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谁做总统都一样?-总统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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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由总统独揽,军事由总统决定,外交由总统主导?总统作为一个集国家首脑、政府统帅、三军首脑于一身的领导者,他是否可以决定所有的事情的走向?他的权力是最大的吗?其实不然,总统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整个政府的牵制与影响,本节带领你们领略美国总统与政府之间的相爱相杀。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演变

    我们了解了美国总统的权力,同时也知道,美国总统只是行政这一分支的最高长官,需要处理联邦政府、各州、各机构组织,全国上上下下民众的事务和关系。那么,总统的权力又是从何而来,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关系又如何?

    1776年7月4日,美国宣布成为独立的国家,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通称《美国联邦宪法》或《美国宪法》),使美国建立起了联邦制国家,因为是联邦制国家,所以就要避免国家某一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一个部门的现状,这样,三权分立的制度就随之而来了。

    在美国,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三者组成。立法、行政、司法分属不同的部门,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是总统的,而司法权则属于联邦法院,这样,不管你是制定法律还是发动军事或是建立外交,都不能由一方单独决定,这三个权利相互制约和协调,有效防止了政府独揽全部大权,这一条也是贯穿本节的主要内容。

    政府的权力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者的权力构成,当时宪法的起草人在起草宪法时,也是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除了规定美国为联邦制的国家以外,还充分保留了各州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这样把权力同时赋予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做法也比较亲民,各州的人民也具备了相应的自由。

    战争期间,在国家建立之前,是那13个州一起辛辛苦苦打下的天下,如果国家一建立,所有的权力就都变成联邦政府的了,这样怎么能行呢,所以还是要考虑各州的自主权。

    那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主要区别是什么呢?刚刚提到的1787年《美国宪法》里又说了,凡是具有国家意义的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等事务,这些都由联邦政府出面解决。

    不过,随着时间的国家的发展,联邦政府的权力也在随着需要逐渐增加,比如联邦政府会通过提供经费的方式来与州政府开展某些优秀项目的合作,比如说发展教育、提高社会福利,还有涉及吃住行等另外一些方面。

    州政府的自主权体现在处理本州的事务上,像在州内征税、管理劳务、维持治安、实行教育、制定法律、制定选举制度这些等等,各州的政府本身也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州政府有自己充分的选择权,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主要的区别就是州政府没有处理军事和外交的权力。

    简而言之,联邦政府是代表国家意义的,而州政府是代表地方意义上的。所以,在涉及具体事务的处理方法上,每个州采取的方式不尽相同,因为各个州的情况不一样,因地制宜也是很好的一个管理方法。比如你在这个州的某些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到了另外一个州的话,你这个行为可能就是犯法的了,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从整体来看,如果州政府的法律制定和联邦政府的发生了冲突,这个时候自然要以大局为重,以联邦政府的法律为主。

    看完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区别,现在来具体分析他们各自的职权,这里又要把百提不厌的宪法搬出来了。美国实行的是宪政联邦体制,联邦政府的建立是以宪法为前提的,而宪法也规定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利和义务。相反,宪法的修改除了要经过拥有立法权的国会的同意外,还得经过各州的批准才行,这强调了各州权力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说明了宪法修改的难度。

    其次,美国宪法第一章把所有的立法权都给了国会,美国的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而参议院由各州选派两名参议员参加,全美国只有100名参议员,数量稍微有点少,但也充分体现了参议院的权威性。众议院的人数就多了,它是根据每个州的人数按比例来制定的,现在总共有435名众议员组成,这就说明了美国所有的法律事项是由各州直接参与的。

    再者,总统行政权的实施,也要通过国会的批准才行,所以有关国家的大事都充分代表了各州的意见。另外,州政府不属于联邦政府的下属,所以也没有说谁必须服从谁的说法,两者是相互合作的关系,所以,州政府除了在本地区内享有众多权力之外,对有关国家的大事决策也享有充分的参与权,也能很好的体现人民的意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州政府的权力究竟大到什么程度吧。

    从结构上看,州政府的设立机构和联邦政府基本上相同,每个州也都会会经过选举产生一名州长,他们一般任期是4年(只有少部分是2年),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州长,他们的权力可大着呢,比如任命副州长、检察长,管理本州的财务,负责与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与交流,除此之外,在41个州内,州长还对提案的部分项目进行否决的权力,而这一项权力,是连总统都没有的,另外,如果他们觉得现实迫切需要的话,也有权力召开特别会议,可以看出他们在各自的州里都有多重的分量吧。

    所以说,虽然联邦政府在立法、行政、司法上有极大的权力,但是各个州自己也有相应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对联邦政府和总统的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人民把权力让渡给了州政府,而每个州又是独立的,然后再由州政府把权力让渡给了联邦政府,最后到了总统这儿,他就代表了所有民众的意见,因为是每一个州都具体参与的过程,所以也具有很大的公平性和民主性。

    总统指挥枪?

