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栋房子里,发生了许多离奇古怪的事,这一次遭殃的又会是谁呢?
(一)
“这栋房子也没什么特别啊,一点也不阴森恐怖。”我站在房子外面,回望来时的路,仍然能看见货物列车吐着白烟,在山谷间缓慢行驶。
第一眼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是在白天,天气晴好,灿烂的阳光洒在房子上,一切显得安静而悠闲,完全没有那种电闪雷鸣、阴风阵阵的诡谲气氛。当然,我也不敢说这栋房子和它周围的环境都是平淡无奇的,因为毕竟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一直平淡无奇(也许这样的想法与我的自负有关)。但是我敢保证,任何人在晴朗的秋日早晨看到这栋房子的感受都会和我一样,绝不会联想到这就是传说中的鬼屋。
我准备从北方出发前往伦敦,因为身体状况的关系,我需要在中途稍作停息,这样就必须去乡下暂住。于是我的一个朋友就推荐了一处休养的好地方给我。
随后我就搭半夜的火车出发了。睡了一会儿后,我就静静地在座位上看窗外夜空中明亮的北极光,然后困意又来了,而我又不想睡过去,就在这种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做了第一件蠢事——和坐在我对面的男人聊天。
他看起来是一个表情困惑、戴着口罩的绅士。这个男人一晚都没睡觉,一直在讲话。他说他到过很多地方,而且每段旅程都很长。我竟和他聊这些无聊的经历,实在是羞愧。他除了跟我聊天,就是挥动他手中的笔,一副随时倾听随时记录的样子,他写笔记的动作越来越大,大概是与车厢的晃动有关系吧。
还好,他跟我讲话的时候表情呆滞,双眼越过我直盯着正前方看,不然我会认为他是从事某工程行业的专家,而会选择有所隐瞒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以免他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不过,我越来越不能忍受他,干脆就自己睡过去,再醒来时已是早上。不过,我确定这一晚我没有完全睡着。
窗外,伯明翰市的冶铁炉不断冒出浓浓的白烟,并在瞬间形成一块厚实的帘幕,将我的视线和天边的残星、黎明阻隔开来。顿时,一种压抑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终于忍不住跟那位绅士说:“先生,我有什么奇怪吗?”因为从昨晚到现在,他一直盯着我的旅行帽和头发看,这种行为在一个陌生的旅伴看来,显然是失礼的。
戴着眼罩的绅士可能意识到了他的无礼,但又觉得自己不能这样理亏,就带着怜悯一样的高傲表情说:“你身上,先生?——B。”
“你是说B吗,先生?”我重复着他的话,全身都莫名地热起来。
“我不会对你怎么样,先生,请让我好好倾听——O。”绅士很平静地说,末尾还不忘发出这样一个沉重的尾音,然后继续写他的东西。
我开始有点担心了,在列车上遇见疯子的经历我还没有过,怎样在他发作前联系到车长是件迫在眉睫的事情。转眼间,我又安慰自己说可能这位绅士是所谓的“吟游诗人”。这是一个我能想到的完全符合这位绅士情况的职业,也愿对他从事这种职业致以最崇敬的问候,但这确实是绝不可能的职业。
当我正打算问他是否果真从事如我想象的职业时,他却抢先一步开口。
“或许我的神经比一般人敏感许多,以至于我的激动行为无意中冒犯了您,还请见谅。我整个晚上都在和灵界打交道,这和我眼下正在经历的人生一样真实。”他说话末了的口气似乎是在泄漏一件大秘密。
“哦!”我有点不耐烦且怀疑地附和。
“晚上有灵界的会议,”绅士翻了翻手上的笔记本,“会议是从‘不良的沟通会招致恶劣的对待’开始的。”
“主题听起来很合理,不过,这是全新的理论吗?”我又附和地说,肯定是旅途太无聊了吧。
“这是灵界的新讯息。”绅士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只能用听起来更不耐烦的“哦”来接话,然后因为旅途的无聊而继续问他我是否有幸一闻最新的讯息。
“一鸟在手,胜过两鸟‘在拿’。”绅士看着他的笔记说。
“是的,我同意,不过,‘在拿’好像应该是‘在林’吧。”我肯定地说。
“我记录的信息的确是‘在拿’。”绅士又看看笔记本答道。
这位绅士还特别告诉我,这是苏格拉底的灵魂在今晚的会议中提到的特别讯息。他还跟空气中的什么打招呼,似乎他真能看见灵界的什么人似的。
“世界上有17479个灵魂,但是你看不到他们。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也在这里,他没办法直接和你讲话,不过我知道他希望你喜欢旅行。伽利略当然也在,他说:‘很高兴看到你,我的朋友,你好吗?温度够冷的时候,水会结冰的。再见!’还有其他杰出人物:巴特勒主教(英国圣公会主教),他脾气古怪,坚持要把自己的名字念作“巴伯勒”;约翰·弥尔顿则否认《失乐园》是他写的,似有故作神秘之嫌;还有亚瑟王子,他是约翰王的侄子(莎士比亚《约翰王》的角色),说自己在第七个圆圈里待得很舒服,在群默太太和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指导下,他正在学习如何在丝绒布上作画。”
我试图告诉他,当我看见旭日东升,便只会想到宇宙中的自然规律,对于他如此感兴趣的鬼话我实在觉得不耐烦,但是一想到下一站我就会下车,也就选择沉默不语了。尽管窗外是乌云和烟雾,但自由的空气还是令我欣喜。
下车时已经是个美丽的早晨,阳光穿透云层照在大地上,我走在满是金黄色和赤褐色落叶的林道间,环顾四周,一边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一边感叹造物者的神奇——阳光居然能瞬间改变人的心情和城市的阴霾。那位绅士记录的灵界会议在此刻的我看来,不过是一篇因为旅行的无聊而记录的想象日志而已。
想着此前的那段旅行经历,我不禁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异教徒。现在的我开始近距离仔细观察这栋房子。
传说这栋房子建造于乔治二世时期,和乔治王朝的崇拜者一样,它的外观显得生硬、冰冷、拘谨且品位低俗,它孤零零地坐落在占地整整两公顷的花园里。房子在近一两年才偶尔有人去住,所以只进行了简单的整修,油漆和泥灰的颜色鲜明却破旧。一块垂悬的木板斜倚在花园围墙上,似乎在陈说着这个房子的心声——家具装潢俱全,出售出租价格面议。
看起来这整修也只是做了表面功夫,而且花园也一直被不幸荒弃。这栋房子周围有茂密的树林,树荫浓密几乎能笼罩住整栋房子,看起来似乎有点诡异,而房子正门6株高大的白杨树成排地站在窗前,更加深了房子的阴郁气氛。
在房子里能看见的只有半英里外教堂的尖顶,剩下的就全是阴郁茂密的树荫,村人也很少踏入这房屋,时间久了,这栋房子是鬼屋的猜测就被传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了。
对我而言,清晨是一天当中最严肃的一段时间,所以我一向起得很早,尤其在夏天。起床后,吃早餐前,先整理好房间,准备迎接一天的工作,原本应该朝气蓬勃,但我总觉得寂静和孤独。与最亲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原本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心情,可我却在沉睡的熟悉面孔中感到了可怕,此刻的他们没有知觉,完全意识不到我的存在,更不知道我接下来会做什么,如同那些静止的活力、断断续续的记忆、没有人座的空荡椅子、合上了的书本、半途而废的工作……
这一刻那么宁静,饱经沧桑的成熟和苍老的脸映出来的平静,像是死亡慢慢吞噬正将宁静老去的青年。
有一天清晨,我竟看见了父亲的灵魂,他如生前般健康,没有任何异样,日光下,他背对我坐在我床铺旁的椅子上,用手支着头,我分不清楚他是睡了还是在哭。我先是一惊,然后连忙坐了起来,挪到床侧,斜伸出头看他。父亲没有任何反应,我试着对他说了好几次话后他还是不动。我有点不知所措,不自觉地伸出手想碰触他的肩膀,而正如我所想:父亲只是个幻影,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了。
总之,我发现清晨是我最容易见到鬼的时刻。那段时间,每间房子在我看来都或多或少地闹鬼,因而当我住在所谓“真正的鬼屋”的时候,也就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可是过多涉及有关鬼的事情也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所以,在最开始我是想先暂时抛开这栋房子,找一个普通的房子搬出去的。
正巧看见一间小旅店的老板在门口磨阶梯,我请他送上早餐,并顺口提到那栋房子。
“那栋房子真闹鬼吗?”我问。
老板看着我,摇了摇头,“我可没说。”
“所以是真的会有鬼喽?”
