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闲钱炒股
资金是炒股的前提,没有资金就不能炒股。新股民在进入股市时,要先交一笔开户资金。开户资金的多少在不同的证券营业部以及不同时间是不同的。但由于新股民在开户后可以用开户资金购买股票再抛出,以将卖股票所得的钱从股市中抽出,所以新股民如果没有足够的开户资金,可以先向别人借,等开户后再将借的钱还上。
虽然投资者开户后可以抽回账户上的部分资金,但新股民仍需在账户上留一笔资金,作为自己在以后购买股票时使用。这一部分资金应该是新股民闲置不用的钱的一部分。如果新股民将全部资金都投入股市甚至借钱炒股,一旦市场朝不利于新股民的方向变动,就会给投资者带来经济上的沉重负担。因此对新股民来说应记住:一、炒股不用吃饭钱,二、不借钱炒股。
量力而为,保持理智
新股民涉足股票市场,会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冷静衡量自己的资金、信息、时间、心理等因素和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首先新股民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投资心理承受能力和资金能力,有多大资金,应投多大资金,有多大的承受能力,就承担多大的风险,绝对不可以心血来潮,草率行事。明智的炒股者为了增强自身对风险的防范能力,绝不会把资金全部投入,总要保留部分现金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即使万一失算,仍有东山再起的筹码。自不量力,孤注一掷,往往是一败涂地的导火索。
量力而为,理性投资,是新股民规避风险的第一道避风港。
2.新股民入市前的心理准备
新股民的心态调整
1.自律
很多股民一再犯错误,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严格的自律控制,很容易被市场假象所迷惑,最终落得一败涂地。所以在新股民入市之前,应当培养自律的性格,使你在别人不敢投资时仍有勇气买进。自律也可使你在大家企盼更高价来临时卖出,自律还可以帮助你除去贪念,让别人去抢上涨的最后1/8和下跌的1/8,自己则轻松自如地保持赢家的头衔。
2.愉快
心态不平衡的人炒股十分危险,只有保持轻松的心态才能轻松地获利。
保持身心在一个愉快的状态上,精、气、神、脑力保持良好的状态,使你的判断更准确。那些因股市下挫而怨天尤人的股民,基本上就不适合于炒股。对股市的运用未有基本了解的投资,仍保持愉悦的身心不失为良策。
3.果断决策
成功在于决断之中,许多新股民心智锻练不够,在刚上升的行情中不愿追价,而眼睁睁地看着股票大涨特涨,到最后才又迷迷糊糊地追涨,结果被“套牢”,叫苦不迭。因此,新股民心中应该有一把“剑”,该买就按照市价买入,该卖就按照市价卖出,免得后悔。
4.不自负
在股票市场中,新股民不要过于自负,千万不要认为自己了解任何事情,实际上,对于任何股票商品,没有人能够彻底地了解。任何价格的决定,都依赖于千百万股民的实际行动,都将会反映到市场中。如果因一时的小赢而趾高气扬,漠视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则祸害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来临。在股市中,没有绝对的赢家,也没有绝对的输家。因此,新股民要懂得骄兵必败的道理。
5.知错必改
新股民要在心中常放一把刀,一旦证明投资方向错误时,应尽快放弃原先的看法,保持实力,握有资本,伺机再入,不要为着面子而苦撑着,那样终将毁掉自己的资本,到那时,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所以,失败并不是世界末日的来临,经由适当的整理和复原,可以使人振作和获取经验。在山重水复的时候,一定要有认错的勇气,这样就会出现柳暗花明。因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6.独立
别人的补品,往往是自己的毒药,刚开始投资股票的新股民往往是盲从者,跟在“瞎子”的后面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解主力所在,跟随主力有时是上策,有时却是陷阱,试着把自己作为主力去分析行情的走势往往有极大的帮助,真正能成为巨富的人,他的投资计划往往特别独行,做别人不敢做的决定,并默默地贯彻到底。新股民要记住,在股市中求人不如求己,路要靠自己去探索。
新股民的“四不”--不怕不悔不贪不急
1.不怕
股票买卖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赚,一种是赔。只要自己的指标出现买点,就毫不犹豫地买,出现卖点就毫不犹豫地卖。
否则一方面怕亏本,另一方面又嫌赚得太少,又怕获利回吐。
如果是这样,一定成不了气候。还不如把钱存回银行,要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漠视他人的存在,这样才有希望踏上投资坦途。
2.不悔
看破风尘值千金,把输赢看成是兵家常事,下决心设立获利点及停损点,别人怎么说,都应置之不理,这就是不悔的真正意义。
要想当一个成功的股民,就需要学习能够在亏本时,不感到自尊心受到创伤,并且能够保持情绪稳定,这样定能赚钱。在赢利时,不骄傲,才志得意满。在股市中如果一次成功就踌躇满志,一次失败就万念俱灰,到头来都是悲剧。
3.不贪
不贪买卖多种股票。量力而为,不盲目投资。行情赚八分饱。心中价位来,立即到市场中去买卖,不贪一点点差价。
4.不急
焦躁必败,新股民不要争先恐后,怕赶不上车,如果好不容易攀上车门,一遇到大震荡,又会不幸地掉下去,掉下去之后,短时间是爬不起来的。要注意今天股市有好的行情,明天或后天还会有,所以不要太急,心急是不能吃热粥的。
新股民必须克服的六大心理误区
1.盲目跟风
股市波动受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股民的跟风心理对股市影响甚大。有这种心理的股民,看见别人纷纷购进股票时,也深恐落后,在不了解股市行情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也买入自己并不了解的股票。有时看到别人抛售某家公司的股票,也不问他人抛售的理由,就糊里糊涂地抛售自己手中后市潜力很好的股票。有时谣言四起,由于“羊群心理”在作怪,致使股市掀起波澜,一旦群体跟风抛售,市场供求失衡,供大于求,股市一跌千丈。这样往往会上那些在股市上兴风作浪的用心不良的人的钩,往往会被这些人所吞没而后悔莫及。因此,新股民要树立自己独立思考的意识,不能跟着别人的意志走。
2.举棋不定
具有这种投资心理的股民,在买卖股票前,原本制订了计划,考虑好了投资策略,但容易受到他人“羊群心理”的影响,步入股票市场时,往往不能形成很好的证券组合,一有风吹草动,就不能实施自己的投资方案。
例如,股民事前已经发觉自己手中所持有的股票价格偏高,是抛出股票的时机,同时也作出了出售股票的决策。但在临场时,听到别人你一言我一语与自己看法不同的评论时,其出售股票的决策马上改变,从而放弃了一次抛售股票的大好时机。或者,股民事前已看出某只股票价格偏低,是适合买入的时候,并作出了趁低吸纳的投资决策。同样地,到临场一看,见到的是卖出股票的人挤成一团,纷纷抛售股票,看到这种情景,他又临阵退缩,放弃了入市的决策,从而失去了一次赚钱的机会。
总之,举棋不定心理主要是在关键时刻,不能做出判断,错过良机。
3.欲望无止
新股民想获取投资收益是理所当然的,但不可太贪心,有时候,炒股的失败就是由于过分贪心造成的。
股市上这种贪心的股民,并不少见。他们不想控制,也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贪欲。每当股票价格上涨时,总不肯果断地抛出自己手中所持有的股票,总是在心里勉励自己:一定要坚持到胜利的最后一刻,不要放弃有更多的赢利机会!这样往往就放弃了一次抛售股票的良机。每当股票价格下跌的时候,又迟迟不肯买进,总是盼望股价再跌。这些股民虽然与追涨、追跌的股民相比,表现形式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自己不能把握自己。这种无止境的欲望,反倒会使本来已经到手的获利事实一下子落空。他们只想到高风险中有高收益,而很少想到高收益中有高风险。
“空头、多头都能赚钱,唯有贪心不能赚钱。”
所以劝君莫贪心,不要老是羡慕他人的幸运,应相信分析,相信自己对经济形势的判断而果断行动。
4.把股市当赌场
具有赌博心理的股民,总是希望一朝发迹。他们恨不得捉住一只或几只股票,好让自己一本万利,他们一旦在股市投资中获利,多半会被胜利冲昏头脑,像赌徒一样频频加注,恨不得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到股市上去,直到输个精光为止。当股市失利时,他们常常不惜背水一战,把资金全部投在股票上,这类股民多半落得个倾家荡产的下场。
所以,股票市场不是赌场,不要赌气,不要昏头,要分析风险,建立投资计划。尤其是有赌气行为的人,炒股一定要首先建立投资资金比例和计划。
5.专拣便宜货
高价入市当然会给投资者带来不理想的后果,但一心一意想购入价格低平的股,有时不见得就一定有好的收益。“便宜的东西,往往不是好货”,当然也有例外。在股票市场中,有很多投资者持有这种“嫌贵贪平”心理,只想到要买进一些价格便宜的股票,而不考虑买入那些价格会大幅度上涨的股票,认为这种投资风险不大,殊不知,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贪平入市的结果往往使他们手中持有的股票,成了永远抛售不出的蚀本货。
6.赢得起输不起
请记住,新股民进入股市,首先应当自信。许多股民买股票,买进后上升一段时间,便迫不及待地要卖出去获利。他们相信,只有把钱装进口袋里才算安全。可是他们却忽略了股票的合理价值。
一般说来,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一定能完全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所以有些股民卖出股票后,股价依然持续不断地上升,而且往往表现为卖出后的价格上升幅度比卖出前的上升幅度还大。尤其是原始股票,按照一般的国际惯例也会上升数倍。因此不能见好就收,见涨就卖,要以市盈率为基准,做出卖的决策。
可是,有的股票已经过度上升,一旦买入后,股价肯定要下跌,奇怪的是大多数股民在这种情势下又会坚持死守下去。
许多股民之所以赚得少,赔得多,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敢输的心理在作怪。
3.新股民必须了解的股票常识
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与索取股息的凭证,它像一般的商品一样,有价格,能买卖,可以作为抵押品。股份有限公司借助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而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获取一定的股息收入。
股票的作用有三点:一是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三是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股票的特征
普通股票一般有权责性、时间性、价格波动性、风险性、流动性、有限清偿责任等特征。
(1)权责性:股票作为产权或股权的凭证,是股份的证券表现,代表股东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所拥有的一定权责。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可凭其所持股票向公司领取股息,参与分红,并在特定条件下对公司资产行使索偿权;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东的权益与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
(2)时间性:购买股票是一项无确定期限的投资,不允许投资者中途退股,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让。
(3)价格波动性:如果一家公司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则其股票价格受社会诸多因素影响,会经常处于波动起伏的状态,正是这种波动使投资者有可能实现短期获利的目的。
(4)风险性:股票一经买进就不能退还本金,股价的波动就意味着持有承担的盈亏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投资者获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产清算,首先受到补偿的不是投资者,而是债权人。
(5)流动性:虽然股票一经买进就不能退还本金,但流通股却可以随意转让出售或作为抵押品。
(6)有限清偿责任:投资者承担的责任仅仅限于购买股票的资金。即便是公司破产,投资者也不负清偿债务的责任,不会因此而倾家荡产,最大损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废纸。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集聚资本的筹资手段。
具体来说,股票和债券的区别有:
(1)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可按规定的利率,到期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是否获利。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确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有限公司的盈利情况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就不得。
(2)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有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赔光,对小股东来说很有这种可能。