    美国作为世界上的超级军事大国,军队不仅作战能力强,军队的人数也多得令人咋舌。美国军队由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以及海岸警卫队几个部分组成,据统计,美国现在的部队人数约为143万人,陆军54万人,海军37万人……分类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那这么多的部队都由谁来指挥呢,是总统?还是国防部?

    这还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讲清楚的,美国有着复杂的军事指挥体系,但是总体来看,有两个特点,一是领导人用文不用武,二是政府起了很大的作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防止军事独裁。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是三军统帅,是决定战还是不战的关键因素,但是一般的总统对军事都不甚了解,但是又要发表意见,怎么办呢?于是就有了一个叫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这个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国务卿、美国国防部长、美国财政部长、紧急准备局局长、中央情报局局长等等重量级的人物组成,都是精英人才,所以,有关美国的国家内治、军事和外交方面等有关问题,总统都可以问他们,他们也可以向总统提意见。

    其实,这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就是一个做决策的机构,是负责考量各种对内、对外因素的,等决定了以后,还是得由国防部来具体实施,所以国防部就担任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美国的国防部由国防部长办公厅、参谋长联席会议、3个军种部、9个联合作战司令部、国防部所属16个局和6个专业机构组成。并且,按照美国法律,国防部的部长必须由文官担任。

    好了,介绍完了基本的架构,现在来看看国防部的机构设置吧,上面列出的国防部组成部分是按照层级来划分的,国防部长办公厅以下的机构:9个联合作战司令部负责作战指挥,其余的都负责军队的训练、行政管理和武装建设等问题。

    看完这个你可能觉得云里雾里,其实就是各司其职,除了总统、国防部长以外,只有司令部才有指挥权,其他国防部的机构都是负责带兵训练、管理日常的,在场上训练了半天结果上战场发现不是原来的军官指挥。

    为了将文官贯彻到底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一般的高层几乎都是文官来担任,除了国防部的部长是文官,海陆空三军的部长也是文官,以下的例如陆军和海军的参谋长这些才是军人,这就是说,如果你在军事指挥上很有才能,那你只能带兵出征,制定计划,训练与你无关,而你要是在训练管理上独具一格,颇有自己的风范,但是在具体的指挥上,也不会看到你的影子。

    如果指挥和平常带领训练的不是同一个人的话,实际作战将会出现很多问题,因为负责指挥的人没有实际训练的经历,所以不了解军队的具体情况。说到这里就要介绍一个与之相关的职务,这是一个不得不设置但又比较尴尬的职务——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美国的参谋长联席会议由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海军陆战队司令、空军参谋长和国民警卫队局长组成,并且由他们轮流担任主席,他们主要负责领导其下的联合参谋部制定作战计划、制定装备需求等等。

    那为什么说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尴尬呢,因为他是最有经验的军人,但是又不能参与到实际的指挥当中去,因为领导者必须是文官,所以这个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就流转于总统、国防部长与9个联合作战司令部之中。这个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是总统和国防部长名义上的军事顾问,但能够向9个联合作战司令部下命令的又只有总统和国防部长,但两个文人怎么可能完全阐释清楚军事战略,所以下达命令的时候难免有遗漏。后来就演变成了总统和国防部长都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这个中间人来间接向9个联合作战司令部下命令。

    最后,还要来谈谈国会的重要作用。在美国,很多重要的大事都得经过国会的同意,国会具有立法、代表选民发言、监督、调解冲突等义务,当然,战争与和平也与国会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要涉及具体制定法律和财务支出的事项。而且,最重要的是,宪法里面有规定,战争的宣战权只能在国会,当然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总统随意发动战争,有国会的同意会保险一些。

    所以说,只有国会才有权力决定到底要不要战争,到底什么时候才停止战争,要支出多少战争经费,等等,总统要等到国会批准战争了以后才能发布战争令和动员令,但是,最近几年的恐怖组织有点多,如果每次都要等到国会同意了才能战争那肯定会损失惨重,所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总统可以临时调动某些海陆军进行战争。不过,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如果经过国会授权的话,总统可以拥有更大的权力。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总统往往不经过国会的批准,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总的说来,美国军队最高统帅是总统,有关战争的一切事宜都需要总统签订,其他人都同意了而总统反对,那也是不行的。而国会则是决定是否战争的决定性因素,它就是一道决定是否战争的关卡,而国防部的国防部长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这些人员都是总统的协助人员,帮助总统进行指挥,无论你多强势,有多大的军事领导权,也得乖乖接受总统的派遣。

