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胜人之口——名家成为先秦显学 ■
名家是先秦“显学”,主要论及“名”(概念)和“实”(存在)的逻辑关系。在政治上,名家主张“去尊”“偃兵”,反对暴力战争,提倡人人平等。
名家的著作《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孙龙子》等,大部分已经散佚。其思想现在散存于《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
从逻辑上讲,概念明确,判断才能正确;名实相副,才能不相乱;人必须各安其位,事必须各从其类,国家才能井然有序,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东周时期,天下纷争不断,等级制度广受怀疑,出现了名实相违的状况。各学派都高度关注“名实”问题,如孔子就曾提出“正名”的主张,以求恢复“天下有道”的局面。
后来,名家学者邓析、惠施、公孙龙、尹文、田巴、桓团等,则掀起了名辩大潮。他们以渊博的知识、睿智的头脑、雄辩的口才,引喻设譬,日服千人,提出了无数新奇的辩题,赋予了名辩更多的思辨性、抽象性,催开了名辩之花。
■
凿不围枘
凿,指木头上的卯眼(榫眼)。枘,指的是榫头。榫头打入榫眼,榫眼自然就包围了榫头。可名家却说榫眼包不住榫头,理由是:榫头入榫眼,无论多么严实,都是有缝隙的,否则榫眼为什么经常需要打楔子呢?所以说“凿不围枘”。
名家在激烈的论战中得以发展,盛极一时。当时,名家学者的名声很大,地位也较高。如战国时齐国的“稷下学宫”聚集了大批的辩者和察士,许多名家学者都曾在那里聚徒讲学,宣扬名家学说。他们深受齐王尊崇,有的还被封为上大夫。
他们提出了许多在当时看来是惊世骇俗的奇谈怪论,而且彼此相互呼应,积极与其他学派展开争论。虽然其他学派指责名家不能“服人之心”,却承认其能“胜人之口”,“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因此,名家所提出的论题都得到其他各家的重视,使其能够成为与儒、道、墨、法、阴阳等学派并列的显学。
名家能够通过对概念名词的分析,将本来十分混乱的含义梳理清楚,使它能真正反映现实事物,同时使名词概念能对现实加以规范,纠正名不副实的状况。其局限性在于,流于纠缠在某一个问题上,做过细的繁琐论证,艰深难解。
■
郢有天下
郢是楚国的都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名家却偏说它包含了天下。其理由是,郢为“小一”,天下为“大一”,“小一”虽是“大一”的一部分,其实却包含了整个“一”的要素,所以说郢有天下。
名家是先秦六大显学中最早衰落的学派,其思想流传于后世的也最少。这是因为名家学说虽然思辨,但是有很多违反常识的理论,很难为一般人所理解和接受。而且,名家的政治主张,不符合统治者治理国家的需要,甚至与统治者的利益相违背,不仅得不到官方的重视和支持,还受到政治力量的排挤。
庄子对名家的评价很有代表性:“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古代学者是绝对倾向于“经世致用”的,因而对名家的“名实之辩”古人是不屑讨论的。名家在战国时被人视为“诡辩之术”,汉以后就成了“绝学”了。
■
白狗黑狗
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可名家偏说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是:狗身长白毛叫白狗,狗身长黑毛叫黑狗;可是白毛的狗长着黑眼睛,眼睛和毛都是狗身上的东西,所以说白狗也是黑狗。
■邓析——有案可稽的名家始祖 ■
邓析是有案可稽的名家始祖,他活跃于春秋末期,最早提出了“形名之辩”。据《左传》《荀子》《吕氏春秋》等书的记载,可略知其人其事。邓析开了先秦名辩思潮的先河,班固在《汉书》中将其列为名家第一人。
邓析是郑国人,大概与老子、孔子属同一时代。他是一个讼师——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人,相当于当今的律师。邓析的辩术极为高明,他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居然能“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邓析帮人打官司不收钱,大的官司只要外衣一件,小的官司只要短衣短裤。
