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总统:罗斯福-青少年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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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童年

    在美国历史上,有两个姓罗斯福的总统,一个是第二十六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另一个是他本族的侄子第三十二届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们虽然分属不同的支系,但都是荷兰移民的后裔。到富兰克林出生时,罗斯福家族已有几代人在哈得孙河畔定居下来。

    关于罗斯福家族的祖源问题,福兰克林说:“我只知道一点,那就是一切具有这个姓氏的支系显然都来源于一个叫做克莱斯·马顿曾·范·罗斯福的人,他是在1648年以前的某个时候从荷兰迁来的。”像在此以前和以后来到美国的许多移民一样,克莱斯在横渡大西洋时也把昔日的历史扔掉了。谁也不知道他是从荷兰什么地方来的,他的父母是谁,他来到美国定居时有多大年纪。由于围绕着家族始祖问题上的这种神秘之雾,罗斯福家族中一些常对祖先不恭的人暗示,克莱斯可能是“离法警只有咫尺之遥”的恶棍,也可能是不虔诚的犹太教徒,或者天主教徒。但是定居在哈得孙河畔的罗斯福家族的后裔,几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头脑灵活,视野开阔。他们经过艰苦劳动和辛勤经营,日子过得都不错,有的竟爬到社会的高层变成了殷实富户。

    富兰克林的父亲詹姆斯·罗斯福出生于1828年,詹姆斯从祖先那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和一个坦率的胸怀。他是民主党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在刚交20岁的时候,在母亲的支持下,于1848年在动荡的欧洲作了一次重要的旅行。在使意大利挣脱奥地利的控制、争取自由解放的高潮中,他正在欧洲。他参加了几次争取意大利解放和统一的战斗。有人说,詹姆斯在意大利参加了为统一意大利而战斗的加里波第的红衫党。自由事业获胜后,他返回美国在海德公园村定居下来。

    詹姆斯在完成拜伦式的壮举回到家乡不久,就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1852年获得法学学位。获取这一资格后他又弃法经商,大力经营煤炭与铁路业务。他当上了特拉华一哈得孙铁路的副总裁和几个轮船公司的经理,并在德卢思附近买下了大约1300英亩绵延起伏的林地。站在家里阳台上放眼望去,可以越过高高的树梢瞥见源远流长的大河和远处紫色的卡塔斯基尔山脉。詹姆斯对田园生活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在庄园中饲养肥牛和骏马,他培育了“格洛斯特”,那是第一匹能在2分20秒之内跑完1英里的骏马。

    詹姆斯虽然喜欢乡村绅士生活,但并不长住乡间。他多次去欧洲旅行,他的命名为“蒙农”的私人车辆载着他周游东部海滨。他生性善良,平易近人,热爱生活。詹姆斯和丽贝卡结婚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夫妇俩决定按孩子父亲的名字给儿子命名,但詹姆斯不喜欢添在名字前头的“小字,于是给儿子起了一个可资区别的名字:詹姆斯·罗斯福·罗斯福,家人和朋友们都亲昵地叫他罗西·罗斯福。这就是富兰克林同父异母的哥哥。后来这个幸福的家庭遭到了不幸,1876年丽贝卡溘然去世,这使丈夫极为伤心。但詹姆斯丝毫没有想到,那个曾经驱使他为了一个外国的自由而战斗的浪漫主义精神,目前只是处于临时的休眠状态,在他遇到萨拉·德拉诺小姐后,詹姆斯旺盛的生机才又重新迸发出来。

    萨拉同詹姆斯结婚一年后,于1882年1月30日,生了个10磅重的男婴儿,这就是后来的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命运赐给他的是英俊的容貌、善良的性格和聪明的天赋,而且他父母肯定孩子长大后将热爱航船和大海。

    富兰克林的诞生,给这对忘年之交的夫妇带来了无穷的欢乐。由于没有兄弟姐妹跟他争夺父母的宠爱,富兰克林成了他们小天地的核心。他们不想宠坏他,他的生活受到了严格的而又出于深情的管束。5岁以前,母亲一直让他留着垂肩的金色卷发,穿着童装,以后又坚持要他穿她的祖先默里族特有的苏格兰式短裙,富兰克林8岁时才说服母亲给他买了几套英国海员式的服装,快到9岁时才被允许自己洗澡。在整个童年,他都必须符合母亲规定的各种标准,甚至在他当了总统后,母亲还时常在严寒时提醒他穿得暖和些或穿上御寒的套鞋。萨拉与富兰克林之间存在着一种温暖体贴的关系,她给予他安全感和充分的自信心。

