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的改进与创新-爱生学校的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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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校园安全

    一、校园安全面临挑战

    学校一向被认为是社会中最安全的地方,可是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变化,学校安全也面临着各种威胁和挑战。近年来,我国各地学校事故频发,学校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火灾、外来侵害等师生集体伤亡事故不胜枚举。1987年江西省会昌县水东小学厕所倒塌28名学生死难;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油田教育检查团的欢迎演出会上,一场大火致使400多名师生丧生,2001年江西万载县芳林村小学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40多名师生遇难;2002年内蒙古丰镇的一所中学20多名花季少年惨死在同伴的脚下;2005年夏日,泥石流吞噬了黑龙江宁安沙兰小学近百名小学生的生命;2005年冬天,山西沁源中学学生在公路上跑步时,刹那间车祸使公路上留下了几十具尸首和遍体鳞伤的孩子们。

    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近十万人丧生,近万名少年儿童在地震中遇难;2009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同样造成了上千名少年儿童的伤亡,这都将成为中国教育史上难忘的岁月。

    除了这些恶性的群死群伤事件外,一个个具体的学校突发事件更是不绝于耳。学生自杀事件,学生杀害教师事件,例如,2008年10月,一个月当中,国内就发生三起恶性事件,10月4日山西朔州二中高一学生在教室里杀害了自己的班主任;10月21日浙江一位初中学生将自己的老师活活掐死在家访的路上;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一位大学生同样在教室里杀害了自己的老师。

    2010年3月11日,风和日丽,福州市浪歧金沙小学的几名学生正在写黑板报,墙体突然倒塌,致使正在出黑板报的5名学生遇难,2名学生重伤;3月23日清晨,南平实验小学一群孩子正在等待学校开门,一名犯罪分子手持利刀,疯狂地砍杀,致使8名学生遇难,5名学生重伤。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全国发生了五起类似的校园凶杀案件[1],这些看似非常偶然的事件,其实绝不偶然。虽然原因比较复杂,除了由于现阶段社会矛盾突出这一原因外,它同时也暴露了学校及地方政府在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方面的致命缺陷。

    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的频发,危害了青少年的健康和生命,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许多学校为了避免发生伤害事故,甚至取消了一些正常的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项目,严重影响了国家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同时,学校事故造成众多学生的伤亡,不但引起了社会对教育的极大不满,也极大地损害了我国教育在国际上的形象。因此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学校事故,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是学校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工作。

    二、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自然人文环境的变化

    当今世界无论是自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气候环境的恶化,各种自然灾害接连不断。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火山爆发等极少发生的自然灾害越来越多,就连平时非常普通的自然现象风霜雪雨,现在也不自然了,下雨就成洪涝,下雪变雪灾,另外各种新型的流行病也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非典”、“甲流”“超级病菌”等相继出现,这些自然条件的恶化无疑给学校安全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威胁。

    除了自然环境的变化外,社会环境的变化也给学校带来了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尤其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一些仇视社会的人往往把学校作为他们报复社会的最佳选择,上述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学校外来侵害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另外,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内部不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学校暴力事件、学校欺侮事件、问题学生、问题老师等问题的增多,都较以往有许多不同。毫无疑问,这些都给学校安全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因素。

    (二)教育投入不足,学校硬件条件较差

    近些年来,我国发生了很多由于学校设施设备不良引起的学校事故,教室、楼梯、学生宿舍、厕所、学校的围墙等建筑物的倒塌事件时有发生,这大多是由于教育投入不足,学校的硬件不符合标准造成的。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中倒塌的教室和宿舍大多也都是因为学校建筑物不符合建筑标准和抗震标准造成的。现在全国各地不符合建筑标准的学校建筑仍然存在,学校的设施设备的老化等问题还比较严重,这为学校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其严重的隐患。

    (三)校园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教育缺失

    纵观以往的形形色色的校园事故,除了上述原因外,学校管理不善可以说是主要原因。这些主要表现在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缺乏具体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安全教育缺失等。例如,2001年内蒙古丰镇中学和1995年陕西的一所学校发生的踩踏事件,都是由于楼梯的灯坏了,没有及时更换,晚上放学后又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造成的2009年12月发生在湖南湘乡育才中学的踩踏事件,同样也是晚上放学后,由于下雨学生急于从一个楼梯口涌入寝室,而学校平时也没有想到过这样的安全隐患,更没有对学生进行过类似的安全教育,结果造成了多名学生的伤亡。还有发生在学生宿舍的火灾、煤气、二氧化碳中毒事件等都证明了学校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教育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

    [1]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死4伤;4月12日广西合浦小学门前砍杀案,2死5伤;4月28日,广东雷州凶杀案,一男子持刀砍伤16名师生;4月29日,江苏泰兴伤人事件,一男子幼儿园内持刀砍伤32人;4月30日,山东潍坊校园血案,一男子在小学内用铁锤锤伤5人后自焚;5月12日陕西幼儿园砍杀事件造成9死20伤。

