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嘉敏。
地铁外是坠落的夕阳,潮红染红了天际,地铁里的人群像清澈的溪水,静静地淌着,顺着河道流回最初的家。灯火通明的铁龙在夜色中远去,发出呜呜的鸣声。
你一直站在站台,抱着她留下来的轻松熊,抓着毛茸茸的熊爪挥手,一直挥到下一班地铁的到来。
你戴上兜帽,僵硬地转过身说,我们走吧。温热的泪水沿着脸庞流下来,在冰冷的路灯下绞着琉璃般的心,虽然硬却痛不欲生。你遵守了她的“happy end”,却在之后全然瓦解,一个人紧紧地抱着轻松熊泣不成声,而我就像是你怀里的那只轻松熊,被你狠狠地勒着。
三年前,你说,我们三个要永远在一起。但她询问你是否要和我们一起留在这里时,你没心没肺地说,那大学那么好干嘛不去,还有奖学金。我想进都进不去呢。
你总是这样,牺牲自己去满足别人,然后一个人偷偷地哭泣,等到第二天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换上那个没心没肺的笑容走进别人的喧嚣里。
你说,你的心是琉璃做的,清澈、很硬、不易受伤……你戛然而止,因为琉璃的心一摔便碎。
在那条石板铺成老路的尽头,有着一棵枫树,粗大的树枝一直蔓延到石栏的外面。我们三个曾经不顾矜持地爬到枫树上,挑一处好的位置,拿出一些自家做的双炊糕,嘻嘻哈哈地望着小镇。
无聊的时候就摘下一片还绿的枫叶,轻轻地撕下一点,放进嘴里吹。你总能像吹口琴一样,吹出一个又一个曼舞的音符,不远处的鸟儿也伴着你歌唱。我们坐在旁边,闭上眼静静地听着。
那时的我们都觉得我们能这样一直走下去。
如今,这些记忆都被你尘封起来,装进箱子的最底部。你不敢去奢求诺诺的回归,你不想去破坏她的幸福。你是一个死心眼的小孩,你知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即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功,那剩下的百分之一的失败也是你最不愿见到的。
我知道,其实我们是可以陪着诺诺去那所大学的。
你不知道那座庞大的钢铁都市有什么好,你不知道名牌大学对很多人意味着什么。只是你讨厌钢铁的都市,六岁的你在钢铁的都市里迷失了自己,无论怎么走最后都是一堵冰冷的墙横在自己的面前。无依无靠,寻求帮助,得到的却是“去去去,别靠近我,小叫花子”,亦或会抱着什么横在自己的胸前,和你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你讨厌这样冷淡的社会,你讨厌整个钢铁城市。
但又牵着那一丝希望不放,在深夜里拿出手机,翻开庞大的链接树,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点开久远的记忆。静静地看着,看到睡着,仿佛诺诺从未离去。
你说,我们要好好地活着,活得比谁都好。好歹,在诺诺回来的时候能有两个永远记得她的人陪她。
你说,只有我们,不能忘记诺诺。
拿出压在箱底的照片,一张一张地翻看,拂去上面的灰尘。冰冷的感觉顺着手指传遍全身,外边的雪越来越大,像是要埋藏这些沉默的秘密。裹紧了衣服,在这个三人房里却感受不到从前的温暖。
相片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露出了后面的海报。那是张《银魂》的海报,你喜欢的一部日本动漫。坂田银时总是脱线,却办着只要委托就会接受的万事屋,你喜欢他,喜欢万事屋,喜欢有关他的一切。因为你在他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只是自己没有和他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被分开的傻瓜同伴,你曾无数次地在想这些朋友真的值得自己这样吗?明明早晚都会离开。但在下一秒就会摇摇头自言自语,肯定不会的。
不久,你的父母便要求你和他们去钢铁的都市里生活,那是一个有着巨大鸟巢和泡泡立方的地方。那些都是你向往的东西,可以说是你的梦。你的父母一直知道你的梦,所以在八年的积蓄后,慈爱的他们想要完成你的梦想。
理应开心,准备东西离开的你却大发雷霆,坚决要留在这里,母亲怕是你的童年阴影,便给你做心理工作。日升日落,一日复一日。直到不久后,你看见母亲发梢间透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银色,眼角的鱼尾纹也加深了很多,却依旧随着你,等到你心情好时与你谈一谈,看见你皱眉头便立刻住嘴。
你知道这是爱,你觉得这里就是史铁生笔下的地坛,母亲就是母亲,能做的只有遵循儿子的选择,静静地守候在孩子的身边。你知道这样的母亲是最痛苦、最劳累的。
你是爱母亲的,所以劝说母亲和父亲离开这里,到大城市里去享福。你说自己喜欢这里,暂时还放不下,请你们先到城市里安顿好,你立刻就过去。
——幸福可以分享,孤独只能自尝。
你说,如果我离开了,这里就没有人记得诺诺了。
次日,大雪停留在了昨日的午夜,今早的小镇银装素裹,却没有分外妖娆。
你在门前慢慢地滚着雪球,一大一小,然后拿一只萝卜插在上面。你还记得另一个也喜欢这样做的女孩叫诺诺。
你们是在那株枫树下遇见的,摘一片红枫,幻想着那宏伟的鸟巢和无形的巨人,那一个又一个在空中绽放的脚印,用朱砂笔在枫叶上一笔一顿地写下自己的愿望,像是一场盛大的祭祀,容不得半点闪失。诺诺就是这时从树上摔下来的,在偷看你的愿望的时候。你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半点矜持,说话大大咧咧,发尾透着酒红色,穿着一身和枫叶相容的衣服。你觉得她就是枫树的精灵。于是那天,你和她站在枫树下,刨了一个小坑,埋下装着枫叶的许愿瓶,闭着眼睛,感受着梦的气息。
你认为它一定会实现。
每当你来这里画画的时候总会遇见诺诺,她总会背着一个大大的画板,拿着一盒彩铅。然后你们坐在枫树上,或看着小镇或看着山坡作画。你喜欢画景,而诺诺喜欢画人,于是你们就约定,画完了之后交换,你为诺诺添上背景,诺诺为你画上人物。彩铅和水粉在你们俩之间恰到好处地融在一起,渐变的色差,华美的你和她,像是生活在桃源的两个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们开始把画拿在手上,在小镇里慢慢地走,纸上你们的笑颜如花,穿梭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哭泣,一起欢笑。那些画拼在一起,才是一个整体。
只是这时你看着它们,想要把它们一点一点地撕掉。
——陈旧的记忆早已化为年轮,不毁掉便不会重见天日。
你只是不想再想起那段无忧的日子了吧。
【5】
站在窗口,看着你蜷缩在被窝里,你紧紧地裹着被子却还在瑟瑟发抖。孤独一直不断地侵蚀着你的心。你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诺诺,却终究只是迫不及待而已。
你就像只猫,只有在固定的人和事物前才会显得乖巧和开心。一旦离开,便拱起背,一刻也不放松,像一根一用力就会崩断的弦。
直到下一刻,诺诺踹开门,狠狠地质问你为什么没有去车站接她,然后温柔地抱住你说:“我回来了。”你看见诺诺头发上的皮筋,还是你送给她的那个,上面是素白的矢车菊,象征着优雅和幸福。
熟悉的气息令你紧绷的心软下来,高高悬空的琉璃被人温柔地托住。你紧紧地抱着诺诺,眼泪像上次一样,缓缓地流出眼眶,嘴角却挂着笑容。
你说,太好了,一年了,我们都还在。
悄悄地离去,走到这棵枫树下,看着树下刚出芽的郁金香。在那个埋下许愿瓶的位置,这两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是你所不知道的。在离别的那一天,诺诺和我亲手种下的,它们的花语是“永远的爱”,是用我们这一年里的友谊一点一点浇灌的花。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我们定然会重逢。
不需要回头,我知道你与诺诺就在身后。放下画板,拿出封在里面一年的画,我的是枫树和我,你的是小镇和你,诺诺的是诺诺和挂在枝上的许愿瓶。在明媚的阳光下,慢慢地叠在一起。
透过阳光,我们依旧笑颜如花,不管是画,还是我们。
在某个无人的夜晚,趁着月的掩护,划开土壤,拿出许愿瓶,无声地打开它,放进一颗郁金香的种子,剩下的再撒在外面。一年后,在这两朵郁金香的中间,是已经实现的永远。
你说,不管之后会变得怎么样……我说,不管事情变得多么糟糕……诺诺说,不管我们分开多久……我们说,那些都无法分开我和这帮蠢朋友。
然后我们撑开双手,笑着倒在草地上。
我们不想回忆美好的过去,不想展望无限的未来,只想和自己这帮蠢朋友活在当下。
对吧?
