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宇昆。
生命中注定,偶然的发生,必定有必然的结果。
一、最后一碗肉丝面
如果说这两个女生的相遇纯属偶然。
升入初中二年级,调整班级后学校开了一上午漫长没有营养的师生大会,大会结束的时候校园里剩下的三个年级早已经放学冲去了食堂,因为在礼堂最后一排加上拥堵在门口的人群导致哈伦到达食堂的时候,盛饭师傅们已经在收拾饭菜了。
当哈伦看到身旁打饭口还有最后一碗肉丝面时,内心顿时充满希望,可是,这碗肉丝面突然被个一袭长发的女生给端走了。
像被人从头到脚泼了凉水,肚子咕噜咕噜响。
食堂里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位置,端着仅仅装有一碗蔬菜汤一个包子的餐盘,哈伦坐下来,却看到刚刚端走肉丝面的女生坐到了自己对面。
“不好意思,这里有人吗?”声音像面条一样柔软绵长。
哈伦看着对面女生手中的肉丝面露出渴望的眼神,对方似乎读懂了哈伦的心思。
“可以吗?”女生用手晃了晃目光呆滞的哈伦。
“不可以!”哈伦收回视线,咬了一口手中小葱豆腐馅的包子。
长发女生似乎没有管哈伦的意见,径直坐下,优雅地吃起面来。
“喂喂喂,我不是说不可以了吗?你怎么还坐在这里。”哈伦突然将视线对准女生,目光似匕首。
“我明明看见你这里一直没有人坐,凭什么我不能坐在这里?”和外表给人的感觉不同,女生似乎更强势一些。
“凭什么,凭你抢走了我的肉丝面!”
九月的空气像炸开了一样。
二、冤家路窄
下午新同学自我介绍的班会,冤家路窄在哈伦身上似乎得到了证明。
“大家好,我叫刘梓瑶。”本来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的哈伦突然看到讲台上站着的是中午在食堂坐在自己对面的长发女生,一下子睡意全无。
真是冤家路窄,看来以后得躲着她走了。
“刘梓瑶同学是初一期末考的年级第一名,来到咱们班,同学们以后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么好的榜样啊!那么,梓瑶同学,这学期你跟哈伦坐吧。”听班主任念到自己的名字,像是被上帝揪住了小辫子。
什么,不可以!哈伦意识到自己即将和冤家成为同桌,内心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哀号。
可是一切哪有那么简单。
“作为年级的最后一名,哈伦你一定要多向梓瑶同学取经呀。”班主任一句话突然引发了班里的一阵唏嘘,哈伦对这种赤裸裸的讽刺无可奈何,只好以无所谓翻白眼的动作回馈。
合并桌子,成为同桌。
难道死神就要降临?
“你好,我叫刘梓瑶,对于今天中午的事情我先向你道歉,以后我们要好好相处。”长发女生有着如此琼瑶的名字和一张清秀的脸颊,让哈伦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想起肚子饿了一下午……“我叫哈伦,我喜欢睡觉,不过不打鼾,讨厌告状小人,不喜欢学习,不喜欢写作业,不喜欢……总之没事的时候最后不要打搅我。”
等哈伦说完一大溜个性宣言,刘梓瑶已经坐定拿出笔记本和试卷开始演算了。
哈伦转过身去,把头埋进了胳膊里。
“靠!谁往我的桌布上洒香水了。”突然一声惊呼,让正在自习的全班都吓了一跳,可刘梓瑶却岿然不动。
三、第一次完成作业
体育课带头领操,短跑第一,各科成绩名列前茅,是同学们的小老师,会书法会古筝,钢琴十级,还会变魔术,身兼学生会主席、班长数职,工作学习依然井井有条,诸多光环一层一层环绕着刘梓瑶,红榜上每期光荣头条都是她,旁边通报栏却总是贴着哈伦的大名。
如此鲜明的对照,就像同桌的两个人一个人用粉红色的桌布一个人用暗灰色的桌布。
这强烈的粉色像是捕捉蜻蜓的网兜,追着自己,想要一下把自己缚牢。
哈伦一下子惊醒,原来是做噩梦了。
桌边是还没写的作业,同时是语数外三门科目科代表的刘梓瑶每次都会在放学的时候在黑板上写下当天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给哈伦抄写一份。
“老师要我帮助你,到时别说我什么也没做。”哈伦一直觉得对方的言语和眼神有轻蔑的嫌疑,她义务职责一样每天留给自己一份作业,抄写的字体整齐工整,如同她柔顺的长发。
长这么大头一次失眠却赶上小区半夜停电,无聊的哈伦竟然打开了手电筒。
没错,哈伦在写作业。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第二日,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表扬作业优秀完成的同学,念到哈伦的名字时,全班不约而同发出惊诧的声音。
“有什么好惊讶的,都给我安静!”值日班长刘梓瑶突然起身维持秩序。
此时的哈伦被身旁人的一声大吼给惊醒,赶忙问刘梓瑶发生了什么。
“话说你怎么突然完成作业了,今天三科老师都表扬你了!”放学的时候刘梓瑶问道。
“闲的,游戏通关了无事可做。”
四、斗志
大概是因为老师的鼓励,此后哈伦偶尔写写作业,成绩也有了些起色。
体育课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想去班主任那儿请假的哈伦走到门口,看到刘梓瑶正在里面,便停住了脚步。
“梓瑶,最近哈伦的成绩提升得很快,这孩子学习习惯很差,你要多帮助帮助她,当然前提是不要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哦。”老师冲着刘梓瑶笑。
“你放心吧,老师,虽然哈伦的成绩不好,但我会尽量帮助她的。”刘梓瑶抱着作业本出来,正好遇到门口的哈伦,打声招呼就离开了。
好像自从小学得完最后一次大红花后就渐渐习惯了被别人说差,被别人鄙视讽刺的生活。这一切对于哈伦来说如蚂蚁对大象一般无关痛痒。
但这次却不同,从老师和刘梓瑶的交流中哈伦仿佛感受到了另外一种物质。
内心好像燃起某种富含斗志的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更重要的是告诉刘梓瑶。
从小到大,从未有过。
五、广播电台
班主任宣布要组织学校广播电台的时候,班里像是炸开了锅。
“头一次搞个花样出来,又是应付检查。”哈伦自言自语。
“听学生会的老师说这次好像是来真的。”刘梓瑶好像是在回答哈伦,但哈伦只是“嘁”了一声。
“有意向的同学,可以找我报名。”
下了课便看到很多同学已经向班主任要了报名表。刘梓瑶作为学生会主席,自然负责起了这次广播站的成员选拔工作。
晚上回到家,心事重重的哈伦没有打开网游,而是一个人躲进了卫生间,对着镜子背诵了一遍《岳阳楼记》。
第二天课间,哈伦主动提出要帮刘梓瑶发作业。
“有什么阴谋?”刘梓瑶问。
“没事,只是想拜托你让我进广播站。”本来以为很好办的事情,却得到对方不屑一顾的拒绝。
“一切都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我可以给你报名表。”刘梓瑶递给哈伦一张报名表,“先搞好你的学习再说吧,别那么不切实际。”
明明小学的时候曾经是班里的诗朗诵主力,明明还参加过电视台的少儿主持人选拔大赛,一切一切到这里却被打了折扣,因为成绩差就被冠以“不切实际”或是“虚荣”的帽子,这让哈伦不好受,却更加坚定了信心。
六、埋在心里每天回家开始练习准备好的竞选稿,甚至有时候练习到忘记吃饭,可如此卖力却依旧没能通过选拔。
万分沮丧的哈伦因此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搭理同桌刘梓瑶。
“我知道你在埋怨我。”刘梓瑶这次率先打破沉默。
“何必跟不切实际的人计较。”哈伦收拾好书包超过刘梓瑶向前快速走去。
“你等等!如果我说是因为你实力不够呢。”刘梓瑶追上前去,抓住了哈伦的袖子。
说实话,哈伦从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实力,竞选那天的一个小事故,导致演讲的过程出现了差错,可是哈伦一直认为自己前半段演讲得出色是可以掩盖住后半段的失误的。
可这一切在刘梓瑶眼里叫作自欺欺人。
“那个说要走规定程序却没有任何竞选过程就能成为广播站站长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我。”哈伦的怒火仿佛被点燃了,突然回过头面向身后的刘梓瑶。
双目对视,从未如此近距离观察过彼此。
“没错,从一开始见到你就觉得你是一个记仇的人,小气私心如你,现在全部暴露无遗。”刘梓瑶甩下冷冷的话一个人走开。
“你这是在逃避!刘梓瑶!”哈伦觉得内心堆砌的铁塔突然崩塌。
“欢迎收听时代中学FM调频106.8电台,今天是电台开播第一天,感谢各位同学的收听。”广播里甜美的声音对于哈伦来说再熟悉不过,“我是今天的主播刘梓瑶……”
自从那次争吵后哈伦主动向老师提出了换同桌,于是刘梓瑶渐渐走出哈伦的生活,只是每天都会听到的广播里那个温软的声音让哈伦无法忍受,下午第四节自由活动课,广播站播送时间,哈伦甚至起身剪断了连接的电线。
气愤随着时间的摩擦越滚越大,像雪球一样,最后给彼此重重一击,如烟花爆炸溃散。
这种心理在哈伦的身体里膨胀,就算每天只是擦肩,也不希望再见到刘梓瑶。
七、还是朋友
哈伦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在洗手池前竟然看到了刘梓瑶,想直接走掉。
女生俯在洗手池前,对着洗手池呕吐,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哈伦本可以直接走掉,但却被女生喊住了。
“哈伦。可以帮我个忙吗?”女生说话的声音磕磕巴巴,语气带着病腔。
哈伦还是径直走出了厕所,迈出了两三步内心却在纠结,当走到走廊转角的时候还是折了回来。
“你说吧。”哈伦看着有气无力的刘梓瑶。
“我不知道吃了什么,现在胃特别难受,已经吐了一节课,等会儿是广播站的播送时间,你能不能先顶替我一下。”刘梓瑶没等说完又弯下身子吐了出来。
“我这种水平岂不是砸了你的摊子,我凭什么帮你?”哈伦没好气地回答女生。
“拜托你了,我现在很难受……”眼前的刘梓瑶突然坐倒在哈伦前面。
“欢迎收听时代中学FM调频106.8电台,我是今天的主播哈伦,感谢各位同学的收听。”过了把主播瘾的哈伦第二天就收到了广播站的任用通知。
“喏,给你的,从没想过你的声音那么好听呢。”眼前的刘梓瑶双手递给自己一份“广播站节目播送安排表”。
“我是看在众多听众的份上才帮你的……”哈伦接过文件,斜靠在墙上。
“我知道,不过还是要感谢你,不仅要感谢你帮我代播,还要感谢你送我去医院。”刘梓瑶突然拉住哈伦的手。
“其实我昨天才知道你之所以顺理成章成为广播站站长是因为校长的亲自任命,而且我竞选失败你也有替我向学校提出二次申请,之前都怪我的嫉妒和无理取闹。”哈伦第一次给以刘梓瑶微笑,这笑容里面不掺杂任何感情,仅仅是微笑。
“我们还是朋友,对不对?”
