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让西瓜去说吧-人生由自己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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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富二代,假如你不想碌碌无为地消磨一生的话,就一定要想方设法摆脱父辈的光环,勇敢地拔出插在后背上的银匕首,去打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刚进城时,我啥也不懂】

    孙道荣

    去看望一位进城打工的亲戚,在他租住的房子里,恰遇一帮老乡,都来自我的家乡,也都是来城里讨生活的,时间长的已经进城七八年,短的则是今春刚刚来的。与他们用很浓的家乡话交谈,无比亲切。在他们眼里,我在城里有体面的工作,有自己的住房,讲普通话,已经脱胎换骨,成了真正的城里人。可我并不觉得,我与他们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有人讲起自己刚进城时,因为不会坐公交车,看见一辆辆公交车来了又走了,思来想去,没敢上,最后,硬是靠双脚步行了两个多小时,才从工地走到亲戚租住的地方,加上一天的劳累,脚都磨出了水泡。他讪笑着说,幸亏来时记得是沿着一条大道笔直走,不然,肯定要迷路。真没想到,城里的一条路,会那么长,那么长。他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大家不知不觉扯起了自己刚进城时,因为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知道,所遭遇的种种尴尬。

    二胖子说,他刚进城找的第一份活,是送水工,因为对环境不熟悉,开始的时候,老板让他送的都是附近小区的家庭用户,老小区,全是多层建筑,他都是一桶桶扛上去的。有一次,一家公司要求急送水,其他送水工都送水去了,老板就临时让他去送。那家公司在一幢大厦的17楼,老板嘱咐他坐电梯上去。他扛着水到楼梯口时,正好电梯下来了,走出来一帮人,等人都下完了,他扛着水,犹疑地走进了电梯。他一进去,电梯的门自动关上了。真是神奇啊,他好奇地四下张望。过了一会,电梯的门又开了,几个乘客站在电梯口,他扛着水走了出来,抬头一看,傻眼了,怎么还是在一楼楼梯口?原来他没摁楼层,电梯根本就没动。看着电梯门又慢慢关上了,他没好意思再走进去。二胖子说,最后他是爬楼梯,将那桶水送到了17楼。

    三娃笑岔了气,你不摁楼层,电梯怎么会走呢,你可真笨,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笑够了,三娃自嘲地说,不过,自己刚进城那会儿,也是什么都不懂,闹了好多笑话。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发工钱时,可把他高兴坏了,他想打个电话告诉家里的媳妇。当时,全村只有村西头的代销店有一部电话,在外打工的人,都是将电话打到代销店,然后,代销店就喊一下谁的家人来接电话。那时候,城里的路边上,用的都是磁卡电话,三娃也花20元,买了一张磁卡,然后,找到一部磁卡电话机,他兴奋地走进了耳朵一样好看的话厅里,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压根不会用磁卡,更不会打电话。他先是拿着磁卡,四处比划,一会放在话筒上,一会贴在数字摁键上,一会搁在话机顶,但是,怎么折腾,电话就是不通。捣腾了半天才发现,电话下端有条缝,是要将磁卡插进去的。可是,正面,反面,掉个头,再正面,反面,这样来回插了七八次,才总算让电话能用了。

    一个老乡说,他刚进城的时候,有一次去一家宾馆干活,宾馆的大门是旋转门,他拎着维修工具站在门口,犹豫了很大一会没敢进去,他不知道怎么跨进去,又怎么跑出来,末了还是工头一手拉着他,将他拖了进去;另一位老乡说,老板给他们每个人办了一张银行卡,工资都是像城里人一样,打进卡里的,第一次拿着卡到自动柜员机上取钱时,他忙活了二十多分钟,急得满头大汗,没取出一分钱,柜员机外,排起了长队,最后惊动了银行保安,以为他在柜员机上做什么手脚呢;一位女老乡说,刚进城那会儿,正好一个亲戚家的孩子结婚办酒席,她第一次上那么高档的酒店吃饭,面前盘子碟子摆了好几个,都那么干净,那么漂亮,她以为都是餐具,所以,吃饭的时候,她端起面前的一只盘子,就去盛饭,边上一个时髦的女孩皱着眉头告诉她,那是盛垃圾的,她的脸窘得通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讲着自己刚进城时,所遇到的一件件尴尬事,难堪事,苦恼事。那都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啊,但对于他们来说,因为从未见识,更从未经历过,所以,才屡屡现丑,出尽洋相,甚至被人看不起,笑他们又傻又土。我知道,即使已经在城里生活了很多年,他们仍然有太多不懂的东西,因为事实上,他们很多人,根本就没有机会了解和融入到主流的城市生活中。

    我想告诉他们,不懂,不会,不知道,这都不是他们的错,既不必为此难为情,也不必为此自卑。人生就像一座城,刚进去时,我们都啥也不懂,但你仍然是人生的主宰。

    【天使的眼睛】

    汪洋

    看着不远处玩乐的几个孩子,安克尔像发现猎物的猎手,眼前倏地一亮。从亚利桑那州立监狱越狱后,东躲西藏的他终于逃到了这个距离墨西哥仅一百公里的小镇。但余下的这一百公里,想要突破变得异常艰难,因为追捕警察设置的天罗地网正等着他。“或许……”安克尔灵机一动,向坐在台阶上的一个孩子走去。

    安克尔惊喜地发现,台阶上这个孩子尽管双目圆睁,瞳人却不会转动。“他一定是个瞎子!真是天助我也。”在其他孩子跑远后,安克尔尽力让声音显得温柔:“利雅得,你爸爸让我带你去他哪儿。我是你爸爸的朋友,叫安克尔。”听过他的话,台阶上叫利雅得的孩子脸色在些微变化后恢复了正常。安克尔没有注意到这点。

    看着利雅得失神的双眼,安克尔做好强行劫持的准备。但他很配合,毫无防备:“是安克尔叔叔吗?谢谢你。”安克尔能准确叫出利雅得的名字,是听到其他孩子在这样叫。他本打算强行劫持,以对付警察追捕,但无法视物的利雅得,让他决定采取哄骗手法。安克尔心里很美:“瞎子很好,免得我提防他逃跑。”

    安克尔把利雅得带到偷来的车上。利雅得安然的神色,让他很放心:“这孩子真可怜,眼睛看不到,脑子也不灵光,竟跟着陌生人上车。”想到利雅得刚才的话,安克尔醍醐灌顶:“他爸爸大概真有个叫安克尔的朋友。”想到这,他问:“利雅得,你见过我吗?”

    利雅得摇摇头:“安克尔叔叔,我没见过你,但从爸爸嘴里知道了你不少英雄事迹。我很崇拜你,渴望成为你一样的英雄。”安克尔有自知之明,利雅得说的“安克尔叔叔”非他本人。暗叫“万幸”时,安克尔突然很想知道利雅得说的那个安克尔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装着不经意地问:“利雅得,我可不是什么英雄,说不定还是个坏人呢!你爸爸怎么说的我?”

    “安克尔叔叔,你不是坏人!”利雅得很不服气,气鼓鼓地面向安克尔。利雅得的表情,让安克尔心里一动:“看来这个安克尔叔叔对他很重要。”而后,利雅得滔滔不绝地讲述他爸爸告诉他的有关安克尔叔叔的事:安克尔叔叔曾经在飞驰而来的汽车前勇敢地救下一个小孩;安克尔叔叔面对劫匪无所畏惧,成功救下被劫之人,还感化了劫匪;安克尔叔叔心地善良,积极面对生活……

    安克尔听得很入神,被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深深感染了。看着一脸生动,依旧不停讲述的利雅得,安克尔甚至忘却了自己逃犯的身份,把自己当成了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正遐想时,利雅得天真地问:“安克尔叔叔,你的这些故事都是爸爸告诉我的,没有错吧?”半晌,安克尔艰难地说:“你讲得真好!不过,安克尔叔叔可没你讲的那么厉害。”说这话时,安克尔觉得脸颊发烫。

    “安克尔叔叔,你很厉害,你是个英雄。”利雅得非常固执。安克尔很希望自己是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这样他就不需逃亡了。安克尔并不坏。两年前,不满上司德约翰的莫名处罚,他上前议论。但德约翰拒不认错的恶劣态度,激怒了他,他抓住玻璃烟灰缸狠狠地砸了过去。在安克尔醒悟过来时,一切都迟了,烟灰缸砸在了德约翰太阳穴上,一命呜呼。安克尔最后被法院判处了20年监禁。在亚利桑那州立监狱里,每每想到大好青春将在这里度过,安克尔便心如刀绞,一直试图越狱。三天前,上帝把机会呈到了他面前。外出劳动时,安克尔溜出了狱警视野。成功越狱后,他知道,美国无他立足之地,他必须逃到美国警察看不到的地方。因此,安克尔决定逃到墨西哥,隐姓埋名度过下半辈子。

