例子就是每当你对我说hi的时候我都只会缄口不语,我也想过无话不说,可事实情况是我的确无话可说,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气流顶在了我的肺部,这使我脸红心跳外加反应迟钝,而且每听到那个经典的hi字,我都会想起《普通朋友》里的那句:“当你说Hi,I only want to be your friend,做个朋友。”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这样,我应该一直是以一个江湖浪子的风流形象出现在众女生眼里,怎么一到你那就变得如此让自己不堪入目。后来我终于发现我也是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一种是面对项楠时的,一种是不面对项楠时的。就是这样。

    我写到这里卡壳了,又读了一遍前面写的,觉着我现在怎么这么有才华,比我耳机里想着的这首《兔子舞》还有才华。摇头晃脑,手舞足蹈,我在发疯,我在思考,我想我当初喜欢上你也是发疯,耳机换《新不了情》,萧敬腾哭着喊着:“爱你怎么能了,今夜的你应该明了,缘难了,情难了。”过了这么多年我越来越会哄骗小姑娘,一封情书外加三句问候,这种简单的流程仿佛可以发生在每个在未来与我不期而遇的女人身上,我猜我要是拼尽全力,拿出毕生所学写一篇惊天动地的情书也得把你感动个半死,但我就是不能这样做,因为我早已暴露了我自己的弱点。拿破仑说:“有思想的敌人是可怕的。”徐静蕾说:“有思想的女人也是可怕的。”但拿破仑后来都结婚了,老徐却说不想结婚,知道为什么吗?拿破仑在结婚的时候送给未婚妻的戒指上刻了两个字“命运”。有时候人是必须要信命,不能太有思想,错过就错过了,不能回头。

    不是所有小众最后都像陈绮贞一样变成了大众,但总会有地方让我施展才华,不是所有我喜欢过的姑娘都可以与我相隔万里,但你还真就在我千里之外天涯海角了。姑娘身在海南,万事小心,听这一海南小伙说他们那打群架都是动枪动炮的,动不动就用自制的小刚炮炸人,炮弹全是钢珠子,炸到你不死也得疼几个星期。

    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像阿甘一样与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众人面前涉水相拥,那是童话,那是传奇,那是王菲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让王菲说:“随便啊,你说去哪我就去哪。”那是《重庆森林》,那是梁朝伟深情的眼神,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陪梁朝伟度过一场花样年华,那是王家卫的理想,那是张曼玉的曾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与张曼玉在大洋彼岸追寻邓丽君,那是《甜蜜蜜》,那是黎明。不是所有人都明白我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不是所有如四月阳光温暖的姑娘都是黎明,也不是所有经历黑暗破晓而出的光明都是黎明。

    我在初中遇见一场光明,未能分辨,就已离去。这样的境遇如我所料,如你所见,但不如你所见的是,我在每次晚上补完英语后都会溜回学校,站你们班里对着你贴在墙上的照片端详良久,直到蔡巍第三次呼唤我的时候才会离开。别被感动了,你要相信,像我这种人是什么样的事都能干出来的,就好像我现在写出来了,而我对很多女人只是未能有机会写出来。这种情况太多太多,多到我自己都能被感动。

    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把绿茶弄热了交到你手里的,我还记得我骑着自行车在一个个暮色四合的傍晚徘徊在一品黄山院门口期待着一场邂逅,我还能记得你在QQ资料里写过“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最后我还记得你对我说:“干吗呀,我又不喜欢你。”我沉默再沉默,如果是现在,我一定会继续说:“别急呀,这不正给你机会呢嘛!”

