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经纬-大学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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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典】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译文】为什么说修养个人的生活在于把自己的心安放端正呢?心里有愤怒,心就不能安放端正;心里有恐惧,心就不能安放端正;心里受着喜好的牵累,心就不能安放端正;心里有忧患,心就不能安放端正。

    【诸儒注疏】“忿懥”,怒也。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理学讲评】这一章是解释经文正心修身的说话。身有的身字,当作心字。忿懥,是心里恼怒。恐惧,是心里畏怕。好乐,是心里喜好。忧患,是心里愁虑。有所,是有那一件事在心里执着,如不当怒而怒,或虽当怒,却又怒的过了,着这一件恼怒的事横在胸中,便是有所忿懥。下面三句,都是此意。曾子说:“经文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盖言心是一身的主宰,而心体至虚,原着不得一物,一有所着,则心即为所累,而不得其正,着在怒的一边,而有所忿懥,则心为忿懥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畏的一边,而有所恐惧,则心为恐惧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喜的一边,而有所好乐,则心为好乐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忧的一边,而有所忧患,则心为忧患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盖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乃心之用,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但四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若能随事顺应,而各中其则,事已即化,而不留于中,则心之本体,湛然常虚,如明镜一般,何累之有?唯其欲动情胜,或发之过当,而留滞于中,如明镜上着了尘垢一般,由是虚灵之体为其所累,而不得其正矣。心不能正,而欲身之修岂可得乎?下文视听饮食之失其职,便是身不修处。

    【元典】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译文】端正虚静的心不在了,就会对事物视而不见,对声音听而不闻,吃东西也不知道它的味道。

    【诸儒注疏】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理学讲评】承上文说,人心为一身之主,必心君泰然而后众体从令,各得其职,若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这心便被那一件事牵引去了,不在里面。心既不在,则眼虽看着,也如不见,耳虽听着,也如不闻,口内虽吃着饮食,也不晓得是什么滋味。盖目之于视,耳之于听,口内虽吃着饮食,也不晓得是什么滋味。盖目之于视,耳之于听,口之于味,皆吾身之用,而所以视,所以听,所以知味者,皆心也。故心不在,而众体皆失其职矣。这是心不能正,身便不修如此。

    【元典】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译文】这就是为什么修养个人的生活在于把心安放端正的原因。

    【理学讲评】这是结上文两节的意思,说人心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不得其正,则虽视听食味至切近处,尚不能辨,况于出入起居、应事接物之际,岂能得其理乎?可见心为一身之主,不能正心者,必不可以修身也。经文所谓“欲修其身,先正其心”者,意盖如此。君子诚能静而存养,动而省察,务使此心湛然虚明,随事顺应,而喜怒忧惧,各中其则,则心正身修,而家国天下,皆从而理矣。岂特视听食味之间,能得其正而已哉。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

    【心学讲评】《经》言修身先正其心,夫心之退藏于密,而身之应感无穷,则何以明其相因之理哉?夫《经》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以心居静而制动,为身之主,而身之用皆自此而起也。今且无言正与修合一之功,而言身与心关通之故,则试就心之不正者而言之乎。夫心之不正,惟无理以为之宰制也。乃情之未生,则正不正不可得而知;待乎情之已起,则无主之心必因情而流矣。是故忿怒懥恨,临危而恐,思危而惧,见可喜而好,得所乐为而乐,有所思而未得则忧,不可得而且失则患,此八者亦夫人之所不能无也。而心苟得其正,则皆如其当然之则,而无流于一偏,激为太过之病。若其心无定理,守其正以待事物之于以为之准,于是而有所忿懥,则偏于忮刻而不得其正矣;有所恐惧,则偏于畏葸而不得其正矣;有所好乐,则偏于嗜恋而不得其正矣;有所忧患,则偏于疑虑而不得其正矣。此惟无至正之则以守此心而不妄动,则还为心累,始于偏而终成乎邪。于斯时也,其心将何如哉?而其身又将何如哉?随情以流,则心失其居而若去矣;因感以迷,则心并失其灵而若亡矣。故凡身之应物,事虽不可废,而心已不在焉。目非无视也,而心不在,形不能见矣。耳非无听也,而心不在,声不能闻矣。口非不食也,而心不在,味不能知矣。则身之用尽废,而昏昏然有形体而无用,此岂目之不明,耳之不聪,口之不知择哉?心失而身之精爽不灵也。