■
犬可以为羊
名家说犬也可以是羊,理由是:事物的名称由人而定,与实际事物并非浑然一体;郑国人将未曾雕琢的玉叫“璞”,周人却将没有风干的老鼠肉叫做“璞”,也就是说,玉石也可以是老鼠肉,那“犬”这个名称当然也可以指羊了。
按照周代礼治,国家刑律是不公开的,百姓无从知道刑罚中的具体规定,生杀大权完全掌握在执法者手里。子产首先改变旧制,将刑书铸在鼎上并公之于众,打碎了笼罩在法律上的神秘光环。邓析则将刑书刻在竹简上,随着刑书的四处流传,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后来,邓析因触犯郑国统治者的利益,最终被杀害。
“两可说”是邓析的一个重要思想。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在邓析看来,辩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能任意胡说,否则就会带来祸患,特别是辩论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标准,所以“两可”这种辩说方法不可滥用。
邓析常在悖论中展示其思想内涵。有一次,一个富翁落水而死,其尸体被别人打捞走了。富翁的家人想赎回来,但对方开价太高,就去找邓析帮忙。邓析说:“别急,他若不卖给你,还能卖给谁呢?”而捞到尸体的人也去找邓析帮忙,邓析对他说:“别急,他若不找你买,还能找谁买呢?”
■
马有卵
马是胎生,禽是卵生,可名家却偏说马能生蛋。惠施的理由是:万物本质是同一的,胎生的马与卵生的禽都是(动)物,所以马也可以有蛋,或者可以卵生。
此外,邓析还提出了不少看似诡辩、实际上哲理性很强的结论性辩题,现在列举于下。
一、山渊平,天地比。据一般常识,山高,渊低,天在上,地在下。然而,与无限高的宇宙空间相比,山与渊、天与地的高低差别就很微小了。所以,山与深渊可以说是平的,天与地也是一般齐的。这一命题说的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
二、齐,秦袭。袭是重合的意思。“齐,秦袭”是说齐国与秦国都在一个地方。本来齐国在东,秦国在西,但东西方位的差别也是相对的,与无限的宇宙空间相比,齐国与秦国的地理位置也可以看成同在一地。
三、钩有须。有人认为,“钩”应为“娩”。这句话是说女人有胡子,乍看实在荒唐,但因男子中有似女子柔弱性情者,女子小也有似男子阳刚之气者,因而说女子有男性,与说女子有胡须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四、卵有毛。鸡蛋有毛,的确没见过,但这个命题所包含的道理却是对的,它强调了事物发展转化的可能性。因为鸡蛋内在包含有发育成小鸡羽毛的基质,如果没有这种基质,孵出的小鸡就不会有羽毛。从这一点说,卵是有毛的。
■
孤驹未尝有母
孤驹就是没有母亲的小马驹,不过常人看来它至少是曾经有过的,但名家却说,孤驹从来没有过母亲,理由是:死了母亲的小马才叫“孤驹”,母亲没死的时候不叫“孤驹”;所以一匹小马驹从开“孤驹”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母亲,所以说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 惠施——口若悬河的辩论高手 ■
惠施属于“合同异”派,主张“合同异”,认为一切差别、对立都是相对的,从而导致其借用概念的相对性,强调并夸大了事物的同一性。他提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我知天地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指出空间是相对的;还提出“日方中方睨”“今日至越而昔来”,以此说明时间的相对性;以“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大一”“小一”论证“万物毕同毕异”,得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结论。
惠施,战国时期宋国人,与同时代的庄子交情很深。惠施死后,庄子曾在其墓前慨叹道:“自从夫子死后,我就再也没有辩论的对手了!”
