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撞见狄更斯-通往地狱的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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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雨后的夜晚,乐观开朗的杰克·马丁机缘巧合地坐上了路边突然出现的邮车。同行的旅客是一名美丽少女和两名佩剑的青年。杰克刚上车没多久,两名年轻人就拔剑向他刺了过去,美丽的少女也面露惊恐,抓着杰克向他求救!

    我是一名旅行推销员,游走在各个旅馆之间。今天我要给一个大家讲一个关于我伯父的故事,是他的一次惊险的经历。

    我的伯父杰克·马丁是一个快乐、聪明又和蔼可亲的人。虽然我希望你们都能认识他,但是很遗憾,现在只有已经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人才有机会认识他,因为我的伯父已经去世了。现在只能由我来告诉你们,我的伯父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当然我很高兴能够把这些事情告诉你们。

    我的伯父是十分出众的,其中有两样是最出众的,一个是他调的潘趣酒,另一个就是他晚餐后唱的歌曲。

    伯父的身材比中等身材的人矮些,比普通人略胖些,脸色比一般人稍微红了些,但是他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不是那种毫无表情的傻笑,而是那种真诚、愉快的微笑。他的脸上总是挂着最快活的表情,就像潘趣,但是伯父的鼻子和下巴要比潘趣更好看。

    伯父有很多重要的朋友,他是铁近何威尔普斯公司的收账员,也是伦敦市卡堤顿街的毕尔森和司伦大厦的汤姆·史玛特的挚友与伙伴。

    事实上,从初次见面开始他们就互相欣赏了,他们在认识还不到半个钟头的时候,就打赌说看谁能做出一夸脱最好的潘趣酒,并且在最短的时间里喝掉它,赌注就是一顶崭新的帽子。最后他们打成了平手,伯父取得了调酒的胜利,而汤姆·史玛特则在饮酒方面胜过了伯父。这之后他们又为对方的健康各喝了一夸脱的酒,从此他们就成了一生的至交好友。

    伯父是一个坚强乐观的人。有次他从一辆二轮单马车上掉了下去,头撞在一块里程碑上,他当场就陷入昏迷中,脸也被一旁的碎石子割伤了。他的伤很严重,严重到就算他的母亲活过来也认不出他来了,当然这是玩笑。因为他的母亲在他两岁又七个月时就已经去世,即使伯父没有受伤,她也是一样认不出他的。一些好心人救了伯父,而伯父的表现让他们感到十分惊奇。

    当时,伯父已经摔倒在了地上,但是他看上去依然非常开心,像是刚刚享受了一顿大餐之后醉倒在地上一样。那些好心人帮伯父放完血之后,伯父恢复了活力,他从床上跳了起来,大笑着亲吻身旁捧着脸盆的年轻女子,要了一份羊肉排骨和一颗腌核桃。

    我伯父这趟惊险的旅行发生在一个落叶纷纷的秋天,他出行的目的是为了收账和接订单,他的行程安排是这样的:伦敦——爱丁堡——格拉斯哥,再从格拉斯哥——爱丁堡——伦敦。

    看到这份行程表大家可能会很奇怪,伯父为什么不直接回到伦敦而是要再去一次爱丁堡?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他第二次去爱丁堡完全是为了个人消遣,伯父有很多的朋友在爱丁堡,所以他通常会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去看看他的老朋友们,和一些人吃一顿苏格兰式早餐,和另一些人共进有着一大盘牡蛎、一打啤酒以及一两杯威士忌作收尾的简易午餐,再和其他人一起吃点心,最后跟另一些人共用晚餐,就这样一星期时间显得十分紧凑。

    在这一周的聚会中,伯父每天都要喝大量的酒,这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早已习惯这样喝了他甚至可以把一向以酒量好著称的丹地人灌醉后自己稳稳地走回家去。