(3)经济利益关系不同。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一般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4)风险性不同。债券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可能获得很高的收益,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将资金投进股票交易中来。
除此之外,在公司缴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出;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出。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是发行股票还是发行债券时,经常用这一标准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股票五大要素
(1)股票面值: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总额划分成若干股,每一股代表的资本额就是股票的面值。
(2)股票市值:股票上市后在市场上的价格,有发行价格和交易买卖价格之分。
(3)股票股权:股票持有者按股额比例行使的权利和义务。
(4)股票股息:股份有限公司按股额比例支付给股东的收入。
(5)股票红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获利后,每年按股额分给股东的经济利益。
股票价值和股票价格
股票仅仅是一种凭证,其作用是用来证明持有人的财产权利,而不像普通商品一样包含有使用价值,所以股票自身并没有价值,也不可能有价格。但当一个人持有股票后,就成为股东,股东不但可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影响,而且还能享受分红和派息的权利,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所以股票又是一种虚拟资本,它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入市场流通转让。而股票的价值,就是用货币的形式来衡量股票作为获利手段的价值。所谓获利手段,即凭借着股票,持有人可取得经济利益。利益越大,股票的价值就越高。
在股票的价值中,有面值、净值、清算价值、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五种。其中股票的市场价值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价格。
(1)股票的面值。股票的面值,是股份有限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为单位,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股票的面值一般都印在股票的正面且基本都是整数,如壹百元、拾元、壹元等。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其面值都统一定为壹元,即每股1元。股票的面值仅在初次发行时有一定意义,如果股票以面值发行,则股票面值总和即为公司的资本金总和。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资产逐渐发生变化,股票的市场价格将逐渐背离面值。
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都将会高于面值,我们称之为溢价发行。当股票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后,股票的价格就与股票的面值相分离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股民爱将它炒多高,它就可能会有多高,如有的股票的价格曾达到100多元,但其面值也就仅为1元。
(2)股票的净值。股票的净值指的是用会计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净值。其计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净资产除以总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净值。股票的账面价值,是股份有限公司剔除了一切债务后的实际资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由于账面价值是财务计算的结果,其数字准确程度较高,可信度较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资者评估和分析上市公司经营实力的重要依据。股票的账面价值越高,股东实际拥有的财产就越多;股票的账面价值越低,股东实际拥有的财产就越少。股票的账面价值虽然只是一个会计概念,但它对于股民进行炒股分析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也是产生股票价格的根据之一。因为股票价格越贴近每股净资产,股票的价格就越接近股票的账面价值。
在股票市场中,股民除了要关注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外,还需特别注意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净资产含量越高,公司所拥有的本钱就越大,抗拒各种风险的能力也就越高。
(3)股票的清算价值。股票的清算价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之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值应当与股票的账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一般都低于账面价值。所以股票的清算价值就与股票的净值不相一致,一般都要小于净值。股票的清算价值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根据,在股票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什么意义。
(4)股票的市场价值。股票的市场价值是指在股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股票的市值直接反映着股票市场的行情,是股民买卖股票的依据。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股票的市场价值是与股票价格紧密相连的,股票价格是股票市场价值的集中表现,前者随后者的变化发生相应的波动。在股票市场中,股民是根据股票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股票行市的高低变化来分析判断和进行投资决策的,所以人们通常所说的股票价格也就是股票的市场价值。
(5)股票的内在价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它也是股票的投资价值。计算股票的内在价值需用折现法。由于上市公司的寿命期、每股税后利润及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等都是一个未知数,所以股票的内在价值在实际应用中一般都是取预测值。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着股票的内在价值波动。
4.股票种类划分
股票种类划分的标准各有不同,所以股票也有不同的种类及名称,我们在此将一一详细介绍。
普通股、优先股、后配股
股票种类很多,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这些股票名称不同,形成和权益也不同。股票的分类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按股东权利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沪市与深市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2)优先股
优先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除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在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的时候,就往往行使回收。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3)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那么,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1)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A股、B股、H股、N股、S股
(1)A股。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它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B股。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是专供境外投资者,包括法人、自然人购买的特种股票。B股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国内的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以美元或港币(上海为美元、深圳为港币)进行交易的股票。2001年2月19日以后,国家放开了投资者范围,我国公民个人也可以买卖B股了。
(3)H股、N股、S股等都是公司注册地在我国内地、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票。H股是获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人民币特种股票,H是HONGKONG的第一个字母,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再用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N股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S股是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蓝筹股
蓝筹股是国际证券市场所通用的概念,它源于美国。所谓“蓝筹”,英文为“BLUECHIP”,即蓝色的筹码。美国人玩扑克牌时下赌注不是用现金,而是用筹码。筹码分为蓝、红、白三种颜色,蓝色价值最高,红色次之,白色最低。于是,有人把这种概念引入证券市场,称价值最高的股票为蓝筹股,并且具体指具有权威的成份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目前蓝筹股是指那些以实力强大、经营稳健、能赚取丰厚利润及按期派息而闻名的一类大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国际证券市场上,蓝筹股由于经营稳定、利润丰厚、能持续厚报投资者等原因而被投资者所认同,是机构投资者的主要投资品种,也是证券市场上交易比较活跃、比较受关注的股票。我国国内的证券市场由于投资理念不同、市场缺少真正的蓝筹股等原因,蓝筹股投资还没有被大众广泛认同。
小盘股、中盘股与大盘股
一般来说,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流通股本在4000万股以下的称为小盘股。当然,这个划分也不是绝对的,而是动态的。在此之前,流通股本在3000万股以下的才被认为是小盘股。由于小盘股价格易于波动,变化大,所以很多投资者偏好这些股票。
中盘股是指流通股本在4000万股至8000万股的股票,流通股本在8000万股以上的被称为大盘股。这几年,市场又有一点变化,随着大盘流通的股票越来越多,有人把流通股本在1亿股以上的才称为大盘股。实际上,这样的划分都是相对的,主要是给我们一个概念,针对不同的流通盘,我们投资或炒作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三无概念”股
“三无概念”股是指在股本结构中无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所有股份全部是社会公众股,因此全部可以流通的股票。我国目前可以全流通的股票只有沪市的“延中实业”(600601)、“兴业房产”(600603)、“申华实业”(600653)、“飞乐音响”(600651)和“爱使股份”(600652)等5只股票。正由于这5只股票是“三无”,所以每年都会被炒作一番。现在,“延中实业”已改名为“方正科技”,“申华实业”已更名为“申华控股”。
5.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如下三种形式:
(1)法定大会。法定大会一般在公司开业之初召开,主要审查公司董事向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法定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分配股份总数;公司从全部股票中所收到的现金总额;收支摘要;公司董事及秘书的姓名、住址和概况;有关公司组成的事项说明等。
法定大会的主要目的在于让股东有机会弄清公司的全部概况和是否有条件从事各有关的重要业务。
(2)股东年会。年度大会是每年一次的股东例会,由董事会于每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召集。主要议题是:改选董事、监事;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批准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等。
(3)股东临时会。股份公司除了召开股东年会以外,凡遇一些急需讨论的紧迫问题,应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加以研究解决。我国规定公司如遇下列情况,董事会可召开股东临时会议。