■
丁子有尾
丁子,是楚国人对蛤蟆(青蛙)的称谓。人人皆知青蛙没有尾巴,可名家偏说青蛙有尾巴,理由是:青蛙的幼虫——蝌蚪是有尾巴的,可见青蛙原本是有尾巴的。
惠施曾任魏国宰相15年,主张联合齐、楚两国共同抗秦。他学富五车,时人黄缭曾向他请教天不坠落、地不塌陷的道理,以及产生“风雨雷霆”的原因,他“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惠施竟能不假思索,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遍讲万物道理,足见其学识渊博。
惠施长期高居相位,处于魏国政治斗争的中心,为了应付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推行自己的政策,不仅需要相当高的政治智慧,而且需要高超的论辩技巧。从史料来看,惠施是一位杰出的雄辩家,有着杰出的政治智慧和雄辩才能。
有一次,匡章在魏王面前攻击惠施,说农夫之所以要杀死蝗虫,是因为它们糟蹋庄稼。现在惠施出行时排场很大、铺张浪费,跟蝗虫没什么区别。惠施回答说:筑城时,人们或者使用大杵在城上捣土,或者背负箕畚在城下运土,也有人拿着标杆进行计算和测量。像我这样的人就是使用标杆的人。让织丝的女子变成丝本身,就没法织丝了;让木匠变成木材那木材也没法加工了;如果让圣人变成农夫,也就不能治理农夫了。我是治理农夫的人,你凭什么要把我比做蝗虫呢?”
■
火不热
火为名,热为实。火不是热,若火是热,人说“火”字便会烧坏嘴巴;说“火”字而不烧坏嘴巴,可见火不热。
惠施与庄子在思想上是一对诤友和辩友,他的许多思想就载于《庄子》一书中。两人的辩论,有时看似在玩弄概念游戏,实际上其中包含着十分深刻的哲学意义,它涉及严肃的认识论问题,即认识者考察问题的角度和认识能力的问题。
有一次,庄子与惠施二人同游于濠水桥上。庄子对惠施说:“水里的白鱼悠然自得地游来游去,看来很快乐。”惠施质问道:“你又不是鱼,怎么能知道鱼是快乐的呢?”庄子反问:“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惠施答道:“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但你也不是鱼,你也不能知道鱼的快乐,这不是很明显的道理吗?”庄子回答道:“一开始你说‘你怎么能知道鱼是快乐的?’这就说明当时你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的快乐,才来问我的。我是在濠水桥上知道的。”
■
黄马骊牛三
骊牛,指的是纯黑色的牛。在常人看来,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显然是两种东西,可名家却说,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是三种动物。公孙龙的理由是:黄马一个,黑牛一个,“黄马黑牛”的名称一个,加起来是三个。
■ 历物十事——关于“合同异” ■
惠施的著作没能流传下来,但《庄子》中却幸运地保存了惠施“历物十事”,即分析事物的十个命题。从这些命题中,可以窥见惠施哲学、逻辑思想的大概。
命题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人们都认为宇宙大,而构成宇宙万物的原子小;但没有比它大的东西它才能叫大,没有比它小的东西它才能叫小。所以,原子不能算最小的,宇宙不能算最大的。此命题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认识到了宇宙空间的无限性,以及宇宙空间无限的对立统一。不过,惠施把“至大”“至小”都称为“一”,很容易就会抹杀大小的区别,滑入“大小不分”的相对主义的泥沼。
命题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没有厚度的东西不可重叠,但能扩大到千里。这相当于平面几何中所说的只有长宽而没有厚度的平面,这在现实中是没有的,只是几何学的抽象。惠施以此否定了“无厚”与“其大千里”的区别。
■
轮不碾地
名家说车轮并不碾在地上。理由是,轮所碾地的部分永远都是整个轮子的一小部分,而地被碾的部分也只是大地的一小点,所以碾地之轮并不是“轮”,被碾之地也并非“地”,所以说“轮不碾地”。
命题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与无限大的宇宙空间相比,天与地、山与泽的高低差别极其微小。可以说,天与地也是一般高的,山与泽可以说是齐平的。
命题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日方中方睨,太阳刚好正中的时候,也正是偏斜的时候。也就是说,太阳没有绝对的正中位置,正中的一点转瞬即逝。这体现了辩证法关于事物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物体的运动,必须既在这一点又不在这一点才能进行。
