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另一种高度看待婚姻,那些小纠结,是多么的不值一提。
【那次不成功的借贷】
沈岳明
“收破烂,废铜、废铁、废布条……”父亲洪亮的声音穿过村村寨寨,象磁铁一样吸引得一群群光屁股的细伢子,围着父亲的货郎担子转。
每到星期天我不上课的时候,父亲就要我提了片破铜锣,跟在他的身后敲。我敲一下,父亲便扯开喉咙喊一声。不到半天,父亲的两个箩筐就装得满满的了。父亲光着膀子挑着货担吭哧吭哧地走在山道上,我看见父亲古铜色的皮肤上流淌着大颗大颗的汗珠,父亲累了便找一块较平坦的地方将货担放稳,然后坐在搭于货筐的扁担上掏出黑黑的烟丝卷着抽。父亲边吸烟,边接过我手里的破铜锣,叫我也坐上去。父亲说:“伢仔,爹今天卖了这担破烂,明天就可以交齐你这个学期欠老师的学费了。”都开学一个多月了,学校也催了好几次,我的学费还没交齐。望着父亲的满脸愁容,我鼓起勇气说:“爹,要不,我不读书了,每天跟你收破烂去!”“啪”的一声,父亲硕大的巴掌狠狠地抽在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痛。我看见两颗豆大的泪珠从父亲的眼眶滚下,砸在那片破铜锣上,我幼小的心灵深深的颤抖了起来。
沉默良久,父亲才用粗糙的双手将我的头捧起,说:“伢仔,还痛吗?都是爹不好,爹赚不到钱供你读书,但这书你一定得读下去,爹可不能让你再走爹这条路啊!”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后再也不敢提不读书的事了。
终于,一张来自省城的大学录取通知单飞到了父亲手中。那天晚上父亲神情庄重地召集家人开了个家庭会议。整个会议上,都没一个人吭声,父亲一个劲地抽着自家种的烟,烟雾缭绕在昏暗的泥瓦房里,气氛异常的沉闷。妹妹和母亲的眼里蓄满了泪水,我自始至终抱着头,一言不发。最后只得各自睡去,虽然我们都不说话,但谁都清楚,我们开会的目的,也都知道开会的内容和结果。
后来才知道母亲和父亲商量了一整晚。因为在省城,我还有一个远房表叔,听说他在省城的一家公司当经理,所以父亲决定去找找他。以前表叔在县城时,父亲带我去过一次表叔家,因为表叔家那不理不睬的样子父亲发誓再也不去了。后来表叔就调去了省城,父亲一辈子没去过省城,所以就中断了与表叔的联系。父亲是在村长那里弄到表叔的具体地址的,村长家建房时因要买建筑材料曾去过一趟表叔家,村长还说,表叔家待人挺热情。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母亲便早早起来为我们父子俩的出发作准备。母亲用面粉煎了两块大饼,又用一个塑料水壶装了,一壶凉开水,给我和父亲带着上路。母亲还用一个大网兜装了家里那仅有的3只母鸡,以及绿豆、黄豆等家乡土特产品,那是带去送给表叔家的礼物,那3只母鸡下的蛋全被母亲卖了给我买学习用品及学校里作了生活费,我靠那3只母鸡的蛋清贫地度过了几个学期。父亲的愿望很简单,希望表叔能借一些钱给我上大学。
一早从家里动身经过一上午的车旅颠簸,等我们终于来到表叔家时,已是下午2点多了。表婶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肥胖,浑身珠光宝气,一看就像个贵妇人,表婶上下打量了好半天,才认出我们父子俩来,父亲连忙让我叫表婶。表婶家的地板光洁得让我和父亲如履薄冰,父亲抖抖索索地甩去了胶鞋,赤着一双粗大的脚板进了客厅,父亲将母鸡顺手放在了客厅的门角。
表婶婶问我们吃午饭了没有,父亲犹豫着说吃过了,父亲问表叔不在家吗?表婶说表叔出差了,要一个星期才回。表婶说,既然你们吃过饭了,那就坐在客厅看电视吧,我今天约了几个朋友打麻将,她们一会儿就到的,我就不陪你们了。坐不多久,果真就有几位和表婶差不多年纪的富贵妇人来了。她们说说笑笑的和表婶去了里间,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哗哗的搓麻将声。
我和父亲在客厅里坐了两个多小时,父亲的表情很焦急,最后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伢仔咱们还是走吧。
父亲送我上车前,分给了我一张饼和半壶水。父亲叫我先回,他还要去办点事随后就回。
母亲见我一个人回来了,很是惊讶,我说父亲说他去办点事后就回。母亲是了解父亲的,她不放心地说,他在省城又没其他熟人,他会去办什么事呢?那晚我与母亲相互安慰着一整晚没有合眼,父亲竟一夜没回,第二天一整天仍然没见父亲的影子。母亲的焦虑一点点地加深,最后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
晚上12点多,父亲才跌跌撞撞地推开了家门。母亲急切地扑了上去,我赶紧扶住了父亲摇摇欲倒的身子。父亲鼻青脸肿,浑身是伤,父亲的模样将全家都给吓哭了。
原来父亲去卖血了,不识字的父亲看见路边停了一辆义务献血的车子,然后悄悄将我送上车后,再返回去“卖”血。当护士小姐给父亲抽血后,父亲才知道这血是“卖”不到钱的。父亲得了一本献血光荣证书,一咬牙决定步行回家,以前父亲去县城是从来不坐车的,父亲不知道省城离家究竟有多远。父亲走了一天一夜,仅凭一张饼半壶水支撑着,如果不是在半路遇上村里去省城来购建筑材料的车子,顺便将父亲给捎了回来,还不知他要走多久!
一夜之间,父亲似乎已苍老了很多。我突然发现父亲那饱经沧桑的双眼里滚出两颗硕大的泪珠,父亲说,孩他妈,我已经想好了,明天我就去集市上把咱那头驴给卖了……
卖了驴的父亲样样重活就得自己用肩膀挑,沉重的生活将父亲的腰早早压驼了,但我却放弃了那次上学的机会。我边在南方打工边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并顺利拿到了毕业证,我想,父亲一定会替我感到欣慰的。
【让自己的方法变成对的方法的方法】
凉月满天
有一个鲁莽的小青年,他的运气总是格外好。连他的哥哥都大声抱怨:“弟弟总是运气好。”他的父亲则说:“是弟弟自己造成他自己的好运的。”
他的父亲说得没错。因为这个孩子奉行的是“你不去试,怎么能做得到”的原则,想到什么就去做。
他上高一的时候,非常喜欢参加课外活动,而且还严重偏科。险险进入大学,三个学期后又被退学了。他的父亲说:“好吧,儿子,我已尽力,下面你得靠自己了。”
他感觉自己分成了两半,一半吓得要死,一半兴奋得要疯。他在替一家刚刚播的调频电台免费上一些节目的过程中已经积攒了一些经验,就冲着这一点,他就大踏步走进一家老资格的广播电台的总经理办公室,直通通告诉人家,他该雇用他。
总经理把头一仰,呵呵地笑:“告诉我为什么。”
他毫不犹豫地说:“因为我比别人播得好。”
总经理看着他,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说:“你有种。”
他拿不准这是在夸他还是骂他,这时候总经理又发话了:“今晚八点,我让晚上的播音员告诉你怎么播,然后你九点整上节目。我会听。九点半之前我没打电话给你,你就给我滚出去。”
“很公道”,年轻的男孩伸出手和总经理相握,然后又找补了一句:“晚上我等你电话。”当他走出来后,差点把吃下去的饭吐出来。紧张死个人啊。
晚上九点,他拿起麦克风,九点二十八分,平时的晚间播音员做起准备工作,要取代他了,半个小时就要过去了。
就在他沮丧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老板的电话来了:“你被雇用了。继续播,到十一点。明天九点到我办公室来。”
从此,他走上了他的电台播音主持之路。大约一年半之后,他又获得另一个更好的机会,得以从事更好的工作。不过他从没忘记这个叫赖瑞·拉雷的家伙,他没把他赶出去,反而给了他一次尝试的机会。
有时候他想,机会这种东西真奇妙。
看似是赖瑞在整件事上唱着主角,把持着他的命运走向,可是,当赖瑞在一个对的时间,对的地点,怀着对的心态面对着一个忐忑不安地闯进来的年轻人的时候,这个年轻人未始不是更大的主角,而赖瑞此时倒像一个站在舞台边侧,等待出场的配角,时间到了,他走上舞台,说了他的台词,做完他的动作,轻快下台,而年轻人的戏继续进行——只要他一直往下演,他就会遇到更多给他配戏的配角,有的扮演关键时刻伸手帮一把的正面角色,有的扮演落井下石或袖手旁观的反面角色。还有的,是路人甲,路人乙,扮演着和他擦肩而过的角色。整个宇宙,就是他一个人的广大舞台啊。
而开启人生经验的宝瓶的原则肯定不是坐在那里想啊想的,也许这种方法不合适,可是不做怎么能知道呢?也许这种方法有效果,可是不做又怎么能知道呢?所以,让自己的方法变对的方法就是去做。这个原则还是这个年轻人的父亲亲自教导给他的,他说:“并没有做某事的‘对的方法’,只有你在做它的方法。让你的方法成为对的方法吧!”而几十年后,一家叫做耐吉的著名的品牌运动鞋公司把它当作了自己的企业理念,简化为三个字的标语:just do it!