“不知道!”老板大叫一声,突然露出一种绝望的表情,对我说,“要是我,我才不会睡在里面。”
“为什么不?”我好奇地问。
“没人去敲钟,但钟会像约好一样一起响;没人去开门,但是门会自己开;脚步声会在看不到人影的情况下随时出现……这样的房子住进去我会变神经质的。”
“有人在屋里见过‘东西’吗?”
老板又看着我,不讲话,却用刚刚那种绝望的表情对着他的马厩大喊:“艾奇!”
一个留着黄棕色短发、脸色红润、肩膀高耸的年轻男人应声而来,他的阔嘴和朝天鼻让他看起来很滑稽,缝着珍珠母纽扣、宽大的紫色条纹有袖背心把他全身都裹住了,乍一看还挺好看的,像是从他身上长出来似的,很自然。
“这位绅士想知道,有没有人真的在鬼屋看到过什么东西。”老板说。
“一个围着头巾、带着锚头椅的女人。”艾奇肯定地说。
“你是说船上用的锚吗?”
“我说的是鸟,先生。”
“哦,原来是一个围着头巾、带着猫头鹰的女人!这是你亲眼看到过的吗?”
“我见过猫头鹰。”
“那女人呢,见过么?”
“看得没有猫头鹰那么清楚,不过他们都是一起出现的。”
“还有人清楚见过那女人吗?”
“上帝保佑您,先生,很多人见过!”
“谁啊?”
“上帝保佑您,先生,很多人见过!”
“是谁,是杂货店老板吗?”
“你说柏金斯?上帝保佑您,柏金斯才不会靠近那个地方,绝对不会!”年轻人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他虽然不聪明,但是也没那么笨,不然能叫柏金斯么?”
“那个围着头巾、带着猫头鹰的女人,她是人还是鬼?到底是谁?你知道吗?”
“这个嘛!”艾奇一只手抓起帽子,另一只手抓抓自己的头,“他们最常说的就是她被谋杀了,那只猫头鹰在这过程中一直发出惨烈的叫声呢。不过,也有个年轻人,热切且充满活力,他说那个戴头巾的女人在看见猫头鹰之后生了一场病,好不容易才康复。对了,还有裘比,火车上常见他,独眼流浪汉。每当有人怀疑他是绿林大盗时,他一定会说:‘就算我是,那又怎样?管好你自己的事吧。’他说他见过那个女人五六次。”
我听完之后觉得他们的话根本不能给我带来实质性帮助,因为第一个人在加利福尼亚,另一位,就像艾奇说的,到处都是那样的人。那些在房子背后隐藏的令人畏惧而不可谈的秘密,跟真相到底有多么大的障碍,跨越这个障碍是多么艰难的任务,这些都是未知数。
在调查清楚之前,我不会厚着脸皮假装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再告诉别人是怎么回事;我也不能像火车上的那位旅伴那样,就这么把甩门声、敲钟声、木板的咯吱声等这类芝麻小事拿来和神的壮丽旨意相提并论,把灵界会议挂在嘴边当做消遣;再说,我可是曾经住过两间国外鬼屋的人呢——古老的意大利宫殿,曾经两度被前后任屋主弃置,原因就是闹鬼很凶,但我在那儿住了8个月之久,大部分时间都过得平静愉快。传说里面有鬼的许多神秘的房间,从没人住过,但其中有一间,我随时都会到里面看书,还有一间就是我的卧房隔壁。
我小心翼翼地暗示旅店老板,其实恶名在外的房子往往是不得已才被冠上坏名声,随便给人扣帽子是很容易的,比如要是他和我在村子里散播说有个怪模怪样的老焊工,在喝得酩酊大醉后把灵魂卖给了恶魔等这些谣言,难道不会有人怀疑卖酒老板的背后动机不单纯吗?但是,无论我怎样解释,旅店老板都还是不能理解,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一次彻底失败。
现在,回到故事的主题:这栋鬼屋确实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几乎决心要买下它。
在旅店吃过早餐后,我从柏金斯的妹婿那里拿到钥匙,直接去那栋房子,同行的还有旅店老板和艾奇。不过,柏金斯的妹婿真是个标准的妻管严,虽然他是做皮鞭和马具的师傅,邮局也是他开的。
那栋房子果然笼罩在一股超自然的阴郁中,随着日影缓缓变化,树荫的形状也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像一道巨大的波浪在吞没整栋房子,让这房子一下子阴沉到了极点,加上它盖的地方不太对,又没人进行合理的规划,这些更增添了它奇怪诡异的味道。
由于终年被大树遮蔽阳光,房子四处可见腐烂的痕迹,还有股潮湿的味道,像极了老鼠窝的臭味。房子里面每间屋子的彼此距离相距都太远,厨房和客厅竟分开在楼上和楼下,走廊也比一般的宽阔,连接着各个曾经可能生机勃勃、现在残破不堪的房间。
房子后面楼梯底层附近,有一口老水井,上面布满了青苔,还有发霉的味道。水井像个致命的陷阱躲在两排铜钟的底下,其中有一只钟上还刻有名字,褪色的黑底白字分明写着“B少爷”。钟按照悬挂的位置刻了房间名称,分别起到指示方位的作用,比如“画室”、“双人房”、“寄存处”等,这一切都显得破败而阴森。他们跟我说其中刻着“B少爷”的钟敲得最响。
“B少爷是谁?他跟那猫头鹰有关系么,在猫头鹰嗥叫时,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么?”
