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容生活,温柔处世-不畏浮云遮望眼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宇宙的人情化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这是《庄子·秋水》篇里的一段故事,是你平时所欢喜玩味的。我现在藉这段故事来说明美感经验中的一个极有趣味的道理。

    我们通常都有“以己度人”的脾气,因为有这个脾气,对于自己以外的人和物才能了解。严格地说,各个人都只能直接地了解他自己,都只能知道自己处某种境地、有某种知觉、生某种情感。至于知道旁人旁物处某种境地、有某种知觉、生某种情感时,则是凭自己的经验推测出来的。比如我知道自己在笑时心里欢喜,在哭时心里悲痛,看到旁人笑也就以为他心里欢喜,看见旁人哭也以为他心里悲痛。我知道旁人旁物的知觉和情感如何,都是拿自己的知觉和情感来比拟的。我只知道自己,我知道旁人旁物时是把旁人旁物看成自己,或是把自己推到旁人旁物的地位。庄子看到鯈鱼“出游从容”便觉得它乐,因为他自己对于“出游从容”的滋味是有经验的。人与人,人与物,都有共同之点,所以他们都有互相感通之点。假如庄子不是鱼就无从知鱼之乐,每个人就要各成孤立世界,和其他人物都隔着一层密不通风的墙壁,人与人以及人与物之中便无心灵交通的可能了。

    这种“推己及物”“设身处地”的心理活动不尽是有意的、出于理智的,所以它往往发生幻觉。鱼没有反省的意识,是否能够像人一样“乐”,这种问题大概在庄子时代的动物心理学也还没有解决,而庄子硬拿“乐”字来形容鱼的心境,其实不过把他自己的“乐”的心境外射到鱼的身上罢了,他的话未必有科学的谨严与精确。我们知觉外物,常把自己所得的感觉外射到物的本身上去,把它误认为物所固有的属性,于是本来在我的就变成在物的了。比如我们说“花是红的”时,是把红看作花所固有的属性,好像是以为纵使没有人去知觉它,它也还是在那里。其实花本身只有使人觉到红的可能性,至于红却是视觉的结果。红是长度为若干的光波射到眼球网膜上所生的印象。如果光波长一点或是短一点,眼球网膜的构造换一个样子,红的色觉便不会发生。患色盲的人根本就不能辨别红色,就是眼睛健全的人在薄暮光线暗淡时也不能把红色和绿色分得清楚,从此可知,严格地说,我们只能说“我觉得花是红的”。我们通常都把“我觉得”三字略去而直说“花是红的”,于是在我的感觉遂被误认为在物的属性了。日常对于外物的知觉都可作如是观。“天气冷”其实只是“我觉得天气冷”,鱼也许和我不同意;“石头太沉重”其实只是“我觉得它太沉重”,大力士或许还嫌它太轻。

    云何尝能飞?泉何尝能跃?我们却常说云飞泉跃;山何尝能鸣?谷何尝能应?我们却常说山鸣谷应。在说云飞泉跃、山鸣谷应时,我们比说花红石头重,又更进一层了。原来我们只把在我的感觉误认为在物的属性,现在我们却把无生气的东西看成有生气的东西,把它们看作我们的侪辈,觉得它们也有性格,也有情感,也能活动。这两种说话的方法虽不同,道理却是一样,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了解外物。这种心理活动通常叫作“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这是一个极普遍的经验。自己在欢喜时,大地山河都在扬眉带笑;自己在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在叹气凝愁。惜别时蜡烛可以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柳絮有时“轻狂”,晚峰有时“清苦”。陶渊明何以爱菊呢?因为他在傲霜残枝中见出孤臣的劲节;林和靖何以爱梅呢?因为他在暗香疏影中见出隐者的高标。

    从这几个实例看,我们可以看出移情作用是和美感经验有密切关系的。移情作用不一定就是美感经验,而美感经验却常含有移情作用。美感经验中的移情作用不单是由我及物的,同时也是由物及我的;它不仅把我的性格和情感移注于物,同时也把物的姿态吸收于我。所谓美感经验,其实不过是在聚精会神之中,我的情趣和物的情趣往复回流而已。

    姑先说欣赏自然美。比如我在观赏一棵古松,我的心境是什么样状态呢?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古松本身的形相上,我的意识之中除了古松的意象之外,一无所有。在这个时候,我的实用的意志和科学的思考都完全失其作用,我没有心思去分别我是我而古松是古松。古松的形相引起清风亮节的类似联想,我心中便隐约觉到清风亮节所常伴着的情感。因为我忘记古松和我是两件事,我就于无意之中把这种清风亮节的气概移置古松上面去,仿佛古松原来就有这种性格。同时我又不知不觉地受古松的这种性格影响,自己也振作起来,模仿它那一副苍老劲拔的姿态。所以古松俨然变成一个人,人也俨然变成一棵古松。真正的美感经验都是如此,都要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在物我同一的境界中,移情作用最容易发生,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分辨所生的情感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物的。

    再说欣赏艺术美,比如说听音乐。我们常觉得某种乐调快活,某种乐调悲伤。乐调自身本来只有高低、长短、急缓、宏纤的分别,而不能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换句话说,乐调只能有物理而不能有人情。我们何以觉得这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居然有人情呢?这也是由于移情作用。这里的移情作用是如何起来的呢?音乐的命脉在节奏。节奏就是长短、高低、急缓、宏纤相继承的关系。这些关系前后不同,听者所费的心力和所用的心的活动也不一致。因此听者心中自起一种节奏和音乐的节奏相平行。听一曲高而缓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高而缓的活动;听一曲低而急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低而急的活动。这种高而缓或是低而急的心力活动,常蔓延浸润到全部心境,使它变成和高而缓的活动或是低而急的活动相同调,于是听者心中遂感觉一种欢欣鼓舞或是抑郁凄恻的情调。这种情调本来属于听者,在聚精会神之中,他把这种情调外射出去,于是音乐也就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了。

    再比如说书法。书法在中国向来自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份,近来才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列于艺术,这般人大概是看到西方艺术史中向来不留位置给书法,所以觉得中国人看重书法有些离奇。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它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颜鲁公的字就像颜鲁公,赵孟的字就像赵孟。所以字也可以说是抒情的,不但是抒情的,而且是可以引起移情作用的。横直钩点等笔画原来是墨涂的痕迹,它们不是高人雅士,原来没有什么“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但是在名家书法中我们常觉到“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我们说柳公权的字“劲拔”,赵孟的字“秀媚”,这都是把墨涂的痕迹看作有生气有性格的东西,都是把字在心中所引起的意象移到字的本身上面去。

    移情作用往往带有无意的模仿。我在看颜鲁公的字时,仿佛对着巍峨的高峰,不知不觉地耸肩聚眉,全身的筋肉都紧张起来,模仿它的严肃;我在看赵孟的字时,仿佛对着临风荡漾的柳条,不知不觉地展颐摆腰,全身的筋肉都松懈起来,模仿它的秀媚。从心理学看,这本来不是奇事。凡是观念都有实现于运动的倾向。念到跳舞时脚往往不自主地跳动,念到“山”字时口舌往往不由自主地说出“山”字。通常观念往往不能实现于动作者,由于同时有反对的观念阻止它。同时念到打球又念到泅水,则既不能打球,又不能泅水。如果心中只有一个观念,没有旁的观念和它对敌,则它常自动地现于运动。聚精会神看赛跑时,自己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弯起胳膊动起脚来,便是一个好例。在美感经验之中,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一个意象上面,所以极容易起模仿的运动。

    移情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因为有移情作用然后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可具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有生气。从理智观点看,移情作用是一种错觉,是一种迷信。但是如果把它勾销,不但艺术无由产生,即宗教也无由出现。艺术和宗教都是把宇宙加以生气化和人情化,把人和物的距离以及人和神的距离都缩小。它们都带有若干神秘主义的色彩。所谓神秘主义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不过是在寻常事物之中见出不寻常的意义。这仍然是移情作用。从一草一木之中见出生气和人情以至于极玄奥的泛神主义,深浅程度虽有不同,道理却是一样。

    美感经验既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的往复回流,我们可以从这个前提中抽出两个结论来:

    一、物的形相是人的情趣的返照。物的意蕴深浅和人的性分密切相关。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比如一朵含露的花,在这个人看来只是一朵平常的花,在那个人看或以为它含泪凝愁,在另一个人看或以为它能象征人生和宇宙的妙谛。一朵花如此,一切事物也是如此。因我把自己的意蕴和情趣移于物,物才能呈现我所见到的形相。我们可以说,各人的世界都由各人的自我伸张而成。欣赏中都含有几分创造性。

