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这些人③-最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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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道

    就在满朝大臣人人自危的时候,站出了一个人,泱泱百官,却只有这一个人说了句良心话。

    这个人就是令狐茂。他远在山西东南部的壶关,隔着这么远他都能知道太子的冤屈,何况是满朝文武百官,都只求自保而已啊。

    他冒死向刘彻上书,在书中,他分析了太子刘据用兵的原因,也说明了太子刘据的冤屈。

    一是太子和陛下是人间至亲的父子关系,这一点是无法磨灭的,也是世间任何关系都不能替代的。

    二是江充本来就只是赵国的一个难民,得令于陛下迫害太子完全就是狐假虎威。

    三是太子心中的想法无法正确地传达到陛下的耳朵里,无奈才杀死江充起兵逃亡的。

    这则上书情真意切,处处得理,刘彻看后触动很大,在这一场太过突然的战争中,我是从来没有听过儿子的辩解,也从来没有给他机会让他说。

    令狐茂说的一点也没错,就在刘彻犹豫的当口,那边已经传出太子被逼自杀的消息了。

    迟来的正义从来就不是正义。不管刘彻此时心中有多少后悔,他也只是一个暮年的老头了。人们都说疏不间亲,又云虎毒不食子,但晚年的刘彻在奸臣江充的挑拨下,悍然逼死了自己的老婆、儿子、女儿、侄子。

    或许刘彻心中也有疑惑,这到底是怎么了?刘彻能挂在嘴边的人大多也都死了,白茫茫一片大地也真是干净了。

    都是怎么死的,都死于刘彻心中莫名的恐惧。

    我看实则是刘彻对权力的眷恋,他不想死,他舍不得大汉国,皇帝他还没当够。这也是一个暮年帝王不可避免的心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刘彻没有公道,命运却也公道。

    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匈奴卷土重来,再次和汉朝火并。

    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

    刘彻又派上了贰将军李广利。

    李广利这次也没有轻装上阵,他在战前和现任丞相刘屈氂进行了一次谈话,也正是这次谈话把李广利送进了棺材,一同陪葬的还有刘屈氂。

    原来,刘据死后,太子的位置就一直空着,李广利希望丞相刘屈氂能走动走动,立昌邑王为太子。

    这昌邑王就是李夫人的儿子,也就是李广利的外甥。而丞相刘屈氂和李广利是亲家,如果这次昌邑王能当上太子,好处少不了大家的。

    这两人商量是商量,可他们犯了一个最致命的错误——没关紧门窗。

    两人这一番谈话被人听到并且告发了。

    在汉朝时期,君君臣臣是分得很清的,大臣私下里议论立太子的事情可是杀头的死罪。

    这个时候的李广利已经是在前线了,那就只能先处罚刘屈氂了。

    这个刘屈氂更要命,不仅有私议太子的罪过,而且和夫人也整了小木头人,于是这两个人被刘彻斩首了。

    李广利因为在前线,刘彻就先抓捕了他的妻子。可见刘彻一遇到敏感事件,果然是六亲不认。

    还在前线的李广利听说自己妻子被抓了,这摆明就是断了他的后路了嘛,眼下他也只能立功赎罪了。

    他想干笔大的,没想到连本钱也赔了进去,李广利的战术素养本来就不怎么地,现在又加上心绪不稳定,他制定的冒进战略很快就失败了。

    这最后一丝的希望也没了,李广利是彻底失望了,此时即便是回朝也是死罪。

    好吧,干脆投降算了。

    此次兵败,李广利赔上了七万汉家儿郎的性命。七万啊!

    自此,在李夫人带领下的李家团伙缓缓落幕了。演出效果和卫家同出一辙。

    纵使是火,飞蛾也还是不断的扑。何况是皇位,只要过了刘彻这团火,以后天下就任你烧。

    同样的感受,给了很多人同样的渴望——当皇帝。

    别以为没人惦记着皇位,队都排着好几公里呢。

    先说昌邑王吧,先给众王子打了个头阵,还没摸清楚情况就让舅舅和丞相往前冲,结果是赔了舅舅又糟践了自己。昌邑王被刘彻永远地否定掉了。他的福分被排到了儿子辈。

    这个失败案例也给众多皇位争夺者长了教训,直抒胸臆既然不行,那咱们就拐弯抹角,尝试第二种方法的人就是燕王刘旦。

    后元元年(公元前88年),燕王刘旦很突然地对自己老爸提出一个要求,希望到刘彻身边当刘彻的近身侍卫。

    可是他忘了,敏感时期,一般都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这摆明不就是套近乎吗?

