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儿童基本权利的需要
儿童参与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之所以重要,一方面是因为它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儿童的四大权利之一,直接关系到儿童的整体权利的实现程度。没有了参与权的实现,儿童权利的实现就是不完整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参与权的实现对儿童身心发展有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儿童的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儿童权利公约》第6条指出:“每个儿童享有固有的生命权。”缔约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第24条规定,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水平,并享有医疗康复设施。其具体措施包括: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向所有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保健;消除疾病和营养不良现象;向社会、尤其是父母介绍儿童卫生、保健、母乳喂养、环境卫生、防止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废除对儿童健康有害的传统习俗。
儿童的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观点、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歧视”;保护儿童的一切人身权利。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儿童参与权(Participation Rights)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生存权解决的是儿童生命成长的基本保证问题,它强调的是儿童生命成长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的保障;受保护权是基于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生理与心理上的不成熟性和成长环境的差异性提出的权利,它强调为儿童提供平等的、不受各种危险因素伤害的成长环境;发展权是基于儿童社会化过程中身体和心智发展的需要提出的权利,它强调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发展权的核心是受教育权。
参与权与其他几种权利相比,对儿童的发展有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参与权是儿童真正作为主体实现的权利,也是发展儿童主体性的根本途径。儿童参与权的实现,有利于培养儿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态度,有利于发展儿童的合作精神与合作能力,有利于锻炼儿童的语言能力与社交能力,有利于儿童形成良好的个性与健全的人格。
二、爱生学校建设的关键
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实施爱生学校项目总目标是创建一个以儿童为本。处处热爱儿童的环境,让所有儿童入校就读,鼓励儿童参与学习并表达自我,尊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平等对待,消除性别歧视;最为重要的是为所有儿童提供有质量的教育,确保每个儿童得到全面发展。其具体目标是:
1.为儿童创建和营造一个最为有效的学习环境,使儿童的学习高效。
2.建设一个优美健康的校园环境,促进儿童的身体健康,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创造安全、舒适、卫生的学校环境。使儿童在学校里有安全感。
4.创造一种没有性别、种族歧视的校园氛围。让儿童在平等、互助、合作中成长。
5.营造一个教与学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鼓励吸引社区和家庭共同参与办学。
“爱生学校”的主要功能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帮助儿童实现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2.帮助儿童学到他们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满足儿童不同个性发展的需求。
3.帮助儿童发展和形成良好健康的身心。
4.保证儿童有自由的空间,使儿童有安全感,保护他们的发展。
5.帮助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改善师生关系。
在“爱生学校”建设的过程中,非常强调儿童参与权的保障与实现。儿童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是教育的基石。《儿童权利公约》是迄今为止对儿童权利阐述和规定最为具体详细的、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我国在签署《儿童权利公约》之后,相继制定了保障和实现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儿童权利改善的步伐。建设“爱生学校”,就是要创造一个儿童能够真正成为责任主体的、友善、平等的教育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充分认识儿童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对关系到自身的事务,有思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儿童的参与权确保儿童了解自身的处境,并发展为社会技能,学会对社区发展负责任,并增强自我决策的能力。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学校教育的对象是身心发育尚处在未定型阶段的青少年儿童,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因此,儿童是学校教育中的主体性因素,学校、教师和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儿童而存在。由此可见,儿童的意愿能否被倾听和采纳,儿童自身的权利能否得到尊重并充分实现,是决定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高质量的教育应该是儿童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并实现的教育。
但是,在我国长期的教育传统中,并没有对儿童权利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我们总是习惯把儿童当做“教育”“改造”和“驯化”的对象,而不是当做真正的权利主体去看待。虽然中国自古就有“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教育家孔子更是提倡“慈幼”的主张。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古人的这些主张的思想基点并不是儿童本身,而是作为齐家治国的政治手段,作为社会政治伦理维系“君君、臣臣、夫夫、子子”的伦理关系,他们更多是将儿童当做“工具”并没有给予保证儿童作为人本身在社会中应当享有的地位和权利。
三、全纳教育理念实现的需要
全纳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过程,它主张不分种族、肤色、民族、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学校应当容纳所有的学生,在学校中要创造一种关注每一个人、加强合作、反对排斥和歧视的氛围,并按照学生的不同个性和需求来进行教学,促进所有学生的参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全纳教育的理解,有两个层次,一是“全部纳入”,它强调教育机会的公平性与教育机构的包容性;二是“全员参与”,它强调的是教育内容的适应性与教育对象的主动性。按照这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目前在第一个层次上实现的程度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如我国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开展“随班就读”的规定,并进行大规模“随班就读”的实践,总结“随班就读”的经验,就是在这一层次所做的重要努力。但在第二个层次实现的程度上,我们还有很多不足。表现在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的关系还不够密切,应试的倾向还比较浓厚,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参与的程度还不够高,等等。
全纳教育的课程教学观认为,课程应该适应儿童的需要,而不是儿童去适应课程的需要。因此,学校应该提供学习各种课程的机会,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适应具有不同能力和兴趣的学生。
全纳教育的课程教学观与国际教育课程观的发展趋势是完全吻合的,也与我国课程改革的指导方针是一致的。在国际上,各种课程教学观不断推陈出新,结构主义、建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思想为课程的改革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我国的课程改革也颇受影响。总之,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是更加关注从学生的经验出发,促进学生自己建构知识;课程是为了学生,而不是学生为课程而学习;课程教学首要考虑的是学生的多样性和各自的个性。
