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畏与无所谓-吾土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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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农民会怀念集体化时代?

    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集体化,实际上是在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将农村束缚在工业化战车上,靠牺牲农民为工业化提供资源的一种制度变革。

    将农民“组织起来”,主要是为了落实统购统销的国家策略,在一头牛身上剥下两张皮来。在不到两年的集体化的运动式改造过程中,80%以上的农户是直接从个体农民转为高级社社员,意味着这些农户的全部生产资料和一部分生活资料,在一夜之间无代价地“充公”,转化为集体财产。而集体化的初期,由于严重缺乏经验,集体生产和管理普遍呈混乱状态,“归大堆”之后的农民财产损失巨大。如此“过急过快”的转化,即使这场运动的初衷是良好的,也会造成灾难。况且,其初衷并不那么良好。

    在上世纪50年代的大多数时间段里,农村的集体化一直在高调进行,在规模和公有制的程度上被直线拔高,因此,中国的农业集体化给农民和农村经济带来的损害,并不亚于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可以说,土地改革基本上摧垮了农村社会原有的以宗族为首的社会组织,而随后的统购统销以及集体化运动,又摧毁了农村的市场网络以及相应的经济组织。集体化之后,中国农村原有的组织基本上不复存在,农民被统合进政社合一的国家组织中,成为“国家农民”。

    为了维持这种供给贫乏的集体生产和生活,不断的政治干预和阶级斗争氛围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集体化时代,农村的生活势必保持一种政治性的紧张状态。不过,严酷的阶级斗争氛围固然紧张,生活也很艰辛,但农村的干部群众,在生活待遇上,却基本上处于一个平面上,即使有污点的干部,也仅限于“多吃多占”的层面上,加上人群中又有成分不好的“贱民”垫底,一般农民的心态,还比较正常。同时,由于城乡整体结构上的高度统制化,“群众专政”的威力也使得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所以这一时期的乡村秩序,还是相当稳定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趋于稳定,生产上小单元结构(队为基础)制度化,而且在人民公社的整顿方面,渐次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从某种程度上,政社合一的农村体制,逐渐衍生出了部分的社会功能,部分地取代了农村原有的社会组织的功能。国家在农村建立了虽然是低层次但却相当普及的农村教育和医疗体系。由于不断地有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失意的城市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还有“文革”中后期大规模知识青年的下乡,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的文化状况,特别是在文化、教育和卫生领域,部分知识水平比较高的外来人填充到了这些岗位,使得一部分农村的卫生和教育体系的有效性有了很大的提高。至少在一部分的农村,农民生了病,可以得到初步的治疗,哪怕仅仅是针灸、拔火罐、用偏方、吃草药,但毕竟有人管。农村的教育也类似,教育的普及,使得农村的小学中学全面开花,师资设施都跟不上,加上“文革”期间制度上的原因,教学秩序也没有恢复正常,所以,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但不排除部分地区由于下放知识分子以及部分老三届知识青年的参与,农村中小学反而拥有比同一时期城市学校更好的教育质量。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集体化之后的农村社会,在经历了有国家无社会的状态之后,公社体制部分地开始有了一点社会组织的色彩。这个变化,主要出现在大跃进失败之后,农村人民公社的基层干部发现,完全无条件贯彻上级命令,如果出现不良的后果,往往得由自己来承担,他们开始变得不那么听话了,公社体制出现了微妙的地方性变化,在有些拥有强人的生产大队,这种变化就更明显,对上级的暗中抵制和地方或者基层社区的保护倾向,在很多地方都冒头,每每令中央政府感到挠头。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政府大力推行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实际上是具有消灭地方主义的意图的一种尝试。

    “文革”结束后推行的农村改革,真正的意义在于解开束缚,本质并不存在多少制度创新的意义。但由于束缚得太紧,而且时间太久,所以,一放开,在大部分农村都产生了巨大的能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基本解决了困扰国家多年的农民的温饱问题,也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经济从“文革”中的停滞中的复苏。在农村改革最初年月,是农村凯歌行进的时段,由于城市改革暂时还没有展开,一时间农村的变化很是吸引城里人的注目,媒体上连篇累牍地都是关于农民富裕生活的报道,农村“万元户”成了那个时期最耀眼的“明星”,令人艳羡。

    不过,与此同时,随着政策的落实,大批的知青和各种下放乃至发配到农村的人纷纷返城,由于这些人承担了相当比例的农村技术含量比较高的职业,一时间农村的文教、卫生等岗位出现了空位的恐慌,从而导致农村教育、医疗、农技推广等行业的退化。这种退化从那时开始一直没有停过,直至发展到今天农民缺医少药、教育萎缩、农业技术推广停滞的状况。可悲的是,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前一个充满阳光的场景,往往遮避了后一个不那么阳光的景象,使人们忽略了一个非常严峻的事实:尽管人们感觉农村富了,但这个富裕的农村,不仅没有挡住知青和下放人员返城的脚步,也没有吸引城里人来到农村寻求好日子。实际上预示着在新的一轮现代化浪潮中,农村被抛弃的命运。

    果然,农村改革的好日子,没有延续太长的时间,去除束缚带来的活力,不可能持续很久。在市场面前,那些先富起来的农民,除了少数弄潮儿能抓住转型时期的机遇,把自己的事业做大以外,多数人由于既缺乏信息,又没有协会的保护,往往在市场面前损兵折将,甚至重归贫困。而一般的农民,在吃饱饭之后,更是没有多少发展的余地,更何况还有不少地区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