    有一种人就像陈绮贞,会微笑着用半死不活的音调唱《还是会寂寞》,但有无数人觉得好听。有一种人就像项楠,会微笑着用半死不活的状态去生活,但仍然有不少像我这样的人认为这也挺好。永远对你微笑的人是最强大的人,因为你永远发现不了你有没有刺中她的弱点。有一种人就像项楠一样坚强,这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比任何非主流所自夸的那种坚强还要再坚强一万倍。这种人可以沉默,可以痛哭,但在沉默与痛哭之后她们依然会死皮赖脸不知疲倦地对你笑,她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物种,至少在精神层面上我是这么认为的。项楠就可以算这一物种,当然,我还发现了你的一个同类,姓王。我看好你们是最顽强的人,所以不用再惆怅了。

    写到这里我无比快乐。从开始我就有一个想法,我不是刻意在写什么东西给你,换句话说,你就像一部电影里的女主角,但其实是一个线索,一个灵魂,贯穿全篇。写人以叙事就是这样。我一直想追溯的是那个充满生机阳光灿烂的初中时代,可能你也有这种想法。我一直认为那是我最好的年华,那时我风华正茂,至少比现在偶尔一次郁郁寡欢要风华正茂得多。那时候我不抽烟不喝酒活得潇洒自在健康长寿,现在我既抽烟又喝酒活得依然潇洒却不自在。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的进步是我渐渐把过去的感情看淡。其实这样煽情的段子不该出自我手,因为每次写着写着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就这么着吧,既然说了你灵魂人物了,那就继续写你。我脑子里的还活着的片段不多了,下面写一个经典画面以做结尾。

    时间:2006年2月14日,天气:雾转晴。事件:送情人节巧克力。

    早上六点,我正骑在我拉风的自行车上,早上雾大,我头发湿了,前面的头发一根根垂过我眼前,这让我感觉很江湖并且是要去干大事的人,因为电影里干大事的人在干大事之前一定都会有一个干大事的发型,我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发型就很符合我的身份,彼时我正风驰电掣地前往学校,不对,准确地说是前往学校后面我经心挑选送礼物给女人的圣地。对,一定要说是圣地,因为在我心中只有圣地才能表现出我当时对这件事的严肃。然后六点一刻,我从吕勇手中接过前天晚上存在他那的德芙巧克力,对,必须要强调是德芙,因为这样才能衬托出我的品位。(另外必须感谢吕勇,因为连续三年陪我买巧克力。)六点半目标出现,我已在圣地等候多时,你黄色衣服,很喜欢那件衣服,我一直猜测那是米奇的。我绿色衣服,脚踏我拉风的邦德富士达山地车。后来你就走到我了我面前,我至今都认为你那天用香水了,也许没有,但千万别告诉我,因为我觉得那时身边的空气流动异常缓慢轻柔,我不希望这是错觉。然后你说了两句话,我说了一句话。再然后我掉转车头,结束。很多人善于对这样的两人物画面进行描写。比如,《重庆森林》写:“我和她最接近的时候只有0.01厘米,但六小时以后,她就爱上了别人。”再比如,张爱玲会写:“遇见他,我觉得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开出卑微的花。”当然还有我会写:“我转身离去,雾气朦胧,就这样告别了我心里朦胧如雾的姑娘。”我要怎么写,我到底该怎么写,我想写:“我看见你脸上荡漾而出的笑容,这一瞬间的笑容被换算成一百个刹那,一百百个须臾,一百百百个我说不上来的时间词汇,然后珍藏在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我以为这样的笑容预示着我们的开始,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那其实是结束。”

    远处的季节

    文/沈佳英

    国贸老师在课上向我们推荐南门开的一家咖啡店“诗与远方”,我在下面脱口而出:“那天逃你的课就是去那看电影了。”旁边一起去的小伙伴边笑边做贼心虚地捂我的嘴,幸亏老师没有听清。

    那天逃课去这家咖啡店是想去看电影《两小无猜》,网上找不到资源,于是在微信上看到消息,立即翘了课,兴冲冲地前去。电影却没有看成,一帮人在那儿聚餐唱歌,我们只好坐着看了会儿书,老板是个姑娘,知道我们专门来看电影,一直跟我们道歉,末了还给我们点的东西打折。我看着柜台上那只随意走动的猫,抬头撞见她的笑容,我想这笑容里没有忐忑。

    我大概属于最早那批发现这家店的人,八月中旬路过学校,七路车经过南门,眼睛立即锁在了那四个字上,下面一行更小的字,是高晓松的原话。我看着这间蓝色的屋子,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那一天我刚从远方回来,两天一夜的火车到杭州东站,又马不停蹄地转公交,黑色背包里塞满了旅途上来不及洗的衣服和属于遥远城市的纪念品。

