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光·微芒-静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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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似水流年,各自安好

    弥凉暮月

    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

    斑斓如画的少女时光,每每翻书,读到诸如“有多么入骨的恨,便有多么浓烈的爱”这样的句子,沈景凉总是会拍手附和,啊呀,此话真正不假。

    爱与恨,从未泾渭分明,而是纠缠不休。

    这样的道理,十六岁的沈景凉已经懂得,并深为自己的这点通透而自得。但经年之后,她不得不开始怀疑,世事是否总有例外?

    因为,曾经,她是那样撕心裂肺地爱恋着一个人,但现在,她却并不恨他。

    一

    2011年的最后一个夜晚,窗外的爆竹声热闹得令孤单的人难以忍受,可以想象,厚重的法兰绒窗帘的另一边,必定是个火树银花的世界。沈景凉将快要冷却的热水袋抱得更紧一些,调整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窝在沙发里耐心地等待跨年演唱会里她喜欢的女歌手出场。

    后来,恍然惊醒的时候,听见电视机里女歌手唱:“在你我之间,有一缕思念,是魂绕梦牵……”嗓音颤到令沈景凉手抖。原来,所有美好的事物,终都抵不过“时过境迁”四个字,比如,一把天籁般的空灵嗓音。

    沈景凉忍不住去摸上衣口袋里的烟盒,最后一包骆驼香烟,已经一根不剩,这令沈景凉有点莫名烦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养成了听女歌手的歌必须抽骆驼牌香烟的坏习惯。

    出了小区,左拐,613步,是24小时便利店。第519步,走在沈景凉前面的胭脂突然停了下来。胭脂是沈景凉的导盲犬。

    胭脂的反应有些反常,喉咙里的呜咽声并不像是警告,更像是惊疑不定。沈景凉俯身安抚胭脂,抚在胭脂头上的右手,在那声她以为早已陌生,现在听来却还是熟悉得让人发慌的呼唤声响起后,像被强冷空气彻底凝固,动不得分毫。

    “景凉?沈景凉。”男人的嗓音一如既往地干净、清澈,一如当年他黑白分明的瞳人。

    沈景凉吐出长长的一口气,缓缓立起身,朝着声音的方向微笑。

    终于,他还是回来了,在她逃离他的世界六年后。

    “杜衡。”她平静地叫出他的名字,微微歪着头,嘴角带着一点故作潇洒的坏笑,这种条件反射似的举动让她有些恍惚,仿佛时光一下子倒流回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仿佛她还是那个有点任性、有点不服输的沈景凉。但是,沈景凉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六年前,她可以轻易捕捉到他眉梢眼角处的任何一丝细微变化,现在她连他此刻脸上是惊、是怒还是尴尬,都不得而知。

    冬夜刺骨的冷风将沈景凉齐肩的短发吹得纷乱,打在羽绒服的领子上“啪啪”地响。她屏着气,等他的反应,良久,才听见他在呼啸的风声里说:“景凉,我们去喝一杯。”那语气,听起来若无其事,就好像他们只是两个久别重逢的普通朋友。

    “好。”她答,却站着不动,“如果杜先生方便的话,请到我家喝一杯。”她被自己客气到矫情的话吓了一跳,六年前那个直言不讳、心口如一的沈景凉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学会了虚与委蛇?也许是从他说那句“景凉,我们去喝一杯”的时候,无论如何,是他先开始的,她只是做得更变本加厉一点而已。

    开放式的一居室,打开门便可一览无余,她听到他跟在她身后进门,最终立在玄关处不再有任何动作。

    沈景凉丢下他,径自去迷你吧台寻找红酒和矮脚大肚杯,刚触到吧台的边角,就听到他从身后追过来,急切地说:“小心,我来。”随后便是“叮”的一声轻响,大约是他忙乱里碰到了她放在玄关边水培风信子的玻璃器皿。

    “没人会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栽跟头,所谓目盲心更明,杜衡,你最该担心的其实是你自己。”她拿着玻璃杯回头笑。玩笑开得滴水不漏,又咄咄逼人,这才是她沈景凉一惯的风格。

    只不过她以为这本领早在六年前她绝然离他而去时,便已一命呜呼,不曾想只是悄悄蛰伏,如今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立刻死灰复燃。这样不受大脑控制的自己让沈景凉很是恼火。

    令她没想到的却是杜衡的反应,面对她的挑衅,他只是立在原地保持静默。

    如果是六年前会怎样?

    六年前的杜衡起码会回她一句:“沈景凉,你以为故意‘卖悲情’便可以博得旁人的同情?”那时的杜衡从不懂什么叫好言慰藉,他只会将事实无情地剥露在你面前,然后让你自己选择何去何从。那样的杜衡,直接得像热带的阳光,刺目却又让人忍不住喜欢。

    瞧,一切都会变,包括杜衡,只有她沈景凉一个人活在六年前的世界里,迟迟不肯醒悟。

    是时候跟过去告别,沈景凉放开一直紧紧抱在手里的那瓶干邑。

    二

    沈景凉在酒液入杯的轻响里回神,便闻到那种干邑特有的香醇,她贪婪地吸了吸鼻子,仿佛正在渐渐蒸腾、消逝的并不是酒香,而是她小心翼翼藏匿在遥远时光里的爱情。

    “很不错的白兰地。”男子认真地品评,仿佛今夜他只是专为这杯酒而来。

    她盘膝坐在地板上,隔着茶几,对着男人所在的沙发方向笑一笑,提醒他:“这是当年你送我的那瓶干邑。”她以为,他至少应该还记得当年送她这瓶酒时他说过的话。他说,如果非要用一样东西来媲美爱情,那么只有经过二次蒸馏的纯正干邑。

    但显然,现在他连这瓶酒都不记得了。

    “这样。”他答得不知所谓。

    因了某种极端失落情绪的侵袭,她将手里的杯子伸到他面前执拗地说:“请为我加雪碧和冰。”

    对面的人愣了一下,接过杯子,一边依言而行,一边漠然说:“法国干邑,铜制蒸馏器双重蒸馏,橡木桶中密封酿制2年以上才得以成品。加冰?加雪碧?两秒不到立刻被你打回原形。沈景凉,原来你一向这么暴殄天物!”