    由此言之,心与身之相应最速而相合无间也,明矣。形且不见,声且不闻,味且不知,乃欲其言无过言,行无过行,动无过动,其可得乎?以此知心为身之主,而正乃修之原也。故《经》谓修其身,而耳目口体无非礼之为者,在正其心,必喜怒哀乐有必中之节也。修身为本,而心尤其原也,岂不信乎!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真内而修身也。

    【元典】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

    【译文】之所以说处理好家族关系要先修养自身,是因为人们对于自己亲近相爱的人会有偏爱;对于自己厌恶的人会有鄙视;对于自己敬畏的人往往会有偏颇;对于自己同情的人会有偏私;对于自己轻视的人会有偏见。因此,很少有人能喜爱某人又看到那人的缺点,厌恶某人又看到那人的优点。

    【诸儒注疏】“人”,谓众人。“之”,犹于也。“辟”,犹偏也。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

    【理学讲评】这一章是解释经文修身齐家的说话。之字解做于字。辟是偏。曾子说:“经文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盖言一家的根本,在我一身,此身于人相接,情之所向,各有个当然的道理,但人多任情好恶,不能检察,所以陷于一偏,而身不修也。如骨肉之间,固当亲爱,然父有过,也当谏诤,子有过也,也当教训,若只管任情去亲爱,更不论义理上可否,这亲爱的便偏了。卑污之人,固可贱恶,然其人若有可取处,也不该全弃他,有可教处,也不该终绝他,若只管任情去贱恶,更不肯宽恕一些,这贱恶的便偏了。畏是畏惧,敬是恭敬,人于尊长,固当畏敬,然自有个畏敬的正理。若是不察其理,或有过于畏惧,过于恭敬,不合乎中,这畏敬便偏了。哀矜,是怜悯的意思,困苦的人,固当怜悯,然自有个哀怜的正理,若其中有不当怜悯处,也只管去怜悯他,却又成了姑息,这哀矜便偏了。敖惰,是简慢的意思,平常的人,简慢些也不为过,然亦有个简慢的正理,若其中有不当简慢处,也只管去简慢他,却又流于骄肆,这敖惰便偏了。人情陷于一偏如此。所以好一个人,只见他件件都是好的,就有不善,也不知了。恶一个人,只见他件件都是不好的,就有善,也不知了。若是所好的人,却能知其恶,所恶的人,却能知其美者,这是平日能用克己的功夫,到个至公至明的去处,才能如此。似这等人,世上少有,所以说天下鲜矣。”

    【元典】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译文】所以有谚语说:“父母大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缺点错误,贪得无厌的人不会满足自己庄稼长得好。”

    【诸儒注疏】“谚”,俗语也。溺爱者不明,贪是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理学讲评】谚是俗语。苗是田苗。硕是茂盛。言人情既陷于一偏,便随处偏了,都见不得。所以俗语说人之溺爱者不明,他的儿子虽是不肖,也不知道,只说是好。贪得者心无厌足,他的田苗虽是茂盛,也不见得,只嫌不茂盛。偏之为害,一至于此。

    【元典】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译文】这就是说不修好自身的品德,就不能处理好家族关系的道理。

    【理学讲评】即上文说偏之为害上看来。可见欲齐家者,必须先修其身。若果情有所偏,事皆任意,却要感化得一家的人,使其无小无大,都在伦理之中,而无有参差不齐者,断无此理。所以说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心学讲评】大学至于修身,而明德之功全矣。继此而新民之道起焉,则自家而国而天下皆德之所及,而自近及远,则首受吾治教者家也。夫齐家亦有齐家之事,则予以均平之理而施吾肃雍之教,岂但身之既修而一听之家哉!乃《经》所谓“齐家在修其身”者,何也?盖施教而教行,必先正吾之好恶,以处家人之美恶。好恶明而家人皆喻吾之情,然后可使家之人革其恶习而增其美,以成吾教也。是好恶者吾身之大用,方且欲通于天下,而不审之于一家乎!