“敲一下钟看看。”艾奇说着,就敏捷地将皮帽丢向钟,钟的声音洪亮却不悦耳,我被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
循着B少爷的钟,能找到他的房间,他的房间是阁楼底下的三角形小房间,房间的壁纸已经脱落,上面还黏着干碎的泥灰块,好像是B少爷故意把墙纸撕下来堆在门口的。我猜想B少爷的身形一定属于矮小型的,要不怎么能窝在房间角落的壁炉边取暖呢?壁炉的烟囱是外露的,像个金字塔形楼梯,高度足以让小矮人在此顶天立地。这位年轻绅士为什么要让自己住在这样差劲的三等房里,旅店老板和艾奇也说不上来。
除了楼上,另外还有个大到看不见尽头的阁楼。阁楼里摆设了几件合宜却老旧的高级家具,还有几件像是最近50年才添置进去的,显得稍微空旷了点。
房子主人听说我要去那住而很热情地招待,我已经有点不好意思了。在我参观完房子之后,我便答应要住这诡异的房子,而且一开口就是6个月。
我和未嫁的妹妹,一个三十有八却依然美貌、聪明的迷人女性,一起搬进去的时候才不过十月中旬,我们带了一位失聪的马夫、我的猎犬涂克、两位女仆和一位来自圣劳伦斯联合女子孤儿院被人称作“怪女孩”的年轻人。
搬进去的那年,冬天似乎来得很早,刚搬进去的时候外面的树叶都掉得差不多了,而且那天天气湿冷,天气和屋子的阴沉气氛让人心情郁闷。厨娘是个脑子不太灵光的亲切妇人,她一看见厨房就掉下泪来,哭着说如果她因为湿气太重而发生不测,要我们务必把她的银色怀表送到她妹妹手里。
女佣史崔平时最会向别人诉苦来博取他人的同情,这会儿却显得很兴奋。从没住过大宅的“怪女孩”也很开心,她说要在餐具洗涤室窗外的花园里种一棵橡树。
这屋子尽是些破损、坏掉的东西,上一批住在这儿的人肯定过着猪一般的生活,他们算是哪门子的屋主,连面棍、烤板都没有。然而,真正的苦难是天还没黑,我们就开始经历超自然的体验了。
“怪女孩”一直都兴高采烈地带头示范做事,在她看见了好几次几只眼睛后,她变得小心谨慎起来,脸上也没有了开心的模样。在住进来之前,我和妹妹已经约好不将闹鬼的事情泄漏出来,那个曾经看见鬼的艾奇来帮忙卸行李时我也没让他和这些女孩们单独相处,所以她们并不知道有鬼的事情。“怪女孩”一直在歇斯底里,到了10点钟的时候,她因为不安而喝的醋已经足以腌渍一条大鲑鱼了。
到了10点半左右,B少爷的钟开始放声大响,把钟弄响的究竟是老鼠、蝙蝠还是风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发现这个钟每隔两天就会连续响两个晚上,狗儿涂克也跟着嗥叫,整栋房子都回荡着哀泣的悲鸣。“怪女孩”已经强直性昏厥,她像不理性的盖·福克斯(1605年计划暗杀英王詹姆士的士兵,后因事情败露被捕)一样,在最不恰当的场合突然全身僵硬。这让我从心底想把B少爷的脖子扭断,直接说,就是打破钟,让它永远沉默。
面对着惊讶的仆人们,我只能说我已经重新粉刷过B少爷的房间、撕掉了壁纸、拿走了铜钟,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钟就算响也不会在这房间里响了,并且生气地反问他们,那个曾在这死掉的男孩,以他目前的鬼魂状态,会有可能使出让扫帚飞天的吓人伎俩吗?他们沉默不语,我只能再加强语气,让自己更有说服力。
我并没有借机显示自己的威严,只是想告诉他们一切没那么邪乎,但显然这番话对“怪女孩”的突发性全身僵直症状毫无作用,她还是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像块化石般怒视着我们。
女佣史崔也有令人为难的表现,我不知道是因为她的淋巴质分泌旺盛,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的眼泪跟蒸馏厂生产一样,三两下就能哭出最多最清澈的眼泪,而且她的眼泪不会落下去,只是停在鼻子和脸上。当然,她会摆出可怜的姿态,轻轻地摇头,沉默不语,其困惑人的程度完全超出为了慈善募捐而滔滔雄辩的“可敬柯莱敦”(本名詹姆士·克莱顿,文武全才)一万倍。此刻,她正沉默地哭诉。
厨娘娓娓道出自己的故事,并一再卑微地重复关于她那只银色怀表的遗愿,同时坚称是乌斯河让她心神耗弱。同样,厨娘也让我陷入了混乱。
猜疑和恐惧的情绪充斥着每一个人的夜晚时光。天底下到底有没有那个围着头巾的女人呢?至于那些奇怪的声音,如果我愿意,就能试着躺在床上,醒着度过死寂的夜晚或者窝在舒服的炉火旁边与声音共度一晚,或者干脆让每一根神经都发出相应和的声音。
我再重复确定一次:此刻猜疑和恐惧情绪的确感染了每一个人。我告诉她们天底下根本不存在这些怀疑和恐惧,但房子里的女人还是做着随时要昏倒的准备,不断地闻着盐,似乎只要一停下来就会死掉,她们的鼻子因为不断嗅盐而蜕皮。
两名年纪稍长的女佣总是差遣“怪女孩”去查看情况的危险程度有没有加倍,而“怪女孩”在每次冒险后也总会带着发作的僵直症回来,她们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只要“怪女孩”的反应更严重,她们就会离开这里。
她们的奇怪行为不单单是长期嗅盐,还有如果厨娘或史崔在天黑之后上楼,天花板马上会传来阵阵沉重的跺脚声,这种声音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像有个拳击手跑遍整间房子,对他看见的每个佣人施展“一拳击倒”的绝技。
但不管做什么都只是白费力气而已,即使害怕也没用,因为就算这一刻亲眼看见了真的猫头鹰,下一刻也不知道猫头鹰会飞到哪儿。更何况这样的紧张,只会让人们更紧张,要是有谁不小心压到钢琴键,发出某个刺耳的音阶,涂克就会跟着用怪异的音调叫个不停;要是有谁不小心碰到不幸的钟而让它响起来,就算让铁面无私的拉达曼斯审判那些钟,它们的声音也还是不会消失,就是拆了也没用;如果看不惯黑暗,把火炬丢下水井,或者在烟囱底下生火,让火光猛烈照进有问题的房间和隐蔽处,同样发现一点用都没有,火灭了,还是一样黑暗恐怖。找出真相似乎永远是徒劳无功。
最后我们决定换一些仆人,但是情况一如从前,于是我们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更换仆人。一开始与我们相处愉快的佣人们,到后来都会选择离开,整个家看起来支离破碎且凄凉无比。