    她抱着抱枕,一声不响地静静听他说话,一开始,她觉察出他轻不可闻的笑声里的讽刺,到最后,竟然听出了一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沈景凉猛然发现,她其实并不了解面前这个叫杜衡的男人,就好像她不能理解,六年后的今天,他飘洋过海从地球的另一端奔赴而来,在天寒地冻的冬日街头拦住她,只是为了跟她讨论什么干邑饮用方法。

    没有人会如此无聊。何况要找到当年切断与周围人一切联系的她,其实并不太容易。

    但是,事实上,沈景凉很感激他没有直接问:“当年,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因为,如果他真那样问她,她势必会接一句:“那么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即将要和别人结婚?”

    多尴尬。

    时至今日,她仍不想与他扯破脸皮。所以,避重就轻地讨论杯中酒,其实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很多年前我也信奉干邑纯饮才是最佳,但是,后来发现,其实口感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未必最纯正的就是你最应该爱的。”她晃一晃手里的杯子说,“有一种人专爱残缺美,还有一种人热衷见异思迁,我想,我大概两种都是。”

    “所以,你的立场是,一切都是会改变的?”

    “是。”

    “包括爱情?”

    “当然。有时候,那些看似美好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个无可救药的错误。”沈景凉呷一口酒,涩得忍不住闭眼,一直不愿直面的问题,还是来了。

    “那么,”长达三秒的停顿后,男人的声音再次冷冰冰不带任何感情地响在那个四十平米不到的空间里,“沈景凉和杜衡的相遇呢?”

    沈景凉和杜衡。

    沈景凉有些讶异于他这种怪异的表达方式,但并未过多地在意,只是对着虚空里笑起来,不假思索地答:“其实,还不赖。”她从来不否定她对他的感觉,即便事情已经发展到如今的地步。

    三

    2005年,十八岁的沈景凉遭遇了人生中最冗长的一段噩梦,父亲学了陈世美,备受打击的母亲从十五层的高楼上一跃而下,高考失利,被查出脑中长了肿瘤,厄运接踵而至。如果非要说一件值得庆幸的事,那便是,这一年的冬天,她遇见了二十七岁的杜衡。

    “良性肿瘤,不会危及性命。”当这几个字从主治医生的口中说出来时,沈景凉并没有太大的触动,她转身去了住院楼的天台。

    冬日雪后的清晨,即便是在高高的天台上,也只能看到两种事物:洁白的雪、血色的朝阳。然而,就是这样单调又乏味的风景,沈景凉也看得津津有味,她坐在天台的边缘,将双腿荡在楼外的半空中,认真地凝视远方,以一种不悲亦不喜的神情。

    不会死,却以失明为代价。这种事,实在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但也没有什么悲伤的理由。活着,总是好的。

    沈景凉在天台边快要坐成了一尊雕塑,楼顶的风将她吹醒,慢慢挪动冻僵的双腿企图返回病房时,听见身后有人说:“在上面坐了这么久,却只有我一个看客。有没有想过,如果就这样跳下去,其实很不值?”清冽的男中音,就像这冬日的积雪一般无二。

    沈景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误以为她要轻生。也许就是在那一瞬间,沈景凉又重新找回了一点人生的乐趣,比如,戏弄身后这个外冷内热又自以为是的家伙。

    慢慢转动僵硬的脖子回过头来时,沈景凉下意识地抬起右手遮了一下眼睛,毫不夸张地说,她被眼前的这个男人闪了眼睛。他穿着雪白的医生袍,站在那里,高而瘦,令她想到芝兰玉树。只能看到他没有被医用口罩遮住的上半张脸,可这半张脸已俊美得不可思议,深邃如潭的眼睛,英气飞扬的眉。冬日暖洋洋的阳光笼罩着他的全身,淡淡的金色光斑仿佛蝴蝶,停栖在他乌黑的碎发上。

    沈景凉不仅有点目眩,就连耳朵里都是微微的嗡鸣声,回神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吹一声口哨:“那么医生你告诉我,生有何欢?”她望着他,微扬着下巴,一脸挑衅权威的样子。

    “至少可以在看见像医生我这样的帅哥时吹一声口哨。”他的眉目一本正经。

    “哈哈,那医生你救人救到底,让我看看帅哥的全貌怎样?”沈景凉开怀大笑,这是她这一年来第一次听见自己的笑声,老实说,她开始有点喜欢眼前的这个人。

    年少轻狂的笑声里,沈景凉跳下天台边缘,紧走了几步,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停下,像猫一样眯紧了一双细长的眼睛去看他胸前别着的名牌。她一字一字地读:“神经外科,杜衡。”他便拉下口罩,对着她笑,任由她将脸贴近他的面孔看个够,那样子仿佛在说,真金不怕火炼。

    她就有些忍不住想揶揄他:“杜衡?这也算是名字吗?看来你一定很不讨父母喜欢,哪有父母随便捡个中药名当小孩名字的。”

    “这样很不公平,”他拉上口罩,只留一双清亮的眼睛笑望着她说,“在讨论我的名字之前,你是不是也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

    后来,沈景凉回想起来,他的搭讪方式不知道有多蹩脚与糟糕,但那时的她一点都没有察觉,谁叫他有一双沉静如水的眼睛,仿佛无论什么投进去都激不起一丝波澜,她便忍不住想知道自己会不会是那个能牵起他眸中涟漪的例外。

    “景凉,沈景凉。”她退后一步,满脸戒备地双手抱着胸,等着接他的招。

    却没想到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扫她一眼,问了一句:“景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

    这样的“还击”方式让沈景凉有点措手不及,他说的那些“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都与她无关,是不是正因为她的名字?这样想着的时候,便猛然觉悟,也许装可怜对他会更有效,毕竟他跟她以前接触的那些问题青年有太多的不同。于是下一秒她便换了一副无限哀伤的表情,文艺兮兮地说:“没人愿意将心放在我身上,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是如此,所以,你看,快乐从来与我绝缘。不是良辰美景的景良,是风景凉薄的景凉。”

    她无辜地眨着眼等他的慰藉,他却“扑哧”一声形象全无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无情揭露:“沈景凉你的戏一点都不精彩。不过,那名字倒是很配你。不然,还会有谁凉薄没心到热衷于将自己的痛做成戏供别人娱乐?”

