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我浮生,匆匆那年-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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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谁还在原地等谁

    在漫长的岁月中,永远也不过是一瞬,未来也像是从前,一切都仿佛似曾相识。然而,挽留不住时间,我们只能挽留记忆;无法把握过往,我们只能珍惜当下。那轻描淡写的岁月,其实都值得纪念。

    艾瑞出席某时尚品牌的开幕酒会时才知道秦桑离婚的事。

    当天,与他一起参加酒会的还有影片刚上映的新生花旦,外界风传花旦与导演之前内定的实力派女星Alisa不和,原因是花旦带资入组,挤走了Alisa饰演女一号的机会。

    但是,现场娱乐记者们撇开花旦,全部将目标锁定艾瑞,告诉了他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秦桑离婚了。

    “秦桑离婚的事是真的么?”

    “你知道秦桑离婚的真正原因么?是不是她老公家暴还出轨?”

    “作为秦桑的绯闻男友,你怎么看秦桑的离婚?”

    “他们婚前有签协议吗?财产如何分配?”

    …………

    娱记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把艾瑞说得云里雾里,不知如何作答。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不上前示意,拒绝回答与品牌或酒会无关的事情,他才从中脱身而出。

    艾瑞上一次见秦桑,是什么时候呢?

    哦……是她的婚礼,在长滩岛,世界上最美的沙滩之一。

    他是伴郎。是新郎的好哥儿们,新娘的男闺密。

    婚礼结束后,他们就一直没联系过。两个绯闻对象,一个已经结婚尘埃落定,开始享受甜蜜的婚姻生活,一个忙于背剧本拍戏,借酒消愁。

    生活早在长滩岛上秦桑说出“ YES, I DO(我愿意)”时开始出现了分岔路口,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越走越远。

    也没有什么理由继续过去的熟稔了。

    打打闹闹,开开玩笑,那都是结婚前可以随意而为之事。男未娶,女未嫁,何况两个人一直被经纪公司努力打造成荧屏情侣,获取更大的粉丝效应。

    如今,朋友约出来一起玩都要尽量避讳了。狗仔队无孔不入,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会不会上头条,标题叫作“××撇下老公,私会绯闻男友”。

    秦桑宣布订婚时,一大批粉丝在艾瑞的微博下评论。有的替他可惜,有的祝福他也早日找到那个她,还有的怂恿他在秦桑婚礼上携新娘私奔。

    好像他们真的是情侣,因种种原因,女方选择了另嫁他人。

    面对不明真相的粉丝,艾瑞哭笑不得。

    其实,他是一直默默喜欢秦桑的。媒体问起两人的绯闻时,他从来不否认,有礼有节地微笑,一方面配合公司的安排,另一方面,他自己倒是很愿意两人就这样一直被误解下去。

    有一年圣诞节,两人在法国拍电影,收工时去酒吧喝酒,艾瑞借酒壮胆跟秦桑表白。秦桑直接回了句:“喝多了吧,发什么酒疯。”

    此后,艾瑞绝口不提此事。

    艾瑞和秦桑都是国内最好的艺术院校毕业,四年同窗。

    有年冬天,秦桑在回学校的天桥上被人抢劫,她吓得半死,准备直接把钱包丢过去时,看到正好经过的艾瑞抓起他的手就飞奔而走。

    因为此事,秦桑对艾瑞感激不尽,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大四的时候,艾瑞因为主演过几部晦涩难懂的小众文艺电影磨炼了演技,后来出演热门的电视剧一炮而红,戏约不断,被媒体评为内地当红小生。

    而秦桑的演艺事业却一直没有起色,也拍过几部戏,但都是不讨好的反面角色,她一个不知道要排到女几的配角,在众美女主演之中自然泯然众人矣。

    有一次艾瑞与某位知名导演吃饭,碰巧遇见了秦桑,便把秦桑介绍给了导演认识。

    后来,导演准备开拍新戏时,作为男一号的艾瑞极力推荐秦桑,在他的努力下,导演答应给秦桑试镜女一号的机会。

    于是,有了那部红得发紫的剧。艾瑞与秦桑成了当年最受欢迎的荧屏情侣。

    后来,两个人又一起出演了多部戏,戏中都是情侣,被粉丝高呼“在一起”。其实,艾瑞早在大学时就爱上了秦桑。不然,也不会费劲给她介绍各种圈内资源,一心帮助她的事业。只是碍于公司规定——现阶段不能恋爱,才忍住没向秦桑告白。

    不知道秦桑是否察觉出了艾瑞的心思,或者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

    很不幸,这条暗恋之路中途杀出了个程咬金,这程咬金还是艾瑞自己介绍给秦桑的。在某个慈善晚宴上,艾瑞将自己一富二代好哥儿们介绍给了秦桑。

    后来,没过几个月,富二代好哥儿们成了秦桑的老公。

    现在,又成了秦桑的前夫。

    知道秦桑离婚的消息后,艾瑞一直打电话给她,但无人接听。无奈之下,还是从秦桑妈妈那儿知道她飞去了美国疗伤。

    他向剧组请了几天假,订了最近的航班去美国。艾瑞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想到秦桑一个人暗地里流泪他就揪心。他希望在她身边,在她最伤心难过的时候,能伸手替她擦擦眼泪。

    在美国见到秦桑时,才发现外界传言的家暴是真的。为了掩盖伤痕,大夏天她还穿着长衣长袖。

    手上的戏拍完后,艾瑞推掉多部戏和代言活动的邀约,给自己放了三个月的假,飞去美国专门陪秦桑,陪她喝酒聊天解闷,带她去旅游,还学做甜点给她吃,带着她走出离婚的痛楚。

    在美国疗伤半年后回国的秦桑,原本蒸蒸日上的演艺事业一落千丈。落井下石的媒体对她冷嘲热讽,经纪公司嫌她是个离婚的女人形象不好,好资源都轮不到她。

    艾瑞开始自立门户,筹建自己的个人工作室,打算将秦桑签到自家工作室门下,动用一切资源全力捧秦桑,改变被选择的境地。

    工作室还没建成,秦桑却跟一个法籍华裔导演好上了,结婚后定居在了法国。

    几年后,艾瑞早已成功转行,离开娱乐圈,自己开了公司,事业风生水起。

    这些年间,艾瑞再也没见过秦桑。

    他尊重她的选择,希望她过得好,仅此而已。

    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一个在地球的东方,一个在地球的西方,这边日出,那边日落,毫无交集。