老房子
文/姜羽桐。
晚春将近结束,我抬起手腕看表,指针藏在暮色里埋葬了时间,只听得秒针“嘀嗒嘀嗒”绕着圈跑。
单车向右拐进一条小径里,没有路灯的狭长石路上铺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借着明亮的河一般的月光延伸到看不见的黑色尽头里。
这一带多是低矮陈旧的平房,间或会有几栋剥落墙色的老筒子楼穿插其中,在城市高楼大厦的衬托下,仿佛成了旷野一般的存在。风从中刮过,把沿途杉树的青葱叶片拂弄得沙沙作响。我从一处点了灯的巷口下车,手扶着单车向前推,侧着身子慢慢往前挪,找寻出口处那一点微亮的光芒。
身后那盏夜色中的微弱街灯,只在我回头时闪出一抹乳黄色的光晕。
爷爷坐在楼下,怀里抱着他捡来的小黄狗,他用手理顺小狗身上结成团的毛发。
三层高的老楼从我的角度看起来略微显得倾斜,就那么毫无顾忌黑魆魆地压下来,把人的倒影重重叠住。一团漆黑。
“阿爷,我回来啦。”我取出卡在车杠下的锁,把车锁在楼下茂密的老榕树下。
树的叶子像只蝶轻盈盈地舞在风中。
“回来了啊,累不累啊?”爷爷伸手去接我的几本资料书。他身后的那只小狗一颠一颠地蹿到楼上去了,楼道里安装不久的声控灯亮了起来。
“啊,今天老师拖了会儿课,他总是这样,也不管天黑不黑的。”
“多是为你们好的。饿了吧,上去吃饭。”
两只大翅膀的白蛾子从角落里飞出,直愣愣地扑到灯泡上绕着翩舞,脏乱的水泥楼道上投下两个细微的淡淡的阴影。少顷,电灯又灭了。
“你爸妈大概这几天就回来了,听话点,别总溜出去瞎玩。啊?”
“不过年不过节的,怎么就回来了?”
爷爷扶着楼梯手缓缓转过去,我紧跟在后头。“啪嗒”一下,灯亮了。爷爷干瘦的背脊挡住光,我的眼前一片暗影笼罩。他回头看我,自问自答的口气:“也该回来了。”
我不曾接口。耳畔传来稀稀疏疏的杂音,白蛾子团着温暖的灯泡不知疲倦。
跟在爷爷后头,穿过二楼里狭长逼仄的走廊,我握着钥匙借着楼道里的微光寻找锁眼。
然后灯就灭了,我怔了一下。那个瞬间,不知所措。
下午第三节课后有四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跑到天台的椅子上坐了会儿。其实也不为什么,不过是教室里乱哄哄的让人觉得不舒服,便出来透透气了。太阳没有落下去,只是把浅薄的云层晒得彤红,仿佛融化了黏在一起。我想起小时候人家在平底锅里熬的红糖了。
顺着椅子躺下来,我跷起腿仰望天空。崭新的文睿大厦拔地而起,站在繁华的长街上,浑身通透明亮的玻璃把日光反射得异常绚烂。仿佛新贵般,它吸引了许多人羡慕的眼神。而它的背后,依稀可以看到老筒子楼的轮廓,它孤独破旧地瑟缩在城市的角落里,委屈着等待死亡。像个老人,被驱逐出了蓬勃热烈的生活。
这时候,我想起路途中邻居的对话:
“老王头,你听说了没有,最近这一片要拆了。”
“听谁说的?不就是前面那一片房子给划进去了,拆得到我们这儿吗?”
“怎么拆不到?你听说了没?以前厂子里的那个老郑,这回子得了这么多!”
赵嫂伸出四个指头,炫耀似地在王叔眼前晃了一下,目光里带着意犹未尽且万分期待的意味。
“是吗,这可真是走运了!啥时候咱们也搬出去,住一住那些大楼房!”
我推着车子从他们身旁过去,赵嫂极其肯定的语气让我心里也为之一颤。离开这里,早已成为父辈们,甚至我们这些孩子渴望的东西。我很快也意识到,父母的回来可能真的与这些有关,这让我越加相信关于房子的谈论。
操场上穿着各种颜色球衣的学生交杂在一起,夕阳如淡淡的红色雾霭在城市差不多半个天空里漫延开去。星期六的清晨我和爷爷回了老家一趟。汽车穿行在两座山峦之间的沙砾路上,裸露的岩石上冒出几株青葱的野草,背后站满了翠绿挺直的树木。汽车是很久以前的,我费力摇开车窗把头伸出去看山腰上那棵极为秀丽的黑松木,它屈曲盘旋的虬枝极为苍老,汽车开得不快,但两旁的山壁似乎不断地碾轧上来。我想这大约是错觉。
沿着这条只容得两辆车子并行的小道北上,汽车驶入原野,视野也逐渐开阔。
暖暖的午后阳光从背后的山顶上流下来,金黄色的日光点燃了空气中的每一粒粉尘,使它们看起来带着绚烂的色彩而显得不真实。天空中没有鸟儿,几朵轻盈的云彩擦过我探出窗口的视线,这般美丽。
村口的大槐树下围坐着几位老人,还有洗衣的妇女。爷爷走上去与他们打招呼,我站在一旁只是讪讪地笑着。路旁开着几朵鸢尾花,几个孩子蹲在一旁用手指小心地拨弄。大概是我盯着他们看,孩子用戒备的眼神打量我,其中一个用手背蹭了蹭鼻子。我朝他们做了个鬼脸,他们反倒笑了。
“这是您孙子吧?都这么大了啊,刚进城那会子才这么高呢。”大婶朝她的膝盖比划了一下,“这一眨眼都这么些年了。”
“呵呵,可不是。我也老喽,老喽。”爷爷似乎很开心,坐在树下的石碾子上说了很久的家常话。
老屋在村子的东头,用大青石垒起来的一圈围墙早已坍塌,地上稀稀疏疏长着草。有些失望,还有点沮丧,与我想象中的不同,太破旧了。爷爷开门的时候发现锁已经打不开了,我找来一块石头,连砸了数下总算把锁开了。
门推开后,一阵呛人的味道扑面而来,屋内的桌椅早已不成样子。爷爷站在我背后,微弱地叹了口气:“这么些年没回来,都这样了。”我难以体会老人此刻的心境,想必心里是酸涩的。我默默地把背包放到柜子上,提了水桶去外面的河里打水。
我把水桶掼入水中,“扑通扑通”溪水直灌入桶中。平静安谧的溪水被打破,泛起许多涟漪。这样,天上的行云和岸旁的花树也随之颤动起来,仿佛一起流动了。
“阿爷,您带我回来干什么呢?找着要找的东西了吗?”
“啊,来来来,帮我把这椅子挪挪。”爷爷往旁边闪了闪,“看这屋子里脏的,怎么住人!”
“哎呀,您歇歇吧,这屋子还能住人?我们又不回来住,就这样子吧。”
“怎么不能住!能的,能的!”爷爷冲着我直摆手,“我小时候,你爸小时候不都是在这里长大的,怎么住不得!”
