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百年:大国金融-诡秘动荡:抗日战争时期的金融坎坷与对抗(1937—19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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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根据地在建立了自己的银行之后,发行边区人民自己的货币便提上了日程。在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边区最早成立根据地银行并开始发行自己货币。在此之后,在晋绥边区,成立了晋西北农民银行,发行西北农民币。山东根据地在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与法币等价并行流通。在晋冀鲁豫边区,成立了上党银号,发行上党票;1939年冀南银行成立后,上党银号并入该行。在新四军创建的华中各抗日根据地,从1940年起,也先后成立了淮海地方银行、盐阜银行、江淮银行、豫鄂边区建设银行、江南银行等,并都独立发行了自己的货币。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结合抗日斗争的实际需要,以分散发行地方性货币、分区管理、互不流通、各自建立独立自主金融体系为金融方针,发行了至少500多种地方性货币,这对于毛泽东的金融思想是一种有效贯彻。

    再次,毛泽东的金融思想还表现在实行低利率政策,开展信贷的活动之中。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银行在发行货币和开展对敌斗争的基础之上,也逐渐开始办理信贷业务。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上论述新的战时财政经济政策时提出:“由国家银行办理低利借贷,协助生产事业的发展及商品的流通。”[3]并将其列入十项财经政策之一。

    抗日根据地银行的投资信贷工作,1941年以前是根据地银行初建阶段,由于根据地的资金力量相对薄弱,货币发行之后的大部分都用于边区政府的财政开支,因而只能发放少量商业贷款和其他贷款。从1941年以后至1943年,由于形势产生了急剧变化,根据地的财政供给相对紧张,各根据地军民纷纷开展以自力更生为主的大生产运动,银行便开始发放大量主要是以支持公营企业、合作社经济和机关生产的生产性贷款,但对私人经济的支持相对较少。在1943年之后,随着大生产运动在根据地的广泛开展,生产贷款开始转向支持私营经济的发展,并开始尝试面向群众发放农业贷款。1942年12月,毛泽东便指出:“要使农业获得发展,帮助这个极大数量的农民群众解决他们的困难,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这里的一个办法就是增加农贷”。[4]

    正是在毛泽东金融思想的指导之下,根据地军民成功渡过了最为艰难的时刻,并在抗日战争之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之下,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其他军民一道,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抗战时期马寅初的财政金融思想

    马寅初(1882年~1982年),汉族,浙江绍兴嵊县(今嵊州市)人,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在新中国建立之后,马寅初曾经担任过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校长等职务。

    马寅初的思想包括其抗战时期的财政思想和金融思想,其财政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在1937年之前,马寅初便敏锐地认识到中日之间必有一战,便对中国当时的财政进行了科学分析和预测,认为中国当前的财政制度不利于战争的进行,为了应对战争,他提出了加旧税,征新税;募内外债;统制财政等观点。

    马寅初战时财政思想主要是其针对日本侵略、中国在财政上如何应付等问题,希望能够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发展路径。在众多思想之中,统制财政成为其思想核心。

    马寅初在抗战时期财政方面论述较多的是赋税制度问题,主张改革不公平的财政税收制度,他抨击官僚资本,要求抗战卫国,矛头直指“四大家族”。

    针对抗战开始之后,工商界中垄断居奇而获得过分利得或者被敌人利用而大发横财的社会现象,1938年5月,马寅初发表了《论战时过分利得税》一文。他说:“战时过分利得税与平时获得的收益固不同,而与战时之一般的利得亦不同。战时过分利得税,重在 ‘过分’两字,故战时过分利得税只就因战争而获得意外收入的事业课以利得税,目的只限于抗战时,不能维持到战后。此税目的虽不外另辟新税以财济财政之穷乏,然亦施行社会政策之必要手段。一般人民或苦于战场,或流离于异乡,争先恐后,为国牺牲,不容贪图暴利者有违反正义的行为,得到比从前几倍以至十几倍以上的利得,它们不啻以国家受罪为代价,以民族受苦为牺牲,从而获得一种不义之财。”由此可见,马寅初的这一主张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通过对获不义之财者课以重税,一方面可以为抗战筹措资财,以增加战时财政之收入;另一方面则有利于限制营利事业。

    在抗战进入战略相持阶段之后,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只有滥发纸币以充军费,导致法币大幅贬值。人民饱受法币贬值之苦,而不法分子却以此为时机囤积居奇,大发战争横财。马寅初针对此种状况,于1940年7月和10月,先后发表了《提议对发国难财者开办临时财产税以充战后之复兴经费》和《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为我国财政与金融惟一的出路》两篇文章,提出对发国难财者要征收临时财产税。他认为这是当时解决战时和战后财政与金融问题的惟一出路。

    马寅初数次提出要政府对发国难财者从速开办临时财产税,并要求应先从宋子文、孔祥熙等政府官员之中的发国难财者下手,特别强调要政府命令他们将用政治势力和手段所获得的不义之财全部交出来,贡献给国家,以为其余发国难财者倡。

