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经纬-大学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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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典】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译文】之所以说要治理国家必须先能处理好自己的家族关系,这是因为如果连自己的家族关系都处理不好的人,而想去管教好别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有道德修养的君子,在家里也能够实行治理邦国教化的成效。因为对父母孝顺的品德也就是侍奉君主的品德;对兄长恭敬的品德就是服从上级的品德;对子女慈爱的道德也就是父母官对黎民百姓慈爱的道德。

    【诸儒注疏】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

    【理学讲评】这是解释经文齐家治国的说话。曾子说:“经文所谓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者谓何?盖家乃国之本,若不能修身以教其家,使一家之人有所观法,却能教训那一国之人,使之感化,决无此理。所以在上的君子,只修身以教于家,使父子、兄弟、夫妇各尽其道,则身虽不出家庭,而标准之立,风声之传,那一国的百姓,自然感化,也都各尽其道,而教成矣,所以然者何也?盖家国虽异,其理则同,如善事其亲之谓孝,然国之有君,与家之有亲一般,这事亲的道理,即是那事君的道理。抚爱卑幼之谓慈,然国之有众百姓每,与家之有卑幼一般,这抚爱卑幼的道理,即是那使众百姓的道理。”夫孝、弟、慈三件,是君子修身以教于家的。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此君子所以不出家而教自成于国也。

    【元典】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译文】《康诰》里说:“保护老百姓就如同爱护婴儿一样。”这就是要求诚心实意去努力保护,虽然不能完全符合,但也不会相差太远。要知道,没有先学会了养孩子再出嫁的女人啊!

    【诸儒注疏】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

    【理学讲评】这一节是承上文说,见孝、弟、慈之理,是人心原有,不待强为的意思。《康诰》是《周书》篇名,赤子是初生的小儿。武王作书告康叔说:为人君者,保爱那百姓每,当如慈母保爱那初生的小儿一般。曾子引此诗而解释之说:“初生的小儿,不会说话,要保爱他。怎能够晓得他的意思,只是为母的爱子之心,诚切恳至,以其诚切恳至之心,而忖度赤子之意,虽不能一一都合着他,也差不远矣。然这个保赤子之心,人人自有不学自会。几曾见为女子的,先学会了抚养孩子的方法,然后才去嫁人,可见皆出于自然,而不待于勉强也。”夫慈幼之心,既出于自然,则孝弟之心,亦未有不出于自然者,但能识其端而推广之,则所以不出家而成教于国者,在是矣。

    【元典】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译文】一个家族实行仁爱相亲,整个邦国也会兴起仁爱相亲;一个家族兴起谦让,整个邦国也会兴起谦让;一个君王如果贪婪暴戾,整个邦国就会群起作乱。其联系就是这样紧密,这就叫做:一句话能损坏整件事情,一个人就能安定国家。

    【诸儒注疏】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覆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

    【理学讲评】这一节是言教成于国之效。仁,是以恩相亲。让,是以礼相敬。一人,指君说。贪,是好利。戾,是背理。机,是机关发动处。偾,是覆败。曾子承上文说:“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者,既本乎一理,又出于自然,人君果能以仁教于家,使一家之中,父慈子孝,欢然有恩以相亲,则一国之为父子的,得于观感,也都兴起于仁矣。能以让教于家,使一家之中,兄友弟恭,秩然有礼以相敬,则一国之为兄弟的,得于观感,也都兴起于让矣。若为君的,不仁不让,好利而取民无制,背理而行事乖方,则一国之人,也都仿效,而悖乱之事由此而起矣。夫一国之仁让,由于一家;一国之作乱,由于一人。可见上以此感,则下以此应,其机关发动处,自然止遏不住有如此。所以古人说道:一句言语说得差失,便至于坏事,人君一身行得好时,便能安定其国,正此之谓也。”为人上者,可不戒贪戾以绝祸乱之端,而躬行仁让,以为定国之本。

    【元典】

    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

    【译文】尧舜用仁爱统治天下,老百姓就跟随着实行仁爱;桀纣用凶暴统治天下,老百姓就跟随着凶暴。统治者的命令与自己的实际做法相反,老百姓是不会服从的。所以,有道德修养的君子,先应该要求自己,然后才能要求别人。先应该去掉自身的恶习,而后才能去批评别人,使之改恶从善。不采取这种推己及人的恕道而想让别人按自己的意思去做,那是不可能的。

    【诸儒注疏】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喻”, 晓也。

    【理学讲评】帅,是帅领。令,是政令。恕,是推己及人的道理。藏,是存。喻,是晓喻。此承上文说,尧舜之为君,存的是仁心,行的是仁政,是以仁帅领天下也。那时百姓看着尧舜的样子,也都感化,相亲相让,而从其为仁。桀纣之为君,存心惨刻,行政残虐,是以暴帅领天下也。那时百姓看着桀纣的样子,他也都效尤,欺弱凌寡,而从其为暴。即此看来,可见人君一身,是百姓的表帅,上行下效,理势自然,若使人君所好的是暴,而出令以教天下者却是仁,这便是所令反其所好了,那百姓每谁肯从他?惟其如此,所以在上位的君子虽教人为善去恶,是其职分,必先反诸其身,自家有这善,然后责成人,使他劝勉于善,自家无这恶,然后说人不是,使他改正其恶,这是推己及人,恕之道也。然后人才肯顺从我,我才能晓喻得人。若自家不能有善而无恶,恶却责人之善,正人之恶,这便是存乎己身者不恕了。如此而能晓喻人,使之从我为善而去恶,绝无此理,所以说未之有也。

    【元典】故治国在齐其家。

    【译文】所以,要治理国家必须先能处理好自己的家族关系。

    【诸儒注疏】通结上文。

    【理学讲评】这一句子通结上文。曾子又说:“看来一身之举动,一家之趋向所关,一家之习尚,一国之观瞻所系,人若不能修身而教于家,必不能成教于国。故人要治那一国的百姓,不必远求,只在乎修身以教于家而已,盖齐家是治国的根本也。”

    【元典】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译文】《诗经》说:“桃花鲜美,树叶茂密,这个姑娘出嫁了,合家老少喜盈盈。”只有先使一个家族的人和睦相亲,而后才能让一国的人都和睦相亲。

    【诸儒注疏】《诗·周南·桃夭》之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兴也。“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宜”,犹善也。

    【理学讲评】前面释齐家治国之意已尽,此以下,又引诗而咏叹之,以足其意。《诗》,是《周南·桃夭》篇,夭夭,是少好貌。蓁蓁,是美盛貌。之子,指出嫁的女子。妇人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宜,是善。诗人说:“桃树夭夭然少好,其叶蓁蓁然美盛,以兴女子之归于夫家,必能事舅姑以孝,事夫子以敬,处妯娌以和,待下人以惠,而一家之人无不相宜者。”曾子引之说道:“为人君者,必能处得那一家的人个个停当,如此诗所谓宜其家人,方才可以教那一国的人,使之各有以宜其家也。不然,家人且不相宜,何以教国人乎?”

    【元典】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译文】《诗经》说:“兄弟和睦。”兄弟和睦了,然后才能够让一国的人都和睦。

    【诸儒注疏】《诗·小雅蓼萧》篇。

    【理学讲评】《诗》,是《小雅·蓼萧》篇。诗人说:“一家之中,有长于我的,是兄,我能尽其恭敬而善事之,感得为兄的也常常爱我,这便是宜兄。有少于我的,是弟,我能尽其友爱而善抚之,感得为弟的也常常敬我,这便是宜弟。”曾子引之说道:“为人君者,必能善处自家的兄弟,如此诗所谓宜兄宜弟,然后可以教那一国之人,使之亦有以宜其兄弟也。不然自家的骨肉尚不能相容,又何以教国人乎?”

    【元典】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译文】《诗经》说:“君王的礼仪没有差错,才能成为四方各国的表率。”作为父亲的讲慈爱,作为儿子的讲孝顺,作为兄长的讲友爱,作为弟妹的讲恭敬,只有使他们的言行足以符合道德准则,然后整个邦国的四方百姓才会效仿。

    【诸儒注疏】《诗·曹风·鸤鸠》篇。“忒”,差也。

    【理学讲评】《诗》,是《曹风·鸤鸠》篇。仪,是礼仪。忒字解做差字。四国,是四方之国。诗人说:“人君一身所行的礼仪,没有一件差错,便能表正那四国的百姓,而为下民之观法。”曾子引之说道:“为人君者,必是自家为父能慈,为子能孝,为兄能友,为弟能恭,所行的件件都足以为人的法则,如此诗所谓其仪不忒,然后百姓每皆取法他,父也去慈,子也去孝,父也去友,弟也去恭,而四国无不正也。不然,自家一身且有差忒,又何以正国人乎?”

    【元典】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译文】这些都说明了要治理国家必须先会处理好家族关系的道理。

    【诸儒注疏】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深玩。

    【理学讲评】曾子既引三诗,又总结说:“观这三诗所言,虽有不同,皆是说治国在齐其家之意。然则人若欲治其国者,可不先齐家以为之本哉。”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心学讲评】治国之事,有政焉,有教焉,而自国而天下,则所推行者政也。自家而国,则所致一者教也。盖家之与国,政则有大小公私之殊,而教则一也。故《经》文所谓“治国在齐其家”者,于其所以教家教国者而知之矣。

    夫家国不同,而齐之治之者,同此身也。同此修身以齐治之也。其所以教家国者,同一理也,同一心也,故修身者,以同然之心、同然之理而修之,则家之人,国之人谁无此心,谁无此理,而有不效焉者乎?若身不修,则此心此理先已丧矣。家之人知其好恶之不正,虽教之不从,而不可教,则使其修庠序学校之教,饮射读法之典,以教国之人,而国人能顺其教者必无之矣。故君子原本其身,克慎其修,本固有之心,尽当然之理,不待出家以敷教于国,而一国之人心风化已成一矩则而可推行矣。夫其不出家而成教者,则孝弟慈是已。君子之身,尽孝以事亲,而家之人皆知孝焉,则国之臣民所以竭其忠、尽其职而事君者,理在是已。尊之亲之,其道同也。君子之身,尽弟以事兄,而家之人皆知弟焉,则国之卑幼所以尊耆年、奉上吏而事长者,理在是已。敬之顺之,其道同也。君子之身,尽慈以恤幼,而家之人皆知慈焉,则国之长吏所以抚民之劳、勤民之事而使众者,理在是已。教之养之,其道同也。

    是道也,《康诰》之言慈以使众者可证矣。武王诰康叔以康又其民之意曰:保民者长养而安全之,其必如慈母之保赤子,而后民得以遂其生也。夫保赤子之道,何以推之民哉?盖赤子无言而自有其保之之理,斯理也,惟母之心能悉知之也。苟母之心诚能以其理而求之,则寒温饥饱之节,虽有不中焉,亦不至大相乖远矣。是理也,不学而能知者也。“未有学养子而后嫁”,但率此心之同然,识其发见之端而推之耳。故保民者,民虽不能自言其情,而但以慈心循其端而推求之,则民之情必不相远。理在心而不在事,无待于学,而但求其心,则恤幼与使众不同,而慈之为理,因乎固有之心者则同也。慈所以使众,无异心,斯无异理,则事君事长可知,而立教之本,岂求之于国乎?君子之不出家而成教于国,不信然哉!