“好好好,都由着您。”我也不再坚持,顺着爷爷把话接下去。
“嗯。把这儿揩揩……”
在村口拦了车。我看了眼村子里的人们,还有烟囱里被风扬散了的秸秆烟。
爷爷一句话也没说,把带来的收音机打开。山那边落下太阳,优美的斜线从山脚徐缓地延伸到遥远的山麓。山顶一片残红,夕阳隐约的天空将田野里油绿绿的庄稼的整个样貌以灿烂的颜色清晰勾画出来。
爷爷似乎睡着了,手里握着收音机一语不发。夕晖把车内的人们都照得透明,全身都是红彤彤的光色。
父母是在两天后乘火车回来的,似乎这以后就不回去了,在外漂泊的日子总是很苦。下午六点多的时候我去火车站接他们。在路口拦了辆出租车,母亲拉着我的手说了好多话。
“这次我和你爸打算把两间房子收拾一下,好好地粉刷一遍。”
“为了房子的事?”我想应该是这样。
“嗯,指望到时候多分点儿。现在的房价这么高,靠我和你爸的那点收入……”
“你爷爷最近身体好吗?”父亲突然冒出一句,然而他没有转过头来,透过车前座的反光镜我看到他那张无表情的脸。
“嗯,还好。前天我还和爷爷去了老屋一趟,破旧得不成样子。”
“什么?你们回去干什么!”父亲急遽地把脸转过来。
“哦,没什么,只是打扫了一下。”我不以为意地回答,同时为父亲的大惊小怪而诧异。
“回去就回去了呗,你咋呼什么!”母亲别有意味地朝父亲瞥了一眼,父亲转过头去,慢慢地陷在座椅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城市隐约亮起灯火,浓厚的云层也没有褪去。我只是隔着窗看外面的雨,温度使得玻璃变得模糊,在用手指擦拭后更加分不清远近的建筑了。自然,雨下得更凶了。
我趴在桌子上写作业。城市里连着下了几场雨后,一天比一天热起来。
大约是远处工地上机器的轰鸣,最近总也安静不下来,这股澎湃不安的情绪逐渐在整栋老楼里漫延。这一层的十多家住户开始收拾起来,往日里堆积如山的杂物也归拢起来,只剩下日常生活里必需的炉子坚守着防线不被搬走。
而人们的心态也发生着变化,我无法具体表述,只是感觉中有所不同。
他们总是趾高气扬地从楼道里进进出出,也更习惯用斜斜的目光打量人;他们的眉目间开始沾染高档小区里人们的脾性,就连过那低矮的门时也都不再低眉侧首,反而更加雄赳赳地不可一世了。
昔日纵横交织的喧嚣被满楼里诡异的宁静所取代,人们都刻意营造出外在的“尊贵”气质,用以提前感受房子带给他们的虚荣。人与人之间交谈的神情中都洋溢着对于房子本身的欢喜,彼此间有着一种超脱于往日的客气与谦逊,却又都极有默契地绝口不提,仿佛自身的快乐来自于别的什么。生活如此平静。
我猜想,在那一扇扇闭合木门的背后该藏着多少暗暗窃喜的脸呢。
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话都不是很多,没多少共同的话题来讲。爷爷习惯端着碗,坐在他那张小木板凳上。他本不高,这样一来更是显得瘦小。房间里摆了张床,地上铺了凉席。我挂在窗口的小铜铃铛被暮色里的风吹得叮当作响。
母亲坐在我对面,时不时看父亲两眼。我注意过,今天下午父亲从外面回来后脸色就不大好。我不知道为什么,可也不想去问。他像极了爷爷,有点沉默,许多心事都放着。
“爸,尝尝这个!”母亲把菜搁到爷爷的碗里,又看看我说,“吃啊,不合口味吗?”
我不知道怎么说,母亲说外面大城市里的人都不大放味精了,所以今天的晚饭让我有点无从下口。我早习惯了吃爷爷做的菜,虽然油腻,虽然偶尔太咸……就在我低头喝汤的时候,母亲用胳膊肘撞了撞父亲,云淡风轻的一下。父亲转过脸看她,母亲把视线落在爷爷的身上,父亲却又低下头一言不发。母亲掐了他一下,他还是不作声。
“爸,我和阿明想和您商量点儿事。”母亲脸上都是笑,像天空里的浮云经不起风吹。
“你说。”爷爷把碗搁下,将手里的筷子摆好。
“那个,您也知道最近说是要拆迁,可通知又没下来。我和阿明呢,也有点考虑,说出来您听听看,合适不合适您说了算……”阿明这几年和我在外面也赚了几个钱,可要说多,往房子上一砸也就没几个了。这里是两间房子,如果真的拆迁的话,补些钱也可以换个小点的套房……
“我知道你们的难处。这样,房子小点儿,你们买个八十几平方米的也可以住,听说是两室一厅的,也方便。我呢,也老啦,没来由把一身老气带到新房子里去,过几天我就回老家去。这些年还是喜欢乡下的空气,养养鸡鸭的,这样你们回去也有个奔头。”
就像是演练过的,说台词般,爷爷把话都抛了出来。我望着爷爷,他的脸色没有太多的变化,和往常一样带着笑容。他干瘪的皮皱在一起,仿佛一搓就会破开。
我听清了老人的意思,原来就算是一套房子也是有代价的。突然间,有点难过,但或许又不是一点点。
从始至终,父亲欠着头不吱声。爷爷很长时间里也看着父亲不说话。我伸出手,在桌子底下悄悄地握住了老人瘦骨嶙峋的手,他看向我,笑容里带着让我难受的东西。
后来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并不只是单纯的难过能够解释清楚的,其中还掺杂着对于冷漠的痛恶与对自身无能为力的悲伤。
一觉转醒,天还没有亮,应该还是在夜里。夜里还是有风的,大约和最近雨下得多有关。我脑子里不断浮现出爷爷离开房间时的样子,他佝偻着身子,慢慢地拾起地上的板凳走出去。他的头发亮在电灯下,因而我可以看见那一根根分明的白发……“喂,喂!”地上突然传来父亲压制的声音,我以为他知道我醒了,刚想应答。
又觉得不是,便屏住呼吸不作声。
“醒醒!”父亲又摇了摇母亲。
“怎么了你,深更半夜的,发啥子神经!”母亲有些抱怨,回过去敲了父亲一拳。
“你还有心思睡?我睡不着,总觉得这样有些不妥,这样还不被人给看扁了啊。”
“你懂什么!你儿子今年十二了吧,总不能以后还是三个人挤在一间房里吧。
再说,这话是你爸说的,我又没逼他!”
“可是,听那主任说,没这事儿啊,房子拆迁不到这里,我们这儿不碍事的。”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正好借这个机会,把爸的房间收拾一下给儿子住。你还真是罗嗦!你爸就你一个儿子,这房子将来也是你的。”……“睡觉,睡觉!烦不烦啊你!”母亲扑通一下转过身子,没多久,从地上传来她均匀的呼吸。显然是睡了。而父亲则翻来覆去,一直发出响动。
我紧咬着唇,不发出声音,然而心里已然流下了泪。
夜空深处已经泛白。凌晨四点多了,月亮浮现在云层里,太阳还没有上来,湿凉的微风从被窗子切割得窄小的天空里吹来。我从淡淡的天光里,看到楼下的旷野,旷野里有无数个低矮的板房一样的建筑,苍苍的零星散落着红的灰的屋脊。天背过脸去,无面目的阴阴的一片。原来罪魁祸首,是我。对过陈姨家的儿子放假回来,不过八九岁的样子,整日在过道里蹿来蹿去,东家逛逛西家看看的。然而现在的楼道里大家都关着门,只剩下门外的炉子里咕咕煮着东西。这时候出来的太阳,照在地上,像青烟般迷迷的蓝。
我嫌他烦,躲在房间里看电视。爷爷一大早就出去了,也不清楚他在干什么。
电视里正好放到1220987版的《红楼梦》,开头的曲子特别苍凉,让人心里也觉得阴恻恻悲戚戚的。
“哎哟!”出来一声响亮的铁锅砸地的声音,然后似乎是锅盖在地上滚了一圈。
“呀,没烫着吧?”是周伯的声音,“唉!可惜了,我刚熬的鸡汤!”
我没开门,坐在房里听动静。如果看不清人们的脸,有时候反倒很好。
“吱呀”——显然是木头刮过地板的声音。我想大概是陈姨开了门。
“你个小王八蛋,给我回来,人家的饭菜是你撞的吗!你是个什么东西!”
果然。
接着就听到陈姨儿子哭起来的腔调,我也在陈姨的语句里听到酸里酸气的意味。
“你这话就不好听了,怎么这么说呢?孩子也不能打啊!”
“哎哟,您哪,可别听错了,我也没说什么啊。到底是住好房子的人哪,说话都带着水平!啧啧!”
“哎!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儿子撞了我的炉子,我可说过他一句什么……”
不出意料,很快吵了起来。
然而奇怪的是,我很长时间也没有听到别人出来拉架,楼道里除了两人的指责与她儿子的哭泣,再没有别的声音。大家都早早地体验上了防盗门后的生活,不问事,戴上了一张冷漠的面具。很久后,我才听到爷爷的声音那样微薄地响起,在空旷的长廊里。
“有话好好说,邻里邻居的……”
爷爷回去的时候是个晴天。我跟在他后头直到楼下,他转过来看我,又蹲在我面前摸我的脸。我的眼里不曾有泪,哭不出来。爷爷从兜里掏出一袋巧克力豆给我,我只吃过一次,他便以为我喜欢。
“看看巧克力好不好吃。啊,听话。”爷爷满脸是笑容,他分不清巧克力与麦丽素,他分不清该放多少盐,他分不清网球拍与羽毛球拍。他一直告诉我,他以前只是个工人。然而我想,能天天站在冬日的冷风里等我回家的,只有爷爷一个人。
“嗯。”我不想说太多的话,我怕我会忍不住。
“走啦,想起爷爷了就回去看看,啊?”阿爷拾起地上的箱子,父亲在一旁赶紧提过去。
我点点头,然后跟在后面。他走在那条巷弄里,像一只大虾弯着身子从夹壁里挣脱。小黄狗跟在后头吱吱呜呜,不断地用爪子撕扯爷爷卷起的裤脚,仿佛这也是表达难过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我远望着他的背影,看见茂密的杉树枝叶间的那个单薄身子一点点变小,迎着日光的方向变得模糊,直到消失在转角处。
再见。
我等待着房子,等待着搬迁。如果这座楼被拆了,我会有一个借口,会为我带来心灵上的救赎。希望是这样子的。
在许多年以后,当我看到这座老筒子楼依旧站在城市角落里的时候,我便觉得岁月像是一个幽默的先生般,用云淡风轻的语气嘲笑人们。
房子还在,只是更旧了。我又看到家家户户敞开的门,以及那张被时间打磨的脸上干涩的笑。那个夏天的狂热就这样消退了,筒子楼年复一年的衰老让我看到,这其中仿佛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虚空中的一套房子就这样轻而易举没有挽回地打碎了生活。
我想,这可能只是一个玩笑。
作家对琚峰先生的拜访
文/琚峰。
“想必你还不知道我是谁,”一个身穿亚麻西装打紫色领带的瘦高男人走近,躺进沙发里,把双脚架在干净的玻璃茶几上说,“我是作家,是把你创造出来的人;而你是我正在写的作品里的一个人物——一个虚构形象。我使你存在。”
“知道。”我说。我完全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他不是个疯子,尽管他具有一切疯子具有的特质。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指了指茶几上的打火机,用一种不容争辩的神态告诉我接下来我该做什么。
我惊魂已定,抓起打火机扔到他怀里说:“我不欢迎别人在我家里吸烟,云雾缭绕使我头疼。”
听到我冷淡而强硬的回应,作家有点气急败坏,夹着香烟的手抖个不停。
“令我惊异的是,你竟然会对我这样的不尊重。我大概要告诉你一些事实:
你的家人是我创造出来的,你的朋友、你的狗和八哥、你的老师、你的生活、你的一切通通都是我的创作。我愿意写多久,你的生命就有多长。我写你笑你就笑,我写你哭你就哭,我写你忧伤你就忧伤,我写你无聊你就无聊,我可以把你写成千万富豪之子,也可以让你出生在这个普通家庭里。你是木偶,我的笔就是操纵你及你的命运的线,你之所以像现在这样活着,是因为我想借助你演绎一出精彩的戏。”
他看了看我平静的脸,又补充了一句:“你认为我所说的很荒谬?”