物方生方死,万物刚刚生出的时候就马上向死亡转化。也就是说,“生”与“死”是对立的统一,可以相互转化。这无疑含有正确的因素,但事物在生长过程中具有质的相对性,生与死有本质的不同。如果看不到这一点,认为生、死就没有确定的界限,显然就掉进了相对主义的陷阱。
■
目不见
名家说眼睛看不见东西,理由是:在黑暗的夜里和睡觉的时候,人的眼睛是看不见东西的,可见眼睛是看不见的。另一方面,要有光线,眼睛才能看到,所以不是眼睛看见,而是光线看见;人要注意去看才能看见东西,所以也不是眼睛看见,而是注意力看见。
命题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事物的“同”与“异”是对立统一的。例如,人与牛、马都属于动物一类,这是“大同”;而牛与马又属于动物中的兽类,这是“小同”;然而牛与马之间既相同而又有差异,这叫“小同异”。依此类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相同之处,也都有相异之处。就它们都是物而言,万物都是“毕同”;而就各种事物的千差万别来看,又都是“毕异”,这就是“大同异”。
命题六:南方太穷而有穷。
南方是无尽头的,又是有尽头的。从空间一点向任何方向延伸开去,都是无边无际的,因而可以说“南方无穷”;但从“至大无外”的观点看,却是有边际的,所以也可以说南方“有穷”。
■
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他们的理由是:疾飞中的箭,每一瞬间都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一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所以说“飞矢不行不止”。
命题七:今日适越而昔来。
这个命题,从字面上看,是说今天去越国而昨天来。怎么理解?历来众说纷纭。郭沫若认为,今日适越之一刹那迅即成为过去,故可谓昔来。冯友兰认为,适越之今日可以变为昔日。胡适设想,由于地球运动,在一个国家是“今天”,而在另一个国家则可以是“昨天”。比较起来,我们认为胡适的解释较为可信。
命题八:连环可解也。
从整体上讲,连环,环环相扣,无法解开;但从环与环之间的关系上看,它又是由一个个独立可分的环构成的。
命题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从宇宙“大一”来看,空间是无边无际的,日常说的中央都是相对而言的,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中央,因此越之南和燕之北都可以看成是天下的中央。
命题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这个命题的伟大之处,就在于看到了物质世界既是统一的又是多样的,看到了概念的“种”“类”从属及其辩证关系。不过,这个命题太强调“差异的相对性”和“相同的绝对性”,因而实际上“只有同,没有异”。可见惠施思想的基本倾向是抹杀万物的差别,“合异为同”。
■
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矩,就是曲尺,是用来画方的;规,就是圆规,是用来画圆的。可名家说曲尺不能画方,圆规不能画圆,理由是:“方”与“圆”都是人定的名称,既是名称,便有共同的标尺;而规和矩所画的圆和方,事实上却是千差万别的,所以用矩所画的方不是“方”,用规所画的圆也不是“圆”。
总结惠施的“历物十事”,可以发现其决非文字游戏,而是一个闪耀着辩证法光辉的思想体系。其核心主张,就是“合同异”。即否认事物之异,着眼于事物差别的相对性而取消差别,认为天地是一体的并无差别。
可以说,这十大命题中,有些是相对主义的诡辩,但更多的是对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简单思维方式的挑战,标志着人类逻辑思维方式的深化。正因为如此,这些命题在当时引起了天下辩者的极大兴趣,他们都以与惠施论辩为乐。
■ 智士奇书——公孙龙和他的书 ■
公孙龙,战国末期赵国人,约生活在公元前320年至公元前250年,是继惠施之后名家的又一位杰出人物。他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贡献很大,其流传较广的智慧事迹,主要有“阻止魏王滥杀”“智解秦赵之约”“劝平原君不受封地”等。
当年公孙龙还年轻,有一次,他跟随魏王去打猎。魏王看到一群白雁,下车拉弓准备射杀它们。这时刚好有人路过,魏王命他停下来,那人却没有听命,以致吓飞了雁群。魏王大怒,要张弓射杀此人,公孙龙赶紧上前劝阻魏王。魏王怒道:“你为何不帮你的国君,反而帮着别人?”