    二、人不但移情于物,还要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还要不知不觉地模仿物的形相。所以美感经验的直接目的虽不在陶冶性情,而却有陶冶性情的功效。心里印着美的意象,常受美的意象浸润,自然也可以少存些浊念。苏东坡诗说: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竹不过是美的形相之一种,一切美的事物都有不令人俗的功效。

    “依样画葫芦”

    —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

    从美学观点看,“自然美”虽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但是通常说“自然美”时所用的“美”字却另有一种意义,和说“艺术美”时所用的“美”字不应该混为一事。这个分别非常重要,我们须把它剖析清楚。

    自然本来混整无别,许多分别都是从人的观点看出来的。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本无所谓真伪,真伪是科学家所分别出来以便利思想的;自然本无所谓善恶,善恶是伦理学家所分别出来以规范人类生活的。同理,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也本无所谓美丑,美丑是观赏者凭自己的性分和情趣见出来的。自然界唯一无二的固有的分别,只是常态与变态的分别。通常所谓“自然美”就是指事物的常态,所谓“自然丑”就是指事物的变态。

    举个例来说,比如我们说某人的鼻子生得美,它大概应该像什么样子呢?太大的、太小的、太高的、太低的、太肥的、太瘦的鼻子都不能算得美。美的鼻子一定大小肥瘦高低件件都合适。我们说它不太高,说它件件都合适,这就是承认鼻子的大小高低等原来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如何定出来的呢?你如果仔细研究,就可以发现它是取决多数,像选举投票一样。如果一百人之中有过半数的鼻子是一寸高,一寸就成了鼻高的标准。不及一寸高的鼻子就使人嫌它太低,超过一寸高的鼻子就使人嫌它太高。鼻子通常都是从上面逐渐高到下面来,所以称赞生得美的鼻子,我们往往说它“如悬胆”。如果鼻子上下都是一样粗细,像腊肠一样,或是鼻孔朝天露出,那就太稀奇古怪了,稀奇古怪便是变态。通常人说一件事丑,其实不过是因为它稀奇古怪。

    照这样说,世间美鼻子应该多于丑鼻子,何以实在不然呢?自然美的难,难在件件都合适。高低合式的大小或不合式,大小合式的肥瘦或不合式。所谓“式”就是标准,就是常态,就是最普遍的性质。自然美为许多最普遍的性质之总和。就每个独立的性质说,它是最普遍的;但是就总和说,它却不可多得,所以成为理想,为人称美。

    一切自然事物的美丑都可以作如是观。宋玉形容一个美人说: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照这样说,美人的美就在安不上“太”字,一安上“太”字就不免有些丑了。“太”就是超过常态,就是稀奇古怪。

    人物都以常态为美。健全是人体的常态,耳聋、口吃、面麻、颈肿、背驼、足跛都不是常态,所以都使人觉得丑。一般生物的常态是生气蓬勃,活泼灵巧。所以就自然美而论,猪不如狗,龟不如蛇,樗不如柳,老年人不如少年人。非生物也是如此。山的常态是巍峨,所以巍峨最易显出山的美;水的常态是浩荡明媚,所以浩荡明媚最易显出水的美。同理,花宜清香,月宜皎洁,春风宜温和,秋雨宜凄厉。

    通常所谓“自然美”和“自然丑”,分析起来,意义不过如此。艺术上所谓美丑,意义是否相同呢?

    一般人大半以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对象和成因虽不同,而其为美则一。自然丑和艺术丑也是如此。这个普遍的误解酿成艺术史上两种表面相反而实在都是错误的主张,一是写实主义,一是理想主义。

    写实主义是自然主义的后裔。自然主义起于法人卢梭。他以为上帝经手创造的东西,本来都是尽美尽善,人伸手进去搅扰,于是它们才被弄糟。人工造作,无论如何精巧,终比不上自然。自然既本来就美,艺术家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模仿它。在英人罗斯金看,艺术原来就是从模仿自然起来的。人类本来住在露天的树林中,后来他们建筑房屋,仍然是以树林和天空为模型。建筑如此,其他艺术亦然。人工不敌自然,所以用人工去模仿自然时,最忌讳凭己意选择去取。罗斯金说:

    纯粹主义者拣选精粉,感官主义者杂取秕糠,至于自然主义则兼容并包,是粉就拿来制饼,是草就取来塞床。

    这段话后来变成写实派的信条。写实主义最盛于十九世纪后半叶的法国,尤其是在小说方面。左拉是大家公认的代表。所谓写实主义就是完全照实在描写,愈像愈妙。比如描写一个酒店就要活像一个酒店,描写一个妓女就要活像一个妓女。既然是要像,就不能不详尽精确,所以写实派作者欢喜到实地搜集“凭据”,把它们很仔细地写在笔记簿上,然后把它们整理一番,就成了作品。他们写一间房屋时至少也要用三五页的篇幅,才肯放松它。

    这种艺术观的难点甚多,最显著的有两端。第一,艺术的最高目的既然只在模仿自然,自然本身既已美了,又何必有艺术呢?如果妙肖自然,是艺术家的唯一能事,则寻常照相家的本领都比吴道子、唐六如高明了。第二,美丑是相对的名词,有丑然后才显得出美。如果你以为自然全体尽美,你看自然时便没有美丑的标准,便否认有美丑的比较,连“自然美”一个名词也没有意义了。

    理想主义有见于此。依它说,自然中有美有丑,艺术只模仿自然的美,丑的东西应丢开。美的东西之中又有些性质是重要的,有些性质是琐屑的,艺术家只选择重要的,琐屑的应丢开。这种理想主义和古典主义通常携手并行。古典主义最重“类型”,所谓“类型”就是全类事物的模子。一件事物可以代表一切其他同类事物时就可以说是类型。比如说画马,你不应该画得只像这匹马或是只像那匹马,你该画得像一切马,使每个人见到你的画都觉得他所知道的马恰是像那种模样。要画得像一切马,就须把马的特征、马的普遍性画出来,至于这匹马或那匹马所特有的个性则“琐屑”不足道。假如你选择某一匹马来做模型,它一定也要富于代表性。这就是古典派的类型主义。从此可知类型就是我们在上文所说的事物的常态,就是一般人的“自然美”。

    这种理想主义似乎很能邀信任常识者的同情,但是它和近代艺术思潮颇多冲突。艺术不像哲学,它的生命全在具体的形相,最忌讳的是抽象化。凡是一个模样能套上一切人物时就不能适合于任何人,好比衣帽一样。古典派的类型有如几何学中的公理,虽然应用范围很广泛,却不能引起观者的切身的情趣。许多人所公有的性质,在古典派看,虽是精深,而在近代人看,却极平凡、粗浅。近代艺术所搜求的不是类型而是个性,不是彰明较著的色彩而是毫厘之差的阴影。直鼻子、横眼睛是古典派所谓类型。如果画家只能够把鼻子画直、眼睛画横,结果就难免千篇一律,毫无趣味。他应该能够把这个直鼻子所以异于其他直鼻子的,这个横眼睛所以异于其他横眼睛的地方表现出来,才算是有独到。

    在表面上看,理想主义和写实主义似乎相反,其实它们的基本主张是相同的,它们都承认自然中本来就有所谓美,它们都以为艺术的任务在模仿,艺术美就是从自然美模仿得来的。它们的艺术主张都可以称为“依样画葫芦”的主义。它们所不同者,写实派以为美在自然全体,只要是葫芦,都可以拿来作画的模型;理想派则以为美在类型,画家应该选择一个最富于代表性的葫芦。严格地说,理想主义只是一种精炼的写实主义,以理想派攻击写实派,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艺术对于自然,是否应该持“依样画葫芦”的态度呢?艺术美是否从模仿自然美得来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注意到两件事实:

    一、自然美可以化为艺术丑。长在藤子上的葫芦本来很好看,如果你的手艺不高明,画在纸上的葫芦就不很雅观。许多香烟牌和月份牌上面的美人画就是如此,以人而论,面孔倒还端正,眉目倒还清秀;以画而论,则往往恶劣不堪。毛延寿有心要害王昭君,才把她画丑。世间有多少王昭君都被有善意而无艺术手腕的毛延寿糟蹋了。

    二、自然丑也可以化为艺术美。本来是一个很丑的葫芦,经过大画家点铁成金的手腕,往往可以成为杰作。大醉大饱之后睡在床上放屁的乡下老太婆未必有什么风韵,但是我们谁不高兴看醉卧怡红院的刘姥姥?从前艺术家大半都怕用丑材料,近来艺术家才知道融自然丑于艺术美,可以使美者更见其美。荷兰画家伦勃朗欢喜画老朽人物,法国文学家波德莱尔欢喜拿死尸一类的事物做诗题,雕刻家罗丹和爱朴斯丹也常用在自然中为丑的人物,都是最显著的例子。

    这两件事实所证明的是什么呢?