大约两年前,我曾经因为要出一本书,和《中国禅学》主编、陕西师范大学佛教所所长吴言生教授打过一回交道——想请他题词。
素昧平生的,吴先生不觉得我冒昧吗?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于是我在网上找到吴先生的联系方式,就贸贸然打电话过去了,是服务人员接的,说吴先生外出讲学未归,等他回来会转告。我可不想等,也是因为等不得,干脆往他的手机上发短信,本不报希望的,试试罢了,没想到却得到回复,题词一事也得允肯。这真是意外的好。
所以说,让自己的方法变对的方法的方法就是想到就要去做。不管黑猫白猫,能逮耗子就是好猫。
事情就是这样奇妙。人生的每时每刻都是创造。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一念动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未来。而好运,通常就这么被自己给带来了。万不可迟疑再迟疑,思考再思考,到最后把激情和雄心消磨没了,啥事也没干了。再说了,你是主角,宇宙给你把舞台已经搭好,配角也已经准备好,随时准备为你走上台配戏。你抽身走了,或裹步不前,这出戏可怎么往下演呢?
【把自己培养成全才】
李建珍
一个63岁的老人,在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排名第53位的他并不显眼,可是,2009年春节过后他宣布捐出他个人股份的70%成立慈善基金——这将近40亿人民币的慷慨捐赠让他受到广泛的关注。他,就是驰名中外的福耀玻璃的董事长曹德旺。
凡汽车生产厂家没有不知道福耀玻璃的,位于东南沿海福建福清的福耀是中国最大,全球第四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现在,德国奥迪、大众、韩国现代、日本丰田用的汽车玻璃就是福耀的,而国内每三辆汽车中的两辆安装了福耀玻璃。
曹德旺说:“你说谁是全才?曹德旺是全才。我会做财务,做任何公司的财务总监一流的;我会做会计,做会计核算的办法,把报表拿过来给我,我可以知道这里谁在做什么,有这个水平。我懂生产,生产线上的每一道东西,我比他们还熟悉,因为是我自己设计的。”
是汽车玻璃给曹德旺带来了巨大财富,让他有底气在捐款的时候一掷千金,如今,这位享受着鲜花、掌声和光环的花甲老人,高调的言谈中折射出他内心深深的自信。
然而,曹德旺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他也曾经遭遇过人生的滑铁卢。
那是1994年,曹德旺做汽车玻璃的第七个年头,福耀玻璃就取代日本汽车玻璃,占据了国内汽车维修市场六七成的份额。但是,随着福耀玻璃产量的快速增长,曹德旺却遇到了企业发展的一个致命的难题。那时,他的企业每年生产二十万片的汽车玻璃,可配二十万辆车。但那时,中国的轿车每年才几万辆。福耀玻璃在国内市场受到严重的制约,同时,很多人看到他做得很赚钱,就也来做这个生意,这让曹德旺感到压力重重。残酷的竞争迫使着曹德旺寻找新的出路,雄心勃勃的他把目光投向加拿大市场。
自信的曹德旺带着几万块玻璃赶赴加拿大后,很快就因为质量问题遭遇投诉,不仅玻璃被全部退回,他还付出了高达六、七十万美元的赔偿。
从加拿大退回来的玻璃,在国内是可以销售的,可曹德旺认为:既然老外检测不合格,我们也不能拿给中国人。几万块玻璃,全部砸掉!心痛不已的他认识到和国外的差距,他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但那时候福耀是小企业,大学毕业生不来,国企退下来的则鱼龙混杂。为了保证队伍的纯洁,他决定自己去学,学完了回来教给员工。
当时已经50岁的曹德旺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走上了四处求学之旅。可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曹德旺不仅要自己学,还要手把手地教,一个企业的兴衰全部寄托于一个人身上,这压力太大。有一天,曹德旺终于忍受不了,他想出家去当和尚。
此时,一家创办于1665年的法国知名公司圣戈班集团想在中国开拓市场,他们慕名找到曹德旺,商谈合作事宜。国外资金和国际先进技术的注入,让福耀玻璃获得迅猛发展。三年之后,曹德旺却宣布,终止和圣戈班的合作。原因之一是和圣戈班在管理流程上发生冲突。
在圣戈班,每件事都要经过十几二十个人讨论通过,这是让曹德旺无法忍受的,因为他觉得任何问题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拍板。
另一个更大的原因是圣戈班只想把福耀作为其在中国的服务基地,不能向外发展,这与曹德旺把福耀定位为全球的汽车玻璃供应商的目标背道而驰。最后,曹德旺用4000万美元买断圣戈班在福耀的所有股份,并与圣戈班约法三章,圣戈班在2004年7月1日前不得再进入中国市场,这就为福耀在5年内排除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赢得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曹德旺深知,要想真正在国际市场占稳脚,就不能仅仅限于国际汽修市场,还要进入汽车设计行业的最高层——参与新车型的设计,而要参与新车型的设计,就要有良好的汽车玻璃的原材料。2001年开始,福耀开始着手生产原片玻璃的策划。2004年福耀原片玻璃生产线浮法线历经三年策划、论证,正式投入安装,而三条中的两条就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浮法玻璃生产线。此后,福耀车间里浮法生产线就成了不停歇的“印钞机”,福耀的财富迅速积累着。与此同时,福耀的自主创新步伐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福耀集团的科研中心,汇集了从世界各地招募来的科研人员,他们正在为研制新型的汽车玻璃而孜孜探索。
2000年以后的汽车对玻璃的要求不仅停留在挡风遮雨的初级水平上,更要求功能化。他们自主研制、生产出诸如:有抬头显示功能的玻璃,就是把仪表盘的一些数字投影到玻璃表面,驾驶员不要低头就能看到汽车的驾驶情况;还有汽车防雾玻璃,可以防止冬天温差大造成的汽车挡风玻璃上出现水雾造成的危险。
曹德旺带领的福耀玻璃就是这样靠着质量和创新迅速占领国际市场。可是,正当他的汽车玻璃向世界各地扩张的时候,2008年11月,曹德旺却宣布停掉全国4条正在赢利中的生产线。这个想法遭到所有股东的反对。谁愿意关掉4条“印钞机”呢?曹德旺却已经预计到金融危机将对他的企业产生影响,如果继续大量生产,不久之后,肯定会赔得一塌糊涂。面对股东的反对,曹德旺下了死命令,终于关掉几条生产线。如今,烟囱虽然不冒烟了,但年逾花甲的曹德旺却从容地等待经济复苏的春天到来。
将自己培养成全才,虽然很辛苦,但却拥有足够的自信去将自己的事业做到完美。
【爱情中那些薄凉的暖】
李舍
“民初名妓小凤仙,她要是找一个民工,扫黄就扫走了,她找了蔡锷,就流芳千古;赵四小姐16岁去大帅府跟张学良,她去一年是奸情;去三年,是偷情;一去30年,那就是千古爱情……”接到这封短信时,我正巧浸在“史海钩沉”写潘玉良的文章中。凝望着潘玉良清瘦中略带忧郁的自画像,又念起小凤仙和赵四小姐在成就这千古爱情时,都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便急急把目光游到了文章的结尾。
为爱不计名份屈身为妾的潘玉良,在家庭和事业的双重伤害下,已经感到了爱的无能为力,不得不离开潘赞化孤身旅居巴黎,但她一直把嵌有同潘赞化合影的项链戴在脖子上,并固执的相信真爱不怕距离的遥远。而最后的结局却是,当巴黎画展取得成功后,潘玉良写信与深爱的人分享喜悦,并一再表达思念之情和想回国的愿望时,却被潘赞化以时局动荡等因素回绝了。这一回绝,直到潘赞化病逝,两个人也没能再见上一面。失去了一生的至爱,一代画家悲伤过度,就此染病,再不提笔。她不怨命运,不怨爱人,只自责对不起这个对她有再造之恩的男人,只恨自己在他弥留之际也没能陪他,照顾他。可怜这个痴情的女子就这样让心苍老在错过的花期中,孤独的长眠在了异国他乡。
这苍凉的爱情中有过暖吗?回答是肯定的。一个1岁丧父,2岁丧姐,8岁丧母,14岁被舅舅卖到妓院,17岁就成为妓院响当当头牌的苦命女子。当她走近芜湖海关监督潘赞化时,被其渊博的学识,平易近人的作风感动得忽然双膝跪地,说出了一个秘密:说自己只是商会会长诱鱼上钩的饵,一旦博得潘赞化喜欢,将她留下,便以讨价还价的方式,给他们的货物过关行方便,否则就会以海关监督狎妓不务关务为名败坏其名声。同时也将玉良置于两难境地,若被留下,则成功充当了诱饵,若被赶回去,就会遭到流氓的糟蹋。潘赞化对她动了恻隐之心,不光留下了她,没有因她是烟花女子而低看她,反而把床让给了她,自己打地铺。在以后的日子里潘赞化给她带回小学课本,教她学知识,教她学绘画,直到不计名份嫁给他,并改张姓而做了潘玉良。在尊重女权和民主的潘赞化劝她不必如此时,她只笑说:我应该姓潘,我是属于你的,没有你就没有我。