    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在安克尔心里荡起了风暴:“做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多好,而逃亡将让我从此过上不见天日的生活。”在安克尔陷入沉思时,兴奋的利雅得突然有些郁闷:“安克尔叔叔,我天生双目失明,从没见过这个世界。爸爸说,这个世界很美丽,真的么?你能给我讲讲吗?”利雅得一脸的向往,让安克尔心神一颤,他无法拒绝眼前这个盲孩子的要求。随后,安克尔一边驾驶汽车,一边给利雅得讲述车窗外的世界。安克尔文字功夫一向极好,在他的倾力描述下,车窗外的世界鸟语花香,美妙极了。安克尔也深深地被自己的描述感染了。当讲到一群飞鸟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在蔚蓝的天空展翅飞翔时,利雅得突然开心地叫道:“安克尔叔叔,我要做那群飞鸟,自由自在地飞翔。”

    看着利雅得,安克尔一时间忘却了这个盲孩子是自己逃出警察追捕的人质。盲孩利雅得再次促动了他的内心:“逃亡,能让我拥有自由吗?一定不能。从此我看到警察就得心惊胆战,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安克尔开始怀疑自己越狱的举措。

    在安克尔内心搏斗时,利雅得一脸幸福地说:“安克尔叔叔,你真是个好人,好高兴认识你!”自从被判入狱后,他便不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每每试图说服自己是个好人时,他总禁不住否定:“好人怎么可能入狱呢!”利雅得的话,让安克尔心里一暖:“原来我真的还是个好人!”

    安克尔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利雅得,他不是真的“安克尔叔叔”,他不是什么好人,他只是一个逃犯。但利雅得天真无邪的神情,让他不忍破坏一个盲孩认知的美好。安克尔的心越来越柔软。

    突然,一辆汽车迎面冲来。眼看两辆车就要撞到一起。安克尔猛地一打方向盘,在避免两车相撞后,他驾驶的汽车撞向了路边的岩石。而这一切,看不清情况的盲孩子利雅得一无所知。一种本能驱使,安克尔向副驾驶位置上的利雅得伸出了手。汽车在“轰”的一声巨响中停了下来,被安克尔用手护住的利雅得安然无恙。但他自己没有这样幸运,撞击的巨大惯性,让他的头重重地撞在了方向盘上,鲜血直流。

    由于担心受到撞击的汽车爆炸,安克尔强忍疼痛下了车,而后再将利雅得抱下车。这时,车祸将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察吸引了过来。远远地,赶来的警察便认出了抱着孩子的这个男人是逃犯安克尔。安克尔怀中的孩子,让准备围捕的警察顿时忌惮起来。警察相信,安克尔怀中的孩子,是他的人质,他们害怕他伤害人质。但令警察意外的是,安克尔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走向他们。

    走向警察的安克尔,在激烈的内心争斗后,做出了抉择:他不要再当逃犯,不要隐姓埋名,不要过那种见不得光的生活,他要正大光明地出狱,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一个让利雅得这样的孩子喜欢的好人。安克尔心里对盲孩子利雅得充满了感激,他拥有天使般的眼睛,看到了他被隐藏得很深的内心。在他被押上囚车时,身后传来了盲孩子利雅得的声音:“安克尔叔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安克尔内心再次一暖。但他没有想到的是,盲孩子利雅得的爸爸,早在几年前救人时献出了生命,利雅得嘴里的“安克尔叔叔”的故事,其实是他爸爸做下的。这也就是说,盲孩子利雅得一开始便知道,他爸爸没有一个叫安克尔的朋友。

    【我摸到了爱情的声音】

    清心

    我坐在电脑前,写着喜爱的文字。虽已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故事里,但厨房飘来的阵阵香味还是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于是看到了林的背影。他系着显得很小的围裙,腰略弯着,两只手在案板上不停地忙碌着。那几乎贴着头皮的短发,那高大魁梧的身材,还有洗得纤尘不染的白衬衣,那么熟悉,那么温暖,那么亲近。

    我和林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三岁时。那时我们同住在一个巷子里。我们的妈妈是好朋友,一家有什么事时就会把我们托付给另一家照顾。于是我和林从小就常常在一起,有时还会一起吃饭和睡觉。

    我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一岁时因为医生一时疏忽用药不当,我失去了语言和听力。父母尽了最大努力但最终没有任何效果。于是,家里渐渐接受了这个无奈的现实。父母怜爱的眼神使我从小知道自己与别的小孩不一样。记事以来,我没有发出过任何声音,也从未听到过任何声音。

    林比我大3岁,一直是个称职的小哥哥。他带着我看风看云看天空,看花看草看树木。每当树枝向着一面偏过去时,他会做出风吹过来的手势,嘴鼓成“呼”状,让我“听”风的声音。他一直用自学的哑语手势与我交流。无师自通。别人都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惟独我和林相互明白对方。那种沟通的顺畅甚至超过了我和父母的交流。

    由于自身的残疾,我从小就自闭,交流的障碍使我更愿意和自己说话。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到中学毕业时几乎看遍了所有的中外名著。除了林,我几乎没有另外的朋友。如果说我的童年有过快乐的话,那一定是林给我的。

    后来我上了聋哑学校,而林读了师范学院。毕业后我开了一家书店。林则在一所职高教数学。我们一直联系很紧密。象亲兄妹一样无间。

    林帮我把书店装饰得很有品味。内墙是亮丽的明黄色,配以各式绿色植物,让人满目生机。阅览室是白色的书桌加上天蓝色的卡通椅,给读者一片清新澄澈的天地。

    我的书价标的很低,利润极少。我给自己的书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海心书屋。我希望,自己和来这里读书的每一个人,心灵都能如大海一样宽广,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认为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一切全凭感觉。如果一个人总是认为自己不幸,那他就只能是个不幸的人,关键是我们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幸福的人。

    渐渐地我开始尝试着写作。每当杂志报刊上有我的文章时,林比我还要兴奋。他把每一篇都收藏起来,且会细细研读。我说,我只是写一些给自己和有缘读到的人心灵安慰的文字,没有什么收藏价值的。他说,我不管它有没有价值,我只知道,那些都是你的心声。

    林一直到28岁仍未恋爱。他的业余时间几乎都给了我。从他期待的眼神中我明白他的心思,但我知道,我不能给他爱情,我给他的,只能是亲情。他对我那么好,但我始终无法走近。

    这一年我25岁。在我的本命年,我认识了森。这个常来书店看书的与我同龄的男人一下子开启了我爱情的大门。我们相爱了。他点燃了我生命的激情与希望,我投入得义无反顾,一如飞蛾扑火。

    我以为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足够了。我以为只要爱上就会是一辈子,就是永远。但我们的爱情仅仅鲜活了三个月就无疾而终。他家的强烈反对使他渐渐退却了。后来,他出国读书而后一直杳无音信。

    所谓的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森走了之后,暗夜漫无边际地包围着我。我常常两手环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头埋得很低。就这样一待就是很久。爱事如风,带走了盛开的夏花,只留下一地的残瓣随风飘散。再纯洁的爱情都不能免俗,这是我们人类的悲哀。

    林一如既往地照顾着我。慢慢地,我渐渐从痛苦中走了出来。生活中除了爱情,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事,从小养成的坚韧不允许我一蹶一振。我努力着让森从我的生命中渐渐走远,一如没有他的从前。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波澜不惊。

    书店越来越有起色,林也顺利地晋了职称。我们依然常常在一起,如同兄妹。

    那天我正在整理书籍,突然看到一个人叫着我的名字跑了进来,于是瞬间呆住。是森,他回来了。到现在已时隔整整两年。我发觉自己对他的爱一如既往,丝毫未减。我一下子没了思维,一头钻进他的怀抱,再也不想出来。

    他说,我已说服了父母,我要娶你做我的妻子。我激动地打着手势,一个劲地问,真的吗?真的吗?

    森用力地点着头,把我抱得更紧。

    这时他的手机来了短信。森看了一下,神情有些慌乱,没有回复就放回了口袋。

    我问,谁发的呀?

