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党制度与主要政党研究-保守党的组织机构和运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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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党不仅在理论上有自己的特性和优势,而且在组织上也有自己的特点。同工党比较起来,保守党的组织显得更加精干,更加适合议会斗争的需要。

    一、组织机构的发展

    保守党的组织机构主要是在19世纪中、末叶建立、发展起来的。

    在19世纪30年代以前,托利党的组织机构的特点是分散而不稳定。首先是议会中的党组织还不统一不稳定。在议会中被称为托利党的小集团不止一个,而且都是通过亲朋故旧关系组成的,比如1701—1702年议会中的“诺丁汉—芬奇小集团”和“海德—格兰威尔—高尔斯—西摩小集团”。其次是地方党组织成份庞杂、派别林立,而且托利党和辉格党互相渗透,人数经常变化。在19世纪以前,虽然有许多托利党的地方组织,但始终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组织机构。这种状况是和当时英国政党的发展水平不高及两党制仍处于萌芽阶段密切相关的。

    保守党组织机构的发展有两个重要时期:19世纪30年代和60—80年代。随着两大英国议会政党的成熟和两党制的形成,政党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首先在议会内部,保守党议员有了公认的领袖和统一的政治主张。1834年,国王威廉四世召请保守党最资深的政治家罗伯特·皮尔组阁,这等于承认皮尔是保守党的主要领导人。皮尔不失时机地利用了他在党内和政府中的无人可以取代的地位,发表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竞选文件——《塔姆沃思声明》。名义上,声明是为皮尔在本选区竞选而发;实际上它是一份内容全面、影响广泛的保守党施政纲领。声明的发表标志着保守党在组织上已结束了原来那种靠宗亲关系维持并且不统一的状态,它已转变成了一个有公认的领袖和统一的组织机构的政党。

    与议会内统一党组织建立起来的同时,保守党在议会外的常设性组织也逐步发展起来。从1833—1837年,有数百个保守党协会在全国建立起来。开始这些协会多数是自发建立起来的。后来,保守党上层人物积极引导将这些协会改造成常设性的选民登记团体。

    早在1830年,一些托利党上层人物为纠集本党议员尽力抵制改革法案,在首都伦敦建立了常务委员会。但当时没有固定的会址。1931年,15名托利党上层人物在本党下院议员约瑟夫?普兰塔的住舍集会,建立了托利党院外总部。会上决定,向本党议员和支持者征集捐款,用以支付总部的活动费用和专职秘书的薪给,并责令普兰塔等人处理日常工作。

    1832年,在皮尔指导下,正式成立了一个新式的政党组织——“卡尔登俱乐部”。参加者第一年需交纳10镑现金以维持俱乐部的财政开支。第二年俱乐部取代了原托利党院外总部的职能。直到1868年新的中央总部建立之前,它始终是保守党的最高院外机构。其主要职能有:(1)作为保守党两院议员和支持者的聚会场所;(2)协助两院督导员处理议会事务;(3)作为联接议会和各地保守党选区的信息中枢,帮助各类地方组织的竞选工作。

    40—50年代,整个英国政党组织的发展处于停顿状态。1867年的议会改革为政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动力。1867年夏,当议会正在辩论保守党内阁的议会改革案时,保守党地方协会就在英格兰北部城市中蓬勃发展起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布莱德福特协会,它在1872年就拥有2500名会员。同年,保守党全国总会召开,会上根据上层人物的建议,着重介绍了布莱德福特协会的工作成绩,并把它的典型经验在各地推广。此后,保守党协会的数目很快增加,1875年达475个,还有228个支部。到了1876年,保守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各种协会又增至800个。其中有许多团体是以“保守党工人协会”的名义建立的,成员多是工人,为此它们自己单独建立了一个全国总会。到了1887年,保守党全国协会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改组,设立了不同层次的代表制大会。

    在这个过程中,保守党中央机构对地方组织的建设进行了指导,发布了示范性的会章草案,建议各地保守党人以分选区或其他适当区划分基层单位成立分会。各区保守党人每年缴纳一先令以上者,均可成为会员。分会全体大会选出主席、会长、书记、司库各一人和一个管理委员会,并按照200比1的比例选出出席全体委员会的代表。