    “你是骂我蠢?”沈景凉咬牙切齿,完全忘记了一个真正“企图轻生的人”不该为这样的小事而激动如斯。

    “何止呢。”他转身离开。

    她青面獠牙地追过去:“死中药!你给我站住!”

    他就真的站住了,回头对她微笑:“我把我的名字送给你好不好?”声线那样温柔,仿佛刚才那个言语犀利、讽刺挖苦她的人并不是他。

    沈景凉像被那好听的声音迷了魂,一不留神脚下就踩了个空,等他伸手将她扶正站好,她才想起来问一句:“你说什么?”

    那时,他已经走出去几步,伸手向后摆一摆,也不回头,说:“自己去查《本草纲目》。”

    十八岁的沈景凉便不屑地撇嘴,开什么玩笑,《本草纲目》?她连时下最流行的言情小说都懒得去翻。

    然而,第二天,她还是鬼使神差地溜出了医院,找到最近的那家书店,一个人蹲在无人问津的医药类书籍的展柜前,认认真真地翻那本已落上一层薄尘的《本草纲目》。

    找到标识有“杜衡”那一页的时候,她立刻被旁边插图上那株叶片似心形的绿色植物吸引。原来,草药杜衡是长这个样子。

    ——没人愿意将心放在我身上。

    ——我把我的名字送给你好不好?

    要不,是她自作多情;要不,就是他真的是想要将“一颗心”送给她。前者还是后者?直到后来,沈景凉都没有搞清楚,但那一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跳得很不安分。

    上帝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以为即将捕获别人一颗心的人,却最先弄丢了自己的心,多么可笑。

    但那时的沈景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即便那个叫杜衡的男子有着那么多别人所无法企及的光环,哈佛医学院毕业,国内最年轻的神经外科主治医师,家世优越,她也并不觉得这些和她喜欢他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和他会不会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

    彼时的沈景凉有着自以为是的洒脱。甚至有一段时间,她很享受那种暗自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她最喜欢看穿着医生袍的他被一群实习医生簇拥着巡房的样子,每次,她都躲在一旁,目光悄悄追随着他,心跳得像做贼一样慌。偶尔,他会毫无征兆地转头看向她的方向,她便狠狠地瞪回去,瞪完了又开始懊恼,长久以来的自我封闭已经让她不知道如何表达对一个人的喜爱。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以为,最终,她和他也就是这样了。直到那一天,他又来巡房,她躺在床上,扭着脖子看空无一物的窗外,用漫不经心的调子跟着CD里的女声哼唱:“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从头到尾,忘记了谁,想起了谁……”

    他站在她的床边轻轻咳一声,对着昏昏欲睡的她笑:“沈景凉,这么难听的歌再唱下去我保证你会把自己唱睡着。”

    “可是这歌本来就叫《催眠》。”她摘下一边的耳机塞进他的耳朵里。

    那个日光倾城的下午,她向他诉说有关那个叫王菲的歌手的种种,眉飞色舞、如数家珍。就连他那样沉稳的人都轻易被她的情绪感染,微蹙的眉头不知不觉地舒展开。所以,最后,当她一脸落寞地说“今年是她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呢,也许以后就再也看不到她唱歌了”时,他毫不迟疑地说:“我陪你去看啊。”

    他那样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场演唱会将在第二天举行,而地点是千里之外的广州。

    沈景凉知道,也许他不过只是为了安慰她而随口说说,却还是点了头。她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失明,这是她最后一次看王菲的演唱会,何况是和他一起,她又怎能错过?

    他们到达天河体育场时,离演唱会开始只剩下一小时,运气还不算太差,他最终高价从别人手中购得门票,却只得一张。

    演唱会快开场时,他将她送到入口处,拥挤的人群毫不留情地将她裹夹着向前,她着急地回头找他,看见他立在人群的另一端,清俊的面庞越来越模糊,渐渐淡若呵出的白雾,仿佛一转眼就要消失在冬日的冷风里,她突然就有些心慌,一场演场会与他,孰轻孰重,立分高下。

    当沈景凉逆着人流走回到杜衡身边时,杜衡透彻的眼眸里没有一丝的惊愕,只是有些遗憾地看着旁边硕大的演唱会海报,说:“最后一场演唱会,不看多可惜。”

    反倒是沈景凉转头安慰他:“傻子,歌是用来听的,所以看不看得见也就无所谓了。”

    他便认真专注地为她轻声哼唱:“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荒腔走板却深情缠绵。

    末了,他转头握她的手,郑重道:“沈景凉,以后我当你的眼睛。”说完,他狠狠吸一口烟,乳白色的烟雾几乎迷了她的眼,她只看清他夹在指尖的香烟上写着“CAMEL”字样。

    彼时,那样动人的话都不曾让沈景凉落一滴泪,只因那时的沈景凉幸福到几乎神志不清。

    直到多年以后,她无意中听见一位叫林宥嘉的歌手唱起那首《你是我的眼》,才无法遏制,泪如雨下。

    相比灰姑娘与王子式的开头,他们后来的故事并无特别,不过就如同寻常的情侣,吃饭逛街,偶尔拌嘴。寻常到一向自信的沈景凉不敢问一声,为什么会是她,她怕连他自己都答不上来,寻常到她以为她和他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相爱、结婚、生子。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四

    “没错,沈景凉和杜衡的相遇,其实还不赖。”因为很久都没有得到对面男子的回应,沈景凉又兀自灌了几大杯酒,带着酒意口齿不清地自嘲:“杜衡,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总是喜欢把人逼到死角才肯罢休。好吧,我承认,岂止是‘还不赖’,对当年的我来说,那场相遇简直就是美梦。可是,那又怎样呢?那又能怎么样呢?我的梦并不由我做主……”

    “你醉了。”男人伸手来拿她的酒杯,淡然的嗓音听不出一丝情绪的起伏。

    沈景凉任由男人将她从地上抱起来,靠在他怀里时她突然就笑出声来。她确实醉了,否则这一刻,她心里怎么会没有半点怨怼?