(1)董事缺额达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临时会议补选;
(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开会研究对策;
(3)代表公司股份10%以上(含10%)的两名以上(含两名)股东请求召开股东临时会时;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它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股份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设立监事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限日益扩大的董事会滥用职权,危害股东及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含3人)。监事会的成员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但我国规定,监事会的成员1/3以上,1/2以内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的职工推举和罢免。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不能由法人出任,其必须是自然人。在公司创办初期,监事由发起人选任。
6.股份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公司的合并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有两种方式:一是将现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同时解散,共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二是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予以解散,而将其财产转归一家现存的公司。
公司的合并程序,一般是由同意合并的各个公司董事就合并条件进行磋商,各公司董事达成协议并订立合并契约后,即由各有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合并的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各合并公司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目录,并将合并的办法公告及通告各债权人,债权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公司对于持有异议的债权人应如数给予清偿,或向其提供适当的担保。反对合并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合并之后,应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公司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将公司的全部财产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分立的方式有两种:
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公司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
公司的分立首先应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应于分立之前通知和公告各债权人,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可选择立即清偿债务或规定分立后的新设公司之一或全体提供偿债担保。公司分立时,应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营业范围、债权债务等。
公司解散和清算
当公司发生严重问题,非重整与合并所能解决时,公司则将解散。公司解散既可以是自愿解散也可以是强制解散。自愿解散不用更多解释,强制解散则可归结为如下情形:
第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事由发生。如有些国家法律规定股份公司最长的存续时间为99年,到期须解散公司再重新组建登记。
第二,公司宣告破产,即公司全部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自动向法院申请或法院勒令破产,因而公司解散。
第三,公司所经营的宗旨事业已经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则公司解散。
第四,由于公司合并,则合并一方或各方宣告原公司解散。
第五,当公司出现违法行为时,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有权下令解散公司。
公司在解散过程中,需要清查公司资产并作价,根据债权人的先后顺序偿还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这种行为就是公司的清算。
公司解散后,首先应指定清算人,可由公司董事担任、股东大会选派或由法院指定。清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个清算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公司的财产状况,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等递交股东查阅;以公告方式催告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报明其债权;终结公司的营业活动;变卖公司资财;按债权人的次序偿还公司债务,并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制作清算报告书,报法院核准。
7.股份公司的盈利分配
股份公司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包括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配股、转配股等方式。
公积金和公益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10%纳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作为职工福利的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弥补公司的亏损。但是,当公司过去年度积累的法定公积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上年度亏损时,则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公司的亏损额,之后再视公司当年利润所剩多少,计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同时,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主要用于公司将来进行某项活动之用,例如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置设备等。一般说来,任意公积金是公司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从当期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以满足将来对资金的特殊需要。当然,公司提取的任意公积金,也应当根据实际的提取数额进行核算,并要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反映。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额是有限度的。当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达到此数额的公积金已足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样,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样的规定,主要防止公司为自身盈利的要求,把大量的公积金转为资本,而在必要的时刻不能发挥公积金的有效作用。
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是以现金发放的股利,是公司常用的一种股利发放形式。
送股、转增股
送股是指公司利润不以现金形式回报股东,而采用送红股的办法。转增股本是指公司提取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凡是在股权登记日持有送股或转增股的股票的投资者都享有送股权或转增股权。送股和转增股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系统,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等到上市之日,投资者即可交易该部分股票了。
配股与转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法规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投资者进一步筹措资金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作出如下的规定:
(1)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净资产税后利润率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
(4)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税后利润率应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润率。
(6)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份总数的30%,如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在发起人承诺足额认购其可配股份的情况下,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其配股的申请不予批准:
(1)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2)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特别是有以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的方式和范围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的行为、有证券欺诈等行为的;
(3)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不相符,而且又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
(4)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5)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的;
(6)公司所确定的配股价格低于该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的;
(7)公司上市不足一年的。
各上市公司配股价的制定大致围绕这样几方面进行:
(1)配股价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这是中国证监会硬性规定;
(2)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定位对配股价影响很大,如四川长虹1995年股价已上升到34~40元/股,当年长虹配股价为9.8元/股,1998年公司董事会提出配股价为16~22元/股,此时长虹股价按复权已达50~60元/股;
(3)配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大小也对配股价高低产生影响。转配股是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将公司的配股权转让,社会公众须通过购买配股权证的形式来得到转配股。这种转让是有偿的,一般须付给国家、法人股东每股0.1至0.2元的转让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转配股部分暂时不能上市流通。
转配股比例在上市公司信息公告中有公布,与认购一般的配股一样,只要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手续,或通过电话委托方式认购。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配股时小数点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不能四舍五入,而上交所的规定却有所不同,配股时小数点后的零碎股可以四舍五入。因此,投资者应对这些不同的规定有所了解,以便准确计算自己的可配股数。
投资者在决定自己是否购买转配股时,主要是看该公司是否具有好的发展前景,以后能否给股东带来较高的回报。
分配股利的有关规定
(1)分配股利的程序
上市公司从做出分红方案的决议到制定方案、定出分红具体时间应按照以下程序:
(1)董事会决议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分红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将分红方案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市公司定出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后,将董事会提出的方案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予以公告。
(3)公布具体分红时间。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定下具体分红时间,如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等。
投资者查看有关资料了解自己所持股票的分红情况时,应该看到这样的三份以上的公告。
(2)分配股利的日期
由于股票可以自由买卖,因此公司股东是经常变化的,公司为了确定哪些人有资格领取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之前确定有关的日期。
(1)股利宣布日。即公司宣布分派股利的当天,同时也要决定股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2)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亦称除息日或过户截止日,这个日期在宣布发放股利以后的一定期限以内。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前购买并办理完过户手续的股东,即在册股东,都有权获得最近一次股利;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后或之前购买但尚未办妥过户手续的股东,即非在册股东,都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
(3)股利发放日。亦称付息日,即实际支付股利的日期。
(3)除息价与除权价
股份公司每年分派给股东股利时,要确定除息日或除权日。
在除息日或除权日之前购买的股票,因都有资格获得股利,我们称之为含息股票和含权股票,从除息日或除权日开始后购买的股票因没有资格获得股利,我们称之为除息股票或除权股票。由此可以看出,除息除权前后的股票尽管面值相同,但其含有的价值已不一样。
8.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和公布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使投资者能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决策的一系列制度。
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有利于依据所获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也有利于广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因此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良好运行的重要一环。
虽然我国的证券市场像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一样仍处于“初级阶段”,信息的不对称、内幕交易、主力机构利用消息对投资者误导、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等问题不时在市场中出现,但这不应该是广大投资者不去了解这一制度的理由。相反,我们更应深入了解并加强学习,使它成为我们手中的武器,以监督上市企业的行为,促使我国的企业走向规范化,真正与国际接轨。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四大部分: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重要会议公告、重要事件公告、收购与合并公告等。
(1)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股票发行人向投资人发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书面意思表达,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志着股票发行工作的开始。
(2)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是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材料,该信息披露说明股票的发行工作已结束,即将上市交易,主要内容包括:股票获准上市交易日期、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量和自招股说明书披露至上市公司公告书刊登期间所发生的重大事故、重大变化等。
至此,发行人拿到了救命的资金,投资者买到称心的股票,就等着上市交易了,一般来讲,自发行结束到挂牌交易首日不会超过90天,时间短的话,仅一周就够了。
(3)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持续披露信息的最主要形式之一,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中分两次向公众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的内容相差无几,在具体内容上有所区别,包括以下几项:(1)公司简介;(2)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3)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4)经营状况回顾与展望;(5)股权结构及变化情况;(6)重大事件披露。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主要区别如下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报告期前半个会计年度(6月)上一会计年度(12月)公布时间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审计除特殊情况(中期分红,申请配股)无须审计须经审计格式准则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另外,根据定期报告管理办法,公司的信息披露在指定报刊上,披露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当天上午其股票暂停交易半个工作日,如遇非工作日披露,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的上午补停半个工作日。
中国的证券市场在历经七载风雨之后,已开始走向理性和成熟。定期报告作为上市公司高度透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是展示自己的经营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加强了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成为广大投资者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4)临时公告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除按规定披露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外,其余的信息披露均属临时报告范围。上市公司披露临时性公告必须经过证券交易所的审查后,公司方可在指定报刊上发布。
(5)重要会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公告、监事会会议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公告是临时报告的常规性组成部分。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应于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超过半数的董事通过,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在会议结束后,如决议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拟就公告在指定报刊上刊登。
监事会会议公告的披露,参照董事会会议公告要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有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预算及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公司挂牌股票应停牌一天,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在指定报刊刊登,其股票交易停牌半天,如遇非交易日则延至下一交易日停牌半天。
(6)利润分配公告
《公司法》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如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之前,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集体福利。
中期进行分红派息的公司,其分配方案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制定。
(7)配股公告
召开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表决:股东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总额;配股价格;本次募集资金用途;配股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在制定和实施配股方案过程中,应保证所有股东受到公平对待;保证股东同时享有受让或不受让他人所转让的配股权的权利,公司应在董事会对配股方案表决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提前30天公告)。配股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证券交易所应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刊登后,公司应就该配股说明书至少再刊登一次提示性公告,以保证信息的准确、广泛传达。
通常公司在自签署配股说明书的日期起,到配股缴款结束日止,6个月内完成配股的全部工作。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和验资,交易所在收到有关报告后,择时安排配股的上市交易。
在此应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你持有的股票将配股的话,一定要记住两个日期:配股股权登记日和配股缴款截止日。
如果要放弃配股,则要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将手中股票卖出,否则一定要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缴纳足额配股款办理配股的认购手续,因为配股缴款正常时间结束后,就不再受理投资者补缴款了。
(8)重要事件公告
重要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投资行为、资产的安全性、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当公司发生无法事先预测的重要事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将其公告。
澄清公告:在所有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公司对消息作出的公开澄清。须澄清内容包括:上市公司从未发生也未拟议的事项;上市公司正在拟议中,从未公开披露的事项。
警告性公告:公司因某重要投资或经营行为正在进行中,且无法保证该行为的成功,又无法保证关联人不泄露相关信息,但预计该信息会对股价有所影响时,对投资者作出的公告。
(9)公司收购、兼并、控股公告
公司收购、兼并、控股行为,属重大的公司经营投资行为,关系到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对社会及投资者也有重要影响。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追求经济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等,不同经济成分以及不同公司之间的收购和兼并控股运作日益增多。
上市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产权交易等方式获得对其他企业的一定控制权,以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其股权的社会化,自身也可能成为被控股乃至兼并的对象。上述情况均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行为人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控股其他企业。
上市公司作为主体收购、兼并、控股其他企业时,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为法定披露,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兼并、控股行为,当事另一方应采用声明公告的形式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时间原则上是在具有法律作用的协议或合同签订后的第一时间;若行为标的较小,可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披露的主要因素包括:收购、兼并、控股行为的标的,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及资产总额的比例;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的影响;当事另一方与上市公司是否有产权关联关系。