“不。我只是好奇,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究竟是以什么方式存在着的。”
“你走在路上,有些人与你擦肩而过,你看了他们一眼,你觉得他们存在吗?
不,他们不存在,就像一棵树、一根电线杆、一座建筑一样,你和他们的人生毫无交集,对于你他们仅仅具有存在的可能性。这里只有一个你的世界,他们只是依附于你的存在而投射出的影像。当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存在的时候,一定是他们在你的生命里与你发生了某种关系,他们因此成为你存在的一部分。而这一切通通都由我的笔来完成。”
“也就是说,我是你笔下世界的中心。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只活在你的笔下。
我眼见的一切都是虚假,我耳闻的一切都是空虚?”我的语气中有嘲弄的意味,可惜他似乎没有察觉到。
“是这样的,也不全是,至少在我告诉你之前不是。”他的话多少有点让我觉得这是个阴谋。
“我会产生受骗感。”
“这与我无关。”他说话时鼻翼愚蠢地翕动。
我双手交叉在胸前,像呼气一样吐出一句话:“那么,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你不必知道。现在我开始后悔把你的性格设置成这样毫无情感了。”他不满道,接着半晌无言。结结实实的沉默像一堵墙横在我们中间,冰箱发出细小而低沉的声音。
几分钟后,他大概是无法忍受厚重的空气,便干咳一声说:“其实告诉你也无妨。
事实是,我的灵感枯竭了。我没办法写出让自己满意的段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写下的每一个字在我眼里都变得扎眼。不应该如此。因为我知道我是伟大的,我是天纵奇才,文学是我的使命。但是当我看到我的思维像列车停在断开的轨道前,我感到异常的痛苦。”
我想了想说:“你可以这样写:‘从此琚峰幸福快乐地生活着,没有疾病,没有灾难。’我会很感激你的。”
他叹气:“你果然不能理解我。我是唯一能写出惊世作品的人,而你却要我自甘平庸,这是多么可笑啊。你真的什么都不明白。约翰·穆勒曾经把‘快乐的猪’
同‘痛苦的苏格拉底’做比较,照我看你就是那‘快乐的猪’——即使你快乐,但你甚至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而活。”
我不说话,起身走到厨房壁橱边,取出杯子,倒了两杯可乐。气泡在距离杯口四厘米处膨胀、碎裂、燃烧,直到表面复归于平静。我几乎不眨眼地看完了这一过程,玩味着这一切只不过是一段文字描写的惊人想法。
他看了一眼我端来的可乐,撇嘴道:“抱歉,我从来不喝可乐。那边酒柜的第二层第五格里藏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你以为我不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无奈我只得把那瓶酒——不知道是谁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取来,他陶醉在馥郁的香气中,而后小口啜完一杯酒,方才满意地咂咂嘴。他是个酒鬼,所以在我家的某个地方才会刚好藏了一瓶威士忌。这似乎解释得通。
“你可以选择跟我出去走走,兴许灵感这种东西会同你不期而遇。”我披上外套说。
“你认为你比我更熟悉我一手创造的世界吗?你的口气是我一小时内遇到的最好笑的事情。我看你简直是要——”
我自顾自打开门,他却话未说完就抢在前头冲出去,等我关上门的时候,他已经在楼下又呼又叫了。
“你有没有看见?这是我的树,我的楼房,我的天空!”他张开了双臂,感情激昂,语调抑扬顿挫,韵律十足,像极了革命年代的爱国诗人。
“我记得我的描写:‘一棵低矮的常青树,生长在路边,树叶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那是自然不能承受的重量。’‘这堵墙隔开了那幢孤零零的老式楼房,建筑表面的水泥脱落了一大片,仿佛衰老的人生命体征逐渐消失的脸一样。’”
“‘所谓的环卫箱倒在路中央,一边已经被毁坏,三楼或是四楼的破裂水管向下喷出弧线优美的脏水,下水道的秽物涌上地面,到处都散发着逼人的恶臭。’”
我极目四望,心里满是凄凉。
“你所见的这一切——是我分毫不差地把它们创造出来的。也许你觉得它们肮脏,但是我却像摩挲精致的艺术品一样用想象力编织出它们,为什么?因为我是现实主义作家的代表,我这样做会被赞誉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反映工业污染黑暗现实和城市底层角落生活的知识分子’这类的名号,正是我想要的。你看,我把现实刻画雕琢得多么栩栩如生。”
加缪的《局外人》中有这么一句话:“当我想摆脱一个我不愿意听他说话的人时,我就做出赞同的样子。”于是我假装做出赞许的神情,他对自己的手舞足蹈声情并茂也很快失去了兴趣,便继续往前走。
我举头看天,天是灰色的。我忽然想起记忆中小时候的天空并不是如此,那时候天空是清澈的蓝色,云彩浅浅地铺成一片,犹如四轮马车在雪地里轧过留下的痕迹。
我们横穿马路,耳朵里充斥着汽车鸣笛和大卡车发动机的噪声,灰尘和尾气扑面而来,他说这些都是他写到的,否则我听不到也看不见,他还说之所以没有斑马线是因为他忘了写。我在脑海里极力搜索着关于斑马线的信息。
挤过冷冰冰的人群,一个漂亮的少女迎面走来。她是我的同学Y。作家拉住我,凑在我的耳边大声说:“终于遇到她了。她是你喜欢的女生,有深棕色的温柔的眼睛,白得让人心慌的皮肤和乌黑并且散发着动人光辉的长发。她穿卡其色风衣,脚上套着一双亮白长靴。她是你梦寐以求的女孩。她多美呀,美得让人心碎。不得不说,她也是我喜欢的类型。”
Y很高兴遇见我,微笑着跟我问好,对一旁的作家视若无睹。我们热切地聊了一会儿,然后又微笑着说再见。
作家忽然脸色阴沉,平静地、轻描淡写地说:“不要得意,别以为她对你笑就是喜欢你了。你追不追得到她还得看我愿不愿意让你追到她。如果我不想,那你就白搭。你的一切努力、真诚和希望在你被我设定好的命运面前统统都显得无力而苍白。你没有办法改变,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个悲伤的事实。”
他的口吻俨然上帝。
我果真有些悲伤了,走在路上一直没有勇气正视前方,生怕因感到自己什么东西都抓不住而更加难过。但几分钟后我就把这事给忘了。我抬起头看到学校赫然出现在眼前。一股凉飕飕的阴风划过我的后背。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我略显愤恨地指着学校问他。
“我当然知道。这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痛苦。这里是牢笼,是工厂,是地狱。
你一定是这样想的,但——那又怎么样?它本来就是如此,无论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无论你有多愤懑和不满,它还是照样令你生畏地存在着。别指望改变。”
“确实是地狱。”我说。这个说法有据可考。段成式《酉阳杂俎》中有一句话:
“鬼言三年,人间三日。”意思是人世间的三天,如果换作在地狱里度过就有如三年那么漫长。在高压专制并且有着许多乱七八糟的规定让人生不如死的学校里就是这种情况。
他大笑说:“我是不是该向你表示一点歉意?毕竟是我发明了这个让你痛苦的事物。可是我不得不说,只有借由你的痛苦,我的作品沉重压抑的主题才会得到强调,这是我想要达到的目的。我需要你的苦难。为了成就伟大作品的高尚理想,我想要你做出一些牺牲完全不过分。”
我点头暗骂,他径自进入教学楼左拐第一间教室,找到我的座位,右手伸进抽屉里胡乱摸索一阵,抓出来几本书。钱德勒和哈米特的硬汉派侦探小说。
“我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不务正业、精神游离、成绩一塌糊涂的人……当然也可以说,他只是忍受不了磨屁股的无聊,但是在其他方面他却有许多过人之处。
这就是我对你的设定,你现在有什么想法,深深的宿命感?”他得意地说。
我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说:“我没有你说的那样多的特点,我不是英雄,也不是什么代表,甚至不是一个典型,不具有小说人物该有的特征。我是个很普通平常的人,平常到看过转眼就会忘掉。”
他却接过我的话道:“正是如此。这就是我在人物刻画上比其他作家更进步的地方。因为平常而显得真实。现在的作家都忠于古典叙事和塑造英雄化诗化的人物形象,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我看得上眼的,海明威在哪儿说过这么一句话:优秀的作者只同死者竞争。这也是我的原则。”
他不出意外地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
我低头看表,观察时间似乎从未具有的实在性。“我想知道,身为优秀作者的你,是否重新掌握了灵感。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你的意思是要催我离开啦?不过我不介意,我正有回去的想法,我们已经相处好几个钟头了,你大概感到无比的荣幸吧。”他干巴巴地笑着说。
“你哪儿也去不了了。”我终于挑明了说。
“为什么?”