    由此可以看出,马寅初在抗战前夕和抗战时期对财政制度的改革主张抓住了解决抗战时期财政方面的主要问题,将矛头直指大发国难财的官僚资本,完全符合广大中国人民抗战救国的愿望,这些主张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和服务抗战,反映了马寅初的财政观点立足于民,服务于民族和国家,因而是值得肯定的。

    马寅初在抗战时期提出他的财政思想同时还提出了他的金融思想,这一思想包括以下方面:

    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马寅初便指出中国资金集中于上海是非常不利和危险的。作为中国金融经济中心。因农村经济破产,资金逐渐向上海流注。现在上海九家华商银行,总共发行钞票四五亿元,全体银行吸收存款二十一亿元,其准备金皆集中于上海。全国海关收入,每年约二亿七千万元,上海占其中的绝大部分。与日本开战,日本一旦占领上海,将各银行准备金悉数提去,或监视各银行,准备金不能乱用。则社会上流通的钞票,便会立刻变成废纸,各方存款也不能提取,上海地皮及有价证券等价格,皆大跌特跌,全国金融立见枯竭。因此主张分散上海资金,流入内地,藏富于民,复兴农村。

    与此同时,马寅初在抗战时期和战后在金融、货币、物价等理论与政策方面还主张稳定币值,控制通货恶性膨胀。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大后方实行对财政、金融和工商业的垄断统制。政府在财政入不敷出的困境之下,开始滥发纸币,致使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在发行纸币的问题上,马寅初早在战前便强烈反对通货膨胀、滥发纸币。但因战时需要,马寅初还是谨慎地提出了采用有限制的增发办法,使发行数额与现金总额成十与四之比,并不致产生风险,这样既可以补助财政,也有利于国外贸易的顺利进行。马寅初还提出了稳定币值之理论,他指出:发行法币之多寡,应以维持货币流通规律为限。马寅初还严肃地指出,只靠发行纸币来解决中国的财政问题,必将会导致囤积居奇、资金外逃和外汇投机;给将来的经济恢复和建设带来困难等严重后果。所以,纸币的信用,绝不可轻易贬值。为了救国命与民命,万不可牺牲大多数人之幸福,造成少数资本家发国难财。如果政府靠发行纸币,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来筹措战时经费,不仅不能帮助中国战时财政与金融找到有效出路,还会使老百姓的负担和损失更加严重,因此,他坚决主张要发国难财的人拿出钱来收回膨胀的纸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币价值的稳定、金融市场的活跃,这是最为行之有效的财政、金融政策。

    鉴于法币统一对于国家政治统一的重大作用,马寅初认为应重视法币汇率的维持。他主张增发战时纸币应该有所节制的发行,在此之前要进行周密的预算,如果无限量增发法币,则其汇率就无法维持。而法币币值的稳定有利于公债政策的推行。只有法币的信用良好之时,人们才会踊跃购买公债。在维持法币信用方面,他认为政府预算平衡是最大的关键。

    马寅初还反对把通货膨胀说成是刺激生产发展的论点。他说:“决不能因遣散军队,修理沦陷区之住宅,购置国防上之大炮飞机而增发纸币,概此二项工作皆非生产的。用于生产事业之纸币,可以生产之所得收回之,有出必有入。用于非生产事业之纸币,即不生利,将何从而收回乎?是有出而无入,结果演成恶性的膨胀。”所以,马寅初认为要消除通货膨胀应采取另一项政策和办法,必须是控制货币之用于非生产之发行,货币的增发应以生产事业的发展与扩大为前提。这种理论观点是完全正确的,并有其现实意义。

    1944年,马寅初发表了《通货新论》。他从深层次上研究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货币学说和货币制度更替的发展情况,从政策和理论两个方面论述了各国调整通货的根据、方法和步骤,并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提出了如何整顿当时中国通货的主张。

    马寅初在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调整通货,制止通货膨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还强调了恶性通货膨胀的严重危害性。他认为要解决中国战后的经济问题,治理通货问题是最为首要的,在通货问题没有能够有效解决之前,其他问题就将会无从下手,而货币又是以上所有经济问题的根本所在。

    马寅初主张采用紧缩法促使货币回笼。同时他还提出紧缩法只能适用于一些微小的或温和的通货膨胀,而不适用于剧烈的、恶性的膨胀。最后,马寅初还主张解决的办法只能是要发国难财的人拿出钱来收回膨胀的纸币。只有如此,才能彻底使倾向趋于稳定,使物价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由此可以看出,马寅初在抗战时期的财政金融思想和主张,都是基于解决战时财政金融,扩大政府财力以保障军事上对日本战争的胜利为主要前提的。这种主张既有利于抗战,又有利于民心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

    注 释

    [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9页。

    [2].毛泽东:“论新阶段”(1938年10月12~14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6~1938),第11册。或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载《解放》,1938年11月25日,第57期。

    [3].毛泽东:“论新阶段”(1938年10月12日~14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6~1938),第11册。或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载《解放》,1938年11月25日,第57期。

    [4].樊立新:“抗战时期的毛泽东金融思想”,载《银行家》,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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