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民,哪来的国家;没有人民,哪来的社稷——所以,孟子说:“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那么,执政者应该为人民做些什么?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三国志》)这说的是,执政者要重视人民的温饱问题,敬重珍惜他们的生命。
——“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汉·王符《潜夫论·务本》)这说的是,当权者要以让百姓过上富裕生活作为根本,以教人务实有用的学问作为基础。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天下兴行在民趋于正”。(《慎言》)执政者一心为人民,生活富庶心情愉悦的人民也给国家带来太平瑞正稳定的景象。
总结起来一句话:“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人民是国家的根本,稳定的民生成就国家的稳定。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以相当篇幅对改善民生进行了阐述,其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百姓勾勒出未来美好而具体的生活新图景。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就是百姓的意思。《辞海》中对“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老百姓的生活来源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而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
现在通常所说的民生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
民生,具体来说,就是有关百姓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
教育一向是民生投入的重点。国家已经出台诸多举措支持发展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建设和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增加教育基本建设投入,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的政策,也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进步。可是现在,教育体制和学校存在的不少问题仍然不容我们忽视。
教育的公平问题就很受百姓关心。我们知道,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民生,学校不能办成营利机构,更不应该分出三六九等,把孩子当做考试机器。只有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及育人为本的根本宗旨,才能真正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也知道,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人,就是“不把学生当机器,不让老师成蜡烛”。可是,现在“小学大补课,中学忙考试,大学大膨胀”。义务教育虽说学费全免,可是大学学费让一般工薪家庭感觉负担沉重,颇难负荷;大城市大学录取本地生与外地生比例失调,录取分数有别;大学缺大师;无论老师还是学生,大学论文抄袭不是个别现象。
更何况,大学生就业也并不再像以前那样光鲜,“北漂一族”、“南漂一族”触目皆是。许多大学生甚至一毕业就失业,即使就业了,有的也很快沦为“城市丛林”中渺小的“蚁族”。《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1届的608.2万大学毕业生中,有70万人“学非所用”,有近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10多万人选择“啃老”;即使工作一年的人,对工作的满意率也只有47%。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毕业人数再创新高,大学生将面临越来越沉重的就业压力。
另外,大学生就业工作并不稳定,2007届在“北上广”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中,有22.2%的人三年后离开了“北上广”,迁徙到其他地区就业。
2012年三季度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二季度末持平。这一数字已连续保持了九个季度。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但结构性难题仍存,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据2012年10月26日《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周景彤表示,就业形势未来到底怎么样,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状况。“我们从现在的经济判断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工业生产很可能会从去库存化转向再库存化,而不是从去库存化向去产能化转变,如果说从去库存化向去产能化转变,就业问题马上会凸显。”
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6.2%,这已是从4月份起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连续第5个月出现同比负增长了。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表现不佳必然会影响整体经济情况,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情况下,还可能对就业产生影响。
事实上,即使在一直以来经济加速增长的中西部地区,2012年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9.6万人,规模为历年之最。
“东西南北中,工作茫茫中”,就业问题,的确令一个个家庭头疼,也令整个社会头疼。
头疼的还不仅是就业问题。很长时间,中国百姓不少人对医疗救治总是抱有怨气,医药费的单子总是叫人脸色惨白。
2012年11月19《人民日报》报道:“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份限定费用的70%左右。
陈竺提出,要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二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同时,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衔接,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
重大疾病病种在医疗保障项目上的增加,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重病家庭看病难、没钱看病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
除了教育、就业和医疗,养老也是民生工程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养老金缺口巨大、公平性不足、社保缴费比例高、体系发展不平衡。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陆家嘴论坛就“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机制的完善”,总结了对中国养老保障面临的四大问题。
当前首要的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存在比较大的养老金缺口。缺口到底有多大?很多机构都在研究,缺口数字说法不一,有的说大得惊人,有的说没有那么大。实际情况是,确实非常大,近10年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已经超过了1万亿元。
当今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老年人口超过一亿的国家,而且老年人口的抚养比到2011年末已经上升到122.23%。也就是说,一个中国人一生下来,他就注定要背负将来至少供养一个老人的负担。
第二个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不足,覆盖面不全,保障力度参差不齐。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几个不同的制度在运行。
第三个问题是社保缴费比例比较高,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了较大影响。例如基本养老,现在企业缴费率20%,个人8%,远远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世界平均水平是10%,而国际警戒线是20%。这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有比较大的制约。