在爱生学校的实践中,进一步强调儿童的参与,就是为了在进一步实现儿童权利体系中的参与权的同时,贯彻新课程理念,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四、爱生学校建设中面临的挑战
(一)儿童参与的现状
我国在1990年就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自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来,国家日益重视儿童权利的保护,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专门法律,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文件中,对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些法律的实施,为有效保护儿童权利奠定了法律基础。
在儿童的四大权利中,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在我国的实现程度是较高的。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不同地区文化习俗的影响,儿童的参与权的实现还不容乐观。近年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等单位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儿童救助会的支持下,利用大众媒体、儿童权利参与式培训等手段在全国积极进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宣传,使公众了解儿童权利,提高儿童权利意识,以督促各级政府、大众媒体、学校等在儿童参与方面做出的努力。有学者曾经对我国青少年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进行了调查,就我国儿童参与的现状而言,调查结果如下:[1]
1.青少年对相关法律和儿童参与权的了解
(1)青少年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有87.80%的青少年学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59.20%的青少年学生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说明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青少年对儿童参与权的了解状况与途径。调查结果显示:有青少年对儿童参与权的了解程度呈明显的偏态分布,青少年学生对儿童参与权的认识还需要大大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41.00%的青少年了解儿童参与权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媒体(如读报、杂志或看电视、听广播和上网),13.00%的青少年了解儿童参与权的主要途径是课堂学习,7.90%的青少年了解儿童参与权的主要途径是学校组织的活动,5.50%青少年依靠其他途径了解儿童参与权。因此,在儿童参与权利的实现中,学校要注意发掘课堂、学校之外的资源。
2.青少年在不同领域的参与状况
(1)青少年在家庭领域的参与状况。调查表明:50.6%的学生对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参与表示满意,而48.4%不满意。例如,在家庭决策方面,34.6%的情况下是由家长事先做出决定然后将结果告诉儿童,家长在做出决定时征求儿童意见或者家长邀请儿童共同做出决定的情况分别是24.6%和25.6%,只有1.8%是单独由儿童自己做出决定的。学生期望参与家庭生活各个领域的热情比较高,从高到低依次为参与个人生活决策、家庭生活决策、教育决策以及家庭重大决策。
(2)青少年在学校领域的参与状况。从现实的参与状况来看,在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两方面主要是由教师先安排好,再将活动任务分配给学生;与此相反,在班级管理上,教师却赋予了学生很多的参与权和决定权。另外在学校或者社团活动上,教师也普遍都会征求学生的意见并让学生参与决策。无论是学校或社团组织的活动,还是课堂学习和班级管理,学生都非常希望能参与。但是,学生对参与学校管理的兴趣不高。与对家庭参与的评价相比,学生对于学校各个方面的参与状况的评价和满意度都有所降低,并接近正态分布,有47.6%的学生对此评价一般,37.0%的学生认为较好;15.4%的学生评价较差。
(3)青少年在社区领域的参与状况。调查表明,无论是公益、文娱还是宣传活动,超过50%的社区活动通常都是由社区组织者安排好活动计划之后,再将任务分配给儿童。学生对社区组织的各类与儿童有关的活动表现出了浓厚的参与兴趣(61.6%),对参与社区里的其他活动(34.5%)和社区管理(23.1%)兴趣不高。对于社区参与的总体评价和满意度与家庭和学校相比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49%的学生对社区参与的总体评价较差,50.3%的学生对该领域的参与状况表示不太满意。
3.青少年参与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比较
调查表明,学生对各领域参与的评价和满意度从高至低依次为家庭、学校和社区。从参与方式来看家庭领域的参与状况最好,其次是学校,社区参与的状况最差。具体如下:
第一种方式(由成人决定并指派儿童参与活动):社区最常用,然后依次是学校和家庭;
第二种方式(儿童对参与的活动提出意见,但成人没有采纳):三个领域接近;
第三种方式(儿童对参与的活动提出意见,并得到成人的采纳):三个领域接近;
第四种方式(儿童提出活动建议,和成人一起做出决定):从高至低依次为家庭、学校和社区。
第五种方式(儿童自行组织活动,并邀请成人参与):从高至低依次为家庭、学校和社区。
4.学生参与状况的年龄和性别差异
调查表明:学生的年龄越高,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也越高,在各个方面、各项活动中也都被赋予了更大的参与权;但随着年龄的提高,学生对于自己参与现状的满意度反而有所降低;性别差异上,女生在家庭和学校中的参与程度较男生好,男生参与社区的情况比女生好,但是,男生在很多活动中比女生都表现出了更强烈的参与愿望。
5.学生对儿童参与的建议
青少年学生想要参与家庭、学校和社区各类活动的愿望迫切,希望能够在这三个领域中得到更广泛的接纳;希望能够加强与家长、学校和社区之间的沟通;希望在各方面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希望在家庭和学校生活中能有更多的机会发表意见,学校和社区能够组织更多有趣的活动;另外在家庭领域,学生渴望得到更多的尊重;在学校中同学之间能够更加平等;在社区中宣传儿童参与的活动能够更多。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下面这三则儿童参与活动的案例中,基本能够找出我国在儿童参与方面所做的努力与成效。[2]
【案例一】
第一届国家级儿童论坛
2001年4月7~9日,为筹备第五次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儿童发展部长级磋商会以及儿童问题特别联大的召开,全国妇联组织召开了以“我们拥有自己的权利”为主题的第一届中国儿童论坛。这次儿童论坛旨在让儿童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让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儿童权利,重视儿童参与。来自全国11个省市,包括汉、满、回、朝鲜、蒙古、彝等13个民族,年龄在10~18岁之间的60名儿童参加了论坛。他们中有残疾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失足以及贫困儿童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论坛以儿童为中心,就他们自己确定的议题——教育、卫生与健康、娱乐与媒介、困境儿童、环境及其他关注的专题进行了讨论。会上还选举了4名儿童代表参加4月23~26日在曼谷举行的亚太地区儿童论坛。
【案例二】
“中国儿童表达”
长期以来,一些儿童媒体和拥有电视台和广播设施的学校发展了“小记者”制度,即在儿童中发展小记者、编辑,使之向儿童报道儿童新闻。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中国少年报、北京青年报以及上海小主人报,其儿童的媒介参与已形成规模。为进一步探索“儿童的声音让成人听到”的经验,促进儿童参与权的实现,2000年6月,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团中央“中青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儿童表达”。
“中国儿童表达”是以“中青网”为基地形成的一个全国性儿童表达组织。全国6~18岁的儿童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报道和评论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负责“表达”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相关活动策划和组织。“中国儿童表达”的任务是:
(1)发现并发出儿童的声音——不同背景的儿童将走到一起来搜集他们自己的声音,发现他们自己和其他人的观点和感受,用儿童的声音向社会传达信息并影响社会。
(2)让成人听到儿童的声音。通过“儿童的声音”报告会等形式,鼓励大众媒体去采访和报道儿童的声音,通过媒体放大儿童的声音,使儿童关心的问题以及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见、被尊重和付诸行动。
【案例三】
“棒小子网”奥运征文
“棒小子”是北京上地小学一年级四班王东来。6岁时开始学习设计制作和运行“棒小子”网站,被媒体称为最小的CEO。“棒小子”网本身体现了儿童参与精神。北京申奥成功,“棒小子”在首页上打出“我们的愿望实现了!!!!现在就看我们的了!!!”,发起“2008我×岁”征文。“棒小子”率先写了一篇“2008年我15岁”,这是一篇“致北京申奥委主席先生的公开信”,信中表达了申奥成功的欣喜心情,同时提出:“奥申委为什么没有一个小委员?是因为我们太小了吗?”“我知道奥运会的精神是‘重在参与’,我代表像我一样的儿童表达参与的愿望,它能实现吗?”