    第二节爱生学校的校园安全

    一、儿童权利保障与校园安全

    我国一向重视儿童权利的保障。从儿童权利保障方面来看,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于1992年在我国正式生效实施。《公约》明确规定了儿童的生命安全、健康卫生以及受教育权等,并且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第2条),并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实现本公约所允许的权利”(第4条)。我国根据《宪法》及《儿童权利公约》制定了一些重要的教育法规,如《教育法》(1995年)、《未成年保护法》(1991年)等都对学校安全做了很多规定,特别是2007年教育部指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对学校安全教育做了详细的规定另外,在2004年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试行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加教育安全设备专项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清理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和从业人员,查处大案要案等都被列为工作重点明确提出。2006年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十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它为校园安全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法规早已出台,如2002年9月实施的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因安全问题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这类纠纷的处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为保障国家在学校安全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和实施,保障学生的安全受教育权,如何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及其模式的构建必然是爱生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所要面临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后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东亚一些国家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实验项目(根据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在我国进行这一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将其译为“爱生学校”)。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的教育方针,制定了《中国爱生学校标准》。《标准》明确规定“要确保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并不断改进”,并且对于什么是安全的校园和如何建设安全的校园做了相应的说明和规定。

    二、安全的物理环境

    什么是安全的校园,《标准》从校园安全的环境构成进行了划分,将校园安全分成了两大部分,一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等物理环境的安全;二是师生友善和谐的心理环境。那么,何谓“安全的物理环境”,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

    1.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学校的教育设施一般包括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这些地方也是师生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危险,所造成的危害与损失就会非常大,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各种设备。

    毋庸置疑,中小学的校舍安全非常重要,虽然各级政府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中小学校舍的安全,但是由于建筑质量、校舍陈旧等问题引起的师生伤亡事故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2008年“5·12”汶川地震中校舍倒塌造成了数千人师生遇难,许多倒塌的校舍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校舍的建筑标准、抗震标准等受到了死难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其实,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且持续存在的问题。早在1987年,当时的城建部和国家教委就做出《关于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该通知对当时发生的一系列校舍倒塌事故进行了统计,并向全国通报要求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然而直至今日,仍有许多学校校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小资料]

    关于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分类号】J315187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城建部/国家教委

    【颁布日期】1987——07——08

    【实施日期】1987——07——0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计划、建设、统计

    【文号】[1987]城建字第373号

    【名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题注】1987年7月8日至今年以来,江西、广东等地接连发生学校房屋倒塌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1月16日上午8时50分,江西省会昌县水东小学厕所倒塌,使68名学生坠入粪坑,有28名小学生当场溺死。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和责任已经查明,犯有玩忽职守罪的校长刘友法、副校长邱良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违章承包工程的直接责任者周光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5月22日下午4时10分,正在施工的广东省连山县上帅乡连官小学教学楼突然倒塌,砸死施工人员7人,砸伤10人。初步调查,这起恶性事故也是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酿成的。工程开工前,校方不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私自乱拉不懂工程技术的梁瑞祥画了一张草图就轻率开工。施工单位信宜县建筑安装公司,名为三级企业,实际是一些不懂施工技术的农民工。这项工程原定4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建成后将有6个班、约300名师生同时上课,后因工期拖延,没有按期竣工,否则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以前,学校房屋倒塌事故也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1980年以来,福建、湖南、辽宁、江西、黑龙江等18个盛自治区就发生43起,造成76名师生死亡,重伤123人,并伤亡38名施工人员。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全社会都以极大的热忱关怀青少年的成长,如果我们管理不严,尽职不够,漠视他们的生命安全,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是对人民的犯罪。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务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对待这一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学校房屋倒塌事故的继续发生。

    鉴于近几年校舍倒塌事故多数发生在县城以下,因此,加强管理的重点要放在村镇中小学这一级。这些工程不仅具有量大、面广、布点分散的特点,而且资金渠道多种多样,房屋标准普遍较低,同时村镇建筑技术人员又非常缺乏,存在着造成隐患的可能。为了切实保证结构安全,防止倒塌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凡新建、扩建校舍和设施的,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村镇中小学的工程要向县建设主管部门报建,内容包括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地点、筹建和承建负责人等,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兴建。

    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持有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采用定型设计。各级设计单位要积极承担,优先安排,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为适应村镇中小学建设的需要,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尽快设计出适合当地情况的、不同规模、不同标准的校舍定型设计,供各学校选用,酌收成本费。

    三、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准承包工程。承包单位要与筹建一方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筹建单位不得私招乱拉无证单位施工。