    一、艺术的美丑和自然的美丑是两件事。

    二、艺术的美不是从模仿自然美得来的。

    从这两点看,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都是一样错误,它们的主张恰与这两层道理相反。要明白艺术的真性质,先要推翻它们的“依样画葫芦”的办法,无论这个葫芦是经过选择,或是没有经过选择。

    我们说“艺术美”时,“美”字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事物现形相于直觉的一个特点。事物如果要能现形相于直觉,它的外形和实质必须融化成一气,它的姿态必可以和人的情趣交感共鸣。这种“美”都是创造出来的,不是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它都是“抒情的表现”。我们说“自然美”时,“美”字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意义的“美”就是上文所说的常态,例如背通常是直的,直背美于驼背。第二种意义的“美”其实就是艺术美。我们在欣赏一片山水而觉其美时,就已经把自己的情趣外射到山水里去,就已把自然加以人情化和艺术化了。所以有人说:“一片自然风景就是一种心境。”一般人的错误在只知道第一种意义的自然美,以为艺术美和第二种意义的自然美原来也不过如此。

    法国画家德拉库瓦说得好:“自然只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书。”人人尽管都有一部字典在手边,可是用这部字典中的字釆做出诗文,则全凭各人的情趣和才学。做得好诗文的人都不能说是模仿字典,说自然本来就美(“美”字用“艺术美”的意义)者也犹如说字典中原来就有《陶渊明集》和《红楼梦》一类作品在内。这显然是很荒谬的。

    最好的字句

    在最好的层次

    “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

    在作文运思时,最重要而且最艰苦的工作不在搜寻材料,而在有了材料之后,将它们加以选择与安排,这就等于说,给它们一个完整有生命的形式。材料只是生糙的钢铁,选择与安排才显出艺术的锤炼刻画。就生糙的材料说,世间可想到可说出的话在大体上都已经有从前人想过说过;然而后来人却不能因此就不去想不去说,因为每个人有他的特殊的生活情境与经验,所想所说的虽大体上仍是那样的话,而想与说的方式却各不相同。变迁了形式,就变迁了内容。所以他所想所说尽管在表面上是老生常谈,而实际上却可以是一种新鲜的作品,如果选择与安排给了它一个新的形式,新的生命。“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在大体上和“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表现同样的情致,而各有各的佳妙处,所以我们不能说后者对于前者是重复或是抄袭。莎士比亚写过夏洛克以后,许多作家接着写过同样典型的守财奴(莫里哀的阿尔巴贡和巴尔扎克的葛朗台是著例),也还是一样入情入理。材料尽管大致相同,每个作家有他的不同的选择与安排,这就是说,有他的独到的艺术手腕,所以仍可以有他的特殊的艺术成就。

    最好的文章,像英国小说家斯威夫特所说的,须用“最好的字句在最好的层次”。找最好的字句要靠选择,找最好的层次要靠安排。其实这两桩工作在人生各方面都很重要,立身处世到处都用得着,一切成功和失败的枢纽都在此。在战争中我常注意用兵,觉得它和作文的诀窍完全相同。善将兵的人都知道兵在精不在多。精兵一人可以抵得许多人用,疲癃残疾的和没有训练、没有纪律的兵愈多愈不易调动,反而成为累赘或障碍。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意思或字句就是一个兵,你在调用之前,须加一番检阅,不能作战的,须一律淘汰,只留下精锐,让他们各站各的岗位,各发挥各的效能。排定岗位就是摆阵势,在文章上叫作“布局”。在调兵布阵时,步、骑、炮、工、辎须有联络照顾,将、校、尉、士、卒须按部就班,全战线的中坚与侧翼,前锋与后备,尤须有条不紊。虽是精锐,如果摆布不周密,纪律不严明,那也就成为乌合之众,打不来胜仗。文章的布局也就是一种阵势,每一段就是一个队伍,摆在最得力的地位才可以发生最大的效用。

    文章的通病总不外两种,不知选择和不知安排。第一步是选择。斯蒂文森说文学是“裁剪的艺术”。裁剪就是选择的消极方面。有选择就必有排弃,有割爱。在兴酣采烈时,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样样都好,尤其是费过苦心得来的,要把它一笔勾销,似未免可惜。所以割爱是大难事,它需要客观的冷静,尤其需要谨严的自我批评。不知选择大半由于思想的懒惰和虚荣心所生的错觉。遇到一个题目来,不肯朝深一层想,只浮光掠影地凑合一些实在是肤浅陈腐而自以为新奇的意思,就把它们和盘托出。我常看大学生的论文,把一个题目所有的话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每一点都约略提及,可是没有一点说得透彻,甚至前后重复或自相矛盾。如果有几个人同做一个题目,说的话和那话说出来的形式都大半彼此相同,看起来只觉得“天下老鸦一般黑”。这种文章如何能说服读者或感动读者?这里我们可以再就用兵打比譬,用兵致胜的要诀在占领要塞,击破主力。要塞既下,主力既破,其余一切就望风披靡,不攻自下。古人所以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说法。如果虚耗兵力于无战略性的地点,等到自己的实力消耗尽了,敌人的要塞和主力还屹然未动,那还能希望打什么胜仗?做文章不能切中要害,错误正与此相同。在艺术和在自然一样,最有效的方式常是最经济的方式,浪费不仅是亏损而且也是伤害。与其用有限的力量于十件事上而不能把任何一件事做得好,不如以同样的力量集中在一件事上,把它做得斩钉截铁。做文章也是如此。世间没有说得完的话,你想把它说完,只见得你愚蠢;你没有理由可说人人都说的话,除非你比旁人说得好,而这却不是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所能办到的。每篇文章必有一个主旨,你须把着重点完全摆在这主旨上,在这上面鞭辟入里,烘染尽致,使你所写的事理情态成一个世界,突出于其他一切世界之上,像浮雕突出于石面一样。读者看到,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强有力的印象,不由得他不受说服和感动。这就是选择,这就是攻坚破锐。

    我们最好拿戏剧、小说来说明选择的道理。戏剧和小说都描写人和事。人和事的错综关系向来极繁复,一个人和许多人有因缘,一件事和许多事有联络,如果把这种关系辗转追溯下去,可以推演到无穷。一部戏剧或小说只在这无穷的人事关系中割出一个片段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许多在其他方面虽有关系而在所写的一方面无大关系的事事物物,都须斩断撇开。我们在谈劫生辰纲的梁山泊好汉,生辰纲所要送到的那个豪贵场合也许值得描写,而我们却不能去管。谁不想知道哈姆雷特在威登堡的留学生活?但是我们现在只谈他的家庭悲剧,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都不许我们搬到威登堡去看一看。再就划定的小范围来说,一部小说或戏剧须取一个主要角色或主要故事做中心,其余的人物故事穿插,须能烘托这主角的性格或理清这主要故事的线索,适可而止,多插一个人或一件事就显得臃肿繁芜。再就一个角色或一个故事的细节来说,那是数不尽的,你必须有选择,而选择某一个细节,必须有它典型性,选了它其余无数细节就都可不言而喻。悭吝人到处悭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写严监生只挑选他临死时看见油灯里有两茎灯芯不闭眼一事。《红楼梦》对于妙玉着笔墨最少,而她那一副既冷僻而又不忘情的心理却令我们一见不忘。刘姥姥吃过的茶杯她叫人掷去,却将自己用的绿玉斗斟茶给宝玉;宝玉做寿,众姊妹闹得欢天喜地,她一人枯坐参禅,却暗地递一张粉红笺的贺帖。寥寥数笔,把一个性格,一种情境,写得活灵活现。在这些地方多加玩索,我们就可悟出选择的道理。

    选择之外,第二件要事就是安排,就是摆阵势。兵家有所谓“常山蛇阵”,它的特点是“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论戏剧结构说它要完整,于是替“完整”一词下了一个貌似平凡而实精深的定义:“我所谓完整是指一件事物有头,有中段,有尾。头无须有任何事物在前面笼盖着,而后面却必须有事物承接着。中段要前面既有事物笼盖着,后面又有事物承接着。尾须有事物在前面笼盖着,却不须有事物在后面承接着。”这与“常山蛇阵”的定义其实是一样。用近代语言来说,一个艺术品必须为完整的有机体,必须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第一须有头有尾有中段,第二是头尾和中段各在必然的地位,第三是有一股生气贯注于全体,某一部分受影响,其余各部分不能麻木不仁。一个好的阵形应如此,一篇好的文章布局也应如此。一段话如果丢去仍于全文无害,那段话就是赘疣;一段话如果搬动位置仍于全文无害,那篇文章的布局就欠斟酌。布局愈松懈,文章的活力就愈薄弱。