    在这期间,保守党全国性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867年,保守党54个城市和伦敦大学的代表在首都聚会,成立了“保守党和宪政协会全国委员会”。会上通过了会章,并选出了联合会的执行机构——常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的宗旨主要是协助建立地方协会和收集、传递情报,以帮助保守党获取大选胜利。但是它无权指导党的政策。迪斯雷里的著名“水晶宫演说”就是1872年他在出席全国联合会的盛大宴会时发表的。1886年,全国联合会进行了改组,通过了新的章程,从而使保守党的整个组织系统变得比较协调。自此,全国联合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全国性的政党组织。1887年时它已拥有地方协会1100个。

    在全国性组织建立并完善起来的同时,党中央总部也有了发展。1870年,保守党下院督导员和保守党全国联合会的总干事高斯特领导建立了正式的“保守党中央总部”。在1872年之前,保守党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各自独立,分居两处。后来该党领袖考虑到这样不利于两个机构之间的联系,双方工作又多有重复,就要求全国联合会办公处迁到议会附近的维多利亚大街史密斯广场,与中央总部同占一所楼房。到了1887年,还是为了同样的目的,保守党权贵又规定:下院首席督导员应当参加全国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并出席其他各类委员会的会议。

    此外,一些中央总部的附属组织也建立起来,主要是一些政治俱乐部和妇女协会等。这些组织是散布而非制造政治见解的中心,毫无指导政党或影响政党领袖决策的可能。但是它们的存在会增强政党意识,扩大本党的影响。

    二、组织机构体系

    保守党的组织机构有三个互相独立的系统,即议会党团、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这三者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只有工作上的协作关系。

    (一)议会党团

    这是保守党最重要、权力最大、历史最久的机构。它由下院内的保守党全体议员组成。它掌握着各项法案的讨论及表决权力,更为重要的是,它掌握着选举领袖的权力。它负责下院内保守党的一切活动,并设法实现保守党的各项政策。议会党团只接受党领袖和内阁成员或影子内阁的指导和监督。它的活动不受下院外党组织的约束。保守党发挥执政党或反对党的角色基本由它来实现。

    保守党议会党团内的最重要一个组织是1922年委员会(又名后座议员委员会)。该委员会得名于1922年保守党后座议员在卡尔顿俱乐部中的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与会的后座议员们投票表决让本党撤出劳合·乔治的联合政府。自此,该委员会成了保守党议会党团中很有力量的后座议员团体,其职能主要是沟通保守党领袖和后座议员之间的联系,促进双方在重大问题上的协商。该委员会的章程规定:它的作用主要是在党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在国家事务上的努力给政府和本党督导员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该委员会设有执行委员会,执委会由1名主席、2名副主席、2名书记、1名司库和12名普通委员组成。他们都是由选举产生,一年一届。1922年委员会每周举行一次会议,在此之前执委会先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党和政府的问题。党的领袖为了获得后座议员的支持,也须经常考虑到该委员会的意见。因此,该委员会对于党领袖的选择及政策的制定都有很大的影响。1965年保守党领袖霍姆就是在该委员会的会议上被迫辞职的。1975年该委员会又使保守党再次改变了领袖的产生办法。1992年9月,1922年委员会在迫使大卫·米勒辞去内阁职务上起了关键作用。

    议会党团中的另一个重要组织是顾问委员会。这是保守党在野时才存在的组织,是由领袖任命的20名左右资深或者有发展的议员组成。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都有专门职责,向执政党质询和说明本党立场。该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影子内阁或前座议员。待本党在大选时获胜后,影子内阁成员自然就组成了内阁。

    在议会党团中还有一个重要机构,这就是督导员或党鞭。督导员是议会党团中专职的党务工作者,早在1 8世纪后半期就已存在。督导员在下院议会党团中起着中枢的作用,它有维持纪律和发布指令,以指导该党议员出席会议和进行表决之权。督导员分总督导员、副总督导员和一般督导员。他们都拿政府的薪金,其中总督导员(包括反对党的)薪金仅次于党的领袖,比内阁大臣的还高。在下院还专门设有督导员办公室,执政党的居于下院内廊右侧,反对党的居于左侧。督导员都由领袖任命,他们除执行一般督导任务外,还协助领袖处理下院内的总务工作。总督导员是联系后座议员的重要渠道。督导员的职位常常是保守党议员晋升的重要阶梯。前首相希思就是通过督导员一副总督导员一总督导员一内阁大臣—领袖,而后成为首相的。

    在党的各类党务人员中,督导员的工作最为繁重。大体来说,督导员的职责主要有四项:

    (1)作为本党最高参谋部和情报部,经常向本党领袖汇报工作,听取指示提出建议;同时还要了解议员们对某一议案的观点,并作为前、后座议员之间传递信息的一个渠道;此外,督导员还要把议会党团的意见传达给有关大臣,或通过总督导员传达给内阁、首相。总之,督导员起着一种承上启下的作用。