    刘彻要是吃这套,早就没那么多大臣做他的刀下鬼了。

    可怜的是那个替刘旦带话的使者,替刘旦挨了一刀,这一刀是在脖子上。

    这对刘旦只是一个预警,刘彻要给刘旦开一个课堂,给他讲讲什么是皇帝,什么是资格,什么是该寻思的,什么是不该寻思的。来年的时候,刘彻又查出燕王一些事儿,继而又削了他三个县的封地。

    刘旦也是彻底失败。

    按理说这两个倒霉人也不是刘彻的后儿子,都是血肉相连的,可为什么刘彻偏偏就那么敏感,这其实说明,刘彻到了晚年的时候,性格真的是比较多疑了,他信任的人只有他自己。

    还能说明刘彻这皇帝当得确实有水平,他对未来继任者的要求是很高的,他需要选择。

    刘彻本来一共就六个儿子,这下就少了一半,刘彻的锁定目标越来越小。

    最后,刘彻看上了刘弗陵。

    这刘弗陵就是刘彻晚年的爱妾钩弋夫人赵氏所生。

    说到这钩弋夫人,还有一段称奇的事情。

    在卫子夫皇后因“巫蛊之祸”而自杀之前两三年,一次刘彻巡行至河间,遇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这个姑娘非常与众不同,她因为先天患有一种疾病而不能展开双手,只能把手握成拳,而且谁都没有办法把她的手打开。

    美女当前,刘彻激动不已,他亲自去尝试为她掰拳。于是奇迹出现:这双手很轻易地恢复成了健康的模样,更奇怪的是在右手心里还紧紧地握着一只小小的玉钩。(正史中没有相关记载)刘彻非常高兴,将她带回宫中。

    不久,她为已经六十五岁高龄的刘彻生下了最小的孩子刘弗陵,而钩弋夫人生这个小儿子的时候竟然怀了十四个月的孕。这个儿子的年龄竟然比刘彻的孙子年龄都小。

    也是因为这个儿子她因此进封为婕妤,号钩弋夫人,小皇子也被称为“钩弋子”。

    这又是一个母以子贵的例子,贵是贵了,但却不是什么好事,钩弋夫人万万没有想到,她最大的不幸就是生了这个儿子。

    刘彻曾经说过刘据很不像自己,刘彻又曾经说过刘弗陵很像自己。

    这个时候,太子之位仍然空缺,刘弗陵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就非常聪明可爱,而且身材异常高大。刘彻看这软件、硬件都比较符合自己的标准,于是刘彻决定要册立他为太子。

    这个决定刘彻考虑了很久。

    因为刘彻还在想一个异常现实的问题。

    这个时候的刘彻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头了,而钩弋夫人当时只有十几岁,她要走的路还很长。

    看着年轻美貌的钩弋夫人,刘彻除了感慨年华已逝的同时,也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威胁,那就是年轻,刘彻不惧怕年轻的对手,但是他却惧怕死亡。

    吕后那一幕实在是刘彻无法摆脱的噩梦。

    你不是有很长的路要走吗?那么我就断了你的路。

    年纪毕竟是大了,刘彻开始琢磨着要如何弄死钩弋夫人,而且还要搞垮她身后那个强大的外戚后援团。

    刘彻下决心要搞垮他的后宫,事实上,他的即位就是宫廷斗争的结果。他从小就知道后宫这些看似楚楚可怜的美人在宫廷斗阵中的阴暗面和女人干政的厉害。

    为了大汉江山,刘彻早就摒弃了仁慈。

    想要除掉你,当然要先看你不顺眼,看你不顺眼的理由还不是千千万万。

    一天,刘彻为了一件小事向他年轻的妻子大发雷霆,钩弋夫人吓得赶忙磕头认错,而此时的刘彻决心已定了。

    你必须死!!