    就在伯父离开爱丁堡返回伦敦的前一天晚上,伯父在一个叫做贝利·麦克的老朋友家吃晚餐,贝利·麦克住在爱丁堡的旧城区。那是一场盛大的晚宴,和我伯父一起共进晚餐的还有贝利的妻子、三个女儿、已成人的儿子,以及贝利请来的三四个撑场面、活跃气氛的矮胖、浓眉又一脸狡诈的苏格兰人。

    这场盛大的晚宴非常丰盛,有腌鲑鱼、熏黑线鳕鱼、羔羊头,还有很有名的苏格兰家常食品以及很多不知名但十分美味的菜肴。这场宴会让伯父非常开心,因为贝利的女儿们长得漂亮又讨人喜欢,贝利的妻子也十分善良好客,席间,大家都开怀地笑着,贝利和那三个苏格兰人更是笑得涨红了脸。

    我不知道晚宴上伯父他们又喝了多少苏格兰威士忌,不过据说在大约凌晨一点钟左右,贝利的儿子醉得不省人事之后,在那张桃心木桌上的人,还清醒的就只有伯父了。这时伯父觉得是该告辞的时候了,但是如果就这么一声不响地离开,未免有些失礼,于是我伯父坐在椅子上,为自己又调了一杯酒,然后站起来举杯祝自己健康,在做了段简洁而恭维的演说后,劲头十足地喝干了这杯未加水的酒,然后头也不回地朝街上走了。

    那个夜晚的天气十分糟糕,狂风大作,乌云密布,伯父离开贝利家之后,为了防止帽子被风刮走,他必须把它紧紧地戴在头上。伯父不时抬头仰望夜空,看到乌云和月亮在不停地追逐,一会儿乌云快速地把月亮和它的光辉全部掩盖,一会儿月亮又从层层黑云背后钻出,发出强烈的光照亮周围一切。这样的天气让伯父非常生气,因为原本他是打算坐船回伦敦的,但是在阴云中出航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仰望天空时间太久之后,伯父感到有点头晕,在好不容易恢复了身体的平衡之后,他又一次一边唱着歌一边愉快地向前走了。

    从贝利家所在的凯农格特街到我伯父住的莱斯步道大概要走一英里多的路,中间,伯父要经过一些在黑暗中零星错落的高楼,这些房子大约有七八层楼高,它们的大门退色,窗户变得模糊凹陷了。

    它们的影子投射在崎岖不平的石子路上,让暗夜变得更加漆黑了,只有几盏零零落落的油灯发出一些微弱的光芒,它们的作用是指出哪些是通往狭窄死胡同的入口,哪些又是通往上面各层楼的公用楼梯。

    按理说,这样阴暗的街景会让一般人感到畏惧,但是伯父对这一切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他只是看了看周围之后,便自在地走在大街的中心。他把双手的大拇指分别插在背心的两个口袋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各种曲调。他唱得非常开心,一会儿是情歌,一会儿是饮酒歌,一会儿又变成了曲调悦耳的口哨。

    就这样,伯父独自沿着街心一路走下去,直到他来到了连接爱丁堡新旧城区的北桥,他本该像往常一样毫不停留地离开这里,但是他被一些奇怪而不规则的光群吸引了。那些光一层叠着一层,就像繁星一样在高空闪烁着,这样美丽的景色吸引了伯父,他四处张望着,而这时月亮已渐渐落下了。

    天气渐渐地放晴了。这让伯父心情变得很好,于是他就这样走到莱斯步道的尽头,现在伯父只要穿过一块很大的荒地就可以回家了,这块荒地属于一个车匠,他买下了邮局破旧废弃的邮车。

    伯父喜欢所有的车子,无论新旧,于是他来到栅栏边,从缝隙中观察那些邮车。很多邮车被弃置或拆解后堆在了最里面,伯父不是喜欢冒险或有浪漫情怀的人,但他是一个为人热心、精力旺盛的人。为了更清楚地观察那些邮车,他翻过那些栅栏,坐在一根旧车轴上,静静地看着那些邮车。