    这样挺好的。

    去年,艾瑞结婚前天,又突然接到了秦桑的电话。他很惊讶,断了联系多年,她又是如何知道他的号码。

    电话中的她哭哭啼啼地说起自己的境遇,老公投资失败,房子车子都做了抵押,已申请破产,两人开始办离婚手续。

    她断断续续地问,是不是还有机会去他的工作室。

    沉默了半晌,艾瑞幽幽地说:秦桑,我要结婚了。

    随后,传来秦桑抱歉的声音,不好意思,打扰了,祝你结婚快乐,再见。

    每个人都知道要轰轰烈烈地投入新生活中,却又奢望别人始终站在原地,随时等自己转身,在悲伤时,难过时,伤心时。

    可是,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好的事呢。

    没有谁会一直在原地等谁。

    等得久了,心也会累。

    左岸咖啡,右岸人生

    塞纳河被誉为巴黎的生命之河,它蜿蜒穿过巴黎市中心,塞纳河以北称为右岸,塞纳河以南称为左岸。

    右岸有着新兴商业的繁华气质,而左岸则林立着许许多多的咖啡馆。无数的文人艺术家,不是在咖啡馆,就是在来咖啡馆的路上。

    “他是沙特,和一名叫作西蒙娜德·波伏娃的女子在咖啡馆里酝酿存在主义也酝酿爱情;他是雪莱,追逐着爱情,累了,坐在咖啡馆里歇脚;他是海明威,坐在窗边透光的那一张桌子,写‘妾似朝阳又照君’,也写心情;他是伏尔泰,正在品尝他今天的第三十九杯咖啡,同时,也列出王室不合理的第二十个理由。”

    文人墨士在左岸咖啡馆写作,阅读,创作,思想与咖啡碰撞融为一体,为左岸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人文气质。

    文化艺术气息浓厚的左岸,也因此成了一种精神与情怀的象征,渗透到整个巴黎,法国,甚至全世界,蔓延世人,沉博绝丽。

    我喜欢咖啡馆,不仅仅是那醇香浓郁的咖啡,安静温暖的环境,更多的是咖啡馆里的人。那些你完全陌生的人,某个时空,你们在咖啡馆相遇,或是买咖啡时匆匆一瞥,或是一杯咖啡的聊天,抑或是仅隔一桌的无意之听。

    一杯咖啡的时间,你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生。

    在左岸享受咖啡,在右岸观看人生。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近半年来,我每周六都会固定地去离家三站远的巷子里那家咖啡馆。

    店主是对年轻的夫妻,都是四十来岁。女主人曾经是设计师,后来旅居法国十余年,在冰岛旅行时认识了男主人,后来结婚定居法国。几年前,两人回国开了这家法式风情的咖啡馆。每个周六的夜晚,还会放映一些欧洲小国的小众文艺电影。

    这大概是每个女文青的梦想,在旅行途中认识另一半,看遍世间繁华,然后隐居一隅,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亲手调制每一杯咖啡,用彩色粉笔写下每一道菜谱,看来客安静看书写作,定期举办电影或读书沙龙,和大家一起分享喜欢的影片与书籍。

    每次来咖啡馆,那个兼职的小姑娘甜甜的笑容,就能融化掉一周的坏情绪;老板娘亲手做的烟熏培根蘑菇意大利面奶香扑鼻,正好能慰劳那粗糙的胃;还有曾经在越南旅行时才能喝到的滴漏咖啡,是这里的特色。

    半年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与咖啡馆里的每个人都熟稔起来。

    客人不多时,兼职的小姑娘会找人聊天,有时和我,有时和别人,但大多时候都是默默地看书。

    她大一开始在这里兼职,快四年了。朋友都在逛街,看电影,和男朋友约会,她每周做两份兼职,自己养活自己,没有找家里要过生活费。

    交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因为男朋友的妈妈瞧不起她的家庭条件而分手。上个月,去咖啡馆,老板娘请我们吃蓝莓曲奇饼干,庆祝她拿到了美国排名前十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全额奖学金。

    那天,是她在咖啡馆上班的最后一天,也是我看过她笑得最甜的一次。

    今天,我看到老板娘正把她从美国寄来的明信片贴在咖啡馆小走廊的墙上,她感谢每一个人,感谢在咖啡馆的每一刻时光,这个地方,被她称为家。

    明信片上美国的秋天,枫叶红了,银杏黄了,晚霞温柔而妩媚,和北京的秋季一样美得让人心醉。

    在大洋彼岸的她,想必也过得不错。

    有一对情侣,每隔两周就来这里,通常都是晚上五六点。两个人甜蜜得不行,喝咖啡都是你一口我一口。

    有一次,我坐在旁边靠窗的沙发上,听到他们聊天。

    “你的梦想是什么呀?”女生问男生。

    “赚钱养你!”

    女生甜蜜地给他一个吻,“我也是!”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虽然不是说给我的。看着他们,你会忍不住在心里羡慕,自己的那个他怎么还没来。

    后来有一天,这个男生在咖啡馆向女生求婚了。是那种很朴素的白金戒指。

    一个圈圈,一只手,一段美丽的人生。

    还有几个男生,刚从海外留学回来,每次来只喝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常常一坐就是半天,热烈地聊着一些听不懂的金融话题。

    突然有一天,他们请咖啡馆里的每个人喝咖啡。

    那一天,他们创业的公司刚刚获得千万美元的融资。

    这家咖啡馆,像个不动声色的温柔老人,见证了好多的人生。

    有人在这里告白,有人在这里求婚,有人在这里分手,有人在这里写创业计划书,有人在这里写辞职信……

    不知道多年后的她,他,他们,是否还能记起这家咖啡馆。曾经,生命中很多值得纪念的日子,也许他们自己都忘了,可是咖啡馆帮他们记住了。

    阿牛曾自导自演过一部电影《初恋红豆冰》。电影海报上有一句话很打动人,初恋就像红豆冰,转眼即融,能回味的,是藏在心里略带青涩的甜。

    在这个故事中,阿牛暗恋李心洁,但胆小的他只会凭画寄情;品冠酷爱笔挺装扮,整日唱歌耍帅,被阿牛的胖妹妹暗恋;痞子曹格撩是斗非,最后却爱李心洁爱到发狂;梁静茹则一味含情脉脉地喜欢阿牛。

    后来,随着一场雨,大家各自离开了小镇。有人去外面追求音乐梦想,有人去外面追求咖啡店梦想,有人去寻找父亲,有人外出求学。

    沧桑的小镇,成了他们回不去的地方。

    剧中阿牛家的咖啡店靠窗的位置,有个老头每天都念叨着要回大陆看他的大陆老婆。后来有一天,街角突然响起了哀乐,梦想着回大陆的老人就那么离开了。

    第二天,咖啡店靠窗的位置又出现了新的面孔。

    看到这个画面时,我哭得稀里糊涂。

    时光总是那么苍凉,现实总是那么无奈。

    今年三月,一个阴雨绵绵的周日。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那时的他,就在马来西亚怡保几公里之外的小镇,这个故事拍摄的地方。