    夫成教而教即成矣。孝弟兹之德虽有三者,而致其弟兹者惟此不忍之心,仁而已矣。惟此不争之心,让而已矣。诚使君子之身仁也,让也,因以动一家固有之天良,皆孝焉,皆弟焉,皆慈焉,而一家之中,长幼尊卑交相爱而仁也;则一国之中,上下交相敬而无不兴起于让也。如其一人贪焉而不让,戾焉而不仁,则一家相化,惟利是竞,惟怨是图,而为之下者亦胥效焉,则攘夺篡弑之事生而乱作矣。此非上之教以乱也,且未尝不思下之仁让而冀以止乱也,则兴仁兴让者,亦非徒上之教以兴也。动于此而至于彼,自然感应不爽者,机也。一人之心,机之所自操;一家之理,机之所自发;而一国之势,机之所必至,不疾而速如此矣。此其为机也,握之小而成之大,发之隐而行之显,所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也。

    言非有所加损于事,而事之理在焉,故不善之谋,害发而不可止;一人非可遍教于国,而国之理在焉,故主术已定,风行而无所违。盖定之者以身帅之也。而国之定也,则惟君身之是从也。昔者尧、舜惟其身之仁也,而居万民之上以昭示乎四方,则帅天下以仁矣。其民因从之而仁焉,虽德不如尧、舜之覃敷,而雍和成俗矣。桀、纣惟其身之暴也,而尸天子之位以播恶于九有,则帅天下以暴矣。其民因从之而暴焉,虽威不如桀、纣之肆虐,而寇攘日兴矣。民之所从,因于上之所帅,故尧、舜虽令以仁,桀、纣虽令以暴,而非令之能行也。如使其所令者仁,而其所好者暴,则民知虚文之徒相责,而人君之所重者不在乎此,则岂有从其令者乎?是故君子知民之从好不从令也。

    民愚而不知为善,固未尝不设科教以求之矣。然必善之有诸己,而后求之焉。民顽而不知去恶,固未尝不置刑罚以非之矣。然必恶之无诸己,而后非之焉。盖推己之善以及之人,如己好善恶恶之心以施之人,所谓恕也。吾身先尽其理,以为可推者,恕之藏也。心同此理,人同此心,躬行有象,而人喻之矣。若躬行无可推之藏,而徒求之非之,使人喻吾所令以为善去恶者,未之有也。由此言之,家与国异矣,齐与治亦各有道矣,而喻之者同此理也,帅之者同此身也,定之者同此机也,兴之者同此心也。以吾孝弟慈之身,教之一家而仁让成,教之一国而事君事长使众之道在,故治国在齐其家,统之乎身而为立教之本也。

    则请征之《诗》而知之矣。《桃夭》之诗,文王之所以化行南国也。其诗云,桃之夭夭而枝干少好也。其叶蓁蓁然盛矣,是有美及时之象也。于斯时也,之子于归,而淑慎之德,与其家之人而相宜矣。夫南国之化,不但家而已也,惟宜其家人,而后以教国之人肃穆而和平者可行也。宜其家人,亦惟尽吾仁让以宜之而已矣。《蓼萧》之诗,天子所以祝元侯也。其诗云,尚其宜尔兄而克恭焉,尚其宜尔弟而克友焉,夫元侯之治,不但一家而已矣。《鸤鸠》之诗,曹人思君子以正国也。其诗云,淑人而在君子之位,其身之仪范无有差忒,即以此仪正四方之国而皆正矣。夫君子欲正四国,而惟在自慎其仪。所谓仪者,人之可以为法者也。其为父焉而慈可为一家之法,其为子焉而孝可为一家之法,其为兄弟焉而弟可为一家之法,而后四国之民相与感其仁让之美,莫不法之以正矣。夫三诗者,或言家、或言国,而家之宜即为国之教,国之法必视其家之法,所谓治国在齐家,不益信乎!然则厚于家而后国之风俗不薄,本诸身而家国相因以治,经文之旨,益着明矣。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心理穿梭】章句“立教之本”云云,亦但从性□会通处,发明家国之一理,以见教家之即以教国耳。“识端推广”,乃朱子从言外衍说,非传意所有。缘恐人将孝弟慈说得太容易,以为不待学而自能,竟同处子之不学养子一例,故补此一说,见教家教国,理则一而分自殊;事之已殊,有不待推而不可者。

    其云“立教之本”,即指上孝弟慈,金仁山之说为近。所云本者,以家国对勘:教家者教国之本,孝弟慈者事君、事长、使众之本也。唯其不假强为,则同命于天,同率于性,天理流行,性命各正,非仅可通于家而不可行于国也。唯养子不待学,则使众亦不待别有所学,而自无不可推矣。故立教之本,有端可识,而推广无难也。

    章句恰紧在一“耳”字,而朱子又言“此且未说到推上”,直尔分明。玉溪无端添出明德,仁山以“心诚求之”为推,皆是胡乱忖度。“心诚求之”元是公共说的,保赤子亦如此,保民亦如此。且此但言教而不言学。一家之教,止教以孝于亲、弟于长、慈于幼,何尝教之以推?所谓推者,乃推教家以教国也,非君子推其慈于家者以使国之众也。

    所引《书》词,断章立义。但据一“如”字,明二者之相如;而教有通理,但在推广,而不待出家以别立一教。认章句之旨不明,乃谓君子推其慈家之恩以慈国,其于经传“齐”“治”二字何与,而传文前后六“教”字,亦付之不问。小儒见杌惊鬼,其瞀乱有如此者,可叹也已!

    径以孝弟慈为“明明德”者,黄氏之邪说也。朱门支裔,背其先师之训,淫于鹅湖者,莫此为甚。其始亦但牵枝分段,如今俗所谓章旨者,而其悖遂至于是。王阳明疑有子支离,只欲将仁与孝弟并作一个。若论孝弟慈之出于天性,亦何莫非“明德”?尽孝、尽弟、尽慈,亦何不可云“明明德”?而实则不然。如《廿一史》所载孝友、《独行传》中人物,乃至王祥、李密一流,不可云他孝弟有亏欠在;而其背君趋利,讵便可许之为克明其德?

    至如所云“天明地察”,则又不可以此章所言孝者例之。此但据教家教国而言,则有七八分带得过,而君子之教已成。故曰:“敬敷五教在宽”。且不敢遽责其为王祥、李密,而况其进焉者乎?

    明明德之事,经文所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缺一不成,章句已分明言之。倘必待格致诚正之已尽,而后可云孝子、弟弟、慈长,则即令尧、舜为之长,取一家之人,戒休董威之,且没世而不能。如但以保赤子之慈,而即可许之明明德,则凡今之妇妪,十九而明其明德矣。

    于德言明,于民言新,经文固自有差等。陆、王乱禅,只在此处,而屈孟子不学不虑之说以附会己见,其实则佛氏呴呴呕呕之大慈大悲而已。圣贤之道,理一分殊,断不以乳媪推干就湿、哺乳嚼粒之恩为天地之大德。故朱子预防其弊,而言识、言推,显出家国殊等来。家国且有分别,而况于君德之与民俗,直是万仞壁立,分疆画界。比而同之,乱天下之道也。

    程子所云“慈爱之心出于至诚”,乃以引伸养子不待学之意,初不因传文“诚求”“诚”字而设。凡母之于子,性自天者,皆本无不诚,非以“诚”字为工夫语。吴季子无端蔓及诚意,此如拈字酒令,搭着即与安上,更不顾理。学者最忌以此种戏心戏论窥圣贤之旨。如母之于赤子,岂尝戒欺求谦,慎其独知,而后知保哉?

    诚之为说《中庸》详矣。程子所云“出于至诚”者,“诚者天之道也”。天以是生人。“诚其意”者,“诚之者人之道也”。须择善而固执。天道不遗于夫妇,人道则唯君子为能尽之。若传文“心诚求之”之“诚”,则不过与“苟”字义通。言“心”言“求”,则不待言“诚”而其真实不妄自显矣。

    经传之旨,有大义,有微言,亦有相助成文之语。字字求义,而不顾其安,鲜有不悖者。况此但据立教而言,以明家国之一理。家之人固不能与于诚意之学,矧国之人万有不齐,不因其固有之良,导之以易从之功,而率之与讲静存动察之学,不亦慎乎!

    若云君子之自诚其意者,当以母之保子为法,则既非传者之本意;而率入大学之君子,相与呴呴呕呕以求诚,“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此之谓夫!故戏论之害理,剧于邪说,以其似是而非也。

    机者发动之由,只是动于此而至于彼意,要非论其速不速也。国之作乱,作乱自是分争草窃,非但不仁不让而已也。非一人之甫为贪戾而即然。且如无道如隋炀帝,亦延得许久方乱;汉桓帝之后无灵帝,黄巾之祸亦不如是之酷。且传文此喻,极有意在。如弩机一发,近者亦至之有准,远者亦至之有准,一条蓦直去,终无迂曲走移。一人贪戾,则近而受之者家,远而受之者国,其必至而不差,一也。

    矢之中物,必有从来。仁让作乱之成于民,亦必有从来。如云礼达分定,则民易使,实是上之人为达之而为定之,岂但气机相感之浮说乎?一家之仁让,非自仁自让也,能齐其家者教之也,教成于家而推以教国者,即此仁让,而国无不兴焉。盖实恃吾教仁教让者以为之机也。若但以气机感通言之,则气无畛域,无顿舍,直可云身修而天下平矣。

    《大学》一部,恰紧在次序上,不许人作无翼而飞见解。吴季子“瞬息不留”之淫词,为害不小。既瞬息不留,则一念初起,遍十方界,所有众生,成佛已竟,何事言修、言齐、言治、言平之不已哉?