    诗与远方,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汽车经过它。

    火车停在昆明的时候,穿上背包里唯一的一件长袖,还是觉得冷。家乡四十多度的天气仿佛已经隔世,我努力回想汗水与闷热的气味,却很徒劳,迎面细雨吹在脸上,冰凉的风灌进脖子。我裹紧衣服,千里迢迢,遇到他乡的季节。

    在大理停留了三天,大理的每一天都由一场雨开始,到九点多的时候,就送上很好的空气与阳光了。租了自行车,骑行绕洱海,环海公路清澈沉默,偶尔经过汽车,大多是和我们一样骑自行车的游人,一路骑行,遇到不少朋友,有时候骑在一块,边骑边聊,五湖四海,生活工作在几千公里以外,变得轻如鸿毛。有时候超了他们一段,停下在葵花地里拍几张照,就又被赶上了。

    路两旁田地里交替着各种农作物,一路路过大片玉米,葵花,大蒜,水稻……当地农民穿着当地衣服背着箩筐自顾自采摘玉米,对不断经过的自行车辆熟视无睹。我不能想象,要如何走至司空见惯,这像电影里缓慢移动的长镜头一样的公路。远处白族房子像火柴盒一样堆在山腰上,被云层淹没。“世界上所有的屋顶。”脑中写好这个句子,翠绿的稻田在展开。

    十六拍的照片上,我站着在踩自行车,深蓝色的外套,遇见风,遇见稻田与路,云层与房屋。我知道她不是我,这一刻的自由是我给她的礼物,她在照片中留下背影。

    夜晚在旅馆拼饭,东南亚回来的姑娘分给我一支南京,我记住她的脸她的眼睛。就此一面,就此一面,我喝光面前的大理啤酒。

    情人节夜晚在古城街头,龙舌兰酒烧我的身体,街边流浪歌手在唱一支我爱的歌,我去对面买一支玫瑰,放在他的琴盒里。人来人往,没有你好没有打扰。

    路过的人,请给我一瓶大理。

    丽江搭车去泸沽湖,四川的一对夫妻,男人温和,女人直接爽气,善良,相爱。旅途上遇到的第二对情侣。汽车开了五个多小时,山路十八弯,往下俯瞰,清晰可见,手机导航一路崎岖峭壁,十六不停在吐。“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在心里对自己不停默念。

    深蓝开阔,泸沽湖,和名字一样,和在心里住了好几年的这个高原湖泊一样。美得令人绝望。如何控制自己,控制坠落的愿望,不要跳下去,不要离得太近。停靠岸边的木船,夜色一层一层地降临,天与湖一样的深蓝色,坐在船头,今晚不会下雨。坐在这里,坐在这里,不会有人叫你离去。

    路边开的花,不知道是不是格桑花,大朵大朵地开放。十六摘下来,别在头发上,我拍下她们。我把花插在自行车的龙头上,扮我骑一天的车。上坡累得像狗,下坡高速,风吹起衣服,深蓝的海,是我的海。

    在里格乘船,去到湖泊上,水性杨花开在湖水里。另一条船上,师傅大声唱歌,我陌生的语言,听他唱歌,手滑过湖面。一天的骑行小伙伴是一对广东小情侣,五十多公里,又推又骑,在情人滩一起下水,在码头合影。我喜欢他们偶尔讲广东话。我在前面,拍他们三个人推车的身影,在后面,拍三个人骑车的背影。在玉米地拍无人的四辆自行车。没有留联系方式。没有再遇见。十六说他们必定会结婚。我知道他们相爱。旅途上的最后一对情侣。

    一天骑行下来,手背的颜色立即和藏族人民的脸一模一样。我让十六拍下照片,内心欢喜。

    搭一位纳西族师傅的车去中甸,一路上纳西族师傅兴高采烈地跟我们吹嘘他的三个老婆。乘到一半才知他是无证驾驶,并且车技冒险莽撞,说到兴奋处还不停回头看我们一眼,进中甸这条路一侧就是山崖,路面并不宽阔,车辆也多,一路上提心吊胆,只好在心里默念平安到中甸就好。