    他说,一个朋友。别管她。

    但我分明看到了他脸上瞬间的迟疑。

    森吻着我的头发,说着别后对我无尽的思念。不一会儿,我就把刚才那个小小的疑惑抛之脑后了。

    我们回到了我的小屋。森说从今天开始我们的心与身体都不再是分开的。我们要身心相通,水乳交融。看着这个我深爱的男子,我只会幸福地点着头。森说,我先去洗个澡,等我。

    他在我额上吻了一下,去了洗澡间。

    我又双手抱着膝盖,把头深埋了下去。但这次,我的脸是透着红晕的,心是漾着幸福的。

    我抬起头,看到了森的衣服。那个装手机的口袋让我又想起了他刚才的慌乱。于是我拿出手机,接着就看到了这辈子最难忘的一条短信:

    亲爱的,在哪里呢?我知道你有多么地爱我。我嫁给那个老板是不得已的。我真正爱的人只有你。我忘不了我们充满激情的那些夜晚。我仍然是你的情人,永远。

    泪水潸然而下,心在绝望中渐渐地沉了下去。原来我只是森失落时寻找的一个安慰而已。

    这时森走了出来,看到了我手里的手机。不知所措。

    我用手语说,你走吧。我们的缘分尽了。

    他说,舒,我爱你。以前是我的错,但身在异国,那种孤独你是想象不到的。希望你能理解。请你相信我,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爱你。

    我说,别说了,已经过去了。一切。

    我把门打开,示意他出去。目光决然。

    好吧,你好好想想,明天我来找你。森垂着头走了出去。我看着他的背影,胃里突然一阵恶心。

    我把门砰然关上,同时,也永远关闭了心中对森的爱,不争气的眼泪又一下子涌了满脸。

    我在屋子里整整封闭了自己三天,不与任何人接触。林每天都会塞一张纸条进来。

    “你是最美丽最可爱的女孩”。

    “你只是失去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不值得伤心。”

    “我们要好好活着,记着还有我在你的身边。”

    第四天,林的纸条上写着:把门打开,我送你一件礼物。我拖着一脸的愁容与憔悴打开门,看到林怀里抱着一个特大的双卡录音机。

    我不解地望着林。现在谁还听这种过时的东西啊?况且我也听不到呀!

    林从怀里掏出一盒录音带说,这是我认为最好听的歌,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来,我放给你听。

    林把录音带放进去,又把音量调到最大,然后抓起我的手,让它紧紧地贴在大喇叭上。我一下子触摸到了从未感受过的震动。我高兴地跟林打着手势,林,这就是声音吗?这就是歌声吗?林笑着点着头,眼中闪动着晶莹。

    那以后的许多日子,我都会用手聆听这盘磁带。在触摸到的优美的旋律中内心的伤口渐渐痊愈。

    那天妈来看我。我正把那盘录音带放得震天响。妈呆呆地看着录音机,看着我贴在喇叭上的颤动的手,老泪纵横。

    我问,妈,这首歌让你伤心吗?

    妈说,孩子,你知道这个磁带放的是什么吗?

    我说,是林给我录的歌呀。

    妈摇着头,说,它只是无数次地循环着一句话:舒儿,嫁给我好吗?我想照顾你一辈子……

    我也呆了。原来我一直触摸着的竟是爱的声音,而我却傻到浑然不知。

    妈说,舒儿啊,妈知道你是性情中人,你渴望浪漫的富有激情的爱。但那种爱是短暂的是你无法把握一生的。林是妈从小看着长大的,他是难得的好男人,直到现在,你一直是他唯一的爱。真正的爱是无形的,如同空气,你很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但当你失去时,却发现连生命甚至都无法存活。你想想,如果有一天,林永远地离开了你,你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他,那时你会怎样呢?

    当林笑容可掬地喊我过去吃饭时,我已做了他三个月的新娘。我知道,今生今世,我们会一直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站在一起,在人间看日出日落,始终不渝……

    【追忆似水流年】

    清心

    夜凉似水。时针已指向23点,流连在外的你,仍未回来。

    打开电脑,登录博客。除了你,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它是我的。因为,它的名字—小孩儿,这世间,惟独你轻轻喊过我。只,这博已开通半年了,而你却从未来过。

    博上,又有一些新的评论及留言,我逐行找寻着你的足迹,心中升起的那抹明亮,终是随着失望,再次黯然。复打开你的博客,那个叫“鹰击长空”的网页,更是荒草丛生,落叶满园。我看了下最后的更新日期,竟是在两年前。

    读着那些慷慨激昂的诗歌,有酸酸的泪,在眼眶里打转。朦胧中,你清澈生动的目光,明朗洁净的脸,再次浮现在眼前。

    抬头间,看到那个白色印花缎面笔记本,依旧不被打扰地在书柜里静静地躺着。那是刚刚认识时,我送给你的。以后很长的时间里,你日日将它揣在怀中,把对我的思念与爱,对生命的认识与理解,流淌成美丽哲性的句子,一一记录在上面。后来,那些小诗,都在《星星诗刊》上发表了。每每拿到稿费,虽然不多,却足以让你的心,明媚成阳光的样子。

    那天,你握着我的手,浑身漾着掩饰不住的快乐,激动地说:“小孩儿,走,去买银镯。”

    我被你暖暖地牵着,两个活力四射的人儿,脸上漾着灿烂的笑,在大街上奔跑。路上,许多人看我们,甚至有的人,在我们跑过去很远后,仍在频频回头。

    那个我喜欢了很久的刻着莲花的银镯,就这样,被你用攒了半年的稿费换到。当你轻轻地,将它戴在我的手腕上,我知道,从此,我们再也无法分离。

    月朗星稀的夜,我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你答得很快,语气斩钉截铁:“做诗人。做一个真正的诗者。”

    “会是一生的理想吗?永远不会改变?”我抬头,望着悬在空中的半轮弦月。

    “当然。诗歌与你,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我会在这两条道路上,一生耕耘不倦。”你捧起我的脸,吻如花瓣,轻轻坠落。

    我拿下那个笔记本,它已旧了,皮肤泛着隐隐的黄色,上面落满岁月的灰尘。翻开第一页,夹着的纸条上,是你一直欣赏的我的笔迹:亲爱,这是我专门为你,为我们写的博客。我会天天,在那里等你。下面是博客地址。

    我知道,这个笔记本,你已很久没有动过。是啊,现在的你,早已不是那个痴迷读书写字的男子。你的生命理想,你的心灵方向,你日日为之努力的,在你的地位有所变动后,不经意间已悄然改变。

    我算了算,你被提升为单位的一把手,已将近三年了。这三年,权与钱的欲望,已日渐让你改头换面。一个接一个的会议,一个接一个的应酬,将你的工作时间甚至业余时间全部占满。我看到,你的目光,不那么清澈了;你的肚子,越来越圆了;你的语气,不如以前谦和了;你的气质,也失去原来的诗意了。

    你每天,从早忙到晚。手机铃声此起彼伏,汽车的脚步亦极少停歇。你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到家后,只要不超过22点,便会有找你办事或是交流感情的人陆续来访。

    这个周末,是我们结婚整整10周年的日子。虽然我知道,这样的日子,因为忙碌,近几年你常会忽略。但我仍精心准备了一些你喜欢吃的饭菜,下载了几首我们一起爱听的歌。甚至,我用自认为最美妙的声音,将你为我写的第一首诗—《爱的样子》,声情并茂地朗诵着,并配上音乐,用电脑做成视频文件。我想,两个人共进午餐时,耳畔萦绕着这首深情浪漫的诗歌,也许,那些被我们丢失的岁月,会重新回到你我身边。

    只是,这所有的准备,竟全是徒劳的。我终于明白,这个属于我们的日子,还有我爱的那个你,早已远去经年。

    今晨,我们尚未吃完早餐,电视台就来了一大帮人。他们要为市“十大杰出青年”拍纪录片。我悄悄地看着你,在一片赞美声中,你那张棱角不再分明的脸上,铺满了春风得意。许久了,你被众人围绕着,他们个个说你优秀,夸你能干。在大家羡慕的眼神中,你越发的飘飘然。

    可是,亲爱的,只有我看得见,你额头的皱纹里,依稀刻着昨日的孤单与艰难。刚刚结婚时,我们一穷二白。别说房子,就是在书店看到一本喜爱的书,都会因它的价格稍高而怯步不前。为了多赚些钱,在工作之余,你扛过麻包,做过建筑小工。我跟着你,在冰雪寒天,骑着三轮车,贩过菜,卖过油。那些镘头加咸菜的日子,虽苦,如今忆起,却是分外的甜。

