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戒毒难-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禁毒法》重构了我国戒毒工作体系,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替代了劳教戒毒、强制戒毒,形成了全新的戒毒体系,对吸毒人员的定性也有了新的解读,使我国戒毒工作更加人性化,更符合戒毒现实的需要。因此,对戒毒工作者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标,要求有一大批懂戒毒,具备法律、医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才,戒毒人才培养十分重要。

    (第一节)    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戒毒工作复杂而艰巨,它涉及法学、医学、药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吸毒人员也是集违法者、受害者、病人多重身份的特殊群体,这就决定了戒毒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具有更大的挑战性,戒毒工作者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因此,对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工作方法要么是“惩罚的痕迹过重,执法的形象太浓”,要么就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起步艰难,难以适应《禁毒法》实施后对戒毒工作的要求,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是当前的突出问题。

    一、认识的缺位

    要做好戒毒工作,人才培养尤为重要,没有一大批戒毒工作的专门人才,是难以取得戒毒工作的效果的。因此,对戒毒工作人才需求,对戒毒工作人才培养的方向,必须转变固有的认识,必须转变固有的培养模式,转变对戒毒人才的需求定式。要从戒毒人员、对戒毒工作的评价机制,戒毒工作的社会化方面来认识戒毒工作,逐步使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适应当前和今后的戒毒工作形势。

    首先,对戒毒人员的正确认识缺失。吸毒是一种反复发作的慢性的脑疾病,吸毒人员是特殊的病人,与医院救治的病人是有区别的。医院的病人是因为肌体发生病变而引起,是不愿意得病的,具有被动性。而戒毒人员这样的病人是因吸毒所致,大部分具有主动性质。同时,他们又是受害者,他们因不同的原因吸食毒品,又因吸食毒品深受毒品的伤害,是毒品的牺牲品。他们还是违法者,这是因为他们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必须承担违法的责任,接受对他们实施的戒毒措施。所以,《禁毒法》对吸毒人员性质的法律解释为集“违法者、受害者、病人”三重身份于一体的一个特殊人群。

    吸毒人员长期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很少与他人进行情感交流,心理上感到孤独无助,导致其缺乏人际交流和社会适应的信心,形成身体多病,心理异常,行为怪癖的“局外人”。对这样的一批“局外人”,对集“违法者、受害者、病人”三种身份于一体的“特殊人群”,戒毒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戒毒人员的特殊性、对他们实施戒毒的专业性,因此戒毒工作需要大批的专业人才。对违法者实施救援,就必须有懂得管理学、法学、犯罪心理学的人才;对受害者实施救助,就必须有懂得社会学、成瘾学、毒品学的社会工作人才;对病人的救治,就必须有懂得医学、药学、心理学的人才。因此,只有认识到戒毒人员“三位一体”的特殊性,才能培养出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

    其次,正确评价戒毒工作效果标准认识的缺乏。一提起戒毒工作,人们自然就会问道,毒能戒吗?戒断率是多少?这与我们过去习惯将复吸与否作为戒毒的唯一标准来评价戒毒工作有直接关系。通常学校有升学率,工厂有利润率,医院有死亡率,戒毒也就自然有戒断率了。鉴于以上原因,人们长期将复吸与否作为评判戒毒工作好与差的标准,把戒断率作为衡量戒毒场所工作是否有成效的标准。

    毒品有极强的成瘾性,吸毒人员往往无法控制自己,最终形成吸——戒——复吸——复戒的恶性循环。所以,一旦染上毒瘾是很难戒掉的。即使有个别戒掉毒瘾的,那也是个案。戒毒有共同的规律性,戒毒工作有特殊性,应该把评判戒毒工作的标准转变为戒毒人员在场所内无毒吸,他们出所后再次使用毒品的周期延长,以促使戒毒工作方法、手段、内容和重心的转移。

    再次,对正确思考戒毒工作社会化认识的缺失。特别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由于公安强戒,劳教戒毒的直接转型,它带来的就是:戒毒场所监禁痕迹过重,高墙、铁窗、铁栏杆依然存在,管理者执法形象太浓。干警管理的模式基本上还是老一套,教育方法也还是老一套,出工干活,收工休息,戒毒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没有多大的变化,有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感觉。戒毒场所应尽快改变这些做法,在戒毒的形式上,场所要尽量减少监禁的痕迹;作为戒毒工作者要力求淡化执法者的形象;在戒毒的内容上,强化戒治,淡化教育;戒毒的手段上,少一些监管措施,多一些社会化手段;戒毒的方法上,力戒训斥歧视,加强社会帮教。因为,戒毒人员也是人,他们也需要亲情的温暖。据最近对1009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问卷调查,在戒毒的第一需求是什么的选项中,有67.8%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选择了亲人的关怀。可见,他们把亲人的关怀看得多么的重要。

    二、人才的缺乏

    随着戒毒工作的转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应运而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由公安强戒所和劳教戒毒场所转变而成,有的换牌子,有的加挂牌子。不管是换牌子,还是加挂牌子,形式变了、目的变了、任务变了,但思想转变没有跟上,转型缓慢,有的按部就班,有的甚至一切照旧,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戒毒场所的人才缺乏,具体表现在:

    缺乏专业型人才。戒毒工作是项涉及多学科的专业工作,同时,它又是涉及社会、家庭、法律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强调戒毒工作的专业性,配备与戒毒专业相适应的专业人才。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强制隔离戒毒所除了过去与工作性质相适应的管理人才、法律人才较充裕外,戒毒工作所需要的医务人员十分奇缺。有的一个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万名,但医务人员不足百人。有的专业性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设置医院,收治近千人的所只有医务人员2—3名,不仅数量上不足,素质上也无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医务人员,除个别是由监狱和劳教所医院引进的,大多数是近几年公招的医务人员,他们基本上没有临床经验,参加工作后也没有进行正规的临床培训,很难适应戒毒工作的需求。医务人员有限,且缺乏戒毒专业或精神科专业适应知识。

    缺乏复合型人才。如果说强制隔离戒毒所是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做好准备,那么社区戒毒就应该是承担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重任,仅有社区康复组织机构是不够的,还需要一大批懂得戒毒的复合性社会工作者。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社区戒毒工作大多是依靠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戒毒工作。但它们不是专门的戒毒机构,大多数由政府埋单,向社会招聘戒毒的社工或聘请戒毒专干进行管理。这些人专业水平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需要。可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所需的,具备戒毒专业知识的,能更好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

    缺乏实用型人才。戒毒主要在专业机构中开展,如公安的强戒所,劳教戒毒,卫生部门的自愿戒毒,社会性不足,参与的人也不多,这不能不说是戒毒工作的一大缺陷。《禁毒法》强调了戒毒工作的社会化,使戒毒工作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设置,增大了政府对戒毒工作的责任,也扩大了社会参与的力度,而戒毒工作实用性人才缺乏都是突出问题。

    缺乏创新型人才。因为戒毒工作的艰难性和特殊性,戒毒工作必须有所创新,但缺乏创新性人才。

    三、人才培养机制的缺失

    《禁毒法》实施后,戒毒经历着一个大的变革,随着这个变革的推进,在戒毒人才的培养上有了新的要求。由于对戒毒工作的变革准备不足,以致戒毒工作变革后人才匮乏。现有的戒毒工作也难以适应变革后的戒毒工作,使本来就奇缺的戒毒人才更加奇缺,加之多年来对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在戒毒工作人才培养的规划上、教材上、方法和内容上都缺乏系统性,戒毒工作者主要靠“干中学”,“学中干”。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设置戒毒专业也很少,戒毒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缺失。

    (第二节)    戒毒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才的培养

    戒毒工作要发展,关键在人,核心在人才的培养。加强戒毒工作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戒毒人才队伍,是做好戒毒工作的根本保证。怎样培养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人才,是当前戒毒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应从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全方位考虑人才培养

    《禁毒法》确定的三种戒毒形式,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戒毒工作的新形式。在《禁毒法》实施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戒毒人才的缺乏。据调查,我国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没有从事戒毒工作的经验,基本上是招聘的社会工作者、自愿者,缺乏经过专业培训的戒毒人才。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强戒和劳教戒毒转型而来,由于戒毒专业性突出,使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戒毒工作转型后的需要。因此,实现戒毒工作人才培养的转变,改善戒毒工作人才的结构,实现戒毒工作人才培养层次的提升,是今后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工作

    (一)人才的观念转变。

    从目前我国戒毒工作的职能来看,特别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它采取的是与劳教戒毒和强制戒毒工作完全不同性质的戒毒措施,在戒毒的理念、方法措施上都有本质的区别,而我们的民警又长期在高墙内从事相同的工作,已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养成了思维定式,很难适应当前的戒毒工作。因此,必须尽快地实现转型,从思想理念、方法手段上实现“三个转变”。

    1.由执法型向戒治型转变。实现这一转变的目的在于正确执行《禁毒法》,在戒毒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戒毒工作的方法上突出戒毒人员病人的特性。努力做到:(1)转变思想。要改变固有的思维定式,不能有“警察就是管坏人”,“警察就是执法”的思想,要牢固树立起“戒毒就是救人,戒毒就是治病”的思想。从而使工作的重心从单纯的执法向执法与戒治并重转变。同时,也要避免“二劳教”、“管坏人”的认识产生的后遗症,以《禁毒法》落实《禁毒法》的各项措施。(2)职责上转变。从强制隔离场所看,过去的职责是法律上的执法者,管理上的监管者,矫治上的教育者,生产上的管理者,实际上是一岗多职,一人多责。要改变这种状况,角色向戒毒工作的医生,矫治工作的老师,管理工作的导师转变。实现职责的根本转变。(3)方法上转变。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戒毒工作的客体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必须对戒毒场所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作出相应的调整,由过去的看守、管理、改造为主向以管理、戒治、矫治相结合转变。