在这三个案例中,案例一表现的是政府行为;案例二是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的民间组织行为;案例三是儿童的个人行为。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继续在各个层面上推动儿童的社会文化参与。
(二)儿童参与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儿童参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卜卫在《儿童参与的实践》一文中列举了以下挑战:[3]
1.社会、学校、家庭和文化建设中,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儿童有效地参与,保障儿童的意见能够被决策者听到
儿童在社会中参与机会较少。在多数情况下,由成人单方面决定有关儿童的事项,很少征求儿童的意见。例如,媒体报道教育改革,记者很少去采访并刊登儿童的意见;又如,儿童文学评奖、儿童电视节目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在学校里,重要的学习、娱乐活动主要是由校方决定,儿童将服从学校的安排。即使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的活动,也大都由成人来决定。在家庭里,多数父母也习惯单独为孩子的升学、购买物品、交朋友、娱乐等活动做出决定。在文化活动中,一般由成人决定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然后要求儿童参加,以烘托气氛。儿童在此类活动中其实被看做了“装饰品”。
2.儿童不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首先是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的平等机会。当我们从电视或其他媒体上看到儿童形象时,当我们听到儿童在重要会议上发言时,这些儿童大都是城市儿童,似乎中国儿童都是城市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城市儿童成为中国儿童的代表。但统计表明,中国儿童大部分是农村儿童。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资料说明,在3亿1300万14岁以下的儿童中,14.7%是城市儿童,6.4%是镇儿童,78.9%是县以下儿童(农村儿童)。人口统计资料还表明,儿童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的地方,大多数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
3.残疾儿童的参与问题
残疾儿童经常被社会文化活动忽略。在大多数有关儿童的海报;宣传画、招贴画中,儿童的形象从来都是健康的、快乐的、漂亮的等,几乎很难看到正面的残疾儿童形象。1987年中国残疾人口调查表明,儿童人口中有2.7%是残疾人,约850万。但我们在社会上、在媒介中却很少看到残疾儿童形象,我们用“隐匿”方法遮掩了社会对残疾儿童的歧视。他们或许不能上学,那么,他们如何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样,流动人口的子女、少数民族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也会遇到诸多问题。即使是在同样的条件下,仍然存在参与机会不平等的问题。例如,同在大城市,同在重点学校,教师对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听话的儿童、容貌漂亮的儿童的偏爱,仍然可造成机会不均等。即使在孩子中间,也存在着“霸王”或弱者,他们之间如何平等地发表意见。
4.儿童占有参与资源的不平衡
中国儿童占有参与资源的不平衡。包括:有关参与的理念,例如,在同样年龄的儿童中,由于文化程度不同,以及城市儿童对公共事务的理解和参与经验多于农村儿童,城市儿童会更有能力理解和运用参与的理念;有关参与的信息,城市儿童或受到国际组织关注的部分农村地区的儿童比其他儿童容易获得更多的参与信息;有关参与的活动,例如,在我们国家中,哪些儿童更能利用媒体参与,哪些儿童更能使用互联网参与。我们的媒体是城市儿童的媒体还是农村儿童的媒体?应该指出,在儿童参与过程中,媒介资源的接近权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儿童媒介发展极不平衡,农村地区儿童媒介资源严重不足。尤其是印刷媒介,主要分布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的大、中城市,占儿童总数的84%的农村儿童较少有机会享有这些资源。不仅如此,儿童媒介内容也比较城市化。从儿童电视、广播节目、儿童报纸、杂志的栏目设置也可以看出这种城市化的味道。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一家儿童媒介可以说是为农村孩子服务的,那就是安徽的《农村孩子报》。
近年来,党和政府、教育工作者比较关心动画节目、卡通图书和杂志的问题,但对更多的农村孩子来说,可能更需要的是丰富多彩的有线广播节目、反映农村孩子生活的电视节目和印刷媒介。
【案例】
儿童参与权: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4]
儿童参与权,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迟来的概念。第一次被它吓了一跳是在中青网的“儿童表达中心”。在那里,自愿报名来的孩子们,有一块小小的、但是很特别的空间给他们使用,孩子们自己采写编辑,用自己的方式制作新闻,说自己想说的话,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我非常羡慕这样的孩子。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里一来客人,我总是被父母喊出来,表演诗朗诵之类的小节目,我的节目一直持续到上初中为止。还有,我的父母和很多中国父母一样,总是喜欢强迫我为陌生的客人倒酒,并把这种举动作为知书懂礼必不可少的教诲方式。现在想来,我在儿童时代,乖得不能再乖了,我从来就没有问过自己愿意不愿意,喜欢不喜欢,大多数时候,我总是不假思索地扮演给父母“装点门面”的角色。
一位哲学家曾说,当一个儿童提到自己的时候,不再说“明明渴了”,而是说“我渴了”,那么,这个孩子就已经有了自我意识。可惜的是,孩子们的自我意识常常是在大人们的呵斥、指责、摆布甚至溺爱中被削弱,更多的孩子习惯于服从父母的安排和老师的调遣,说出的话根本没有自己的主张。
还有一件事情,也给人以震撼。去年夏天,中青网派出一些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地区采集儿童的声音。这些志愿者和儿童聊天,问他们的生活、兴趣、理想。结果,很多孩子对着录音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们憋得脸都红了,有的孩子哗哗地流下了眼泪。之后,一些信飞到北京。一个小孩子在信中写下了歪歪扭扭的字迹:“我大声地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能听我说话!”
他们说不出话来和他们的感谢,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听他们说话!
想一想,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儿童的参与权?
什么是儿童参与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卜卫说,第一,儿童不应该被简单地视为一个弱小的群体而仅仅需要特殊的照顾,他们应当作为一个拥有权利的群体而被所有人尊重;第二,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之一,而不是成人的恩赐;第三,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儿童也有权要求成人倾听和参考自己的意见。
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这个社会是太缺乏儿童参与意识了。卜卫举了很多例子:人们在提起儿童的时候,习惯说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经常有意无意漏掉“参与”;在讨论有关儿童的事项时,几乎不征求儿童的意见,如与儿童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教育改革,常常是成年人为一些概念吵来吵去,并不关心儿童的感受;又如儿童文学、儿童电视剧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六一儿童节,儿童们的活动却完全由校方安排;家中的娱乐、交友、家庭事务,很少有家长真正听从儿童的意见;儿童经常在一些成年人的会议上致词或者发言,但那根本不是儿童的本意,他们还经常被叫去站在会场献花吹号,但那些会议往往和孩子们没有丝毫关系……
除此以外,被我们忽视的还有儿童获得平等参与的机会。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有79%的儿童在农村,21%的儿童在城镇。但显然,城里的孩子比农村的孩子参与机会更多,他们更多地被选为儿童代表。另外,残疾儿童在儿童总数中占的比重是2.7%,然而,这部分儿童经常被人们歧视,他们发言的机会更是少得可怜,一些流浪儿、孤儿则更少被别人认真倾听。为什么要鼓励儿童参与?因为这个过程将赋予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它能增长儿童的民主经验,帮助儿童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使他们成为有能力的独立行使权利的人。
[1]曾凡林,马晓琴,周淼.青少年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调查[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5)
[2]卜卫.儿童参与的实践[S].中国社会科学院
[3]卜卫.儿童参与的实践[S].中国社会科学院
[4]桂杰.儿童参与权: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J].中国青年报,2001
第二节什么是儿童参与
一、什么是儿童参与
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所确认的几十种儿童权利可概括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四种基本权利。其中的儿童参与权(Participation Rights)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参与权的主要条款是第12条和第13条。
第12条规定:“缔约国应确保能够形成自己看法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重视。”