    乃人惟以不修之身,任情而动,则好恶习因之不正而流于邪辟。故凡人之辟者非一端也:谊相联而亲之,意相得而爱之,威可惮而畏之,分可尊而敬之,卑者狎而贱之,不肖者怒而恶之,死丧则哀之,孤弱则矜之,可以自尊则傲以临之,可无为礼而惰以待之,此数者,皆吾身好恶之情所必出而施之家人者也。乃不能反之于身,节其太过,文其不及,则任情之所之而辟矣。任其亲爱而辟于邪昵焉,任其贱恶而辟为已甚之威焉,任其哀矜而辟为逾分之恩焉,任其傲惰而辟为骄慢之度焉,凡此皆非但处家之失,而吾心先自失其和平中正之则也,一至于僻而好恶不可问矣。其亲爱畏敬哀矜也,则虽有恶焉不知也;其贱恶傲惰也,则中有美焉不知也。故凡天下之能修其身者几人也,则好恶节而美恶明者不亦鲜乎!是身之不修,而以之行于家,皆失其当矣。故谚有之曰:子之恶亦易知也,而溺爱者为其所惑,莫能知也;苗之硕亦可见也,而贪得者求之无已,莫能知也。

    夫齐其家者,必审贤愚之辨,而后裁成之道得;必知多寡之数,而后损益之用宜。今既不知而增长其邪戾,相习于贪欲,其家之不齐,明矣。此之谓于身无秉理正情之德,则溢量之喜怒必施之于家,而一家无所取正,因以范不立而教不行,不可以齐其家,岂不信夫!故修身者天下国家之本,而家者近取之身,远取之天下,皆于此而观化者也。身不修而家之不齐,则无以推行于远,亦可以知修身之为本矣。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心理穿梭】“自欺”、“自谦”一“自”字,章句、或问未与分明拈出。或问云“苟焉自欺,而意之所发有不诚者”,将在意上一层说,亦微有分别。此自字元不与人相对。其立一欺人以相对者,全不惺忪之俗儒也,其谬固不待破。且自欺既尔,其于自谦也,亦可立一谦人之名以相形乎?

    不尔,则必以意为自。虽未见有显指意为自者,然夫人胸中若有所解,而惮出诸口,则亦曰意而已矣。苟以意为自,则欺不欺,慊不慊,既一意矣,毋自欺而自谦,又别立一意以治之,是其为两意也明甚。若云以后意治前意,终是亡羊补牢之下策。过后知悔,特良心之发见,而可云诚意而意诚哉?况其所发之意而善也,则已早无所欺矣;如其所发而不善也,此岂可使之谦焉快足者乎?

    今以一言断之曰:意无恒体。无恒体者,不可执之为自,不受欺,而亦无可谦也。乃既破自非意,则必有所谓自者。此之不审,苟务深求,于是乎“本来面目”、“主人翁”、“无位真人”,一切邪说,得以乘间惑人。圣贤之学,既不容如此,无已,曷亦求之经、传乎?则愚请破从来之所未破,而直就经以释之曰: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恒存乎中,善而非恶也。心之所存,善而非恶。意之已动,或有恶焉,以陵夺其素正之心,则自欺矣。意欺心。唯诚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动之意而皆实,则吾所存之心周流满惬而无有馁也,此之谓自谦也。意谦心。

    且以本传求之,则好好色、恶恶臭者,亦心而已。意或无感而生,如不因有色现前而思色等。心则未有所感而不现。如存恻隐之心,无孺子入井事则不现等。好色恶臭之不当前,人则无所好而无所恶。虽妄思色,终不作好。意则起念于此,而取境于彼。心则固有焉而不待起,受境而非取境。今此恶恶臭、好好色者,未尝起念以求好之恶之,而亦不往取焉,特境至斯受,因以如其好恶之素。且好则固好,恶则固恶,虽境有间断,因伏不发,而其体自恒,是其属心而不属意明矣。

    传之释经,皆以明其条理之相贯,前三章虽分引古以徵之,第四章则言其相贯。故下云“诚中形外”、“心广体胖”,皆以明夫意为心身之关钥,意居心身之介,此不可泥经文为次。而非以戒欺求谦为诚意之实功。藉云戒欺求谦,则亦资以正其心,而非以诚其意。故章末云:“故君子必诚其意”。犹言故欲正其心者,必诚其意。以心之不可欺而期于谦,则不得不诚其意,以使此心终始一致,正变一揆,而无不慊于其正也。即《中庸》所谓“无恶于志”。

    夫唯能知传文所谓自者,则大义贯通,而可免于妄矣。故亟为显之如此,以补先儒之未及。

    小人之“厌然掩其不善而着其善”,固不可谓心之能正,而亦心之暂欲正者也。特其意之一于恶,则虽欲使其暂欲正之心得附于正而终不能。以此推之,则君子之欲正其心者,意有不诚,虽欲恃其素正而无不正,其终不能亦审矣。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其独。