    从前中国文人讲文章义法,常把布局当作呆板的形式来谈,例如全篇局势须有起承转合,脉络须有起伏呼应,声调须有抑扬顿挫,命意须有正反侧,如作字画,有阴阳向背。这些话固然也有它们的道理,不过它们是由分析作品得来的,离开作品而空谈义法,就不免等于纸上谈兵。我们想懂得布局的诀窍,最好是自己分析完美的作品;同时,自己在写作时,多费苦心衡量斟酌。最好的分析材料是西方戏剧杰作,因为它们的结构通常都极严密。习作戏剧也是学布局的最好方法,因为戏剧须把动作表现于有限时间与有限空间之中,如果起伏呼应不紧凑,就不能集中观众的兴趣,产生紧张的情绪。我国史部要籍如《左传》《史记》之类在布局上大半也特别讲究,值得细心体会。一篇完美的作品,如果细细分析,在结构上必具备下面的两个要件:

    第一是层次清楚。文学像德国学者莱辛所说的,因为用在时间上承续的语文为媒介,是沿着一条线绵延下去。如果同时有许多事态线索,我们不能把它们同时摆在一个平面上,如同图画上许多事物平列并存;我们必须把它们在时间上分先后,说完一点,再接着说另一点,如此生发下去。这许多要说的话,谁说在先,谁说在后,须有一个层次。层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说的头尾和中段。文章起头最难,因为起头是选定出发点,以后层出不穷的意思都由这出发点顺次生发出来,如幼芽生发出根干枝叶。文章有生发才能成为完整的有机体。所谓“生发”是上文意思生发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发,下文才有所承接。文章的“不通”有多种,最厉害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上段上句的意思没有交代清楚就搁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没有伏根就突然出现。顺着意思的自然生发脉络必有衔接,不致有脱节断气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贯,不致有前后矛盾的毛病。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点。章实斋在韩退之《送孟东野序》里挑出过一个很好的例。上文说“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下文接着说“伊尹鸣商,周公鸣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从上文意思很逻辑地生发出来。意思互相生发,就能互相呼应,也就能以类相聚,不相杂乱。杂乱有两种:一是应该在前一段说的话遗漏着不说,到后来一段不很相称的地方勉强插进去;一是在上文已说过的话到下文再重复说一遍。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思想如果谨严,条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滑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整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着重点,有如照相投影的焦点,其余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着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着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着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启下,也可以成为着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位能否成为着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着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显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着笔墨。

    从上面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所以我们只略谈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辞书籍,在义法上多加剖析。“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于整齐,整齐易说,变化则全靠心灵的妙运,这是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原题《选择与安排》,

    选自《谈文学》,1946年,开明书店出版)

    老而不僵

    《中国老年》编辑部向我约稿,我愿借此机会,同老年朋友交换一些意见,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我今年八十八岁了,一生都在学习和研究学术问题,特别是关于美学问题,写过不少论文。我认为,人到老年,就要注意健康和长寿。有了健康的身体,才能有健康的精神。

    英国人说:“健康的精神寄托于健康的身体。”这的确是至理名言。健康的身体来自锻炼,我每日坚持慢跑、打太极拳、做气功。我第二次“解放”后,重操起旧业。我这才发现脑筋也和身体一样,愈锻炼,效率也就愈高。仅1979年一年内,我就写了十三万字的文稿,搞了近百万字的书稿清样。关在牛棚时的那种麻木白痴的状态也根本消失了。据此经验,我劝老年朋友,离休退休之后,总要找点事情干,使脑筋和身体一样经常处于锻炼状态。

    从锻炼成健康的身体中来锻炼出健康的精神,这是做一切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一条辩证唯物主义的准则。人总是要老的。老化和僵化都是生机贫弱的表现。要恢复生机,就要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保持健康状态。

    老化可能带来僵化,但老化并不等于僵化。思想僵化的病根是“坐井观天”“画地为牢”“故步自封”。我们要使自己老而不僵。怎样才能老而不僵?我们的老祖宗朱熹有句名言:“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关键在这“源头活水”,活水是生机的源泉,有了它就可以防环境污染,使头脑常醒和不断地更新。这就要多接触社会,多接近群众,多读书看报。一句话,要“放眼世界”,不断地吸引精神营养!

    眼泪文学

    我看最卑微的野花都有意义,但在眼泪无法企及的地方深藏。

    记得有一位作者,在他一篇小说后面记他自己读那篇文章所受的感动程度说:“因为这一段事过于凄惨,自己写完了再读一遍,却又落了一会儿泪。”近来又看到一位批评家谈一部新出的剧本,他说他喜欢这剧本,它使他“流过四次眼泪”。同样的自白随时随地可以看到或听到,我每看到或听到这种话时,心里不免有些怅惘。我也天天在读文学作品,为什么我一向就没有流过眼泪呢?罪过显然不在作品,因为叫他们流泪的书我也还是在读。这大概只能归咎我的天性薄,心肠硬了。

    应该归咎于我自己,我承认,不过文学与眼泪是否真有必然的关联?文学的最高恩惠是否就是眼泪?叫人流泪的多寡是否是衡量文学价值的靠得住的标准?对于这些问题,我却很怀疑。

    我虽不会流泪,但是我想它也并不是难事。你到戏院或电影院里去看看。每逢到一个末路英雄,一对情侣的生离死别,或是一个堕落者的最后忏悔,你回头望一望同座的观众——尤其是太太小姐们——你总可以发见一些人在拿手帕揩眼睛。这是你看得见的,还有许多末路英雄,失意情侣和忏悔的堕落者睡在被窝里或是躺在沙发上在埋头咀嚼感伤派的小说,“掬同情之泪”,你也不难想象到。

    在这个世界里,末路英雄、失意情侣和忏悔的堕落者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感伤派文学——或者用法国人所取的一个更恰当的名称,“眼泪文学”(litté rature de larme)——总是到处受欢迎。据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人生来就有一种哀怜癖,爱流泪,爱读叫人流泪的文学。这是一种饥渴,一种馋瘾,读“眼泪文学”觉得爽快,正犹如吃了酒,发泄了性欲,打了吗啡针,一种很原始的要求得到了满足。因为需要普遍,所以就有一派作者应运而起,努力供给以文学为商标的兴奋剂。

    “眼泪文学”既有人类根性做基础,所以传播起来非常容易。大家愈称赞流泪,于是流泪成为时髦。我们都知道,文学史上有所谓“浪漫时期”,“浪漫时期”又有所谓“世纪病”,“世纪病”其实可以说就是“流泪病”。在那个时期,不爱流泪,不会叫人流泪,就简直失去“诗人”的资格。他们的英雄是维特(Werther),是哈罗尔德(Herold),是勒内(René),个个都是眼泪汪汪地望着破烂的堡垒和荒凉的墓园,嗟叹人生的空虚,歌咏伤感的伟大。会流泪,就会显得你不同凡俗,显得你深刻高贵。大家都爱自居深刻高贵,于是流泪本来虽是“贵族的”,也变成“平民的”了。因此,“眼泪文学”于人类根性之外,又加上风气与虚荣心两重保障。

    文学能叫人流泪,它的感动力多么伟大啊!但是我们试平心静气地想一想:世间受文学感动而至于流泪的人们,在感动以后,究竟发下什么样的大善心,叫世界上少发生一些可痛哭流涕的事件呢?谈到这个问题,我又想起柏拉图。他驱逐诗人于理想国之外,重要的原因就是诗人太爱叫人流泪。只有弱者在悲苦的境遇才感伤流泪,诗人迎合人类好感伤流泪的一点劣根性,尽量拿易起感伤的材料去刺激听众,叫他们得到满足“哀怜癖”的快感,久之习惯成自然,他们便逐渐失去“丈夫气”,性格变成女性化,到自己遇到悲苦境界时,也只以一叹一哭了之。柏拉图的清教徒式的严酷固然有些过火,但从一般读文学而爱流泪的人们所给的实证看,他的话似乎也并不完全错误。记得看过一篇俄国小说——记不清作者,许是屠格涅夫——写一位莫斯科的贵妇坐在马车里读一部写贫苦社会的小说,读得泪流满面,同时她的马车夫就在她面前冻死了,她却毫不在意。受文学作品感动而流泪的人们心地并不一定就特别慈祥,法国哲学家卢梭老早就已经说过。像罗马塞那(Sylla)之类的暴君素以残酷著名,到戏院里去看悲剧时也还是流泪。

