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进行了八年的浴血奋战,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但就在战争胜利之际,蒋介石政府便宣布,在接受日本受降期间,“凡收复区之党政……统归陆军司令部监督指挥接受。”“凡属于军事方面者,由陆军司令部原有机构负责计划接受。凡关于党政方面者,由政治部规划接受。”蒋介石政府还规定“各受降区之接受工作,须有中央统一规划布置,由中央派员接收,任何部队机关及地方行政部门,除有特别指定者外,一律不得直接接收。”通过这种国家垄断经济的方式,使得四大家族再一次将抗战胜利后全国大多数的财富据为己有。
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四大家族不断加强对全国各地区经济资源的控制和掠夺。利用这些剥削到的巨额财富,四大家族官僚垄断资本迅速膨胀起来,完成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垄断,从而控制了全国的经济命脉。
抗战胜利后的恶性通货膨胀
在抗战胜利之初,国民政府总共拥有黄金600万盎司,折合法币9亿多美元,加之从敌伪政权手中接收的产业折合法币约为10万亿元,比当时法币发行额的20倍还要多。除此之外,还有美国给予的约20亿美元的剩余物资,这些资产本可以用于平衡财政收支、整顿税收、抑制通货膨胀,但是国民党政府没有能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反而接连出错招数,致使全国经济在抗战胜利之后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
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上海地区的物资非常匮乏,由于道路在战争之中遭到了严重破坏,交通运输能力有限,因而法币也非常短缺,导致上海暂时性的通货紧缩。货币兑换市场上便出现了1法币兑换200储备券(汪伪政权的货币)的奇怪现象。上海政府于是乘机建议银行部门将法币和储备券的兑换比率定为1:200,何廉(时任经济部次长)却极力反对。何廉指出,货币兑换是以各地的物价指数为基础的,如果仅因为局部市场的价格变动来制定官方货币比率,会造成上海市场的货币贬值,从而使沦陷区人民的财富在一夜之间损失殆尽。结果没有人采纳何廉的意见。
1945年9月27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伪中央储蓄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将法币与伪中储券的兑换率定为1:200。这一政策的出台便意味着沦陷区数亿民众的资产财富,在一夜之间缩水为只有原来的1/200,这无疑是对沦陷区人民财富的一次强取豪夺,正应了当时流传的一句话“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
中国金融小知识
进入沦陷区,个个是富翁
当时,从国统区过来的人,一个个都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凭着手中本已不值钱的法币在沦陷区大发横财,历史学家黄仁宇便曾回忆说,他随郑洞国将军从昆明取道柳州,在飞往上海之前领取了薪俸,当到了上海刚下飞机便发现手中的法币突然成了硬通货,在重庆只能购买2根油条的法币,到了上海竟可以在上好的酒楼摆上两桌酒席,在柳州理一次发的法币,够在上海高级理发店理上一年。
实际上,国民政府的这项经济政策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国家经济秩序。中储券的购买力被严重低估了,而法币的购买力也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倍。于是后方投资者纷纷流往上海,其时重庆、昆明对申汇率每1000元高达1300元。后方游资涌向上海低价竞购物资,刺激一度下跌的物价又飞速上涨。政府还规定中储券限于4个月内兑换完成,每人最多兑换5万元法币,在兑换期截止以前,中储券仍准许在市上流通,因此持有低价伪币者在兑换期前也尽量套购货物,并把兑换限额外多余的伪币都用来抢购物资。
最有利可图的地方自然会吸引资金的流动,于是重庆的法币源源不断地被输往上海,沦陷区人民更是竞相抢购,形成法币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国民党政府为了应对这一局面,不得不大量增加法币的印制,大量的法币开始迅速充实各大金融市场,物价也因此而飞速上涨,法币的信用开始逐渐丧失。沦陷区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就连稻米这种最基本的生活物资,南京城里也暴涨500倍之多,经济秩序接近崩溃的边缘。