    此后,农村改革,在土地承包的大框架内,很少有进一步的作为.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自发的改革,在某种思想倾向的影响下,往往趋向于把原来的集体财产分光。

    而撤社改乡的行政改革,使得农村基层政权在理论上退出了经营领域,改变了职能的乡镇政府,对于“纯粹”的政府该做什么,基本上没有思想准备,因此逐渐演变成只管征粮收税的机器。跟传统时代一样,凡是基层负责税收的政府,在收税的同时,必然要加增税收附加,以满足地方所需以及官员本身的需求。而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特别有冲动推动工业化,自然而然要加强对本地农村的索取(因为缺乏其他的资源),这样一来,农村正税之外的“费”逐渐增加,变成了农民的沉重负担,也导致了农村基层政府和农民关系的紧张。而此时的农村基层干部们,跟原来集体化时期不同,他们处在一个丧失了全能主义制度框架的环境,既缺乏原有的意识形态的武器,也没有必要的工具(比如民兵和妇、青组织)丧失了动员的能力,也丧失了道德的感召力,为完成征收以及上级政府下派的各种任务,只能乞灵于强制手段,甚至求助于黑社会组织,如此,只能使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向负面发展。农民和基层政府的这种紧张状况,直到实行农业税减免之后,才有所缓解。

    更为严重的是,基层政府(包括村委会)在退出生产经营领域之后,随着集体财产的流失,农村的公共事业逐渐处于无人管理的放任状态,水利失修,道路泥泞,公共卫生退化,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农村原有的调解机制丧失,人与人之间纠纷增加,旧的小单位的控制调解机制失灵,新的法治化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的世界,出现了如贺雪峰所谓的“原子化”状态。农民需要新的整合机制,需要新的合作组织,但却苦于缺乏相应的资源。在文化上,此时的农村处于旧传统复辟、资源缺乏、新传统消退、惯性犹存的状态。严格来讲,此时的农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文化来统领他们的精神世界,想合作没有谈判的工具,抗争缺乏适当的话语,亲缘和地缘不得不依赖,但又不完全能靠得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的宗族和宗教的复兴,实际上是农民的一种自救性的应急反应。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新一轮的现代化起步,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农民迅速地被卷入其中,除了少数地区可以原地进行城市化革命之外(比如部分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大多数农村都在这个浪潮中被边缘化,仅仅作为城市劳动力的供应地存在。

    农业在这一轮的现代化浪潮中的份额越来越小,农民在土地上致富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到最小,在农民税费没有减免的时代,很多农民甚至需要靠在外地打工来缴纳税费。在短短的十年不到的工夫里,现在的中国,几乎已经找不到没有外出打工的农民的村庄。

    然而,在进城之后,农民反而更加深切地体验到了被边缘化的悲哀,被歧视、凌辱、排挤的体验,日复一日地刺激着外出和没有外出的农民,使他们感觉到自身的无助和卑下。

    无论在农村还是进了城,农民在切身的医疗、教育和养老问题上,都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农民的孩子上不起学,即使上了学,也进不了好的大学,农民有病看不起,农村卫生院,大体瘫痪,新的合作医疗,在目前的医药体制下,又无法推行,至于养老社会保障,在农村根本无从谈起。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农民中出现怀念过去时代的情绪,其实并不奇怪。这种怀旧,并不意味着过去的美好,而只意味着今天存在新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恰好跟过去的某些“优点”存在着反差,畸形地两两对照。显然,现在的农民需要互助合作,需要组织化的资源来改善自身的状况,既可以跟外界谈判,维护自身的利益,又可以自我约束,遏制农民的自暴自弃的违法行为。

    但是,农民的组织化,只能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前提下来谈(尽管城市化并不那么美好),不可能脱离这个大背景。回归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再集体化设想,是荒唐的,因为没有任何政府能够负担得起再次剥夺农民的集体化的代价。靠建立农村合作社,搞生态农业,维持城乡二元结构,避免城市化的恶果的设想,也是乌托邦里的货色。因为现在的城市居民,多数还无力承受所谓“生态农业”的果实(因为太贵),因此生态农业,即使有城市知识分子参与和帮助的生态农业,也无法使较大范围的农民获利,哪怕迟滞一下农民进城的脚步。

    所以,现在农民的组织问题,实际上是两个,一个是进城农民的组织问题,一个是留在农村的农民的组织问题。由于现在的情势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地步,进城的农民无论从事何种行业,都是城市所不可或缺的,而且进城的农民也不打算离开,他们中相当多的人,已经无法适应农村生活,基本上已经变成城市人了。由于这一部分农民,实际上是农民的主干成员,因此,进城农民的组织问题,要更紧迫些,也就是说,他们更需要自己的组织来代表他们自己,也需要组织来自我约束。

    农民需要组织,无论是传统的宗族、乡社,还是各种形式的宗教团体,或者现代意义上的NGO组织,农村的合作社,只要对农民的生存状况有改善的作用,就都是合理的,但前提是,农民的组织,包括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都应该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而不是政府的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工具,这些组织的充分的合法的发展,才可能真正消除那些令我们某些热心改革者头痛的怀旧情绪。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生学——读书札记

    上个世纪50年代发生在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跟此前的土地改革一样,是中国历史上一场卷入人口最多、影响最深远的政治运动。那一时代的其他运动,即使如“文革”,相当多的农民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投入,而合作化则不同,凡是农民,除了不懂事的孩子,几乎人人有份。可以说,这个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几千年形成的生活方式。