    他在电影中那个破旧的咖啡馆里,喝着依然卖一块四一杯的咖啡,跟我絮絮叨叨,问我过得好不好。

    他说,对面就是那面蓝灰的斑驳的墙,故事开始的地方。

    左岸是咖啡店,右岸是人生。

    三周后,我收到他寄来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的图片是那面斑驳破旧的墙。还有一袋马来西亚怡保白咖啡。

    你羞于说出的虚荣

    Instagram(一款图片分享的社交应用软件)上有个荷兰女孩吉拉分享了多张她在东南亚旅行的照片,在泰国海岛潜水,参观寺庙,在曼谷街头坐嘟嘟车,住东南亚风格旅馆,尝试泰国路边美食……

    看到这些照片,对于她在东南亚旅行这件事,朋友和家人都深信不疑。直到她对家人说出真相,大家才明白被骗了。那些照片其实是她躲在自己在阿姆斯特丹的卧室里PS出来的。

    其实,这个善意的“谎言”是吉拉大学毕业设计的一部分。为了证明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上的定位信息和照片并不一定能反映人民的真实生活,她详细地设计了整个“旅行”方案。

    在Facebook上发布自己将去东南亚旅行的消息,定时在Instagram上发布新照片,写书介绍她的旅行,半夜发信息给朋友和家人,将自己的房间装扮成泰国的酒店,买一些东南亚风格的纪念品送给朋友和家人。

    除了从始至终都了解这个计划的男友外,没有人看穿她的“谎言”。

    “我做这些是为了告诉人们,我们可以巧妙地修改上传到社交网络的信息,然后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创造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完美人生。”吉拉说。

    能拥有不同于现实的完美生活,听上去多让人心动啊。就像你可以随便按一个按钮,一股神奇的力量就能立刻带你飞抵理想的圣土,那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风景温柔。

    现实生活的苦不堪言,平淡无奇,无聊透顶,在网络社交媒体上都像是蒙上了一层魔幻的滤镜,继而变得五光十色,活色生香。

    有一种生活,叫Instagram。有一种生活,叫微信。

    这种生活还有另一个人们耻于说出的名字,叫虚荣。

    有个朋友最近在微信朋友圈频频发一些与老外游玩吃饭的照片,并配之以煽情的文字,极言这位外籍男士对她如何绅士如何风度翩翩,彼此友谊之真之诚多么动人,点赞者不计其数,评论更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想入非非,暧昧不已。

    在一个外国人鲜少出现的三线小城,这种和老外结伴而游促膝谈心的行为,能惹得一众人等羡慕不已也算意料之中。

    可当我们知道实情的那刻,便只差眼珠子没掉下来了。用如今流行的网络用语来说,那也真是醉了。

    和朋友聊天说起这个女生,她向我们吐槽不断,真是受不了她了。

    原来,那俩外国人来她朋友所在的学校游学两个月,是她朋友的朋友。朋友带外国友人游玩,也拉上她一起。于是,大家一起游玩几天,算是认识了。因为语言不通,聊天以小学生都会的几句英文问候一番,然后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结果却演变成了她与老外朋友的情深似海心心相印。

    虚荣的力量果然强大。

    为了获得来自朋友或陌生人的一个赞,一句“你好幸福,好羡慕你”,为了营造一个别人眼中可望而不可即的完美人生赢家,很多人都会在社交媒体上晒男朋友送的名牌包包,晒自己在星巴克喝咖啡,晒自己的土豪男朋友,晒自己在某个富丽堂皇的餐厅吃的西餐。

    你不知道的是,名牌包包是朋友自己买的,她只是借来拍照而已,去星巴克是当跑腿给领导买咖啡,男朋友就是普普通通上班族,好不容易咬咬牙去精致餐厅吃一顿饭也只点最便宜的比萨,甚至还不知道如何使用刀叉。

    一个在现实世界中默默无闻或是千疮百孔的人,也许在社交媒体中是人人艳羡的对象。

    “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埋藏着一颗虚荣的种子。”

    这话一点也不假。世界上大概也找不出一个不虚荣的女人。

    我们都耻于承认自己虚荣,听到别人用虚荣评价自己时,必定据理力争,直到对方哑口无言俯首认输为止。这个叫虚荣的标签,被当作洪水猛兽,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但是虚荣也有高有低。

    有些女人的虚荣在于一个爱马仕Birkin Bag,一件香奈儿小黑裙,一次韩国济州岛之旅,一次五星级酒店的住宿体验,一部iPhone6,或者一套房子与一辆车;而有些女人的虚荣却在于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挑战极限,在于事业的成功,在于自我价值的实现,或是在于能为这个社会做出一点点有用的事。

    Estelle现在是某跨国服装公司的品牌总监,业内最负盛名的品牌推手之一。她一手将毫无知名度的服装品牌打造成了世界上最流行的轻时尚品牌。

    可在刚工作时,她仅仅是某广告公司的前台。身高虽然不及模特,但胜在身材比例好,小细腿又白又长,精致的日系妆容,堪称该公司史上最漂亮的前台。

    有一次,公司同事跟某外国客户开会,她帮忙泡咖啡。当她端着咖啡进入会议室时,策划总监正站在投影机前方,用流利的英文跟客户讲述整个广告策略,台下的客户像是听一场音乐会般投入。

    那一刻,Estelle心中燃起了无数的小宇宙。她觉得策划总监的工作真是太高大上了。这样落落大方,有条不紊地跟外国客户提案,才是她梦想中工作的样子。

    她想要成为这样牛逼闪闪的人,站在众人面前获得大家认可鼓掌赞美的那种人。

    这是她的虚荣。

    她不再甘心只做公司前台,策划总监成了她心中所描绘的职业蓝图的最顶端。

    做前台不到半年,她主动去以严厉闻名的某女总监办公室毛遂自荐想做策划,那时刚好总监下面的策划师辞职了。于是,Estelle迈进了策划的大门。

    Estelle用十二年的时间从最初级的策划师升为策划总监,她服务过无数个全球客户,在一大帮老外面前侃侃而谈,骄傲地述说自己的策略与创意,在无数的行业盛会上获奖。

    后来,她被现在就职的公司高薪挖走。

    两年前,她为这个轻时尚品牌创想的一个深度挖掘女性消费者内在力量的概念,荣获某权威机构颁发的杰出贡献奖。

    站在领奖台上的Estelle举着奖杯,笑容灿烂地跟大家致谢。

    她说,她最要感谢的是自己的虚荣。正是那别人耻于说出的虚荣,成就了今天耀眼全场的她。

    亦舒写,虚荣会不会有报应?

