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认识毒品
毒品世界,疯狂的世界。毒品是全球性的公害,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它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安全。据报道:艾滋病毒感染者中有2/3是吸毒人员,我国毒品滥用者每年吸毒的花费近千亿元人民币。近年来,我国因吸食毒品过量导致死亡的人数也逐年上升,因毒品犯罪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59234件,同比增长14.88%,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6298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1人,同比增长8.58%,重型率为28.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型率12.79个百分点。据统计,2011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25986件,审结2263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4815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6667人,重型率为26.8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型率12.06个百分点。
另据报道,我国合成毒品吸食者呈低龄化趋势。公安部最新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冰毒、氯胺酮等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全国16个省(区、市)破获合成毒品案件总数上升超过20%,27个省(区、市)缴获合成毒品总量超过传统毒品。这表明,吸食合成毒品人群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已达43.2万名。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登记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已占全部吸毒人员的72%以上。在公安机关新查获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中,平均年龄仅为29.8岁,比海洛因滥用人员平均年龄低5.9岁,而这一差距还在持续扩大。
最新调查还发现,未成年女性涉毒远高于一般刑事案件中未成年女性所占的比例,少年涉毒案,女孩占了一半。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项调研显示,在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女性占到了一半,远高于一般刑事案件中未成年女性所占的比例。此外,离异家庭子女和有吸毒经历的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也较高。
据报道,部分地方还呈现出毒品案件上升强劲的势头。山东省莱西市涉毒案件频发,增长快速,特别是2011年5月,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毒案件27起49人,案件数同比增长440%,涉案人员同比增长888%。涉毒案件所占比例达到该月受理案件的43.18%。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让人目瞪口呆的案例和毒品形势的严峻及我国毒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面对,必须去了解毒品,认识它的危害。
一、毒品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第2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对毒品的概念也作了同样的表述。所以我们认为毒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也就是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的药品;
二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是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
国外也称之为“药物滥用”,毒品除了以上三个特征外,没有通过医生处方而自行服用的为“药物滥用”。
二、毒品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受到管制的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共7大类255种。
根据《禁毒法》及《刑法》规定和现实中吸毒人群吸食的主要品种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海洛因为首的阿片类(粗制剂为鸦片)以及可卡因和大麻等麻醉类毒品,又称为传统毒品。它主要有:
鸦片:又称阿片,俗称大烟,取自罂粟的蒴果,呈黑色或深棕色。
吗啡:吗啡是鸦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中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的吗啡俗称“黄片”。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大麻:大麻系桑科一年生植物,大麻类毒品的主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大麻类毒品分为三部分:即大麻植物干品,俗称大麻烟;大麻树脂,又叫大麻脂;大麻油是液态的大麻提纯。
海洛因:是吗啡的衍生物,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呈灰白色粉末状,俗称白粉儿或白面儿,其药效与毒效为同等数量吗啡的3-5倍。
麻醉药品共计123种,它对人的精神有抑制作用,主要用于镇痛、麻醉。正常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长碱,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上瘾后,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以及人体神经受到的刺激,也会产生短暂而极强的快感和视听触觉和幻觉。一旦药性过后,苍白乏味的现实世界便令瘾君子难以忍受,这又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现状难以自拔。
她——一名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因为丈夫长期忙于业务而独守空房。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她去舞厅,感觉没劲,打麻将,感觉庸俗。一次,她为一名晚期癌症患者打下一支杜冷丁,使病人的痛苦得到缓解,痛苦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见状,她也感到一种欣慰。她忽然想到自己,觉得自己也是一名精神受到创伤的患者,杜冷丁既然会给病人的肉体和心灵带来舒服的感觉,自己何不试一试呢?
她很快搞到一支,注射到体内,少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舒畅爬过全身。后来,她又注射了第二支、第三支……
她感觉离不开这种药物了,只要感到寂寞无聊,就情不自禁地注射杜冷丁。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只有托熟人和朋友甚至在毒贩处想方设法搞毒品。同事们发现,活泼开朗的她,慢慢地变得沉默寡言,在工作中常常因目光呆滞、手脚僵硬而出现摔碎器皿等工作失误现象。
医院在发现她这些反常行为后,领导和她谈了两个小时的话,她坚持不了,精神委顿、站立不稳。院长捋开她的左衣袖,看见白皙的皮肤上一片密密麻麻的针眼。她在眼泪、鼻涕、唾液齐下的状态中被送进了戒毒所。
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就这样被毒品夺走了美丽和青春,带给她和家人的是无尽的痛苦和忧伤。笔者曾问过许多吸毒者,吸毒后究竟是什么滋味,他们的回答是:这是一种能使你五脏六腑都达到极乐境界的圣药,让你产生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想什么是什么,所有的烦恼皆忘,所有的痛苦全无,实在是妙不可言。
也有吸毒者对我说:“吸毒开始时产生的虚无缥缈的愿望和快感,很快就会失去,换来的是周而复始的药瘾周期,一旦发作就片刻难忍,使你身不由己地跌入痛苦无边的十八层地狱。”
吸毒者毒瘾犯时的鬼哭狼嚎,四肢痉挛,意志力彻底崩溃,无论俊男美女,一时间人性统统泯灭,只要给她毒品,裸体自渎甚至抢劫杀人,什么丧尽天良、国法难容的丑事、坏事都干得出来。
第二类是精神药物中的镇静催眠药物,中枢兴奋剂和致幻剂,即精神类毒品,为化学合成,故称为合成毒品,又称新型毒品。它主要有:
兴奋剂。常见的兴奋剂有:苯丙胺类(冰毒、K粉)、苯丙胺类衍生物(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抑制药。常见的有:巴比妥类、安定类和非巴比妥类三种。
致幻剂。常见的有:天然致幻仙人球毒碱(麦司卡林)、致幻蘑菇菌等,人工合成的致幻剂,二甲基色胺,麦角酸二乙酰胺和苯环已哌啶等。
近两年,又出现了依赖性更大的毒品,如麻古、快乐水等。
据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介绍:“由于加工技术门槛不高,合成毒品制贩活动正渐渐脱离海外,由我国东南沿海向内地蔓延,合成毒品的种类也不断增多。如现在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感冒药‘康泰克’提炼麻黄素,用来制造冰毒。”
我国精神类药品132种,它是从传统毒品中经人工化学合成的一类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的有兴奋作用,有的有致幻作用,有的有中枢抑制作用。
相比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毒性强烈,一旦成瘾,难以戒掉,而且社会危害性更大。吸食合成毒品的人在吸食后,会产生妄想和幻想,出现精神病症状,导致行为失控而进行暴力犯罪。
一名在公安工作的缉毒民警就这样说道:“我们每年都会遇到几个莫名其妙的报案人。他们说:‘被抢了’、‘被追杀’等。然而当值班民警询问情况时,他们不知道凶手在哪里?自己从哪里来?从哪里上的车?”
有媒体报道,一名男子抱着自己亲生女儿要从七楼跳下,不停地说有人追杀他们,后在警察和消防民警及家人的救助下,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据查,是因吸毒产生幻觉而致。
一名男子将自己的妻子活活砍死,并称妻子和另一男子有染。这也是因吸毒造成幻觉而致。
如果说传统毒品对吸毒者危害很大,那么,合成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据《2011年中国禁毒报告》透露:2010年,全国共打掉制毒加工厂378个,与2009年基本持平。破获易制毒化学品案件234起,缴获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869.11吨,非管制化学品46.06吨;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关闭不法网站331个,破获案件100余起,打掉贩毒团伙46个。
三、毒品就在我们身边
你到过夜总会吗?你去过歌舞厅吗?你见过“白粉”吗?你亲口试过吗?我要告诉你的是: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能尝的千万尝不得。因为,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毒品就在我们身边。
据介绍,娱乐场所依然是合成毒品滥用的“主阵地”,但目前毒品正由歌舞娱乐场所向酒吧、宾馆、洗浴中心等其他服务场所及出租屋、别墅等私密场所蔓延。
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合成毒品的吸食者很多是被同伴“劝吸”的,还有些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毒品放到食品、饮料中,所滥用的毒品大多由同伴提供。据《2009年度药物滥用总监测报告》,2009年新发生的合成毒品滥用者从同伴处获取毒品的比例高达65%。
北京朝阳区法院在审理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中,51.36%的犯罪人员均为吸毒者,而在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中,吸毒者所占比例更高,达75%。吸毒与毒品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吸毒是实施毒品犯罪的开始。而毒品犯罪多半是为了吸毒,就是我们所说的以贩养吸。应该说,一旦染上毒品,离违法犯罪也就不远了。
最近还出现了未成年人充当毒品传递者的案件。在成年人贩毒的过程中,未成年人往往扮演毒品传递者的角色,主要负责收钱、送“货”,但他们并不知道毒品的来源及上线。未成年人一般根据吸毒者的实际需求,向上线购买少量的毒品而后转手卖出,赚取其间的差价,未成年人还因其经济有限,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被贩毒者利用。
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从众性和依赖性,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尤其是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离家出走少年,他们缺乏亲情的关心照顾,因此在社会上结交了老乡、兄弟、朋友,在他们的教唆下,直接涉及毒品、成为毒贩的“马仔”和贩毒工具。所以,未成年人如果交友不慎,与有吸毒、贩毒等行为的人员相识,则很难抵制住教唆与诱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据《成都商报》报道,2011年4月6日,成都海关在对某中国籍女子的行李箱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箱内夹层中有两包毛重859克用银白色锡铂纸包装的物品,经有关部门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779.5克。据查,该犯罪嫌疑人是广州人,某外语学院的高才生,男友要其携带此行李箱入境并运至广州,事后会给现金并为其买LV皮包作为报酬。据介绍,目前,境外贩毒集团将目标瞄准中国籍女性,这些犯罪集团的成员多在网络和公共场所接触我国境外短期逗留的女性,以交朋友或谈恋爱为名诱骗其为贩毒集团运输毒品,或利用部分女性贪慕虚荣,许以好处等诱骗进行贩毒。
近年来,毒品走私在各地出现了通过邮递、物流等渠道流通的苗头。他们有的将毒品压成薄片,藏在邮品纸箱的外壁中;有的将毒品包装成糖果样,与真的糖果混装在一起;有的将毒品稀释,注入较为厚实的衣物,事后再把毒品提取出来。国际贩毒分子也利用邮递快件渠道“见物不见人”的特点,采取“层层雇用”等方式,向我国走私毒品。这些是缉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
四、明星吸毒与毒品危害
2011年6月23日,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焦点访谈》播放了歌手谢东因三次吸毒被查获,在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新闻。有哪些明星吸毒,他们为什么吸毒,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吸毒的明星有哪些?
网上输入点击“明星吸毒”一词,可出现几十条有关明星吸毒的条文:
罗琦:1991年出道,1997年在南京机场毒瘾发作被送强制戒毒,成为国内娱乐圈第一例公开曝光的明星吸毒者。
谢东:2007年5月26日,谢东与女友在家中吸毒被行政拘留,出来后,成为北京市禁毒志愿者。2011年3月再次吸毒被送强制隔离戒毒。
胡瓜:中国台湾“综艺大哥大”,也因吸毒被抓。
贾宏声:青年优秀演员,他接触和疯狂喜欢上摇滚乐后,也接触了大麻等毒品。演员伍宇娟为爱跪地求他戒毒,但无果。与毒品相比,爱情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陈百强:歌星,因吸毒过量昏迷1年后去世。
景岗山:携带摇头丸0.25克、大麻4.75克、海洛因约2克,在首都机场过安检时被查获。
满文军:因涉嫌聚众吸毒在北京某酒吧被抓获。
吸毒的明星还有含笑、应采儿、酒井法子等。
体育明星也频暴丑闻,如菲尔普斯。
音乐红人艾米·怀恩豪斯因吸食大麻被联合国点名。
明星吸毒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难怪有人疾呼:明星难称楷模,拯救圈内道德信誉迫在眉睫。同时,明星吸毒也引起联合国和政界的高度关注。2009年由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委员会发布的年度报告首次强调演员、体育明星在吸毒问题上对意志脆弱粉丝的影响力。
酒井法子事发后,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河村建夫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娱乐圈毒品问题蔓延,有必要彻底根除,以防止年轻一代被侵蚀。
中国国家领导人,也十分关注毒品问题。原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词“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参观禁毒展览,对禁毒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他们为什么会吸毒呢?