最后说再见
文/姜羽桐。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记得我了,那么没关系,我是不会难过的。但请千万记住,我对你说过“再见”。哪怕我在记忆的沙尘暴里迷失了方向,在岁月的流逝里困顿不前,我也会如约出现在你的面前,道一声:“好久不见,我想你了。”
十多年前的秋水还是一座偏远的小城,像一位孤独的老人偏执地守护着自己的一份安宁。楚语在这里一待就是十九年,她曾经以为自己大概不会再出去了,或许就这样过上一辈子——如果周沐也在这里的话。楚语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不懂得追求,不懂得争取,所有的东西在她看来都不是那么重要。当然了,周沐是个完全例外的存在。对于周沐,楚语第一次学会靠近,第一次明白了心酸,第一次在爱情的世界里伤痕累累,痛哭失声。
在楚语十六岁的时候,她为看了无数遍的《还珠格格》痛哭流涕,只为那一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如果有可能,她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写下这句话,而周沐,是她唯一一个能够想起来并且愿意的那个人。
周沐住在莲城花园十七栋502室,而楚语刚好与他相隔了一个单元。在这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楚语只在这段距离间奔波,踩着脚下的松针来来回回。
每天早晨楚语都会早起半小时,梳洗完毕后眼巴巴地趴在窗台上等周沐,只是为了赶上他的时候说一句“好巧啊”。为了这些散落在生命里的无数个“好巧”,楚语觉得自己该好好地恋爱一次了。
和周沐一起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大概是早晨六点半的光景。路上没有太多的人,偶尔会有一辆汽车呼啸驶过,风声连带着鬓角的发梢嗖的一下拂面而过,楚语在这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向右侧靠去。很自然的,周沐不动声色地拐到楚语的左手边,继续默念着英语单词。楚语背逆着晨起的光,打量着周沐的肩膀,她的嘴角轻轻一撇,很快又赶上去和周沐并肩了。
周沐的初恋是楚语的好朋友,也可以说是周沐的好朋友。那个时候楚语经常带着孙颖和周沐一起出去玩,这样的三人行没过多久就没有楚语的身影了。楚语觉得自己是自愿放弃的,那样就不会被说成是被淘汰的,她小心地维护着自己的小爱情,唯恐打破了她和周沐之间的某种平衡。或许这样说,楚语会觉得开心些;但不可否认,她深深地难过着周沐带给她的失落。一场爱情注定一场失意,我们都不是单独的存在,都享受着相爱与失恋。
拥有了爱情的周沐总是拉着楚语去给孙颖挑礼物。站在饰品店里看着周沐摸着下巴认真的神色,楚语转过头走向另一边,然后深呼吸把心里的废气呼出来,揉揉脸对着镜子微笑。
“楚语!来,过来,这个泥人怎么样?好看吗?”
“嗯,我觉得那个不错。”
“是吗?我看看。如果是你,你喜欢吗?”
如果是你,你喜欢吗?——如果是我,我喜欢吗?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楚语在心里忙不迭地点着头,傻瓜,只要是你送的,我自然都是喜欢的。
“喜欢啊,怎么会不喜欢呢。”楚语鼓起勇气抬头看周沐,在他的眼角处看到一点点满足,还有一丝微不可察的得意。
“这样啊,太好了,谢谢你啊。”周沐把手搭在楚语的肩膀上,“够哥们儿,呵呵。”
“那你怎么谢我呢?”楚语歪着头,开心地逗他。
“嗯,那请允许我为可爱的楚语妹妹送上一份礼物吧。”周沐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只许愿瓶递给楚语,大方地说:“别客气,哥送的。”
楚语笑了笑,又把许愿瓶放了回去:“我不要,你这是顺水人情,以后我过生日你得送我一个更好的。”
周沐无辜地摸摸后脑勺:“我现在很缺钱啊,都快见底了。妹妹啊,你就别再敲竹杠了啊。”
门外喇叭声鸣,楚语把耳机戴上,甩甩手悠悠然走出店门。在一棵柏树下站立良久,看着周沐拿着泥人付账时开心的样子,楚语突然觉得自己也很开心。夜晚的城市并不为黑暗所征服,愈来愈多的霓虹灯开始点亮,耳朵里的音乐隔绝外界的声音,楚语小声地哼着调子。
和周沐回去后,楚语一个人又偷偷折回饰品店买下了那只许愿瓶,并为自己的小聪明暗暗得意。
傻瓜,我当然知道你没钱了。嗯,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可是我喜欢你的礼物,所以我就买下来了吧。
握着许愿瓶,望着窗外一盏盏明灯,楚语把脸贴在瓶身处。哪怕只能感到你的温度也是好的,即使只能站在你身后做你的妹妹,我也很满足了。
楚语想,真正让一个人伤心的事,莫过于青梅竹马的他在不经意间把自己当成了妹妹。如果可以的话,她情愿自己对于周沐而言完全是个陌生人。尽管很舍不得。
周沐一直以来都只把楚语当成妹妹,一个陪了他十六年的妹妹。在他哭的时候,在他愤怒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楚语,很难想象,特立独行的自己会对一个女孩子如此念念不忘。
可即便是念念不忘,楚语也只是作为一个妹妹而存在。
就像是一个苍白的玩笑,楚语十六岁的爱情如同一扇紧闭的门。
我们都会在不经意间喜欢上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舍此无他。
楚语在多年后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还有窗外聒噪的蝉鸣,突然发现自己在乎的只是一张笑得肆无忌惮的脸和那双干净清澈的双眼。
楚语侧身坐在第二排的最后一桌,手里握着一支铅笔,在试卷上来来回回纵横驰骋。午后的阳光精致温暖,一幕幕金光倾泻而下打在脸上,一抬头便是满目的皂荚树叶,在楚语的窗外哗哗作响。教室里的扇叶一遍又一遍地来回,轴承的摩擦声如此清晰可闻,划破空气的声音交织着啁啾鸟语像是一张网,罩住楚语的脑袋,使她昏昏欲睡。
又是啪嗒一声,手里的铅笔已经在桌上掉落三回。如此反复地重演着同一个动作,连似睡非睡中的楚语都觉得枯燥。数学老师站在讲台上指着应用题,唾沫星子毫不吝啬地飞溅着。楚语扭过头看着窗外的云朵,像是前几天妈妈买给她的棉花糖,在自己手里一点点变小,最后消失。那片云擦过窗台,向北飘去。
周沐坐在楚语身边,下巴顶在桌子上,眼睛四处乱瞅,嘴里连贯地打出一个个哈欠,像是音符,楚语突然这么想,然后就一下子笑了起来。
“楚语,你来解右边这道题,王则晨你来解另一道。”
“嗯?”楚语一抬眼皮就对上了数学老师探寻的目光。数秒之后,楚语咬着下唇,小声地问身旁的周沐:“哪边是右啊?”
当时三年级的楚语依然分不清左右,就像数年后分不清爱情一样。她总是一遍遍模糊了方向,在似是而非的空间里碰得满身伤痕。
周沐故意撇撇嘴不作声。
“楚语,你在说什么?怎么还不上来?”
“老师,她在问我哪边是右。”
教室里一片哄声,周沐欠揍的表情落在楚语眼里异常可恨。楚语哼哼几声不说话,把指甲掐进橡皮里。
“楚语,你告诉老师哪只手是右手啊?”数学老师走到楚语身边微笑着询问,并且提示她,“就是拿筷子的那只手啊。”
“嗯?”楚语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只这只。”周沐迅速地用左手拿起笔指给楚语看,“就是这只手啊,看啊。”
“嗯。”楚语笑了起来,打心底里谢谢周沐的好心,无所怀疑地举起左手,“老师,就是这只。”语毕,楚语咧开嘴笑。一道光线打进窗台,细小的尘埃在金色的空气里跳起舞。
教室里一片沉默,再而——“哇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
老师拍拍楚语的肩膀让她坐下,然后很认真地举起右手:“这只手才是右手啊。”
楚语听着四周快要溢出的嘲笑,突然委屈得想哭,很难过。她慢慢地把手探到周沐身边,紧紧地捏住周沐的衣角,似乎是在寻求一点温度。周沐转过头,眼眶里笑出来的眼泪很快收住,愣愣地看着楚语。这种微妙的感觉直到楚语从他生命的轨迹里完全消失后,周沐才明白,楚语对他的信任并不是笨,而是一种依赖。
和孙颖分手的时候周沐已经高二了。孙颖面无表情地看着周沐:“对不起啊,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们不合适。”说这话时正好是冬天里最冷的那几日,走廊里时不时蹿起几阵寒风,吹得人直打哆嗦。阳台下的叶子但凡能落的都落光了,树干间巨大的间隙好像永远无法填补似的,只能任由北风穿过。
周沐狠狠地搓了搓脸:“你怎么不早说!啊?不合适?当初怎么就合适了!”