    能叫人流泪的文学不一定就是第一等的文学。关于这一点,我曾经作过一些实地观察。我到戏院里看戏,总喜欢回头看看观众在兴酣局紧时,面孔上表现什么样的反应。我看过几十次的莎士比亚的作品,在剧情极悲惨时,我回头看看,只见全场人都在屏息静听,面上都呈现一种虽紧张而却镇定喜悦的样子。我也看过不少的富于感伤性的近代戏,像《茶花女》《少奶奶的扇子》之类的戏我都看过好几遍,每次总听得前后左右的观众哭的哭,啼的啼。我不常看电影,但是也常听到看过电影的朋友回来报告说:“今天片子真好,许多人都淌了眼泪。”我不敢很武断地说某一种文学一定比某一种价值高,但是我觉得把《茶花女》《少奶奶的扇子》之类的作品摆在《李尔王》或《麦克白》之上,至少是可以引起疑问。就是拿同一个作者的作品来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叫人流泪的可能是无疑地比《浮士德》强,但是它们的价值高低决不能和叫人流泪的可能成正比例。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在一首诗里说过:“最微小的花对于我可以引起不能用泪表达得出的那么深的思致。”用泪表达得出的思致和情感原来不是最深的,文学里面原来还有超过叫人流泪的境界。

    最后,读文学作品何以就至于流泪,也很值得研究。你是为文学作品而流泪,还是为它所写的悲惨情境而流泪呢?换句话说,你的泪是艺术欣赏者的欢欣的泪,还是实际人对于实际悲痛的“同情之泪”呢?一般人读文学作品而流泪大半是后一种。他们生性爱感伤,文学让他们过一会儿瘾,他们所得的快感正犹如抽烟打吗啡针所给的快感一样,根本算不得美感。作者要产生这种快感也并非难事,在作品里多放些引起悲痛的刺激剂就行了。

    眼泪是容易淌的,创造作品和欣赏作品却是难事,我想,作者们少流一些眼泪,或许可以多写一些真正伟大的作品,读者们少流一些眼泪,也或许可以多欣赏一些真正伟大的作品。

    (载《大众知识》第1卷第7期,1937年1月)

    文章出苦心

    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原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决不会清楚。

    做文章通常也叫作“写”文章,在西文中作家一向称“写家”,作品叫作“写品”。写须用手,故会做文章的人在中文里有时叫作“名手”,会读而不会做的人说是“眼高手低”。这种语文的习惯颇值得想一想。到底文章是“做”的还是“写”的呢?创造文学的动作是“用心”还是“用手”呢?

    这问题实在不像它现于浮面的那么肤浅。因近代一派最占势力的美学——克罗齐派——所争辩的焦点就在此。依他们看,文艺全是心灵的活动,创造就是表现也就是直觉。这就是说,心里想出一具体境界,情趣与意象交融,情趣就已表现于那意象,而这时刻作品也就算完全成就了。至于拿笔来把心里所已想好的作品写在纸上,那并非“表现”,那只是“传达”或“记录”。表现(即创造)全在心里成就,记录则如把唱出的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去,全是物理的事实,与艺术无关。如我们把克罗齐派学说略加修正一下,承认在创造时,心里不仅想出可以表现情趣的意象而且也想出了描绘那意象的语言文字,这就是说,全部作品都有了“腹稿”,那么“写”并非“做”的一个看法大致是对的。

    我提出这问题和连带的一种美学观点,因为它与作文方法有密切的关系。普通语文习惯把“写”看成“做”,认为写是“用手”,也有一个原因。一般人作文往往不先将全部想好,拈一张稿纸,提笔就写,一直写将下去。他们在写一句之前,自然也得想一番,只是想一句写一句,想一段写一段;上句未写成时,不知下句是什么,上段未写成时,不知下段是什么;到写得无可再写时,就自然终止。这种习惯养成时,“不假思索”而任笔写下去,写得不知所云,也是难免的事。文章“不通”,大半是这样来的。这种写法很普遍,学生们在国文课堂里作文,不用这个写法的似居少数。不但一般学生如此,就是有名的职业作家替报刊杂志写“连载”的稿子,往往也是用这个“急就”的办法。这一期的稿子印出来了,下一期的稿子还在未定之天。有些作家甚至连写都不写,只坐在一个沙发上随想随念,一个书记或打字员在旁边听着,随听随录,录完一个段落了就送出发表。这样做成的作品,就整个轮廓看,总难免前后欠呼应,结构很零乱。近代英美长篇小说有许多是这样做成的,所以大半没有连串的故事,也没有完整的形式。作家们甚至把“无形式”(Formlessness)当作一个艺术的信条,以为艺术原来就应该如此。这恐怕是艺术的一个厄运,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定完整的形式,首尾躯干不完全或是不匀称,那便成了一种怪物,而不是艺术。

    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把全部作品都在心里想好,写只是记录,像克罗齐派美学家所主张的。苏东坡记文与可画竹,说他先有“成竹在胸”,然后铺纸濡毫,一挥而就。“成竹在胸”于是成为“腹稿”的佳话。这种办法似乎是理想的,实际上很不易做到。我自己也尝试过,只有在极短的篇幅中,像做一首绝句或律诗,我还可以把全篇完全在心里想好;如篇幅长了那就很难。它有种种不方便。第一,我们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所能及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把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记在心里,同时注意到每字每句每段的线索关联,并且还要一直向前思索,纵假定是可能,这种繁重的工作对于心力也未免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其次,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习惯,我想到一点意思,就必须把它写下来,否则那意思在心里只是游离不定。好比打仗,想出一个意思是夺取一块土地,把它写下来就像筑一座堡垒,可以把它守住,并且可以做进一步袭击的基础。第三,写自身是一个集中注意力的助力,既在写,心思就不易旁迁他涉。还不仅此,写成的字句往往可以成为思想的刺激剂,我有时本来已把一段话预先想好,可是把它写下来时,新的意思常源源而来,结果须把预定的一段话完全改过。普通所谓“由文生情”与“兴会淋漓”,大半在这种时机发现。只有在这种时机,我们才容易写出好文章。

    我个人所采用的是全用腹稿和全不用腹稿两极端的一种折中办法。在定了题目之后,我取一张纸条摆在面前,抱着那题目四方八面地想。想时全凭心理学家所谓“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得一点意思,就用三五个字的小标题写在纸条上,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到当时所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了为止。这种寻思的工作做完了,我于是把杂乱无章的小标题看一眼,仔细加一番衡量,把无关重要的无须说的各点一齐丢开,把应该说的选择出来,再在其中理出一个线索和次第,另取一张纸条,顺这个线索和次第用小标题写成一个纲要。这纲要写好了,文章的轮廓已具。每小标题成为一段的总纲。于是我依次第逐段写下去。写一段之先,把那一段的话大致想好,写一句之先,也把那一句的话大致想好。这样写下去时,像上面所说的,有时有新意思涌现,我马上就修改。一段还没有写妥时,我决不把它暂时摆下,继续写下去。因此,我往往在半途废去了很多稿纸,但是一篇写完了,我无须再誊清,也无须大修改。这种折中的办法颇有好处,一则纲要先想好,文章就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总之,就有形式;二则每段不预先决定,任临时触机,写时可以有意到笔随之乐,文章也不至于过分板滞。许多画家作画,似亦采取这种办法。他们先画一个大轮廓,然后逐渐填枝补叶,显出色调线纹阴阳向背。预定轮廓之中,仍可有气韵生动。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果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为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兴会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并且最好能制造这种境界。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来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出心肝乃已”。福楼拜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从这种艰苦奋斗得来。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剥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着想,才能沉着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驭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鹄的,箭朝着鹄的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鹄的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着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和“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和“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按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杀。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柯尔律治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决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了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着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原题《作文与运思》,选自《谈文学》,

    1946年,开明书店出版)

    游戏与娱乐

    游戏和娱乐的缺乏不仅是生命力枯涸的征兆,简直是生命力枯涸的原因。

    朋友:

    前信谈民族的生命力,意尚有未尽,现在再说几句话来补充。

    精神的衰落由于体格的羸弱;要想振作精神,先要设法强健身体;要想强健身体,不能不求运动的普遍化。这个道理本极浅近,许多人因为它浅近而忽视它的重要,所以我在前信中反复陈之。今天我所要补充的话是关于游戏与娱乐的。我的要旨可以用一两句话说完:无论是民族或是个人,生命力的富裕都流露于游戏与娱乐,所以如果你要观察一个人或是一个民族有无生气,游戏与娱乐是最好的试水准。中国民族现在已走到衰残老朽无生气的地步,最显著的征兆就在缺乏正当的游戏和娱乐。这是一般人所承认的。我以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游戏和娱乐的缺乏不仅是生命力枯涸的征兆,简直是生命力枯涸的原因。前信所说的运动只能算是游戏与娱乐中的一个小节目。如果我们想把中国民族改造成一种活泼有生气的民族,只提倡运动还不够,我们应该多多注意一般的游戏和娱乐。