    上个世纪50年代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三大改造运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实际上都是由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合作化运动所拉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改变了整个中国也不过分。

    这场政治运动最初的起因,却源于一个偶然事件,即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启动,标志着中共的工业化规划正式启动,而恰好这年夏天夏粮歉收,城市粮食供应出了一点小的麻烦,以此为契机,中共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即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统一征购和统一销售)。在此之前,尽管农业合作化已经列入中共的“预算”,并为此成立了农村工作部,但在1952年,全国入初级社的农户才占全国总农户数的0.1%,实在算不了什么。显然,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张罗过工业化的党的领导人来说,对“一五”计划这种大规模的工业建设,高度的重视和过分的陌生,往往导致了过分的紧张,因此在粮食和农产品供应问题上,采取了过分的反应。

    统购统销是将农业合作化激化成运动的直接因素,这一点已经有若干经济学背景的学者指出了。不过,在他们看来,统购统销导致合作化的原因是国家和一家一户的农民做交易成本过高,所以才把农民组织起来,纳入计划经济。这种解释显然是出于制度主义经济学理论。

    而在我看来,制度主义的理论应用的前提,必须是在理性人和理性制度的基础上,也就是说,适用于这个理论的制度环境和人,必须是有经济理性的,至少在乎成本和效益。

    而对于中共而言,其政治运作甚至建设工程,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基本上不在他们的考量范围之内,在政治运动中更是如此。在和平时期动辄采用人海战术,大兵团作战,是中共做事的爱好,“要算政治账,不能只算经济账”,已经成为中共各级干部的口头禅或者座右铭。当然,如果这种喜好仅仅限于政治活动倒也罢了,事实是,在中共各级领导人眼里,政治和经济以及其他工作从来是不分的,也可以说所有的工作都是政治,所以成本的概念或者说行政成本的概念,他们是没有的。在统购统销的推行过程中,所谓政府跟一家一户的“交易”,消耗最大的就是基层政权和党团组织的人力,无论其工作多么繁复,也无论在这个过程中人力消耗到了什么地步,只要政策得以推行,任务可以完成,就都天下太平,没有人去斤斤计较人力消耗,甚至这种消耗和人工的付出,还可以作为可供宣传的材料,用来夸耀。

    然而,问题恰在于,即便是耗神费力的动员,统购统销的任务还真有可能完成不了,事情的关键在于当时农村的经济结构,土地改革虽然把农村的宗族和乡社乃至一部分经济互助组织都摧垮了,但遍布城乡的市场网络却还完好无损,这个网络上接城市工商业甚至海外贸易,下连广大的乡村,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而且在近代化过程中实现着某种现代性的转型。由于中共建国以后一段时间战乱消失,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政策,加上土改之后土地占有的平均化,小农生产积极性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市场的恢复乃至繁荣。中共在建国前就存在的国营消费合作社系统,在建国后很长时间内都没有成气候。无疑,这个市场网络是统购统销的天敌,推行统购统销政策,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把它摧毁,为此当时的中国政府,花大力气对私商进行了围追堵截,找各种借口加以严厉取缔。但是,即使取缔了所有的坐商,城乡的市场网络依然摧毁不了,因为,这个市场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自己的,你可以砍掉它的枝叶,却难以挖掉它的根。

    中国的农村,事实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专业人士”,从手艺人到工匠,从商人、经纪人到三姑六婆之类的媒婆、巫婆、神汉,以及医生和教师,他们包办了农村的各种事务,可以满足农民在生活上的各种需求。但是这些人的职业,又都是半个,也就是说,教书先生也罢,巫婆神汉也罢,他们同时也是农民,离不开自家的田地。一个市场上的牙子,在交易的时候他是经纪人,但交易结束了,他又成了农民,市场上经销、运销粮食和农产品的商人,实际上他们中的一大部分,其本业也是农民。这种“半职业”的特点,使得政府想要彻底摧毁农村的市场网络,变得十分困难,这些人在风声紧的时候,就偃旗息鼓,变成了农民,一有机会,就又冒了出来。土地改革摧垮了农村的土地精英,但这些半职业的专业人士却大体完好,某些兼做“专业人士”的地主富农,在土地被分掉之后,他们的“专业”活动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限制,所以,农村的市场网络,至少在统购统销推行之时,依然盘根错节,根深叶茂。

    农村市场网络的根,植在小农个体经济上。正如许多学者已经证明的那样,中国的农村,早在20世纪的30年代,大多数地区商品化程度已经很高了,绝大多数的农产品都是为了出售才生产的。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研究表明,现代城市和交通的发展,使得传统的市场网络也具有了某种现代性,集镇的贸易量增加,每周的“市场时数”增加,坐商与行商成比例增加,以及经济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只有商人现代化了,而农民只作为被动的被剥削者存在,事实上,农民也是这个市场的主导者,他们也在跟着进步。中国的小农非常类似美国的农场主,只是经营规模要小一点而已,这些小农场主,已经习惯了跟市场的连接,无论是参与市场贩运的“半农民”,还是单纯出售农产品的“全农民”,市场活动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出售或者倒卖农产品,是农民的基本谋生途径,只要农产品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就要通过市场来换取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包括实现家庭的财富增值积累。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统一征购,实际上是断了农民的生计,势必会引起农民越来越激烈的反抗。事实上,下决心推行这一政策的人知道,这样严重损害农民的举措,必然会引起农民的不满乃至反抗,毛泽东甚至说农民会因此“打扁担”。事实上,统购统销的推行,阻力相当大,尽管土改刚过,原有的农村自治组织已经被摧毁,农民对来自上面的暴力记忆犹新,不可能马上出现有组织的反抗,但绝大多数人不情愿、不满意是肯定的。据当时新华社的内参反映,相当多的地方都出现了农民因此而自杀的现象。由于农民普遍而强烈的抵触情绪,所有的开会、宣传、鼓动,党团员带头,以及分化瓦解、孤立部分等等动员方式,都不太灵光,大多数地方,为完成任务,只能依靠派民兵挨家挨户去搜(这个过程伴随着各种形式的暴力胁迫),一搜就连种子口粮都搜走了,为了防止农民饿死,又必须返销,返销的粮食注定比征购的价钱高,这样一来,农民的不满情绪就更大,阻力也就更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想出更多的办法来抵抗征购。事实上,在1954年,已经出现农民瞒产、软磨硬抗、收买干部以及威胁来年不种地等反抗现象。