孙颖冷冷一笑:“我看你和楚语挺适合的,就成全你们了呗。”
周沐把书包啪的一下子摔在走廊里:“少扯上别人,楚语比你好多了。我知道,不就是看上了高三的那棵草嘛。我还就告诉你了,那也不过是一棵狗尾巴草!再见。”
这个世界少了谁都转,周沐这么想着。他一个人走到厕所里,过了很久双眼通红地出来了。三年,终究是三年了,说到底周沐还是舍不得的。
走廊里,楚语蹲下来,把散落一地的书一本本捡起放进书包。等她站起来的时候,孙颖已经站在她面前,露齿一笑:“你喜欢他对不对?你应该谢谢我的。”
“我只把他当哥哥。”楚语轻飘飘地扔下一句话,一句连她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的话。太牵强了,没有人会相信,包括周沐。过去这么久了,连楚语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周沐,还是仅仅喜欢那种被宠溺的感觉。
楚语不止一次地想起,挽着周沐的手行走在公园里的那个清晨。那时候,春天刚刚到来,风里还残留着冬天的冷,依附在身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氧气。周沐会在某个拐角不经意地停下来,伸手系紧楚语的白色围巾,浅浅一笑。楚语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就好了,如果是在做梦,那就不要醒。
风往春天刮的时候,周沐站在学校的元旦联欢晚会上抱着吉他唱了一首悲情歌曲。下台的时候,楚语凑过去打趣地说:“你又不会弹吉他,抱着那玩意儿干什么啊?多余。”周沐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记爆栗:“小丫头片子,还敢拆我的台!
哼哼,后果自负。”周沐自己心里清楚,他向表哥借了吉他跟在后面突击学习了几天,其实抱着吉他在台上也没拨几下。要的就是个氛围,要的就是个意境。
一首歌下来,周沐的眼神一直若有若无地瞟向孙颖的位置,楚语也是。孙颖抱着一袋瓜子,优雅地把瓜子壳吐进塑料袋子里,从始至终一直低着头。这多少让周沐感觉有些失望,他还是喜欢她的。之所以没有用“爱”,是因为孙颖已经不再爱他了。
爱情就是这样,来的时候轰轰烈烈,走的时候什么也不是。连杯白开水都不如。
周沐看着第四封情书被孙颖撕毁之后,他知道这份曾经的爱情算是寿终正寝了。
七天过后,楚语隐约记得是个下着微雪的早晨,周沐离家出走了。其实也不完全是,周沐围着小城转了几遍,也没敢出去闯荡,过了几天落魄地回来了。说是体验生活,其实体验的全是眼泪,就像是酸甜苦辣,周沐只尝到了苦。
这天,楚语坐在落地窗旁的木椅上看电视,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开水暖手。
楚语不喜欢故作高雅地喝咖啡,那太苦了,她觉得心里已经够苦的了。喜欢上一个本不属于她的人,轻轻的一个称呼就把她的幻想击打得支离破碎。
天边白雾茫茫,小小的雪花斜着飘下。近处的台阶,远处的屋宇,无一不被这白色的物事所覆盖。室内温暖如春,窗外白雪飘飘,楚语呵着水蒸气,用手指在窗户上随意地画着。在这样的天空下,她突然想起了周沐,想起了他挂在嘴角的讨厌的坏坏的笑。似乎响起了几声爆竹声,又好像不是;楚语并不确定,她侧耳倾听,好像是人在放鞭炮。等她推开窗把头探出去想看个究竟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楼下向她挥手。
此刻的雪显然更大了,地上的雪被人用扫帚堆到一边,刚刚坠落的雪片甫一落地就被地上的脏渍沾染,失了纯白。天边大片大片的浓云不散,团团圈住头顶的一方天宇。楚语匆匆裹上围巾,下楼。眼前的周沐穿着一件黑色长风衣,头戴一顶针织帽,背着鼓鼓囊囊的行李袋。那份失魂落魄的滑稽样任谁看见了都会觉着好笑。
看见俏生生的楚语,周沐立时就觉得来了救星了。事实上,是他自己用几颗鞭炮把救星轰下楼来的。
“我肚子饿,都两顿没吃饭了。”周沐可怜巴巴地说道,顺便用手撸了一下鼻子。
楚语看着眼前这个可怜巴巴的周沐,“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她伸出手拉着周沐上了楼。
周沐吭哧吭哧地吃完第三碗面,终于觉得不那么饿了,然后就开始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叙事。
“那你接着离家出走啊,回来干嘛?还得我替你洗碗。”楚语没好气地说,“你不知道你爸妈找你都找疯了,就差没把你的相片和那些找猫找狗的启示贴一块了。”
“嗯,这个先不急。我就这么回去了,一定得挨顿胖揍。”周沐嘿嘿笑了起来,让楚语心里直发毛,“我说妹妹啊,咱们是好朋友对吧?是好朋友就得帮忙对不?”
“不是。”楚语迅速地接过话,直截了当地断了周沐的阴谋。
“别这样啊,我也不是不回去,不过这几天不行。我在你这里藏几天好不好?
嗯……就两天,两天我就回去。”
有那么一瞬间,楚语差点就答应了。但仅存的理智告诉她,这不现实。“不……不行!”虽然是拒绝,可语气里却没有几份坚定。
“求求你了姑奶奶,我是不愿意再出去了。你总不能在这大雪天的发我几根火柴吧,你舍得不?会死人的。”周沐一听楚语要把他撵出去,立时就抱着楚语的胳膊直装可怜。
“冻死你活该!”楚语的脸蛋红红的,她倒是的确舍不得。
“呵呵。”周沐傻呵呵地乐了。
这样一来,周沐就被楚语偷偷地塞在家里了。
是夜,周沐裹着两层被子在楚语房间的地板上凑合了一晚。相比周沐在外面的那些日子,能够睡地板当然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楚语夜里两次起身替周沐盖被子,几次压制住想偷偷吻他的冲动。月光透过,清辉的似水柔情洒在周沐的脸上,棱角分明的侧脸一半塌陷在夜色里,一半眉眼分明。楚语捱到天亮,看到隔着纱帘的窗外天光已然隐约可见了,这才浅浅地睡了。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和周沐就这样一直下去了;可或许不是梦呢,或许只是她还未睡熟时的潜意识。可是不管怎么说,楚语都觉得很开心。
醒来后,周沐已经坐在房间里吃早饭了。看到楚语起床了,周沐一脸的戏虐之色:“起来啦?你怎么还流哈喇子啊,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吧?”
“嘁!”楚语下意识地用手背揩了揩嘴角。
“哈哈,骗你的。”周沐笑得前仰后翻,“来,吃早饭,尝尝我煮的粥。”
楚语鼻子皱皱,哼了一声:“你胆子真大啊,也不看看我爸妈走了没,你就敢起来,你想害死我啊!”
“我吉人自有天相!”
“臭屁!”楚语咕哝了一声,用筷子在碗里鼓捣了几下,看看周沐吃得挺香,这才放心地吃了几口。
吃完早餐,周沐拉着楚语下了楼,两个人做贼似的一路小跑。七点的公园,晨练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楚语把小脑袋缩进围巾里,一步步向前小心地走着。地上尚有积雪未化,经过一夜的冷风冻得硬硬的,一脚踩上去咯吱咯吱响。周沐扭着脑袋四处张望,生怕遇见熟人。见到枝叶上还有残雪,周沐上前一一刮下来,这样一来二去竟也积攒了一个雪球,放在手上来回颠着。雪球不断索取手掌的温度,直至一样的冷。
楚语穿着白色的鞋,粉红色的鞋带耷拉在鞋面上,随着楚语的步子上下抛着。
穿过林间的鹅卵石小径,围绕着覆了一层微霜的湖面散步。早晨的太阳并不刺目,红彤彤的日光穿过云层洒在水面上,像是倾倒了赭红色颜料。周沐跟在楚语身后,双手背在脑后大大咧咧地哼着歌。
“你和孙颖就这么分了?”楚语走到一棵垂柳下站住。
“嗯。要不还能怎么样?死乞白赖地求她施舍?我做不到,既然她看上别人了,那就算了呗。”话说得风轻云淡,心里又何尝不是翻江倒海。
“嗯,那你明天就回家吗?你爸妈不会真揍你吧?”