有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垂头丧气地对妹妹说:“佩蒂,我已经失去信心与佣人一起住了,我想我们得放弃了。”
妹妹是个豪气云天的女子,她回答:“不,约翰,不要这么容易就放弃。千万别被打败了,总是有其他办法的。”
“有什么办法?”我说。
“约翰,无论做什么如果不想半途而废就要靠自己。这房子也是,如果我们还想住在这,就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用我们的手让房子接纳我们。”妹妹说。
“但是,总要有仆人啊!”我回答。
“我们自己的家,我们不要仆人。”妹妹直截了当地说。
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生活中会缺少忠心耿耿的仆人。
“他们来到这里就会受到惊吓,之后彼此影响,永远生活在恐惧中,而不得不选择离开。”妹妹说。
“巴透斯例外。他尽管是失聪坏脾气的马夫,却还是留到了现在。”我用一种近乎冥思的语调说。
“的确,约翰,巴透斯是例外。但那又能证明什么呢?巴透斯失聪了,他不跟任何人说话,也听不到任何人对他说话,除非,巴透斯根本不曾被吓过或吓过别人,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巴透斯根本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每天晚上10点钟就睡在他马车房里的床上,身边只有一把干草叉和一桶水。如果我在10点后出现在他那里,而事先没打招呼的话,那桶水就会倒在我脑袋上,之后会有把叉子刺透我的身体。
他的自我保护意识超强,谁也不相信,任凭史崔陷入出神的狂喜,还有“怪女孩”又变成“大理石”,他都是独自坐在那儿吃他的晚餐,顶多再塞颗马铃薯到嘴里,完全不理会别人的生活,这是他过日子的习惯。众人发生的不幸,在他看来或许就是再吞一个牛肉馅饼时的配菜。
“所以,我并没有想过赶走巴透斯,或者他自己会走啊!还有,约翰,正如你所想的,光凭你、我和巴透斯,怎么照顾这么大一栋房子,而且也可能太寂寞了啊。所以,我提议找几个我们信得过或者他们也有意愿跟我们一起住的朋友来陪伴我们。从本地认识的人找起,或者也可以先同住3个月看看情况。大家开心热闹地住在一起,再看看会不会有新情况。”妹妹的提议令我欣喜,我不禁当场抱住她,并表示愿意以最大的热忱执行这计划。
等到离11月底还有一周的时间时,在我们的强力召集和令人信赖的朋友的支持下,一伙人便兴高采烈地住进鬼屋,这期间的时间不过几天而已。不过我要先说说在我和妹妹两人独住时,我俩作的两个小改变。
首先是涂克,只要到晚上它就会叫,我们想可能它愿意在外面住,就在外面给它设了狗笼,却不圈住它,让它可以自由活动。我也警告过村民,涂克会撕裂随便玩弄它的人的脖子。
其次,在不经意的时候,我问艾奇对枪有没有研究,他回答得特别干脆,说好枪他一看就知道,我立刻就让他来房子看我的那把枪。艾奇端详了我多年前在纽约买的那管来复枪,确定是把好枪。我在欣喜之余嘱咐他不要随便对人提起到我房子来看见的一些东西。
当时他就反问:“不会吧,先生,是那位围着头巾的女士吗,先生?”
“不是的,但别害怕,是一个很像你的人影。”我回答。
“天啊!先生!你是在开玩笑,对吧?”他显得有点惊讶。
“艾奇!”我亲切地握住他的手,用充满热情而肯定的语气对他说,“如果这些鬼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我能为你做的,就是对那个人影开枪。我以天地之名发誓,如果我再看见那个人影,就会用这把枪打死他!”
艾奇向我致谢,然后又委婉地拒绝了我请他喝一杯酒,神色略显仓促地离开了。其实我一直都记得他向铜钟丢帽子的事,而且有一天晚上这钟又响时,我也看见一个很像皮帽的东西在钟的旁边。再加上艾奇越在这里慰问仆人,夜晚房子闹鬼越会闹得凶。这一切都让我觉得艾奇是个奇怪的人,他会不会也相信这个房子闹鬼,之后一逮到机会就在房子里装神弄鬼?就像是“怪女孩”,她在这栋房子的每个角落的害怕心理驱使着她故意说谎,编造很多恐慌散播出去,还故意制造怪声吓唬别人。
我不是对艾奇不公平,我是故意告诉他,其实这些事情我都知道,对于在医学、法律上相当有经验或警觉心特别强的聪明人而言,这种心态他们更了解。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心态。
我的那些朋友们集合到一起住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签分配房间。确定好房间之后,我们把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也指派了特定的人去负责家事任务。我们好像是一群吉普赛人,在一起搭艇出游、一起去打猎,或是遇到船难的一群人似的。我重新给他们讲述了与围巾女士、猫头鹰、B少爷有关的传言,让它们变得模糊起来,像那些有个女鬼抓着圆桌的鬼上楼又下楼,还有一只从来没被人抓到的无形鬼这类荒谬的鬼故事一样。
之后,我们说要聚集所有的人一起见证,证明有关这个屋子的故事都是捏造的。我们在强烈的责任感驱使下,承诺要对彼此坦诚,直到将真相查出来为止。我们也达成了一项共识,任何人在夜里听到不寻常的声响,一定要敲我的门找我,之后一起去查看;还有,截止到圣诞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每个人都要把自己的遭遇与大家分享,并且大家都要保持缄默到最后一天,除非有什么不寻常的刺激才可以打破。
我们的人数和角色如下:首先是我和妹妹,她抽到她自己的房间,我则抽到了B少爷的房间。
接下来是我们的大表弟约翰·赫歇尔,我个人认为他操作望远镜的功力比天文学家更强,因为他懂得何时屏住呼吸。他带来的还有去年春天刚和他结婚的美丽妻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带妻子来这里未免太过轻率了,就算这些恐慌是假的,也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她是我的妻子,我是绝对不会不顾那美丽动人的脸庞的,不过他应该最清楚自己的能耐才决定带妻子前来。他们俩抽到的房间是寄存处。
