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我写了许多信,还没有郑重其事地谈到人生问题,这是一则因为这个问题实在谈滥了,一则也因为我看这个问题并不如一般人看得那样重要。在这最后一封信里我所以提出这个滥题来讨论者,并不是要说出什么一番大道理,不过把我自己平时几种对于人生的态度随便拿来做一次谈料。
我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
站在前台时,我把我自己看得和旁人一样,不但和旁人一样,并且和鸟兽虫鱼诸物也都一样。人类比其他物类痛苦,就因为人类把自己看得比其他物类重要。人类中有一部分人比其余的人苦痛,就因为这一部分人把自己比其余的人看得重要。比方穿衣吃饭是多么简单的事,然而在这个世界里居然成为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就因为有一部分人要亏人自肥。再比方生死,这又是多么简单的事,无量数人和无量数物都已生过来死过去了。一个小虫让车轮压死了,或者一朵鲜花让狂风吹落了,在虫和花自己都决不值得计较或留恋,而在人类则生老病死以后偏要加上一个苦字。这无非是因为人们希望造物真宰待他们自己应该比草木虫鱼特别优厚。
因为如此着想,我把自己看作草木虫鱼的侪辈,草木虫鱼在和风甘露中是那样活着,在炎暑寒冬中也还是那样活着。像庄子所说的,它们“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它们时而戾天跃渊,欣欣向荣;时而含葩敛翅,晏然蛰处,都顺着自然所赋予的那一副本性。它们决不计较生活应该是如何,决不追究生活是为着什么,也决不埋怨上天待它们特薄,把它们供人类宰割凌虐。在它们说,生活自身就是方法,生活自身也就是目的。
从草木虫鱼的生活,我学得一个经验。我不在生活以外别求生活方法,不在生活以外别求生活目的。世间少我一个,多我一个,或者我时而幸运,时而受灾祸侵逼,我以为这都无伤天地之和。你如果问我,人们应该如何生活才好呢?我说,就顺着自然所给的本性生活着,像草木虫鱼一样。你如果问我,人们生活在这幻变无常的世相中究竟为着什么?我说,生活就是为着生活,别无其他目的。你如果向我埋怨天公说,人生是多么苦恼啊!我说,人们并非生在这个世界来享幸福的,所以那并不算奇怪。
这并不是一种颓废的人生观。你如果说我的话带有颓废的色彩,我请你在春天到百花齐放的园子里去,看看蝴蝶飞,听听鸟儿鸣,然后再回到十字街头,仔细瞧瞧人们的面孔,你看谁是活泼,谁是颓废?请你在冬天积雪凝寒的时候,看看雪压的松树,看看站在冰上的鸥和游在冰下的鱼,然后再回头看看遇苦便叫的那“万物之灵”,你以为谁比较能耐苦持恒呢?
我拿人比禽兽,有人也许目为异端邪说。其实我如果要援引“经典”,称道孔孟以辩护我的见解,也并不是难事。孔子所谓“知命”,孟子所谓“尽性”,庄子所谓“齐物”,宋儒所谓“扩然大公,物来顺应”,和希腊廊下派哲学,我都可以引申成一篇经义文,做我的护身符。然而我觉得这大可不必。我虽不把自己比旁人看得重要,我也不把自己看得比旁人分外低能,如果我的理由是理由,就不用仗先圣先贤的声威。
以上是我站在前台对于人生的态度。但是我平时很欢喜站在后台看人生。许多人把人生看作只有善恶分别的,所以他们的态度不是留恋,就是厌恶。我站在后台时把人和物也一律看待,我看西施、嫫母、秦桧、岳飞也和我看八哥、鹦鹉、甘草、黄连一样,我看匠人盖屋也和我看鸟鹊营巢、蚂蚁打洞一样,我看战争也和我看斗鸡一样,我看恋爱也和我看雄蜻蜓追雌蜻蜓一样。因此,是非善恶对我都无意义,我只觉得对着这些纷纭扰攘的人和物,好比看图画,好比看小说,件件都很有趣味。
这些有趣味的人和物之中自然也有一个分别。有些有趣味,是因为它们带有很浓厚的喜剧成分;有些有趣味,是因为它们带有很深刻的悲剧成分。
我有时看到人生的喜剧。前天遇见一个小外交官,他的上下巴都光光如也,和人说话时却常常用大拇指和食指在腮旁捻一捻,像有胡须似的。他们说道是官气,我看到这种举动比看诙谐画还更有趣味。许多年前一位同事常常很气愤地向人说:“如果我是一个女子,我至少已接得一尺厚的求婚书了!”偏偏他不是女子,这已经是喜剧;何况他又麻又丑,纵然他幸而为女子,也决不会有求婚书的麻烦,而他却以此沾沾自喜,这总算得喜剧之喜剧了。这件事和英国文学家高尔司密的一段逸事一样有趣。他有一次陪几个女子在荷兰某一个桥上散步,看见桥上行人个个都注意他同行的女子,而没有一个睬他自己,便板起面孔很气愤地说:“哼,在别地方也有人这样看我咧!”如此等类的事,我天天都见得着。在闲静寂寞的时候,我把这一类的小小事件从记忆中召回来,寻思玩味,觉得比抽烟饮茶还更有味。老实说,假如这个世界中没有曹雪芹所描写的刘姥姥,没有吴敬梓所描写的严贡生,没有莫里哀所描写的达杜夫和夏白贡,生命更不值得留恋了。我感谢刘姥姥、严贡生一流人物,更甚于我感谢钱塘的潮和匡庐的瀑。
其次,人生的悲剧尤其能使我惊心动魄;许多人因为人生多悲剧而悲观厌世,我却以为人生有价值正因其有悲剧。我在几年前做的《无言之美》里曾说明这个道理,现在引一段来:
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去,不通已极,但是实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比好一点,是神仙的生活,比坏一点,就是猪的生活——便必呆板单调已极,因为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创造成功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换句话说,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
这个道理李石岑先生在《一般》三卷三号所发表的《缺陷论》里也说得很透辟。悲剧也就是人生一种缺陷。它好比洪涛巨浪,令人在平凡中见出庄严,在黑暗中见出光彩。假如荆轲真正刺中秦始皇,林黛玉真正嫁了贾宝玉,也不过闹个平凡收场,哪得叫千载以后的人唏嘘赞叹?以李太白那样天才,偏要和江淹戏弄笔墨,做了一篇《拟恨赋》,和《上韩荆州书》一样庸俗无味。毛声山评《琵琶记》,说他有意要做“补天石”传奇十种,把古今几件悲剧都改个快活收场,他没有实行,总算是一件幸事。人生本来要有悲剧才能算人生,你偏想把它一笔勾销,不说你勾销不去,就是勾销去了,人生反更索然寡趣。所以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用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
朋友,我感谢你费去宝贵的时光读我的这十二封信,如果你不厌倦,将来我也许常常和你通信闲谈,现在让我暂时告别罢!
写过十二封信给你的朋友,光潜。
谈十字街头
朋友:
岁暮天寒,得暇便围炉嘘烟遐想。今日偶然想到日本厨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和《走向十字街头》两部书,觉得命名大可玩味。玩味之余,不觉发生一种反感。
所谓《走向十字街头》有两种解释。从前学士大夫好以清高名贵相尚,所以力求与世绝缘,冥心孤往。但是闭户读书的成就总难免空疏虚伪。近代哲学与文艺都逐渐趋向唯实,于是大家都极力提倡与现实生活接触。世传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搬到地下,这是“走向十字街头”的一种意义。
学术思想是天下公物,须得流布人间,以求雅俗共赏。威廉·莫理司和托尔斯泰所主张的艺术民众化,叔琴先生在《一般》诞生号中所主张的特殊的一般化,爱迪生所谓把哲学从课室图书馆搬到茶寮客座,这是“走向十字街头”的另一意义。
这两种意义都含有极大的真理。可是在这“德谟克拉西”呼声极高的时代,人家总不免忘记关于十字街头的另一面真理。
十字街头的空气中究竟含有许多腐败剂,学术思想出了象牙之塔到了十字街头以后,一般化的结果常不免流为俗化(vulgarized)。昨日的殉道者,今日或成为市场偶像,而真纯面目便不免因之污损了。到市场而不成为偶像,成偶像而不至于破落,都是很难的事。老学经过流俗化以后,其结果乃为白云观以静坐骗铜子的道士。易学经过流俗化以后,其结果乃为街头摆摊卖卜的江湖客。佛学经过流俗化以后,其结果乃为祈财求子的三姑六婆和秃头肥脑的蠢和尚。这都是世人所共见周知的。不必远说,且看西方科学、哲学和文学落到时下一般打学者冒牌的人手里,弄得成何体统!