第13条规定:“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式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收和传递各种信息和理想的自由。”
儿童参与权利是基于教育必须以尊重儿童为前提,没有尊重就没有真正的教育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提出的。儿童在其身心发展过程中,随着心脑智能的发育,对周围的事物逐渐产生了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们有自己的感情和对事物的意见,并产生了表达的欲望。这种表达的欲望实质上就是一种参与的要求。如果周围的人能够创造他们参与的环境,给予他们适当的支持和尊重,儿童将可能做出合理的、负责任的决定。他们的智力和情感就会得到积极开发,他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就会因为受到激励进一步地提升;反之,如果我们总是代替儿童做出决定,那么,儿童的这种潜能就会逐渐消失,到那时我们会反过来埋怨儿童总也长不大。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儿童参与的机会太少了。由于受到传统习惯的影响,我们经常在替儿童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决定:在很多家庭里,孩子上什么样的学校是家长说了算,孩子报什么样的兴趣班是家长说了算,家长自以为是为孩子将来打算,但却不知道自己的决定已经粗暴地剥夺了孩子的权利;在不少学校里,一些重要的学习、娱乐活动主要是由校方决定,儿童只能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稍有抵触,就会被戴上“缺乏集体观念”、“纪律性不强”的小帽子;在社会上,所有有关儿童的事项,都很少征求儿童的意见。例如,儿童文学评奖、儿童电视节目评奖,都是由一群成人在那里品头论足,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
二、什么是儿童的有效参与
儿童参与权是儿童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儿童表达自我需求与愿望的重要保障,也是培育儿童主体性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只要有儿童出现的场合就意味着儿童参与权的实现。实际上,儿童参与又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参与与实质上的参与。形式上的参与是指儿童虽然出现,但其参与的活动并不是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或者说儿童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并不了解它的意义。他们更多是作为成人意志的执行者而出现,说得更彻底一些,此时的儿童仅仅是成人手中操纵的“木偶”;而实质上的参与,则是指儿童所参与的活动是他们自己的主张,他们愿意参与,并在较大程度上了解参与这些活动与他们自身的关系。我们这里说的有效参与,强调的就是儿童对于家庭、学校、社区事务的参与,应该是一种实质性的参与。为了说明形式上的参与与实质上的参与的关系我们可以用“儿童参与阶梯”来表示儿童参与程度的变化。
下面就以一个家庭里要不要孩子学习钢琴的事为例,以下八种情况刚好可以代表儿童参与的八个阶梯:
第一个阶梯:操纵。命令孩子学钢琴,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学钢琴。
第二个阶梯:装饰。让孩子学钢琴,但只是告诉孩子应该学钢琴,不征求孩子意见。
第三个阶梯:象征性表示。家长问了孩子对学钢琴的想法,但不论孩子如何想,家长都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第四个阶梯:家长决定让孩子学琴,但告诉孩子为什么要学。
第五个阶梯:家长计划让孩子学琴,但先向孩子征求意见,并认真考虑孩子的意见。
第六个阶梯:家长提出要让孩子学琴,但与孩子一起做决定到底学或不学。
第七个阶梯:孩子自己做主学钢琴,不征求家长意见。
第八个阶梯:儿童自己提出要学或不学钢琴,与家长一起讨论,最后做出决定。
阶梯越高,儿童参与程度越高,但是在儿童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适合由儿童做决定,或者都能达到第八个阶梯。我们应该根据儿童的成熟程度和利益,决定应该让儿童参与的程度。教育者和父母应尽量让儿童达到最多项目的参与,使儿童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各种认识能力,逐渐在个性、才智和身心等方面充分发展健康的人格。[1]
[1]卜卫.儿童参与——被漠视的权利[N].工人日报,2001
第三节“爱生学校”的儿童有效参与
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孩子并不是我们要塑造的东西而是我们要发现的人。”面对孩子的智慧,要相信他们需要探索和发现的秘密就在他们的生活中,而不在我们的生活中,更不在成人的股掌之间。
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是沉默的,即使有机会说话,也难以形成独立的声音。一方面,在社会、学校、家庭和文化建设中,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儿童的有效参与、保障儿童的意见能够被决策者听到、关注抑或采纳。另一方面,农村儿童、残障儿童、流动人口的子女、少数民族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其他处境不利的儿童,在他们生活中还存在着权利失守与参与不平等的现实,儿童参与能力较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儿童的话语中,通常可以看出成人对他们的控制和影响,从而造成了儿童的“集体失语症”。要改变儿童参与缺失的现实状况,儿童只有通过真正参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中的各项活动,才能对民主产生爱心,才能形成对参与的胜任感和责任感,才能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有益而持久的作用。
一、儿童在学校管理中的参与
在学校管理的过程中,儿童是被管理的对象,那就必须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凸显儿童的参与权、检查考核权,以培养他们的实际能力。各种条文明确规定,儿童有“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权利”。管理的过程,不外乎日常常规管理、班级管理、活动开展、学习过程管理、考试竞赛等,在这些内容的管理中,应以日常常规管理和班级事务管理以及儿童个体管理为重点。作为教师,要授以学生管理的正确的方式方法,按照管理的目标,让儿童在管理中学到知识、学会做人,在管理中形成竞争的局面,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养成的意识。
为什么学校里在儿童中间出现的问题,而学校很长时间都不知道呢?这就是管理的漏洞,儿童之间和老师之间本能地形成一种对立而不是融为一体,或教师站到“管理者”的角色。再有,当儿童出现打扫卫生不及时,违反纪律的现象时,如果让儿童参与教育,那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这样不至于使儿童形成逆反心理,更容易做思想教育工作,因为儿童之间有共同的语言。
(一)儿童在制订学校发展规划中的参与
在“爱生学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是一项核心工作。按照“爱生学校”的基本理念,这样的学校发展规划不应该是由学校领导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而应该是按照“自下而上”的路径,在广泛征求教师、儿童、家长、社区群众等多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和实施的。在这个过程中,儿童有着广泛的参与空间。很多学校在制订和实施“爱生学校发展规划”时,采用多种形式,为儿童参与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具体的措施有:
1.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代表、社区代表(村长,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宗教领袖)、家长代表和儿童代表组成的“爱生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委员会”。关注来自不同群体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通过征文、征画,如儿童心目中的好老师、好校长、好校园等,了解儿童对学校、对老师和校长的期望。
3.学校开设校长信箱,以“我给校长说句悄悄话”的形式定期征集从儿童那里反馈来的信息。
4.学校通过少先队、团委和学生会,发动儿童深入社区,对村民、社区居民、家长以及与学校发展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访谈,收集并整理他们所收集到的信息,反馈给“爱生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委员会”,为学校制订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在多年的教育管理实践探索中,一些学校逐渐认识到了吸引学生参与管理学校事务的好处。有些学校还别出心裁,聘请儿童当“校长小助理”,帮助校长了解学生需求,调解儿童之间的矛盾,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下面一则案例就是很好的例证。
【案例】
呼和浩特部分中小学校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制度[1]
11月2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的李校长,李校长告诉记者:“我们学校是在本学期开始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制度的,这一制度实施后,深受学生们的欢迎。在校的3200多名学生中,报名参加竞选的就有700多名。”据了解,学生校长助理的职责就是沟通学生和校方,学生校长助理可以及时地将学生的要求、建议、愿望反映给校长,参与学校管理。随后,记者就呼市中小学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制度一事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德育科的高科长,高科长说:“学生校长助理制度,不仅加强了师生之间的沟通,也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为学生参与学校日常管理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说,学生校长助理制度是教育界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教育的有效方式之一。”