    让我们看看欧美人的生活!他们每天工作都有一定的时间,一到下了工,无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贫的富的,都如醉如狂地各寻各的娱乐:看戏、跳舞、听音乐、打球、逛公园、上咖啡馆,一玩就玩一个痛快;到第二天起来,又抖擞精神,各做各的工作,一做也就做一个痛快。一到礼拜天或是其他假期,他们简直像学童散学,或是囚犯出牢似的,说不出来那一股快乐劲儿。有钱的人坐头等车到海滨去洗澡晒太阳,没有钱的人也背一袋干粮徒步走到附近的山上或河边,过一天痛快的逍遥生活。我从前住法国时,曾寄居在一个乡下人家,主人是一个寻常的工人,所赚的工资恰够维持家用,看他处处都很节省,但是一到假期,他总是把一礼拜中辛苦所挣的些微储蓄花在娱乐方面。他虽然是很穷,生活却过得很舒适。到晚间来,他的妻子要弹一阵子钢琴,他的小孩要唱几曲歌,玩几种把戏,他自己要讲一段故事,说几句笑话。一家四五口人居然过得很热闹,很快活。在这种小家庭中你绝对感觉不到单调乏味或是寂寞。总之,无论是在野外,在公共娱乐场,或是在家庭里面,他们处处都流露一种蓬蓬勃勃的生气,个个人都觉得生活是一件乐事,因为个个人都知道怎样生活。

    让我们回头看看我们中国人的生活!大多数小百姓整天整年地像牛马一样地劳作,肩背上老是感觉到生活的压迫,面孔上老是表现奔波劳碌所酿成的憔悴,没有一刻休息的时间,更谈不到什么消遣和娱乐。许多人都在夸奖中国人这种刻苦耐劳的本领,不知道刻苦耐劳固然可钦佩,过分劳苦的生活也是剥削民族元气的刀锯。弓有弛才能有张,张而不弛,过了一定的限度必定裂断,至少也要失去它的弹性与射击力。中国民族生活就像永远是攀满弦的弓,现在似乎已逼近筋疲力尽的日子了。姑就工作的效率说,学过心理学的人都知道,接连做12点钟的工不如拿6点钟来休息寻娱乐,以剩下的6点钟去聚精会神地工作。所以欧美人虽然每天只做8小时左右的工,而效率反比我们整天做得不歇大得多。我们一般中国人,做既然没好好地做,玩也没有好好地玩,只不松不紧地拖下去,结果是弄得体力俱敝而事无所成。这是中国社会一个极严重的病象,如果掌政教之责的人们一日不觉悟到它的严重性而急谋救药,我相信中国民族就一日没有恢复生命力的希望。

    生命是需要流动变化而厌恶单调板滞的。地下的泉水要流通才能兴旺。它愈有机会发泄,就愈源源不绝地涌出。如果你把它的出口塞住,它不是停蓄淤滞,就是泛滥横流。人的生命力也是如此。人生来就有种种本能,情欲和其他自然倾向,每种都有一种潜力附丽在上面,这种潜力正如泉水,要流通发泄,才能生发不穷。弗洛伊德派心理学很明白地告诉我们:近代人的许多心理变态都起于人性的自然要求不得适当的满足。所以新近哲学家们都以为最健全的人生理想是多方面的自由发展;压抑某一部分性格,让另一部分性格畸形发展,是一种最误事的办法。不幸得很,我们中国人以往所采取的恰是这种最误事的办法。小孩子生下来就要受种种束缚和钳制,许多健康人所必有的自然冲动老早就被压抑下去,还未少年,便已老成。到了老成,束缚更多。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人们要扮一副儒雅严肃面孔,一辈子不能痛痛快快地过一天自然人的生活。游戏便是轻薄,娱乐全不正经。“人生而静天之性”,所以“静”到老到死是最高的理想。我常想,中国人在精神方面尽是一些驼子跛子瞎子,四肢挛曲,五官不全,好比园中的花木,全被花匠用人工弯扭成种种不自然的形状,他们的生活干枯,他们的容貌憔悴,他们的文化衰落,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的。

    游戏与娱乐是人生自然需要,中国人绝不是例外。有这种需要而没有这种机会,于是种种变态的不正当的满足的方法就起来了。外国人有闲工夫就去泅水打球爬山逛公园,中国人有闲工夫就守着方桌打麻将,躺在床上抽大烟,或是在酒馆里吃得一肚子油腻之后,醉醺醺地跑到窖子里抱妓女,比较新式的也不过是挤到肉臭熏天的电影院和跳舞场里去凑热闹。我可以说,中国人所有的娱乐都是文化衰落后的病态的象征,它们的功用不在调剂生活的单调,求多方面的发展,而在姑图一时的强刺激和麻醉,与吗啡针绝对没有分别。

    我说正当的游戏和娱乐的缺乏足证中国文化的衰落与民族生命力的枯竭,听者也许以为过甚其辞。其实我们如果稍稍研究古代中国人的生活状况,就知道这是不可逃避的结论。在古代小学教育中六艺是必修科,其中不但射御,就是礼乐书数也多少含有游戏与娱乐的性质。公私宴会中奏乐、唱歌、投壶、跳舞往往是必有的节目,平民娱乐如博箭、摴蒲、斗鸡、走狗、击剑、跳丸、履、戏车、弄马、藏钩、射覆、击钱、掷豆等五花八门,简直数不清楚。孔子有一天叫门人们谈各人的志向。曾点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听了特别赞赏他说,“吾与点也!”可见古代儒家也并不提倡不近人情的枯燥生活。我们现在回头看看,古书中所载的许多游艺杂技有几种保存到现在?拿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比周秦时代的生活,相差有几远?中国人本来欢喜唱歌,现在已失去唱歌的习惯;本来欢喜跳舞,现在已失去跳舞的习惯;本来欢喜射御以及许多其他杂艺,现在这些杂艺变为士大夫所不齿的“鄙事”。你说这不是文化衰落的征兆?最显著的是乐歌的灭亡。乐歌是生气的最真切的表现。世界上没有一个有生气的民族不欢喜唱歌奏乐,而中国民族在世界中可说已经退化成为最不会唱歌奏乐的民族。别说这是小事!它比一般人所慨叹的“人心不古,世道沦夷”还更可危惧,因为浪子终可回头,而老朽是必趋于枯死。

    我有许多幼年时代的英俊的同学现在都在抽大烟,或是整天地打麻将,逛窑子。想到他们,我不禁慨叹一个人在中国何其容易毀;同时,也替未来的许多英俊青年栗栗危惧。谁敢说将来中国没有一天会亡于鸦片与麻将?政府在高唱禁烟禁赌,我以为这还是治标的办法,治本的办法是提倡多方面的正当游戏和娱乐。许多事情都由习惯养成,比如外国传来的跳舞,许多年轻男女都已学会了,难道许多其他比较有益的玩艺就学不会吗?唱歌、弹琴、爬山、泅水、划船、打球、骑马、野餐旅行,哪一件不比抽鸦片打麻将强?谁不知抽鸦片打麻将是坏事?但是在中国生活真枯燥,许多人都被单调和厌倦逼得睁着眼睛下火坑。如有正当的娱乐,许多坏嗜好是不禁自禁的。

    一个人如果有正当的游戏和娱乐,对于生活兴趣一定浓厚,心境一定没有忧郁或厌倦,精神一定发扬活泼,做事一定能勇往直前。一个民族如果相习成风地嗜好正当的游戏和娱乐,它的生气一定是蓬蓬勃勃的,文化衰落后的种种变态的不康健的恶习一定不能传染到它身上。所以在今日中国青年图谋民族复兴应注意的事项中,我把游戏和娱乐摆在一个极重要的地位。我奉劝我所敬爱的青年们都趁早学几种游戏,寻几种有益身心的娱乐的方法,多唱歌,多驰马试剑,别再像我们这一辈子人们天天在房子里枯坐着,埋怨生活单调苦闷!

    光潜

    (原题为《游戏与娱乐——给〈申报周刊〉的青年读者(四)》,载《申报周刊》第1卷第39期,1936年10月)

    在混乱中创秩序

    大处着眼,小处下手。时时刻刻都用力去从紊乱中创出秩序,无论你的力量所达到的范围是一间屋,一条街,一个乡村或是一个国家。你能如此,旁人也都能如此(旁人的事你暂且莫管),社会自然有秩序,中国事也自然会改头换面了。

    朋友:

    在上次信里,我反复说明现代青年应该认清现在和抓住现在,因为我觉得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青年们不容再有迟疑观望的余地了。如果我们这一代人再不振作,中国是恐怕就永无救药了。每个人都能见到这层,所缺乏的是抓住现在的决心与毅力。

    现在中国社会的最大病象,在每个人都埋怨旁人而同时又在跟旁人一样因循苟且。大家都在想:中国社会积弊太深,多数人都醉生梦死,得过且过,纵然有一二人想抵抗潮流,特立独行,也无济于事,倒不如随波逐流,尽量谋个人的安乐。如果中国真要亡的话,那也是“天倒大家当”!