    为了完成征购乃至围堵私商的任务,为了瓦解和镇压农民的抵抗,政府只能动员更多的人力,但是政府工作人员毕竟有限,所需的人力大多数还是来自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依靠村干部、党团员和民兵,然而这些不吃皇粮的人,其生活基础依然是农村的个体小农经济,国家统一强行征购造成的农村生活的凋敝,他们迟早会有所感觉,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征购在基层的动员力度就可能下降。一方面是征购动员力度的下降,一方面是农民抵抗力度的增强,结果很可能是统购统销政策的流产。

    解决之道有两条,一条是放弃统一征购政策,回归市场。一条是釜底抽薪,立即实行农业合作化,而且是高层次的合作化,把个体农民变成集体农民,全部生产资料和部分的生活资料归公,将农业生产纳入国家计划体系,同时将农民的生产生活集体化、军事化。换言之,就是让农民手里不再有属于自己的剩余产品,这样交易也就无法进行了,市场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显然,就当时的中国而言,走第一条路的可能性是没有的。

    正因为如此,1953年之前十分谨慎的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在统购统销推行之后,猛然之间以突飞猛进的速度进行,在两年多(对于80%左右的农户而言,仅仅是一年工夫)的时间里,全国除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90%以上的农户,被组织进合作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从单干直接跃进到了土地和全部生产资料充公的高级社,根本没有经过所谓的互助组、初级社的过渡。以如此高的速度推行一种涉及千百万农户生活方式改变的“变革”,即使这种变革原本对农民有利,也会在推行中变了味,更何况这种实质是剥夺农民的根本改变,于情于理,都是农民所不情愿的。当然,对于中国的党和政府而言,是相当有利的,他们只是把原先用在统购统销上的动员和强制,加大一点强度,转而用在合作化运动上,从而可以指望实行一劳永逸。

    当然,农村的市场并没有完全消失,即使在控制最严的时代,在严刑峻法之下,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黑市交易也没有绝迹,农副产品的市场,更是以顽强的生命力,为自己争得了合法和半合法的地位。但是,合作化之后的农民,毕竟已经变成了“国家农民”,而且是剩余和自由几乎都没有的“国家农民”。保障城市供给和工业化建设的农产品统一征购,从形式上看似乎没有了问题。但是,由于农业合作化导致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使得国家最有活力的经济成分被窒息,仅仅依赖农业的微薄剩余,显然不足以支撑工业化,只是农民却因此被限制在半饥饿的状态。不过,在政社合一高度组织化的农村结构里,极度有限的剩余资源只能掌握在政府手里,农民中只有沾“组织”边的人才会获得好处,农村干部自然会牢牢地依附在“组织”上,合作化前那种动员力消退的担忧,也就基本上不存在了。

    [参考资料]

    高化民:    《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乡下人的革命性

    在中国谈论乡下人的革命性,显然有废话的嫌疑,谁不知道中国革命就是乡下人的专利。工人阶级在俄国人撑腰下充了几天革命的领导,后来实在领导不下去了,只好待在城里看热闹。

    原因很简单,当年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产业工人,其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都比农民好,而当年的革命是造反,杀头的买卖,只有活不下去的人才乐意干。晚清以来搞现代化搞得城乡进入了二元轨道,城市虽然不见得兴旺,农村倒是一天比一天惨,那些惨到极点的穷乡僻壤才闹革命闹得凶(即今天的老区是也)。

    这种越穷越革命的道理,细究起来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苏维埃时期中国西北都穷,为什么就陕北闹了革命?跟江西比西北更穷,为什么江西革命闹得更凶?无数历史和现实的事实告诉我们,农民显然比城里人更能忍受苦难和不公,被逼无奈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告状、逃亡、等死和造反,事实证明,选择前三者的似乎要更多一点,造反都难,更何况革命。看了黄树民先生的《林村的故事》,我最想说的话题,就是农民的革命性。由于历次政治运动都被说成是一场革命,所以,在这里,运动就等于革命。

    实际上,在我看来,正经八百的农民基本上没什么革命性,更多的是忍耐和起哄,做稳了奴隶,就一忍百忍,比唐朝的张公艺本事还大;求做奴隶而不得,就跟着起哄,比19世纪巴黎的无套裤汉还暴民。在革命时期,起哄也可以被说成“革命的跟进性”,跟进得越踊跃,革命的声势也就越大,革命带来了破坏,但也带来了狂欢,只要不革到自家头上。