    2012来了,没有世界末日,但她却遭遇了杜衡,这个六年里梦魇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仿佛空气一样无孔不入地充斥着她的生活,就连她的梦境亦不肯放过。酒精击溃了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她终于得以在梦中卸下伪装,失声痛哭,呜咽低吟那些六年来她始终不肯承认的,她对他执迷不悟的情愫。

    第二天醒来,她以为男人早已离开,起身去客厅唤胭脂,得到的却是男人的回应:“景凉,我走了。”

    若不是胭脂在一旁舔她的手指,她一定会认定自己仍在梦中——六年前他欠她一个答案,六年后,他在梦中来向她告别,再合情合理不过。

    但显然,现实中的他并不打算多作解释,两步已走到门边。

    已然绝望的沈景凉捏紧指甲想回他一句“走好”,一开口却是:“你……可不可以再抱我一下?”

    男人犹豫了一下,回身走向沈景凉,张开双臂圈住她的肩,礼貌又疏离地拍她颤抖的背,刻意保持着距离,避免过多的身体接触。

    这样的勉为其难。

    她恍若不觉,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他的脸,指尖滑过眉际突然顿住,她将男人一把推开,退后一步惊恐道:“你不是杜衡。”她认识的那人,左边眉梢处藏着一道疤痕。

    五

    “我是杜仲,杜衡的弟弟。”男子再开口时便带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怒气,“沈景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当初她做了什么?她不过是没有自知之明地爱着一个人罢了。

    “是你当初弃他而去,现在又何必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现在的你,不是应该过得更加幸福美满才对吗?否则,怎么对得起当初你对他的背弃?”男子的答案令她震惊。

    明明当初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已完全失明,好在身旁有他和胭脂陪伴,令她觉得上帝对她已是青睐有加。那日,她像往常一样牵着胭脂去医院送夜宵。在他办公室外听见有人笑问:“小杜医生,听说好事将近?”

    下一秒,便听见他说:“明日向玫瑰求婚,承你吉言,希望一切顺利。”言词间的期许溢于言表。

    只可惜,那期许属于一个叫玫瑰的女孩,而非她沈景凉。

    她默默转身走开,返回住处收拾衣物,连夜消失。

    “我不离开,难道要去大闹他与玫瑰的婚礼?”沈景凉捏着手指,凄然惨笑,只要与他沾上一点边,她的洒脱便会倾刻分崩离析。

    这一次轮到杜仲震惊:“玫瑰?玫瑰是我的爱人。”

    怎么会是这样?怎么能是这样?

    天意弄人,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沈景凉踉跄退后一步,摔倒在身后的沙发里。也曾听他无意中提起有个弟弟亦在美国学医,但谁会想到兄弟二人的嗓音竟是这样一般无二?

    原来,竟是这样。

    “他、他在哪里?”一别经年,大约早已物是人非,否则,来见她的也不会只是他的弟弟杜仲。尽管如此,她却仍然站在漫长时光的这一头抵死挣扎,只期望获得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近况。

    又忽然觉得释然,终究,并不是他负了她。转而又惊觉,心头那道六年前就已裂开的口子,六年后的今天,才开始一寸一寸撕心裂肺地疼起来。原来,之前,她对他的“背叛”还是心存一些怨恨的,而那怨恨成了镇住她心头疼痛的麻药。如今,怨恨弥散,药力失效,才知道痛彻心扉。

    “美国。”

    “他……好吗?”千言万语,最终问出口的却是这一句最无关痛痒的话。

    “你真的想知道吗?”男子的语气已全无先前的忿恨,只余深深的叹息。

    “不,还是不要了。”沈景凉拍一拍胭脂,起身送客。世间,像杜衡那样美好的男子,当然会得上天眷顾,没有她,自会有胜她百倍的女子揩他的手,与他赴老。

    而她,只需沉沦在六年前的那场梦里,永不醒来,便好。

    “他很好。很好、很好。”杜仲走到门边,想了想,又回身说,“如果他问起你,我该怎么说?”

    “就说,我也很好。”

    杜衡,此后,光阴漫长,就让我们各自安好。

    六

    2012年3月14日,是沈景凉二十五岁的生日。这一天,沈景凉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守着那部六年来号码一直没变的老旧手机,从日出到黄昏。

    以往每一年的这一天,手机铃声都会响起来,每一次,她都按下接听键,默不作声地听他用干净、纯澈的声音叫她的名字,听他说,景凉,生日快乐。听完了,一言不发,绝然挂断。

    但今天,她想对他说些什么,尽管她还没想好要说些什么。

    手机铃声在家里的时钟敲响第十二下的时候蓦然响起来,沈景凉手忙脚乱地去接,却错按了挂断键。所幸,惶然不知所措的时候,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来。仿佛怕对方会突然挂断,沈景凉连忙接起来,大声说:“喂。”

    “喂。”那样熟悉的声音,令沈景凉几乎要流出泪来。

    但她努力强忍着,像以前一样用听起来轻松又愉悦的音调轻轻叫他的名字:“杜衡。”再说不出其他的话。

    “景凉。”他说,“生日快乐。”

    良久,再无言语。她没有,他亦没有。就那样各自举着手机,在静默中听彼此轻浅的呼吸声。

    最后,还是她先开了口:“你……还好吗?”明明早跟自己说好不再去打扰他现在的生活,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声,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安心。

    “我……”对方停顿了一秒,然后在电话里轻轻笑起来,“我很好,景凉,我很好。四年前结了婚,现在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和一个刚长牙的女儿。”

    沈景凉不停地在电话这头点头,无声地笑,她的杜衡就该是这样幸福的。

    “景凉,答应我,一定要过得比我好。”男子的声音从听筒中传过来,那样真实,仿佛是在她耳边的喃呢。

    她便在电话这边一叠声地答:“好、好。”又扬高声音说:“啊呀,杜衡,我不跟你说了,我老公在叫我,我们要出去庆祝了。”不等他回答,在笑声没有变音前挂断。

    七

    杜仲挂下电话时,朝阳如霞,他侧头看落地窗外透进来的融融日光,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人生的叵测压得他快喘不上气。

    一直静静听他讲电话的玫瑰沉默良久,才黯然唏嘘:“就这样不告诉她真相吗?”

    “要我去告诉那个至今深爱着哥哥的可怜女子,哥哥早已因车祸而亡,起因是当年为了驾车去机场寻找她?玫瑰,我做不到。这太残忍。”

    曾经,很久以来,他都恨透了那个哥哥走前还念念不忘的、叫沈景凉的女子,然而,当那一天他亲眼看见她酩酊大醉、泪痕满面、狼狈不堪,在睡梦里一声一声叫着“杜衡”时,他差不多已经原谅了她。他原本是要在得知她下落的第一时间去找她兴师问罪的,到最后却不忍多看一眼她茫然无神的眼。

    “那每年的电话还要打吗?”