(2)上市公司作为收购、兼并、控股的标的,行为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以及此后每增减2%应向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书面报告并公告。
上市公司接到该行为人报告并证实后,作出公告;行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超过30%,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未流通股份协议转让。
上市公司尚未流通股份转让,当发起人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协议转让尚未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5%以上)时,协议当事人应在达成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报告,可以豁免多次出售(购买)的义务,一次性办理过户公告手续。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产生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东,毋须申请豁免要约义务,可直接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和过户手续:
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国家股持股单位行政变更;
法人股单位因追索他人民事赔偿责任,经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总之,作为一个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完全有必要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有关法规以及时规避风险。
(10)《股票上市规则》补充修改
沪、深两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主要涉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临时停牌。沪、深两交易所此举在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告主要内容为:
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时,交易所有权对其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某只股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将认定为交易异常波动:
第一,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第二,某只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第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第四,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放大10倍;
第五,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第六,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
上述有关修订条款分步实施,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从1998年6月5日(星期五)开始实施,其余各项因技术原因推迟到1998年7月6日(星期一)正式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条款,股票在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在次日开市即对该异常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实施临时停牌后,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当事人应对临时停牌事件进行公告,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刊登后,下午开市即行复牌。临时停牌的时间应为实施停牌至复牌的这段时间。
9.初识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的构成
股票市场是指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股票市场的参与者角度来看,股票市场主要由市场主体、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构成。
(1)市场主体:包括股票发行人和股票投资人。股票发行人指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各种社会基金、外国投资者等。在我国现今的股市上,个人投资者占有绝对比重,约90%以上。
(2)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机构。目前,中国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3)中介机构:指参与到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交易中心、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指按照行业规定,实施自我监管,以保证市场公平、有效的组织。一般包括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目前我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5)监管机构:指按照证券法规和行业规定,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及市场参与者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票市场的作用
(1)筹集资金的作用
股票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帮企业筹集资金。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能够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股票筹资与债券筹资和银行贷款相比,有它的特别之处:第一,资金的高度稳定性和长期性。贷款有还款期限,发债有还本付息的时间,而股东一旦入股,就不能要求退股,因此股本金可供企业长久使用。第二,股票筹资不必还本,只给股民一定的分红;另外,股票一旦上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市连续筹资,如配股、增发新股等。第三,积少成多,面对众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人可筹集到大量资金,比如说,公司要从银行贷款几亿元困难重重,但要从股市上筹措几个亿,却简单得多了。目前,即使流通股额度较小的公司,筹资也在2~3亿元。
(2)转换机制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企业机制已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迫切需要。进入证券市场可以起到促进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重要作用。要成为社会公众公司,首先要进行改制,必须对企业资产进行核定,做到产权分明,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分散,有利于形成制约机制;而作为上市公司,其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其业绩好坏直接影响股价并进而影响公司进一步筹资的能力;来自投资人、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监督促使公司尽快完善内部的运行机制。
(3)资源配置的作用
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是通过一级市场的发行和二级市场的流通来实现的。首先,在选择什么样的公司发行上市的问题上,管理层通常会有一定的政策倾向,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情况,对某个行业或某一类公司进行扶持,而对另一类公司进行限制,这就使得通过股票的发行,使社会闲散资金比较集中地流向某一些行业。对于业绩优良、前景广阔的公司,其股票容易获准发行且有较高的发行价格,大量的筹资使得公司更进一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而通过二级市场,高成长、有发展前途的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往往会受到股民的追捧,股价高升,公司通过配股等手段可从证券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资金;而那些业绩差、前景糟的公司,则受到冷遇,股价下滑,并且因为业绩水平较差,达不到配股标准而失去配股的资格,最终往往被其他公司收购。这样,通过股市上的优胜劣汰,使社会资源得以重新配置。
(4)分散风险的作用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实际上是将其经营风险部分地转移给股民,实现了公司风险的分散。股民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领域和品种,通过投资组合,将资金分散在不同品种、不同风险的股票上,从而分散个人投资风险。另外,证券市场的高度流动性,使资金变现容易,使得资金在消费市场和证券市场上的转移得以实现,从而使闲置资金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也使个人资产有了增值的机会。
股票市场中的多头与空头
股民看好股市,看好并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称为多头;预计股票会上涨而买进,希望从股票上涨中获取利益,称为做多。与此相反,并不看好股市,预计某只股票会下跌而卖出,见好就收,以减少损失,我们称之为空头;空头的卖出行动就是做空。无论做多或做空,其目的都是赚取低买高卖的价差。多头是低买高卖,空头是高卖低买,两者是交替进行的。正是多空双方对股市的看法不同,才导致了股市上巨大的利益诱惑,导致了股市上激烈的价格搏杀。多头的搏杀武器是金钱,空头的搏杀武器是股票。一旦多方的武器用尽,没有后续资金进场,便会出现股价下跌一发而不可止的局面,此时空方趁机低价吸入股票,空方大获全胜;一旦空方的武器用尽,股票短缺,股票价格便会急升,多方在高位区放出股票,旗开得胜。每一只股票的涨跌,都是多空双方斗争的结果;每一轮涨跌行情的出现,也都是多空双方斗争的结果;多空双方对股市股价的看法差距越大,股民获取收益的机会也就越大,股市的风险也就越高。
与此相应,还有利多与利空的说法。利多是指对多方有利、有利于刺激股价上扬的消息、情况、局面;利空则指对空方有利、有利于股价下跌的消息等。基本面与政策面的利多与利空往往具有一定的实质意义;而市场传言的利多或利空消息则往往是庄家出货或进货的前兆。
股市的三种行情:牛市、熊市、平衡市
1.牛市是指股票市场上买入者多于卖出者,市场行情普遍看涨,延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大升市。
2.熊市是指股票市场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市场行情普遍看淡,延续时间较长的大跌市。引起牛市与熊市的因素很多,可概括为基本因素和技术因素两大类。
基本因素是指来自股票市场以外的政治与经济因素。经济因素包括:企业的盈利状况,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利率下降,通货膨胀,新兴产业的开发等。政治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和法令,重大政治事件等。技术因素是指股票市场本身所产生的影响因素,如交易量、交易方式等,它们一般与各种股票投机行为有关,如抢购风潮、空头交易、大户的购买行为等。此外,心理等其他因素对股市都有影响。
3.平衡市也称“整理”,股指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急速上涨或下跌之后,遇到阻力线或支撑线,因而出现股指波动幅度变小的现象。一般认为,股指上下波动幅度约在15%左右,且这种状况持续一段时间后,则表明股指进入平衡市阶段。在平衡市阶段,空头多头互相竞争,使股指出现交错变动。技术分析认为,平衡市之后,股指可能出现较大的趋势性变动。
股市市场波动规律
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规律,从宏观、中观、微观来看,与宏观经济走向、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发展周期、股市政策、股市供求关系、行业情况、上市公司品质乃至资产重组等行为密切相关。