是源自内心的真爱不可抗拒,还是以身相许感谢潘赞化的再造之恩?我似乎没有耐心逐字去阅读这个谜一样的女人,只是急于在字里行间寻找这爱情中薄凉的暖。终于找到了描写他们婚后生活的一段文字:婚后,二人去了上海,过着相知相爱相惜的生活,但好景不长,这段美好的日子很快被大夫人的到来打破了,大夫人坚持大主小卑的原则,一不顺心就会给潘赞化难堪,这让玉良即心疼又无助,最后在潘赞化的鼓励下选择了出国学艺。这一去就是9年,在异乡漂泊历尽艰辛,饱尝了相思之苦后,她带着学有所成的喜悦和刻骨的思念回国,当潘赞化像捧珍宝一样把她紧紧拥在怀里时,一切的委屈都烟消云散,她流着泪下定决心,这次再也不离开心爱的人了。然而,这也只能是个美好的愿望。她无法忍受大夫人与她的势不两立,无法面对潘赞化处在中间的尴尬两难境地,再次选择了逃离。可天涯海角终也逃不掉情网的纠缠,直到最后在异国的土地上饮尽相思与无奈。
再来看一看民初名妓小凤仙。抛开电视连续剧《蔡锷与小凤仙》里的杜撰,我们从正史中了解到蔡锷1915年11月8日,患喉结核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他不光是我国近代史上叱咤风云、功勋卓著的历史人物,其诗文还为他赢得了一代儒将的名声。然而“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关于小凤仙,在正史之中并没有相关记载,甚至连她的生卒日期都没能说清楚,只说她曾是名动公卿的名妓,她曾帮助共和名将蔡锷将军逃离袁世凯的囚禁,她被蔡锷视为红颜知己。在痛失蔡锷后,小凤仙曾书写挽联:九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怜他忧串余生,萍水相逢成一梦;十八载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遗憾“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后来人了解到的是,曾经倾国倾城的小凤仙到最后沦落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在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直到患上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后离世,惟一给她心灵慰籍的便是她和蔡锷合影的那张照片。谁又能判断,这个自幼被卖到青楼,后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的小凤仙到底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或许,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原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这英雄美人悱恻缠绵的故事,无论被民间传说成多少个版本,仅从蔡锷赠小凤仙的联中,我们便可解读俩人的真情:不信美人终薄命;由来侠女出风尘。其地之凤毛麟角;其人如仙露名珠。这爱尽管薄凉,我们仍能从中寻出那缕缕感人的温暖。然而,假如当初的小凤仙真找个民工从良过日子,她又会甘愿一生平淡吗?
“年轻追随张学良 无怨无悔共白发”。张学良与赵四小姐的爱情算是有着圆满结局的。看到她陪张学良过百岁寿辰报道的相关情景,曾十分艳羡这千古爱情缔造的相濡以沫;获知享年88岁的赵四小姐,于2001年6月22日因病在美国夏威夷逝世的消息,曾无限感慨这个经历了现代中国云谲波诡政治风云的神秘女人对爱情的执着。这个出身名门的赵四小姐,因为与张学良的一次邂逅而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不惜与家人决裂,毅然追随有妇之夫张学良来到东北,甘愿以秘书的身份相伴左右,直到同居36年后才获得了正式名分,于51岁时和64岁的张学良正式结为夫妻。
大音失声,真爱无言。经历着自己的曾经,体会着曾经的幸福,不需与外人说道。赵四小姐生前,曾有许多书商与她接洽,希望能从她口中探知她与张学良的历史,但都一一遭到拒绝。无论后人怎么猜测,历经种种辛酸,遭世人纷纷议论后,赵四小姐得到的是在最后弥留的几个小时里,100多岁的丈夫仍无限依恋地紧紧握着自己的手,让她在温暖中走向天国;得到的是张学良常说的一句话:他这一生欠赵四小姐太多。这一个“欠”字,让多少薄凉化作了温暖。
【想让爱成常态】
刘笑虹
1.
婆婆原来一直对她很好,可这次却没有告诉她秦岭现在的电话号码。
不知怎么的,昨晚做完梦一觉醒来,湖心突然就非常非常想秦岭,他离开这个家都快一年了,可湖心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有种强烈的渴望,想在他怀里依偎一下,跟他说说悄悄话。早上她就给婆婆打了个电话,想知道秦岭现在的电话号码,他在哪?生活的怎样?可被婆婆婉言拒绝了,现在她又有些后悔清晨如睡梦般的一时冲动。
她现在老是这样,晚上就想起或梦见过去,白天又恢复生活的现状。
昨晚她又是跟路野出去吃的饭,吃饭时她就觉得路野有些反常,老是看手机,可那手机并没响过,根据与路野接触这一年多来的经验她知道,凡是他有啥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时就将手机调到“来电振动”状态。她发现近来他的活力指数在上升,天天都像有些魂不守舍。
路野是个地地道道的艺术家,说话和行事风格的确与常人不同,他敏感、执拗、坦率、热情,与秦岭的为人处世大相径庭。秦岭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喜欢把红T恤衫穿在棉袄里面的男人——闷烧。野路会雕塑,会绘画,也写得一手绝好的毛笔字,会弹钢琴,打羽毛球时的身法更是矫健。估计如果变成一个朝鲜妇女,他就敢把自己所有的优点像顶罐子一样都顶在头上走路。可秦岭就只会闷着头写书。
从一刚开始认识野路,湖心就被他浑身上下充满的艺术家气质所吸引、所折服。可现在她觉得野路的爱似乎太丰满、太充裕了,在哪里都能看见他得爱从那漫溢的大缸里流出的印记。难怪筱筱说:“路野身边从不缺女人。”
路野常说:“爱,就要使自己保持在一种常态”。湖心一直没太听明白这话的含义,是对一个女人的爱保持常态?或是对所有女人都保持常态?
湖心是在自己茶楼里第一次见到路野的,那时茶楼刚开张,为了多点文化氛围,湖心想在各个厅室包房里点缀上一些有品位的字画。
秦岭一听首先就不同意:“文化品味这东西现在谁都可以搞,小学毕业的只要有钱也可以开个文化传播公司,只要跟钱这玩意挂上钩谁都可以装着有文化品味。”他说在喝水吃饭的地方欣赏字画实际是在糟践文化,就像在厕所里听古典音乐一样。
湖心没理他,自己通过朋友筱筱找到了当时在市里小有名气的书画家路野,让他帮着来题上几个字,画上几幅充满茶道禅意的画。朋友都知道筱筱几年前曾跟路野好得死去活来,为此她还真自杀过几次,敢从三层楼那么高往下跳可见当时筱筱的痴迷程度。
路野来看了湖心精心设计布置的仿日式茶楼后赞不绝口,说这几乎可以算是咱们市里顶尖的极品茶楼了,还没开张就仿佛看见了温文尔雅的茶艺,观赏到廉美和静的茶道,闻到了馨香扑鼻的茶香。他当即应允,将无偿赠送一批自己最新完成的作品给湖心。
2.
孩子上学离学校近,就住在了她奶奶家。所以湖心就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新开张的日式茶楼里。
路野没食言,几天之后就完成了几幅与茶楼风格很贴切的字画作品。他跟湖心说自己很满意这些个作品,所以每天他都想来看看它们和这座茶楼、茶楼主人的和谐氛围。说老实话,湖心也想他天天来,他一来总能给身边的人和物带来阵阵扑面的清风。
变化在不经意中就完成了。慢慢地湖心不再叫他“路老师”,而是戏称他“小野”,谁听了都觉得这跟在一个日本茶楼里称呼一个日本人一样贴切。就凭喊这近乎于昵称“小野”的亲切呼唤,她已经可以随意指使他去干一些只有服务生才可以干的闲杂事,这其实是女人支配男人同时也在揣摩男人的一种简单伎俩,路野当然知道,他嘻嘻哈哈的跟朋友们说:“我乐意”。
湖心纳闷,她平常要是跟几个同学或茶友在茶楼里打打麻将,即使是彻夜不归秦岭也从不过问,好像他关心的就只有他那一方书稿天地。可那一夜她一宿未归,进门就被早练刚进门的秦岭劈头问了句:“昨晚睡得还好吧?”