    那时,我们住得简陋,穿着寒酸,但,两个人的内心,却始终升腾着无尽的欢喜与爱恋。白天,我们一起为生存打拼。晚上,我蜷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读一首刚刚发表的小诗。生活的贫寒,并没有熄灭你心头理想与爱的火焰。

    如今,原来没有的,现在都有了。人生的太阳,正暖洋洋地照在你的身上。你忘记了努力,忘记了理想,也忘记了你曾是墙角那颗默默无闻的小草,没有人惦记,没有人想起,更没有人把你的电话号码,牢如雕刻般,深深铭记在心间。你甚至忘记了,我们的爱,已太久,缺乏营养与水份的滋润与灌溉。

    折腾了一上午,电视台的人终于走了。当我在厨房为午餐忙碌时,你伸进头,例行公事地说了句,“老婆,我有应酬,你自己先吃吧。”我回头,望着你的背影问:“不去不行吗?”你转身笑了下,然后春风满面地说:“不行,都是重要领导呢。我吃完饭就回来。”你的身影,在门边一闪就不见了。我呆在原地,听到自己的心一下下沉落。

    五彩缤纷里,你有了太多的负累,太多的羁绊。你终于,在物欲横流中,离心中的理想越来越远……

    以后,我会一直在这个属于我们的博客里,将一曲曲心声,弹奏成永恒的爱。我期待着,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它,并在上面留言:亲爱,我已回来。

    【救命的狼】

    纪广洋

    张老杆一家世代以狩猎为生。到了他这一辈,他家常年居住的山区基本上已无猎物可打了,他只好逃荒一样举家迁往另一个山区。就在他迁到新的山区不久之后的一个风雪过后的早晨,他扛上猎枪、带足火药,想趁这大雪封山的良机,顺着动物们在雪地上留下的爪痕,寻踪、捕获一些可给他家换取钱财的猎物。

    就在他非常容易的捕获到两只野兔后,忽然发现一排狼的爪痕,凭他多年的狩猎经验,他断定这是一只成年狼,而且是一只非常肥壮的母狼。他心中暗喜,从肩上放下猎枪,细心的检查了一番枪膛和扳机,然后又摸了摸腰间的匕首,还高兴的嘬了一口随身携带的烧酒,端起枪来循着母狼的爪痕追踪而去。此时此刻,他似乎看到了鲜红的狼肉和深冬特有的上等毛色的狼皮。

    张老杆满心欢喜、劲头十足的追踪着。可是,绕过一个山头,跨过一条冰河,穿过一片森林,仍不见那排爪痕的尽头,也就看不到那条母狼的踪影。张老杆早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可他望望雪地上那连续不断的爪痕,便又来了精神。他歇歇脚、嘬口酒,念念有词、骂骂讥讥的继续追赶那只不知是在找食还是在逃命的母狼。

    又到了一个山头,那排爪痕弯弯曲曲的攀到一个苍松老柏掩映着的斜坡山窝时,终于到了尽头。张老杆握紧猎枪,一阵窃喜。心想,我看你这畜生再往哪里跑?他以一个老猎人的经验和谨慎,慢慢的绕着圈儿渐渐的靠近那个山窝落,枪口时刻对准爪痕的终点。就在他终于看清母狼的“归处”竟是一个枯井一样的山洞时,由于山体的斜坡,再加上厚厚的积雪,他的腿脚已使不上劲儿了,脚下一滑便身不由己的滑向那个黑乎乎的山洞……

    直到张老杆从惊惧中醒过神来,他才明白那只母狼也是和他一样误入歧途而坠入洞底的。要不是底下有一条又肥又大的母狼垫着,他的腿脚肯定要摔出伤来。再看看那只母狼,不知是原先摔的、饿的,还是被他猛劲儿踩的,已是奄奄一息了。

    此时此刻,母狼对他已无半点儿威胁,他举起枪托却没有砸下__他被这枯井一样四臂(周遭)陡峭的约有三米深的自然山洞给震住了。这里原来也许是一口喷泉,不然,它的周围怎会有这么多、这么粗大的松柏呢。后来,由于天地变化,水枯源断了。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心底就有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并对那只半死不活的母狼产生一种近似同病相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恻隐之心。可他很快又自慰起来——他的儿子张小柱肯定会顺着他和母狼的脚(爪)印找到这里来的。

    谁知,中午时分,天上忽然又下起鹅毛大雪来。而且久久不停一直下着。看洞底新的积雪,想必外面地上的脚(爪)印也被大雪掩埋全无了。张老杆心底的恐惧再次更加可怕的袭来。

    他的担心和忧虑终于应验了,直到黄昏时分,还不见儿子张小柱的音影。他把随身携带的烧酒早已喝干了,也无法抵御越来越冷的恶劣环境。天黑之后,他冻得实在撑不住了,就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把母狼的嘴牢牢的扎住,然后紧紧地把它抱在怀里。他庆幸自己没有把母狼打死,现在才有了取暖求生的伴儿。后半夜里,母狼好像是恢复了神智和体能,挣扎着想挣脱他的怀抱。他又把它的四条腿绑了起来。直到天亮,张老杆一直紧紧的、死死的搂着那条母狼。

    第二天上午,张老杆把怀里揣的半块饼也吃光了。他又渴又饿又冷,仍然死死的拥抱着那条五花大绑的母狼,聊以取暖和依偎。可他感觉,母狼的身体越来越凉了,就想到它可能是要饿死了。这时,他又想起挂在腰间的那两只野兔来。于是,他把母狼的嘴解开了,并把野兔放到它的嘴边。可是,母狼只是愣愣地看着,就是不吃。他又掏出匕首,把已经冻得硬梆梆的野兔非常吃力的切开,一块一块的把红栩栩的兔肉塞到母狼的嘴里(此时此刻,他是真的不希望母狼死啊),母狼犹豫、迟疑了一阵之后,就饕餮的吃起来。张老杆的脸上就露出了些许的笑意。

    大约又到中午了,雪仍然飘飘扬扬的下着。张老杆抚摸着母狼的脊背,长叹一声__心想,这次是在劫难逃了。打了一辈子的猎,这次却与猎物一同身陷囵圄。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母狼托出深洞,放它一条生路。自己想脱离险境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想到这里,张老杆就对母狼说,伙计,看来我是没救了,我把你托上去,你就寻条活路吧。

    当张老杆解开母狼的两条前腿(他不敢把母狼的腿全都解开,怕它反扑自己,相信母狼爬上洞口后自会咬开后腿上的绳索的),然后抓住它的后腿、托住它的屁股,把它举向高高的洞口时,它似乎明白张老杆的用意,不但不反抗,还努力地配合着往上爬。张老杆就想,这家伙真的通人性嗳。便嘟噜着,你小子要是有良心,可要想法子回来救我啊。

    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把那条母狼托出了洞口。它在爬出洞口的过程中,扒进来好多的雪,有几次差点儿又滑下来。张老杆就想,这家伙肯定也是不小心才滑落洞底的,早知道斜坡下边是深洞,从另一方向、从斜坡的下端走近它,不就滑不下来了吗?他后悔莫及。

    母狼真的像张老杆想的那样,爬上洞口后很快就咬断了它后腿上的绳索。它叽叽的叫着,围着斜坡的下半边来回地走动着,淡灰色的眼底流露一种能让张老杆读懂的焦虑。就连张老杆掷出洞口的那剩下的半撇子兔肉,它也叼起来丢进洞底,然后愣愣的凝视着张老杆,似乎盼望着他赶快吃点儿兔肉——它不知道人是不能吃生肉的啊。张老杆对它的举动心知肚明,感激之余甚至后悔起自己的狩猎生涯来。

    就这样,那条母狼在洞口一会儿坐、一会儿转的呆了足足两个时辰,才长嚎一声扬长而去了……

    张老杆心灰意冷的一屁股跌坐在冰冷的积雪上。

    大概又过了两个时辰,饥寒交迫、万念俱灰的张老杆不知是晕厥过去还是打了个盹儿,当他迷迷糊糊的苏醒过来后,忽然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就在他扶着洞壁的岩石极力想站起身时,随着一阵非常熟悉的吱吱的叫声,他抬头看到了那只母狼——它的鼻孔里冒着缕缕热气,显然是刚刚才回到洞口的,它低着头、歪着脖颈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端望着他。他忽然感觉眼底热辣辣的。可是,就在他强装笑脸的想与这只再次归来的母狼说什么时,随着一声凄厉的枪响,母狼的左眼部立时血光一闪,它为之一震、晃了晃身子、一头栽到深洞里。就在张老杆扑向前去用双臂接住它时,随着几声狗叫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张小柱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洞口(在斜坡的下部),并瞪大眼睛把枪管巡睃着指向洞底……