“不了,我今天就回去。”周沐把手插在裤袋里,身子一斜,整个人就靠在树干上了。
“嗯。”不得不承认,楚语心里又不可避免地失落起来了。
“怎么?舍不得我了?”周沐瞥见楚语迅速垮下来的脸,坏笑着问她。
“去死!”楚语狠狠地踹了一脚树干,哗啦一声整片整片的雪飞溅下来,气温一下子骤降几度。楚语戴着帽子没觉着多冷,周沐哇哇地叫着摇衣领,上蹿下跳嘴皮子直打哆嗦。楚语走过去,“来,我看看。”周沐把脖子伸过去,楚语细心地替他掸了掸,突然发现自己把想说的都说了,两个人沉默着往回走。
在林间的拐角处,周沐突然一下蹲下去,麻利地替楚语把松落下来的鞋带系好。
似乎是想起些什么,周沐稍稍愣了愣,然后低着头说了声“谢谢”。声音太小,楚语却一下子就听见了,身子颤了颤,终究还是顿住了。
“谢谢。”楚语平复了一下跌宕起伏的心情,用平淡的语气避开了她的爱情。
少顷,楚语抬起头来看他,周沐看到她眼睛里都是眼泪。
我像鸵鸟一样追寻着自己的爱情。可是当你回头看我的时候,我却尽是畏惧地把头埋在沙砾中,与你失之交臂。
我喜欢你,那你呢?
一年后,楚语和周沐相继收到北京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楚语还是会经常见到周沐,这让她很高兴。军训的时候,周沐会巴巴地送来防晒霜,楚语真的叫他“哥哥”了,很自然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周沐在这时候会觉得心脏被人狠狠地握了一下,疼得发胀。
周沐班上有个叫许文的同学,见楚语第一回,就惊呼天人。许文从周沐那里要来了楚语的手机、QQ等信息。周沐坐在电脑桌前,心里仿佛堵了一件什么物事,胸闷压抑甚至无法呼吸。他给楚语发了一个信息:你好吗?
这样的话,连他自己都觉得是句废话,连他自己都觉得无聊。
嗯,很好。
这样一来就没有再多的话可以说了,周沐握着手机轻嘘一口气,然后慢慢靠在椅子上。宿舍楼外的操场上人不多,只有几个同学在打球,篮球扑通扑通坠地的声音让他以为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有的时候,太熟悉了也是一种罪过,你我便是。
窗外阳光灿烂,一束束光线打进来,周沐转过头去,眼睛疼。
“我要恋爱了。”楚语站在周沐面前,故意把“要”这个字说得很重,她的意思是我还没答应。或许只要周沐稍稍挽留一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许文,她就会义无反顾地告诉周沐我爱你。
可是,即使这话她不说,周沐心里也是清楚的。
“他……他还好吧?”周沐低着头,眼睛盯着鞋子,双脚在地上呈八字状分分合合。
“嗯,他还行,挺好的。”
“我……我走了……”楚语看了看周沐,慢慢转过身往回走。她看见眼前的行云徐徐飘过,恍惚间又想起了当年的那个下雪天,还有周沐。
“别……”周沐猛地上前从后面抱住了楚语。
他承认,他心软了,心疼了。突然发现楚语对自己来说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在乎。可当他真的抱着楚语的时候,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他在乎楚语,他承认他无法用时光抹去那些记忆,可是楚语到底是以哪种姿势活在他生命里的,他实在不知道。他怕自己这样自欺欺人地敷衍下去终有一天会后悔,会辜负了自己,会蹉跎了楚语。
“你,你怎么了?”楚语身子一僵却没有回头。
“你要幸福,要快乐。”周沐颤着音说道,耳朵里嗡嗡乱鸣,血液从上到下横冲直撞。两行清泪倏地落下,淌在楚语的肩膀上迅速湿了一片。
“嗯。”楚语缓缓掰开周沐的手,始终没有向后看。她知道,周沐哭了。她终于得以狠下心来默默埋葬这段年少时的爱情,从此周沐也只存在于回忆里了。她想,大概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了。
楚语走到十字路口,左右看看,然后向左手边走去。她心里说,周沐,这就是右边了。
是不是从一开始,你就给我指了一个错误的方向,所以我们注定要失之交臂。
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那你呢?
恋爱的问题
文/琚峰。
恋爱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这个很年轻的人居然会忍不住对此有许多很小的想法,于是我想,把它们写下来吧。然后我就真的这么干了。
《闻香识女人》里面有一个镜头,老中校在飞机上对查理说了一段话,他说他最爱的东西是女人,跟第一差得很远的第二是法拉利。
对我来说,有一个自己热爱的姑娘就是有了人生伟大理想的一部分。肉麻点说,就是这样的:那个姑娘,她会让我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她会让我感到保护她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甚至为了她我可以做我不喜欢做的事。她会让我说出这样勇敢十足的话:我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我,我只在乎我喜欢的姑娘喜不喜欢我。
如果我喜欢的姑娘刚好也喜欢我,那我一定是很幸福的。这样的幸福我拥有过,并且知道以后也还会拥有;但是如果我喜欢的姑娘竟然不喜欢我,那我一定会遭遇短暂的忧伤。这样的忧伤我也体验过,并且预感以后也还会体验。
《独唱团》的卷首语里有一段话我印象特别深刻:“所以说,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男性改变世界,女性改变男性的世界观,但总有一些世界观,是傻X呵呵地矗立在那里的。”这段话当初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接着我明白了:坚持你认为是正确的、是好的东西,如果这样你喜欢的姑娘还是不喜欢你,那就说明她们不是好姑娘。
知道世界上某个角落总有那么一个会令我爱上也会爱上我的好姑娘存在着,是支撑我这么多年来坚持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小学四年级的某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喜欢班上一个女同学,这个发现令我无比惊骇。直到我把这个秘密悄悄地跟别人分享,然后发现原来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我才松了一口气。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喜欢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美妙到你觉得人生会一直这样无所畏惧地美妙下去。
初中开始想着恋爱。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不仅当时就连现在我也不甚明白。
阿城写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叫《爱情与化学》,他在里面用生物化学的知识解释了爱情:
“爱情的能力从化学来,也就是从性成熟了的人的脑中的化合物来。”
“爱情源自三种化学物质:多巴胺(dopamine),去甲肾上腺素(norepine—phrine)和苯基乙胺(phenylethylamine)。”
阿城解释得太到位了,可我还是明白不了;幸而我不求甚解,不明白算了,管他呢,跟着感觉走就是了。于是我任凭自己自由自在地被女孩吸引,接近她们,习惯她们,然后又离开。在整个过程中我试图发现些什么,至于终究我有没有做到这点,我也不知道。
后来稍晚一些,我爹妈终于发觉我有点不对头。因为我半夜跟女孩发短信常常是发着发着就睡着了,到早上他们来叫醒我时就会看到我一只手里握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未读消息。
于是他们教育我不要早恋,让我看一些所谓教育专家对早恋的批评,幸好当时我已经有了一点判别能力,明白所谓早恋这回事就是扯淡。男孩和女孩长到一定岁数,身体已经具备了产生爱情激素的能力,彼此相互吸引了,这是正常的自然规律,何来“早”恋之说?到了时候就要干该干的事,这不正是被老师们说烂了的道理吗?
后来我读了更多的书,接触到更新的思想,便更加执着地认为恋爱早些谈没什么不好。青春期的我们尝试着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认识这个世界,恋爱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早些进行恋爱的试验,也就早些理解这个世界。
到目前为止我遇见过很多牛哄哄的人,在被问到谈过几场恋爱交了多少男女朋友时,他们会自豪地用上全部手指和脚趾(有时还不够用),来展示他们骄人的成绩。对这些人我自是十分佩服,可想而知他们在吸引异性和被异性吸引方面一定是天赋异禀。
我有一个朋友的弟弟就是这样。某个凉爽怡人的夏日夜晚,我跟那位朋友和他的弟弟还有一堆人出去听天台上的吉他演奏,到后来大家都喝醉了,吉他也醉了,闷声不响了,只有我清醒着,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朋友的弟弟想找人说话,但谁都不理他,最后只剩下我,他踉跄着走到我身旁,一把把我搂住,开始跟我说他的故事。他说他谈过几十个女朋友了,牛X吧?我说牛X。
他说:你不知道,其实我心里难过。
我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难过?