    韦[齐]云“有诸己不必求诸人,无诸己不必非诸人”断章取义,以明君子自治之功则然。子曰“攻其恶,无攻人之恶”,要为修慝者言之尔。盖明德之功而未及于新民也。经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既欲治其国矣,而可不必求,不必非乎?但有诸己者与求诸人者,无诸己者与非诸人者,亦自有浅深之不同。如舜之事父母,必至于“烝烝夊不格奸”,而后自谓可以为人子。其求于天下之孝者,亦不过服劳奉养之不匮而已。

    细为分之,则非但身之与国,不可以一律相求,即身之于家,家之于国,亦有厚薄之差。曾子固不以己之孝责曾元,而天子使吏治象之国,亦不概施夫异姓不韪之诸侯也。故曰理一而分殊。然原其分殊,而理未尝不一,要以帅人而后望人之从,其道同也。故在家无怨者,在邦亦无怨也。

    【元典】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译文】之所以说天下太平要先治理好自己的国家,是因为,在上位的人尊敬老人,老百姓就会孝顺自己的父母;在上位的人尊重长辈,老百姓就会尊重自己的长辈;在上位的人体恤救济孤儿,老百姓也会同样跟着去做。所以,品德高尚的人总是实行以身作则、推已及人的“絜矩之道”。

    【诸儒注疏】“老老”,所谓老吾老也。“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孤”者,幼而无父之称。“絜”,度也。“矩”,所以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理学讲评】这是解释经文治国平天下的说话。下老字,是指父母。上老字,是尽事父母之道。下长字,是指兄长。上长字,是尽事兄长之道。兴,是兴起。恤,是怜爱。孤,是孤幼。倍,是违背。絜,是度。矩,是为方的器具。曾子说:“经文所谓欲平天下在先治其国者谓何?盖言天下无不同之心,人心无不同之理,惟人君之倡导何如耳。如上能以事老之道,孝顺自家的父母,则国人便都兴起于孝,而善事其父母矣。上能以事长之道,恭敬自家的兄长,则国人便都兴起于弟,而善事其兄长矣。上能怜爱一家的孤幼,则国人也都如君上一般,慈其孤幼,而无有违背之者矣。这孝、弟、慈三件,上行下效如此,可见人心之理无不同也。一国之人心,既无异于一家,则天下之人心,又岂有异于国乎?所以在上的君子,因此有个絜矩之道,度其必同之心,处以各足之理,使天下凡有孝、弟、慈之愿者,皆得随分以自尽而无有不齐,就如那匠人制器的一般,度之以矩,而使其无不方也。”这絜矩是平天下之要道,解见下文。

    【元典】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译文】如果厌恶上司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下属;如果厌恶下属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上司;如果厌恶在你前面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后面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后面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前面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右边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左边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左边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右边的人。这就叫做“絜矩之道”。

    【诸儒注疏】此覆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理学讲评】恶,是憎恶,心里不欲的意思。曾子覆解絜矩二字之义,说道:“人之相处,有在我上面的,有在我下面的,有在我前后左右的,其心都是一般。假如上面的人以无礼使我,我所不欲也。便以我的心度量在下面的人,知他的心与我一般,亦不可以无礼使之。如下面的人以不忠事我,我所憎恶也,便以我的心度量在上面的人,知他的心与我一般,亦不敢以不忠事之。以此心往前后度量,或在我前面的人,我恶其以不善待我,便不以前人之加于我者而先加于后;在我后面的人,我恶其以不善待我,便不以后人之及于我者而施及于前。以此心往左右度量,或在我右边的人,我有所恶,便不以此交之于左。在我左边的人,我有所恶,便不以此交之于右。这是将人比己,体之无不周,以己处人,施之无不当,上下四方,均齐方正,就如那匠人之制方器,度之以矩而无有不方的一般,所以叫做絜矩之道。”人君用此道以治天下,则天下之人,虽有万万不齐,而于天下之心,皆能一一不拂,天下有不得其平者乎?上文所谓君子有絜矩之道者,盖如此。

    【元典】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译文】《诗经》说:“使人心悦诚服的君王啊,是老百姓的父母。”君王就喜欢老百姓所喜欢的,厌恶老百姓所厌恶的,这才是天下百姓的父母。

    【诸儒注疏】《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只”,语助辞。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理学讲评】《诗》,是《小雅·南山有台》篇。只,是语助词。诗人说:“在上位可嘉可乐的君子,即是百姓每的父母。”曾子既引此诗而释之说道:“君子居民之上,有君之尊,何以说做父母?盖言君子能以民心为己心,如饱暖安逸之类,是百姓每心里所喜好的,君子便因其所好而好之,务要区处使他各得其所。如饥寒劳苦之灰是百姓每心里所憎恶的,君子便因其所恶而恶之,务要体悉,使他得免于患,是君子之与民同其好恶,如父母之爱其子矣,所以百姓每爱戴君子,亦如爱自家的父母一般。”这是能絜矩的,其效如此。

    【元典】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戮矣。

    【译文】《诗经》说:“巍峨的南山,岩石耸立。权势显赫的尹太师,百姓目光都注视着你。”掌握着国家大权的人不谨慎,稍有偏颇,就会被天下人所推翻。

    【诸儒注疏】《诗·小雅·节南山》之篇。“节”,截然高大貌。“师尹”,周太师尹氏也。“具”,俱也。“辟”,偏也。言在上者人所仰瞻,不可不谨,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于一己之偏,则身弑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理学讲评】《诗》,是《小雅·节南山》篇。师尹,是周太师尹氏。辟,是偏僻。戮字,与刑戮的戮字同义。诗人说:“望着那南山,截然高大,山上的石头岩岩然堆起来;如今尹氏做着太师,其势位之赫赫显盛,便与那高山一般,百姓每都瞻仰着他,却乃好恶不公,罔上行私,以致天下之乱。”这是诗人讥尹氏之辞。曾子解说:“有国家者,既为民所瞻仰,必须常常谨慎,凡事要合乎人心,若是不能絜矩,只徇一己之偏,民所好的不从民便,民所恶的不肯体恤,致得那天下之人都生怨恨,必然众叛亲离,而身与国家不能保守,所以说辟则为天下戮矣。”这是不能絜矩的,其害如此。

    【元典】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译文】《诗经》说:“殷朝没有丧失民心的时候,还是能够与上天的要求相符的。请用殷朝作个借鉴吧,应当认识到守住天命、永保国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是说,得到民心就能得到国家,失去民心就会失去国家。

    【诸儒注疏】《诗·文王》篇。“师”,众也。“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乎上帝也。“监”,视也。“峻”,大也。“不易”,言难保也。“道”,言也。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理学讲评】《诗》,是《大雅·文王》篇。丧,是失。师,是众。配,是对。上帝,是天。仪字当作宜字。监,是看着他的意思。道字解做言字。诗人说:“如今殷家失了天下,便是我周家得了。当初殷家祖宗不曾失了众人的时节,也曾受天眷命君主天下,能与天作对来。因他后世子孙行的不好,失了人心,那天命便去了。今后我周的子孙,就宜看着殷家的事,以为监戒,不可像他子孙行的不好。这上天峻大之命,去留无常,岂是容易保守的?”曾子解说:“诗人所云,盖言为人君者,若能絜矩,而与民同其好恶,便得了众人的心,为民父母而得国。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一己之偏,便失了众人的心,为天下戮而失国。”盖信乎峻命之难保也,有天下者可不兢兢业业,思所以得人心而保天命乎。

    【元典】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译文】所以,品德高尚的人首先注重修养德行。有了美德,就会拥有民众;有了民众,就会拥有土地;有了土地,就会获得财富;有了财富,国家就会有开支。

    【诸儒注疏】“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谨而言。“德”,即所谓明德。“有人”,谓得众。“有土”,谓得国。有国,则不患无财用矣。

    【理学讲评】是故,是承上起下之辞。慎,是谨慎。德,即经文所谓明德。财,是财货。用,是用度。观上文说的,凡天命人心之得失,皆由于能絜矩与不能絜矩如此,可见有家国者,第一要紧的是修德。所以在上位的君子,虽事事都该谨慎,尤先要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功夫,以谨慎在己之德,不使有一些怠忽昏昧,则己德克修,而絜矩之本立矣。既有了德,那百姓每个个都感化归顺,岂不是有人?既有了人,那百姓每所住的地方,处处都属其管辖,岂不是有土?既有了土,那土地中所出的诸般货物,自然都来贡献,岂不是有财?既有财,则国家所需的诸般用度,自然足以供给,岂不是有用?盖君德既慎,则民心自归,其得众得国而有财用,固理之必然者也。

    【元典】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译文】德是根本,财是枝末。

    【诸儒注疏】本文上而言。

    【理学讲评】本,是根本。末,是末梢。承上文说:“有德则有人月土,而有财用。可见德是为国的根本,第一要紧。财虽日用之不可缺,而有德则自然有财。譬之草木,根本既固则枝梢自然茂盛,但当培其根本可也。夫知德为本,则在所当先,知财为末,则在所当后矣。”君子之所以先慎乎德者,其以是哉。

    【元典】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译文】假如把根本当成了外在的东西,却把枝末当成了内在的根本,那就会和老百姓争夺利益。

    【诸儒注疏】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

    【理学讲评】争民,是使民争斗;施夺,是教民劫夺。夫德既是本,乃所当重,财既是末,乃所当轻。若或将这德来看做外事,不思谨慎,将那财来看做自家的,专去聚敛,百姓每见在上的人如此,也都仿效,人人以争斗为心,劫夺为务,就如在上的教他一般。所以说争民施夺,这是财货不能絜矩的,其害如此。

    【元典】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译文】所以,君王聚财敛货,民心就会失散;君王散财于民,民心就会聚在一起。

    【诸儒注疏】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

    【理学讲评】承上文说,外本内末,民便争夺。民既争夺,必致离散。可见义与利不可并行,民与财不可兼得。若是外本内末,聚财于上,财虽聚了,却失了天下的心,那百姓每都离心离德而怨叛之,未有财聚而民亦聚者也。若是内本外末,散财于下,财虽散了,却得了天下的心,那百姓每都同心爱戴而自然归聚,未有财散而民亦散者也。这两样孰损孰益,有天下者当知所辨矣。

    【元典】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译文】因此,这正如你说话不讲道理,人家也会用不讲道理的话来回答你;财富不依据道理肆意搜刮进来,终究也会被别人用违背道理的手段掠夺出去。

    【诸儒注疏】“悖”,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自“先慎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

    【理学讲评】言,是言语。悖,是违悖不顺理。货,是财货。曾子承上文说:“财散则民聚,基实民之聚者财不终散;财聚则民散,其实民之散者,财也不终聚;就如言语一般,若将不顺道理的言语加于人,人定也把那不顺道理的言语来顺我,是悖而出者亦必悖而入也。若那财货是暴征、横敛,不顺道理取将进来的,终须也还散将出去,保守不得,是悖而入者亦必悖而出也。”不义之财,既是难守,积之何益?为人君者岂可以财为内,而不知所以慎其德乎!