    原来,张小柱见老父亲久久不归,从昨天下午就开始四处寻找他老人家。他用两条猎狗拉着雪橇,一直找到今天下午还是不见父亲的影子,连个脚印也找不到。他就想,老父亲肯定是在昨天中午开始的那场大雪之前就出事了,不然不会找不到他老人家的脚印的,他甚至想到自己的父亲很有可能是被野狼给吃掉了。就在张小柱火急火燎之际,他忽然遇到一只迎面而来的母狼。于是,他架着雪橇紧追不舍。可是,他也感到奇怪,一般情况下,成年野狼在雪地上一旦遇到危险,它是绝对不会沿着自己的爪痕往回跑的——怕暴露自己的老窝。而这只母狼却是一直沿着它的爪痕一路跑着的,而且跑的并不太急,还时不时的往后望望。当张小柱看到它奔向一个山洞时,便以为那个山洞一定很深,只要钻进去就甭想捉住它了。于是,当它在洞口“稍事停留”时,果断地开了枪。

    张老杆得救了,那只知恩图报的母狼却很快死在他的怀里。从此,张老杆、张小柱父子俩双双摔断了自己的猎枪。

    【爱情试用期】

    田玉莲

    我和石颖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我曾经追求过她,可她总是对我既不冷又不热,弄得我云里雾里的。

    大学毕业后,她经营起了一家餐馆,且生意兴隆。据说,这个餐馆起先是她家里人经营的,待她毕业后,就和盘托给了她,放手让她经营。

    我,毕业后,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再说,也想在这座城市打拚一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和石颖的爱情,心存幻想。

    那天,和石颖不期而遇,互相寒暄了几句,我便直奔主题:“老同学,听说做了老板啦?”

    “你这样说折煞我,啥老板不老板的,不敢当,充其量就是一个餐馆的经营者。”

    “别捻着胡须过河——谦虚(牵须)过渡啦,恭喜你,祝贺你!”

    “老同学,咋那么客气?”然后用葱白一样嫩生生的手掩在嘴上,嘻嘻而笑。

    我抬眼望去,见她笑得很妩媚,就说:“老板阁下,目前,你的餐馆还需不需要人手?还有,还有那个……”我羞于启齿的是我俩之间的“爱情”能否修成正果。其实,聪明的她,我不用话点破,自然心知肚明。

    她抛开爱情的事情不说:“你不怕我的店小,容不下你这尊大神?”

    我用英语说了一句否定的话。

    霎时,她好像变得很严肃很认真:“你提的问题很仓促,这个嘛……我还没有想过,容我好生想一想,等我的电话吧。”

    没曾想,午后,她就让我走马上任。上任伊始,她又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试用期两个月,倘若不称职,炒鱿鱼,扫地出门,你可得有这个思想准备噢?”说完这话,她特意拿那蓝汪汪的眸子寻了我一下。

    我说:“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哇!我接受你的考验。工作中,一定兢兢业业,把最小的能力发挥到最大限度。”我把兢兢业业的兢兢二字故意念为克克,结果又逗得她嗤嗤的一阵笑。

    于是,在她的餐馆里做起了服务员。

    那日,确切时间记不清啦,在餐馆快要打烊的时候,来了一位女性,六十多岁的样子,那头发黑且亮,显然是染过的,椭圆型脸,白里透红,皱纹很少。待我仔细打量她的时候,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又无从想起。她的腿脚不方便,坐在一架轮椅上。她已经进到餐馆里。我走近了她,且送上了笑脸:“老人家,您吃点啥?这里有……”我如数家珍。说着话,手便帮她推起了轮椅。我把一处餐桌边的两把椅子挪开,让老人直接坐在轮椅上就餐。我拿出餐单,请老人点菜。她拿出眼镜,一板一眼地点菜,许是因为年纪大了的缘故,说话难免有些唠叨,足有十几分钟点菜的工作还未进入尾声。

    我有些急躁,但又急不得,只好耐着性子等。有别的客人招呼我要这要那,我便说,你慢慢点,一会我再过来。

    老人的菜总算点好了,一会就上齐了。我说了声,您慢用,我随时为您服务。

    老人吃饭也很磨蹭,把餐桌和地板以及她的衣服都弄得脏兮兮的。我不得不拿条干净餐巾为她擦拭衣服。老人也不理我,只是埋头用她的餐。嘴巴中还时不时地吐出一句:“咸啊!”

    我说:“老人家,请您多提意见,日后我们会改进的。”

    因为别的客人还需要我去照料,老人吃完饭,驾着轮椅已经悄悄出了餐馆的门口,我见状,便撵了出去,我笑字当先:“老人家,对不起,请您付饭钱。”

    老人说:“孩子,我今天走的急,忘记带钱啦!”

    “要不,我把你送到家,然后把钱取上,反正您行走不方便。”

    “不用,我明天再来,我会如数把钱付上的。”

    “这个……”我有些犯难,“老人家,我是个打工的,还恳请您谅解我。老板早有明文规定,概不赊账。可惜,老板今天不知有什么事出去了,要不然,我会请她定夺。我看这样,要不,您留个地址或者电话吧?”

    老人坐在轮椅上轻声嘟哝:“小气小气,烦人烦人……我上了年纪,记性不好地址电话都想不着。”

    我忍不住长吁一口气:“哎,打工难啊!”我知道如果收不上钱来,老板回来肯定不乐意。“这回,是要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啦!”我为难了一阵子,便跟老人说:“这饭钱我先给你垫上,您慢走!”

    翌晨,石颖把我喊到了她的办公室。她在喊我的当儿,我已有些紧张,料到“大难临头”。只见她拿了一匝钱递到我手上,然后,又递给了我一个红包。我知道,她这是要把我“炒鱿鱼”和“扫地出门”了!

    “石颖,你请我解释……”

    “解释什么呀?这是你应该得的。”

    我把那沓钱收起来,我知道,那是这个月的工资,而那个红包,又退给了她:“无功不受禄,这个还是免啦吧!”

    她又把那红包推给了我。此时,我的心正咚咚地跳呢,庆幸老人用餐之事她还蒙在鼓里。然而我又想,“应该告诉她,这样咱心里就会无愧呢!”可我对她还恋瓜恋茄,幻想那爱情不会成为为泡影,然而,最终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说出来。我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但包多久算多久吧。谁让咱有私心的?

    我谢过了她,准备退出来,不曾想她又喊住了我,我便刹住了步子,急问何事。她用那丹凤眼剜了我一下,说:“不能这样便宜了你!”我不解其中意,漠然不知所措,想必那事情她已经知道啦!

    “傻瓜,”她说着,然后又把那樱桃小嘴朝我一呶。

    还“惊恐”在用餐之事的我,并未弄明白此时她呶嘴的意思。我这不解其意的傻,逼她不得不又做了一个吻的姿势。

    此时,我心领神会,心花怒放,这可是顺风顺水,梦寐以求的理想啊!便走向前去,像领取最高奖项和鸡啄米似的,来了个不亦乐乎。

    项目进行完,她说:“中午,是我妈的六十岁生日,到我家去,认识一下我妈,吃顿便饭。”她的话很好听,像极了中央台的播音员。

    此时,我的心里咕嘟咕嘟往外冒蜜饯,几乎是数着秒挨到了中午。席宴上,我喜滋滋的,也变得甜嘴吧嗒哒舌,妙语连珠,但说的最多的一句还是那句:阿姨,祝您生日快乐!还一直现殷勤地给老人夹菜。

    老人似乎也很喜欢我,在宴会进入高潮之时,跟我说了一句我根本没有想到的话:“傻孩子,叫阿姨多见外?就叫妈吧!”

    此时我的心里又开始制造蜜饯:“妈——!”亲亲热热脆脆生生地喊了一声。

    这老人,美的天仙似的,回应了一句:“哎——!”

    这老人,不,这岳母大人,就是那天吃饭不给饭钱的“刁婆”!