    要是你真够虚荣,并且愿意努力争取,你的“报应”是名利双收,万人敬仰。

    那些能让你从内而外变得更好的虚荣,请不要羞于说出口。如果他人聊起,你可以大胆地说,我就是想这样,我就是要成为那样的人,而且你看,我在为此不断努力。

    没有人不会为你鼓掌。

    你能想到的所有都是理由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

    而子析姐,虽未见其人,总能先闻其高跟鞋“噔噔噔”之声。

    作为客户总监,子析姐每天都身着剪裁得体的优雅套裙,脚踩十厘米的高跟鞋,妆容精致无懈可击,搭配一头波浪卷长发,风情十足。

    似乎、优雅、知性、干练这些词就是专为她而生。

    在子析姐手下工作两年,最喜欢那个在与客户的例行会议上,面对质疑,操着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英语,三两句就让英国客户信服的子析姐,迷人得不得了。落落大方,聪慧敏捷。即便已三十好几,没有男朋友,依然能将自己经营得有声有色,生活过得风生水起。

    像子析姐这样光鲜靓丽的百分百女人,我以为生活从来不舍得亏待她。

    毕竟,谁会忍心看一个美人黯然神伤呢?

    上个月,公司收到某奢侈品牌大中华区的比稿,为了打赢这场硬仗,大家天天开会到深夜,忙得焦头烂额。

    比稿前一周,半夜十二点,公司人都已下班。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经过子析姐办公室时,才发现她不太对劲,脸色红得特别不正常。摸她额头,烫得厉害。拿温度计给她量体温,结果,高烧三十九度。

    任我百般劝说,子析姐坚持不肯去医院,“不是什么大事,回家休息睡一觉就会好。”子析姐无所谓地说道。

    不知怎么,越是这样佯装坚强的子析姐,越觉得她内心落寞、无助,忍不住怜惜。

    不理她的话,让出租车司机直接送我们到医院急诊。排队挂号、检查、缴费、输液,折腾了一宿,等送子析姐回家已是凌晨五点左右。

    很奇怪,没有男朋友的子析姐,家里却有很多小孩子的照片。虽生疑惑,但人家私事,尤其是上司的私事,最好还是收起自己的好奇心。这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

    第二天,这件偶然引起好奇心的小事,在心中掀起一团涟漪后,又恢复平静。比稿日益逼近,其他诸事早已抛之脑后。

    拿下比稿的那个晚上,子析姐请大家集体去酒吧庆祝。

    退去了平日办公室的拘束,又赢得了比稿,大家自然兴奋,high得无所顾忌,喝起酒来更是没有节制。暧昧的灯光下,空气中都弥漫着浓厚的酒精味道,真真把酒言欢,人生几何!

    感冒刚刚好点的子析姐也喝了不少,有点醉了,意识却清醒得很,踉踉跄跄地去洗手间。担心她摔倒,就扶着她。在洗手间的走廊里,却分明听见子析姐低声的啜泣。

    外面,音乐声、嬉笑声、嘈杂声混杂在一起,而这个安静的角落里,子析姐却开始絮絮叨叨地向我说起她心中封存已久的那段恋情。

    我想,她一定是想起了什么,心中太难受了,才会急切地想要跟人倾诉。

    刚入职场的子析姐,初生牛犊不怕虎,在与客户讨论时,非常大胆勇敢地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震惊四座。导致子析姐留给她总监的印象是鲁莽。工作中,总监有时会故意为难她。

    个性要强的子析姐,越是为难的事情,她越要漂亮地完成。于是,她非常拼命地学习,每天都是最早上班,最晚下班的那个。好几次,中午在茶水间看书都被她的总监撞见,总监开始对这个倔强的女孩有了好感。

    在子析姐努力证明自己,不想被瞧不起的日子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

    办公室恋情发生了。

    在和总监的甜蜜爱恋中,从未进厨房的子析姐每天早上都会变着花样为总监准备早餐,并与心爱的人一起享用,那是子析姐一天美好心情的开始。周末,子析姐和总监在电影院被同事看到,两个人的关系也随之公开。

    公司曾明令禁止办公室恋情,为了爱情,子析姐很果断地辞职。

    某位心理专家说,恋爱必经四个阶段:共存、反依赖、独立与共生。但大部分人都过不了第二或第三阶段。

    子析姐和总监亦如此。

    总监提出了分手,因为他手下刚毕业的稚嫩女大学生锲而不舍地追他,新鲜感完败熟悉感。

    分手没多久,子析姐却发现自己已怀孕三个月。医生建议子析生下孩子,因为她身体过于虚弱,以后可能机会渺茫。

    子析姐告诉总监自己有了他的孩子,但又重陷恋爱中的他根本不想要。

    无奈之下,子析姐最后选择飞去美国生下孩子,做了单亲妈妈。

    “事情过去还没几年,现在回想起来却像是上辈子发生的。”子析姐幽幽地说道,脸上有着明显哭过的泪痕。

    哭着的子析姐,都是那么美。

    但又有什么用呢?美丽留不住那个人,付出也留不住,甚至孩子都留不住。

    不爱你了,只会想离开。

    那时,你能想到的所有,都是理由。不爱你的理由,离开你的理由。

    从来没有对称的喜欢或是爱

    上周生日,爸妈的电话如闹铃般提醒了我,不然都记错了日期。下班前收到了朋友寄过来的红丝绒蛋糕,几个好朋友热情地为我唱生日歌。

    那一刻,心里甜甜的,觉得好满足,即使这段时间过得又心塞又难过。

    以前过生日总是怎么热闹怎么来,如今却只想和爸妈或者三两好友安静地庆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年年变老,开始对生日有点躲避,希望那个日子不要来临,或者不要那么快地来到,提醒我,哦,你在迈向三十岁的途中又进了一步。

    以前觉得十八岁是扇门,热烈欢喜地朝它奔去;后来二十二岁变成了一道坎,磕磕碰碰,再后来二十五岁成了一个可见的边缘,等着你跨过;然后三十岁又在那个山坡上翘首等着你。

    表示年纪的那个数字一旦过了某个临界点,内心的惶恐与不安也成正比地增加。

    刘瑜曾说她默默地焦虑着,自作多情地为每个人伤感。每个人的心里,有多么长的一个清单,这些清单里写着多么美好的事。可是,它们总是被推迟,被搁置,在时间的阁楼上腐烂。为什么勇气的问题总被误以为是时间的问题,而那些沉重的,抑郁的,不得已的,总是被叫作生活本身。

    每年生日,我也会诚挚地有所期盼,虔诚地许下种种美好的愿望。在这春天短暂的城市,我的梦都会做得特别的长,长到一路直奔深秋,长到次年的又一次循环往复。然后,郁郁寡欢,心有所愧地接受那个事实,所有的期盼业已成空。

    这些期盼像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最终空空如也。

    我曾经特别喜欢一个老师,喜欢到想和他结婚为他生孩子的程度。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喜欢他,喜欢得不可自拔。只有他不知道。

    老师一点都不帅,长得也不高,但是有种温文儒雅的气质。后来,我才觉悟,稳重而儒雅如他,不知要经过多少岁月的积累和沉淀。这样的人像一本厚重的书,而我必然是永远也翻不完的。