    结果,不一会儿,车就追尾了一辆宝马。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车撞了上去,我的膝盖撞在前面座位上,肤切体会这一下撞的力量之重,我和十六面面相觑,几乎傻眼。下车才知道,我们的车几乎是辆塑料车,撞得水箱都变形了,人家宝马才蹭破一点油漆。交涉了快一小时才把保险赔偿等事理清了,我们搭的那辆车自己撞得发动不起来,只能叫拖车。往下等搭别的车今天几乎是到不了中甸了,于是最后,我和十六是乘那辆宝马到的中甸。

    快接近中甸的时候,路面宽阔了起来,窗外火烧云低垂,国道两边都是茫茫田野,恍若身处西部片。路边开始出现经幡与藏式房屋,快八点了,而夕阳还在西边,还未散尽。

    到达中甸九点多,黑灯瞎火地找到旅店,万分巧合地碰上在丽江一起玩的小伙伴,于是商量好第二天一起去普达措公园。在旅馆收拾好东西再出来填饱肚子,多数店铺关门了,最后走进一家店,我对条状食物吃恐怖了,很没出息地问有没有炒饭。那位藏族奶奶说给我们做牦牛青稞炒饭,我们怕两份吃不完,于是让做一份大的。结果,这位奶奶最后端出脸盆那么大的一个木桶,半木桶的饭!青稞!牦牛!好吃到哭,我们吃到再也吃不下,也没有吃完。第二天晚饭时间我们又去那儿,结果店里人满为患,老板讲前一天是晚了,才有工夫慢慢给我们做炒饭,此际这么多人,无法再做了。我们念念不忘,点了牦牛肉,炒青稞,自己拌炒饭吃。依然好吃到哭。此刻在深夜敲这些字,多想来份牦牛青稞炒饭来瓶大理啤。

    第二天五点多起床,包车去普达措,天色漆黑,裹紧衣服,冷得发抖。到普达措下车,不停地跺脚,像乘一辆车,开到了冬天。旅行团的人都租羽绒服,浩浩荡荡的长衣。熬到八点,依然冷,只好买了条样式丑陋的披肩。门票近200,一行人谁也不愿意买。按网上的说法逃票,要翻一座没有路的山。都年轻,带着旅途的兴奋,跃跃欲试。

    那便真的是没有路,只有前辈踩下的小径,陡峭而狭窄,能抓住的只有枯萎的细长树枝,好像随时都会断裂。在心里懊悔,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到这种地步,每一步都胆战心惊,脚下一滑,就可以掉进深深山谷,像狗一样,连手带脚地爬,指甲里嵌满泥土。第一次体会到求生的本能,牢牢地抓紧自己的生命,不想起任何人,要活下去。再往上爬,灌木丛生,并且长满了刺,再也没有路了,看来许多人也是从此折返。在心里几乎是庆幸无法再往上爬,然而下山的路,几乎一样艰难。

    下山后往上看,原来我们已经爬到了三分之二的地方。一段无用功,生死之间,食指扎进两根刺,回想起彼时,一定是咬紧牙关抓住一切植被,并无心感受痛觉。

    最终是都买了票。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泸沽归来不看湖”,当我站在旅途的最后一站,却觉得原来世上风景不过大同小异。耳机里循环张卫健的《信徒》,竟然就落下眼泪。四千米以上,我问自己这儿是不是香格里拉。我又来此为何。

    晚上一个人走到了转经筒面前,夜色里巨大的金色亮光,需要二三十人才能转动,人群热烈的表情在夜色里模糊不清。我看着他们喊着号子奋力推动,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信。不会再愿意把自己交付给一样东西。在世界面前,不相信有人能使我获得拯救。夜色很苦,夜色也凉。斯科特说:“Tender is the night.”他真温柔。我拍下一张照片,转身离开。