    【元典】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译文】《康诰》说:“天命是不会始终如一的。”这就是说,行善便会得到天命,不行善便会失去天命。

    【诸儒注疏】“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丁宁反复之意亦深切矣。

    【理学讲评】前面说先慎乎德,则有人有土,是能絜矩的。外本内末则悖入悖出,是不能絜矩的。这一节又总结其意。《康诰》,是《周书》篇名。命,是天命。道字解做言字。武王作书告康叔说:“惟是上天之命,或去或留,不可为常。”曾子解说:“这一句话是说为人君的,若能絜矩,而散财以得民心,便得了天命,所谓得众则得国也。若不能絜矩,而聚财以失民心,便失了天命,所谓失众则失国也。”天命不常如此,人君诚欲保之,岂可外本内末,而不知慎德以尽絜矩之道哉!

    【元典】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译文】《楚书》说:“楚国没有什么是宝,只是把善当作宝。”

    【诸儒注疏】《楚书》,《楚语》。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

    【理学讲评】以下两节,是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楚书》是楚国史官记事的书。宝是鹭的物。《楚书》说:“昔楚国王外圉聘于晋,晋大夫赵简子问他说:‘你楚国中有什么宝贝?’王孙圉对说‘我楚国也没有什么宝,凡金玉珠石之类,皆不以为贵,只是有德的善人,能利生民,能安社稷,便以他为宝也。’”按史,当时楚有臣名观射父,能作命辞,取重于诸侯。又有臣名左史倚相,多读古书,练达典故,使主君能保先世之业,故楚国宝之。夫楚之所宝,不在金玉而在善人,是能不外本而内末者矣。【元典】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译文】重耳的舅舅子犯教晋文公回答说,“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是宝,只是把仁爱亲族当作宝。”

    【诸儒注疏】“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爱也。事见《檀弓》,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

    【理学讲评】舅犯是晋文公的母舅,名狐偃,字子犯。亡人,指晋文公说。在先晋文公做公子时,避骊姬之难,逃出在外,故称亡人。后来又遍历曹、卫、齐、楚,至于秦国。到秦轩时,他父亲献公薨逝,秦穆公劝文公兴兵复国以为晋君,舅犯教文公对说:“我出亡之人,不以富贵为宝,只以爱亲为宝,若是有亲之丧,而无哀伤思慕之心,却去兴兵争国,便是不爱亲了,虽得国,不足为宝也。”夫晋之所宝,不在得国而在仁亲,是亦不外本而内末者矣。

    【元典】

    《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译文】《秦誓》说:“如果有这样一位臣子,忠诚老实,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本领,但他心胸宽广,有容人的肚量,别人有本领,就如同他自己有一样;别人德才兼备,他心悦诚服,不只是在口头上表示,而是从内心喜欢。用这种人,是可以保护我的子孙和百姓的,是可以为他们造福的啊!相反,如果别人有本领,他就妒嫉、厌恶;别人德才兼备,他便想方设法压制、排挤,无论如何容忍不得。用这种人,不仅不能保护我的子孙和百姓,对国家而言也实在是太危险了!”

    【诸儒注疏】《泰誓》,《周书》。“断断”,诚一之貌。“彦”,美土也。“圣”,通明也。“尚”,庶几也。忌也。“违”,拂戾也。“殆”,危也。

    【理学讲评】《秦誓》,是秦穆公告群臣的说话。断断,是诚一之貌。技,是才能。休休,是平易宽弘的意思。彦,是俊美。圣,是通明。不啻,解做不但。嫉,是妒忌。违,是拂戾。殆,是危。曾子以平天下之道,要紧在于公好恶,用贤才。而欲贤才之进用,又须得一个好大臣,付之以进退人才任,然后用舍得宜,而国家蒙利也。故引用《书》秦穆公之言说道:“我若有一个臣,断断然真诚纯一,他也不逞一己的才能,只是其心休休焉,平易正直,广大宽弘,能容受天下之善,见人有才能的,则心里爱他,如自己有才能一般。见人之俊美通明的则其心喜好之,肫肫恳切,不但如其口中称扬之语而已。这等的人,着实能容受天下的贤才,没有虚假,若用他做大臣,将使君子在位,展布效用,把天下的事,件件都做得好,必能保我子孙,使长享富贵,保我黎民,使长享太平,而社稷受无穷之福矣,不庶几有利于国哉?若是个不良之臣,只要呈自己的才能,全无断断之诚,休休之量,见人有才能的,恐他强过自己,便妒忌憎嫌;见人是个俊美通明的,便百般计较,拂抑阻滞,使他不得通达。这等的人,心私量狭,实是不能容受天下的贤才,若误用他做大臣,将使君子丧气,小人得志,把天下的事,件件都做坏了,如何能保我的子孙使他长久?又如何能保我黎民使他安乐?乱亡之祸,将由此而致矣。不亦岌岌乎危殆哉!”夫国家之治乱,系于大臣之公私如此,则任用大臣者,可以知所择矣。然必人君自公其好恶,方能择任公好恶之大臣,而诚意正心之学,又自公其好恶之本也,欲保其子孙黎民者,不可不知。

    【元典】

    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译文】因此,只有那有仁德的君王,才会把这种嫉贤妒能的人流放,驱逐到边远的四夷之地去,不让他们与贤能的人同住在中原大地。这说明,有德的人爱憎分明。

    【诸儒注疏】“进”,犹逐也。言有此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理学讲评】放流,是发遣。迸,是驱逐的意思。四夷,是四方夷狄之地。曾子说:“那嫉贤妒能的人,若是用他在位,善人必受其害,纵是不用,只与他同处在一国,他也会造谗结党,倾陷善人,不可不遣之远去。但人君牵于私意,姑息了他,所以国家终受其害,独是仁德之君,至公至明,见得这样人为害不浅,即便放弃流徙之,驱逐在四夷边远地面,不许他同住在中国,以为善人之害,盖深恶痛绝,必除根而后已,这正是孔子所谓唯仁人能爱人、能恶人也。”盖仁人之心,至公无私,如明镜之不混于妍媸,权衡之不爽夫轻重,故能使彦圣有技之人,皆得尽其用,而嫉之害,不及于国家,盖好恶之极其公,而能絜矩者如此。

    【元典】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

    【译文】发现贤才而不能选拔,选拔了而不能重用,这是轻慢:发现恶人而不能罢免,罢免了而不能把他驱逐得远远的,这是过错。

    【诸儒注疏】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

    【理学讲评】命字,当作慢字。过,是过失。曾子说:“贤人能利国家,举之不可不先也。彼人君之不知其贤者,固不足言矣。若明知他是贤人,却不能举用,或虽举用,又持疑延缓,不能早先用他,这是以怠忽之心待贤人了,岂不是慢?不善之人,妨贤病国,去之不可不远也,彼人君之不知其恶者,固不足言矣,若明知他是不善的人,却不能退黜,或虽退黜,又优柔容隐,不能迸诸远方,是以姑息之心待恶人了,岂不是过?”夫善善而不能用,则何贵于知其善,恶恶而不能远,则何贵于知其恶,故人君之用舍,必任贤勿弍,去邪勿疑而后可,此曾子立言之意也。

    【元典】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乎身。

    【译文】喜欢众人所厌恶的,厌恶众人所喜欢的,这是违背人的本性,灾难必定要落到自己身上。

    【诸儒注疏】“拂”,逆也。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自《泰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理学讲评】前面说仁人能爱人,能恶人,是尽絜矩之道的。见贤不能举而先,见不善不能退而远,是未尽絜矩之道的。这一节是说不仁之人,与絜矩相反的。拂,是违拂。灾,是灾害。逮,是及。曾子说:“那谗邪乱政的恶人,是人所共恶的,本该退而远之,却乃喜其便己之私,反去信用他,这便是好人之所恶。尽忠为国的善人,是人所共好的,本该举而先之,却乃嫌其拂己之欲,反去疏弃他,这便是恶人之所好。夫好善恶恶乃人生的本性,今人之所恶,却去好他,人之所好,却去恶他,岂不违拂了人生的本性。既拂人性,必失人心,既失人心,必失天命,将见丧家败国,而灾害必及其身。”所谓辟则为天下戮者此也。盖好恶乃人君最要紧处,若好恶不公,举措失当,不止民心不服,亦且那爱民的都去了,害民的都在位,天下实受无穷之祸,毒既流于天下,怨必归于一人,乃自然之理也。好恶之极其私,而不能絜矩者如此。【元典】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译文】所以,做国君的人要具有道德上起示范作用的道理,就必须以忠诚仁义的态度才能获得它,反之,如果骄恣放纵的态度,就会失去它。

    【诸儒注疏】“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骄”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几决矣。

    【理学讲评】君子,是有位的人。大道,是絜矩之道。其端发于吾心,而其为用,能使天下之人各得其所,是个荡荡平平的大道理。曾子承上文说:“人之好恶,所以有公私之不同者,以其存心有不同也,是以君子有这絜矩的大道,其得其失,只看他存心何如。盖必忠以尽己而不欺,信以循物而无伪,则一心之中,浑然天理,于那好恶所在,才能以己度人而不差,推己及人而各当,便得了这絜矩的大道。仁人所以能爱人能恶人,而为民父母者此也。若或骄焉而矜夸自尊,泰焉而纵侈自恣,则一心之中私意障塞,于那好恶所在,不惟不肯同于人,且将任己之情,拂人之性,而流于偏僻之归矣,岂不失了这絜矩的大道。”不仁之人所以好人所恶,恶人所好,而灾逮夫身者,此也其得失之几如此,欲平天下者,可不存忠信而戒骄泰哉。

    【元典】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译文】创造财富有条重要的原理:生产的人多,消耗的人少;生产的人勤快,消费的人节省。这样做才能使国家的财富经常充足。

    【诸儒注疏】吕氏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矣;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不夺农时,则为之疾矣;量入为出,则用之舒矣。”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理学讲评】生,是发生。疾,是急忙的意思。舒,是宽裕。曾子说:“财用乃国家百务所需,当经理发生,使常有余,而所以发生之者,自有个正大的道理。盖货财皆产于地,若务农者少,则地力不尽,财何能生,必严禁那游惰之人,使他们都去务农,这是生之者众。凡官员人役的俸禄,都出于百姓每供给,若冗食者多,则钱粮未免虚耗,必将那冗滥的员役裁革了,惟是紧要不可省的方才存留,则冗食者少,百姓易于供给,这是食之者寡。农事各有时候,若差使不时,便迟误了他的农事,须轻省差徭,禁止工作,纵不得已而用民之力,亦必待冬间农隙之时,使百姓每都得以急忙去及时田作,这是为之者疾。财用出入,当有定规,若不樽节,未免匮乏,必须算计一年所入之数,以为所出之数,务于三年这中,积出一年的用度,九年之中,积出三年的用度,愈积愈多,使常有宽裕,这是用之者舒。夫生之众,为之疾,则有以开财之源,而其入也无穷。食之寡,用之舒,则有以节财之流,而其出也有限,闾阎不困于聚敛,而府库日见其盈余,常常足用,而不至于缺乏矣。”这是经国久远的规模,非一切权宜之小术可比,所以谓之大道也。然则有国者,岂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哉?