    富兰克林不仅受到父母的疼爱,父母还培育了他的广泛兴趣。

    富兰克林从小就由父亲每天扛在肩头带着去巡视庄园。待长大后就骑马去作这样的远征。每天他们骑马经过修剪过的草坪和草地,顺着车道走上驿路,然后穿过也属于罗斯福家的田地。富兰克林养成了对这块土地的热爱。到了夏天,他常带着狗去挖土拨鼠的洞穴。他常常平躺在草莓树丛中间,吃着被太阳晒暖了的世界上最好的草莓。

    罗斯福一家非常喜欢海德公园,但也喜欢振翅远飞。自从在坎波贝洛岛上建造了别墅之后,他们每年夏天总要在那里住些时候。芬迪湾的激浪使小岛与世隔绝,生活在这个小岛上就像生活在海上一艘大船上一样。风不管从何方吹来,都带有大海的凉爽,潮湿和咸味。在小岛没有被灰蒙蒙的浓雾笼罩的时候,极目四望,到处是一片浩淼的蓝色海水。即使在浓雾之中,那些装着铃铛的浮标不时发出的铿锵声,也能经常唤起人们对海上生活的回忆。后来大海使富兰克林萌发了到海军学院学习和从事海军生涯的梦想。

    富兰克林对在海上航行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对童年最早的回忆就是跟着父亲乘船出航。他们曾经游览过欧洲大部分地方。富兰克林对英国、法国和德国就像对本国一样的熟悉。14岁时,他已随父母赴欧洲作过8次旅游了。海上生活不仅培养了他战狂风胜恶浪的勇气,而且还使他掌握了驾船的技术。当富兰克林的个子还没有长到他父亲那只51英尺的“半月”号纵帆船的驾驶盘那样高时,他已经在船上掌舵了,甚至在刮风的时候也是这样。16岁时,他有了自己的小船,一只21英尺长的单桅快艇“新月”号。他曾驾驶这只船勘探过芬迪湾多岩的海岸。许多年以后,当富兰克林当了海军助理部长时,他发现自己对这一带海岸的知识很有用。有一次,在视察缅因州沿岸佛伦奇湾的海军设施时,他曾亲自驾驶一艘驱逐舰通过坎波贝洛与大陆之间的危险通道。他的熟练的驾驶技术博得了海员们的称赞。

    富兰克林是在养尊处优的家庭中长大的,可以说他要什么有什么,一切都是现成的,但这并不是说富兰克林对于贫困一无所知。他的家族具有为社会服务的良好传统,他的父母深感自己对不幸的人们负有义务,而且把这种义务感深深地刻印在孩子的脑海中。罗斯福一家不仅对上层有着广泛的联系,而且对下层也有着多方的接触,他们对政治有着特殊的敏感。

    富兰克林5岁时。父亲詹姆斯曾带他到白宫会见自己的好友克利夫兰总统。总统为了报答詹姆斯对民主党的支持,表示要让詹姆斯担任驻荷兰的公使,但他谢绝了这项任命。詹姆斯说:“总统先生,能够像我一样为您效劳并享受这一荣誉的人多得很。我太喜爱海德公园了--还有我的那些马和牛。克利夫兰先生,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我的主要愿望是使妻子萨拉幸福,还想为小儿子富兰克林令后美好而有益的一生打下一个基础。”不过这次造访使詹姆斯大为满意的是,克利夫兰任命了他的曾给民主党捐过一大笔钱的长子罗西为美国派驻维也纳大使馆的一等秘书,后来又被派往伦敦担任同样的职务。在少年富兰克林的记忆中,这位总统面容憔悴,心情忧郁,正为国内的政治、经济难题搞得焦头烂额。当詹姆斯和儿子起身告辞时,克利夫兰抚摸着富兰克林的头说:“我的小朋友,我要向你表示一个奇怪的祝愿,祈求上帝永远不要让你当美国总统。”这句话在这个早熟的5岁孩子的幼小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而使他认识到入主白宫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富兰克林的父亲詹姆斯完全同意好友克利夫兰的意见,他不打算让自己的爱子去从事政治活动。竞选公职不是士绅的职业,尽管詹姆斯的远房堂弟西奥多在1880年被选进州议会时曾使家人吃了一惊。实际上,在富兰克林出生前一年,詹姆斯就曾跑到纽约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去阻止他的乡亲们提名他当国会议员。富兰克林的母亲萨拉希望他的独生子也像他的父亲和祖父一样当个士绅,甘愿在哈得孙河畔过宁静的生活。她说:“我所能为我们的儿子设想的最高理想是长大后像他父亲一样,正直诚实、公正仁慈,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美国人!”但是,命运之神却偏偏与人作对,谁知45年后打破美国历史记录连任美国4届总统的正是她的儿子富兰克林·罗斯福呢!