    这种心理是普遍的,也是致命的。要想中国起死回生,我们青年首先应丢开这种心理。我们应明白:社会越恶浊越需要有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们去转移风气。一个学校里学生纵然十人有九人奢侈,一个俭朴的学生至少可以显出奢侈与俭朴的分别;一个机关的官吏纵然十人有九人贪污,一个清廉的官吏至少可以显出贪污与清廉的分别。好坏是非都由相形之下见出。一个社会到了腐败的时候,大家都跟着旁人向坏处走,没有一个人反抗潮流,势必走到一般人完全失去好坏是非分别的意识,而世间便无所谓羞耻事了。所以全社会都坏时,如果有一个好人存在,他的意义与价值是不可测量的。

    自己不肯做好人,不肯努力奋斗,只埋怨环境恶劣,不容自己做好人,这种人对于自己全不肯负责任,没有勇气担当自己的过失。他们的最恰当的名号是—“懦夫”!朋友,你抚躬自问,你能否很忠实大胆地向自己的良心说“我不是这种懦夫”呢?

    现在许多青年都埋怨环境,揣其心理,是希望环境生来就美满,使他们一帆风顺地达到成功的目标。环境永远不会美满的。万一它生来就美满,所谓“成功”乃是“不劳而获”,或者说得更痛快一点,乃是像猪豚一样,“被饲而肥”。所以埋怨环境的心理,充其究竟,只是希望过猪豚生活的心理。人比猪豚较高一着,就全在他能不安于秽浊的环境,有一颗灵心,有一股勇气,要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

    据宗教的传说,太初一切皆紊乱(chaos),上帝从紊乱中创出秩序(order),才有宇宙。我很喜欢这个传说,它的历史的真实性姑且不问,它对于人生却无疑地具有一种感发兴起的力量。人的一切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像上帝创世一样,都是从紊乱中创出秩序。人的特长是思想。思想,无论是哲学和科学的,或是日常实用的,都是把本来紊乱的知觉或印象加以秩序化。比如说一个审判官断案,把所有的繁复的事实摆在一块参观互较,找出条理线索来,于是本来散漫的东西都连续起来,成为案情的证据,这就是思想的好例。艺术创作也是思想活动的一种。自然界的材料,无论是内心生活或是外界现象,初呈现于观感时原来都很紊乱,艺术家运用心灵的综合,逐渐把它们理出一个秩序来,创出一个形式来,于是才有艺术作品——一篇文章,一幅画或是一座像。推广一点来说,一切人工设施,一切社会制度,一切合理的生活,都是一种艺术,都是从紊乱中所挣扎出来的秩序。

    现在中国社会是一团紊乱,谁也承认。它能否达到秩序,就看中国青年有没有艺术家的要求秩序的热忱以及创造秩序的灵心妙手,从这团紊乱中雕琢一种有秩序的形式出来。凡是紊乱都须经过一番整理,才能现出秩序。现在中国人的大病就在不下手做整理的功夫,只望着目前的紊乱发呆,或是怨天尤人。

    我也常拿从紊乱中创秩序的必要和青年朋友们说,他们总是将信将疑。他们闪避责任的借口不外是个人的力量有限。他们想:秩序是全体的事,社会全体紊乱,纵有少数人在局部中创出秩序来,仍无补于全体的紊乱。筹划社会全体的秩序是握有政权者的职责,吾侪小民手无寸铁,对着临头大难,只有束手待毙而已。这种心理仍是希望有“真明天子”出来救中国的心理。“真明天子”是一个渺茫的幻象,纵然他出来了,小百姓们都不是奋发有为的材料,他一个人能把中国事情弄好吗?你如果把现在中国一切灾祸都归咎于政府,你对于这种灾祸之源的政府不设法制裁,它的存在根于你的容忍,到底它的误国的责任还要回到你自己的身上来。如果你说个人无组织,不能做出事来,谁教你不去组织,不去团结,不去造成能表现民意的势力呢?现代各民治国家所享受的自由都不是“天赋的”,都是人民自己挣扎奋斗得来的。你想想看英国的《大宪章》、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以及苏俄的经济制度的革命,哪一件不是从紊乱中所创出的秩序?哪一件不是人民自己努力奋斗的代价?

    全体的紊乱固然可以妨碍局部的秩序,局部的紊乱也未见得可以造成全体的秩序。无论政论家怎么说,我始终坚信全体的秩序要以局部的秩序为基础。清道夫能尽清道的职,警察能尽警察的职,每个行人都守他所应守的规则,一条街道自然有秩序了。一个机关,一个乡村,或是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士农工商官吏军警都公而忘私,各尽其责,社会就绝不会有紊乱的现象了。

    一般青年都不免有几分夸大狂心理,常想到自己做了大总统或是什么总长,中国事就有办法,而他自己的作为也就来了。这是从前人所夸奖的“有大志”,而我们现代青年所应该痛恨深恶的怯懦(因为不敢担负目前的责任)和虚伪(因为夸大是自欺欺人)。一个农家子弟鄙视耕种,一个商家子弟鄙视贸易,或是一个清寒子弟一定要进大学出洋争头衔,多少都是怯懦和虚伪的表现。要做事何处不可做,何必一定要做大总统?要造学问或地位何处不可造,何必一定要大学或留学的头衔?一种职业只要是有益于社会,纵然是挑大粪,或是补破皮鞋,应该和做总统或当大学教授享同样的尊重。把同是有益的职业加以高低评价,是封建社会和虚骄心理的流毒。没有哪一国的青年比中国青年中这种流毒更深。现代中国青年如果要谋心理改造,我以为首先应铲除这种流毒。应该认清事业只有益与害的分别,没有贵与贱的分别。

    在孙中山先生所说的许多话中最使我念念不忘的,不是他的《建国方略》或是《遗嘱》,而是他在香港大学演讲时所说的一段自供。他在少年时嫌他住的中山(那时叫香山)县的街道龌龊,就自己去做清道夫,拿扫帚去把他的门前和邻近的街道逐渐扫干净。这就是我所说的“在紊乱中创秩序”。孙先生后来奔走革命,仍然不过是本着这种厌恶紊乱要求秩序的精神。在平民的地位,他能够扫清污浊的街道;在握政权的地位,他就能筹划洗清政治上的种种紊乱。在未握政权之前,你且莫作握政权以后的夸大语,或是埋怨现在握权的人,你且自问:现在你能力范围以内的事你是否都尽力做过。

    你说你现在无事可做吗?你的书桌应该理,你的卧室应该检点干净,你的村子里应该多栽几棵树,你的邻坊子弟不识字的太多,你乡里还有许多土豪劣绅敲诈唆讼,你的表兄还在抽鸦片烟,你的外祖母还说曹锟在做大总统……这些数不尽的事不都是你的事吗?

    大处着眼,小处下手。时时刻刻都用力去从紊乱中创出秩序,无论你的力量所达到的范围是一间屋,一条街,一个乡村或是一个国家。你能如此,旁人也都能如此(旁人的事你暂且莫管),社会自然有秩序,中国事也自然会改头换面了。

    朋友,让我复述前信中的话,从今日起,从此地起,从你自己起!把你目前一切紊乱都按部就班地化成秩序!这是我对于你的最虔敬的祝福语。

    光潜

    (原题为《在混乱中创秩序——给〈申报周刊〉的青年读者(二)》,载《申报周刊》第1卷第53期,1936年8月)

    学艺四境

    作文如写字,养成纯正的手法不易,丢开恶劣的手法更难。孤陋寡闻的人往往辛苦半生,没有摸上正路,到发现自己所走的路不对时,已悔之太晚,想把“先入为主”的恶习丢开,比走回头路还更难更冤枉。