    王学泰先生是研究游民文化的专家,在他看来,农民里想造反的不多,造反的大多是脱离了土地的游民,他们没有土地,宗族的牵挂,也没有乡土道德的羁绊,闹将起来,运气好的话,失去的只有锁链,而得到的是整个世界。所以,即使是现代的农民革命,也绝对离不开游民。有些人总是批评共产党在搞土改的时候依靠流氓无产者,更早一些,当年大革命时的湖南农民运动,那些“踏烂皮鞋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丝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革命先锋(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原本),在农民协会里“称王”,因而被人讥为“痞子运动”。其实将这些人搅进来也非共产党人的本意。我曾经跟当年参加土改工作队的老人谈过,他们说,在运动之初,他们对那些乡村的二流子也很反感,专找村里正经八百的贫雇农做积极分子,扶植这些人领导运动,然而,这些人大半木讷老实,脑筋不灵,什么事都说不清道不白的,而且往往不够勇敢,指望他们斗地主、分田地,形成一种革命的气氛,似乎是连门也没有。而那些明白事理、有文化的,此时又大半是革命对象,所以没有办法,只好请这些“革命先锋”出山,这些人一冲二杀,大家跟上去,土改也就轰轰烈烈了。

    也许有人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带有如此强烈的清教道德主义色彩的革命,会允许毫无操守可言的流氓无产者厕身其间,而且占据中心地位?部分原因就是农民的革命性太差,而革命的既定目标又得实现,所以即使是那些怀有一腔理想主义道德情怀的革命知识分子,也不得不和那些“勇敢分子”相结合。不过一旦这种结合实现了,那么所有这些“勇敢分子”过去的劣迹和不道德都在革命的需求面前被忽略了,一“革”遮百丑,不仅遮百丑,而且他们对革命的积极和忠诚被说成是一种新的道德、或者说更高道德的禀赋,相对于这种更高的道德,过去不为人齿的德行自然化为小节了。

    正因为如此,林村那两位给日本人和国民党都效过力,专门替人卖壮丁的吴良、吴明兄弟才会摇身一变,从下三滥变为村里的人上人。而当革命后第一代精英需要被牺牲的时候,又会有新的“勇敢分子”站出来,无论他们的行为有多么不堪,依然会得到认可。    《林村的故事》里,“四清”运动中那个连妻儿都可以抛弃的透顶无赖林山(这在农村一般被视为最不道德的行为),居然恩将仇报地把将自己妻儿养大的族兄诬为漏网地主,但是这种被村人公认的“没天理,丧天良”之举,居然得到四清工作队的支持,结果是好人反遭恶报,被斗得半死。在这里,并没有人认可忘恩负义或者恩将仇报,工作队鼓励的只是革命的积极性,既然革命需要找出漏网的地主,那么,只要合乎这个大目标,日常的道德也就只好让路了。

    不过,虽然不断地有“勇敢分子”掺和进来,但是革命并没有因此而变成梁山好汉们的“替天行道”,进了革命队伍的游民,无论如何都要收敛自己的积习,除非你战功赫赫,升到了某种特别高的位置上。在革命大家庭里,不仅共产主义道德要讲,而且讲得颇有清教徒的味道,从某种程度上讲,“勇敢分子”也是被利用的角色,一旦革命的气氛已成,农民都跟进了,如果老三老四还是恶习不改,有损党的形象,那么他们也是会被抛弃的,只是抛弃他们的时候手法比对阶级敌人要温柔多了。我小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已经失势的土改积极分子,老农民党员,天天挎着个脏兮兮的几乎看不清颜色的书包到处走,周围几个村庄,只要谁家请客,准有他在座,号称是“请客不请我,这事犯啰嗦,多我一双筷,我能吃多少”。真要是不请他,他还真的就给你捣乱,重则找借口反映你的“情况”,轻则上门撒泼耍赖。如此坚持继续革命十几年,虽然已经失势多年,却从没有人把他怎么样过。

    好在农民虽然缺乏革命性,但并不缺少革命的跟进性,尤其当一个新世界被昭示给他们的时候,许多的承诺自然会带来许多的希冀,特别是革命的清教色彩,在革命的凯歌行进时期,毕竟还在弥漫,至少在中下层的干部中间还被视为美德,被革命请出山的“勇敢分子”如果不收敛自己的行为,换一副面孔混迹革命,那么在革命已经发动起来以后,往往会被淘汰,被比较干净的年轻人取代,革命的纯洁因而得以保持;关键是解放以来,运动往往伴随着革命的狂欢,至少对年轻人有着不可抵御的吸引力。所以,在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尽管不乏疑惑甚至不满,农民还是在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中跟进,以热情和积极换取那据说在不远的未来就能实现的承诺。

    虽然在大跃进到来的时候,美好的承诺变成了连年的饥饿,从此,农民对粮食的渴望使得革命的跟进性懈怠了许多,但是,只要革命在继续,运动在继续,大家也还是跟着,虽然热情已经大不如前了。再加上多年对农村准军事化的改造,老的游民锐气已消,新的游民又无从产生,结果是在农村,革命自大跃进已经不可避免地走上了下降路线。