    “间居”,独也。“无所不至”,不慎之下流也。“如见其肺肝”者,终无有谅其忸怩知愧之心,而心为意累,同入于恶而不可解也。

    今以掩着为自欺欺人,迹则似矣。假令无所不至之小人,并此掩着之心而无之,是所谓“笑骂由他笑骂,好官任我为之”者,表里皆恶,公无忌惮,而又岂可哉?盖语君子自尽之学,则文过为过之大,而论小人为恶之害,则犹知有君子而掩着,其恶较轻也。

    总以此一段传文,特明心之权操于意,而终不与上“自欺”、“自谦”相对。况乎欺之为义,谓因其弱而陵夺之,非掩盖和哄之谓。如石勒言“欺人孤儿寡妇”,岂和哄人孤儿寡妇邪?厌然掩着,正小人之不敢欺君子处。藉不掩不着,则其欺陵君子不更甚乎?小人既非欺人,而其志于为恶者,求快求足,则尤非自欺。则朱子自欺欺人之说,其亦疏矣。

    三山陈氏谓心为内,体为外,由心广故体胖。审尔,则但当正心,无问意矣。新安以心广体胖为诚意者之形外,其说自正。

    若不细心静察,则心之为内也固然。乃心内身外,将位置意于何地?夫心内身外,则意固居内外之交。是充由内达外之说,当由心正而意诚,意诚而身修,与经文之序异矣。今既不尔,则心广亦形外之验也。心广既为形外之验,则于此言心为内者,其粗疏不审甚矣。

    盖中外原无定名,固不可执一而论。自一事之发而言,则心未发,意将发,心静为内,意动为外。又以意之肖其心者而言,则因心发意,心先意后,先者为体于中,后者发用于外,固也。

    然意不尽缘心而起,则意固自为体,而以感通为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体。人所不及知而己所独知者,意也。心则己所不睹不闻而恒存矣。乃己之睹闻,虽所不及而心亦在。乃既有其心,如好恶等,皆素志也。则天下皆得而见之,是与夫意之为人所不及知者较显也。故以此言之,则意隐而心着,故可云外。

    体胖之效,固未必不因心广,而尤因乎意之已诚。若心广之形焉而见效者,则不但体胖也。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其居心之远大而无拘累,天下后世皆具知之,岂必验之于体之胖哉?小人之为不善而人见其肺肝,亦心之形见者也。不可作意说。故形于外者,兼身心而言也。

    “十目所视”一段,唯云峰胡氏引《中庸》“莫见乎隐”一节以证此,极为吻合。章句谓此承上文而言。乃上文所引小人之为不善,特假以徵诚中形外之旨,而业已以“故君子慎其独也”一句结正之,则不复更有余意。慎独之学,为诚意者而发,亦何暇取小人而谆谆戒之邪?

    且小人之掩着,特其见君子则然耳,若其无所不至,初不畏天下之手目也。况为不善而无所不至矣,使其能逃天下之手目,亦复何补?“何益”云者,言掩着之心虽近于知耻,而终不足以盖其愆,岂以幸人之不知为有益哉?既非幸人之不知为有益,则手目之指视,不足为小人戒也。

    且云“无所不至”,则非但有其意,而繁有其事矣,正万手万目之共指共视,而何但于十?藉云“间居”者独也,固人所不及知也;则夫君子之慎独也,以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故其几尚托于静,而自喻最明。若业已为十目十手之所指视,则人皆知之矣,而何名为独?凡此皆足以徵章句之疏矣。

    《中庸》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谓君子之自知也。此言十目十手,亦言诚意者之自知其意,如一物于此,十目视乏而无所遁,十手指之而无所匿,其为理为欲,显见在中,纤毫不昧,正可以施慎之之功。故曰:“其严乎!”谓其尚于此而谨严之乎!能致其严,则心可正而身可修矣。其义备《中庸》说中,可参观之。

    程子谓“忿懥、恐惧、好乐、忧患,非是要无此数者,只是不以此动其心”,乃探本立论,以显实学,非若后人之逐句求义而不知通。

    不动其心,元不在不动上做工夫。孟子曰:“不动心有道。”若无道,如何得不动?其道固因乎意诚,而顿下处自有本等当尽之功,故程子又云:“未到不动处,须是执持其志。”不动者,心正也;执持其志者,正其心也。大全所辑此章诸说,唯“执持其志”四字分晓。朱子所称“敬以直内”,尚未与此工夫相应。