公孙龙说:“有一年,天下大旱,宋景公亲自占卜求雨,结果显示,必须杀人祭天才会下雨。景公就向上天跪拜说:‘我求雨就是为了百姓。假如一定要我杀人来献祭才能下雨,那就把我自己来当祭品吧!’结果,景公的话刚说完,天上就降下了大雨。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肯施惠于人呀!现在您竟然为了一群白雁要杀人,这和豺狼又有什么区别呢?”
回去后,魏王高兴地说:“别人打猎皆得禽兽,我却猎得了善言而归,太好了!”
■
龟长于蛇
蛇比龟长,人人皆知,可名家偏说龟比蛇长,其理由是:龟有大小,蛇有长短,大龟可以长过短蛇,所以说“龟比蛇长”。
据《吕氏春秋》记载,秦、赵两国曾约定:秦国想做的事情,赵国要援助;赵国想做的事,秦国也要援助。后来,秦国攻打魏国,赵国想要援魏。秦王得知后十分恼火,派人谴责赵王说:“现在秦国想攻打魏国,而赵国却援救魏国,这难道符合盟约的规定吗?”赵王问计于平原君,平原君又请教公孙龙。公孙龙说:“我们也可派使者前去对秦王说:“赵国打算援救魏国,但秦国却不援助赵国,这也是不符合盟约规定的。”
在《战国策》中,载有“公孙龙劝说平原君不受封地”一事。公元前257年,秦军攻打赵国都城邯郸,平原君请来外援解了邯郸之围。赵国大臣虞田请求赵王增加平原君封地,赵王应允了。
公孙龙一听说此事,就连夜拜见平原君,说:“您并没有冲锋陷阵的战功,却已得东武城封地。赵国有许多豪杰,才能都比您强,而您却当了相国,这是由于您是赵王的亲属。您没有把封地让给有功之人,也没有将相印让给贤能之士,解除国难就打算增加封地,这是凭自己是王亲而受封,又按普通人来计功了。您实在不能接受新封地啊。”平原君觉得公孙龙说得极为有理,就拒绝了新的封地。
由上述事例可见,公孙龙思考精密、细微,非常符合形式逻辑的理论,以精密的“认识”去破除一般人概括的“认知”,就思维方式来说,确实有其独到之处。其思想言论主要汇集在《公孙龙子》一书中。
这本书历来被视为奇书,其表述的思想与当时的主流思想格格不入,饱受各家批评和诋毁,然而又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更增加了这本书浓重的传奇色彩。
■
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名家认为,一根一尺长的木杖每天砍去二分之一,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是:物无穷尽,木杖本身有尽,然而不断分割,便成无尽。
《公孙龙子》传世本有6篇,共3200多字,一般认为是真本,但它究竟是全本还是残本,则尚无定论。6篇之中,《迹府》篇幅最长,是弟子们编纂的公孙龙传略;《白马论》论辩“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成名命题;《招物论》论说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通变论》表达了公孙龙的变化观和方法论;《坚白论》论述了“坚白石二”的观点,使公孙龙学派赢得了“离坚白”派的别名;《名实论》则提出了正名原则,可以视为公孙龙哲学的纲领和绪论。
《公孙龙子》一书具有高度的思辨抽象性,且专门论证一些诸如“白马非马”“坚白石二”之类的离奇命题,不易理解。然而,这些看似极为荒谬的命题,却被公孙龙论证得头头是道,难以驳倒,硬是被世人扣上了一顶“诡辩”的帽子。
■ 离坚白——关于“白马非马” ■
公孙龙主张“离坚白”,是名家的“离坚白派”。他还根据“离坚白”的理论提出了“白马非马”“狗非犬”“鸡三足”“影不徙”等著名命题。
■
鸡三足
名家说鸡有三只脚,理由是,除了两只脚以外,再加上“鸡足”这个名称,所以得三。
离坚白,就是说“坚”和“白”这两种属性不能同时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它们是互相分离的,二者又各自独立,离开具体事物而存在。也就是说,没有白色的坚石,只有“白石”与“坚石”,坚与白均离于石,不可并存于石。
公孙龙在《坚白论》中以问答的形式,说明了坚、白、石三者的关系,阐发了“离坚白”的观点。“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谓之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
■
狗非犬
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却说狗不是犬。《尔雅·释畜》中曾解释,犬没有长大时叫做狗。公孙龙据此论道:二名必有二物,狗就是“狗”,犬就是“犬”;狗不是犬,犬也不是狗;这并不是大小之别,而是二者实质的区别。