道德颠倒。他们把吸毒看作是一种时尚、高消费的象征,而将对社会的影响,自身的形象抛之脑后。如满文军一直在社会公众印象中形象俱佳,还是形象大使,最后聚众吸毒被拘留14天。
意志薄弱,经不起诱惑。如某歌星就是在一次聚会上,有人给摇头丸,“我知道那东西碰不得,拒绝了。后来又出现了,再也没有拒绝”。
出于好奇。胡瓜就是因好奇而染上毒品的。
交友不慎。酒井法子就是在朋友的教唆下开始吸毒。
遭人陷害。谢东告诉媒体,自己第一次吸毒是遭人“暗算”,是有人在他喝的饮料里放入毒品而染上毒瘾。
吸毒减肥。有的明星就是长期用毒品来保持身材。因为吃了药后就能不睡觉,能跳舞跳到天亮。
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首先,吸毒最大的危害是成瘾。
有这样一个故事:将一名吸毒两年的人员与世隔绝三年,出来后,让他做一个选择:金钱、美女、白粉。他选择了白粉。这说明了毒品对吸毒者的依赖足够的持久。这是因为毒品进入人体后,会使机体发生生理变化,产生一种新的机能,这种机能就是对毒品的依赖,以求得欣慰快感。毒品在体内浓度不高时,会出现精神、身体上的不适。这就造成人体对毒品的依赖性,而且越吸越多,越吸量越大。如海洛因采用静脉注射,每天两次,每次1克,2—3天即可成瘾,有的一次就开始成瘾。
其次,成瘾的后果是扭曲人格,导致意志衰退。大凡吸毒的人,都丧失了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人格扭曲,难以自拔。再有才华的人,一旦吸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个案例,他的工作可以说是代表国家形象,魁梧的身材,1.85米的个子,年轻帅气,后因与女朋友一起吸毒,工作被开除,并送劳教戒毒,出去后又进来,最后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再次,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吸毒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吸毒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影响国民素质。合成毒品吸食者,还可能造成精神幻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社会和谐。
第四,吸毒会诱发心、肺、肝等疾病,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染上艾滋病、性病等,摧残身体。
第五,吸毒对家庭的危害。一个家庭有一人吸毒,可以说是家无宁日,使家庭成员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有的还因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甚至将吸毒的严重不良后果贻害后代。真可谓:
烟枪一支,未闻炮声震天,打得妻离子散;
锡纸半张,不见烟火冲天,烧尽田地房廊。
五、怎样做到拒绝毒品
青少年是毒品预防教育的重点,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间,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差,难以抵制毒品的侵蚀,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拒绝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情操要高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都是普通的人,就做好普通的事,不要去追求所谓的时髦,不要去追求“标新立异”,更不要去追求“享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认识要客观。客观地认识药物滥用危害。药品具有两重性,医生的处方是有科学根据的,药品滥用就成为毒品。千万不要好奇,要学会判断和选择,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尝的千万别尝,因为也许这一尝,就是你终生的后悔和悲剧。
(三)个人要自律。对外界的诱惑,你要学会体面地拒绝;对“朋友”的邀请,你要学会客气地拒绝;对成长的自己,你一定要“善待”,有选择地拒绝。一句话,个人要自律,要懂得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四)交友需谨慎。朋友聚会,面对毒品,要坚决拒绝;圈子内部,面对潜规,要坚决远离。
善意的忠告:
当我们未见毒品时,要尽量远离它;
当我们面对毒品时,要学会拒绝它;
不要因为好奇,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
不要因为一口,自毁美好的青春;
朋友记住: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第二节) 了解劳教戒毒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戒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决定》的颁布,从法律上赋予了劳动教养机关强制戒除吸毒劳教人员毒瘾的历史责任。从1991年开始,全国各省(市、区)开始收容戒毒劳教人员,数量不多,只占当年收容全部劳教人员数的4.3%。
随着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戒毒劳教人员人数大幅度上升,到2002年,戒毒劳教人员已占全部劳教人员总数的41.38%,有些毒品重灾区戒毒劳教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90%以上。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已成为劳教机关的主要任务。
面对戒毒给劳教工作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司法部劳教局及各省(市、区)劳教局,各劳教所十分重视,采取积极应对、依法收容、有序管理、加强教育、针对戒治的措施,保证了批送多少,收容多少,有力地配合了全国禁毒斗争的开展。
面对劳教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劳教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来提高干警的戒毒工作水平。《禁毒法》实施前,司法部劳教局先后组织了十几期全国性的劳教戒毒业务培训,1000多名干警接受了专业培训。各地劳教系统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培训范围,有的结合研究项目进行培训,有的以讲座轮训方式进行培训,有的送干警去专业院校及研究机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劳教干警的知识结构,使他们基本上掌握了工作所需要的戒毒基本知识,熟悉了劳教戒毒工作。司法部于2000年9月20日组织了由部机关及甘肃、四川、云南、山西、内蒙古、湖南等省、区戒毒劳教干警组成的司法部考察团,对澳门的戒毒工作进行考察,这是司法部组织的第一个戒毒考察团首次对澳门的戒毒工作进行考察,也是澳门回归后接待的第一个来自大陆的部级考察团。澳门方面十分重视,由澳门政府社工局接待,澳门各大媒体也给予了充分的报道。澳门社工局局长向考察团介绍了澳门的禁毒政策及防治药物依赖的工作,考察团参观考察了戒毒康复处门诊、路环监狱为药物依赖的犯人设立的“自愿康复小组”,澳门民间戒毒中心——青年挑战中心以及卫生局青洲社会服务中心,并与澳门同行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商讨。
笔者有幸参加了这次考察,澳门政府对戒毒工作的重视,全员参与、渗透面广;机构完善、职责明确、保障有力;思想清晰、观念新颖、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工作严谨、模式独特的戒毒理念和思路、方法,对我启发很大,对我从事戒毒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和对毒品的依赖性,司法部提出了要加强管理,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要求,并逐步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使戒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2002年6月2日,司法部令颁布了《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戒毒的管理、治疗、教育等都作了明确规范,对依法规范劳教戒毒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对戒毒劳教所开展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治疗和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2002年,作为我国由卫生部门主管的自愿戒毒、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戒毒和司法部门主管的劳教戒毒三种戒毒形式之一的劳教戒毒工作,以其收容戒毒人员毒瘾最深,吸毒时间最长,戒毒效果最好而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广西自治区戒毒劳教所时指出:“你们的工作是很辛苦的,但这种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不但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所以你们这种辛苦是非常值得的,我们要向你们学习,向你们致敬。刚才我初步了解了一下,目前毒品问题对西南地区的建设来讲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还要以更大的重视,更多的注意,更大的投入,大家一起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不能放任吸毒的现象继续上升蔓延下去,所以同志们的工作很重要……希望你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你们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通过司法部门向我们反映,国务院尽最大的能力来支持你们。”各省(市、区)政府对戒毒工作也给予了重视和关心、鼓励和认可,及时解决劳教戒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劳教戒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党的崇高事业,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人民的健康幸福,为了民族的兴衰存亡,全体劳教人民警察默默战斗在艰难的戒毒战线上,用他们的忠诚,他们的付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与支持,涌现出一批像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邓小雄,湖南省劳教局张军,广西自治区戒毒劳教所潘鸿贵,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严登山等在劳教事业上奉献力量并在戒毒工作上卓有成效的戒毒专家。他们为我国的劳教戒毒事业做出了贡献。
笔者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海选火炬手,也深深地感到社会对劳教戒毒工作的认可,人民群众对劳教人民警察深深的尊敬。
回顾参选2008年北京奥运会海选火炬手的过程,笔者至今还有一种强烈的震撼。在有两万多报名参选的人员中,可谓是高手如林、人才济济。有“跳水皇后”高敏,有“青春偶像”李宇春,有资产过亿的“亿万富翁”,有专业有为的“航天专家”。两万多人要经过海选、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最后选出29名。现场直播评委的犀利,让你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最终笔者脱颖而出,成为29名北京奥运会火炬手之一。我要感谢的是我的职业——劳教人民警察,我引以为骄傲的工作——戒毒工作。
记得我在才艺表演这一环节中说到:我今天不唱歌、也不跳舞,我今天给各位评委带来了一封信(展现这封信的原件)。这是一封戒毒劳教学员写给北京奥组委的信。在这封信中他们表达了支持北京奥运会的心愿,表达了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决心。大家可曾知道:“他们都是昨天的瘾君子,是我和我的战友们,使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树立起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决心。今天,我与跳水皇后同台竞争,她攀登着世界体育的高峰,我攻克着戒毒的世界难关,都需要勇气和毅力。都需要智慧和才能。我的才艺就是教育,挽救那些失去的灵魂,我的才艺就是塑造,塑造那些腐烂的枯木,我的才艺就是化腐朽为神奇。”我的“才艺表演”赢得了掌声,也打动了评委的心,一致给出了高分,他们的评价是:“远远超过了真正意义上的才艺,是精神境界的高度升华。”
在最后的决赛中,我又以《一名高级警官的奥运梦》为题目参加演讲:“我来自一个神秘的地方,我是工作在特殊战线上的一名劳教人民警察。在那里,有一批共和国的忠诚卫士。也有一批曾经的迷途吸毒者,我就是来自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的19号选手——严登山。我们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的工作也应得到社会的承认,我们劳教人民警察也有一个奥运梦,我就是代表着千千万万的劳教人民警察……最后我以总成绩第三名成为北京奥运火炬手。”感动的《成都商报》记者用《从体育教师到戒毒所警官——一名高级警官的奥运之梦》为题目,对笔者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
一、劳教戒毒面临的“三个问题”
从1990年12月《决定》的颁布到2008年《禁毒法》的实施,近20年中,劳教戒毒的“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劳教戒毒工作。
(一)法律上的缺陷。《决定》对劳教戒毒的表达只有一款,共32个字。它只是对决定劳教戒毒的条件作了规定,对其他仅有涉及,它还不是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戒毒法律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规定吸毒为犯罪,约有20个国家在立法上给予了明确,在处理方式上就是判刑。另一类规定吸毒为违法行为,在处理方式上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和自愿戒毒。不管是哪个国家,不管对毒品的认同度如何,都把药品滥用行为称为不良行为。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上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这次会议的决定,成为联合国关于禁毒的法规性文件。
当时,我国戒毒工作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由医疗卫生部门主管,公安机关监督,自愿戒毒医疗主要是由医疗卫生系统、军队系统的医院开办,民办的专业戒毒康复机构、劳教所的自愿戒毒机构也相继开办,是我国戒毒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但由于自愿戒毒受戒毒者经济能力的影响较大,时间也较短,加之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证和严格的管理,而制约了自愿戒毒的效果。
2.公安强制戒毒。相对自愿戒毒和劳教戒毒,公安强制戒毒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决定》颁布后,国务院于1995年1月12日发布施行了《强制戒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和《办法》规定,对吸毒成瘾者予以强制戒除,对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构由公安部门主管。公安强制戒毒的对象主要是第一次吸毒成瘾者。
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对吸毒人员实行劳动教养,由地、市、州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教戒毒的期限1—3年。由于劳教戒毒法律的缺乏,司法部机关采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及配套性制度,保障劳教戒毒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司法部以部令下发了《劳动教养戒毒规定》,司法部劳教局、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上满足了劳教戒毒工作的规章制度需求,劳教戒毒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场所的缺乏。1995年,笔者从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调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任副所长。报到的第二天,时任所长徐刚带我去管理区走了一趟。
这一走,让我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我看到绵阳城市建设和劳教所硬件建设之间强烈的反差。
这一走,又让我有了一丝后悔。我看见的是:尘土飞扬的公路,低矮破烂的舍房,一望无边的荒凉山坡,戴着草帽的民警和在地里劳动的劳教学员。
翻过一道浅丘,就到了入所中队,小赵中队长带着我们去查看了整个中队,学员的住宿是干打垒的。据徐所长讲:“全部劳教人员的舍房都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30年的使用,现在全部是危房,一到刮风下雨,我们就紧张,担心房子漏水,甚至垮塌,我们的工作就像走钢丝,一不注意就会摔下来。”
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工作不久,当时司法部的一名副部长来所视察,看到的是一幢幢破烂不堪的舍房,汽车在颠簸不平的公路上行驶,后面拖着长长的灰尘。他曾问陪同的徐所长:“你让我来看什么?就这些破房子吗?”