    刘彻没有理会背后钩弋夫人那一声声的哀求。

    青春这东西,真的不能作为赌注,起码在刘彻这儿不行。

    可怜的钩弋夫人,才刚刚二十几岁,身在繁华如梦的皇宫,以为自己前程似锦,谁想阎王催得这么急,昨天还是老夫少妻共赴温柔乡,今天却要面对着丈夫无情的背影身首异处。

    曾经以为青春是强大的筹码,美丽是富贵的资本,谁想一夜之间,这一切都调转枪头全部叛变。

    唉,红颜命薄,年轻的红颜命更薄。

    可怜的钩弋,年纪轻轻就做了政治斗争的殉葬品,而她的儿子刘弗陵正整装待发地向大汉的帝位进军,可惜的是她永远也看不到这天了。

    刘彻的疯狂依旧没有停止,他想要看到后宫的效果是摧毁,是片甲不留。

    为此,他不仅灭人家三族,还基本灭了自己三族。

    因此,在刘彻最后的日子里,所有为他生过孩子的嫔妃,不论生男生女,全部赐死(诸为武帝生子者,无男女,其母无不赐死)。

    命运的月台

    历史总是这样的诡异,在一些事情我们认为消失不见的时候,结果它又上妆重新登台。

    先前刘彻的一系列动作说得大点儿是为了大汉王朝,说得小点儿是为了一个人——霍光。

    命运总是在一个一个月台之间走走停停。

    霍光已经成功洗牌,卫子夫、卫青早就是旧事故人了,霍光身上除了那个无法更改的姓氏昭彰着曾经的荣耀以外,他的身上早已没有了任何外戚的纤尘。

    也正是因为如此,刘彻才如此看好他。

    早在卫青和霍去病是威风凛凛的将军的时候,霍光就出生了,他是霍去病的弟弟,不同的是,霍去病是私生子,霍光是正牌子。

    元朔四年(公元前119年),二十一岁的霍去病以骠骑将军之职率兵出击匈奴,在路过河东时,与他的生父相认,并且为父亲购买了大片田地房产及奴婢。当时,霍光仅十多岁。在霍去病得胜回朝的时候也顺便把霍光带到了长安。

    霍光小小年纪就跟随骠骑将军哥哥来到了皇宫中,皇权的威严让他日渐成熟了,他的心中树立起两个天神——皇帝和哥哥,他们显得那样遥不可及,可他们又那样真实地存在于霍光的眼中。重生的愿望沐浴着少年霍光的灵魂。

    他晚上数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哥哥的英姿和教诲,到了白天,他从远处看着皇帝,这个大汉朝最强大的男人。骠骑将军再次出征了,霍光任郎官,后升为诸曹侍中,参谋军事。

    兄弟俩没有想到,这样相处的时光只有短短两年。

    两年之后,霍去病去世。

    对于霍去病的去世,最为伤心的人是刘彻。

    为了表达自己的哀思,刘彻厚待了他的兄弟。刘彻让霍光做了他的奉车都尉,享受光禄大夫待遇,负责保卫自己的安全,所谓“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刘彻总是在想,这个少年身上或许有霍去病的影子。

    即使是在死后,霍去病仍然勇猛神武地俯瞰着汉廷的每一个人,他仿佛成为一块无法超越的丰碑。

    少年霍光的身上承载着一种东西,心中这种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让他从来不吝惜自己对天命的想象力。

    他变得更加沉稳和冷静,刘彻也越发地信任他。错综复杂的宫廷斗争让他的政治素质得到了彻底的历练。虽然也有小狡黠,但他身上更多的是优秀的品质。

    刘彻留给太子五个人,在这个班底中,霍光是最关键的人物。

    本来作为首辅的人选,从个人品性上来说最让刘彻放心的是金日。

    金日,这个人竟然是一个匈奴人,刘彻对匈奴人的恨是众所皆知的,但就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金日却得到了刘彻的重用,可见刘彻的用人方略确实是不拘一格。

    这个金日本是驻牧武威的匈奴休屠王太子,“金”是刘彻给他的赐姓。

    大汉朝怎么会有一个匈奴人,而这个匈奴人还得到刘彻这么多的信任,甚至还要把汉朝的辅国大任交给他。

    从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开始,骠骑将军霍去病两次出兵攻击匈奴,大获全胜。在河西的匈奴休屠、昆邪二王及部属四万余人降汉,休屠王被杀,年仅十四岁的金日和他的家人沦为汉朝的奴仆,被送到黄门署养马。

    也就从这个时候,金日大汉的政治生涯从这里开始。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的春天,朝廷派遣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领上万名骑兵,出陇西,过焉支山千余里,切断匈奴右臂,执浑邪王子,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