寂居文艺之宫,固然会像不流通的清水,终久要变成污浊恶臭的。可是十字街头的叫嚣,十字街头的尘粪,十字街头的挤眉弄眼,都处处引诱你汩没自我。臣门如市,臣心就决不能如水。名利、声势、虚伪、刻薄、肤浅、欺侮等字样,听起来多么刺耳朵,实际上谁能摆脱得净尽?所以站在十字街头的人们——尤其是你我们青年——要时时戒备十字街头的危险,要时时回首瞻顾象牙之塔。
十字街头上握有最大威权的是习俗。习俗有两种,一为传说(Tradition),一为时尚(Fashion)。儒家的礼教,五芳斋的馄饨,是传说;新文化运动,四马路的新装,是时尚。传说尊旧,时尚趋新,新旧虽不同,而盲从附和,不假思索,则根本无二致。社会是专制的,是压迫的,是不容自我伸张的。比方九十九个人守贞节,你一个人偏要不贞,你固然是伤风败俗,大逆不道;可是如果九十九个人都是娼妓,你一个人偏要守贞节,你也会成为社会公敌,被人唾弃的。因此,苏格拉底所以饮鸩,格里利阿所以被教会加罪,罗曼罗兰、克罗齐、罗素所以在欧战期中被人谩骂。
本来风化习俗这件东西,孽虽造得不少,而为维持社会安宁计,却亦不能尽废。人与人相接触,问题就会发生。如果世界只有我,法律固为虚文,而道德也便无意义。人类须有法律道德维持,固足证其顽劣;然而人类既顽劣,道德法律也就不能勾销。所以老庄上德不德、绝圣弃知的主张,理想虽高,而究不适于顽劣的人类社会。
习俗对于维持社会安宁,自有相当价值,我们是不能否认的。可是以维持安宁为社会唯一目的,则未免大错特错。习俗是守旧的,而社会则须时时翻新,才能增长滋大,所以习俗有时时打破的必要。人是一种贱动物,只好模仿因袭,不乐改革创造。所以维持固有的风化,用不着你费力。你让它去,世间自有一般庸人懒人去担心。可是要打破一种习俗,却不是一件易事。物理学上仿佛有一条定律说,凡物既静,不加力不动。而所加的力必比静物的惰力大,才能使它动。打破习俗,你须以一二人之力,抵抗千万人之惰力,所以非有雷霆万钧的力量不可。因此,习俗的背叛者比习俗的顺从者较为难能可贵,从历史看社会进化,都是靠着几个站在十字街头而能向十字街头宣战的人。这般人的报酬往往不是十字架,就是断头台。可是世间只有他们才是不朽,倘若世界没有他们这些殉道者,人类早已为乌烟瘴气闷死了。
一种社会所最可怕的不是民众浮浅顽劣,因为民众通常都是浮浅顽劣的;它所最可怕的是没有在浮浅卑劣的环境中而能不浮浅不卑劣的人。比方英国民众就是很沉滞顽劣的,然而在这种沉滞顽劣的社会中,偶尔跳出一二个性坚强的人,如雪莱、卡莱尔、罗素等,其特立独行的胆与识,却非其他民族所可多得。这是英国人力量所在的地方。路易·笛铿生尝批评日本,说她是一个没有柏拉图和亚理斯多德的希腊,所以不能造伟大的境界。据生物学家说,物竞天择的结果不能产生新种,要产生新种须经突变(Sports)。所谓突变,是指不像同种的新裔。社会也是如此,它能否生长滋大,就看它有无突变式的分子;换句话说,就看十字街头的矮人群中有没有几个大汉。
说到这点,我不能不替我们中国人汗颜了。处人胯下的印度还有一位泰戈尔和一位甘地,而中国满街只是一些打冒牌的学者和打冒牌的社会运动家。强者皇然叫嚣,弱者随声附和;旧者盲从传说,新者盲从时尚。相习成风,每况愈下,而社会之浮浅顽劣虚伪酷毒,乃日不可收拾。在这个当儿,站在十字街头的我们青年怎能免彷徨失措?朋友,昔人临歧而哭,假如你看清你面前的险径,你会心寒胆裂哟!围着你的全是浮浅顽劣虚伪酷毒,你只有两种应付方法:你只有和它冲突,要不然,就和它妥洽。在现时这种状况之下,冲突就是烦恼,妥洽就是堕落。无论走哪一条路,结果都是悲剧。
但是,朋友,你我正不必因此颓丧!假如我们的力量够,冲突结果,也许是战胜。让我们相信世界达真理之路只有自由思想,让我们时时记着十字街头浮浅虚伪的传说和时尚都是真理路上的障碍,让我们本着少年的勇气把一切市场偶像打得粉碎!
最后,打破偶像,也并非鲁莽叫嚣所可了事。鲁莽叫嚣还是十字街头的特色,是浮浅卑劣的表征。我们要能于叫嚣扰攘中:以冷静态度,灼见世弊;以深沉思考,规划方略;以坚强意志,征服障碍。总而言之,我们要自由伸张自我,不要汩没在十字街头的影响里去。
朋友,让我们一齐努力罢!
你的同志,光潜。
谈理想与事实
我常想,老年人难得的美德是尊重理想,青年人难得的美德是尊重事实。
朋友:
前几天有一位师范大学朱君来访,闲谈中他向我提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现代社会恶浊,青年人所见到的事实和他自己所抱的理想常相冲突,比如毕业后做事就是一个大难关。如果要依照理想,廉洁白矢,守正不阿,则各机关大半是坏人把持住,你就根本不能插足进去,改造社会自然是谈不到。如果不择手段,依照中国人谋事的习惯法,奔走逢迎,献媚权贵,则你还没有改造社会,就已被社会腐化。我自己也很想将来替社会做一点事,但是又不愿同流合污,想到这一层,心里就万分烦恼。先生以为我们青年人处在这种两难的地位,究竟应该持什么一种态度呢?”