当看到中队用砖隔起的露天“接见室”时,他很生气地说:“这就像北方的厕所,用来接见是对人的不尊重。”
那时的条件真的很差,为了解决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的问题,省禁毒办的唐主任来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落实将原三大队四中队的破房子改建成收容两百人的戒毒大队。时任四川省省长张中伟批示由省财政与省计委各解决20万元,但批示转下来几年都未落实,原因很简单,有钱时再拨。
2008年,离开四川省新华劳教所8年后,笔者因公差去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看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戒毒劳教学员全部搬进了新修的住房,在占地300余亩的管理区内,小桥流水,假山亭角,绿树成荫,花草茂盛,美不胜收。管理设施,生活卫生设施,教育设施,戒毒康复中心,心理指导中心,习艺厂房掩映在绿色之中。
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时,正遇上所里进行阅警式,笔者也应邀参加。当听着《解放军进行曲》,看着一队队手握钢枪,威武雄壮从身前走过的警察时,我由衷地感到:变化真是太大了。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的变化,也是全国劳教系统变化的缩影。据司法部劳教局的有关资料表明:为确保戒毒劳教人员的收容,通过部劳教局的统一规划和科学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劳教戒毒场所的投资力度,陆续兴建、改扩建了一批戒毒劳教所(队),基本上做到了“批多少、收多少”,劳教戒毒的经费得到有效的保障。全国劳教戒毒场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为戒毒劳教人员提供了有效的戒毒条件,也为劳教人民警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民警的缺位。自1991年以来,劳教系统收容的戒毒劳教人员数量不断增多,戒毒劳教人员的比例也不断上升,有的毒品泛滥重灾区戒毒劳教人员的比例高达90%以上,给劳教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有些毒品重灾区的劳教所,人员爆满,居住拥挤,警察缺位的现象也显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戒毒劳教人员的大幅度上升,造成警力的缺位。据有关资料表明,1991年至2002年,戒毒劳教人员数量年平均增长32%,从1998年开始,戒毒劳教人员的人数以年均5位数的速度增长。戒毒劳教人员的急剧上升,带来的直接压力就是警力严重不足。全国劳教人民警察与劳教人员数量之比为14.2%,低于劳教人民警察编制数应按收容劳教人员的15%配备的规定要求,有五个省(市)还不到10%。加之服务保障单位和经营占用了一定的警力,使大中队一线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又由于邪教的教育转化工作需要的警力也必须保证,使原本不足的警力更加紧张,以致造成基层大中队一名民警管几十名戒毒劳教人员,一个中队几名民警管几百名戒毒劳教人员,一个大队十几名民警管近千名戒毒劳教人员的局面。面对警力的严重缺位,劳教人民警察牢记使命,坚守岗位,历尽千辛,排除万难,每天超负荷工作,他们有的带病坚持工作,有的连续一个月在管理区,有的父母病重也不能回家看望,有的妻子分娩也不在身旁,他们为民族的兴亡,为社会的和谐,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颂歌。经过司法部和部劳教局及各省(市、区)的努力争取,编制有所增加,加之各地采取措施,压缩机关,充实一线,从1998年开始,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有所缓解。
2.戒毒劳教人员的多元性,造成认识的不足。吸毒行为是毒品、个体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毒品依赖既表现为个体的生理依赖,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心理依赖;吸毒者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戒毒既需要进行脱毒治疗,又需要生理康复,更需要减轻或消除其强烈的心理依赖;既需要所内的戒治,又需要社会回归的照管。因此,吸毒者的行为方式及戒毒的一体化过程都反映出吸毒者的多元化和戒毒过程的综合性,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我们的一些同志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劳教戒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导致对劳教戒毒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工作职能严重错位;还有些同志对戒毒工作缺乏信心,认为戒毒成功是不可能的。针对这些认识,全国劳教系统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领导讲、专家评,充分讲明劳教戒毒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劳教人民警察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作为劳教人民警察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时任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这样讲道:“我们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江泽民主席曾尖锐地指出:‘现在不把吸毒、贩毒问题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涉及中华民族兴衰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提高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劳教戒毒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人民健康幸福,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责任重大,不可懈怠,要求全国劳教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劳教戒毒工作正常进行。”我们还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认识劳教戒毒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以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劳教戒毒工作。
3.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造成专业的缺位。戒毒劳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与其他劳教人员有着独特的特点:“我用自己的钱,犯国家的法”,对送劳动教养不服;“要想毒戒脱,伞都插得活”,他们难以从毒品的“心瘾”中解脱;“那种飘飘欲仙、超凡脱俗的感觉,一般人是无法体会到的”;他们出现心理障碍,行为发生变异。戒毒劳教人员的这些特点,反映在劳教工作的实际中就是传统的管理和教育方式难以矫治,必须创新适合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方法和矫治手段。但现实情况是:劳教人民警察大多缺少戒毒专业知识,对戒毒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的专业技能掌握不够,制约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开展。
尽管这些年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多种手段的引进,全方位的业务练兵,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认为戒毒工作已成为劳教机关的首要任务。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劳教单位的戒毒工作是很难继续的。应从以下方面解决戒毒专业缺位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专业戒毒应是我们的主流,执法是它的法律属性。既然是专业单位,主要领导就必须逐步配备专业干部,切忌外行领导内行。其次,各省应成立戒毒研究所,既做戒毒专业的研究,又作为培养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家”摇篮;再次,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各省(市、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设立戒毒专业,成为培养戒毒专业人才的“黄埔军校”。这样既可满足我们自身戒毒工作的需要,也为公安的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戒毒输送人才,以满足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戒毒工作需要。与此同时,采取引进、公招等方法获得戒毒专业人才。
二、劳教戒毒发展的“两个阶段”
劳教戒毒工作从1990年12月《决定》颁布后开始起步,至2008年6月《禁毒法》开始实施,只有短短的18年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18年只是短短的一瞬间,虽然它存在的时间很短,但它在戒毒这一伟大事业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它在这18年中,为我国的禁毒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它在这18年中,为我国戒毒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在这18年中,自始至终都处于发展之中,所以这18年是不断进取的18年,是不断超越与发展的18年。如何来看待这段历史,如何对这18年作一个完美的总结,如何来划分这段历史,对我们今后继续做好戒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查阅了有关资料,未见到这方面的文章。只查阅到湖南省劳教局张军2004年对湖南劳教戒毒有一个“四段论”划分。他将湖南省劳教戒毒工作经历的几个发展阶段分为:迷茫困惑阶段(1991—1994年);强化管理阶段(1995—1997年);引进提高阶段(1998—2001年);理论创新阶段(2002—2004年)。
笔者认为:对这段历史的划分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劳教戒毒存在18年这一历史事实。二是劳教戒毒虽然不存在,但劳教系统戒毒工作的职能没有变。三是劳教戒毒与今天劳教系统担负戒毒工作职能是不能分割的,它既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又是两个事物的统一体。它的发展既有劳教戒毒的基础,反过来,今天的戒毒工作使劳教戒毒工作更加完善和成熟。可将这段历史按劳教系统担负戒毒工作来划分;以劳教戒毒来划分,即劳教系统担负戒毒工作的“三个阶段”和劳教戒毒工作发展的“两个阶段”。劳教系统担负戒毒工作的“三个阶段”与劳教戒毒前两个阶段基本相同,第三个阶段是以《禁毒法》实施后至今的全面发展阶段。劳教戒毒工作发展的“两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起步发展阶段(1991年1月至2003年6月),以全国人大《决定》为起点,司法部2003年6月部令《劳动教养工作规定》为标志。
在这一阶段中,从全国人大《决定》赋予劳教工作戒毒的职能开始,就意味着劳教系统将面临戒毒这一世界难题,面临一个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混管混教,人数猛增,条件有限,压力巨大。传统的教育方式对他们难以奏效,新的戒毒方法尚未形成。这一切都考验着劳教系统和劳教人民警察。针对以上情况,全体劳教人民警察不辱使命,牢记重托,主要做了三件大事,基本上奠定了批多少就收多少,管理逐步规范,探索戒毒模式起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一件大事是保证收容,确保安全。戒毒劳教人员猛增。全国戒毒劳教人员总数已达到6位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情况,有的省(市、区)的劳教所,准备不足,设施落后,以至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湖南省某劳教所就有这样的经历。由于吸毒劳教人员嗜毒如狂,毒瘾难断,挖空心思搞到毒品。社会不法分子千方百计将毒品带入所内,有的借会见、请放假、外出劳动、来所帮教等机会私下交接毒品;有的利用书信、物品携带传递毒品;有的直接从围墙外抛送。毒品夹带藏匿的方式也千奇百怪,什么样的物品都可以夹带,身体内的肛门、阴道、口腔都可以藏匿,更为诡秘的是将毒品溶于矿泉水或将海洛因溶液浸润后的信笺带入所内。稍不留意就可能形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防不胜防。劳教警察将这些称为“看不见的战线,扑不灭的火焰”。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他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封闭式管理,停止外出劳动,严格请放假,严格审查进所帮教人员。
2.严格控制进出的人流、物流,包括本所非改造工作从业干警和职工都被限制进入劳教人员管理区。
3.规范会见制度,实行隔离会见。
4.进行体表检查,尿检。
5.预防毒品替代品和其他药物滥用。
6.严格干警纪律、警示干警不要随意为戒毒劳教人员托带毒品,当心不经意间成为“二传手”。
7.修改政策,不以有吸毒现象处罚大队,而是对查获吸毒的劳教人员以是否交待毒品线索作为减免处罚的依据,对有所交待的一律严格保密。
8.加强“耳目信息”工作,将其作为防止毒品进入所内一支有效的隐蔽力量。
9.与公安机关及友邻单位联系,打击社会不法分子。
通过以上工作,基本上切断了毒品向所内流入的渠道,从而使该所的戒毒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劳教系统的前列。
第二件大事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生理、心理特征,针对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出现的问题与难点,全国劳教系统在加强干警培训,做好教育工作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管理起步,逐步使劳教戒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打好基础起好步。一是强化干警的直接管理,严防戒毒劳教人员所内吸食毒品的可能。二是强化对要害人物、要害时段、要害部位实施有效的管理,严防外界毒品流入所内。三是强化戒毒劳教人员的动态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管控措施。四是强化督查机制,及时排除所内安全管理的各种漏洞和隐患。
司法部劳教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进行规范,并制定下发《安全排查工作制度》《安全防控工作制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几十个涉及戒毒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戒毒劳教场所领导责任、干警管理、戒毒管理教育、生活卫生、戒毒业务方面的制度。各省(市、区)劳教局及各劳教所也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了一大批制度,有效保证了场所安全和劳教戒毒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好规范开好头。随着对戒毒工作认识的深化,加强规范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司法部劳教局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规范,作出了专门规定:戒毒劳教人员一律不得同居;戒毒劳教人员实行隔离接见;取消戒毒劳教人员亲情餐;戒毒劳教人员不予放假,不予“试工、试农、试学及所外执行,不得从事外出劳动,零杂工,难以控制的工种”;对劳教戒毒的教育工作,生活卫生工作,戒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还就戒毒劳教人员生病就诊和服用治疗药品进行了规范,要求戒毒劳教人员应建立就诊登记本。戒毒劳教人员到医院就诊时,必须由干警带领,并负责就诊秩序的管理。医院必须有医生值班,确保戒毒劳教人员生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做好医疗文书记载。门诊药量控制在2—3天,镇静、强效镇痛类药品控制在一日量内。戒毒劳教人员生病只能服用所医院医师针对其所患疾病的处方药品和经所医院同意使用的处方药品。这些规范,提高了戒毒场所的管控能力及干警执法管理水平,使劳教戒毒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第三件大事是强化戒毒、形式多样。随着禁毒斗争的开展,随着对戒毒劳教人员特殊性的认识深化,劳教戒毒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规范化的不断加强,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劳教戒毒的优势,做好劳教戒毒工作是摆在劳教戒毒工作人员面前一个崭新的课题。各地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戒毒劳教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如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采取的“五算五想”“五谈”“三控诉”的教育矫治措施。
“五算五想”:一算身体账,想一想吸毒对身体造成的危害;二算感情账,想一想吸毒所造成的家庭破裂、亲人离散、备受精神折磨和自己遭受情感痛苦的情形;三算经济账,想一想吸毒所耗费的巨大钱财,以致家庭贫困、家破人亡的情景;四算危害账,想一想自己为了吸毒而偷盗、抢劫、诈骗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五算荣辱账,想一想毒品给中华民族造成的巨大灾难。
“五谈”:一是谈思想,找根源;二是谈法律,讲所规;三是谈危害,讲毒害;四是谈家常,问情况;五是谈未来,讲前途。
“三控诉”:控诉毒品毁了自己,败了家庭,伤了亲友,害了社会的严重后果;控诉自己因缺乏信心、决心、恒心、屡戒屡吸,不能自拔,导致家庭、亲友、社会失望的惨痛经历;控诉那些提供毒品、拉人下水、诱人吸毒的教唆犯、害人精的罪恶行径。