    因为我们大家都相信,如果他失败了,别人也99%成功不了。这就是给人信心。

    【人生由自己打造】

    吕保军

    斯坦福大学是一所被世界公认的美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它每年都会通过多种形式邀请一些著名企业家来校讲学或当评审顾问等,以此加强大学与各公司企业间的联系。奇怪的是,几乎每个来斯坦福大学的公司老总们,都会再三叮嘱校方关照一位名叫彼得的大学生,并且在百忙中还要抽出时间亲自去探望彼得,关切地询问他的学习情况,言谈话语中坦率地透露出,等到他大学毕业了,是否可以优先考虑到他们的公司去上班。

    曾有热心人作了一个统计,彼得尽管才刚刚上大一,就已有十几家全美著名公司为他预留了职位。这等于说,彼得还未毕业,就已经免去找工作的后顾之忧了。不用四处投简历,不用应聘面试,甚至没有试用期,这怎能不让同学们眼红羡慕呢!他们经不住好奇心的驱使,经过一番明察暗访后,得到的结果令他们惊讶万分。据说消息绝对可靠,这个其貌不扬的彼得,竟然是享誉全球的“股神”巴菲特的次子!巴菲特凭借自己独特的投资经营天才,在证券场上摸爬滚打数十年,一跃成为闻名世界的亿万富翁。看不出,彼得竟是个口含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试想,怎能不让全校师生们另眼相看呢?

    可是升入大二后,大学校园里就再也没有看见彼得的身影,原来,他辍学了。大伙纷纷这样猜测:凭着他那么高贵富有的身份背景,说不定,早已在某大财团里任职做了董事呢。年纪轻轻就已事业有成,肯定是过着穿戴皆名牌、出入有香车,娱乐场上挥金如土、温柔乡里美女如云的神仙日子。你想想,家里趁的钱几辈子花不完,不躺进金银堆里潇洒快活,又能怎样呢?

    可是不久就有人发现,彼得辍学后租住在一间狭小的公寓里,独自一个人鼓捣起钟爱的音乐来。有时,他频繁出入各大广告公司,推销自己创作的音乐作品,因为作品的好坏跟人家争得面红耳赤。他身边不但没有香车美女,穿着也很平常,座驾是一辆破旧的二手车,仿佛一个贫困的失业者。难道他在父亲面前失宠了?

    没有人知道,当人们都认为彼得背倚大树好乘凉的时候,他却为自己有个富翁父亲而苦恼,因为他不想活在父亲的影子里。当初被斯坦福大学录取时,他本以为是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取的,很有些沾沾自喜的样子。等他来学校报到时才知,他之所以能够进入斯坦福大学,是因为父亲的朋友、时任《华盛顿邮报》发行人格雷厄姆为他写了封推荐信。这一下,犹如兜头浇了一瓢冷水,让他从头一直凉到脚跟。本来彼得还踌躇满志地暗暗发誓,一定要争气,把每门功课学好,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然后抛掉父亲的光环,去做一番瞩目成就证明给他看。但是现在,他发现事实并非自己想的这么简单。因为在华尔街,到处都是父亲的朋友,他们每次到斯坦福大学来,都会不厌其烦地关照自己,并为他预留职位等等。这让彼得高傲的自尊心倍受打击。彼得清楚地知道,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想卖老爸的面子,赚取一份人情,并非自己真有胜任那个职位的能力,这跟能力无关。

    他想,就算以后,我是靠自己的能力打拼成功的,别人也会说三道四。事实也在那儿摆着,就算我不想依赖父亲,可难保不会有人暗中为我走后门,就像这次被斯坦福大学录取。这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彼得毅然选择了辍学。他从小就非常喜欢音乐,在音乐诠释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所以他想要完全脱离开父亲的一切,然后凭借自己的能力闯荡出一番崭新天地。起步的艰难可想而知,为了生存,他开始做广告音乐,但是没有人赏识他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曲子,有时他连饭都混不饱。可以说,一个无名小子在创业阶段所必经的种种磨难,他都经历过了。每当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就想:难道离开父亲我真的就活不下去吗?不,我决不认输!这是上帝对我意志力的考验,他想看看我没有父亲的庇佑是否一样能混出名堂来,我不能做懦夫,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这样一想,他就又有了重新开始的勇气。他一边做广告音乐养活自己,一边向自己灵魂深处所追寻的音乐风格迈进。就这样,他过了近10年的籍籍无名的生活后,终于在1987年发行了第一张专辑。此后,他又凭借为《与狼共舞》等好莱坞影片谱写音乐而一下子声名大噪。最近,彼得出版了一本书《人生由你打造》,介绍了自己与作为投资家的父亲不同,选择音乐之路,并最终取得成功的经验。

    也许有人会说彼得很傻,有个亿万富翁父亲,想要什么样的成功不是唾手可得,吃那份苦又何必呢?彼得却说,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才能活出人生真正的价值!通过近十年的艰苦努力,我终于成功了,这样的成功让我拥有的是双重的财富。除了挣来物质与金钱、名声之外,我还享受着打拼过程中的每一份喜怒哀乐,这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的无形资产。当我面对挫折失败一次次勇敢站起,就拥有了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当我从零开始白手起家,就拥有了勇于进取的自信和耐力,我才能时刻保持成功后的清醒,珍惜今天的拥有。我觉得我的胸怀是最博大的,心灵是最坚韧、最充实的,我经受得起生活中的任何磨难,同时也用咀嚼成功的心态,来尽情享受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通常认为,亿万富翁的子女都是嘴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根本用不着付出任何劳动,就能过上优裕的生活。实际上,谁如果这样想的话,眼界就太狭隘了,这把金汤匙有可能成为一把插在你后背上的“银匕首”,让你变成只会享受荣华富贵的笨蛋。要知道,父辈的财富是他们靠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打拼出来的,谁也不可能骑在父辈的肩膀上坐享一生。作为一名富二代,假如你不想碌碌无为地消磨一生的话,就一定要想方设法摆脱父辈的光环,勇敢地拔出插在后背上的银匕首,去打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偷爱】

    汪洋

    近一月没见到奥雅,安德培溢满思念的心突然有些不安:难道她发生了什么意外?不过……能有什么意外呢,此刻她或许正和贝斯手一起漫步街头。想到贝斯手,安德培心里酸酸的。

    安德培和奥雅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在理查德大街,认识他们的人,都说这两个年轻人是天生的一对,安德培也坚信这一点。安德培相信奥雅也爱他,要不她怎会和自己这样要好呢?可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看走了眼,包括安德培自己。半年前,奥雅在看过一个叫里斯的贝斯手的演奏后,疯狂地迷恋上了他。奥雅高挑漂亮,很快就被贝斯手所注意,在听完贝斯手演奏前的一段爱情表白后,她成了他的恋人。

    面对所爱的女孩爱上其他男人的事实,安德培在一夜伤心后,真诚地对奥雅面前说:“奥雅,祝福你!”

    作为邻居,安德培几乎每天都会看到恋爱后的奥雅,间或看到那个帅气的贝斯手,他有双很迷人的眼睛。可隔了这么久都没见到奥雅,也没听说她有出门旅行的计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安德培有些担心,决定到奥雅家看看。

    开门的是奥雅的母亲,听过安德培的疑问后,她神情难过地说:“这段时间奥雅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怎么劝都不出来。”安德培有些心疼:“贝斯手没来找她吗?”