到1946年7月,国民党当局进行的混乱无序的对沦陷区敌伪产业的经济接收,给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大批企业、商店、工厂等经济组织在接收期间停工甚至是倒闭,这就使得战后经济丧失了恢复活力最基本的能力,也为国民党政府之后的恶性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
从1945年底开始,上海的物价上涨指数大大高于通货发行量及其指数,以1937年6月的发行指数和物价指数都为100,1945年12月发行指数为73 200,上海的物价指数为88500,物价指数是发行指数的1.21倍;1946年12月物价指数已是发行指数的2.16倍,1947年12月为3.56倍,1948年8月已增至10.47倍,1949年5月,更是达到25.16倍。同时,物价的上涨速率也越来越高于通货发行的增加速率,货币流通速度的大大加快,增加了社会有效货币供应的数量,加速了物价飞涨的步伐。
抗日战争前,上海存款通货月流通速率为2,到1947年初,单从上海商业行庄存款通货每月平均流通速度上来看,其1月份最低为19.77,2月便快速跃升至24.63,到5月已高达36.6,也就是说每月金融机构的营业天数已经被通货的月流通速率所超过,到了12月时达到最高的61.49;到1948年底的时候,上海存款通货的流通速度已高达每天3.88次,一笔活期存款一日之间易四次手,上海商业行庄盛行“抵用”制度是造成存款流速超过月营业日数主要原因。与美国相比,上海的货币流通速度已高得可怕,即使在美国货币流通速度最高的1929年,纽约市场上每月平均流通速度也不过10.37。
随着通货流通速度的不断加快,物价上涨率对于通货量的增加率呈倍数几何式增长。物价上涨越快,存款通货的流通速度就更快,人民心中存款不如存货的心理就愈加滋长。而随着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社会上的有效货币供应随之增多,物价随之迅速上涨,形成螺旋式推进过程,从而加速了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制度及全国经济的迅速崩溃。
到解放战争初期,虽然国民党政府依靠手中的外汇存底和美国的军事援助还可以支撑全国的经济和政治大局,但是在外汇用尽、外援渐失的情况之下,政府财政便开始吃紧,最后只能通过滥发纸币来应急,恶性通货膨胀便一发不可收拾。
根据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于1947年9月下旬给马歇尔的内部报告中指出:“到8月底,通货比5月底膨胀了64%,比去年初膨胀了27%。1947年的头5个月一直维持着这样高的通货膨胀率,从年初始,预算赤字与通货膨胀几乎同步上升,政府处境继续恶化,行政上仍旧无能,这仍属于基本趋势。现在,中央政府犹如病入膏肓之人,衰弱不堪。”
在这场金融浩劫之中,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战后通货膨胀到如此的程度呢?
恶性通货膨胀最主要的原因同时也是最主要的特征是货币发行超量。大量印刷纸币来应对政府的财政危机,这是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根源所在。财政赤字对南京政府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自国民党建立政权之时便一直存在。但抗战以前物价相对稳定,而且税收在总的支出之中占有非常高的比重,南京政府的财政赤字部分通过向上海金融界发行公债的方式进行筹集,虽然不宽裕,但还能应付。1936年发行统一公债,相当于宣布了南京政府的信用破产,从此之后,国民党政府再也没有办法通过发行公债来筹措军政费用,以弥补其巨大的财政赤字。于是南京政府便更多地倾向于向中央银行垫款。为应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垫款,中央银行便不得不大量增发纸币。这样就使得市场上纸币充斥,货币开始不断贬值,从而造成恶性的通货膨胀,使人民生活更加艰难。除此之外,决策失误、不合理的汇率、进出口政策等也是造成这次规模空前的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
通过这场史无前例的恶性通货膨胀,告诫我们一个值得深思的历史经验教训,那就是一个国家要想保持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健全的财政经济政策。如果将弥补财政赤字完全以发行纸币为基础,必然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而一旦恶性通货膨胀形成之后,就会变成一种非人力所能够控制的力量,伴随着通货流通速率的加快,物价上涨的速度会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纸币发行速度,发行与物价赛跑,循环往复,最终导致货币制度与国民经济一起走向崩溃。
诡秘的“金圆券事件”
