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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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现在国务院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还有405项,地方政府可能更多。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主要是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管理,就用红头文件来规定。还有省级政府部门、市县级政府,按规定没有行政审批设定权,也用“红头文件”设定了许多管理事项,有各种各样的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以及这个证、那个证等。这些虽然不叫行政审批,实质上是变相的行政审批。对人民群众和企业来说,与行政审批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许多是收费的,是有偿“服务”。2014年要对各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各级政府用红头文件设置实施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要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规定程序,经过严格论证,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不许再设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增加公民、法人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设定。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一律向社会公开,依法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继续取消和下放。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实际上这也是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推进。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投资准入管理方式,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的范围,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而对政府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随意干预市场和企业经营。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过程的管理,尽量简化程序。国务院部门也要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公开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落实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二是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三是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我国现行工商登记制度突出的问题是“严进”,前置审批多、通过登记严格限制企业经营范围,这种看门槛式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束缚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活力和积极性。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实行宽进严管,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经营、为人民群众投资创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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