    到了夏天,祁连山的浑邪、休屠二王受到霍去病更沉重的打击。

    同年秋,匈奴单于因浑邪王数次被汉军大败,匈奴伤亡无数,怒不可遏。

    匈奴单于的愤怒让这两个王害怕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浑邪王便说服休屠王共同降汉,想不到的是休屠王又中途反悔,浑邪王便杀了休屠王,其众四万余人降汉。汉武帝封浑邪王为列侯。金日因父亲被杀,无所依归,便和母亲阏氏、弟弟沦为汉朝的奴仆,被安置在黄门署养马,这时候的金日仅十四岁。

    刘彻爱马这是人所共知的,有时候玩高兴了,就会带左右随从去看看他的马,一次在宫中刚吃饱喝足了,刘彻就又要去看马。

    当他看到一个体形魁伟、容貌威严、目不斜视的青年牵着膘肥体壮的骏马从殿上走过时,感到很惊讶,在他的脑子里没有这号人啊。于是他就问起这个牵马人的情况。当他得知金日为休屠王之子后,就让他当了马监。之后升迁为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由于他孝敬母亲,做事小心谨慎,从不越轨行事,深受刘彻信任,成为亲近侍臣。

    但即便如此,刘彻也不会信任到把辅国重任交在他手上,但自从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之后,刘彻认识到这个人真的是个能用之人。

    金日有两个儿子,刘彻很喜欢这两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时常把他们留在身边嬉戏,但是其中有一个大儿子越加放肆,有一次竟然公然调戏宫女。金日一看火了,立刻亲手杀了自己的亲儿子。

    事情本不应该处理的这么火暴,刘彻心想,原来不是光我一个人杀儿子啊。刘彻从金日的这件事情当中看出了一点端倪,日后对他更加敬重。金日是一个匈奴人这码子事早就让刘彻忘记了。

    假如说刘彻这个时候对金日的原籍还有一点顾忌的话,那么后来发生的这一件事情让刘彻对金日完全放下了防备。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由于江充诬陷太子事件败露,刘据杀江充;刘彻误会刘据叛返;责令诛杀;导致刘据自杀、卫子夫自杀;刘彻明白真相后,下令诛杀江充九族。江充好友马何罗阴谋反叛,但被金日发现,并暗中监视他。一天,刘彻出行到林光宫,金日生病卧床休息。

    马何罗竟然窜入宫中向刘彻行刺,早有警惕的金日迅速上前抱住马何罗,大喊:“马何罗反了!”侍卫们一拥而上,就这样,金日救了刘彻一命。从此,金日的忠诚笃敬和聪明才智不仅得到了刘彻的认可,而且得到了满朝文武的认可。

    金日忠心而且谨慎,行事光明磊落,没有汉人那么多弯弯肠子,又颇懂为人处事和折中御侮之道,把太子交给他是最让刘彻放心的。但籍属问题是刘彻最想忽略但却最不能忽略的问题。

    且不说刘彻心里会不会有那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小家子气的想法,首先在下边群臣的舆情这道关口,金日就闯不过去。

    刘彻深知要让手下这群臣子心甘情愿地跟着一个匈奴人办事是肯定办不到的,金日有能力治国,但是却没有能力镇国。

    对于目前百业凋敝、再也经不起穷折腾的大汉江山来说,上层统治集团的团结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辅臣班子发生分裂甚至引发动乱,对于帝国的伤害将是致命的,刘彻看到了这一点。

    金日再优秀再忠心也不可能成为他的首辅顾命大臣了,所以他选择了根红苗正的霍光。

    不久,刘彻便命画工画了一幅周公背负周成王的图画赐给了霍光。

    这幅画可不是刘彻的什么临别赠品,这幅画是替刘彻说话的。

    原来,在周武王临终的时候,儿子成王岁数非常小,于是周武王就将成王托付给他的弟弟周公姬旦。

    赠画的原因并不是刘彻的表达能力强,是因为刘彻的用心良苦啊,他希望霍光能效仿周公,辅佐少主刘弗陵。

    但霍光似乎没有明白这其中的意义,他心里也纳闷,这皇帝怎么会送我一幅画呢?霍光带着一幅莫名其妙的画和满肚子疑问回到了家中。

    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刘彻越发垂老,每一次呼吸都变得越发困难,似乎在当年打匈奴的时候刘彻都没有感觉如此费劲。