“因为你根本不属于真实世界。你是我笔下的世界里的作家,那个穿西装戴紫色领带的瘦高男人,喝酒吸烟,自负傲慢,你的举动皆由我编织而成,是我赋予了你在纸页上存在的意义。现在,我叫你开不了口,你便真的再也开不了口了。”
作为琚峰的我说。
丁香姑娘遗失在1984
文/黄萍。
那棵丁香树悠然屹立在村子南面,像一位踮起脚尖张望远方的守望者……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清玄是石村最有文化的人,“上山下乡”时下乡知青是他和村长共同接待的。
那时21岁的清玄长得清清瘦瘦,在石村也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美男子。村里爱慕他的姑娘也不少,只是清玄一个也看不上。
知青队伍里一个总是拿着普希金诗集的短发姑娘吸引了他的注意。短发姑娘是城里人,长得清清秀秀的,皮肤也很白。他不知道为何心里咯噔一下,立马绯红了脸将视线转向一边,心里像是怦然绽开了一簇锦花般灿烂。
再一次看到那个短发姑娘是插秧的时候。知青们一个又一个地卷起裤脚走到水田里,只有她一个人站在田埂上迟迟不肯下去。下面的另一个姑娘挥着手喊她:
“苏小小,快下来啊。”她倔强地撇过头,幽幽地吐出一句:“我要回去。”水田里的知青们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一个叫阿玲的姑娘环顾打量着四周,慌张地拉了拉苏小小的衣角,小声地说:“小声点,要是被别人听去了,一辈子都别想回去了。”
苏小小微微地抿了抿嘴唇。
清玄喃喃地念了几遍:苏小小,苏小小,像是在咀嚼回味某种美味。他快步走上去,随手将中山装挂在田边的果树上,挽起裤腿就扎进田里。苏小小先是一愣,很快又恢复了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拿出普希金的诗集专注地看起来。
清玄不愧是插秧的一把好手,赶在日落之前就把所有的秧苗插好了。他眯着眼睛顺着夕阳的余晖向苏小小望去。陆离的光线零星地散落在她的碎花衬衣上,真的好美。
隐约间,他听见了一个极其清婉的声音:“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他顺口接了下句:“犹豫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清玄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发现一双眼睛正诧异地盯着自己。他想解释,慌乱之中支支吾吾又不知从何说起。苏小小惊愕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清玄挠了挠头说:“普希金的诗,我也喜欢。”
于是,那个傍晚。他们聊了很多关于普希金的故事,普希金的诗,普希金的娜塔莉亚。苏小小诧异在这个山沟里居然也会遇到知音,居然也有人知道普希金,她觉得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看似很清逸的男子变得亲切起来了。
就这样,他们因为普希金而熟络起来。有时,苏小小会拿着托朋友从城里寄过来的普希金的其他书籍来找清玄,然后和清玄在树林里大声朗诵普希金的诗。他们的耳边只有从远方传来的回音和风的伴奏,偶尔会因为不同的见解,而争得面红耳赤。每一次都是清玄先认输,然后苏小小会嘲笑他几句,他总是默然不语地微笑着点点头。
苏小小也不再像当初一样清高,倒也跟着其他知青一起下田干活,清玄总是在她闲暇的时候来找她。他给她摘了很多酸甜可口的野果;他教她养了一窝子的小鸡小鸭;他带她看日出日落,采缤纷的野花编成花环戴在苏小小的头上……让苏小小一直记忆犹新的是清玄熬制的滚烫滚烫的蘑菇汤。那些生长在山林间的寻常野味,在清玄的手中变成了舌尖上醇香跳跃着的美味,即便是很多年以后也让人难以忘怀。
村子的南面有一棵碗口粗的丁香树,听老一辈讲大约是抗战时期就有了的。
经历了三四十年的风雨的洗礼,这棵丁香树悠然屹立在南面,像一位踮起脚尖张望远方的守望者,每年花期的时候,一树紫色的繁花拥簇,总是开得很盛,馥郁的花香充斥在空气中渐渐荡漾开来,随风而去。
偶尔傍晚的时候,清玄和苏小小散步到南面。满树的丁香花在一阵微风中“沙沙”地往下飘落。紫色的花瓣像是一片奇异的海洋。那些落英打着旋儿翩翩起舞,轻快地越上肩头。苏小小稍稍长了的头发里嵌进了丁香花瓣。苏小小扑闪着睫毛痴痴地仰望着从树冠上婆娑零落下来的花瓣。她的瞳孔里满是一片紫色的世界,她望着望着竟失了神。清玄双手插进口袋里,眉宇间含着笑意地看着眼前这个女子,绰约间,苏小小仿佛与这片花海融在了一起,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那一刹那,时间如同被冰封静止,一起沉寂……秋天的时候,清玄去山里打柴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幼鸟,苏小小温柔地将幼鸟捧在手心,疼惜地在它毛茸茸的小身躯上来回抚摸。他看着苏小小笨手笨脚地为幼鸟包扎的样子,“扑哧”一声笑出了声。苏小小白了他一眼,然后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两个人就这样对视傻笑着,谁也停不下来。
那年秋末,高高的谷堆堆在田野里,苏小小清玄肩并肩坐在高高的谷堆上。
苏小小的眼睛望着远方,那么忧伤。他知道苏小小想要回去了。他趁她不备,轻轻地牵住了苏小小柔柔软软的手,苏小小身子僵了僵,却也没有挣扎。清玄另一只手的手心里全是密密麻麻的汗珠。他在谷堆上局促地蹭了又蹭,手掌都被擦红了,他嗫嚅着想说些什么,喉咙好像钻进了一只毛毛虫般奇痒难忍。他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睨着苏小小的表情。
苏小小的脸颊两边还有淡淡的红晕。他松了一口气,那只手握得更紧了。他们一同注视着山那边的夕阳。夕阳将余晖投射到他们年轻的脸上,那么光彩照人……那时的清玄想,要是一直这样该多好……整个冬天,苏小小都很细心地照顾那只幼鸟。春天的时候,那只鸟已经长出了丰满的羽翼。苏小小捧着它亲吻它的额头,在窗边将小鸟轻轻一掷。小鸟扑腾了几下,便往蓝天飞去,越飞越远。苏小小伫立在原地泪光莹然地说:“飞吧,飞回属于你的地方。”清玄微笑的表情瞬间僵在脸上。他突然意识到终有一天苏小小会回到那座属于她的城市。他收敛了笑容,心事重重地缄默着没有说话。
后来,他问了很多同行的知青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听他们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那些他从未经历过的花花世界和新奇事物,清玄的脸上越来越凝重,他知道他是不属于那个世界的……苏小小走的时候,连道别也没有说一声。他追着知青的队伍足足跑了几千米,踉跄地在后面追着拖拉机,声嘶力竭地呼喊着:苏小小,苏小小。狼狈的鞋子什么时候跑掉了一只也不知,他心里满是苏小小,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轰鸣的拖拉机冒着浓烟越来越远。而那个背影只是僵了僵,始终没有再回过头,没有再看清玄一眼。
清玄一个趔趄,颓然跌坐在地上,他将头深深地埋进两膝之间,两只手抓狂地扯着头发,似乎下了决心,要将它们连根拔起,天边泛起的第一缕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清玄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那本《普希金诗集》静静地躺在床头,蓝色的封面明晃晃地刺得他的眼睛生疼。他暴戾地将书拿起来狠狠摔在地上。良久,他又走过去弯下腰,将它拾起,小心将弄脏的书页用衣袖擦干净,放进口袋里。
那一夜,他捏着诗集辗转难眠。他心里像是有一把刀在慢慢地割着他的心脏,肆虐地让鲜血一涌而出,却怎么也止不住。他只要一闭上眼,全是苏小小的影子,耳际传来她清婉的声音。历历在目,每一张都正中要害,隐隐地抽痛着。他想哭,早已无泪,只是觉得痛。父母说的话,他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只是附和着应声“好”。
他已经听不到这个世界的声音了,因为没有了苏小小,他的世界战栗无声,再也看不见任何色彩,只剩下灰白的回忆牵扯着神经……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父母起床喂猪,却发现桌上有一张信条,上面写着一行字:我去城里了,去找她,过些日子会回来。清玄当小学老师的父亲的脸霎时变得铁青,他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母亲看见这情形,便知晓出了事,试着问了声:
“怎么了?”父亲紧锁着眉头,他愤愤地指着门外:“你那好儿子,去城里找那个知青了!”母亲微微一怔,她欲言又止,终究没有说什么,只是编着手里半成品的箩筐一个劲儿的叹息。父亲的声音惊醒了二儿子和小儿子,二儿子和小儿子睡眼惺忪地从屋里探出了脑袋好奇地问:“大哥去哪里了?”父亲威严地吼了几句,两个半大的孩子便怯怯地将头缩了回去……清玄去找女知青的消息很快在村子里传开了。村民都在背后指指点点地小声议论着。一群村妇在河边洗衣服时,“张大嫂,你听说没?玄娃子去城里找那个女知青了。”“早听说了,人家玄娃子本事大,要讨城里媳妇呢!”“那可不是,早就看他们有事了。”河边阵阵揶揄声,村妇们互相调侃说笑着茶余饭后的八卦。清玄母亲去洗衣服的时候,大家都突然没有了声,识趣地闭了嘴,用异样的眼光瞄着她,同时暗自偷笑……清玄父亲也因为清玄的事被停了职待在家里。整个清玄家一片死气沉沉。
半个月之后,清玄恹恹地回来了。他嶙峋的高高的颧骨从脸颊上凸显出来,眼窝深陷了下去,漆黑的瞳孔中深邃得看不出任何波澜,像极了外地来的叫花子。