    大饥馑刚刚过去就发动的“四清”运动,实际上是一场专门针对农村和农民,甚至像给过去的失败找替罪羊,给农民一个说法的一场“革命”。领导“四清”运动的国家主席,就像当年领导解放区土改一样,抛开原有农村基层组织,派工作队进入农村直接访贫问苦发动群众,一时间,解放以来共产党一手扶植起来的乡村精英几乎全部成了斗争对象。斗垮了干部,然后再重新划地主,将“漏网的阶级敌人”揪出来,实现农民的二次解放。但是农民对这二次解放,其热情比之第一次解放可谓天壤之别,连“勇敢分子”比之从前也有猫虎之别,我们前面提到的林村的那位背信弃义的林山,虽然无耻的程度不减当年,但冲劲与狠劲比吴家兄弟可差远了。接下来,国家主席和他热情的夫人发现他们原来错会了意,运动其实就是要革他们的命,找替罪羊的话,也要找个个大的。于是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

    对于“文革”,乡下和城里感觉大不一样,城里锣鼓喧天的时候,乡下很可能鸡犬不惊,连农村的红卫兵都嫌乡下闹得不起劲,纷纷进城去做革命的马后卒。这回革命先锋轮到了学生,而学生再狠也狠不过当年做过流氓的前辈,后来经前辈的点拨,也狠了起来,但那是在城里。当然,某些偏僻山区也发生过将出身不好的人全杀掉的惨剧,但毕竟是零星的个案,就整体而言,“文革”中大的波澜都发生在城市,而且是大城市。农村里不是没有“阶级斗争”,只是任谁家里都没了油水,一次次斗那些死老虎,无论如何也提不起精神,没有土地不说,连浮财也没有半分。任凭上面怎么号召,斗人和被斗的农民似乎已经被整疲了,反正怎么革命,怎么跟革命,只要不跳出龙门,都混不饱肚子。

    所以,后来人们回忆“文革”,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感觉是大不一样的,就像《林村的故事》里叶书记讲的那样,乡下对“文革”根本没那种惊心动魄的感受,只是由于流传的铺天盖地都是城里人有关“文革”的故事,后来和外面的人才以为当时全国都一样的疯狂,其实,乡下只抽了几下筋而已。

    不仅如此,就那个时代而言,乡下似乎还因为“文革”的缘故感觉到了某种优势。作为具有反智主义倾向的运动,农村贫下中农的地位被提到了仅次于解放军的高度,其荣耀感总可以有一说;“文革”中农村的教育发展得虽然有点像大跃进,但毕竟使农民的孩子有了空前绝后的入学率。赤脚医生虽说水平不高,但毕竟让农民有了医药;更重要的是,经过一场场运动,农村的干部们大多噤若寒蝉,像《林村的故事》里讲的那样,连吃饭都不敢比别人多吃一口的虽然也不多,但作威作福的毕竟少多了。

    前段时间,某位海归学人写高家村的故事,由于说了几句“文革”时期高家村还不错之类的话,曾经引来一片讨伐声,依我看,这主要是因为城乡感觉的差异造成的误会,闹不起来,破坏就少,那点实惠的事情就都露在外面了。当然,乡下的“文化大革命”感觉不那么惨,并不意味着当时的乡下就不惨,恰恰相反,是因为那里惨透了,连二两油都榨不出来,所以才闹得不凶。当时农村几乎所有人(包括一些老实巴交的干部)都半饥半饱地捱日子,穷一点的地方,吃盐都要靠老太太的鸡屁股银行,就这样还要学大寨,脸朝黄土背朝天(就算磨洋工也得在日头底下晒着),自带干粮无偿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可能给后人造了些福,但在当时确是地道的苛政)。革命的热火劲过去了,革命的先锋没用了,城里安置不下那么多学生了,就将他们统统打发到乡下,说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其实还不是跟农民争饭吃。

    说到底,像“文革”这种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想要动起来必须具备起码的物质条件,当年义和团起来的时候还有人供应大饼呢,而“文革”时期的农村,连大饼都没有,所以红卫兵在农村也就闹不起来,只好进城。

    其实革命对于农村的最大贡献,就在于营造了一种特别的社会生活氛围,越是接近农村的权力结构,这种氛围就越是浓烈,这是一种如《林村的故事》所讲述的村人相互仇视和防嫌的氛围。并没有哪个领袖喜欢这种氛围,然而没有这种氛围,革命就无法顺利进行。在这种氛围里,亲情、乡谊和乡里道义被一次次碾碎,日常伦理被践踏。人分左中右,等于三六九等,那些被定为高成分的人,永久地被打入另册,只要有一点运动或者革命的压力,周围的人就会自觉地以攻击他们来证明自己的立场。人们相互的告讦从针对另册人物始,很快就传染开来,化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运动的主导者,无一例外地会将这种告讦视为“革命性”,如果这算是革命性的话,农民的革命性是在不断地增强的。没有运动,大家还可以相安无事,然而一进入运动状态,人人就立马变了模样。在《林村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一个出身不好的人,会由于一首诗而被告发,一个农民怎样因为说错了一句话而进了监狱。村里的权力斗争,可以你死我活,无所不用其极,有巫术暗算,也有致人死命的伤害,因此而丧命的人,只因为出身不好,就死了白死,没人过问。像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的农村,没有丝毫的地域特殊性,在任何地方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出一堆。运动,就意味着人整人。问题是,在经过多次的运动以后,即使不再有运动了,氛围也会流传下来,继续毒害着人们的生活。

    经过那个时候的人都知道,“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之初,全国绝大多数农民怀着对大包干的热情,争先恐后地告别上个时代,在很短的时间内,曾经人手N套的《毛泽东选集》和小红书,以及每人一把都不止的毛泽东像章,迅速地从人们视线里消失了,后来居然进了古玩市场,成为人们收藏的“文物”。

    然而,曾几何时,告别毛泽东时代的人们开始怀旧了。像《林村的故事》里那个将海外来的黄教授当成毛泽东派来的救苦人的老妇人固然不多,但怀念毛泽东的农民却并不在少数,甚至希望再来一次“文革”的人也大有人在。尽管革命也许有鸦片一样的成瘾性,但我相信绝大多数渴望“革命”的人,并不是真的想要回到过去,只是对现实不满乃至愤怒罢了。

    耕者有其田,就会天塌地陷吗?