    他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我就痴迷上了他。尤其喜欢看他双手交叉做思考状,能清晰地看到他的手,骨节分明,白皙干净。他总是身穿黑色正装,一手拿着蜂蜜柚子茶,一手提着电脑步伐稳稳地走进教室,然后对大家温和地笑。

    每次在他的课上,我都坐在离他最近的那个座位,不眨眼地看他。他讲的课晦涩难懂,一点都不吸引人,认真听课的人寥寥无几,很多人都在做自己的事,但我会特别认真,生怕错过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比如皱眉头。

    他喜欢斜靠在讲台旁拿那瓶饮料做道具举例子,有时和我们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面对我们的肆无忌惮,他从不说什么,最多就是无奈地笑。

    我爱死了他笑的样子,不管是温和的笑、无奈的笑,还是开怀的笑。我常常异想天开地奢望,他有一天能单独对我一个人这样笑。

    那样我也就拥有了全世界,因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啊。

    我总是在寻找一切接近他的机会。

    选修课必然选修他的课,没课的日子偷偷跑去学妹的教室蹭他的课,每逢节日,班级给老师送礼物和花,我总是自告奋勇地揽下这些活。

    记得第一年元旦前一天上课,我把礼物交到他手里时,心里怦怦怦跳个不停,之前想好的台词因为紧张而忘记,只知道傻笑。本来也许能在他心中留个好印象的机会,竟是没能把握住。

    后来,我想跟他表白。

    我去各地旅行,必定会寄一张明信片给他。落笔前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写上冯唐的那句“春风十里,不如你”。我想他肯定明了,但最后总是简单的一句祝老师一切都好。

    明信片寄了好多张,一张都没有倾诉衷肠的情话。

    大三结束后的那年暑假,我全心全意准备雅思,没有实习。后来,学院要求的实习证明,他说他自己的公司可以帮我们考研或是出国的同学开。

    去他公司拿实习证明的那天中午,我朋友特意帮我化了个妆,那几乎是我大学中第一次化妆。我在他公司外的楼梯口等他,始终都忘不了他见到我时的表情,有点惊艳,不敢相信。他夸我,今天好漂亮。

    我开心得想要晕倒,几乎脱口而出,老师,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喜欢得不可自拔。但他的员工叫他的声音把我从胡思乱想的状态中拉出来。

    毕业时,每个同学都写了一张小卡片送给老师。我给他的那张卡片上,写下一句尼泊尔语,ma tumilai maya garchu,ma timilai man parauchu,那是我喜欢你的意思。

    最后聚餐的那晚,他临走时把我们送给他的花又转送给了我。四年里,那么多节日,送了那么多次花给他,第一次收到他的花。

    我明白,那束花是最好的回绝,回绝我这一路的默默喜欢。

    大家在餐厅门口和其他老师话别,我在他旁边站着,想到毕业以后再也无法见到他,独自哭得泣不成声。厚脸皮地想跟他拥抱告别,他给了我一个长达一分钟的拥抱,拍拍我的后背安慰我。

    那一刻,我希望时间就此停住。

    那是我此生离他最近的时候,距离他的心几厘米,但永远都走不进去。

    有些爱,终究是没有结果的。

    那天接到一个电话,是曾经喜欢我的一个男生打过来的。那次一个半小时的电话,是时隔十年之后,我们说得最久的一次。

    如果不是他说十年了,我还没想到真的就十年了,一年,两年,三年……十年,我只知道,时光终是难以回到从前。

    他一直在诉说,低沉的嗓音里永远带不走那份无奈,从我认识他,我又转校,流转至今十年,这是我见过他最善谈的一次。

    好多好多的话,是需要勇气才能说出来的,我知道,也懂得。其实,应该感谢他,让我明白自己过往的岁月中不是单调的黑白色,在黑白之间还藏匿着彩虹。

    现在,回忆往事,回忆那两年的时光,还记得我们同桌的日子,还记得他在讲台上为我唱歌的样子,还记得他打乒乓球的样子,也只记得这些了,仅仅这些。

    转校后,也没有联系过他,这十年里,我的生活一直那样不温不火,关于他的种种,我完全不知道,也没听说过。

    他的心意,我都了解,只是没有想到会那么深入,没有想到会那么长久,那天他说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唯有沉默。

    我没有去留学,他为此想了三个晚上,他希望我去,真的希望,他明白那是我的梦想,懂得我心里最想追求的是什么。我说没事,已经想通了,结果他那句“我还不知道你吗,表面上非常坚强,其实内心柔弱得很”便把我弄得眼泪直掉,不知道我究竟是该高兴还是该心酸。

    我在微博上说想念家乡的特产,他就买了邮寄给我;我曾提及要听他唱歌,他就真的把歌录好让同学发给我,但没有告诉我是他唱的。

    其实,我听到那声音就知道是他。我的生日,他永远记得如此清楚;他嘱咐我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感冒,风大就别外出;他在每个不管是隆重或是平淡的节日里都会发短信祝福我,虽只有短短几个字;他一直告诉自己不要打扰我现在的生活,只要我过得幸福,过得开心就好;他一直记得曾经的我是那么爱笑……

    于我而言,这是不能承受之好,不能自私地拥有。

    我也想说,有他这样的朋友,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他知道的,也只能是朋友。

    那天我一直在听,也一直在流泪,不是为我自己而流,也不是为他而流,是为这世上不对称的爱而流。

    想起卢前写的那首歌: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世界就是这样,你喜欢他,他不喜欢你,他喜欢你,而你又不喜欢他。从来没有对称的喜欢和爱。

    人都是这样,对于得不到的人或物,总是格外迫切地想追求和拥有,而很容易获得的东西,通常是不太想要的。

    真是印证了那句话,“得不到的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岁月让她们学会了彼此原谅

    她和芒果是闺密,那是十多年前。

    “我们一定是前世余情未了的情人,这辈子选择了更长久的方式在一起。”芒果在地铁上看到这句话时,忍不住发给她。

    大一元旦节那晚,舍友都外出狂欢,宿舍只剩她俩。不喜热闹,安安静静地聊天,说起网球,发现彼此都是费德勒的死忠粉,喜欢了那么多年。考试前熬夜看球赛,收集他所有的文章和图片,这种囧事,两个人都做过,热血,激情。

    高中同班时并无交谈,大学同宿舍后因网球忽然亲密无间。她喜欢唱歌,唱《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唱给芒果听。

    芒果失恋那会儿,她天天陪着她,洗澡都要一起去澡堂,绝不给她一个人独处的机会,怕她胡思乱想,悲伤得像个怨妇。为芒果愤愤不平,她私下在芒果前男友宿舍楼下待了两个小时,北风呼啸的夜晚,冷得直跺脚,就为了堵住他,然后扇他一耳光,为了芒果。