她心里有些发秫,感觉他的话不应该是这种问法,连忙打个哈欠搪塞:“没睡,打了一宿牌呢。”秦岭就用种她很少见过的狐疑眼光打量了她一下,一声没吭走进了卫生间。
湖心就烦男人这种不落地的脾性,还不如茶叶,水生了你就飘着,水开了你就沉下,想知道什么就往死里盘问啊,问完了大家心里不都少个事吗。可秦岭叫湖心不满意的就是这些地方,现在再拿他跟路野那豪爽脾气就更是没法比了。
说给朋友们听,筱筱就笑她:“你不知道极品“乌龙”,要真泡开了是不沉底的啊,你还不珍惜着点。”
筱筱常说自己是见过男人的人,知道啥样的男人是好男人:秦岭是打着灯笼难找的好丈夫,过日子就得跟这种男人过。她认准了湖心跟路野长不了。湖心心里却想:那是你筱筱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秦岭说要走很突然,问他去哪,他眼里闪现出一刻短暂的迷茫,然后说:“到时我会告诉你的。”可他一走就快一年了,也并没有告诉湖心。湖心试着问过孩子,小学快毕业的女儿摇头:“每次都是晚上睡觉前接到爸爸的电话,我咋知道他在哪。”
湖心有感觉,孩子懂事了,心向着她爸爸。
3.
婚外情也就是一块臭腐乳,想开胃时戳上两下还行,可真要当正餐去吃它,那可就一定上不得桌子了。
常在一起了湖心渐渐发现,“自私”才是路野最大的本性,这性格常常盖过他所有耀眼的光芒,自私就会狭隘,自私常显小器。
现在不要说跟他谈今后的生活,有时甚至只是谈到有没有可能搬到一起去住的问题时,他都会勃然起怒,好像有个异教徒践踏了他的那方圣地:“我从来都是信奉自由,早跟你说过我是独身主义者。”他还振振有词的说“在这茶楼上看滚滚长江美丽壮观吧,看腻了也会觉得它就是一条扔在地上的黄杨木棍。我不想我们最后是因为互相厌倦而分手”。
和秦岭人虽分开了,很多年养成的习惯却一时半会变不了,平常说话湖心还是不经意中就露出跟秦岭说话时常用的那种北方乡音,就像她与秦岭在一起时发嗲一样,这最让路野受不了,他觉得湖心是把他当成了秦岭,现在湖心和他在一起却连秦岭说话的口音都忘不了,自己哪还有一丝自尊可言,为此他可以一个星期都不接湖心的电话。
有时偶尔在一起相聚,本来应该甜甜蜜蜜的欢度春宵,可他就能为睡左边还是右边跟湖心吵个没完,他甚至不顾她睡眠习惯,坚决的说:“你原来跟别人时睡的是右边,我现在非要你睡在我左边。”
这时湖心就会后悔,后悔那天晚上自己在茶楼里跟朋友们一高兴就喝了点红酒,她明知道自己滴酒不能沾,更后悔酒后克制不住自己,跟着路野上了他那辆回家的“天籁”车……
湖心有自己做人的原则,自从和路野上了床就感觉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和秦岭在一起了。
4.
一天,有个陌生人打来电话说:“听说您家收藏有一些秦岭的金石?我是一个金石……哦,也就是印章收藏爱好者,您看能不能出让一点给我,我将不胜荣幸”。
湖心听了有些莫名其妙,秦岭能篆刻一手绝好的金石印章?并且有粉丝?这怎么可能,她知道他很能写,可偶尔雕刻印章跟他有时写写毛笔字、画画水墨画一样,那只是写书写累了玩玩而已。
湖心试着在书房里找出几张盖有秦岭篆刻印章的字画拿去给路野看。
路野见到那些东西后脸上立刻露出极其惊讶的表情:“这些东西功底可不一般,应该出自名家之手,特别是这“瘦金体”的大条幅,下面这几方印石了不得,这种货色现在市面是基本见不到了。”他仔细查看了几幅字画中都有出现的古朴浑厚、娴雅异趣的“常态”二字篆刻,自己打趣道:“有人也跟我一样喜欢常态?”最后摇头表示不知道其人,并有些醋意的问湖心:“你是从哪得到的这些藏品?”
回家后湖心就上网查,果真深圳有个金石家也叫秦岭,百度介绍说他是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新秀,说他早年师从名家,专业就是篆刻金石,并引起专家们的高度关注云云……
看完,湖心松了口气,新秀,从师,专业,这肯定不是自己原来的秦岭,而且那上面也没说他是国内小有名气的作家。自家的秦岭是作家,专业不是雕刻印章的,现在叫这个名字的挺多、挺时髦,估计是重名,别人搞错了。
可渐渐的这类电话越来越多,都说是从网上“人肉搜索”查到的,不会有错。
有天都快半夜了,女儿突然打来电话,这着实让湖心吓了一大跳:“爸爸在全国得大奖了啦,你现在快去看看电视,正在重播节目呢。”
跟女人不一样,男人的确有些优点是埋在性格底下的,常常很难被哪怕是最最亲近的人发现。
5.
路野说他也要走了。他伤心的跟湖心说:这一生只有她最让他揪心,让他放不下,最让他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
湖心猜想,路野可能已经从媒体中知道秦岭在这次全国“华夏国粹精华文化大奖赛”上获得了“诗词字画金石综合作品”一等奖,他一定觉得秦岭在自己的领域超过了自己是件很没面子的事。他很苍凉的跟湖心说:他要去找个门前有山溪、房后有巨石的乡间小茅屋,在那面壁十年,重新审视磨砺自己去。
茶楼里飘荡着轻若丝絮的歌:“男如茶,女如水,水如情,亦如花。茶与花,茶与水,男与女,亦与情……”
“实景,思景,意景,其实都是心境。跟茶一样,品透有余馨,说透则无味。”看着大窗外远处的江景,湖心感叹道。
筱筱听了湖心的诉说,晦涩一笑:“你舍不得了?他是不是相当的激情四射,你有点抵挡不住了是吧?我可跟你说……这是我后来听精神病医学专家指导分析的,‘凡有所谓艺术天分的人都有精神疾病,天赋越高病得越重。’我绝对相信这话。”
湖心拿捏过,要说床底之事相比较而言,路野绝对称得上是激情,每次当两人的画架没支起,画布还没铺好,他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挥笔泼墨,就像原来和秦岭在家偷偷看过的那些三级片中夸张的动作和叫声齐齐上阵,也难怪当年涉世未深的筱筱能为他又是割腕又是跳楼,好不热闹。
现在想想还是和秦岭的感觉好些,看完那片子后谁也没啥变化,都不失原来轻漫优雅的习惯,比较完了依然觉得秦岭这种默默耕耘型的男人更令自己持久、受用、踏实。
路野走时到茶楼里摘走了那副湖心一直对朋友引以为自豪的“江湖两瞰图”。
6.
湖心很了解婆婆,她知道婆婆会跟秦岭说她找过他。她现在经常幻想着哪一天电话铃会突然响起来,电话那头会有一个熟悉的北方乡音出现,这种幻觉随着思念的加深越来越强烈。
这天,湖心在家里忙活了一天,把原来秦岭关在书房里写写画画的那些毛笔字、水墨画、金石印都翻出来整理了一通。她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并不像自己感觉的那样了解秦岭,他在写文章空余时写写画画出的这些墨迹透出的全部都是一种孤独——瘦金体的毛笔字、寒山孤舟的水墨画、只身孑影的单字印章……这些都是路野书画中从没见过的风格。
和、敬、清、寂四个字是秦岭最初鼓励她去做茶楼时叫她必须要达到的茶艺境界,现在它们都一一孤单的出现在他那些金石拓印之中。也有例外,“常态”二字却一起出现在几枚印章中。
突然,她发现在这堆书稿中有一篇打印好的文章,她有些好奇,书稿装订的整整齐齐,扉页上大号字的标题是《爱,不需要常态》。她坐在地板上一口气读完了这篇小说,看得出秦岭是为她写的,因为那女主人公太像她,也是那种细胞很容易分裂且活跃率性的女人,崇尚的都是浪漫爱情生活,可就是对眼前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毫不在意。他的文字充满了理解、怜爱、歉意,唯独没有怨恨。
可为啥最后他没像别的文章一样拿出去发表呢?湖心看看页末的日期,正是秦岭即将离开的日子。抱着书稿,湖心窝在沙发里痛痛快快的哭了一个下午。
这天夜里,湖心收到了一条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有一种真情只有在热拥里才体会是温馨。有一种感觉只有在徘徊中才知道是无奈。有一种目光只有在离别处才看得出是眷恋。有一种回忆只有在难眠时才承认是相思。有一种心情只有在分手后才明白是失落。有一种缘分只有在重逢日才相信是永恒”。
湖心痛彻心扉的想:男人,你到底是想把分别当做一种爱的方式呢?还是喜欢把爱保持在一种常态。
【栀子花开的夏天】
王风英
一、
那个夏天,栀子花开满了江南小镇的角角落落,风起风落处,花落一地,美得让人窒息。
我出差到江南,办完公事后,便来到了这个小镇,这里的青瓦、白墙、木隔扇、石板路、乌篷船、深弄小巷无不让我痴迷。
这样的场景让我有点想入非非,恍惚中,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姑娘,甩着一条粗长的辫子,散着栀子花香一样的芬芳,迈着优雅的步履走在石板路上。
我正出神地胡思乱想着,安然就这样从我的身边擦肩而过。她修长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两条麻花辫松松垮垮地搭在肩头。待我回转身来看向她的背影,才发现她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而且浑身散发着一股酒气。我几乎连想都没想一下,就几步追上了她,说:“小姐,你喝多了,会摔倒的。”安然停下了脚步,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我说:“帅哥,你要不要送我回家。”我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这样一个看上去有点放荡不羁的女子,在她的眼角处居然弥漫一种惹人爱怜的忧伤,也许正是这种淡淡的忧伤吸引了我,那一刻,我认定她就是我前世今生想要寻找的那个人。
二、
安然住在小镇的一个二层阁楼上,屋子里布置得很雅致,很有女子的气息。我把安然扶到床边,将她的外套、鞋子一一脱掉,让她躺在床上,没想到,就在她倒下去的那一刻,安然却一把搂着我的脖子把我一起带到了床上,我挣脱了几下,却怎么也挣脱不开。等安然闹够了,我也有点累了,索性躺在她身边,谁知,不一会,我们都迷迷糊糊睡着了。
一直到第二天一早醒来,安然看到身边的我,吓了一跳,急忙用被子护住自己。我解释道,你昨天喝多了,我把你送回家时,你缠着我死活不放,不过,我们什么也没做……安然的脸上立刻飞起一阵红晕,拿过衣服匆匆穿上,说:“谁知道你做了什么?好吧,你走吧!我不会赖上你的。”就算安然不会赖我,我却有点想赖上她了。
接下来,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安然收留了我。
为了和安然在一起,我依然决定辞掉北方的工作,甚至不惜葬掉我不可估量的前程。同事和朋友都觉得我疯了,可是,就算这样,我也离不开安然了。
三、
安然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在一家公司做服装设计,而我则应聘了一份高管的工作。白天我们一起上班,晚上我们一起做饭、聊天、或者坐在院子里数星星,看月亮。遇到周末的时候,我们手牵着手一起散步在石板路上,偶尔我们也会去坐乌篷船,茶馆、水阁也都相继留下了我们的影子。我们看上去俨然像一对新婚的夫妻。
唯一让我纳闷的是,安然在睡梦中总是呼唤一个叫“逸轩”的名字,我知道这一定是个男人的名字,但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不过,偶尔我会问,逸轩是谁?安然不回答,只是吧嗒吧嗒地掉眼泪。我想,不管这个男人和安然曾经有过怎样的纠葛,现在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和安然在一起,不是吗?