    逐句求义者见传云“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必疑谓无所忿懥而后得其正。如此戏论,朱子亦既破之矣,以其显为悖谬也。而又曰“湛然虚明,心如太虚,如镜先未有象,方始照见事物”,则其所破者用上无,而其所主者体上无也。体用元不可分作两截,安见体上无者之贤于用上无邪?、况乎其所谓“如一个镜,先未有象”,虚明之心固如此矣。即忿懥等之“不得其正”者,岂无事无物时,常怀着忿惧乐患之心?天下乃无此人。假令有无可忿当前而心恒懊恼,则亦病而已矣。是则“不得其正”者,亦先未有所忿懥,而因所感以忿懥耳。若其正者则乐多良友,未得其人而展转愿见;忧宗国之沦亡,覆败无形,而耿耿不寐,亦何妨于正哉?

    又其大不可者,如云“未来不期,已过不留,正应事时不为系缚”,此或门人增益朱子之言,而非定论。不然,则何朱子显用佛氏之邪说而不恤邪?佛氏有“坐断两头,中间不立”之说,正是此理。彼盖谓大圆智镜,本无一物,而心空及第,乃以随缘赴感,无不周尔。迨其末流,不至于无父无君而不止。《大学》之正其心以修齐治平者,岂其然哉?既欲其虚矣,又欲其不期、不留而不系矣,则其于心也,但还其如如不动者而止,而又何事于正?

    故释氏之谈心,但云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言正。何也?以苟欲正之,则已有期、有留、有系,实而不虚也。今有物于此,其位有定向,其体可执持,或置之不正而后从而正之。若窅窅空空之大虚,手挪不动,气吹不移,则从何而施其正?且东西南北,无非太虚之位,而又何所正邪?

    用“如太虚”之说以释“明明德”,则其所争,尚隐而难见。以此言“明”,则犹近老氏“虚生白”之旨。以此言“正心”,则天地悬隔,一思而即知之矣。故程子直以孟子持志而不动心为正心,显其实功,用昭千古不传之绝学,其功伟矣。

    孟子之论养气,曰“配义与道”。养气以不动心,而曰“配义与道”,则心为道义之心可知。以道义为心者,孟子之志也。持其志者,持此也。夫然,而后即有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无不得其正。何也?心在故也。而耳目口体,可得言修矣。此数句正从传文反勘出。

    传者于此章,只用半截活文,写出一心不正、身不修之象,第一节心不正之象。以见身心之一贯。故章首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章末云“此谓修身在正心”,但为两“在”字显现条理,以见欲修其身者,不可竟于身上安排,而《大学》正心之条目,非故为迂玄之教。若正心工夫,则初未之及,诚意修身等传,俱未尝实说本等工夫。固不以无所忿懥云云者为正之之功,而亦不以致察于四者之生,使不以累虚明之本体为正也。

    夫不察则不正,固然矣。乃虑其不正而察之者,何物也哉?必其如鉴如衡而后能察,究竟察是诚意事。则所以能如鉴如衡者,亦必有其道矣。故曰“不动心有道”也。

    盖朱子所说,乃心得正后更加保护之功,此自是诚意以正心事。而非欲修其身者,为吾身之言行动立主宰之学。故一则曰“圣人之心莹然虚明”,一则曰“至虚至静,鉴空衡平”,终于不正之由与得正之故,全无指证。则似朱子于此“心”字,‘尚未的寻落处,不如程子全无忌讳,直下“志”字之为了当。此“心”字在明德中,与身、意、知各只分得一分,不可作全体说。若云至虚至明,鉴空衡平,则只消说个正心,便是明明德,不须更有身、意、知之妙。其引伸传文,亦似误认此章实论正心工夫,而于文义有所不详。盖刻求工夫而不问条理,则将并工夫而或差矣。

    今看此书,须高着眼,笼着一章作一句读,本文“所谓”、“此谓”,元是一句首尾。然后知正心工夫之在言外,而不牵文害义,以虚明无物为正。则程子之说,虽不释本文,而大义已自无遗。传盖曰: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以凡不能正其心者,一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不得其正矣,意不动尚无败露,意一动则心之不正者遂现。唯其心不在也。持之不定,则不在意发处作主。心不在焉,而不见、不闻、不知味,则虽欲修其身而身不听,此经所谓“修身在正其心”也。释本文。

