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移植-五十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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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发生在民国初年。说是有个年轻人,名叫文秀,是城里一家绸缎庄的账房先生,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会计。由于他为人老实,工作认真,很受老板的赏识。那年年底,老板付给他五十块大洋的工钱,让他回家看看。

    文秀家在乡下,离城里足有一天路程,他已经整整一年没回过家了,所以那天起了个大早,挎上那个包着五十块大洋的包袱,匆匆上了路。

    文秀出了县城,觉得小肚子憋得慌,想“方便”。这野地里当然没有厕所,只得在山坡上一座新坟旁边的草丛里将就。他摘下包袱放在面前,便蹲下身来。这时,一只小灰兔三蹦两跳地来到文秀面前,一口咬住沉甸甸的包袱就往后拖。文秀心想:那里面可包着我一年的辛苦钱呀,你小小兔子想拖走它,也太自不量力了,所以他依然蹲着没动,心想:我看你能将包袱拖多远!

    小灰兔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文秀的嘲笑,只是使劲地拖呀、拖呀,居然将五十块大洋拖出一丈多远。文秀心想,不能让它再拖远了。可等他刚刚站立起来,只听“哗啦”一声响,兔子和包袱全都不见了。文秀猛吃一惊,慌忙提着裤子,四处一看,傻眼了:原来草丛里有个地洞,小灰兔拖着包袱钻进洞里去了。

    这下文秀急了,用手一挖,土倒很松,便使劲地挖了起来,直挖得浑身冒汗,两手出血,还是不见自己的包袱。他细细一看,这地洞直通新坟,想找回那五十块大洋,非挖坟不可了。

    文秀心里清楚,挖坟可是件犯忌的事,必须得到坟主的同意才行。他到村里一打听,知道那座坟的主人叫刘凤,坟里埋的是她死了不久的丈夫。她现在的丈夫是县城里的一名警察,名叫李旺。

    文秀找到坟主刘凤,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最后提出了挖坟找钱的要求。刘凤一听,顿时把脸一沉说:“你想挖坟?那可不行!别说你五十块大洋,就是五十只金元宝也只能自认晦气!”

    文秀碰了一鼻子灰,觉得很伤心。出门干了一年,没带回一文钱,怎么向父母交代?而且那五十块大洋是一只小灰兔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拖走的,别人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他愈想愈觉得窝囊,便走进一家酒店,要了二两酒、两碟小菜,想借酒消愁。

    谁想他酒还没进口,突然蹦出一只大花猫,从酒桌上一掠而过,“乒乒乓乓”将酒和菜全都蹬到地上,酒洒了,菜泼了,碟子也碎了,而那大花猫却若无其事地站在窗台上,冲着他“喵喵”地叫。文秀一看火上浇油,心想,这是他娘的什么世道!野兔子欺侮我,野猫子也欺侮我,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自胆边生,随手操起一把茶壶,狠狠朝大花猫砸了过去。

    大花猫见飞来个“炮弹”,掉头一蹦跑了,那茶壶什么也没砸着,却“嗖”地飞出窗外,正好砸在一个过路行人的脑袋上,只听那人“哎哟”一声叫,顿时鲜血直流,而这个被砸伤的恰恰又是个警察,他就是刘凤现在的丈夫李旺。

    一个平头百姓,把警察打成这样,那还了得!李旺被送进医院救治,文秀则被带到县衙门问罪。

    到了县衙门,文秀大喊冤枉,并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为了验证文秀的话是否属实,县衙门派了一个班的警察到现场挖掘银元。

    十多个警察根据文秀的指点,挖的挖,扒的扒。刘凤闻讯赶来阻拦,任凭她大哭大闹,也无济于事,眼睁睁地看着丈夫的坟墓被挖去了半边,露出了棺材板。这时,大家发现棺材板的旁边有一个包袱,解开一看果然是白花花的银洋,一数,却只有四十八块。一问文秀,文秀说,千真万确是五十块。那么,还有两块银洋哪里去了呢?警察中有个班长,他细细一察看,发现棺材板上有个窟窿,正好和银洋一样大小。

    事情很快汇报到县长那里,县长也觉得蹊跷,便决定开棺检查,看看那两块银洋是不是“钻”进棺材里去了。

    那天,县长亲自带了一帮子人,浩浩荡荡来到坟地。附近老百姓得知这一消息,都纷纷赶来看新鲜,男女老少,人头济济,把坟地围了个水泄不通。

    经过一阵忙碌,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开了棺材,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但仍然完整,奇怪的是在死尸的两只眼睛上,明晃晃地盖着两块银洋。忤作上前拿掉银洋,发现死者两只眼睛里各钉有一枚铁钉。

    经过验尸,证实死者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死,显然这是一起谋杀案。县长当即下令:逮捕刘凤。

    刘凤知道事情败露,只得如实招供:

    原来她的丈夫叫张贵生,是个做棉布生意的商人,终年在外面奔波。虽说刘凤不愁吃穿用,却耐不住寂寞,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凤和从小青梅竹马、如今当了警察的李旺相遇,而李旺又是个好色之徒,于是一来二往,很快就勾搭成奸。从此,李旺成了刘凤家的常客,明里表兄妹相称,暗中形同夫妻。

    一天晚上,李旺和刘凤正在鬼混,被突然回家的张贵生撞上了,他们便将张贵生活活掐死。为了防止张贵生死后报复,李旺还在他眼睛里钉上钉子,使他成为瞎鬼,认不出仇人,无法闹事。

    真相大白,李旺是杀人凶手,立即逮捕归案。不久,这对男女被判死刑,刑场就选在张贵生坟前。

    一桩杀人案到此画上了句号,但人们却在七嘴八舌:有人认为,这是死者冤魂不散,变兔变猫,鸣冤雪仇;也有人说,这个案子的破获,全是碰巧,不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坏事,迟早总是要暴露的。

    (王小有、郭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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