    找工作那段时间,芒果焦虑,每晚失眠,做梦都梦到在面试。

    她买来薰衣草精油,睡前替芒果准备好牛奶。甚至打电话给妈妈,指导她做五福安神汤。每天早上上班前,还发定时短信鼓励芒果。

    那些短信,芒果抄在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常常拿来看。

    刚上班,交完房租的芒果没钱买适合上班穿的衣服,她刷自己的信用卡,一声不响地给芒果买了两套套裙。

    最落魄的时候,她陪芒果一起落魄,两只汤勺一个碗,分着吃。

    她在芒果身边,一个手臂的距离。

    芒果跟她说,这辈子,有你这个闺密,没有男人也无所谓嘛。

    “那可不行,你结婚,我必须得当伴娘,接新娘花,我还得是你孩子干妈呢。”她打趣道。

    她是她的闺密。将来,也会是她结婚时的伴娘,孩子的干妈。

    知道两人所在的公司参加同一个比稿时,芒果压根没多想。

    比稿前晚,芒果看方案到半夜才睡。第二天提案,芒果在等候区看到刚提完案走出来的她,一愣,才知道原来她也参与了此次提案。

    经过芒果时,她朝她暗暗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芒果公司提案,讲到三分之一时,客户开始窃窃私语,方案没说到一半,便被客户急急叫停。因为芒果公司的方案与上家公司方案如出一辙。

    大家辛辛苦苦一个多月的成果,最后居然和别家公司的一样,被客户直接认定为抄袭。同事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讶得像半截木头愣愣地戳在那儿。

    提案结果显而易见,上家公司赢得了比稿。那是她所在的公司。

    芒果是比稿小组的负责人,发生了这种事,她责任重大,自动辞职了。

    一直没查出来方案是谁泄露出去的。

    直到有天,芒果去她房间找书,偶然看到自己不久前丢失的U盘。那个U盘,芒果清晰地记得自己曾把公司提案文件存进去做备份,不知为何,出现在她房间里。

    芒果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那只是巧合而已,一定不会是她。

    怎么可能是她呢?她是她的亲人,她对她那么好,而她那么信任她。

    听她亲口承认时,芒果只觉天旋地转,世界黑暗。

    为了一个喜欢的男人,为了让喜欢的男人赢得比稿,拿下业务,她轻易地选择了背叛。

    多年的友情啊,那么脆弱,都不及喜欢的男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句话。

    “一辈子都不想原谅你。”

    那一巴掌,结束了多年友情。

    一滴泪,滴落在芒果的手心。

    十多年后,芒果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孩。

    而那个曾经说好要做她伴娘,当她孩子干妈的人,早已不知去向。那件事发生后,她就离开了,她们就此断了联系。

    芒果有时也会想起她,爱情让人盲目,谁能避免,大概谁都为爱做过一些事,或幼稚,或过分,或疯狂。当年的事,又有谁能分得出对与错呢。

    过年回老家,芒果带她妈买护肤品,旁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您需要什么?”

    从没想过会再遇到她,还是在那种情况下。商场里,她是导购,她是顾客。看到她这副模样,芒果心中便明白,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她长胖了,皮肤粗糙了,脸上也有了细纹。

    芒果又何尝没变老?

    十多年前,她们都是水灵的女子;十多年后,她们都成了妇人。

    约她见面,她拒绝了,怕是不好意思,还在为当年的事愧疚。

    芒果笑笑,也不强求。

    临走时,芒果跟她说了句话,她眼眶立即红了。

    那句话是:

    我唯一记得的是你对我的好。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事也早已随风而逝。

    悠悠岁月,早已让她们学会了彼此原谅。

    那些一个人走过的路

    十二岁,我上初中。那时,学校在离家好几公里的小镇上。

    我刚刚学会骑自行车,车技不足以在马路上骑行,爸妈担心骑车太过危险。于是,我每天都走路上学。

    八点上课,我七点就要起床,从家走到学校大概要花三十分钟,途中会穿过一片稻田,那是我的秘密花园。

    有时候,很多小伙伴一起结伴而行。刚离家可能只有两三个人,途中会不断地有小伙伴加入我们的上学队伍,大家兴高采烈,说说笑笑,一路走一路玩耍,转眼就到学校。

    更多的时候,是我自己一个人走着,背着沉重的书包,眼睛始终盯着学校的方向,急匆匆赶路。

    晴朗的夏日,那是最好的季节。

    路上有野生的栀子花开,香气素雅,淡淡飘散,喜欢偷偷摘一两朵别在书包上。水果熟透后,常有叔叔阿姨赠送给我们,一路去学校,能收获好多橘子和枇杷,一整天不愁没水果吃。

    赶上雨天,路上泥泞满地,想到要走那么远的泥巴路,就特别不想上学。

    有一次,也是雨天,撑着小伞,后面保护书包不被淋湿,前面想着衣服。风一吹,没注意到脚下的泥坑,一下子就摔倒在泥巴地中,衣服书包全都弄脏,连脸上都没能幸免,简直成了个泥人。

    不能脏兮兮地去学校,只好默默走回家,边走边哭。整个路上,只有风声、雨声和哭声,特别诡异。

    回家换了干净的衣服,再次去学校。雨势虽小,但只要风一吹,雨被吹斜,裤子就淋湿。走到摔跤的地方时,格外小心,一步一步挪动,刚要跨过那个泥坑,又被旁边的草绊倒。大早上,我连续摔了两次,在同一个地方。

    当时,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眼泪流出来都没有人看见。好想别人伸一只手给我,可环顾四周,空空如也。

    我不记得那天后来还有没有再去学校,唯一记得的,是那天去学校的路,格外漫长,格外艰难,似乎永远走不完。

    那独自走路的慌张与无助,那满肚子委屈的哭泣,让我从此惧怕一个人走路。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人生这一段旅程,跌倒,爬起,独自行走,才是常态。

    后来,我在离家很远的城市上大学,冥冥之中,又开始了一个人行走的旅程。

    新生入学第一年,爸妈陪着我来学校。

    此后每一学期,回家或是返校,几乎都是独自一人。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向人流涌动的车站,十多个小时后,再转车到家。

    有次回家,感冒未痊愈,夜间空调太冷,导致感冒复发,全身发热,整夜高烧,一路昏睡,到站后一个人拖着箱子,像是随时都会倒地。

    过年返校,好几次,我是在火车上度过元宵节的,没有元宵的元宵节,也没有亲人在身边。火车行驶在苍莽大地间,窗外,城市的璀璨夜景与荒野中无边无际的黑暗交替,而心中一片孤寂与苦楚。

    好似一叶扁舟,漂于茫茫海面。

    学校与家之间,相距一千六百多公里。

    四年的时间,我频繁地行走于这一千六百多公里的路途间。

    从天黑走到天亮,从十八岁走到二十二岁,从象牙塔走进社会的丛林。

    我慢慢习惯了一个人行走。

    再一次带着行李独自上路,是去年,我刚毕业。

    背着简单的双肩包,坐了几个小时的高铁,最后来到一个陌生的海滨之城。

    每天面试前,必须在百度地图中查好路线,牢牢记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随时都能迷路。