    那些邮车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伯父是个对数目一丝不苟的人,他想弄清楚那里到底有多少辆邮车,说实话那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因为那些车已经被拆卸了,油漆已经完全剥落,铁制品已经全部锈迹斑斑了。车门被拿走了,车厢内的衬布被撕走了,车灯也没了,辕杆不见了踪迹,木板在风的撕扯下发出毛骨悚然的呼嘘声,车顶积压的雨水滴滴答答地流进车里,到处都是破败的景象。

    伯父安静地坐在那里,一边看着凄凉而阴沉的景色,一边想象着这些邮车工作时的情景。他站在一辆邮车旁边,想象着它工作时的样子,想象着它曾经焦急地等待的消息、汇款、信件和通知,商人、情人、妻子、寡妇、母亲、学童、幼儿看到邮车时的期待表情……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想着,伯父居然打起瞌睡来了。

    过了一会儿,也就是教堂的钟敲响了两点时,伯父被一阵喧哗声吵醒了。他发现这块荒凉的空地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各种各样的人一下子凭空冒了出来。这些人十分怪异,伯父完全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出现又是怎样消失的,例如那些脚夫,他们在拿到搬运费后,一转过身就不见了,而那些乘客则穿着大尺寸、滚宽蕾丝边的外套,袖口很大,而且没有领子还戴着绅士们最爱的假发最正式的假发。

    更令伯父惊奇的是,刚刚还破败不堪的邮车变得崭新明亮,每辆车的车厢内都摆放着坐垫和大衣;车长在整理邮包,脚夫们忙着将包裹丢进行李箱,马夫们则忙着给马套马辔,仆役们忙着把辕杆紧紧拴在车上;乘客们的行李箱都已经被抬上车,而乘客们也已经准备好要出发了。

    伯父就这样看着这群奇怪的人一会儿,然后他又把眼睛闭了起来,直到有一个声音唤醒了他。

    那是一辆邮车的车长,他戴着那种假发,一只手提着灯笼,另一只手正在把一把硕大的大口径短枪塞到他的小手提箱里。车长告诉伯父,他订了一张邮车里面的座位,伯父感到十分惊讶。虽然伯父对于一名车长没有称他为先生感到生气,但是在得知车钱已经付过之后,他感到十分好奇,于是在车长的引导下登上了一部老式的爱丁堡伦敦线的邮车。

    在伯父上车之前,另外的几名乘客先上了邮车。其中一位戴着假发,穿着里头衬着硬粗布,下摆又宽又大的滚着银边的天蓝色外套,短裤上配丝质长袜和有副绑腿的带扣的鞋,背心的垂边拖在大腿的一边,领结的带子一路垂到腰际。他戴着一顶三角帽,腰边挂着一把细长的剑,表情严肃地对着伯父的方向脱下帽子深深地鞠了个躬,伸出左手,行了一个标准的礼。

    正当伯父想要回应他的热情时,却发现原来这位青年的殷勤是献给一位刚出现在脚踏板前的年轻女子,她穿着一件拖到腰部以下的长胸衣的老式的绿色天鹅绒洋装,用一条黑色的丝质头巾包住了头。面对青年的礼仪,她回头看了看,然后用一只手提起衣服上了马车。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伯父确信他从未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女人,而且她的腿和脚也十分完美。尽管只是匆匆一瞥,伯父看到了这位年轻女士在恳求帮助,她的表情显得既彷徨又无助。

    就在年轻的女士上车时,之前那个动作殷勤的青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跟着她坐进了邮车,而紧跟着他的是一个戴着棕色短假发、面貌非常凶恶的家伙。他穿着梅子色的衣服,带着把很大的剑,夸张的高靴一直到屁股下面,他和之前的年轻人一左一右地坐在了年轻女士的两边。伯父确信这两个人是一伙的,而且他们一定是要对那名年轻的女士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伯父决定保护这位女士。