(二)儿童在校园安全建设中的参与
1.寻找安全隐患
成人眼里的世界往往含有成人的视角和价值判断,而缺乏儿童的视角,反而成为学校管理中的不利影响。甚至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儿基会项目学校在开展儿童参与式多步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唤醒了儿童参与的意识,也提高了儿童参与的能力。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带着儿童一起来寻找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系上红丝带。
与此同时,儿童将自己发现的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汇总后交学校管理委员会,以便尽快想办法解决,或者和老师一起排除安全隐患。例如,落在地上的电线,凹凸不平的沙石地面,湿滑的地面,过期的垃圾食品,年久失修的围墙,大风吹断的旗杆,未达标的体育器材,放学回家路上的羊肠小道,“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校园外游手好闲的人对儿童的干扰,学校门前的马路缺乏爱心斑马线……这些不论是存在于学校之内还是学校之外的,不论是物质方面的还是精神方面的,在成人的眼里也许并没有什么,但是在儿童的眼里、在儿童的心里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也正是需要学校想办法排除与解决的。
为了营造安全、健康与和谐的校园,每所学校都有其不同的做法与思考。例如,有些农村学校为了保障儿童回家路上的安全,在儿童中选举“路长”;有的学校动员老师和儿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甚至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有的学校将安全知识编成顺口溜;有的学校在校园中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所有一切主要都是从儿童的意识层面唤醒儿童的安全意识,从儿童的能力上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防震、防火、防灾的演练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短短的一分多钟,四川桑枣中学2300名师生就迅速撤退到了安全地带,没有一名学生和老师伤亡,叶志平校长也因为极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动了无数网民,被网友誉为“史上最牛校长”。叶志平校长在出任桑枣中学校长后,始终将安全作为自己最大的责任,每年寒暑假都会四处“化缘”维修校舍,并且叶志平校长还会在每个学期组织一次紧急安全演习,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要求全校师生按照事先制订的撤退路线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安全地区。正是源于对责任的高度负责,地震发生后,全校两千多学生和平时演习一样,整齐划一地站在了操场上。
对于学生来说,进行防震、防火、防灾的演练,必然是在成人统一的组织下被动进行的。但正是在这些活动的参与过程中,使他们增强了安全避险知识,提高了自救能力。
(三)儿童在校园环境建设中的参与
教育者不能单纯从成人视角来看待环境,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知道如何让儿童们感到安全,而是要从儿童角度来了解儿童眼中的学校环境建设。因此,除了给予儿童生理上的安全外,儿童心理和情感上的安全与需求的满足也是非常重要的。从儿童的视角来看问题,来了解和发现他们身边的生活世界,并创设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爱生环境也是爱生学校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例如,在广西三江县的爱生学校建设中,无论是学生们亲手所画的图画还是各种印刷品,挂的位置都很低,只有一米多高。“画是挂给孩子们看的。”……为了能让学生们欣赏图画,老师们把这些以前“像古董一样保护起来”的画,全部下移到孩子触手可及的高度,虽然有些画被摸脏、摸旧了,但孩子们却真正明白了画上的内容。有的学校在楼道上画出了上行下行分界线,避免下课时的拥挤,学校还在路口、小河边、打开水处贴上了安全警示语;原来脏乱的校门口被一排排绿树和一丛丛花簇所取代;民族实验学校的厕所也装上了电灯,给学生宿舍的上铺位加高了护栏。独峒乡中心小学操场边容易绊倒学生的树桩、石块被清除了……在一次次校园环境清理活动中,各学校的服务设施增多了,脏乱差现象少了,安全隐患消除了,学校环境得到很大改善。[2]
在教室环境的布置上,现在的教室里基本很少见名人名言了,反而是越来越多的学生都关心和参与自己的绘画作品,或者是自己写的作业等。例如,有的班级里有“智慧乐园”——登录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金点子;有的班级里有“智慧之星”——张贴了很多近期表现优秀的学生的座右铭与大头贴像;有“芳草地”——专门张贴学生写的优秀文章;有“图书角”——每个学生带来自己认为有必要阅读的书籍供大家阅读;有“金色童年”、“学做小雄鹰”、有优秀作文、进步作文、书法、儿童绘画、“读书之星”等——呈现出的都是学生生活中的闪光点;而且在教师的橱窗上摆放着形形色色的学生手工制品。这些用学生手工制品和绘画作品以及作业等装扮起来的教室环境充满了温馨的味道。在学校的走廊里,少了以前的制度、规范以及要求,增添了老师和学生的绘画作品、书法作品等,营造了一个师生自己的生活世界。
(四)儿童在班级建设中的参与
在学校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儿童作为潜在的受益人,往往忽视了儿童在变革过程中的作为。在爱生学校班级管理中,儿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学校变革的过程中,他们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关键环节。为了使班级组织发挥应有的价值和功效,学校总会从管理的视角提出很多的规范要求师生来遵守。在行文上,这些规范要么是对仗工整的四字八字格言、箴言,或读起来朗朗上口的顺口溜,这些规范常常是看起来好看,读起来上口,但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在内容上,这些规范要么是命令式的“不准”、“不许”或者“不能”等强迫性的要求,要么就是缺乏人文关怀的“冷冰冰”的言辞。而且,这些规范常常被学校“装裱起来,挂在墙上”,鲜有人问津或遵照执行。
既然如此,某校把制订班规的任务“委托”给学生,让学生制订自己的班规。当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与认知特点,学校建议低年级在制订班规的过程中,可以在班主任的引导下进行。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所学校中班规“五花八门”的现象。下面是三年级同学自己制订的班规:
从这个班规来看,学生虽小,但他们还是能够分辨出真、善、美,还是能够自觉维护班级秩序。虽然这个制度中还有以往班规的影子,出现了成人化的言语和逻辑,对仗也不整齐,读起来也不顺口,但必须承认,作为学生自己制订的班规,诸如“我们一定……”“不欺负女同学和弱小同学”“不乱爬树、不爬窗户、不爬篮球架,不随意到河边游泳”等具有强烈针对性的班级“规训”,更像是对校长和老师的保证书,其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就在于学生都能够信守承诺、付诸行动,也就像学生所说的“我们不能做言而无信的人”。显然,学生制订出来的班规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一种实际行动,是校长信任和尊重学生的具体表现,也有老师先从“带队做操”这个“小官职”入手,为“官员”赋权,让他们集队,领队以及进行纪律管理。也有老师采纳了学生的意见,让班长以及值日班长组成一个管理小组,处理日常的班级工作,其他班干部各司其职。例如,值日班长收好作业、带领大家早读、午读;卫生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的同学做好值日,检查个人卫生;宿舍舍长管理好大家的休息时的纪律和宿舍卫生工作。有什么各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就交管理小组讨论解决,再解决不了的才来与班主任商量……也正是由于班主任的放权使学生有了锻炼自己的机会,增加了学生参与的能力。
(五)儿童在宿舍管理中的参与
在寄宿制学校管理中,学生的宿舍管理也是很重要的内容。这就需要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中赋予学生参与学校各项管理考核的权利,并在参与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引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的能力。只要在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同时善于引导,学生都能表现出参与宿舍管理的才干。
有的项目县将儿基会项目与地方教育管理整合起来,依托教师学习资源中心建立了以县(区)为主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从学习支持的维度突出了儿童参与的视角,即培训学生,关注学生的声音,并将学生的意见作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支持的重要信息源。以下就是某项目学校学生自己制订的宿舍舍规。
我是宿舍的主人——某校四年级学生制订的舍规
1.我要按时休息、按时起床
2.我能叠好自己的床铺
3.我能在宿舍里不乱扔垃圾
4.我能不乱用别人的物品
5.我能不在上铺打闹
6.我能不在宿舍大声喧哗
7.我能在精心爱护舍内公物
8.上下铺我很小心
9.舍长工作就是监督工作
10.我能与舍友相互关爱
11.我时刻记得舍内要一干、二净、三整齐
(六)儿童在家校合作中的参与