第四个问题是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不大平衡。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虽然保障水平低,但覆盖人群已经比较大,而作为补充养老的第二、第三支柱,如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覆盖还非常低。
中国要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政府和市场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的职能和分工。其次,要真正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实现财政的可持续。最后,要注重建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来提高整个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效率。
据中国老年科研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已进入老龄社会。全国约有1000万70岁以上高龄老人需要照顾,其中大多数人需要依靠子女供养。在被调查的城市老人中,98%的老人目前依靠自我养老,不到2%由社区福利机构负担。由于中国现有的老年人福利设施严重不足,社会福利机构的总床位数不到老年人总数的1%,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要。随着福利的增长和医疗水平的提高,长寿人口会越来越多,中国人口老龄化会更加严重。
住房问题是民生方面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年,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和农村的危房改造,应该说进展的非常顺利,建设规模也非常大,老百姓得到了很多实惠。房地产市场调控也是这几年中央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也取得了积极效果。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姜伟新在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第四场记者招待会上也发自肺腑地说,这几年我国的住房问题成就应该说还是很大的,当然工作上还有很多不足。
孟子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有无住房,不仅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和婚姻的质量,也影响到了年轻人的择偶观。
2012年初,由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婚恋网站“百合网”联合发布《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超过九成女性选择对方“有稳定收入”为结婚的必要条件,而近七成女性选择“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住房成为择偶的首选条件。现在,中国单身男女人口达1.8亿。没房,结婚还真困难了。
同时,住宅价格过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面对房价过高这一问题,中国将继续贯彻调控政策,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2年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央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称,将控制地方政府土地储备总规模,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住建部官员介绍说,中央政府定下“十二五”期间要建设360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2011年已经开工了1000万套,2012年开工了700多万套,2013年计划有可能在600万套左右。
我们也愿意看到一个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市场,更愿意看到一个房地产市场承托的稳定的社会状态。要让人民有恒产,有底气,有干劲,有稳定的保障,和睦相处,共创和谐,执政者应当夙夜在公,为民操劳。执政者只有深入民间,关注民生,广求民瘼,长解民忧,持续政策给力,谋求百姓福祉,让百姓安居乐业,共同富裕,让发展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节节高升,才是人间正道,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二、清明政治的构建
“上安下顺,弊绝风清。”——周敦颐。
“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无论古今中外,但凡不是暴戾昏聩、智力低下的执政者,都会希望自己的执政目标是为了执政的持久,体现公正,最终赢得人民拥护。官清民淳,政通人和,当是正常执政者的合理追求。
放眼国外,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国内矛盾,使民怨载道,继而矛盾大爆发,引发社会动荡,导致政权垮台。其中,政治腐败、制度失灵、官场贪污成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细察国内,伴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渐深入,市场交换原则由经济领域渗透到政治、文化及社会领域。贪污受贿、权力寻租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屡禁不止,成为损害执政党与民众关系的突出问题之一。台上讲话敞亮、高调,私下行动上暗箱操作,如此“南辕北辙”的行为导致官风不正,民风颓败,世风日下。一旦强势利益集团摧毁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底线,道德沦丧、职业操守损毁等社会现象就会频繁上演。而发生在执政者内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增速之快,性质之恶劣,政治影响之负面,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在这样“内外交逼”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清明政治的构建显得尤其重要。《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写道:“反腐是十八大期间最引人瞩目的字眼之一。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理念更被各界认定为未来反腐标杆。”
要构建清明政治,首先要靠反腐制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腐败问题正处于从有所遏制向全面遏制转变的重要阶段、从易发多发期向稳定可控期转变的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想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方面,要进行反腐制度的创新,将目前以纪委为主导的“党内反腐”,与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反腐”相结合,加强司法反腐的力量和建设;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严格理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转变成公共服务型,压缩公权的自由裁量空间。并从文化上淡化官本位观念,为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央也已经有明确规定。目前,上海已经明确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而广东也在试点。
十八大以后第二轮五年反腐规划即将开始实行。坚持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得到重视。
要构建清明政治,就要加大力度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查办大案要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直是反腐链条上关键的一环。领导干部不管地位有多高、级别有多大,原来威望有多高,只要涉及腐败,就会被惩处。不断掀起的反腐风暴让我们看到:领导职务高的案件多了;案件涉及金额数量大了;查处案件中的“一把手”多了。2002年至今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贪腐高官分别有11人、27人,无一不是涉及金额数量巨大、曾经担任过“一把手”的。
其次,要构建清明政治,就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监督举措。
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谈到对官员监督存在的问题时曾认为:“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群众、媒体监督官员、政府,这条路子一定要畅通,才能避免问题被捂在盖子里。”
像新世纪杀出的一匹黑马——互联网监督在反腐中的作用已经受到各方重视,其监督之有力,定位之精准,反腐之迅捷,令群众拍手叫好!