    二、青春岁月

    富兰克林·罗斯福潇洒英俊,热情奔放,信心十足地去迎接生活。

    1896年9月,他终于离开母亲的怀抱,进入美国著名的格罗顿公学。这所学校是按照美国上流社会教育思想建立起来,专为豪门巨富子弟进入名牌大学作准备的预备学校。它于1884年建立,很快就跻身于历史超过百年的著名寄宿学校之列。

    格罗顿公学的创办人和第一任校长是恩迪科特·皮博迪博士。他是一名牧师,生于1857年,是新英格兰一个名门望族的后裔。他的办学方针是强调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要求学生不要自命清高,而要投身到政治之中。他认为学校的职责就是培养新的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有教养的领导人,以便扭转美国南北战争后道德标准低落的情况。“心悦诚服地服务于上帝”是皮博迪传播的箴言,他向全国社会名流的子女们布讲这个服务福音--服务于上帝,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类。他宣告:“如果格罗顿学校的某些学生将来没有投身政界为我们国家作一些贡献,那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受到激励。”

    对罗斯福来说,除了自己的父母外,对他影响最深的要算是格罗顿了。他在那里度过了4年,而且终生都与校长恩迪科特·皮博迪保持着一种出于真挚与怀有敬慕之情的交往。正如他后来对皮博迪说的:“40多年前你在老教堂讲道时谈到,在今后生活中不能放弃儿时的理想。这些理想就是格罗顿的理想--是你教导的--我努力不将其忘记。你的话现在还铭记在我的心里。”

    格罗顿公学灌输强有力的基督教义,提倡斯巴达式生活。在海德公园的家里,罗斯福拥有一间俯瞰草坪的舒适房间,而在学校里,他寄宿在宽6英尺、长10英尺的房间里;这里只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入口处挂一帘子,聊以代门。每天早上7点钟,学生们被持续的铃声唤醒,接着在宿舍督监的吆喝声中去洗冷水浴,不管是什么季节,天天如此。8点15分,孩子们作早祷,接着去上课。一天的正餐安排在中午。下午的其他时间排满了课和必需参加的体育锻炼。再洗一个冷水浴后,穿上漆皮鞋去吃晚饭,然后是晚祷和自习。从早祷开始直到晚上同每个学生握手告别,恩迪科特·皮博迪就像是一个仁慈的帝王主宰着学校生活。在年轻的罗斯福的心灵中,皮博迪校长已取代了他父亲的地位,而他的父亲已进入垂暮之年。富兰克林在当了总统后曾给皮博迪写信说:“在我性格形成时期,我有幸得到你亲手指引和你的风范的激励,我把这看作我一生的福祉之一……对于你一贯给予我的和现在给予我的一切,我深怀感激之情。”

    格罗顿的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虽然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国家领导人,但奇怪的是几乎不讲授有关美国的课程。教师们十分卖劲地让孩子们熟悉英文经典著作,每天晚上为他们朗读。在第一学年,富兰克林学了拉丁文学、希腊文学以及英国和法国的文学,希腊和罗马的历史、代数、自然科学和神学。他的第一次成绩报告单表明,按十分制评分标准计算,他得了较好的平均分7.79分,在全班学生中名列前5名。但是,他的体育课却比较差。格罗顿是崇拜体育明星的。皮博迪认为,一个合格的学生应该是合格的运动家,应该有运动健将的拼搏精神和豪爽的风度。可是罗斯福是个瘦高个,身高5英尺3英寸,体重只有100磅,其体力不能支持格罗顿盛行的橄榄球、篮球和划船。他擅长的网球、高尔夫球、骑马和帆船驾驶在格罗顿又不时兴。罗斯福可不是一个甘愿让同学冷落的人。他自动组织了橄榄球啦啦队,还自愿充当篮球队管理员,这样他就与学校中许多著名球员的关系密切起来。