    2.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主要实现“三个转变”:

    管理由“羁押型”向开放型转变,不能把戒毒人员等同于违法犯罪人员,实施简单的羁押式管理,使戒毒人员不跑、不自杀,天天出工劳动。这种低层次的管理,不能解决戒毒人员的戒治问题。应将这种低层次的管理转变为融入更多社会化、开放型的高层次管理,让戒毒人员有更多深入社会的时间,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自己管理,让他们在社会常态下戒毒。

    矫治的“单一型”向多样化转变。戒毒人员的构成日益复杂,特别是吸食合成毒品人员,他们一般文化较高,自信,对吸毒存在不同的认识,他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事”,“不会成瘾”等。对他们如果采用单一的矫治手段是不行的。必须采取心理的、社会的、法律的多种形式的矫治方法,但这些多种形式的矫治方法必须结合科学的戒治才能奏效。

    戒治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戒毒工作要加大医学戒治的力度,特别是吸食合成毒品戒毒人员容易产生精神障碍,表现为幻听,幻觉,妄想,多疑,行为难以自控,暴力倾向严重,容易发生自伤、自残的特点,干戒是难以控制的,必须加大医学戒治的力度,加大对医学戒治研究的力度,实行科学戒治,有效戒治。

    3.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由单纯地追求“三防”指标向追求戒毒工作的社会效益转变。防逃、防非正常死亡、防重大恶性事故是长期压在监管场所的精神枷锁,这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管理对象的改变,应把戒毒工作的重心放在对戒毒人员实施有效的戒治上,加大力度,提高戒毒工作对社会的公信度,提高戒毒场所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戒毒工作的社会效益上多做工作,多想办法。

    由创建模式向探索方法转变。戒毒工作创建戒毒模式,对推动戒毒工作的开展,探索戒毒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戒毒形势的变化,戒毒工作在探索戒毒模式上凸现出诸多缺陷,模式复杂,难以实现,理论强,难以接受,它过多强调戒毒的理论性,忽略戒毒的科学性,不适合在戒毒场所推广和应用。应转变这种做法,戒毒场所要把主要精力转变到探索具体的戒毒方法上,哪怕是一两种方法,只要管用,只要能延长戒毒人员第二次吸毒周期,就是好方法,就是有效的。

    由分散资源向整合资源转变。戒毒工作的各自为政,使资源分散,不利于戒毒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戒毒工作的突破。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要整合戒毒资源,共同开展对戒毒工作的研究,组建统一的戒毒专科医院,集中戒毒工作的人力资源,互补,发挥优势;集中打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环境,努力提高戒毒工作的质量;要集中戒毒场所的戒毒资源,成功的、有效的共同分享,失败的、无效的共同总结,努力创造出适合戒毒的有效方法。

    (二)人才的科学配置

    戒毒的人才队伍是戒毒事业发展的保障,而人才的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又是实现人才资源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积极适应现阶段及未来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大力改善和优化戒毒工作人才结构,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国戒毒工作目前的情况,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戒毒工作的人才结构。

    调整戒毒管理岗位。戒毒管理是做好戒毒工作的前提,《禁毒法》对戒毒场所的管理也有相应的规定。但目前的情况是社区戒毒缺乏戒毒管理人才,强制隔离戒毒由公安强戒、劳教戒毒转型而来,从管理违法犯罪人员转为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它对管理人员的性质,管理的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人员要尽快适应戒毒工作。社区戒毒可以采取聘用公安,劳教戒毒场所的退休人员,从社会招聘自愿者,戒毒过来人,从专业院校招收学生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强制隔离戒毒所要通过专业培训、定向招聘专业院校毕业生,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定向培养,使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好身、变好型,更好地适应戒毒工作的新形势。

    强化戒毒治疗岗位。在戒毒工作实践中,戒毒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戒毒工作的艰难,戒毒工作不可少了医疗手段。但现实的情况是:社区戒毒基本没有医务人员的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医疗资源不足且分散,医务人员奇缺。社区戒毒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政府应采取指令性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向社区戒毒派出医务人员,指导并开展戒毒工作。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整合医疗资源,每一个省、市、自治区要办2—3所戒毒专科医院。强制隔离戒毒所要配备5%的医务人员。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考试和从专业院校、地方医院招收(聘)专业医务人员,不断强化专业医务人员的结构比例。

    加强社区戒毒岗位。社区戒毒是整个戒毒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它承担着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重担。一方面这些机构并非戒毒的专业机构,专业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它们的资源也不多,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戒毒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戒毒民间组织的作用,整合民间戒毒组织的有效资源,并招聘通过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参加社区戒毒,让一些曾经吸毒的过来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参与戒毒工作,以巩固戒毒人员的戒毒效果。

    (三)要努力培养戒毒工作人才的“三个素质”

    戒毒工作者的素质要提升。戒毒工作者的素质决定着戒毒工作的效果。戒毒工作者既是执法者,又是医生,还是老师。集三种身份为一体,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加强三种素质的培养,来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要有恒心、耐心、爱心。戒毒工作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戒毒人员因受毒品的毒蚀,心理畸形,自私狂妄,做事不计后果。这就需要戒毒工作者持之以恒,循循善诱,耐心的关爱,在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戒毒方法上帮助他们,在就业上支持他们。只有具备了恒心、耐心、爱心,才能有效地做好戒毒工作。

    二是要有创新、创建、创造的能力。《禁毒法》对戒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戒毒工作者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是专门、专业的技能。做戒毒管理工作的,必须有管理学、法学、毒品学等专业知识,具备管理戒毒人员的基本能力;做戒治工作的,必须有医学、药学、毒品学、成瘾学等专业知识,具备治病的能力;做矫治工作的,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具备开展矫治工作的能力。总之,戒毒工作者必须注意学习有关戒毒工作的新知识、新观点,接受新思想、新方法,使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才能适应戒毒发展的形势。

    二、人才培养的方法

    面对戒毒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加强戒毒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与之相适应的戒毒工作人才。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履职敬业的戒毒工作人才队伍,这对于更好地履行戒毒职能,推动戒毒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上述认识,可以采取“三种方法”探索培养戒毒工作人才的新模式:

    系统培养法。就是有组织、有序的对戒毒工作者进行培养的一种方法。可采取办培训班、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等形式,让他们系统地进行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学习的内容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毛泽东思想的矛盾论、实践论,培养站在理论高度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有关禁毒、戒毒的法律文件和知识及管理学、教育学、矫治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培养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新招录的戒毒工作者着重培养他们实际工作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老戒毒工作者,加快知识的更新,不断接受新的戒毒理念和思想,提高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组织戒毒工作者参加各种类型,特别是高层次的培训班、研究会,了解最新戒毒科研成果,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典型培养法。就是对有培养前途的戒毒工作者进行定点、个别培养。可采取以下方法:(一)精神鼓励。要通过老戒毒工作者的传、帮、带,使他们热爱戒毒工作,懂得戒毒工作的艰辛,牢固树立起攻坚克难的思想,快乐戒毒、幸福矫治的理念,默默奉献的精神。(二)实战演练。要给他们压担子,出难题,让他们参加戒毒工作的实际工作,有效提高他们岗位务实能力;让他们参加一些重大课题的调研,提高他们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能力。通过这些实战演练,使他们成为“会写、会讲、会干、会研究”的“四会”戒毒工作者。(三)导师指导。对个别特别优秀的戒毒工作者,聘请知名的戒毒专家,对他们进行导师指导培养,使之成为行业领头羊。(四)总结考核。要定期检查培养的效果,通过总结和考核,使他们发现不足,以促使他们更快地成长与进步。

    熏染培养法。它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培养的一种方法。具体讲有:(一)环境熏染。良好的环境,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要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行业光荣的氛围,工作快乐的氛围。使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得到熏染,潜移默化,从而树立起为事业奉献的精神,爱事业的主人翁精神,艰苦奋斗、勇于献身的红烛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的认真精神,勤学苦练的钉子精神,以适应戒毒工作的需要。(二)团体熏染。要打造一支热爱戒毒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通的团队,让个体在团队中得以提高。无数个提高的个体,能形成一支坚不可摧的钢铁团队。要采取精神与物质奖励的结合,个体与团体努力的结合,培养与沟通的结合,让他们在明确良好的导向中奋发有为。(三)交叉熏染。行业相互交流,能起到1加1大于2的效果,借鉴别人好的经验,进行创新性的学习实践,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采取相互交流,异地挂职,联合攻关等形式,让经验转化为成果,让成果转化为效果,最大程度地用好戒毒资源。(四)榜样熏染。要树立戒毒行业的榜样,培养戒毒工作的专家,打造戒毒业务的尖子,并给予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好的条件,使戒毒工作者从中体会到“努力有方向,奋斗有结果”,而振奋精神,奋勇争先,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人才培养的全方位创新

    面对《禁毒法》实施后带来的戒毒工作对人才的需求,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创新戒毒人才培养理念,创新戒毒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戒毒人才培养形式,使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适应戒毒工作的需要。