    很快,我能记住每一个地名,每一条走过的街道,每一辆坐过的公交。

    我开始熟悉这个城市,地图上最南的那个点。

    前两天,夏末的雨水不断。

    下班回家正好赶上狂风骤雨,困在半路上,没有躲雨的地方,没有退路,只能冒雨前行。从车站走回家,不过短短十分钟,却走了半小时,到家时全身淋成了落汤鸡。

    想一想这么多年,像这样后退无路,只能独自硬着头皮前行的时候,大概是很多的。

    以前并不是很明白人生是怎样一段孤独的旅程,走过那么些路,经历过黑夜暴雨独行后,才渐渐发现,大多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

    小时候,一个人走路上学;长大后,一个人走路去打拼。

    人生路漫漫,不过都要自己一个人一步一步走完。

    就像龙应台所写,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一生四年,四年一生

    北京的夏天才刚刚开始热起来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回了趟学校,学校的花园与喷泉旁又有很多学生在拍毕业照,一年一度的跳蚤市场又充斥着泛黄的物件,满满的离愁别绪。

    我们去了曾经去过很多次的那家在大众点评上排名靠前的烤鱼店。是为了给一个同学饯行,他第二天的飞机回家,过完暑假接着便去广州读书,不会再回北京了。

    算一算,他在北京也有五六年。再漠然和讨厌的城市,你花了六年的时光来了解它,都变得可爱而不舍。离开时,你那么清晰地记得每一个地铁站名;你记得夏日空气中的燥热,冬日空气的凛冽;你记得哪条街道上有最美的银杏;你记得哪一条胡同的转角藏匿着最美的独立书店。

    那些从来不在心上的城市记忆,一点点像蜘蛛网一般缠绕在你心尖,最柔软的地方。那些如泉水般倾出的惆怅与不舍,你又该如何排解。你要如何与它道别,一座见证你锦瑟年华的城市。

    你走的那天,是清晨的机票,很匆忙,你没有告诉其他人,当然,也没有人送你。

    你说,你喜欢这样子,不要犹犹豫豫吞吞吐吐,既然要离开,那就果决地离开,头也不要回,不要舍不得。

    在分别的地铁上,你突然说了声再见,就下车了。我只看到那个坚毅的背影,穿过重重人海,而后消失。

    我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不会在几十年以后,又或者,这辈子不会再见面了。

    我想起柏瑞尔·马卡姆在《夜航西飞》中写道,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地方,一个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你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尽你所能决绝地离开,永远不要回头,也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是更好的,因为它们已经消亡。

    我们这一生,每时每刻都在学会告别,那些告别不大不小,却让你愁断肠,千杯酒也难以解思量。

    聚会那天,还有那个当兵回来铁骨铮铮的你。两年前,你去当兵,让我们第一次体会到了别离和远行的味道。

    总以为离别是那么远那么远的事,好像大一北海拍片耍双节棍,大二纠结无比讨论平面设计作业,大三耗掉无数休闲时间的策划案,还有那年10月底的海岛生存,你站在那么高的地方从从容容地帮我们战胜恐高,这些都是前不久才刚刚发生的事。

    你总是那么突然地带给大家如此劲爆的消息。

    那天欢送会,你说此去当兵也是了无牵挂,没有那么多为什么,选择了便是选择了;你说其实,这个选择没有什么遗憾,最大的遗憾不过是无法和我们一起拍毕业照进行毕业旅行吃散伙饭;你说毕业照要把你P进去;你说今年元旦聚餐时会少了个人;你说我们在打温情牌骗取你的眼泪;你说你的眼泪会留到火车上独自一人流,可拍照时,我明明看见你通红的眼角;你说友谊这种东西也要顺其自然;你说现在是能选择各种生活的年纪,还是要努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说你把原先准备单独赠的诗歌赠给我们;你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开心幸福的。

    那天,我们第一次有了全班大合照,背景是你写的那首诗。

    北风萧萧吹雪来,玉龙飘散舞未休;新兵热血肝照胆,老友举杯笑对愁;天外浮云自舒卷,海内知交或去留;莫伤此别各自远,明月长伴碧水流。

    去年,你当兵回来,继续完成学业,校园还是那个校园,身边的人却不是三年前熟悉的那些人,你说你叫不出他们的名字,他们的面孔如此陌生。

    而你熟悉的我们,早已散落在天涯海角。

    翻出那些旧照片,每一张你都笑得开怀。

    从来不愁眉苦脸,整日乐呵呵的开心姑娘,在第一次失恋时,哭得那么伤心,好像天塌下来一样。你不敢相信,心中纯真美好的感情,会败给一个不认识的第三者。

    你好像不相信爱情了。可是,今年春节,你遇到了生命中那个他,依然还是异地恋。你每周末都坐几个小时的动车,只为赶赴与他的约会。看你贴出的照片,很成熟的人却愿意和你一起扮可爱拍照。

    这样子的你,真好,遇到对的人才会让你那么开心。你看之前,你的前任,你为他流过那么多泪,你过去那么累于恋爱,而现在,你笑得那么开心。

    那些年,你的歌声与舞姿频繁地出现在舞台上,你梦想着在更大的舞台上跳舞唱歌,而现在,你在公关公司上班,每天都能与各种媒体与明星打交道,也算是很靠近梦想了吧。

    你是我觉得最特别最独立的人。

    从来无所谓别人的评价或眼光,活得那么自我。我身边喜爱民族音乐的人,爱听歌剧,品味高雅的,就你一个。

    每天见你匆匆忙忙,倔强的身影,一回头,就是你那标志性的笑。

    我曾经毫不掩饰地表达对你喜爱,你说受宠若惊。一点都不需要,你如此独特如此愉悦。

    那天,在一家咖啡馆写字时,忽然接到你的电话,问我的地址,你买了很多漂亮的明星片,要寄给我们大家。

    我开心得不得了,你那么清楚地知道大家的喜好。

    在微博上看你进入了新的学校,每一个点滴都让你忆起那过去的四年。

    时光啊,太匆忙,我们总是在它过去后那么久那么久,才怀念它的美好。

    在朋友圈,看你发一些纽约的照片,你还是那个你,把眉毛剃光,头发齐肩,眼神忧郁的你。

    你独来独往,衣袂翩跹,在那座遥远的岛屿上兀自生活,远离每一个人。

    我们都以为你冷漠,孤僻,离群索居。和你成为舍友后,才发现你热心,纯真,傻得可爱。

    我记得你跟我说,最讨厌小组作业,因为总是被落下的那个人。

    离开的那个早晨,我们还在睡梦中,你没有叫醒我们,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你平常那般行踪诡秘。