司法部劳教局下发了《吸、贩毒型罪错矫治课本》后,各地采取正规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所内教育与所外教育相结合等形式,有序地开展戒毒劳教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举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图片展;定期播放戒毒录像宣传片;组织禁毒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征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读书活动;职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戒毒劳教人员加深对毒品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造成的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戒掉毒瘾的认知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仅限于改变他们的认识行为上,还限于教育层面上,还限于我们对戒毒工作认识的初级阶段。
2003年6月,司法部《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以部长令颁布,标志着第一阶段工作的结束,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始。
第二阶段,创新发展阶段(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以司法部劳教局决定《在湖南省劳教系统开展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转折点,以《禁毒法》的实施为标志。
司法部劳教局在《通知》中指出,随着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劳教戒毒工作已成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劳教工作的突出任务。近几年来,劳教机关充分发挥劳教期限较长,管理教育比较系统规范的优势,收容教育改造了一大批戒毒劳教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戒毒劳教人员反复吸毒时间较长,成瘾性很强,恶习较多,教育改造难度很大,场所不安全稳定的潜在危险增加,出所后的复吸率居高不下。尽管各地在劳教戒毒工作方面进行了多种有益尝试和探索,但整个劳教戒毒工作仍未形成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和一个系统化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整体模式,从而制约了劳教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全面规范劳教戒毒工作,建立科学的劳教戒毒工作模式,提高劳教戒毒工作的整体水平。部劳教局研究决定,在湖南省劳教系统开展“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国劳教系统推广。
《通知》在对当时的禁毒形势,劳教单位开展戒毒工作的优势,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劳教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决定开展“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通知》的下发,拉开了创建劳教戒毒模式的序幕。
2002年12月,司法部劳教局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劳教戒毒工作座谈会”。湖南省劳教局、广东省戒毒劳教所在会上就探索劳教戒毒模式工作进行了交流。会议期间,参观了湖南省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单位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座谈会结束时,时任司法部副部长的范方平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做好劳教戒毒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4年5月,司法部劳教局下发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劳教戒毒的基本模式的总体框架可概括为“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具体就是根据戒毒工作的规律、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不同阶段,将劳教戒毒过程分为脱毒期、康复期、适应期、考察期四个时期,实行相应的动态管理、医疗戒护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并对回归社会的戒毒劳教人员予以关注,提供帮助。整个过程中,各个时期、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流动运行。《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还对四个时期的主要业务工作作出了要求。
《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的下发是具有中国特色戒毒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劳教戒毒工作创新发展的成果,是全系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
2006年5月,司法部劳教局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深化实施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点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四川等10个省(区、市)的有关负责人和科研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学习了戒毒工作流行学分析方法,部署开展深化实施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会议决定在北京市新安劳教所、上海市劳教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等12个劳教所开展深化实施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点工作,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劳教戒毒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会议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拟订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培训,邀请专家参加,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的要求。
时任司法部劳教局局长的李如林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劳教戒毒模式是目前国内戒毒体制中效果较好的戒毒方式,为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宣布我国劳教戒毒模式基本成型。
这一阶段的劳教戒毒工作可以概括为:以试点来创新,以创新求发展,使劳教戒毒工作成为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环节,在服务国家禁毒斗争大局,预防教育、禁毒严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时任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归纳了四条成功的经验,也是对创新发展阶段工作的最好总结。
——必须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毒品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颗毒瘤,更是导致各类违法,特别是严重违法犯罪的一个诱因。劳教机关作为我国重要的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服务国家禁毒斗争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尽可能多的吸毒者戒除毒瘾,走上正常的人生道路。
——坚持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多年以来,劳教系统广泛引入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结合劳教工作实际,创建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劳教戒毒基本模式是在对戒毒过程进行科学分期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动态管理、医疗戒护、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防复吸训练,不断创新戒毒方法,提高戒毒效果。
——有的放矢。积极探索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特点的工作模式和方法。
——不断加强戒毒专业队伍建设。劳教系统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戒毒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引进、吸引专业人才到劳教所来工作,成为戒毒劳教人民警察;二是对劳教人民警察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戒毒工作水平;三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技术指导,广泛引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三、劳教戒毒的“三大保证”
总结和回顾劳教戒毒工作的历史,它所走过的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的过程,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劳教戒毒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些经验和成绩,成为当时我国戒毒三种形式最好的一种,被世人称赞,除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部及部劳教局的坚强领导,以及全国劳教系统全体干警的奋力拼搏外,还因为劳教戒毒的“三大保证”的独有优势。
(一)有法律的强制性和时间的延续性作保证。戒毒是世界性难题。这是因为毒品具有强烈的依赖潜力,一旦染上,难以戒除,加之吸毒行为的形成具有十分复杂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如果仅靠自愿戒毒基本上是不可能奏效的,必须靠强制力的保证来促使吸毒人员戒毒,可以这样说:强制性是戒毒成功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戒毒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像感冒一样,打针、吃药很快就好,它需要时间来保证。而这个时间不可能很短。对戒毒人员来说,同时具备强制性和相对较长时间的戒毒只有劳教戒毒。因此,法律的强制性和时间的延续性是我们做好劳教戒毒工作的保证。
劳教戒毒法律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决定》明确赋予了劳教机关戒毒的工作职能,这是法律强制性的法律标志体现。
2.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也明确规定了“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这个《决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它是法律强制性的重要法律依据。
劳教戒毒工作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它可以按照法律的强制性,开展有效的戒毒工作。
3.劳教戒毒时间的延续性,基本符合戒毒的规律,因为,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3年,根据劳教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可延长一年,最长劳教期可达到4年。
有相对长的劳教期限,劳教机关可根据戒毒工作的规律,戒毒需要的时间,有序地安排劳教人员的戒毒需求。
戒毒人员的急性生理脱毒一般7—15天即可完成,生理上的稽延性反应一般在3—6个月基本消除,在心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需要较长的时间,国际上公认为3—5年。劳教戒毒时间基本符合戒毒时间的一般要求。
劳教戒毒工作按照劳教的时间期限和戒毒规律,在对戒毒劳教人员实施戒治过程中,将生理康复期确定为半年,心理康复期为两年,适应期为半年,并在这个期限内安排各项戒毒业务工作。实践证明,劳教戒毒时间的延续性有利于戒毒劳教人员的生理康复,有利于对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和戒毒戒治,有利于戒毒劳教人员并发症的治疗,使戒毒劳教人员获得较全面的康复。
(二)有机制的综合性和制度的规范性作保证。劳教工作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不断探索,不断进取,从劳教人员的收容到出所,从管理教育到生活卫生,从工作的方法到工作程序,从纪律制度到各项规范,都形成了一个完备的机制体系。也就是说,管人是强项,施教是内行,创新有基础,戒毒能适应。这些都能保证戒毒劳教人员“收得下,管得住,戒治好”。
劳动教养工作自创立以来,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丰富、全面、规范、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它涵盖劳教工作的各个工作范围、工作部门。特别是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后,部劳教局就先后制定了《劳教戒毒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省(市、区)劳教局及劳教所也先后进行了有关的制度建设。这些制度和规定为劳教戒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有干警的正规性和环境的封闭性作保证。劳教场所有一支政治坚定,忠诚事业,业务过硬,公正执法,勤奋工作,特别能战斗的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他们能在关键的时刻,拉得出,打得赢。历史上,他们在改造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屡教不改、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和教育改造卖淫、嫖娼人员,特别是在教育改造邪教人员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在创办劳动教养学校形成劳教特色的实践中,在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进程中,都做出了好的佳绩。这些成绩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也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为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曾任司法部部长的邹瑜题词:“劳动教养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程,劳教工作干警是特殊的灵魂工程师,肩负着治病救人,造就新人的庄严使命,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委员长的彭真在视察河北秦皇岛劳教所时说:你们劳改、劳教干部很辛苦,我们知道。他还为劳教工作题词:“我们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染了坏习惯的子女,教师那样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耐心地帮助他们改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也有外国友人在参观劳教所后,改变了一些片面的看法,特别是对劳教所的所容所貌和管理教育工作,印象较好。有的感慨地说:“你们和所有文明国家一样,在耕耘着文明,消灭着愚昧,你们在做着伟大的、受人尊重的事业。”
劳教人员通过干警的教育出所后,通过自身的努力,有的入了党,有的致了富,有的结了婚,有的育了子,他们都感谢劳教干警。如黑龙江省永安劳教所原副政委王富同志就收到过一封来自美国的感谢信。写信人就是该所劳教人员的叔叔刘元昌。在信中,他对去所看望侄儿的所见所闻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对西方对中国劳教制度的攻击和歪曲进行了澄清,还对干警的工作表示了感谢。这些都充分说明劳教人民警察通过忠诚与操守,意志与智慧,耐心与能力,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人民群众的认可。
劳教戒毒的“三大保证”有效地保证了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劳教场所是一个功能齐全、保障有力,作用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戒毒场所,凭借先进的戒毒理念、方法、手段,并进行系统化完善,就一定能成为具有中国特色、最好的戒毒形式。近20年劳教戒毒工作的实践,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节) 探索有效戒毒之路
与其说劳教戒毒18年的历史是一部发展史,倒不如说它是一部探索的历史。从它履行戒毒职能起,探索就成为劳教戒毒的主题。探索管理的方法,探索矫治的形式,探索戒治的手段,探索戒毒的模式;从低级到高级的探索,从一般到专业的探索,从单一向模式的探索,都充满着艰辛,充满着荆棘,体现着劳教人民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凝聚着劳教人民警察对戒毒这一全新课题的智慧结晶。
