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件件的搬到家里。
大件的东西,我会喊上我的同事郭栋帮手。
这家伙其貌不扬,一米七的身高,180斤体重。
晚上吃饭的时候,郭栋请我出去撸串,这家伙吞吞吐吐的,等到酒过三巡,他才看看我说,“荣哥,你们部门张霞还没男朋友吧。”
“怎么,发春了?”我喝了三瓶啤酒,不由热血上涌,“这事包在我身上。”
他贼眉鼠眼的笑,“来,再喝一杯。”
早上上班,我在手机上下载了美图秀秀,把张霞跟他的照片P在一起,然后发给张霞看,“怎么样,有木有般配?”
张霞双手合十,冲我连连鞠躬,“大哥,求求你放过我行吗?”
我于是再瞅一眼照片,斐然长叹,一头猪跟一只百灵鸟儿实在是太违和了,怎么看怎么碍眼。
只是我——
打的什么包票。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呐。
昨天晚上,我生生喝了人家一捆啤酒,吃了三十块钱撸串,最后还把炸虾仁打包带回了家。
这可如何是好。
我记得明明跟郭栋说一定要将张霞姑娘给他撩家里去,撩不回家,我名字就倒过来写。
诺一荣?
这是什么鬼?
我爸一定会从坟里爬出来再活活气死的。
好吧,只能求外援了。
我只好拿出电话给丁洁打过去,“小妖精,你那边有什么适龄女青年没?”
丁洁没好气的回我,“你才是小妖精,你全家都是小妖精,说吧,什么事?”
我说,“我一个兄弟,虎背熊腰,是当年赵云转世,最近饥渴难耐,你瞅瞅,有没有没开苞的妹子介绍一个。”
她沉默了一会,说,“我问问我同事。”
我说,“江湖救急。”
张霞从对面抬起头来,冲我白眼,“烂好人,瞎操心。”
我懒得理她。
不得不说,丁女侠办事很利索,半小时就给我传了一个妹子的相片过来,说,“晚上有空就过来见见。”
我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我看了看照片,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姑娘。
她站在一棵木棉花旁,歪着脑袋,笑的两颗小兔牙露出来,就像是冉阳的的棉枕。
我不由揣摩着,这么一个姑娘要是跟郭栋在一起,那可真是画风诡异。
不过,最终是交了差,对的起昨晚的晚饭了。
晚上下了班,我按照女侠的指示,带着郭栋穿越了人潮汹涌的半截城市,终于在一个旮旯里见到了没开包的妹子。
不过,妹子有三个。
我敢肯定,最少有两个半是来混饭吃的。
不是我以己度人,实在是她们看见食物时眼里冒出的灿灿精光,让我瞬间感觉到了非洲难民营。
宾主落座。
丁洁分别给我们介绍,“小施,小张,小李。”
我冲她们点头,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
照片上的女孩就是小施,她落落大方的坐在我身边,说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荣哥,你好。”
我说,“你也好,我是来混饭吃的,你们可以随便勾搭”
“别胡说八道啊。”丁守华坐在我右边,拧我的胳膊:“在我同事面前稳重一点。”
我嘿嘿傻笑。
其实生活,就是轻佻与放荡。
就像一个婊子,你要真的跟她谈个恋爱,她一定眼高于顶,不屑一顾,但是当把她当做真正的婊子,她反而会更加敬业。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尊重。
就像是尊重这狗日的生活。
不过显然,今晚我更加受欢迎一点。
三个女孩叽叽喳喳,完全把注意力放到了我身上,而且提出的问题越来越奇怪。
“你跟丁姐是怎么认识的?”
“你前几天是不是欺负我们丁姐了?”
“听说你以前放荡不羁对吗?”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我借口今晚的主角不是我,一概装傻充愣。随身带了老婆,还用我回答这些问题?
“关于我跟你丁姐的破事儿,发言权一概属于我家外交部长,有什么问题以她的回答为标准。”我推脱着,对别人的夹菜敬酒,却来者不拒。
其实,从一个老司机的经验来说,相亲相到这种程度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方对郭栋不敢兴趣,借口转移注意力,二是俩人眉眼传情,早就将战场转移到了饭后环节。
以我的火眼金睛,自然知道我并非看起来这么受欢迎。
所以,我自然不会沾沾自喜,辜负了美酒与美食。
只是不一会儿,我就觉得酒精上头,浑身如浴春风。
对于今晚的主角郭栋来说,这段时间自然是漫漫如看不到头的黑暗,所以,饭局进行了一个小时,我就借口家里孩子吃奶,匆匆结束了战斗。
众人借坡下驴,纷纷鸣锣收兵。
在确认小施童鞋跟郭栋去压马路之后,我拉着丁洁的手,用近乎呢喃的声音说,“老婆大人,我们回家睡觉觉吧。”
丁洁的手很暖。
她一边拉着我在人行道上寻找停车的地点,一边颠怪,“就知道逞能,看又喝这么多酒。”
我已经完全不想再说什么,只是机械的随着她的脚步,从耳朵里听见她打开车门,将我塞进车里,然后让我们变成两条鱼,游进这深深的夜色。
冬天并未过去。
街头巷尾,全是肮脏的残雪,人们踮着脚在泥水里走过,步履匆匆,冷漠无情。
风从车窗的间隙吹进来,呜呜作响,让我仿若间回到我的少年时代。
那时候的冬天,就如现在一般寒冷。
地面冻裂,冰凌垂檐。
只是心永远是暖的,更加没有成人的烦恼,不用戴着一副面具来生活,不需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回到家的时候,小区里已经万籁俱静。
我跟丁洁跌跌撞撞爬上楼来,还未走进我卧室,我就已经将身上大衣脱下扔进沙发,去亲吻她的嘴唇。
她的嘴唇并不暖,丝丝沁凉。
我们踉跄着闯进卧室,扑到床上,像两个孩子一样露出生命最质朴的渴望。
只是——
我的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来。
我急忙去抓,但仍然是慢了一步,我偏过头去,正好看见屏幕上那个熟悉而又应该陌生的名字。
锦年。
“啪!”
手机被扔到床头上,又落进棉被里,但那首西班牙斗牛曲依然倔强的响着,一遍又一遍。
丁洁推开我,开始穿衣服。
我去抓她的手,她一次次愤怒的甩开,只是片刻,她就收拾完毕,甩身走人。
直到防盗门传来砰地一声,我才倏然而惊。
酒意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叹一声,爬起来追出去。
顺着楼梯,等我一步步奔跑下来,除了冬风吹过树梢,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月光皎洁,水银一般洒落地面。
我顺着小区的道路一边喊她的名字,一边四处四处搜寻着。
她来的时候坐了我的车,并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而且,在我们这个小区,也并不好打到车,我相信,她一定是徒步顺着道路走回家的方向。
但是在我家跟她家三公里的道路上,我来回走了两遍,那个身影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直到我满身汗水。
路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前方正好是红灯,我喘息着在路边蹲下来,等待那些车辆通过,这时候,我突然就有一个荒谬的念头。
荣一诺,你还活着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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