    四、新建、扩建校舍必须委托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没有设立质量监督机构的,可委托设计单位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单位监理。不经监督站或监理单位核验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五、对采用传统结构的简易校舍,由乡、镇政府负责对其结构安全进行检查。乡、镇政府无力检查时,报县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检查,确认结构安全,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六、对玩忽职守,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盲目蛮干,以致造成校舍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的,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部门和领导责任。

    七、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1985年以来新建的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结构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工程。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排除。此项检查和处理结果,在今年年底以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的城乡建设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总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

    八、对不属上述检查范围的校舍,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教委[1987]教计字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自行检查。对于检查出来的危房及其他危险建筑设施,应采取果断措施,分别情况,予以拆除、维修加固和封闭停用,限期解决。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即转知各有关单位,并尽快转发到县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虽然如此,十多年来校舍、寝室等学校建筑物倒塌事件却仍是时有发生。汶川地震后,教育部配合国家其他部委要求全国开展学校校舍安全大检查,为学校建筑监理安全档案。可是情况并不乐观,前文所说的最近2010年3月11日发生的福州一小学黑板报墙体倒塌,五名学生遇难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前不久青海玉树地震,仍然有很多校舍因为陈旧,在地震中倒塌,也致使很多学生遇难身亡。这些足以说明各地对于校舍安全抓的还不够,对于校舍安全标准可能也不明确。那么我国在中小学校舍建筑方面都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对学校的选址、建筑构造、施工要求、抗震标准等都有哪些规定和要求,下面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建筑安全不但要符合国家层面的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而且还要遵守许多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例如,《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0223-199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0223-2004)等。学校校舍在符合以上这些法规的同时,还要符合有关校舍安全标准。90年代以来,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有关学校建筑标准的规定和文件,例如,《城市中小学建设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规范》《特殊学校建设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等,特别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对原有的一些规定重新修改,并且制定了新的规定和标准,2008年12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本规定详细规定了学校的规模、选址、建筑面积。本标准的第十六条对学校选址作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学校的选址应该符合以下规定:

    第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第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

    第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第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音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除了学校选址,规定还对学校规模以及建筑面积做了规定,例如,12个班级规模的完全小学,建筑面积应该达到421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7.81平方米,另外还专门为寄宿制农村中小学的建筑面积与生均建筑面积做了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考下表。

    另外,要强调的是,学校建筑是一套非常复杂的工程,承担学校基建的单位,必须是选择具有高级资质的承建单位,学校的规划要经过仔细的论证和专家的鉴定,征求多方意见,严格执行每一项设施设备的标准,既不能挥霍浪费,建设豪华学校,但是也决不能因为资金不足而偷工减料,低标准建设,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体育活动场地及体育器材

    【案例】

    2005年11月14日6时许,天还没有完全亮,山西沁源二中的近千名学生沿着学校旁边的公路晨跑,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的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有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沁源二中建于1956年,现有学生1189名。这所学校原来在一座庙内,后来又搬到一座工厂的厂房内。一位教师说,离校园直线距离约二三百米的地方还有一座炸药库。

    沁源二中教务处副主任胡建民说:“在公路上跑操,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在校生增多后,现在的操场,容纳不下全部学生跑操,只能有一部分学生在操场上跑步;二是从学校成立开始,学生就在公路上跑操,几十年了,并没有出过什么大事!”

    受伤学生刘静说:“我们也知道在公路上跑步很危险,教师们平时也经常让我们注意安全,可是学校的操场根本容不下全校的学生跑操,只好到公路上跑。”

    为了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不但要有安全的教室,同时还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体育活动场所和体育器材,为孩子们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体魄提供必要的条件,所以学校是否具备安全的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是衡量爱生学校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有室外场地和室内场地之分,我国有些有条件的学校建造了室内体育场,对于体育场地上述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做了规定,根据此标准,非完全小学和完全小学6班应分别设置60m和100m直跑道;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初级中学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另外,标准还规定,中小学校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3.生活、卫生设施设备

    【案例】

    陕西定边县堆子梁镇中学(九年一贯制)2008年12月2日凌晨发生特大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该校小学四年级一女生宿舍12名女生集体中毒。截至晚8时,有11人死亡,1人仍在抢救当中,死亡的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1岁。目前,当事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等6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当地检察机关亦提前介入侦查。

    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后认为,有可能是煤炉在孩子们睡觉时未灭,掉出的炭火引燃地上的煤渣,导致煤气(一氧化碳)中毒。

    学校的生活、卫生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污秽排水、取暖、生活用电、用气设施设备等。最近几年,由于农村学龄儿童的减少,农村大部分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学校合并,许多学生由于离家较远不得不住校,但是,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学校的生活、卫生设施还不够完善,有的学校有宿舍,却没有食堂,有的学校宿舍没有专人负责宿舍的管理,有的甚至既没有宿舍也没有食堂,学生只好在学校周围租住农户或镇上一般居民的房子,自己烧火做饭,既不安全,又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的爱生学校项目校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有一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上午到中午一直下着雨,我们回到了住的地方。我们想煮饭,不知道我们烧火的炉子已经被雨淋湿了,……中午就这样饿着肚子回到学校上学,这种天气太可恨,都是这个死房子漏雨,如果这个死房子不漏雨的话,我们就能安心地煮饭吃了……(2006年12月11日)