在1948年夏秋之交,人民解放战争进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开始占有优势地位,同时还准备发动三大战役,与国民党反动政府进行战略决战。
此时的国统区可谓是危机四伏,经济体系已经分崩离析,经济生活非常混乱。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濒于崩溃,在经历过恶性通货膨胀之后,人民对法币完全丧失了信心,法币已经走到了绝境。但国民政府还在做垂死挣扎,它在黄金潮以后,于1948年8月宣布实行“币改”,废止法币,发行金圆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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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风潮
由于国民党政府一心准备内战,人们普遍不看好国统区经济。金融体系作为经济晴雨表便立即作出反应,上海开始疯狂抢购黄金。这次金潮来势凶猛,从1947年2月1日起,黄金价涨至每两406万元(旧币),美元与法币的比值达到1∶7700,与1月中旬相比,猛涨了10%;2月8日,黄金价格一日五涨,最后收盘价黄金每两突破55万元;2月10日涨至96万元。
法币币值的下跌引起了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快速上涨,日用洋货上涨了近1倍,米价飞升。到2月8日,上海物价指数已经超过战前的1.2万倍。据此,由上海引发的金融狂潮迅速向整个国统区内部蔓延,先是天津、南京等各大城市,人们如痴如狂地大量抢购黄金美钞,继而镇江、嘉兴、淮安等中小城市也纷纷效仿。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紧急处分令》,同时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其要点是:
(1)金圆券是本位币,每1金圆含纯金022217公分。由中央银行发行面额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的5种金圆券,发行总额以20亿元为限。
(2)按金圆券1元折法币300万元的比价、金圆券1元折东北流通券30万元的比价,限期收兑法币和流通券,收兑后该两种货币即行停止流通。
(3)限期收兑私人所有的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禁止任何私人持有。
(4)限期登记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以监督其使用、迁移或转让。
南京国民政府企图通过这些所谓“限价政策”和“币制改革”,用暴力挽救崩溃了的货币制度。办法公布之后,将天津、上海、广州和西北、西南划为管理区,委派“经济管制督导员”,严厉监督执行。
相对于法币而言,金圆券更具欺骗性。因为它对含金量进行了规定,但南京政府早已经将黄金收归国有,不许私人持有和买卖,当然也不会有金圆在市场上面的流通,所谓含金量只不过是愚弄百姓的把戏。办法所规定来的含金量、金准备都是假的,金圆券既不可以兑换黄金、白银,又不能购买任何外汇,实际上,它并没有任何价值可言,仅仅是一文不值的废纸而已。
事实上,发行金圆券是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人民的再一次掠夺。它们通过政府强制的办法强迫收兑民间的金银外币。这比法币更具掠夺性,许多人迫于行政命令,都将金银外币兑换成金圆券。据当时的中央银行统计数据显示,从1948年8月23日到10月31日,南京政府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就搜刮到黄金165万两,白银900余万两,银元2300万枚,美钞、港币各数千万元,共计总值达2亿多美元。与此同时,发行金圆券还为国民党反动政府继续实行通货膨胀放行,实际上这一规定为继续实行通货膨胀制造了法律依据。在不冻结发行的同时对物价进行冻结,必然要引起黑市交易和抢购风潮,而外汇资产的强制管理与物价的强行冻结,是对民族工商业资产的变相没收。
随着国统区的日益缩小,国民政府的财政来源随之枯竭,其财政收入还不到财政支出的5%,财政赤字日益扩大,军费开支却是越来越大,因此只有依靠发行金圆券来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物价不断上涨,由于南京政府强制限价的政策,一切交易随之纷纷转到黑市之中,在进行的黑市交易之中,物价高涨。由于南京政府实行强制限价,造成国统区物资匮乏,市场上抢购成风,许多大城市还相继爆发了抢米风潮,导致工商业出现混乱和倒歇,许多商店随之关门,工厂纷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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