    网上盛传的新的土地改革,也许快要成为事实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可望获得有条件的流转权。这意味着农民对所耕作的土地,终于有了不仅仅限于生产上的支配权。这种权利,很有点类似于清朝江南地区获得永佃权的那种田面权,即田底权,土地所有权是地主的,但田面权,即土地的永久经营权,却属于经营者,可以出让或者典押。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中国农民终于在耕者有其田的道路上,在物权的意义上前进了一小步,可喜可贺。

    自打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在革命时期响遏行云的“耕者有其田”,即分给农民土地的主张,在很长时间内都是禁区。很多大牌学者都极力反对给农民土地,在他们看来,只要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就会把它随意卖掉,随之就会造成土地兼并、农民失去土地变成流民的巨大社会问题,土地只能公有,由政府看着,才会避免悲剧的出现。好像农民都是傻子,对自家的东西很不在意,非得这些学者和政府来操心不可。

    然而在现实中,法律上标明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往往都是通过地方政府之手,贱价卖给了开发商,或者自己强占,造成了一拨又一拨失去土地的农民上访者。

    这些学者的担忧(如果真的是担忧的话)并不新鲜。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农民刚刚分完土地,就有人出来这样讲了。说是土地分了之后,农村中出现两极分化,富的富,穷的穷,贫下中农又有人卖地。山西省还特意做了调查,根据这个调查,说是农民出卖土地的情况很严重。一时间,土地兼并、农民卖地的舆论甚嚣尘上。

    我就奇怪了,其实那个时候(1953年底到1954年),农民刚刚分到土地,早一点的种了两三年,晚一点的一年都没种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出现两极分化了呢?农业生产的周期都是以年来计算的,就算发家致富超快,也没有可能在两三年内从一个大体平均的水平上,突飞猛进变成地主的。况且,古代社会土地兼并,往往不是官僚置产,就是豪强抢夺,这两个条件,在上世纪50年代初根本就不存在,兼并和两极分化从何说起呢?

    其实,在某些人鼓噪两极分化的当口,从上面已经传出来农村集体化的口风,在这种很有来头的风传之下,很多地方的农民是想卖地,但地价低得一塌糊涂,而且有行无市。当时的新华社内参,就反映了这个情况。如果说有卖地潮的话,也是上面极力要想推行的集体化的政策催出来的。

    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大规模的农民失去土地形成流民,固然有土地兼并的因素,但更多的往往是政府政策的严重失误,越来越过分的横征暴敛,或者是因为大规模持续很久的天灾;即便是土地兼并,出于农民之间的买卖(所谓土地主买地)也微乎其微,真正的兼并往往来自官失去土地的农民上访者。

    这些学者的担忧(如果真的是担忧的话)并不新鲜。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农民刚刚分完土地,就有人出来这样讲了。说是土地分了之后,农村中出现两极分化,富的富,穷的穷,贫下中农又有人卖地。山西省还特意做了调查,根据这个调查,说是农民出卖土地的情况很严重。一时间,土地兼并、农民卖地的舆论甚嚣尘上。

    我就奇怪了,其实那个时候(1953年底到1954年),农民刚刚分到土地,早一点的种了两三年,晚一点的一年都没种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出现两极分化了呢?农业生产的周期都是以年来计算的,就算发家致富超快,也没有可能在两三年内从一个大体平均的水平上,突飞猛进变成地主的。况且,古代社会土地兼并,往往不是官僚置产,就是豪强抢夺,这两个条件,在上世纪50年代初根本就不存在,兼并和两极分化从何说起呢?

    其实,在某些人鼓噪两极分化的当口,从上面已经传出来农村集体化的口风,在这种很有来头的风传之下,很多地方的农民是想卖地,但地价低得一塌糊涂,而且有行无市。当时的新华社内参,就反映了这个情况。如果说有卖地潮的话,也是上面极力要想推行的集体化的政策催出来的。

    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大规模的农民失去土地形成流民,固然有土地兼并的因素,但更多的往往是政府政策的严重失误,越来越过分的横征暴敛,或者是因为大规模持续很久的天灾;即便是土地兼并,出于农民之间的买卖(所谓土地主买地)也微乎其微,真正的兼并往往来自官僚集团。东汉末年的农民起义,是跟兼并相关度最大的一次,而兼并的主体,无一不是门阀和豪强,即变相世袭的中央官僚和地方官僚,他们凭借的恰恰是来自政府的权力,也可以说是东汉王朝对门阀和豪强的放任和姑息,才演变成这个局面的。