    有一位六年级的女生这样写道:

    我今年六年级,住在校外的农妇家里,是瓦房,房子不算大,有五六位同学和我住在一起,我觉得有点挤。可是一到雨天我们的炉子就被水淋湿了,下雨打雷时我们都很害怕,我们做作业时还会有人敲门,我们问是谁?又没有人回答,再(在)这样的夜里我多么渴望老师和主人家来寻察(巡查)呀!这样我们就不害怕了。我们中午煮饭时有个炉子燃不起火,只有一个炉子没有被雨淋,所以我们只好等一个煮好了,再到下一个煮,这样的生活一点也不好,还收费高呢,一间都要四百多元,还有我们卫生也不好,我们那里住着七个人,其中有一个是男生,就是他的食用具,还有床铺,床下和床前都很脏,他都不清理。还是初中生呢……还有我们的水缸很脏,主人家也不洗。我们要洗又怕挨骂。还有一件事,更是烦人,就是放学回家还要去洗衣服,又要去砍柴,砍了还要扛回来,回来又要煮饭吃,还要照顾我的两个小妹妹,吃饭后又要为她们洗脚,还要哄她们睡觉。还要做自己的功课。可是那几个和我住一起的还要嬉戏打闹,影响我的功课。自己累了又想睡,真是烦人。只恨自己没有个爸爸。妈妈忙干活,我多么渴望有个爸爸呀!这样妈妈就可以来照顾妹妹们了,我就可以安心地学习了。(2007年4月6日)[1]

    除了学校的寝室、食堂这些生活设施外,学校厕所往往成了学校安全的死角。上述的1987年江西会昌县一所学校的厕所倒塌导致28名学生溺死[2],就是一个例证。2006年9月7日包头市蒙古族小学一位二年级的女学生溺死在旱厕中,警察在打捞过程中又发现了几个月前失踪的本校的另一位小学生。[3]因为在农村学校很多是旱厕,积粪池就在蹲位的下面,而蹲位过宽,一旦跌落下去,就会造成类似的悲剧。

    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学校厕所的标准化建设非常重要。成人和儿童(师生)厕所应分设。凡有给排水系统公用设施的地方,学校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室内厕所及前室应分别设污水池、地漏、洗手台和镜台。校园较大的学校,宜同时设置适量厕位的室外厕所,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向,并保持适宜的距离。厕所宜采用瓷质的大小便槽,大便厕位宜设隔板。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问题。爱生学校非常重视学校的生活卫生设备,尤其是对学校的厕所提出了很多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例如,许多项目学校的厕所都存在清扫、消毒等卫生方面的问题,有的学校的厕所远离学生寝室,给学生晚上如厕带来了很多不便和不安全的因素,经过项目活动的推进,这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进。

    为改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园环境和生活卫生条件,宜采用厕所和沼气池一体化建设,配置沼液回流冲厕设施,沼气用于食堂、沼肥施于农田。

    根据2008年新修订的农村学校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对不同性别每坑位使用人数、使用面积、生均使用面积等都作了最低标准标示。

    (二)专职或者兼职的医务人员

    爱生学校标准要求学校要有医务室以及专职或兼职的医务人员,能使学校突然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处理。有的学校由于离医院较远,学生遇到危险受到伤害后,在第一时间得不到及时救治而造成伤亡的事例也时有发生。例如,在发生学生溺水、触电、激烈碰撞、心脏病突然发作等心脏、呼吸突然停止这样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心肺复苏抢救,如果没有医务人员或者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技能的教师,在第一时间不能对受害者进行救助,很可能酿成不应该发生的惨剧。再如,体育活动中的骨折、交通事故等的突然出血等,及时合理的处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爱生学校标准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不足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的卫生工作(第20条)。