加强监督的另一项重大举措是完善法规制度。一系列党内重要法规的颁布即是有力的佐证。对于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中央专门发文制约。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连任限制、最高任职年限、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等问题、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适用情形、操作程序、干部在任期结束后加快流动等都有制度规定。土壤深厚的官商勾结“黑金”现象,新近火热的“裸官”现象,也有监督条文。而在法规的框架下,与国际合作、日益频密的反腐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第三,要构建清明政治,就要加大反腐立法和法规的适当修改,填补法律空白。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改,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从5年提高到10年。
填补法律空白的工作也一直在继续。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增加了有关海外贿赂的条款。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罪名确定为“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四,要构建清明政治,就要让政府政务、干部提升、权力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政治清明没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支撑,就难以立足,政治清明没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合力,就难以构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让廉洁勤政成为每一位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才能最终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根本目标。
“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做到“政治清明”的第一步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以监督来约束权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从制度上、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减少腐败发生机会和可能性,成为实现政治清明的必要前提和保障。
最后,要构建清明政治,还要从风气、文化、环境方面进行治理,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感,都应该为我们建设清明的政治而努力,共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国家蓝图。清明政治的构建,有赖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努力,也必将惠及我们每一个人!
三、建设适合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与道德体系
爱因斯坦说:“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一个人需要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如果没有核心价值体系,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中共十八大会议期间,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三个倡导”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表述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将价值理念细化为大家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体感受和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那些反映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发展趋势的核心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总和,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的高度凝练及抽象概括。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观,而其中的主体和灵魂就是核心价值观。随着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今日文化领域已渐成为各国竞争、较量的重点。不论哪个国家,要想确立其文化地位、维护其文化传统,都必须深入发掘和培育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亮出自己的精神旗帜。
关于吸纳世界文明成果,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指出,民主是人类共有的文明成果,非西方独有。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民主,有解读和设计上的差异性,但民主本身不存在问题。
他还认为,必须将世界普遍的、引领人类文明走向的价值准则注入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只有具备普遍的推广意义,才不会因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交流、交融而被排斥。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精神要素。
就当前中国社会中的个人而言,爱国应当放到核心价值体系的首要位置。有国才有家,国富才能民强,才能民乐。诚信、敬业、友善,则是根植于我们日常工作和交往的重要道德准则。爱国、诚信、敬业、友善,理应成为我们每个人秉持并坚守的基本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全体人民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有了共同的精神支柱,有了巨大的精神动力,从而使全体人民能够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核心价值体系,与建设道德体系密不可分。有了良好而牢固的核心价值体系,才会有良好的道德体系。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
一个城市是否百业兴旺,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的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引起人们道德观念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受到挑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开始逐步确立。
追求个人正当利益、重视个人价值、讲求效率、开拓创新、平等竞争、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和人才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社会成员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影响我们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毒奶粉”、“瘦肉精”、“小悦悦”、“地沟油”、“老人倒地无人扶起”等道德底线失守的案例扑面而来。
如何建设适合社会发展的道德体系呢?首先,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为道德建设夯实物质基础,将服务人民群众与建设道德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使人们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从而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在于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价值评判和价值导向,促进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对市场经济绝不仅仅是一种适应的关系,还发挥一种价值导向的作用。
建构和培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不仅需要对未来社会的预见、希望和理想的支撑,更依靠社会发展的直接实践。推进道德建设必须将解决人们的实际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使他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只有真正从社会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利益和幸福,人民群众才会更加坚定地拥护现有先进道德体系,才能真正信服现有先进道德观念,才能自觉践行现有先进道德规范。