    见安德培提到贝斯手,奥雅的母亲一脸气愤:“奥雅已经和里斯分手了,听说他流浪去了。”

    奥雅和贝斯手分手了!安德培突然有些兴奋。但一想到奥雅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肯定很悲伤,他又十分担心:贝斯手的离开,一定伤透了奥雅的心。

    安德培敲响了奥雅的房门,良久,房间里响起了奥雅的声音:“我谁都不想见。”望着一脸担忧的安德培,奥雅的母亲反倒安慰他:“你别生奥雅的气,等她想通了就好了。”

    随后,安德培每天都会到奥雅家。在他的锲而不舍下,奥雅房间的门终于打开了,只见奥雅神情忧郁,曾经奕奕生辉的眼睛此时也灰暗得没有一丝光彩。安德培心疼不已:“奥雅,我来看你了。”奥雅还是没出声,只是痴痴地看着安德培,突然,她一把抱住安德培,失声痛哭起来。

    安德培以为奥雅在这一哭后,会抛开所有伤心,从贝斯手的阴影中走出来。可是,他失算了,奥雅依旧不愿走出家门,并说她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伤心。

    上次在奥雅的房间,安德培注意到里面到处放着贝斯手送给她的东西,面对这些物品,奥雅神情恍惚。这让安德培很担心:要是一直这样下去的话,她肯定会越来越自闭。如何帮助奥雅呢?安德培陷入了沉思。他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篇文章,心理医生在治疗自闭症时,往往一是进行心理疏导,二是转移注意力,让患者从当前的专注中脱身而出。想到这里,安德培有了主意,为了心爱的女孩,他决定试试。

    接下来,安德培几乎每天都会去看望奥雅。尽管奥雅不愿走出家门,但好在对安德培的到来从不拒绝。尽管安德培讲的笑话和趣事很难真的将奥雅逗笑,但她的神情却在安德培的一次次看望中慢慢好了起来。而安德培每次离开前,总是趁奥雅不注意,偷偷拿走一件贝斯手送给她的礼物:一个银戒指,3封情书,几张CD……

    拿走这些东西后,安德培将它们放在了家中一个铁盒里。他想通过偷走贝斯手的礼物,转移奥雅的注意力,让她走出失恋的阴影。安德培偶尔也想:“我这种顺手牵羊的做法,不跟小偷一样吗?如果奥雅真的追究起来,我就是在犯罪啊!”可一想到奥雅如果因为失去东西而着急,从而把注意力从对贝斯手的思念转移到丢失的东西上来,慢慢走出自闭的状态,安德培便觉得即使是犯罪,那也值得。

    时间很快过去了大半个月,奥雅终于在安德培的陪伴下,第一次走出了家门。望着阳光下奥雅迷人的笑脸,安德培的心也醉了:“要是奥雅能够像重视贝斯手那样重视我,那该多好啊!”想到那个不负责的贝斯手,安德培有些嫉妒:“有奥雅这么好的女孩,他都不知道珍惜!”

    之后,安德培一如既往地前去奥雅家,带奥雅到外面散心,奥雅的状态越来越好。此时,安德培已经拿走了贝斯手留在奥雅处的大半东西。看着开朗起来的奥雅,安德培心想:奥雅肯定已经走出自闭了。正高兴时,一件事打击了安德培。

    一天,看着再次来到家的安德培,正在整理贝斯手礼物的奥雅说:“其它的东西怎么不见了?”她戏谑的神情分明是在说:“那些东西是你拿走的吗?”安德培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受挫感:“我费了如此大的心思,她竟然还是这么在意贝斯手留下的礼物,难道我所做的一切没有任何意义吗?”这时,只听得奥雅又俏皮地说道:“安德培,这段时间可只有你常来我这里哦。”

    安德培再也无法忍受这样尴尬的场景,他不顾后面喊他的奥雅,难过地转身就跑。回到家,安德培打开那个装满“赃物”的铁盒,失望到了极点:“为什么我这样为她设想,她都看不出来,反而还在想念贝斯手呢?”

    在安德培伤心不已时,奥雅走到了他的面前。看着安德培,奥雅一字一顿地说:“拿来!”安德培知道奥雅指的是什么。他将铁盒推到奥雅面前,沮丧地说:“这些东西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

    奥雅没有说话,接过铁盒,再伸出另一只手拉着安德培走到了火炉前。看着一直笑意盈盈的奥雅,安德培不知道她葫芦里究竟装的什么药,难道她还要羞辱自己的小偷行为么?就在安德培极度忐忑不安时,他看见奥雅把贝斯手的所有物件都扔进了火炉。熊熊火光映照得奥雅的脸颊,显得越发娇媚。这时,奥雅回头看着安德培说:“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对我的爱!”

    此时,伴着火光欢快跳动的,还有安德培那颗等待已久的心,在多年的坚守的和真挚的付出后,真爱终于在这一刻降临了。那些被自己偷走的“爱”,此刻终于找到了真正珍视它们的主人,这又是谁能轻易掠夺的呢?

    【圣诞狗】

    (美国)舍尔·斯尔维斯坦 孙宝成译

    波是一条狗,虽然与众不同,不过还是一条狗。它用黑色的鼻子在屋里四处嗅,闻到了圣诞饼干的味道。这不奇怪,今天是圣诞节,是吃圣诞饼干的绝好时机。当然,这里是圣诞老人村,总是充满圣诞气氛,可也只在圣诞期间才有货真价实的圣诞饼干。波心想,真开心,至少说,圣诞节期间的饼干似乎吃着更香,这才是最重要的呢。

    “波,你在这里找圣诞饼干吧?”圣诞太太问,波低声吠叫。波通常很是安静,可是饼干值得费些力气。

    “宝贝,这里是三块饼干,但是别让圣诞老人知道你吃了饼干,他认为你矮墩墩的太胖了。他就会说别人,也不想想自己。当然,他是圣诞老人,圣诞老人只能是矮墩墩的胖家伙。”圣诞太太说着,给了波三块饼干。波表示同意,圣诞老人应该矮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它还同意自己不应该告诉圣诞老人饼干的事,其实它知道自己只是一条狗而已,服从命令是自己的天职。波知道圣诞太太很忙,冲着圣诞太太摇摇尾巴,对她送的饼干表示感谢,便急匆匆地离开了。它太喜欢圣诞太太了,拥有这样美丽的女主人真是幸福(当然,那是它看人的标准)。波断定,按照其他人的标准来衡量,圣诞太太也是完美无缺的人。不过它不善于作出判断,它毕竟是只狗。波想去找圣诞老人,很快又不想去了,现在正是圣诞前夕,他现在很可能特别忙,现在去给他添乱,是不礼貌的行为,波可不是那种不懂礼貌的狗。

    波决定去看看小精灵们……或许他们有饼干给自己呢。另外,它也喜欢小精灵,他们给它关照和饼干。它游逛到工作间,一路上保持着安静,真是条乖小狗。看到小精灵们运用自己的魔法,给全世界的孩子们制作玩具,真让它感到高兴。

    “你好,波,我们最喜欢的红色小狗今天干什么来了?”一个名叫金格的小精灵问道。波汪汪地低声吠叫,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做出了回答。波是他们最喜欢的红色小狗,这倒不错……当然,它是这里唯一的狗,不过这种说法还是有着重要意义。小精灵们曾经告诉它,大多数狗都跟它不一样,不是红色的,只有它才跟圣诞老人的帽子和上衣一样是红色的。波认为这才显得自己与众不同呢!而且它认为圣诞老人的狗是红色的才讲得通,本来就应该这样!

    “今天太忙了,波。不过,我还是觉得有时间给你一些饼干。波,总有时间吃饼干吧?”金格问。

    “汪汪!”波十分开心地同意了。金格这人总是体贴入微,对了,作为小精灵来说是体贴入微。

    “给你,四块饼干。不要告诉圣诞老人,他说我们给你的零食太多了,你这样的小狗平时吃得太多不好。我希望圣诞老人做好了准备,我们今天太忙,还没来得及跟他核实情况呢。哦,对了,波,他自己准备就够了,用不着我们催促他吧?”波点头同意。圣诞老人有时候似乎有些傻,可他相当明智……作为一个人来说。波摇摇尾巴,汪汪地表示感谢,然后认为或许自己该去看看圣诞老人,弄清楚他在干什么。波不想打搅他,可有时候人类也需要狗来给他们把把关。

    与此同时,圣诞老人在仔细检查雪橇。他心想,真讨厌,有个零件松动了,需要修理。没有早一点做好圣诞节的准备工作真是丢人,这可不像故事里说的那样简单。不过操心费力也值得,好孩子应该得到礼物。他决定去村子城堡后面的工具房,找工具修好雪橇。圣诞老人进了工具房,沉甸甸的身躯撞到门上,门砰地一下在他身后关上了。他很快找到了工具,转身开门……门锁着……从外面锁上了!这可不得了!圣诞老人又试着开门,用力撞门,门还是纹丝不动。他喊人来帮忙,可谁都听不到。一番忙碌之后,圣诞老人用尽了气力,坐到工作台上想要定定神儿……

    波没有在书房找到圣诞老人。这不奇怪,圣诞老人忙的时候到处转,今天他就忙碌不堪。波去看他是不是跟圣诞太太在一起,还是没在。圣诞太太有些担心,大声招呼一些小精灵去找圣诞老人。波没别的事儿干,便到城堡去找他,可还是没有找到。毕竟它只是一条小狗,还不是特别细心。波心想,圣诞老人似乎故意躲起来了,还是认定只有自己才能找到他。归根结底,圣诞老人是自己的主人,狗最擅长找人这类事情。