朱君所提出的只是理想与事实的冲突的一端。其实现在中国社会各方面,从家庭、婚姻、教育、内政、外交,以至于整个的社会组织,都处处使人感到事实与理想的冲突。每一个稍有良心的人从少到老都不免在这种冲突中挣扎奋斗,尤其是青年有志之士对于这种冲突特别感到苦恼。大半每个人在年轻时代都是理想主义者,欢喜闭着眼睛,在想象中造成一座堂华美丽的空中楼阁。后来入世渐深,理想到处碰事实的钉子,便不免逐渐牺牲理想而迁就事实。一到老年,事实就变成万能,理想就全置之度外。聪敏者唯唯否否,圆滑不露棱角;奸猾者则钻营竞逐,窃禄取宠,行为肮脏而话却说得堂皇漂亮。我们略放眼一看,就可以见出许多“优秀分子”的生命都形成这么一种三部曲的悲剧。
我常想,老年人难得的美德是尊重理想,青年人难得的美德是尊重事实。老年人我们姑且不去管他们,死在等待他们,他们纵然是改进社会的一个大累,不久也就要完事了。“既往不咎,来者可追。”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青年所负的责任特别繁重,中国事有救与无救,就全要看这一代人的成功与失败。一发千钧,稍纵即逝。这个时代的中国青年应该认清他们的责任,认清目前的特殊事实,以冷静而沉着的态度去解决事实所给的困难。最误事的是不顾事实而空谈理想。
我还记得那一次我回答朱君的话。我说:什么叫作“理想”?它不外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可望而不可攀,可幻想而不可实现的完美”。比如说,在许多宗教中,理解的幸福是长生不老;它成为理想,就因为实际上没有人能长生不老。另一种是“一个问题的最完美的答案”或是“可能范围以内的最圆满的办法”。比如说,长生不老虽非人力所能达到,强健却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就人所能谋的幸福说,强健是一个合理的理想。这两种理想的分别在一个蔑视事实条件,一个顾到事实条件;一个渺茫空洞,一个有方法步骤可循。第一种理想是心理学家所谓想象中的欲望的满足,在宗教与文艺中自有它的重要,可是绝不能适用于实际人生。在实际人生中,理想都应该是解决事实困难的最合理的答案。一个理想如果不能解决事实困难,永远与事实困难相冲突,那就可以证明那个理想本身有毛病,或者可以说,它简直不成其为理想。现代青年每遇心里怀着一个“理想”时,应该自己反省一遍,看它是属于我们所说的两种理想中的哪一种。如果它属于前一种,而他要实现它,那么,他就是迂诞、狂妄、浮躁、糊涂,没有别的话。如果它属于后一种,他就应该有决心毅力,有方法程次,按部就班地去使它实现。他就不应该因为理想与事实冲突而生苦恼或怨天尤人。
比如就青年说,有两个问题最切要:第一是怎样去学一点切实的学问?第二是学成之后,怎样找机会去做事?一般青年对于求学问题所感到的困难不外两种。一种是经济困难。在现在经济破产状况之下,十个人就有九个人觉到由小学而中学,由中学而大学这一笔费用不易筹措。天灾人祸,常出意外,多数青年学生都时时有被逼辍学的可能。另一种是学力问题。学校少而应试者多。比如几个稍好的大学每年都有四五千人应试,而录取额最多只有四五百名。十人之中就有九人势须向隅。这两种事实都是与青年学生理想相冲突的。一般青年似乎都以为读书必进大学,甚至于必进某某大学;如果因为经济或学力的欠缺,不能如自己所愿望,便以为学问之途对于自己是断绝了。我以为读书而悬进大学或出洋为最高标准,根本还是深中科举资格观念的余毒。做学问的机会甚多,如果一个人真是一个做学问的材料,他终究总可以打出一条路来。如果不是这种材料,天下事可做的甚多,又何必贪读书的虚荣?就是读书,一个人也只能在自己的特殊经济情形和资禀学力范围之内,选择最适宜的路径。种田、做匠人、当兵、做买卖,以至于更卑微的职业也都要有人去干;干哪一行职业,也都可以得到若干经验学问。哲学家斯宾诺莎不肯当大学教授而宁愿操磨镜的微业以谋生活。这种精神是最值得佩服的。现在中国青年大半仍鄙视普通职业,都希望进大学、出洋、当学者、做官,过舒适的生活。这种风气显然仍是旧日科举时代所流传下来的。学者和官僚愈多,物质消耗愈大。权利竞争愈烈,平民受剥削愈盛,社会也就愈不安宁。我们试平心而论,这是不是目前中国的实在情形?
如果一般青年能了解这番道理,对于择校选科,只求在自己的特殊情形之下,如何学得一副当有用的公民的本领,不一定要勉强预备做学者或官僚,我相信上文所说的第二个问题——做事问题——就不至于像现时那么严重。在中国现在百废待举,一个中学生或大学生何至没有事可做?一个不识字的人还可以种田做买卖,难道一个受教育的人反不如乡下愚夫愚妇?事是很多的,只是受过教育的人不屑于做小事。事没有人做,结果才闹成人没有事做。
我劝青年们多去俯就有益社会的小事,并非劝他们一定不要插足于政治教育以及其他较被优待的职业。这些事也要有人去做,而且应该有纯洁而能干的人去做,现在各种优遇位置大半被一般有势力而无能力的人们把持,新进者不易插足进去。这确是事实,但不是不可变动的事实。恶势力之所以成为势力,大半是靠团结。要打破一种恶势力,一个人孤掌难鸣,也一定要有团结才行。中国青年的毛病在洁身自好者不能团结,能团结者又不免同流合污,所以结果龌龊者胜而纯洁者败。谈到究竟,恶势力在一个社会里能够存在,还要归咎于纯洁分子的惰性太深,抵抗力太小。要挽救目前中国社会种种积弊,有志的纯洁青年们应该团结起来,努力和恶势力奋斗。比如说一乡一县的事业被土豪劣绅把持,当地的优秀青年如果真正能团结奋斗,决不难把事权夺过来。推之一省一国,也是如此。结党、造势力、争权位都不是坏事;坏事是结党而营私,争权位而分赃失职。只要势力造成权位争得以后,自己能光明正大地为社会谋福利,终究总可以博得社会的同情,打倒坏人所造成的恶势力。社会的同情总是站在善人方面。“人之好善,谁不如我?”现在许多人都见到社会上种种积弊和补救的方法,只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力量孤单,见到而做不到。其实这里问题很简单,大家团结起来就行了。在任何社会,有一分能力总可以做一分事,做不出事来,那是自己没有能力,用不着怨天尤人。
理想不应与事实冲突,不但在求学谋事两方面是如此,其他一切也莫不然。比如说政治,现在一般青年都仿佛以为一经“革命”,地狱就可以立刻变成天国。被“革命”的是什么?革命后拿什么来代替?怎样去革命?第一步怎样做?第二步怎样做?遇到难关又怎样去克服?这些问题他们似乎都不曾仔细想过,只是天天在摇旗呐喊。我们天天都听到“革命”的新口号,却没有看见一件真正“革了命”的事迹。关于这一点,目前知识界的“领袖”们似乎说不清他们的罪过,他们教一般青年误认喊革命口号为做革命工作,误认革命为一件无须学识与技能的事业。“革命”两个字在青年心中已变成一种最空洞不过的“理想”,像道家所说的“太极”,有神秘的面貌而无内容,它和事实毫不接头,自然更谈不到冲突。
政治理想是随时代环境变迁的。我们不要古人为我们打算盘,也大可不必去替后人打算盘。每一个国家的最好的政治理想应该是当时当境的最圆满的应付事实的方法。目前中国所有的是什么样的事实?民穷国敝,外患纷乘,稍不振作,即归毀灭。这种事实应该使每个有头脑的中国人觉悟到:在今日谈中国政治,“图存”是第一要义。中国是一个“久病之夫”,一切摧残元气的举动,一切聊快一时的毀坏,都与“图存”这个基本要义不相容。“社会革命”“打倒帝国主义”“永久平等”“大同平等”,种种方剂都要牵涉全世界的制度组织。在加入这个全世界的大战线以前,中国人首先须要把自己训练到能荷枪执戟,才可以有资格。
这番话对于现代青年是很苦辣不适口的。我只能向他们说:高调谁也会唱,但是我的良心不容许我唱高调,因为我亲眼看见,调愈唱得高,事愈做得坏,小百姓受苦愈大,而青年也愈感徬徨怅惘。
(原题为《谈理想与事实——给〈申报周刊〉的青年读者(五)》,载《申报周刊》第1卷第44期,1936年11月)
学业·职业·事业
每个有志气的人,在他的生平都不免为三件事操心。在学校时代,他关心学业;离开学校,他关心职业;有了职业,他关心事业。这自然只是一种粗略的分期,也有许多人始终就专在学业、职业或事业上打计算。总之,这三个名词的意义对于一般人大半不成为问题,不过从逻辑的眼光来分析,我们不能说它是三件互不相同的事。它们的关系还须待确定。
先说“业”。《说文》所定的这个字的原始意义是钟架上一块木板,与我们所谈的没有多大关系。就“业”字所常用在的语句看(如“进德修业”“业精于勤”“以农为业”“成大业”“创业守成”等等),我们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是学业、职业和事业都可以叫作业,第二是这个“业”字含有相当指流行语“工作”一词的意义。佛典常用“业”字,和“行”字同义,凡人为造作通可叫作“业”,例如思想、言语、行为,都可是一种“业”,“业”简直就相当于流行语的“活动”。我们可以说,“业”是人运用他的力量做一种工作或活动,所进行的工作或活动叫作“业”,工作或活动所成就的结果也可以叫作“业”。