18年的探索,让我们对戒毒这一世界难题有了全新的认识;18年的探索,让我们从戒毒的“门外汉”,成为戒毒工作的践行者;18年的探索,让我们一步步走在了戒毒领域的前沿。
劳教戒毒的探索应该是以湖南省劳教局探索戒毒基本模式为起点,以全国十三所“探索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点所”为代表的。全国劳教系统广泛参与的劳教戒毒“大探索、大进展”工作,使劳教戒毒的探索从无序到有序,零星到规范,广度到深度发展。时任司法部劳教局刘卫民副局长的“五个进一步”就是对劳教戒毒工作18年探索最好的总结和诠释。
一是劳教戒毒理论探索进一步深入。北京、上海、湖南、四川等地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与多家科研院所的专家合作,就劳教戒毒模式构建与实施等问题开展课题攻关,举办戒毒研究工作论坛,在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的两篇文章获得“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一等奖。
二是劳教戒毒模式进一步丰富。各地在部局推出的劳教戒毒基本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具有本地特点的劳教戒毒模式。北京市建立了“四期三段”戒毒模式,上海市建立了“绿色戒毒”模式,浙江省构建“四期五步劳教戒毒法”应用系统,江苏省形成了具有本地特点的“三区一延伸”模式,广东省建立了“三段四期五环”戒毒模式,广西省确立了“十步训练法”,四川省探索出“三期九段戒治法”、“系统脱敏疗法”、“内省法”、“逆向戒治”、“回归家园”模式,湖南省继续进行“三区四期”和L—TC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探索、实施具有当地特色的戒毒模式,各地劳教戒毒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劳教戒毒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地根据司法部第78号令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了相关戒毒制度规范。
四是劳教戒毒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采取引进、培养、借力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劳教戒毒专业化水平。通过引进管理、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干警培训工作,借助专家学者的力量,提高戒毒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水平。
五是劳教戒毒模式效果进一步显现。各地按照劳教戒毒模式的要求,一方面开展系统的康复训练,进行科学配餐,运用科学仪器进行辅助治疗,帮助戒毒人员身体康复;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运用团体咨询、系统脱敏、沙盘治疗、心理宣泄等技术,全面干预戒毒劳教人员的心理和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通过电话、会见、通信、家访等方式,积极与家属进行交流,帮助劳教人员修复家庭关系,设立戒毒专线和心理咨询热线,举办“家属课堂”,帮助家属掌握必要的戒毒、拒毒方法,做好戒毒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监护和帮教准备。据初步了解,各地都有一批戒断期达三年以上的典型,戒毒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2008年6月1日,随着《禁毒法》的实施,劳教戒毒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将作为我国禁毒事业的一个标志载入史册,至此,劳教戒毒的探索也告一段落。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对《禁毒法》、对戒毒工作的重大调整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更深层次的认识。取消劳教戒毒,而不是取消劳教机关的戒毒职能,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是国际斗争的需要。西方国家一直把中国的劳教工作作为口舌,对我国进行人权攻击,他们认为:“未经法院判决,将一个公民监禁,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三年,就是对人权的侵犯。”劳教戒毒的取消,使他们少了一些口舌,我们多了一些底气,有利于国际斗争的需要。
二是国内对吸毒者判定的深化。对吸毒者的判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劳教戒毒是带有强制性的教育措施,并有惩戒的作用。吸毒者是违法者,同时又是病人。对他们实施戒毒不是惩戒而是挽救,强制是手段,隔离是措施,只有采取强制和隔离,才能有效地挽救他们。
三是整合资源、社会参与的需要。《禁毒法》取消了劳教戒毒和公安的强制戒毒,保留了自愿戒毒,同时增加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这突出地反映在整合了法律资源。过去一部法律,一个条例即可调整整个戒毒工作的法律关系,改变了过去公安强制戒毒有《强制戒毒办法》、劳教戒毒有《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范》而各行其是的局面。同时,在保留自愿戒毒的情况下,又增加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两种戒毒形式,而这两种戒毒形式又在社区进行,显而易见是整合戒毒的社会资源,让社会参与戒毒,让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显然从根本上改变了戒毒工作主要由执法机关承担的单一做法,调动了社会参与戒毒的积极性,真正使戒毒工作成为人民参与的禁毒战争。
一、戒毒难,难在哪里
都说戒毒难,究竟难在哪里?用吸毒者的话来说:戒毒,“是人戒不脱,戒脱不是人”。“手掌上可以煎鱼,脑壳可以进水,但毒不可能戒脱。”也就是说:“戒毒太难了。”在吸毒者心目中,戒毒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让我们从下面的分析中,看戒毒究竟难在哪里。
(一)复吸率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的复吸率为90%以上,德国为87%,这个统计数据并不包括已死亡的吸毒人员。有人说:吸毒的复吸率为99%,为什么?因为已有1%因吸毒死亡。这说明,吸毒的复吸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我国吸毒人员戒毒后的复吸率是多少?未见这方面的数字。但我查到了这样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我国戒毒人员的复吸率是较高的。在1998年调查的990例有效个案中,90天内复吸的比例为67.87%,100天以内复吸的比例达73.23%。按照对戒毒者复吸的统计学行规,复吸率应统计三年的情况。这样统计的结果我国的复吸率也是很高的,并且100天内成为复吸高峰。笔者曾见过一名戒毒人员在出所后不到五分钟,就在接他的车上复吸,成为复吸时间最短的复吸者。
(二)居高不下的原因。复吸率居高不下,这是国际和国内面对的一个共同话题,国内的禁毒形势必须面对连续不断上升的新增“吸毒大军”。据报道,吸食毒品人群渐趋低龄化,有的从初中、高中就开始接触毒品,加上还有居高不下的复吸者,国内禁毒形势十分严峻。
复吸:就是戒断某些成瘾药物后,重新吸食的行为。
复吸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心瘾”难戒。这是因为药物滥用造成吸毒者脑破坏未得到及时修复所致。修复受损的脑细胞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要告诫大家的是:毒能戒,但难终身戒;毒莫沾,沾毒一生毁。
复吸的原因除了药物的作用和脑细胞的损伤难以修复外,它也有一些社会学的因素:
1.吸毒者本身的态度和动机,因为多次戒毒、复吸、戒毒、复吸,使他们对戒毒失去信心,于是以烂为烂,导致重操旧业。据本人所知,戒毒次数最多的达60多次。
2.家庭的接纳度和可承受度,由于吸毒者道德缺失,对家庭的伤害是很大的。他们为了吸毒,可以六亲不认,开始说谎,发展为强行要钱,不给就打骂。他们为了吸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男盗女娼,伤天害理;偷鸡摸狗,丧尽天良;杀人越货,触犯法律。再加之吸毒者不良的心理,精神空虚,使家庭的亲人对他们产生讨厌的心理,不愿管,不想管,也管不了。面对一个个戒毒的失败者,面对一次次给家庭亲人造成的伤害,父亲悲痛欲绝,母亲哭瞎双眼,妻子寻短见,丈夫白了发的故事很多。他们说,我们可以一而再的挽救他,但我们不可能再而三陷入这无尽的悲痛和无底的深渊。因此,吸毒者的亲人“开始都能带他们去医院戒毒或在家中戒毒,到后来根本无法管了,他也戒不脱,我们也无法、无力再管了,是死是活只有由他了”。一位吸毒者的母亲如是说。
3.缺乏社会的监督、保障机制。在欧洲,美沙酮维持治疗效果十分明显,但在国内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的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在维持治疗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管,完全成为个人行为,来与不来治疗没人管。这说明我国的社区戒毒体制尚不完善,社会工作者还十分缺乏。
4.“粉友”的出击和引诱。有人说,在吸毒问题上,吸毒者是“无私”的。因为吸毒的人一般不独享,喜欢在一起吸食。这些特殊的行为方式,决定了吸毒者在戒毒后一般都会有“粉友”来引诱,而且很主动,“一次可以拒绝,两次可以拒绝,再后来就无法拒绝了”。
(三)原因后面的思考。吸毒者的“心瘾”是促使他们复吸的主观因素和主要原因。让我们对戒毒工作进行审视,这对戒毒工作的探索将有极大的帮助。
1.面对现实。就是要客观认识事物本身存在的现实性,而不是主观去想象,脱离实际去猜测。毒品形势的严峻,戒毒工作的艰难,吸毒成瘾的病理机制难以控制等等,都是我们戒毒工作必须面对的。
一是创建无毒环境的艰难。现实是吸毒者不断上升的趋势,毒品消费逐年增长,毒品品种不断翻新。国际上,“金三角”、“金新月”等毒源地的毒品问题日趋严重,我国面临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压力。国内,2012年光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已达200万,还有隐性的吸毒者。可以说基本上难以找到没有毒品的地方。
二是远离毒品的渺茫。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毒品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在酒吧、在夜总会,在社区的角落,在家庭的院落,毒品就在我们身边。据有关消息,贩毒者为了“培养”吸毒大军,将毒品之手伸向了学校、农村,有的甚至伸向戒毒所。在笔者以前工作的戒毒所,曾多次查获毒品企图流入所内案件。远离毒品不可能,怎么办?我们教会他拒绝。教会他如何面对唾手可得的毒品,教会他拒绝毒品的方法。从远离毒品到拒绝毒品,一词之改,使我们的戒毒工作更贴近实际。更符合戒毒的规律。
三是戒治定位的探索。如何来戒毒,是世界共同关注的难题,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综观世界的戒毒工作,都有无法回避的难题,他们注重从药物上研究戒毒的方法,希望能找到戒毒的“灵丹妙药”,新加坡等国家和香港特区,虽然在开展药物研究的同时,对吸毒者的认知及行为上进行了干预的研究,但他们的研究都是分散的,社会制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劳教戒毒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充分发挥劳教系统的管理优势,教育优势,生活卫生优势,把劳教戒毒的戒治定位为:不是单一的手段,也不是单一的方法。单一的手段、单一的方法都不足以解决戒毒难的问题。必须走一条既有教育的、又有管理的,既有药物的、又有心理矫治的综合戒治模式之路,比传统的、国外的戒治方法和手段有突破性的进展。
四是角色转换的困惑。分析吸毒者初次吸毒的原因,要么年幼无知,要么求新好奇;有的为了炫耀身份而不惜以身试毒;也有内心空虚而寻求解脱者。不论是无知受骗,还是明知故犯,这是违法的开始。一旦药物上瘾后,他们又成为病人,对他们可以说是“爱恨交加”,他们是害人者,害社会、害家庭、害自己,又是受害者,受毒品的害,受毒品给生理和心理上带来的极大伤害。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还是像管“坏人”一样管理吗?显然不行。要知道用惩罚的手段来对待一个毒瘾深重的病人,显然是无效的,也是收不到效果的。我们劳教人民警察必须转变角色,既是劳教人民警察,又是戒毒工作者;既是教育者,又是“医生”;既是执法者,又是戒治病人的护理者。我们要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是崇高的,同时也是无比艰难的,不可能一帆风顺,认识不到这一点,是做不好戒毒工作的。我们也要认识到,吸毒患者的精神肉体都被毒品严重地摧残和扭曲,对毒品的渴求是他们生命中的唯一追求。我们要正视这一现实,切莫悲观失望,
要帮助他们在戒毒路上前行。可见,戒毒工作的艰难性、戒毒人员的特殊性,都需要我们在角色上有一个转变,以适应戒毒工作的需要。
五是走出误区的艰辛。劳教单位是执法机关。劳动教养是对劳教人员实施强制性教育的措施,劳教人民警察担负的是执法重任和对劳教人员实施强制性教育的任务。强项就是强制性的管理教育,扮演的都是执法者、管理者、教育者的角色。而对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的戒毒劳教人员,扮演上述角色在工作中很容易产生一些误区。
误区一:把病人当犯人管。入所的第一课是“认罪认错,遵守所规队纪”,要求他们牢记的是“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回答必须是:这里是劳教所,我是劳教人员,我来这里是改造”。这样,使戒毒劳教人员只知道自己是劳教人员,而不知道自己也是病人,只知道自己是来改造,而不知道也是来戒毒。只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管理有行刑化的倾向,铁窗铁门、高墙、红外探测,“二劳改”的痕迹十分突出。
误区二:单纯的教育手段,陈旧的教育方法,上大课成为对戒毒劳教人员的主要教育形式,而不知道这些教育对一个脑成瘾者作用是很小的。而针对戒毒劳教人员有效的戒治方法,心理康复尚未提到日程,因而造成效果不好的局面。
2.转变观念。沉重的思考,带给我们的是对劳教戒毒工作的重新认识。收容戒毒劳教人员是劳教系统面临的新情况,劳教人民警察面临的新任务,没有经验可言。干警对毒品、戒毒劳教人员缺乏深入、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对戒毒工作的特殊作用认识不足,管教工作的手段和方法沿袭传统的方法和手段,造成工作滞后,导致一些地方、一些劳教所出现毒品流入所内的现象。加之,有效地遏制所内毒品蔓延的机制也未形成,我们的干警基本上把精力放在“四处灭火”上,对戒毒劳教人员的戒毒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禁毒斗争、对劳教戒毒工作特殊性认识的深入,以及对戒毒劳教人员行为方式、行为特点认识的深入,必须转变观念、改变方法,探索具有劳教特色的、符合戒毒劳教人员实际的方法和手段摆在了劳教人民警察面前。
一是科学认识,走出误区,用创新的技术和手段来促使戒毒劳教人员的行为改变,并开始探索符合戒毒劳教人员实际的有效方法。浙江省戒毒劳教所开办了戒毒劳教人员矫治实验班,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及戒治方法开展实验,探索经验,为全面实施对戒毒劳教人员的戒治走出了路子。通过实验班的实验,取得了在封闭环境下的初步成果,并总结出“四要”的经验:
要想成功戒毒,首先要认识吸毒危害。
要想成功戒毒,关键是信心,而信心的关键是真心、诚心。
要想成功戒毒,就要改变“戒毒难”的观念。
要想成功戒毒,必须坚定一个信念:“要戒毒、必破一。”
因为绝大部分戒毒失败者,都败在“一念之差”上,比如“尝一尝”、“试一试”、“就这一次”,就是这个“一”,祸害了他们。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二是客观认识,原则区分。客观认识吸毒成瘾的药物依赖机制,如果说仅是因为药物成瘾而无其他劣迹,他应该是病人,但不排除吸毒本身的违法性,对他们应给予人性的关爱和精心的治疗。昆明市强制戒毒劳教所戒毒劳教人员周强(化名)就这样写道:“在劳教所里,吸毒人员都能够得到戒毒的药品,帮助我们有效减轻戒断症状。由于吸毒者身体受到毒品的严重侵蚀,戒断过程中容易诱发各种并发症,而戒毒所能提供良好的医疗设备、设施,有经验丰富的医生,保证了吸(戒)毒者的生命安全。戒毒所给我们吸(戒)毒人员印象最深刻的是它的管理教育。这里收容的吸毒者绝大多数吸毒史长,对毒品的依赖程度高,违法行为复杂,教育矫治难度大。劳教所特有的规范化管理教育体系对吸毒者的举止行为有着较强的约束和矫治作用。”“站在一名在教人员的立场上来说,戒毒所管理干部对我们的和蔼态度、真诚帮助和耐心教育是以往在其他场所从未感受到的。”
三是遵循规律,科学施戒。我们遵循戒毒的规律,采取管理的、教育的、社会的、亲情的、药物的综合戒毒手段,在充分调动起戒毒劳教人员自身的戒毒要求的同时,科学施戒。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他们摆脱毒品,回归社会。上海市戒毒劳教所的“三个港湾”建设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做法是:(1)采取意志磨炼法,让戒毒劳教人员通过“静坐”的方式,首先做到静,然后经过自身调节,逐步达到“心静”,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2)改变诊治方式。减少咳嗽糖浆、镇痛片等药物用量,逐步改变戒毒劳教人员用镇痛性药品来满足“心瘾”的不良习惯。(3)大胆运用现代医学成果,采用公安部批准的“韩氏”戒毒治疗仪和中草药帮助他们戒治毒瘾。(4)开办“家属学校”,营造“家庭港湾”。(5)“请进来,走出去”,发挥“社区港湾”作用。上海市五个区的89名离退休老干部,先后与93名戒毒劳教人员签订了协议,鼓励他们立志戒毒,解教后巩固戒断成果,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6)多方寻找解决“就业港湾”。该所与上海一家热心戒毒工作而又颇具经济实力的企业,签订了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协议,先后安置了几十名解教人员。
四是理念创新,方法转变。理念是指导行动的方向,理念的创新可带来工作的创新,方法的创新。劳教戒毒需要戒毒理念的创新,需要戒毒方法的创新。将我们过去倡导的“远离毒品”创新为“拒绝毒品”。从“远离”到“拒绝”,虽一词之变,但是质的变化,变出的是方法的创新。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创新的“戒毒逆向施戒法”就是根据心理学逆向思维的原理,让戒毒劳教人员“改变”吸毒者的身份,这个“改变”只是扮演,以戒毒工作者、研究者的身份参与到戒毒的全过程中,具体的做法是:
第一,选好人员。选择那些有戒毒要求,大专以上文化、思维敏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戒毒劳教人员。
第二,做好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戒毒研究的基本方法、研究过程中的基本要求、研究的纪律,比如不得以研究为借口,打骂、敲诈其他戒毒劳教人员等,有效提高了他们作为研究者的身份意识和研究能力。
第三,全面参与。参与研究方案的制订,以他们的视角对研究方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增改;参与戒毒活动的实施,用他们的亲身体会和戒毒的经历为其他戒毒劳教人员现身讲说,讲得更结合实际、更容易被其他戒毒劳教人员所接受;参与戒毒理论调研课题的撰写,使调研文章更有真实性和针对性。
第四,做好追踪。做好对戒毒研究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的戒毒效果及准假考验期的追踪调查,看他们戒毒的动机和信心树立情况,看他们在所期间有无“偷吸”行为,看他们考验期间对毒品的态度及与“朋友”的态度,并定期进行尿检。据调查,10名参与戒毒研究的戒毒劳教人员都树立了良好的操守。
3.创新方法。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当一个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它必然有一个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要依靠创新来推动事物向更高层次的发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性。劳教戒毒作为戒毒领域一种新的形式,没有创新的思维,没有创新的胆略,没有创新的做法,难以取得突出的效果,难以使劳教戒毒走在戒毒工作的前列。劳教戒毒经过多年的探索,在戒毒的方法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归纳起来为“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社会干预,主要是加强善后辅导和后续照管。戒毒的终极目的是让吸毒人员戒掉毒瘾,努力提高戒掉毒瘾的操守率,这是衡量戒毒劳教所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面对吸毒的特殊性和戒毒劳教人员解教后居高不下的复吸率,劳教工作的使命感和复吸率居高不下的内疚感,敦促戒毒工作者进一步地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对戒毒的规律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戒毒劳教人员在所内能做到100%的戒断,那是因为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严肃的队规所纪、严谨的教育戒治手段,出所后基本无人管,只有投“亲”(近毒品)靠“友”(粉友)。由于劳教工作局限于戒毒劳教所范围,不可能、也没有这个精力和权限管到戒毒劳教人员出所后的继续吸毒。能否巩固所内戒断后的成果,有效控制复吸率,不仅关系到戒毒的效果,也关系着戒毒劳教所的形象。必须找到一种办法,将劳教三年戒毒后的效果延伸至社会,并对其操守进行追踪和调查,进行远程的帮助和照管,最大限度地提高操守率、降低复吸率。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探索的劳教戒毒后续照管模式,以“回归家园”为载体,采取戒毒门诊、住院治疗、回归家园网站,进行咨询答疑。如果有“偶吸”或复吸行为,还可以来园住园治疗,并不定期的通过电话、民警访谈等形式走出去主动了解有关情况,与社区衔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回归家园”的创办,较好地解决了戒毒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后续照管问题,使这些人员一直处于我们的视线之内。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心理干预。针对“脱毒好办,心瘾难除”的问题,加大了心理康复的力度,邀请心理专家,培养自己的心理咨询师,加强对戒毒劳教人员的心理康复治疗。引进和创新的心理治疗方法主要有:
心理暗示。采取模拟尝试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形式对戒毒劳教人员灌输吸毒有害的思想,对其心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发挥暗示作用。比如危害警示、自我剖析、专题座谈、现身说法、亲人规劝等。
合理情绪调节。通过对戒毒劳教人员家庭影响、成长经历及社会因素的了解,掌握其戒毒合理情绪,找出病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方案。
自我控制。通过自我训导、“一日一记”等形式,逐步强化戒毒劳教人员主动戒毒、自觉戒毒的信心和决心。
音影刺激。通过录音、录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戒毒劳教人员进行诱发毒瘾的刺激。以听觉、视觉勾起戒毒劳教人员对吸毒的回忆,但又不可能触及毒品。经过经常、反复刺激,增强其拒绝毒品的能力、淡化其“心瘾”。
模拟考验。在严密的组织设计下,让戒毒劳教人员模拟吸毒现场,接触看得见、摸不着的毒品,考验其心理和行为的承受能力,反复操作,实施矫治,直至心理反应淡漠为止。
厌恶治疗。呈现某些痛苦刺激与吸毒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在他们心理上造成视毒恶心、吸毒难过的反馈效应,使其最终因厌恶而放弃毒品。
三是加强方法探索。世界各国为了攻破戒毒这道难题,都在戒毒方法上进行了试验和探索,试图找到一种能根治毒瘾的医疗手段或方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是自然戒断法。又称冻火鸡或干戒法,就是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的目的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第二种是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方法,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毒药物,以替代、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步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
第三种是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针灸、治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常见的有中医的针灸、韩式治疗仪等。
以上三种戒断法,在控制吸毒者的毒瘾反应、减轻吸毒者的戒毒痛苦,维持戒毒者的戒毒效果上有很好的作用。但也由于其各自方法简单,手段单一而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四种是综合戒毒法。是指运用药物、矫治等多种手段,迫使吸毒者戒掉毒瘾的一种综合性戒毒方法。它涉及社会、教育、管理、心理、体育、医疗等多种学科,是我们劳教系统在总结戒毒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整合国际国内的戒毒资源和自己的创新,通过多年的试验、运用得上的方法。实践证明,它是一种有效的戒毒方法,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认可,这也是劳教系统对戒毒事业做出的一个贡献。它的疗法主要有:适合不同戒毒时间的“1361疗法”,增强戒毒意志的“意念疗法”,“自我控制疗法”,做好回归准备的“社会调适疗法”等。综合戒毒法的运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戒毒这一学科和领域的内容,把戒毒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向前推进了一步。
二、探索戒毒路,路在何方
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沿着崎岖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劳教戒毒的探索之路,反映了戒毒的坎坷之路、探索之路。它的探索路径就是从初始的戒毒工作到比较成熟的戒毒专业机构,从单一的戒毒方法到综合的戒毒模式,从一般戒毒手段到专业的戒毒疗法,由百花齐放的探索戒毒模式到统一规范的部劳教局《戒毒基本模式》,走过了一条不平常的路、一条崎岖的路。
1995年,四川省新华劳教所率先推出了“认识上要‘深’,管理上要‘严’,教育上要‘活’,治疗上要‘精’,身体上要‘养’”的戒毒工作基本方法,并由四川省政法委员会编写的大型丛书《为了这片净士》收录。它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识上要“深”。就是站在讲政治、振兴中华民族、促进国家繁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来深刻认识禁毒形势的严峻性和戒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戒毒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自觉、主动承担好这项政治任务。工作实践中,不仅注意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戒毒工作的认识,更着力教育引导全体从事戒毒工作的干警深化对戒毒工作的认识,并适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干警明确戒毒在“综合治毒”中的主要地位,以饱满的热情搞好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挽救工作。
(二)管理上要“严”。具体做法是:
1.严格分类。即对戒毒劳教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严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2.严格断毒。即严切毒源,严堵毒洞。具体采取“三控制”、“三检查”办法。“三控制”即“一是会见控制;二是人员控制。严格实行干警包控、戒毒劳教人员包夹,并建立耳目,有效防止毒品的流入。三是行踪控制,一般情况不允许外出,安排在室内进行一些恢复体能的劳动。“三检查”即:一检戒毒劳教人员来往信件、邮件有无夹带毒品;二检亲属探望时有无夹带毒品;三检戒毒劳教人员住房、工地等有否藏匿毒品。如戒毒劳教人员黄某之妻在探望黄某时将两小包(1克左右)毒品藏在油辣瓶中,企图带给其夫,被管教民警当场查获。
3.严格制度。即制定严格的戒毒劳教人员管理制度,对戒毒劳教人员实行“五化”(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生活规范化、卫生经常化、学习制度化)。“四定位”(即站队、劳动、学习、睡觉床铺定位),“三点名”(即起床睡觉点名、收出工点名、进出舍房点名)。
4.严格观察。即密切注视、掌握戒毒劳教人员的情况,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他们的身体、思想、行为上的问题,避免酿成大的事故。
5.严格训练。一是严格训练戒毒劳教人员的意志;二是严格训练戒毒劳教人员的行为;三是严格训练戒毒劳教人员的体力。
6.严格应急。要求准备有急需的药物,治疗外伤的器械等,确定专人值班、带班等,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教育上要“活”。就是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生理、心理等方面的不同情况,灵活进行矫治教育,消除戒毒劳教人员对毒品的精神依赖。基本做法是:
1.教育方法要“活”。一是采取集体教育方法,由干警向戒毒劳教人员讲清毒品对民族、对国家、对个人的危害,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自觉摒弃毒品。二是采取民主检讨会的形式,让他们自己谈毒品的危害,谈戒毒的体会,坚定戒毒的信心和决心。三是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疏导思想,使戒毒劳教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感受到干警教育、挽救他们的一片苦心,从而洗心革面,彻底与毒品决裂。四是组织戒毒劳教人员收看禁毒电视专题片和录像。
2.教育形式要“活”。组织现身说法,使戒毒劳教人员从和他们有着相同经历的人“浪子回头”的典型事例中受到启发。召开诉毒会,控诉毒品对个人、对家族、对社会、对国家、对民族造成的危害,帮助戒毒劳教人员切实提高对毒害的认识。办好专刊,大力向他们灌输禁毒、戒毒思想。动员亲属规劝帮教,充分发挥亲情的感召力,让戒毒劳教人员感受到亲人的关怀和期望,引导他们摆脱毒魔,回归正常的人生。
3.教育内容要“活”。有增强法制观念的法律教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政策教育,有恢复信心的前途教育,有约束行为的制度教育,有摒弃恶习的劳动教育等,使戒毒劳教人员受到全面而有针对性地禁毒、戒毒教育,实现教育的最佳功能。
(四)治疗上要“精”。就是要从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对戒毒劳教人员的康复治疗。
配备接受过戒毒专业训练的医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戒毒治疗工作。四川省劳教局成立了全国劳教系统第一家戒毒康复中心“四川省劳教局新华戒毒、性病康复中心”,共有医务人员34人,其中高中级医务人员8名。
组织医务人员去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接受戒毒专门训练。
对戒毒劳教人员实施戒毒康复治疗时,采用分期治疗方法。第一期用中西药物控制、消除吸毒造成的各种生理反应症状,在摆脱对毒品依赖的同时对其他一些病症进行综合治疗。第二期采取对症治疗,进一步治疗有关的并发症。第三期进行康复加强治疗。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对每个阶段都作了精心设计,精心实施,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身体上要“养”。就是要培养戒毒劳教人员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预防疾病,维护身体健康。同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增强他们的体质。一是在他们中组织开展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发动、组织他们栽花养草,美化环境,努力把戒毒场所营造成环境优美、花园式的戒毒基地。二是自种自养来加强戒毒劳教人员的饮食营养,促进他们身体的恢复。三是积极改善戒毒劳教人员的宿舍条件,安装换气扇,统一床单、被单等,尽可能让戒毒劳教人员生活在一个比较舒适的环境,帮助他们早日恢复身心健康。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戒毒工作“五字诀”的推出,是对刚开始的劳教戒毒工作的一个总结,也是劳教戒毒初始戒毒工作方法的探索,也意味着劳教所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已成为主要的工作。
三、探索有成效,成效有何
第一,从单一的方法到综合的戒治。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给劳教场所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那时的劳教场所,条件艰苦、设施落后,收容极其困难。同时也给劳教人员警察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身体多病的戒毒劳教人员,一生病住院少则就得花费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一个戒毒劳教人员的医药费花掉全所劳教人员一个月的医药费。劳教所经济又十分困难,不给他们治疗又不行。怎么办?当时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想到了在戒毒劳教人员中收取部分戒治费,全部用于戒毒劳教人员的治疗和戒治工作急需。收取是在偷偷摸摸中进行,后来不知道怎么反映到了绵阳市检察院。时任绵阳市检察院主管监所检察的副检察长仇永富来所检查工作时,我们主动向他汇报了此事。他说:“他们(戒毒劳教人员)有钱去吸毒,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钱给他治病呢?但一定要规范,收取的这部分一定要用于为他们治病,为他们戒毒。”所里又向省劳教局作了汇报。当时的生卫处长刘晋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作了汇报,也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并由刘晋处长专程陪同省物价局的领导来所调研后,由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下发《关于戒毒治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劳教戒毒收取费用的标准,并沿用至今。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戒毒劳教人员的治疗及康复,有效缓解了戒毒劳教人员治疗经费的短缺。在此基础上,为了规范劳教戒毒工作,调动戒毒劳教人员戒治的积极性,变“要我戒毒”为“我要戒毒”,他们又组织戒毒劳教所、戒毒劳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书,共同做好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及戒治工作。
协议书规定了三方各自的责任、义务及产生后果应负的责任等。此协议书对单一调整戒毒过程中三方行为关系进行了规范,我们称之为“协议戒毒法”。
“协议戒毒法”1997年试点,1998年在全省推行,其目的:促使社区和全社会支持并参与劳教戒毒工作;补偿劳教戒毒经费的不足。协议戒毒操作的程序是:先由戒毒劳教人员书面向所在的劳教戒毒所提出《自愿协议戒毒申请书》,再由劳教戒毒所与戒毒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签订《戒毒劳教人员戒毒协议书》,确定各自的责任义务,并按程序审批。同时,戒毒劳教人员及亲属按标准向戒毒劳教所交纳戒治费用。戒毒劳教所按协议条款开展协议戒治工作。具体采取“三种管理模式”:即管理工作军营式,戒治康复工作医院式,教育工作校园式和“三个结合”的戒治康复措施。“三个结合”即:脱毒康复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科学文明管理与多样化教育相结合;所内矫治与社会帮教相结合。通过系统管理、教育、训练和医疗支持及心理矫治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戒毒康复效果。一是所内的戒断率达100%。增强了戒毒劳教人员戒毒的信心,提高了改造积极性,如戒毒劳教人员万某在日记中写道:“我在协议戒毒中真正懂得了吸毒的危害。从今后我要与毒品决裂,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二是戒毒劳教人员健康水平普遍提高,稽延性症状及吸毒并发症得到有效纠正。三是复吸率降低,据协议戒毒实施四年后调查,协议戒毒劳教人员解教后回到社会,一年内复吸率为23%,两年内复吸率为58.6%,三年内复吸率为69.8%,复吸率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通过社会追踪问卷调查,99%的家属对开展协议戒毒反映良好。如戒毒劳教人员雷某,曾是民营企业家,染上毒瘾后,变卖自己的轿车换取毒资。协议戒毒一年后,他在给戒毒劳教所的锦旗上写道:“协议戒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协议戒毒劳教人员的父亲泪流满面地说:“我在事业上是成功者,在教育子女上是一个失败者,是白色毒魔害了我儿子,是劳教所协议戒毒挽救了我儿子,挽救了我全家,感谢党和政府。”