    【元典】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译文】具有仁德的人使用财富来完善自身的德行,没有仁德的人却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敛钱发财。

    【诸儒注疏】“发”,犹起也。仁者散财以保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

    【理学讲评】发,是生发兴旺的意思。曾子说:“仁德之君,知道那生财的大道,只要使百姓富足,不肯专利于上,由是天下归心,而安处富贵崇高之位,这便是舍了那货财,去发达自己的身子。不仁之君,不知生财的大道,只要聚财于上,不管百姓每贫苦,由是于下离心,有败国亡身之祸,这便是舍得自己的身子,去生发那财货。”夫以财发身者,本不求财也,而民心既得,实未尝无财。以身发财者,本以奉身也,而乃至于丧身,则财将何用哉!其利害之迥绝不待较而知者也。

    【元典】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译文】没有听说过君王好仁乐义,而臣子却不喜爱忠义的道理;没有听说过下面的臣子爱好仁义,而不能帮助君王完成其事业的道理。没有听说过国库里存有财富,而财富不属于国君所有的道理。

    【诸儒注疏】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存之财无悖出之患也。

    【理学讲评】上,是君上。下,指百姓说。终,是成就的意思。曾子承上文仁者以财发身说:“君之爱民,仁也;民之忠于上,义也。上不好仁,而下不好义者有矣。若为人上者,轻徭薄赋,节用爱民,使百姓每都得其所,则那百姓每便都感激爱戴如人子之于父母,手足之于腹心,各输忠悃以自效矣,岂有不好义以忠其上者哉?下不好义,固有不终其君之事者,今下既好义,则事使之分明,而爱戴之情切,把君上的事,就如自己的家事一般,皆为之踊跃趋赴,而竭力以图成矣。岂有有始无终使不能成就者哉?下不好义而人心离畔,固有不能保其府库之财者。”今下既好义,则民供给于下,而君安富于上,把府库的财货就如自家的财货一般,皆为之防护保守,而长保其所有矣,岂有争夺悖出,使不能受享者哉?下之好义而能忠于上者,其效如此,莫非上之好仁启之也。然则为人上者,可不以志仁为务哉!

    【元典】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译文】孟献子说:“拥有四匹马拉车的士大夫之家,就不应该再去计较养鸡养猪之类的琐事;能够享用凿冰祭祀的卿大夫,就不应该要再去养牛养羊;拥有百辆兵车的诸侯之家,就不应该要去收养那些搜刮民财的家臣。与其有搜刮民财的家臣,不如有偷盗东西的家臣。” 这意思是说,一个国家不应该以财货为利益,而应该以仁义为利益。

    【诸儒注疏】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士之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

    【理学讲评】孟献子,是鲁国的贤大夫。畜,是畜养。马四匹为乘,古时为大夫的,君赐之车,得用四马驾之。畜马乘,是士初试为大夫者也。察,是料理的意思。伐,是凿而取之。伐冰之家是卿大夫以上丧祭得用冰者,百乘之家是诸侯之卿有采地十里,可出兵车百辆的。孟献子说:“畜马乘的人家,已自有了俸禄,不当又理论那鸡豚小事,以侵民之利。伐冰的人家,俸禄越发厚了,不当又畜养牛羊,以侵民之利。百乘的人家,他的傣禄用度,既有百姓每的赋税供给,不当又畜养那聚敛之臣,额外设法,以夺取民财。比似有聚敛财货之臣,宁可有盗窃府库之臣。盖盗臣,止于伤己之财,而聚敛之臣,则至于伤民之命,其何忍畜之以为民害耶?”孟献子之言如此。曾子解说:“孟献子这几句言语,正是说有国家者,不当私利于己,而以利为利,只当公利于民,而以义为利也。”盖以利为利,则失了人心,败了国家,本是求利,却反有害。以义为利,则有人、有土、有财用,虽不求利,而利在其中矣。人君欲利其国家者,宜辨于斯。

    【元典】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译文】做了国君却还一心想着聚敛财货,这必然是有小人的主意,而那国君还以为这些小人是好人,让他们去处理国家大事,结果是天灾人祸一齐降临。这时即使贤能的人,却也没有办法挽救了。这说明治理国家不应以追逐财富为利益,而应以崇尚仁义为利益的道理。

    【诸儒注疏】“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此一节深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丁宁之意切矣。

    【理学讲评】上一节言为国者,当以义为利。此又言求利之有害也。长国家,是一国的君长。自字,解做由字。彼为善之一句,疑有阙误,其义未详。灾是天灾,害是人害。曾子说:“长国家者,当以义制利,而乃有专务聚敛财用者,岂是那为君上的本意要这等做,必是有等奸利小人,欲借此以希宠干进,乃倡为敛财富国之说,以投其君之所好,人君不察而信用之,是以外本内末,专务财用,自此始矣。这等小人,若使他治国家,则必以聚敛为长策,以掊克为善谋,夺民之财,以奉君之欲,将使民穷财尽,怨詈号呼,伤天地之和,生离畔之心,天灾人善,纷然并至,虽有善人君子,也救不得了,求利之害如此。所以说,有国家者,必不可利为利,但当以义为利也。通看这一章书,可见治平之要,只是一个絜矩。絜矩之事,不止一端,而其大者,则在用人理财,用人理财皆与民同,不私一己,便是絜矩。然其本,则曰慎德、曰忠信,又在人君自明其德,自诚其意,方才知得千万人之心,即一人之心,而能以我一人之心,为千万人之心,此又絜矩之本,惟圣明留意焉。”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

    【心学讲评】道至于平天下而极矣。分九州,统万国,而道德莫不一,风俗莫不同,斯所谓“明明德于天下”也。所以平之者,则惟本吾正心诚意之学,以慎好恶而达民之情;致知格物之功,以审善恶而尽物之理。故入大学者,必以此为至善之成焉。知此,而《经》言“平天下在治其国”之理可思矣。

    家与国不同,而教同也。国与天下不同,而政同也。其教同者,立教之本同也。其政同者,出于治之本同也。而政与教不同而理同也。其理同者,人心之顺逆,天理之存亡同也。今即立教于家而教成于国者验之:上尽孝以敬养吾老,一家皆知孝焉,而国之民已动其罔极之思,兴于孝矣。上尽弟以顺承吾长,一家皆知弟焉,而国之民已动其天显之念,兴于弟矣。上尽慈以矜恤夫孤幼,一家皆知慈焉,而国之民已动其恻怛之忱,不倍死以弃生矣。此非家国一理,齐治一心之明效哉?于是而知理有同然而可通,心有同然而必感也。夫心这同然者,其理同也,则其情亦同也。一国之理,通以一心,天下之情独不可以一心通之邪?夫愚氓之私愿固不可以曲徇,而万民之同情则不容以不达。故平天下者,使人各得其应得之理,而无有不均者也。于是而君子治国之道在矣,即平天下之道在矣。物之不齐而各有所应得者,犹矩也。君子察乎理而审乎情,以各与所应得者,此心之絜度也。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而国可治,天下亦可平矣。

    夫所谓絜矩之道者何也?物之有上下四旁,而欲使之均齐方正,则工以矩絜之。君子之应天下,亦有然者。在位吾上者,无礼于我,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知在下者之必不欲也,毋以使下,而临之必以礼焉。在位吾下者,不忠于我,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知在吾上者之必不欲也,毋以事上,而奉之必以忠焉。乘时而在吾前者,贻不善以待我,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知继吾前者之必然,而毋留不足以倡先之焉。继起而在吾后者,操异志以毁我,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知居吾前者之必然,而毋矫前为以率从之焉。与我并列,势较便而在右者,夺我以自为,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而知吾之交于左毋若此,而左得以行其志焉。位稍逊而在左者,持我之所为,我所恶也,则以此絜之,而知吾之交于右毋若此,而右得以尽其能焉。夫上下异分,事使异道,前后异时,先后异用,左右异职,所交异宜,而以此絜彼,则理有必同,而所以絜之者惟此一心,絜之一国而矩在焉。絜之天下而矩在焉。以治以平,夫岂有不相因而并得者乎?然则能絜与不能絜,岂非人情得失之枢乎?

    夫絜之以矩而去所恶矣,去所恶则必全所好矣。故能絜矩者,能公好恶者也,好恶公,则民情以得,《南山有台》之诗言之矣。诗云,可乐乎君子也,慰民之情而民所戴者也。其于民也如父母焉,有生之育之之恩,而敬之爱之不忘矣。夫何以言乎为民之父母也?民有所欲得者焉,有所欲用者焉,皆其好也。君子絜之以心,而知其为民之公好,则心亦欣然而为民行之。有所欲失者焉,有所欲舍者焉,皆其恶也。君子絜之以心,而知其为民之公恶,则心亦拂然而为民去之。则是民之情喻乎君子,而君子之情惟念夫民,此乃可生育其民而民所敬爱者也,斯谓之民之父母矣。夫民以父母戴之,而得民之效可知矣。

    乃能公好恶者,惟君子之致慎于心以谨求其理而去其私者也。不慎而私意以行,则民情以失,《节南山》之诗言之矣。诗云,节然高大彼南山也,势亦崇矣,维石岩岩如将坠焉,则亦危矣,乃赫赫然居尊乘权之太师尹氏,不均不平而违民之好恶以行其私,民皆疾视其将危,则民情亦大可畏乎!有国者能无懔抚后虐仇之思,而慎用其好恶乎?倘任其私好私恶之一偏有不絜之以同然之心理,则天下皆得而戮辱之,尹氏之覆轨可鉴也。

    夫民以戮辱加之,而失民之害可知矣。絜矩而民情以亲,不絜矩而民情以叛,民心之合离,而国势之兴亡系焉。《文王》之诗言之矣。诗云,殷之前王承汤之绪而有以固结民心,未丧失其众也,则处至尊之位而克配上帝之崇高矣。及乎纣而师已丧矣,则大命亦倾,宜为将来之永鉴,诗之所言可绎也。道絜矩而人情得,则保有天位而得国焉。不慎于絜矩而人情失,则大业旋倾而失国焉。行失之枢,因乎民情,斯不可以见心理之同然者为不可诬乎!