依这种解释看,学业就是学问的工作或活动,职业就是职分所在的工作或活动。工作或活动就是“事”,所以“事业”是只有一个意义的复词,学问是一种事业,职业也还是一种事业。如果事业还另有特殊意义,那就只能指工作或活动的成就。依这种意义说,在职业上可以成就事业,在学问上也还可以成就事业。总上两义,学业与事业,职业与事业,在逻辑上都不应分开;我们至多只能说“事业”比“学业”或“职业”含义较广泛,不过这也还有问题。
问题在学业与职业是否绝对为两回事。一般人说“职业”,似带有一种误解,以为职业是衣食工具,“谋职业”就等于“谋生活”,也就等于“谋衣食”,这里“职业”和“生活”两个词的意义都同样窄狭化得很离奇可笑。在这种用字的习惯上,我们可以见出一般人的生活理想的低落。顾名思义,“职业”显然是职分以内的事业。所谓“职分”是起于社会的分工合作的需要。社会上有许多事要做,一个人不能同时做许多事,于是这个人种田,那一个人经商,另一个人做工匠,如此分工,每个人有一个“职分”,都能各尽“职分”帮助社会大机器的轮子旋转,以一分工作的效益,换取同群许多分工作的效益,“吾尽所能,各取所需”,于是人与社会两得其便。每个人有一个“职分”,对于那“职分”就负有责任,须把那“职分”以内的事做好。对于“职分”不尽责就是不称职。职与责是不能分开的。
回到原来的问题,学业与职业是否绝对为两回事呢?从两个观点看,它们也不应分开。
第一,从狭义的学业说,学业是某一种专门学术的研究。专门的学术研究需要长久的集中的力量。一个人既研究一种专门学术,他就没有时间精力去干别的事。社会需要学术的进展,就需有一部分人以研究学术为“职业”。做学问是学者的职分以内的事,正如种田是农人的职分以内的事,他们的成就都于社会有益,他们都负有责任在自家职分以内求有成就。照这样看,学业还是可以当作一种职业。
其次,就广义的学业说,学业是每一种职业必有的准备。一切工作(尤其是在近代社会分工很严密的工作)都需要学习,每一行都有一套专门学问,所以你如果想把某一种职分以内的事做好,你就必须先把它学好。不但如此,工作本身也就是学习。有些人以为在学校里学得一种学问,学业便可告结束,以后入社会就职业,只须拿这一套法宝作无尽期的应用。这不但是误解学业,也是误解职业。最亲切最实在的学问大半不是从书本得来,而是从实地亲身经验得来的。古人所谓“到处留心皆学问”,就是有见于此。同时,到处留心学问的人可以说“学”与“事”相得益彰,不至犯不学无术的毛病,在职业上才能成就真正的事业。一辈子拘守一部讲义的人绝不是一个好教员,一辈子拘守一部步兵操典的人绝不是一个好战士,余可类推。所以要想把一种职业做好,必须把职业当作学业看。
依以上的分析,学业、职业和事业应该是三位一体。学业或职业如果不能成为事业,那就空洞无成就。学业和职业如果不能打成一片,学业就只是私人的嗜好,不能成为社会中的一种职分,对社会没有效益;职业也就降为与学问脱节的盲目的衣食营求,干燥无味。
职业与学业一贯,然后所学即所用,所用即所学,人得其事,事得其人,不过这只是理想,事实上一个人的职业往往和他的学业不很相关。这是由于有些学业不能为谋生之具,一个人一方面要忠于一种没有经济价值的学问,一方面又要维持生计,于是不得不就一种与自家专门学问无关的职业。最显著的事例是大哲学家斯宾诺莎,他为着要保持学术思想的自由,拒绝当大学教授,宁愿操磨镜片的职业,借以营生。英国文学家兰姆写得那样一笔奇特而隽永的散文,而他的终身职业只是一个公司的书记。波兰小说家康拉德在商船上当过多年的水手。英国诗人蒙罗在伦敦一条小街上经营一个小书店。这种实例在西方很多。这种办法颇有它的长处。不靠所研究的学业来谋生,可以保持学业的独立自由;同时,在本行以外就一种职业,也可以扩大眼界,增加生活经验。在目前中国,一般人囿于浅狭的功利主义,都争去学可以赚钱的学问,而文哲数理一类虽是冷门而却极重要的学问很少有人问津,这对于文化学术的全局是一个危险的现象。有志于纯粹学术的人们最好拿斯宾诺莎、兰姆诸人做榜样,一方面埋头做自己的学问,一方面操一种副业,使生计有着落。这种办法的存在,当然显示社会组织有毛病,但在社会组织未完善以前我们只有这个办法可采用。将来社会合理化时,我们希望每一项学术工作者都不感受到生活的压迫,每一种学业同时就是一种职业。
在另外一种情形之下,学业与职业也不完全相称,这就是通才就专职。政府行政工作本来也还是一种职业,可是一直到现在,各国还很少在学校里设专门学科去训练议员部长以及其他公务员。在从前中国,政府大小职位,上自宰相,下至县丞,大半依科举履历任命,由科举进身者所读的书大半不外经史诗文,而做的职务却可以彼此相差很远。一榜及第的人有典钱谷的,有主试的,有带兵的,有典刑狱的,有掌漕运的。职务和学问似没有显著的关系。这种情形在目前似还没有经过很大的变更,在英国情形也很类似。一个人在牛津或剑桥毕业了,就可以参加文官考试,及格了,无论所学的是什么,可以被派到任何官厅去服务。如果他想做大一点的官,他可以运动入国会,只要有本领,就不愁没有阁员当。所谓本领也并非专门学术。比如现在首相丘吉尔,做过好久的海军大臣,却没有学过海军,他本来是文人,当过新闻记者。专才学一行才能做一行,通才无须学那一行才能做那一行。医工农商等需要专才,而社会领导工作则需要通才。近代教育似正在徘徊于两种理想之间,一是“职业教育”的理想,一是“自由教育”的理想,学业须包含品格、学识各方面的普遍修养,不能窄狭化到学徒训练。依我个人想,自由教育对于社会领导工作实在比职业教育重要,不过这两种理想也并非绝对不能相容,专门的技术训练和普通的品格学识修养最好是并行不悖。
择学择业对于一个人是一个极重的问题。首先要考虑的是个人的资禀与兴趣。我曾观察过许多人所学的和所做的全与他们性不相近。有些学文艺的人对于人生世相看不出丝毫情趣,遇事称斤称两,谈吐干燥无味,他们理应学商业或是法律。有些工程师根本没有科学的头脑,却欢喜做点旧诗,结交大人阔佬,他们理应干政治。如此等类,不胜枚举,性不相近,纵然是努力,也往往劳而无补,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是精力的浪费。在美国,“职业测验”已成为一种专门学问。一个人对于择学择业如有疑难可以找一个专家用测验来解决。这种测验容或很幼稚肤浅,但是它的原则是不错的。我们希望测验的方法日趋精密,将来一个人在学一门学问或是就一种职业之先,都仔细经过一番测验,免得走错门路。
一个人的性之所近,大半自己明白。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长短而却不根据它来决定志向,这大半误于名利观念。现在学生们都欢喜学工程或经济,以为出路好,容易赚钱。存这种心理的人根本不配谈学问,也根本不能做好一行职业,因为他们的兴趣不存学业或职业自身的成就,而在它对于个人所能产生的实利。得鱼忘筌,钱赚到手了,学业和事业有无成就却不必管。这种人的毛病都在短见。“行行出状元”,世间宁有哪一种学问不能学好,或是哪一种职业不能做好?宁有其正在学业和事业上有成就的人会穷得要饿死?如果以为某一行比较走时,或比较容易成功,不费多少气力就可以有成就,这也是妄想。世间没有一件有价值的事可以不费力就能学好做好。我们必须谨记着“不问收获,只问耕耘”这句至理名言。下一分功夫,自然有一分成就。世间纵然也偶有不劳而获的事,那是苟且侥幸,除着寄生虫,都不应存苟且侥幸的心理。
此外,我们中国人对于职业向来有一个更错误的观念,以为世间职业有些是天生的高贵,有些是天生的下贱。所以大家都希望做官而不希望做农工兵警。其实职业起于社会的分工合作的需要。社会需要一种职业,那一种职业就对于社会有效益。一个人有无荣誉,不能看他任的什么职业,应该看他在他的职位是否尽责。一个误国的总统或部长实在抵不上一个勤恳尽职的清道夫。我们通常对于“不才而在高位”者的阔绰排场备致欣羡,对于老老实实替社会造福的农人工人反存鄙视。这是一种可耻的价值意识的颠倒。
无论在学业或职业中想成就事业,都需要两种基本德行。第一是“公”。“公”就是公道公理。一个问题的看法,一个事件的处理,都须依据一个客观的普遍的道理,对自己说得过去,对他人也说得过去,无论谁来看,都会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决,学问也好,事业也好,都要尊重这种公道公理,才不至发生弊端。公的反面是私。世间许多人许多事都败于私心自用。做学问存私心,便为偏见所蒙蔽,寻不着真理;做事存私心,便不免假公济私,贪污苟且,败坏自己的人格,也败坏社会的利益。其次是“忠”。“忠”是死心塌地的爱护自己的职守,不肯放弃它或疏忽它。把学问当作敲门砖,把职业当作营私的门径,就是不忠于所学所职,为着势利的引诱放弃自己的学业或职业去做别的勾当,其行为也正等于汉奸卖国,都是不忠。忠才能有牺牲的精神,不计私人利害,固守职分所在的岗位,坚持到底,终底于成。忠是基本德行,有了它也就有了两种附带的德行,勤与勇。勤是精进不懈,时时刻刻努力前进,务求把事做好;勇是无畏不屈,遇到任何困难,都必须拼命把它克服。懒怠与怯懦是治学与治事的大忌;它们的病源在缺乏忠诚与忠诚所附带的热情。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命运的主宰,每个人的江山都依仗自己的奋斗才打得来。这个世界是冷酷无情的,一个人如果想以寄生虫的心习,去侥幸获取只有勤奋的蜂蚁所能获到的花蜜,他终久必归自然淘汰。万一他成功侥幸一时,社会所受的祸害也就很大,一条寄生虫有时可以危害到一个人的性命,凡是关心学业、职业和事业的人,须记起这一番简单的道理。