    (2)作为党内最高顾问机构,指导、协助和直接参与本党全国联合会的工作。

    (3)作为本党议员的管理机构,组织本党议员参加辩论和分组投票。

    (4)作说服工作。在某一议案提到下院之前,督导员有责任了解并说服持有不同意见的本党议员,尤其是在重要的议案上,督导员一定会尽量通过党的纪律,要求他们放弃自己的观点,服从党的路线。对重要的持不同意见者则进行说理或安排他与前座议员甚至首相或党的领袖会晤。此外,当后座议员晋升为前座议员时,督导员还有权力和责任考虑他们在历次投票中的记录,如果该议员多次投本党的反对票,不但不能予以晋升,还有可能受到督导员的警告。

    (二)保守党中央总部

    保守党中央总部也叫中央办公室,是在党的领袖的直接领导之下,进行组织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的机构。总部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影响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党的工作,给选区协会和地区俱乐部提供建议和帮助以及最宜于集中组织起来的服务。总部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为地方党组织提供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中央总部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司库2人、总干事1人和若干个部组成。

    主席全称是“党组织主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守党主席。他由领袖直接任命,因此也就直接向领袖负责。主席是保守党在议会外领袖之下权力最大的长官,其主要任务是监督、指导保守党中央总部和地方办公室的工作。此外,主席还须通过说服来管理党的全国联合会,使其活动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两名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但他们同样是由领袖直接任命。其中一名通常是妇女,以便特别负责党内的妇女工作。另一名副主席负责议员候选人方面的工作。其中两名名誉司库负责党的财政事务,一名总干事负责管理中央总部和地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干事直接对主席负责。整个中央总部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有200人左右。

    中央总部的活动都是庙总部的各个部来规划、安排。这些部是:

    1.组织部。负责保持同选区官员和代理人的联系,向他们提供有关组织、财政、选举事务方面的指导建议。还负责培训选区代理人和组织员。

    2.负责党的文献、出版、报刊、广播、电视和公共关系的若干个部。

    3.演讲部。负责安排、约定本党议员的演讲以及其他有酬和无酬的旨在从事本党宣传工作的演讲。此外,该部还负责培训演讲者。

    4.工业部。负责研究与工会及合作社有关的工业和社会问题。

    5.地方政府部。负责在地方议会选举中协调党的工作,并帮助地方市政厅中的保守党成员。

    6.青年保守党部。负责鼓动和协调青年保守党和其它青年组织的工作。

    除了这些部以外,还有两个在党的首脑机关起着重要作用的机构。一个是保守党政治中心。它是一个半独立于中央总部的机构,由中央总部中的教育部演变而来。它负责全国性的政治教育,偏重于保守党基本理论的介绍和讨论,经常出版一些内容广泛的小册子,定期向个人党员和团体邮寄宣传材料。

    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机构是保守党研究部。实际上该部只在形式上隶属于中央总部。它建立于1948年。该部的主席由领袖直接任命并对领袖负责。日常工作由两个总干事负责,其中一个负责研究和管理,另一个负责信息和出版。该部的职能是:(1)从事长期目标研究,帮助形成党的政策;(2)为议会党团组织提供正式的秘书并就可能在议会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准备发言稿;(3)在当前政治事务上向全体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提供信息和指导;(4)为中央总部的各个部提供可靠实用的信息。研究部对于形成党的政策起着重要作用。战后许多保守党的杰出人物都是先在研究部工作,掌握了党的理论以及内部运作机制,而后才发达起来。因此研究部对那些有志于从政的青年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和中央总部属于同一系统的地方组织是地区办公室,按行政区设置。地区办公室实际上是中央总部的分支机构,完全接受中央总部在该地区的代理人的监督和指导。地区办公室向中央总部总干事负责。中央总部代理人实际上就是地方办公室的最高长官,其下还有副代理人,如果代理人是男性,副代理人一般是妇女。地方办公室设有地方政治部、工党部和青年保守党部,各部的负责人是组织员,