其中,经济周期是决定股价长期走势的唯一因素,一些非经济因素虽然可以暂时改变股市的中期和短期走势,但改变不了股市的长期走势。
在经济收缩阶段,信用收缩,消费萎缩,投资减少,生产下降,效益滑坡,失业严重,收入相应减少,悲观情绪笼罩着整个经济领域。这个阶段的股市,利空消息铺天盖地,市场人气极度低迷,股票交易十分清淡,成交萎缩频创低量,股指不断创新低,一片熊市景象。当萧条到一定时期,人们压抑的需求开始显露,企业开始积极筹划未来,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出台放松银根及其他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政策。由于对经济复苏的预期,一些有远见的投资者开始默默吸纳股票,从而令股价缓缓上升。在经济复苏阶段,各项经济指标显示已开始回升,公司的经营转好,盈利能力提高,因经济的复苏而使居民的收入增加,流入股市的资金开始增加,股市的资金较为充裕,从而推动股价上扬,股市的获利效应使股民对股市的信心增强,更多的居民投资股市,形成股价上扬的良性循环。
在经济繁荣阶段,信用扩张,消费旺盛,生产回升,就业充分,国民收入增长,乐观情绪笼罩整个经济领域。在股市中,股民信心十足,交易活跃,成交剧增,股指不断创新高。当繁荣达到经济过热阶段时,银根会紧缩,利率已上升到一定程度,此时股民预期公司业绩与股利不仅不升,反而会因成本上升而引起收益相对减少而下降,因而股价指数开始先行下跌。此时股价所形成的峰位往往成为牛市转熊市的转折点。经济衰退阶段,国民生产总值开始下跌,股价由繁荣末期的缓慢下跌转向急速下跌。由于股市的收益率向低于利率的方向转向,加之对经济的预期看淡,股民纷纷离开股市,从而使股市进入漫长的熊市。
股市的长期趋势由经济周期决定,但股市政策对股市的中短期走势则具有极大的影响。其中,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定位决定了股市中期的发展趋势,具体体现在走势上为股市由熊转牛或由牛转熊的转折;而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以及对股市政策前瞻性的舆论导向,都将对股价的阶段性走势产生影响。
我国的股市属新兴市场,中短期的股价往往由股市本身的供求关系决定,即由股票的总量(即老股和新股)和资金总量(即存量和增、减量之差)决定。从供给来看,股市供给由政府调节,新股的发行与上市的进度由政府把握,它的时快时慢成为影响股价走势的主要矛盾之一,往往会引发股市的异常波动。股市与扩容往往呈现“暴涨--扩容--下跌--停止发行与上市--暴涨--再扩容--下跌”的循环规律,每一次公布发行额度都给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从需求来讲,新兴股市投资者的资本获利期望值很高,投资者不满足于股利收入,入市的主要目的是追求资本利润,因而,股票的价值更多的是由人们偏好、大众心理因素所决定。投资者偏好对股价的正驱动成为股市行情的另一重要决定因素。作为股市运作灵魂的资金,其供求的变化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股市的涨落,同时股市的火爆又会不断吸引着场外资金入市,反之亦然。
有一点广大股民需要明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反映的是平均水平和速度,各部门的发展并非都和总体水平保持一致,因此,要完整地把握股价的波动规律,尤其是板块和个股的波动规律,还必须从行业和公司的角度进一步深入研究,从本质上把握住行业、公司与股价的关系。
10.股票的发行市场
股票发行市场是资金需求者直接获得资金的市场。新公司的成立,老公司的增资或举债,都是通过股票发行市场,都要借助于发行、销售股票来筹集资金,使资金从供给者手中转入需求者手中,也就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
发行市场由三个主体因素相互连结而组成,这三者就是股票发行者、股票承销商和股票投资者。发行者的股票发行规模和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能力,决定着发行市场的股票容量和发达程度;同时,为了确保发行事务的顺利进行,使发行者和股民都能顺畅地实现自己的目的,就有了承购和包销股票的中介发行市场,代发行者发行股票,并向发行者收取手续费用。这样,发行市场就以承销商为中心,一手联系股票发行者,一手联系股民,开展股票发行活动。
在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特别是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管理的差异,使股票的发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概括如下:
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
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股东分摊: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
(2)第三者分摊: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未出售的股票。
因此,直接发行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小、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的股票;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2)间接发行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种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三种方法:
(1)代销: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
(2)承销: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
(3)包销: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
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以上是股票发行的方式与规则,只有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新股民才会心中有数,才能作出自己明确的选择。
11.股票交易市场
股票流通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它是已经发行的股票按时价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由于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也更大。
股票流通市场的作用
股票流通市场包括股民股票流通的所有活动。股票流通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为股票发行者创造了有利的筹资环境,股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计划和市场变动情况,随时买卖股票。由于解除了股民的后顾之忧,他们可以放心地参加股票发行市场的认购活动,有利于公司筹措长期资金,股票流通的顺畅也为股票发行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股民来说,通过股票流通市场的活动,可以使长期投资短期化,在股票和现金之间随时转换,增强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股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是反映经济动向的晴雨表,它能灵敏地反映出资金供求状况、市场供求、行业前景和政治形势的变化,是进行经济预测和分析的重要指标,对于企业来说,股权的转移和股票行市的涨落是其经营状况的指示器,还能为企业及时提供大量信息,有助于它们的经营决策和改善经营管理。可见,股票流通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股票交易的方式
转让股票进行买卖的方法和形式称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环节。现代股票流通市场的买卖交易方式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三大方式:
(1)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3)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贷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之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股票流通市场的构成
流通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股票持有人,在此为卖方;投资者,在此为买方;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转让便利条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机构,如证券公司或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市场是股票流通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会员、证券自营商或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市场内集中买卖上市股票的场所,是二级市场的主体。具体说,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时间。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买卖,使原股票持有人和股民有机会在市场上通过经纪人进行自由买卖、成交、结算和交割。证券公司也是二级市场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之一,其最重要的职能是为投资者买卖股票等证券,并提供为客户保存证券、为客户融资融券、提供证券投资信息等业务服务。
场外市场又称店头市场或柜台市场。它与交易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场外交易市场实际上是由千万家证券商行组成的抽象的证券买卖市场。在场外交易市场内,每个证券商行大都同时具有经纪人和自营商双重身份,随时与买卖证券的股民通过直接接触或电话、电报等方式迅速达成交易。作为自营商,证券商具有创造市场的功能。证券商往往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几个交易对象。作为经纪证券商,证券商替顾客与某证券的交易商进行交易。在这里,证券商只是顾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收少量的手续费作为补偿。
场外交易市场与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点是:
(1)它的买卖价格是证券商人之间通过直接协商决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证券价格则是公开拍卖的结果。
(2)它的证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场所和固定的时间内进行,而是主要通过电话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内仅买卖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场外交易市场则不仅买卖已上市的股票,同样也买卖未上市的股票。
场外交易市场在证券流通市场的地位,并不是在所有的国家都一样,场外交易市场在美国比在任何国家都发达。其主要原因是: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样,许多企业的证券不可能甚至不愿意在交易所挂牌流通,它们的股票往往依靠场外交易市场,所以比其他国家的都要发达得多。欧洲国家,如英国,则有所不同,其场外交易市场远不如美国场外交易市场那样发达。原因很简单,就是交易所非常发达,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许多非上市的中小企业的股票。
新股民如果想买卖某些公司发行的、没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记上市的股票,可以委托证券商人进行。他们通过电脑、电话网或电报网直接联系完成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股票有时需付佣金,有时只付净价。场外交易市场的股票通常有两种价格:
(1)公司卖给证券公司的批发价格。
(2)证券公司卖给客户的零售价格。在这种市场上,股票的批发和零售价格的差价不大,但当市场平淡时,差价就要大一些,一般来说,这种差额不得超过买卖金额的5%。
总之,场外交易市场具有三个特点:
(1)交易品种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进行交易;
(2)是相对的市场,不挂牌,自由协商的价格;
(3)是抽象的市场,没有固定的场所和时间。