这群人里最讨人喜欢的28岁的艾尔菲·史达林,他抽到的房间是双人房——里面有间更衣室,还有两扇又大又笨重的窗户,这对窗子无论在什么天气,即使没有风也会摇晃不停。
艾尔菲是个故作“放荡”的年轻人,在我看来,就是散漫,但是他的为人真的不错,如果不是他父亲给了他每年两百英镑的生活费,他就不会在这里住上6个月了,他应该会去发奋努力,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我暗想如果支付他生活费的银行倒闭或者他栽进号称每分钱可获利20倍的投机生意,或许他会开始努力,因为只有当他变得一文不名的时候,他才有可能创建自己的财富。
贝琳妲·贝兹,妹妹的闺中密友,绝顶聪明,是个写诗的天才,为人热情开朗,对工作有十足的热忱,她“一头栽进”与女性的任务、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冤屈以及一切以女字开头、与女性有关的事物,或者所有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与女性有关的大小事中,不能自拔。
她抽到的房间是画室。第一天晚上,在画室门口跟她道别的时候,我说:“亲爱的,你是最令人钦佩的一个,愿上帝助你成功!但是别做得太多了。女性所做的似乎总比我们的文明生活所需要的更多。还有,别责骂那些看起来糟糕的男士了,他们似乎生来就是要压迫女性,或许会做乍看妨碍你的事情,但请相信我,贝琳妲,他们还是会把薪水用在女人身上,他的妻子、女儿、姐妹、母亲、姑姑和阿姨,以及他们的祖母。还有,真的,剧本里写的也并非全都是‘大野狼与小红帽’的故事,还有别的情节呢。”听起来,我还是越扯越远了。
我的老朋友杰克·高佛纳住在别间房,他是个宽肩、魁梧、快活、体格健美的人,拥有最真诚的笑容、一双黑到发亮的眼睛和浓密的黑眉毛。我一直都认为他是历史上最英俊的水手,虽然他现在头发有点白了,但还是那么帅,和25年前一样,似乎现在头发的银白色光泽更显得他迷人了呢。
曾经,我曾遇到和他同船一起去过地中海、大西洋另一端的老水手,老水手们在我嘴里听见他的名字,每个人的眼睛都为之一亮,眉开眼笑地叫喊着:“你认识杰克·高佛纳?那你可认识了人中之龙呐!”这就是杰克!我的老朋友,那个海军军官。杰克曾经爱上了我妹妹,但是,最后他还是娶了别人,之后妻子过世,他又回来了。
他来到我们的屋子时,偶尔也会提起十几年前妻子过世的事情,但提到最多的就是他的咸牛肉,以前他只要到伦敦,每次出发前一定会包块咸牛肉放在行李箱里,有时候也会多带一块给他的老同胞——目前是商船船长的奈特·毕佛。
这次,他带来了他亲手腌制的咸牛肉。他抽好房间之后,只说了一句话:“把我的吊床挂起来。”
那位毕佛先生抽中了餐具间,他总是板着一张圆脸,僵硬得要命,他的矮胖身体也同样僵硬,全身上下看起来像砖头一样硬,但他拥有丰富的实用知识和亲身航行至世界各大海域的经历。偶尔他会表现出莫名的紧张,显然是某种宿疾的后遗症,不过症状通常持续不久。
他的隔壁是我的律师朋友,昂崔先生,他的牌技和他对大英律法的了解相比显然更胜一筹。这次他的到来就像是他说的那样,“想亲自体验鬼屋”。
他们的到来,让我欣喜若狂,我觉得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高兴过,我相信所有人也有同样的感受。
杰克·高佛纳是我们的新主厨,一个永远有绝佳食材的人,他做的菜是我这一生吃过最好吃的,包括那叫人敬而远之的咖喱,在他手里像是转换了味道;我妹妹是糕饼和面包师傅;艾尔菲和我则是厨师助手,一下忙这、一下忙那的;毕佛先生会在厨房遇到特殊状况时被主厨“征召”。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在户外活动,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愉快,没有谁发脾气或者有误会,每晚我们都不想回房间睡觉,这可能是我们得以维持这么久居住关系的好理由。
不过,我们也没忽略屋内的风吹草动,开始的几个晚上也会出现状况,就像是第一天,杰克来我房间找我,说晚上有暴风雨,应把货车顶的风向仪摘下来,我反对他这么做,可他说风向仪会发出一种听起来绝望的哭泣声,要不把它拆下来,不久就会有人“欢呼迎接鬼魂”了。
于是,杰克拿着一只外形华丽的船上灯笼,我和毕佛先生一起随他上了屋顶。但中途我受不了上头的强风,就没跟着上去。而毕佛先生跟在杰克后面,两人缓缓地爬到比烟囱还高二十几英尺的圆形屋顶上。那时候,周围没有任何异状,他们冷静地站在那儿拆风向仪,在狂风大作和登高干活之下,这两人的兴致竟跟着高昂起来,让我一度以为他们正在那兴奋地干活,不会再下来了。
之后一天晚上,他们又上去了,是上去拆烟囱帽。有一天晚上,他们锯下一节像是在啜泣、发出咕噜声的水管。还有另一个晚上,他们发现了别的怪声音,协商好后就很冷静地同时从各自的房间窗户将床单丢出去,再顺着床单爬下去,号称要把那个神秘的东西从花园里翻出来。
我们都遵守着我们之间的约定,没有人发现什么异状,但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有人找出真相,即使是有人在故意闹鬼,我们也要把他逮出来。
(二)
我抽到了B少爷的房间并住进去后,就开始揣测B少爷。这个B有可能是他的教名——从他出生在闰年这点来看,可能是班杰明·毕赛斯泰尔、巴萨罗缪或是比尔;或许这个缩写的B是他的姓氏缩写,像是巴克斯特、布雷克、布朗、巴克、巴金斯、贝克或博德等;也说不定他是个弃婴,所以被取名为B;又或者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但B也可能是“英国人”或“公牛”的缩写;他有没有可能是照亮我童年生活的那位了不起女士的亲戚或朋友,因而拥有“邦奇大妈”(16世纪伦敦一家著名啤酒店的老板娘)的优良血统,才取名为B呢?
我也试图把这神秘的字母与死者的外貌和职业一起联想:猜想他是否穿着“蓝色”衣服、穿着“靴子”;他应该不可能是“秃头”吧;他可能是个“脑袋”灵光的孩子、喜欢看“书”、擅长打“保龄球”、有“拳击手”的技术,还是在他“活泼的”“少年时代”,曾经在“博格诺”、“班格尔”、“博恩茅斯”、“布莱顿”或“布罗德斯泰斯”的海水浴场用过“更衣车”“沐浴”,或是他像颗“弹跃”的“撞球”?
