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心理-青少年网络人际交往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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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对当代青少年的交往无疑是一次突破性的革命,网络使各种形式的交往成为可能。交往是青少年的一种基本需求,网络放大了这种需求,应该怎样把握青少年的交往心态而进行正确的引导呢?

    一、青少年网络人际关系

    1.青少年人际交往

    (1)青少年人际交往。青少年置身于一个特定的社会与文化环境,时代、社会都会以种种方式对他产生影响,使个体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符合于社会所要求的人格,掌握该社会所公认的行为方式及道德规范,这个过程就是人的社会性发展的过程,也称社会化过程。社会化的结果是个体成长为合乎社会要求的人员。现实中的人际交往是社会化的主要途径之一。

    人际交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来往,它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接触,从而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发生相互影响的过程。在交往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就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是人的一种内在需要,是影响个性形成最重要的因素,人只有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才有可能成为具有良好品质的人。青少年时代是个性发展的重要时期,青少年交往的实质和方式,对青少年人格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就现实而言,青少年的人际关系主要包括师生关系、同伴朋友关系、亲子关系等。

    (2)新型人际交往模式的出现。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青少年已经进入了网络社会或数字时代,生活在网络社会,网络也存在于青少年的生活之中。这反映了青少年所处时代的特征。青少年既扎根于现实社会,又生活在虚拟的网络社会,在网上生存交往。互联网为我们所创造的虚拟生存、交往空间,是一个在人们既有的心理空间和物理空间之外的第三空间,成为青少年在网络社会生存、交往的一个新场所。

    于是,人们在前网络社会的农业时期和工业时期关于心理空间与物理空间之间存在着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的观念将被消解。虚拟空间作为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之间的中介空间,突破了现实生活中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之间无法贯通和延续的屏障,使心理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的相互打通和交融成为可能,使人的存在、交往可以自由地在三种空间之间转换,不仅空前地拓宽了人们的生存疆域,同时必将使人们体验到某种另类的生存、交往状态,并在这种体验中,形成一种新的人际交往模式。

    由于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性、无中心、平等性和关注个体、张扬个性的特征,这种新的人际交往模式,将对现实社会中金字塔式的权力中心模式、信息控制和舆论垄断管理模式加以解构和颠覆;同时,互联网信息传播和交流的高实效性、全球化、多元性、互动性、个体主动参与平等性,这些特性将为不同国家、民族、社会制度、文化传统、意识形态、语言等背景的青少年共处和交流提供一种新型的模式。

    (3)互联网沟通无限。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曾经让社会学家们担忧人与人现实交往会因此而减少,与自然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人格越来越虚拟化。不过担忧归担忧,互联网还是给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简单、价格低廉的沟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促进了青少年的交往。

    成年人或者青少年都需要交往与沟通,沟通的重要性不可替代。借助于互联网所提供的种种便利沟通手段,人们也拥有了比原来更多的沟通自由。成功的例子告诉我们,青年人可以从网上结识“网友”,并把“网友”从虚拟的空间拉到现实的生活中。

    E-mail让人们放弃了手写信件的习惯,实现了更快的信息互通。BBS和其他聊天工具使人们实现了群体的沟通,在这个群体沟通空间里,人们可以找到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观点和心理上的支持。

    RSS、博客、播客、网摘、收藏等技术的应用,不仅使人个性化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且可以形成自己的关系网。大家在其中可以充分沟通、分享彼此的知识、交流感情。盛大网络新推出“圈圈”这个即时通信领域的产品后,用户再也不用在游戏与QQ之间换来换去了。这些新的互联网沟通工具的出现,使得人们的沟通深度、密切度和可信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网络虚拟中的人际关系

    (1)网络社会重新规定着个体交往的身份和角色。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可以有多种个体身份,但每一种身份都应该是明确和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等特征,在身份证上的一个数字号码就可以保证其确定性,保证其在十几亿人中不相重复和混淆。当一个人的身份被确定之时,也就是一个人在现实中所应扮演和所能扮演的角色大体确定之际。

    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场景中,每一个个体都可能拥有多个身份。人们必须不断地变换自己的角色,以适应这些特定场景对身份的要求。根据角色的特征,可分“先赋性”角色与“获得性”角色、“活跃性”角色与“潜伏性”角色、“正式”角色与“非正式”角色以及“现实”角色与“虚拟”角色等。