(载《中央周刊》5卷49期,1943年7月)
再谈青年与恋爱结婚
—答王毅君
编辑先生:
承转示王毅君一文,已细读。我很感谢王毅君站在青年人的立场对于我的《谈青年与恋爱结婚》一文表示异议。我的是一个看法,他不否认;他的是一个看法,我也不否认。我无暇详辩,只提出两点作答:
一、王毅君似没有把原文看清楚,有断章取义之嫌。我没有权,更没有理由要“压制”青年人的爱情,我一再申明我“不反对男女青年的正常交接”,“在男女社交公开中,遇恋爱自然很可能”,我只说青年人有不适宜于性爱的理由,但我也承认现代青年所受的性生活影响不很健康,想他们不在性爱上劳心焦思是很难能。我提出两种自然的方法引导青年撇开恋爱和结婚的路,一是精力有所发挥,二是同情心得到滋养。这两层做到了,他们虽有“遇”恋爱的可能,却无“谋”恋爱的必要。我赞成“遇”,不赞成“谋”,也不赞成“压制”。
二、我也很知道,劝青年人不恋爱,有些不合时宜,不免引起他们“苦痛的迷惘”,甚至“顽皮的抗议”。但是我终于说出这一番不中听的话,也有一片苦口婆心。我觉得恋爱结婚是生物的事实,也是社会的事实,就要用生物学社会学和连带的心理学的观点去看,不应带有浪漫或神秘的意味,而现代中国青年的恋爱观仍不免是浪漫的、神秘的;他们醉梦于十九世纪歌颂恋爱的一套理论中,而不知其已不适宜于现代生活。现代西方青年已比较地能够不从诗的幻梦而从科学的冷眼去看恋爱了。我相信这是必有的演变。中国青年迟早自然也会醒觉。醒觉到什么呢?结婚是为传种,恋爱是结婚的准备;最适宜的恋爱期是最适宜的结婚期,最适宜的结婚期是身心发育完全而能力足以教养子女的时期。恋爱结婚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一种可作为娱乐的把戏。中国古时男子三十而娶,近代西方人大致也是如此,也正因为这是身心发育完全而能力足以教养子女的年龄,所以我以为三十岁左右讲恋爱,准备结婚,比较适当。
王毅君主张青年人应当恋爱的理由是“爱上一位小姐,所以在功课上特别想出风头,生活也紧张,衣冠也整齐了,行事也不随便了”。这也许是事实,但是我因而联想到原始社会的人敬神和敬神的影响,甚至于敬神的心理动机也很相似。王毅君的恋爱观应该过去,犹如神道设教的社会应该过去是同一个道理。世间没有神,没有神仙似的人,我们应该仍然有理由,而且有方法,去做好人。
(载《中央周刊》5卷28期,1943年2月)
“慢慢走,欣赏啊!”
—人生的艺术化
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是讨论艺术的创造与欣赏。在收尾这一节中,我提议约略说明艺术和人生的关系。
我在开章明义时就着重美感态度和实用态度的分别,以及艺术和实际人生之中所应有的距离,如果话说到这里为止,你也许误解我把艺术和人生看成漠不相关的两件事。我的意思并不如此。
人生是多方面而却互相和谐的整体,把它分析开来看,我们说某部分是实用的活动,某部分是科学的活动,某部分是美感的活动,为正名析理起见,原应有此分别;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完满的人生见于这三种活动的平均发展,它们虽是可分别的而却不是互相冲突的。“实际人生”比整个人生的意义较为窄狭。一般人的错误在把它们认为相等,以为艺术对于“实际人生”既是隔着一层,它在整个人生中也就没有什么价值。有些人为维护艺术的地位,又想把它硬纳到“实际人生”的小范围里去。这班人不但是误解艺术,而且也没有认识人生。我们把实际生活看作整个人生之中的一片段,所以在肯定艺术与实际人生的距离时,并非肯定艺术与整个人生的隔阂。严格地说,离开人生便无所谓艺术,因为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离开艺术也便无所谓人生,因为凡是创造和欣赏都是艺术的活动,无创造、无欣赏的人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正犹如同是一种顽石,这个人能把它雕成一座伟大的雕像,而另一个人却不能使它“成器”,分别全在性分与修养。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艺术家,他的生活就是艺术作品。
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应有的美点。
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其中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不能稍有移动或增减。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见出全篇精神的贯注。比如陶渊明的《饮酒》诗本来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后人把“见”字误印为“望”字,原文的自然与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丧失。这种艺术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作“人格”。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现。大而进退取与,小而声音笑貌,都没有一件和全人格相冲突。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是陶渊明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错过这一个小节,便失其为陶渊明。下狱不肯脱逃,临刑时还叮咛嘱咐还邻人一只鸡的债,是苏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否则他便失其为苏格拉底。这种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当作一幅图画去惊赞,它就是一种艺术的杰作。
第二,“修辞立其诚”是文章的要诀,一首诗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后形于外,不容有丝毫假借。情趣本来是物我交感共鸣的结果。景物变动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我有我的个性,物也有物的个性,这种个性又随时地变迁而生长发展。每人在某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每种景物在某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断不容与另一人在另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毫厘之差,微妙所在。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创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滥,生活也忌俗滥。俗滥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颦眉,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东施没有心病,强学捧心颦眉的姿态,只能引人嫌恶。在西施是创作,在东施便是滥调。滥调起于生命的枯渴,也就是虚伪的表现。“虚伪的表现”就是“丑”,克罗齐已经说过。“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在什么地位,是什样的人,感到什样情趣,便现出什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谐和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