他说:那些姑娘吧,都漂亮得很,但是——怎么说呢?用一个词来形容她们。
我说:骚滴滴。
他一拍大腿说:对!就是这个词,骚滴滴。我就没遇上过一个好姑娘啊。
我沉默,无言以对。走的时候我跟朋友说,下次出来再别带你弟了,行吗?
最近好像“我的前任是极品”这个话题特别火爆,有次无意中点到一个帖子里,里头全部是分享自己前任的极品事迹,有温馨搞笑的,也有充满恶意的,后者招人讨厌,不过我能够理解,被甩了想借此以泄心头之恨。到底泄不泄得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我比现在还要不懂事得多的时候,一哥们失恋了找我哭诉。我嘴笨不知道怎么安慰人,一时冲动慌张就说了一句:她又没什么好的,你干吗老惦记着她。结果这哥们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
过了很久,我也失恋了。一个关心我的人跟我一起吃饭,我一个劲地吃她一个劲地说,等我吃完了她还没说完。说着说着她就说到我前女友了,我本来不想谈这个话题,可是她非扯着不放,她说她不忍看到一个曾经那么快乐的人如今因为一个女孩变得如此消沉落寞,我说废话,谁失恋了能欢天喜地的。她又说,我真的不理解你,她哪点好?听到她这么说,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礼节性地微笑了一下,心里其实恨不得拍了桌子指着她的鼻子大骂:你懂个屁?我终于体会到了当时那哥们的心情。
我想,不管是扔了你的前任还是被你扔了的前任,你都应该记住他们的好,因为有的好只有你知道,就是再不济也不能说人坏话,毕竟两人曾经亲密无间过。
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是一件很令人痛苦的事。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你感觉自己被否定了,而否定你的人又正好是你最看重的人。不过想开点就没事了,她否定你,不代表全世界都否定你。
六年级的时候我疯狂地喜欢一个女生,可是她不喜欢我。我就一直努力接近她,对她好,可她还是不喜欢我。本来我以为这喜欢会持续到天长地久,结果到初中我跟她分到一个班之后我就对她没有感觉了。这种变故让我有些惶恐,好像我在背叛自己,但同时我又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不喜欢她了。
后来我身边的朋友们都开始到处喜欢了,谁谁谁喜欢谁谁,谁谁却不喜欢谁谁谁,这种情况太正常了。看到那些人落寞的背影,我总觉得我有义务去安慰劝解开导他们,所以我闭门在家苦心钻研,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
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怎么办呢?很简单,只有两个办法。一、让她/他喜欢上你;二、你不要再喜欢她/他了。自以为牛X的人就坚持选一吧,尝试过一但是失败了的大多数人,只好选择办法二了。不喜欢一个人没有那么难,只要你善于给自己做思想工作。你要这么想:她招我惹我了,我凭什么要喜欢她?或者:她居然不喜欢我,我干什么还要喜欢她?
尝试过,却得不到想要的结果,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至少老了以后,你能够指着一个老太婆对自己的孙子说:就是她,我当年追她了九个月,真不敢相信,她竟然能坚持不喜欢我九个月……失恋是恋爱里最重大的部分,上面没说过瘾,这里接着说。人有一个很奇特的习性,就是拥有某物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直到失去了才感到那件东西的重要性,追悔莫及。当一个人失去了可能的爱,才会发觉爱的可能有多宝贵。从这个道理当中我们能得到一个很励志很感动很温暖很让人泪流满面的启示:一定要珍惜和感恩你所拥有的一切……这是真的。
我的生物老师是一个很有个人魅力的人,他曾经在生物课中间突然感伤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有些人被深深地伤害过了就不敢再爱了。
这种情况太常见了。随便翻一本忧伤的文学作品,一看全都是被伤害过的女孩和不用心爱的男人,除了让同样遭遇的人感到共鸣之外,这种情况的存在对这个世界变好简直一点帮助都没有。这就是失恋留下的后遗症,失恋时所经受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恋爱时享受的美好,结果就形成了一个巴甫洛夫式的条件反射,还没拥有就已经开始害怕失去了。
失恋之后的巨大空虚感和幻灭感会让人想要立即寻找另一个人来填补、替代。
这样做不能说是科学的、合理的、明智的。因为你失恋过后能够迅速忘掉上一个人并且又正好遇到了你真爱的概率几乎为零。举王家卫的《重庆森林》为例,王菲就很懂这道理,去美国待一年,给她喜欢的人恢复的空间。另一部《蓝莓之恋》也是一样,只不过是失恋的人主动离开,用时间的药效把自己变得完好如新。就连罗素这个20世纪的老头子,也说过这么一句话:在最好的一种情爱里,一个人希望着一桩新的幸福,而非希望逃避一件旧的忧伤。
失恋确实很可怕,但是这世界上可怕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跟所有可怕的灾难一样,只要你不脆弱,它就不会把你击垮。最初几天痛得死去活来,呼吸变得没有以前轻松,望着夜空就开始胡思乱想,看见什么不顺心的人或事都想骂一句,但是又没有力气骂。幸好这种状态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再过一段时间就发现自己开始忘事儿了,发现自己睡得挺香了,发现体重也上去了。直到有一天眼泪终于流尽,一切就又都好了。
在卡佛体(《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非常流行的时候,我曾想模仿写一篇《当我们失恋时我们失去了什么》,可怕的是我真的发现了我失恋时还失去了些什么。刚刚失恋的那几天,我发现我一点也不想看见女孩,或者女人,或者母的雌的任何跟男性性别相反的生物。至今我没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样其实挺好,我失恋了就不会约其他女孩子出来安慰我,也省得那些有男朋友的女孩的男朋友瞎担心。
我常常以为,我之所以活得很好,是因为自己的记忆力不好。记忆力不好,所以忘记事情快,快乐、悲伤、仇恨、厌恶全部都像疾驶的火车一样,在我眼前轰隆隆一番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有一天我发现,偏偏有些事情我怎样都忘不掉,它们扎根在我记忆的最深处,对我不离不弃。
有些事我不做,不代表我就认为它们不伟大;有些事我做了,也不代表我认为它们不愚蠢。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我能恶心,能肉麻,能开玩笑,能插科打诨,能黑色幽默,能严肃,能装有深度,能不要脸,能真诚,能冲动,能犹豫,能误导,能励志,能形而上,能形而下,能可怜,能可爱,能顽强,能脆弱,能好能坏。这就是我,全能多面型人才。
知道为什么越写越短了吗,因为我写累了,不想写了。
最后,重申一下,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恋爱的问题》,而往往挑这种题目写的,是恋爱最有问题的人。
如果当时
文/姜羽桐。
杜帆洗完澡从屋子里出来。一只惊雀“嗖”地飞过停在了电线杆上,用小爪子搔弄着翎毛,左顾右盼。梅子熟时的雨自打进了七月就没消停过,杜帆大学放假后回到老家和祖父母住在一起,也都快一个多月了。
今年的雨水特别丰沛,倒也不是磅礴的那种。杜帆清晨开门时,屋外照例是小雨淅淅,行人全无;等到黄昏时,雨也就停了。杜帆躺在门外的藤椅上,来回颠摇着,手里的蒲扇缓缓地驱着蚊虫。下完雨的空气自然是温润清新的,一碧如洗的天空被黄昏的颜料染成青紫色,各种说不出名字的颜色一时间倾洒在头顶。河畔的风就在这时慢慢吹拂。
杜帆半闭着眼,哼着歌,头脑里混混沌沌,像是要入睡前那一刻的朦胧,但又给人以一丝清明的感觉。整个人似乎都浮了起来,身边的世界一瞬间没了触感,浅浅地飘着。乡下的七月给人的感觉不是很强烈,如同画中缥缈的青烟般的东西。
“肚肚(哥哥),肚肚。”杜帆两岁的堂妹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捏住他的耳朵,竭力地拉着。杜帆觉着好笑,不动声色地继续装睡。孩子松了手,费力地想爬到藤椅上,小腿使劲地蹬着,却总是无力地滑下来。如此来回数次,气力逐渐不支。一下子,稚嫩的哭声便被夏风扯得很远,在暮色四合中支离破碎。
杜帆笑着抱起妹妹,学着孩子的语气:“亲亲,亲亲。”小女孩搂着杜帆的脖子,指着树丛间来回飞掠的蜻蜓抽抽泣泣,“捉虫虫。”杜帆把妹妹举到脖子上,在碎砖石铺成的小道上兜兜转转。雨后的地上飘着泥土的腥味还混杂着青草的芳香,一脚淌上去还有雨水从砖缝间溢出,湿了赤脚。
杜帆嘴上不说,心里却早已兵荒马乱颤抖不已了。应该是在很久以前了,就像这样的天气,也是在这蜻蜓飞舞的黄昏后,他和一个叫刘璇的女孩子并肩坐在河岸上看细水长流。
世界这么大,我却丢了你。而今以后,我再也找不回了,要怎么办呢?