    无论在何种文化的社会里,这种社会架构对维持社会结构和人际交流的正常运转都是必要的。一个没有个人身份的人对社会来说是一种不安定的因素,对自己来说则是漂浮于世界的一个幽灵;一个角色不明确的人对他人来说是一种具有潜在威胁性的或难以交流的人,对自己来说则是缺乏归属感的人。因此,社会管理者和个体都力图保证每一个个体的身份和角色的明确。而作为个体的我们,从呱呱坠地时起的每一个人生阶段,都必须接受现实社会规定给我们的各类身份和角色。在后现代文化形态中,个体身份和角色的明确性和独一无二遭到了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解构。但是这种冲击的范围极其有限,“解构”也基本上停留在观念形态和文化领域中,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仍然难以逃脱个体身份和角色的规定性。

    而虚拟的网络社会,使人们终于有机会超越现实社会对个体身份和角色的规定。网络社会的“去身体”、“多重身份”、“虚拟性”和“匿名性”等特征,使得网民拥有平等、自由选择和决定自己身份、角色的绝对权利。这就给青少年网民体验丰富多彩的生存、交往的另类状态提供了空前广阔的可能性。

    (2)变换身份和角色的内在动力。

    首先,人们的生存、交往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其生存环境规定或制约的。当一个人的身份和角色改变之后,就意味着其生存、交往状态发生变化。不同的身份和角色能够给同一个生存、交往主体带来不同的生存、交往体验,这种体验比神话或艺术所带来的想象性体验要来得更为真实和持久。因为前者是一种心理空间和想象空间内的封闭性体验,不存在与他人之间的实时交流。在对方虚拟的身份和角色的后面,存在着一个有血有肉的、有情有义的、活生生的真实个体。通过这样的交流活动,所获得的生存、交往体验,自然与想象空间中的心理体验不可同日而语。

    青少年“网民”在进入虚拟社会时,既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喜欢扮演的角色,还可以为自己设计一个生存背景,没有人会查问或追究该角色或背景是否与现实社会存在着对应性。青少年“网民”在自我呈现时,可以选择或设计自己的身份,并据此身份重新建构个人的期望系统,发展出一套全新的行为规范。这样的虚拟身份一方面可以避免个人真实身份的暴露而受到意外的伤害,另一方面也可以体验其他角色的行为逻辑、情感交流方式和从他人的反馈信息中获得新的乃至另类的体验。青少年“网民”在虚拟中与他人的交往和交流,的确是一种很奇特的情景。一方面,他们可以在现实社会中一个极为私人性的场所,如家里的书房,这样的场所能够给他们充分的安全感。另一方面,他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他们可以挣脱现实社会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束缚,以不同身份、角色、个性乃至性别跟不同的异性网友谈情说爱。在现实社会中备受谴责的“始乱之,终弃之”的恋爱、婚姻行为,在虚拟社会中却是得到普遍认同的游戏规则。如果他们具有创作的欲望并具备必要的表达机能,还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并且在他人的即时反应中实现当作家的梦想。如果他们的真实自我在现实社会中总是无法真实地呈现出来,那么在虚拟社会中,他们就可以无所顾忌地呈现真实的自我。

    (3)数字化生存。人类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结成符合一定社会关系的社会群体,以满足人的各种社会需要。社会群体为个人的生存、交往提供了场所和条件,社会群体中社会成员通过相互之间的交往实现人的自我满足、自我认识及自我完善。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群体,一般是基于血缘、地缘、工作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其交往受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交往范围也基本限于地位、职业和利益相近的社会阶层,以会面、书信和电话交流作为常用的人际交往方式。随着群体成员之间通过经常的、直接的接触,实现心理情感和思想的交流,带来精神、心理上的平衡与满足。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价值观念的转变以及社会流动的加速,人们交往的范围日益拓宽,相互的关系日趋松散,并表现出短暂性、间接性和功利性的特征,带来了人际关系疏远、人情冷漠等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虚拟空间为我们提供了方便且范围更大的交往机会,使人的交往得到空前的延伸和发展。极为重要的是,网络技术拓宽了社会环境,创新了社会关系。人们随着网络信息的流动将自己融汇到“无限”的网络群体之中,社会接触的范围成倍增大,思想和感情也随着网络跨越时空地延伸到世界每个角落,网络社会关系逐步形成。虚拟空间创造了一个我们可以任意选择并同时共享又彼此分离的宽松社会交往环境,缓解了传统的面对面交往方式给人的心理压力。同时,网络群体的宽容和慷慨使不同阶层的人们可以在自己选定的“网络空间”上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获得平等和尊严。所以,网络空间为个人的社会化提供了更加平等的“虚拟社会”环境,有助于人们在比较轻松的状态下学习社会交往,解决人际冲突,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甚至超越现实,达到数字化生存。