    创新戒毒人才培养理念。理念决定方向,理念决定形式和内容。在戒毒人才的培养上要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专业化培养的理念,开放式培养的理念。(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改变过去注重知识的灌输而忽略人的需求的单一戒毒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以人为本,充分调动被培养者积极性的培养方式。(二)专业化培养的理念,就是专业要专、戒毒要戒。戒毒工作本身就是一门专业的工作,需要具备专业化知识的人才。因此,大力加强戒毒人才的专业培养迫在眉睫。(三)开放式培养的理念。要实现戒毒场所自身培养向院校、科研机构培养的转变;从传统管理型的培养向灵活培养型的转变;从短期培养向长期培养转变,努力实现戒毒人才培养的开放性。

    创新戒毒人才培养机制。要确保戒毒工作人才培养科学化、经常化、规范化,就要有强有力的制度和运行机制作保证。一是制订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系统的、本单位的戒毒人才培养规划,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能适应戒毒工作的需求,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戒毒人才的培养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建立专业院校、培训基地,造就一大批戒毒工作的专门人才;三是建立戒毒人才培养工作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制定戒毒场所专业结构人才的比例指标,把戒毒人才结构的合理与否作为考核的内容,对是否达到专业结构指标要给予奖惩;四是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实行场所与院校相结合,场所内与场所外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良性培养机制;五是建立稳定可靠、保障有力的培养戒毒人才的经费保障机制。

    创新戒毒人才培养形式。形式是内容的载体,载体是培养者与被培养者的桥梁,是联接培养内容与培养对象的媒介,用好“形式”这个载体,对于取得好的培养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在戒毒人才培养的形式上要采取:(一)专业机构的培养与实际工作中的培养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对戒毒人才培养的作用,同时要利用戒毒场所的资源和条件培养戒毒人才,使他们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运用能力的戒毒专门人才。(二)分散培养与集中培养相结合。鼓励戒毒工作者自学成才,也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师资,集中经费,集中培训。(三)传统型培养与开放型培养相结合。在传统培养的基础上,重视通过开放式获取各种信息资源,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可采取网络培养,挂职培养等多种形式。

    (第三节)    戒毒工作发展的问题是人才的聚集

    戒毒工作需要发展,戒毒工作必须要发展。发展的关键在人,要有一批忠诚敬业,专心致志,业务熟悉的戒毒工作人才。如何聚集戒毒工作人才,科学规划是前提,合理引进是基础,专业性培养是核心。

    一、戒毒工作的人才聚集需要科学规划

    规划是行动的前提。戒毒工作的人才需求,需要科学的规划。要对当前的、未来的,近期的、长期的戒毒工作岗位的需求做出科学的规划。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戒毒工作人才聚集的目的要求、岗位设置、戒毒工作专业人才的配置,以规划来促进人才聚集目标的实现。规划要突出以下理念:

    首先,戒毒工作的发展必须要有高层次的人才。戒毒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戒毒人员行为表现的特殊性,思想反复的复杂性,人员性质的多样性,决定了对戒毒人员管理、治疗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具备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掌握信息能力、观察思维能力、分析与应变能力、教育矫治与疏导能力、治病救人能力的高层次戒毒工作者。

    其次,戒毒工作的发展必须要有专业化人才。戒毒工作具有医疗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双重属性。既然是专业性强的工作,就必须有一批具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需要一批具有管理专业、法律专业、心理专业、矫治专业、医疗专业的专门人才。

    再次,戒毒工作的发展必须要有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就是能利用自己或别人已经有的知识和经验,经过科学的思维和再加工,产生新的知识、新的思想、新的方法、新的成果的人才。戒毒工作的情况复杂,吸毒人员吸毒种类的不断变化,都要求戒毒工作者必须适应新的变化,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二、戒毒工作的人才聚集需要合理引进

    要从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机关、医院中引进专业人才;要通过招聘、招录、设置专业课题等形式引进专业人才;要形成交流、交换、换岗、轮流机制,使专业人才合理流动,有用武之地。人才的聚集推动戒毒工作的发展。合理化的人才引进要做好三项工作。

    第一,加强宣传。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利用工作展示,工作业绩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戒毒工作在创建和谐环境、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戒毒工作,认识到戒毒工作者责任的崇高、工作的艰辛、职业的光荣,使全社会对戒毒工作这一职业有认同感,为引进人才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第二,科学引进。要做好科学引进方案,引进高层次的人才、专业性人才、创新性人才。做到合理引进、科学引进,避免盲目引进,切忌关系引进、无序引进。

    第三,加强流动。针对我国戒毒工作资源分布不均,戒毒工作人才匮乏的现实,做好横向交流与纵向调整结合,长期调整与短期交流结合,跨系统调整与本系统交流结合,加大交流调整力度,充分用好有限的戒毒工作人才资源。强制隔离戒毒所可向戒毒专科医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输送戒毒的管理人才、法律人才等;戒毒专科医院也可向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输送戒毒的医务人员、心理咨询专业人才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可向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戒毒专科医院输送社会工作人员、戒毒自愿者等。相互交流,四方调整,形成一种有效的戒毒人才调整交流机制,让戒毒人才有用武之地。

    三、戒毒工作的人才聚集需要专门打造

    戒毒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聚集一大批有魅力、有胆量、有灵感的专业工作者,才能做好戒毒工作。怎样才能做好?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专门打造。

    第一,选好人,走专家治所的路子。就是要选好戒毒场所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一把手”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备良好的戒毒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戒毒工作八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走“外行领导内行,不在行的更在行(业)”的老路,不利于戒毒工作的发展。

    第二,做好两件事,强化专业治所的根基。专业强,场所才强。戒毒场所只有做好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才能使戒毒工作有发展之路,强所之策。因此,要认真做好专业治所的两件事,打牢专业强所的根基。一要打造一支“既要懂行(业)又要有(专)长”的戒毒工作者队伍,要鼓励他们成为外向型戒毒工作者,到大专院校授课、当教授,起到宣传戒毒工作的作用。二要有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同时,也要有实用性人才,才能解决问题。

    第三,定好三个位,树专业兴所的导向。在做好戒毒人才聚集工作中,应定好三个位:即职业上高位。要在全社会树立戒毒职业光荣,戒毒职业高尚的职业崇敬感,使广大人民群众尊重戒毒工作者,信任戒毒工作,使戒毒工作职业成为人们向往的职业;工作上有位。有为才有位。戒毒工作者只有做出业绩,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席之地,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待遇上优位。戒毒工作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戒毒工作者要承受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繁重的生理压力。政府应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专心投入工作中去。

    戒毒工作队伍建设经验

    这条戒毒工作队伍建设经验,来源于2001年组建的四川省第一所专业戒毒劳教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笔者在写本章查阅资料时,偶然看见了由该所2005年上报上级的一份队伍建设的总结材料,距今已近10年,读来仍有亲切感。现略作修改,以飨读者。

    一、政治建警是队伍建设的根本

    近4年来,所党委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抓住政治建警这个根本,按照“抓住一个关键,落实两个制度,进行三个教育”的基本思路,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抓住一个关键。就是抓住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这个关键。在这一工作中,我们运用现代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提出了在民警队伍中实现“中层领导竞争上岗,一般民警择优上岗,问题民警淘汰下岗”的基本要求,并逐步实施。

    中层领导竞争上岗。2004年3月23日,在全所首次实行了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共15个职位,34人参加竞争。通过公布职位,报名参竞,演讲答辩,民意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任命等环节,最后有14名民警脱颖而出,加强了我所中层班子的建设。通过竞争上岗,中层班子有了“三个变化”。一是年轻化。平均年龄由40岁降为36岁,30岁以下占了52%,年龄最小的为25岁。二是本科学历人数明显增加,由30%上升为60%。三是实现了工作岗位的专业化,从事专业的由原来的4人增为12人。

    一般民警择优上岗。我们从基层选拔了7名同志充实机关政工、管教、财务部门,这些同志基本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群众也很认可,在各自的岗位上成为业务骨干,还有3名同志担任了中层领导。

    问题民警淘汰下岗。问题民警即在工作中违规违纪或有过错的民警。我们制定了《民警下岗制度》,就是让有问题,违规违纪的民警通过下岗学习有关规定,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冷静地想一想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如何努力?想通后,写出检查,提出保证,再上岗。4年中有5名民警因工作失误下岗学习,目前这5名同志表现不错,有一名还担任了管教干事。

    (二)落实两个制度。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制度上提高中层领导的理论和专业水平。中心组学习成员有所领导和各科室、大队领导,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戒毒专业理论和实践。在学习中做到全年有计划,专题有安排,学中有交流、有心得。在主要采取授课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形式。由“课堂式”转为“讲座式”,由“所内”走向“所外”由“单一”增为“多向”。如在一次学习中,我们拟定的主题是“团结,奋进”,采取的形式是“走出去——看横向发展,坐下来——谈统一思想,拿起笔——写努力方向”。到两个对口单位进行对口学习,最后,由所党委书记作了题为《统一思想乘势而上不断把我所工作推向前进》的专题讲座。中心组成员围绕“我所怎样发展”写了心得体会。二是两级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我们坚持半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一年一次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邀请普通党员参加。在民主生活会上,能认真查找自己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消除误解,增强团结,努力搞好工作。