高一没多久,杜帆的理科就渐渐处于不可掌控的地步,物理、化学少有及格的境况。坐在课堂里背着公式的时候,杜帆愈发强烈地觉得自己的文化课可能就没戏了,八点的日光就在这时从玻璃窗外施施然射入,迷了眼睛。杜帆一下子就觉得无比美好。
实在是没办法,家里人安排杜帆去学素描,将来考艺术院校。杜帆对此没什么反对,也就安之若素地改行去学美术了。每到周末他就背着画板站在15路站台等车,公车驶近,杜帆摸出两个硬币按进铁箱,寻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只要穿过七个红绿灯就到目的地了。杜帆似睡非睡地打着瞌睡,在心里默数到公交车停顿七次然后就醒了。等他下车时,大概是七点五十。
据说教杜帆的那老师挺有名气的,五十多岁,常年穿一件白衬衫,脚下永远是双北京布鞋。刚开始杜帆挺不入老师法眼的,那位姓张的老师瞧不上这样半路出家的学生。杜帆心想我要不是没法子,还不来呢。这样,师生间一开始就置起了气。
杜帆一心要做得更好,那老师见学生瞧不起他也使出浑身解数。
杜帆就在那时候邂逅了刘璇。与杜帆的临时抱佛脚不同,刘璇那是真真的喜欢。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杜帆学习素描的第九节课。张老师还没到。画室里也就坐着五六个学生,杜帆靠着窗坐下来,竖起画板开始临摹石膏头像。本来是没什么事的,但杜帆观察能力实在是强了点,也就惹了事。他瞥见身旁的几个学生要么带着MP3,要么是手机,都在那里插着耳机放音乐。杜帆心里存了个比较,在细节上模仿起来。
他掏出手机,选了个节奏感颇强的曲子在那儿独树一帜地放着。一开始身边的学生还能包容这个一窍不通的不纯粹的学习者,但这次杜帆做得实在是天怒人怨了。一个高年级学生“啪”的一声直接就把手机拍桌上了,推开桌子,指着杜帆:
“你小子到底懂不懂规矩!不知道听音乐要用耳机的吗?你这样让我们怎么画!不懂就别装,猪鼻子插大葱!什么东西!”
杜帆也不是个吃素的主儿,立时就火气冲天了,站起来两人就要开打。这时,身后一个女孩子站了起来:“赵杰,别乱来。那是我表弟,都算了啊。”话说得是风轻云淡,那学生瞪了杜帆一眼也就回到座位上坐下了。杜帆也不是个不识相的人,见好就收,关了手机,在画板上“唰唰”画着猪。这事儿到这里也就结束了,无非就是杜帆有错在先,再而死不认错,最后被人拔刀相助。多少年后,当杜帆再想起这事儿的时候也不由得哭笑不得,感慨万千。
课后,杜帆朝着女孩离开的方向追上去。杜帆在这已裹着棉袄的初冬里狂奔,脚下宽大的梧桐落叶被踩得七零八落。未落的已落的叶片都在北风的呼啸里荡漾着生命中精彩的一瞬。终于在一个咖啡馆前叫住了女孩。杜帆整个人“扑哧扑哧”的,话语艰难地从围巾里突破重围,团团湿润的雾气呈螺旋状上升。
“谢谢啊,今天这事儿谢谢你了。”杜帆平时虽然浑了点,但好和歹还是能分清的。
“呵呵,没事儿。你也是二中的吧?我可是听说过你的。”女孩神秘地笑了笑。
“是,我是高一三班的。杜帆,你呢?”杜帆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第一次觉得自己还是挺出名的。
“刘璇,高二七班的。你别误会,我是说你站在主席台上检讨的那次,我刚好把‘杜帆’这个名字听进去了。”刘璇抿着嘴,清秀的眉毛马上翘了起来。
“呵呵,那次啊。”杜帆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刚开学那会儿,杜帆和几个死党去找学生会主席的碴,被教导主任逮了个正着,所以就有了那次的检讨。杜帆在心里咬牙切齿地想,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臭名远扬了。
“以后你就替我拿画板吧,算我今天帮你的报酬。行不?”刘璇颇为得意地走在杜帆前面,专拣盲道上的红色方格子蹦蹦跳跳。温煦的阳光就在刘璇的肩头翩然跃起,齐腰的长发也被日光染成了酒红色。
“嗯嗯,好,好。”杜帆忙不迭地应着,上前接了刘璇的画板。
天空是晴朗朗的,街头的店铺不厌其烦地放着音乐,此起彼伏。路边的两排梧桐伸出的枝丫重叠交错,遮天蔽日,投下长长的倒影。刘璇转脸向后看时,一侧的面孔塌陷在树荫里,笑容宛如被光分成了两半。几近透明的青空里尚还浮着几朵行云,无一例外地都镶着金边,懒洋洋的。初冬的寒意完全被太阳的拥抱所取代,暖橘色的阳光一时间流光溢彩。
春天要来了。杜帆心说。
等到春天真的来的时候。
“咔吱”一声铅笔头被从容折断,杜帆不无懊恼地挠挠脑袋。刘璇抿起嘴笑着不说话,顺手递了把小刀过去,转过头又在草地上支起画板。湖心时不时会漾出几条小船,木质的,几只鱼鹰就立在上面。
“哎,我十七了,”杜帆凑到刘璇面前,“你呢?”自打知道刘璇是母亲过去同事的女儿后,杜帆就不那么诚惶诚恐了。
“嗯,”刘璇用铅笔尾部的橡皮敲了敲脑袋,“十八了吧,比你大就是了。”
“成年的滋味怎么样?自由自在?”杜帆扣上棒球帽仰躺在草地上,乐滋滋地沐浴在阳光下。左腿搭在右腿上晃来荡去。
“怎么说呢,总觉得‘十八’这个字眼该是离自己很远的。起码不那么容易到达。”刘璇摸了摸手腕上的鱼形手链,闪闪发亮,“其实十七与十八之间并不是那么界限鲜明的,真正到来的那一刻反而感到失望,如同地铁必过的一个站点。
横竖不过是在年龄上添上一笔。想要年轻不容易,想要长大我想不难。这你能明白吗?”