一天晚上,我和安然正在家里吃晚餐,安然的好友美莲风风火火闯了进来,一进门看到我,美莲就咋咋呼呼地喊:“安然,我出差一月不足,你居然又交了男朋友,你这个妖媚的女子,就这么招男人喜欢吗?”说完,美莲还对我挤挤眼睛。坦白说,我不太喜欢美莲的张扬,不过,既然是安然的朋友,我也只能装出笑脸相迎。
从美莲回来的那一天,我们的二人世界从此变成了三个人。美莲有事没事总喜欢往我们家里跑,吃在这里,有时候还住在这里。不明白美莲这个疯丫头怎么也不交个男朋友?
那天,我们约好三个人一起出去吃饭,所以,下班后我便直接来到约好的饭店,美莲已经等在了那里,可是却迟迟不见安然的影子。我打过去电话,安然说,公司临时加班,太忙了,所以让我们先吃。
等我们吃到酒足饭饱时,鬼知道,我怎么突然问了美莲一句:“丫头,你是不是该找个男朋友了?”就是这句话深深刺激了美莲,她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以为我没人要吗?你以为安然是个万人迷吗?哼!要不是安然那个狐狸精,说不定我早结婚了呢?”美莲全然不顾我的感受,一口气把心中积怨向我全倒了出来。
四、
美莲和安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可以说她们俩个从来都是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用美莲的话说,当他交到男朋友的一霎那,最想让人分享自己的幸福的正是安然。于是,她把自己的男朋友第一时间带到了安然面前,谁能想到,这却是她人生中最大的败笔,她的男朋友和安然几乎是一见钟情,再后来他们爱得是死去活来。
美莲哭过闹过,甚至和安然反目成仇,却还是没有从安然手里夺回男朋友,而这个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安然梦里呼唤的那个人:逸轩。
可是,一年前,当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逸轩突然人间蒸发。安然疯了似的满世界寻找他,却丝毫没有他的消息,从此安然便开始借酒消愁。看着安然日渐憔悴的样子,美莲悄无声息地来到她的身边,一看到美莲,安然却哭着大声说:“我遭到了报应是不是?老天爷有意惩罚我对你的背叛是不是?你存心来看我的笑话是不是?”美莲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受伤的安然紧紧地抱在怀里,而后两个人一起放声大哭。
从此,她们俩和好如初,又回归到以前样子,她们在一起吃饭、逛街、喝酒,只是她们从来闭口不提逸轩这个名字,即使醉了的时候,她们也会避开找男朋友的话题。但美莲却能从安然眼里看到她的不甘心。直到安然遇到了我。
五、
我没有被美莲的故事所吓倒,我可以不在乎安然和逸轩曾经是多么的相爱,我会帮助安然走出那个阴影,我甚至开始筹划和安然的婚礼,我知道,我和安然一定会幸福的。可是,可是为什么我的心里会有种隐隐的不安呢?
一晃,夏天很快过去了,栀子花也开始败落,看着满地枯萎的花瓣,有好几次,安然泪流满面,让我也不禁跟着很伤感。
一切就如我所预料的一样,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周末的一个午后,逸轩的妈妈突然来访。一进家门逸轩妈妈就抓住安然哭着说:“安然,快救救逸轩,她现在生命垂危,医生说要想挽回生命,除非出现奇迹,而这个带给逸轩奇迹的人只能是你。”安然有片刻的意识模糊,而后镇定了一下才问逸轩妈妈:“逸轩怎么了?病了吗?”逸轩妈妈说:“是的,就在你们快要结婚时他患上了癌症。”安然的情绪开始变得失控起来,大声哭着说:“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要逃避?”逸轩妈妈说:“因为你曾跟逸轩说,你不喜欢光头。还记得吗?你和逸轩一起看《非诚勿扰》,逸轩开玩笑说,也要留孟非和乐嘉那样的光头,你立刻抗议道,逸轩要是剃光了头,你就离开他。而医生说逸轩必须接受放化疗,头发势必会脱落的,所以,逸轩说,等他治好了病,头发长起来的时候再去找你。可是……”逸轩妈妈后面说了什么,安然已经听不进去了,因为她已经昏倒在地。
六、
一切似乎注定了结局。
我和安然平和地分了手,安然哭着说,不管逸轩病情怎样,她都决定和逸轩结婚,一定要治好他的病。对于安然的决定,我只有默认。
是的,在这场爱情中,我输得很无奈,甚至都不给我一点还手的机会。哪怕对手是谢霆锋,周杰伦,我至少可以和他公平竞争,可他却偏偏是个病人。
离开江南的那一天,我没有告诉安然,实际上安然也顾不上我。可是,站台上,我依然一步一回头,期待着能看到安然的影子,直到火车启动,我才真切地意识到一切都结束了!
别了,我深爱的江南小镇!别了,我深爱的安然!
七、
三年后的夏天,当栀子花再此弥漫江南小镇的时候,我因公差又来到了这里。
此时的我,依然是俨然一身,因为我依旧走不出安然的影子。思索再三,我终于拨通了美莲的电话,不为爱情,只想知道安然过得好不好。
美莲一接电话就大声指责我:“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残忍,居然连声招呼都不打就人间蒸发,到你们公司他们却说你辞职了,你知道安然有多伤心吗?你知道安然其实已经爱上你了吗?”不等我说什么,美莲仍然滔滔不绝:“你知道吗?安然当年并没有和逸轩结婚,因为逸轩坚持病好后再举办婚礼,可是,安然的精心照料并没有使逸轩的病出现奇迹,你走后三个月,逸轩就离开了人世,不过,逸轩是幸福的,因为他死在了安然的怀抱里。”说完,美莲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你等着,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去帮你把安然找来。
八、
美莲找到安然时,二话不说拉上安然就走,安然笑着说:“你这死丫头,不会又是给我介绍对象吧!我说过了,我不会再恋爱了,还是管管你自己的事,尽快把自己嫁了吧!”美莲说:“如果你不跟我走你会后悔的,因为这次的对象你一定感兴趣。”安然说:“不就是帅哥吗?”美莲说:“对,就是帅哥,你三年前遇到的帅哥,他又回来了,就在你们经常散步的石板路上等你。”
这时,安然用力甩开了美莲,问:“是真的吗?”美莲用力点了点头。安然却说:“可是,我还有什么资格去见他呢?”美莲说:“你想好了,如果你不去,我可要跟你抢男朋友了。”说完,美莲咯咯地笑了。
石板路的尽头,我终于看到了我心心念念的安然,她垂着两条好看的麻花辫,散着栀子花香一般的芬芳,迈着优雅的步履缓缓向我走来。
就在安然快走到我身边时,却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石板路上,我急忙奔过去,一把抱住了安然,那一刻,四目相对,千言万语还来不及说,泪水却早已泛滥泛滥。
【让婚姻“痒”一下】
卢海娟
与老公恋爱四年,经过无数次考验,直到我确信自己就是他胸膛里的那根肋骨,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的另一半,必将亲密无间地结合起来,一生一世相亲相爱,我才允许老公牵了我的手,隆重地走上婚姻的红地毯,走进令人期待又有些忐忑的婚姻生活。
婚后两年,我和老公没有经历传说中的激情冷却,两个人全无一点罅隙,有时候我们甚至不需要语言,一个眼神,一声叹息,就会心有灵犀,相互了解彼此的心意,我觉得婚姻就该这样:完美的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日子踏实稳健地前行,当我确信我们的婚姻坚不可摧时,我和老公决定要一个孩子。
孩子生下来,婆婆被老公请来照顾我,帮我带孩子,料理家务,两个人的世界忽然膨胀开来,变成了四个人。我来不及斟酌与思考,忙乱的日子让人应接不暇,尤其是孱弱的宝宝,他那么小,柔柔的粉嫩的一团,我的心全放在他的身上,稍一离开便会没来由地恐慌。
再也无暇去看彼此的眼神,去探讨彼此别样的呼吸,连最为柔情蜜意的爱爱也少了一份全神贯注。忙乱的日子就是这样风驰电掣,等到孩子满三周岁去幼儿园,婆婆也离开我们之后,我才发现,老公的工作情况,业余时间的动向,以及他的心思想法,我已全然不知,除了孩子和家庭琐事,我们已有好久没有过心灵的沟通与交流了。
渐渐地我发现,老公的应酬越来越多,他常常很晚才回家,有时还会酩酊大醉。想和他说说体己话,话没说完,他已鼾声如雷。我的心越来越冷,我不得不承认,婚姻的七年之痒来了,当初那么审慎的选择,那么情投意合,也难免要出现裂痕。
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无论学习、工作、还是生活,我都会一丝不苟,都要做到最好。如今,要我面对破败下来的婚姻,想到以后还要走漫长的人生之路,我彻底零乱了。书中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那么,倘若爱情死去了呢?有裂痕的婚姻还要不要?