    (三)全国联合会

    这是议会外保守党的全国群众性组织,建于1867年,那时名称是“保守党和宪政协会全国联合会”。1885年改为“保守与统—党协会全国联合会”,简称“全国联合会”。它是一个联邦性的组织,由634个英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地区的选区协会和苏格兰统一协会构成。苏格兰的选区协会不是以每个协会名义而是以统一协会名义加入联合会。按照保守党的有关文件规定,全国联合会的职能是:1)推进保守党协会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每—个选区的形成和发展,培养有助于实现党的原则和目标的思想和行为;2)形成一个统一行动的中心,起到联结领袖和全部党组织的桥梁作用;3)同党的中央办公室保持密切关系;4)同苏格兰统一协会及北爱尔兰统一议会密切合作。实际上,全国联合会对党的政策的形成只起着讨论和建议的作用,它无权决定党的政策。全国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在议会外从事宣传和组织工作,以扩大保守党的影响,进而为议会党团服务。全国联合会名义上最高领导人是会长,这实际上是个荣誉头衔,其职责无非是参加礼仪性的活动,如在群众性的会议上任主持人,而会议闭幕时的报告则往往由领袖来做。联合会的实际最高领导人是主席,联合会的年度大会以及中央理事会的主持人都由他担任。主席由三名副主席做助手,其中一名是妇女。会长、主席、副主席都由中央理事会选举产生。此外还有一名名誉书记和一名书记协助主席工作,名誉书记一般由中央总部的总干事担任,书记则由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任命。全国联合会所属的主要机构有年度大会、中央理事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全国咨询委员会和若干个中央委员会。

    (1)年度大会。年度大会是联合会每年最重要的一次全党性的集会。其构成成份是:中央理事会的全体成员,有3,600人左右;每个选区协会再委派三名代表,其中一男一女一个青年人;各协会的名誉司库或副司库;各选区协会的代理人和组织员。这样,参加年度大会的全部代表最多时可达5,600人,平均每个选区7名以上。每次大会的主要安排是听取并讨论中央理事会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报告,辩论关系到全党的一些重大问题。党的主要领导人都出席会议并讲话。年度大会一般都在10月份召开,为期3—4天,会址在布莱顿或其它海滨风景城市。

    (2)中央理事会。中央理事会是全国联合会的管理机构,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址在伦敦。中央理事会的组成是:党的领袖、中央总部主席、总干事和其他重要官员,全体下院议员和上院议员(这些人必须持有督导员发的许可证),有希望的议员候选人,全国执委会的成员,联合会全国咨询委员会的代表,每个选区协会再派出4名代表。全国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选举全国联合会的会长、主席和副主席,审查全国执委会的报告。此外它还有权修补全国联合会的章程,审查由地区理事会提交上来的动议。全国理事会实际上是年度大会的缩小。

    (3)全国执行委员会。全国执委会大约有150人,每两周开一次会。其成员包括领袖、中央总部的主席和总干事等党的主要领导人以及来自地区的代表。执委会处理中央理事会歇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并每年负责向中央理事会推荐待选举的全国联合会的官员。此外,它还选举自己的主席并委派全国联合会的书记。再者,它还负责审查由地方和选区提交上来的有关党的事务的决议和报告,然后送交给有关部门。执委会在决定吸收全国联合会的成员上有重大权力。它还有权解决选区协会间的争端。执委会还要选举全国联合会参加各个全国咨询委员会的代表。每年执委会还得向全国理事会和年度大会提交报告。

    (4)全国咨询委员会和其它中央委员会。全国执委会要接受一系列全国咨询委员会的指导建议。这些咨询委员会是:全国政治教育咨询委员会,妇女的全国咨询委员会,青年保守统一党的全国咨询委员会,工会会员全国咨询委员会,全国地方政府咨询委员会,全国宣传咨询委员会,保守统一主义教师协会中央咨询委员会,大学生保守统一主义协会联盟中央委员会。每—个咨询委员会都有权制定它们自己的组织和管理章程,然后经全国执委会批准。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平均大约50人,主要由地区委派的代表构成。它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参与起草全国执委会的年度报告。

    除了上述这些全国咨询委员会外,还有6个重要的中央委员会和董事会。它们是:1)政策咨询委员会;2)党的财政顾问委员会;3)中央财政董事会;4)议员候选人常务咨询委员会;5)考核董事会(对代理人和组织员);6)退休基金管理局。从名称可以看出,前4个机构都涉及到党的工作的最重要的方面,即决定政策、筹集资金和选择候选人。可是,这些委员会和董事会却不向任何全国联合会的机构负责。这也表明全国联合会在重大事务上没有实权。