    也许这一次,我是真的老了,如此苍白、单薄和彻头彻尾,如旋涡一般将我拉向底处的死亡。

    看到刘彻这个样子,霍光哭着问刘彻,陛下如果遭遇不测,谁可以继承大位啊?刘彻回答,你以为没事送你画玩啊,我没有那种闲情雅致,我之所以送你画是另有深意啊。

    我的儿子刘弗陵就是成王,你就是周公啊。

    霍光恍然大悟,可哭得更厉害了。

    刘彻下诏,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霍光、金日、桑弘羊等人为辅政大臣。

    霍光是一把手,金日是副手,我们以为刘彻会完全信任谁,但其实刘彻从来没有完全信任过谁,让他感觉安全的只有权力。

    以刘彻的精明,他知道滋长野心的温床就是权力,看起来再正直老实的人也说不定是一副面具,所以托孤重臣是不可能让他放心的。但以目前的实际情况,霍光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

    刘彻看中霍光的原因,并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忠心”,而是霍光的“能干”。霍光是一个很有才干也很有手腕的人,兼之长期在刘彻身边参与机要,熟习政务,把儿子交给他,应该说没有什么事情摆不平。霍光在朝廷的名声很好,也素有威望,虽然在品性上比金日差一个档次,但他是汉人,仅凭这一点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得金日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换不来的那些汉人大臣们天然的好感。再加上霍光平时韬光养晦,待人谦和,自身又极正派,又不仗着是皇帝的宠臣而趾高气扬地欺压别人,为他在同僚眼里加了不少印象分,可谓众望所归。

    刘彻的算盘原来算的是这个——是让霍光出来领班,而金日则不出头,低调地以霍光副手的身份一同辅政。只要有金日作为掣肘存在,霍光就有牵制。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刘彻计划得如此周详,却没有想到阎王也急着催金日。

    下诏后的三天,刘彻离开了这个他无比眷恋的人间。

    总有一些事情,还未来得及注解,就被时间一层层包裹,带去了不知名的天堂。有人说刘彻该下地狱,我却不这么认为。

    对于一个知道错误的帝王,我想天堂是愿意接收的。

    在刘彻死的前两年,一向专横的刘彻竟然对天下人说,朕错了。这个认错方式不仅是说出来的,而且是做出来的。

    这就是《轮台罪己诏》。

    关于这么大张旗鼓地认错,刘彻是中国帝王第一人。

    这次认错不排除是刘彻的一次政治作秀,但其中的积极意义我们还是不能否认的。

    笔墨千秋

    似乎只有一个人说出了刘彻的真相。

    让我们回头再看看另一个伟大的人——司马迁。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当一个人站在命数的尽头,回身看看深深浅浅的脚印的时候,如果谁能有一种过节的坦然与欣喜,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含笑九泉了。

    这种功德圆满后的百感交集,我是还没到时候,但想象也许很少人有,但作为精神贵族的司马迁肯定是会有的。

    公元前99年的那个秋天,李陵带着不足五千的步兵同匈奴八万人马进行了生死对抗。汉军经过十多天的浴血奋战,杀死了匈奴一万多人,自身也伤亡惨重!因兵力悬殊,加上既无援兵相救,又无粮草补给,最终弹尽粮绝,几乎全军覆没,李陵也力尽被俘,被迫投降!

    当一干人等都看着刘彻的脸色说话的时候,司马迁没有沉默!从良心上说,他不忍心看到忠心为国的李陵蒙受不白之冤,虽然是投降了,但是被迫的啊;从职责上讲,他没有辜负他小小官职赋予他大大的责任,他敢于开口,开口敢于讲话,讲话敢于讲真话。

    因此,他不顾后果地挺身而出,但他没想到,这次挺身而出让他掉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因为他被认定为替乱臣贼子辩护。