    夫民情之好恶亦繁矣,而以实约之,则维财之聚与散也。朝廷所用之人,君子与小人也,人莫不好上之利己而恶其压己,莫不好君子而恶小人,斯二者公之于民而好恶得矣。乃以财言之,有国则有国之用,亦安有不取之于民乎?然通计财之所自有,则固有其本矣。自然相生之节次,理实有不可紊,而道实有所必先,故君子所先慎者德而已矣。慎之于好恶之原,而知夫人心之同然者,乃天理之极致。知焉而必尽以审于物理,动焉而必善以审夫事几,于是则德成于己,而推之及民者,无不合于斯民之公好,而人咸归之矣。即此有德而必有人矣,不待招徕之也。人归之,则新附之疆日广,而固有之土不荒,必有土焉,不待广扩之了。土既广,则地产之出自丰,而惟正之供自足,必有财焉,不待敛取之也。财既足,则所入以经常,而蓄有余以待变,用之而已,不待预计之也。

    由此言之,德为万化之本原,而财乃绪余之必有,图其本而自可生其末。即欲计其末,亦必先培其本,而外内之权衡定矣。惟其末也,则宜置之度外而听其自有也。惟其本也,则宜怀之中藏而必求其得也。如其不然,置德于不讲,而惟财是图,是外其本,内其末,本槁而末无由生。乃汲汲然求之无厌,则上与下争利,而下亦与上相争,上下交争必至于劫夺而后已,岂非上施之以劫夺之政使之效哉?至于劫夺,而民有不叛散者乎?是故上惟内末而聚财,敛之于民而积之于上,财聚于上则空于下,民无以生而叛散必矣。上惟外末而不聚财,上无过取而人有余资,财散于下而不积于上,则民安其生而生聚蕃矣。财为人情得失之大端,可不慎乎!

    上所以抚有其民者,德也。下所以安于奉上者,财也。此顺也。上弃其德,下失其财,而逆理以取之,悖也。而势岂有常哉?是故言之不以其理,悖而出诸口以加人者,人且以悖报之而加之我。况财为生民生死之枢机,悖理以敛入之,岂能久藏于上乎!民怨已盈,劫夺及上,亦且不以其道而且出矣。聚散往复之理,昭然不爽,则何如慎德者之不言财,而自富有天下乎!故观于《文王》之诗而知国之存亡因于民心之得失,而审于慎德不慎德之利害,则民情之得失又因于主德之善不善。存亡得失之几,又已约矣。《康诰》尝言之矣。曰,惟天之命人君奄有天下也,不必于其常也,或承世业而失之,或起侯服而得之,故古今之兴亡不一也。夫天命不常,而岂果无常哉?盖言能慎其德,则人心归而天命应之,不慎其德,则人心离而天命去之矣。得失之几,存乎君心之善不善,岂不严哉!知德之为得天受命之基,则愈知财之为末而当外矣。是道也,即霸者犹知之,而况君子乎!《楚书》记王孙圉之对赵简子曰:子以白珩为宝乎?楚国无以此为宝也。惟左史倚相之通于《八索》《九丘》以规吾君之得失,观射父之习于故典以应诸侯,是为宝尔。舅犯之诏晋文答秦穆公之吊曰:君以亡人归而得国为宝乎?亡人无忍以此为宝也,惟身亡而孺慕尚系地庭闱,亲没而哀戚得伸于苫块,是为宝尔。夫晋、楚之君臣非能慎其德,而但能知以宝为末,以善为本,则亦足以兴。然则慎德者必以散财为清明敬谨之实,而知财之必散,则民好恶之大端得矣。此絜矩同民之一道也。

    以用人言之。人君之黜陟,岂必进百姓而与谋其好恶乎?乃人之好贤恶不肖自有其公理,苟其为人士之所乐附,万民之所乐依,即为后嗣之所倚赖,则即人之所公好者也。反是,则其公恶者也。惟正吾之好恶,以明审之,以断行之,则人性之同然,即人情之欲得者矣,《泰誓》言之矣。《泰誓》曰:断断兮其诚一而相效以心也,于是而想其心,则休休焉和美而与物相妄也。其心量之所涵,其如有容焉,人虽未至于前,而如常在其度内也。故其于人之有才技者,矜重之,任用之,惟恐不尽其才,若己之有之。人之有美德而通明事理者,则爱慕之诚,心不自已,其自口出者已尽其称扬,而犹不但如其所言者而已也。其心之有容也如是,故未在位则立为荐引,已在位则力为保任。实能容之,以使之安其位而展其能,则有材者宣其力,有德者行其志,以定我子孙之基业,施我黎民之惠泽,而吾得斯一个臣而用之也,尚亦有利哉!知其利而求之也,不容不急矣。若其不然,人之有技,则以妒嫉忌之心而恶之,惟恐其见用也,人之彦圣,则违其志行,使不得通达于上,未在位则阻其仕进之阶,已在位则陷之放废之中。实不能容,而无有悔心焉,则廷无正人,国多败政,将毁我子孙之社稷,戕我黎民之生计。吾有斯人而未绌也,国其危殆哉!念其危而处之也,不容不严矣。

    由《泰誓》之言观之,容贤利国者,有技彦圣之所好也。子孙黎民之所好也,即我之所宜与同好者也,而何以使安其位而不为小人所伤?妨贤危国者,有技彦圣之所恶也,子孙黎民之所恶也,我之所宜与同恶者也。而何以使其术穷而不贻君子之忧?惟仁人至公也,以众之好恶为好恶,而不忍违斯人之情,以比昵于匪类,则取此妨贤危国者明正其罪而放流之,进诸四夷不与之同中国,以大快众怨之积,而绝其复进之萌。此谓惟仁人以无私之心而生其至明,以大不忍之心而成乎至断。故其爱君子,诚能爱也,不使有忮害者或伤之也,其恶小人也,诚能恶也,不以小不忍者或宽之也,此谓惟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心。

    如其不然,人之贤者既见之矣,而为群小人所间,不能举也。虽举之乎,而与小人同升,不能先众而独任之,则怠弃君人之道,为慢而已矣。不善者既见之矣,而为巧诈所惑,不能退也。虽退之乎,而犹使在国中,不能斥远以禁绝之,则是徇于姑息之爱,为过而已矣。又其不然,其为贤才之所恶,为子孙黎民之所恶,而善其谐媚,反从而好之,其为贤才之所好,为子孙黎民之所好,而惮其刚方,反从而恶之。若是者,逆人公好公恶之情,即拂人有善无恶之性,天理亡而人心叛,命不可保,国不可存,灾必及身而受之矣。盖以人之好恶为好恶,而己无私焉,则子孙黎民以保。以己之好恶妄人之好恶,而不能公焉,则灾且及身。而贤不肖之分别,原为斯人同然之心理,此絜矩同民之又一道也。合而言之,财之聚散,人之用舍,国之治乱之几,即天下平不平之要,而岂有二道哉?

    故观于《文王》之诗,而知得失在民。观于《康诰》之言,而知得失在善不善。乃进求夫财所以聚散,贤不肖所以用舍,因于德之慎不慎,心之仁不仁,则约而言之,在道之得失而已矣,是故君国子民者,有絜矩之大道焉,而或得其道,成乎善,而天命归之,民众归之。或失其道,而成乎不善,而天命去之,民众去之,盖亦反求乎君心之德而已矣。其发于己而自尽其诚,循乎物而不违于理,则心为实心,政为实政,斯能絜民心之好恶以为矩,而人心属之,天命归之,道得而无不得矣。如其骄以自用,而不诚于求贤,泰以自侈,而不节以散财,则心为私蔽,情为私乱,斯不能絜民心之好恶以为矩,而人心离之,天命去之,道失而无不失矣。至是而天理之存亡决于一念,斯岂非治国平天下者所必敕之几乎?

    乃抑思之,天理之存亡,大道之得失,天命人心之去留,公私而已矣。公私之别,义利而已矣。如使义而不利,利而可以为利,犹可言也,乃义亦何尝不利,但有国者不知以义为利尔。夫有天下国家亦何尝讳言财哉,而悖入以聚财者,特不知道而已。乃生财亦有大道焉,于财之所以生求之,于财之所以不生思之。岂我无以生之,而听民之自生,及民之能生,而又从而夺之也哉。有如国无游民,而人皆趋于本务,生之者众矣。而官不冗,吏不赘,兵不坐食,食之者又寡也。农时不夺,上勉其勤劳,为之者疾矣。而食以时,用以礼,事以预备,用之者又舒也。则生者不为食者所耗,为者常留用者之余,而民足于下,君足于上,不恒足乎!又何必厚敛之民,而以悖入致民散也。

    夫惟仁者念民之足,而不忍其不足,则生之为有道,而不徒聚之于上,则民心得焉,国势昌焉,而身受无疆之福,则是于财得理,而以之发身也。不仁者知有己而不知有民,徒从而聚之,则劫夺生焉,悖出成焉,身为天下戮,是亡身以徇财,而徒取一时之发也。盖君以民为心,则民亦以君为心,未有上好仁以恤下,而下不好义以奉上者也。民既好义矣,则效其财力以勤君之事,未有勉应于始而怠玩于终者也。况君府库之财,孰忍为悖出之谋?未有不能自保而非其财者也。由是言之,仁义亦何尝不利,但在有国者知利之实以义为利尔。

    孟献子贤大夫尔,其言,有家之言也,乃曰,士而初试为大夫,畜马乘以有车者,则鸡豚之小利使民专之,而不自察其生养以擅利焉。进而为大夫,丧祭用冰,而有家矣。则宾祀所需之牛羊市之民间,使获利焉,而不自畜矣。至于有采邑、备兵车、而为百乘之家,则且受民之贡赋矣,奚可畜聚敛之臣,苛求以取盈乎?与其有聚敛之臣以病民也,宁有盗臣以侵上也。由献子之言思之,有家者且惟恐专利而妄义,而况有国乎?其不专利也,非不知利也,上以养民为义,而即以养民为利,而不可屑屑然求财货之私己以为利,此其理然也。

    乃人君为国家之长,而不知有义,惟以财用为务者,此则听用小人而导之以贪也。喜其言之可遂其骄泰而善之,遂委之以政而使为国家焉,于是天理亡而人心失,天灾生焉,人害集焉,于斯时也,虽有善人莫能挽救,而无如之何矣。然始于利者,终于不利。此谓有国者不专利也,非昧于利也。以义则天命之不失,民心之不散,而可为利。若财聚于上,祸生于下,利不可以为利,此又其势然也。然则义利公私之别,存亡得失之机,施之一家而一家之成毁在焉,施之一国而一国之成毁在焉,施之天下而天下之安危在焉,岂有二道哉!