    伯父进入车厢后,那两个年轻人立刻就想要杀死伯父。面貌凶恶的人挥舞着剑刺向了伯父。伯父虽然手无寸铁,但迅速扯下了那个年轻人的三角帽,然后用它挡住了刺向自己的剑。这时长相凶狠的年轻人要求另一个人用剑从后面刺伯父,但在伯父展示了自己的一只鞋后跟,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真的敢那样做的话,他一定会踢破他们的脑袋,踹出他们的脑浆之后,那个人犹豫了。伯父把那把刺向他的长剑从长相凶恶的年轻人手上夺了过来,然后丢到了车外。

    而那个之前对女士十分殷勤的年轻人想要再一次刺杀伯父,也许是顾忌着女士的心情,他只是面露凶光却没有拔剑。伯父神情自若地坐下,微笑着告诉两个年轻人,在女士面前不要做这么残暴的事情,然后他命令邮车车长把他刚刚扔掉的剑还给那个面貌凶恶的年轻人。

    车长来到车外,一手举起灯,一手拿着那把剑,还有一大群邮车车长聚集在窗外,他们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伯父。这一切令伯父感到惊奇,他从未遇到过这样奇怪的事情。他把帽子还给了那个长相凶恶的青年。青年接过了中间有个洞的帽子,然后将它默默地戴在假发上。虽然他表现得很严肃,可惜一个喷嚏就把他努力营造的形象全给毁了。

    就在这时,车长宣布出发。伯父在车中看到,这些邮车以每小时大约五英里的速度缓慢前进,对此伯父觉得他们实在是太散漫了,决定回到伦敦后一定马上写信向邮局投诉。但是此时此刻,他最关心的是那位坐在车厢角落里的女士的安危,她被那两个年轻人紧紧地监视着,伯父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事解决。他很喜欢明亮的双眸、甜美的脸蛋以及漂亮的腿和脚,简单来说,只要是女人他都喜欢。这是我们的家族遗传,绅士们,我也一样。

    伯父想方设法要吸引那位女士的注意,或者让那两位神秘的绅士开始交谈,但都徒劳无功。绅士们不愿意说话,女士更不敢开口。伯父每隔一会儿就把头伸出窗外,大声问车长为什么不走快一点,但是他嗓子都快喊哑了也没有人理他。

    伯父坐回座位上,想起那美丽的脸、脚和腿。这是个好问题,可以消磨时间,也省得他纳闷到底要上哪里去,还有自己又是怎么落入如此古怪的处境中的。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感到太过烦恼——他是个随遇而安、习惯漂泊的人,这就是我的伯父,各位绅士们。

    突然间,马车停了下来。

    “嘿,”伯父问,“发生什么事了?”

    “在这里下车。”车长说,他放下脚踏板。

    “在这下车?”伯父不敢相信。

    “就是这里。”车长回答。

    “我才不干。”伯父说。

    “好极了,那你待在原地别动。”车长说。

    “我会的。”伯父说。

    “好。”车长这次只说了一个字。

    车上其他乘客都在听他们的对话,知道伯父决定不下车后,较年轻的那名男子就从他旁边挤了过去,把那位女士牵下车。另一个长相凶恶的男子还在检查三角帽上的洞。年轻女士走过伯父身旁时,故意让一只手套掉在他的手里,轻声地对他耳语——她的嘴唇靠着他的脸,近到他的鼻子都感觉到她温暖的气息了——仅仅两个字:“救命!”伯父立刻跳出马车,力道之猛让车子立即摇晃了起来。