    1999年9月3日,被称为中国网络界近年来第一闹剧的中国首届“72小时网络生存测试”开始进行。12名志愿者走进那间只能用网络与外界联系的房子,用亲身经历展现了中国网络最真实的一面。

    最后人们得出结论:目前,在中国,网络技术还不能满足网络化生存,大多数普通人的网络生存技能仍然等于零。实际上,把一个人的生存全拴在网络上,不仅丝毫体验不到虚拟的生存、交往状态,反倒是把互联网潜在的摧残人性的特性释放得淋漓尽致。依赖网络的生存与生存在网络社会中本质是不同的,即使网络购物已经进化到优于传统购物的阶段,依赖网络的生存、交往也仍然是让人捏一把汗的事情。诸如病毒、电脑罢工、线路故障、停电以及神秘的黑客,都足以带给人饥寒交迫的感受。“数字化生存”的革命意义不在于它要使人的生存、交往依附或受制于互联网,否则那只是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异化”命题在网络社会中的演绎而已。虚拟现实或虚拟生存,是互联网关注个体、张扬人性的一个场所,其功能是使人们在忍受现实世界的种种规定、困扰和压力,在自觉或不自觉、自愿或无可奈何地接受种种有形或无形的现实社会关系所定位的自我、身份和角色的境况中,通过互联网虚拟空间补偿、替代甚而超越现实世界的生存、交往规定性,从而使人性和自我在亦真亦幻中得到伸展和实现。

    二、青少年的心理生活空间

    1.青少年心理生活空间的构成以往不少人对受众心理的研究习惯于这样一种思路:媒介刺激的何种特点对受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比如新闻纸的文字具有滞留性,可反复阅读,有助于培养读者的逻辑思维;广播声音富有弹性,易于联想,为听众想象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电视声音、图画并存,则有益于观众的形象思维。显然这种考虑问题的思路,带有单维性、被动性、静态性的不足。它强调了媒体对受众心理的制约性,却忽视了受众对媒介刺激主动认知的过程和能动的反作用。因此,探讨青少年的心理生活空间,就要紧紧抓住网络特点和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有机结合,找到二者的交会点。

    格式塔代表人物之一勒温提出了生活空间、行为与移动、力与场、紧张与张力系统等概念。“根据场理论,行为必须用个体的心理场来解释”,勒温的场理论为我们分析青少年与网络的交互心理与行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勒温在场理论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生活空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由自己的心理构成的生活空间。应该说勒温的生活空间的概念就是心理生活空间。车文博认为:“心理场或心理生活空间(生活空间)(Mental life space)是勒温提出的拓扑心理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所谓生活空间,就是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其公式如下:

    (行为)B=f(生活空间Ls)=f(人P·环境E)

    由于“生活空间”和“心理空间”内涵相同,所以,刘京林将公式迁移于网民的行为,认为:

    (网民行为)B=f(网民的心理生活空间Mls)=f(网民P·网络E)

    所以青少年心理个体的心理生活空间由两部分构成:青少年和网络环境。青少年是构成心理生活空间的主体,其个体的诸种因素主要有生理的和心理的两大部分。生理方面有年龄、性别遗传等因素。心理方面包括:青少年的网络需求、动机,认知结构、知识经验、动作思维,在线情绪状态,个性心理特征及上网的心理健康状况等。