第三市场是指在柜台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这一部分交易原属于柜台市场范围,近年来由于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许多人都认为它实际上已变成独立的市场。第三市场是60年代才开创的一种证券交易市场,是为了适应大额股民的需要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机构投资家买卖证券的数量往往以千万计,如果将这些证券的买卖由交易所的经纪人代理,这些机构投资家就必须按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当数量的标准佣金。机构投资家为了减低投资的费用,于是便把目光逐渐转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柜台市场。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为了招揽业务,赚取较大利润,常以较低廉的费用吸引机构投资家,在柜台市场大量买卖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场得到充分的发展。第三市场的交易价格,原则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盘价为准。
第三市场并无固定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商收取的佣金是通过磋商来确定的,因而使同样的股票在第三市场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佣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场一度发展迅速。
第三市场交易属于场外市场交易,但它与其他场外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场外交易市场主要从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场是投资者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证券交易由买卖双方直接协商办理,不用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同第三市场一样,第四市场也是适应机构投资家的需要而产生的,当前第四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萌芽状态。
由于机构投资者进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数量的,为了保密,不致因大笔交易而影响价格,也为了节省经纪人的手续费,一些大企业、大公司在进行大宗股票交易时,就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交易。第四市场的交易程序是:用电子计算机将各大公司股票的买进或卖出价格输入储存系统,机构交易双方通过租赁的电话与机构网络的中央主机联系,当任何会员将拟买进或卖出的委托储存在计算机记录上以后,在委托有效期间,如有其他会员的卖出或买进的委托与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并由主机立即发出成交证实,在交易双方的终端上显示并打印出来。由于第四市场的保密性及其节省性等优点,对第三市场及证券交易所来说,它是一个颇具竞争性的市场。
12.证券交易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称为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证券交易所有助于保证股票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的价格,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联结市场的长期与短期利率。但是,证券交易所也可能产生下列消极作用:
(1)扰乱金融价格。由于证券交易所中很大一部分交易仅是转卖和买回,因此,在证券交易所中,证券买卖周转量很大,但是,实际交割并不大。而且,由于这类交易其实并非代表真实金融资产的买卖,其供求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扰乱金融价格。
(2)易受虚假消息影响。证券交易所对各类消息都特别敏感。因此,只要有人故意传播不实消息,或者谎报企业财务状况,或者散布虚有的政治动向,等等。都可能造成交易所价格变动剧烈,部分投机者就会蒙受重大损失,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大获其利。
(3)从事不正当交易。从事不正当交易主要包括从事相配交易、虚抛交易和搭伙交易。相配交易是指交易者通过多种途径,分别委托两个经纪人,按其限定价格由一方买进、一方卖出同种数量的证券,以抬高或压低该证券的正常价格。虚抛交易是指交易者故意以高价将证券抛出,同时预嘱另一经纪人进行收购,并约定一切损失仍归卖者负担,结果是可能造成该证券的虚假繁荣。搭伙交易是指由两人以上结伙以操纵价格,一旦目的达成后,搭伙者即告解散,包括交易搭伙和期权搭伙。
(4)内幕人士操纵股市。由于各公司的管理大权均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所以这些人有可能通过散布公司的盈利、发放红利及扩展计划、收购、合并等消息操纵公司股票的价格;或者直接利用内幕消息牟利,如在公司宣布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上升的消息之前先暗中买入,等宣布时高价抛出;若公司将宣布不利消息,则在宣布之前暗中抛出,宣布之后再以低价买入。
(5)股票经纪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员作弊。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时,股票经纪商的作弊行为可能有倒腾、侵占交易佣金、虚报市价、擅自进行买卖从而以客户的资金为自己谋利、或者虚报客户违约情况从而赚取交易赔偿金。交易所工作人员的作弊方式可能有:自身在暗中非法进行股票买卖,同时股票经纪商串通作弊或同股票经纪商秘密地共同从事股票交易。
证券交易所的四个特点
通常情况下,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
(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
证券交易所常用种类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用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销、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
(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不论是公司制的交易所还是会员制的交易所,其参加者都是证券经纪人和自营商。
(1)会员
会员包括股票经纪人、证券自营商及专业会员。
股票经纪人主要是指佣金经纪人,即专门替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大厅进行股票交易。因此,非会员投资者若想在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必须通过经纪人。
股票自营商是指不是为顾客买卖股票,而为自己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范围可以分为直接经营人和零数交易商。直接经营人是指在交易所注册的、可直接在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会员,这种会员不需支付佣金,其利润来源于短期股票价格的变动。零数交易商是指专门从事零数交易的交易商(零数交易是指不够一单位所包含的股数的交易),这种交易商不能收取佣金,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低于整份交易的价格从证券公司客户手中购入证券,然后以高于整份交易的价格卖给零数股票的购买者所赚取的差价。
专业会员是指在交易所大厅专门买卖一种或多种股票的交易所会员,其职责是就有关股票保持一个自由的、连续的市场。专业会员的交易对象的其他经纪人,按规定不能直接同公众买卖证券。在股票交易实践中,专业会员既可以经纪人身份,也可以自营商身份参与股票的买卖业务,但他不能同时身兼二职参加股票买卖。
(2)交易人
交易人进入交易所后,就被分为特种经纪人和场内经纪人。
特种经纪人是交易所大厅的中心人物,每位特种经纪人都身兼数职,主要有:充当其他股票经纪人的代理人;直接参加交易,以轧平买卖双方的价格差距,促成交易;在大宗股票交易中扮演拍卖人的角色,负责对其他经纪人的出价和开价进行评估,确定一个公平的价格;负责本区域交易,促其成交;向其他经纪人提供各种信息。
场内经纪人主要有佣金经纪人和独立经纪人。佣金经纪人上文有述,此外不再作介绍。独立经纪人主要是指一些独立的个体企业家。一个公司如果没有自己的经纪人,就可以成为独立经纪人的客户,每做一笔交易,公司须付一笔佣金。在实践中,独立经纪人都会竭力按公司要求进行股票买卖,以获取良好信誉和丰厚报酬。
(3)客户和经纪人之间的关系
在股票投资与交易活动中,客户与经纪人是相互依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是授权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客户作为授权人,经纪人作为代理人,经纪人必须为客户着想,为其利益提供帮助。经纪人所得收益为佣金。
(2)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这是在保证金信用交易中客户与经纪人之间关系的表现。客户在保证金交易方式下购买股票时,仅支付保证金若干,不足之数向经纪人借款。不管该项借款是由经纪人贷出或由商业银行垫付,这时的经纪人均为债权人,客户均为债务人。
(3)是抵押关系。客户在需要款项时,须持股票向经纪人作抵押借款,客户为抵押人,经纪人为被抵押人,等以后股票售出时,经纪人可从其款项中扣除借款数目。在经纪人本身无力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客户的股票向商业银行再抵押。
(4)是信托关系。客户将金钱和证券交由经纪人保存,经纪人为客户的准信托人。经纪人在信托关系中不得使用客户的财产为自身谋利。客户若想从事股票买卖,须先在股票经纪人公司开立账户,以便获得各种必要资料,然后再行委托;而经纪人则不得违抗或变动客户的委托。
证券交易所的管理
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
设立证券交易所,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在实践中,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草案;拟加入委员会名单;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场地、设备及资金情况说明;拟任用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等等。其中,证券交易所章程的事项主要有:设立目的;名称;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职能范围;会员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会员的纪律处分;组织机构及其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资本和财务事项;解散的条件和程序;等等。
如果证券交易所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由会员决议解散的,经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解散。如果证券交易所有严重违法行为,则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作出解散决定,报国务院批准解散。
(2)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条件从而保证股票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所的职责主要包括:提供股票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审核批准股票的上市申请;组织、监督股票交易活动;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场信息;等等。
(3)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及其他与股票交易活动有关的规则。具体地说,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上市协议的内容及格式;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及格式;交易股票的种类和期限;股票的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交易纠纷的解决;交易保证金的交存;上市股票的暂停、恢复和取消交易;证券交易所的休市及关闭;上市费用、交易手续费的收取;该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信息的提供和管理;对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为的处理;等等。