    合而言之,用人理财为同民好恶之大端,而惟好利之主则用小人,小人既用,而利谋益进。可以见得失在于一心,而大道归于一理。仁义也、忠信也、慎德也、絜矩以同民也,皆人心理之同然,而教自此立,政自此修者也,然非格致之功,有以晰乎是非利害之微,明乎贤不肖用舍之数,而正其心,诚其意,以谨乎好恶之几,决乎义利之界,则仁义不行,忠信不立,德不能慎,而矩无以絜。故大学之道,本明德以新民,而必止于至善。其要归之所在,次序之所循,圣教经言,深切着明,信矣哉!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

    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旨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心理穿梭】第十章传,且俱说治国,故云“有国者不可以不慎”,云“得众则得国”,云“此谓国不以利为利”。絜矩之道、忠信之德、外末内本、以财发身、见贤先举、远退不善,凡此皆治国之大经,而可通之于天下者也。若平天下之事,则自有命德讨罪、制礼作乐之大政,要亦可以此通之。而其必待推者,传所未及,且所谓“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而非入学者所预习也。

    先儒未能推传意之所未及,而以体经文言“天下平”不言“平天下”之旨,竟于此传言“天下”,则似治国之外,别无平天下之道。既不顺夫理一分殊之义,而抑不察夫古之天下为封建,故国必先治;今之天下为郡县,故不须殊直隶于司道;固难以今之天下统为一国者,为古之天下释。孟子论世之说,真读书者第一人门法。惜乎朱子之略此也!

    自秦以后,有治而无平,则虽有王者起,亦竟省下一重事业。唯其然,是以天下终不易平。即以圣神之功化莅之,亦自难使长鞭之及马腹。今以说古者大学之道,那得不还他层次,以知三代有道之长,其规模如彼哉?

    “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须于教孝、教弟、教慈之外,别有一教之之道在。章句云“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云云,“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明分两折。而所谓絜矩者,自与藏身之恕不同。所云“毋以使下”、“毋以事上”云者,与“勿施于人”,文似而义实殊也。

    唯东阳许氏深达此理,故云:“天下之大,此句有病。兆民之众,须有规矩制度,使各守其分,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品量位置以为之限。”则明乎君子以絜矩之道治民,而非自絜矩以施之民也。朱子“交代官”、“东西邻”之说,及周阳由、王肃之事,皆且就絜矩上体认学问,姑取一人之身以显絜矩之义,而非以论絜矩之道。

    齐家之教,要于老老、长长、恤孤,而可推此以教国矣。乃国之于家,人地既殊,理势自别,则情不相侔,道须别建。虽其心理之同,固可类通,而终不能如家之人,可以尽知其美恶以因势而利导之。乃君子因其理之一,而求之于大公之矩,既有以得其致远而无差者,则不患夫分之悬殊,而困于美恶之不知,使教有所不行也。

    一国之人,为臣为民,其分之相临,情之相比,事之相与,则上下、左右、前后尽之矣。为立之道焉,取此六者情之所必至、理之所应得者,以矩絜之,使之均齐方正,厚薄必出于一,轻重各如其等,则人得以消其怨尤,以成孝弟慈之化,而国乃治矣。其授之以可以尽孝弟慈之具,则朱子所谓“仰足事,俯足育”者,固其一端;而为之品节位置,使人皆可共率由夫君子之教者,则必东阳所谓“规矩制度”者,而后为治道之全也。

    唯然,则一国之人虽众,即不孤恃其教家者以教国,而实则因理因情,变通以成典礼,则固与齐家之教相为通理,而推广固以其端矣。矩之既絜,则君子使一国之人并行于恕之中,而上下、前后、左右无不以恕相接者,非但君子之以恕待物而国即治也。

    若传所谓内德外财,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爱贤恶不肖,为严放流之法,而不使媢疾者得以病有技、彦圣之人:要皆品节斯民,限以一程之法,使相胥而共由于矩之中者也。

    齐家恃教而不恃法,故立教之本不假外求。治国推教而必有恒政,故既以孝弟慈为教本,而尤必通其意于法制,以旁行于理财用人之中,而纳民于清明公正之道。故教与养有兼成,而政与教无殊理。则《大学》之道,所以新其民者,实有以范围之于寡过之地,不徒恃气机之感也。此则以治其国,而推之天下亦无不可矣。

    周阳由、王肃所以能尔者,自是乱世事,此固不足道。如叔孙通所草汉仪,萧何所制汉法,何尝从大公之矩絜得整齐?固原留一渗漏,教郡守、教尉可以互相陵傲。而由则以武帝为之君,又施劫夺之教,而好人所恶,如何不教成他胡乱?若伯鲧只一方命圮族,以恶于下者事上,方命。恶于上者使下,圯族。便迸诸四夷,则虞廷上下,交好于仁让之中,如由、肃者,岂得以肆其志哉?

    故治国之道,须画一以立絜矩之道。既不可全恃感发兴起,以致扞格于不受感之人;而或问谓“絜矩必自穷理正心来”,一皆本自新者以新民,则傲很苟不如伯鲧者,亦可教而不待刑也。周阳由便教不入,若王肃自可教。

    民之所好,民之所恶,矩之所自出也。有絜矩之道,则已好民之好,恶民之恶矣。乃“所恶于上,毋以使下”,则为上者必有不利其私者矣;“所恶于下,毋以事上”,则为下者必有不遂其欲者矣。君子只于天理人情上絜着个均平方正之矩,使一国率而由之。则好民之所好,民即有不好者,要非其所不可好也;恶民之所恶,民即有不恶者,要非其所不当恶也。

    如妨贤病国之人,又岂无朋党私昵幸其得位而恐其见逐者?乃至争民施夺之政,亦岂尽人而皆恶之?若王介甫散青苗钱,当其始散,或踊跃而愿得之,迨其既散,或亦因之而获利,未尝一出于抑配。故民之好恶,直恁参差,利于甲者病于乙,如何能用其好恶而如父母?唯恃此絜矩之道,以整齐其好恶而平施之,则天下之理得,而君子之心亦无不安矣。

    所谓父母者,《鸤鸠》七子之义,均平专壹而不偏不吝也。不然,则七子待哺,岂不愿己之多得,而哺在此,且怨在彼矣。曰“民”者,公辞也,合上下、前后、左右而皆无恶者也。故或问曰:“物格知至,有以通天下之志;意诚心正,有以胜一己之私。”又曰:“人之为心,必当穷理以正之,使其所以爱己治人者皆出于正,然后可以即是而推之人。”民不能然,故须上为絜之。盖物格知至,则所好所恶者曲尽其变,不致恃其私意,而失之于偏;意诚心正,则所好所恶者一准于道,不致推私欲以利物,而导民于淫。故传于好人所恶、恶人所好者,斥其“拂人之性”,而不言“拂人之情”也。

    自然天理应得之处,性命各正者,无不可使遂仰事俯育之情,君子之道,斯以与天地同流,知明处当,而人情皆协者也。此之为道,在齐家已然,而以推之天下,亦无不宜。特以在家则情近易迷,而治好恶也以知;在国则情殊难一,而齐好恶也以矩。故家政在教而别无政,国教在政而政皆教,斯理一分殊之准也。

    “先慎乎德”,“德即所谓明德”,章句或问凡两言之,而愚窃疑其为非。朱子之释明德曰:“人之所得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若夫慎之云者,临其所事,拣夫不善而执夫善之谓也。故《书》曰:“慎厥身。”身则小体大体之异从而善恶分也。《论语》曰:“子之所慎,齐、战、疾。”临夫存亡得失之交,保其存与得而远夫失与亡也。《礼记》凡三言慎独,独则意之先几、善恶之未审者也。乃若虚灵不昧之本体,存乎在我,有善而无恶,有得而无失,抑何待拣其不善者以孤保其善哉?此以知明德之可言明,而不可言慎也。

    或朱子之意,以明其明德者谓之明德。则当其未明,不可言明,及其已明,亦无待慎,而岂其云君子先慎明其德哉?且明德之功,则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已。传独于诚意言慎者,以意缘事有,以意临事,则亦以心临意也。若夫心固不可言慎矣。是以意在省察,而心唯存养。省察故不可不慎,而存养则无待于慎,以心之未缘物而之于恶也。至于致知格物,则博学、审问、明辨,而慎思特居其一,是慎不可以尽格致之功明矣。安得以慎之一言,蔽明德之全学乎?是故以德为明德者,无之而可也。

    德者,行焉而有得于心之谓也。则凡行而有得者,皆可谓之德矣。故《书》曰“德二三,动罔不凶”;《易》曰“不恒其德”;《诗》曰“二三其德”。审夫德者,未必其均为善而无恶,乃至迁徙无恒,佹得以自据者,亦谓之德,故不可以不慎也。

    是以所得于天而虚灵不昧者,必系之以明,而后其纯乎善焉。但夫人之迁徙无恒,饱得以自据者,虽非无得于心,而反诸心之同然者,则所得者其浮动翕取之情,而所丧者多。故凡言德者,十九而皆善。十九而善,故既慎之余,竟言“有德”,而不必言“有懿德”。然以不善者之非无所得也,故君子之于德,必慎之也。

    慎者,慎之于正而不使有辟也。慎于正而不使有辟者,好恶也。好恶者,君子之以内严于意,而外修其身者也。唯意为好恶之见端,而身为好恶之所效动,身以言行动言。则君子出身加民,而措其有得于心者以见之行事,故曰:“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是故”云者,以絜民之好恶而好恶之,则为“民之父母”;任其好恶之辟而德二三,则“为天下戮”。故君子之抚有人土财用者,必先慎之乎此也。又曰“有德此有人”,则以慎其好恶之几得之于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恶之用行之于道者,尽夫众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举错用缓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归之也。

    且《大学》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则众心同原于明德,故曰“明德为本”。因分之殊,则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范,国自有其国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经。本统乎末,而由本向末,茎条枝叶之不容夷也。今云“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则一国之效乎治者,其次序相因,必如是以为渐及之词,而后足以见国之不易抵于治。乃云君子有其明德而遂有人,则躐等而为迫促之词,是何其无序邪!