最初,我也企图和老公一起修复,我试图和老公寻根溯源,看看爱情的小舟到底在哪里搁浅或是触礁,为什么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蜜里调油的甜?可是找着找着,我们的思维就分道扬镳了,再也找不到从前的默契!寻找爱情,只让我看到心底那道越来越深的伤。
没有共同语言,这是不是婚姻的大忌?是不是分手最充分的理由?原以为老公是我今生情感的最终归宿,现在看来,从前的卿卿我我都是假象,茫茫人海,属于我的真命天子仍然不知深藏在何处。
当我患得患失,把婚姻的七年之痒抓成无法治愈的病,我和老公都变得小心翼翼,不敢碰触彼此脆弱多疑的心灵,然而逃避又怎能解决问题?随着矛盾不断积累,终有一天,会爆发两个人的战争。
仍然因为晚归,我和老公口角起来,憋在心里的委屈像决堤的洪水倾巢而出,我没想到的是,老公也是唇枪舌剑,他对我,竟然也有那么多的不满和愤懑!
恩爱的夫妻变成一对相互仇恨的怨侣,顷刻间我的心碎成千片万片,抱上孩子,我义无反顾地乘上了回乡的火车,我要回到乡下的娘家,静静地疗伤,养精蓄锐准备下一步的离婚大战。
是的,离婚!我咬牙切齿,下定决心。
忍着泪水,带着累累的伤痕,在离家差不多一公里的地方,我见到了站台上白发的父母——因为修路,再没有车子可以前行,我们只好徒步回家。
等一切安排妥当,才发现有好多未接电话,都是老公打来的,因我的拒绝,焦急的他还发来道歉的短信。
可是我并不准备原谅他,我的心里反复吟唱一首歌:“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既已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就像那支断弦的吉他,再也听不到原来的音色。”
老公的电话不断打来,打给父母的电话中,他只说我工作太累需要休息,拜托父母好好照顾我和孩子,尽管我什么都没跟父母说,他们还是看出了端倪,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我却面容决绝,拒人千里之外。
一次,母亲和我带着孩子散步,忽然孩子摔倒了,哇哇大哭,原来这新修的水泥路面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条寸把宽的缝隙,孩子的小脚陷入缝隙中,就被绊倒了。我埋怨这修路的工人:好好的路面不肯一气呵成,修得尽善尽美,偏要留下这许多丑陋的裂痕。
母亲就慈祥地笑了:你以为这路面是静止不动的吗?它也要热胀冷缩呢,有了这些裂痕,才能留下足够伸缩的空间,路面才不会胀裂,路的寿命才会长久。
母亲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两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慢慢地也会有裂痕,裂痕是婚姻里用来抗击热胀冷缩的空间,两个人过日子,不只是甜甜蜜蜜卿卿我我,还要有抵触,有拒绝,有争吵……你想啊,他是男人,你是女人,如果婚姻只是让他变成了你,或者让你变成了他,那生活还有什么意义?你不能要求两个人变成一个人吧?
我无语,却不得不认真思考:其实婚姻无所谓破碎,就像心灵永远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破碎一样,裂痕其实一直就在那里,留待我们经历世事风云,给我们缓冲力。都说婚姻的七年之痒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令许多爱侣在此搁浅,我也一直以为完美的婚姻就是一生牵手,永远不“痒”,现在看来,不痛痛快快地“痒”一回,我们哪里会知道,婚姻需要契合,也需要离心力,我不是他的肋骨,他也不是我的仆人,完美的婚姻就像路面:留下一道裂痕,才会有足够的张力,有更大的凝聚力,才可以安然无恙地往前行进。
站在另一种高度看待婚姻,那些小纠结,是多么的不值一提。
【把家安在哪座房子里】
卢海娟
小静一点都不平静:刚过不惑之年,她已经购置了婚后的第三套房子。选址、挑楼层、装修、购置家电家具……每购一套房都要有一番忙乱。这期间,小静像打足了鸡血,一边到处夸张地喊累,一边精力充沛地折腾:买东西、与人吵架、埋怨不担事的老公、与公婆交涉……
刚刚结婚的时候,小静还是很天真的,她甚至没有向老公要独立的婚房。老公是独子,与父母共同住在三居室近二百平的大房子里。公婆说,反正结婚后小俩口也需要人做饭带孩子,公婆身体康健,赋闲在家,正好可以担此重任,这么大的房子,住四五口人也不会显得拥挤。那时候,小静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可以住在那所大房子里,三代同堂,过幸福宁静的生活。
起初,她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这种幸福的日子几乎延续到孩子上小学。那时,正是婚姻的七年之痒,她忽然发现,自己在过安逸生活的同时,老公也被他的父母惯坏了:他既不做家务,家里与外界交涉的事也一直由公公来做。小静彼时成熟了,有了忧患意识,看到公婆一年年变老,老公却一点长进都没有,这个“顶不起门户”的男人让争强好胜的小静很是担忧,思前想后,她决定买一套房,与公婆分开过。
公婆与老公都不同意,小静就与他们争战不休。有了隔阂,家庭迟早要碎裂,公婆终于无奈,暂且给小静夫妻买了一套两居室六十几平的房子。
小静很是兴奋:房子虽然不大,可是位置好,离学校近,她可以在楼上看着孩子走进校门。住进新居后,没有了公婆的唠叨,没有人看那些她不喜欢的电视节目,休息日她还可以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做一些异想天开的食物——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日子,真好。
在那栋房子里住了三年,小静越来越不开心,越住越别扭:房子这么小,卫生间连洗衣机都放不下,厨房更小,根本施展不开手脚,尤其是客厅,长条形的,沙发离电视那么近,爱看电视的孩子还没有上小学,就已经患上了近视。
必须换房。
小静天天向老公灌输自己的想法,老公拗不过她,只好和她一起回家,向父母大倒住小户型的苦水。
父母几乎倾其所有,给了她们一大笔钱,这一回要瞪大眼睛,要黄金地段,孩子上学必须就近、方便;卫生间一定要大,可以装洗涤及卫浴设备;客厅不能马虎,既要有气派的电器,又能避免辐射……一年之后,乔迁之喜,小静一家搬进两居室近九十平米的新居。
卖掉了从前的房子,两个人又有了可观的积蓄,九十平米的新居,足以使小静成为姐妹们羡慕嫉妒恨的焦点。
在这所房子里住了五年,渐渐地,小静发现一个问题:这建筑商怎么这么蠢呢?九十平的房子,设计一点都不合理:阳台那么大,除了养些花花草草,一点用处都没有,两个卧室都大得出奇——卧室里只要放下衣柜和床就足够了,剩下的空间真是浪费……小静之所以挑出这么多问题,是因为生活出现了新状况:她现在热衷于上网,可是家里却没有一间安安静静的书房。
电脑就放在她和老公的卧室里,因为上网聊天,老公已经与她吵过多次。要是有一间书房,她就可以插上门,享受一个人的世界了,这是个允许和保护隐私的时代,再说了,有一间书房,也显得生活有品味。
小静又开始发神经,老公知道她又动了换房的心思,这回是真的无语了。小静可不是个肯轻易放手的人,两个人冷战热战,争战不断。公婆知道两人吵架的原因,因为心疼儿子,愿意拿自己的大房子与他们交换,没想到小静嗤之以鼻:那房子又旧又老,离自己的工作单位又远,搬去那里,她坚决不同意。
小静的表现,一家人都很不满意,吵架几乎成了小静生活的主旋律。孩子、老公、公婆,她见了谁都好像一只准备斗架的公鸡。
在单位,小静也整天郁郁寡欢,倘若遇见准备结婚的女孩,她会立刻来了精神,像祥林嫂一样重复同样的话题:
“可别像我这样傻,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有间大房子,只有住得好,才能搭建好生活。”
不顾老公反对,小静卖掉了住得好好的房子,又去公婆那里一顿闹腾,逼公婆拿出最后的积蓄交了首付,然后再按揭,终于兴高采烈地选了一个三居室一百四十平的房子。
一家人都被她搞得疲惫不堪,她想要的厨房、餐厅、卫生间、客厅、卧室、书房……
这是她的第三栋房子,无论选工人、购物还是讨价还价,她都成了行家里手,她每天都往新房跑,亲眼看装修工人一点一点打造她梦想中宽阔宁静的温暖空间。
她不在意老公去了哪里,也不管孩子在哪里疯跑,她的幸福正如歌中唱的那样:“我要一所大房子,有很多很多的房间。一个房间有最快的网路,一个房间有我漂亮的衣服,一个房间一个房间……”
她想,这所房子要住很久的,一定不能马虎。
整整一年时间,她全心全意投入在她的新房子里,等到一切安置妥当,准备搬家的时候,她才发现,她好像很久很久没看到老公了,寄宿在学校里的孩子,也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如今,小静的老公有了另外的女人,为了与她离婚,宁愿净身出户,孩子大了,寄宿在学校,没时间回家,小静一个人,住在让人羡慕的大房子里。
有时候会胡乱地翻书,却看不到文字;会漫无目的地上网,却没有固定的网友。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打扫,这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直到粉红色的床纤尘不染,平整得没有一丝褶皱;直到厨具餐具泛起光泽,发出崭新的光芒;直到书柜上的瓷器、摆件错落有致,像静物写生的布景……她把她费尽唇舌讲好价钱,小心翼翼搬到这里的东西打扫得干干净净,却很少能用得上什么。她的大房子里,连寂寞都是大张旗鼓富丽堂皇的。
不知道在这所房子里,小静能住多久,如果心室不是一座豪宅,到哪里,都改变不了漂泊的宿命。
【那个不像我的人】
萱小蕾
1.