    “喔!你改变心意了,是吗?”车长看见伯父站在地上时说。

    伯父看了车长一会儿,犹豫着该不该把他的大口径短枪抢过来,朝那名佩带长剑的男子脸上开一枪,再用枪托招呼另一个同伴的头,一把抓住那名年轻女士往烟雾里逃去。但是他想了想,决定放弃这个计划,因为真要这么做未免有点太过戏剧化了。于是就跟着两名神秘男子,三人一左一右一后围住那位年轻女士,走进就在马车停下来的正前方的一间古老的房子里。他们转进走廊,伯父也跟了过去。

    在伯父见过的所有空屋和废墟中,这里是最荒凉的一处了。看起来这里曾经是一间很大的娱乐场所,但现在屋顶有好几处坍塌,楼梯也变得陡峭、崎岖不平、坑坑洼洼。他们走进去的房间里面有一座巨大的火炉和被烟熏焦黑的烟囱,但现在已经没有温暖的火来将它点燃。炉底依旧铺盖着白色羽毛般的灰烬,不过火炉是冰凉的,一切都显得阴暗而阴郁。

    “喂,一辆邮车用时速六英里半的慢速赶路,还在这个像洞一样的地方不知道要停多久,这很不符合常规吧?应该要查清楚,我会写信给报社问个明白。”伯父边说边四处张望。

    伯父用一种公然、毫不保留的态度,提高音量说出这段话,为的是尽量引起两个陌生人开口和他说话。但他们完全不理会他,只是一边彼此窃窃私语,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他。年轻女士在房间的另一头,她冒险挥了挥手,像在乞求伯父救她。

    终于这两个陌生人朝他走了过来,开始谈话。“我想,你不知道这是私人房间吧,老兄?”穿天蓝色外套的人说。

    “不,我不知道,老兄,”伯父回答,“不过如果这间是临时特别指定的私人房间,那我想公用室一定是非常舒服的房间。”说着,伯父就在一把高背椅子上坐了下来,打量着那位绅士。

    “离开这房间。”两人不约而同地说,手里握着剑。

    “呃?”伯父似乎完全不懂他们的意思。

    “离开这房间,否则就要你的命。”长相凶恶的家伙说,同时拔出剑挥舞着。

    “干掉他!”穿天蓝色衣服的人喊了一声,也拔出剑来,还后退了两三码。年轻女士这时发出一声尖叫。

    伯父一向以非常勇敢和冷静著称。他们开始交谈后,他就一副好像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他一直不动声色地四处搜寻可以投掷或防御的武器,而就在他们拔出剑来的那一刻,他发现在烟囱角落里有把老旧的筐形剑柄的双刃长剑,还套着生锈的剑鞘。

    伯父跳过去一把将它抓在手中,拔出剑来英勇地在头上挥舞,大声要那女士躲开,再抄起椅子朝穿天蓝色衣服的男子扔过去,剑鞘则丢向穿梅子色衣服的那人,趁他们一片混乱之际,扑上去展开了一场混战。

    伯父以前从来没有拿过剑,除了有一次在某个私人剧院扮演理查三世时拿过之外。那是安排好的戏码,只要刺过去,完全不用演出决斗场面。但是现在他正和两个有经验的剑手对砍,刺、挡、戳、削,使出无比的男子气概和最灵活的技术拼斗着,尽管当时他还没意识到,他对斗剑这一技艺是完全的门外汉。绅士们,这只是证明了那句老话说得有多对:“一个人在试过之前,绝对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

    搏斗的声音很吓人,三位剑客都破口大骂,他们的剑铿锵作响,仿佛新港市场里所有刀枪剑戟同时撞在一块儿。搏斗到最高峰时,年轻女士把头巾从脸上整个掀开(八九不离十是为了鼓舞伯父),露出她那让人目眩神迷的美貌,让伯父甘愿为了她的嫣然一笑和五十个对手战斗,至死方休。伯父刚才已完成惊人之举,但现在变得更加勇猛,宛如疯狂的巨人。