道德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多种多样的利益追求。一方面,利益的追求必须在道德领域内实现,超过道德底线的利益不能追求;另一方面,道德必须能够促进合法利益的实现。良好的道德必须能够为道德实施者带来利益,这样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才能由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需要,极大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道德建设的积极性。道德的根源在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中。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因此,我们要把道德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为道德建设培植良好的社会土壤。要给予品德高尚者以荣誉和地位,使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光荣、会受到褒奖,而违反道德可耻、会受到贬斥的良好风气。
其次,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道德体系的制度合法性建设。
作为真实而先进的道德,社会主义道德需要我们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有力贯彻和长期落实,从制度层面为道德的合法性保驾护航。我们不仅要展开相关立法工作,加强对最基本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持,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道德践行的法律保护,同时还要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道德践行的制度扶助。我们要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为民众提供必要的支持、援助和补偿,做到不让道德模范们“流血又流泪”、“伤身又伤心”。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严格遵循和执行相关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道德体系建设应该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在社会核心价值和道德体系的构建中,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加强道德体系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入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镜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老百姓去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老百姓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官德彰则民风淳,官德毁则世风降。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地整体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好坏。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履行职责中保持职业操守,在日常言行中讲美德、守公德、重形象,成为实践公民道德规范的表率。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不仅没有承担起引领的责任,反而在思想道德上出了问题。以官职欺压百姓,酒驾被逮后公然撒泼,公款随意消费挥霍,甚至收受贿赂、贪污腐败……近年来,种种官德滑坡的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侵蚀了社会道德、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在道德体系建设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领导作用。
第四,要发挥并运用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道德模范精神将生生不息,永远与时代同辉,永远是时代主旋律的最强音。我们要大力宣传植根社会各阶层、来自各界、有血有肉、可信可学的模范人物,用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引导人,推动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的道德理想境界。
“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集中展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集体主义的荣誉感,有利于激励人们正确地处理义与利、奉献与索取、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把个人的生活实践和理想追求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道德模范的精神能够激励广大群众互相帮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有利于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新型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风尚。
2012年广受人们关注和赞誉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妈妈”吴菊萍等善良勇敢的普通公民,他们高尚的道德行为和事迹感动了亿万群众,激励着我们与美德相伴,与美好同行。
第五,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当强调,遵守法律是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我们要把重要的道德规范,尽量纳入法律之中,融入管理制度中,融入群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之中。
第六,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在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有利于道德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
社会舆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表现形式,其精神内核是群体意识,其现象外观是议论形态,往往以拥护或反对、赞扬或谴责的方式对某一公共问题作公开的评价。社会舆论通过正面引导,发挥着引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道德观的作用,肩负着引导社会、教育人民、弘扬正气、凝聚人心的重要职责。而社会舆论对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现象有公开揭露和批评的功能,对不符合社会主流的道德观念、行为具有纠偏或矫正作用。
我们要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对于道德热点现象,正面的注重宣传,唱响社会主义道德的主旋律;负面的旗帜鲜明地反对。运用典型人物、典型文艺形象,启发、激励和引导人们树立、实践高尚的道德价值观,对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挥霍无度、纸醉金迷的反道德观念和反道德行为进行揭露和批判,规范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弘扬社会正气,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有利于道德建设的舆论氛围。
第七,要发挥制度的制约和激励作用,构建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全体公民在道德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道德建设要靠必要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统一的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道德约束力的弱化,会使社会的无序现象猛增,为了遏止这种局面的出现,我们需要将道德制度化,靠制度的约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我们要在道德建设中建立一种“善恶报偿机制”,建立更多赏罚分明的制度,推出更多褒贬分明的措施,从制度上引导和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加大对假恶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胆敢以身试“法”者,轻则让其身败名裂,重则使之锒铛入狱。赏罚分明的刚性约束,能够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法律保证和道德教育的双管齐下,可达到弊绝风清的效果。