    (三)卫生合格的饮用水

    【案例】

    2004年9月5日,某中学小区内部分学生感到头晕,并带有呕吐症状。截至9月6日8点钟,教职员工以及学生陆续发病,52人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主要临场表现为发热、高烧、头晕、头痛、腹泻等症状,截至2004年9月8日,总共有481人出现以上症状并送往医院救治,就诊人次达532人次。出险后该校及县教委立即向平安公司报案,并同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县卫生防疫站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4年9月7日到出险学校进行检验后当即做出相应措施以控制病情,2004年9月8日,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大部分学生出院。2004年9月16日,县卫生防疫站上报并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继做出鉴定,结果为学校饮用水中大肠杆菌严重超标导致学生集体感染腹泻,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此次事故发病学生在镇医院以及县人民医院共发生医疗费76434.82元,为控制病情发生预防药费2575.5元,化验费8180.54元,共计87190.86元。此案惊动了政府多部门参与,省、市、县多家媒体关注报道,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类似事件2005年全国发生数起。就此案而言学校应负全部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要求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是一起学校向学生提供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而导致的伤害事故。为学生提供安全合格的饮用水是学校必须要做到的。在爱生学校安全和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的过程性指标中明确指出“学校要有卫生部门检验合格的饮用水”,结果性指标是学生可以喝到数量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在对爱生项目校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许多农村学校,特别是村小学生普遍直接饮用没有经过高温消毒的自来水和井水。这需要学校想方设法为学生提供经过消毒后可饮用的水,并引导学生尽量喝开水,不直接饮用自来水和井水。

    三、安全的心理氛围

    校园安全不仅包括安全的物理环境,硬件设施齐备,如校舍坚固、有安全饮用水、有专/兼职医务人员等,还包括安全的心理氛围,前者是基础,后者是目的。安全的心理氛围主要包括和谐信赖的师生关系、积极向上的同伴关系,以及学生心理安全辅导等方面。

    (一)和谐信赖的师生关系

    对于学校安全心理氛围的建立主要依靠和谐信赖的师生关系的培养。而和谐信赖的师生关系的建立,从教师的角度来说,需要做到树立师生平等和学生自主的思想。首先,在学校层面上,应该通过教师向学生宣传和实施关爱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政策;其次,在教师和学生的交流过程中,教师应尽量避免体罚学生等有明确惩治措施的行为。最后,还要教师通过细心观察和反思学生的心理状况,对是否有对学生心理侵犯性行为,如不尊重个性和隐私、歧视学生等行为或暗示,进行摸底。从而为建立和谐信赖的师生关系打好基础。

    (二)积极向上的同伴关系

    同伴关系是指年龄相同或相近的儿童之间的一种共同活动并相互协调的关系,或者主要指同龄人之间或心理发展水平相当的个体间在交往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在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同伴关系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伴交往在儿童发展中具有成人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一方面来说,积极向上的同伴关系可以让学生能够体验到更多的安全心理氛围,共同努力从而分享更多的成果;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减少和预防学校欺负、骚扰、性侵犯等校园暴力的重要方法。

    (三)心理咨询

    为学生提供和创造安全的心理氛围需要学校、家长、教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然而如果学校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学生遭受校园暴力、受到老师不良暗示等造成学生心理不安全的情况时,一方面,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另一方面,邀请心理专家或社工采取专业方法,对学生的不安全心理氛围进行疏导。

    [1]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是难以保障的,不过令我们欣慰的是,经过爱生学校项目建设和各级政府的努力,现在这所学校现在已经建起了学生宿舍,并且还建造了食堂,基本上解决了学生的食宿问题以及基本的生活困难。

    [2]《关于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3]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0/09/content_5180154.htm 2010.04.10

    第三节如何创建安全校园

    尽管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对校园安全一再强调,但各学校执行情况却参差不齐。校园安全事故仍屡有发生,且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从自然灾害、食物中毒、校园火灾,到近来社会人员进校园的砍杀系列事件等,虽然校园安全事故有学校不可抗拒的一面,但如果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做到实处,而不仅是停留在口头文章上,那么则可以减轻校园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的影响或完全避免安全事故。在汶川大地震中涌现出的“史上最牛校长”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他的校园安全理念和对学校的管理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他发现原来建成的教学楼质量很差,于是经过近5年不懈努力,申请到40万元经费对教学楼进行加固,这是教学楼遇大震而不倒的主要原因。更重要的是他从2005年开始在学校实行每学期一次的紧急疏散演习,这使得老师和学生在地震后的1分36秒全部整齐地以班级为序列在操场上集合,无一人伤亡,这使安全校园的管理真正落到了实处。如何创建爱生型安全校园,除了要让学校拥有安全和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以及对学生友善的心理环境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

    (一)学校制定成熟可行的应急避险管理制度

    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首先是要求学校具有成熟可行的应急避险管理制度。学校应急避险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学校安全检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会议和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学校安全预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相关教育场所要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具体步骤一般包括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制订规划(设备、奖励、经费、宣传等)、科学评估等四个方面。在爱生学校里要求应急避险预案切实可行,保证学生在校园的所有活动可以得到有效关注,学校定期组织有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评估活动,且每次评估后都有改进措施。具体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可参考以下方面:

    (1)学校安全制度

    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教学安全制度、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上小学与家长的交接制度、其他制度。

    (2)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事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实施救援,从而达到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一般可将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和临时活动预案。