    下面我们就有关因素来分析青少年网络心理环境的行为互动。

    (1)心理因素的影响。心理因素主要包括需要、动机,认知结构、知识经验、直观动作思维的能力,在线的情绪状态,个性特征及上网的心理健康等。需要是网络需求最基本的因素,是网上活动最基本的动力源泉。

    (2)网络环境。我们把网络环境解释为青少年上网时的心理环境,是指上网时能满足青少年需要的,并在其头脑中实际发生作用的环境。它实际上构成了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的活动空间。对青少年而言,那些此时此刻对其心理产生影响的网上环境,就是网络环境。就虚拟网络本身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网络环境具有时间隐私。对于那些不懂网络或因失明等无法直接感受网络信息的人,是不能构成其网络环境的;有的人可以认知并把握网络,但因为目前需要高考或者在学业上需要取得成就,恐怕网络吞噬自己太多的时间而拒绝网络,此时,网络也不能成为其网络环境;再有,有人可能具有运用网络的潜能,但是拒绝上网,他也不会有网上的交往行为。

    其次,网络环境具有个性差异。不同的青少年对网络的认识各有不同,如有人认为网络“是人们发泄和争斗的场所”,但也有人认为网络“是陌生人彼此相见、发展友谊,甚至产生爱情的场所”,也会有人认为以上两种场所均为网络环境所有。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内对同一网络环境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

    最后,网络环境还包括上网时的心境。上网时,是愉快的心情,还是郁闷的心情都会对网络环境产生不同的认识并产生不同的网络行为。

    2.青少年网络心理空间的特点

    (1)网络心理空间的整体性。青少年网络心理空间是指网络与青少年身心的整体性、水乳交融性、不可分割性。所以,对青少年而言,网络是青少年心中的网络,青少年是网络中的青少年。因此,我们研究青少年网络心理应该看到青少年网络心理的辩证性。所以,在强调完善网络技术、净化网络空间时,切不可忽视对网民素质的提高;在加强对青少年网德教育的同时,又不能忘记对网络的管理。

    (2)青少年心理生活空间的动力性。青少年网络交往源于不同的需要与动机,动机是交往的最初动力。网络的许多特点使青少年得以在不同的角色情况下进行新的角色扮演,从而满足自我个性张扬、体验平等的喜悦和弥补在现实生活中缺少朋友交流等方面的缺憾。

    三、青少年网络人际交往的类型

    1.纯技术型的

    E-mail、BBS、聊天室、QQ等反映了互联网所构成的虚拟空间的具体方式。这些具体方式,涉及虚拟空间人的交往。

    2.纯关系型的

    (1)交友聊天。这类网民上网没有特定的目的,主要是结交网友、聊天消遣。其主要动机是改变现实生活中人际交流的局限,诸如对象固定,内容单调,不能真实表达观点,不能真实表达感情,顾虑后果等。这类网民一般网龄短,是目前互联网上的多数。交流的特点是场所流动性大,对象变化性大,内容随意性大,现实可还原性强。所谓现实还原性是指下线之后,随即恢复原来在现实中的样子与状态,网上的人际交往不影响现实生活。这类网民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往和交流后,互相之间可能成为关系密切的网友,并把交往关系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关系逐渐紧密。

    (2)感情寻觅。这类网民具有比较明确的目的性,经常光顾的场所基本上是带有情爱特征的聊天室和各类以情爱、两性话题为专题的论坛。由于目的的接近,逐渐转移到固定的聊天方式中,比如手机短信、QQ。这种交流类型的特点是场所相对固定化、对象化、内容情感化、追求交往关系的延伸性,尤其是追求交往关系的延伸性会影响或改变其现实生活,甚至改变其人生历程。就目前的情形看,“网恋”正在日益流行,越来越多的网民跃跃欲试,并且有越来越多成功的个案。

    相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民”队伍的壮大,交流感情将成为网络人际交流的一种主要内容,但这类交流活动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情感悲剧。当然,交流感情和交友聊天也可能是并存的动机。遇到合适的异性对象就“谈情”,否则就聊天。