    “当然。”过去的每一年,沈景凉的生日,他都会按哥哥临终的嘱托,往沈景凉的手机上打一个电话,说一声,景凉,我是杜衡,生日快乐。好在,这么多年她仍保留着那个号码,好在,如今她已经肯和“杜衡”说话。

    这样就好了吧。就让她以为她爱的男人一直活在地球的另一端,娶妻、生子,幸福美满。

    这样,她便会有所牵挂地好好活着了吧。

    杜仲闭目不语,时至今日,他才真正领会哥哥当年提那个要求的深意。

    念念不忘,各自安好。

    14.夏雨不识愁

    滕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而我的命运就是遇见你,给过我一段美丽的回忆,这就足够了。

    遇见你,是我青春最美的回忆。

    1

    我站在这所他曾经读过的大学,站在公告栏前,那里赫然还贴着袁树的照片,底下的个人简介里不乏各种奖学金、参赛获奖的记录。

    我一直知道袁树是优秀的,只是没有想到他优秀到夺目,而我正体验着我们相遇时他所生活的环境。

    而袁树呢,他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

    2

    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好,妈妈说上了高中后数学会拖我总体成绩的后腿,便给我找了个家教。

    妈妈通过朋友介绍,在本地的N大物色了一个学生,据说成绩很棒,但是家境比较困难,所以很需要这份工作。我在脑中描绘着一个穿着邋遢、蓬头垢面的男生,当然,沾满污渍的眼镜是少不了的。

    星期天早上,我在屋里准备补习用的书,妈妈说家教来了,我跑到客厅里,看到一位白净整洁的男生站在玄关处。确实,我当时只想到了一个字:白。他的皮肤有一种女生似的白皙,白T恤虽然很旧,但也很干净。

    妈妈交代我们相互认识,商量好补习内容和上课方式便出门了。

    他大方地介绍自己:“你好,我叫袁树,N大二年级学生,今后会帮你补习数学。”

    “我是崔茹,今年高一。”

    他笑了:“才上高一啊,真是年轻。”

    “你也不老啊。”

    他放下了背包,审视着客厅的陈设,默默地说:“算是吧。”我这才注意到他没有戴眼镜,漆黑的瞳孔里透着一丝敏锐。

    袁树从来不会迟到,即便是在下雨天,他也会比约定的时间早到5分钟。书上的题目没有他答不出来的,甚至有几次,他还找出了参考答案上的错误。

    有了这样的家庭教师做辅导,我的数学成绩提高很快。

    妈妈很高兴,要给袁树加工资,但他没有接受,只是说:“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还是崔茹,自己不用功的话,老师再好也没用的。”

    他知道,雇主的心血来潮是靠不住的,成绩好的时候加工资,难道成绩不好的时候要减工资吗。

    每次在我做题的时候,袁树会从我的教材上选择几个新题抄下来,或是看他自己的教科书。对于我,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一个吵闹又有些娇气的孩子。他用他的温柔和耐心尽量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但他不知道,小孩子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他们会偷偷地在大人背后捣乱,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一次补习结束后,趁着袁树去阳台拿伞的间隙,我把物理书夹在他的书中间,放进了他的书包。

    星期一,我装作才发现物理书不在身边打电话给袁树,于是他翻包时真的找到了我的书。我问可不可以到他的学校拿书,他说不可以。他还说路程太远,要送到我学校来,因为错误是由于他不小心带走了我的书而造成的。

    还没有到放学时间,学校大门是不开的,我站在门旁的围栏边数着马路上穿行的汽车,数到105辆时,袁树来了。看得出来他很着急,有几缕头发黏在他的额头上,胸膛微微起伏着。

    他通过栅栏把书放到我的手上,说:“晚饭还没吃吧,快回去,不然晚自修来不及了。”说完就要走。

    我伸手抓住他的衣角:“等会大门开了你进来吧,我们一起吃晚饭。”

    袁树走近了点,观察我的表情,嘴角有丝笑意:“不了,我半个钟头后还要开会。”

    “那你怎么吃饭?”

    他耸耸肩:“有面包啊。”

    我快速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玉米糖,塞进他手里。他有些惊讶:“怎么你身上会有这么多糖?”

    “这样一来,在我饿的时候随时可以吃。”我笑的样子一定很傻,他抬起手,似乎想摸我的头,但那只手在空中一顿,又缩回去了。

    我从来都觉得当一个受大家宠爱的小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迫切地想要长大。

    3

    袁树是一位尽职的好老师,每次考完试帮我分析试卷时,他都能由一个错误找出我一连串的理解误区,下一次补习时我就可以看到他制作的分类习题。即使在忙于学生会改选时,他也没有放慢过我的课业进程。

    我猜想他每天都有这么多繁忙的事情要做,学业不免会有所松懈,但一次吃饭时听妈妈说,袁树这学期又获得了一等奖学金。

    有的时候,我可以看得出他有多累。

    上周早上补习时,他摊开一张试卷让我完成,本来还在桌边看我做题的他,不知不觉地趴在桌上睡着了。做完题目我没有立即叫醒他,而是找了一条薄毯子盖在他肩上,他感觉到碰触,瞬间醒过来。他问:“我睡了很久吗?”

    “没有,差不多半个小时吧。”我把毯子放回柜子里,他正在揉眼睛,“你可以多睡一会儿的。”

    “我没有多睡的资本,只有醒着我才能帮到自己。”

    他这样说着,我突然很想知道他究竟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里,为什么他身上的担子如此重,他仿佛是背负着整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似的。

    整个寒假我都没有看到袁树,他也回家过年了。

    回来后他的情绪显然很好,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开心,他竟然难得地告诉我是因为他妈妈的身体好了很多。但对于我的接近,他仍然是一味地疏远。

    天气渐渐热起来,因为还没有到真正意义上的夏天,学校空调没有开,每天一到中午同学们便满头流汗。接连几天异常炎热的天气后,气温突降了十几度,大家又纷纷穿上了长袖外套。但与酷热比起来,还是这样的凉爽更讨人喜欢。

    可我的身体好像承受不住这样的天气变化。

    看到我时不时咳嗽两声,袁树提议休息一会,他站起去厨房,回来时手上多了个玻璃杯。他把杯子放在一沓试卷上,杯口升起了水蒸气。我把杯子握在手里,小口抿着热水。

    “如果夏天也一直这么凉快就好了,好舒服啊。”

    他打量着外面的天空说:“夏天不热的话,到了秋天农民就没收成了。”

    我一时语塞,有点羞愧。他对任何问题都想得那么深刻,而我只是顾及自己的感受,我的家庭给了我太多的温暖,让我忘记了关怀其他人的寒冷。

    “我下周不来给你补习了。”袁树说。

    “为什么?”