    最后的回忆留给214国道,我见过的最美的公路,令我想起少年时写下的诗句:给我一个桃花源。因为坐在大巴车上,无法拍照,一路舍不得闭上眼睛。我相信它,忠实的记录者,漫长的公路,树荫如神话。再见,再见,不与谁告别。

    火车停在东站,十六去坐地铁,我挤公交回学校。闷热的车厢,汗水浸透我的衣服,背包里装着在普达措买的羊毛披肩,装着高原的寒冷清晨。汽车路过蓝色的房子。诗与远方,两千多公里,我回到故乡。

    风若年少的回声

    文/潘云贵

    喜欢听风的日子似乎总在年少,一个人安静地站在天台上或者山巅之上,看万物匍匐在自己脚下,耳边的风一阵一阵吹来,带走时光里锈红色的铁屑和漫天飞扬的尘埃。我们的生活是否沿着最初的轨道前行,或者被时间杜撰和篡改,都已不再重要。

    年少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当二十岁的我在海边见到一群奔跑的少年,我无法不被他们年轻的面容、明丽的笑声、纯澈的双眸所感染,内心立即在川流不息的日子里检索出曾经的自己和那群相似的少年。少年们停下奔跑的脚步,捡起贝壳,放在耳边,我知道那一刻他们一定听到了大海的回声,若无尽的风穿过海上的浩瀚烟云直抵他们的耳鼓,不断交缠,敲击,回旋着时间的絮语。而我已经听不到那些声音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在生命的大海上各自漂泊,逐渐长大,忘记年少,最后成为一艘艘机械航行的船,失去自由的桨。

    曾经的我们是活在风里的,没有痛苦,极少烦恼。任世界如何打磨,那时的自己还能清楚听见心内真实的声音。可以执拗地与大人理论,可以大声指责别人的过错,可以毫无戒备地对世界相处,可以无所畏惧地冲撞生活、冲撞未来。可以不做作业而玩自己喜欢的游戏、听自己喜欢的歌、看自己喜欢的电视,可以省下原本就不多的零花钱买偶像的CD、海报,可以一个人在黄昏的窗前折纸飞机,然后选择在有风的时候,把折好的纸飞机用力扔到窗外。

    风中飘飞的纸飞机像年少的梦,穿过世间所有的尘埃,在透明的空气里翻腾出青翠的藤蔓,缠住岁月的脚踝,又像是寂静自身发出的一声轻微叹息,离开今天,向着明天,降临到生命的湖上,抵达我们的波心。

    现在的自己双手变得笨拙,双眼变得浑浊,心不再安静,偶有风吹草动人就有了警觉。很多时候我会看着那些抽屉里塞满的还未飞出的纸飞机,有一点难过。它们静静安放在沉默的空间里,不再有梦想,陈旧得如同一片荒原。而我呢,现在的我呢,不也走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荒野里吗?在既定的程序里完成各项任务,没有感情与表情,螺丝钉一般活着。虽然没有了作业、考试,没有了老师在耳边的喋喋不休,虽然不用再对大人察言观色,虽然有了自己可以掌控的物质材料,虽然可以去很多地方看很多风景,但终究还是有别于年少时自己梦想的那种成人世界。

    我们失去存在感,在拥堵的街道、马路上看不到自己的鞋子,在繁芜的城市丛林里找不到自己的方向,在声色犬马中、集体冷冻中摸不到一件儿时温暖的旧衫,我们的钥匙丢了,丢在燥热的空气里,丢在没有风的日子里。

    成长需要代价。像雨后的笋芽一样拔高,心内的高度却在不断下降,大脑像充气的球体一样膨胀,里面就越来越装不进东西,平庸、虚伪、冷漠、斤斤计较、耿耿于怀,被无数隐形的线头操控了四肢,自己成为自己的玩偶,自己成为自己讨厌的人,这是成长路途上我们向时间兑换出的一张张车票。

    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成镜子里面目模糊的自己?