人类共有的高尚道德价值应该面向全体公民,作为提高公民素质、服务社会发展的普适性教育。道德体系的建设主体是全体公民,大力推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当前建设适合社会发展的道德体系的重要任务。
我们还要让每一个公民都有荣辱观,犯错便有羞耻心,无人监督也有慎独意识。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现实社会中,一些人虽然在法律的管辖和威慑下不敢触碰犯罪的红线,但由于缺乏羞耻之心,爱钻法律的空子,爱打法律“擦边球”,每当得逞,即以自己能在法律边缘游走而洋洋得意。没有道德感化,一些人的道德素质就难以提高,他们的机巧之心就会不断膨胀,肮脏黑手也会四处浑水摸鱼。因此,我们在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育中,要强化道德说服力和道德劝导力的作用,以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提高人们的荣辱观念,从而使人们在内心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
归根到底,是要培养和形成古人所说的“羞耻之心”。有了这种“羞耻之心”,一个人也就有了道德行为的基础和前提。一个人如果不尽应尽的道德责任,违反了社会的道德要求,就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批评,造成一种强大的压力。在压力之下,心中无法不涌起一种弃恶从善的力量。
“有道不可敌”,这是古人早就说过的话。让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在中华崛起道路上前行的时候,都时刻铭记心中。
四、塑造与世界共融的文化形态
费孝通先生有一句关于文化融合的名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借用后八个字“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恰好能说明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共融的问题。
文化是观念和习俗,也是艺术和宗教,更是生活与生产方式的凝聚。任何文化,都有时间性和空间性属性。任何文化体,都有范围性,有空间边界。不同的文化体都有独自的空间以内的语言、文字、人种、比较稳固的生活方式系统,乃至宗教以及山川风物等民族的地域的文化特征。差异性是文化诸多重要的本质特征之一,但这绝不意味着,差异会妨碍彼此的融通乃至融汇。
文化的共同属性,不仅使融通和融汇有了可能,还使其成为文化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中国文化历经五千年生生不息,历经劫难,而薪火相传。其无穷的生命力,坚韧的生命活力,不仅得益于自身的创新,也得益于与其他国家、其他民族交流、互动与共融。
在世界跨文化交流活动源远流长的长河中,我国古代的丝绸之路见证了中华民族和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的历史。印度佛教文化在中国扎根,并被中国本土化。西方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启蒙运动,更直接将中国先哲的人本思想借鉴过去。伏尔泰等人借用中国文化中的人本思想、无神论思想,对西方文化中的神本思想进行火力十足的抨击,为新兴的有产者推翻神权庇佑的封建制度做了前期清障,从而开辟出了新道路。
和谐向善、以人为本、天人合一,无疑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所在,这与倡导个性自由、社会竞争、科学理性的西方文化有所不同。但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依然是我们奉为圭臬的与世界文化共融的准则。
我们要抵制文化霸权。西方文化在物质文明基础上突起的自傲,颠覆了真正通向世界文化共融的和谐之路,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的个别非西方国家,以强势文化的“拯救者”姿态出现,非要将自己的文化凌驾于他国异族的文化之上不可,欲望膨胀,甚至因此穷兵黩武,发动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战争。除了战争,他们还主导文化扩张,力图借其文化的影响力取得政治、经济、军事力量所不能达到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们对内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提出建设和谐世界,进而提出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世界提供思想支撑。
建设和谐文化,就国际范围来说,就是要承认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明的多样性,主张世界各种文明、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应当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这就从思想文化上支撑了我国在国际上强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的外交主张;支持了我国在国际上强调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主张通过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的外交立场;推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实现多种力量和谐并存,保持国际社会的稳定。
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经济全球化及信息革命时代的到来,对各国文化、文学艺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重要影响。各国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吸纳,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审视和探讨各国文化的世界视角和尺度变得日益突出和重要,不少文化课题都面临全球性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志士仁人携手合作解决。全球化的广泛影响,动摇不了民族文化的根基,不可能消除文化的特殊性和个性。全球文化的分裂时代,并不因媒介技术世界的一体化而被遮蔽。相反,世界各地的多元的文化差异,却更多地暴露在媒介世界的强暴面前,表现出比过去时代更强大的文化生命力。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是推进和谐世界建设的大浪潮,也是为世界提供强大精神支撑的正能量。我国历代圣贤所主张的“和为贵”、“和而不同”、“崇信修睦”、“协调万邦”、“同舟共济”、“扶危济困”、“天下为公”、“君子自强不息”、“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都长期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理念和道德取向,形成了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与邻为善的崇高理想和精神境界,也对全世界人民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
这些年来,我们在世界各地建设“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孔子学院”,大量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同时也坚持融通世界各民族的文化。所有的变化,都使我们在跨文化交流中,为世界人民都能够共享全人类文化做出了一个泱泱大国应有的贡献。
孟子有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寡助之至,亲戚畔之。”我们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向世界宣示我国和平发展的决心,突出我国爱好和平、睦邻友好的国际形象,有利于建设一个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以延长和充分利用好战略机遇期,抓住契机,发展自己。以旺盛的创造力和不竭的进取精神,扎扎实实地在具有悠久历史、深厚积淀、丰富遗存和鲜明特色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传承与发扬和谐向善、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中华文化,使之能在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与共融中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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