    (3)学校安全检查

    通常可分为以下七种类型: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家长安全检查。

    (二)教师接受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的主导者为教师,教师不仅是基础安全教育的指导者,出现安全问题时,教师也要担负起急救指导的角色。所以教师具备安全技能显得尤为必要。教师应掌握和了解安全教育知识技能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消防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预防校内和校外火灾知识、具备报火警的知识、具备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的知识以及火灾现场逃生知识。

    (2)交通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预防交通事故的知识、具备提醒学生行走、骑车以及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注意事项方面的知识、具备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方法方面的知识。

    (3)课堂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化学实验课、物理实验课中需要注意事项的知识、具备体育课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4)饮食卫生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常见疾病的预防方法、预防食物中毒的生活习惯、一般食物中毒后的解决办法、食物中毒后的自救方法、如何有效开展营养教育的方法。

    (5)中小学容易发生的事故

    昏厥、中暑、突发高烧、气管突然进入异物、突然抽筋(痉挛)、交通事故、动物咬伤、烫伤、冻伤、煤气中毒、触电急救、溺水急救、地震等方面的应急救助方法。

    (6)常用急救技术

    人工呼吸、创伤止血、骨折固定、包扎、急救用品代用法。

    (7)信息、网络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了解网上交友注意事项、如何进行网络自护、上网安全常识、电脑病毒防范常识等。

    通过对教师的培训,使教师掌握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的基本方法。不要求每位老师全部掌握,但每部分预防与应急措施在学校内应有老师掌握。总体目标是让学生具备基本的应对伤害、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学生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伤亡、溺水等)发生率低。

    【案例】

    2002年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

    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63名学生。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纷纷往前拥挤,酿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丰镇市和乌兰察布盟党政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成立了事故伤员抢救领导小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紧急协调大同市第三医院、大同市120急救中心、乌兰察布盟医院、丰镇市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调集了260多名医护人员、12台救护车进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有11盏不亮。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教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结果在当天18时50分就发生惨剧。丰镇二中严重忽视安全管理。在当天没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学校安排两个教师在楼梯口值班,疏导放学的19个班级的学生或者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出楼道,也不至于酿成特大伤亡事故。

    丰镇二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延长一个课时为学生补课,造成新学期的第一天补课结束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校长樊启严重渎职,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校长应该值班却不在岗。他与教委、本校和其他学校的18位教师,在丰镇市春江饭店喝酒。

    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给他打电话说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求他立即返校,他却安排与其一同喝酒的副校长回去先看看,自己仍在喝酒。直到副校长返回学校,看到惨不忍睹的场面后再次给他打电话,他才赶到学校。

    丰镇二中是去年9月落成并使用的新教学大楼,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商业门市房,二层、三层为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120名学生住宿),全楼共有东西两个宽3米3的楼道出口。按照设计容量,全楼只能容纳800多名师生,但丰镇二中违规扩编,使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了1509名,严重超员以致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按照图纸设计,丰镇二中的教学楼楼梯护栏应该为直径16毫米的一级圆钢,但技术监督部门怀疑,实际使用的钢筋强度不够,另外,学校在这座教学楼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了使用。

    根据上述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丰镇二中校长樊启、副校长邢志强、政教室主任贾四民、生活安全保卫教师吕全有、内蒙古第三建筑公司38项目部负责人马雁实行了刑事拘留,同时对丰镇二中前任校长胡增雨依法实行监控。

    这起事故主要是“人祸”所致,学校在建设时对校舍标准监督不到位,教学楼楼梯护栏不够结实导致事故发生。而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没有及时到位营救,教师缺乏基本的应急技能,导致学生伤亡巨大。

    二、采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策略

    通过对教师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训其最终目的是让学生也从中受益。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主要从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为学生开展技能为主的健康教育两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康管理制度方面的过程性目标

    主要为:学校严格执行各种有关学校卫生和健康方面的要求;教师接受过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建立学生体检制度并开展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定期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家长;建立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

    主要达到的目的是:学生因病缺课率下降;学生知晓学校的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中没有发生群体性卫生事故。

    (二)定期为学生开展技能为主的健康教育方面的过程性目标

    主要是:有计划地开展以技能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重点防治疾病的专题教育活动(如预防艾滋病、禁毒教育等)。

    主要达到的目的是:学生知道当地疾病的预防知识和技能;学生具备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具备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案例】

    2006—2008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某小学教师驰某及其妻赵某、小学教师海某及其妻李某等人多次强迫、组织、引诱18名女学生并带到贵州六盘水市区、纳雍县城关、水城县发耳乡等地卖淫。受害学生最大的17岁,最小的年仅11岁。

    2008年12月14日,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多次强迫20多名中小学女学生卖淫的小学原代课教师赵庆梅死刑,判处其丈夫某中学教师驰垚死刑、缓期2年执行。共同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淫的16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当地负有责任的行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20多名官员,也分别受到处分。