    夫明德为新民之本,而非可早计其效于民新,故身修之后,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则新民者固原本于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齐治平之功。岂德之既明,而天下即无不明乎?故格致诚正,其报成在身修,而修齐治之底绩在天下平。是以明德、新民,理虽一贯,而显立两纲,如日月之并行而不相悖。今此以言治平之理,则有德有人,以是功,取是效,捷如影响,必其为新民之德审矣。

    新民之德,非不原本于明德,而固自有所及于民之德。故好恶之为功,内严于诚意,而必外着之絜矩之道,然后人土财用之应成焉。使其不然,则《大学》之道,一明德尽之,而何以又云“在新民”乎?又况为格、为致、为诚、为正者,未尝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财用之归,是以其心身之学,坐弋崇高富贵之获,抑异夫先事后得、成章后达之教者矣。

    《大学》一书,自始至终,其次第节目,统以理一分殊为之经纬。故程子以此书与《西铭》并为入德之门。朱子或有不察,则躐等而不待盈科之进,如此类者,亦所不免。董氏彝云“明德言自修,慎德言治天下”,不徇章句,乃以为有功于朱子。

    吴季子以发巨桥之粟为“财散”,不知彼固武王一时之权,而为不可继之善政也。倘不经纣积来,何所得粟而发之?故孟子以发棠拟之冯妇,而谓见笑于士,以其不务制民之产,而呴呴以行小惠也。

    财聚者,必因有聚财者而后聚。财散者,财固自散,不聚之而自无不散也。东阳许氏云“取其当得者而不过”,其论自当。

    乃财聚者,非仅聚于君而已。如《诗》所云“宣侯多藏”,《盘庚》所云“总于货宝”者,强豪兼并之家,皆能渔猎小民,而使之流离失所。絜矩之道行,则不得为尔矣。

    民散云者,《诗》所谓“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者也。即此,亦以知此为治国而言。若以天下统言之,共此四海之内,散亦无所往。故郡县之天下,财殚于上,民有死有叛而已矣,不能散也。

    忠信之所得,骄泰之所失,章句以天理存亡言之,极不易晓。双峰早已自惑乱在。其云“忠信则得善之道,骄泰则失善之道”,竟将二“之”字指道说。俗儒见得此说易于了帐,便一意从之。唯吴季子云:“忠信则能絜矩,而所行皆善,岂不得众乎?骄泰则不能絜矩,而所行皆不善,岂不失众乎?”一串穿下,却是不差。

    章句云:“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是道与位相配,而凝道即以守位,一如“生财有大道”,非“生众、食寡,为疾、用舒”,则失其道而财不能生也。双峰认天理不尽,如何省得朱子意?

    倘只靠定絜矩不絜矩作天理,乃不知天生人而立之君,君承天理民,而保其大宝,那一般不是天理来?古人于此见得透亮,不将福之与德打作两片。故“天命之谓性”,与“武王末受命”,统唤作命。化迹则殊而大本则一,此自非靠文字求解者之所能知。

    若论到倒子处,则必“得众得国”,“失众失国”,方可云“以得之”、“以失之”。特为忠信、骄泰原本君心而言,不可直恁疏疏阔阔,笼统说去,故须找出能絜矩不能絜矩,与他做条理。但如吴季子之说,意虽明尽,而于本文直截处不无腾顿,则终不如朱子以“天理”二字大概融会之为广大深切而无渗也。

    若抹下得众得国一层,只在得道失道上捎煞,则忠信之外有道,而忠信为求道之敲门砖子,不亦悖与!君子之大道,虽是尽有事在,然那一件不是忠信充满发现底?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只于此看得真,便知双峰之非。双峰则以道作傀儡,忠信作线索,拽动他一似生活,知道者必不作此言也。

    或疑双峰之说,与程子所云“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而后《周官》之法度可行”义同,则忠信岂非所以得道者?不知程子所云,元是无病。后人没理会,将《周官》法度作散钱,《关雎》、《麟趾》之精意作索子,所以大差。钱与索子,原是两项物事,判然本不相维系,而人为穿之。当其受穿,终是拘系强合,而漠不相知。若一部《周官》法度,那一条不是《关雎》、《麟趾》之精意来?周公作此法度,原是精意在中,遇物发现,故程子直指出周公底本领教人看。所谓“有《关睢》、《麟趾》之精意”者,即周公是也。岂后人先丢下者法度,去学个精意,然后可把者法度来行之谓乎?如王介甫去学《周礼》,他不曾随处体认者精意,便法度也何曾相似?看他青苗钱,与国服之制差得许远!

    故《大学》之道,以明德者推广之新民,而云“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末者,本之所生也。可云生,不可云得。岂明德作骨子,撑架着新民使挣扎着;以明德作机关,作弄着新民使动荡;以明德作矰,弋射着新民使速获之谓乎?知此,则群疑可以冰释矣。

    古人说个忠信,直尔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云“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明道则云“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为信”,有如增以高深隐晦之语,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呜呼!此之不察,则所谓微言绝而大义因之以隐也。

    二程先生之语,乃以显忠信之德,实实指出个下手处,非以之而释忠信也。盖谓夫必如是而后为忠,如是而后为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则并将工夫、体段一齐说出。未尝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为隐晦之语。而二先生于此发己所见,无不自尽,循忠信之义,毫厘不违,以教天下之学为忠信者,深切着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说得者几字出,而后学亦有津涘之可问,不患夫求忠而非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谓“发己自尽”者,即“尽己”之谓也。所谓“以实”者,则“循物无违”之谓也。说“忠”字,伊川较直截;而非明道之语,则不知其条理。说“信”字,明道乃有指徵;而伊川所谓“以实”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盖所谓“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发已”者,发其所存也。发之为义,不无有功,而朱子以凡出于己者言“发己”,见《性理》。则以其门人所问发为奋发之义,嫌于矫强,故为平词以答之。乃此发字,要如发生之发,有由体生用之意;亦如发粟之发,有散所藏以行于众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诸己者言之也。唯发非泛然之词,然后所发之己,非私欲私意,而自尽者非违道以干誉矣。

    若所谓“自尽”者,则以其发而言,义亦易晓。凡己学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当发,沛然出之而无所吝。以事徵之,则孟子所谓“知其非义,斯速已”而无所待者,乃其发之之功;而当其方发,直彻底焕然,“万紫千红总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云“尽己”“尽”字,大有力在,兼“发”字意在内。亦如天地生物,除却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将两间元气,一齐迸将去。所以一言忠,则在己之无虚无伪者已尽。而“以实谓信”之“实”,则固非对虚伪而言,乃因物之实然者而用之也。于此不了,则忠外更无信;不然,亦且于忠之外,更待无虚无伪而始为信,则所谓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实不爽、先后不爽之谓也。唯名实爽而后先后爽。如《五行志》所载李树生瓜,名实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后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则先后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缘而率由之谓也。依物之实,缘物之理,率由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画一个葫芦与他安上,则物之可以成质而有功者,皆足以验吾所行于彼之不可爽。抑顺其道而无陵驾倒逆之心,则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怀,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则忠,心乎下则礼,彻始彻终,一如其素,而无参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于此,看得物之备于我,己之行于物者,无一不从天理流行,血脉贯通来。故在天则“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发己自尽”者,不复吝留而以自私于己;“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无违”者,不恣己意以生杀而变动无恒。则君子之“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絜以此而均,众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无有不存;而几之决也,决于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则内不尽发其己,而使私欲据之;外不顺循乎物,而以私意违之。私欲据乎己,则与物约而取物泰;私意违乎物,则刍狗视物而自处骄。其极,乃至好佞人之谀己,而违人之性以宠用之;利聚财之用,而不顾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絜,而失国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君子之大道所必择所从而违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为理乎物者则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于善恶吉凶者无不然。此非传者得圣学之宗,不能一言决之如此。而非两程子,则亦不能极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见其为功之如是者。不然,则不欺之谓忠,无爽之谓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无爽?究其怀来,如盲人熟记路程,亦安知发足之何自哉?则谓南为北,疑江为淮,固不免矣。

    明道曰:“忠信,表里之谓。”伊川曰:“忠信,内外也。”表里、内外,字自别。南轩以体用言,则误矣。表里只共一件衣,内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个德。若以居为内,以行为外,则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别。缘程子看得天理浑沦,其存于吾心者谓之里,其散见于物理者谓之表,于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于己、施于物者分也。

    如生财之道,自家先已理会得详明,胸中有此“生众食寡、为疾用舒”的经纶条理,此谓之里。便彻底将来为一国料理,不缘于己未利,知而有所不为,此是“发己自尽”。乃以外循物理,生须如此而众,食须如此而寡,为须如此而疾,用须如此而舒,可以顺人情,惬物理,而经久不忒,此之谓表。不恃己意横做去,教有头无尾,此是“循物无违”。及至两者交尽,共成一“生众食寡、为疾用舒”之道,则尽己者即循物无违者也,循物无违者即尽己者也。故曰只是一个德。

    此之为德,凡百俱用得去。缘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内外,无所不在。即以此为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财之道,在人君止有“生众食寡、为疾用舒”为所当自尽之道,而即己尽之;而财之为理,唯“生众食寡、为疾用舒”则恒足,而即循用其理而无违。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壳,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随举一节,如“生之者众”,必须尽己之心以求夫所以众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为道,其力足以任生财者本众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顺其性,此是忠信细密处,忠信流行于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则统以己无不尽、物无或违之心,一于无妄之诚,遇物便发得去。理财以此,用人以此,立教于国,施政于天下,无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为命以福善祸淫,人之所以为情而后抚仇虐,亦皆此所发之不谬于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违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决也。

    “发”字、“循”字,若作等闲看,不作有工夫字,则自尽、无违,只在事上见,而忠信之本不立矣。发者,以心生发之也。循者,以心缘求之也。非此,则亦无以自尽而能无违也。“尽己”,功在“尽”字上;“以实”,功在“以”字上;以,用也。与此一理。“以实”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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