这么说来,从一开始我就被他名字里的这个B字母缠住了,从而进行了这些无益的推测。
我从没梦见过这位B少爷,或任何和他有关的事物。但是最近,只要我一醒过来,脑中就会瞬间浮现B少爷这3个字,然后开始漫无边际地联想,思绪根本停不下来。整整6个晚上,我在B少爷的房间里持续受着这种折磨,然后我开始察觉事情渐渐变得不对劲了。
他出现了,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曙光乍现的大清早。当时我正在镜子前刮胡子,突然我发现我在刮的不是我的脸,因为我已经55岁了,而镜子里的脸显然是张男孩的脸。我既惊恐又错愕,因为那是B少爷的脸。
我颤抖地转过身看,什么也没有,我再转回来的时候镜子里男孩的脸还是那么清晰,他是在刮胡子,但是想把胡子从脸皮里刮出来。
我内心惊恐万分,立刻焦躁害怕起来。
我知道我现在应该平静下来,于是我先在房里绕了好几圈,然后闭上眼睛又回到镜子前,铁了心要稳住抖个不停的手,刮完胡子。
当我睁开眼睛,再从镜子里看自己的时候,竟有一双眼睛与我四目相对,那是双年约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的眼睛,和刚刚那双不同。这个新鬼魂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再次闭上眼睛使劲深呼吸,试图安静下来,可这回花了更大力气才重新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我再度睁开眼睛时,我竟看见过世已久的父亲正在镜子里刮胡子。之后,我甚至还看见了我的祖父,我这辈子从没见过他呢。
可想而知,我是怎样被这景象吓得半死的,为什么我会看见那些人呢,一堆莫名其妙的念头使我整天焦虑不安,但我还是决定守住这个秘密,让那些疑问都在我自己的肚子里,直到时机许可再对所有人公布。
我已经做好准备随时会有新的奇怪现象出现,晚上进房时总会忐忑不安,但一切都很正常。当我辗转难眠醒来时,看一眼表是凌晨两点多,却发现自己竟然和B少爷的骨骸睡在同一张床上。我本能地整个人吓得弹起来,那骨骸竟也弹起来。
这时,我耳边传来一个悲伤的声音,“我在哪里?我怎么了?”我睁大眼睛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发现B少爷的鬼魂就在那里,他被一块黑白相间的次级布料包裹住,上面还缝着发亮的纽扣,那应该就是他的衣服吧。衣服的左右两边各缝了两排这种纽扣,纽扣一直延伸到他年轻强壮的背后,脖子上有一条抓皱的装饰品,显然是一副老式的装扮,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符。
他的右手放在腹部,我还能清楚地看见他右手上的墨水污渍。这个动作加上脸上几颗若隐若现的雀斑,和他一副恶心欲呕的模样,我推断这个鬼魂生前习惯性地过量服用药物。
“我在哪里?为什么我要出生在有甘汞的时代?为什么你们要让我吃那么多甘汞?”他用微弱的声音问。
真是一个还未懂事的孩子,我感叹他的命运,之后用最真心诚意的口吻告诉他,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我妹妹在哪里?还有我那个天使般温柔善良的小妻子呢?还有和我一起上学的男孩又在哪儿呢?”小鬼魂悲伤地说,看起来似乎要哭了。
他不停地问,显得有点激动。我先是恳求鬼魂听劝,要他先冷静下来。我说我特别能理解他失去了同伴的心情,但根据我身为人类的经验,可能最后真相大白时,或许你会发现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位男孩。
我还绘声绘色地讲自己的经历,前阵子也曾试着从几个昔时同伴身上找出跟我一起上学的那位,但他们都不是。后来我就开始怀疑或许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位同伴,或许他只是个虚构的人,是幻觉,是自己陷入自己设想的记忆陷阱里了。我告诉鬼魂,我的那个童年伙伴,我最近一次是在一场晚宴上看到他的,晚宴的墙壁上挂满了白色的领巾。
我对每个可能的话题都有不确定的意见,有让沉闷事物噤声的绝对的巨大力量。我们一起上过“老多伦斯”,我描述他如何要求他自己和我共进早餐,虽然这是社交礼仪中最严重的冒犯,可我还是接受了他的要求;他又如何激起我对多伦斯男学生几乎消失殆尽的信任,他的目的达到了;他又如何证明他是最可怕的流浪汉,在人世间游荡。后来我又不知怎么的,竟把话题转到货币上去了。我提议英国银行应该冒着被废行的风险,立刻取消发行天知道在市面上到底有几亿的16便士纸钞。
小鬼魂两眼发直,似乎对我所说的充满不解和好奇,起初他默不做声地听我说,可当我话一说完,他突然惊呼一声:“理发师!”
“理发师?”我用好奇的语气重复了一遍,理发师可不是我的职业,跟我也没有任何关系。
“受到诅咒,注定要为不断来来去去的顾客打理头发。现在是我。现在,是个年轻人。现在您就是您自己。现在是您的父亲。现在是您的祖父。您将受到诅咒,每晚都要伴着一副骨骸入眠,每天早上都要跟着他一起醒来。”听见这不祥的诅咒,我不寒而栗,全身直打哆嗦。
“理发师!跟我走!”小鬼魂呼喊着。
我竟莫名其妙地跟着小鬼魂走,走出B少爷的房间。其实在这之前,我就有种感觉,不管听没听到小鬼魂的呼喊,都会有股力量鼓动着我跟他走。
大家都能想象到,被迫跟着人走路的夜晚有多漫长、多累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一向会听你告解,总会说出事实真相的女巫,尤其是当她们还提出诱导性的问题时,很明显就是准备好好折磨你一番。
我住在B少爷房间的那段时间里,房间里的鬼魂控制了我,让我一遍又一遍地进行着和夜游一样漫长而疯狂的探险,我被鬼魂带到一个长着山羊角和尾巴、衣着邋遢的老人面前,他的穿着只会让我想到是牧羊神穿上了一件破衣服,还不怎么得体。他以传统礼仪迎接我,看起来和现实生活里旅游景点的小丑一样愚蠢。不过,我也确实看见了其他更有意思的东西,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跟着鬼魂走,可能一开始是骑扫帚柄,也可能之后改骑在玩具摇摇马上。这只玩具马发出一股浓浓的动物油漆味,尤其是当我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企图让它暖和些时,味道变得更重了。我忍不住想骂脏话。
然后我又坐在出租马车上追赶着鬼魂,车里有一种我们这一代人不常闻见的气味。当我看到马厩里有只长疥癣的狗和一只极老旧的风箱时,我又忍不住想骂脏话了。
后来,我又骑在一只无头驴上追赶着鬼魂,这头驴子看起来似乎对自己的胃很感兴趣,自始至终都在低头研究自己的胃。接下来是坐在小马上,这是一匹似乎为了踢自己的后腿而生的小马,它不停地踢自己的后腿,乐此不疲。
最后,我又坐在游乐场的旋转木马和秋千上,又坐在第一部出租马车里,这个马车保留着一个被遗忘的习俗——乘客通常会上床睡觉,和马夫一起盖上被子。
我并不想事无巨细地描述一路追赶B少爷的过程,尽管我认为那是比水手辛巴达的奇异航程更久、更不可思议的一段旅程。不过,我要提其中的一段经历。
乍一看我还是我自己,但我的外表有了惊人的改变,这又不是我自己了。我意识到身体里有个东西,在我一生中就算经历了种种变化它还是一直如此,我始终认为它未曾改变过。然而我已经不是那个在B少爷房间的床上睡着的我了,我的脸发生了变化,变得极光滑,双腿也发生了变化,变得更短了。
我在门后抓住了另一个和我自己很像的人,然后告诉他我有一个很好的提议,那就是我们应该有后宫佳丽三千。这个人一样也有极光滑的脸和极短的腿,他热情地赞同我的建议。当然,这两个我都不懂东方的习俗,不知道什么叫做自爱。善良的哈隆伦·拉希德国王也是这样的,一想到他我便觉得内心充满了甜蜜的回忆,我们应该效仿他吧。
“噢。好啊!”另一个我雀跃地说,“让我们有群后宫佳丽吧!”