    在一个文化屈从权势的年代中,司马迁站成了一棵孤独的树,是一棵孤独地看守心灵月亮的树,也正是这种坚韧的姿势没有让我们在黑夜里沉沉昏睡。

    历史是从来不能屈服的,司马迁捍卫了它。

    对司马迁的一生造成重大影响的,除了“李陵事件”之外,另一件就是撰写《史记》。

    从公元前108年开始整理史料,为写《史记》做准备,到公元前91年正式完成《史记》,司马迁整整花了十八年时间。

    十八年可以够一个男儿再次超度成为一条好汉。

    但这十八年对于司马迁来说却不是一个值得纪念的过程,尤其是受宫刑后的七年,对司马迁来说,太长了。

    受宫刑以后,司马迁每次想到自己所受的奇耻大辱,就汗流浃背,浑身湿透,“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由此可见,这次人生的巨变对司马迁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它让司马迁的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到现在我都不能理解,度日如年的司马迁心中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力量,让他能压抑心头怒卷的狂涛,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史记》的写作中呢?是怎样的心境让他有“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样的感叹。

    但就是这样,司马迁仍然没有把《史记》写成一部尖锐的控诉史,他依然以他的基本客观感动着世人。写作成了他此时唯一的寄托。他日日不停,夜夜不息,经过十八年的痴心浇灌,他终于完成了父亲临终前的嘱托,终于完成了自己“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心愿,终于洗雪了自己所受的奇耻大辱!当司马迁写完最后一笔的时候,他的心中一定充满了难以形容的喜悦!苏轼说:“古之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也可作为司马迁的写照吧!

    论起絮叨别人家长里短的本事,司马迁可算是第一流的高手,这种议论当然不是居委会大妈式的风格。

    在千言万字的《史记》中,我们很少看到司马迁对自己家事的唠叨,他绝少提及革命家史,这是典型的“厨子家里没有好锅灶”。

    但写历史的毕竟不只他一人,我们还是从别人的文字中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司马迁。

    司马迁他们家祖上在周朝的时候就是史官,到了他老爸司马谈那里,又重新端上了这个饭碗,干起了祖宗的本行。所以司马迁是正经八百、根红苗正的史学世家出身。

    据司马迁自己说,他小时候干过体力活,这一说到体力活,就不得不透着那么一股子苦大仇深。不过过去的文人倒是很爱把自个儿往劳动人民队伍扎一下,这么一个猛子下去,上来的时候就显得自己倍儿朴实。说起某某大臣清廉的时候,最极致的例子就是人家吃的菜都是自己种的。

    这个问题不重要,就算是体验生活吧。司马迁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读古文,接受那个时候的教育了。司马迁所处的时代,恰好是汉武帝刘彻听从董仲舒建议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主流文学就是儒学,那个时候老董的名气不比周杰伦小。待到司马迁家搬到京城后,学术界的大腕董仲舒成了司马迁的导师,所以,这司马迁的基本马步打得是特别扎实。

    司马迁老子司马谈的收入在当时不算高,但司马迁到了二十岁,老头子狠心下了血本,现在的这些个爱徒步旅行的“驴友”说起来都是人家司马迁玩剩下的。

    在这次为期两年的自费旅行里,司马迁每到一个地方就考察风土人情,做了大量实地采访,这正好为日后写《史记》打下了实践基础。

    这个时候的司马迁还没有滋生出那么多的伟大情怀,但也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热血青年,当他走到屈原自杀的汨罗江边,他就感动得流眼泪;到了孔子老家,司马迁也感觉触动了灵魂。

    文化蜜月回来之后,司马迁就到国家机关正式上班了,小公务员一干就消磨了十多年青春。之后的他又去云南和四川的一些地方,等再回到老爸身边的时候,老头子已经病得不行了。

    临终前,司马谈按当时文化人的惯例先周公、孔子地缅怀了一通先烈,然后才点到正题:“我死之后,你一定要接上史官这个工作,我悉心想完成的这部历史书,就全靠你了!”说完这句话,老人就安详地去了。

    司马迁明白了,这是家父一生最大的心愿。

    到了司马迁三十八岁的时候,他果然接了老爸史官的班,顺理成章地开始准备写《史记》。等司马迁正式动笔,他已经四十二岁了。不料司马迁安心搞创作没几年,就在李陵的案子上栽了大跟斗。

    司马迁在大牢里蹲了三年,这个期间他一直抓紧时间赶《史记》。但受刑给司马迁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觉得人们都在看自己笑话。出狱后刘彻让司马迁当了自己的秘书长,而这个职位一般也都是由太监担任的,这又给了司马迁一次沉重的心理暗示。