    (三)进行三个教育。一是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进行了执法执纪专项教育。首先力求从解决思想认识上寻找突破口。专门制订了执法执纪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负责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学习案例和参观“四川省反腐败成果展览”;观看警示录像片;召开“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讨论会及“违规违纪行为警示会”;利用板报、简报,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对执法执纪的认识。其次,力求从群众关心的执法热点寻找监督点。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添措施”等形式来寻找监督点,“走出去”,先后走访了成都市司法局等十几个单位。“请进来”,驻所检察室的派驻,执法监督员的聘请,新闻媒体的监督。“坐下来”多次召开劳教人员和劳教人员家属座谈会,并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添措施”,设置了所长信箱、举报箱、法律信箱,开通了148法律热线,民主选举班组长,执法公示,监察科民警为新入所劳教人员上课,购物招标采购,交叉检查,经济管理制度等,已初步形成一个执法监督的网络。再次是力求从建立执法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为了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违纪行为,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我们先后制定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民警行为,规范劳教人员行为等32个制度。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制定了民警“十不准”,编写了《民警必读》一书。

    二是以抗击非典为突破口,进行了团队精神教育。在抗击非典的日子里,全所民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没有一人退缩,没有一人叫苦,充分体现了全所民警良好的团队精神,使我们看到了这支队伍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齐心的精神,也给我们加强队伍建设带来了一些启发。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全体民警树立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首先喊响“团结创新,务实求真”八字精神,并将内涵诠释为要树立和衷共济的团队精神,发扬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培养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追求真理的探索精神。团结是统一思想的基础,创新是取得胜利的源泉,求真是务实的前提,务实是求真的条件。其次是通过对我所民警赵蔚同志的捐助,改善民警之间的人际关系。再次是树立先进典型,改善和强化民警的精神状态。四年来,我们树立了抗击非典的典型,舍己救人的典型,平凡岗位出成绩的典型,并在民警中进行宣传,起到了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支撑点,进行爱所爱岗教育,利用每周升国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每年“七一”组织演讲比赛,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进行爱党教育;对新录用民警进行警察宣誓,开展警容风纪演练等,进行爱警教育;春节期间,召开民警家属座谈会,春节联欢会等,进行爱所教育。通过这些形式和活动,把爱国和爱所的思想统一起来,使大家明白“所兴我荣,所衰我耻”,“爱国需从爱所做起”的道理,从而增强凝聚力,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素质强警是队伍建设的前提

    在素质强警的工作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素质强警理念。我所针对是新建所,民警学历高,人年轻,但业务和专业素质较差的实际,将原来的学历教育为主的理念改变为“学知型民警向行知型民警转变”的理念。加大专业培训的力度,四年来,我所先后送出去进行专业培训的民警达179人次,达到人均两次,培训经费达22.9万余元。

    (二)创新素质强警机制。培训是素质强警的主要手段之一,我所已基本形成了各级培训机制,所级领导主要参加由省厅、局安排的培训,中层领导主要参加由省局组织的培训和去外省挂职锻炼,一般民警由所里组建的有组织、有机构、有经费的“民警培训班”进行脱产培训。对参加国家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的给予奖励”。变以往“为文凭而文凭”为“为提高素质而学习”。目前,我所已基本形成了“未经培训不上岗,分级培训才上岗”等,以制度做规范,以制度做保证的素质强警机制。

    (三)创新素质强警的方法。在素质强警的方法上,我们主要采取“帮带、送培、自培、送出去、请进来、实地看、岗位练兵”等形式。“帮带”: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由各单位领导或老民警与新招录民警结对子,并签订《帮带责任书》。“送培”:先后送培150人次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阳武警指挥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习。“自培”:先后举办戒毒、生卫、管教等专业培训班15期,自培民警达200人次。“送出去”:11次组织了23名中层领导、业务骨干到浙江、广东、上海、湖南、云南等省市戒毒劳教所、公安强戒所考察学习、挂职锻炼,送6名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医务人员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安定医院进行专业培训。“请进来”:先后共7次请了省委党校、华西医院以及兄弟戒毒劳教所的专家共13人来所讲授有关管理工作经验及戒毒专业知识。“实地看”:我们共组织15名同志先后赴上海、广东、湖南、云南等地,实地考察戒毒工作。“岗位练兵”:每年均开展“三会”(会讲、会写、会干)比赛。

    三、从严治警是队伍建设的关键

    (一)严在制度上。先后编印了《民警必备》、《三期九段戒治法》、《队伍建设文件汇编》等四本书,制定了涉及管理、教育、戒毒、五防工作、安全稳定目标责任等方面的制度53个,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严在规范上。规范民警行为,制定下发了《民警行为规范20问》并进行演练;规范了执法执纪等程序,拟定了从执法开始到结束的公开程序;规范了戒毒的工作程序、治疗程序。部劳教局转发了我所有关戒毒工作的制度中的三个。

    (三)严在基础上。为了加强民警的责任意识,我们始终坚持大队晨会,所部周会制度;为了严格纪律制度,我们始终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察制度;为了严格执法,我们始终坚持执法监督员和纪检监察员制度;为了搞好各种基础材料,我们始终坚持基础材料评比制度;为了防止执法程序上脱节,我们始终坚持政工、管教、纪检监察联席制度和联会审批案件制度。

    四、从优待警是队伍建设的基础

    坚持从优待警,坚持对警察的人文关怀是新时期民警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用人性化的管理团结人。我们在对全所民警进行心理现状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民警因为担心劳教脱逃,突然出现刺耳的警报声而产生紧张状态。这使我们看到,这与所处的环境有关,部队的色彩过浓,监狱的痕迹太深。如何在戒毒劳教所实施开放式的管理教育,适当减少、减轻部队的色彩,去监狱痕迹值得研究。为此,我们也在积极探索适应民警特点,减轻民警心理压力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如定期召开民警座谈会、思想状况分析会、征求意见会,让他们谈体会、提意见,建言献策。在制度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每位民警的专长。同时要求所属各单位必须安排工休假,以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

    (二)用公正的分配激励人。在奖励机制上严格考核,不搞“大锅饭”,向基层民警倾斜。基层民警的收入高于机关民警,甚至可高于所领导。

    (三)用多样化的关怀鼓舞人。我们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为每名民警购买了职工医疗保险;组织民警进行疗养休假;每年召开一次职工运动会及警营文化周活动;在民警生日时,送上一个蛋糕,一张生日祝福卡。就连上级给的九套集资房,没有一名所领导分得,全部分给了民警。

    #附录

    路引英雄无数。崎岖,奋力攀登,平地,迈开大步。路有理想,引你走向黎明。路的作用,助你奔向成功。求索上下路漫漫,吾将柳暗花明间。

    附录一    参会、考察纪实

    笔者有一个习惯,外出参会、学习、考察归来后,都要写一篇有感“小记”。这些“小记”不长,但记录了真实,这些“小记”不多,但对我们的工作有启发。以下是与本书内容有关的六篇。

    (第一节)    澳门之行有启示

    这篇“小记”写于2000年,是笔者随司法部考察团去澳门考察戒毒工作后的记录:

    随司法部考察团,我们一行九人,于9月20日对澳门监狱开展戒毒工作进行了考察。考察使我们对澳门特区政府开展戒毒工作有了一些了解,特别是他们的“复康小组”活动形式,更对我们启发较深,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狱开展戒毒工作的特点;二是对我们开展戒毒工作的启示。

    一、特点

    澳门在开展戒毒工作上确有它的特别之处。监狱开展戒毒工作,就是它独到之处之一。因为在大陆监狱一般是不开展戒毒工作的。澳门监狱开展戒毒,更有它独有的特点,我认为有五个特点:

    有序。从我们一踏入澳门的监狱,就感到他们管理是非常有序的,介绍情况短而清楚,参观的整个过程,狱警都在自己的岗位上,从对戒毒囚犯的管理,到室内的清洁卫生,以及康复的内容,都感到有序而不紊乱,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自愿。按照澳门的法律,吸毒是一种犯罪行为,可以判3—6年的有期徒刑。据监狱的吕副监狱长介绍:现在澳门监狱大约关押了130名因吸毒或因吸毒引发其他犯罪的犯人,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同其他犯人一样进行管理。从1997年7月开始,监狱成立了以自愿的、过去是吸毒的犯人参加的“复康小组”。目的就是通过“复康小组”的活动,使他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从而戒掉毒瘾,为重返社会作好准备。“复康小组”的参加者完全出于自愿,无任何强迫手段,但必须通过本人提出申请,负责囚犯的技术员向“复康小组”提交建议,并由小组与犯人面谈,再由“复康小组”向监狱长提出建议,最后由监狱长批准方可加入。

    积极。澳门特区政府对戒毒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而监狱对戒毒工作也是积极的,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对犯人实施戒治工作。据监狱长介绍:每年特区政府要花费一定的财力和物力开展对犯人的戒治工作,并配有医生、护士及心理医师,戒治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他们还积极与社会工作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进行一定的交流和参加一些戒毒培训,对假释的、有吸毒史的个案,也配合司法事务局,为他们重返社会创造条件,特别是每年的国际禁毒日,都要进行交流。

    引导。澳门对有吸毒史的犯人,除了对他们进行一般犯人的管理外,还引导他们通过“复康小组”的戒毒活动,启发和引导他们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家庭与社会的危害,恢复他们的身心健康,建立起自信心,树立健康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修补和重建家庭关系,坚定其抗拒毒品诱惑的决心,为他们出狱后的生活作好准备,以便重归社会后建立新生活及远离毒品,同时不再吸毒及犯罪。