    波最后决定跟伍迪联系,它是村外圣诞树林中的一棵神奇树。伍迪在树林中个子最高、年龄最大,最不可思议的是它会说话。有些人会觉得这很奇怪,可波不这样想。在圣诞老人村,有许多奇怪的事情。波去找伍迪,汪汪地跟它打招呼,问它是否见过圣诞老人。伍迪是一棵聪明的老树,懂得几种语言,包括狗的语言。伍迪说没有见过,并且对目前局势表示担心。它可不希望圣诞老人在圣诞前夕消失不见,波对此表示同意。圣诞老人通常很有理性,不会干傻事。波向伍迪征求建议,伍迪说最好带一头驯鹿来见它,它要问问它们谁最后见过圣诞老人。波认为这是个好办法,同意这样办。它去找驯鹿,决定把达什尔带到伍迪面前。它冲着达什尔汪汪地叫,示意它跟着自己走。驯鹿大多很聪明,只是有时候有些傻。见此情形,达什尔跟着这条小红狗就走。它们来到伍迪面前,年老的大树用驯鹿的语言向达什尔解释了事情的始末,然后听了它的回答。伍迪告诉波,达什尔最后看见圣诞老人去了城堡后面。波感谢了伍迪,还要求它用驯鹿的语言感谢达什尔,然后摇了摇尾巴,去找圣诞太太。

    这时,圣诞太太特别着急,围着城堡呼喊圣诞老人。波看到她时汪汪地叫,又多叫了几声,蹭着她的腿,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怎么,波,你知道圣诞老人在哪里?”圣诞太太问。波想,她总是特别聪明。

    “汪,汪!”波回答,开始朝门走去,设法引她跟随。她跟着就走,知道按照波的要求去做准没错。波带着圣诞太太来到城堡后面,可是没有圣诞老人的踪迹。圣诞太太喊着他的名字,还是没人答应。波竖起自己的狗耳朵。它的听力可不一般,立刻听到有声音。它冲着圣诞太太汪汪地叫,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离着旧工具房越近,波听到的声音越响亮。

    “我知道那是什么声音,”圣诞太太走近工具房,说道,“那是……”她打开工具房的门,“……圣诞老人的呼噜声!”她说的不错,圣诞老人在工具台上酣睡着,鼾声如雷。“醒醒,圣诞老人!”圣诞太太大声喊。

    “哎?什么事儿?哦,好哇!你们找到我了,好,谢谢你们,没有多久。”圣诞老人说。

    “没有多久?你在这里睡了几个小时了,圣诞老人,要不是我让小精灵们加班加点地干活儿,你肯定耽误事了。你以为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呢?”圣诞太太急躁地喊。

    “几个小时?我刚刚躺下几分钟,休息一会儿,我找工具修雪橇,门在我身后锁上了。我想出去,可我太累了……我想躺在工具台上休息几分钟,然后再试试……”,圣诞老人睡意朦胧,言语不清地回答。

    “算你幸运,波找到了你,要不咱们的麻烦就大了。”圣诞太太说。

    “这么说,是你找到我的,波?”圣诞老人问。波汪汪叫着做了回答。“既然这样,我知道表现出色的狗今年应该得到额外的圣诞礼物。”圣诞老人说。

    虽然工作繁忙而艰苦,可圣诞老人按时出发给孩子们发放圣诞礼物。那天早晨,波醒来看到自己的礼物,发现这是一份大礼。圣诞太太替它打开礼物,里面是送给它的一件新披肩,还有二十块圣诞饼干。多美妙的礼物啊!圣诞节吃圣诞饼干,快乐无比!圣诞太太把披肩围在波的红色的小脖子上,波迫不及待地去吃饼干。礼物的确不错,圣诞节更开心。

    【走自己的路,让西瓜去说吧】

    凉月满天

    我喜欢南瓜。

    北瓜笨,疙瘩疙瘩,木头脑瓜。一逢到我笨手笨脚做笨事,我先生就会叫我:“你这个北瓜!”冬瓜憨,缺心眼儿,喜欢跟人屁股后头瞎起哄,指哪儿打哪儿。电影里那些个心眼儿不全的矮胖子,大多被起名“矮冬瓜”。如果北瓜和冬瓜这两个活宝需要一个首脑,那不用说,一定是伟大的西瓜。

    西瓜阴险。本杰明·富兰克林有句名言“唯人与瓜难知”,我估计说的就是它。慈眉善目,大腹便便,一副德高望重的老太爷模样。结果却黑籽白籽不知道,红瓤白瓤不晓得,就跟某些人似的,比如王莽。这位仁兄刚开始不是礼贤下士,貌似忠良?直到谋朝篡位,把刘秀赶得乱窜,才露出他的黑心黑肺黑肝肠。所以说,有些人是要剖开之后,才能露出真相的。若不剖开,任由你亲亲热热,拍拍打打,当个知己抱回家,也照样给当让你上。

    南瓜不。

    南瓜不笨也不傻,却既不爱出头,也不爱当家——还是个傻。这样的瓜一般情况下都不知道怎么经营自己,比如搞些宣传,来些炒作,顺便当一当随便什么品牌的形像大使,屁股后头跟一团粉丝;谈几回恋爱,出几回轨,写几本出卖隐私的书,名也有,利也有。它最大的乐趣就是蹲坐花儿上,百事不管,和蝴蝶蜜蜂作伴,默默生长。

    人的世界岂非瓜的世界?到处滚动着傻乎乎的北瓜,笨笨的矮冬瓜,不言不语的南瓜和一个一个的大西瓜——会使巧,会耍奸,会大玩太极推手。圆润通达的身材,圆润通达的心眼,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跟神仙也能坐一起亲亲热热攀亲家。颇像光彩四射的贵妃玉环,又像光溜溜的蛋——满大街走着一个个光溜溜的蛋。它的路是宽的,阳光是亮的,前景是广阔的,一路走一路被夹道欢迎的。南瓜的路就不同了:细的,窄的,荒草横生的,看上去不像有路的。

    两个朋友,一个占了西瓜之份,一个被我当成南瓜一般不存在。西瓜朋友每日里和我呼朋引伴,姐姐长妹妹短,哄着我替她分忧解难。一旦我难关当前,她躲起来不敢露面,恨不能藏到天边;南瓜朋友平时相隔遥远,一年半载也见不着一面,电话也很少打,几无音信。到我父病母老,被房奴的日子压得喘不过气,原本没想起来要向她求助的,她却风尘仆仆赶到我面前,手里拿着存折,正告我:“尽管用,用多少,支多少,支完拉倒。”

    罢了,惭愧。是我这双眼睛认不清黑籽白瓤。其实南瓜它一直存在,就是因为平时不起眼,所以才不怎么招人待见。更可恨的是我这个南瓜朋友走在大街上,连狗都汪汪叫,被我“哈!”一声吓跑。

    我自己也一直梦想当一颗光芒四射的大西瓜,结果事与愿违,发现自己越来越变成一粒不起眼的小南瓜。本来在现实世界里就孤寂荒寒,既不爱胡走乱串,又不爱东聊西聊,既不爱加入社团,又不爱和人拉手拢肩;没想到本性延伸到网络上,照样孤寂荒寒,既不爱聊天,又不爱泡论坛,泡论坛又不爱灌水,屡次被人质疑不热爱自己的“家园”,搞得我很郁闷。

    直到看见童话书《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里的那段话:“洋葱、萝卜和西红柿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种东西。它们认为那是一种空想。南瓜不说话,默默地生长着。”

    我来给它改一改:“北瓜、冬瓜、西瓜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种东西。它们认为那是一种空想。南瓜不说话,默默地生长着。”

    这就对了。各有各的活法。说到底,是西瓜的心机好?还是南瓜的本色好?是西瓜的尊荣好,还是南瓜的平凡好?是西瓜的华丽好?还是南瓜的纯朴好?是西瓜的巧舌如簧好?还是南瓜的闷声大发财好?是西瓜整天被人吹吹拍拍好?还是南瓜的悄悄过自己的小光景好?狗有狗踪,猫有狗道,各有各好。这个世界多元化,虽然西瓜永远也做不成南瓜,南瓜这辈子也变不成西瓜,可是,只要人生乐趣所在,想做西瓜的,就做西瓜好。想做南瓜的,就做南瓜好。

    那就这样定了:诸位都去做西瓜,我来做个悄悄生长的大南瓜。不是有句名言是这样讲的?走自己的路,让西瓜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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