    “下周大学城有三校联办的舞会,学生会要参与准备。”

    我有一丝心动,问他:“你会参加吗?”

    “不会,我只是在现场工作。”

    虽说如此,我已经决定要去这场舞会了。

    周末风大,我骗妈妈说要到同学家一起自习,穿了件风衣来到N大。到现场后,我发现这台舞会是假面舞会,戴上面具后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当天快暗下来时,我在入口处买了一只羽毛面具,进入会场。

    主持人说了几句官方发言后,舞会开始了,大家围成一排排跳兔子舞。

    场内光线很暗,但我还是看见了大理石柱旁的袁树。他似乎想暂时离开会场,但是几个男生女生硬拉着他往舞池里走,无奈中,他被戴上一只灰蒙蒙的全脸面具。

    我拨开人群,在一片混乱的情况下挤到他身后,在音乐响起的一刻,搭着他的肩膀和他一起摆动。

    跳到开心的时候,我笑出了声,袁树回头看到我,不知道他面具底下的表情是什么,他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惊喜:“崔茹,是你吗?”我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来这里?你明天还要上课。”他惊讶的语气里有着类似长辈对晚辈的教训。

    “因为你。”

    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大他没有听清,还是他故意装作没有听到,他没有再问我什么。但正因为他这样,我一定要大声告诉他,即使在这么多人面前。

    “是因为你,袁树!因为我每周日都在期待下一个周日的到来,偷偷地把书放在你书包里只为了多见你一面,一杯热水我也会高兴好几天!就是因为你啊!”

    我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的声音会这么大,大到盖过音响的轰鸣,周围的学生都停下来看着我们,尤其是听到灰面具下的人是袁树以后。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DJ在此时也变换了音乐,空气中飘荡着柔软的旋律。主持人说:“请男士们和离你们最近的姑娘共舞一曲。”

    袁树面对着我,犹豫不决。

    我知道自己幼稚,但我不能控制我的嘴巴说出心里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竟然妄想和你在一起。高中生怎么了?不可以喜欢别人吗?”

    袁树终于轻轻地抱住了我,把我的头靠在他胸口,我可以感觉到他心脏的剧烈起伏。“不是不可以,大学生也喜欢高中生。但不是每个大学生都有喜欢人的权利。”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一种奇异的无奈。

    “你可以。”我辩解道。

    他慢慢低下头,轻柔地取下我和他的面具,隔着头发吻了我的额头,喃喃地说:“忘了今天吧。”

    追光灯打在我们身上,我一惊,袁树却不为所动。于是我闭上眼睛,选择去感受来自袁树的独特气息。

    4

    袁树真的忘记舞会那天了。每周日他仍然准时来到我家,带着他准备好的习题,坐在他经常坐的椅子上。不过他坐得离我更远了,讲题目时也不再看我的眼睛,只是眉头微皱地看着书本。妈妈好几次留他吃午饭,他都客气地拒绝了。

    暑假一过,再回来教书时他晒黑了很多。我开玩笑说:“跑哪玩了一暑假,晒成这样子?”

    他说:“一直帮着发传单,怎么会不黑。”

    原来我仍然体会不到他经历的一切。

    最近几次补习时,袁树总是收到很多短信。往常他都是上完课才回复短信的,但是这几次他都当场回复了。也许我的单恋即将伴随着袁树恋情的曝光而结束,但他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存在着一个所谓的女朋友。

    以前我觉得,说世界太小是人们遇到熟人时的客套词,但那天当我真正领略到这一点时,才感受到这世界小到了不可思议。

    好不容易熬到了星期天,袁树教完课后在玄关处收拾背包,我站在不远处透过棕色玻璃窗的反射观察他。在一段像是静止了的时间里,他看着我的背影陷入了沉思。我感到惊喜,却只能装作无所察觉。

    晚上和同学去闹市区的自助餐厅,大堂里人很多,我们找到两张小桌子,想把它们并在一起,一位服务生姐姐热心地帮了我们。我们落座以后,她把手机忘在了桌上。还没来得及还回去,手机铃声响了,屏幕上男生的照片一闪一闪的,下面写着“袁树来电”。

    服务生姐姐发现手机不见了,回来寻找时,我装作随意地问她:“姐姐,刚才有电话打来,照片很帅的,是你男朋友吗?”

    她看着屏幕上的名字,腼腆地笑了。

    那天的晚饭,我好像只喝了两碗粥。

    如果说袁树有了女朋友,那么就不难解释他为什么一直无视我的热情。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萝卜,一直想把自己种在一个好坑里,却突然发现坑里已经有萝卜了。

    袁树是一个好坑,虽说他对我冷淡,但从反面来看,这也是对另一个女孩的深情。

    从那之后,我不再像一个小尾巴般缠着袁树,也不再告诉他我在学校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或任何对他的期望。

    他发现了我的变化,也许是欣喜着可以摆脱我了,他不再对我躲闪,初始时那种温情关切的眼神又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一声声的“袁老师”,我叫在嘴里,脑中却麻木着。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站在窗户边,看袁树沉稳地走出小区。

    我曾说过想去袁树的学校,他便带来了学校的宣传册,附着一册院系介绍的打印资料。

    去了袁树的学校又怎么样,那时他已经不在了。

    看着他精心准备的资料,我突然有种分别的感觉,眼睛酸胀起来,妈妈推门进来撞见了这一幕,没有说什么便悄悄退了出去。我希望她认为这一切的缘由是考试失利。

    袁树是有女朋友的,我每每都需要提醒自己这一点。

    他的女朋友是一个漂亮温柔的姐姐,他们一定有许多共同的经历,也许是青梅竹马,又或是欢喜冤家,无论怎样他们拥有一段属于彼此的记忆。然而很多年后,当袁树回忆起那个数学不好的崔茹时,他能想到的会不会全都是公式与定理?