    虽说罗斯福在体育上二不能出人头地,可他擅长辩论,是“辩论学会”的成员。他主张给予菲律宾以独立,主张加强海军力量。16岁那一年,美西战争爆发,罗斯福准备和几个同学一起投笔从戎,参加海军去打西班牙人。可是,他忽然传染上猩红热,被隔离起来,失去了参战机会,然而他的参战愿望从西奥多·罗斯福身上得到了补偿。那就是人们认为他的堂叔老罗斯福任麦金利政府的海军助理部长任内,对发展美国海军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他本人还亲赴前线。于是,老罗斯福成了富兰克林心目中的英雄。虽然如此,他还是反对兼并夏威夷。

    在格罗顿的这几年,富兰克林一直遵照皮博迪教导的社会福音教义,积极参加宗教活动和慈善工作。他参加了以在附近农村中主持礼拜仪式为宗旨的传教协会,协助开办照顾波士顿穷苦儿童的圣安德鲁斯儿童俱乐部,参与新罕布什尔州阿斯奎姆湖畔为同一目的而开办的夏令营的工作。有一年夏天,他在那里当了一段时间的夏令营主持人。传教协会曾派他和另外一个学生去照顾一位84岁的黑人妇女--南北战争期间一位英雄的遗孀。他们的任务是每周去看她几次,看看她是否缺煤缺水,帮助她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罗斯福认为这是一件愉快的而且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1897年春季,富兰克林对政治、特别对美国海军的兴趣又一次受到了激发。长期以来他对那位精力充沛的远亲西奥多·罗斯福堂叔越来越敬慕。西奥多在辽阔的西部养成了健壮的体格和坦率的胸怀,后来到哈佛大学完成了学业。接着,他就卷起袖子,劲头十足地投身于当时公认的所谓“肮脏的政治交易”之中。富兰克林看到在他身上确实体现了皮博迪博士“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类”的精神。西奥多因而成了这位年轻人终生追求、学习的榜样。就在这一年,富兰克林阅读了美国作家麦克莱的《美国海军史》和马汉海军上将的《制海权的影响》和《纳尔逊生平》。马汉对海军战略基本原理闸述得十分明晰透彻,使富兰克林读起来感到既有所启迪又是一种乐趣。富兰克林的传记作者奥尔登·哈奇说:“罗斯福一生中曾反复阅读这本著作,最后就像移居美洲的英国清教徒熟悉《圣经》那样熟悉它。”

    临近毕业时,罗斯福表示想进海军学校,将来当一名海军军官。他的想法与父母的希望相距太远了。他们认为他是独生子,父亲已经72岁,海德公园的一份不小的产业总得有人掌管。

    父亲说服了他,并建议他进哈佛大学法律系。父母认为法律是通向“锦绣前程”的跳板。1900年12月8日,父亲因心脏病与世长辞了,给富兰克林留下了12万美元的存款。他母亲萨拉夫人更富有,从外公那里继承了130万美元的遗产。当时物价很低,一磅牛排只要25美分,一个高级厨师的月薪也不过30美元。因此,这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他对这些并不过分在意。

    1900年,罗斯福在格罗顿的学习结束了。在6月25日的授奖会上,他意外地得到了拉丁文奖,奖品是40卷一套的莎士比亚全集。他描写自己当时的心情是“心里乐滋滋的”。他在从格罗顿寄出的最后一封家信中写道:“搏斗已经结束,战斗已获胜!”今后摆在他面前的又是一个新的学习历程了。

    当1900年9月25日罗斯福从纽约来到哈佛时,这座大学正处于“黄金时期”。当时的校长查尔斯·W·埃利奥特是在美国推行自由选修课程制度的首创者,他在哈佛大学已当了30年校长,在其第四个10年,也就是最后一个10年的治校期间,这所学校就由一所小型的地方性大学变成了著名的学府。教员中有不少著名的学者。在总数大约1700多名大学生中,既有罗斯福俱乐部里攻击“莽撞”的犹太人和西部人放肆的贵族阶级的公子哥儿们,又有为哈佛大学争光的优秀的外地人。这是围绕着不同轴心旋转的两个世界。

    哈佛大学是美国东部权势集团为造就上流社会接班人的名牌大学。在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前140年,它就创建了。罗斯福家族与这所大学的渊源不浅。富兰克林的当总统的堂叔西奥多·罗斯福和父亲詹姆斯·罗斯福都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哈佛大学的生活很散漫,完全不像格罗顿那样要求严格,甚至可以整个学期吃喝玩乐,到期末时才请私人教师突击补习一下以应付考试。哈佛大学约有300多个富豪子弟,多数醉心于波士顿花天酒地的社交生活,忙于学校所在地坎布里奇镇名目繁多的著名俱乐部的竞选活动。这种生活需要花费大最金钱。越是名门或与名门沾亲带故者花费就越大。不过,富兰克林的兴趣不在寻欢作乐方面,而集中在政治上。似乎西奥多·罗斯福这颗正存升起的明星,已往召唤富兰克林担任公职了,他希望有朝一日爬上社会的顶峰。