    就在这时,穿天蓝色衣服的人回过头去,看见年轻女士把脸露了出来,他发出一阵夹杂盛怒和嫉妒的怒吼,然后把剑转过来朝向她美丽的胸脯,剑尖对准她的心口,作势要刺过去。伯父见状发出一声惊呼,响彻整间空屋。女士轻巧地闪开,从年轻男子手里夺过剑,趁他还来不及站稳之际将他逼到墙边,一剑刺穿了他的身体,只留下剑柄露在外头,把他结结实实地钉在那儿。

    这个示范出色极了!伯父发出一声胜利的呐喊和爆发出一股无法抵抗的力量,将他的对手往同方向逼退,那把老旧的双刃长剑将对手钉在旁边。这两个人就站在那里,手脚痛苦地抽搐着,像玩具店里被粗麻绳拉扯的玩偶一样。在这之后伯父总是说,这是他知道处理仇人最好的手段之一,不过这方法有个可疑之处,那就是费用问题,因为每处理掉一个人就要损失一把剑!

    “邮车,邮车!我们可能还来得及逃出去。”女士大叫,跑向伯父,伸出美丽的双臂环绕住他的脖子。

    伯父大喊:“亲爱的,已经没人要杀了,不是吗?”伯父觉得有点失望,因为他认为杀戮后安静地亲热一下才会愉快。

    “我们一刻也不能浪费在这儿,他(指着穿天蓝色衣服的年轻绅士)是势力庞大的菲利托维侯爵的独生子。”年轻女士说。

    “好吧,亲爱的,恐怕他永远再也无法冠上这爵号了,你断了他们的后代,我的爱。”伯父冷冷地看着年轻绅士说。

    “这些恶棍把我从我的家人和朋友身边绑走,再过一小时这无赖就要用武力强娶我了。”年轻女士美丽的脸因为愤怒而涨得通红。

    “无耻之徒!”伯父说,对菲利托维垂死的子嗣鄙视地看了一眼。

    “从你所见的事你可以猜得到,如果我向任何人求救,他们就要杀了我。倘若他们的党羽发现我们在这里,我们就完了,再拖个两分钟都会太迟。邮车!”因情绪过度激动,加上刺杀小菲利托维时使尽了力气,她说完这些话后就倒在伯父怀里。伯父把她扶起来,抱着她走到门口。

    邮车就停在那儿,还有四匹长尾、鬃毛飘垂的黑马,都上了马具。但是在那些马的前面,没有车夫、没有车长,甚至连马夫也没有。

    绅士们,希望我的表达方式对已故伯父的名声没有任何诋毁之处。他虽然是个单身汉,但是在这次之前他的怀里已经抱过几位女子了——我确实相信他有亲吻酒吧女侍者的习惯,而且我还知道,有一次还是两次,他曾经被可靠的证人看见他抱着老板娘的样子。

    我提到这点,是为了说明那位年轻美丽的女士一定是个很不寻常的人,才有办法那样影响伯父。他常说,当她乌黑的长发垂在他手臂上,还有当她苏醒后用那双美丽的黑眼睛凝视着他的脸时,他感到既不可思议又有些紧张,两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谁能够望着一双甜蜜温柔的黑眼睛而不觉得有点可疑呢?我是办不到了,绅士们,我害怕看一些我认识的人的眼睛,就是这个道理。

    “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吗?”年轻女士温柔地低语。

    “绝对不会。”伯父很认真地说。

    “我亲爱的救命恩人!”年轻女士叫喊着,“我亲爱、善良、勇敢的救命恩人!”

    “别说了。”伯父打断她。

    “为什么?”年轻女士问。

    “因为你的嘴在说话时是那么美丽,”伯父回答,“我害怕我会情不自禁地失礼吻上它。”

    年轻女士举起手来,似乎是要警告我伯父别这样做,还说——不,她什么都没说——她笑了笑。当你注视一双世上最甜美的嘴唇,看着它们温柔地咧出淘气的微笑——如果你非常靠近它们,并且旁边没有别人在场的话——你除了立刻吻上它们,就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证明你对它们的美丽和红润的崇拜。伯父就这么做了,我因此很崇拜他。

    “听!”年轻女士惊叫出来,“是车轮和马的声音!”