学校管理不是校长一个人的事,应该依靠全体师生和家长、社区的力量才能办好学校。家长是学生的坚实后盾,是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的接力棒,作为学校管理者,千万不能忽视这个力量。例如,有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伊始,各班就建立家长联系卡,随时与家长联系、沟通、了解学生情况。同时,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家访,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聘请部分知名度高、热爱公益事业的学生家长作为代表参加学校管理,从而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协调。有的学校建立了家校联系制度,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要求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经常与家长就学生的学习及身心发展情况交换意见,彼此及时进行沟通。为此,有的学校将学生参加活动鉴定情况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并开展“十小”活动,即家庭“小孝子”“小帮手”;学校“小标兵”“小伙伴”;社区“小义工”“小卫士”“小交警”“小记者”“小主人”“小宣讲员”。有的学校还专门制订了《家校共育制度》《致家长书》等制度,引导家长科学合理教育儿童。还有的学校通过开发校本课程,引导学生参与进家校合作的管理之中。
二、儿童在课堂教学中的参与
(一)儿童参与课堂教学的基本形式
1.师生合作:“导生制”在课堂中的实践
“导生制”是由英国国教会的贝尔(Andrew Bell,1753—1832年)和公益会的兰卡斯特(Joseph Lancaster,1778—1838年)所开创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导生制”解决了迅速普及初等教育出现的教师不足的矛盾,促进了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在英国大受欢迎。
在中国,类似“导生制”的是“小先生制”。最先是由陶行知先生在推行民众教育时提出来的。后来,陶行知先生在创办工学团和小学校中,提倡和推行“小先生制”。当时“小先生”的含义是即知即传人。“小先生制”是陶行知先生在当时普及教育及教育方法的一个重大发展。他认为,穷国普及教育最重要的钥匙是“小先生”,“小先生”是负着普及教育之使命;穷社会除了重用“小先生”之外,是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教育普及的。
在爱生学校项目中,积极推行“导生制”对于分层教学以及提高儿童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有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教师通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指导,并引导这些学生充当其他学生的“导师”,以“结对帮扶”的形式指导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使课堂教学中每个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得到一般发展;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对学习好的学生进行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可以进一步调动学习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教学的质量与效率。客观而言,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学习好的学生能够跟进教师的教学,学习差一些的学生也能够满足自己学习的需要,改变了原有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模式,把课堂真正还给了学生。这种在老师指导与带领下的“导生制”课堂教学模式也是实现课堂教学公平的重要途径。
2.生生合作:“学习型共同体”在课堂中焕发出生命活力
合作学习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合作学习提出的理论背景之一,是因为未来信息社会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而不仅仅是竞争。需要指出的是,合作学习是小组学习的必然产物,但小组学习不等于合作学习。如果教师只是简单地让同桌或前后桌的学生组成小组,然后布置一些学习任务和要求,只让小组讨论,即不指导学生如何与小组中其他成员交流,也不监控学生在小组中的交往活动,那么,学生在小组内仍然是各自为政,小组活动会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学习效率低下。另外,教师如果只是关注小组活动的结果,而不在乎小组活动的过程,也会导致学生的合作学习流于形式。
建立以“生生合作”为组织形式的“学习型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可以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平等参与能力和意识、创新精神、竞争意识以及主动学习的能力。因此,在合作概念的理解与具体教学操作实践中需要认真把握。合作学习中有两个关键的因素:[3]一是“分工”,“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正因为有了分工,才需要合作;因为有了分工,才需要每个学生承担责任;因为有了分工,每个成员才都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的信息活动。二是“同学”,“同学”是合作的目标与任务,其本义就是一起学习,“相关而善”,“同学”不是“同班”,而是需要一起学习的活动体现。
“生生合作”的“学习型共同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呈现三种基本的状态,即“同桌的你”、“同组的你”和“同学的你”。“同桌的你”是同桌、同伴之间的合作学习;“同组的你”是课堂上合作学习过程中的小组成员之间的合作;“同学的你”是全员参与的班级授课制中集体性的讨论、课堂情景剧中的角色扮演等。这三个层次代表了学生课堂学习中的三个不同的层面,也能够真实反映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合作可能性与合作情境。
3.教学忌语:学生心灵世界的真实表达
为了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率,学校动员教师积极参加不同层面的公开课、样板课、精品课等教学活动,参加不同层面的新课程理念、学科教学法、新技术新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客观而言,通过这些活动,教师们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确实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在多次的听课、说课、评课过程中,在与教师、学生的座谈中发现,学生对部分教师仍然心存畏惧,部分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常常会流露出“出言不逊”的现象。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并没有将此看做平常琐事,反而当做教学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于是,校长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一次不记名的“教师课堂教学忌语”征集活动,并把学生反映最为集中的前十个问题汇集成“教师课堂教学忌语十条”,发给每位教师,供大家讨论,并以此为鉴、引以为戒,尊重学生。下面是学校所征集到的“教师课堂教学忌语十条”:[4]
●你脑子生锈了?
●看见你我就烦。
●讲了多少遍你还不会,你真笨!
●不学就算了,难道我会求你吗?
●我们班怎么会出你这样的学生?
●谁教你谁倒霉。
●再不听话把你送回家,我们班不要你了。
●我要是你早就不活了。
●你这孩子不可救药。
●一边儿站着去,想通了再找我。
当学校把学生写出的这些“忌语”呈现在教师面前的时候,所有的老师无不惊诧,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很不经意的一句话对孩子们的心灵伤害。为了防止自己“旧话重提”,一些教师将“教师课堂教学忌语十条”夹在自己的教案中、贴在办公桌上以时时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可以看出,在过去,老师并不在意自己的课堂语言艺术,很多时候都是出于善意地“为了学生好”,反而没有顾及学生的心理感受,无形中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言道:“学生因喜欢某位老师而喜欢上他所教的课程。”如果学生在课堂上一味地获得的是那些具有威胁性的语言,他们还会喜欢这位老师、喜欢上这门课程吗?教育教学中的“向师性”与“背师性”原则就是对这一问题最好的阐释与回应。
4.会说话的作业本:殷老师的教学智慧
多年来,殷玉红老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将全部的热情倾注到学生身上,通过她的点拨激活孩子们的每一个细胞,使他们闪耀出无数的思维火花。在殷老师看来,“课堂,就是我与学生交融的时刻。每一个数学符号成为我们默契的音符,作业更是我们心与心交流的留言板”。
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负有责任,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利用作业本进行反馈,少则一个字,多则一页,有的是对作业质量的评价,有的是对上课表现的建议,有的是对学习方法的指导,有的是对做人处世的探讨,还有对学生家庭生活的关切。对后进生,关键就是帮其树立信心,付出耐心,用最亲切、喜爱的语言鼓励他。例如,“你真棒!”“有进步,再努力,别让我失望!”“看到你的进步,是我今天最高兴的事情”,或三笔勾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加上注示:“是你让我如此快乐,谢谢你!”对于粗心好错题的学生,写上“粗心”,旁边画一把手枪,发出一颗子弹,底下写上五个大字:“坚决消灭它!”效果还是很好的。上学期,班里有个男同学,因为浮躁,成绩明显下降,第一次单元测试显示学得很不好,殷老师没有在课堂上批评他,而是在作业本上画了一只眼,滴下一行泪,后面是眼泪连成的省略号。这名学生看到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真诚地反省了自己,结果期末他考出了优异的成绩。
殷老师在谈到这些经历时,深有感触地说:心灵是相通的,交流是相互的,我用毫无保留的真诚换来了学生的信任,他们在作业本上给我写道:殷老师,麻烦你讲题慢一些;殷老师,别把眼睛瞪得那么大,我更喜欢你温柔的样子;殷老师,我决不辜负您的期望,看我的行动吧!还有几位女生喜欢画几个小仙女,写上“这是美丽的殷老师”,我回应道:“美丽的殷老师的最大心愿,就是你是最优秀的。”
长此以往,家长看到也非常高兴,他们为我的真诚付出而感动,也经常题笔写几句,感谢老师对孩子的教育,并写出对孩子的希望。他们对孩子的教育也更加科学了。我想,这一切,都是源于我心中不熄的信念之光和对学生炽热的爱,我用这光和爱去点燃学生的理想和热情,去丰富学生的生活和生命;用我们的心灵,感悟学生;用我们的真知,浇灌生命!