我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恨我的。
我与他之间感情的疏离,似乎并没有一个完全明显的分界点。早先我还年轻时,离开教师岗位,调进一家国营工厂,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努力当上了厂长。风光的那阵子,被他的姥姥相中。他的妈妈很善良,但也懦弱、没主见。就这样,我成了他妈妈的丈夫,随后成了他的父亲。
儿时的他应该是快乐的。他的妈妈总是低眉顺眼地把全部的慈爱都给了他。而我,可以让他拥有比同龄人物质上更多的丰足。记得他抱着我给他买的会响的玩具机关枪、上了电池就能跑的飞快的玩具汽车,足足在小伙伴前炫耀了个够!他大声说: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幸福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国营厂倒闭,我风光不再,成了无业游民。他精明的姥姥上门来了。她气鼓鼓地说,“你不赚钱,怎么养家?怎么疼老婆孩子?”
我唯唯诺诺,大街小巷去晃荡。好容易看一家单位招临时工,竟是与几个以前在厂里的手下一起竞争岗位。我脸面全无,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终日无果。他妈妈什么话都不说,只是自己默默早出晚归到工厂做工。他姥姥依旧天天上门,讽刺怒骂。
想到自己曾经的风光,我开始仇恨。压力慢慢变成了一个怪圈,我唯一愿意做的,就是用酒来刺激自己的那点可怜的自尊心。
后来,我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块钱,跟几个朋友合伙办了一个小型模具厂,效益虽然一般,但多少让我对生活有了些期望。但我抗拒不了烟酒和赌博带给我的刺激。
醉后回家,总有倾诉的欲望。他的妈妈忙着赚钱养家,她不责怪我,但也不理我。我想跟他说话,他眼里的不屑刺痛了我脆弱的神经。我以为,全世界都可以不再尊重我,只有他不行!我多希望他能站在我这边,能理解我的颓废,理解我的堕落。我觉得,他应该站在我这一边才对,可是他没有。于是我打他,他不求饶,也不哭,咬得嘴唇出血也不出声。看到他眼里的仇恨,我心里的爱也一点点破碎,转化成更严厉的打骂。
一个夜晚,他妈妈值夜班。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家,看见他脸色铁青地躺在床上,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不想在这冰冷的家再多待片刻,便出去找赌局。
半夜我才回来,他还在床上躺着,衣服都没脱。我忽然发觉不对劲,我走过去想叫醒他,他软绵绵地蜷缩着,身体的滚烫吓坏了我。
“儿子!”我急得快哭了,抱起他想往外跑。恍然间,我才发现,他已经那么高、那么重了。我抱不动他了。我的大喊大叫终于惊动了邻居,帮我把他送到了医院。
医生皱着眉头说:“你们怎么当家长的!赶紧办住院手续!”
我摸摸口袋,分文没有。刚才的赌局,血本无归。邻居李婶鄙夷地看着在医院走廊里来来回回的我,回家取了钱交到我手上。她说了一句至今让我想起来就心寒的话:“投胎做你儿子,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我守在他身边,看着毫无血色熟睡的他,眼泪就掉下来了。他睁开眼睛看到我,扭过头去问:“妈妈呢?”就再也不跟我多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他妈妈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抱着他就开始哭。我成了局外人,心里刚升腾起的一丝温热和愧疚,顷刻间消散了。
2.
他上中学后,再也看不到他的成绩单。再后来,他索性不上学了,留了长发,打了五六个耳洞,穿破了洞的牛仔裤、有奇怪图案的衣服。我哪里看的惯他那个样子?但我再次扬手打他时,他一把握住了我的手,冷冷地甩开,然后扬长而去。
这时,我才愕然惊觉,他已经成长为一个血气方刚的俊朗少年。
有天,接到他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三天都没有去学校。接到那个电话时,我正跟跟一帮狐朋酒友开怀畅饮。这才想起,我已经几天没回家了。
我离开酒场,直奔街上的网吧,一家家找过去。找到他时,他正叼着烟,坐在小隔间里对着电脑玩游戏。我气极败坏地冲过去揪起来,叫他跟我回去。他像不认识我一样,咬着嘴唇,冷冷地回敬我:“你都不回去,凭什么叫我回去?”
我恼羞成怒,借着酒劲发飙:“你这个不长进的东西,目无尊长,不学无术,你看看你的样子,我真是以你为耻!”
他漠然地看着我,字字如刀:“你好哪去?你酗酒嗜赌,不务正业!你以为我以你为荣吗?”随即,又低下头玩游戏。我终于爆发了,当众对他大打出手,并撕扯着他的衣服狂吼:“臭小子,你吃我的穿我的,养你这么大,你却这个态度对你老子!”
他傲然说道:“算了吧,我身上没有一样东西是你买的,家里吃的用的都是妈辛苦赚来的,你的钱都在你的酒里面,别说的那么好听!”
一直以为,我没有成就不要紧,还有一个儿子可以给我希望,但他那个样子,让我彻底失望了。
但我已经没有力量再打他了。他长大了,变的更强壮,更陌生,更遥远……有时,我会黯然伤神——就当我没有这样一个儿子吧,我本来就是孤身一个人。
3.
他勉强混完了高中,最终在妻和丈母娘的劝说下来我的工厂做学徒工。
我带他去应酬酒局,让他给那些朋友一个个敬酒。他瞟了我一眼:“我不喝酒,不要让我跟你一样!”我无言以对。
志不同道不合,他做了不到一个月,就甩手走人了。再见面时,听说他有了女友。他不再回家,跟女友在外同居。再看到他时,发现他剪了短发,穿了中规中矩的衣服。问他,说在一家机械公司做了技工。
若不是妻病了,我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回家。但妻病的很严重,是癌症晚期。家里人通知了他,他心急火撩地回到家,每天守在病床前悉心照料他的母亲。丈母娘悲伤之余,不忘每天骂我几遍,都怪你这个没用的男人啊,我女儿的病都是你气出来的。我的那点愧疚之心,也被骂的失去了意义。
全家人都视我如仇,我就在不归途越走越远,既然他们如此厌恶我,我又何必苦苦期待那一份温情?那一份天伦之乐?
妻医治无效,与世长辞……妻那边的所有家人亲戚朋友都当着面、背着面骂我不是人,骂我要遭报应。只有他,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却一言不发。
没有妻的家已经不复往日的整洁和温馨。夜里,我低低叹气,看见阳台上有红色的火星一闪一闪,过去一看,原来是他躺在摇椅上吸烟。借着白月光,烟头一明一灭,我瞥见他年轻的、流泪满面的脸,心中一痛,把披在身上的外套轻轻给他盖上,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终究哑然。
我忽然觉得愧对他。转身蹒跚着回卧室,黑暗中被茶几绊了一下,他像安了弹簧,一跃而起,急步过来扶住我,责怪着:“怎么这么不小心?”没有称呼,没有太多的温情,但我心中一暖——分明感到一种隐藏的关心。
黑暗中,两个男人的手无言地握在一起,他的掌心很有力。多年来,我们父子没有这么亲近过。我竟然有点辛酸和欢喜,希望今后能在他的陪伴下,走过苍茫的余生。
但不久,他又离开了家,去市里打工了。我知道,如今,他再也没有回家的念头和必要了。
4.