“嗯,照你这么说我对于成年似乎也不那么期待了呢。”杜帆扯了扯帽子,让脸更多地埋在阴影里。
“还是有点期待的好,毕竟比没有强。对于未来,我们终归还是要抱着欣赏的态度去对待的,相对于它的未知。”
“倒也是。”杜帆嘴里咬着狗尾巴草含糊不清地说。
“我给你画张画?”刘璇用脚踹踹身旁的杜帆,不怀好意地笑笑。
“你?”杜帆斜睨了刘璇一眼,“别,画得跟梵高自残似的,少拿我当实验品。”
“反了你了!给我坐那儿去!给你点颜色你还蹬鼻子上脸了?”刘璇双眉一拧,不怒而威,“昨天张老师让我带信儿给你妈,你忘了我可没忘。”
“得得,我配合。”杜帆嘟嘟囔囔转过头寻了块阴凉的地儿坐下,金灿灿的光斑从枝叶间穿梭而下,散成一块块小点。
刘璇看着坐在台阶上一脸吃瘪的杜帆乐得不行,拿着铅笔故意磨蹭时间。
天空中的鸟儿们招呼着擦过水面,舒展开羽翅像是滑翔机一般在头顶翻转。
鸟儿立在梢头的啭鸣,树林随风的沙沙响动,湖水荡起的微漪声,万般声音一时间和谐起来,心情竟愉快得不可思议。
一小时后,杜帆直起身子捶打脖颈站在刘璇画板前的表情稍有狰狞。
“这是我?”杜帆尽可能不使自己愤怒,语气平缓不动声色。
“嗯,”刘璇很满意地回答,又添上一句,“这是你五十岁以后的样子。”
画板上一位牙齿掉光的老者对着杜帆微微地笑。
三月,草长莺飞的季节里,学校组织了一场春游。
一般来说,学校组织的活动大多没什么意思,也就是那么几个景点反复地逛。
杜帆原是不打算去的,但一看刘璇一副兴奋的样子,他觉得或许这场踏青还真会有那么点意思。索性扯上那只阿迪达斯背包一起去了。
那天阳光不错,没有多厚的云层。杜帆抬起头刚好可以看到那只红彤彤的火盘,还有湛蓝的天。一阵春风拂面而过,额前的刘海轻轻地摇了摇。
去的地点是生态园,挺无聊的。杜帆和几个好朋友租了一条船,摇到湖心上打扑克。乌青色的游船在湖面上晃晃荡荡的,碾碎了一湖的平静,皱开一层又一层的波纹。一只红褐色的鸟儿“噗噗”飞过,翅膀撑开来一个滑翔冲到天幕里去了,再寻不见。杜帆躺下去,头搁在船头望着天空发呆,他想回忆一些事情,可惜记不起来。太阳的光越来越烫了,杜帆的眼睛被灼得有点难受,他眯了眼胡思乱想着某些美好的东西。这样一来,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喂,喂!”刘璇站在另一只船上向杜帆招手,杜帆没听见。刘璇缩回船舱里,捻起几片橘子皮扔过去,恰好打在杜帆的眼皮子上。
“你就不能让我消停会儿啊!无聊死了,”杜帆嘀咕了几句,挑挑眉梢,“咦,你今天这身衣服倒是挺漂亮的,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是,本小姐天生丽质。”刘璇一下子笑了起来。她今天穿了身乳黄色的连衣裙,腰间垂了一条白白的飘带,在风中摇摆着。杜帆注意到,刘璇破天荒地戴了一只蓝色蝶状的发夹,上面嵌了几粒小珠子,在日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真漂亮,杜帆咕唧了一句。
刘璇向他摆了摆手,转过身和她的同学们把船又掉了头,向那座假山划过去。
樱花像是开了,淡淡的白色小花掩映在湖光中,偶尔有溅落的花瓣浮在水面上,落英缤纷。
“小子,有出息了啊。”身后的同伴捅了捅杜帆,一脸贼兮兮的模样。“刚才没好意思打扰你们,现在坦白吧。”几张笑得不怀好意的脸孔凑到杜帆面前。
“去你的。能有什么啊,说几句话而已。”杜帆面上霎时烫了起来,涨红了整张脸。他一把推开这帮好奇的兄弟,没来由地心里一阵发堵。
真的没什么吗?
杜帆他们几个上了岸,顺着河畔的垂柳向生态园角落里的一家餐馆走去。身旁的同伴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对着远处的山林拍了几张照,杜帆望见那几条青灰色的山棱线被日光照得格外显眼,起起伏伏蜿蜒西去。
这时候,一辆单车从他们身旁驶过,男孩载着女孩慢慢穿行在柳叶翻飞的季节里,像是一对情侣。男孩子戴着一只棕色墨镜,看不清眼睛,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配上蓝白相间的针织衫,显得很干净。那双捏着刹车的手指修长白净,且剪去了指甲。女孩子半抱着男孩的腰,一头披散的酒红色长发在风中飘起,小腿上贴着的黄色丝袜显得很精神。
那一瞬间,杜帆恍惚地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杜帆他们瞒着带队的老师偷偷要了几瓶啤酒,躲在旮旯里猜拳。没想到被刘璇撞到了,刘璇也开了瓶青岛加入进去。一碟花生很快就见了底,四五个人倚在廊檐外说学校里的绯闻。那个和这个好了,这个喜欢上校草了。如此种种。
“嫂子,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帆哥的?”这样一句不和谐的话冷不防地蹿了出来,把杜帆惊出一身冷汗。
刘璇靠在石凳旁的树干上,长长的发丝款款落下遮住了脸庞,看不清表情。
只是从她精致的耳垂处可以隐约看到,她羞红了脸。这场瞎打误撞的闹剧就这样在沉默中谢了幕,杜帆在心里笑出了花,想不到刘璇也窘了。
我喜欢上她了。是吗?
窗外的雨云低压压的,使得呼吸都困难。云层很厚,不见风。刘璇把手里的题目做完,转头向后看了一眼,5∶30。似乎还有很久呢,墙上的时钟不急不躁,指针慢条斯理,井井有条。时针企图让人忘记它的存在,几乎静止,秒针则迫不及待地表现自己,分针不偏不倚居中调停。
英文老师步履匆匆,手里抱着厚厚的一沓试卷走进教室。教室里风扇的转轴声遮盖住粉笔在黑板上行云流水的唰唰声,日光灯在这渐渐暗下来的空间里愈发显得无可替代。刘璇愣愣地支颐不动,长久地观望窗外的天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藏匿起来。真正能够望见的也只有无边无际的灰色,还有那尚未降临的雨。
一道光闪倏地劈过,胆小的女生吓得尖叫起来。闪电过后约莫三秒,一声惊雷炸起,由此可见距离并不远。刘璇收拾好书包站在白瓷砖走廊里等待,身边的同学大多是些女生。男生早早赶在雨将落未落之时,消失在滚滚浓云里。
雨点如豆般砸向地面,一改从前的烟雨朦胧。即使撑着雨伞也能从伞柄处感受到雨点的冲击,力度的飞溅。不远处的高楼陆续点起了灯,在这昏暗如夜的黄昏里,雨云覆压过楼顶的避雷针,似排浪般涌入天际。刘璇把书包拉到前面,掏出MP4和耳机,堵在耳朵里眼望着安静的闪电。 雨势更大,似乎暂时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刘璇父母出差在外,所以大概不会有人来送雨具了。刘璇稍稍有些着急,但也无济于事。
这样靠在墙壁上没多久,一只手推醒了闭目养神中的刘璇。
“怎么样?没办法了吧?”杜帆照例是一副揶揄的表情,招牌性地耸耸肩。
“要你管!狗拿耗子!”刘璇打掉杜帆搭在她肩头的手,又用左手仔细地掸了掸衣肩,示威似地向杜帆表示他的手有多脏。
“行,算你狠!”杜帆下意识地搓搓手。
“你不回家吗?这都几点了。”刘璇抬腕瞅了眼表,六点整。
“嗯,”杜帆支支吾吾,“我就一闲人,晃悠呗。喏,给你的。”
杜帆把手里藏青色的伞递过去,咧开嘴角等着刘璇说谢谢。
“那你呢?”刘璇犹豫着。
“我嘛,呵呵。”杜帆阴阳怪气地笑了两声,顺手将边上的一个高个子男生拉过来,“我和他一起回去,一个小区的。你先走,我和他去办公室听班主任训斥几下就走。”
“哦,那谢谢了。”刘璇眉开眼笑地接过伞,开心地笑出了声。
“走吧,走吧。”杜帆摆摆手,转身消失在楼道里。
刘璇撑了伞,小心地绕开水洼,踮起鞋尖……“傻了吧,这下你怎么回去?”高个子男生和杜帆趴在三楼的阳台上望见刘璇逐渐朦胧的身影慢慢消失。
“以天为被地为席,冒雨呗,”杜帆不以为然地一笑,双肩一耸,“走了,明天见。”
“嗯,再见。”
出了校门,两道身影,一个向南,一个向西。
一小时后,雨停。一个暑假转眼成空。杜帆高二,刘璇也升入高三。
杜帆开始着急,会考即将来临。一场不啻于浩劫的大清洗向他移来,他清楚如果躲不过去会是怎样的后果。那段日子里,杜帆围绕着家、学校、补习班之间来回奔波。物理、化学如同拿破仑面前的莫斯科,拿下了无味,弃之如鸡肋。学习也是如此:学好了,杜帆实在想不出这些理科对自己的未来能发挥什么重要作用;学不了,能否毕业就另当别论了。
刘璇安慰杜帆说,无论如何你且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海绵,将这些知识权且吸纳了。至于以后能否派上用场先不论,你并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杜帆四处奔波的那段时间里并不经常去画室。相同的,刘璇也不常去,已经高三了。杜帆忙碌于眼下,刘璇冲刺于终点。
很久以后,杜帆偶然间回忆起那段光阴——他说,那是我最充实的时光了。第一次意识到天空可以那么蓝,第一次知道抻着脖子远望天空是那么舒坦。一个人骑着破车在路边飞驰,刹车可以捏到松弛,车铃可以摇得那么勤快,仿佛世间所有的一切都为自己让路。走出考场的一刹那,日光倾城。刘璇站在马路一侧朝我招手。我大声说, Cross the border!声音之大,连我自己都不能控制。我愉快地告诉自己,终于结束了,自由了——除了高考。我想告诉刘璇,可以和你一起去河边傻笑了。
刘璇说,下面该我过关了,你不祝我好运?
