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洛晴好像是跟顾非寒吵架了吧,霍尔跟洛晴聊完之后,自己又开始喝酒。喝了两三瓶的伏特加之后,又喝金酒,然后还想吃冰激凌。
就在他打开冰箱的时候,沈墨开始发火了。
她实在不应该管他的,他是她的什么人?顶多就是一个新药的试用者而已,凭什么让她去看他那一个颓废到了极点的样子?
没错,沈墨甩了他的病房里的冰箱门,他骂了沈墨“莫名其妙”,然后沈墨就把他一直放在冰箱里的冰激凌完全扔了出来,竭斯底里地踩碎。
他更是愕然:“不可理喻,沈墨,你这个孩子不可理喻!”
“是!我不可理喻!’”沈墨忘记了当时自己有没有流眼泪了,她一向都很少流泪的。可是她那一天实在有点疯狂,所以忘记了。
她还说了:“我以后都不理你了,不出现在你的面前,不再为你捣药,不再给你整治伤口!反正,你也不稀罕!”
说了这些话之后,她就走了。回了家,拿了通行证,妈咪问她:“沈墨,你要干什么去?”
“我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
然后……她就到了机场。她发现了跟踪的人。当然,从他的衣着沈墨看出那是大使馆的人。所以,她就用了“金蝉脱壳”之计,上了肯尼亚的飞机,然后飞机中途加油的时候,她换了机票,直接去俄罗斯。
为什么要去俄罗斯?她不知道,她告诉自己的是:霍尔既然要派人跟踪她,她就有办法反跟踪。不是说了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关于学习、上课的那所有问题,她一概不管了。妈咪都放任她自由,凭什么那个金毛狮王就要来管她?
霍尔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秀,不就是那么一点的学术厉害、手术厉害,赚钱厉害?她沈墨虽然是一介女流,如果是有足够的条件她也一定能做到。
可是……洛晴姐姐没有做到,他为什么就对洛晴那般的心动、情深不移呢?或者这些所有都不是能比较的,不是吗?
而她沈墨,又有什么东西值得在他面前让他瞩目?
洛晴和顾非寒就在今天举行婚礼了,据闻,非寒哥把远在北京的外公接来了。要举行满族的婚礼。那一定很好玩是不是?
霍尔他参加了吗?
看着一个自己深爱的女人嫁给别人,那一种滋味究竟是怎样的,她不想知道。顾非寒的心机用在了洛晴身上,她已经感觉不到以前的那一种的微微酸、涩的味道了。只是一味想着,婚礼上,要是霍尔喝多了,会不会……
喀秋莎看着她把一块牛肉放进了锅里,滚着,好久好久……那肉已经完全融化了,这个黑发女孩的眼神还是茫然地看着牛肉。不禁提醒:“沈墨……”
“啊!”沈墨没有等她说完那一句话,已经惊觉似的,夹着那块牛肉就往自己的嘴巴送。
“啊!”——两个女生的惊呼,引来了老板,那一个年约四十的中年男人。他看到了那个黑色毛衣,黑色长发的女孩面前吐了一块肉,她正捂着嘴巴。自己的女儿张大了眼睛。
“发生什么事了,喀秋莎?”
“沈墨叫那一块肉烫着了。”
“哦,沈墨,你真的烫着了吗?”那位大叔惊讶地看着她。
真的烫到了,但是应该没有那么严重,她的舌尖麻麻痛痛的,唾沫从味蕾里涌出来,急切地要救护她的舌尖。人的身体都这样的条件反射,她记起了一个故事:
你遇到了危险,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你的最爱。
她刚才想到了霍尔。
喀秋莎带着她来到了红场。果然是热闹,各色鲜艳装束的人们,且歌且舞,到处有一片欢歌。
沈墨看着,有点呆。自己怎么能在每一个小伙子身上、脸上巡视,去探究人家的面貌了呢?
“沈墨,我男朋友来了,我们先去那边跳舞。你也来,好吗?”喀秋莎的手,挽着那个金发碧眼的男子,瘦瘦高高的,深深的眼窝里满是深情地看着喀秋莎。
沈墨淡淡摇手:“不了,我在这里看看就好。”
沈墨看着喧闹的人群,他们的脸上那一种欢快真的很美。她抬头看那一株株真的花楸,红得像是醉了的果子,真是漂亮。
“嗨,沈墨!”