5.举手回答问题:课堂教学中的“皮格马利翁效应”
笔者曾经在一所小学一年级的课堂中观察过一个学期,发现课堂教学中儿童的参与存在着一种非常奇怪又可怕的现象。
该学校一年级(3)班是本校四个平行班级之一,有学生56名。在为期一学期的课堂观察中发现,不管是语文、数学、英语、生活与品德、音乐,还是写字,每次老师上课提问时,被提问的学生一直是个别人,而大多数学生特别是学习成绩比较差的学生一直没有在课堂上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且正是这少数学习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在课堂上的表现积极活跃,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能够比较迅速地做出正确的回答——他们“自然”成为老师关注的“重点”。而且在教师的“课堂穿行路线”中发现,绝大多数教师将教学的重心基本全转移到了前6排的学生,而且,前6排的学生在课堂中参与的状态与反应速度都是令研究者所羡慕与赏识的,特别是本班的16名同学基本上每节课都会得到老师的提问。而远离讲台的“消极表现区”的14名学生基本从来没有得到过老师的提问。由此而形成了儿童在课堂中参与的不同层次。[5]
学生举手回答问题不仅仅是教师的教学“习惯”所致,更重要的折射出是教师所拥有的教学观、儿童观。现在的课堂教学中,回答问题成为教师教学进度的助推器,只要有学生能够回答上老师提出的问题,那么,这一环节的教学任务就算完成,不管其他的学生到底是弄清楚了还是没有弄清楚,掌握了还是没有掌握。假如语文老师这样教学,数学老师也这样教学,那么这样的积累最终会给学生留下什么呢?是不是优秀的学生更加优秀,“差”的学生更差呢?是不是因课堂教学的焦点就集中在个别的学生身上而导致学生机会的不均等呢?因此,举手回答问题的价值与意义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
不可否认,老师通过学生对课堂教学中问题的反映程度反馈学生的掌握状况,对其控制课堂教学的进度、节奏起引导性作用。但是,从课堂中学生的行为引申出学生在班级中的社会分层问题,话语霸权问题,学业不良现象等,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某学生由于没有正确回答问题也许会遭到老师的“嫌弃”而不再被提问;某学生由于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也许老师会“遗弃”他。似乎老师只将“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因此,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回答问题对于教学的价值是否真正停留在部分学生“回答正确”的基础上。其实,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并没有关注没有举手的学生,而教师教学的价值也就在没有举手的学生身上。老师的教学不应该仅仅追求学生对自己所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正确,而要视班级多数学生掌握的状况而定。“差生”的形成不是一天半日的事,而在于老师教学过程中对他们的关怀不够、关注不够。例如,某学生由于考试成绩或课堂上的表现而使语文老师冷落了他、数学老师冷落了他……他就拉了班级的后腿。于是,同学排挤他,班主任对他“刮目相看”,他自然而然也就成了班级中的“边缘人。”
6.教学情景剧:打开课堂的“约翰·哈里视窗”
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幅生动的画卷。“哈里视窗”认为,每个人对于世界的认识与了解都是由公开的部分——别人知道自己也知道的部分、盲点的部分——别人知道自己却不知道的部分、隐私的部分——别人不知道但自己知道的部分、潜能的部分——别人不知道自己也不知道的部分。这意味着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待开发的宝藏。在课堂教学中,传统的“主智主义”课堂常常以教师的讲授为主,但是爱生学校的发展理念中,为儿童的参与赋权,让儿童在参与的过程中学会生存、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特别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和体验。
有一位初中历史老师,他本人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忠实的新课程理念的践行者,而是带着拒斥与验证的态度与情绪进入新课程实验的。在讲授到中国近代史的时候,他带着试试看的心态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并要求每组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通过扮演课本剧的方式来给全班同学展示中国近代史的内容——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看看这些孩子怎么折腾”。……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每个小组的学生竟然“小题大做”,有学生借来了道具,有学生将“洋人”的话语翻译成了英文,并像模像样地带着翻译官,在表演的过程中,有谈判、有争持……整个课堂完全成了一幕幕多彩的历史剧。这节课,使该老师目瞪口呆,并发出如此感慨:“真的没有想到,历史课能够上成这样!”
在这位老师的教学反思中,他认为自己以前的教学的确把学生当做了“容器”。“满堂灌”是人人都公认的教学方法,甚至很多老师和他自己的认识一样:“我们的孩子,‘满堂灌’都记不住,还能合作探究出什么?人家城市里的孩子也许能够做到……”但这一节课给了老师很大的震撼,使他感到了学生身上无限的潜能——不论这些学生是来自农村还是身居城市。我们没有把课堂还给学生,以讲授唯一的方式进行教学实际上就是对学生的不信任与不相信。因此,对每一位老师来说,不但要改变自己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而且要将“走下讲台做老师”这句话记在心里,行在脚下。
7.儿童的声音:儿童在评课与教师评价中的参与
(1)评课中的儿童参与。在日常教学的评课中,往往是教育专家、校长以及教师的话语“场域”,很少关注到儿童的感受与声音。在教学中,儿童是教育教学的对象,也是教学的参与者。评课中的儿童参与就是要问学生,并与学生进行对话。课堂教学的效果如何,关键还要看教学的对象是怎么说的、怎么想的。因此,问学生是一种求证式的澄清性追问——问学生对本节课的真实感受与认识;问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把握;问学生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认识和评价;问学生关于改进教学的意见或建议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客观、公正、全面地把握本节课的教学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进入真正的评课环节打好基础,铺平道路。[6]
(2)教师评价中的儿童参与。学校管理评价中,儿童的声音往往被忽视。教师的考核评价等基本成了校长与学校管理层的事情,而对教师本人的声音、学生的声音关注明显不够。爱生学校建设中我们开展“我心目中最喜欢的老师”的征文(画)中,每个孩子都从自己对教师理解的视角,表达了自己的心声,这对我们评价教师,关注教师管理中的过程性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同学说:“老师就像一个太阳,用她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这些小芽,快快长大。”
有同学说:“老师的肚子大又圆,能撑下我的红旗船。”
有同学说:“老师,您是辛勤的园丁,您改了无数本作业,眼睛累了吧!脖子痛了吧!手困了吗?背痛不痛啊?我真想为您捶捶背,帮您倒一杯开水,可我没有勇气为您捶背,只好倒一杯开水。老师,您把我放在了什么地方?不管是什么位置,可您在我的心里好似妈妈。”
有同学说:“我最喜欢吴老师,她讲课很生动有趣,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展示自我的机会,即使我们说错了,她从来不骂我们,还鼓励我们多思考……只要是上她的课,我的精神很好。”
有同学说:“我最喜欢杨老师,她上课时和蔼可亲,平时像朋友一样亲切,和我们一起玩,做游戏。在学习上是老师,在学习之余是好朋友,她对我们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都喜欢她!”