    我和袁树的事情还是被妈妈知道了。

    她一定早就发现,自从认识袁树以来,我对数学燃起了一种奇异的热情;她也一定察觉到,在袁树因故不能来补习的周末里,我和平常相比是多么浮躁与不修边幅。

    其实妈妈最有利的证据应该是,每次袁树的名字被提起时,我控制不住地泛白脸庞和红眼睛。

    那次妈妈突然问我袁树是不是有女朋友,我记不清当时自己是怎样反应的,只是猛地低头吃饭,然后就听到妈妈一阵轻微的叹息。

    她没有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也没有干脆将袁树辞退,只是叫我好好想想自己的前途,仔细考虑用现在的时光去交换那缥缈的感情是否值得。

    5

    高二即将结束的时候,袁树说他大四要实习,就不再做家教了。妈妈还是很喜欢他的,多给了他半个月的工资,说如果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找她帮忙。袁树留下一本数学公式手册,作为我们“师生情谊”的纪念,他走后,我一次也没有碰过那本手册。

    高三时妈妈给我找了另外一个家教,是女生。她教得很好,人又耐心,但我总是不太喜欢她。有一次我们遇到一个难题,她问我家里有没有数学公式书,我把袁树留下的那本给了她。她翻到目录时顿住了,眼睛靠近字典看上面的字。她问:“上面的字是你写的?”

    我拿过来一看,在目录顶端有一行黑字:Try your best to forget me and I will put you deep in my heart.Because I love you more than you love me.(尽你的全力去忘记我,而我会把你放在内心深处。因为我爱你超过你爱我。)

    “姐姐,你认识袁树吗?”我问这位家教姐姐,她也是N大的学生。

    她眼睛一亮:“当然啦,N大谁不知道他呀。”

    “他要毕业了对吧,工作找好了应该很开心吧。”

    “恩,听说他在一家外企实习,好像蛮辛苦的。有人说他之前和一个很小的女孩子交往,应该是被甩了,到现在也没走出来。”她说着,然后问我怎么知道他,我回避说要去厕所而没有回答。镜子里的我眼睛红红的,很难看。

    有的时候,明明知道不可以却越想去做一件事。

    我偷偷地潜入了N大。晚上八点钟,袁树回来了,他在楼梯口碰到一帮同学,聊起各自的近况。我听不清楚他们的讲话,便往近处走了点。其中一个男生看到我,疑惑地对袁树说:“袁树,那个女生,大二舞会那次。”我立刻跑开,藏到一排旧箱子后面。

    袁树应该是往这边看了看,没有发现我,那个男生便自言自语说:“呃,我好像看错了。”

    我看着袁树上楼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这是我们最后的记忆,我要把它封存起来。

    还没上公交车,袁树的电话便打进来:“崔茹,在校门口等我一下。”

    我忘了当时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只记得在冷风刮过的大道上,袁树围着一条浅灰色的围巾,由远及近地走向我。当时,他的视线里只有我,而我的视线里一直是有他的。

    我们在N大著名的情侣坡坐下。袁树把围巾给了我,便陷入了思考,很久没有出声。我打断了沉默:“我知道你有女朋友。放心好了,我已经没什么非分之想了。”

    袁树嘴角露出一丝自嘲的笑:“你的信息还真是灵通,但是有些事我不说,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接下来他所讲的故事,让我失去了评论的能力。

    那年袁树上高一,在市里的重点高中住校读书。爸妈每个月都会骑着摩托车从镇上来学校看他。袁树是家庭的骄傲,也是整个学校的骄傲,他生活在众人的殷殷期盼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末,袁树在学校门口等待爸妈给他送来这个月的生活费,林果跑来,满眼通红地对袁树说:“袁树,你爸妈出车祸了。”

    袁树赶到医院时,他的爸爸已经停止了呼吸,妈妈仍在抢救中,同时被送进医院的还有一个被摩托车撞到的孩子。妈妈虽然救活了,但是失去了劳动能力。此时,背负在袁树身上的是整个家庭的重担,还有妈妈和那个孩子的医药费。赔款很多,袁树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也只能还掉零头,妈妈虚弱的身体需要有人照料,他思考着是不是应该放弃学业、打工赚钱了。

    有一天,林果出现在袁家,带着装满现金的信封和一包行李。没有亲人的她卖掉了家里的房子及一切东西,选择了辍学来照顾袁母。

    袁树曾经对林果说:“你不必这么做,不上学你就失去未来了。”

    林果说:“从我成为孤儿起,你们就像家人一样照顾我,现在是我回报的时候了。你的成绩比我好,你必须一直念下去,这样我们也会有一个好的将来。”

    于是袁树继续上学,林果在各种各样的饭馆当起了服务员。他们一个用脑力,一个用体力支撑着这个破碎的家。现在林果也来到这里,在自助餐厅打零工,就是之前我所看到的服务生姐姐。

    故事讲完,我的双手不自觉地紧紧攥在了一起。我从没有想到年纪轻轻的袁树竟然经历了这么多人生的苦难。

    我给了袁树一个拥抱,想要给他一丝温暖与希望。

    良久,袁树推开我,他说:“你是温室里的花朵,而我是泥潭里的枯枝,我们不应该有交集。”

    “但是我不在乎。”

    “我对林果有责任。”

    “那你喜欢她吗?”