    灵活。参观澳门监狱后,我们有一个体会,感到他们在戒毒的方法上,也是灵活多样的。我们参观的过程中,看到了磨炼他们耐心,培养他们意志和转移他们对毒品依赖的手工劳动,也看到了他们举办的展览及手工劳动的工艺品。同时,在“复康小组”内还开设了电脑课、陶瓷课、手工艺班,组织了体育活动、电影观赏、小组分享、专题讲座、心理辅导等活动。与此同时,教育部门还专门派出教师对他们进行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

    二、启示

    多一些激励。澳门监狱的“复康小组”戒毒计划值得我们借鉴。充分调动了吸毒者的戒毒愿望,从“我要吸毒”到“我要戒毒”,都靠一些教育措施来使他们主动要求戒毒,从而自愿加入“复康小组”的戒毒计划。比如监狱在自办的《启报》上刊载了介绍“复康小组”的文章,并通过黑板报、狱警来介绍“复康小组”,使他们了解“复康小组”,从而积极要求参加到“复康小组”的戒毒计划中去。

    多一些配合。戒毒工作应该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我们应该借鉴澳门监狱在教育部门聘请教师,参加社工部门的培训,与司法事务部门的后续工作及卫生部门配合方面的戒治工作经验,改变我们现在劳教戒毒工作单打一的局面。

    多一些方法。“一朝吸毒,终身戒毒”,说明了戒毒工作的艰巨性,我们现在劳教戒毒的格局和方法,总的来说还比较单一,心理辅导工作,也还刚刚开始。就是开始了的,也因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而显得不是那么有效。这就需要我们多一些方法来提高戒断率,比如说亲情教育,毒品危害教育,解教前的准解教制度等。

    多一些经费。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开展,由于四川财政不好,劳教经费严重不足,更谈不上对劳教的戒毒工作了。如像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收容戒毒劳教人员上千人,但没有专门的戒治经费,没有经费就谈不上戒治工作,更谈不上还有什么设施、设备了。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应给劳教戒毒工作专门的经费支持,使劳教戒毒工作能很好地开展起来。其实我们有许多像澳门监狱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经费的不足而显得苍白无力。

    (第二节)    东部归来看自己

    2007年8月,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组织干警去东部进行考察学习,笔者作为带队,考察了深圳二所、厦门劳教所,感触颇深,写成此文,并发表于《中国劳动教养》杂志。

    我们到东部考察的两个所,应该说都是在全国知名度很高的所。深圳二所以其先进完善的基础设施,被誉为“中国第一所”,厦门劳教所因为当年彭真委员长视察该所并发表著名的“三像”题词而闻名全国劳教系统。这次,我们不仅领略了两所的宏大气派,也被他们的敬业精神所折服。

    深圳二所当时的静态投资约3亿人民币,占地面积300余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民警350余人,保安72人,收容劳教上千人。走进深圳二所,第一感觉就是大、气派很漂亮。除了面积大,就是2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办公楼就近万平方米。办公楼的电梯是日本产的,大厅富丽堂皇,两个足球场绿草茵茵,劳教舍房、习艺车间、图书室、心理咨询中心、民警办公室都漂亮。难怪同志们戏称:“大队长的办公室比我们所长的办公室还好。”第二点感受是强烈的文化底蕴和民警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我们在没去前想,身在特区的人,金钱意识和向上意识一定很浓,比如人们都说:“到了深圳,你才知道钱少。”实际上我们只说对了一半。深圳二所民警奋发向上、勇拿第一的精神随处可见,在操场上有激励向上的标语,在办公楼前有“为人民服务”的毛泽东题词,在办公室里党旗、团旗、党章、团章、党员的标准、团员的标准挂满墙上,就连党员民警的工作牌也写上了“中共党员”的标志。我理解,这是创造文化底蕴,保持国徽光芒。

    厦门市劳教所也给了我们一种全新的感觉,花园式的环境,整洁规范的所区让我们眼前一亮,我注意了一下,从走进所区到出所区,没有看见一张纸屑,我们到食堂,正好劳教人员在开饭,所长因值班没有接待我们,而在开饭现场,几百人很静,只听见勺子和碗的声音。

    据厦门劳教所政委介绍:厦门劳教所成立于1969年,现为二级局单位,场所占地65亩,建筑面积27887平方米,现内设8个处室,9个大队,其中政治处和监察处为正处级单位,其他处室和大队为副处级单位。

    东部看了别人,西部再看自己,从思想到灵魂获得一次质的蜕变。

    第一点:发展才有前途。深圳二所,尽管他们早就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尽管他们下拨的经费也不少,但他们仍然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劳教经济。

    第二点:创新才有出路。论实力,我所无法与深圳、厦门两所相比;论人力,我们只是别人的十分之一;论面积,我们只是弹丸之地——一支烟可以进行二次“环所游”。但作为小所的我们,冥思苦想,我们怎样来做强做大。想了许多,终于想了一个办法——资源置换。现在航空港的土地价每亩已达250万元,我们所33亩土地价值近亿万元,卖掉,去双流买上100亩,也就3000万元,余下的再建一个新的、大的戒毒劳教所。这也许是天方夜谭,也许这是一个梦,但我希望梦想成真。

    (第三节)    新疆归来有收获

    2009年4月,我去新疆学习考察劳教工作,感触颇多,收获较大。

    “新疆是个好地方,天山南北好风光。”这一耳熟能详的歌曲,伴随我走过童年、少年、青年到今天,曾勾起我对它的向往。

    新疆的劳教工作,在全国系统内早有名气,我一直想去看看,体验体验。在今年4月,我前往新疆进行学习考察。

    “不虚此行”,是我和同志们在考察后感触最深的。中国劳教制度、劳教工作在政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对劳教工作的重视,都在新疆劳教工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更可贵的是:这一切都发生在一个边陲、条件并不优越的自治区。

    在新疆看了许多,听了许多,感到处处都有新东西,值得学习的地方很多,有限的篇幅难以完整记录。在与新疆的同行们座谈时,笔者用了“三个高”来概括新疆的劳教工作,这也许远远不够,但这表达了笔者对新疆劳教工作的敬佩。

    一是地位高。在新疆我看到了劳教工作的崇高地位。略举二例。

    例一:自治区主要领导,其他工作会议可以不参加,但一定要参加劳教工作会议。例二:当我们行驶在乌鲁木齐到吐鲁番的高速公路上时,在100公里处就可以看到一块牌子,上面醒目地写着:“乌鲁木齐劳教所专用通道,其他车辆禁止通行。”这是高速公路指挥部专门为劳教所开的一个通道,这是难以想象的,在全国也仅此一处吧!

    二是起点高。有为才有位。新疆劳教工作的地位,不是等来的,而是争来的。新疆现有13个劳教所,就有8个所是部级文明劳教所,这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他们的每一个所的硬件都大气、得体,绝无小家子气;都是一次到位,绝无添加的痕迹。看了觉得舒服、爽心。他们虽然地处西部,但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理念,他们的硬件、软件,并不比东部落后,有的甚至超过了东部。

    三是工作效率高。在新疆有一个棘手、令政府头痛的问题,就是流浪儿童。5年前,他们主动将这一问题争取过来,对流浪儿童进行教育,并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绩。如今已办成了全新的工读学校,自治区党、政都很满意。解决了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受到了如此“待遇”也就很自然了。

    到了新疆,看到他们的工作做得好,于是思考他们为什么做得好?因为新疆劳教工作的昨天,也是十分困难和落后的。用新疆同行们的话来说:新疆的发展,就在近10年。

    有一位好的领导。就是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劳教局局长谢晖。谢晖是在新疆系统内成长起来的干部。他思想活跃,能力强,有很多创新的思想,并精通劳教工作。这都为他领导新疆劳教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新疆考察时,我体会到:谢副厅长在系统内有极高的威望,走到各所及局机关,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不管你问不问,谈论谢副厅长是必然的话题。我看得出他们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而绝非溜须拍马。人们说得最多的就是:没有谢副厅长,就没有新疆劳教工作的今天。看着近百名穿着白色制服的三级警监,看着矗立在城市里的电梯公寓,看到每一位民警在城市里宽阔明亮、舒适惬意的住房,笔者理解了新疆劳教人民警察为什么对谢副厅长怀有崇拜之情。

    有一个好的思路。人们都说:思路决定出路。有一个好的思路,并照此发展,就一定会有好的出路。新疆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首先,抓了难点,解决好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劳教工作的难点就是戒毒工作。新疆劳教系统花大力气抓了这一工作,并赢得了政府的认可。它们是全国最早挂牌“戒毒管理局”的省区,基本解决了与公安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上的衔接。通过抓戒毒工作,改善了办所条件,创造了硬件全国一流的业绩。其次,抓了亮点,解决好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谢晖副厅长在接见我们时说道:“新疆劳教工作只有创新,才有出路。”新疆劳教工作在继承劳教工作的同时,大胆创新。如在戒毒工作上,在管理工作上,在处突上,在教育流浪儿童上,处处闪烁着创新的亮点。当然,这也是领导者的专业素质决定的。再次,抓了关键点,解决好了从严与从优的关系。新疆选拔了一批懂专业,实干强的领导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因为只有熟悉劳教所的领导,才能带领民警走出一条创新之路。新疆劳教所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是很大的,从南疆到北疆,横跨两千多公里,但他们都乐意去。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一名交流任一个所纪委书记的领导给我道出了原由。其实很简单,就是解决了后顾之忧。