    “不得其正”,心不正也,非不正其心。“不见”、“不闻”、“不知味”,身不受修也,非身不修也。“心不在”者,孟子所谓“放其心”也。“放其心”者,岂放其虚明之心乎?放其仁义之心也。

    盖既是虚虚明明地,则全不可收,更于何放?止防窒塞,无患开张。故其不可有者,留也、期也、系也。留则过去亦在,期则未来亦在,系则现前亦在。统无所在,而后心得其虚明,佛亦不作。何以又云“心不在焉”,而其弊如彼乎?朱子亦已明知其不然,故又以操则存、求放心、从大体为徵。夫操者,操其存乎人者仁义之心也;求者,求夫仁人心、义人路也;从者,先立夫天之所与我者也。正其心于仁义,而持之恒在,岂但如一镜之明哉?惜乎其不能畅言之于《章句》,而启后学之纷纭也!

    切须知以何者为心,不可将他处言心者混看。抑且须知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之属心与否。以无忿懥毫等为心之本体,是“心如太虚”之说也,不可施正,而亦无待正矣。又将以忿懥等为心之用,则体无而用有,既不相应。如镜既空,则但有影而终无光。且人之释心意之分,必曰心静而意动,今使有忿懥等以为用,则心亦乘于动矣。只此处从来不得分明。不知《大学》工夫次第,固云“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煞认此作先后,则又不得。且如身不修,固能令家不齐;乃不能齐其家,而过用其好恶,则亦身之不修也。况心之与意,动之与静,相为体用,而无分于主辅,故曰“动静无端”。故欲正其心者必诚其意,而心苟不正,则其害亦必达于意,而无所施其诚。

    凡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皆意也。不能正其心,意一发而即向于邪,以成乎身之不修。此意既随心不正,则不复问其欺不欺、慊不慊矣。若使快足,入邪愈深。故愚谓意居身心之交,八条目自天下至心,是步步向内说;自心而意而知而物,是步步向外说。而《中庸》末章,先动察而后静存,与《大学》之序并行不悖。则以心之与意,互相为因,互相为用,互相为功,互相为效,可云由诚而正而修,不可云自意而心而身也。心之为功过于身者,必以意为之传送。

    朱子说“鉴空衡平之体,鬼神不得窥其际”,此语大有病在。南阳忠国师勘胡僧公案,与列子所纪壶子事,正是此意。凡人心中无事,不思善,不思恶,则鬼神真无窥处。世有猜棋子戏术,握棋子者自不知数,则彼亦不知,亦是此理。此只是谚所云“阴阳怕懵懂”,将作何用,岂可谓之心正?心正者,直是质诸鬼神而无疑。若其光明洞达,匹夫匹妇亦可尽见其心,岂但窥其际也而已哉?

    “仰面贪看鸟,回头错应人”,恁般时,心恰虚虚地,鬼神亦不能窥其际,唯无以正之故也。不然,岂杜子美于鸟未到眼时,预期一鸟而看之;鸟已飞去后,尚留一鸟于胸中;鸟正当前时,并将心系着是一鸟乎?唯其无留、无期、无系,适然一鸟过目,而心即趋之,故不觉应人之错也。

    正心者,过去不忘,未来必豫,当前无丝毫放过。则虽有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有主者固不乱也。

    【心理穿梭】或问之论敖惰,足破群疑。但朱子大概说待物之理,而此传之旨,乃以发修身、齐家相因之理。则在家言家,而所谓“泛泛然之途人”与夫求见之孺悲,留行之齐客,固非其类。

    又“亲爱”以下五者,亦比类而相反。敖惰者畏敬之反,贱恶者亲爱、哀矜之反。各有所反,则亲爱、哀矜者,其或在所敖惰也有矣。敖者,亢敖自尊而卑之也。惰者,适意自便而简之也。敖必相与为礼时始见,如扶杖而受卑幼之拜是已。惰则闲居治事,未与为礼时乃然,虽过吾前,不为改容也。此则一家之中,繁有其人,亦繁有其时,外之家臣仆隶,大夫而后可云家。内则子孙群从,日侍吾前者皆是也。然使其辟,则自处过亢而情不下接,有所使令,亦惮其尊严而不敢自白,则好不知恶,恶不知美,自此积矣。是身之不修,家缘不齐之一端也。