    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富兰克林·罗斯福选读了特别适合政治生涯的课程。他在摆在面前的五花八门的课程中,选择了历史和政治作为主修课,而把英语和演讲作为副修课。他也学习拉丁文、法文、地质学和经济学。他在后来说:“我在大学里学了4年经济学,教给我的全部东西都是错误的。”但罗斯福不是书呆子。他对一位无吸引力的、近视眼的英国史教授的讲课感到厌烦,于是跟着班上的同学一个个地从窗户和太平门溜了出去。他跟哈佛大学的许多名流学习过,但谁也没有像皮博迪博士那样激起过他对学习的渴望。他曾对莱思罗普·布朗说过,他学的课程同哈佛大门以外的现实很少联系。这些课程就“像是没有电线的电灯。你需要灯是为了求得光明,如果你不能扭亮它,它就毫无用处。”

    哈佛大学同美国其他大学一样,体育活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可罗斯福的体格使他不能在这方面出人头地,身高虽然已经超过一般人,但体重只有146磅,距标准的运动员体重至少差20磅。因此,足球队、划船队都不能入选,女孩子们打趣地叫他“妈妈的乖儿子”。但是,罗斯福在另一些方面却获得了成功。

    为了炫耀自己的家族,他在大学二年级就曾以《新阿姆斯特丹的罗斯福家族》作为论文的题目。他在论文中谈到这个家族的“进步性和真正的民主精神”时说:“罗斯福家族具有活力的一个原因--也许是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民主精神。他们从来没有觉得由于自己出身高贵就可以游手好闲而取得成功。相反,他们觉得正因为出身高贵,如果他们不能尽到自己对社会的义务,他们将得不到原谅。”富兰克林通过对本家族“真正的民主精神”的宣扬,为自己进入政界提供了理论根据。这种“精神”之所以说是民主的,并不是指与群众打成一片或主张人类的根本平等。相反,它带有杰斐逊主义的味道,即要求富贵人家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谋福利,而不光是为了赚钱。罗斯福就是这样开始形成自己对于精神遗产的看法;这样一个看法,加上西奥多·罗斯福的榜样和恩迪科特·皮博迪的教导,推动了富兰克林参与团体和政治活动。

    入校一年以后,富兰克林参加了哈佛共和党人俱乐部,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尽管他父母的政治信仰倾向民主党,他却卖力地为共和党人竞选,虽然他自己还不够参加投票选举的年龄。大选前不久,他随同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大约1000名学生参加了一次火炬游行。与此同时,他还参加了办《红色哈佛报》的工作。为了扩大影响,他要求当时担任纽约州长的堂叔--他所崇敬的英雄西奥多·罗斯福来校发表演说,并在演说后接受他的访问。

    1901年9月麦金利总统被刺身亡,42岁的西奥多·罗斯福便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新总统在任期内,实行了众多的改革,在民众的眼里,他是“摧毁托拉斯的炸弹”和“大棒”的挥舞者。富兰克林在密切地注视着这位堂叔的“德政”。

    年轻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热忱地拥护他的堂叔西奥多贯彻“自由主义原则”的这种激动人心的政策;不过,他对新任总统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对“门罗主义”引申的原则有点将信将疑。

    富兰克林·罗斯福由于在格罗顿就学了大学课程,所以在3年中就读完了获得文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但是,为了利用在秋季这一学期里当选为《红色哈佛报》的主编,他必须继续在坎布里奇呆一个学年。因此,在1903年9月,他报名考进了研究生院,其目的不在于获得更高的学位,而是为了争得主编的职位。他说:“我的全部余暇都用在这份报纸上,我在大学里为从事公职所做的最好准备也许就是办《红色哈佛报》”。当时《红色哈佛报》是一张有4个专栏、4到8页的报纸。在罗斯福参加之前,报纸的内容枯燥乏味,思想保守,不敢得罪校方。罗斯福给它注射了一针“现代新闻学”,加速了它的血液循环,从而也增高了全校教职员工的血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文章之一是罗斯福针对哈佛校方写的一篇社论。他要求给哈佛大学陈旧的宿舍配备适当的消防措施。在社论发表后的第13天,芝加哥的伊罗夸伊戏院失火,死了588人,其中大部是妇女和儿童。有一个人给主编寄来了一封不署名的信,暗示校方也同芝加哥的政府官员一样犯了渎职罪,但主编罗斯福并未接受这个意见,仍以克制的措词继续要求给宿舍配备更多的消防设施。他的活动终于在5月份获得成功,从而大大提高了他在学生中的威信。