    虽然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类似事件给学生身心造成的创伤却是难以弥补的。由于学校性侵害事件比较隐蔽,不易发现,而且受害者多为未成年人,受到加害者的恐吓时,不敢声张,而一旦有家长发现时,往往又迫于各种压力,特别是在农村,有着各种偏见,受害者更是不敢对外公开,加害者恰恰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有的甚至长达多年作案,例如,陕西白水县A小学王富荣,作案期长达15年之久,沈阳苏家屯B小学程世俊,吉林省通化C小学栗峰等都是案发多年后才被检举的。作为学校安全主题,不仅要教会学生遇到具体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急救技巧,更要教授他们如何避免受到类似的伤害,一旦遇到类似事件,在遭到威胁、胁迫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挽救其他无辜的人。

    三、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

    创建爱生型安全校园要求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是强健学生体魄、提高学生抗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而要做好这一方面主要要求三点:

    (一)有体育活动设施

    符合教学要求的体育器材和定期对体育活动设施检查,确保安全。

    (二)有合格的体育老师

    学校要有合格、数量足够的体育老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足课时,进行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特别是对残疾或发育缓慢儿童有适当的要求)。

    (三)有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

    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应组织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年召开全校运动会,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教育;学校定期听取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建议与评价。

    总体目标是: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率不低于85%;学生形成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和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学生对体育活动的满意率高。

    【案例】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宗由学生上体育课受伤致残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11岁小学生黄某获得该县附城镇某小学赔偿款13263元。

    黄某是河源市龙川县附城镇某小学五年级男生。2002年10月15日下午,该校五、六年级的学生由体育老师黄某组织上体育课。课前,黄老师宣布参加乒乓球等项目比赛的同学进行训练,其余学生自由活动,同时要求学生不要去玩单双杠,不要影响其他学生训练。由于黄某不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便与几位同学擅自去玩单杠。黄某因身高不够,几次跳起没能抓住单杠,便爬上单杠旁边的砖墙,跳过去抓单杠,但因没抓着而跌落在地上,摔伤右手,造成严重骨折致7级伤残,并花去医疗费等相关费用66316元。事后,黄某认为自己受伤虽自己有过错,但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受伤,学校要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于是黄某将该学校告上龙川县法院,要求依法赔付其受伤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

    原告黄某在上体育课时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不听从老师的要求,在没有体育老师组织和指导的情况下,擅自并且不按规定要求去抓单杠,以致受伤,黄某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校方(体育老师)虽在上体育课时对学生提出了不要去玩单双杠的要求,但校方并未在可预见的单杠区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受伤,校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依照《民法通则》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黄某造成损失的66316元由学校负责赔偿20%,即13263元,其余由原告黄某自负。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远离伤害

    目前学校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事故、物品安全事故、校园设施安全事故、校园暴力事故。后三个方面的事故伤害基本发生在校园内部,学校及老师需要担负起帮助学生处理此类问题的责任。而人身安全事故不仅在学校内发生,更多的受到外来偶然因素干扰。如最近2010年上半年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四起社会人士到小学或幼儿园砍杀学生事件,这种因为对社会不满人员牵扯到学生身上具有不确定和偶然因素,所以这不仅需要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对学生进行告诫和遇到此类事情的应对方法,还要公安部门、社会友好人士共同努力,共守学校净土,让学生远离伤害。

    【案例】

    1998年9月14日(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一)上午7时45分左右,蓄意杀人报复社会的罪犯林培青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两把菜刀藏入书包内,趁学生和护送学生的家长进校高峰期,以常人表象(着装整洁、手提书包、无异常言行举止)跟进四川省合江县人民小学(以下简称人民小学)校内,人民小学兼职门卫没有对罪犯林培青进行盘查、登记。8时整,人民小学例行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林培青趁学校师生集中精力升国旗之机,突然从学生队列一侧冲入学生队伍,持刀肆意砍杀学生,当场砍伤21名学生。林培青在被学校教师、门卫奋力制止其犯罪行为而逃离现场途中,又砍伤学生2名,随后被学校教师抓获扭送公安机关。与此同时,学校其他教师紧急疏散学生进教室躲避,积极救护受伤学生,将23名受伤学生送往合江县人民医院救治。

    2004年9月20日上午,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持菜刀闯入校园砍伤24名小学生。

    2006年5月8日,位于郑州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幼儿园的一间教室内发生纵火案。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19岁的当地村民白某,手提两个装满汽油的塑料桶,闯入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所幼儿园教室内。当时,该教室共有21名幼儿在上课。白某将教室门反锁后,把汽油泼洒在数名幼儿身上和教室地面,然后用打火机将洒在地面上的汽油点着。顿时,整个教室内突发大火,两名幼儿当场被烧死,另有14名幼儿和1名教师被烧伤,其中一名儿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郑民生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致使8名孩子当场死亡,5名孩子受重伤。