笔者时任四川新华劳教所副所长,亲自参与了此项工作,见证了全过程。回顾这段历史,笔者深有感触:“那时戒毒工作刚开始,困难多,没有资金,没有经验,全靠自己摸索。好在有社会的支持,各级领导的支持,使我们的戒毒工作从开始走到今天,从落后走向进步,走出了一片新天地。”
第二,从一般的戒治到专业的戒毒。劳教戒毒从零星收容到吸毒劳教人员占劳教人员总数的70%以上,从混关、混管发展成为有上百个专业戒毒劳教所,上千个专业戒毒大队。从一般的戒治到专业的戒毒都发生在短短的18年间,它体现了劳教人民警察的智慧,见证了一段历史。广西戒毒劳教所的“六步康复治疗法”,就是一个具有劳教戒毒专业性质的戒毒康复治疗法。它集药物脱毒、教育康复、心理矫治、劳动磨炼、行为养成、职业培训为一体,是劳教戒毒有效的戒毒模式。它的主要方法是:
第一步:药物脱毒,时间为10—15天。新入所的劳教人员凡有戒断症状的一律在所医院检查登记住院,使用国家卫生部门推荐的美沙酮替代递减疗法或用丁丙诺啡替代递减疗法,对严重者同时使用的综合疗法。
第二步:教育康复,时间为1—2个月,已脱毒的劳教人员全脱产进行学习。
第三步:心理矫治。各大队都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教授来所,对干警进行培训,并对全所上千多名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心理缺陷程度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对重点人员,根据其心理档案确定治疗方法和治疗方案。
第四步:劳动磨炼。戒毒劳教人员在教育大队学习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心理档案建立完毕后,开始进入“劳动疗法”阶段,一直到解教前3个月。
第五步:行为养成。贯穿整个劳教期内。
第六步:职业培训。主要集中进行为期1—6个月的全日制职业技术培训。
该所又根据戒毒工作的实际,针对即将解教戒毒劳教人员预防复吸的需要,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型的戒毒经验、方法,引入行为学、心理学、医学等理论,整编出了一套认知行为训练方法,即抗复吸十步训练法。第一步:认识毒瘾,毒害识别法。第二步:改变现状、立志戒毒法。第三步:列出清单,个性修复法。第四步:谈个人清单、寻求他人帮助法。第五步:忏悔道歉,伤害他人补偿法。第六步:制订计划,改变生活方式法。第七步:提高警觉,毒瘾复发感知法。第八步:巧妙回避,高危状况避免法。第九步:果断避开,毒品拒绝法。第十步:后续照管,团体互助法。
第三,从劳教模式探索的百花齐放到统一规范的戒毒模式,经历了十年时间。此间,全国劳教工作干警知难而进、大胆探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有代表性的方法、模式,其中包括湖南的“社区治疗(TC)”模式,云南的“四期管理”模式,甘肃的“三层分治、四面合围、五方配合”模式,广西的“六步治疗康复法”,广东的“三段递进法”,四川的“三期九段戒治法”等等,劳教戒毒模式、方法“百花齐放”,有力地配合了全国的禁毒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发展和提高。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劳教局于2004年3月下发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主要内容是:
劳教戒毒基本模式的总体框架可概括为“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具体就是根据戒毒工作的规律,戒毒劳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所处的不同戒毒阶段,将劳教戒毒过程分为脱毒期、康复期、适应期、考察期四个时期,实行相应的动态管理、医疗戒护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并对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予以关注,提供帮助。整个过程中,各个时期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流动运行。
1.脱毒期:主要进行急性脱瘾工作,以医疗戒护为主,同时辅以心理疏导,不参加习艺劳动,脱毒需15—30天。
在脱毒期实行全封闭管理,进行例行的身体检查及性病艾滋病检查和急性脱毒治疗,并开展常规的入所教育,开展医疗评价,建立戒毒戒治档案。通过脱毒期的工作使戒毒劳教人员平安渡过急性戒断期,消除强烈的生理依赖,逐步恢复体能,为下一步康复打下基础。
2.康复期:主要工作包括生理机能恢复,稽延性戒断症状治疗和综合性教育矫治等主要内容。康复期需要1年半左右。
在康复期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或半开放式管理。进行必要的医学治疗,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和其他疾病,开展递增的军事体育训练和劳动锻炼,进行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治疗,开展常规的教育和专项教育,进行吸毒动因调查分析,做好戒毒劳教人员家属的工作。通过康复期的工作,使戒毒劳教人员生理、心理得到基本恢复,不良行为习惯得以矫正,逐步增强其适应社会和抵御毒品的信心、意志和能力。
3.适应期:主要工作包括拒毒训练、职业培训、过渡性适应、就业指导、社会安置衔接等内容,时间为3—6个月。
在适应期,实行半开放管理或开放式管理,实行准假、放假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开展出所前的巩固教育和拒毒训练,增强对毒品的心理抵抗能力;重点抓好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学会正当谋生的一技之长;邀请戒毒成功人士来所帮教、现身说法;开展生活技能训练,开展回归社会实习等。通过适应期的工作,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重返社会做好准备。
4.考察期:主要工作包括社会安置衔接、后续照管、调查评估等内容。时间1—3年。
在戒毒劳教人员出所时,劳教所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戒毒劳教人员的有关信息,积极开展后续照管,并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对解教人员实行跟踪回访。通过考察期的工作,巩固解教人员的戒毒成效,使其成为合格的公民。同时,通过检查评估,促进所内戒毒工作。
司法部劳教局《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的下发,进一步规范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的探索,进一步奠定了劳教戒毒研究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推动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发展,为科学指导和合理规范劳教戒毒工作,促进劳教戒毒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迈进,充分发挥劳教戒毒的优势,增强劳教戒毒的实际效果和长期社会效益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四、探索效果好,好在何处
劳教戒毒以其管理教育的优势,同时拥有强制和医疗的两大手段,被认为是当时三种戒毒形式效果最好的,特别是对戒治手段、戒毒方法和劳教戒毒模式的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好的效果。好在何处?劳教戒毒工作的“三个转变”足以说明。
(一)由分散收容向专业集中收容管理的转变。上世纪90年代初,劳教系统开始收容戒毒劳教人员,但都是分散的收容,没有按照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质进行单独编队,也没有专业的戒毒劳教所。随着毒品形势的严峻,戒毒人员日益增多,且在劳教期间反映出来的特殊性及戒毒工作的艰难性,实行专业集中收容被提到了议事日程。1996年,四川省禁毒办领导来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调研后,时任四川省省长张中伟批示,由省财政拨款,在该所改扩建我省第一个劳教戒毒专业大队,规模为收容上百人。1998年,由国家投资3000万元在成都兴建了我省第一个设施完善的专业戒毒劳教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收容规模为上千人。随后,四川省又相继建成了两个专业戒毒劳教所及数十个专业戒毒大队。专业戒毒劳教所(队)的建立,基本上满足了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的需要,也为进一步开展劳教戒毒工作,研究和探讨戒毒劳教人员的行为特点,探索吸毒成瘾的原因及劳教戒毒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2004年期间,全国劳教系统累计国债投资10亿元以上,同期地方配套资金为10亿元以上,全国累计完成劳教所建设投资10亿元以上,完成在建项目超过百个,新建(改扩建)各类房屋总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1998年至2004年期间,在专项资金特别是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全国兴建(在建)了数十个劳教所,实现了每个省至少有一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女子戒毒劳教所和戒毒劳教所。同期全国累计完成各类投资数十亿元,全国劳教所占地总面积扩展至上千平方公里,各类基础设施面积达到上百万平方米,劳教人员人均用房达10多平方米。这些设施的兴建,基本满足了戒毒劳教人员收容需要,劳教戒毒也基本完成了由分散收容向专业集中收容管理的转变。
(二)由零散戒治向综合戒治的转变。由于戒毒劳教人员在劳教过程中,有的毒瘾发作,有的行为古怪,有的疾病缠身等,严重威胁着劳教场所的安全和他们自己的生命。四川省成立了“四川省劳教局戒毒康复中心”,具体指导全省各劳教场所的戒毒康复工作。但那时的戒治工作主要着眼于如何防止毒品流入所内,并对症给以药物治疗,或采取一些诉毒教育形式,主要采取的是“干戒”。
从21世纪初开始,随着劳教戒毒专业场所的建成,劳教戒毒工作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国各劳教所都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戒治方法,形成了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劳教戒毒模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教戒毒模式,司法部劳教局在云南昆明市召开深化实施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座谈会。四川省劳教局为了切实加强本省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点工作,决定由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各确定一个大队作为试点单位,目的是根据司法部第78号《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按照司法部劳教局“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劳教戒毒模式基本框架的要求,整合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的资源和特点,为全国劳教戒毒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先后下发了《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研究和实施方案》、《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实施细则》。
《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研究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用2—3年时间(截至2008年),以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为基础,吸纳国际、国内先进的戒毒方法,按照部劳教局《劳动教养戒毒模式》总体框架的要求,通过生理戒断、认知行为转变和心理康复,社会适应训练等方法,贯穿“教会戒毒人员学会拒绝毒品”这一先进的戒毒理念,探索戒毒劳教人员的认知行为转变与心理康复戒毒模式和回归社会的后续照管模式,进一步完善我省劳教戒毒模式的有效评估体系,为司法部劳教戒毒模式提供经验,从立法上确定劳教戒毒的地位。
《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实施细则》按照司法部劳教局戒毒工作模式的总体要求,确立和完善四川省统一的劳教戒毒基本模式的目的及统一标准、规范内容、便于操作的要求,对劳教戒毒的每个阶段采取的主要戒治基本内容、时间、管理、教育等方法的要求及具体采取的方法与手段等都作了统一和规范。四川省这两个文件的实施,标志着四川省劳教系统的戒毒工作完成了由零散的戒治向综合戒治的转变。
(三)由所内的戒治向所内与社会相结合实施戒毒的转变。在劳教戒毒的实践中,我们感受最深的是:“劳教戒毒工作仅靠劳教机关单枪匹马作战是不行的,要提高劳教戒毒的质量与操守率,没有强有力的后续照管也是难以做到的。”一名吸毒者在劳教期间可以戒掉毒瘾,出去后没有人管或管得不够,他一定会重操旧业,但劳教戒毒又限于劳教所内,因此,为了做好劳教戒毒与社会后续照管的衔接,做到所内与所外的有效结合,把劳教戒毒的成果有效延伸到社会,延伸到戒毒劳教人员解教后的过程,各地开展了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工作。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的“回归家园”,广西省第二戒毒劳教所的“中途岛”等,都以“家园”为载体,全力打造劳教戒毒后续照管模式的新机制,也为我们今天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如北京劳教局在各区街道、乡镇司法机关等部门实现“无缝隙”衔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戒毒康复中心照管工作机制。2007年成立了北京市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将解教戒毒劳教人员作为中心接受治疗的主要对象,通过定期家访,与康复人员所在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实行共建、指导就业,组织建立社会化互帮小组等形式对康复人员进行照管,切实把工作做到康复人员家里去,把心意送到了康复人员的心坎里,把真诚的帮助送给了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戒毒人员。
通过以“家园”形式为载体,积极探索所内与社会结合实施戒毒、劳教戒毒后续照管模式,基本上纠正了“所外我们劳教机关不应管,也管不了”的不正确认识,在《禁毒法》实施前,全国劳教戒毒基本上都启动或开展了后续照管的探索工作,并在这一过程中又启动了康复中心戒毒工作,深化了劳教戒毒工作,提高了劳教戒毒的有效成果。
(第四节) 劳教戒毒的硕果
《忠诚》
我们用沸腾的热血,
温暖冰冷扭曲的心窝;
用博大的胸怀,
呼唤失去理智的魂魄。
黑夜、白天,白天、黑夜,
熔化的是矛盾干戈。
留下的是理解祥和。
我们用深情的嘱托,
酿造安定祥和的生活;
我们用美好的心灵,
谱写人间和谐的欢歌。
月月、年年;年年、月月。
渴望的是家家笑脸,
留下的是忠诚本色。
我在写这一节时,一直不知从那里开始。随手翻阅了“我心中的劳教事业”演讲比赛稿件汇编,被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柳登梅“用爱铸就忠诚”这篇演讲稿中的一名劳教人民警察写的一首小诗《忠诚》所吸引,就将它作为这一节的开始。
我更感动的是一名劳教人民警察的事迹,他就是被西部警察称为“一生勤俭可风范,业绩永留平安台”的张天诚同志。他曾是一名军人,转业到劳教所后,是分管生产的副大队长。黄土高原缺雨少水,平安台地处山塬,生产条件十分恶劣,他起早贪黑,带领干警和劳教人员改造老农田,开垦新荒地,使粮食产量年年增加,可是,离他最近与他最亲的妻子女儿对他越来越陌生。多少次,妻子做好饭,站在十字路口等候他归来,等来的却总是带来的口信:队上忙,别等了……繁重的工作透支了他的健康。终于,张大队长累倒在夏收的麦田里。他对赶到医院看望他的领导和同志们说:“这么多人来看我,我心里真着急,麦子黄了,赶快割麦子去吧!我没事,过几天就回去跟大伙一起夏收。”其实,他的病已经很重很重,再也回不到他日夜惦记的工作岗位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张天成同志牵挂的依然是工作。张天成走了,他是我们千千万万劳教人员警察的一个缩影,他们身上体现了对事业、对人民、对党的忠诚。
《奉献》
有人说:劳教人民警察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
也有人说:劳教人民警察是清平的、平凡的;
还有人说:劳教人民警察是时刻与“艾滋病”病魔打交道的人;
我要说:劳教人民警察的天职就是奉献热血甚至生命。
在云南省第三劳教所,有一位叫许海忠的教导员,在一次办完公务回队途中,看见干警与劳教人员正在抢救一名被卡在坍塌挡墙下的劳教人员,他不顾档墙还在坍塌的危险,和大家一起用手刨,用铁锹挖,用撬棍撬,他的手起了血泡,磨破了皮,汗水、泥水和血水混在一起,血肉模糊。经过抢救,劳教人员的生命终于保住了,但医院传来的消息却把所有人都惊呆了。经检测,这名劳教戒毒人员已感染了艾滋病毒。许教导员感到“完了”。因为他清醒地记得,当他把戒毒人员从沙石里刨出来的时候,自己手上的血和戒毒劳教人员身上的血混在了一起……当他精疲力竭地回到家时,早已得知消息的妻子抽泣着对他说:“你明明知道戒毒劳教人员是艾滋病高危人群,怎么一点防范意识也没有?”许教导员理解妻子此刻的心情,只说了一句:“因为我是警察,是教导员,在危急关头抢救劳教人员的生命是我的责任,要命也得上啊!在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奉献……”
《智慧》
毒能戒吗?
毒能戒掉吗?