    曾经在一个台风天和阿藤去看海,站在白城的沙滩上,偌大的视野里空无一人。大雨如注,浇灌着海边的礁石,我们手中的伞不断被风抬高,阿藤突然松开了手,白伞像蝴蝶一样飞起。我不理解他的举动,向着白伞飞去的方向追去。阿藤跳跃着,呼喊着,对我说:“不要追啦,伞下的世界永远藏着弱者的心,或许这样的生活才是属于我们的。”风把他的声音不断放大,渐渐地,我的耳朵里除了浪潮声、雨声,便是阿藤口中的话。我跑累了,停下脚步,双手撑着膝盖,看着白伞渐行渐远,阿藤就站在我的身后,雨中,我能看见他二十岁的脸上。风带他回到了过去。那些疯狂追求自由的时光,固执己见前行的日子,对世界非黑即白的判断,如同澎湃的海浪席卷而来,重新覆盖我们已经斑驳生锈的青春。

    但很快台风过去了,大海退潮了,我们感冒了。那把瘦薄的白伞再也无法寻觅。

    也在很小的幼童时期感受过风。深夜,父母亲在郊区的工厂上晚班。我和哥哥睡在木板搭的床榻上,窗外有深秋的风摇晃着南方草木,绰绰树影映在墙壁上,像灰色的哑剧。不知何时,窗子竟然被风推开,漆黑中耳边灌满呼啸的风声,惺忪的睡眼里似乎能看到远处高耸的信号塔被风摇晃着,塔架像要塌下去似的发出关节碎掉一样的响声。我蜷缩着身子把脸贴到哥哥的肩上,雪白的被褥被穿堂而进的风鼓起一块,若黑暗汪洋上的白帆。哥哥是船,带我远离冰川。长大后当自己回想起那一幕,发觉风带给人的并不只是漂泊,有时也会给人一种记忆中的依靠。

    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常听的音乐大多数与钢琴、吉他、陶笛相关,这些乐器能打开昨日的生活,让我坐着音乐的列车返回过去的某个时刻。心中能放下的歌曲不多,雷光夏的《老夏天》算是一首,歌词很是打动心中那片柔软的领地:“空气中飘浮着植物的味道/多风的午后/人们说话渐渐慢了下来/时间永远不会往前/静止在忧郁但清澈的眼瞳/操场尽头是一片令人眩惑的金黄海洋/只要用力挥动双臂/也许就能在市街的上空飘浮起来……”光夏的声音原本就如同微风,再加上舒缓的曲调,整首歌充满了年少时那些被清风缓缓吹拂的夏天味道。有几次,关上灯,独自坐在暗夜的时钟下聆听,仿佛真的能循着歌声里的旧址回去,但房间的灯突然被进门的母亲打开的时候,四围亮堂堂的,我看到镜子里自己长大的那张脸和母亲身上无法抚平的皱褶,时间撕裂了我们回去的票根。风把从前的夏天吹得好远好远。

    如今,我不忍回头看,总觉得看多了心就塌了。城市日渐扩大,积木般的建筑满布视野,我们活得就像无边光河之上漂浮的碎屑,远去的景致永远定格在旧照片里,并随着转动的分秒加深泛黄的程度,或许有天我们就在麻木中遗忘了,就像候鸟每天穿越漫漫寒空,各奔前程,忙于自己的旅行,谁也不会中途停下,来到地面寻找自己曾经留下的影子。我们被迫着赶路,只是偶尔才会在一阵途经的风中,伸手握住过去的味道,但一摊开掌心,能见到的依旧是空空的世界。

    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说:“风没有衣裳,时间没有居所,它们是拥有全世界的两个穷人。”在它们面前,贫穷的我们是真的一无所有。沦为物质的奴隶,内心虚空,一群成年的动物听从社会和生活的安排,进入各自角色,漫无目的地重复,被四面八方投射来的隐形子弹所洞穿,卑微又无奈,终将失去所有奔赴明天的勇气。

    有时我真想从繁芜的生活中抽离出来,变成与这庞大的社会之网没有丝毫瓜葛的个体存在,想让自己卸下沉重的躯壳,借助一阵风回到过去,回到最初那个小小简单的自己。但是今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阳台、我们的窗前越来越缺少风。

    没有风,我们听不到年少的回声,遍体鳞伤的身体还能长出一双可以飞向未来的翅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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