    凡释字义,须补先儒之所未备,逐一清出,不可将次带过。一部《十三经》初无一字因彼字带出混下者。如此章“亲爱”等十字,其类则五,而要为十义。亲者相洽相近之谓,爱则有护惜而愿得之意。已得则护惜,未得则愿得。孟子云“彼以爱兄之道来”,不可云亲兄;以“郁陶思君”之言有护念而愿见之意。畏者畏其威,敬者敬其仪。畏存乎人,敬尽乎己。父兼畏敬,母兄唯敬。哀则因其有所丧而悼之,矜则因其未足以成而怜之。丧则哀,病不人?则矜。贱以待庸陋,恶以待顽恶。近取之家,自不乏此十种。敖惰前已释。或以人别,或以事别,其类则有五,其实凡十也。

    二好知恶,恶知美,知子之恶,知苗之硕,要未可谓身修,未可谓家齐,亦不可以务知之明为修其身、齐其家之功。修身在于去辟,无所辟而后身修。若家齐之功,则教孝、教弟、教慈,非但知之,而必教之也。

    唯身之有辟,故随其辟以为好恶,须玩本文一“故”字。而教之失宜。如其无辟,则于身取则,而自有以洞知人之美恶。知其如此者之为不孝、不弟、不慈,则严戒之得矣。知其如此者之为能孝、能弟、能慈,则奖掖之得矣。故章句着“所以”二字。“所以”云者,于以为立教之本而利用之也。

    到知美知恶,大要着力不得。假令好而欲知其恶,恶而欲知其美,其起念已矫揉不诚。强制其情而挟术以为讥察,乃欲如吴季子所云镜明衡平者,亦万不可得之数。故传意但于辟不辟上致克治之功。此以外制内之道,亲爱等见于事,故属外。知与好恶属内。自与正心殊科。

    盖所谓修身者,则修之于言行动而已。由言行动而内之,则心意知为功,乃所以修身之本,而非于身致修之实。知美知恶,自致知事。好恶,自正心事。而人终日所言、所行、所动,必因人因事而发,抑必及于物;而受之者,则所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者是已。君子而入大学,则固非忧患困穷,避世土室者之所可例,又岂至如浮屠之弃家离俗,杜足荒山,习四威仪于人所不接之地也与?故列数所施之地,以验其言行动辟与不辟之实。然则修其身而使不辟者,必施之得宜,而非但平情以治其好恶,此自正心诚意事。如吴季子镜衡之说,内求之心知而略于身,外求之物理而内失己也。

    才有所辟,言必过言,行必过行,动必过动。抑言有过言,行有过行,动有过动,而后为用情之辟。辟者偏也,非邪也。邪生心而偏在事。非施之言行动而何以云辟哉?故修身者,修其言行动之辟也。

    欲得不辟,须有一天成之矩为之范围,为之防闲,则礼是已。故曰“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齐明”是助修,“非礼不动”乃是正修。礼以简束其身,矫偏而使一于正,则以此准己之得失者,即以此而定人之美恶,不待于好求恶,于恶求美,而美恶粲然,无或蔽之矣。此修身所以为齐家之本。舍是,则虽欲平情以齐其家,不可得也。

    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而云“其所”,乃以谓身之所施,而非言情之所发。或问“今有人焉”一段,亦甚深切着明矣。惜乎门人之不察,求之于情而不求之于事,徒区区于爱最易偏,辨平情之次第,入荆棘而求蹊径,劳而无益久矣!

    有所当言,因亲爱而黩,因畏敬而隐,因贱恶而厉,因哀矜而柔,因敖惰而简;有所当行,因亲爱而荏,因畏敬而葸,因贱恶而矫,因哀矜而沮,因敖惰而吝,于其动也,因亲爱而媟,因畏敬而馁,因贱恶而暴,因哀矜而靡,因敖惰而骄:皆身之不修也。

    君子所贵乎道者,鄙倍、暴慢、淫昵之不作,虽因亲疏贵贱贤不肖而异施,亦何辟之有哉?如是,方是修身。若但云平情如衡,则苟所当致其亲爱者,虽极用其亲之爱之之心,如舜之于象,亦未为辟,敬畏等放此。岂酌彼损此,漫无差等,抑所有余以就不足之得为齐哉?唯然,故身不修而欲齐其家,必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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