有同学说:“我寄宿在学校,黄老师每晚都来看我们,前几天天气突然变冷,她一个一个地问我们:‘今天冷不冷?如果冷的话就跟我说。’她也常常到食堂来看我们,常常问我们吃得饱不饱。”
有同学说:“韦老师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老师。有一次数学测验,我得了48分,她耐心地安慰我说:‘这次你考砸了,还有下一次,不要紧,只要你用心了,刻苦了,你就可能成功。’当我们不高兴时,她常常跟我们说说笑话,让我们自然而然地快乐起来,我现在非常想念她,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去看韦老师(韦老师已经调离这所学校了)。”
有同学说:“我在二年级的时候,曹老师来到了我们班,当时我们班是全校出了名的差班,其他老师都不愿来。但在他的带动下,我们班成为全校最优秀的班级,我也从一名差生变成了门门课程优秀的三好学生,我从心底里感谢曹老师。”
从学生描述的“我心目中最喜欢的老师”的征文(画)中可以看出,学生对教师的喜欢往往来自一系列的教学细节与生活琐事,一次鼓励,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会像股股暖流浸润学生的心田。在学习与生活中,学生也可能把教师当做阳光、亲人、朋友、长者……可以说,学校中的老师扮演着多重角色和身份,肩负着多重使命,来自学生的这些声音更多地表达的是对教师角色多元化的期待和要求,也更是教师如何使自己努力成为专业学习者的动因所在。也正是因为这次活动,学生的言语使老师们颇为感动,他们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自己分内的事情,是作为一名教师的本职工作,但在学生的眼里,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他们都铭记于心,甚至也因此而感恩不已。
(二)课堂教学中儿童参与的意义
不论是老师带领下的“导生制”的课堂合作制度,还是“学习型共同体”中的学生合作形态,对于学生参与教学来说都是可行的、现实的。因为课堂教学中的儿童参与秉持着“生本”的理念。也正如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理念一样,聚焦课堂参与的儿童观的价值追求也在于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利用课堂中所有的教学资源,服务教学,支持学生的发展。
爱生学校中的儿童参与观也和我国目前所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一致的,如“改变课程实施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按克鲁普斯卡娅的话说,最好的教育就是充满快乐的教育。没有快乐,就没有马卡连柯称作集体生活之乐观情绪的那种因素,就不可能有成长中的人的正常发展。忘记这点,非人道地对待受教育者,即扼杀他们固有的快乐感,这正是一些孩子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苏霍姆林斯基看来,“教育者的任务就是努力做到,使这些孩子摆脱自己‘价值不足’的感觉。而为此,就必须始终依靠每个孩子身上积极的东西,发现、爱护、强化他身上好的东西(不论看起来这种东西如何微不足道),创设条件以使能力最弱的学生也感受到成功的快乐,并由此而逐个教学阶段提高自己发展的更高水平”。[7]而且,不论是在学校还是课堂生活中,“如果学校里的教育者努力发掘每个受教育者身上的‘金脉矿’,并帮助他发现自我,那么生活中就不会有任何一个不幸的人”。[8]而根本上,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把课堂还给学生。
三、加强儿童参与爱生学校管理的思考
如果仅有学生参与的意识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为桥梁,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权利就有可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而无法在实践中得以落实。因此,有关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配套制度必须建立起来。当然,在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者和教师应转变观念,承认学生已具有一定的选择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并赋权增能。
(一)儿童有效参与首先要提高校长的领导力
爱生学校中的儿童参与是学校自下而上的民主管理方式的变革,校长作为“学校变革的守门人”必然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如今,中小学校校长总是被赋予多样化的角色,如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经营者乃至公关者等,但究其根本,校长的主要角色应是一个引领者,引领学校的变革,引领学校的特色发展,主要表现在校长的决策力与执行力两个方面。就校长在儿童参与学校变革中的作用而言,一方面需要为儿童参与“赋权”——创设儿童参与的平台;另一方面需要为儿童“增能”——提高儿童参与学校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因此,“校长不能只是一只辛勤的蜜蜂,而要成为类似放风筝的人:心中有天空,眼中有目标,手里有分寸,脚下有土地。”[9]
儿童是学校的主体,儿童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管理与活动是学校特色发展的生命和活力,也是学校焕发生命活力的源泉。作为校长,从爱生学校的基本理念出发,构建一个“全纳与平等,参与与和谐,有效的教与学,健康、安全及保护”的符合爱生学校标准的校园,以儿童参与为主要方式,从关注儿童生命个体的角度出发,促进每个儿童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能的充分展现,使每个儿童都能自信而成功地学习和成长。
(二)学校管理要转变观念,树立儿童的权利意识与参与意识
学校领导者要树立尊重学生权利的意识以及允许学生自我管理的思想;教师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服务的理念;学生要树立积极参与、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爱生学校建设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通过吸收学生进入学校管理机构,指导学生建立自治团体,让学生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参与学校变革的平台。例如,让学生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让学生参与教师与自我管理的评价,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学校发展,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如此,学生参与学校变革才能在学校全体成员的思想意识中深深扎根并最终转化为行动。事实上,这也正是学生能够顺利参与学校变革的重要保证。
(三)为儿童参与学校变革赋权、增能
为使变革取得尽可能多的成效,在学校变革过程中应征询学生的意见,赋予他们参与变革的权利是完全有必要的。例如,美国高德曼和纽曼(Goldman &Newman)的“优质学生领导计划”中,研究者和学校人员通过给中学生赋权、改革学校组织结构等手段,使中学生自己组织、管理和评定学校的变革活动,从而在学校改善中发挥领导作用。[10]我国在爱生学校建设的过程中不仅关注到儿童表达的声音,而且将儿童参与延伸到家校合作、课堂教学、教师评价以及自我评价等方面。可以说,只要是与学校发展建设有关的,学生都可以参与。也有的学校通过各种校园活动以及培训学生等方式来提升学生参与的能力。
(四)为儿童参与爱生学校建设创造条件
为儿童参与创造条件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创造制度条件,即加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建设,如果仅有学生参与的意识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为桥梁,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权力就有可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而无法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例如,让学生讨论和决策学校校规、课堂规则、行为准则的制订,指导学生选举设立学生委员会等。另一方面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为每一位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包括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如果仅有学生参与的意识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为桥梁,学生参与学校变革的权力就有可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而无法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例如,有的项目学校经常会让老师和学生一起讨论课堂规则、政策和程序,征求学生的意见,并把学生的意见转化为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张贴在每一个教室;当学生想改变学校政策时,学校鼓励他们采取积极的策略,如给校长写建议信;学校成立的“学生委员会”负责与各年级讨论学生所关心的问题等,这都是为儿童参与学校变革所创造的条件。
除此之外,学校还要尽可能针对儿童参与问题开展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提升儿童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的质量与水平。
[1]王晓博.呼和浩特部分中小学校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制度[N].北方新报,2006
[2]翟帆.爱生学校: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N].中国教育报,2007
[3]王鉴.课堂研究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第234~236页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八江乡中心小学儿基会内部材料.2009
[5]李泽林.质疑举手回答问题——基于课堂教学的观察和反思[J].福建教育,2005
[6]李泽林,吕晓娟.课堂教学评价中的“望闻问切”[J].教育测量与评价,2008
[7]蔡汀,等.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1卷)[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第46页
[8]蔡汀,等.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1卷)[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第46页
[9]刘国华.校长领导力:引领学校特色发展[J].教育发展研究,2008
[10]Gary Goldman,Jay B Newman Empowering Students to Transform Schools[M].Thousand Oaks,CA:Corwin Press,199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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