分析上述对话,一块坚硬白色的石头不能称为“坚白石”,因为用眼看石,只能得到“白”的印象,却得不到“坚”的感觉,这时便没有“坚”的存在。用手摸石,只能得到“坚”的感觉,却得不到“白”的印象,这时便没有“白”的存在。因此,坚、白、石的性质不共同存在于石头之中,坚、白、石都是孤立的。
关于“离”,公孙龙用“自藏”说加以解释,带有鲜明的客观唯心主义色彩。公孙龙从人的感觉入手进行分析,把不同感官的不同作用,看成是绝对分离和僵化不变的,表现出了形而上学的倾向。因为人的感官各自反映了物的不同方面的属性,将其综合起来,才能得到完整的认识。
■
影不徙
鸟在天上飞,鸟儿的影子也在动,名家却说飞鸟的影子是不动的。公孙龙的说法是:飞鸟与影子总是在某一点上,新鸟影不断生成,旧鸟影不断消失,所以人们才产生了影动的错觉,其实影子是不会动的。
在“离坚白”中,公孙龙还提出了新概念“指”,对一般与个别即“指”与“物”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论述,从而形成了“指物论”。
“指”是“离”于具体的“物”而“自藏”的“坚”“白”等一般属性,看不见、摸不到。一切具体的“物”莫不由“指”构成,而“指”本身却是独立存在的,即所谓“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是由“指”产生的,有独立自存的一般的“指”的存在,才有“物”的具体属性。
这就明显地颠倒了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使“指”成了脱离于具体事物而独立自存的精神本体。然后颠倒过来说,这些“指”(即共性)产生了物的属性,即“物指”,而“物指”再产生“物”,这在本质上类似于老子的“道”。
■
指不至,至不绝
一般认为,用手指触摸某件东西,便能知其形状和属性,从而能够对它命名。可名家却说这种认知方法不对,就算手指接触了某件事物也不能完全知道它,即“指不至”;就算为某件事物定下了名称,也不能概括它的全部,即“至不绝”。
在“离坚白”和“指物论”的基础上,公孙龙把一般与个别绝然对立了起来。他认为个别不是一般,不承认二者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他的形而上学绝对主义的最好例证便是“白马非马”说。公孙龙不承认马的共性存在于马的个性之中。
公孙龙认为,“白马”是可以感觉到的“物”,是“白”和“马”两个概念的显现,“马”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白马不是马。他是把“马”和“白马”割裂开来,认为“马”之一般是不能有颜色的属性,有了“白”的属性,便不是马了。
这种说法虽有一些合理性,但总的说来,公孙龙只是抓住了一般和个别在现象上的差异性,而否定了在本质上的共同性。他把本质和现象截然对立起来,寻求一种无现象的本质,其思想有绝对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倾向。
有一次,公孙龙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答道:“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对于这个听起来极其荒谬的命题,公孙龙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一、“马”“白”“白马”这三个概念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白”和“马”本身就已经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综合起来又和“马”这个概念不同。
二、“马”和“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不同。“马”包括一切马,不分颜色,而“白马”的外延则只包括白色的马,“马”是大类,而“白马”不过是马中的一小类,怎么能以小类的事物去涵盖大类的事物呢?
三、“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含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性则包含了颜色。这样,“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
总之,公孙龙着重于分析感觉经验和概念,区别个别和一般、具体和抽象。他利用概念和内涵的相异性区分特殊与一般,并把这一区分绝对化而夸大了事物的特殊性,走上“别同异”的极端,导致过分强调事物的差别性。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