    明摆着是把我也当成了太监。司马迁这下更受刺激了,经常精神恍惚,出了门就忘了自己想去哪儿,一想到自己受过宫刑就浑身出冷汗。

    在这种魂不守舍的精神状态下,司马迁对自己的工作完全心不在焉,所有心思都花在了《史记》上。司马迁的朋友任安觉得他不对劲,就写信批评司马迁不安心本职工作、吊儿郎当。

    过了半年多,任安因为政治斗争犯事进了大牢,眼看着小命不保。司马迁这个时候给任安写了一封回信,把自己受刑后这些年的郁闷好一通大发泄。现在的很多经典语录都出自这封信,比如什么“士为知己者用”、“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之类的,这封回信就是有名的《报任安书》。鲁迅先生给了很高的评价。

    这个时候司马迁的《史记》已经完成,《报任安书》也成了司马迁最后一次有据可查的动静,此后就没有了这位史学大宗师的确切下落。

    有人也许会问:既然司马迁这么率直,敢于伸张正义,而且和任安的交情这么好,为什么后来任安遭难的时候,他没有站出来为任安辩解呢?

    其一,当太子刘据被江充陷害、被迫起兵的时候,作为北军使者护军的任安确实曾答应刘据出兵,但结果却按兵没动,的确有“坐观成败”之嫌。从道义上说,任安是否值得维护,确实值得斟酌。这是最根本的原因。

    其二,任安犯的是“不忠”之罪,司马迁根本上无能为力。他在《报任安书》中详尽地叙述了自己遇祸的经过以后,写道:“此真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乎!”此言表明,“李陵事件”有目共睹,我司马迁人微言轻,已是人所共知,现在的确没有能力救你!事实上也是如此。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白而惨遭宫刑,这已经充分说明司马迁的话对汉武帝根本不起作用,而此时他又已成刑余之人,“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此时再开口不过是自取其辱。

    如果有人叩问司马迁的本真的时候,我只能说,这就是答案。

    不论是作为一位文人,还是作为一位史官,司马迁从来没有放弃自己固守的精神本土。作为一位文人,尽管受到了生活几近致命的一击,可他非但没有沉沦,反而忍辱负重,发愤著书,留下了一部发人深省、万世传扬的巨著;作为一位史官,他敢于直言进谏,秉笔直书,可谓竭忠尽智、恪尽职守。高尚的人格、深邃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使他在精神王国里永远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并且,不断地激励着后人去探寻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

    《史记》被司马迁的女儿收藏在家里,第一个读者就是司马迁的外孙杨恽。

    这个小子常想,祖父这一支笔,足足蘸了千年的墨水。

    这才是真正的笔墨千秋啊。

    汉朝小民的牢骚

    汉朝的天空,星光灿烂。

    但是在后人看来,这些光芒并不只属于这个时代的几个帝王。司马迁、张骞、卫青这些人在历史的天空中熠熠闪光,上述说的都是汉朝朝中的那些大事、小事、大人、小人。

    但汉朝的小民们依旧自我地活着,他们用另一种方式来体验大汉跳动的脉搏,也不断发着他们的牢骚。

    如果你有幸生在汉朝,又有幸住在长安,而且拥有长安户口,那么恭喜你,你可有眼福了。

    现今,如果你在大街上遇到一个明星,一定会大呼小叫老半天,人家可是明星啊。可你这事要大呼小叫,人家不笑话你才怪呢。因为人家长安老百姓时不时地就能看到超级无敌天皇巨星——皇帝。

    皇帝对于长安城内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遥远的神话,你一天和皇帝打两次照面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可长安居民可不认为这是什么高兴事,他们满腹牢骚呢!

    汉朝皇帝的宫殿可不像后来的紫禁城一样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它的建筑风格是非常开放的,城内宫廷官署与民居杂处,有九条主街干线互为经纬。

    因此皇帝想要从一座宫到另一座宫去,就要从街道走。这一走就要戒严,长安城里的神仙都得让道,只要皇帝想动身,长安居民就不得安生。不光你皇帝有车,我们也有车啊。汉朝人打仗用车、出行用车,婚嫁也少不了车。琳琅满目的车辆几乎成了汉王朝的特色。

    要是皇帝兴致来了,想打猎,那长安居民就更遭殃了,尤其是刘彻。刘彻的打猎非同一般,他从来都是微服打猎的,号称自己是平阳侯。他经常率领一支精悍的骑军,沿途打猎,长安百姓的庄稼没少让刘彻的马蹄子糟践。