    (3)共享信息。这类网民上网的目的是信息而不是感情,他们需要的是自己感兴趣的各种各样的信息。

    (4)异样生存状态。这类网民似乎漫无目的,或者是“游戏网络”。他们浏览信息或者发送信息都没有明确的目的或者动机,只想体验与现实生活不同的“另类生存”状态。他们聊天时不注重话题的性质,无意结交网友,也无意寻求交流的现实功利性结果,只注重在与人交往和交流过程中自我的表现体验。他们与异性交流时,也只是追求一种异性之间的感受与体验,无意把“网恋”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3.SNS网络人际传播

    SNS网站2003年短短的5个月内就风靡整个北美地区。而今在国内,联络家、人际中国、亿友等提供SNS服务的网站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即社交网络服务或网络社交平台。它的理论依据是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Stanley Milgram在1967年创立的六度分离理论,即“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要想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最多通过六个人。按照六度分隔理论,通过SNS,每个个体的社交圈都会不断放大,最后成为一个大型社会化网络。

    SNS最具威力的一个功能是“社会网络”功能,它能仅仅可以实现多人一起工作和娱乐的需要,甚至让上百人聚在一起召开会议、讨论问题、共享照片、欣赏音乐成为可能。可以说,SNS的出现真正动摇了“物理实在”与“虚拟实在”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它来源于真实性,以现实社会关系为基础,模拟或重建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网络,力求回归现实中的人际传播,用户可以以鲜活的姿态出现。在SNS真实模式下,网络化社区形成了一个真正的社会群体,工作、感情和现实的生活都紧密相连,相互之间传达的信息是真实而可靠的,并付诸真实的思维和行动,从而成为真实生活中的一部分。可以说,整个“物理世界”已经或正在被“虚拟化”,这种“虚拟实在”正成为当下社会的本身,网络生活和现实生活逐渐融为一体。

    在SNS的帮助下,人们可以轻松地认识“朋友的朋友”,通过认识的人找到需要找的人。原本在现实社会中才能建立的人际关系,在网络社会中同样实现了,而且交际范围更广,传播的速度更快,交流得更深入。

    四、青少年网络人际交流的特性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空间,人们在其中的交往和交流自然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性。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人际交流,所遵循的游戏规则实际上就是建立在网络语境独特的特性之上的。具体说来,网络人际交流的主要特性有以下几点:

    1.去身体性

    互联网是一个由符号构成的虚拟世界,网上的所有信息是用符号来表达的,身体被符号表达,思想、心理被符号传送。人在虚拟世界里表现出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去身体化。人通过互联网,通过虚拟空间,超越了现实世界,沉浸在虚拟的世界中。人类企图超越肉体的千古梦想,原来只能存在于现实社会人的心理空间和神话之中。而现在,却有可能在网络空间中得以实现,身体对我们来说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人的交往,在虚拟社会变成了符号之间的交往。符号也就代表人本身的存在、人之间的交往。所以,去身体化是虚拟社会人类交往的一个重要特征。

    如今人的信息化在虚拟空间的出现,向更高级的阶段发展,与人的物理性、实体性身临其境的真实差距会越来越小,甚至可以发展为人的立体的全息性信息化的出现,使对方真假难辨。而且人的虚拟信息的出现,可以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显现。虚拟信息开辟了虚拟现实或虚拟实在的存在方式,也就意味着开辟了人的存在的新方式。

    2.去中心性

    在前网络时代,人的交往要受到自身的年龄、学历、知识、社会地位、财富、外貌、健康状况的影响,并且是无可回避的。在虚拟社会,平等性得以充分体现,个性得到张扬。在虚拟社会中的个体,自由平等,无须受制于任何权力或权威,并能自由地进出网络社会和自主地决定与他人发生或中断人际交流关系。

    3.交互动态性

    网络交往具有交互动态性,交往双方是彼此交往的条件,一方面的消失,另一方面也就没有了交往的对象,交往也就随之结束。网络环境中的互动具有独特性:首先是互动方式的符号化。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不同,互联网络造就了一个身份不确定的符号交往环境,也就是说互动的双方在网络时空中使用符号进行交流。而当人们面对面进行现实互动时交流的符号还有身体姿势符号,诸如眼神、微笑、动作等。这样,网际交流符号的单一性(主要是文字符号)加剧了交往的虚拟性,使个体感受到困惑、虚幻、迷茫、空灵、神秘的人际互动新体验。其次是互动情景的虚拟化。网络交往面对的是屏幕,它是以网络为中介、以屏幕为情景、以文字或图形为载体的特殊交往,是一种虚拟化的交往。交往主体是虚拟的,交往情感也是虚拟的。