    “这无关喜欢或是不喜欢。毕业后我会照顾她,跟她结婚,弥补这些年来她为我牺牲的一切。这些是我欠她的。”

    他对林果的任何不忍与怜悯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尖锐的利器。

    就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袁树认为就算他离开,我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生活快乐而无忧。

    我不是袁树,所以体会不到他在那些艰辛的日子里经历的一切,也难以感受林果的付出是多么伟大。他终究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兑现他的诺言。而我可以帮到他的就是不打扰他原本的生活,安静地离开。

    袁树送我回家,在小区门口停下来。他说:“就到这儿吧,让你父母看到不好。”

    没有不舍的眼神,没有惜别的挥手,袁树转身离开时只留给我一个冷峻的背影。

    6

    我和袁树在一起度过了两个春秋,在他离开后的两个月,我在书本里埋头度过仍然是两点一线的生活,却没有了期盼。

    我在街头漫无目的地消耗着周末的下午,前面骑自行车的女孩绕过一块石头,车后的包裹掉落下来,衣物散在地上。

    我上前帮忙,女孩露出了感激羞愧的笑容,我认得她,是林果。

    “姐姐,记得我吗?你在餐厅帮着排桌子,手机落在我们桌上的。”

    林果回忆着,好像有点印象。

    散落的包裹无法再装上后座,我便扶着它和林果一起运到她工作的自助餐厅。一路上,矛盾的想法在我脑中冲撞着。

    她的轻声细语,在我的耳中反映出的却是袁树的固执。

    “姐姐,你有男朋友吗?”

    她的眼睛顿时亮了,眼睛溢出细细的笑纹,跟我讲起了她的袁树,讲起他们在吃不上饭的岁月里,袁树是如何饿着肚子买玉米给她吃,还谎称自己吃饱了。她讲着他们是如何用三轮车把袁树的母亲从医院载回家,又一次次地送到医院复诊。

    这些我觉得悲惨凄凉的情景在林果的心里竟然全部都是快乐的回忆。

    “你不觉得辛苦吗?”

    “有些难熬吧,但这些日子都是我和他共同奋斗过来的,有什么可以比共患难更让人感动呢。”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在一起的?”

    她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有点茫然了:“好像一直都在一起,但是又没有说明过我们是情侣关系。他不是一个善于言谈的人,可他对我的好我是很清楚的。”

    他们的关系果真像袁树说的那样,无关过程,结果已注定。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我抛出一个问题:“如果他喜欢上了别人怎么办?”

    林果一下子懵了,她好像从来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她久久地盯着车把上生锈的铃铛,不发一言。

    我轻点她的背,她慢慢回头,笑得有些勉强:“我相信他不会这样的。但万一是这样,我也不该拴着他,我和袁阿姨一起过也行。”

    没有了袁树,我还是崔茹,还是会按着我的人生轨道继续行走下去。

    而林果如果失去了袁树,她的人生会回到她卖掉房子、辍学的那一天,她会失去最爱与人生的依靠,而这种结局的前提也必须是袁树愿意违背他的诺言。

    自助餐厅门口,袁树负手而立,他看到我和林果前后走着,眼睛流露出不解。

    林果爽朗的笑声一下子响起,她对我说:“看,那就是我说的袁树。”我却像个心虚的小偷,一边假装做好事不留名,一边转身离开。

    我和袁树一起度过的时间基本是在书本前,没风没雨,安静地思考。

    袁树有我没有接触过的质朴、沉稳,而我的性格中有袁树生活中从来没有的单纯、安逸。我们是不是就像磁铁一样,异性相吸了?

    袁树在N大情侣坡找到我时,手上拿着一个空饭盒,原来他是去给林果送饭的。

    “为什么没有告诉林果我们认识?”他来到我身边坐下。

    因为我不想破坏你们的生活,我已经决定放弃了。

    我们并排坐在路灯下,直到昏黄的灯光亮起。

    袁树想牵我的手,但又缩了回去。

    回到家,我在床边看着楼下袁树颀长的影子,收到了他的短信:“你我都清楚结局是什么,我也自私一次可以吗?崔茹,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是喜欢你的。”眼睛突然酸酸的,嘴角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袁树之前说的没错,我是在温室里长大的,骄纵、自私、软弱,只是看到袁树的信息就已经如此难过,全然没考虑到年幼的他当年面临的是更大的绝望。

    我真的不该打乱他们平静的生活,有了袁树真心的告白,我就没有遗憾了。

    7

    高中时期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每天除了去走亲戚就是在家里啃书。

    大清早妈妈就吩咐我出门倒垃圾。我提着两袋垃圾走到楼下,看见袁树站在门外。

    他好像等了很久,头发上落了一层雪。

    我笑着对他说:“袁老师,你怎么在这儿?”

    他甩掉头发上的雪,用难得明朗又开心的语气说:“今天别叫我袁老师吧。”

    我歪着头看他,不能理解他的话。

    他突然把我拥进怀里,吃力地说:“今天我想做我自己,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想弥补所有错过的快乐。过了今天,就让我们成为彼此的回忆,过各自的生活好吗?”

    这就是我们长久期待的一天吧,像逃亡一般的日子。

    我上楼拿了件外套,没有告诉爸妈要做什么或要到哪里去。

    袁树带我去了城郊的公园滑冰,我们一人戴一只手套,空着的手牵在一起,像寻常情侣一样。

    我不小心摔倒在冰面上,袁树竟然在一旁笑出声来。

    等他滑过来扶我时,我用力往后一仰,他也摔倒了。

    我们躺在冰面上大笑着,全然不顾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目光。我们只是一对开心的情侣罢了。

    公园外有一家拍大头贴的小店,店里很暖和,我们脱掉了外套,发现他和我都穿着米黄色的毛衣。

    他轻轻地搂着我的肩膀,在快门按下的一瞬间,我们都幸福地微笑着。那一定是我一生中最美的笑容。

    照片印了两张,我们各自保留一张,这是没有底片的留念,如果丢了就意味着永远的消失。袁树把照片放在钱包的最里层,人们最不容易发现的地方。

    袁树用他半个月的实习薪水在中盛广场的西餐厅定了位子。

    晚饭进行到一半时,我们都沉默了。我低着头吃饭,袁树久久地凝视着我,似乎想要时间定格在这一刻。

    晚饭后,袁树送我回家,在漆黑的楼梯口,我的眼泪悄悄地流淌着,因为没有人看到,它们无声而放肆。袁树低下头,呼吸渐近,我等待着离别的一刻。一个吻缓缓落在我的睫毛上,稍纵即逝。

    再见了,袁树。

    再见,崔茹。

    今天过后,我们要更加勇敢、更加自信地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而我的命运就是遇见你,给过我一段美丽的回忆,这就足够了。

    8

    走在大学城外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个从餐厅里走出来的女孩吸引了我的注意。还是普通的长发,微笑的眉眼,那是林果。

    她现在一定很幸福,就像我和袁树当初约定的那样。

    祝福你,林果。

    也祝福我,崔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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