    政策咨询委员会在党的所有组织机构中是最重要的一个。它的主要官员——主席和副主席由领袖任命,而且该委员会也只对领袖负责。该委员会由16人组成,除主席和副主席外,其他14人中有7人来自于国会(其中5人来自于下院1922年委员会,另2人是上院贵族),另外7人由全国执委会在自己的成员中选出。此外,该委员会有权为自己增选4名成员并任命其下属的小组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对中央总部的保守党研究部起着支配作用。

    党的财政顾问委员会的职能是了解情况并通过给党的司库提供建议和信息来帮助他的工作。党的组织主席是该委员会当然的主席,中央总部的两名司库是它当然的副主席。

    中央财政董事会负责筹集党的活动经费。其人事组成和财政顾问委员会相似,由党的司库和地区司库以及由他们任命的5人组成。所不同的是,董事会有权从自己的成员中选择自己的主席,但主席要向党的组织主席负责。

    议员候选人常务咨询委员会的职能是评估有愿望当候选人的人,从而保证议员候选人在各方面都有代表性而且符合标准。评估的主要内容是:1)个人特性;2)对党的忠诚隋况;3)过去的记录和经历;4)政治素质和知识;5)口才;6)对党在财政上的贡献。可见,该委员会的权力和作用是很大的。它的组成如下:全国联合会中央理事会主席;全国执委会主席;妇女的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青年保守统一党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工会会员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党的组织主席;上下两院总督导员和全国联合会名誉司库或中央办公室总干事。

    代理人和组织员考核董事会负责定期对那些正在接受这一岗位培训的男男女女进行考核。该董事会由全国联合会、中央办公室、全国保守统一党代理人协会的代表组成。

    退休基金管理局负责为那些长期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代理人、组织员和中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供退休金。

    除全国联合会外,保守党还有三个层次的群众性组织,依所属行政区划级别排序分别是地区组织、选区协会和分支协会。

    地区组织就是民族地区(如英格兰、威尔士等)一级的组织。这级组织较松散,名称也不统一。选区协会就是在全国600多个国会下院选区建立的保守党协会。分支协会是选区协会的支部,以地方议会的选区(小选区)或投票区为单位。民族地区组织和选区协会的机构设置和全国联合会相似。这三种组织中,选区协会最为重要。

    选区协会是保守党议会外组织的基本单位。它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保守党的所有党员实际上就是以个人名义在选区协会中活动;全国联合会这座庞大的金字塔就是建立在选区协会基础之上的,因为全国中央理事会和年度大会以及民族地区组织的地区理事会的多数代表都是来自于选区协会。

    选区协会在管理它自身的事务上有很大的自治权。它们选举它们自己的官员,选择并委任它们自己的代理人,接纳它们自己的国会和地方议会的候选人,筹集并管理它们自己的资金,执行它们自己的宣传纲领并在本选区代表党组织竞选运动。尽管一些力量较弱的选区协会需要接受本地区或中央党组织的帮助,但它们仍有很大的权力和独立性。全国执委会在是否接收某选区协会为全国联合会会员上拥有最后否决权,但执委会极少行使这一权力。当然,选区协会拥有很大自治权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操纵整个党的事务。它们并不能控制本选区议员的活动,而且在党的政策形成上所起的作用也很小。

    保守党章程中规定的选区协会的宗旨是:1)在本选区提供一个有效率的保守统一党的组织;2)传播保守统一党的原则和政策方面的知识并促进本党利益在本选区的发展;3)确保本选区保守党议员为本党服务;4)确保本选区地方议会中本党议员为本党服务;5)同邻近选区的保守党协会保持联系并提供尽可能的帮助;6)在建立一个强大的保守统一党政府这一共同目标下同地区理事会及有关中央机关合作,并为党的中央财政做出贡献;等等。

    选区协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选择党的议员候选人。虽然各选区协会的工作程序不同,但基本作法是一样的。第一步是产生一个选择委员会。当该选区协会认为有必要吸纳一个新的候选人时,该协会的执委会便委任一个选择委员会。同时该协会主席要同中央总部有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讨论此事,并听取中央总部的意见。第二步是选择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下一步的程序并对意向性的被提名人的情况交换意见。第三步是选择委员会向本协会执委会推荐2至3名人选,然后执委会邀请这些人选来执委会开会,这些人选将被要求在会上讲话(通常是20分钟左右)并回答问题。第四步是一系列的投票,直到某一个人获得明显的多数票。然后执委会将它的选择提交选区协会大会。除极特殊情况外,该大会一般都接纳执委会所选择的人为预备议员候选人。待国会解散或接到进行补缺选举的通知时,选区协会再举行一次大会,正式确认预备候选人为议员候选人。