    有一套好的机制。它具体体现在:规划机制,一旦形成了就不再改变。用人机制,用好的干部,实干的干部。场所安全机制,教育机制等等。有条不紊,规范,制度化,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破不立”。西域归来,看看四川劳教工作,笔者强烈感觉到:四川劳教工作纵向比较有很大的进步,横向比较的确落后了。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必须冷静面对。但四川劳教工作的基础比较好,也有一些在全国系统内叫得响的经验,只要我们知耻而后勇,就一定能跨入全国系统先进行列。对四川劳教工作下一步的走向,结合这次去新疆后的思考,提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就目前看,我省劳教工作思路应是:总体推进,重点突破,配好班子,创新发展。总体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建文明劳教所的工作。要把创建文明劳教所工作作为做好劳教工作的重点。尽快制订创建规划,调整创建思路。笔者认为:创建文明劳教所应从基础好的小所抓起,力争在两年内有二至三个所成为部级文明劳教所。

    二是劳教资源整合。整合不是简单的重合,而是科学、合理的整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科学地、合理地用好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就是,成都戒毒劳教所与康复中心整合,成立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在原矫治所的基础上改建“戒毒(矫治教育)研究所”,专门从事有关劳教及戒毒的研究。各所都要按照自身专业的特点开展工作,做到各有所长,各有所为,在自己的专业上做出成绩。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做到“三个规范”:首先规范领导干部任用机制和民警奖惩、从优待警机制。规范或规定不朝令夕改,使民警明确奋斗有目标,干事有方向。其次规范执法机制。要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执法工作,并使之规范化。要严格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文明管理。执法问题是大事,是劳教所之核心。绝不能认为这些是小事,小事不管好,必然酿成大事。再次规范安全机制。实际上就是安全的兑现机制。

    重点突破两大工作难题。一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尽快挂牌戒毒工作管理局和相应的处室,使这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三至四个强制隔离专所,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科室进行调整。撤销管理科、教育科、生产科,成立戒治科、执行科、习艺安全科,大队改为社区。通过建制的改革,达到强化戒治、淡化教育的作用,以避免“二劳教”现象的产生,并按照《禁毒法》的要求及戒毒的规律,科学开展戒毒工作。其次要加强对戒毒工作的研究。最大限度地避免我省劳教戒毒工作研究“各自为政”的现象,尽快拿出我省统一的戒毒模式,尽快启动康复中心的工作,避免资源浪费的尴尬局面。二是涉藏人员的工作。可主动考虑要求将涉藏人员的工作纳入劳教工作,在雅安成立“法制教育学校”,以学校的名义对涉藏人员进行教育,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涉藏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大事,劳教系统有责任、有信心、有能力为党和政府分担这一工作。这也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也是四川劳教工作的一次机遇。

    配好班子两项工作。选好一个人,即选好各所的“一把手”。劳教所所长应该从基层选拔,应有10年以上从事劳教工作的经历。如果没有,也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分管管教工作3年以上(对强戒所所长,更应如此)。实践已经证明,凡是在基层有过管教工作经历的任领导,这个所就能出成绩,就有起色。当然,对解决待遇,可借鉴新疆的“特派员”制度等。做好两件事,在培养干部上,除了具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外,还应结合劳教工作实际,培养“一懂行,二有长(专长)”的民警。要鼓励民警成为外向型民警,过去都是专家、教授走进劳教所,我们的民警也要到大专院校授课,任教授,起到宣传劳教工作的作用。培养专家型民警,有我们自己的专家;培养实用型民警,学历不求高,但求实用。

    创新发展一件大事。就是要全力支持创新,各单位每年有创新发展的成果,并按成果的级别来考核单位和领导的实绩。

    进一步调整场所布局。分三种类型进行调整:新建型调整,做好规划后不变,切忌“指点江山”;整合型调整,将原成都戒毒劳教所与康复中心整合,组建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型调整,在大堰劳教所分离出“艾滋病”专管所。

    进一步调整考核方法。首先,选拔领导看业绩。把做了些什么作为考核领导的主要依据。其次,考核民警看态度。能做大事的做大事,不能做大事的,把自己的小事做好也是好民警。再次,总结工作看实效。要看一个人有多少成果,要把场所稳定和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的主要依据。然后,首要标准为先。就要将周永康同志提出的“首要标准”作为考核的首要标准。真正落实教育矫治的功能。最后,执法工作为主。劳教单位是执法单位,如果我们执法单位执法违法,就可作为否决的条件。考核时以有法律的按法律,没有的按法规的原则进行考核。工作规则为章,对违章办事、不按规定办事的要给以重罚,绝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第四节)    桂林归来感受深

    金秋十月,美丽的桂林山清水更秀,满城飘香的桂花沁人心脾。汇拢当今中国最高戒毒研究成果、聚集全国顶级戒毒专家(包括香港、澳门)的“全国药物滥用防治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9日至24日在广西桂林召开。笔者作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的编委、大会主题报告的报告人,有幸参加了这次盛会,并在大会上做了题为《谈中国戒毒机构的运行机制》的主题报告,还在戒毒工作坊交流了《我国戒毒模式的探索与思考》,受到与会专家和代表的高度评价。这次研讨会使笔者受益匪浅,同时也对我省戒毒(劳教)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及体会

    这次研讨会有以下三个特点:

    规格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是专门从事药物滥用防治的学术研究团体,第一任会长由原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同志担任,现任会长为原卫生部药政司司长潘学田同志。《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由卫生部主管,专门进行药物滥用防治领域的报道和学术交流。编委层次高,基本囊括了我国的药物滥用防治专家。主编为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理研究所副所长李锦研究员。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原卫生部的老领导,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研究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中医药大学、总后卫生部、军事医学科学院及各省、市、自治区,香港、澳门的有关药物滥用防治专家及有关医院、卫生防疫、戒毒所的实际工作者,近300人。

    观点新。这次研讨会收到论文近200篇,有10位专家、教授在大会上做了主题报告,26位专家及戒毒工作者在“戒毒和康复工作”等三个专题工作坊做了交流发言,98篇论文选入“论文集”。研讨会交流范围广泛,有研究强制隔离戒毒的,也有探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有研究心理治疗的,也有探索药物治疗的;有研究戒毒管理的,也有探索行为治疗的;有从社会学科角度研究的,也有从自然学科角度探索的。研讨会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观点一:四川代表严登山提出了戒毒工作必须遵循的十大规律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戒毒没有灵丹妙药,必须遵循戒毒规律,走一条集管理、矫治、教育、医疗干预为一体的综合戒治的路子。

    观点二:黑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刘丽敏主任医师认为:“每一名戒毒人员在适宜时间内接受科学、系统的戒毒康复治疗。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使戒毒的各个阶段紧密衔接,有利于引导吸毒人员在生活常态下戒毒。”

    观点三:广州白云自愿戒毒中心张希范主任强调:“过度以问题为焦点(只看到一个人身上出现的‘问题’,却看不到一个完整的人),违背‘以人为本’的戒毒思想”。强调“戒毒康复应走多专业合作路线”。

    观点四:广东戒毒劳教所陈勇说:“劳教单位的戒毒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变’,即从执法机关向治疗机构转变,从收容吸毒劳教人员向收治戒毒人员转变,从执法工作者向戒毒工作者转变。”

    观点五:武汉小洪山戒毒所刘萍所长建议:“由政府出面,全面推行戴托普戒毒模式。”

    观点六:江苏省行政学院韩丹教授认为:“政府领导下的家庭治疗与社区康复相结合的社区戒毒模式是吸毒人群回归社会的关键技术。”

    观点七:澳门社会工作局的邓玉华先生认为:在“朋辈影响乃普遍的滥药成因”的情况下,“要建立无毒的社会,就需要多方面、多层次共同协作”。

    观点八:宁波戒毒研究中心张富强研究员认为:“戒毒治疗就像高血压、糖尿病治疗一样,用药下来,停药就上去了。”

    观点九:北京大学刘志民教授问:“吸毒人群是否能算精神残疾人?”

    这次研讨会还就美沙酮维持治疗,中药的戒毒研究,香港、澳门的戒毒理念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新的理念。

    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将成果转化为运用。研讨会上,各地也带来了一些成果交流,主要有:

    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介绍了他们“科学施治,实现戒毒治疗新模式,以人为本,建立教育、管理新体系”的具体做法。北京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三化法”戒毒模式,即警务模式科学化,成员管理等级化,统筹管理多元化。

    南京市的“社区监控救治戒毒模式”,主要是将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人格重塑、家庭支持和社区帮教相结合,每个环节无缝链接,探索“生理——心理——社会”为一体的社区戒毒综合模式。

    河南省对即将回归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出所一周前通过盐酸纳曲的维持治疗,可以有效降低使用阿片类药物后的舒适感及欣快感,从而降低复吸的几率。

    香港特别行政区介绍了福音戒毒。福音戒毒是不用药物、只靠基督教信仰去克服脱瘾时的痛苦,是强调一种全人治疗。福音戒毒强调戒毒者要脱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让戒毒者心志改变一新,成为新人。

    天津市介绍了“阳权血液净化戒毒法”,云南民间戒毒人士介绍了“单一因素戒毒法”,等等。

    二、参会后的想法和建议

    这次研讨会开阔了视野。反观我省戒毒(劳教)工作,有许多东西是值得借鉴的。四川戒毒(劳教)必须走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路。