    4.包容性

    相互包容,相互尊重,这是互联网上基本的交流规则,是一种对等的自由、平等和开放,是交流的潜在规则。当人们处于一种开放性的人际交流语境时,就能够在与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价值、政治、伦理观念的“网民”平等交流中消除隔膜和误解,在思想和智慧平等的碰撞与交锋的过程中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他人的优点。

    现实交往中人们往往受性格、时空、社会地位等内在与外在条件的影响,网际交往则具有超时空性,较少受时间、空间等条件的限制;交往对象也可以不受身份、年龄、性别、家庭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进入网络世界。网络中,无尊卑之分,无贵贱之别。在思想交流中,交往者可以直抒胸臆,进退自如,爱恨随意。性格内向、外表木讷的个体可能成为一名活跃的网络交往成员,家庭背景悬殊的学生可以成为亲密的网友。由于制约交往的因素似乎更多地表现为个体思维的敏捷度,而其他的因素都被忽略,都被包容。

    5.掩蔽性

    用书写打字的方式进行的网上交流,是经过严密推理和合乎逻辑的思维进行的,其语言是经过推敲的,一般来说,具有美化的效果。人们的想象总是使美的事物更美,在精密词语的作用下,总是美化对方,向往对方。

    对于虚拟社会的人际关系缺乏现实社会的真实性、确定性和信任感的问题,关键是应该区别“真”与“实”对人们生存状态的影响。“实”是一种物理存在的确定性,它是人们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互联网无力满足人们对“实”的生存需求,如现实中的握手。而“真”是一种真切的心理上的感受,如人声音的甜美,这是一种心理上的认同。“实”的并不总是真的,如现实中人们并不情愿的赞美,这里面可能存在掩饰、矜持、虚伪。而虚拟交往,人们却能在虚构的名字、身份和角色的背后,感觉到率真表达的观点、情感和感受。当人们解决了生存所需的“实”的物质基础之后,对“真”的感受和认同就与其生存状态息息相关。从总体上来看,进入网络时代之后,人们的交往和交流是由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里的交流活动构成的,两者是互补的并存关系。排斥或拒绝网络社会中的交流活动,一个人的生存就是不完整的,他所体验到的生存状态也必然是不圆满的。因此,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人际交流,由于其言论自由和重在体验过程的特征,不仅具有强烈的诱人魅力,而且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

    6.信息的不对称性

    虚拟空间的任何虚拟交往其信息都是不对等的,或者是不对称的。因而,网络的交往是一种心理的感受,一种心理的存在。当打开互联网时,扑面而来的是海量的信息,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网络是大的,我们是小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如此,彼此是不知道的。每人都在虚拟的框架中扮演的一种角色,告诉别人的是想要告诉的,可能是真实的,但是不是全部。

    五、青少年网络交往的心理影响

    1.个性张扬

    青少年代最怕什么?最怕没有个性。在这个越来越拥挤、越来越匀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世界上,每个渴望引起注意、想要获得发展空间的人,都需要拥有鲜明的身份识别标志。这其实是一种生存策略,不使自己淹没在茫茫人海中。有个别青少年认为,一个人可以没有德行,但不能没有个性。自卑的人努力追求与别人一样,自信的人则强烈希望与别人不一样。新生代的青少年是一个从小就被告知即使一无所有、一无所长也要自信的群体。然而,个性化生存发展的一个极端就是沉迷于“恶搞”,从“一个馒头”到“后舍男生”,那铺天盖地的恶搞都是为了张扬自己的个性。

    2.多元心态的形成

    面对网络与视窗,面对键盘和鼠标,也就面对着多元的文化。网络世界是个开放多元的世界,这是网络的魅力。网络的多元不依任何人的观点、习惯、世界观等而发生任何的改变。所以,网络的交往与沟通是多元的,只有多元的心态才能接受别人和被别人接受,不然关闭的就是自己。网络交往突破了人们现实社会行为所具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互动特征。当人们随着网络进入他人的空间,或交谈、或阅读、或讨论、或创作时,他人也同时进入了你的空间。网络是一个没有中心的多元空间,是一个需要包容的多元心态的空间。影响和被影响就构成了多元的心态。