    每一个选区协会一般都设有下列机构:1)青年保守党;2)保守党工会会员组织;3)保守党的妇女组织;4)政治讨论小组;5)资金筹集委员会;6)政治活动小组。

    在选区协会,职业化的代理人起着重要作用。代理人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那时他们的最重要的一个职责是作选民登记的准备工作。当然,现在的代理人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已大不相同。现在的代理人已是职业化的,其主要任务是在大选、欧洲议会选举和地方议会选举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力争使本党获胜。为达此目的,代理人可以组织一批人发起募捐运动及从事其他组织活动。他还必须同保守党议员和有希望的候选人以及地方政府中的保守党人密切合作。吸收和培训代理人是中央总部组织部的任务。任何有兴趣成为保守党代理人的人都可以直接同中央总部培训办公室联系。

    从以上情况介绍可以看出,保守党议会外的群众性组织是很复杂的,而中央办公室系统的组织却很简单、精干。

    三、运转机制

    保守党组织机构的一大特征是:看起来是支离破碎的,不象是—个政党的组织。有趣的是,1982年,当英国上诉法院裁决保守党中央总部的收入是否应当纳企业所得税时,法院裁决是:保守党在法律上不是一个非企业性协会。就此,有人评论道:保守党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运动,在运动中许多它的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为共同目标结合起来;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只不过是职能性的,而不是机制性的;各个部分之间唯一的真正的联系是领袖;中央总部的收入不是为党所用,而是为领袖所操纵。上述评论虽有偏激,但不无道理。保守党至今没有全党统一的章程,通常所说的章程只不过是全国联合会的章程。

    尽管如此,保守党在组织上仍不失有很多特色和优势。

    在保守党的三个系统的组织中,议会党团是全党的核心,因为党的最主要工作——执政和当反对党都是由它来承担的。议会外组织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支持、协助议会党团来争取选民,扩大党的影响。

    在议会外的两个系统的组织中,全国联合会等群众性组织是保守党影响、争取选民的主要渠道,也是它吸收、扩大队伍的基本场所。而中央总部则是联结议会党团和群众性组织的桥梁。实际上,中央总部就是议会外的干部党,它队伍精干、权力集中,党的方针政策、领袖的意志基本上都是由它来传达、贯彻的。中央总部同全国联合会虽然不是同一系统,但在人事上和工作上互相交错,许多联合会的重要职务都由中央总部的人兼任。中央总部实际上成了全国联合会的常务办公机构,两个机构的办公地点同在一处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中央总部的一些部和全国联合会的一些委员会的职能相交叉,在工作上起到了互补的作用。更值得注意的是,独立性很大的选区协会在许多工作上,不是听从它的上级机构——全国联合会的指导,而是接受中央总部的指导。这种独特的组织关系更便于权力集中。

    1992年,部分保守党人建立起了一个组织——“党的改革筹划委员会”,其目标是实现:(1)全国联合会执委会的一半成员由中央理事会的成员直接选举产生;(2)全国联合会把管理党的财政事务的责任从中央.总部那里接管过来。然而,这些改革要求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总的来讲,保守党内的民主很有限,而且民主化的改革也进展缓慢。

    保守党在组织上的最大一个特点是领袖高度集权。一方面,领袖通过他任命的督导员来控制议会党团,以便议员们都来按他的意志行事,领袖有权对违纪的议员进行制裁,甚至将之开除本党的议会党团。另一方面,领袖又通过他任命的党主席来控制中央总部,进而影响全国联合会。议会内外的组织,主要靠领袖来取得联系和相互作用。实际上,领袖本身就构成了保守党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部分。当然,领袖高度集权并不等于绝对集权,领袖的权力是受到有效制约的,这个制约力量就是议会党团。选择领袖的大权由全体保守党议员来掌握,所以当领袖不再适合担任此职务时,议会党团会毫不客气地将他换掉,撒切尔夫人的下台就是典型例子。

    总的来看,保守党的运转机制中,集中的成份远远大于民主的成份,尽管它一直在朝民主化方向发展。比较之下,全国联合会和选区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民主成份多一些,而中央总部则很少有民主。从整体来看,保守党的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实现权力的制约及集中和民主的有效结合。议会党团制约领袖,选区协会制约本选区议员,等等。在整个保守党组织大厦中,议会党团、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是三根最重要支柱,而选区协会则是大厦的底座,大厦的顶层就是领袖,总督导员和党主席则是领袖的两只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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