    戒毒工作需要戒毒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具体讲三点:第一,建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戒毒研究机构,抽调热心戒毒研究、熟悉戒毒工作、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员,从事戒毒研究。第二,做好规划。要制订我省戒毒(劳教)工作的五年规划,尽快拟订我省戒毒(劳教)模式方案,并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第三,用好资源。主要是用好已有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具体讲就是已有的成都戒毒劳教所和省戒毒康复中心,同时要整理、收集我省劳教戒毒的经验,用于今后的戒毒工作。

    戒毒工作需要走创新之路。四川劳教戒毒工作有过辉煌,“一直走在戒毒工作的前列”(刘卫民语)。之所以辉煌,就是有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创新的做法。首先要有创新的理念。尽管有的所推出了戒毒的基本模式,但没有明确的理念表述,这就好比“只有身,而没有头”。要专题研究我省戒毒(劳教)工作的理念,创新戒毒工作理念。其次有创新的思路。不求全面开花,而要重点突破;不求立竿见影,而要立足长远;不求何种形式,而要实际效果。做到近期与长期的结合;方法与手段的结合;专业与社会的结合。最后有创新的做法。要针对戒毒工作和戒毒人员的实际,不断研究和推出新的戒毒方法。只有这样,我省的戒毒(劳教)工作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目前可考虑建立四川戒毒网站,并通过开办“专家访谈”、“现身说法”、“QQ群”等专栏,充分利用现代和远程技术开展戒毒工作。还可考虑成立沙龙形式的戒毒培训学校,对吸毒者及家属、戒毒自愿者进行专门戒毒培训。省戒毒康复中心亦可开展药物戒毒的课题研究。

    戒毒工作需要走促发展之路。只有认真做好以下三件事,我省的戒毒(劳教)工作才有发展。首先是选好人。主要选好专业戒毒所的一把手和分管副职,让愿意干事、能干好事的人上,不管他的资历如何;让不愿干事、干不好事的人下,不管他有何关系,并按专业戒毒所的要求选配好人员。做好这一工作,需要魄力,需要胆量,但这样的魄力和胆量来自于戒毒的事业和群众的期望。其次是做好事。加强“三个”联系:一是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要加强与部戒毒局、省禁毒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二是与有关科研机构的联系,争取课题、争取经费,争取将有关协会的戒毒康复专业委员会建在四川,以利于戒毒工作的开展;三是与有关卫生部门的联系,加强对职业人员的培训,争取药物戒毒工作的开展。最后是走好路。要转变观念,向社会推出劳教戒毒的成功经验和劳教单位的戒毒理念及做法,走自我完善的戒毒之路。要改变做法,认真学习国外的及香港、澳门的戒毒经验,推动企业参与戒毒工作,走社会参与的戒毒之路。要实现突破,不躺在成功的老本上,不拘泥于现有的经验,走超越自我之路。

    (第五节)    北京归来话戒毒

    2012年6月6日至9日,我们一行10人,受省局的指派,参加了由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主办的2012年全国戒毒论坛。笔者受邀做了《戒毒,敢问路在何方?——当前戒毒工作的新思考》的大会主题演讲。会议还对论坛征文举行了颁奖,笔者撰写的《谈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则及走向》获征文二等奖。

    本次会议是《戒毒条例》实施后召开的一次戒毒论坛,受到卫生部、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有关领导的重视,有关领导及专家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讲话。会议还听取了大陆和香港戒毒专家的研究报告,国家禁毒办王刚处长做的大会主旨演讲受到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关注。下面谈谈参加这次论坛的三点感受和三点启示:

    一、三点感受

    (一)禁毒形势的变化,需要新的应对措施。

    就目前毒品形势看,国际上的毒品状况呈平衡状态,既没有上升,也没有下降,但中国的毒品形势则趋于严峻,并出现一些新变化。

    中国已成为毒品问题大国。2012年,我国在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已达200万人,毒品贩运情况严重,毒品大案、要案增多。据联合国禁毒署统计,全球冰毒缴获量,中国占50%。主动吸毒、娱乐吸毒、网络吸贩毒,已成为我国禁毒工作的新特点。如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亲自挂帅破获的毒品“8·31”网络吸贩毒大案,涉及人数12125人,青少年占了97%,18岁以下的在校生也占了一定比例。

    使用毒品人群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使用传统毒品不减的同时,滥用兴奋剂人数增加,毒品已遍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渐形成以冰毒、摇头丸及氯胺酮(俗称“K粉”)为主的“俱乐部毒品”、“消遣性药物”滥用药物的庞大消费群体。形成以青少年为主,女性比例增多的趋势,他们认为摇头丸、氯胺酮等兴奋剂不是毒品,而是时髦的娱乐消费形式,对身体危害不大。

    毒品消费问题出现的特点。“毒驾”问题,因吸毒发生交通事故;以网络为平台的吸(贩)毒;青少年聚众吸毒;演职员、社会公众人物和公务员吸毒;吸毒后肇事肇祸等严重情况层出不穷。

    新的毒品形势,需要新的应对措施:

    变多头并举为专业禁毒。禁毒,关键在禁,重点在禁种、禁贩。公安机关就是专业禁种、禁贩的专门机关,要集中力量,在禁种和打击上下功夫。禁毒工作搞了20多年,吸毒人数不降反升,我们禁毒工作的方针、做法是否符合禁毒工作的走向,值得深思!多头在握、多面出击,公安机关既行使禁毒的职能,又行使戒治的职能,难以一箭双雕,何不交出戒毒职能、专心致志的行使打击职能?这样司法机关也能全力做好戒毒工作。

    变事后宣传为事前预防。我们应学习借鉴香港的先进经验,禁毒的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常抓不懈、常年坚持,切忌流于形式;更不可为了完成任务,好像只有“6·26”才能搞禁毒宣传教育。

    变禁吸为科学引导。禁止吸食毒品,其实很难办到。根据目前吸食毒品人群及吸毒原因的变化,应引导他们认识滥用药物的危害,科学正确地用药,变禁为引,变堵为疏。

    (二)戒毒理念的深化,需要崭新的思维。

    这次会议最大的亮点,是为我们带来了一些戒毒工作新的理念和信息。

    戒毒工作理念要符合党的执政理念。毒品问题是一个国家非常头疼的问题,它既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对于毒品问题的态度,尤其是如何戒毒的问题、态度和政策,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执政党进行社会管理(管理国家)的策略和能力。因此,我国的戒毒工作必须彰显“人”的理念,走社会化的道路,这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戒毒制度的需要。党的执政理念是以人为本,戒毒工作理念也必须以人为本,把戒毒人员的基本需求放在重要位置。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吸毒人员,他们吸毒是违法的,但他们又是病人,是受害者,对他们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周永康同志也指出:“禁吸戒毒工作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把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放在第一位。”

    羁押式戒毒向社会化戒毒的过渡。目前我国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基本上沿袭了羁押式管理的模式,它的主要缺陷是:强制为主,侧重对吸毒人员的惩罚;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戒毒;羁押戒毒之外,自愿戒毒的空间小。这些缺陷的存在,阻碍戒毒工作的发展,不利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因此,在保留“羁押式戒毒”措施的同时,应充分扩充多种新型戒毒措施,逐步向社会化过渡,突出病人的属性。在以人为本戒毒理念的指导下应运而生的“云南开远模式”、“贵州贵阳云岩阳光工厂模式(建在家门口的戒毒场所)”、“云南昆明模式”、“海南海口模式”、“广东三水模式”,就充分反映出戒毒工作发展的趋势。

    戒毒的社会化必须有专家的参与。戒毒工作的社会化是禁毒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之举。新的戒毒理念将会使戒毒工作走向社会化,专家医疗机构将成为戒毒工作的主体。在戒毒的过程中,必须贯彻科学戒毒,突出吸毒人员的病人属性。既然是病人,就离不开医生,就要有专家的参与。

    我省(劳教)戒毒工作近20年的历程,戒毒理念由“远离”毒品到“拒绝”毒品,实践证明了它的可操作性,也印证了符合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性。随着禁毒斗争的开展,戒毒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戒毒工作的理念应是“快乐戒毒、阳光矫治,有尊严地戒毒”,符合“以人为本”的思想,符合我省(劳教)戒毒的实际,更符合戒毒的规律。

    要加强我省(劳教)戒毒医院的建设。应以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为依托,组建我省劳教(戒毒)专科中心医院,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对戒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医疗戒治及对戒毒专业人员的培训。同时,加强所医(务所)院的建设,逐步把“羁押式戒毒”转到“戒毒治疗”上来。

    要树立专家治所的观念。积极引进专家参与我们的戒毒工作。对各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进行戒毒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成为戒毒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制定政策鼓励他们成为戒毒专家。只有这样,才会有我省(劳教)戒毒工作的突破,才会使我省(劳教)的戒毒所成为专业的戒毒所。我们必须牢记,戒毒所不仅是执法机关,更是一个戒毒专业机构。

    (三)社会化戒毒,需要改变戒毒方法。

    这次会议有国家禁毒部门官员的参与,透露出的信息是戒毒工作将更加注重戒毒的社会化及戒毒的科学性。同时,公安、司法戒毒场所参加的人数增多,反映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社会化的愿望。我省戒毒(劳教)工作加强社会化戒毒,建议可做好三篇文章。

    成都戒毒康复所的“桥梁”作用。成都戒毒康复所要根据自身场地狭小,设施落后的特点,不盲目模仿兄弟省、市康复所,要做好从“强制隔离戒毒”向“戒毒康复再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转变,发挥“桥梁”作用,用心研究怎样转变,解决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做好与社区戒毒(康复)衔接这篇文章。