我们不是因为对效法的东方习俗有所疑虑,而是知道葛里芬小姐身上有股难以捉摸的神秘气息,不具备身为人类该有的同理心,所以无法了解哈隆伦国王的伟大卓越之处,才故意瞒着她进行这件事。我们提议还是去拜托布鲁小姐吧。
我们一行十人,二男八女,来到位于汉普斯特湖旁的葛里芬小姐的住宅。据我判断,布鲁小姐约莫是八九岁的年纪,由她领着所有人前往。我跟她聊到这个话题时,提议她来当那位最受宠爱的妃子。
布鲁小姐在一番极其自然的推辞之后表示这提议让她感觉受宠若惊,这中间表现出女性羞怯又迷人的一面,不过她想知道我们准备怎么向皮普森小姐开口。据我们了解,布鲁小姐曾对着两大本盒装又上锁的英国国教祈祷书发过誓,要和年轻的皮普森小姐友谊永存,两人之间没有秘密,至死不渝。
布鲁小姐说,身为皮普森小姐的挚友,她无法隐瞒“皮普森小姐绝非等闲女子”的事实。我知道的是,皮普森小姐的确具有美女所必备的一头鬈发和一双蓝眼睛,她的确是切尔克斯族的美女。
“那么,接下来呢?”布鲁小姐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坚定地回答:“皮普森小姐首先要被商人诱骗,然后戴着面纱被带到我面前,由我把她当做奴隶买下。”
这时,另一个我已经成了首相,地位早已跌落到全国男性排名第二的位置。事后他不停地拉扯自己的头发抗拒这项提议,但最后还是屈服了。
“我是不是该表现出吃醋的样子呢?”布鲁小姐害羞地垂下了她的目光,问我。
“不需要,苏贝蒂,”我坚定地向她保证,“你永远都是我最宠爱的妃子。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还有我的王位,永远都是属于你的。”
有了我这番保证,布鲁小姐便很开心地同意了对她7个美丽的女朋友提出我的这个“成为后宫佳丽”的想法。同一天,我突然想到我们认识葛里芬小姐家的一个工人,他笑容满面、脸上总是沾有石墨的痕迹,是个秉性敦厚的单身汉,他叫塔比。
于是在晚餐之后,我偷偷塞了张纸条到布鲁小姐手里,企图用这种方式告诉布鲁小姐:塔比脸上的石墨污渍是神的手指画出来的。
每个人的个性都很复杂,比如说那另一个我在这期间表现出品格低劣的一面:在他渴求王位未果而被打败后,就装出一副要他拜倒在国王跟前良心上会有顾忌的姿态。他不愿称国王为大主教,而不屑地说他只是个“小子”;另一个我说他“不想演”,然后又摆出一副粗鄙、令人作呕的模样。所以,我们想要的那种宫廷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困难重重。
另一个我的这一卑劣性格受到团结的后宫佳丽们义愤填膺的一致奚落,而我则幸运地获得这8位人间至美女子对我的微笑与崇拜。我有信心去迎接接下来未知的挑战。
那9位人间至美的女子只有在葛里芬小姐不注意时,才敢对我笑,而且看起来笑得也非常小心谨慎。因为先知穆罕默德流传着一个关于葛里芬小姐的传说,说葛里芬小姐背上的披巾花纹中间有一小片圆形装饰品,这能让她看到任何事。
每天晚餐过后,我们都会聚在一起约一个小时。这是最受宠爱的妃子和其他的后宫佳丽彼此竞争的时候,我们也会在此刻选出谁最有资格在尊贵的哈隆伦国王日理万机之余陪伴和取悦他,这就好像是国王在处理大部分国事时面对常会遇上算术问题的大主教——大主教在盘算该宠幸几位妃子时,总是陷入严重的犹豫之中。
在这种场合下,尽忠职守的后宫黑奴头子曼苏鲁尔一定会随侍在侧,葛里芬小姐通常会心怀愤怒地摇铃召唤黑奴头子曼苏鲁尔过来。
可是黑奴头子曼苏鲁尔的行为举止从没符合过他在历史上享有的那种声誉。首先,他会拿着扫帚进入国王会议室,无论什么情况他都无动于衷,甚至就连哈隆伦国王已经披上代表愤怒的红袍子,他也还是那样。他的无礼举动可能会获得宽恕,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说他为什么这么做。
其次,他经常突然轻蔑地大笑大喊着:“美女们,让自己爽一下吧!”简直是既非东方文化、又非礼仪的言论,荒谬得无迹可循。最后,我们每次都特地吩咐他要说“阿拉真主啊”,但他每次都说:“哈里路亚!”
曼苏鲁尔完全不像和他同阶级的仆役,而他似乎也有特权不被处罚。一张大嘴永远闭不起来,老是口无遮拦地发表极不恰当的言论,甚至有一次他还用50万黄金买下切尔克斯族美女,当然这属于便宜的一次了。总之他就是太过幽默,愿主保佑曼苏鲁尔,愿内心温柔的他膝下能有子女承欢,抚慰他之后无数艰苦的日子!
至于葛里芬小姐,那就是一本活礼仪书。她带领我们成两排走在汉普斯特路时,如果她知道与自己的庄重步伐并肩齐行的是个奉行一夫多妻制的人,我无法想象这位德行高尚的女性会作何感想。我身后那群后宫佳丽已经达成坚定的共识,就是要把葛里芬小姐完全蒙在鼓里,我们要严守这些秘密,否则她那神秘难测的恐怖心志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相信葛里芬小姐完全没意识到这些,而我们的秘密竟有一次差点被我自己出卖了。
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坐在教堂楼上显眼的座位上,以非世俗的方式宣扬国教。而那次危机的发生和化解都在某一个星期天上演。当时我们一行十人由葛里芬小姐带头坐好。那时,正好听见有人在朗诵所罗门王治国的光荣事迹,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哈隆伦王,您也一样伟大啊”。
主持礼拜的牧师看了我一眼,正对应了我的良心之语。我看了看牧师,他像是在对着我朗诵似的,我不禁狂冒汗、满脸通红。再看看首相也变得越来越像行尸走肉,所有后宫佳丽这时候都涨红了脸,好像巴格达的落日余晖直接照在了她们的脸庞上。
令人敬畏的葛里芬小姐突然选择在这个时候站了起来,带着似乎恶意的眼神审视着我的子民。我有种不祥的感觉——这教堂和我的国家,以及葛里芬小姐要密谋揭发我们。到时我们这群人的后果就是:全被裹在白床单里,陈列在教堂中央走道里公开展示。
但是,葛里芬小姐判断是非的观念是很西方的,如果我可以表达反东方国家的意见,她自然不会觉得我们有异样了。所以她只怀疑苹果是否有毒,而我们也就得救了。
事后,我忐忑不安,召集所有的后宫佳丽,问她们一个问题:一国的信仰头目敢不敢在皇宫的圣所内上演亲吻动作。佳丽们的意见发生了分歧:苏贝蒂这位最受宠爱的妃子持反对意见;切尔克斯族美女则企图躲起来,把脸埋进一个原本用来装书的绿色厚羊毛袋中;而一名越过中土沙漠跟着商队从物产丰硕的肯顿城远道而来的、姿色超凡的年轻女孩持更开明的意见。年轻的她乐观向上,像头小羚羊般活跃,坚持要我减少首相和首相那只狗在她们身上得到的福利,这跟我们讨论的东西有点远。她们的争论越来越激烈,为了缓和她们的争论,我任命一位极年轻的奴隶担任副首相。