清玄的父母本来一肚子火气,见他这般模样,倒也软了心,火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只是反复叨念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也没有追问下去,反倒是一旁多嘴赶来看热闹的女人们戏谑地反问道:“玄娃子,你们家那姑娘呢?”清玄苦笑一声,不理会她们,径直向屋里走去。清玄母亲瞪了她们一眼,大声呵斥了几句,像赶鸭子一般将她们驱逐出去,那群女人自讨没趣地各自回家去了。
(十)清玄从城里回来就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缄默着盯着那本《普希金诗集》
轻轻用手摩挲着发呆。他每天一声不吭去田里干活,回家吃完饭又一声不吭地回到房内,连二弟和小弟的刻意亲昵,他都草草敷衍。他越发消瘦,没有人知道在城里的半个月,他遇到了什么,有没有找到苏小小,他一天天地颓废下去,痴痴地如同精神病无二。这可急坏了他父母,他们琢磨着给清玄找一个姑娘。他们寻思着去找村北的麻婆子,让她给介绍个姑娘。
第三天,家里来了个姑娘,叫作阿玲。阿玲的手脚很勤快,洗衣做饭,帮着干农活,喂猪喂鸡喂鸭,将清玄家上上下下打理得有条不紊。清玄父母对这个姑娘也很满意。
“清玄哥,快尝尝俺做的饼。”
清玄淡淡地说:“我不饿。”
本来满心欢喜的阿玲端着大饼尴尬地站在那里,一时之间不知道是去是留。
清玄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语气软了下来:“出去吧,我待会儿吃。”阿玲傻笑着奋力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隐约间,清玄的房间里忽然飘进来一阵浓郁的丁香花香。这突如其来的味道,刺激了清玄,他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回忆。他怔了怔,起身往外走。远远地,他看见有一个身影背对着他,正蹲着身子摆弄那些折下来的丁香花枝。清玄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为何心里一酸有一种流泪的冲动。他如着了魔般声音颤抖着呼唤了一声“小小”。那个背影循声转过头,欢快地跑过来:“清玄哥,你在叫俺吗?”他终于看清了那张脸,黑黝黝的皮肤,壮实的身子,扎着两条麻花辫——她不是苏小小,清玄缄默不语。
阿玲全然没有意识到清玄的异样,天真地将丁香花别在两鬓,欢快地问:“清玄哥,好看吗?”清玄不顾阿玲讨好的表情,气急败坏地一把将丁香花夺过来用力地掷在地上,用脚狠狠地将它碾碎。他大声地呵斥着:“难看死了!”像一头被踩了痛处的狮子,突然发了狂。阿玲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愣了,错愕地望着清玄,像个小孩子做错了事似的低着头不说话。清玄蓦地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刚刚有些过火了。他瞥了阿玲一眼,板着一张脸,一声不吭地回房了……原地只剩阿玲,她眼眶里噙着泪,呆呆地望着满地与泥土混淆了碎得不成形的丁香花……待晚上,阿玲回去之后,母亲试探着问清玄:“玄娃子,你觉得那姑娘怎么样?”
清玄自是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他摇了摇头:“娘,让她回去吧。”母亲一听赶忙添了一句,“那,娘再给你找个就是。”清玄没有再理会,只是轻声笑了笑,像是某种自嘲的叹息。
其实清玄并不是觉得阿玲不好,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对她发火。或许是因为那个叫小小的知青占据了他全部的心,再也容不下任何一个姑娘,哪怕是一席之地也挤不出来。
清玄去田里干活,回来的时候是阿玲背着回来的,壮实的阿玲背着高大的清玄多少也有些吃力。清玄耷拉着脑袋侧在阿玲墩实的肩上。清玄父母可吓坏了,赶紧请了村头的赤脚医生。医生把了脉,说清玄只是太虚弱才晕倒的,大家总算松了口气。阿玲忙前忙后地照顾清玄,为他擦汗,喂水。清玄父母在门外偷偷地看着,相视一笑,点了点头。
次日,清玄醒的时候已是晌午了,他看见床沿的阿玲先是一怔:“我怎么了?”
阿玲嘴笑着说:“清玄哥,你终于醒了。昨儿,你晕在田里,可把俺们吓坏了。”
清玄摇了摇微微发胀的头,努力地回想,只记得昨天眼前兀地一黑,后面便什么也不知道了。他勉励支起身坐在床沿,打量着阿玲问:“你的意思是我睡了一天?”
他顿了顿,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是你背我回来的?”阿玲羞涩地点点头,脸唰的一下红了。清玄浅浅地一笑,“谢谢。”阿玲受宠若惊地摆手,结结巴巴地说:“清玄哥,没,没事。”清玄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皮肤黝黑,憨笑着的傻姑娘也挺可爱的。
后来的时日,清玄虽没有说接受阿玲,但也没有再拒绝她对自己好。面对着一个整天聒噪的傻姑娘,他有时也会露出个浅浅的难得一见的笑容,他想或许这种姑娘才适合他吧。他正在看书的时候,阿玲进来给他送茶了。他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其实,每一篇他早已熟记于心,书已经被他翻得很旧了,但他还是那么热爱普希金的诗,就像爱着小小一样。
阿玲没有打扰他,她闭着眼侧着耳朵,仔细地听着清玄深沉的声音,她不懂诗中文字的意思,只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眼里深深的东西让人看了着迷。她沉迷其中,不禁“呀”地感叹了一声。
清玄回过神来,看着阿玲的表情笑着摇了摇头。他一本正经地问阿玲:“你喜欢我吗?”阿玲露出一口白牙嘿嘿地笑了起来。清玄看着眼前这个一股蛮劲,傻里傻气的姑娘,心里莫名一暖:“你喜欢我什么呢?”阿玲笨拙地挠了挠头,认真地想了想说:“你长得秀气,是个文化人,俺从小就想给文化人当媳妇儿。”阿玲说完自觉没羞地臊红了脸。
清玄唤阿玲让她靠近点,然后问:“你知道普希金吗?”阿玲倒也实在,她努力地在脑海中搜索了片刻,摸了摸后脑勺,一脸茫然地望着清玄诚恳地回答:“普希金俺不认识。”顿了顿又继续说:“不过俺知道邻村有个杀猪的叫普有金,是他小名吗?”阿玲自顾自地笑了起来。她以为清玄会被逗乐。只见清玄渐渐收敛了笑容,他眼中闪着的光芒顿时暗淡了下去,看不清任何情绪。阿玲慌乱地以为自己又说错话了,怯怯地唤了一声“清玄哥”。清玄面无表情,没有回应,只是感觉无比疲惫地摆了摆手,示意她出去。阿玲有些担忧地望了他一眼,嗫嚅着想再说些什么。
清玄声音不大却字字威严地说:“够了。”阿玲兴恹恹地放下茶走了出去……后来,清玄死活不肯接受这门亲事,阿玲便再也没有来过。清玄父母十分可惜,阿玲这么能干的女娃子最终没做成他们家的媳妇儿。其实谁也不知道,清玄早在问了那个问题之后,就恍然明白了纵使阿玲那样的姑娘再好,也不是自己追求的那种丁香一样的姑娘。
那年冬初,清玄生了一场大病,身体一天天消瘦下去,总是不住地咳血。那一声声咳嗽就像是牵扯着全身的筋脉,整个人都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他看着自己手心猩红黏稠的液体,顺着修长的手指间的空隙溅在衣襟上。他惨笑了几声,又引得胸口一阵火烧火灼般的生疼。
清玄父母吓坏了,连夜从十几里外请来了一个江湖郎中——赛半仙。赛半仙把了脉,连叹三声,头也不回地往屋外走。清玄父母赶紧跟了出去,他们焦急地问赛半仙:“您说多少钱?咱们都治!”赛半仙捋了捋下巴上的一小撮花白胡须,像是无比惋惜地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心病,怕是难治了。”说完便惋叹着道了声“珍重”往外走。清玄母亲一屁股瘫坐在地上,目光涣散地喃喃着什么。他父亲只是阴沉着一张脸,蹙着眉头掏出了自己的旱烟放在嘴边吧唧吧唧地抽了起来,凝重的表情被清冷的月光印得惨白。今晚天上是一轮满月……整个冬天,清玄家都弥漫着浓重的中药味。清玄越发清瞿消瘦,病起起落落却总不见好。
初春的时候,传来了阿玲出嫁的消息。他听了先是一愣,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像了了一桩心事,轻叨了一句:“好啊!”他摇摇晃晃地勉力支起身子病怏怏地倚在床头,闭上眼睛,呼吸很微弱。这个冬天,他已经吐了十几次血了。
他微弱地睁开眼睛,视网膜上像是蒙了一层白白的雾气。他看着自己苍白手臂上青色的筋脉交织错落,其中像是有黑气隐约在皮肤下四窜游走。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目光黯然呆滞地望着窗外,像是自言自语地问:“丁香花开了吗?”然后无比疲惫地轻轻阖上了眼帘,手无力地垂了下来,手中的《普希金诗集》也“扑”的一声掉在了地上。蓝色的封面被地上的石子划破,露出了内页,像是森森的白骨……1984年初春,25岁的清玄病逝,被葬于深山之中。孤零零的坟包上崭新的招魂幡迎风摇曳,整座青山都岑寂了下来……故事里的清玄是我大伯,而苏小小就是那个让大伯郁郁而终,穷尽一生也不曾等到的女人……苏小小辜负了大伯的一生,让大伯等了一生。
或许,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2010年,我从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毕业,被调进一家私立医院做一名见习医生。
2012年,我在这家私立医院成了内科的一名主治医师。
我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的时候,外面传来几个小护士七嘴八舌的讨论声。
一个年长一点的护士说:“201贵宾病房里的那个苏太太,真是难伺候,得了肺结核脾气还大得很。”
“就是就是,我上次被她骂了个狗血淋头!”有个小护士连声附和着。
“听说她儿子和先生好几个月不来了,怕被传染吧?”