    1904年6月,罗斯福从哈佛大学毕业。12月宣布与安娜·埃利诺·罗斯福订婚。埃莉诺属奥伊斯特湾那一支的罗斯福家族,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兄弟埃利奥特的女儿。1905年3月17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同远房堂妹安娜·埃莉诺·罗斯福在纽约举行婚礼。婚前,埃莉诺给富兰克林写了一封长信。信里引了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一首诗。诗中写道:除非你能发誓,“生死不渝!”

    否则,别称之为爱情!埃莉诺虽然出生在一个豪门之家,但她幼年时的景况是很令人同情的。在她很小的时候,慈爱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父亲埃利奥特·罗斯福由于贪酒,最终也丧了命。埃莉诺是由她的外婆霍尔太太拉扯大的。外婆家在哈得孙河旁的蒂沃里,住在一幢叫作“橡树台地”的阴森森的大宅子里,靠油灯和蜡烛照明。在霍尔家的孩子中,埃莉诺的母亲排行第一。埃莉诺在“橡树台地”有一位年轻快活的姨母和一个嗜酒如命的小舅舅瓦利·霍尔。她的小弟弟霍尔·罗斯福也寄养在那里。霍尔太太管不住自己家的孩子,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她就以最古板的方式管教这个外孙女。这位老太太死守陈规,严格非凡,埃莉诺差不多就像贵族家庭中的未亡人所喂养的金丝雀那样不能自由。

    富兰克林·罗斯福从一些零零星星的知心话里发现,埃莉诺童年时代仅有的一点光辉就是对她那迷人而又极不负责任的父亲的倾心热爱。除此而外,她总是闷闷不乐。这位孤寂的不幸的姑娘,直到去英国留学后情况才发生变化。她在艾伦伍德学校读了3年书,这使她的人生观大为改观。在女校长索维斯托的关怀和教导下,她神采焕发,虽说长得不漂亮,却显得端庄娴静,别具一番风度。她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具有某种独到的见解。在有些问题上,比富兰克林·罗斯福知道的还多。

    年轻的罗斯福相当惊讶地发现,自己对这位腼腆、聪敏的堂妹产生了强烈的好感。这种感情既是对她那种白怨自艾的体恤,也是对她的聪明才智的爱慕。罗斯福认为,埃莉诺实在好极了。她待人接物都具有极其严格的标准,可是又不偏执小气。她在社会学方面有着惊人的新颖见解,并且以亲身的经历作依据,因为她在纽约新拓居民区和儿童医院工作,对穷苦大众的疾苦了解得比罗斯福更深透。埃莉诺的活动并不局限于慈善事业。她殷切地希望投身于妇女所能从事的各种活动。和罗斯福一样,她也十分热爱生活,不同的是:罗斯福笑容可掬地面对生活,她则把满腔激情蕴藏在心底里。

    这一对青年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只要两人稍长一段时间不见面,罗斯福就发觉自己对埃莉诺莫名其妙地思念不已。相反,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俩就变得毫无牵挂,其乐无穷。在罗斯福的友谊的阳光照耀下,埃莉诺就像一朵花苞那样盛开怒放了。但只是在他保证“生死不渝”后,埃莉诺才答应同他结婚。

    他们的婚礼是在当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亲临主持下进行的。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宾客如潮,冠盖云集,但大部分人是为了瞻仰总统的丰采而来。当总统的汽车抵达举行婚礼的处所时,掌声如雷,欢声震耳。婚礼主持人是格罗顿的老校长皮博迪博士,新娘保护人是她的总统叔叔。西奥多慈祥地挽着侄女,亲手将她交给富兰克林·罗斯福。仪式完毕时,西奥多·罗斯福向富兰克林·罗斯福表示了亲上加亲的祝贺,然后走向宴会厅。客人们紧跟着总统蜂拥而去。据说,西奥多·罗斯福对这次婚礼和作为总统的威风留下了深刻印象。

    自此以后,埃莉诺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政治上成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得力助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举行正式记者招待会的总统夫人和独立的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

    她为罗斯福入主白宫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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