(4)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证券交易所设委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证券交易所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证券交易所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拟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聘任总经理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审定对会员的接纳与处分;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等等。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至3人;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的任期为3年。总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主要有上市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上市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律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会员和外地会员代表各2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各委派1人;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总经理,证券交易所其他理事1人,其职责主要有审批股票的上市及拟定上市规定和提出修改上市规则的建议)。监察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会员2人,外地会员4人,律师、注册会计师各1名,理事1名),每届任期3年,其主要职责有:监察理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情况;监察理事、总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情况;监察证券交易所的财务情况;等等。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活动的监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证券交易所应当即时公布行情,并按日制作股票行情表,记载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下列事项:上市股票的名称;开市、最高、最低及收市价格;与前一交易日收市价比较后的涨跌情况;成交量、值的分计及合计;股票指数及其涨跌情况;等等。
(2)证券交易所应当就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证券交易所应当监督上市公司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4)证券交易所应当依照股票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上市协议的规定,或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上市股票作出暂停、恢复或者取消其交易的决定。
(5)证券交易所应建立上市推荐人制度,以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证券交易所应当与上市公司订立上市协议,以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7)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上市公司的档案资料,并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股票的情况进行统计,并监督其变动情况。
(8)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章程、业务规则,依照章程、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缴纳席位费、手续费等费用,并缴存交易保证金。
(9)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报告,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证券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提供有关报表、账册、交易记录及其他文件。
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与监督
(1)证券交易所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依照股票交易法规取得的设立及业务许可。
(2)证券交易所的非会员理事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证券交易所会员公司兼职。
(3)证券交易所的理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上市公司获取利益。
(4)证券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凡有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情形时,应当回避。
(5)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股票监督管理和实施监控要求的系统,并根据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向其提供股票市场信息。
(6)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提供会员和上市公司的有关材料。
(7)证券交易所应当于每一年财政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编制经具有股票从业独立核算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时抄报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
(8)证券交易所不可预料的偶发事件导致停市,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所正常秩序采取技术性停市措施必须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抄报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
(9)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提供有关业务、财务等方面的报告和材料,并有权派员检查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
(10)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会员缴存的交易保证金存入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试用。
(11)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会员涉及诉讼,以及这些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涉及诉讼或者依照股票法规应当受到解除职务的处分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13.沪深证券简介
我们力求在专业性、通俗性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让大多股民能够轻松读懂,而不是在晦涩深奥的理论中徒劳地绕圈圈,同时又不因为通俗而丧失专业性,因为只有专业的东西才能具有指导的价值。我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炒股的技巧和智慧,从一个股民做炒股准备开始,详细介绍了炒股最能赚钱、最重要的技巧及智慧。这些关乎是赚是赔的重要环节,是每一个股民必须谙熟的。
我国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我们将主要介绍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以提示广大股民进行了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并在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事业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经过10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股票交易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至2000年6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2600多万投资者和509家上市公司,股票市价总值逾2.1万亿元,相当于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6.40%,上市公司累计筹资逾2100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国内企业提供了高效、方便的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可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准上市公司须在挂牌交易日前2~3天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公司上市后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年度及中期报告,经审核后向投资者公告。
为完善证券市场功能,促进投融资工具的多样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接受国债、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上市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以无形席位为主、有形席位为辅的交易模式,拥有亚太地区最大的交易大厅,设有1608个交易席位,交易网络连接交易终端5700个。覆盖全国、连通海外的卫星通信网每天为3000个卫星接收站传达即时行情和相关信息。
新股民可在证券商下属营业部进行买卖委托,营业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委托指令报给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的交易员(俗称“红马甲”),由其将买卖指令输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新股民也可以在营业部自助委托电脑终端上直接输入委托指令,通过空中卫星传输网和地面光纤数据传输网将指令传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电脑主机在接收到买卖指令后,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目前交易主机的撮合能力可达每秒5000多笔,每天1000万笔。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为9:00~11:00半,下午为1:00~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应运而生的。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从成立到现在,深交所不仅在市场规模,而且在交易手段、信息披露及市场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到1999年12月底,深交所上市企业达463家,上市证券总数达540只,其中A股450只、B股54只、国债15只、基金16只、企业债3只以及可转债2只,市价总值为12165.69亿元。目前,深圳证券市场以股票、基金交易为主,到1999年12月底,股票、基金成交总额为15473亿元,占市场总成交额的94.8%,总成交量为2167亿股,日均交易额及交易量分别为64.7亿元和9.07亿股,深市的股民总人数超过2201万。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总体而言仍然还是一个封闭的市场。为了吸引外资,让境外投资者分享中国企业的高速增长,我国在1992年专门为境外投资者设立了用外币投资的B股市场。目前在深交所上市的B股企业有54家,市价总值约为164亿元,占深市总市值的1.35%。
深市B股以港币交易,所有上市企业都必须遵守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B股企业除与A股企业一样在境内法定报刊上刊登如中期报告、年报及临时性公告等公司重大信息外,还必须遵守国际财务制度,并通过境外媒介严格进行信息披露。
深圳证券市场采用无形化市场模式,不设交易大堂,市场实时行情通过现代化的通信设备准确无误地传递给遍布全国各省的会员,来自会员的指令通过他们与深交所的电子联网进入主机,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由电脑进行连续配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实行委托限价,除首日交易的证券外,其余证券均实行10%的涨跌限制,也就是说,一只价格为5元的股票,当日有效委托价格区间为4.55元。但对实行特别处理的股票,即财务状况出现异常的企业,其股票单日涨跌限制为5%。深圳证券市场成立不久便实现了中央结算与无纸化交易,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负责所有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的登记与结算。
对国内两大股票交易所做一个详细的了解,是一个新股民必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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