杜帆仿佛一下子被电击中,愣愣地站在树荫下,嘴里嗫嗫嚅嚅道,你都高三了……即使相隔多年,杜帆仍然记得那天走在毓秀路上的光景:太阳悬挂当头,即使戴着遮阳帽也能够感受到火辣辣的炙烤。刘璇戴着一顶粉色的遮阳帽,背着奶色帆布包,一双黄色耐克运动鞋轻盈盈地走在前面。两侧叫不出名字的宽叶树竭力摇晃枝干,于是一条大道被均分成三份。中间是晴朗朗的光,两边是树的倒影。两人一起沉默着不言语,十多分钟的路除了偶尔的脚步声再无其他。于是,两人长久地默契地倾听着沉默……有种默契不必出口,时间久了,彼此都知道。
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没有跌宕起伏,没有人世沧桑。刘璇考入了南方一所不错的大学。杜帆继续苦苦求学,在下一个年头考进了首都。
这几日来杜帆忙得头昏脑胀,毕业论文千头万绪,找工作屡屡碰壁。真闹不明白这大学怎么就不如清华北大出名呢。杜帆在心里直骂娘,捎带上祖宗八代。
好不容易完结了手头的作业,回到宿舍陷在沙发里不愿动弹的时候,姨母打来电话,说是什么要一句描写蜻蜓的诗句,杜帆估摸着是自己那个五年级的外甥碰到不会的题目了。
“小荷才露尖尖角……什么,有了?还要找一个啊。那行,我再找找。”
杜帆开了笔记本,连贯地输入几个字,屏幕上出现一行行诗句。杜帆想那诗人怎么也得出名吧,至少得比范成大有出息。
嗯,对了!就是它!杜帆自言自语,拿起手边的电话,“姨妈,听好了啊,杜甫的诗。那什么‘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对,对。嗯,好,那再见。”
“……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他来来回回念叨了数次。
杜帆的脑袋轰地一下子就炸开了,耳朵嗡嗡作响,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撞倒行逆施,心里忍不住的酸楚就像被上下颠倒摇晃了数次的可乐碳气喷涌而出,在胸腔里翻涌,绞痛……我想告诉你,告诉你那句你我都知道,却都没有说出口的话。
刘璇高考结束后的夏天。
一天下午,阳光不是很热的时分,杜帆和刘璇背着画板去公园里写生。地上的鹅卵石凹凸不平,各种颜色都有。天空似乎被什么人肆意抹了一笔,颜料啊水粉啊什么的都一股脑儿地洒了上去,五彩缤纷,斑驳陆离。
杜帆显得很仔细,小心地摸着时间的棱角,握住时间的脉搏,仿佛稍不留神时间就会溜走。耳边眼前的一切仿佛都值得他珍藏似的。鸟儿还没有归巢,在林间扑棱着翅膀,眼巴巴地瞅着游客手里故意掉落的饼干屑子,忽地一下落在地上,收敛起羽毛,小脑袋一下一上地啄着食物。完了,又“哗”的一声在松树林间翻飞。
杜帆坐在亭子里,把面包掰开。
刘璇支好了画板,走到杜帆旁边坐下。无声无息。
“时间真快,我还以为你高二呢。”杜帆转过头看着刘璇。
“嗯,不知不觉的。当初我认识的那个毛头小子也都十八了呢。”
“志愿都填好了吗?南下?北上?”刘璇成绩优异,并非学校选她,而是她选学校。
“嗯,好了。大概是去南方吧。”刘璇拢了拢头发,“那你将来呢?”
“我?还早呢。谁知道将来的事呢。”杜帆笑了起来,双腿搭在石阶上,整个人倚在柱子上,脑袋枕着双手向上望去。
刘璇,我大概会北上。因为,倘若到了那时,我站在你面前,你却早已把我抹出了记忆,我该如何是好。
“下雨了。”不知道是谁嚷了一声,很多人拥到亭子里。杜帆拉着刘璇的手,站在亭子的一角。
千万条雨线斜坠下来,甫一入地就被余热尚存的土地烘干。湖面泛起了涟漪,大小不一,形状不一的水圈四散扩展开来。水里的游鱼小心地浮上来换气,人们侥幸时还能听到一两声鱼儿的唼喋声。林间的雀儿惊慌失措,鸣叫声不再悠然,毫不掩饰地显露出恐惧。
落雨淅淅沥沥,巨大的雨云像是天然的吸音材料,天地间所有的喧嚣都统统被吸纳进去。除了大自然本身的响动。看得出,雨量很少,再有几分钟的功夫就会停了。
果不其然,没几下,雨就渐渐止息了。地面很快干了,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毫无痕迹可寻。除了记忆。
雨过天晴,太阳像颗褪去包装的糖果,晶莹剔透,泛着香甜的红。草地青青,一阵泥土的腥味飘了过来,杜帆深深吸了一口气。
“喂!”刘璇扯了杜帆一把,如玉似藕的手臂指向湖面。
杜帆转过头去,从那以后,或许到死,他都不会忘了这片刻间的璀璨:
不像是真的。这是杜帆第一眼的印象。数不清的蜻蜓从东南角飞过来,纷纷扰扰,仿佛一座雨后的桥从某处伸过来,跨过湖面。蜻蜓都是绿色的,没有一只身披黄色外衣,这表明它们都是幼虫。像是一架架战斗机,在湖与天之间上下旋飞。
时而上扬,时而俯冲。就在快要触到水的一刻,小腹轻盈地一个提升,小巧的身子又翩然滑翔。
孩子们欢呼着雀跃着,大人则抱紧孩子,生怕他们失足落水。夏风吹拂,真担心蜻蜓那薄如蝉翼的翅会经受不住,“啪”的一声折断。但显然这是多虑的。蜻蜓的小腹灵活地点在水面上,动作轻盈灵动。待小小的身子离去后,湖水就剩下一个又一个扩散的小圈子。天色渐晚,水面浮起一层淡黄色的光晕,水天交际处云朵仿佛飘在了水面上,荡来荡去。
“哎,听说过一个关于蜻蜓的故事吗?”刘璇一边用画笔快速地临摹,一边问杜帆。
“我想应该听说过。是一个男生救他心爱的女孩的故事,对吗?”杜帆歪着脑袋,得意不已。
“嗯。”刘璇点了一下头,“可这故事是个悲剧,男孩为了救自己的女友向上帝乞求。他用一生向上帝换取女孩的生命。女孩被救活了,男孩却化身为蜻蜓守护在她身边。最后,女孩和身边那位精心照顾她的医生结了婚。而男孩……”
“而男孩心痛不已,三年后当上帝问他是否后悔时,男孩说不后悔,”杜帆打断刘璇的话,接着说下去,“上帝感动了,要将男孩恢复为人形,男孩说:就让我做一只蜻蜓吧。”
“当初看完这个故事,我哭得稀里哗啦。总以为神话啦童话啦都一样,都会有个美丽的结局,结果却不是这样。”刘璇长长叹了口气。
“这个故事看完后我只有一句感触。”
“什么感触?”刘璇显然很好奇。
杜帆拿过一张纸,飞快地写下,叠好,“你回去再看。现在不妨在心里猜猜。”
刘璇握着纸,笑了笑,说:“我知道,就是一句诗嘛。”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杜帆摇头晃脑,装模作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刘璇,就是这句诗了。如果当时我就告诉你了,你是否会有一滴泪水是为我而流,为我而留。
可是对不起,我没有说出口。而现在,我后悔了,却再不会有机会了。当时的悔不当初,可惜不是你的遗憾,终究是落下了。
你说,只要用心,世界也能画在心里。
我说,世界只是被我一不小心留在了心里,而你——恰在其中。
泥泞小道上铺了一层薄薄的砂石,一辆拖拉机轰轰驶过,扬起一尾尘烟。杜帆挥了挥手,鼻子用力地“吭哧”了一下。蒲扇轻摇,蚊虫在耳边嗡嗡作响。月亮还没有出来,太阳却已经不见。这时候,心里最真实的感情才会流露出来,毫不做作。
杜帆抱着妹妹,天色已黑,鸟已归巢。泪水无声无响地流出,涟涟而下。
“肚肚,你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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