    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地”建设。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利用土地资源,引进资金,打造“回归家园”考验基地,思路好,方向正确,应给予大力支持,力争打造成全省禁毒教育基地和戒毒人员的就业基地。同时,应积极争取部劳教局支持,保留一个中队的旧址,打造成劳教工作教育基地,建劳教工作博物馆。

    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窗口”效应。四川(劳教)戒毒工作怎样做的,做得如何,需要由“窗口”反映,地处成都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承担起这一作用。要在戒毒的理念上超前,在戒毒的方法上创新,在戒毒上有亮点,在工作上有看点。让领导、专家和同行从这一窗口看到四川(劳教)戒毒工作者的形象,有力提升四川(劳教)戒毒工作的地位。

    二、三点启发

    (一)戒毒需要突破。

    作为世界难题的戒毒,因为它的艰难至今未能攻破。为了戒毒的成功,多少人为之奋斗,多少人为之努力,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提示我们思考戒毒的可行性突破点。

    突破原有的思维。现有的思维就是毒难戒。为什么难戒?因为它的心瘾存在,心瘾的存在是因为药物依赖的作用产生于精神之中。可考虑用条件反射的理论来解释吸毒的成因,运用条件反射理论、逆向思维的方式来解决毒难戒的问题。

    突破原有的管理。不能像管“坏人”一样管他们,不能像培养“接班人”一样教育他们,给他们一些尊严,给他们一些民主,给他们一些快乐。让现有“羁押式的管理”多一些“社会化”成分。

    突破原有的做法。模式没有必要去搞,而应在探索戒毒的方法上下功夫,在医疗戒毒上下功夫,可以预料,将来戒毒的突破在医学界,因为他们是病人,病人就得医治。

    (二)突破必须创新。

    戒毒工作必须创新,创新才能发展,才能出成果。努力做到:

    理念上创新。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跳出单纯“执法者”的框框,树立全新的“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

    管理上创新。机构的设置,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法必须符合戒毒机构的特定环境,符合戒毒人员的法律身份。不能用管劳教的手段管他们,避免使戒毒人员成为“二劳教”。

    方法上创新。戒毒所就是戒毒的场所,强制隔离是一种必须的手段。要强化戒治、淡化教育。因为,对一个病人,教育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当然,淡化教育不是不要教育,而是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教育。强化戒治,就是要加大对戒毒人员医疗戒治和心理矫治的力度,起到延长他们滥用药物的周期的作用。同时,要加强戒治的研究力度。建议将成都戒毒康复所改为“成都戒毒康复研究所”,作为我省专门研究戒毒康复的基地。充分发挥我省(劳教)各所研究室的资源,使研究室成为主要研究戒毒康复的专门机构。

    (三)创新才有出路。

    建议加强戒毒工作前瞻性研究。成立“运用条件反射理论对吸毒成因及戒毒方法”的研究课题组,探索吸毒成因及解决方法,力求理论有所突破,探索有所收获。

    建议加强戒毒工作的医学研究。以成都戒毒康复所医院为基地,积极开展戒毒的药物性研究,力争出成果。

    建议加强戒毒工作的人才培养。要选送热爱戒毒工作,悟性好的年轻人到有关医学院校、研究机构进行研究性培训,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戒毒专家,建设一支专家型民警队伍。

    (第六节)    青岛归来说戒毒

    2012年夏末秋初的9月,我省劳教学会《条件反射理论在药物滥用成瘾及矫治中的探索与思考》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一行五人,参加了由中国毒理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药物依赖性学术研讨会议。在这次学术研讨会上,我省劳教学会课题组的论文进行了大会交流,并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药物依赖与药物滥用的基础、临床、流行病学、预防、社会和心理学研究进展等。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来自美国、中国台湾的戒毒专家,国内卫生系统的戒毒专家及医务人员,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派出了40余人参会,司法行政系统仅四川参加。参会人员共200多人。

    二、前沿的戒毒研究

    本次会议展示了世界各国在戒毒领域里的最新研究成果。

    美国贝勒大学医学院Thomas Kosten教授做了题为《可卡因疫苗:治疗效果的遗传学预测》的报告,对目前美国在抗毒品疫苗方面的研究进展进行了具体介绍,重点对可卡因疫苗的人类实验室研究、临床试验以及药物遗传学的目标进行了详细介绍。

    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所长陆林教授总结说:疫苗治疗是一种方向,它是通过向体内注射灭活可卡因(毒品),使人体内产生抗体,当再次接触该类毒品时,体内抗体与该类毒品结合形成大分子蛋白,该大分子蛋白不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从而不能产生通常该类毒品所致的欣慰感,而让使用者不想再次使用,可用于治疗和预防毒品成瘾。目前该类疫苗已在阿拉伯国家有几千例试验了。

    台湾国立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杨士隆教授做了题为《台湾的司法药瘾戒治模式成效评估研究》的报告。报告对全球非法药物滥用情况及毒品引发社会事件进行了分析,重点介绍了台湾药物戒治的四种模式:自由放任模式、刑罚模式、医疗与社区治疗模式及混合模式,还介绍了司法戒治、药瘾戒治成效评估指标。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博士沃尔特·林做了题为《治疗阿片类药物和苯丙胺药物依赖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的报告,报告提出了阿片类和苯丙胺药物依赖的三步治疗法:脱离毒品→保持远离毒品,防止复吸→改变大脑,改变生活,特别提出了通过记忆的调控而达到遗忘药物记忆来防止复吸的新观点。

    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所长刘志民教授做了题为《策划药:合成毒品的百年之患》的报告。报告介绍了策划药的概念——为规避现行法律而制造的毒品,这类毒品一般是通过人为地对管制毒品化学结构进行加工修饰,形成一种与该管制毒品化学结构类似的新化合物,以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并详细介绍了策划药与合成毒品(母药)的特点比较,以及严重的危害性。

    三、收获

    了解了最新戒毒研究成果,结合当前我省的戒毒工作实际,我产生以下几点建议:

    要努力提升我省戒毒工作的研究层次,实现单纯的理论研究向实践型研究的转变。即把对戒毒模式的研究转变到具体戒毒方法的研究上;从注重戒毒的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的研究转变到与戒毒的医学研究并重的研究上(因为戒毒的突破口在医学界);把对戒毒人员的群体研究转变到群体与分类相结合、注重个体研究上;努力实现由传统型研究向创新型研究的转变。具体讲,要做到以下工作:

    首先,要转变观念。特别是领导干部观念要转变。一要正确认识吸毒行为和吸毒者,逐步改变我们现有的戒毒方法、手段和内容。二要正确评价戒毒效果。把过去将复吸与否作为戒毒的唯一指标来评价戒毒工作,转变为以是否延长戒毒康复人员再次使用毒品的周期和少复发的频度来衡量戒毒康复工作的成败,以促使我们戒毒工作重心的转移。三是思考戒毒工作的社会性。在戒毒的形式上,作为戒毒场所要尽量减少监禁的痕迹,作为戒毒工作者,要力求淡化执法者的形象。在戒毒的内容上,强化戒治、淡化教育。在戒毒的手段上,少一些监管措施,多一些社会化手段,以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其次,要做好培训。一方面,创造机会将医务人员分期分批送去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的有关戒毒论坛和药物滥用防治方面的专业会议,让他们拓宽视野,了解戒毒前沿的新知识、新动向和所面临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对专业人员进行高层次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掌握心理康复及预防复吸方法,有的放矢地解决病人的问题。再一方面,要找准突破口。戒毒的突破口在医学界,要发挥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的优势,引进具有戒毒专业知识的人才和技术,培养和储备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戒毒医学骨干,重点加强戒毒医疗研究和实践,尽量减少行为学和社会学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再次,要加强戒毒研究,特别是对戒毒前沿的研究。一是要组织医务人员搞好戒毒医疗的研究。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校一起开展一些科学合作,共享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二是要瞄准戒毒前沿科学进行研究,特别是戒毒实践的应用研究,对重点研究内容组织课题组进行攻关研究,力争出成果、出精品。三是要培养自己的戒毒专家。要奖励那些在戒毒研究中有成果发布的民警,并培养在全国戒毒领域有影响的专家,为他们的工作、研究创造条件。

    尽快启动有关戒毒研究专业机构的工作。充分发挥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强制隔离戒毒专业委员会筹委会的作用,先期开展工作,如主办学术研讨会,组织培训等,为我省劳教场所的戒毒工作提供社会资源的支持。

    做好《条件反射理论在药物滥用成瘾及矫治中的探索与思考》课题的后期工作。运用条件反射理论进行具体实践,努力寻找戒毒的突破口。

    加强对戒毒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加强联系,做好戒毒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这样,有利于戒毒工作的社会化,有利于戒毒资源的共享共用,有利于对戒毒人员进行有效的戒治。

    附录二    演讲、授课课件

    笔者曾多次受邀去高校授课,并在全国学术研讨会上演讲。下面选择了6篇经过修改的演讲、授课的课件,供读者参考。

    (第一节)    破解“戒毒难”——劳教戒毒现状及走向

    (第二节)    再破戒毒难——谈我国戒毒工作的机制转换

    (第三节)    还破戒毒难——谈我国戒毒机构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    让我们共同关注戒毒这一难题——“金沙讲坛”演讲课件

    (第五节)    从明星吸毒看毒品的危害——与青少年谈毒品的危害

    (第六节)    戒毒,敢问路在何方——当前戒毒工作的新思考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