面对人们一次次的拷问,
我无言以对。
毒能戒,
但很难,很难,很难……
它需要长久的坚持,
它需要永恒的追求,
它更需要的是:聪明与智慧。
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戒毒劳教人员食堂的一块巨大的墙上写着由本所干警严登山、王少军写的《戒毒三字经》:
说戒毒,论古今,世事难,教训深。
清末年,列强侵,丧国权,蒙耻辱;
英帝国,贩烟土,毒灾滥,民受苦;
林则徐,焚鸦片,国羸弱,怎奈活。
旧中国,亦戒烟,广告示,多禁令;
烟收税,毒设捐,谋私利,眛良心;
禁愈严,毒愈滥,禁烟事,成笑炳。
四九年,中国新,龙传人,齐欢欣;
抵毒害,志成城,毒影无,毒迹绝;
八○年,毒潮复,演愈烈,竟蔓延;
吸毒者,多青年,一朝吸,渐成瘾;
毒瘾发,不自拔,以鬼缠,丑态观;
男为盗,女作娼,如行尸,似走肉;
毁自身,残肢体,面目非,死沟壑;
典妻儿,换白粉,化为烟,毁家园;
儿啼饥,妻号寒,母白头,父沾襟;
鸦片烟,海洛因,祸之源,当牢记;
今劝君,莫吸毒,上瘾易,戒瘾难;
岂不念,父母恩,似山高,似海深;
岂不思,夫妻情,共偕老,伴终身;
岂不顾,子女爱,牙牙语,情最真;
人间情,怎割舍,世间爱,如何抛;
劳教所,来戒毒,努力行,莫犹豫;
理思想,正行为,毒能戒,看自己;
定决心,最重要,识危害,力拒毒;
去心瘾,意志坚,遇毒品,敢说不;
人生路,慎交友,时警惕,防引诱;
勤学习,有知识,技在身,世间走;
拓眼界,看世界,广爱好,多兴趣;
勤锻炼,勿怠惰,身体强,驱病患;
懂法律,不违纪,明事理,不糊涂;
正理念,是根本,有方向,心头亮;
敞心扉,得帮助,析灵魂,脱毒瘾;
日例会,TC法,谈感受,重交流;
考验室,见毒品,冲击法,效果好;
反省室,诵信条,治心瘾,不可少;
如有难,回家园,扶一程,帮照管;
要戒毒,贵坚持,成新人,莫反复;
知荣辱,明是非,戒毒歌,紧切记!
戒毒用《三字经》规劝,反映了劳教人民警察的智慧,《戒毒三字经》中列举到的,由劳教人民警察创造的戒毒方法,更反映出劳教人民警察的智慧。
与毒魔斗争,与魔鬼较量,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在18年劳教戒毒的历史中,劳教人民警察用智慧演绎着戒毒的大戏,破译着戒毒的密码,拯救着灵魂,传递着人间最美好的真情。
《涅槃》
这里是新生的摇篮,
这里是再生的熔炉。
浴火重生,
凤凰涅槃。
没有钢铁般的毅力,
何以涅槃,
没有辛勤的奉献,
哪来金色凤凰的展翅。
劳教戒毒工作就是浴火重生的铸造工作,劳教人民警察就是凤凰涅槃的孙大圣。他让一个个濒于死亡的灵魂,重拾生活信心,延续着他们生命的方向,诠释着凤凰涅槃般的新生命。曾经的戒毒劳教人员周富(化名)就是这样讲述了他的经历:
1995年,年仅25岁的我已拥有一座固定资产百万元的加油站。朋友的羡慕,家人的赞誉,让年少轻狂的我很快迷失了方向,身边渐渐多了一些三教九流的朋友,每天生活在纸醉金迷之中。
也在那一年,偶然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有来宾们描述了海洛因的神奇,经不起诱惑的我终于尝着吸进了第一口毒烟。从此毒品伴我走过了7年。这7年,海洛因像恶魔般牢牢控制了我的灵魂与躯体。加油站生意每况愈下,仅一年时间,就停业倒闭。
这7年,为了能戒掉毒瘾,我尝试了种种办法,请康复医生戒毒,到戒毒医院戒毒,甚至由家人送到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我年迈的父母为了让我戒毒跪倒在我面前,贤惠的未婚妻更是四处求医,但都无济于事。
2002年4月,我因吸毒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很快被送到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劳教两年。原本早已自暴自弃的我,在这里又慢慢一点点重新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劳教所强制性的管理使我摒弃了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的恶习。干警们从生活、学习、思想上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开展多种社会帮教活动、文体活动,让所有戒毒劳教人员勇敢走进课堂、登上舞台表现自己,树立信心。在劳教所,我已通过“生理脱毒”、“心理康复”阶段,通过医疗戒治、心理矫治、自我剖析,已进入社会调适期的所内适应阶段。现在我能在干警的带领下积极参加各种短期的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我慢慢感到孤独感的消除,社会归属感的恢复,感到自尊、自信的建立。与此同时,我调整心态,做好面向社会、面向家庭的思想准备,向下一个目标——“所外适应阶段”冲刺。
现在我重新感到生活的朝气,曾经被毒品害得满目疮痍的身心也逐步恢复。在劳教所外面,凭一己之力,无论我怎样挣扎,在与毒品的搏斗中我永远是一名落败的逃兵。是党和政府的全力挽救,是劳教干警的热情帮助,我才能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我才能走出人生的困境,我才能让生命得到延续。
劳教戒毒工作的18年,是我们劳教人民警察用忠诚铸就的18年,用对党的忠诚,对劳教事业的忠诚,铸就的光辉18年。
劳教戒毒工作的18年,劳教人民警察倾力奉献,与毒魔较量,用智慧、包容与大度,让戒毒劳教人员脱离了毒魔的苦海,使更多的戒毒劳教人员获得了新生。
劳教戒毒工作的18年,我国的戒毒工作从无到有、由小变大过程中,走出了一条好的戒毒路子,探索出一些好的戒毒模式,总结出一些好的戒毒经验,为我国的禁毒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好的戒毒路子
(一)科学认识吸毒成瘾者之路。面对劳教戒毒工作在收容戒毒劳教人员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干警不断更新观念,努力加强学习,逐步提高业务素质,在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上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对戒毒劳教人员的态度由厌恶到主动关心,对戒毒工作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加再到全身心的投入。特别是在对戒毒劳教人员的认识方面,认识到他们不只是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劳教人员,而且还是违了法的病人。因此,对戒毒劳教人员,不能采取单纯的惩戒方法,而是要将他们视为违了法的病人,关心、爱护、帮助他们脱离毒海。科学的定位和全新的认识,使劳教戒毒工作在管理、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上也有了全新的转变。由单一的强制管理到强制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由单一的教育矫治向教育与戒治相结合;由单一的疾病治疗向疾病治疗与康复治疗相结合。在《禁毒法》中,也将吸毒人员基本定位为“违了法的病人”,证明了劳教戒毒工作对吸毒成瘾者的定位是正确的。
(二)探索模式创新。建立适合劳教特点的戒毒模式,是实现劳教戒毒工作跨越发展的重要基础,广大劳教干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虚心学习,潜心研究,积极探索劳教戒毒工作的新路子。在借鉴引进的基础上,力求从理论上创新,方法上创新,创造了一些新的方法和经验,受到国家禁毒领导及专家的认可。
(三)艰苦奋斗之路。劳教戒毒工作取得公认的成绩,是广大干警不断提高对劳教戒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这项光荣而艰苦的工作中,不断拼搏进取的结果。戒毒工作开展之初,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现成的做法,走着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他们不懂就学,没有设施,自己创造条件,争取社会和领导的支持,走出了一条崭新的戒毒之路,创造了劳教戒毒的佳绩。
(四)无私奉献。戒毒是世界难题。劳教人民警察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从事着这一艰难的事业。他们说:癌症是不治之症,不能因为是不治之症而不去研究它、攻克它。今天是不治之症,不等于明天也是不治之症。戒毒也是一样,我们愿做一个小小的分子,为最终破解戒毒难题做出贡献。
二、好的戒毒模式
从2002年开始,劳教戒毒工作从单一向多元化,零散向规范化发展。司法部劳教局开始在全国进行劳教戒毒模式的试点工作,以寻求构建劳教戒毒的基本模式。通过几年的努力,北京市建立了“四期三段”戒毒模式,上海市建立了“绿色戒毒”模式,浙江省构建了“四期五步劳教戒毒法”应用系统,江苏省形成了具有本地特点的“三区一延伸”模式,广东省建立了“三段四期五环”戒毒模式,广西确立了“十步训练法”,四川省探索出“三期九段戒治法”、“系统脱敏疗法”、“内省法”、“逆向戒治”、“回归家园”模式,湖南省继续进行“三区四期”和L—TC模式的试点工作。司法部劳教局副局长刘卫民说,这些劳教戒毒模式的推出,极大丰富了劳教戒毒的内容。也促进了劳教戒毒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解决了当时劳教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总结起来,劳教戒毒工作探索有“三个必要性”。
(一)劳教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全国劳教系统从收容第一名戒毒劳教人员开始,到1995年已达到数十万人,增长迅猛。
(二)复吸率居高不下,因吸毒引发犯罪达30%以上,经济损失达几百个亿。吸毒者感染艾滋病达70%左右。社会危害突出。
(三)劳教人员的结构变化的需要。戒毒劳教人员已占全部劳教人员的50%左右,有的省高达90%以上。
我国最早的劳教戒毒模式应该是湖南新开铺劳教所的“L—TC”戒毒模式。它是在1997年创立的“三期制戒毒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三期制”出现的缺陷,将“TC”这一治疗集体与劳教制度兼容而形成的。
TC就是“治疗集体”,TC是一种居住性治疗环境,治疗程序作用在于利用集体的力量促进成员成熟发展,通过自我的成长改变不良行为。
L即劳教的第一个英文字母。
L—TC劳教社区戒毒模式工作流程图:
入所—身体检查—入所教育—生理康复—心理康复—回归社会前期—疗效评估—社会随访—后续照管。
L—TC劳教社区戒毒模式方法与内容:
改变思维→行为治疗→情绪控制→心理治疗→医疗治疗→生活、职业技能培训→后续照管。
三、好的戒毒经验
18年的实践表明,劳教戒毒工作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成熟的过程。甘肃省劳教系统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具有自己特殊的劳教戒毒“甘肃模式”的基础上,按照以劳动教养制度为依托,以康复教育为重点,以综合戒治为手段,以流程管理为运行特征,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的基本思路,总结出了劳教戒毒“五个一”的基本经验。即:
(一)突出一个重点——规范心理矫治流程,提高心理矫治整体工作水平;规范机构设置,建立三级心理矫治网络;规范功能设施建设,建成心理矫治所需各类功能场所;规范人员配备,组建心理辅导员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心理矫治工作的各项程序;规范考核评比,建立心理矫治工作考核评比机制。
(二)设定一个目标——科学评价劳教戒毒工作质量,以检验戒毒成效。一是要将短期成效与长期成效相结合;二是将回归复吸风险评估与实际戒断情况相结合;三是将劳教戒毒质量的考量评价与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四是将系统内部的考量评价与社会调查机构的考量评价相结合。
(三)抓住一个关键——延伸后续照管。充分发挥劳教机关在社会帮教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四项工作:第一,加强宣传,争取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第二,坚持解教戒毒劳教人员回送移交这一重要举措;第三,积极运作,加快康复中心的建设;第四,建立劳教所、家庭、社区、社会相关部门“四位一体”的后续照管考察网络体系。
(四)攻克一个难点——积极探索对艾滋病感染劳教人员的有效管理手段和教育矫治措施,破解劳教戒毒工作出现的这一新难题。
(五)夯实一个基础——加大教育矫治的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教戒毒专业人才队伍。他们的做法是:一是聘请或培训专职心理保健医生;二是邀请高等院校、社会戒毒康复医院的专家学者到劳教所举办医疗戒毒、心理康复专题讲座;三是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举办各类培训班,采取传、帮、带等途径,使更多的劳教人民警察掌握戒毒的专业知识;四是强化劳教戒毒的理论研究,成立相应的课题组,组织专人攻关研究,以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为劳教戒毒工作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
随着劳教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劳教戒毒的研究工作又得到深入的发展。四川省成都戒毒所又总结了与社会照管相结合、相衔接的经验。它的主要内容是:
(一)在戒毒的过程中“延”。就是由劳教戒毒延伸到社会的后续照管。因为戒毒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劳教人员劳教戒毒效果再好,如果出所后无人照管,效果就会毁于一旦,前功尽弃,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劳教人员警察在戒毒劳教人员满教时送上一句寄语:“亲爱的朋友,请您记住:千万不要贪食那一口。”并向他们交待防止复吸、保持良好操守的注意事项,同时向其亲属和当地派出所、社区通报情况,定时对他们尿检和追踪查访。
(二)在戒毒的方法上“帮”。帮助他们树立戒毒信心,帮助他们树立互爱、互助的思想,帮助他们度过“困惑期”,走向新生。总之,在精神上、物质上提供指导。
(三)在戒毒工作上“做”。培训有关戒毒出所人员及家属,与有关人员、机构主动建立后续照管网络,与解教戒毒劳教人员及家属签订“后续照管协议书”,开通“戒毒爱心热线”,提供电话、网络咨询等等。
(四)在戒毒的治疗上“稳”。劳教所的医院专门开设了帮助解教戒毒人员的“戒毒门诊”,对有复吸的进行住院治疗,并根据吸毒人员的吸毒经历、不同情况,进行不同阶段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达到稳中戒毒,使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痛苦小,疗效好,安全可靠。
这些劳教戒毒工作创造的经验,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戒毒工作的内涵,扩大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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