俗语说得好,“惟大英雄能本色”,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间有两种人的生活最不艺术,一种是俗人,一种是伪君子。“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伪君子”则竭力遮盖本色。朱晦庵有一首诗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艺术的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影”,就因为没有源头活水。他们的大病是生命的枯渴。“伪君子”则于这种“俗人”的资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俩。他们的特点不仅见于道德上的虚伪,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叫人起不美之感。谁知道风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几多行尸走肉?无论是“俗人”或是“伪君子”,他们都是生活上的“苟且者”,都缺乏艺术家在创造时所应有的良心。像柏格森所说的,他们都是“生命的机械化”,只能作喜剧中的角色。生活落到喜剧里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艺术的。
艺术的创造之中都必寓有欣赏,生活也是如此。一般人对于一种言行常欢喜说它“好看”“不好看”,这已有几分是拿艺术欣赏的标准去估量它。但是一般人大半不能彻底,不能拿一言一笑、一举一动纳在全部生命史里去看,他们的“人格”观念太淡薄,所谓“好看”“不好看”往往只是“敷衍面子”。善于生活者则彻底认真,不让一尘一芥妨碍整个生命的和谐。一般人常以为艺术家是一班最随便的人,其实在艺术范围之内,艺术家是最严肃不过的。在锻炼作品时常呕心呕肝,一笔一画也不肯苟且。王荆公作“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诗时,原来“绿”字是“到”字,后来由“到”字改为“过”字,由“过”字改为“入”字,由“入”字改为“满”字,改了十几次之后才定为“绿”字。即此一端可以想见艺术家的严肃了。善于生活者对于生活也是这样认真。曾子临死时记得床上的席子是季路的,一定叫门人把它换过才瞑目。吴季札心里已经暗许赠剑给徐君,没有实行徐君就已死去,他很郑重地把剑挂在徐君墓旁树上,以见“中心契合死生不渝”的风谊。像这一类的言行看来虽似小节,而善于生活者却不肯轻易放过,正犹如诗人不肯轻易放过一字一句一样。小节如此,大节更不消说。董狐宁愿断头不肯掩盖史实,夷齐饿死不愿降周,这种风度是道德的也是艺术的。我们主张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主张对于人生的严肃主义。
艺术家估定事物的价值,全以它能否纳入和谐的整体为标准,往往出于一般人意料之外。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轻的,也能看轻一般人所看重的。在看重一件事物时,他知道执着;在看轻一件事物时,他也知道摆脱。艺术的能事不仅见于知所取,尤其见于知所舍。苏东坡论文,谓如水行山谷中,行于其所不得不行,止于其所不得不止。这就是取舍恰到好处,艺术化的人生也是如此。善于生活者对于世间一切,也拿艺术的口胃去评判它,合于艺术口胃者毫毛可以变成泰山,不合于艺术口胃者泰山也可以变成毫毛。他不但能认真,而且能摆脱。在认真时见出他的严肃,在摆脱时见出他的豁达。孟敏堕甑,不顾而去,郭林宗见到以为奇怪。他说:“甑已碎,顾之何益?”哲学家斯宾诺莎宁愿靠磨镜过活,不愿当大学教授,怕妨碍他的自由。王徽之居山阴,有一天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他的朋友戴逵,便乘小舟到剡溪去访他,刚到门口便把船划回去。他说:“乘兴而来,兴尽而返。”这几件事彼此相差很远,却都可以见出艺术家的豁达。伟大的人生和伟大的艺术都要同时并有严肃与豁达之胜。晋代清流大半只知道豁达而不知道严肃,宋朝理学又大半只知道严肃而不知道豁达。陶渊明和杜子美庶几算得恰到好处。
一篇生命史就是一种作品,从伦理的观点看,它有善恶的分别;从艺术的观点看,它有美丑的分别。善恶与美丑的关系究竟如何呢?
就狭义说,伦理的价值是实用的,美感的价值是超实用的;伦理的活动都是有所为而为,美感的活动则是无所为而为。比如仁义忠信等都是善,问它们何以为善,我们不能不着眼到人群的幸福。美之所以为美,则全在美的形相本身,不在它对于人群的效用(这并不是说它对于人群没有效用)。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他就不能有道德的活动,因为有父子才有慈孝可言,有朋友才有信义可言。但是这个想象的孤零零的人还可以有艺术的活动,他还可以欣赏他所居的世界,他还可以创造作品。善有所赖而美无所赖,善的价值是“外在的”,美的价值是“内在的”。
不过这种分别究竟是狭义的。就广义说,善就是一种美,恶就是一种丑。因为伦理的活动也可以引起美感上的欣赏与嫌恶。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讨论伦理问题时都以为善有等级,一般的善虽只有外在的价值,而“至高的善”则有内在的价值。这所谓“至高的善”究竟是什么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本来是一走理想主义的极端,一走经验主义的极端,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意见却是一致。他们都以为“至高的善”在“无所为而为的玩索”(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这种见解在西方哲学思潮上影响极大,斯宾诺莎、黑格尔、叔本华的学说都可以参证。从此可知西方哲人心目中的“至高的善”还是一种美,最高的伦理的活动还是一种艺术的活动了。
“无所为而为的玩索”何以看成“至高的善”呢?这个问题牵到西方哲人对于神的观念。从耶稣教盛行之后,神才是一个大慈大悲的道德家。在希腊哲人以及近代莱布尼兹、尼采、叔本华诸人的心目中,神却是一个大艺术家,他创造这个宇宙出来,全是为着自己要创造,要欣赏。其实这种见解也并不减低神的身份。耶稣教的神只是一班穷叫化子中的一个肯施舍的财主佬,而一般哲人心中的神,则是以宇宙为乐曲而要在这种乐曲之中见出和谐的音乐家。这两种观念究竟是哪一个伟大呢?在西方哲人想,神只是一片精灵,他的活动绝对自由而不受限制,至于人则为肉体的需要所限制而不能绝对自由。人愈能脱肉体需求的限制而作自由活动,则离神亦愈近。“无所为而为的玩索”是唯一的自由活动,所以成为最上的理想。
这番话似乎有些玄渺,在这里本来不应说及。不过无论你相信不相信,有许多思想却值得当作一个意象悬在心眼前来玩味玩味。我自己在闲暇时也欢喜看看哲学书籍。老实说,我对于许多哲学家的话都很怀疑,但是我觉得他们有趣。我以为穷到究竟,一切哲学系统也都只能当作艺术作品去看。哲学和科学穷到极境,都是要满足求知的欲望。每个哲学家和科学家对于他自己所见到的一点真理(无论它究竟是不是真理)都觉得有趣味,都用一股热忱去欣赏它。真理在离开实用而成为情趣中心时就已经是美感的对象了。“地球绕日运行”,“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一类的科学事实,和《密罗斯爱神》或《第九交响曲》一样可以摄魂震魄。科学家去寻求这一类的事实,穷到究竟,也正因为它们可以摄魂震魄。所以科学的活动也还是一种艺术的活动,不但善与美是一体,真与美也并没有隔阂。
艺术是情趣的活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情趣丰富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有趣味,而且到处寻求享受这种趣味;一种是情趣枯渴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没有趣味,也不去寻求趣味,只终日拼命和蝇蛆在一块争温饱。后者是俗人,前者就是艺术家。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觉得有趣味”就是欣赏。你是否知道生活,就看你对于许多事物能否欣赏。欣赏也就是“无所为而为的玩索”。在欣赏时人和神仙一样自由,一样有福。
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牌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许多人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世界过活,恰如在阿尔卑斯山谷中乘汽车兜风,匆匆忙忙地急驰而过,无暇一回首流连风景,于是这丰富华覆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这是一件多么可惋惜的事啊!