    你留下两页手写的信。把我们每个人的名字都郑重地写上去,谢谢我们将近一年的陪伴。后来,我们共有一个微信群,常常在那里吐槽聊天,你会偶尔也说上几句话,那熟悉的声音,好像一直在我大家身边。

    而你的人,却在相隔几万公里的大洋彼岸。

    原本陌生的人,却偶然有了四年的交集,那五彩斑斓的记忆,永远都少不了你,你,你。

    歌声里唱,流水它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那么美好,青春之中有你们。四年的时光,很慢也很快,不管怎样,那都是一生之中绝无仅有的四年。

    一生四年,四年一生。

    把时间留给那些重要的人

    假期回家后,便自动开启了吃喝玩乐模式。半夜睡,中午起,洗漱一番后又出去见熟悉的陌生的朋友。

    时间不够用,假期渐至尾声,才恍然察觉到还没有和你们好好吃一顿饭,说一说话,陪你们散一散步。

    每天半夜回家,习惯早睡的你们一边放着电视一边打着瞌睡,电视屏幕里仍然是那热热闹闹的十点档家庭剧,你们却是孤孤单单地看。剧情跌宕起伏,显出生气勃勃的样子,而现实却冷冷清清。

    你们怎么都不愿回床睡觉,如果不等到女儿回来。

    想来,真是愧疚不已。那么宝贵的时间,却总是消耗在一些不太重要的人身上。而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又吝啬到不肯花一个小时来陪陪他们。

    父母心中除了儿女,还是儿女。儿女心中却装着朋友,恋人,事业,家庭等。于是,父母慢慢移居到心中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偶尔想起时才会看望。

    整理旧物,翻到抽屉里一本旧得泛黄的书中夹着的一叠信纸。其中有几张纸,被折得皱皱巴巴,字迹模糊不清。

    扔进垃圾桶时,看到“亲爱的爸爸妈妈”这几个字,再重新捡起来,读完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封写给爸妈的信。高中有一年开家长会,班主任要求大家都写一封信给自己父母。

    那天的家长会,好像是我妈去参加的。回来后,我妈眼睛红红的,明显哭过。问她,她才告诉我实情。旁边的家长玩手机有说有笑,她看我写给他们的信,眼泪直到家长会结束还一直在流,都不好意思抬头跟班主任说话。

    其实,我也不记得自己写了些什么让她泪流满面。

    我总是害羞而内向,从来不会在口头上表达对他们的爱,什么事都藏在心中。而那封一笔一画写出来的信,大概也是他们此生收到的唯一一封信,来自青春叛逆的女儿对他们的爱和爱的理解,如此袒露,又如此真诚。

    第一次亲口说出一些亲密而肉麻的话,类似于“节日快乐,我爱你,我想你”还是在十八岁的时候。从那时起,父亲节和母亲节等一些特殊的节日,开始习惯表达出对他们的爱和思念。

    以前,每年的那些日子电话都会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几个字就是一直盘踞在心中说不出口,很矫情是吗?

    我以为最亲密的人之间是无须粉饰语言的。可我忘了,有些话藏在心中不说出来别人永远不知道。

    虽然看不到你们听到这些话的表情,但隔着电话也能想象。那种甜蜜的幸福,就像夏日午后的艳阳,天空中飘着棉花糖的云,蝉鸣不断,我午睡醒来,你们递给我一块冰镇西瓜。

    过往的时光,转身就是你们。

    小时候,周末天天跟在你后面乐哈哈地跑来跑去。我喜欢听你给我讲历史讲三国讲远古时代遥远的神话。

    那是我最期待的事,我就喜欢傻傻地听,在寒冷冬天的火炉旁,在夏夜星星闪烁虫鸣叫嚣的田野边。

    说不清楚是喜欢听故事还是喜欢讲故事的你。

    你去井冈山给我买了一个竹子做成的小背包,我喜欢得不得了,立马把自己所有的小东西往里放直到塞不下,你笑着说:“这么喜欢下次再买个给你。”

    我不想再要,一个就够了,好的东西永远一份就行了,不用太多。不过这些想法是后来才有的,当时的我只是笑呵呵地说:“好啊好啊。”

    那时的你是我的天,抬头,满眼都是你窝心的淡然之笑。

    后来,我逐渐长大。岁月在你的额头刻下深深浅浅的划痕,而我们也在悄无声息地疏远着,隔了一定的距离。

    忘了是从何时起,不再围着你的身后蹦蹦跳跳,不再安安静静地和你说这说那,沉默取代了一切,话题始终绕不开学习。

    好几次考试,我小心翼翼地告诉你考得很不好,你什么表情也没有,但过后又会说“爸爸始终都相信你。”

    我有些羞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的信任,更是无法给出下次一定考到多少名的承诺,又一次,我傻傻地僵硬地笑着。

    站在清风中目送你离开,说不清的酸楚。

    “我是你用心栽下的花,而你是夕阳下那道令我流泪的风景。”

    现在的我,不再青涩不再无理取闹不再青春叛逆。

    可是我在离你们很远的另一座城市里。

    过往时光中的那些争吵与沉默,晚饭的餐桌上,一家三口,家常小菜,最日常的时光却包含着最深情的陪伴。

    可是,这些也变成了奢望。

    每周末的夜晚,你们的电话总是如期而至。

    絮絮叨叨的话无非就是那么几句,重复来重复去。说了半个月的红枣枸杞,一直懒得买。然后每一次的电话,第一句就是问我买了没。

    架不住你的电话唠叨,最终还是去买了。你也安心很多。

    这些话语很琐碎亦分外真实,真实地提醒着我总有两个人在远方关心着我,想着我,担心我一个人过得好不好。

    失恋那几个月,总是想不开放不下。吃饭时突然吃不下去,跑去洗手间默默流泪。你看不下去,骂了我好几次。

    我明白话有多重,爱就有多深。

    爱我胜于爱自己的,这世间还能有谁,不过是爸妈。

    这个世界上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我可以对着他们说,我很疼,我要抱,我要被哄被宠被呵护,我可以理所当然大言不惭地索求无条件的爱。

    你们就是其中的唯一,我可以安心依靠,天塌下来也无须管。

    你们总是说,不想我有多大的成就,只要我过得幸福开心,你们也就幸福了。其实,我想要的也不过只要你们好,那样,我也会很好。

    龙应台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把父母比作旧房子。

    她说,父母亲,对于一个十二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遮风挡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搬家时碰破了一个墙角,你也不会去说“对不起”。父母啊,只是你完全视若无睹的住惯了的旧房子吧。要等足足二十年以后,你才会回过头来深深地注视。

    你们把半辈子的时间给了我,而我希望现在的注视不会太迟,时间还够用,用来陪你们以后的一朝一夕。

    岁月短暂,时间还是用来陪伴最重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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