    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包括多名小学生。

    2010年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6名学生和1名教师。

    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发生砍杀幼儿事件,致32人伤,当地警方封锁现场,家长不能入园……

    上面都是面向学校的报复社会案,上面列举的只是此类事件的一部分。在上面的这些案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在第一案例中,合江县人民小学共有学生近1800人,教师70人。校园内教师宿舍和教学区未分离。学校制定有门岗责任制度和进出校门制度,要求门卫对行迹可疑人员进出校门时进行盘问。学校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不反对学生家长观看升旗仪式,但在8时20分后要劝学生家长离开学校。“9·14”案件发生时,合江县人民小学组织近1800名学生及近70名教师举行升旗仪式,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站有教师。

    从此次事件的发生来看,罪犯林培青趁全体师生员工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于升国旗之机,突然从学生队列一侧冲进学生队伍,持刀肆意砍杀无辜学生,对人民小学全体师生而言,应属极不常发生的、突发性的意外事件。这显然不是人民小学通常预见水平和防范能力所能预见和防范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人民小学在教学区和教工宿舍区未隔离及缺乏专职门卫的情况下,设置了兼职门卫,建立了进出校门的制度,并规定学校门卫应对形迹可疑人员进出校门进行盘问。而且,“9·14”案件发生之时,合江县人民小学在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安排站有教师。因此,人民小学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但是,人民小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非没有漏洞。众所周知,进入校园最关键的一道关就是门卫关,如果凶手不能如愿进入校园,后面的伤害也就不会发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2]: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当然,在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进校高峰期对每一进出校门的人逐一检查、询问以及登记的任务是比较繁重,但人民小学却仅安排一个兼职门卫来承担这些任务,蓄意报复的凶手林培青很容易就携带刀具混入了校园中。虽然校方也表示,罪犯林培青以常人表象(着装整洁、手提书包、无异常言行举止)混入学校,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门卫难以辨认和发现。但如果在校门口安排足够的人员协助门卫对进校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逐一进行检查、询问和登记的话,凶手显然难以携带凶器进校行凶。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显然是不足的,其建立和采取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尤其是门卫管理措施)也是值得商榷的。

    该校一直以来在开学前两周均允许学生家长进入校门并直到观看升旗仪式完毕为止,由于之前没有发生过同类的事件,其整个安全管理工作显然也处于一种相对松懈的状态之中,既没有认真把好入口关,也没有对进入校门的家长和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如前面所述的门卫管理工作,明知仅靠一个兼职门卫难以对进校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逐一进行检查、询问和登记,但仍然没有安排足够人手协助门卫做好这一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校方对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之前一直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维持现状也应该不会出现什么事情。与此同时,尽管在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站有教师,但凶手持刀冲入学生队伍还是当场砍伤了21名学生。这一方面说明了在场教师面对危机的反应能力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整个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处于一种相对松懈的状态之中。由于没有对进入校园的家长和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致使凶手在进入校园之后获得了行凶的机会,也使得校方人员对凶手的突然出现反应不足。以上所述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校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有待于改善的地方。

    当然,校方在危机发生以后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还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在凶手进校行凶过程中,人民小学的教职工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制止凶手继续犯罪并将其及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同时迅即采取措施,紧急疏散学生,救助受伤学生,避免更大伤害后果的发生。在制止凶手继续行凶的同时,及时、妥善疏散学生和救助已受伤学生这两件事同样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妥善地疏散学生,一方面,将有更多的学生受到凶手的伤害;另一方面,在慌乱中也容易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碰撞和踩踏现象,这也会导致更多伤害的出现。在整个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人民小学的应对还是相对及时的,而且也是比较有效的,既成功地制止了凶手的进一步行凶,也成功地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了更多伤害的发生,而且由于救助及时,受伤的学生也都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对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也体现了校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沉稳与冷静,才使得这场危机最终得以成功化解。

    总结此次事件的发生以及校方的应对过程,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校方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危机预警和反应机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规定[3],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也规定[4]: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义务教育法》第24条也规定[5]: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虽然校方也建立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如门卫管理制度,但对于如何及时及早发现危机征兆以及如何应对突发危机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

    在2010年连续出现的报复社会的学校砍杀事件,同样暴露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南平小学砍杀事件,犯人之所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杀害多名儿童,就是因为学生到校时,校门紧闭,学生聚集在校门口,而且又没有门卫和安保人员保护学生的安全。其他几起事件,同样犯人能顺利地进入学校,造成多名学生死伤,同样暴露了学校安全防护措施的软肋以及师生安全教育的不足。要堵截类似事件的发生,除了从根源上解决社会矛盾等校外问题,学校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防范措施也非常重要。

    [1]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

    [2]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

    [3]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

    [4]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

    [5]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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