    外交听谁的

    同美国的军事指挥体系一样,美国的外交体系也不像我们表面看到的那样简单,我曾经以为,美国总统去了哪个国家,谈好的事情就一定没问题了,因为总统的权力是最大的,决定权都在他身上。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这里面的关系也是相当复杂,要是没谈好,半路杀出一个国会,国会不同意,完了,这个政策也实施不了,就算是最后实施了,也会极大地影响事情的进展。

    比如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需由总统任命,但是原则上必须经过参议员的认可。另外,总统要接见外国的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如果要和这些外国缔结条约的话,也要经过参议院2/3票数的批准,可想而知,他们的流程是多么复杂。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总统与外国签订的是行政协定,就不需要经过参议院这个坎。为了方便行事,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有时候与美国进行合作,你不仅要和总统打交道,还得和国会的参议院和众议员的议员们打交道,当然这都是必需的,是为了保证事情的顺利进行所必要的步骤,因为这就是美国办事程序,你得要弄清楚他们内部之间的关系。

    上面的都是统述,我们现在来详细厘清一下思路,看一下要是你和美国合作需要做些什么。美国宪法里明确将外交的决策权既赋予了总统,但也没少了国会的份儿,意思就是总统一个人的决定不算数,最后还是得经过国会多方权衡。

    不过,在具体问题上应该如何做,还得看事务的性质。比如制定某一外交政策时,如果是总统决定的,就由总统来实行,如果由国会提出,就由国会来执行,这时,这两方都有自己的权力去参与其中,但是有时这会引起这两方的斗争,如果政策严重损害到某一方的利益的话,可以说,有时候看似简单的外交政策制定很大意义上是一个争斗和妥协的过程。

    那总统和国会在外交上都有哪些权力呢?

    总统的权力有这些:参与谈判会议、签署国际意义的协议、回应国外的突发事件、提出有关国际问题的立法建议、发表自己的政治和观点、提出政策执行所要进行的行动等等。

    国会的权力有这些:主要体现在立法上面,比如提出立法决议案、提出法律规定、提出司法限制、行驶国会监督等等,因为总统进行的任何一项事务看起来都和法律、财政、立法等有莫大的关系,而现实也是如此。总之,总统不能单方面拍板一件事,所以国会的管理范围也就相当宽泛。

    从这两方的权力可以看出来,在外交上,这两者几乎是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只有总统和国会都同意的事情,才能产生效力。

    其实,美国的外交政策从根本上来讲是一个在不断变化中寻找稳定性的政策,因为不管你制定怎样的外交政策,其实际的出发点都是与国内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有关,所以,只要这几点协调好,那总统和国会的意见也自然能够达到一致,当然,这也是需要一方进行调整和改变某些布局的。

    但是,在涉及具体外交政策时,这个过程是十分漫长的,有时候你会发现,总统和国会有时候经常会改变自己最初决定的政策,可能是在两者进行协商的时候又发现了之前的遗漏部分,或是觉得自己考虑的不周到的地方,有时候一方提的建议到最后自己都会否定,就是这么搞笑。而且因为外交政策的制定必须概括到方方面面,除了必要的程序方面,本身的制定也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还有特别好玩的一件事,有时候总统的影响力大小和他本身的特质和处事风格有莫大的关系,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变化,比如有相关统计,在某个时间段内,国会明显在外交上占据主导地位,而另一个时间段内,总统的主导地位又明显高过了国会。我想,这主要是由个人的特质和处事作风决定的吧,总统会换届,国会人员也会重新选举,一种模式总不会一直持续。

    当然,在特别紧急的状况下,主要的外交事项当然还是由总统挑大梁,时间不等人,总统能够在大选中独占鳌头,他自身的能力也是毋庸置疑的,国会不会做过多阻挠。不过,如果要处理的事情不是特别紧急的话,就要另当别论了,这个时候就要看总统的处事风格、办事能力和国会成员们不同的想法了。

    可能在外人看来,美国的外交政策实在多变,就不能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出来一致对外吗?每次都要等这么久,还要等你们内部讨论商量吗?但是,这样确实不太可行,因为美国的宪法和国情规定了这种模式的产生,而且他们的总统和国会议员在某些事项上达成一致的难度之大还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所以,其他国家有看法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有意见只能保留,人家国家的事,你有权利说什么吗?

    还有,其实我们能够看到,美国政府更注重军事,在军事上,美国可以说是豪爽洒脱的。

    在涉及外交的政策和事项上,像有关战争的事宜一样,所有签字的协议都必须由总统签字才能生效,也没有人能取代总统这一项固有的权力,但是在总统签字以前,会有一大波的程序,也就是必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商讨和同意,总统才能在外交政策协议上签字。

    所以,外交上的事不能单凭总统就能做主,而因为国情需要,相关法律的规定,国会也时常围绕在总统身边,提醒他,这不是你一个人的国家,你还得过了我们这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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