    文学是一种很艰难的艺术,从初学到成家,中间须经过若干步骤,学者必须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拿一个比较浅而易见的比喻来讲,作文有如写字。在初学时,笔拿不稳,手腕运用不能自如,所以结体不能端正匀称,用笔不能平实遒劲,字常是歪的,笔锋常是笨拙扭曲的。这可以说是“疵境”,特色是驳杂不稳,纵然一幅之内间或有一两个字写得好,一个字之内间或有一两笔写得好,但就全体看去,毛病很多。每个人写字都不免要经过这个阶段。如果他略有天资,用力勤,多看碑帖笔迹(多临摹,多向书家请教),他对于结体用笔,分行布白,可以学得一些规模法度,手腕运用的比较灵活了,就可以写出无大毛病、看得过去的字。这可以说是“稳境”,特色是平正工稳,合于规模法度,却没有什么精采,没有什么独创。多数人不把书法当作一种艺术去研究,只把它当作日常应用的工具,就可以到此为止。如果想再进一步,就须再加揣摩,真草隶篆各体都须尝试一下,各时代的碑版帖札须多读多临,然后荟萃各家各体的长处,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写成的字可以算得艺术作品,或奇或正,或瘦或肥,都可以说得上“美”。这可以说是“醇境”,特色是凝炼典雅,极人工之能事,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能品”“佳品”都属于这一境。但是这仍不是极境,因为它还不能完全脱离“匠”的范围,任何人只要一下功夫,到功夫成熟了,都可以达到。最高的是“化境”,不但字的艺术成熟了,而且胸襟学问的修养也成熟了,成熟的艺术修养与成熟的胸襟学问的修养融成一片,于是字不但可以见出驯熟的手腕,还可以表现高超的人格;悲欢离合的情调,山川风云的姿态,哲学宗教的蕴藉,都可以在无形中流露于字里行间,增加字的韵味。这是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神品”“妙品”,这种极境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才能达到。

    作文正如写字。用字像用笔,造句像结体,布局像分行布白。习作就是临摹,读前人的作品有如看碑帖墨迹,进益的程序也可以分“疵”“稳”“醇”“化”四境。这中间有天资和人力两个要素,有不能纯借天资达到的,也有不能纯借人力达到的。人力不可少,否则始终不能达到“稳境”和“醇境”;天资更不可少,否则达到“稳境”和“醇境”有缓有速,“化境”却永远无法望尘。在“稳境”和“醇境”,我们可以纯粹就艺术而言艺术,可以借规模法度作前进的导引;在“化境”,我们就要超出艺术范围而推广到整个人的人格以至整个的宇宙,规模法度有时失其约束的作用,自然和艺术的对峙也不存在。如果举实例来说,在中国文字中,言情文如屈原的《离骚》,陶渊明和杜工部的诗,说理文如庄子的《逍遥游》《齐物论》和《楞严经》,记事文如太史公的《项羽本纪》《货殖传》和《红楼梦》之类作品都可以说是到了“化境”,其余许多名家大半止于“醇境”或是介于“化境”与“醇境”之间,至于“稳境”和“疵境”都无用举例,你我就大概都在这两个境界中徘徊。

    一个人到了艺术较高的境界,关于艺术的原理法则无用说也无可说;有可说而且需要说的是在“疵境”与“稳境”。从前古文家有奉“义法”为金科玉律的,也有攻击“义法”论调的。在我个人看,拿“义法”来绳“化境”的文字,固近于痴人说梦;如果以为学文艺始终可以不讲“义法”,就未免更误事。记得我有一次和沈尹默先生谈写字,他说:“书家和善书者有分别,世间尽管有人不讲规模法度而仍善书,但是没有规模法度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书家。”沈先生自己是“书家”,站在书家的立场他拥护规模法度,可是仍为“善书者”留余地,许他们不要规模法度。这是他的礼貌。我很怀疑“善书者”可以不经过揣摩规模法度的阶段。我个人有一个苦痛的经验。我虽然没有正式下功夫写过字,可是二三十年来没有一天不在执笔乱写,我原来也相信此事可以全凭自己的心裁,苏东坡所谓“我书意造本无法”,但是于今我正式留意书法,才觉得自己的字太恶劣,写过几十年的字,一横还拖不平,一竖还拉不直,还是未脱“疵境”。我的病根就在从头就没有讲一点规模法度,努力把一个字写得四平八稳。我误在忽视基本功夫,只求耍一点聪明,卖弄一点笔姿,流露一点风趣。我现在才觉悟“稳境”虽平淡无奇,却极不易做到,而且不经过“稳境”,较高的境界便无从达到。文章的道理也是如此,韩昌黎所谓“醇而后肆”是作文必循的程序。由“疵境”到“稳境”那一个阶段最需要下功夫学规模法度,小心谨慎地把字用得恰当,把句造得通顺,把层次安排得妥帖,我作文比写字所受的训练较结实,至今我还在基本功夫上着意,除非精力不济,注意力松懈时,我必尽力求稳。

    稳不能离规模法度。这可分两层说,一是抽象的,一是具体的。抽象的是文法、逻辑以及古文家所谓“义法”,西方人所谓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在这上面再加上一点心理学和修辞学常识,就可以对付了。抽象的原则和理论本身并没有多大功用,它的唯一的功用在帮助我们分析和了解作品。具体的规模法度须在模范作品中去找。文法、逻辑、义法等在具体实例中揣摩,也比较更彰明较著。从前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语调虽卑,却是经验之谈。为初学说法,模范作品在精不在多,精选熟读透懂,短文数十篇,长著三数种,便已可以作为达到“稳境”的基础。读每篇文字须在命意、用字、造句和布局各方面揣摩;字、句、局三项都有声义两方面,义固重要,声音节奏更不可忽略。既叫作模范,自己下笔时就要如写字临帖一样,亦步亦趋地模仿它。我们不必唱高调轻视模仿,古今大艺术家,据我所知,没有不经过一个模仿阶段的。第一步模仿,可得规模法度,第二步才能集合诸家的长处,加以变化,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

    练习作文,一要不怕模仿,二要不怕修改。多修改,思致愈深入,下笔愈稳妥。自己能看出自己的毛病才算有进步。严格地说,自己要说的话是否从心所欲地说出,只有自己知道,如果有毛病,也只有自己知道得最清楚,所以文章请旁人修改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丁敬礼向曹子建说:“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耶?”杜工部也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大约文章要做得好,必须经过一番只有自己知道的辛苦,同时必有极谨严的艺术良心,肯严厉地批评自己,虽微疵小失,不肯轻易放过,须把它修到无疵可指,才能安心。不过这番话对于未脱“疵境”的作者恐未免是高调。据我的观察,写作训练欠缺者通常有两种毛病:第一是对于命意用字造句布局没有经验,规模法度不清楚,自己的毛病自己不能看出,明明是不通不妥,自己却以为通妥;其次是容易受虚荣心和兴奋热烈时的幻觉支配,对自己不能作客观的冷静批评,仿佛以为在写的时候既很兴高采烈,那作品就一定是杰作,足以自豪。只有良师益友,才可以医治这两种毛病。所以初学作文的人最好能虚心接受旁人的批评,多请比自己高明的人修改。如果修改的人肯仔细指出毛病,说出应修改的理由,那就可以产生更大的益处。作文如写字,养成纯正的手法不易,丢开恶劣的手法更难。孤陋寡闻的人往往辛苦半生,没有摸上正路,到发现自己所走的路不对时,已悔之太晚,想把“先入为主”的恶习丢开,比走回头路还更难更冤枉。良师益友可以及早指点迷途,引上最平正的路,免得浪费精力。

    自己须经过一番揣摩,同时又须有师友指导,一个作者才可以逐渐由“疵境”达到“稳境”。“稳境”是不易达到的境界,却也是平庸的境界。我认识许多前一辈子的人,幼年经过科举的训练,后来借文字“混差事”,对于诗文字画,件件都会,件件都很平稳,可是老是那样四平八稳,没有一点精采,不是“庸”,就是“俗”,虽是天天在弄那些玩艺,却到老没有进步。他们的毛病在成立了一种定型,便老守着那种定型,不求变化。一稳就定,一定就一成不变,由熟以至于滥,至于滑。要想免去这些毛病,必须由“稳境”重新尝试另一风格。如果太熟,无妨学生硬;如果太平易,无妨学艰深;如果太偏于阴柔,无妨学阳刚。在这样变化已成风格时,我们很可能地回到另一种“疵境”,再由这种“疵境”进到“熟境”,如此辗转下去,境界才能逐渐扩大,技巧才能逐渐成熟,所谓“醇境”大半都须经过这种“精钢百炼”的功夫才能达到。比如写字,入手习帖的人易于达到“稳境”,可是不易达到很高的境界。稳之后改习唐碑可以更稳,再陆续揣摩六朝碑版和汉隶秦篆以至于金文甲骨文,如果天资人才都没有欠缺,就必定有“大成”的一日。

    这一切都是“匠”的范围以内的事,西文所谓“手艺”(Craftsmanship)。要达到只有大艺术家所能达到的“化境”,那就还要在人品学问各方面另下一套更重要的功夫。我已经说过,这是不能谈而且也无用谈的。本文只为初学说法,所以陈义不高,只劝人从基本功夫下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做下去。

    (原题《精进的程序》,选自《谈文学》,1946年,开明书店出版)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