朋友,在告别之前,我采用阿尔卑斯山路上的标语,在中国人告别习用语之下加上三个字奉赠:
“慢慢走,欣赏啊!”
光 潜
1932年夏,菜茵河畔。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天才与灵感
知道格律和模仿对于创造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知道天才和人力的关系了。
生来死去的人何止恒河沙数?真正的大诗人和大艺术家是在一口气里就可以数得完的。何以同是人,有的能创造,有的不能创造呢?在一般人看,这全是由于天才的厚薄。他们以为艺术全是天才的表现,于是天才成为懒人的借口。聪明人说,我有天才,有天才何事不可为?用不着去下功夫。迟钝人说,我没有艺术的天才,就是下功夫也无益。于是艺术方面就无学问可谈了。
“天才”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
它自然有一部分得诸遗传。有许多学者常欢喜替大创造家和大发明家理家谱,说莫扎特有几代祖宗会音乐,达尔文的祖父也是生物学家,曹操一家出了几个诗人。这种证据固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它决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同父母的兄弟贤愚往往相差很远。曹操的祖宗有什么大成就呢?曹操的后裔又有什么大成就呢?
天才自然也有一部分成于环境。假令莫扎特生在音阶简单、乐器拙陋的野蛮民族中,也决不能作出许多复音的交响曲。“社会的遗产”是不可蔑视的。文艺批评家常欢喜说,伟大的人物都是他们的时代的骄子,艺术是时代和环境的产品。这话也有不尽然。同是一个时代而成就却往往不同。英国在产生莎士比亚的时代和西班牙是一般隆盛,而当时西班牙并没有产生伟大的作者。伟大的时代不一定能产生伟大的艺术。美国的独立、法国的大革命在近代都是极重大的事件,而当时艺术却卑卑不足高论。伟大的艺术也不必有伟大的时代做背景,席勒和歌德的时代,德国还是一个没有统一的纷乱的国家。
我承认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非常重大,但是我相信它们都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在固定的遗传和环境之下,个人还有努力的余地。遗传和环境对于人只是一种机会、一种本钱,至于能否利用这种机会,能否拿这笔本钱去做出生意来,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些人天资颇高而成就则平凡,他们好比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也有些人天资并不特异而成就则斐然可观,他们好比拿小本钱而做出大生意。这中间的差别就在努力与不努力了。牛顿可以说是科学家中一个天才了,他常常说:“天才只是长久的耐苦。”这话虽似稍嫌过火,却含有很深的真理。只有死功夫固然不尽能发明或创造,但是能发明创造者却大半是下过死功夫来的。哲学中的康德、科学中的牛顿、雕刻图画中的米开朗琪罗、音乐中的贝多芬、书法中的王羲之、诗中的杜工部,这些实例已经够证明人力的重要,又何必多举呢?
最容易显出天才的地方是灵感。我们只须就灵感研究一番,就可以见出天才的完成不可无人力了。
杜工部尝自道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谓“灵感”就是杜工部所说的“神”,“读书破万卷”是功夫,“下笔如有神”是灵感。据杜工部的经验看,灵感是从功夫出来的。如果我们藉心理学的帮助来分析灵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
灵感有三个特征:
一、它是突如其来的,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的。根据灵感的作品大半来得极快。从表面看,我们寻不出预备的痕迹。作者丝毫不费心血,意象涌上心头时,他只要信笔疾书。有时作品已经创造成功了,他自己才知道无意中又成了一件作品。歌德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经过,便是如此。据他自己说,他有一天听到一位少年失恋自杀的消息,突然间仿佛见到一道光在眼前闪过,立刻就想出《维特》全书的间架。他费两个星期的工夫一口气把它写成。在复看原稿时,他自己很惊讶,没有费力就写成一本书,告诉人说:“这部小册子好像是一个患睡行症者在梦中作成的。”
二、它是不由自主的,有时苦心搜索而不能得的偶然在无意之中涌上心头。希望它来时它偏不来,不希望它来时它却蓦然出现。法国音乐家柏辽兹有一次替一首诗作乐谱,全诗都谱成了,只有收尾一句(“可怜的兵士,我终于要再见法兰西!”)无法可谱。他再四思索,不能想出一段乐调来传达这句诗的情思,终于把它搁起。两年之后,他到罗马去玩,失足落水,爬起来时口里所唱的乐调,恰是两年前所再四思索而不能得的。
三、它也是突如其去的,练习作诗文的人大半都知道“败兴”的味道。“兴”也就是灵感。诗文和一切艺术一样都宜于乘兴会来时下手。兴会一来,思致自然滔滔不绝。没有兴会时写一句极平常的话倒比写什么还难。兴会来时最忌外扰。本来文思正在源源而来,外面狗叫一声,或是墨水猛然打倒了,便会把思路打断。断了之后就想尽方法也接不上来。谢无逸问潘大临近来作诗没有,潘大临回答说:“秋来日日是诗思。昨日捉笔得‘满城风雨近重阳’之句,忽催租人至,令人意败。辄以此一句奉寄。”这是“败兴”的最好的例子。
灵感既然是突如其来,突然而去,不由自主,那不就无法可以用人力来解释吗?从前人大半以为灵感非人力,以为它是神灵的感动和启示。在灵感之中,仿佛有神灵凭附作者的躯体,暗中驱遣他的手腕,他只是坐享其成。但是从近代心理学发见潜意识活动之后,这种神秘的解释就不能成立了。
什么叫作“潜意识”呢?我们的心理活动不尽是自己所能觉到的。自己的意识所不能察觉到的心理活动就属于潜意识。意识既不能察觉到,我们何以知道它存在呢?变态心理中有许多事实可以为凭。比如说催眠,受催眠者可以谈话、做事、写文章、做数学题,但是醒过来后对于催眠状态中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往往完全不知道。此外还有许多精神病人现出“两重人格”。例如一个人乘火车在半途跌下,把原来的经验完全忘记,换过姓名在附近镇市上做了几个月的买卖。有一天他忽然醒过来,发见身边事物都是不认识的,才自疑何以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旁人告诉他说他在那里开过几个月的店,他绝对不肯相信。心理学家根据许多类似事实,断定人于意识之外又有潜意识,在潜意识中也可以运用意志、思想,受催眠者和精神病人便是如此。在通常健全心理中,意识压倒潜意识,只让它在暗中活动。在变态心理中,意识和潜意识交替来去。它们完全分裂开来,意识活动时潜意识便沉下去,潜意识涌现时,便把意识淹没起。
灵感就是在潜意识中酝酿成的情思猛然涌现于意识。它好比伏兵,在未开火之前,只是鸦雀无声地准备,号令一发,它乘其不备地发动总攻击,一鼓而下敌。在没有侦探清楚的敌人(意识)看,它好比周亚夫将兵从天而至一样。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拿一件浅近的事实来说明。我们在初练习写字时,天天觉得自己在进步,过几个月之后,进步就猛然停顿起来,觉得字越写越坏。但是再过些时候,自己又猛然觉得进步。进步之后又停顿,停顿之后又进步,如此辗转几次,字才写得好。学别的技艺也是如此。据心理学家的实验,在进步停顿时,你如果索性不练习,把它丢开去做旁的事,过些时候再起手来写,字仍然比停顿以前较进步。这是什么道理呢?就因为在意识中思索的东西应该让它在潜意识中酝酿一些时候才会成熟。功夫没有错用的,你自己以为劳而不获,但是你在潜意识中实在仍然于无形中收效果。所以心理学家有“夏天学溜冰,冬天学泅水”的说法。溜冰本来是在前一个冬天练习的,今年夏天你虽然是在做旁的事,没有想到溜冰,但是溜冰的筋肉技巧却恰在这个不溜冰的时节暗里培养成功。一切脑的工作也是如此。