“小羚羊”从凳子上起身,接受仁慈的哈隆伦国王在她双颊行使和其他宠妃相同的致意礼,实际上私底下则会获得后宫佳丽们金银珠宝的报答。
原本我应沉浸在这天赐极乐中尽情享受,而我的内心却变得非常烦躁不安。我开始胡思乱想,一开始想如果我在仲夏时节带8位人间姣好的美女回家,我的母亲会说什么;后来又想在家做几张床才能够我们几个睡觉;随之想到了父亲的收入,他的收入能不能满足我们的愿望呢;还有面包师傅……它们都是空想,而且这些事反倒让我的意志更加消沉。
后宫佳丽们和不怀好意的首相公开宣称永远效忠于我,表示会和他们的国王同生共死。或许他们都在凭直觉猜测他们的国王何以如此痛苦,可是这些表现忠诚的宣示无疑将我打入更悲惨的深渊。我经常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反复思考着我不幸的命运,却适得其反地加深了自己的痛苦。
绝望之余,我想到可以找机会向葛里芬小姐下跪,主动招认我和所罗门王一样多情,并祈求她以“公然违反国家律法”的罪名处置我,如果她确实没想到什么方法可以替我开罪的话,我愿意这样。
刚好有一天,我们所有的人都心事重重,于是决定去外头散步,成双成对地散步。在这种情况下,首相通常会指示要特别注意那名在关卡收通行税的男孩不要用他亵渎的眼神盯着后宫佳丽,否则他就会被绞死。
事出有因,那个来自肯顿城的“小羚羊”表示昨天是她的生日,她也收到了许多金银珠宝,但她还是私下诚恳地邀请了邻国的35位王子和公主来参加舞会晚宴,而且她还附带一条特别规定,要求他们“一定得待到12点才行”。
没想到,“小羚羊”还真盛装打扮,把光临的宾客引到了葛里芬小姐宅邸的门前。一开始,宾客们仍礼貌地敲两下门,“小羚羊”却退回到后面阁楼里,后来敲门声每响起一次,葛里芬小姐就会感到心烦意乱,最后她出来应门,要大家离去。
这群聚集而来的男男女女满心期待要参加舞会却含着泪被打发走了。“小羚羊”的突然行径使我国蒙羞,只是大家没想到的是,虽然小羚羊这个始作俑者受到了终极处置——被关了收纳布品的壁橱,只有面包和水可吃,可葛里芬小姐还是没有泄愤,她还以报复性的言词狠狠地教训了大家:“第一,我相信你们全都知道这件事;第二,你们每个人都一样坏;第三,好一群混蛋!”
在这多事之秋,我们散步的气氛显得异常沉闷,我的心情更是跌落到了谷底。这时有个陌生人走上前与葛里芬小姐并肩交谈,走了一小段路之后,这陌生人转过头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司法部门的爪牙,死期将至,不知道他会不会失去理智做出什么事情,于是我二话不说当场拔腿就跑,像逃犯般逃亡。
看见我飞似的匆忙逃离的模样,所有后宫佳丽都放声大哭,哀伤得好像是失去了亲人。我在第一个路口左转,然后沿着酒吧绕一圈,这是我记得的到金字塔最近的路线了。我觉得葛里芬小姐在我背后尖叫,不忠的首相也在后头追赶我,站在收税关卡的男孩则巧妙地闪开我,我以为他给我让道呢,而他却像头羊一样把我赶到角落,截断了我的去路。结果就是我被逮回去了,我的逃跑失败了。
奇怪的是,竟没有一个人责备我,就连葛里芬小姐也没责怪我,她和那陌生男人走在我的左右两边,感觉像是用某种特别、但又非全然把我当罪犯的方式押着我走回皇宫。葛里芬小姐以出乎意料的温和语气说了句:“这真是太奇怪了!为什么这位绅士一看你,你就逃走呢?”
由于刚刚经历一场逃命,现在的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当然无法回答。不过我想如果我能喘喘气回答这问题,我敢说我还是不会回答的。
走进皇宫后,我们进了某个房间。葛里芬小姐叫后宫的黑奴头子曼苏鲁尔进来帮她,两人低头说了几句话,曼苏鲁尔就开始掉下泪来。
“愿主祝福你,我的宝贝!”当差的对葛里芬小姐说,然后转身跟我说话,“你老爸吃的苦头可多了!”
“他病得很重吗?”我问他,我的一颗心已经开始慌张,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愿主怜悯你这头小羊,我的小乖乖!”好心的曼苏鲁尔跪了下来,让我的脑袋靠着他的肩膀,用哀伤的语气说着,“你老爸已经死了!”
然后我发现哈隆伦·拉希德国王不见了,接着整群后宫佳丽也消失了。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没有见过那8位人间最美丽女子中的任何一人。
我带着“罪愆”和“死亡”回到了家,因为家里有场出清拍卖正等着我。有种无以名状的“力量”凌驾于我的小床,这种力量高傲地注视着底下的动静,黄铜煤筐、旋转烤肉叉和鸟笼一只一只地被丢到床上,随着含糊的“成交”声,它们就被卖出去了。床和这些东西一起被搬走时还唱了首歌,一首很悲伤的歌,我听见了歌词,正纳闷这是哪首歌的时候就被送到一所大男孩就读的学校。这个学校十分荒凉,这里的一切吃穿等生活物资都很粗鄙,还总是不够;这里的每个人,不管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都很残忍;这里的男孩问我带了些什么来、是谁带我来这里,还对我大声叫嚣:“走开!离开这里,滚吧!”我想他们一定是在我到学校之前,就已经听说了那场拍卖的细节。
在那个卑劣的地方,我没告诉任何人我曾经是哈隆伦王,或者我曾经拥有一群后宫佳丽。因为我知道倘若我提到我的失败,就有可能会在哪天被溺死在操场附近的泥塘里,那泥塘只会让我想到一池啤酒。
噢!我的天啊!我的天啊!朋友们,在我住进B少爷的房间之后,我发现里面其实没有任何鬼魂作祟,只有我自己。我自己的童年阴影、我那天真无邪的阴影,还有我那天使翅膀似的信仰阴影,它们都一下子跳出来作怪了。我多次追逐着内心的阴影幽魂,但脚步永远赶不上它,我的手试图抓住它,却永远都碰不到它,我的心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保持纯真。
曾经我兴高采烈又心怀感激的模样,你们也看见了。可现在我不开心,我只是想做我自己。我是那么努力地想摆脱命运,那注定为不断来去的顾客打理头发的宿命,更想摆脱和这副专属于我同床共寝的骨骸伙伴的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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