“怪不得火气那么大了,有钱人都这样。没关系,人家耗得起。”
“啊,我被分配去照顾苏太太了!”一个小护士尖叫起来。大家向她投去同情的目光。同伴们拍拍她的肩膀,一脸“你完蛋了”的表情,戏谑地说了声保重,便带着同情的目光结伴走了。
我循声出去问小护士:“哪个苏太太?”小护士一脸哭丧的表情,略带哭腔地回答:“201号,1086病床的苏小小。”我乍一听这名字,只觉得无比熟悉,脑海中嗡的一下,想起了那个知青,便叫上小护士快步去了201号贵宾病房。
我进病房时瞥了一眼床尾的病历卡:
姓名:苏小小。
性别:女。
年龄:51。
病例:肺结核末期。
我顺着豪华病床往里瞧去,一个女人躺在床上,容颜憔悴,没有半分血色,惨白得可怖。我一眼认出她就是当年父亲给我看的照片上的那个女知青。虽然集体照中的她模样有些模糊,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会变的,像极了父亲口中描述的那个清高的女子。
她躺在病床上,虚弱地眯着眼睛。纵使青春不再,皮肤有些许松弛,犹然辨得出少女时的容颜。她晃晃巍巍地抬起手,声音沙哑地说:“滚,我还没死,不用收尸!”
“苏太太?”我试探着唤了她一声。她微微睁开眼打量着我,那一瞬间她的眼中似乎触动了某种感情。
我望着眼前这个年过半百的苏小小,恍然有隔世之感。我的身子僵了僵,走过去给她轻轻地掖了掖被窝。她愕然地望着我问:“你不怕我吗?肺结核会传染!”
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摇了摇头,笃定地注视着她:“怕什么,我是医生。”
她的表情微微缓和了下来。她努力地挤出一个像样的笑容,友好地点点头。
旁边的小护士怯怯地望着我,吞吞吐吐地想要再说些什么。我冲她使了个眼色,她便讪讪地不再说话。
第二日,我提交了申请调去做苏小小的主治医师。院长正愁这件事,我的主动请缨让院长在会上大肆赞扬了我一番,之后便爽快地同意了。
小时候,父亲给我提起大伯的故事,我总觉得大伯那样痴情的男子在这个世上是很罕见的。即便事隔多年,我也无比敬重大伯那样的男子。我一直期望见见那个让大伯搭上了生命的女子。我未曾想到我会遇到三十年后的苏小小,并且成为了她的主治医师。
苏小小的病情似乎比想象中的更糟糕,她的病已经无法治愈了,只能靠无比昂贵的进口药维持生命,苟延残喘地生存在这个豪华的金丝笼中。我每天帮她擦洗身子,给她带我熬的清粥,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她去散步、晒太阳,像个女儿一样照顾着她的饮食起居。她的心情似乎也好了不少,笑容也渐渐多了。
听说她爱喝蘑菇汤,我特地用山里采的蘑菇熬了一锅汤。熬汤的手艺是父亲以前教给我的。父亲小时候爱极了那味道,因为那时候大伯常常煮给他们兄弟几个喝。
苏小小轻轻地抿了一小口,电光石火之间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她哽咽着说:
“这个味道,多久没有喝过了……”她激动得身子都在微微颤抖。她急忙问我:“医生,这是哪来的?”我撒谎说外面买的。她点点头,闭上眼睛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是他吗?”我手中的勺子莫名一抖,滚烫的汤洒在了我的裤腿上,引得皮肤一阵火辣辣的疼……有时精神好些的时候,她便会坐起来翻看普希金的诗集,念上一小段给我听。
我望着那个有些沧桑的背影,仿佛她不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而是正值豆蔻的少女。苏小小的事我瞒了家里人。我太了解父亲的脾气,他是极其尊重大伯的,而大伯也是年近百岁的奶奶心中一块不可触及的伤痛。苏小小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如果大伯在世,相信他也一定会认同我的做法。我无法恨这个女人,在我与她面对面的一瞬间,我原本的恨意怎么也提不起来,或许是我明白了大伯对苏小小的爱吧。
身边的质疑声越来越多,很多同事都开始背地里议论我这般做牛做马是为了什么。我不去解释,只是轻轻一笑从他们身边走过。所有人都以为苏小小奢侈享受,其实她也只不过是一个被丈夫、儿子和家人嫌弃的可怜虫。丈夫和儿子除了每月汇来一笔可观的钱外,已经半年没有来过了。偶尔打来一个电话也只是匆匆忙忙敷衍几句,最后不耐烦地挂断电话,只剩下苏小小一个人微怔着听着电话那头的忙音。
我注视着这个女人,心中五味陈杂。良久,我说:“苏太太,我给您做女儿吧。”
苏小小先是一怔,然后犹豫着点点头。她声音颤抖着唤了我一声:“闺女!”我应和了一声。她便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和苏小小的关系越来越好。她时常在我闲暇时给我讲过去的故事。她太久太久没有人陪了,太寂寞,需要一个人陪她说话。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深爱着她的男子。当初的她年轻气盛,不想在乡下过一辈子。她迫切地想要回到城里,不愿将自己的一辈子赌在那片黄土地上,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清贫生活。她追求那些所谓的完美爱情,却在面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逃离。她听从父母的安排匆匆嫁了个商人。她的丈夫是商场上的狐狸,狡猾而又聪明,可是同时也跟大多数的商人一样的重利荒淫。她有花不完的钱,数不清的牌友。一开始她以为很快乐,可是时间久了,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金丝笼里,她的笑越来越少。她想起了下乡时,那个与她共同颂诗的男子,那个带着她像风一样飞驰在田野里的男子,那个与她背靠背坐在谷堆上看夕阳的男子……她平静地讲完了这个故事,只是在提到那个男子的时候她的声音有了愧疚。
她说:“终究是我负了他。”我静静地听她讲完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那个男子就是大伯。
苏小小像是久久没有回过神来,视线落在窗外的爬山虎上。那些爬山虎上个星期还是嫩芽,不知什么时候慵懒地伸展了枝叶悄然跃上了窗台,在一场大雨洗刷过后,显得越发鲜亮。苏小小如中了魔怔般喃喃道:“夏天了。”
初夏的午后,阳光很充足,洋洋洒洒地照进了苏小小冷清的病房,在她瘦弱的身子上跳跃着,流转着琉璃般的光彩。她微微睁开了眼,有气无力地说:“闺女,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推来了轮椅,将她抱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苏小小本来就瘦弱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轻得就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羽毛。我的手微微抖了抖。
她问我怎么了。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她太重了。苏小小羞涩地笑了起来,像个少女一样。突然间,她猛地剧烈咳嗽起来,吐出了一滩瘀血。此时,我的心也被紧紧地揪了起来。她用恳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犹豫着点点头,替她将嘴角的血渍擦拭干净,拿了一条毛毯披在她身上,推着她去了花园。
花园里,苏小小的气色似乎好了不少。她开始轻声吟诵普希金的一首诗《致大海》。她的脸颊渐渐有了红晕,像是个怀春的少女用清婉的声音向我描述着对爱人的思念。她缓缓地支起身子,竟稳稳当当地站了起来。她脱离了轮椅,在石子路上自己行走了起来。我就那样看着她渐渐加快步子,轻盈得快要飞离地表。她奔跑在阳光里,眼角再也隐不住笑意。她笑得灿烂,消瘦的面颊有了一抹浅浅的希冀。
我蹙紧了眉头望着笑靥如花的她,心情无比沉重。我深知这只是人在消耗生命的极限。我没有阻挡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尽情奔跑,听虫鸣鸟叫。那一瞬间,似乎时光倒转,我仿佛看见了那个一头利落短发,穿着花衬衫的女知青。我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
傍晚回去的时候,苏小小安静地躺在床上,像只耗尽了最后一口气的皮球,整个人面带倦容。她眼中含着笑意,双手将一本泛黄了的《普希金诗集》捧在胸前。
余晖透过窗户穿透了她的目光,她呆呆地望着墙角,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我说:“他来接我了。”苏小小好像情窦初开的少女,脸颊两边是化不开的浓浓的笑意。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墙角看去,那里空空如也。我心里陡然一紧,努力平复心情,遏制住悲伤,尽量让她看不出端倪。我低声哽咽着应了一声。
良久,她的目光放出异样的光芒,满脸欣喜地呓语着:“你来了!”她瞳孔里的色彩开始逐渐流离,变得一片灰白。她伸出手去,像是在温柔地抚摸爱人的头颅。她手中的动作顿了顿,如释重负地轻轻阖上了眼帘,手也颓然垂了下来,只有眼角的泪还是温润的。
与此同时,她手中的诗集也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得哗哗作响,一页一页唰唰地快速翻动着。最终它停在了一页上,只见右下角隐隐约约露出了两个极其清秀的正楷写的字:清玄。
葬我以风
文/段立文。
是十年重聚之时再见他和她。
此时她是一岁幼儿的母亲,眉眼之间成长为单纯而有力的妇人,为心爱之人蓄起长发,青丝如梦。牵着孩子的右手干净有力,手指尖带着热心于家务和电脑键盘的味道。不似手工创作者一般苍白,它们呈现一种健康的粉红色。看到这双手,就像看到下午的咖啡,看到有阳光味道的白床单和被罩。一个家的样子。
此时他是年轻有为的白领精英。西装紧身、身形挺拔。圆圆的脸盘,仿佛早早被岁月磨去棱角。也是,戴金丝边眼镜扎深蓝领带的高大男子有宽厚肩膀,早已不是抱起篮球就往外跑的追风少年。世事沉浮,责任的刀光剑影在少年时期就开始打磨这水晶原石一般的人。他终于变得晶莹通透。二十八岁,男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此时我是宴会迟到的普通女子。无恋人、孩子及其他。十年来漂泊于所爱的城市,离家千里。做着一份自己喜欢但不赚钱的职业,和梦想死磕至今。单眼皮眼角长出细纹,手背上青筋凸起。穿华丽惊艳的土耳其蓝色缎面细高跟凉鞋,恋恋风尘。