灵感是潜意识中的工作在意识中的收获。它虽是突如其来,却不是毫无准备。法国大数学家潘嘉赉常说他的关于数学的发明大半是在街头闲逛时无意中得来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有一个人向来没有在数学上用功夫,猛然在街头闲逛时发明数学上的重要原则。在罗马落水的如果不是素习音乐的柏辽兹,跳出水时也决不会随口唱出一曲乐调。他的乐调是费过两年的潜意识酝酿的。
从此我们可以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两句诗是至理名言了。不过灵感的培养正不必限于读书。人只要留心,处处都是学问。艺术家往往在他的艺术范围之外下功夫,在别种艺术之中玩索得一种意象,让它沉在潜意识里去酝酿一番,然后再用他的本行艺术的媒介把它翻译出来。吴道子生平得意的作品为洛阳天宫寺的神鬼,他在下笔之前,先请斐旻舞剑一曲给他看,在剑法中得着笔意。张旭是唐朝的草书大家,他尝自道经验说:“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王羲之的书法相传是从看鹅掌拨水得来的。法国大雕刻家罗丹也说道:“你问我在什么地方学来的雕刻?在深林里看树,在路上看云,在雕刻室里研究模型学来的。我在到处学,只是不在学校里。”
从这些实例看,我们可知各门艺术的意象都可触类旁通。书画家可以从剑的飞舞或鹅掌的拨动之中得到一种特殊的筋肉感觉来助笔力,可以得到一种特殊的胸襟来增进书画的神韵和气势。推广一点说,凡是艺术家都不宜只在本行小范围之内用功夫,须处处留心玩索,才有深厚的修养。鱼跃鸢飞,风起水涌,以至于一尘之微,当其接触感官时我们虽常不自觉其在心灵中可生若何影响,但是到挥毫运斤时,他们都会涌到手腕上来,在无形中驱遣它、左右它。在作品的外表上我们虽不必看出这些意象的痕迹,但是一笔一画之中都潜寓它们的神韵和气魄,这样意象的蕴蓄便是灵感的培养。它们在潜意识中好比桑叶到了蚕腹,经过一番咀嚼组织而成丝,丝虽然已不是桑叶而却是从桑叶变来的。
悲剧与人生的距离
莎士比亚说得好:世界只是一座舞台,生命只是一个可怜的戏角。但从另一意义说,这种比拟却有不精当处。世界尽管是舞台,舞台却不能是世界。倘若堕楼的是你自己的绿珠,无辜受祸的是你自己的伊菲革涅亚,你会心寒胆裂。但是她们站在舞台时,你却袖手旁观,眉飞色舞。纵然你也偶一洒同情之泪,骨子里你却觉得开心。有些哲学家说这是人类恶根性的暴露,把“幸灾乐祸”的大罪名加在你的头上。这自然是冤枉,其实你和剧中人物有何仇何恨?
看戏和做人究竟有些不同。杀曹操泄义愤或是替罗米欧与朱丽叶传情书,就做人说,自是一种功德;就看戏说,似未免近于傻瓜。
悲剧是一回事,可怕的凶灾险恶又另是一回事。悲剧中有人生,人生中不必有悲剧。我们的世界中有的是凶灾险恶,但是说这种凶灾险恶是悲剧,只是在修辞用比譬。悲剧所描写的固然也不外凶灾险恶,但是悲剧的凶灾险恶是在艺术锅炉中蒸馏过来的。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要有几分近情理,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它要有几分近情理,否则它和人生没有接触点,兴味索然;它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否则你会把舞台真正看作世界,看《奥瑟罗》回想到自己的妻子,或者老实递消息给司马懿,说诸葛亮是在演空城计!
“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淫词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忘其为淫,正因在实际人生中谈男女间事,话不会说得那样漂亮。俄狄浦斯弒父娶母,奥瑟罗信谗杀妻,悲剧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亦忘其为悲,正因在实际人生中天公并未曾濡染大笔,把痛心事描绘成那样惊心动魄的图画。
悲剧和人生之中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悲剧都有些古色古香。希腊悲剧流传于人间的几十部之中只有《波斯人》一部是写当时史实,其余都是写人和神还没有分家时的老故事老传说。莎士比亚并不醉心古典,在这一点他却近于守旧。他的悲剧事迹也大半是代远年淹的。十七世纪法国悲剧也是如此。拉辛在《巴雅泽》(Bajazet)序文里说,“说老实话,如果剧情在哪一国发生,剧本就在哪一国表演,我不劝作家拿这样近代的事迹做悲剧。”他自己用近代的“巴雅泽”事迹,因为它发生在土耳其,“国度的辽远可以稍稍补救时间的邻近”。莎士比亚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奥瑟罗》的事迹比较晚。他于是把它的场合摆在意大利,用一个来历不明的黑面将军做主角。这是以空间的远救时间的近。他回到本乡本土搜材料时,他心焉向往的是李尔王、麦克白一些传说上的人物。这是以时间的远救空间的近。你如果不相信这个道理,让孔明脱去他的八卦衣,丢开他的羽扇,穿西装吸雪茄烟登场!
悲剧和平凡是不相容的,而在实际上不平凡就失人生世相的真面目。所谓“主角”同时都有几分“英雄气”。普罗米修斯、哈姆雷特乃至于无恶不作的埃及皇后克莉奥佩特拉都不是你我凡人所能望其项背的,你我凡人没有他们的伟大魄力,却也没有他们那副傻劲儿。许多悲剧情境移到我们日常世界中来,都会被妥协酿成一个平凡收场,不至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你我是俄狄浦斯,要逃弑父娶母的预言,索性不杀人,独身到老,便什么祸事也没有。如果你我是哈姆雷特,逞义气,就痛痛快快把仇人杀死,不逞义气,便低首下心称他做父亲,多么干脆!悲剧的产生就由于不平常人睁着大眼睛向我们平常人所易避免的灾祸里闯。悲剧的世界和我们是隔着一层的。
这种另一世界的感觉往往因神秘色彩而更加浓厚。悲剧压根儿就是一个不可解的谜语,如果能拿理性去解释它的来因去果,便失其为悲剧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人类的普遍希望,而事实往往不如人所期望,不能尤人,于是怨天,说一切都是命运。悲剧是不虔敬的,它隐约指示冥冥之中有一个捣乱鬼,但是这个捣乱鬼的面目究竟如何,它却不让我们知道,本来它也无法让我们知道。看悲剧要带几分童心,要带几分原始人的观世法。狼在街上走,枭在白天里叫,人在空中飞,父杀子,女驱父,普洛斯彼罗呼风唤雨,这些光怪陆离的幻相,如果拿读《太上感应篇》或是计较油盐柴米的心理去摸索,便失其为神奇了。
艺术往往在不自然中寓自然。一部《红楼梦》所写的完全是儿女情,作者却要把它摆在“金玉缘”一个神秘的轮廓里。一部《水浒》所写的完全是侠盗生活,作者却要把它的根源埋到“伏魔之洞”。戏剧在人情物理上笼上一层神秘障,也是惯技。梅特林克的《佩利亚斯和梅丽桑德》写叔嫂的爱,本是一部人间性极重要的悲剧,作者却把场合的空气渲染得阴森冷寂如地窖,把剧中人的举止言笑描写得如僵尸活鬼,使观者察觉不到它的人间性。邓南遮的《死城》也是如此。别说什么自然主义或是写实主义,易卜生写的在房子里养野鸭来打的老头儿,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物吗?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和人生之中本来要有一种距离,所以免不了几分形式化,免不了几分不自然。人事里哪里有恰好分成五幕的?谁说情话像张君瑞出口成章?谁打仗只用几十个人马?谁像奥尼尔在《奇妙的插曲》里所写的角色当着大众说心中隐事?以此类推,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戴面具,穿高跟鞋,拉了嗓子唱,以及许多其他不近情理的玩艺儿都未尝没有几分情理在里面。它们至少可以在舞台和世界之中辟出一个应有的距离。
悲剧把生活的苦恼和死的幻灭通过放大镜,射到某种距离以外去看。苦闷的呼号变成庄严灿烂的意象,霎时间使人脱开现实的重压而游魂于幻境,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形相得解脱”(Redemption through appearance)。
(选自《我与文学及其他》,1943年开明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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