    同时,失地不等于失业,只要社会上存在农业的替代产业,也就是说有发达的工商业存在,即使在古代社会,大规模的农民失地,也不一定会形成大规模的农民造反。北宋和南宋,在政府过于庞大、冗官冗吏成害的情况下,租税比前朝高七八倍,农民的负担很重,失地农民也很多,但由于工商业发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危机,即使有农民造反,也始终未能危及政权。中国农民的确眷恋土地,但绝非到了某些人强调的那样,根本不能离开。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工商业,以及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家和工人,其实多半都有农民的血液。在土改过后尚未集体化的短暂时间里,也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卖地是为了改行从事工商业的。美国学者施坚雅的市场网络理论,证实了1949年之前的中国农村实际上存在着由城及乡的市场网络,在这个网络的底端,大量乡镇的坐商、牙子、手艺人,其实都有半个农民的身份,只要条件成熟,他们就可以卖掉自己的土地,进入城市。事实上,在大规模集体化之前,这种城乡人身份的转换是经常发生的。将农民强制固定在土地上,是与剥夺他们对土地的控制权相配套的国家策略。恰是这种策略及其后遗症,才是今天农民和农村问题的症结所在。

    当年土地改革,国家是立了一个《土地改革法》的,每户农民分到的土地包括房产,都有国家发给的土地证,上面明确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依法分给”的字样。集体化一来,没见到国家再立一个相应的法,只说是农民自愿把土地交出来了,但依据何在?现在的研究已经证明,当初的集体化,农民即便是在高压之下,还是表现了相当强烈的抵抗,即使不公开表示,风靡全国的宰杀牲畜现象也说明了一切。原来是个体农民,一夜之间,不仅土地归大堆,而且牲口(包括猪)、大车大农具都归集体,农民会乐意?现在给农民地权,说到底,不过是把本来就是农民的,还给农民而已。

    给农民留条交易的管道

    近年来,媒体上有关进城农民跟城市执法者冲突的报道多了起来,在城管和公安打砸驱赶摆摊农民景象之外,添了一点这些执法者被聚众群殴的意外画面。

    中国的民生问题,古往今来,核心就是城乡问题。虽然城里人和乡下人互相看不起,但从来都只能互相依存,谁离了谁,生计都会有麻烦。其中,城乡之间的交易,又是城乡问题的重中之重。从乡下人的角度来看,跟城里人交易,才是他们赚钱的主要渠道,而城里工商业的发达,也有赖于乡村的商业和交易网络,传统社会的城市没有上下水系统,甚至城市的粪便处理,也可以纳入这个交易网络,乡下人进城花非常少的钱买粪肥田,而城里得到了清洁。这个由城到乡的网络,已经存在于中国上千年了。美国学者施坚雅,恰是从市场网络的角度来理解和考察中国的,这个独特的视角,已经得到了学界普遍的认同。

    这样的网络和管道,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被破坏了,实际上并未被完全消灭,即使在管制最严的时候,也存在着或明或暗的“自由市场”和总也查不干净的“投机倒把”。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总是强调农村改革的成功,但市场改革的最大获利者却是城市,金钱以从未有过的强劲势头,向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集中,这样一来,农村人要想获利或者说生存,只能更加依赖跟城里人的交易。进城打工是一种交易的形式或者管道,进城摆摊(包括收废品、修车、修鞋等)也是一种交易的形式和管道。

    显然目前管理者对第一条管道的认可程度,远远超过第二条。这是由于现在城市对乡村的依存,主要体现在农村为城市提供廉价劳动力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无组织而且源源不断地进城打工的农民,恰是城市吸引外部资本的有利条件。当城市的发展主要依赖外部资金的时候,它就不再在乎跟农民直接交易所得到的那点利益,第二条管道则更加被忽视;而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讲,进城打工的农民对市容和秩序造成的损害,显然要小于进城摊贩,而市容和秩序,不仅是城市吸引外来资金的一种因素,而且对于那些格外看重脸面的管理者来说,往往是一件关系尊严的大事情(跟建城市广场和办公楼有密切关系)。

    这样一来,那些进城摆摊的农民就倒霉了,无论何时何地,被驱赶甚至被打砸成了他们无法摆脱的宿命。即使那些比较仁慈或者贪恋农民交易利益的城市,也往往不尊重市场交易的“自生自发秩序”,非要强行加以干预,借助行政手段将农民强行赶进政府指定的场所,实际上是极大地恶化了进城摆摊农民的生存环境,或者将本来有固定场所交易的农民,逼成了“游击队”。

    无疑,农民不可能放弃这种跟城里人直接交易的管道。尽管摊贩的交易在城市经济中未必占多少份额,但对于从事这个行当的农民来说,却是他们生存或者发展的最佳甚至是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什么多少人三轮车被没收一次就再买一辆、再没收一次还买一辆的缘故。如果实在被逼急了,那他们只好“暴力抗法”了。即使这些暴力事件在个别地方可能有黑社会势力的参与,也是由于摊贩们为自救寻求政府外势力保护所致,但到了这一步,也是政府的失职。

    中国的农民是世界上生存能力最强的人群,解决所谓的三农问题,与其给他们从外部输血,减免税收,倒不如疏通他们与城市交易的管道,如果不能疏通,至少多留条管道给他们,让他们有机会与城里人交易,在他们自发形成的市场上,多一点服务,少一点限制,也不要把为他们提供卫生、检疫、法律等诸方面的服务,变成管、卡、压的勒索。当我们还没有决心打破城乡二元壁垒、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的时候,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念在中央号召搞新农村建设的份上,要仁慈一点,给农民一点机会,至少,在农民自己找到机会的时候,不要为了城市的脸面,急于扼杀之。

    历史无数次证明,中国农民其实不需要恩赐,只要给他们机会(仅仅是一种跟城里人相当的机会),他们是可以改善自己的地位的,而且通过自己状况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整个国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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