    3.双重个性

    网络交往与现实交往有很大的不同,现实的交际对象是既定的,信息是明朗而对等的。为了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塑造良好的社会自我,每个人都会有所顾忌,基本如实表现出自己的个性状况,如个人的需要、动机、愿望、兴趣等,而个人的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则是具有稳定性的。网络交往的对象是模糊的,任何留下的特征都可能是编造的,即使是真实的,这种真实也是不能移植的。真实只是一种交流的真实,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发泄或者倾诉自己的苦闷,尝试网络交际快乐以及感受未曾谋面的想象空间。比如,一个温柔的女孩可以在虚拟的空间里横行霸道,可以扮作帅哥找个红粉知己。这是一种个性的改变,是个性双重的真实流露。这种个性的展示,可以让压抑的心理得到宣泄,可以尝试新的角色,但也可以使双重个性得以保留,致使人格变态。

    六、网络社会交往的深层探讨

    南京大学童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社会对交往行为的影响”(批准号为01BSH010),最终成果为专著《网络与社会交往》,对网络社会交往有深刻的分析。该成果的立意基础在于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现实的社会”。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包括学术界)流行的网络社会是“虚拟社会”的观点,提出网络社会不是“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它只不过有别于原先的现实社会即日常社会。网络社会与日常社会是相对的。网络社会是信息社会的一部分,而虚拟社会仅是网络社会的一部分。

    该成果概述了网络社会交往的形成、动因、方式、类型、特征、过程与发展趋势,探讨了情感性交往、商务性交往和公共信息交往三种基本网络社会交往,剖析了网络社会交往主体的构成及其行为和心理特征,对网络社会交往同日常社会交往的异同之处进行了比较,构建了关于网络社会交往的理论和解释模型,分析了网络社会交往对日常社会交往的冲击。

    1.关于网络社会交往的理论探索

    社会化和社会角色。网络社会的出现对传统的经典社会学理论发起了根本性挑战,涉及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主观与客观、微观与宏观等社会学中一系列相关联的基本问题,根源于对人与人性、社会与组织、互动与关系等基本概念的不同理解,而社会化和角色理论正处于矛盾的焦点和前沿。微观社会学理论的主线是个体的社会化,然而恰恰在这方面,网络社会不同于日常社会。“概化他人”的概念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指导个体的行为中“主我”排斥了“客我”,社会客观期望不起作用,角色的表演性可能趋于消除,角色冲突一般也不会发生。但人们仍要在网络社会和日常社会之间“穿行”,这就引出了人们在“穿行”时能否顺利地进行角色转换和行为调适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人的社会化与人格的形成是否会因网络社会的存在或人们经常进入网络社会而出现断裂等新的问题。宏观社会学理论都强调“社会优先于个人”,个人的存在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但在网络社会,个人对组织的依赖几乎消失,个人与社会同等重要;“上层”、“中层”、“底层”以及“垂直流动”等含有等级意义的概念已不适用,而要按散点状结构来重建宏观理论体系;经典理论中“经济人”假设和“理性主义”基础的有效性受到动摇,“情感人”理所当然地成了假设前提和逻辑起点。网络社会交往的出现不禁使我们想起50年前社会学史上发生的衣阿华学派(库恩)与芝加哥学派(布鲁默)之争:库恩和布鲁默都强调人类有使用符号,进行思考、标识和自我反思的能力,但布鲁默认为行动者并不是被社会和心理力量所推动的,其行为中总是潜藏着自发性和不确定性,互动具有创造性、构成性和可变性;库恩则强调人们通过社会化而形成的“核心自我”将影响和限制人们的行为方式,互动是被释放而非构成的。现在看来,即使认为库恩的观点比较适用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也不得不承认它在网络社会交往中更管用,因为在网络社会交往中,人们的行为更加随心所欲,更加富于创造性,而较少受到“核心自我”和群体情境的制约。