春节快到了,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孤寂而冷清。忍不住给他打了电话,想叫他带女友回来过年,他语气很冷,只说考虑一下。
腊月28,他回来了,我叫上他一起去买年货。上了公车,我们面对面坐在公车的前面位置。车开了一段,后门上来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衣着破旧,提着麻布口袋,举步维艰。车上人多,乘务员叫大家让下座,没人理会。他站了起来,抬头叫,大爷,前面来坐。
那大爷没听到,手紧紧握着车上的栏杆。他站起来,挤到后车门边,将大爷扶到了座位上。我动容地看着他,像从来都不认识他一样。他依然一副淡漠的表情,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春节,他跟女友在家住了下来,然后办了结婚手续。我发现他跟她在一起,从不争吵,出出进进都一起来去。他不沾酒,烟也很少抽,夜里从不晚归。他们工资不高,却存了钱帮他母亲置办了一块很好的墓地。
我突然发现,我并不了解他。一直以为,他不听我的话,不听我的教育,不爱学习。而现在,他身上却显现出与我相反的品质:孝顺,正直,有爱心,负责任,脚踏实地……
而我,却变成他的反面教材,他没有一个地方像我,就连长相,也像了他的母亲。我身上的所有恶习,他都没有,我身上不具备的好品质,他都有。我突然很庆幸他不听我的话,所以逐渐造就了一个跟我完全不一样的他。
他没有抛弃我,给了我机会。休息日,他会回家,吃我为他做的饭,喝我为他准备的饮料。这些事,从前我从未为他做过。哪怕一罐可乐,我也没有为他买过。虽然他还是很少跟我讲话,但他能回来,我已经很感激了。
浑浑噩噩了大半辈子,我开始醒悟,虽然有些晚。我戒了酒,跟所有的赌友都断了联系。我还把自己在厂子里的股份转让了,把钱交到了他的手上。他却没有接,面无表情地说:“你自己留着吧。”
我半生的堕落,他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但他一直在那条洒满阳光的路上等我,等我找回自己,等着我幡然醒悟。原来我一直想教育的他,却最终成了我下半生最好的教材。
我知道,从此将会与他默默携手同行,度过一个个安然的日子。时光不饶人,岁月刚刚好,天地为我们父子,不荒不老。
【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
朱成玉
那一年我上高中,家里正是水深火热的时节。屋漏偏逢连天雨,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把地里所有的农作物都打成了残疾,这意味着一年的收成都泡汤了。父亲在一夜之间灰白了头发,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庄稼,也为了那个是否让我退学的难题。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孩子中途退学。这是父亲对我和他自己的承诺。由于生活窘迫,我在学校里处处捉襟见肘,那点可怜的生活费我要精打细算到每一分每一毛。在食堂吃最便宜的饭菜,而且每顿饭都吃个半饱。即便如此,兜里的那点硬头货每月还是早早就“举手投降”了,向生活缴了枪。
同学们自发的一些活动我从不参加,我的“小气抠门”是我的“死穴”,在他们攻击我的时候常常令我无还手之力。但我也有自己的骄傲,那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有我的篮球水平,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它可以让我一直挺直着腰板,永不低头。
学校里要举行篮球赛,作为班级的主力,我是必须要上场的,可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难题是,我要穿什么鞋子去比赛?我羡慕同学们脚上那一双双白得耀眼的运动鞋,有阿迪达斯的,有匹克的,如果能穿上那样一双鞋子在篮球场上飞奔,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英姿飒爽啊。
可我只有两双布鞋,脚上的这一双和包里的那双新的,都是母亲自己缝制的,虽说那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但我并未感到舒适过。因为它只能踩在家乡的山路上,一旦踏上城市那做了各种标记的马路,我的脚就像踩到了炭火上,格外难受。因为我看到人们看我时总是先盯着我的鞋子看,我看到他们的脚上穿的都是漂亮的鞋子,那个时候我是气馁的,一双鞋子泄漏了我难于启齿的身世:一个穷酸的“土包子”。有一次父亲来,同学们喊我:“你爸在校门口找你。”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是我父亲,他们说:“因为他穿了和你一模一样的鞋。”接着是一大帮人肆无忌惮的笑,很坏的笑,能把人撕碎的笑。我看着脚下的鞋子,这贫穷和寒酸的象征,我恨不能一下子把它踢到南极去,让它再也不回到我的脚下。
所以我决定向父亲要一双运动鞋。尽管我知道它很贵,尽管我一向都很乖,很能体谅父母。那些天的夜里,我只做一个梦:我穿着白得耀眼的运动鞋,在篮球场上飞奔。我不停地扣篮、扣篮,我像长了翅膀一样,我飞了起来!
那时我还不知道家里遭了灾,在电话里还不忘跟父亲幽默一把:“老爸,您儿子山穷水尽啦!”父亲对家里的灾难只字未提,装做轻松地说,“别急,老爸明个给你送钱去,让你柳暗花明。”
我没想到父亲会亲自把钱给我送来,往常都是直接通过邮局就汇来了。我埋怨父亲糊涂,不会算账,这往返的路费要比那点汇费多很多呢。可父亲说他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没花钱。“那回去呢?”我还在为父亲的愚钝不依不饶,父亲却不恼,他一辈子都没有恼过,他憨笑着说,这不顺道还能看看你吗!
梦终归是梦,现实还是把它打回了原形。当我向父亲说出要一双运动鞋的时候,他显得很尴尬,他说他没带闲钱来,他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只要你球打得好,同学们就会给你鼓掌的,谁会在乎你穿什么鞋子呢?”父亲自己都觉得这个安慰有些牵强,所以说的时候声音很小,仿佛自言自语一般。
我哭了,当着父亲的面。其实我完全能预料到那样的结果,父母是没有闲钱买这些奢侈品的。但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委屈。父亲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两只手,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显得手足无措。没和父亲说再见,我扭头就回学校去了。
运动鞋的梦想从此彻底破灭了。我想我不能在全校的同学面前丢丑,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的那双布鞋而笑话我,我决定退出篮球队。老师找到我,要我说出退出的理由,我支支吾吾地说,只想抓紧时间学习。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多么想在篮球场上奔跑啊!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门卫打电话过来,说有人找我。我在校门口看到了父亲,他的手里拎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耀眼的白,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以为自己仍然在梦中,直到父亲催促我穿上试试的时候,我才敢确定这是真的。尽管不是名牌,但足以令我爱不释手,它真漂亮,我愿意叫它“白色天使”。我忍不住问父亲,怎么舍得花钱买了它?
父亲说,自从那天听了我的心愿之后,他就忍不住去了商场,打听那些运动鞋的价钱,准备回家取钱给我买。可是每一双鞋的价钱都让父亲倒吸一口凉气。在柜台前,他盯着那些好看的运动鞋看,其实是在看他儿子的心愿。正巧人家在搬货,嫌父亲挡道,就一个劲地往边上撵父亲。父亲是个干活的人,看不惯他们干活的样子,像小孩子们过家家一样。他忍不住替他们搬起货物来,以一当仨。搬完后,老板非要给他些酬劳,他却不肯收。他说就帮了这么点忙,怎么好要钱呢?可老板却坚持要给他,他就指了指货架上的那双运动鞋,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对老板说,俺给你干一星期活,换那双运动鞋行不行?老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那一个星期对父亲来说,是一种多苦的煎熬啊。出力倒没有什么,关键是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因为口袋里没有几个钱,父亲只好每天吃一顿饭,而且每顿饭只吃一个馒头。晚上没地方住,父亲只好到桥洞里去对付,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
“就这样,鞋子到手了。”父亲不无得意地说着。我却再一次留下了眼泪。父亲慌了:“怎么了,不满意这个样式?那我可以去给你换……”我一个劲地摇头,说满意。“都大小伙子了,别总掉眼泪。”父亲怕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要趁早往家赶,要不晚上就到不了家了。100多里路,父亲坚持要走着回去。
我急了,一把拽住父亲,问他是哪个商场,我要把鞋退掉,为父亲换一张回家的车票。父亲死活不肯,我抱着父亲说,爸,相信我,没有这双鞋子,我一样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路。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
那场比赛,我穿着朴素的布鞋上场了。我不停地飞奔,不停地投篮,不断地把球投进篮筐,威力无比,势不可挡。仿佛长了翅膀一样,像是在飞翔。在飞奔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在投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我要让父亲知道,我是他最棒的儿子。
从此,我在学校里有了和乔丹一样的绰号:飞人。
从那以后,我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在第二年的夏天,考取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成了我们山村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我真的会飞了,是父亲给了我坚强而自信的翅膀。
父亲,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只有你,可以让我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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