    更要命的是,刘彻打猎和老鼠一个习性,夜出晨归。这老百姓不但物质上受损失,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因为睡不好,得神经衰弱的不在少数)。

    在汉朝,打架斗殴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手里的家伙,不要以为是古代,就是木头、石头之类的火并,你大错特错了,汉朝有先进的武器——弩,有的还是几连发,也因为这种武器威力巨大,刘彻的丞相公孙弘还曾经提议将它列为管制武器,不允许私人拥有。

    假如汉朝有法律系的话,如果你脑子没有足够的内存和兼容两种程序运行的软件,我劝你还是不要念了,因为你不要奢望能把国家法律完全弄清楚,这东西是连专门断案的老吏都未必能读得全的,它繁多得能压垮国家藏书的书架子,更要命的是里面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在汉朝,如果小民生了女孩不要紧,女孩也能富贵,不是有卫子夫“灰姑娘”的故事吗?如果小民生的女孩丑也不要紧,只要让她心灵手巧能嫁出去就好了。如果小民生的女孩到了十五岁还没嫁人那就惨了,汉朝流行早结婚。晚婚晚育虽然有诸般好处,但最可怕的是可能永远也结不了婚,而且还得罚钱。

    有一阵,汉朝的法律规定,要是谁家姑娘十五岁了还没嫁人,就得交双倍的人头税啊。 多亏有卫子夫“灰姑娘”故事的传说,汉朝小民中生女子的家庭才有点儿安慰。因为如果汉朝小民家没生男孩,家里自然少了一份劳动力,如果你是一个汉朝人,那么你九成九结婚很早。多早?十二三岁吧。这个甚至一度有法律强制,姑娘十五还不嫁就收双倍人头税。

    在汉朝,如果你遇到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头可千万不要惹他,就算他专门往你身上撞你也最好躲得远远的,发发牢骚就可以了。

    因为人家这年龄不是一般的年龄,人家手里拿的杖也不是一般的杖。这拿王杖的老人,不但可以随便出入官府,甚至可以在天子道上行走,在市场上做买卖可以不收税,触犯刑律如果不是首犯可以不起诉。这时谁欺负了你,就是藐视“王杖”,也就等于藐视皇帝。即使他是官员,也同样是要砍头的(高皇帝以来,朕甚哀怜耆老,高年赐王杖,上有鸟,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吏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简直是杖遍天下无敌手啊。

    在汉朝如果你想当官,你必须有才,如果没有才,你必须有钱,而且得非常有钱,起码得拥有百万以上的钱。这个时候,你就能拿着大把的钱去买一个郎官了,但也只能做郎官。

    假如你是一个汉朝人,那么你要学军事,可以去陇西;要学文化,可以去齐鲁;要学赚钱,也可以去洛阳。你什么都不想学,只想唱唱歌跳跳舞然后找个大款,那你去赵地吧。

    假如你是一个汉朝人,谁跟你说他今天吃的菜差点儿没辣死他,你可以确信他是在吹牛,你大可以大骂一声,丫的,少糊弄小民我,因为辣椒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才有的,汉朝人还没口福吃到辣椒。

    汉朝小民可不喜欢看什么韩剧,追什么韩流。西汉文化对东亚和东南亚国家的影响深刻,越南、朝鲜、日本等国家都接受咱西汉文化的影响。

    假如你是一个汉朝小民,遇见一个人大谈以德治国,那么你可以确信他是儒学派,如果你遇到一个人大谈法律的重要性,那么你可以确信他是法学派。如果“外儒内法”两个都谈,恭喜你,你遇见刘彻了。如果有春秋战国人乘着时光机来数落汉朝独尊儒术、文化专制,你就告诉他,我们汉朝学术自由,儒家学者有能综合众家者,而研一家之学者,如司马谈诸人学道家,阳球诸人学法家,主父偃诸人学纵横家,田蚡诸人学杂家,韩安国诸人学农家等等等等。

    对了,如果你是汉朝小民,你有幸可以吃到豆腐了,美容养颜皮肤好。这个你得感谢谋反叛乱的那个淮南王刘安,是他发明了豆腐。

    汉朝小民牢骚不断。

    汉朝朝气蓬勃,活力四射,以非凡的气度雄踞东方,傲视世界。

    汉朝的小民有诸多的快乐,也有诸多的痛苦,更多是诸多的无奈,发发牢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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