我上前与他们拥抱。我看到他们安好且向荣地活着。这十年也许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纵岁月欺了我它不曾欺了我所爱。那一刻在心中的天平上,对世间的抱怨与感念突然平衡,心中剩下的一切四平八稳不再危险摇晃。我似乎能够妥协了,为着他们的岁月静好。
这么些年,我们过得没有彼此,过得细水流长。静静地,却只在深处看见暗礁和旋涡。它们悄无声息,隐藏于波光粼粼的青春河床中,无波澜一般向远方流逝。
时间用其独特的刻薄方式令我们渐渐宽容。所有精心的刻画与表达,在这一刻因了咫尺天涯的熟悉面孔,而欲说还休。
我想,沉默是成长的标志,而成熟的标志,就是学会如何去沉默。
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
泰戈尔说,生如夏花,死如秋叶。
我会忘记我与她自何时开始,也有一种可能是我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太过悄无声息以致在一开始无人记得。如同长江源头细如发丝的河网,在时光滚滚之前无人提前知晓,这一点活水最终能够奔流到底直到遇见汪洋。
有人说寂寞就是你想说话的时候没人听,有人听的时候你无话可说。岁月定然在吝啬之余还为我保留一丝慷慨。三年相伴,使我不致如今日寂寞。高一某个下了晚自习的晚上,当时都有伙伴的我们不知为何会一起回宿舍。女孩眉毛浓黑,眼角飞扬。戴全嘴牙套,笑起来牙齿上不同颜色的铁片会发光,非常可爱。
后来我时常默念她名字。瑞雪,瑞雪。
瑞雪兆丰年。
成绩非常好的女孩子,做事认真,性格倔强。我们俩的不同自十五岁开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彼此青春时代最亲近的人,亲如手足。她的倔强,几近不能与任何人有分歧,因为那样会导致吵架。这来自一种对事物本身非常清楚的认识。
她明白什么是正确的、客观的、不能改变的。与人交流时表达清晰准确,稍有分歧十之八九也是自己正确,因而学会了不认输不妥协。我的屈服,有时更多是自己迷糊,自己不屑。我明白我心中正确的、原则的,很有主观意味。这些我所信奉的规则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我不会去争也不能去争。没什么关系。是接近本质的世界观层次的差别,这亦导致她理科成绩很好,而我的理综当年烂得一塌糊涂。
那又如何。
就像夏天下着暴雨的傍晚,我们吃完晚饭,走在校园里。她打着伞,我不喜欢打伞,就走在伞外面。雨水将头发和脸颊打得湿透,身边走过的人如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们。她在伞下对我笑,不说话。我闻到自己头发中散发出的雨水的清香。那时我想,若仅有一刻仅有一人懂你并在身边相伴,现世是多么足够。
彼此之间发生过很多事,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被埋葬已深不可测。青春像一段火车隧道,让人看见时间呼啸着奔驰。成长中有隐秘而艰涩的疼痛。彼时我们未长大,想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路途,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
恍如年少时的一场恋爱。我只想她好,不哭不受伤,顺利下去,在未知的我不能陪伴的日子。
瑞雪高考时发挥正常,去清华学理工。我因理科成绩太烂,跑去北京一所普通学校,凭借浅薄天分在艺术圈混迹多年,渐渐长成天性中放荡不羁的模样。她最终结婚生子,平淡工作,安稳生活,富足幸福。不过这些都是后来听说。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却有十年不曾见面。彼此消失在生活中,似浪迹天涯,杳无音讯。
只是,我那颗年少的心里,为你留了小小一隅。
聚会后几天她邀我去家中。依旧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雨声滂沱。她绾着髻,眉毛浓黑修长,眼角飞扬。一岁幼儿已在怀中酣然睡去。在经历过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做了母亲,我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微笑、沉默。她领我看房间里的一大缸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气味。
此去经年之后,你我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什么怨悔。
在一场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那么他呢?
他终究还是一个忘不掉的人。
当年与瑞雪玩笑,我常说,等将来上了大学,我就今天去清华找你蹭饭明天去北大找他,省下来的钱租一间大房子咱们仨在里面住着。少年时的梦境毕竟太过美好。高中时他与我一起参加竞赛一起失利。有一年半时间在一间教室里学习生活,竞赛生整日看书做题不停,几乎从一天睁开眼到第二天睁开眼看到的全部是这个人。
以至于后来没考上回到人群拥挤的高中教室感觉极不适应,需得跨越人海,找到他的脸,方觉心安。
我欺骗自己说只是依恋他,像依恋父亲兄长老师那样。事实上渐渐地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自已也无法说清。惦念变成了习惯,反而真的富足快乐起来。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似可填补生命的空白。我们有时接连好几天一句话也不说,可跟他说话的时候,又是那么自然。我把下巴枕在他胳膊上,眼睛看着窗外明灭的灯火。他在看着哪里呢?或许看云,或许看我。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读到这样的句子: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把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忘记,去与思念与希望做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情动。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到疼痛。忍着眼泪,提笔给他写信。很多深夜里我会提笔写下很多东西,在演算纸末页在日记本上在卷子边缘。这些文字一点都不曾让他见到,仿佛写在水中,一边书写一边消失。
他不知道,知道了也不说。是极聪明的男子,年少时候就表现得比别人更敏捷更会待人接物。如果我未见过他哭泣,一定觉得这是入世的人,野心勃勃。一个男子如果过早懂得承担责任,那任性的另一面就会隐藏极深,极少有人知道。他哭的时候用纸巾盖住眼睛,肩头抖动,不出一点声音,似乎这件事很羞耻。我在旁边坐着陪他,不说话,伸出手一下下抚摸他右侧手臂。
曾经说过毕业后一起去西藏,曾经说过高考加油去北大大学四年找你蹭饭你记得养我。曾经说过那么些话,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起。年少时候的诺言,心里知道无法实现。它是自己许给自己的海市蜃楼,虚妄但没有罪过,只是让沙漠中跋涉的我们,看到花好月圆,生生不息。
拍毕业照那天我当着全班同学死死抱住他,无论如何不放手。我把脸埋在他颈弯,他的心跳如此有力。我一直把他当成我自己。少年要走了,以后在我的城市没有他,在他的城市他会忘了我。我好想更早或更晚遇见他,三年太短,怎够我有机会,给他一世安稳的幸福。
少年去了浙大,以青春为筹码去到了梦中温婉的城市。十年前或十年后,我未曾对他提起那段日子。就让一切随风吧,年少时候的岁月太美回忆太重,无论何时,这份感情都不是那三个字可以担得起的。
我最大的心愿和满足,就是你一直安好。少年。
我知道你已经把我遗失在河的对岸。黄昏暮色渐渐深浓,田野苍翠。山岗上桃花绽放,稻子即将成熟。我们的村庄温暖芬芳,就这样带着良辰美景,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你的衣角带着涉水而过的潮湿,你终于抵达。我看见你在彼岸,和我一样,抬起头倾听鸟群飞远的声音。笑容纯真,再无遗憾。
你在出发的时候,记得抚摸我的发丝了吗?我怕你找不到我的气息,找不到我。
一整夜我都抱着你,这样当我们相见的时候,即使你已经非常苍老,你也会记得我。
我为你穿上渡河的衣服,在最纯净澄澈的三年中,以彼此青春做引送你渡河。
我们做过的一切都是捕捉的风,手中注定一无所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因为不舍而获得怜悯,所以我放开手。
我的船还没有来。时间蒙住我的眼睛,让我猜。我的眼睛已盲,只能在回忆里凝视你。
世间这样荒芜,寂静深不可测,如果你不在我身边。
我这样想念你。
一番挥手告别,不知辗转流落间,下一次重聚,会是蹉跎了的十年,二十年。
那首歌这样唱过,她洗过的发像天色将晚,他不羁的脸像心中火焰。短暂的欢乐以为一生绵延,漫长的告别像青春盛宴。良辰美景奈何天。致青春。
此去经年。她为人妻母,他娶妻生子,我远走他乡。十年把一切曾经都留在曾经,我知道那样叫作青春的东西,它终究是走了。可我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照进生命中的光线。因在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从未见到比你们更优秀的人。
那时,我们皆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即使方向模糊也从未失去前进的激情,并在这种横冲直撞中,每个人都劈出了自己的道路。
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后来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时常回去那个安静角落,为年少轻狂里携手并肩的为梦狂奔而感动,而骄傲。
时至今日,我仍在不停地追赶岁月。这样,它竟跑得愈发快了。直到一切虚妄,皆化作风。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请把我葬在这阵风里。你知道,有些想念会随我的消失渐渐变成空白,如同永恒。
我仍会告诉你,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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