    群体与社会。网络社会交往打破了原先社会学关于首属群体和次属群体划分的定论,出现了已经完成社会化、头脑和心灵已不是“白板”的人依赖情感而组成的首属群体,因而首属群体与次属群体的区分已没有什么意义,而要让位于强纽带联系与弱纽带联系的区分;打破了原先社会学关于社区和社会划分的定论,网络社区成员之间已没有面对面的直接交往,因而缺乏强烈的共同价值观和认同感;突破了原先社会学关于社会地位的理论观点,提出了日常社会地位和网络社会地位的关系问题,显示出重建“在线”身份等级的过程中所依赖的资源和采取的方式与“离线”情况下的区别。所有这些都将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贡献。

    信任与冲突。传统社会中,信任源于血缘与地缘关系,呈现出从熟人到陌生人的递减状态,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则基于宗教和民族认同,调解冲突靠的是乡规民约和带有宗教或民族背景的社团。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交往圈子越来越大,与不同地域、不同宗教、不同民族的陌生人的交往越来越多,人们依靠互惠规范和公平规范相互进行交换,信任建立在对交换的成本与报酬的理性计算基础上,法律成了人们之间信任的外部保障。网络社会交往中的信任与冲突问题集中体现在商务性交往即电子商务活动中,目前网上交易经营风险过大,要增进电子商务中的信任度,除了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建立电子商务法以外,还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同时注意非商务性网络交往中的信任与冲突问题。

    规范与控制。网络社会及其交往的出现对社会规范与控制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改变了日常社会中少数人制定规范、大多数人遵守的局面,而是由参与者自己制定规范,并从中不断凸显自身的主体性;网络交往的匿名性使得交往主体可以尽情地破坏刚刚建立、原本基础就不牢固的既有规范,选择越轨行为,“自古英雄出少年”,大有打破一切约束之势;技术上的TCP/IP通信协议成为人们共同遵循的唯一规范,网络礼仪、网络伦理被视同儿戏。所有这些说明人们必须对网络社会实施控制。这种控制的实质是日常社会对网络社会的控制,即日常社会及其成员对网络社会这一人类共享“资源”的控制。控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障网络、网络社会运行条件和环境的安全(技术控制、信息源控制),人们正在探索法律的、技术的方法和手段,但面临的挑战在于,实施“控制”的要求与网络社会赖以生存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原则之间似乎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二是对人与人在网络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和需要(包含虚拟的需要)的控制,又不能简单地搬用日常社会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径,需要从四个维度加强建设——网络道德(自我控制)、网络法规(强制控制)、程序设计(直接控制)、人本教化(终极控制)。此外,控制的“主体”是谁,更是一个大难题。然而,过去当人类由于活动领域扩大到公海甚至外层空间时,不同国家的人们在上述场所展开社会交往,最终有了规范和控制人们行为的关于公海和外层空间的国际公约;与此相似,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积累,人类最终也会对互联网形成有效的规范和实施合理的控制。

    2.关于网络社会交往解释模型的建构

    提出了以下五个模型:一是关于网络社会交往前提的人性假设模型,主张网络交往主体是“政治人”、“经济人”、“情感人”的综合。二是关于网络社会交往过程的“开放与吸引”模型,其根源于人的平等性、趋利性及对孤独的恐惧。三是关于网络社会交往结构的“散点式互联”模型,其实质是弱纽带关系,功能是推进全球化。四是关于网络社会交往规则的“自主参与和后把关人时代”模型,导致对交往控制变得非常困难。五是关于网络社会交往结果的“中断—延续—转化”模型。

    3.关于网络社会交往对日常社会交往冲击的思考

    网络社会与日常社会并存与互渗,两种社会交往也并存与互渗,于是网络社会交往极大地影响着公众舆论。在“上网者”与“未上网者”之间,网络“高手”与“新手”之间造成新的社会分化,即“数字鸿沟”;对网民个性的改变具有“双刃剑”作用,会产生信息综合征、道德失范症、人格障碍症、心理脆弱依赖症、认知惰怠症、感情自我迷失症;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网络黑客以及侵犯隐私、情感骚扰和性侵害等失范行为会严重影响日常社会交往的正常进行。

    采用语言、文字、图像的多种信息载体,通过平台、多终端的通信技术,将尽可能多的要素整合在一起,达到“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通过任何通信终端设备能够实现任何想要的沟通效果”,是青少年追求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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