    “没错。”伯父一边说,一边留神听着。他在辨识车轮和马蹄声这方面的听力十分敏锐。不过,朝他们奔来的马和马车非常多,而且距离遥远,所以不太能够精确地估算出一个数目。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五十辆四轮大马车,每辆车子由六匹纯种马拉着。

    “有人追过来了!有人追过来了!现在你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年轻女士呼喊。

    看见她美丽的脸上露出如此惊惧的表情,伯父当下就铁了心。他把她抱进马车,要她别害怕,还把他的嘴唇压到她的嘴唇上面又亲了一次,然后让她拉上窗挡住冷风,就径自爬上车夫座。

    “慢着,亲爱的。”年轻的女士说。

    “怎么了?”伯父坐在车夫座上问。

    “我有话要跟你说,”小姐说,“只有一句话,只有一句话,最亲爱的。”

    “我要下来吗?”伯父问。年轻女士没有回答,只是又微微一笑。那醉人的微笑啊,绅士们,要说倾国倾城恐怕还太保守了点。伯父立刻从车夫座上一跃而下。

    “什么事,亲爱的?”伯父把头探进车窗户里。年轻女士刚好同时倾过身来,伯父觉得她比之前更美了。

    “什么事,亲爱的?”伯父问。

    “除了我,你绝不会再爱上别人,绝不会娶任何人吗?”年轻女士说。

    伯父发了重誓,说他绝不会娶任何人,年轻女士这才退了进去,拉上了窗户。

    伯父跳回车夫座,摆出赶车的架势,调整好缰绳,抓起放在车顶上的马鞭,给了领头马一鞭,四匹长尾飘鬃的黑马随即飞奔起来,每小时足足有十五英里的速度,后面拖着辆老旧的邮车。

    然而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大。老邮车跑得越快,后方的追兵——人、马、狗等就追赶得越快。喧嚣声虽可怕,最恐怖的却是那位年轻女士的声音,她不停地催促伯父,高声尖叫着:“快点!再快点!”

    他们疾驰在阴暗的树林间,刮落的树叶像飓风中的羽毛一样狂乱飞舞。他们像怒吼的洪水突然溃堤似的,冲过屋舍、栅门、教堂、干草堆和行进路线上的任何东西。但追着他们的声音依旧越来越大,伯父依旧听得见女士发狂的尖叫声:“快点!再快点!”

    伯父连续抽动鞭子和缰绳,马匹不断往前飞奔,然而后方追逐的声音变得更接近,年轻女士一直叫着:“快点!再快点!”

    在这紧要关头,伯父突然用力蹬了一下行李箱,然后发现已是鱼肚白的早晨,他正坐在车匠租地里一辆爱丁堡邮车的驾驶座上,又湿又冷、浑身颤抖,还在跺着脚取暖。他爬下来,急忙往车厢里寻找那美丽的少女。哎呀!那邮车不但没有门,连车厢也没有——只是个空壳子而已。

    当然,伯父很清楚这件事一定有什么神秘的地方,他一直坚守着对那名美丽少女所发的重誓,还为了她拒绝了几个颇具姿色的老板娘,到死都还是光棍一个。他常说因为他偶然爬过栅栏这个单纯的举动,发现了邮车和马的鬼魂,还有车长、车夫和那些习惯每夜出去旅行的乘客们的鬼魂,这是多不可思议的遭遇啊!他深信自己是这些旅客中唯一的活人。我认为他说得没错,绅士们,至少我从来都没听说过还有别人呢。

    “我在想,鬼在这些邮车的邮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全神贯注地听完整个故事的旅馆老板说。

    “当然是死人的信!”旅行推销员说。

    “哦,也对!说真的,我倒没想过这一点。”老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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