她一转头,“怎么,你的阿廖沙呢?”
喀秋莎嘟了一下唇,有点不甘愿:“他老板临时回来了,他要去接飞机,今晚才能陪我玩呢。”
哦,”沈墨一向都不是多话之人,生性冷淡。喀秋莎不同,简直是一个话痨子。不过是几分钟,沈墨就听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阿廖沙是霍尔的手下!
她想马上走,可是这样走,会不会很唐突?
可她就是有一
种预感,她可能会被什么人找到。是霍尔吗?不知道。
莫斯科11月的天气已经是很冷很冷了。沈墨带的衣服竟然还是没有能抵挡住这严寒。
“沈墨,你不能走。会冻死人的,真的。”喀秋莎不知道她说好了留下几天的,突然变卦。
看着烧旺了的炉火,她心里面的预感更加的强烈了:“我……”
这时,喀秋莎的电话响了起来了。
她看看,嘴角扬起了甜蜜的微笑,听到了喀秋莎细细碎碎的埋怨加嘱咐,“真的啊,怎么可以这样呢?我太讨厌你们的总裁了。……虽然他很帅……那你来我家拿我给你织的毛巾吧,太冷了……”
喀秋莎挂了电话,转过树背后,看见看着她寻思的沈墨,便被唬了一跳,被炉火烤着的脸越发脸红。
“他说,马上过来。”喀秋莎说。
“哦。”
“你不要走好吧?”喀秋莎挽着她的手,央求,“这几日我闲的发慌,你给我说说话吧?”
“我也不怎么会说俄语,而且我比较沉默。”
“不是啦,你要是不愿意说的话,你听我说话也是好的,爸爸妈妈都是忙着生意,我烦躁极了……”
“你怎么不看书呢?或者上网?”沈墨小心地问。
“看书?上网?”她苦笑一下,很快又挑眉,“我的眼睛就是因为看书、玩电脑的时间太长,结石了,做了手术之后,基本上不看书、不上网了。”
“手术?”
“是啊,差点失明了。是霍尔先生的医院做的手术,幸好阿廖沙是他的手下,不然……”
喜悦地声调好像基本没有试过难过。受伤的时候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着,那是一种幸福,多么痛都不会很痛吧?
沈墨和喀秋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直到喀秋莎的电话再次响起,喀秋莎跑出去开门,带进来了一阵寒风。沈墨抱紧了自己的手臂,脚步声近。
带着厚厚的帽子,披着一件长长的大衣的阿廖沙带进了一身的雪沫……
他的身后,还有一个人。
“你怎么在这里?”
他的幽蓝冷眸,深深地凝着她。要不是顾非寒提醒他:中国有一句古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要躲你,很可能躲到莫斯科去了。
沈墨慌慌张张,站起,她一直忐忑,但是没有想到是他直接回来了啊!
“小沈墨,跟我回去吧!”他把帽子脱下,抖落一身的雪花。
“我不回去!我说了要去玩。现在还没有玩够……”他的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捉小鸡似的提起来,对着发呆的阿廖沙跟喀秋莎,严厉地道:“你们不能留着她了。”
喀秋莎想说一句什么,被身边的阿廖沙拉着。他们就这样看着沈墨被霍尔拉进了怀抱里,用厚厚的羽绒服裹着她娇小的身体,走了。
“怎么回事啊?”
“她是霍尔先生的小女友。”
“啊?不是吧,听说霍尔先生刚离婚!”喀秋莎长大了嘴巴,不可置信的样子,好像突然又想起了一个问题:“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个沈墨离的婚?哦……还有那手!你们总裁的手!天啊……”
“别多事了。”
…………………☆☆绯☆☆……………………
霍尔好久没有进过自己的家门了。管家看见他一只手抱着一个女子进来,还以为是洛晴,谨慎低头用俄语叫了一声:“先生好,太太好。”
霍尔没有应他,把沈墨直接抱进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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